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职工考勤制度

2023-01-04 制度

  在当今社会生活中,人们运用到制度的场合不断增多,好的制度可使各项工作按计划按要求达到预计目标。拟定制度的注意事项有许多,你确定会写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教职工考勤制度,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教职工考勤制度1

  建立健全考勤管理制度,做好教职工出勤管理,是加强学校工作纪律和改进工作作风的一种行政管理手段。提高劳动纪律意识要靠制度约束,更重要的是每个教职工能从思想上自觉遵守劳动纪律,充分认识到遵守劳动纪律是做好各项工作的有力保证。为了更有力地推进我校工作的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形成朝气蓬勃、奋发有力的集体,保证我校教育事业的兴旺发达,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请各部门遵照执行。

  一、考勤管理

  (一)全校教职工实行全员坐班制。

  学校中层以上领导干部、任课教师在上课时间、晚自习到校上班。如因需要调整工作日,则另行通知。

  教辅、医务、后勤人员在星期一至星期五到校上班。个别工种因工作需要,各处室在工作时间总量不变的情况下可作适当调整。(晚自习需安排相关人员到校值班)

  全校教职工每周一早上必须参加升国旗仪式。

  上课、教研活动、学校活动、全校性会议以及学校安排的有关会议和活动均要进行出缺勤考核。

  (二)实行出勤签到制度

  具体方法为:

  1、学校中层以上领导干部到学校办公室签到。

  2、班主任、任课教师到年级组签到。

  3、教辅人员到教务处签到。

  4、后勤人员到总务处签到。

  5、医务、卫生员工到体卫处签到。

  6、保安人员到保卫处签到。

  7、必须是教师职工本人签到,不准代签。如发现代签一次,各记代签者和被签者一次旷工。

  (三)迟到、早退、旷工管理

  1、下列情况视为迟到:

  (1)有课的教学人员未准时到教室、实验室上课的;

  (2)其他人员未按指定时间准时到岗的;

  (3)各种例会、政治学习、教研等集体活动未按指定时间准时到现场的;

  (4)值班未按指定时间准时到岗的;

  2、下列情况视为早退:

  (1)上课的教学人员未到下课时间提前离岗的;

  (2)其他人员提早离岗的;

  (3)各种例会、政治学习、教研活动等集体活动提前离场的;

  (4)值班时间提早离岗的;

  3、下列情况视为旷工:

  未请假或请假未批准擅离职守的;

  请假期满未办续假或续假未获批准而不按时上班的;

  请假理由与事实不符的;

  不服从组织调配,未按指定日期报到上班,或虽报到但拒绝接受及消极对待分配工作的;

  各种例会、政治学习、教研活动等集体活动未经批准缺席的。

  未经教务处同意,私自调课并造成“空堂”的,双方均按旷工论处;

  上班时间打牌赌博、上网聊天、娱乐、炒股的;

  上班时间学校临时召集的会议或活动,无故不到的;

  值班时间,未经许可而不到岗的;

  在考勤签到、休病假等方面弄虚作假的;

  (四)考勤

  1.实行考勤负责人制度。年级主任、处室主任负责本部门的每日考勤。校长办公室负责不定期的抽查、巡查、汇总和统计。分工如下;

  (1)升旗、校会、行政例会、大型活动,由办公室负责。

  (2)坐班:任课教师由年级主任负责,处室人员由处室主任负责。

  (3)上课:由教务处负责。

  (4)年级活动:由年级主任负责。

  (5)教研活动:由教务处负责。

  (6)全校班主任会议、活动:由政教处负责。

  2、各处(组)考勤统计表当月最后一天必须报各校区办公室,各校区办公室汇总报校长室,并向全校公布考勤情况。

  二、考勤处理办法

  (一)婚假、丧假、产假、病假、事假等处理办法:

  按照《江苏省河运中学关于教职工请假制度的规定》执行。

  (二)迟到、早退、旷工相关处理办法:

  1、迟到、早退一次(包括上班、上课、会议、各种活动),扣发质量奖20元;迟到、早退两次,扣发质量奖40元;迟到、早退三次,按一次旷工论处。

  2、一学期,旷工(包括上课、会议、各种活动)一次,扣发质量奖60元。旷工两次扣发质量奖120元。旷工三次扣发质量奖200元。旷工三次以上扣发该学期的所有质量奖。

  3、迟到、早退累计三次以上,旷工两次以上者,当年年度考核不能评为优秀,也不能获得校内各种荣誉称号。

  (三)学校不定期对全校教职工出勤情况进行抽查,如发现迟到、早退、旷工、不在岗者,一律按以上相应条款处理。

  (四)考勤人员不负责任、弄虚作假,一经查出,严肃处理。

  (五)在职称评定、年度考核、推荐各级各类先进集体及个人时,要参考部门或个人出勤情况。

  (六)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实施,原来与此有关条例制度废止,以本制度为准。

教职工考勤制度2

  一、考勤基本要求

  1、遵守学校作息时间,实行坐班制,不迟到,不早退,有事请假,不得擅离工作岗位。

  2、值周校长将签到表每天交学校办公室王海澎处,每周统计一次。学校考勤由办公室统一管理。

  3、教师请假半天以内(含上班时间中间外出)需经处室负责人同意并同时在处室考勤单、学校办公室外出登记表上如实登记(注明外出及返回时间、批准人)。

  4、教师请假半天以上(含半天)要写请假条,按审批权限批准后,交本处室负责人存档,回校及时向批准人销假,同时销假条交处室负责人备查。请假必须事先办理请假手续,特殊原因返校当天内补办请假手续,否则按旷工计算。

  二、各类缺勤的界定

  凡因各种原因缺勤,均应按规定办理请假手续,经批准后认定,否则按旷工计算。

  1、请假:有病不能坚持工作,经医院证明可请病假。

  2、事假:有必须处理的事情(服从先公后私的原则),却需离岗时可请事假。

  3、婚假:年满25周岁的男教职工或年满23周岁零三个月的女教职工7天(含周休息日)婚假为公假。婚假提倡在寒假或暑假办。在学期前一个月和学期后的一个月一般不予批准婚假。

  4、丧假:直系亲属(父母、公婆、岳父母、子女)或配偶死亡时,给3天公假,祖父母死亡时给1天公假。

  5、产假:女教职工法定公假为5个月(寒暑假在内)。产假15天可执行公假(以医院开据的证明为准)。产假期满仍在家育婴者或保胎者发基础工资,流产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6、工伤假:因工伤为公假,经医院证明确需休息者凭证明条请工伤假。

  7、婴儿哺乳期时间:一周岁以内婴儿每半天一小时作为公假。由本人申请固定时间,经处室负责人同意后交办公室存档备查,超出哺乳时间按事假累计计算。

  8、因工外出按正常上班对待。

  三、请假手续及审批权限:

  教职工请假半天由所在处室负责人批准,半天以上至一天由分管校长批准,超过一天由校长批准,中层干部向分管校长请假,副校长向校长请假,校长请假或因工外出两天以上需向局领导请假。

  四、规定标准:

  1、旷工半天扣50元。旷课一节按旷工半天处理。病事假每天扣20元。同时,月累计请假6天以上的,不享受当月工作量工资。

  2、上班迟到(晚到20分钟以内为迟到,月统计1次不计),早退每次扣10元。

  3、学校会议或活动(含例会、升旗)迟到、早退每次扣10元,请假每次扣20元,旷会按旷工半天处理(有病事假不再累计)。

  4、非公事外出累计外出时间并按事假折算处理。凡与记录时间不符或未作记录者,按旷工计算。

  5、任课教师上课迟到5分钟按旷课一节处理。

  6、请假尚未批准即离校者或逾期不归并未经续假的,双倍计算。

  7、教职工在开学初、放假前两周请假的,双倍计算。

  8、处室负责人没有严格按照考勤制度执行的,发现每次扣20元。

  本制度由办公室牵头,与有关负责人员落实。

教职工考勤制度3

  为进一步加强对教职工考勤管理,保证会议质量,促进学校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特制定如下制度。

