现如今,我们可以接触到制度的地方越来越多,制度是指一定的规格或法令礼俗。我们该怎么拟定制度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公章管理制度 ,欢迎大家分享。
公章管理制度 1
为了规范百利华庭二区业主委员会公章的保管和使用,防止腐败、渎职、滥用职权等行为的发生,根据《百利华庭二区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和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业主委员会公章是业主大会的财物,任何人不得据为己有,随意使用,公章投入使用前应在房管局、公安局、物业管理公司等相关单位预留印鉴。
第二条业主委员会的决议自半数以上有表决权的委员签字之时起生效,无须加盖业主委员会公章;必要时加盖业主委员会公章则仅作证明使用,不得以未加盖业主委员会公章为由否定业主委员会决议的有效性;只加盖业主委员会公章但没有半数以上有表决权的委员签字的文件,不得当然视为业主委员会的决议。
第三条业主大会会议的决议自半数以上业主大会会议成员签字之时起生效,无须加盖业主委员会公章;必要时加盖业主委员会公章则仅作证明使用,不得以未加盖业主委员会公章为由否定业主大会会议决议的有效性。
第四条业主大会的决议自业主大会(转载于:小龙文档网:业委会公章管理制度)按有效票权数表决通过之时起生效,无须加盖业主委员会公章;必要时加盖业主委员会公章则仅作证明使用,不得以未加盖业主委员会公章为由否定业主大会决议的有效性;
第五条只加盖业主委员会公章但未经业主大会表决通过的文件,不得视为业主大会的决议。
第二章公章的保管
第六条业主委员会公章由专人保管,主任、副主任不能直接保管公章,一般由业主委员会秘书保管,也可由业主委员会决议另行指定专人保管。
第七条业主委员会公章保管人应妥善保管公章,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管理公章,不得随意摆放,以防止他人盗用,更不能将公章交于他人任意使用。
第八条业主委员会公章保管人必须妥善保存公章使用申请单、登记簿和盖章文件的复印件等文件。
第九条保管业主委员会公章的业主委员会委员或秘书被暂时停止工作或资格终止的,应当自停止工作或终止之日起3日内将其保管的公章移交给业主委员会决议指定的专人。
第十条更换业主委员会公章保管人的,原保管人应将公章及公章使用申请单、登记簿、盖章文件的复印留底存档文件等资料一并移交。
第三章公章的使用
第十一条使用业主委员会公章的程序为:
1.使用人填写公章使用申请单,注明事由并签字;
2.批准人员在申请单上或须盖章文件上签字;
3.公章审核人员审核同意后在申请单上签字;
4.公章保管人员在公章使用登记簿上登记盖章事由,并由使用人签字、填写日期;
5.公章保管人员加盖公章;
6.申请单和加盖公章的文件复印留底存档;
第十二条业主委员会公章使用的批准人员为半数以上有表决权的业主委员会委员,审核人员为业主委员会主任,也可由业主委员会决议另行指定专人负责审核。
第十三条对于存在明显的错误,不宜加盖公章的,公章审核人员和保管人有责任提醒批准加盖公章的人员,并且有权拒绝任何违反本制度加盖公章的要求,但无权拒绝符合本制度的盖章要求。
第十四条设立公章使用登记册,业主委员会秘书应该对所有盖章文件进行编号存档,分为公告类和知会类两种。公告类文件以“(___小区业委会[200×]公告第×××号)”进行编号,知会类以“(___小区业委会[200×]知会第×××号)”进行编号。随时供业主查核。
第十五条不得携带公章外出鉴印。特殊情况确需外出鉴印,应由业委会2名以上主任或副主任批准。
第十六条严格控制开具盖有公章的空白介绍信,因业务或工作特殊需要必须开具者,必须经业委会半数以上委员讨论通过,并签领备案。领用人返回后,必须报告使用情况进行核销。未使用的空白介绍信一律交回。隐瞒不交回者,对其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当事人承担。
第四章审批权限
第十七条下列事项无须批准人员批准,经公章使用审核人员审核同意后可直接加盖业主委员会公章:
1.业主车辆在建筑区划内出险,需要业主委员会在现场证明上盖章;
2.业主委员会成员的任职证明;
3.须盖章文件已经有半数以上业主大会成员签字的业主大会会议决议和文告;
4.在已经按程序加盖过公章的仍然有效的文件复印件上经审核一致后加盖公章;
5.以业主委员会名义发给相关单位的一般性函件(函件上须有主任的签字。)该等函件不得包含有业主委员会承诺义务和责任等内容;
6.已经有生效决议的,以业主大会或业主委员会名义提起诉讼的起诉状、授权委托书,及诉讼过程中需要提交的证据材料;
7.按已经生效的以业主大会或业主委员会名义签署的合同约定,催促合同相对方履行合同的函件;
8.向有关部门申请政策解释、投诉的文件;
第十八条下列事项必须有半数以上有表决权的`委员在申请单上或须盖章文件上签字,才可以加盖业主委员会公章:
1.以业主委员会名义签署的各种合同、备忘录(合同、备忘录文本须有3名主任的签字);
2.向政府有关部门、其他单位申请办理有关事宜的手续文件。
第十九条下列事项必须有半数以上有表决权的委员在须盖章文件上签字,才可以加盖业主委员会公章:
1.以业主委员会名义发布的各类须向业主公示的文告;
2.业主委员会的决定、决议;
3.专项维修基金使用的申请文件、管理情况报告;
4.公共服务性收费的财务审计结果及其他财务性文件;
5.本制度和业主委员会决议没有明确规定可以加盖业主委员会公章的事项。
第二十条下列事项必须具有有效的业主大会决议,并且半数以上有表决权的委员在申请单上或须盖章文件上签字,才可以加盖业主委员会公章:
1.以业主大会名义签署的各类合同;
2.以业主大会名义发布的各类须向业主公示的文告,但已经有半数以上业主大会会议成员签字的决议和文告除外;
