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员培训管理制度

2022-12-27 制度

  在快速变化和不断变革的今天,制度使用的频率越来越高,制度是要求成员共同遵守的规章或准则。制度到底怎么拟定才合适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人员培训管理制度,欢迎阅读与收藏。

人员培训管理制度1

  1、为规范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工作,保障特种设备安全运行,制定本制度。

  2、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或管理人员,应按照国家规定,经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合格,取得相应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或者从事相应的管理工作。

  3、本单位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和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对特种设备管理和操作人员的安全教育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并将该项工作纳入年度培训计划。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部门负责特种设备操作人员的培训工作;人事部门及使用部门应给予支持和配合。

  4、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每季至少进行一次例行的安全技术教育。

  5、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书应定期按国家规定复审。

  6、特种设备安全教育的主要内容:

  (1)特种设备法律、法规、规章、方针和政策。

  (2)特种设备存在的危险、危害因素和防范措施。

  (3)特种设备安全操作技术理论知识和实际操作技能。

  (4)安全应急设施,事故应急处理技能,事故应急救援技术。。

  (5)事故案例及事故教训;事故报告和处理方法。

  7、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培训教育的形式主要有:会议;阅读文件、简报、图片;事故预测讨论;参加技术座谈;上课;参加事故现场会、反事故演习和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演练等。

  8、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必须再次参加安全培训:

  (1)新设备投产前,由主管该项目的工程技术人员、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部门和使用部门对该岗位的操作人员和有关管理人员进行专门的安全操作培训。

  (2)对违章违规的员工,由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部门和人力资源部进行安全教育,学习有关职业安全健康法规、安全技术知识和安全操作规程,经考核合格后,方能重新回岗工作。

  (3)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因故停止操作特种设备一年及以上,必须由使用部门重新对其进行安全操作教育,教育的内容主要是:近期颁发的法律、法规和规定以及设备安全状况等。

  9、培训工作要做到有领导、有计划、有内容、有记录、有考试、有总结。

  10、特种设备安全操作教育档案,由设备管理部门或人事部负责保存。每年由特种设备管理安全管理部门对特种设备安全教育情况进行一次检查和总结。

  11、不参加特种设备安全操作学习而又没有履行请假手续的人员,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人员培训管理制度2

  第一条公司高层管理人员必须具备扎实的业务素质、创新意识和开拓思想,应做到:

  1.不断开拓,勇于创新;

  2.勇于接受新事物、新思想、新观念,能够创造性地开展各项工作。

  第二条公司高层管理人员应具备的创新意识:

  1.经营理念上的不断创新;

  2.新产品的不断引进和开发;

  3.不断开拓新市场;

  4.不断开拓新领域。

  第三条公司高层管理人员应着重培养的优良品质:

  1.爱心、责任心、使命感;

  2.独立经营的态度;

  3.谦虚谨慎的生活态度;

  4.诚实、守信的经营方针;

  5.服务社会的高尚品质。

  第四条公司高层管理人员须以提高企业经营效益为目的。

  第五条高层管理人员应随时进行市场调查研究,根据市场新的变化不断调整经营策略,及时迎合迅速发展的市场需求。

  第六条高层管理人员应随时进行市场调查研究,并根据市场变化确定公司营销基本策略:

  1.确定研究主题,决定研究的目标;

  2.进行广泛的市场调查,并对市场调查结果进行认真的分析研究;

  3.对竞争对手进行认真的分析调查;

  4.根据市场变化情况,确定营销策略。

  中层管理人员培训

  第七条公司中层管理人员教育培训的基本目标是:

  1.明确公司的基本战略目标和基本经营方针;

  2.培训相应的管理和领导能力;

  3.培训相应的组织、协调和沟通能力。

  第八条公司中层管理人员培训应坚持:

  1.支持下属,理解下属,为下属的发展创造合理的空间;

  2.合理安排,使下属有公平感;

  3.真诚守信;

  4.发布命令或进行指导时要善于思考。

  第九条中层管理人员应具备以下的条件:

  1.具备相关工作的知识技能;

  2.熟练掌握本公司的管理方法;

  3.熟练掌握教育培训技巧;

  4.努力培养作为领导者应具备的高尚人格。

  第十条中层管理人员应具备以下能力:

  1.计划能力

  (1)明确工作的目的和方针;

  (2)掌握相关事实;

  (3)以科学规范的方式从事调查;

  (4)拟定实葬方案。

  2.组织能为

  (1)分析具体的工作目标和方针;

  (2)分析并决定职务内容;

  (3)设置机构,制订组织图表;

  (4)选任下属人员。

  3.控制能力

  (1)执行制订的客观标准和规范;

  (2)严格实施标准,及时向上级反馈。

  第十一条中层管理人员应采用下列指示的方法:

  1.口头指示

  (1)条理清楚,切合主题,思想明确;

  (2)确定实行的时间、期限、场所等;

  (3)保证传达明确性;

  (4)明确注意事项;

  (5)回答问题有耐心。

  2.书面指示

  (1)明确标明目标,逐条例举;

  (2)明确要注意的问题;

  (3)必要时用口头命令补充;

  (4)检查命令的执行程度。

  第十二条中层管理人员贯彻指示的要求:

  1.整理指示相关内容;

  2.严格遵循贯彻程序;

  3.确认下属已彻底理解指示;

  4.使下属乐于接受指示,并改进他们的工作态度、提高工作效率。

  第十三条中层管理人员人际关系的处理要求:

  1.乐于接受批评和建议;

  2.善于合作;

  3.不越权行事;

  4.不得将个人情绪带到工作中来。

  第十四条中层管理人员接见下属的要求如下:

  1.选择适当的场所,以亲切的态度使下属放松;