  1.教职工考勤由学校指纹考勤和年级签到考勤两部分组成,学校考勤由校长办公室负责,年级考勤由年级主任负责。包括每天上、下午,学校、年级召开的例会、升旗、xx或其他特殊活动。

  2.学校指纹考勤每天分签到和签退两种形式,签到截止时间:为正课第一节上课前十分钟,签退时间为上、下午的第3节课后。

  3.指纹考勤原则上实行每月公布一次,年级签到考勤原则上每周公布一次。考勤结果将作为教职工晋级、评优、调资和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的重要依据。

  4.教职工有事必须提前请假,请假需先到校长办公室领表填写,一式3份,年级、教务处、办公室各一份,3天以内由分管校长批,3天到1周由校长批,1周以上报教育局人事股批(产假统一由教育局审批)。

  5.每周日晚上是学校教职工例会时间,每周四晚上为学校行政会时间,开会具体时间为学生第一节晚自习开始时间。一学期例会无故缺席两次以上(含两次),当年综合考核和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档次不得评为优秀。

  6.教职工会议期间要关闭手机或调至静音状态,不讲话,不吸烟,不看报,不做与会议无关的事情。

  7.严禁在上班时间下棋、打扑克、玩游戏等,也不得利用电脑从事与教学无关的娱乐活动,一经发现,视情节轻重,给予诫勉谈话、警告或大会点名批评等处罚。

  8.校长室将不定期对各年级考勤进行抽查,发现问题必须及时纠正,对执行不力的年级将给予通报批评。

  9.此条例从20xx年9月1日执行。

教职工考勤制度4

  一、上下班及管理制度:

  1、教职工上、下班根据作息时间变动,由校行政公布其作息时间。

  2、午间管理由教导处安排教师进行管理,值日领导负责各楼层巡视、点名。

  二、公出制度:

  1、教师公出由教导处负责人同意并填写公出记录,且通知调课及其本人方可公出。

  2、职工公出由总务处负责人同意填写公出记录并通知其本人方可公出。

  3、中层以上干部公出报校务办记录备案。

  4、函授、自考、培训等继续教育凭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方式与公出相同。

  三、请假制度:

  (一)请假办法

  1、教师病事假二天及其以下向教导处负责人请假,职工病事假二天及其以下向总务处负责人请假,三天以上均向分管校长请假。事假按规定不得超过15天。中层以上干部请病事假均向校务办请假。病假凭医保定点医院证明。病假一月以上必须出示县级及以上医院证明。(以上包括婚、丧、产假)。

  2、请假必须填写请假单,并由相应部门批准后方可执行。如遇突、急事件而事先无法书面请假的,必须事先电话等方式告之相关负责人,待上班后当天办理补假手续。

  3、请假后提前上班或需续假的,应办理销假或续假手续。

  4、请假必须以请假单为准,不填写或不批准而擅自离岗作为旷工处理。

  (二)请假时间规定:

  1、婚、丧、产假:婚假1~3天,晚婚1~15天(含期间的节日及双休日),丧假1~3天,产假女教工正常分娩90天,难产105天(含期间的节日,双休日及寒暑假),产前、产后一并计算,产假期满后抚育婴儿确有困难的,经本人申请,领导批准可请哺乳假,最多可请两个月,(期间两个月的职务岗位津贴及基本工资一起按80%比例发给),晚育男教工护理假1~7天。

  2、病、事假自请假之日算起。(期间含节日、双休日连续计算)

  四、考核制度:

  1、假期考核处理办法:月度考核奖中扣除。病假一天扣15元,事假一天扣30元,按月计算,从当月的月考奖中扣除,不足部分从其他津补贴中扣除,超过半年(6个月)则从基本工资及职务岗位津贴中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扣除。

  2、婚、丧、产假及符合计划生育人流假等,在规定时间内按病假方法处理。

  3、根据学校作息时间实际,在工作中确有实际情况,有突、急事情发生,故学校规定有事向办公室负责人说明(不到半天)。且由各办公室负责人负责记录出勤单,每月交校务办。

  4、工作期间无故不到岗,按其情节轻重,由学校行政作出决定,给予旷工或擅自离岗处理,旷工一天扣80元。

  5、下列情况予以适当照顾:

  (1)子女入幼入托,一个月中允许11天有早上及下午各半小时接送。

  (2)哺乳期女教职工可享受每天1小时(上午半小时,下午半小时)哺乳时间。

  五、学校提倡在条件允许情况下,克服困难,敬业奉献。

  六、本制度自首届一次教代会通过之日起执行。

教职工考勤制度5

  1、学校教职工考勤

  中心校由分管行政负责,村小由村小负责人负责,分块进行。考勤情况每周一结,月底汇总,公示后报档案室存档。

  2、审批权限及手续

  1)、审批权限

  请假半天之内(含)的教学人员中心校由分管领导、村小由村小负责人签批;超过半天在一天之内由教导主任签批;请假超过一天在一周以内由校长签批;超过一周(含)则通过校务会研究决定后由校长签批。公假由行政会决定校长签批;行政会成员请假由校长签批。

  2)请假手续

  教职工请假需按照规定,先根据请假时限长短持学校统一制作请假条到规定责任人处批假,由责任人签字同意后,再持条到学校办公室,由办公室人员填写请假日志。

  3)销假

  请假结束后要销假,先向批准人销假,再到办公室销假,不及时销假者所误时间以旷工计。

  4)补假

  若遇有紧急情形,在校可先口头向分管领导请假,不办理请假手续,但事后必须及时补假;若在家或路上遇到特殊急难情况,可先行处理,过后再到校相关责任人处说明情况,办理补假手续。

  3、病假

  1) 病假必须出具乡级及以上医院的病假证明(或病历)

  2) 父母、配偶,子女住院,治疗需陪床时,假期期限为:

  陪父母为住院天数除以子女人数;陪配偶为住院天数;陪子女为子女住院天数一半;陪父母外的直系亲属为其住院天数的五分之一,住院天数以医院住院结账清单为准。超过两个月的作个人请假处理。

  3)、意外事故以病假论。

  4)、病假除以上规定外,不再作处理,但量化时按规定处理。

  4、公假

  1)、婚假

  教职工本人结婚,假期为一周,连同星期六、日在内共计7天(晚婚的按照有关规定执行),一切待遇正常;子女娶嫁假期3天,兄弟姐妹娶嫁准假2天;超假以事假论。

  2)、丧假

  教职工的配偶,直系亲属和一起生活的公婆、岳父母过世,可请丧假。假期视其情况为3——7天,工资照发,因故需延期作事假论。

  3)产假

  女职工产假为90天,晚婚晚育者延长15天。但若遇跨学期情形或学校人员紧张,一般休假3个月,满三个月后上课。上班后6个月内在完成工作任务的前提下,可适当机动;满6个月后恢复正常上班。女职工意外怀孕后流产者,根据医院或计生部门证明给予两周工作日休假。产假和流产请假期间一切待遇正常。但流产请假需自行调整好自己工作后报相关处室备案。

  4)、函授进修考试等学习假

  按主管部门(或进修学校)通知时间准假,离校前3天向学校提出口头申请,并填好请假条参加学习,按时往返,逾期不归或提前不假离校者以旷工论。所任工作由学校相关部门协调安排。旷课一节扣40元。