第二十一条在紧急情况下,有五名以上业主证明或有关政府部门证明,必须使用业主委员会公章,但无法完成公章使用手续的,公章保管人经电话征得半数以上有表决权的业主委员会委员同意后,可以先予加盖公章,但公章保管人须在事后三天内补齐盖章手续。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二条不按本制度保管使用公章,由责任人承担经济和法律责任。情节严重者,提请业主大会取消业委会成员资格;如已经给业委会、业主大会造成损失必须全额赔偿,否则将通过法律途径追究相关
公章管理制度 2
公司印章使用管理制度
一、总则
公司印章是企业合法存在的标志,是企业权力的象征。为了保证公司印章的合法性、可靠性和严肃性,有效地维护公司利益,杜绝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公司印章的刻制
(一)公司印章的刻制均须报公司总经理审批。(见附件:表1《印章刻制申请表》)
(二)法人个人名章、行政章、财务章、合同章,由行政部开具公司介绍信统一到指定的公安机关办理雕刻手续,印章的形体、规格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并经广州市公安局备案。
(三)公司各部门的专用章,由各部门根据工作需要自行决定其形体、规格。
(四)未经公司总经理批准,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擅自刻制本部门的印章。
三、公司印章的启用
(一)新印章要做好戳记,并统一在行政部留样保存,以便备查。(见附件:表2《印章登记表》)
(二)新印章启用前应由行政管理中心下发启用通知,并注明启用日期、发放单位和使用范围。
四、公司印章的使用范围
公司的印章主要包括公司公章、行政章、专项业务章(合同章、财务章)、总经理(法人)专用个人名章。公司所有印章必须按规定范围使用,不得超出范围使用。
(一)公司公章的使用范围主要为:
1 、公司对外签发的文件。
2 、公司与相关单位联合签发的文件。
3 、由公司出具的证明及有关材料。
4 、公司对外提供的财务报告。
5 、公司章程、协议。
6 、员工调动。
7 、员工的任免聘用。
8 、协议(合同)资金担保承诺书。
(二)公司合同专用章的使用范围主要为:
1 、对外投资、合资、合作协议。
2 、各类经济合同等。
(三)公司总经理(法人)个人名章,主要用于需加盖私章的合同、财务及报表、人事任免等各类文件。
(四)财务专用章,主要用于货币结算等相关业务。
(五)公司各职能部门专用章仅限于公司内部工作联系使用,不得对外。
五、公司印章的管理职责
(一)公司总经理
负责公章的使用审批工作。
(二)行政部
负责授权范围内的印章使用审批工作。
(三)各部门负责人
负责各职能部门专用章的审批工作。
(四)印章管理员
1、负责印章的保管。
2、负责设立印章使用登记台帐。
3、负责印章使用的'审核工作。
4、负责制定所保管印章的使用程序。
六、公司印章的管理、使用及保管
(一)印章的管理
1、公司行政章由行政部专人负责管理。
2、专项业务章(财务章、合同专用章等)由财务部指定专人负责管理。
3、法人个人名章,由公司指定专人负责管理。
4、各部门须将印章管理员名单报行政部备案。
5、印章管理员必须切实负责,不得将印章随意放置或转交他人。如因事离开岗位需移交他人的,可由部门负责人指定专人代替,但必须办理移交手续,并填写印章移交登记表。(见附件:表3《印章移交登记表》)
6、为保证资金的绝对安全,财务专用章、法人个人名章等银行预留印章由两人以上分开保管、监督使用,做到一人无法签发支票、汇票,一人无法提出现金。
(二)印章的使用
1、印章的使用必须严格遵循印章使用审批程序,按照印章的使用范围,经审批后方可用章。
2、印章的使用由各管理员设立使用登记台帐,严格审批和登记制度。(见附件:表4《印章使用登记表》)
3、公司法人个人名章或部门总监/经理私章由法人或总监/经理本人签字或被授权人签字后方可使用。
4、财务专用章、支票专用章、法人个人名章由财务部门按岗位职责权限使用。
5、严禁员工私自将公司印章带出公司使用。
6、以公司名义签定的合同、协议、订购单等,由专业人员审核,公司分管领导批准后方可盖章。(对加盖印章的材料,应注意落款单位必须与印章一致,用印位置恰当,要齐年盖月,字迹端正,图形清晰。)
7、私人取物、取款、挂失、办理证明,需用单位介绍信时,由行政管理中心严格审批,符合要求后办理并执行登记制度。
8、任何印章管理员不得在当事人或委托人所持空白格式化文件上加盖印章。用章材料必须已经填写完毕,字迹须清晰、正确。
9、对已调出、解除、终止劳动关系人员要求出示相关证明的,必须持有效证件材料,经行政部经理审批后,方可盖章。
(三)印章的保管
1、印章保管须有记录,注明印章名称、颁发部门、枚数、收到日期、启用日期、领取人、保管人、批准人、图样等信息。
2、印章保管必须安全可靠,须加锁保存,印章不可私自委托他人代管。
3、印章管理员如因工作变动,应及时上缴印章,并与新印章管理员办理接交印章手续,以免贻误工作。
4、非印章保管人使用印章盖章与印章保管人承担相应的责任。
5、印章应及时维护、确保其清晰、端正。
6、印章保管有异常现象或遗失,应保护现场,管理员应及时向行政部经理报告,并备案,配合查处。
七、公司印章的停用
(一)有下列情况,印章须停用:
1、公司名称变动。
2、印章使用损坏。
3、印章遗失或被窃,声明作废。
(二)印章停用时须经总经理批准,及时将停用印章送总经办封存或销毁,建立印章上交、存档、销毁的登记档案。(见附件:表5《印章停用申请表》)
公章管理制度 3