  2.涉及私人问题时确保为下属保密;

  3.留心倾听,适当询问,使下属无所不谈;

  4.应注意不要轻易承诺。

  第十五条中层管理人员为维持正常的工作关系应注意:

  1.认识到人是有差异的,尊重下属的人格;

  2.把握工作人员的共同心理和需要;

  3.公平对待下属,不偏不倚;

  4.培养下属的工作称极性,重视他们的意见和建议,并且对他们正确的意见保留;

  5.妥善解决下属工作和生活中遇到的问题。

  第十六条中层管理人员配置人力时应注意:

  1.根据每位员工的知识、能力安排合适的职位,做到人尽其才、才尽其用;

  2.给下属以适当的鼓励,使其在工作中具有成就感,形成良好的开端,增强工作的积极性;

  3.有效地实施训练,增强下属的工作能力。

  第十七条中层管理人员对待下属时应注意:

  1.不要对下属抱有成见和偏见。

  2.不以个人偏好衡量别人。

  3.冷静观察实际工作情况,不要使下属产生受人监视的感觉。

  4.利用日常的接触、面谈、调查,多从侧面了解下属;严守下属的秘密;公私分明。

  第十八条中层管理人员发挥下属积极性应注意:

  1.适时对员工加以称赞,即使是细微行为也不要忽视;同时不可以忽视默默无闻、踏实肯干的下属。

  2.授予下属权责后,不要做不必要的干涉,同时尽可能以商量的口气而不是下命令的方式分派工作。

  3.鼓励下属提出自己的见解,并诚心接受,尊重下属的意见。

  4.鼓励并尊重下属的研究、发明,培养其创造性。

  5.使下属充分认识到所从事工作的重要性,认识到自己是不可或缺的重要一员,产生荣誉心。

  第十九条中层管理人员批评下属时应注意:

  1.要选择合适的时间,要冷静,避免冲动;

  2.在适当的场所,最好是无其他人在场的情况下;

  3.适可而止,不可无端地讽刺,一味指责;

  4.不要拐弯抹角,要举出事实;

  5.寓激励于批评中。

  第二十条中层管理人员培养后备人选时应注意:

  1.考察后备人选的判断力;

  2.考察后备人选的独立行动能力;

  3.培养后备雄的协调、沟通勤,

  4.培养后备人选的分析能力;

  5.提高代理人的责任感和工作积极性。

  基层管理人员

  第二十一条基层管理人员是负责本公司实际工作的最基层管理者,他们与公司内部各级的关系是:

  1.和上级的关系—辅助上级;

  2.和下级的关系—指挥监督下属;

  3.横向关系—与各部门同事互助协作。

  第二十二条基层管理人员的基本责任有:

  1.按预定工作进度、程序组织生产;

  2.保证产品的质量;

  3.降低生产成本。

  第二十三条基层管理人员的教育培训职责有:

  1.向新员工解释公司有关政策、传授工作技术,指导新员工工作;

  2.培训下属使其有晋升机会;

  3.培训后补人员;

  4.其他教育培训职责。

  第二十四条基层管理人员处理人际关系应注意:

  1.对下关系:进行家庭调查;举行聚会、郊游;为下属排忧解难。

  2.对上关系:反映员工意见,听取上级要求,报告自己的建议和看法。

  3.横向关系:与其他部门的同事通力合作。

  4.积极开展对外活动,树立良好的公司形象,形成良好的公共关系。

  第二十五条基层管理人员必须具备的能力有:

  1.、领导能力及管理能力;

  2.组织协调能力;

  3.丰富的想象能力,敏锐的观察力;

  4.丰富的知识和熟练的工作技能。

  第二十六条基层管理人员教育培训的种类:

  1.后备管理人员教育培训;

  2.培训发展计划;

  3.再培训计划;

  4.调职、晋升教育培训。

  第二十七条考核管理基层人员教育培训应注意:

  1.出勤率;

  2.员工的工作积极性;

  3.产品的质量;

  4.原材料的节约情况;

  5.加班费用的控制。

  第二十八条高层管理人员和中层管理人员须授予基层管理人员合理的权力,并且进行必要的教育培训。

  附则

  第二十九条凡公司管理人员(含高层、中层、基层)的教育培训均按本制度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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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培训管理制度3

  一、目的

  为加强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工作,提高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素质,防止伤亡事故,促进安全生产,根据《安全生产法》《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办法》《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等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本制度。

  二、制度内容

  (一)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必须持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特种设备操作人员操作证后方可独立从事相应的工作。

  (二)操作人员的培训包括:委外培训(当地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培训机构)和单位内部培训两种。

  (三)政工人事部门应建立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培训、教育档案,及时通知有关人员参加特种设备操作人员的换证考试,保持操作证的有效性。

  (四)政工人事部门每年编制当年度特种设备操作人员的培训计划,报告单位领导批准后实施。

  (五)单位内部培训由安全保卫部门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组织实施,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培训的内容主要包括:国家有关特种设备的法律、法规、规章的学习;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特种设备使用、维护、保养知识;特种设备事故的案例分析;特种设备安全事故及防范和应急措施、自救知识;特种设备有关安全生产管理知识、技术知识和岗位操作技能的学习,必要时可组织人员进行笔试。每次培训必须做好相应的记录。

  (六)参加委外培训(当地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培训机构)的人员必须经单位领导同意,培训合格的予以报销相应的费用。

  (七)特种设备操作人员未按规定参加培训,或培训考核不合格的按有关制度予以处分或扣奖。

  (八)特种设备操作人员教育培训作为公司安全考核内容之一。

人员培训管理制度4

  作业人员(含操作和管理人员)具有良好的素质是保证起重机械安全使用的前提,《条例》规定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应经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考核,并做到:

  1.起重机械操作和管理人员应接受相关知识的培训,取得由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书”后方可独立上岗。

  2.从事起重机械操作和管理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①年满18周岁,具有初中以上的文化程度,具备一定的机电基础知识;

  ②身体健康,视力(包括矫正视力)在0.7以上,无色盲,听力应满足具体工作的要求,无高血压、心脏病、精神病等疾病;

  ③熟悉国家有关起重机械的法律法规、操作规程以及本单位的有关规章制度;初步了解起重机械的构造、动作原理、性能特征;

  ④操作人员应熟悉起重机械的各个安全装置的功能和位置,熟练掌握操纵方法和各种基本安全操作技术,并熟练掌握起重机的各种指挥动作信号;

  ⑤具有高度的工作责任心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工作踏实;

  ⑥具有良好的安全意识。

  3.培训的方式包括单位内部的岗位培训、起重机械生产单位的使用和管理培训,以及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举办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上岗资格培训。

  4.安全管理人员应定期对作业人员开展内部岗位培训,培训内容一般应包括:

  ①安全生产和特种设备管理方面的现行法律法规;

  ②起重机械相关的技术标准和检验要求;

  ③起重机械的基本结构、工作原理、性能特点;

  ④起重机械安全保护装置的种类与作用;

  ⑤起重机械的安全操作、应急救援和日常管理;

  ⑥起重机械事故及防范;

  ⑦日常的安全教育等。

  5.各种形式的培训考核均应予以记录,各种资格证书原件(或复印件)由人事部门统一保管,以方便管理和查阅。

  6.作业人员应不断学习新的相关知识,以适应法律法规的变化和技术的发展。

  7.人事部门应及时安排起重机械作业人员的换证考核工作,在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书有效期届满前二个月应与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培训机构所取得联系,以便及时办理复审和考核。对于资格证书过期或复审不合格的不得再安排相应的岗位。

  8.起重机械操作人员、管理人员的证书原件由单位统一保管,胸卡由作业人员随身携带。

人员培训管理制度5

  根据《放射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国务院令第449号)和《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管理办法》要求,结合单位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本单位辐射工作人员包含放射源装置操作人员和辐射安全与防护管理人员。

  二、所有辐射工作人员必须通过环境保护部门举办的辐射安全和防护专业知识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培训和考核,尤其是新进、转岗人员的,必须取得岗位培训合格证,方可持证上岗。

  三、辐射安全与防护培训合格证为四年,到期前,必须参加复训并取得合格证。

  四、辐射安全与防护知识的培训计划由辐射安全与防护领导小组负责拟定,并报单位批准实施。

  五、定期组织辐射工作人员学习和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污染防治法》、《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许可管理办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单位各项辐射安全与防护管理规章制度。

  单位名称(加盖公章)

  日期

人员培训管理制度6

  为提高全体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管理知识,增强其领导安全生产能力,促进我矿安全生产,特制定如下培训制度。

  1、对管理人员的培训实行内部培训及外部培训相结合的方式。

  2、我矿每年对管理人员每年集中培训两次,上半年1次,下半年一次,培训地点为大培训教室,分上下午进行,上午8:30—12:00,下午3:30—17:30,具体由培训科协调组织。

  3、授课分为四个组,安全管理组由分管安全的副矿长负责,标准化、一通三防组由总工程师负责,机电运输组由机电工程师负责,经营、财务、基本专业组由分管经营的会计负责。

  4、授课的内容由相应的负责人准备,要求全面、综合,符合实际。

  5、各级管理人员无特殊情况必须参加培训,无故不到者,罚款50元/次。不迟到、早退,否则罚款20元。

  6、参加培训的人员认真听讲,做好记录,培训后考试不及格者除补考外,另罚款50元,对年度学习考核不合格者,给予降职、免职的处理。

  7、因工作或任职的需要外出学习、培训的人员由矿长确定,并依照人事管理的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8、外出学习、培训的人员,在培训学习期间应将所学知识进行整理,回矿后,按我矿的安排举办讲座等,传授所学知识。

  9、派外培训的人员,若考试不合格,回矿后,所有费用自负,不给予报销。返矿后,应将有关证书、学习成绩、在校表现等复印件交办公室,以便归档备查。

人员培训管理制度7

  商业中心物业管理人员培训制度

  一、岗前培训:

  公司对于一个刚入职的新员工都会进行岗前基本技能培训,培训合格后方能上岗,首先进行新员工素质教育,树立'顾客至上'的意识,增强员工的承担能力和信心。

  1、培训内容包括:

  a、技能培训:包括现场技术、技能培训、使每个员工熟悉正确使用各种清洁工具操作技巧(如尘推、地拖、扫把、玻璃刮等),学会操作各种机器(如:多功能洗地机、吸尘机等)以及各种材料的保养方法。

  b、道德培训:包括职业道德、文明礼貌用语、工作服务态度、仪表、行为举止。

  c、安全知识培训:①现场讲解与示范。②工作实践中的业务指挥。

  二、在岗培训:

  对于有一定工作经验,且有一定工作能力的员工,公司采用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方法,使受训员工能直接学到更多的知识,更切合实际工作。通过培训创造他们有积极进取的工作上进心,使工作更出色,同时实行互相调动的作业方法,让员工吸取更多的工作经验(如:打蜡、云石翻新、高空外墙的清洗等)以适应不同类型工作的需要,来满足客户的需求。

  培训内容包括:

  1、物料的使用控制。

  2、常见的各项专业清洗。

  3、特殊清洁的技巧与程序。

  4、常用清洁机械的日常保养规则。

  三、管理人员培训:

  由于市场竞争的需要,公司必须有高素质的管理人员。对于管理人员公司还要定期进行管理知识的贯穿、强化和革新,不断提高管理者的管理水平及综合素质。经培训的人员将更好地适应公司的管理模式,具备绝对服从上级的决策思想,能积极钻研业务与熟练掌握技术、技能,高标准的专业技术、技能,完成低成本高效益的清洁服务工作。

  1、培训内容包括:

  ①员工的培训和巩固。

  ②员工的思想教育及清洁中的特殊处理。

  ③基本技能的提高及清洁中的特殊处理。

人员培训管理制度8

  第一条公司高层管理人员必须具备扎实的业务素质、创新意识和开拓思想,应做到:

  1.不断开拓,勇于创新;

  2.勇于接受新事物、新思想、新观念,能够创造性地开展各项工作。

  第二条公司高层管理人员应具备的创新意识:

  1.经营理念上的不断创新;

  2.新产品的不断引进和开发;

  3.不断开拓新市场;

  4.不断开拓新领域。

  第三条公司高层管理人员应着重培养的优良品质:

  1.爱心、责任心、使命感;

  2.独立经营的态度;

  3.谦虚谨慎的生活态度;

  4.诚实、守信的经营方针;

  5.服务社会的高尚品质。

  第四条公司高层管理人员须以提高企业经营效益为目的。

  第五条高层管理人员应随时进行市场调查研究,根据市场新的变化不断调整经营策略,及时迎合迅速发展的市场需求。

  第六条高层管理人员应随时进行市场调查研究,并根据市场变化确定公司营销基本策略:

  1.确定研究主题,决定研究的目标;

  2.进行广泛的市场调查,并对市场调查结果进行认真的分析研究;

  3.对竞争对手进行认真的分析调查;

  4.根据市场变化情况,确定营销策略。

  中层管理人员培训

  第七条公司中层管理人员教育培训的基本目标是:

  1.明确公司的基本战略目标和基本经营方针;

  2.培训相应的管理和领导能力;

  3.培训相应的组织、协调和沟通能力。

  第八条公司中层管理人员培训应坚持:

  1.支持下属,理解下属,为下属的发展创造合理的空间;

  2.合理安排,使下属有公平感;

  3.真诚守信;

  4.发布命令或进行指导时要善于思考。

  第九条中层管理人员应具备以下的条件:

  1.具备相关工作的知识技能;

  2.熟练掌握本公司的管理方法;

  3.熟练掌握教育培训技巧;

  4.努力培养作为领导者应具备的高尚人格。

  第十条中层管理人员应具备以下能力:

  1.计划能力

  (1)明确工作的目的和方针;

  (2)掌握相关事实;

  (3)以科学规范的方式从事调查;

  (4)拟定实葬方案。

  2.组织能为

  (1)分析具体的工作目标和方针;

  (2)分析并决定职务内容;

  (3)设置机构,制订组织图表;

  (4)选任下属人员。

  3.控制能力

  (1)执行制订的客观标准和规范;

  (2)严格实施标准,及时向上级反馈。

  第十一条中层管理人员应采用下列指示的方法:

  1.口头指示

  (1)条理清楚,切合主题,思想明确;

  (2)确定实行的时间、期限、场所等;

  (3)保证传达明确性;

  (4)明确注意事项;

  (5)回答问题有耐心。

  2.书面指示

  (1)明确标明目标,逐条例举;

  (2)明确要注意的问题;

  (3)必要时用口头命令补充;

  (4)检查命令的执行程度。

  第十二条中层管理人员贯彻指示的要求:

  1.整理指示相关内容;

  2.严格遵循贯彻程序;

  3.确认下属已彻底理解指示;

  4.使下属乐于接受指示,并改进他们的工作态度、提高工作效率。

  第十三条中层管理人员人际关系的处理要求:

  1.乐于接受批评和建议;

  2.善于合作;

  3.不越权行事;

  4.不得将个人情绪带到工作中来。

  第十四条中层管理人员接见下属的要求如下:

  1.选择适当的场所,以亲切的态度使下属放松;

  2.涉及私人问题时确保为下属保密;

  3.留心倾听,适当询问,使下属无所不谈;

  4.应注意不要轻易承诺。

  第十五条中层管理人员为维持正常的工作关系应注意:

  1.认识到人是有差异的,尊重下属的人格;

  2.把握工作人员的共同心理和需要;

  3.公平对待下属,不偏不倚;

  4.培养下属的工作称极性,重视他们的意见和建议,并且对他们正确的意见保留;

  5.妥善解决下属工作和生活中遇到的问题。

  第十六条中层管理人员配置人力时应注意:

  1.根据每位员工的知识、能力安排合适的职位,做到人尽其才、才尽其用;

  2.给下属以适当的鼓励,使其在工作中具有成就感,形成良好的开端,增强工作的积极性;

  3.有效地实施训练,增强下属的工作能力。

  第十七条中层管理人员对待下属时应注意:

  1.不要对下属抱有成见和偏见。

  2.不以个人偏好衡量别人。

  3.冷静观察实际工作情况,不要使下属产生受人监视的感觉。

  4.利用日常的接触、面谈、调查,多从侧面了解下属;严守下属的秘密;公私分明。

  第十八条中层管理人员发挥下属积极性应注意:

  1.适时对员工加以称赞,即使是细微行为也不要忽视;同时不可以忽视默默无闻、踏实肯干的下属。

  2.授予下属权责后,不要做不必要的干涉,同时尽可能以商量的口气而不是下命令的方式分派工作。

  3.鼓励下属提出自己的见解,并诚心接受,尊重下属的意见。

  4.鼓励并尊重下属的研究、发明,培养其创造性。

  5.使下属充分认识到所从事工作的重要性,认识到自己是不可或缺的重要一员,产生荣誉心。

  第十九条中层管理人员批评下属时应注意:

  1.要选择合适的时间,要冷静,避免冲动;

  2.在适当的场所,最好是无其他人在场的情况下;

  3.适可而止,不可无端地讽刺,一味指责;

  4.不要拐弯抹角,要举出事实;

  5.寓激励于批评中。

  第二十条中层管理人员培养后备人选时应注意:

  1.考察后备人选的判断力;

  2.考察后备人选的独立行动能力;

  3.培养后备雄的协调、沟通勤,

  4.培养后备人选的分析能力;

  5.提高代理人的责任感和工作积极性。

  基层管理人员

  第二十一条基层管理人员是负责本公司实际工作的最基层管理者,他们与公司内部各级的关系是:

  1.和上级的关系—辅助上级;

  2.和下级的关系—指挥监督下属;

  3.横向关系—与各部门同事互助协作。

  第二十二条基层管理人员的基本责任有:

  1.按预定工作进度、程序组织生产;

  2.保证产品的质量;

  3.降低生产成本。

  第二十三条基层管理人员的教育培训职责有:

  1.向新员工解释公司有关政策、传授工作技术,指导新员工工作;

  2.培训下属使其有晋升机会;

  3.培训后补人员;

  4.其他教育培训职责。

  第二十四条基层管理人员处理人际关系应注意:

  1.对下关系:进行家庭调查;举行聚会、郊游;为下属排忧解难。

  2.对上关系:反映员工意见,听取上级要求,报告自己的建议和看法。

  3.横向关系:与其他部门的同事通力合作。

  4.积极开展对外活动,树立良好的公司形象,形成良好的公共关系。

  第二十五条基层管理人员必须具备的能力有:

  1.、领导能力及管理能力;

  2.组织协调能力;

  3.丰富的想象能力,敏锐的观察力;

  4.丰富的知识和熟练的工作技能。

  第二十六条基层管理人员教育培训的种类:

  1.后备管理人员教育培训;

  2.培训发展计划;

  3.再培训计划;

  4.调职、晋升教育培训。

  第二十七条考核管理基层人员教育培训应注意:

  1.出勤率;

  2.员工的工作积极性;

  3.产品的质量;

  4.原材料的节约情况;

  5.加班费用的控制。

  第二十八条高层管理人员和中层管理人员须授予基层管理人员合理的权力,并且进行必要的教育培训。

  附则

  第二十九条凡公司管理人员(含高层、中层、基层)的教育培训均按本制度执行。

  制度公司员工培训制度

人员培训管理制度9

  1、电梯作业人员必须持质量技术部门的特种设备操作人员的操作证方可独立从事相应的工种。

  2、电梯作业人员的培训包括:外委培训(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组织)和单位内部培训两种。

  3、电梯安全管理负责人应建立该类人员的培训、教育档案,及时通知有关人员参加电梯作业人员的换证考试,保持操作证的有效性。

  4、电梯安全管理负责人每年应编制当年度电梯作业人员的培训计划,报告单位领导批准后实施。

  5、单位内部培训由电梯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组织实施,每季度至少组织一次,培训的内容主要包括:国家有关电梯的法律、法规、规章的学习;电梯事故的案例的分析;电梯有关技术知识的学习。每次培训必须作好相应有记录。

  6、参加外委培训(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组织)的人员必须经单位领导同意,培训合格的予以报销相应的费用。

  7、电梯安全管理和操作人员未按规定参加培训,或培训考核不合格的按有关制度予以扣除当月奖金。

人员培训管理制度10

  公司员工培训管理制度:管理人员培训制度

  第一章高层管理人员培训

  第一条本公司高层管理人员必须有创新和开拓的思想观念,为此应做到以下两点。

  (1)从旧观念的羁绊中解脱出来,勇于创新。

  (2)解除过去经验的束缚,接受新思想、新观念,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第二条凡高层管理人员应具有下列意识。

