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仓库安全管理制度

2024-05-24 制度

  在当今社会生活中,制度使用的频率越来越高,制度是指一定的规格或法令礼俗。那么你真正懂得怎么制定制度吗?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药品仓库安全管理制度,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药品仓库安全管理制度 1

  (一)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1、每年以创办消防知识宣传栏、开展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提高全体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

  2、定期组织员工学习消防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做到依法治火。

  3、各部门应针对岗位特点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4、对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和使用人员应进行实地演示和培训。

  5、对新员工进行岗前消防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6、因工作需要员工换岗前必须进行再教育培训。

  7、消控中心等特殊岗位要进行专业培训,经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二)防火巡查、检查制度

  1、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巡查检查制度。

  2、消防工作归口管理职能部门每日对公司进行防火巡查。每月对单位进行一次防火检查并复查追踪改善。

  3、检查中发现火灾隐患,检查人员应填写防火检查记录,并按照规定,要求有关人员在记录上签名。

  4、检查部门应将检查情况及时通知受检部门,各部门负责人应每日消防安全检查情况通知,若发现本单位存在火灾隐患,应及时整改。

  5、对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未按规定时间及时整改的,根据奖惩制度给予处罚。

  (三)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

  1、单位应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严禁占用疏散通道,严禁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2、应按规范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

  3、应保持防火门、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机械排烟送风、火灾事故广播等设施处于正常状态,并定期组织检查、测试、维护和保养。

  4、严禁在营业或工作期间将安全出口上锁。

  5、严禁在营业或工作期间将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关闭、遮挡或覆盖。

  (四)消防控制中心管理制度

  1、熟悉并掌握各类消防设施的使用性能,保证扑救火灾过程中操作有序、准确迅速。

  2、做好消防值班记录和交接班记录,处理消防报警电话。

  3、按时交接班,做好值班记录、设备情况、事故处理等情况的交接手续。无交接班手续,值班人员不得擅自离岗。

  4、发现设备故障时,应及时报告,并通知有关部门及时修复。

  5、非工作所需,不得使用消控中心内线电话,非消防控制中心值班人员禁止进入值班室。

  6、上班时间不准在消控中心抽烟、睡觉、看书报等,离岗应做好交接班手续。

  7、发现火灾时,迅速按灭火作战预案紧急处理,并拨打119电话通知公安消防部门并报告部门主管。

  (五)消防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

  1、消防设施日常使用管理由专职管理员负责,专职管理员每日检查消防设施的使用状况,保持设施整洁、卫生、完好。

  2、消防设施及消防设备的技术性能的维修保养和定期技术检测由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负责,设专职管理员每日按时检查了解消防设备的运行情况。查看运行记录,听取值班人员意见,发现异常及时安排维修,使设备保持完好的技术状态。

  3、消防和消防设备定期测试:

  (1)烟、温感报警系统的测试由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实施,保安部参加,每个烟、温感探头至少每年轮测一次。

  (2)消防水泵、喷淋水泵、水幕水泵每月试开泵一次,检查其是否完整好用。

  (3)正压送风、防排烟系统每半年检测一次。

  (4)室内消火栓、喷淋泄水测试每季度一次。

  (5)其它消防设备的测试,根据不同情况决定测试时间。

  4、消防器材管理:

  (1)每年在冬防、夏防期间定期两次对灭火器进行普查换药。

  (2)派专人管理,定期巡查消防器材,保证处于完好状态。

  (3)对消防器材应经常检查,发现丢失、损坏应立即补充并上报领导。

  (4)各部门的消防器材由本部门管理,并指定专人负责。

  (六)火灾隐患整改制度

  1、各部门对存在的火灾隐患应当及时予以消除。

  2、在防火安全检查中,应对所发现的火灾隐患进行逐项登记,并将隐患情况书面下发各部门限期整改,同时要做好隐患整改情况记录。

  3、在火灾隐患未消除前,各部门应当落实防范措施,确保隐患整改期间的消防安全,对确无能力解决的重大火灾隐患应当提出解决方案,及时向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并由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或当地政府报告。

  4、对公安消防机构责令限期改正的火灾隐患,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改正并写出隐患整改的复函,报送公安消防机构。

  (七)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1、用电安全管理:

  (1)严禁随意拉设电线,严禁超负荷用电。

  (2)电气线路、设备安装应由持证电工负责。

  (3)各部门下班后,该关闭的电源应予以关闭。

  (4)禁止私用电热棒、电炉等大功率电器。

  2、用火安全管理:

  (1)严格执行动火审批制度,确需动火作业时,作业单位应按规定向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申请“动火许可证”。

  (2)动火作业前应清除动火点附近5米区域范围内的易燃易爆危险物品或作适当的安全隔离,并向保卫部借取适当种类、数量的灭火器材随时备用,结束作业后应即时归还,若有动用应如实报告。

  (3)如在作业点就地动火施工,应按规定向作业点所在单位经理级(含)以上主管人员申请,申请部门需派人现场监督并不定时派人巡查。离地面2米以上的高架动火作业必须保证有一人在下方专职负责随时扑灭可能引燃其它物品的火花。

  (4)未办理“动火许可证”擅自动火作业者,本单位人员予以记小过二次处分,严重的予以开除。

  (八)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制度

  1、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应有专用的库房,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设施,仓管人员必须由消防安全培训合格的人员担任。

  2、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应分类、分项储存。化学性质相抵触或灭火方法不同的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应分库存放。

  3、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入库前应经检验部门检验,出入库应进行登记。

  4、库存物品应当分类、分垛储存,每垛占地面积不宜大于一百平方米,垛与垛之间不小于一米,垛与墙间距不小于零点五米,垛与梁、柱的间距不小于零点五米,主要通道的宽度不小于二米。

  5、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存取应按安全操作规程执行,仓库工作人员应坚守岗位,非工作人员不得随意入内。

  6、易燃易爆场所应根据消防规范要求采取防火防爆措施并做好防火防爆设施的维护保养工作。

  (九)义务消防队组织管理制度

  1、义务消防员应在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领导下开展业务学习和灭火技能训练,各项技术考核应达到规定的指标。

  2、要结合对消防设施、设备、器材维护检查,有计划地对每个义务消防员进行轮训,使每个人都具有实际操作技能。

  3、按照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每半年进行一次演练,并结合实际不断完善预案。

  4、每年举行一次防火、灭火知识考核,考核优秀给予表彰。

  5、不断总结经验,提高防火灭火自救能力。

  (十)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制度

  1、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2、组织全员学习和熟悉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3、每次组织预案演练前应精心开会部署,明确分工。

  4、应按制定的预案,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演练。

  5、演练结束后应召开讲评会,认真总结预案演练的情况,发现不足之处应及时修改和完善预案。

  (十一)燃气和电气设备的检查和管理制度

  1、应按规定正确安装、使用电器设备,相关人员必须经必要的培训,获得相关部门核发的有效证书方可操作。各类设备均需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有效合格证明并经维修部确认后方可投入使用。电气设备应由持证人员定期进行检查(至少每月一次)。

  2、防雷、防静电设施定期检查、检测,每季度至少检查一次、每年至少检测一次并记录

  3、电器设备负荷应严格按照标准执行,接头牢固,绝缘良好,保险装置合格、正常并具备良好的接地,接地电阻应严格按照电气施工要求测试。

  4、各类线路均应以套管加以隔绝,特殊情况下,亦应使用绝缘良好的铅皮或胶皮电缆线。各类电气设备及线路均应定期检修,随时排除因绝缘损坏可能引起的消防安全隐患。

  5、未经批准,严禁擅自加长电线。各部门应积极配合安全小组、维修部人员检查加长电线是否仅供紧急使用、外壳是否完好、是否有维修部人员检测后投入使用。

  6、电器设备、开关箱线路附近按照本单位标准划定黄色区域,严禁堆放易燃易爆物并定期检查、排隐患。

  7、设备用毕应切断电源。未经试验正式通电的设备,安装、维修人员离开现场时应切断电源。

  8、除已采取防范措施的部门外,工作场所内严禁使用明火。

  9、使用明火的部门应严格遵守各项安全规定和操作流程,做到用火不离人、人离火灭。

  10、场所内严禁吸烟并张贴禁烟标识,每一位员工均有义务提醒其他人员共同遵守公共场所禁烟的规定。

  (十二)消防安全工作考评和奖惩制度

  1、对消防安全工作作出成绩的,予以通报表扬或物质奖励。

  2、对造成消防安全事故的责任人,将依据所造成后果的严重性予以不同的处理,除已达到依照国家《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或已够追究刑事责任的事故责任人将依法移送国家有关部门处理外,根据本单位的规定,对下列行为予以处罚: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损失情况与认识态度除责令赔偿全部或部分损失外,予以口头告诫:

  A、使用易燃危险品未严格按照操作程序进行或保管不当而造成火警、火灾,损失不大的;