为严密行政公章的使用管理,有效预防利用印章实施职务犯罪及其他违法违纪问题的发生,促进全局各项工作的有序开展,根据《国务院关于国家行政机关和企业、事业单位印章的规定》,结合本局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一、公章范围
本规定所称的公章主要包括:局行政章,局机关各科室章,局属事业单位章,业务专用章。
二、公章的刻制、启用与停用
1、除由上级机关发放的公章外,统一由办公室负责制发。
刻制公章应当严格履行审批手续,新成立或更改名称的单位刻制公章,需填写书面申请,经局领导批准后,由局办公室持单位介绍信、机构设置批件及印章式样到公安机关办理刻印手续,并到公安部门指定的.刻字社刻制。
局属事业单位因工作需要必须刻制业务专用章时,需填写书面申请,经法制科审核,局领导批准后,由局办公室办理刻制手续。
2、局办公室对局属各事业单位、局机关各科室刻制的公章要进行压印登记。
未经发文和压印登记的不准启用。
如擅自启用造成后果的,将视情追究相关责任。
3、单位更名、撤销,须及时将原公章送交局办公室封存或销毁。
对字迹已经模糊或缺损的公章要及时向局办公室申请更换。
更换公章不再发启用通知。
4、对于因客观情况造成公章停止使用的,应及时写明有关情况,经局领导批准同意后,将公章上缴局办公室。
三、公章的使用
1、需要使用局行政章的文件材料应严格履行审批及登记手续,局发文一律凭局领导签发、审阅的原件用印,其他文字材料需经局领导审阅同意后用印。
对不符合手续和不合用章要求的,一律不得盖章。
下属单位必须建立相应用章登记制度。
2、公章保管人是本单位文件材料盖章的第一责任人,盖章时必须经单位负责人签字同意。严禁在空白的纸张、表格、信函、证件等上面加盖局行政章或业务专用章。
3、局行政章不准携带出门或离开办公室使用,特殊情况必须经局领导同意。
4、合理使用印章,做到“齐年盖月”(即印章的左边缘与落款日期的年相齐,月、日盖在印章的下面);盖章时用力要均匀,落印要平衡,印泥(油)要适度,保证印迹端正、清晰。
四、印章的保管
1、局行政章由办公室负责保管,业务专用章由相关单位负责保管,局机关各科室章、局属事业单位章及业务专用章必须指定专人保管。
2、公章保管人要切实加强责任心,认真保管好公章。防止他人随意盖章。
3、对保管使用不当,擅自使用或乱放公章造成不良后果的,视情追究相关责任。
公章管理制度 4
一、公章使用管理制度
1、公章由企业总经理指定专人负责管理,并掌握使用。使用公章一律登记,要由经办人签字。
2、以公司名义上报、外送、下发的文件、资料、报表等,经总经理审阅批准后方可加盖公章并严格登记手续。
3、企业公章不外借,主管人不在时由总经理指定人代管,双方做好交接手续。
4、企业员工因取款、取物、挂失、驾驶员办证等,需用单位介绍信,由总经理批准并严格登记手续。
5、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借口要求在空白书面上加盖公章。
6、凡私盖公章或利用公章舞弊者,一经发现给予严厉惩处。
二、合同章使用管理制度
1、合同专用章由财务部专人保管,任何部门、人员不得借用、代用合同章,违反规定造成的`后果,由印章保管人负责;发生遗失,应及时报告处理。
2、凡在授权范围内洽谈的合同,经总经理同意方可成立。经法定代表人或法人代表审核、签字后,在财务部盖章,并严格按照登记手续进行登记备案。
3、未经总经理批准,没有法定代表人或法人代表审核、签字或者空白合同上不得加盖合同专用章,否则由当事人承担一切经济损失,并追究其刑事责任。
4、凡私盖合同专用章或利用合同专用章营私舞弊者,一经发现给予严厉惩处。
三、财务专用章、法人章使用管理制度
1、财务专用章和法人章要由财务负责人负责保管并掌握使用。
2、财务专用章和法人章不能交给银行出纳员自行保管和使用。
3、除正常的财务需要用财务专用章和法人章外,其他事项需用必须经过财务负责人报请公司总经理批准并征得法人本人同意后方可使用并严格登记手续。凡私盖章者一经发现给予严厉惩处。
4、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借口在空白书面上加盖财务专用章和法人章。
四、现金、银行、转帐收(付)讫章使用管理制度
1、现金、银行、转帐收(付)讫章由出纳员负责保管并掌握使用。
2、现金、银行、转帐收(付)讫章只有在现金、银行、转帐收讫或付讫时使用。
3、不得在空白书面上加盖现金、银行收(付)讫章,一经发现,严厉惩处并承担经济损失。五、发票专用章使用管理制度发票专用章由会计人员负责保管并掌握使用,发票专用章用于加盖增值税专用发票,财务部门在收到货款,验证购货方“一般纳税人资格证书”后给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盖发票专用章。
公章管理制度 5
1、主持办公室的日常行政工作。
2、准确传递校领导对后勤工作的指示精神和工作要求,做好与学校各部门之间的业务协调工作。
3、协助总经理召集安排集团员工大会、总经理办公会议等,负责督促检查会议决议执行情况。
4、在总经理领导下,负责组织起草集团工作计划、起草决议、报告、规章制度等文件。
5、根据集团领导的指示和有关会议决定,组织草拟和发布通知、通告、会议纪要及其他文件。
6、协助集团领导做好进一步深化后勤体制改革工作。
7、负责做好各种来访接待工作,处理好信息反馈。
8、检查、督导各部门员工的政治、业务培训工作;加强办公室内务工作管理,督促检查办公室工作人员履行岗位职责情况并予以考核。
9、注意调查研究,主动了解、收集集团的服务工作情况和存在的问题,为领导的工作决策提供参考。
10、严格遵守国家的财税政策,督促财务人员做好集团财务工作。
11、正确贯彻执行有关人事、劳动工资等方面的政策和规定,做好各部门的绩效考核与职能监控工作。
12、认真做好学校和集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办公室主任到底是个什么职位?