  5)、凡规定公假不予处理。

  5、会议、升旗、临时集会、各种日常常规会议迟到、早退、请假一次扣3元,并扣1分/次;旷会扣10元,另扣2分/次。每月请事假超过2次后即按旷会处理。旷课每节扣40元,并扣2分/次。上课迟到或早退10分钟内扣10元,10—20分钟扣20元,20—30分钟扣30元,并扣1分/次。30分钟及以上按旷课处理,扣40元,另扣2分/次。

  6、全校教职工每月合计请事假最多累计1天,每超过1天,即按所任工作予以每节课或每半天(非教学人员)扣5元,并扣1分/次。1天内不予经济处理。

  7、一学期病假超过20天,事假超过10天或有2次旷工或旷课现象者不能参加任何评优晋级。年度考核为“基本称职”。

  8、考勤每周统计公布在公示内上,如有出入,请及时找相关人员核对。考勤在每期期末时与教育教学成绩挂钩。

  9、全学期无任何迟到、早退、旷课、事假、病假等即按全勤处理。学校将视学校具体情况在学期末对全勤者予以表扬。

  10、教师因病请假,另请其他教师代课,每节课补助该代课教师5元。

  11、凡上级文件有规定的一律按上级文件的规定执行。

教职工考勤制度6

  一、考勤内容

  1、全体教职工务必增强工作责任感,以人民教师的职业道德标准严格要求自觉遵守学校的作息时间、考勤制度。

  2、教学人员必须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坚守工作岗位,凡未准假而不上课、不参加学校会议、教研活动及学校要求参加的其他活动者视为旷职。

  二、考核办法

  1、职工考勤每日实行记录,包括职工作息时间的遵守、请假、休假的记录以及各种集体性活动的出勤情况等

  2、学校实行领导值勤制度。值勤领导必须坚持早、午按时到校,检查校园纪律、卫生、安全,并按考勤内容对教师的上班情况检查登记,每日将签到表审阅签字后交第二天值勤领导。学校设立职工签到簿,教职工本人每日早晨到校、中午到校签到,值勤行政领导负责签到管理。教职工每月出勤情况,月汇总、上报公布,强化监督检查。

  3、考勤实行月小结、学期结束汇总,纳入教师年度考核。月考勤期限从当月1日至本月底为一个报告期。考勤负责人每月1日前将本月考勤汇总,学校以此作为计发当月绩效工资的重要依据,考勤资料归档后作为学期考核奖励依据备查。

  三、考勤规定

  (一)作息时间要求:

  上午:值勤领导、值勤教师、班主任7:30前到校,其他教职工7:50前到校。

  下午:值勤领导、值勤教师、班主任1:20前到校,其他教职工1:30前到校。

  (二)请假

  1、请假必须事先履行请假手续。教师请假半天以内(含半天)须经年级组长同意,一天以内(含1天)的公假、事假、病假需提前向教导处考勤负责人提出申请,当天请假期间的课程由组长协助安排好,并报教导处批准。请假期间所耽误的课时在假后务必补上。一天以上请假课由教导处协助安排。请假手续必须在当天上班前完成。职工请事假到期如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时返校应事先续假,既无正当理由,又无事前续假的按旷工处理。中层以上领导请假必须由校长审批。

  2、教师病假必须持区正规医院(指医保定点医院)开具的请假条和诊断证明向学校请假。职工请假如发现有弄做假或未经批准擅自离开单位,一律按旷工旷职处理。

  3、教职工如遇特殊情况,要在上班前及时电话通知考勤负责人,不得代请。凡未事先履行手续,请人代假、事后补假等,无极特殊情况学校不予认可,按旷职处理,年终考核评优一票否决。

  4、工作期间外出须向考勤主管人员请假,开具请假外出通知单交门卫方可开门离校,未请假早退,经核实按旷职论。设考勤奖220元。以一天10元的标准奖励。从每月1日算起,以对头一个自然月为计算单位。教职工迟到、早退,病事假半天以内(履行请假手续,不影响正常工作),每天奖励5元。因病、事每次请假1小时,每月不超过4次,且履行请假手续,不影响正常的教学工作,当月考勤奖照常享有。

  5、教师因私请病、事假,所缺的课,在请假前后六个工作日补课,不能补齐的课视为代课,缺课教师不能享受全额月达标奖。教师因公假所缺的课,在接到通知之日起前后六个工作日补课,科任教师保证每天上满4节课,语数外教师每天上满3节课,剩余不能补齐的课视为代课,该教师继续享受全额月达标奖、学期末全课奖。

  6、婚、丧、产假按教育局规定执行,但须履行请假手续,超假者以旷工或事假论处。经批准的产假、婚假、丧假,请假期间工作由本人或教导处安排。

  (1)婚假:未达到晚婚年龄的单身职工结婚,可给三天有薪事假,达到晚婚年龄结婚的初婚职工可给十天有薪事假,休假期间工资照发。(含周六、日)

  (2)丧假:职工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和子女),非直系亲属(公婆、岳父母)逝世,经校长批准可享受一至三天丧假,因故延长者,按事假处理。

  (3)计划生育假:

  ①符合计划生育政策,未达到晚育年龄而生育的女职工享受90天产假待遇。

  ②达到晚婚晚育而生育的女职工,且领取独生子女证书的,可享受半年的晚育产假待遇,男方所在单位给予七日护理假。

  ③女职工休产假期间,工资照发。

  ④女职工休假期满上班喂奶时间为婴儿出生后到一周岁止,喂奶时间规定为上、下午各半小时,超过规定时间按缺勤处理。

  (4)其它因计划生育准假的假期,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休假期工资奖金照发。

  (5)法定传染病的休假与待遇按有关上级文件规定执行。

  四、奖惩规定

  5、考勤涉及工资奖惩待遇及旷工处理办法遵照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办理。

  五、班主任跟班和教师值勤。

  为维护学校的正常秩序,确保学校安全,现制订本校值班制度:

  1、课间班主任跟班、值勤教师上岗护导。值勤人员必须按时上岗,如遇特殊情况不能值班者,可先行倒班,自己安排好替班人员。

  2、坚守岗位,认真履行值勤职责。对于值勤期间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处理。当时无法处理的,要落实好应急措施,通知学校或有关部门及时处理。

  3、班主任跟班情况、教师值勤情况按相应规定记录考核。

教职工考勤制度7

  为加强学校管理,树立良好的校风校纪,维护学校和教职工的合法权益,保障正常的教育教学工作秩序,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根据温鹿教[20xx]103号《关于进一步规范教职工请假制度的实施意见》,结合本校实际,特修订本制度。

  一、请假程序

  1、半天以内(不包括半天)的病事假(指中途离岗),可向各校区校长口头请假,有课的教师还须自行调课,待安排好功课后方能离校,并在指纹机上签退。

  2、半天以上(包括半天)的病事假,都必须到各校区校长室办理书面请假手续,填写请假条报批。请假者须自行调课,确实无法调课的到教导处办好代课手续后方可离校。

  3、请事假5天以上或病假15天以上的,经校区校长同意并报总校长批准后方可请假。

  4、请事假1个月以上或病假2个月以上的,经学校同意并报区教育局批准后方可请假。

  5、请假手续要齐全。请假者必须填写《浦南小学教师请假条》并报批,急病急事必须通过电话口头请假或代为请假,返校后两天内必须补办请假手续。凡不补办请假手续或未经批准而擅离职守的作旷工处理。

  6、请假期满后,应及时办理销假手续。逾期未办的超出假期均按事假处理,并给予通报批评。

  二、请假类别及待遇

  1、病假:教职工因病无法坚持正常上班,可以请假休息治疗。请病假者必须附上区级以上医院诊断证明。一个月内请病假一天,不扣考勤奖,但按每节15元标准自负代课金;一个月内请病假累计超过一天的,从第二天开始,每天扣发考勤奖20元,并按每节15元标准自负代课金;一个月内请病假累计超10天的停发奖励性绩效工资,并按每月1000元标准自负代课金。