  B、在禁烟场所吸烟或处置烟头不当而引起火警、火灾,损失不大的;

  C、未及清理区域内易燃物品,而造成火灾隐患的;

  D、未经批准,违规使用加长电线、用电未使用安全保险装置的或擅自增加小负荷电器的

  E、谎报火警;

  F、未经批准,玩弄消防设施、器材,未造成不良后果的;

  G、对安全小组提出的.消防隐患未予以及时整改而无法说明原因的部门管理人员;

  H、阻塞消防通道、遮挡安全指示标志等未造成严重后果的。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情节轻重和认识态度,除责令赔偿全部或部分损失外,予以通报批评:

  A、擅自使用易燃、易爆物品的;

  B、擅自挪用消防设施、器材的位置或改为它用的;

  C、违反安全管理和操作规程、擅离职守从而导致火警、火灾损失轻微的;

  D、强迫其他员工违规操作的管理人员;

  E、发现火警,未及时依照紧急情况处理程序处理的;

  F、对安全小组的检查未予以配合、拒绝整改的管理人员。

  (3)对任何事故隐瞒事实,不处理、不追究的或提供虚假信息的,予以解聘。

  (4)对违反消防安全管理导致事故发生(损失轻微的),但能主动坦白并积极协助相关部门处理事故、挽回损失的肇事者或责任人可视情况予以减轻或免予处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酒店(宾馆)内发生火灾时,立即组成火场指挥处,下设四个组:通讯联络组、灭火行动组、疏散引导组、安全防护救护组。各组职责:

  通讯联络组:拨“119”向消防队报警,同时通知其它各组人员到位,到主要路口迎接消防车的到来。灭火行动组:利用酒店(宾馆)现有的灭火器材组织灭火。

  疏散引导组:负责组织疏散人员离开火场,抢救受灾物质。负责火灾现场的警戒,及时疏散无关人员和车辆,保障消防车直接迅速进入火场扑救,维护火场灭火、疏散物资的良好秩序。

  安全防护救护组:做好火灾现场安全防护工作,如有人员伤亡,及时拨打“120”抢救伤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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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药房和库房内严禁吸烟,严禁带火种,房外设置明显的防火标志。

  2、药房的通道和出入口不准堵塞,要保持通畅。

  3、药房内严禁存放易燃易爆化学物品,贵重物品要与一般物品分开存储,墙距、灯距、顶距、柱距必须符合防火规范。

  4、未经许可,无关人员禁止进药房,如工作需要,要经药房人员许可并带领。

  5、药房内严禁使用电热器具,禁止乱拉临时电源和照明线。

  6、药房禁止存放易燃物品。

  7、药房内严禁一切明火,如需动火作业,必须办理动火手续,并经批准方可动火,有专人看守。

  8、药房人员每天下班前进行一次防火检查,切断电源并应熟悉消防器材的`存放位置和使用方法。

  9、定期进行安全检查,维护保养消防器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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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要认真执行《消防法》关于仓库防火安全管理的有关规定。

  2、仓库管理人员必须熟悉本库储存物资的性质、数量、分布情况等问题。

  3、不准在仓库周围堆放易燃可燃物,并要经常清理杂物。

  4、要根据储存物的`性质,按规定安装所需要的照明设备,不准随便乱拉线,安装电气设备、电加热器。

  5、电闸要设总闸、分闸,并应将电闸安装在室内,工作结束应立即拉掉电闸。

  6、禁止在库内动用明火,如需要用火,必须经有部门批准,并采取安全措施。

  7、不准在库内住人,无关人员禁止入库。

  8、管理人员对消防用水地点,必须十分清楚,要经常保持道路畅通,要会报警、会使用、保养灭火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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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加强本药店的消防安全管理,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预防和减少火灾危害,履行消防安全职责,保障消防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制定本办法。

  一、消防安全责任

  法人职责:

  (一)企业法人是本公司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对本药店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二)贯彻执行消防法规,保障本药店消防安全符合规定,掌握本药店的消防安全情况;

  (三)为本药店的消防安全提供必要的经费和组织保障;

  (四)确定逐级消防安全责任,批准实施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五)组织防火检查,督促落实火灾隐患整改,及时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七)组织制定符合本药店实际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企业负责人职责:

  (一)制订年度消防工作计划和督促实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二)制订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并检查督促其落实;

  (三)拟订消防安全工作的资金投入和组织保障方案;

  (四)实施防火检查和火灾隐患整改工作;

  (五)在员工中组织开展消防知识、技能的宣传教育和培训,组织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实施和演练;