一加强学习锻炼,提高综合素质
办公室主任应从政治素质、品德素质、心理素质、知识素质等方面,加强自身学习和岗位锻炼,不断提高综合素质。了解法律法规、经济、科学知识等的基础知识,使自己成为一个知识宽广的人。
二认真履行职能,讲究工作艺术
办公室主任的主要职能就是为领导的科学决策和决策的正确执行服务,大体分为参谋、服务、管理和协调四大基本职能。办公室主任应在认真履行职能的过程中,讲究艺术技巧,注重方式方法。
(一)参谋超前。参谋职能指办公室主任在辅助领导决策过程中所应有的职能和应尽的责任。办公室主任在履行参谋职能中,要找准位置,不以言轻而金口难开,不以位低而随声附和,不以好恶而固执己见,不以阴晴而见风使舵,不以理直而气壮如牛,不以无关而沉默寡言,做到到位而不越位、尽职而不失职。
(二)服务到位。服务职责指办公室主任为领导、基层和群众服务方面所应有的职能和应尽的责任。办公室主任在履行服务职能中,应细致周到,抓住重点、分清主次,又要统筹考虑、兼顾一般,做到侧重不失重,在被动中求主动,忠心耿耿为领导服务,使领导更加信任;诚心诚意为基层服务,使基层更加满意;真心实意为群众服务,使群众更加亲近。
(三)管理有方。管理职能指办公室主任在对行政事务进行管理方面所应有的职能和应尽的责任。办公室主任在履行管理职能中,应提高两种艺术,努力使管理有方、工作顺畅。一是要提高处理人的艺术。处理人际关系是办公室主任的本能,包括争取领导的重视支持、充分调动干部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等方面的艺术。
二是要提高处理事的艺术。处理事是办公室主任的本职,包括统筹全局、掌握工作重点、拟定实施方案、安排工作程序、制定操作规程、建立责任制度等方面的艺术。要善于化繁为简,勇于删繁就简。要完善制度规范事,明确责任,分解任务,逐级负责,分工合作,形成众人挑重担的工作格局。要优化机制使用人,量才用人,放手用人,做到抓大局放小节、抓原则放具体、抓结果放过程。
(四)协调有术。协调职能指办公室主任在联系内外关系、沟通上下左右等方面所应有的职能和应尽的责任。办公室主任在履行协调职能中,应把握原则,讲求方法和艺术,使协调工作取得实效,各方面关系理顺,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一要把握原则,找准综合协调的切入点。讲究说话的技巧,努力创造一个宽松和谐的.环境。原则性与灵活性相结合,程序性与时效性相结合。对那些特别紧急事项的协调,因找不到或来不及向领导请示,可以根据情况进行妥善处理,然后再将处理结果和事件动态向领导报告。
二要掌握方法,找准综合协调的着力点。首先要搞好上下、内外关系的协调,对上要尊重而不盲从、服务而不奴婢,待下以礼、以诚、以情、不欺下瞒上,对外求支持协作,待内求团结向上,既敢于牵头,当好主角,又善于协作,当好配角。特别要搞好领导成员之间的协调,当班子中意见不一致、甚至出现对立状况时,多做促进统一认识的工作,切忌火上浇油或拨弄是非;要搞好单位或部门之间的协商,当遇到发生扯皮的情况时,应全面了解情况,找有关人员进行协商,将意见汇集、归纳,呈报给领导,以利于主要领导作正确的决定,保证工作的正常运转。
其次在处置事务中出现一些超出预见、难以料理的事情时,要讲品质,在关键时刻,就应该代领导冲锋陷阵;要讲艺术,既讲原则,又讲灵活,不能一个面孔、一个腔调、一种方法;要讲精神,敢碰硬,否则协调苍白无力、处事优柔寡断,什么事也办不成。
三坚持内外兼修,树立良好形象
办公室主任除了提高综合素质、充分履行职能外,还应从外在形象和内在形象方面,加强自身修养,树立良好形象。
(一)要注重外美。讲究行为美,做到行动合乎法纪、合乎道德、合乎人情,尊重别人,决不能高傲自大、粗暴蛮横,或者卑躬屈膝、阿谀奉承。讲究语言美,做到讲话文明、简洁、有情感,切忌庸俗下流、粗声粗气、啰啰唆唆、官腔洋调。讲究仪表美,做到衣着素雅整洁、佩戴适合时宜、姿态大方得体、神采气宇轩昂,不要穿奇装异服、油头滑面、庸俗土气、萎靡不振。
(二)要体现内秀。对事业有春天般的热情,做到爱岗敬业,任劳任怨,尽心奉献。对他人有大海一样的胸怀,做到容人胜己,不嫉贤妒能,助人为乐,甘为他人做嫁衣。对名利像湖水那样平静,做到不为名所累、不为利所缚、不为欲所惑,经得住诱惑,守得住清贫,始终保持一颗平常心。对自己像旁观者一样清醒,做到不断反省自我,扬长避短,取长补短,战胜自我。
公章管理制度 6
为加强本单位印章管理,根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国务院关于国家行政机关和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印章管理的规定》,结合本单位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印章的刻制
(一)本单位的印章刻制须在取得登记证书后向登记管理机关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持登记管理机关开具的'同意刻制印章介绍信及登记证书到所在地公安分局办理准刻手续后,方可刻制,或委托登记管理机关代办刻制,印章的规格必须符合有关规定;
(二)经本单位批准设置的内设机构,由单位办公室或相关内设机构提出书面申请报董事长批准后,方可刻制;
(三)财务专用章、法定代表人个人名章,由单位办公室根据印章管理有关规定,统一负责刻制;
(四)未经批准,各内设机构一律不得自行刻制印章。
二、印章的使用
(一)启用新印章(包括更换新印章),统一由园长办公室发文报登记管理机关、公安机关备案后,方可启用;
(二)使用单位印章需填写用印申请单,然后送相关领导批准同意后,连同需盖章文件一并交印章管理人保管;
(三)使用内设机构印章,由各内设机构负责人批准;
(四)凡因工作需要使用法定代表人印章者,须由各内设机构负责人提出申请,报单位领导同意后,方可使用;
(五)各内设机构印章主要在单位内部使用,一律不得对外使用。
三、印章的保管
(一)本单位印章和各内设机构印章必须指定专人保管,不得随意将印章交与他人保管;
(二)管理人员必须认真负责,遵守纪律,秉公办事,对违反规定使用印章造成严重后果的,应当追究保管人或负责人的行政责任或法律责任;
(三)因单位变更登记、印章损坏等原因需要更换印章时,应将原印章上交登记管理机关,并按本规定程序申请重新刻制;