  2、事假:确因特殊原因必须由教职工本人处理者可以请事假。事假每天扣发考勤奖40元,并按每节15元标准自负代课金;一个月内请事假累计超5天的停发奖励性绩效工资,并按每月1000元标准自负代课金。

  3、公假:教职工根据上级有关部门的通知或学校指派,外出参加有关会议、学习考察或业务培训等公务活动,可凭文件或通知请公假。公假期间工资待遇不变。若发生学校安排功课的,按每节15元标准自负代课金。

  4、学习假:教职工因参加学历进修,需参加面授学习、考试者可给予相应天数的假期(以有关书面通知为准)。学习期间工资待遇不变,但应自行调好功课。若发生学校安排功课的,按每节15元标准自负代课金。

  5、婚假:教职员工本人或子女符合法定年龄结婚时,可给予1—3天的假期。教职员工男女双方均符合晚婚条件结婚时,可增加婚假12天。再婚的可享受法定婚假3天,不能享受晚婚假。婚假包含公休假和法定假。婚假期间,工资待遇不变。婚假期间的课时原则上由同组教师分担,学校按每节15元的标准支付代课金。

  6、生育假:

  (1)女职工正常分娩者,给予产假90天(产前要求安排适当天数休息的,休息天数计算在90天产假之内),难产或双胞胎另增假期15天。

  (2)女职工妊娠三个月内流产的,给予产假20至30天;三个月以上七个月以下自然流产或人工引产的,给予产假50天;七个月以上早产的按正常产假处理。计划外流产的,按病假处理

  (3)新教师在见习期内休产假,见习期相应延长。计划内生育第二胎产假按正常假期批准。教职工产假正值寒暑假时,其休假时间可以顺延。夫妻为双职工的,可给男方1周陪护假。

  (4)哺乳假期:女教职工产假期满后抚育婴儿确有困难的,由本人书面申请,在不影响学校工作的前提下,经学校批准,可给予9个月以内的哺乳假。

  (5)产假工资待遇:停发奖励性绩效工资,其他工资待遇按上级规定执行。

  (6)哺乳假工资待遇:停发奖励性绩效工资,并按每月1000元标准自负代课金,其他工资待遇按上级规定执行。

  7、丧假:教职工的直系亲属(父母、公婆、岳父母、配偶和子女)亡故,可以请丧假,假期为1—3天。丧假期间工资照发,超过假期的按事假处理。

  三、旷工的界定和处理

  1、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按旷工论处。

  (1)未办理请假手续,无故不到岗的。

  (2)本人虽提出请假,但未被批准,擅自不到岗的。

  (3)该请事假而弄虚作假请病假的。

  (4)请假批准期限已满,未办理续假手续而超假的。

  (5)口头请假者返校后经催促仍不补办请假手续的。

  (6)查岗中发现擅离工作岗位的。

  2、对旷工的处理:

  (1)旷工一天,扣发考勤奖100元,并进行批评教育。

  (2)有旷工现象的教职工,取消当年的评先评优资格。

  (3)对经常旷工者要责令其检讨,情节严重的,要给予纪律处分,连续旷工15天或一年内累计旷工1个月的,上报区教育局,视为自动离职。

  四、考勤规定及处理办法

  1、学校全体教职工(包括临时代课人员)均系考勤对象。校长室负责考勤的组织工作和每月的考勤汇总工作,并将考勤情况存档作为教师考核的依据。

  2、学校实行八小时工作制,全体教职工必须按学校作息时间表的规定时间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无特殊情况不得中途离岗。

  3、教职工的考勤由值日教师负责实施,教师每天签到2次,早晚各一次(下午离校未签的按早退处理),每周由各校区校长进行不定期查岗。中途离岗事先未请假的一律按事假处理。

  4、教职工应按时参加政治、业务学习和各种集体活动(包括晨会),特殊情况无法参加的必须向各校区校长请假,缺席一次扣发10元,事先无请假的扣发20元。

  5、一月内迟到、早退累计超2次以上,第三次开始,每一次扣发考勤奖10元。值周值日迟到或早退的,每一次扣发10元,不到岗的扣发50元。

  6、目标考核奖、节假日慰问金等奖金均按教师实际出勤时间发放。一学期内请假累计超过2个月以上的,当年不能享受外出考察疗养。

  7、一年内请假累计超过6个月的(法定产假除外),不能参加当年的学年度考核,不享受考核奖金。

  五、本请假考勤制度中未尽事宜或与上级规定不一致的,以上级规定为准。

  六、本请假考勤制度自二〇xx年x月x日起实施,解释权属校长室。

教职工考勤制度8

  为了完善学校教职工考勤请假制度,把请假考勤与教师的绩效工资、评优评先相结合,根据《温州市瓯海区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完善教职员工请假制度的实施意见》(温瓯教〔20xx〕221号)及《温州市瓯海区教育局关于义务教育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分配指导意见》(温瓯教政〔20xx〕201号)等文件精神和上级有关规定,对原先的请假考勤制度进行修改,请全校教职工遵照执行。

  一、请假制度

  (一)假的类别和含义

  1、校务假

  (1)公务假:教职工因学校公务而申请,经校长室审批同意的`假期。包括:参加会议、上级部门组织的培训、教研活动、处理学校相关工作等。

  (2)公休假:教职工符合有关规定而申请,经校委会讨论同意的假期。

  2、个人假

  (1)事假:教职工因个人私事而申请,经校长室同意的假期。

  (2)病假:教职工因病而申请,经校长室同意的假期。

  (3)函授假:教职工因参加高一层次学历进修而申请,经校长室同意的假期。

  3、法定假:

  教职工符合法定条件而申请,经校长室审批同意的假期。

  (二)请假程序

  1、向校办提交请假证明材料(文件、通知、医院证明等),申请假期。

  2、填写《田梧一中教职工请假单》(短期)或《瓯海区教职工请假审批表》(事假3天以上、病假5天以上)

  3、校办审核、按审批权限由分管校长审批

  4、安排好工作,由处室主任签名后交教务处或校办存档。

  5、销假:请长期病、事假的教师,回校后要填写销假单,并送中心校存档。

  请假流程:→→→→

  (三)审批权限

  1、教师请假半天由处室主任审批,请假1天由分管校长申批,请事假1天以上3天以下(或病假1天以上5天以内)由校长(或校长室)审批,事假超过3天或病假超过5天的经学校同意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较长的假应提前向校长室请假,以便协调工作。

  2、处室人员请假、经处室主任同意,由分管校长审批。

  3、处室主任请假、经分管校长同意,由校长审批。

  (四)制度说明

  1、因急事、急病无法及时办理请假手续的,必须委托他人代办或事后一天内补办请假手续。教职工请假未经审批而离开岗位的或假满不回校上班的或借病假办理私事的,一律按旷工论处,严重者按教师职业道德要求,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2、教师临时调课,需经教学科研处同意,并尽快通知学生做好准备。不办理请假手续或个人擅自调课,一律作旷课论处,并扣发双方教师上课分数。

  3、教职工在请事假、病假、法定假时工作由学校安排,其它公假时间在三天以内的需自己联系本校教师代课(和代班主任),经同意后方可请假,学校不支付代课金,原则上代收代支,超过三天部分由学校安排,学校支付代课金。教师参加不是由教育局指派的各类比赛,凭相关通知先向学校请假,学校只允许参加比赛,不给予工作安排和差旅费报销。

  4。每学期教师可请两天机动假处理家庭重要事情,请机动假时必须自己安排好工作,提前向校长室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请假,否则按事假或旷工处理。