  (七)消防安全责任人委托的其他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二、消防安全管理

  (一)药店应当对动用明火实行严格的消防安全管理。禁止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使用明火;

  (二)应当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严禁占用疏散通道,在安全出口或者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及其他影响安全疏散的行为;

  (三)应当遵守国家有关规定及上级公司关于易燃易爆和危险品的搬运和储存办法,对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使用、储存、运输实行严格的消防安全管理;

  (四)发生火灾时,应当立即实施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务必做到及时报警,迅速扑救火灾,及时疏散人员;

  (五)保护现场,接受事故调查,如实提供火灾事故的情况,协助公安消防机构调查火灾原因,核定火灾损失,查明火灾事故责任。未经公安消防机构同意,不得擅自清理火灾现场。

  三、防火检查和隐患的整改

  (一)值班人员应当每日对用电、用水、安全出口等有否违章,是否畅通,是否完好进行检查,并填写巡查记录,巡查人员应当在巡查记录上签名;

  (二)对检查存在的火灾隐患,应当及时予以消除。

  (三)火灾隐患整改完毕,负责整改的人员应当将整改情况记录报送消防安全责任人存档备查。

  四、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

  (一)应当通过多种形式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对员工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有关消防法规、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消防设施的性能、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报火警、扑救初起火灾以及自救逃生的知识和技能的消防安全培训,提高全员的消防意识。

  (二)积极参加国家的消防日活动,配合当地消防部门做好消防知识宣传、教育图片的张贴等向公众宣传防火、灭火、疏散逃生等常识;

  五、奖惩

  对未依法履行消防安全职责或违反药店消防安全管理办法的行为,依照有关规定对责任人给予经济处罚,处罚金额从100-300元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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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试剂、药品库房的门窗向外开,保持良好通风。地面要垫木板,窗户应装毛玻璃或白铅油,防止日光晒入。

  2.试剂、药品不得与其他物品混存,要分类放置。

  3.库房应安装防爆式电灯,电线穿管,电闸应设在库外防雨处。

  4.库内温度保持在35℃以下,在夏季对低沸点的药品要采取降温措施。

  5.严禁吸烟,禁止明火照明或明火作业。

  6.严禁在库内分装配料。

  7.库房管理员要经常检查,发现包装渗漏要及时处理。

  8.要及时处理废旧包装物品,不得在库内堆放。

  9.库内要配备相应的灭火器材。

  10.剧毒品要专人专柜保管。领用时必须由两人同时在现场。

  11.要建立入库出库手续,要定期进行盘点,建立详细的药品台帐。

  12.性质不稳定,容易分解、变质、自燃等易引起爆炸危险的.药品和需在特殊条件下存放的药品应经常检查,保证其存放条件安全可靠,防止一切事故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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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维护本公司的财产安全和保持正常的工作秩序,使公司各部门人员,各配套单位送货人员对仓库管理有所遵循,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卫生部第90号)等相关法律法规。特制订本制度。

  一、适用范围:

  凡出入本公司仓库人员均遵守本管理制度。

  二、人员出入管制

  (一)本公司人员出入管制

  1.仓库员工上班时间进入仓库时,要穿工作服,佩戴工作证。

  2.仓库内严禁烟火,严禁吸烟,凡本公司员工在仓库内吸烟者,一经发现,报人事行政部,处200元/次或200元以上罚款处罚。非本公司工作人员在仓库内吸烟而仓库负责人不及时予与制止的`,由人事行政部对仓库负责人处200元/次或200元/次以上罚款,仓库负责人制止不听的,报人事行政部处理。

  3.工作时间内本公司人员除公司领导,各部门主管和各部门专职人员来仓库检查、盘点外。其他无关人员一律不允许进入仓库,否则将给予当事人100元/次或100元/次以上罚款处罚。

  4.仓库人员工作时间因事暂时要离开仓库时,必须锁闭好仓库门,仓库人员下班前必须先锁好门窗,做好防盗、防雨措施。凡下班后未锁好仓库门窗的,一经发现,处50元/次罚款处罚。 5.仓库人员下班时不得携带任何公司物品离开仓库。

  (二)非本公司人员管制

  1.非本公司人员指公司客户、来访人员、送货人员。

  2.公司客户、来访人员由相关人员、仓库工作人员陪同,进行来访人员的进出登记、并佩戴公司配发的参观证进入仓库参观。如无本公司相关人员陪同,仓库人员应谢绝其进入仓库参观。