(四)印章丢失,经声明作废后,按本规定程序申请重新刻制;
(五)本单位办理注销登记后,应及时将全部印章交回登记管理机关封存。
公章管理制度 7
山水名园、翠园芳邻小区业主委员会公章管理制度
为了规范山水名园、翠园芳邻业主委员会公章的保管和使用,防止腐败、渎职、滥用职权等行为的发生,根据《山水名园、翠园芳邻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和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业主委员会公章是业主大会的财物,任何人不得据为己有,随意使用,公章投入使用前应在房管局、公安局、物业管理公司等相关单位预留印鉴。
第二条业主委员会的决议自半数以上有表决权的委员签字之时起生效,无须加盖业主委员会公章;必要时加盖业主委员会公章则仅作证明使用,不得以未加盖业主委员会公章为由否定业主委员会决议的有效性;只加盖业主委员会公章但没有半数以上有表决权的委员签字的文件,不得当然视为业主委员会的决议。
第三条业主大会会议的决议自半数以上业主大会会议成员签字之时起生效,无须加盖业主委员会公章;必要时加盖业主委员会公章则仅作证明使用,不得以未加盖业主委员会公章为由否定业主大会会议决议的有效性。
第四条业主大会的决议自业主大会按有效票权数表决通过之时起生效,无须加盖业主委员会公章;必要时加盖业主委员会公章则仅作证明使用,不得以未加盖业主委员会公章为由否定业主大会决议的有效性;
第五条只加盖业主委员会公章但未经业主大会表决通过的文件,不得视为
业主大会的决议。
第二章公章的保管
第六条业主委员会公章由业主委员会
第七条业主委员会公章保管人应妥善保管公章,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管理公章,不得随意摆放,以防止他人盗用,更不能将公章交于他人任意使用。
第八条业主委员会公章申请单、登记簿和盖章文件的复印件等文件,由赵雪莲、崔惠杰负责,必须妥善保存。
第九条保管业主委员会公章货文件的委员被暂时停止工作或资格终止的,应当自停止工作或终止之日起3日内将其保管的公章移交给业主委员会决议指定的专人。
第十条更换业主委员会公章或文件保管人,原保管人应将公章或公章使用申请单、登记簿、盖章文件的复印留底存档文件等资料一并移交。
第三章公章的使用
第十一条使用业主委员会公章的程序为:
1.使用人填写公章使用申请单,注明事由并签字;
2.批准人员在申请单上或须盖章文件上签字;
3.山水名园8人业委会或翠园芳邻5人业委会,过半数委员的签字;
4.在公章使用登记簿上登记盖章事由,并由使用人签字、填写日期;
5.另一业委会复议,过半数委员签字;
6.公章保管人员加盖公章;
7.文件保管人把申请单和加盖公章的文件复印件存档;
第十二条业主委员会公章使用的批准人员为半数以上有表决权的业委会委员,山水名园审核人员赵伟,翠园芳邻审核人员郑杏慧。
第十三条当需要加盖公章的文件存在明显的错误或有损另一小区利益,不宜加盖公章的,负责复议的业委会成员有权拒绝签字,并且有权拒绝任何违反本制度加盖公章的要求,但无权拒绝符合本制度的盖章要求。
第十四条设立公章使用登记册,赵雪莲、崔惠杰委员应该对所有盖章文件进行编号存档,随时供业主委员会监督员或5人以上业主代表查核。第十五条不得携带公章外出鉴印。特殊情况确需外出鉴印,应由业主任和副主任批准。
第四章审批权限
第十六条下列事项无须批准人员批准,经公章使用审核人员审核同意后可直接加盖业主委员会公章:
1.业主车辆在建筑区划内出险,需要业主委员会在现场证明上盖章;
2.业主委员会成员的任职证明;
3.须盖章文件已经有半数以上业主大会成员签字的业主大会会议决议和文告;
4.在已经按程序加盖过公章的仍然有效的文件复印件上经审核一致后加盖公章;
5.以业主委员会名义发给相关单位的一般性函件(函件上须有主任的签字。)该等函件不得包含有业主委员会承诺义务和责任等内容;
6.已经有生效决议的,以业主大会或业主委员会名义提起诉讼的起诉状、授
权委托书,及诉讼过程中需要提交的证据材料;
7.按已经生效的以业主大会或业主委员会名义签署的合同约定,催促合同相对方履行合同的函件;
8.向有关部门申请政策解释、投诉的'文件;
第十七条下列事项必须有半数以上有表决权的委员在申请单上或须盖章文件上签字,才可以加盖业主委员会公章:
1.以业主委员会名义签署的各种合同、备忘录(合同、备忘录文本须有赵或者的签字);
2.向政府有关部门、其他单位申请办理有关事宜的手续文件。
第十八条下列事项必须有半数以上有表决权的委员在须盖章文件上签字,才可以加盖业主委员会公章:
1.以业主委员会名义发布的各类须向业主公示的文告;
2.业主委员会的决定、决议;
3.专项维修基金使用的申请文件、管理情况报告;
4.公共服务性收费的财务审计结果及其他财务性文件;
5.本制度和业主委员会决议没有明确规定可以加盖业主委员会公章的事项。第十九条下列事项必须具有有效的业主大会决议,并且半数以上有表决权的委员在申请单上或须盖章文件上签字,才可以加盖业主委员会公章:
1.以业主大会名义签署的各类合同;
2.以业主大会名义发布的各类须向业主公示的文告,但已经有半数以上业主大会会议成员签字的决议和文告除外;
第二十条在紧急情况下,有五名以上业主证明或有关政府部门证明,必须
使用业主委员会公章,但无法完成公章使用手续的,公章保管人经电话征得半数以上有表决权的业主委员会委员同意后,可以先予加盖公章,但公章保管人须在事后三天内补齐盖章手续。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一条山水名园、翠园芳邻因历史遗留问题,两个小区属于同一物业管理区域,为方便管理可以分别刻制各自小区业委会章,必须经全体业主委员会同意方可生效,并限制权限范围和使用期限。
第二十二条不按本制度保管使用公章,由责任人承担经济和法律责任。情节严重者,提请业主大会取消业委会成员资格;如已经给业委会、业主大会造成损失必须全额赔偿,否则将通过法律途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第二十三条本制度第十七、十八、十九、二十、二十一条规定事项以外,经业主委员会决议,可以由审核人员审核同意后加盖业主委员会公章的其他事项。
第二十四条本制度自山水名园、翠园芳邻小区业主委员会全体会议表决通过并全体签字之日起生效。