  5、法定假的规定

  (1)婚假:教职工本人结婚,婚假为3天,达到晚婚年龄(男25周岁,女23周岁)的婚假为15天(需证明材料),婚假应在结婚期间。

  (2)产假:按温瓯教[20xx]221号文件执行。

  (3)丧假:教职工直系亲属(包括岳父母、公、婆等)亡故的,可根据实际情况经批准后给奔丧假期(直系祖辈、叔伯、婶、舅舅、姨妈等亲属亡故的给予1天的假期),假期工资照发,车船费用自理。

  (4)教职工在请完规定的婚假、产假、丧假后,因故需延长假期的,经审批后作事假论,否者为旷工。

  6、假期计算:事假、病假、婚假、产假、流产假、丧假,包括双休和法定节日在内计算假期天数。

  7、如教职工婚期期间未请假或未用完法定假期并在校完成教学任务,学校发给教师一定的奖励,其标准按代课节计算支付,具体由校办和教学科研处联系后,教学科研处按代课节费造册支出。

  二、考勤制度

  (一)教职工上班要求:

  1、班主任类:应在课前管理时间前到校,班级学生离校后方可离校。考勤时间为8:00——16:00,每周跟语文、英语老师协调好后允许有2次课前管理不到校。

  2、行政后勤类:校长室、学生处、教科处、后勤处及后勤功能处室等是学校的常设机构,正常上班时间应有人值班。其考勤时间为8:00——16:10。如遇特殊情况,处室人员要处理好事务后方可离校。

  3。图书馆工作人员:上午8:50——11:20,中午11:50——12:30,下午13:20——17:00

  4。各处室无教学任务的非行政人员及实验员:8:00——16:20

  5、其它任课教师:8:00—16:00。

  6、如有教师中途离校,须到门卫处进行登记。上午考勤结束时间为11:00,下午考勤从1:30开始。

  7、各主要处室每天上午7:30前、下午16:10——17:00至少有一人在办公室。

  8、每位教师(图书馆人员除外)每周在无课时可机动半天(迟到或早退3次折合机动半天)用于处理个人临时事情,使用机动时必须有两次按指纹记录,否则按一天缺勤处理,班主任原则上早上不安排机动。教师在使用机动时必须要安排好工作,并信息通知校办,实验室、信息处等工作人员必须提前告知主管部门教科处并确认当天无重要事情才可使用机动时间。但是每周末下午一般不得当作机动时间(若有特殊情况需经批准),周未下午可以提前30分钟签退。

  (二)教职工考勤办法

  1、教职工日常上班、迟到、早退的自行到学校一楼大厅或食堂指纹考勤,中途离校(包括公事和私事)到传达室登记,每月由办公室汇总。

  2、考勤上下限时间:6:00和18:00。教职工上下班考勤时,因指纹机原因不能考勤,要及时与办公室联系并到传达室登记。

  3、半天以内的公务假,如果没有功课或调换补上的,可直接填写请假单,由校长室审批存档即可。

  4、教职工政治学习和集中会议、升旗等由校办负责考勤,每月汇总一次;教研(备课)组活动由组长负责考勤,报教科处审核,由教科处每月汇总一次;监考、集中评卷等由教科处负责考勤;班主任会议由学生处负责考勤;其它会议或活动由牵头处室或委托负责人考勤。

  5、各类人员每迟到或早退三次按半天缺勤统计。迟到、早退5—30分钟内计1次;30——90分钟计2次;超过90分钟计3次(即缺勤半天)。迟到或早退当周未计算转到下周累计。

  6、常规考勤按月统计考勤分。传达室应将考勤记录在每月2日前送校长室整理备案,再由后勤处统一发放。

  7、外出学习1天以上凭文件通知先审批后办请假手续,否则不予报销并按事假处理。3天以上的各种请假,要凭书面报告(病假还要区级以上医院医生建休证明)到校长室填写请假单,一式四份,分别留于区教育局政工科、中心校、学校、个人;假满后要填写销假单,一式两份,分别存留于学校、中心校。未销假者以旷工论。

  8、当月有旷工者不享受月奖励性绩效工资,当月有旷工3天以上者,学校即上报中心校,停发次月基础性绩效工资。

  (三)奖惩规定:

  具体奖惩规定依照《田梧一中教师奖励性绩效工资方案》的有关规定执行。

  三、其它说明

  1、若在请假考勤中涉及本管理办法以外的情况,由学校校委会集体讨论决定。

  2、本制度(修订稿)于20xx年3月经校务会议讨论,并执行。

教职工考勤制度9

  为规范学校管理,保证教育教学工作正常开展,依据上级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学校考勤制度如下。

  一、请假

  1、教职工因病(事)需请假半天以内的,直接向分管领导(教学人员向年级主任,后勤人员向总务主任)请假;半天以上,一天以内的要在分管领导批准后向分管校长请假;一天以上的要在分管领导、分管校长批准后再向校长请假;所有中层以上干部请假一律由校长审批。请假超过一周的要持县级以上相关材料报校长室,经学校同意后上报教育局审批。

  2、坚持销假制度。请假期满后,请假人应及时到分管领导处办理销假手续。

  3、说明:

  (1)请假人应与分管领导配合妥善处理好上课或其他工作任务,若需调课应到校后补上。

  (2)非特殊情况不得电话请假、托人代为请假,需当面履行请假手续。

  (3)在无课情况下,哺乳期女职工上、下午各有30分钟哺乳时间,哺乳离校需到年级主任处填写记录。

  (4)上、下午的第三节课后,学校没有安排任务、无课或看班任务的教师可以离校。

  二、考核

  1、病假,累计每学期不超过18课时,每超1课时扣除教师考勤成绩0.1分;事假,每学期不超过18课时,每超1课时扣除教师考勤成绩0.2分;

  2、迟到超过三次的,每次扣除教师考勤成绩0.5分;早退每次扣除教师考勤成绩0.5分;旷工,每课时扣除教师考勤成绩1分;旷课,每节扣除教师考勤成绩2分。

  3、学校组织的各项大型活动(包括每周的政治学习、升旗仪式、教工例会、教研活动、考试、运动会及各种培训等),考勤扣分加倍计算。

  三、奖惩

  1、对每月出满勤的,发放100元的出勤奖。

  2、对于每月未出满勤的,学校将按以下办法处理:

  (1)迟到、早退每次扣5元;事假每学期超过18课时,每课时扣5元;病假2周以内不扣,超过2周,每课时扣2元;旷课每课时扣10元。

  (2)政治学习、升旗仪式、例会、教研活动、考试、运动会及各种培训等缺席的,加倍计算。

  四、误餐补助、课时津贴及福利奖金

  婚假、产假、丧假:发误餐补助、福利奖金,课时津贴不发;病假按实际请假天数扣发课时津贴,病假一周内的误餐补助不扣,两周内扣一半,超过两周全扣;病假一个月内的年终奖全发,一个月至三个月扣三分之一,三个月以上至六个月扣二分之一,六个月以上全扣。事假:按实际请假天数扣发课时津贴;误餐补助一周内不扣,两周内扣一半,超过两周全扣;事假半月内的年终奖全发,半月以上至一个月扣三分之一,一个月以上至三个月扣二分之一,三个月以上全扣。

  五、有关假期规定

  1、婚假:教职工结婚凭结婚证提出婚假申请。达到法定婚龄结婚,婚假7天。夫妻双方晚婚者(男25周岁,女23周岁以上)婚假可延长到10日(含法定的节假日)。

  2、产假:女教职工分娩,可向学校请产假90天,办理独生子女证者另加30天。难产加15天,多胞胎每多生一孩加15天。流产假,怀孕3个月内流产,假期为20天;怀孕3个月至7个月,假期为30天;怀孕7个月以上,假期为90天。产假正值法定节假日,不能延长休假时间,休满为止。凡不执行计划生育政策造成的请假一律作事假处理。