  3.送货人员送货到本公司仓库时,请按随货通行单,联系仓库工作人员收货,不得随意走动,应听从仓库安排。将送货车辆停到指定的卸货地点卸货,不可乱停靠。卸货时根据我公司要求进行卸货,放至指定区域。不可各种物料混杂放置。交货完成办理交接手续后,不得无故逗留在仓库区域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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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有醒目标示,数量固定,明确责任,交接班有记录,实行每日每班交接制,双人双锁随身保管钥匙,班班交接,做到账目相符。

  2、定期检查毒麻药品管理是否符合规定,检查药物性状。如发现沉淀变色,过期,标签模糊等药品,停止使用并交药房处理。

  3、发现下例情况,应立即向医院,药学部门和保卫处报告:在储存、保管过程中发生药品丢失或者被盗,被抢、骗或者冒领的。

  4、所有毒麻类药品,只能供住院患者,并遵医嘱使用,其他人员不得私有、借用、取用。

  5、建立毒麻药品使用登记本,注明患者姓名、床号、使用药名、规格、剂量、数量、使用日期、时间,护士签名,护士长检查妥善后及时凭专用处方和空安瓶补充完好。

  6、毒麻药品必须专用红处方开具,项目填齐全,字迹清晰,不得涂改,特别是患者或代办人的`身份证、名称、编号等,医生签名后,保留空安瓶。

  7、建立药品残余药液销毁登记本,对于使用半支的毒麻药品应倾倒销毁,并双人复合,双人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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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药品仓库的药品仅供实验使用,除此之外,一般不能用于其他用途。

  2、药品存放要搞好科学管理,以实验室为单位分门别类,做到分类清楚,标志明显,排列有序,堆放整齐,零整分开,安全整洁;各实验室必须负责任地将本实验室存放药品的柜子管理好,并搞好维护保养工作,防止霉烂变质,发现问题及时采取相应措施。

  3、当出现本实验室药品不够用而要取用其它实验室的药品时,必须先征得药品所归属的实验室管理人员同意方可取用并及时采购补回。

  4、定期检查本实验室药品柜的安全和数量,保证本实验室药品的供应,尽量避免积压,对于包装陈旧、过期失效的'药品,必须及时清理;如有本室不再使用或很少使用的药品,要及时转出,以便物尽其用,避免浪费。

  5、采购药品和药品进库,要做好登记,并根据验收单检查外观、质量、品质等及时验收。验收中发现数量短缺、质量或凭证不符等情况必须立即与有关经办人联系处理,药品验收完毕后要及时上架,按科学管理要求摆放,不能随意摆放。

  6、各实验室管理人员进入药品仓库取药品必须做好登记。

  7、加强安全防范意识,上班后要开窗通风,下班前要关好门窗、切断电源盒锁好门。

  8、库房内严禁吸烟和使用明火,外人不得进入库房,发现安全隐范应立即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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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条仓库管理人员必须对所有存放药品试剂的性质,保管办法及安全注意事项精通熟悉,并会正确地使用本库的安全及消防设施。

  第二条仓库主管领导须经常对仓库管理员进行业务,安全及消防知识教育,并定期进行考试。

  第三条仓库周围要保持清洁。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物品,道路要保持畅通无阻。

  第四条仓库的`电气设备及照明必须是防爆型,并定期检查,保证完整无损。

  第五条库必须备用足够,合适的消防设备。

  第六条仓库存放的药品试剂,要排列整齐分类保管,不得将性质不同的和有抵触的药品试剂混放在一起。

  第七条仓库存放的药品试剂必须贴有明显的品名标号,以防领错。

  第八条搬动药品、试剂时,必须轻拿轻放,禁止摔打和撞击,如包装有破捐损的应立即处理。

  第九条库内严禁烟火及携带引火物。

  第十条非本库人员不得随意入库,如因工作需要必须入库时,应在登记簿上登记,经仓库主管领导同意后方可进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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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仓库管理人员必须对所有存放药品试剂的性质,保管办法及安全注意事项精通熟悉,并会正确地使用本库的安全及消防设施。