公章管理制度 8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xx县招商局公章(以下简称公章)管理,完善公章使用手续,杜绝漏洞发生,促进公章使用和管理更加制度化、规范化,确保公章使用和管理正确、安全,特制定本规定。
一、专人管理公章。公章由办公室指定专人负责保管,未经批准其他人员不得动用,专管人员也不得将公章交给他人使用和管理。公章专管人员因事、病、休假等原因不在岗位时,办公室应指定人员代管,专管人员要向代管人员交接工作,交代用印注意事项。公章专管人员调离时,应及时办理交接手续。
二、严格审批手续。使用印章应坚持“先批准、后用章”的原则。批准人应当在《印鉴使用登记表》上签字。事情特急而批准人又无法签字的',经请示批准人同意后,可先加盖单位公章,同时将盖章后的材料复印备存,并注明请示人、请示时间,事后补办签字手续。
三、登记备案。用章人员要认真填写《印鉴使用登记表》,登记内容包括:编号、时间、用印事由(或文件名)、用印单位或人员、用印数量、批准人姓名、经办人姓名等。
四、盖章位置要准确、恰当,印迹要端正清晰。严禁在空白介绍信、空白便函、空白证件等上用印。
五、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公章管理制度 9
绿航房地产公司公章使用管理制度
一、公司公章由综合部秘书负责保管,部门印章由部门经理负责保管。
二、公司所有印章的刻制、启用、停用及销毁应报总经理批准。
三、印章使用要求
1、凡属经济合同文本需盖公司公章和合同专用章的应事先经过总经理批准。
2、凡属对外公文需盖公司公章的.,应事先征得总经理批准。
3、凡需携公章外出办事或因工作需要加盖公司公章的,应事先与综合部秘书办理相关登记手续,借出办完事后应立即交给综合部秘书,并办理交接手续。
4、凡属因工作需要加盖部门印章的,须经部门经理同意。
5、综合部有权不定期检查各部门公章的使用情况。
公章管理制度 10
一、公司公章由行政办公室负责管理,实行专人负责制。公章由企业总经理指定专人负责管理,并掌握使用。未经总经理批准不得随意交由他人管理和使用。
二、所有盖章文件必须由部门负责人签字,合同(协议)法人授权书等重要文件必须由总经理签字方可盖章。
三、使用公章一律登记,认真填写《用章使用登记表》。
四、以公司名义上报、外送、下发的.文件、资料等,必须由总经理审阅批准后方可盖章并严格登记手续。
五、对加盖公章的材料,落款单位必须与印章一致,用印位置恰当,要骑年盖月,字组端正,图形清晰。
六、严禁将公章带到公司外使用,如因特殊需要,必须经总经理批准。
七、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借口要求在空白书面上加盖公章。如遇特殊情况时,必须经总经理同意。
八、公章管理人员必须认真负责,严格遵章守纪,秉公办事。没有总经理及相关负责人的签字,不得随意盖章。
九、公章管理人员应妥善保管公章,不得随意乱放。下班时间和节假日期间应采取防盗措施。
十、盖章后出现的意外情况由批准人负责,如公章管理人员违规盖章造成的后果由直接责任人负责。
十一、凡私盖公章或利用公章舞弊者,一经发现给予严厉惩处,严重者立即辞退。
公章管理制度 11
为加强公章管理,规范用章行为,特制定本制度。
一、印章保存管理
1、公司行政章由办公室内勤人员保存管理;
2、公司合同专用章和人事调配专用章由总经理保存管理。
二、印章使用范围
1、合同专用章用于签盖公司所有经济合同;
2、人事调配专用章用于签盖公司人员调配手续;
2、行政章用于签盖公司文件、通知、报告、申请及其它文书资料。
三、公章使用办法
1、公司所有经济合同必须由总经理签字和签盖合同专用章,否则合同无效。合同签订内容要经公司经理会议研究通过。
2、公司人事调配(包括调进调出)一律签盖人事调配专用章并由总经理签字。
3、行政章使用要按下列规定进行:
①需盖章的重要文件文书先由主管领导把关,经总经理审阅签字后再行加盖行政章;一般性通知类文书,先请示总经理再由主管领导签字后加盖行政章。
②未经领导签字的文件文书一律不予加盖公章;对有疑问的盖章请求,内勤人员可直接向总经理请示。
③内勤人员对每一次用章要进行认真登记,记清用章内容、批准人、直接用章人、用章时间、用章份数等,直接用章人要在用章登记表上签字。
④内勤人员要留存用章签批原件以备查。
⑤向上级部门报送报批的'文书资料盖章,必须由总经理签字。
四、未按上述规定用章,追究印章管理者的责任,若由此造成损失,追究越权批准人或印章管理者的政治或经济责任。
五、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公章管理制度 12
为加强公章的使用与管理、实现公章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确保公章使用的权威性、严肃性、有效性、杜绝公章使用中违规现象的发生,特制订本制度。
一、公章的使用范围
1、公章使用:由局名义签发的文件、文书,包括各类通知、通报、报告、决定、计划、纪要、函件、报表等,代表局对外工作联系的介绍信,需证明的各类材料,与我局的'各类合同、项目协议、授权书、承诺书及其它需要的签章等。
2、局印章原则上不用于办理下属机构日常业务。拥有本级印章的局属单位机构的公章使用由各单位负责人明确使用范围及要求。
二、公章的使用要求
1、凡在局红头文件、账目款项、重要数字、授权书、承诺书、以单位名义发信息以及我局的各类合同、项目协议、等重要材料上加盖公章的,必须由局长同意签字后,方可盖章。
2、凡涉及个人事项需加盖公章的材料,如贷款、担保、落户口等一律由局长同意签字后,方可盖章。
3、凡涉及到财务、人事、工资等内容的各类型报表、报告、申请、便函、介绍信等必须由分管负责人签字后盖章,否则,不予盖章。
4、局单位日常业务办理,由分管领导批准后方可盖章。
5、一般报送材料、便函、需加盖公章的,由审核材料的分管领导或办公室主任同意签字后,方可盖章。
6、单位介绍信盖章时均应由分管领导批准或办公室主任批准;单位介绍信由办公室统一编页,存根由专人保管存档。
7、公章禁止带出本单位外使用。如因特殊需要,必须经局主要负责人同意,后方可带出。公章带出期间,借用人只可将公章用于申请事由,并对公章的使用后果承担一切责任。
8、对一些行文不规范(字迹潦草、有明显涂、改痕迹、表达不清、落款单位不明)的文档,拒绝加盖公章。