  (1)引进新产品或改良原有产品。

  (2)掌握新的生产方法,了解公司经营的新技术。

  (3)努力开拓新市场、新领域。

  第三条每位高层管理人员必须随时培养自身素质,要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

  (1)身为高层管理者的责任心、使命感。

  (2)独立经营的态度。

  (3)严谨的生活态度。

  (4)诚实、守信的经营方针。

  (5)热忱服务社会的高尚品质。

  第四条凡本公司高层管理人员须以企业经营效益的提高为目的,培养创造利润的思想观念。

  第五条高层管理人员应随时进行市场调查研究,以推进营销活动,促进效益的提高。

  第六条营销研究的基本步骤。

  (1)确定研究主题,决定研究的目标。

  (2)决定所需要资料及资料来源。

  (3)选择调查样本。

  (4)实地搜集资料。

  (5)整理、分析所收集的资料。

  (6)进行总结并写出报告。

  第二章中层管理人员培训

  第七条对中层管理人员进行教育培训的基本目标。

  (1)明确公司的经营目标和经营方针。

  (2)培养相应的领导能力和管理才能。

  (3)使其具有良好的协调、沟通能力。

  第八条凡本公司中层管理人员应坚持以下标准。

  (1)是否为下属的工作、晋升提供了足够的支持和机会。

  (2)是否适当地分派了工作,使下属有公平感。

  (3)所订的计划,是否得到了下属的理解和衷心的支持。

  (4)是否信守向下属许下的诺言。

  (5)是否在发布命令、进行指导时,做了妥善的考虑。

  第九条中层管理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相关工作的知识。

  (2)掌握本公司的管理方法。

  (3)熟练掌握教育培训技术。

  (4)努力培养作为领导者应具备的人格。

  第十条中层管理人员应具备以下能力。

  (1)计划能力。

  ①明确工作的目的和方针。

  ②掌握有关事实。

  ③以科学有效的方式从事调查。

  ④拟定实施方案。

  (2)组织能力。

  ①分析具体的工作目标和方针。

  ②分析并决策职务内容。

  ③设置机构,制订组织图表。

  ④选任下属人员。

  (3)控制能力。

  ①制订执行的客观标准和规范。

  ②严格实施标准,及时向上级反馈。

  第十一条中层管理人员应采用下列指示的方法。

  (1)口头指示。

  ①条理清楚切合主题。

  ②明确指明实行的时间、期限、场所等。

  ③保证对下属传达的明确性。

  ④指出实行时应注意之处,并指明困难所在。

  ⑤耐心回答下属的提问。

  (2)书面指示。

  ①明确目标,逐条列举要点。

  ②提前指示应注意的问题。

  ③必要时,以口头命令补充。

  ④核查命令是否已被下属接受。

  第十二条中层管理人员贯彻指示的要求。

  (1)整理指示内容。

  (2)严格遵循贯彻程序。

  (3)确认下属已彻底理解指示。

  (4)使下属乐于接受指示,并改进他们的工作态度,提高工作积极性。

  第十三条中层管理人员人际关系的处理要求。

  (1)善于同其他管理人员合作,彼此协助。

  (2)乐于接受批评、建议。

  (3)彼此交换信息、情报,不越权行事。

  (4)对上级与下属的关系处理,应以工作效果为原则,不得将个人情绪带到工作中来。

  第十四条中层管理人员接见下属的要求。

  (1)选择适当的场所,以亲切的态度使下属放松。

  (2)涉及私人问题时,确保为下属保密,使其减少顾虑。

  (3)留心倾听,适当询问,使下属无所不谈。

  (4)应注意不要轻易承诺。

  第十五条中层管理人员为维持正常的工作关系应注意的事项。

  (1)认识到人是有差异的,尊重下属的人格。

  (2)把握工作人员的共同心理和需要。

  (3)公平对待下属,不偏不倚。

  (4)培养下属的工作积极性,重视他们的意见和建议,并且保留他们的正确意见。

  (5)妥善解决下属工作和生活中遇到的问题。

  第十六条中层管理人员配置人力时应注意的事项。

  (1)根据每位员工的知识、能力安排合适的职位,做到人尽其才、才尽其用。

  (2)给下属以适当的鼓励,使其在工作中具有成就感,形成良好的开端,增强工作的积极性。

  (3)有效地实施培训,增强下属的工作能力。

  第十七条中层管理人员对待下属时应注意的事项。

  (1)不要对下属抱有成见和偏见。

  (2)不以个人偏好衡量别人。

  (3)冷静观察实际工作情况,不要使下属产生受人监视的感觉。

  (4)利用日常的接触、面谈、调查,多方面了解下属,严守下属的秘密,公私分明。

  第十八条中层管理人员发挥下属积极性应注意的事项。

  (1)适时对员工加以称赞,即使是细微行为也不要忽视,同时不可以忽视默默无闻、踏实肯干的下属。

  (2)授予下属权责后,不要做不必要的干涉,同时尽可能以商量的口气而不是下命令的方式分派工作。

  (3)鼓励下

  属提出自己的'见解,并诚心接受,尊重下属的意见。

  (4)鼓励并尊重下属的研究、发明,培养其创造性。

  (5)使下属充分认识到所从事工作的重要性,使之产生荣誉感。

  第十九条中层管理人员批评下属时应注意的事项。

  (1)要选择合适的时间,要冷静、避免冲动。

  (2)在适当的场所,最好是无其他人在场的情况下。

  (3)适可而止,不可无端地讽刺、一味指责。

  (4)不要拐弯抹角,要举出事实。

  (5)寓激励于批评中。

  第二十条中层管理人员培养后备人选时应注意的事项。

  (1)考察后备人选的判断力。

  (2)考察后备人选的独立行动能力。

  (3)培养后备人选的协调、沟通能力。

  (4)培养后备人选的分析能力。

  (5)提高代理人的责任感和工作积极性。

  第三章基层管理人员培训

  第二十一条基层管理人员与公司内部各级的关系。

  (1)和上级的关系――辅助上级。

  (2)和下级的关系――指挥、监督下属。

  (3)横向关系――与各部门同事互助协作。

  第二十二条基层管理人员的基本责任。

  (1)按预定工作进度、程序组织生产。

  (2)保证产品的质量。

  (3)降低生产成本。

  第二十三条基层管理人员的教育培训职责。

  (1)向新员工解释公司有关政策、传授工作技术,指导新员工工作。

  (2)培训下属,使其有晋升机会。

  (3)培训后补人员。

  (4)其他教育培训职责。

  第二十四条基层管理人员处理人际关系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1)对下关系:进行家庭调查,举行聚会、郊游,为下属排忧解难。

  (2)对上关系:反映员工意见,听取上级要求,报告自己的建议和看法。

  (3)横向关系:与其他部门的同事通力合作。

  (4)积极开展对外活动,树立良好的公司形象,形成良好的公共关系。

  第二十五条基层管理人员必须具备的能力。

  (1)领导能力,管理能力。

  (2)组织协调能力。

  (3)丰富的想象力、敏锐的观察力。

  (4)丰富的知识和熟练的工作技能。

  第二十六条基层管理人员教育培训的种类。

  (1)后备管理人员教育培训。

  (2)培训发展计划。

  (3)再培训计划。

  (4)调职、晋升教育培训。

  第二十七条考核管理基层人员教育培训时应注意的事项。

  (1)出勤率。

  (2)员工的工作积极性。

  (3)产品的质量。

  (4)原材料的节约情况。

  (5)加班费用的控制。

  第二十八条高层管理人员和中层管理人员须授予基层管理人员合理的权力,并且进行必要的教育培训。

人员培训管理制度11

  酒店商务部从业人员培训及健康管理

  1、从业人员必须经健康体检及卫生知识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且健康证到期前一个月要进行健康复查。