  3、丧假:教职工的直系亲属去世,可以请丧假。根据具体情况,由校长批准,最多给予三天的丧假。若在外地需路程假者,可根据路程远近另给路程假。

  4、假期时间的计算办法:假期时间自离岗之日起算起。病假包括公休日和法定假日;丧假、事假均不包括。

  5、上级规定的四种大病按有关文件执行,重大事件由校委会研究决定。

教职工考勤制度10

  一.考勤范围:

  1.学校、部门、学科组、年级组组织的各种集会和活动。

  2.每周一的升旗仪式和每周一的政治业务学习。

  3.党团员组织活动。

  4.教学人员依时上课,每天上午7:45—11:55,下午2:40—5:20为坐班时间;语文、英语、政治教师每天的午读课(每周一至周五)。如果没第一节课的老师,上午8:00前,下午3:00前到校。

  5.非教学人员实行坐班制,每天上午7:30上班,11:30下班;下午2:30上班,5:30下班。

  二.请假:

  教职工在国家规定的各种假期外,占用工作时间办理公、私事或治病都应办理请

  假手续。

  1.请假手续:到级长处取请假单,填写好请假单(请病假需附上医院证明或医生意见),然后交所在部门负责人审核签署意见,并安排好接替工作,再送给有关领导审批,审批后把假单交主管处室。若遇急事或急病不能事前书面请假,须口头告知主管领导,事后应说明原因,及时补回假单(三天内)。

  2.批假权限:

  (1)请假半天,科、级组长审批。每次当天报办公室汇总、统计。

  (2)请假一天,经主管处室负责人审核,办公室主任审批。

  (3)请假一天以上,三天以下(含三天),副校长审批。

  (4)请假三天以上(不含三天),校长审批。

  (5)临时因故不能参加学校和学科组、年级组或部门组织的和种集会和活动的,应口头或书面请假。属于升旗仪式、全校集会、午读课、第七节下班,向年级组长或召集会议的负责人请假;属于会议或其它集体活动,向会议或活动的组织者请假。

  3.销假:请假者请假期满回来工作,应向原请假审批部门销假,需续假应办理续假手续。否则当缺勤处理。

  三.考勤

  主要由各年级、学科组和处室、部门考勤,每学月第四周星期五前,把上个月的考勤情况上报办公室汇总公布。学校进行不定期抽查,若发现缺勤,将从严处理。

  四.考勤奖惩

  按学校教职工《聘任方案》的有关规定执行。

教职工考勤制度11

  为规范教职工考勤管理,确保正常的教育教学工作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一、关于请假程序的规定

  1、教职工请假须严格按以下程序办理请假手续:

  (1)由其本人亲自到学校办公室领取并填写好请假单。

  (2)交有关领导签批:二天以内的由办公室签批:超过二天,但在五天以内的由校长签批;超过五天的由县科教局人事股签批。

  (3)请假单经有关领导签批后,应及时交办公室备案。

  (4)休完假后,应及时到办公室销假,以确认休假完毕。无特殊情况不得延假,确需延假要办理续假签批手续,否则作旷工论处。

  2、教在请假当天有教学任务,但因事情紧急来不及办理请假手续的,应先于上课前当面或电话告知办公室,并在返校后三天内办理补假手续。上课后方告知请假或逾期不办理补假手续者以旷工论处。

  3、教职工请假当天,学校办公室应及时将其请假情况通知相应年级组长,以便安排上课及坐班的临时代课工作。

  二、关于请假种类的划分

  请假分公假、特殊事假、一般事假、住院病假及一般病假五类,其中公假当出勤计,其余请假不享受学期全勤奖,但可按规定享受月考勤奖。无正当理由而编造谎言骗取假期的行为一经查实,按旷工加倍论处。

  1、公假:

  (1)婚假、产假、护理假及计生假须按上级文件规定先经办公室或校长批准,后到县科教局人事股办理签批手续。

  (2)参加自考、函授及其它相关培训的教职工任考试或培训通知单到学校办公室办理请假签批手续。

  (3)教职工出差由各处室安排并告知相关级组、科组。

  2、特殊事假:

  特殊事假指的是护理假、产假、婚假等,按上级文件规定的执行,县教育局核准。当公差不计考勤。

  3、一般事假:

  请一般事假者,按下列标准从学期终所发的所有补贴和津贴中扣取罚金:事假每天扣20元,2天以上(含2天)5天以内(含5天)每天扣25元,5天以上每天扣30元。并扣除当月考勤奖,计算方法按月计。

  4、住院病假:

  因病确需住院的,办理请假签批手续时需同时出具正规医院的住院证明。住院时间取消当月考勤奖。

  5、一般病假:

  患病但不需住院的,凭正规医院诊断证明办理请假签批手续。病假1天扣10元。2天以上(含2天)5天以内(含5天)每天扣15元,5天以上扣20元,并扣除当月考勤奖。

  三、关于迟到、早退及旷工的规定

  1、教师上课、晚自习下班迟于上课铃到达教室的为迟到;教职工参加由学校、部门或科级组等组织的会议而迟于五分钟以上到场的为迟到。

  2、教师上课、晚自习下班早于下课铃离开教室的为早退,教职工参加由学校、部门或科级组等组织的会议而早于五分钟以上离场的为早退。

  3、教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均为旷工:

  (1)未经请假或请假未经签批而擅离工作岗位的;

  (2)非身染重病而由他人代为请假的;

  (3)未经年级组批准而擅自调课的双方;

  (4)上课、坐班或参加会议等活动而迟于十分钟以上到场的;

  (5)上课、坐班或参加会议等活动而早于十分钟以上离场的;

  (6)上课、坐班或参加会议等活动而中途未经请示离场达二十分钟以上的。

  4、迟到、早退每次扣10元。教职工月旷工半天以上者,扣除当月所有考勤奖,并按每半天扣50元,1天扣100元的标准从学期终所发的所有补贴和津贴中扣取罚金。教职工学期累计旷工超过三天者,扣除该学期所有考勤奖,并按每天五十元的标准从学期终所发的所有补贴和津贴中扣取罚金。

  四、关于考勤登记的规定

  1、科组公开课等活动每次按半天计,其中未完全参加所有活动的记请假或旷工一课时,但迟到、早退按实际次数计。其它的,如科组周例会、第二课堂活动、年级组活动、教职工大会等会议及活动均半天计,升旗、坐班按半天计,以上都纳入考勤登记中。

  2、坐班及第二课堂活动的考勤情况由教导处登记,工勤人员的考勤情况由后勤处登记,科组活动的考勤情况由科组长登记,级组活动及升旗仪式的考勤情况由级组长登记,教职工大会等会议或活动的考勤情况由会议或活动的组织者登记,其余情形的教职工考勤情况由学校办公室指定专人负责登记。

  3、教职工考勤情况每周由学校办公室汇总和统计,并每两周公布一次。

  4、负责考勤登记的教职工若弄虚作假,虚报、瞒报或不报教职工考勤情况的,学校视情节经重予以相应处理。

  五、关于调课及临时代课的规定

  1、教师因参加学校、部门组织的会议及活动等特殊情况而无法正常上课或下班的,必须调课。

  2、调课必须提前十分钟以上报经年级组批准,经年级组认定确实难以调课而没上课的,当公假。课前不到十分钟时间方告知需调课者当一般事假。上课后或事后方告知需调课而导致该节课无人上者当旷工。

  3、教师坐班需请人顶替的,必须提前十分钟以上告知年级组,其相应考勤登记只记录顶替者考勤情况。但若教师坐班请人顶替而未提前告知年级组,且出现顶替者未去坐班的情况,则视为请人顶替者旷工。

  4、教师请假或调课后出现空缺的课程及坐班由年级组统一安排其他教师临时代替。教师临时代课情况由年级组登记,于学期终上报教导处以便统一发放相关的工作补助。

  5、无正当理由而不服从年级组临时调课或代课工作安排者,学校视情节轻重予以相应处理。

  六、其它说明:

  1、每学期请一般事假十天以上者、请一般病假累计十五以上者、请一般病假及一般事假累计二十天以上者、请住院病假累计二十五天以上者、旷工三天以上者,该学期均不能评为种类先进。

  2、为鼓励教职工遵守工作和劳动纪律,学校设月全勤奖,均于学期终统一发放。当月出满勤的教职工发给考勤奖30元。

  3、教职工考勤情况与其年度考核挂钩。教师未完成学期常规教学工作任务的,扣发学期终应发的所有津贴及补贴,且其年度考核评定等次在“基本合格”等次以下。

  4、以上所扣金额累计不封顶,从学校所发的各项津贴费中扣除,扣清为止。

  5、后勤人员纳入本考勤办法。

  6、电话请假的必须在2天以办理正式书面请假手续,否则按1。5倍计算所应扣除金额。

  七、附则

  1、本制度所称“以上、以下、以内”均含本数在内,“超过”则不含本数。

  2、本制度解释权在学校行政会议,未尽事宜亦由学校行政会议讨论决定。

  3、本制度经20xx年1月教代会讨论通过。自20xx年2月始实施。

  教研组长职责

  1、组织本组教师学习教育理论和业务知识,积极开展教育教学研究活动,带头并发动教师及时总结教学经验,撰写教研论文。

  2、指定教研组工作计划,审核本科组相关学科工作计划,团结和督促本组教师依照大纲要求,圆满完成教学任务。

  3、关心本组教师的思想、学习、工作和生活,抓好青年教师和骨干教师培养充分调动教师工作积极性。

  4、定期检查考核本组教师的教案、作业等教学常规工作,协助教导处做好教师教学常规量化管理工作。

  5、做好教导处安排的科组教学仪器管理及科级黑板报出版等相关工作。

  实验员职责

  1、管理实验室设施、仪器设备、药品及其它公用教学仪器,加强危险物品监管,并做好防火、防盗工作,确保校产安全。

  2、按学科教学进度,提前做好物理、化学学科的学生实验准备工作,并协助剩余教师指导和监督学生按操作规程进行实验。

  3、按学年制定仪器、药品采购计划,报教导处统一购置;按月检查整理仪器、药品,确保有序摆放;按周清扫实验室、仪器室,确保场室整洁。

  4、加强思想和业务学习,不断提高自身教学水平和管理水平,及时指导学校教师规范使用电教设备。

  图书管理员职责

  1、服从工作安排,热爱本职工作,有高度责任心。

  2、严格借阅制度,加强图书管理,确保校产安全。

  3、严守考勤制度,按时上、下班,不迟到或早退。

  4、强化服务意识,确保热情服务,提高服务质量。

  5、树立创新意识,加强业务学习,提高管理水平。

  电脑室管理员职责

  1、管理计算机室电脑设备,杜绝未经教导处批准的任何外人进入,并做好防漏电、防灰尘、防暴晒及防潮湿等工作,保证设备安全。

  2、检查和督促上机的学生在计算机室换鞋进入、按序就座、规范操作、遵守纪律、保持安静,并及时登记上机情况。

  3、经常检查计算机设备,及时排除故障,对损坏的仪器按规定程序报请维修,以确保电脑课的正常进行。

  4、加强思想和业务学习,不断提高自身教学水平和管理水平,分批指导和培训学校教师,使之掌握计算机辅助教学技能。

教职工考勤制度12

  为保证学校工作的正常进行,规范教职工的管理,保障教职工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教职工考勤制度。

  一、请假制度

  (一) 、请假的种类及规定:

  1、事假。凡因事必须由教职工本人处理者,可以请事假,原则上每月请事假不得超过2天,每学期不得超过7天。

  2、病假。凡因病不能坚持正常工作,需离岗1天以上者,必须凭医院(急诊除外)诊断证明,按教职工请假批准的权限,经批准后方可休假(急诊除外)。

  3、婚假。教职工本人结婚可请婚假7天。

  4、丧假。教职工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去世,可请假3天;教职工的旁系亲属(兄弟、姐妹、叔、伯、舅、姑、祖父母、外祖父母、岳父母、公婆)去世,可请假1天,超过此标准按事假计算。

  (二) 、请假手续及批准权限:

  1、中层干部请假1天以内,由副校长批准,1天以上,由校长批准;教职工请假半天由所属处室、年级负责人批准,请假2天以内由副校长批准, 2天以上,由校长批准。

  2、凡需请假者,应将本人的有关证明及假条,按批准权限审批,经批准交教务处备查并办理好工作交接后方可离校休假。

  3、因病、因事确需延长请假时间,应在原请假期满前,办理续假手续,因病续假时,需同时交医院的诊断证明。

  (三) 、假期待遇:

  凡履行请假手续,经批准者,假期的待遇按如下规定执行:

  1、婚假、丧假在规定的天数内不扣发基本工资和全勤奖。

  2、事假1天以上,每天扣发10元,并不享受当月全勤奖。

  3、病假1天以上,每天扣发10元,并不享受当月全勤奖。

  (四) 、凡属下列情况之一者按旷工论处:

  1、未办理请假手续无故不到校或擅自离校者;

  2、本人已提出请假,但未得到批准,不到校或擅自离校者;

  3、请假届满,不按时销假者;

  4、无故旷课者(无故旷课一节视旷工半天,如此类推);

  5、收假日无故未按时返校上班者;

  6、旷工处理:教职工旷工者,按旷工实际天数扣发其基本工资,并不享受当月全勤奖;旷工三天以上者,作自动离职处理。

  二、坐班规定与考勤制度

  (一) 、坐班规定:

  1、全体教职工实行坐班制,坐班时间:上午四节课、下午三节课。

  2、上班时间因看病、因事外出要向年级组长或当天值勤行政领导请假,回来时向相关领导销假。

  3上课时间不能迟到,不能擅自离开课堂或与他人谈话、打电话。

  4凡是因病、因事、因公需要换课的老师必须事先向教务处报告,征得同意并开调课通知单后方可与有关老师换课。不允许私自调课,自觉维护课程表的严肃性。

  5、教职工坐班时,应认真备课、批改作业、辅导学生,保持办公室的肃静,上班时间不得闲聊,不得串办公室或在办公室内大声喧哗、吵闹,影响他人备课,不得在办公室娱乐以及从事与教育教学无关的活动。

  6、凡查出未按时坐班的教职工,视为旷工半天处理,扣发当天基本工资的一半,并不享受当月全勤奖;凡上班迟到或早退者,每次扣10元,并不享受当月全勤奖。

  (二) 、考勤办法及要求:

  1、教职工实行签到考勤制和随机抽查制,签到时间:上午、下午预备钟后10分钟以内。

  2、考勤表由教务处按上午、下午分别发放到政教处办公室进行签到,教职工上班时每人在名单上签名,不得代签,发现代签与被代签者,双方每次扣发10元,并不享受当月全勤奖。

  3、校领导或委派教务处干事对教职工坐班情况进行抽查,抽查未坐班者按旷工半天处理,扣发当日基本工资的一半,并不享受当月全勤奖。

  三、注意事项

  1、每月出全勤者学期末按50元/月发放全勤奖;每学期出全勤者学期末按300元/学期发放全勤奖。

  2、学校原则上要求全体教职工实行坐班制,执行上班签到制度。因哺乳、接送小孩等原因不能按时坐班的可提交申请,经学校批准后可灵活坐班。其中孕期、哺乳期(孩子周岁以内)女教师每天有一小时机动时间;需接送孩子(小学以下)上学的教职工每天可请假一小时;其他原因不能坐班的教职工须提交申请,说明理由,经学校批准后,在保证按时、按质、按量完成本职工作、参加学校各类活动、完成学校交办临时工作的前提下正常上班,可不受签到限制。以上情况均不扣发基本工资,但不享受当月全勤奖,不享受绩效评估中的加分因素。