9、单位公章一律不得在空白纸页上使用。严禁在空白的纸张、表格、信函、证件等上面加盖局公章。严禁填盖空白合同、协议、证明及介绍信,如遇特殊情况,必须提出书面申请,经主要领导签字同意后,方可用章。
10、凡使用公章,经办人都要先出示领导签字,然后认真填写公章使用登记表,经办人在“公章使用登记表”上签字并填写清楚文件材料名称、份数、时间和需要说明的事项,公章管理人员进行审核,严格按文件核准印数加盖公章,确保无误后方可盖章。
11、特殊情况急需使用公章的,由公章使用人注明事由,并向分管负责人和主要负责人取得联系后可先行用章,但公章使用人应在事后及时补办手续。
12、负责管理公章人员必须认真负责、严格管理,按照管理程序办事,应当认真核对有关内容,使用人所填写的内容和拟使用公章的文稿材料不符的,不予用章。
13、规范使用公章,做到“齐年盖月”(即印章的左边缘与落款日期的年相齐,月、日盖在印章的下面);盖章时用力要均匀,落印要平衡,印泥(油)要适度,保证印迹端正、清晰。
14、有下列情况,公章必须停用:单位名称变动;公章使用损坏;公章遗失或被盗,声明作废。
15、经批准停止使用的公章由局办公室统一封存或送相关部门销毁,不得私自处理。
三、公章的保管
1、本局所有公章由专人负责管理,未经领导批准不得私自转交他人代管;保管人员要建立“公章启用登记表”,按照规定程序使用,严禁私自交于他人。
2、保管人需负责对印章保管的安全,公章存放在指定安全的地方,严禁擅自携带外出。
3、公章保管人因事离岗时,须由部门主管指定人员暂时代管,以免贻误工作;公章专管员外出,移交公章时,需由主要领导同意。
4、保管人因工作需要调离,需办理公章交接手续。
5、公章遗失应及时上报,对外登报作废。
四、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公章管理制度 13
为了规范小区业主委员会公章的保管和使用,防止腐败、渎职、滥用职权等行为的发生,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业主委员会公章是业主大会的财物,任何人不得据为己有,随意使用。
第二条:业主委员会的决定、决议自半数以上有表决权的委员签字之时起生效,无须加盖业主委员会公章;必要时加盖业主委员会公章则仅作证明使用,不得以未加盖业主委员会公章为由否定业主委员会决定、决议的有效性;只加盖业主委员会公章但没有半数以上有表决权的委员签字的文件,不得视为业主委员会的决定、决议。
第三条:业主大会会议主席团(筹备组)的决定、决议自半数以上业主大会会议主席团(筹备组)成员签字之时起生效,无须加盖业主委员会公章;必要时加盖业主委员会公章则仅作证明使用,不得以未加盖业主委员会公章为由否定业主大会会议主席团(筹备组)决定、决议的有效性。
第四条:业主大会的决定、决议自业主大会按有效票权数表决通过之时起生效,无须加盖业主委员会公章;必要时加盖业主委员会公章则仅作证明使用,不得以未加盖业主委员会公章为由否定业主大会决定、决议的有效性;只加盖业主委员会公章但未经业主大会表决通过的文件,不得当然视为业主大会的决定、决议。
第五条:业主委员会公章因故无法正常使用时,可以以半数以上有表决权委员签字的方式代替加盖业主委员会公章,同时采取一切合理手段予以追缴或废除后重新刻制。
第二章公章的保管
第六条:业主委员会公章由专人保管,一般由业主委员会主任、副主任保管,也可由业主委员会决议另行指定专人保管。
第七条:业主委员会公章保管人应妥善保管公章,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管理公章,不得随意摆放,以防止他人盗用,更不能将公章交于他人任意使用。
第八条:业主委员会公章保管人必须妥善保存公章使用申请单、登记簿和盖章文件的复印件等文件。
第九条:保管业主委员会公章的业主委员会委员被暂时停止工作或资格终止的,应当自停止工作或终止之日起3日内将其保管的公章移交给业主委员会决议指定的专人。
第十条:更换业主委员会公章保管人的,原保管人应将公章及公章使用申请单、登记簿、盖章文件的复印留底存档文件等资料一并移交。
第三章公章的使用
第十一条:使用业主委员会公章的程序为:
1、使用人填写公章使用申请单,注明事由并签字;
2、批准人员在申请单上或须盖章文件上签字;
3、公章审核人员审核同意后在申请单上签字;
4、公章保管人员在公章使用登记簿上登记盖章事由,并由使用人签字、填写日期;
5、公章保管人员加盖公章;
6、申请单和加盖公章的文件复印留底存档。
第十二条:业主委员会公章使用的批准人员为半数以上有表决权的业主委员会委员,审核人员为业主委员会轮值主任或备案主任,也可由业主委员会决议另行指定专人负责审核。
第十三条:对于存在明显的.错误,不宜加盖公章的,公章审核人员和保管人有责任提醒批准加盖公章的人员,并且有权拒绝任何违反本制度加盖公章的要求,但无权拒绝符合本制度的盖章要求。
第四章审批权限
第十四条:下列事项无须批准人员批准,经公章使用审核人员审核同意后可直接加盖业主委员会公章:
1、业主车辆在建筑区划内出险,需要业主委员会在现场证明上盖章;
2、业主委员会成员的任职证明;
3、须盖章文件已经有半数以上业主大会会议主席团(筹备组)成员签字的业主大会会议决议和文告;
4、在已经按程序加盖过公章的仍然有效的文件复印件上经审核一致后加盖公章;
5、以业主委员会名义发给相关单位的一般性函件(函件上须有轮值主任或备案主任的签字),该等函件不得包含有业主委员会承诺义务和责任等内容;
6、已经有生效决议的,以业主大会或业主委员会名义提起诉讼的起诉状、授权委托书,及诉讼过程中需要提交的证据材料;
7、按已经生效的,以业主大会或业主委员会名义签署的合同约定,催促合同相对方履行合同的函件;
8、向有关部门申请政策解释、投诉的文件;
9、本制度第十四、十五、十六、十七、十八条规定事项以外,经业主委员会决议,可以由审核人员审核同意后加盖业主委员会公章的其他事项。
第十五条:下列事项必须有半数以上有表决权的委员在申请单上或须盖章文件上签字,才可以加盖业主委员会公章:
1、以业主委员会名义签署的各种合同、备忘录(合同、备忘录文本须有轮值主任或备案主任的签字);
2、向政府有关部门、其他单位申请办理有关事宜的手续文件。
第十六条:下列事项必须有半数以上有表决权的委员在须盖章文件上签字,才可以加盖业主委员会公章:
1、以业主委员会名义发布的各类须向业主公示的文件;