  2、仓库主管领导须经常对仓库管理员进行业务,安全及消防知识教育。

  3、仓库周围要保持清洁。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物品,道路要保持畅通无阻。

  4、仓库的电气设备及照明必须是防爆型,并定期检查,保证完整无损。

  5、仓库必须配备足够的消防设施、设备。

  6、仓库存放的药品试剂,要排列整齐分类保管,不得将性质不同的'和有抵触的药品试剂混放在一起。

  7、仓库存放的药品试剂必须贴有明显的品名标号,以防领错。

  8、搬动药品、试剂时,必须轻拿轻放,禁止摔打和撞击,如包装有破损的应立即上报、处理。

  9、库区内严禁烟火及携带火种。

  10、非本库人员不得随意入库,如因工作需要必须入库时,应在登记簿上登记,经仓库主管领导同意后方可进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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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仓库员工上班时间进入仓库时,要穿戴整洁,佩戴工作证。库区内严禁烟火。

  1.2工作时间内,本公司人员(储运部工作人员除外)未佩带“临时出入卡”一律不准进入仓库。

  1.3下班无人时药品仓库应锁闭门窗,做好防盗、防雨工作;下班时不得携带任何公司物品离开仓库。

  2、非储运部工作人员管制

  2.1非本公司人员:指药监部门检查人员、公司领导、公司客户、送货人员、施工人员和来访人员。

  2.2公司客户:公司客户一般有本公司相关人员陪同,并佩戴带公司配发的“临时出入卡”,如无本公司相关人员陪同的客户,仓库人员应谢绝其进入仓库参观。

  2.3来访人员:如遇相关员工亲朋好友来访,请仓库员工自觉通知其在营业大厅等候接待,不得带入仓库。

  2.4送货人员:

  A、送货人员交货完成后应自主退出仓库收货区域,应在仓库外等候验收结果,不得无故逗留在仓库内部或办公区域。

  B、送货人员交货未完成时不得随意在仓库走动,不得在仓库办公区域逗留。

  C、送货人员应听从仓库安排,将送货车辆停至指定收货区卸货,不可乱停乱靠,卸货时应根据我司合理要求卸货,放至指定收货区域,不可与各种包装物料混杂放置。

  2.5施工人员:施工人员应服从我公司相关单位的安排,在仓库实施有安全隐患的工作,如电焊、砂轮磨消、切割等;必须通知仓库主管,由仓库主管安排专人在场看护,并配备灭火器材,以防发生安全隐患。

  3. “临时出入卡”管制

  3.1凡须进入公司药品仓库人员(除储运部工作人员),必需佩带“临时出入卡”,保管人员方可允许进入仓库。

  3.2“临时出入卡”的领取人员,必需预先取得公司领导(高层管理人员)及质量管理部经理允许后,在行政部门登记,领取“临时出入卡”。

  3.3进出药品仓库,须将“临时出入卡”佩带在胸前,以方便保管人员识别。

  3.4非工作人员进出药品仓库,办理完相关业务工作后,应将“临时出入卡”交回行政部。

  3.5领取“临时出入卡”的人员,不得携带易燃易爆等违规物品进入仓库。化学品、油类物料放入相应隔离放置,并事先与储运部主管人员说明。

  4.投诉与处罚

  4.1仓管人员应注意自身的涵养与素质,对来宾或到访人员要文明问询和主动引导,对本公司员工更要互相尊重、友好相处。

  4.2对送货人员要以礼相待,快速收货,不得无故拖延收货时间,降低双方工作效率。 对无故逗留在仓库的人员应礼貌的请出仓库,如遇无理取闹人员可反映至行政部处理。

  4.3非本公司人员进入仓库应服从仓库保管人员引导,不可在仓库内随意走动,如有收货人员无故拖延收货时间,降低双方工作效率的`可向仓库主管进行投诉。

  4.4非本公司员工请遵守本公司相关规定,未遵守本公司规定的,相关仓库管理员劝说无效的情况下可上报主管,由主管通知行政部进行处理。

  药品仓库安全管理制度 12

  1、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认真落实药库安全管理责任制。在药剂科负责人领导下,由药库管理员负责

  2、非药库工作人员严禁进入库房。

  3、熟悉药品存放品种、做到按种类存放整齐,易燃易爆的品种分别存放危险品库。

  4、特殊药品实行专人专柜管理,帐物相符。

  5、药库内严禁烟火,并设置标志。

  6、药库内设备按规定安装,不得私拉乱接电线。

  7、不得任意挪动拆卸损坏库区内消防器材。

  8、药库工作人员须了解消防知识,并会使用消防器材。

  9、定期检查消防器材,如有变化及时向保卫部门汇报。

  10、药库工作人员做到每天认真检查。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汇报和通知相关部门领导。

  11、下班前认真检查安全。关好门窗、水电、锁好安全门。

  12、药库值班人员须坚守岗位,忠于职责。

  13、提高警惕,发生案件立即报告相关部门,保护好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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