  2、健康证由人事部负责统一管理,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档案,并有义务提前通知健康证快到期人员进行复检,不得超期使用健康证明。

  3、严禁无健康证上岗或事后补证的情况发生,对于违反此规定的人员将严肃处理,并送卫生监督部门按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4、对于实习、试用等员工也应在取得健康证后上岗

  5、常态下部门经理对员工的健康情况检查应不少于每周一次,并应进行不定期检查,紧急情况下,如遇传染病或发现员工健康有异常时应加大频次及检查力度。

  6、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勤洗手、勤洗澡、勤换衣服、保证工作服整洁。

  7、不吸烟、不吃零食、不随地吐痰、不穿工作服入厕、不做影响卫生的其他行为。

  8、从业人员有发热、腹泻、手外伤、皮肤湿疹、长疖子、呕吐、流眼泪、流口水、咽喉痛、皮肤伤口或感染、咽部炎症等有碍食品卫生病症的,应立即脱离工作岗位,待查明原因、排除有碍食品卫生的病症或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应随时进行自我医学观察,不得带病工作。

  9、工作服每天交班后送洗衣房清洗消毒。

人员培训管理制度12

  第一条员工是公司永续发展的第一原动力,关注员工的发展就是关注公司的未来。

  第二条为配合公司的发展目标,提升人力绩效,提高员工素质,有计划地充实其知识技能,发挥其潜在能力,提升本公司的企业形象,特制定《员工培训管理制度》(以下简称本制度),作为公司培训实施与管理的依据。

  第三条本公司所有员工的各项培训计划、实施、督导、考评以及改善建议等,均依本制度办理。

  第四条公司根据经营业绩状况和企业发展规划有计划的满足员工自我发展的需要。

  第五条公司综合管理部是员工培训的主要承办机构,其培训方面的主要职责是:

  1、制定、修改全公司培训制度;

  2、提供可供参考的员工岗位素质标准,为员工的发展提供必要的参照;

  3、对员工个人素质进行调查;

  4、协助各个部门在规定时间内制定培训需求;

  5、征集员工个人的培训需求

  6、整合各种培训需求,按照公司的发展需要拟定年度、月培训计划;

  7、负责组织年度、月培训计划的实施;

  8、对培训效果进行验证,确保受训人员素质达到既定标准;

  9、负责对各项培训进行记录和相关资料存档;

  10、管理、控制培训费用;

  11、管理公司内部讲师队伍;

  12、做好培训调查,确保培训方式、方法、内容不断得到改进,提高培训效果。

  第六条各部门权责

  1、制定部门培训计划;

  2、配合部门培训的实施和效果反馈、交流的工作;

  第七条公司培训主要分为两类,一是外部培训,主要是外部培训机构举办的适合公司发展需要的培训;二是内部培训,主要是针对新进员工举办的公司有能力承办的相关培训。

  第八条公司内部培训讲师主要由需求部门指定。

  第九条培训讲师(技术类)标准如下:

  大专以上,从事本专业3年以上;

  高中以上,从事本专业5年以上;

  初中以上,从事本专业7年以上;

  第十条培训师的产生主要采用自荐与选举相结合的方式。

  1、自荐,凡是符合上述标准的员工均可报名参加评选;

  2、所有自荐的候选人必须自己组织好教材和授课提纲,参加试讲。

  3、试讲评审团由以下人员组成:与所选课程有关的一线人员2名;综合部培训主管1名;从事相关专业的人员2名。

  4、评定范围:语言是否通俗易懂,能否为普通员工所接受;台风是否大方得体,语速、板书能否为人接受;专业知识与技能是否有知识性、常识性漏洞等。

  5、评定遵循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

  第十一条培训课程的开发

  培训课程主要分为三大类:一是技术类;二是制度、安全、团队;三是质量、管理类。

  第十二条培训体系包含三个模块。

  1、新员工入职培训

  (1)培训对象:所有新进人员;

  (2)培训目的:协助新进人员尽快适应新的工作环境,顺利进入工作状态;

  (3)培训形式:以座谈与现场讲解方式进行;

  (4)培训内容:

  公司简介;

  公司制度介绍;

  产品/业务介绍;

  2、内部培训

  (1)培训对象:全员。

  (2)培训目的:依靠公司内部讲师力量,最大效度的利用公司内部资源,加强内部的沟通与交流,形成相互交流、相互学习的氛围;

  (3)培训形式:在公司内部以讲座或研讨会、交流会的形式进行;

  (4)培训内容:涉及公司技术类、市场类、管理类等多个方面;

  3、外部培训

  (1)培训对象:全员;

  (2)培训目的:依靠外部专家力量,提升从业人员在本职工作上所应具备的专业知识、技能技巧,以增进各项工作的完成质量,提高工作效率;

  (3)培训形式:参加外部公开课、交流研讨会,或请外部讲师在公司内部授课。

  第十三条培训实施

  1、新员工培训

  (1)新员工的培训在员工入司当天进行。

  (2)各培训科目由相应的内部讲师或负责人担纲主讲,根据需要还应负责考察试卷的编写和审阅。

  (3)如有必要,可以笔试的形式考核培训效果,成绩合格者方可顺利上岗。

  2、内部培训

  (1)不断充实和完善内部培训课程,形成重点课程的逐渐固定和循环开设;

  (2)员工课后需填写《内部培训反馈意见表》,交综合管理部门存档;