2、业主委员会的决定、决议;
3、专项维修基金使用的申请文件、管理情况报告;
4、公共服务性收费的财务审计结果及其他财务性文件;
5、本制度和业主委员会决议没有明确规定可以加盖业主委员会公章的事项。
第十七条:下列事项必须具有有效的业主大会决议,并且半数以上有表决权的委员在申请单上或须盖章文件上签字,才可以加盖业主委员会公章:
1、以业主大会名义签署的各类合同;
2、以业主大会名义发布的各类须向业主公示的文告,但已经有半数以上业主大会会议主席团(筹备组)成员签字的决议和文告除外;
第十八条:在紧急情况下,有五名以上业主证明或有关政府部门证明,必须使用业主委员会公章,但无法完成公章使用手续的,公章保管人经电话征得半数以上有表决权的业主委员会委员同意后,可以先予加盖公章,但公章保管人须在事后三天内补齐盖章手续。
公章管理制度 14
一、总则
公章是我所在职权范围内进行公务活动,行使职权的重要标志,为加强我公司公章的管理,确保公章的正确使用,特制定本制度。
二、公章的使用范围
所的正式文件(包括各类通知、通报、报告、决定、请示、计划、纪要,函件、报表等)、行政介绍信、调查证明材料、规定要盖章的'其他证件以及经所领导批准的需要盖章的材料。
三、使用规定
严格审批和登记制度,盖章必须按规定程序办理。
1、以公司名义发文,必须经公司领导审阅,方可盖用公司公章。
2、调查证明材料和其它需盖公章的,须经领导同意方可盖用公司公章。
3、办理正常人事、劳资关系的材料须经公司主管领导或办公室主任审核无误后方可盖用公司章。
4、公章一般不对职工私人使用,若因特殊情况需要使用的,也仅限于证明职工身份、劳资、以及政审方面,材料必须由主管领导审批签字同意后方可盖用公司公章,并且其材料需要留下复印件备案。
5、公章不得携带外出使用,如遇特殊情况,确需携带公章外出的,由公章保管人携章随同,使用后必须立即收回单位。
6、公章加盖处必须是文件或材料的适当位置,严禁在空白格式化文件或稿纸上加盖公章。
四、公章的保管
1、行政公章、支部章、工会章由办公室主任负责管理。
2、财务专用章、法人章由财务科负责人负责管理。
3、科室章由科室负责人负责管理。
4、专职人员休假或另有他事不能在岗时,行政章、支部章必须上交主管领导保管,其它印章的可指定同科室政治上可靠、责任心强、办事秉公的同志代管。
五、公章管理员岗位职责
公章管理员必须认真负责,坚持原则,不徇私情,应严格履行职责:
1、负责公章的保管,及时维护,确保公章清晰、端正。
2、负责公章使用的审核工作,盖章前,必须仔细阅读该文件或材料,对一些行文不规范(字迹潦草、有涂改痕迹、表达不清、落款单位不明)的文件或材料,可以拒绝加盖印章。
3、因使用公章不当造成损失的,将追究其相应责任。
公章管理制度 15
一、公章管理制度
1、公章由学校指定专人负责管理,并掌握使用。使用公章一律登记,要由使用人(或经办人)签字,经校长批准后方可使用。
2、以学校名义上报、外送、下发的文件、资料、报表等,经校长审阅批准后方可加盖公章并严格登记手续。
3、学校公章不外借,主管人不在时由校长指定人代管,双方做好交接手续。4、学校员工因取款、取物、挂失、驾驶员办证等,需用单位介绍信,由校长批准并严格登记手续。
5、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借口要求在空白书面上加盖公章。
6、凡私盖公章或利用公章舞弊者,一经发现给予严厉惩处,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二、合同章使用管理制度
1、合同专用章由财务部专人保管,任何部门、人员不得借用、代用合同章,违反规定造成的后果,由印章保管人负责;发生遗失,应及时报告处理。2、凡在授权范围内洽谈的合同,经校长同意方可成立。经校长审核、签字后,在财务部盖章,并严格按照登记手续进行登记备案。
3、未经校长批准或空白合同上不得加盖合同专用章,否则由当事人承担一切经济损失,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4、凡私盖合同专用章或利用合同专用章营私舞弊者,一经发现给予严厉惩处,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三、财务专用章、法人章使用管理制度
1、财务专用章和法人章要由财务负责人负责保管并掌握使用。
2、财务专用章和法人章不能交给银行出纳员自行保管和使用。
3、除正常的财务需要用财务专用章和法人章外,其他事项需用必须经过财务负责人报请学校经校长批准后方可使用并严格登记手续。凡私盖章者一经发现给予严厉惩处。
4、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借口在空白书面上加盖财务专用章和法人章。
四、现金、银行、转帐收(付)讫章使用管理制度
1、现金、银行、转帐收(付)讫章由出纳员负责保管并掌握使用。
2、现金、银行、转帐收(付)讫章只有在现金、银行、转帐收讫或付讫时使用。
3、不得在空白书面上加盖现金、银行收(付)讫章,一经发现,严厉惩处并承担经济损失。
五、发票专用章使用管理制度
发票专用章由财务人员负责保管并掌握使用,发票专用章用于加盖通用机打发票。
公章保管责任书
一、保管人(责任人):__________
部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__________部
二、被保管章全称:______________
三、保管时间:自20_年月日起至:20_年月日止;无限期至交回日止。
四、保管人责任:
1、严格执行《公章使用管理规定》。在固定地点保存。采取必要措施对公章进行妥善保管。防止出现公章丢失、损毁、被盗、不当使用等情况或事件的`发生。
2、用章前,要取得有关领导的批准。批准人在《公章使用管理规定》中已明示。
3、用章中,由保管人加盖,并在《公章登记簿》上进行登记;保管人须全过程在场。
4、用章后,须及时收回存放处。所用章文件,应留复印件一份。因盖章有误而造成的作废文稿须立即销毁。
5、本责任书与保管人保管公章期间同时生效和废止。
公章保管人:______
20_年___月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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