  3、所有病事假、坐班签到情况都与年终考核、绩效评估挂钩。

  4、所有因公出差不扣发全勤奖。

  5、其他特殊情况,由行政会讨论决定。

教职工考勤制度13

  为加强教职员工的管理,保证学校各项工作的正常进行,特制定教职员工上班考勤制度。

  1、全校教职员工均实行集体办公制度,每个在岗工作人员必须在指定的工作岗位或办公地点上班,严明办公纪律,确保办公时间和办公质量。

  2、凡任课教师必须坚持“三、二、一”的办公时间。上午统一办公时间为8点至11点,下午统一办公时间为2点半至4点半(夏季为3点至5点),晚上统一办公时间为7点至8点。凡在统一办公时间内,除上课和下班辅导的教师外,其余教师均得在指定地点办公。

  3、凡行政管理人员及服务人员均实行8小时工作制,原则上执行机关作息时间,晚上按各科、室、组的安排实行轮流值班制,值班时间算当天工作时间。

  4、教职工的上班考勤由各科、室、组负责逐日登记,做到一周一小结,一月一总结,并与学校出勤奖和岗位津贴挂钩。

  5、凡因病、因事请假不能上班的教职员工,按学校的《出勤请假制度》办理请假手续,未办手续或手续不齐全者,作旷工处理。

教职工考勤制度14

  为了加强我校教职工队伍建设,完善管理制度,使各项工作得以正常开展,遵照上级有关规定,结合我校的实际,特制订以下考勤细则:

  一、常规要求细则

  1、对行政人员和教学人员的要求

  (1)行政人员(含后勤、保卫科等工作人员)

  准时上下班,认真签到。按本处(室)工作安排去完成各自的工作任务。开会、公事等外出应加以备注说明。

  (2)教学人员

  按学校工作分工、课时、课程安排完成自己的教育、教学任务。不迟到、早退、缺勤和随意调课。班主任按时下班级。

  2、对参加会议、教育教学活动的要求

  全体教职工都要按学校、科室、年级段的要求参加有关会议和各项活动,做到不迟到、不早退。

  3、对值日工作的要求

  认真做好从学生起床至就寝整个时间段值勤工作,做好值日记录工作。

  4、对晚自修坐班要求

  不迟到、中途离岗、早退。有特殊情况应事先与他人调班或让他人代班,不得缺班。

  二、考勤登记

  1、行政人员(含后勤、保卫科等工作人员)的考勤以签到为准。

  2、值日人员考勤以签到和值日工作记录为准。

  3、教学人员、晚自修坐班人员考勤由学生登记,教务处、值日教师辅助登记。

  4、科室、教研组、年级段会议由科室主任、教研组长、年级段长登记。

  5、行政会议、全体教职工会议由会议记录员登记。

  三、请假制度

  凡因事、病等特殊情况要求请假者(事假要有充足理由,病假要有医院证明),按《泰顺县中小学教职工请假办法》办理。

  四、全勤奖制度

  全勤情况作为评选先进、评定职务、年度考核和计发奖金等项工作的依据之一。

  1、每位教职员工整月满勤者,发足该月的全勤奖金。

  2、行政人员(含后勤人员、保卫科等工作人员)上下班一天分上午、下午两个时间段,迟到、早退每一次少发全勤奖金5元;旷班每一时间段少发全勤奖15元。

  3、值日分上午、下午、晚上三个时间段,每旷一个时间段少发全勤奖20元;晨读、起床、早读、课间操、眼保健操、晚自修1、晚自修2等七个单位时间,每少完成一个单位时间工作少发全勤奖5元(与旷时间段不重复少发全勤奖)。

  4、学校、科室、年级段、教研组等组织的会议、活动每迟到、早退一次少发全勤奖5元;每请事假一次少发全勤奖10元;每无故不参加一次少发全勤奖30元。

  5、上课每迟到、早退一次少发全勤奖5元;每请事假一节少发全勤奖10元;擅自调课一节,双方各少发全勤奖10元;每旷课一节少发全勤奖30元。

  6、晚自修坐班每迟到、中途离岗、早退一次不扣坐班费但少发全勤奖5元;每无人坐班一节扣发一节坐班费且少发全勤奖20元。

  7、请病假少发奖金参照请事假减半处理。请假一天按两节课计算。

  8、临时人员少发奖金参照正式教职工减半处理。

教职工考勤制度15

  一、考勤范围

  1、教师正常上班、上课。

  2、政治业务学习、各类会议、升旗仪式。

  3、学校或有关处室、教研组同意安排的各项活动。

  4、教职工值日。

  二、有关规定

  1、根据上级规定,请事、病假月累计15天,不发当月考勤奖;无故矿工一天或无故旷课一节不发当月考勤奖。教职工考勤每周公布一次,奖励性考勤绩效工资每个月公布。

  2、请病假或事假1天以内(含1天)由年段长审核,教务处相关人员负责审批;请病假1天以上5天以内(含5天)的、请事假1天以上2天以内(含2天)的,由教务处审核,报校长审批;教师公假由组织公出的学校相关部门负责审批,并及时公布。

  3、任何人不得委托他人刷卡或代替他人刷卡,否则一经发现,双方均按缺勤处理。教职工实行每天上下午签到制度,签到时间规定上午在9:00之前,下午在3:30之前,由学校指定部门负责统计、公布。教师刷卡签到时,务必看到本人头像后再进行刷卡,确保影像准确摄入,若无法辨别影像的一律视为缺签。

  4、值日人员实行签到和签退制度,根据作息时间表的时间,上、下午在学生进校时间之前到岗,签到时间以学生进校时间为准(学生进校铃声响后签到者按迟到处理),签退时间以上、下午放学时间15分钟以后为准,不得随意离开值日岗位,负责上、下午放学后的清校工作。

  5、全校性学习、会议或活动由办公室负责考勤,各处室、教研组组织的各项活动由主持人负责考勤,当天汇总后交办公室公布。

  6、教师考勤考核情况作为年度考核、评先、评优、职称评聘的依据之一。

  7、免签规定:

  (1)男55周岁,女50周岁以上的教师每周免签两次;

  (2)课时(含班会课及第四节)在15节(含15节)以上的教师每周免签2次。

  (3)男50周岁、女45周岁及以上的教师免签1次。

  三、考勤量化考核办法

  1、考勤100分。主要考核教职工考勤情况。本项得分扣完为止,不计负分。

  2、教师上、下午有在上课没有刷卡签到的,经过教务处确认,按照准时上班,不予扣分;没有课程有到学校上班,但忘记签到,经过办理确认手续,每次扣5分;没有课程,未到学校上班的,以缺席处理,缺签一次扣50分。

  3、无故缺席学校和部门组织的有关会议、活动每次扣20分,请假每次扣10分(以校长核实为准)。参加升旗仪式每次加2分,参加大课间活动每次加2分。

  4、病假3天以内(含3天)、事假1天以内(含1天)每天扣10分;病假4—6天,事假2—3天每天扣20分;病假第7天、事假第4天开始每天30分。超过天数按照上级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5、教师值日迟到或早退每一次分别扣5分,缺席一天扣30分(半天扣15分)。若因当日值班期间值日教师不到位,造成安全事故的,扣100分,并追究其安全管理责任。

  6、公假与法定例假不扣分。法定例假超过期限并未进行补假的按照旷工处理。

  四、奖金计算方法

  1、奖金总额=奖励性绩效工资×20%

  2、月分值

  3、个人应得奖金

  本办法已于2xxxx年7年10日由三届一次教职工代表大会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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