  (3)根据课程需要对员工进行考核,考核结果将纳入员工绩效考核范围之内。

  3、外部培训

  (1)培训课程的选择应结合公司的内部需求和外部资源,并严格审批权限。

  (2)参加培训人员的选择应突出目的性、自愿性,结合公司的发展需要。

  (3)培训相关资料(包括教材、讲义(PPT)、证书等)必须在综合管理部门备份存档。

  4、参加公司内部集训的员工课后需填写《内部培训反馈意见表》,交综合管理部门存档;外出受训员工则必须以适当的方式提出培训效果的反馈意见,包括对培训课程、讲师、及培训机构的整体水平的评价等,并交综合管理部门存档。

  5、各部门相关人员应以适当的方式考察员工接受培训的效果,必要时可做长期追踪,综合管理部门负责督促、跟进和记录的工作。

  第十四条培训评估

  1、对授课的评估,包括对外部培训机构的课程内容、讲师、效果等的评估,及对内部讲师的课程内容、准备情况、讲授技巧等的评估。

  2、对员工的评估,主要通过课后考核的方式检查员工的接受程度和效果。

  第十五条培训分为理论培训和实践培训两种。理论培训在三楼会议室进行,实践培训在车间现场进行。

  第十六条培训经费

  培训经费从每年的财务预算中直接划出。参加外部培训的员工必须与公司签订培训合同,将培训经费与服务年限结合起来,确保公司与员工个人双方的权利与义务都得到保障。

  第十七条培训纪律

  凡本公司员工,均有接受相关培训的权利与义务。

  公司全体员工都必须按规定参加公司组织的培训活动,严格遵守培训规范,并填写《内部培训反馈意见表》,客观公正的考评授课情况及讲师。公司对按规定积极参加培训活动的员工给与每次五元的奖励;对于无视培训纪律,无故旷课的员工给与每次五元的罚款。

人员培训管理制度13

  特种作业是指容易发生人员伤亡事故、对操作者本人、他人及周围设施的安全可能造成重大危害的作业。直接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称为特种作业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素质,直接关系到重要岗位的作业安危,对煤矿安全生产有着举足轻重的影响。为此,必须重视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管理工作。

  具体管理办法如下:

  一、特种作业人员的选择

  1. 年龄满18周岁,且不超过国家法定退休年龄;

  2. 身体健康,无妨碍从事相应工种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

  3. 初中以上文化程度,热爱本职工作,有高度的责任心,具备相应工种的安全技术知识,参加国家规定的安全技术理论和实际操作考核并成绩合格;

  4. 符合相应工种作业特点需要的其它条件。

  二、上岗前的培训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接受与本工种相适应的、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经安全技术理论考核和实际操作技能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可上岗作业。未经培训,或培训考核不合格者,不得上岗作业。

  三、特种作业人员的任用与调动

  特种作业人员原则上不准随意调整工作岗位。如有工作需要,必须通知劳资科、安监科,经领导批准后,方可调动。

  凡任用未经培训、无证或证件过期的人员从事特种作业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四、特种作业人员的考核

  1. 职工学校及用人单位必须加强对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建立特种作业人员档案,做好初训、复训的申报组织工作。

  2. 特种作业人员按时参加复训,只有经复训考核合格才能继续从事本工种作业,不合格者要进行复培,经复培仍不合格者,调离原工作岗位。

  3. 补考不及格者罚款500元。

  4. 无故不参加复训致使操作资格证作废者罚款1000元,无故不参加补考致使操作资格证作废者罚款1000元,同时给予区长、书记、主管培训的技术员每人次各200元的处罚。

  5. 特种作业人员在外出培训期间要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加强自身素质提高。违反纪律者视情节进行处罚。

  6. 职工学校将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和各单位实际情况,定期委派特种作业人员外出培训,各区(科)领导给予配合,对拒不配合的区(科)领导,视情节轻重处罚款,并与绩效考核挂钩。

  五、其他外培人员管理,参照上述相关条款执行。

  六、本办法如与上级有关规定相抵触,执行上级有关规定。

人员培训管理制度14

  为了不断提高岗位员工的自身素质,建立学习型企业,培养员工的实际操作能力与理论水平,特制定以下《班组人员培训管理制度》。

  一、培训原则:

  本着学以致用的原则,不断对班组成员进行有计划有目的的培训,努力提高其理论和技术水平,做学习型员工。严格按照学习制度,保证学习时间,提高学习质量,增强学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使培训工作有力度,实现培训学习的经常化、规范化和制度化的原则。

  二、培训组织:

  1、工段长负责对班组长与班员的培训。

  2、班组长负责对班员的培训与组织学习。并负责制定班组成员的集体学习计划,安排学习内容,组织学习活动,监督和跟踪学习活动的成效。

  三、培训内容:

  1、培训与组织学习企业理念和企业文化。

  2、培养员工吃苦耐劳精神,爱岗敬业精神与不断创新精神等必要的一些思想意识方面的教育。

  3、培训员工对工艺流程的熟知,生产原理和设备原理的了解。让其明白“一清二熟三会四懂四过硬”。

  一清:工艺流程清;

  二熟:生产原理熟、工艺条件熟;

  三会:会使用、会维护保养、会排除故障;

  四懂:懂结构、懂结构、懂用途、懂性能;

  四过硬:操作控制过硬,产品质量过硬,设备使用过硬,维护保养过硬。

  4、对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的应用前要对岗位员工进行认真的培训与学习。

  5、对新进员工、复工人员、转岗人员都要进行上岗前再培训教育。

  四、培训形式:

  1、结合具体操作与生产现场,以问答的形式进行培训与教育。

  2、集体组织学习,以授课的形式讲解培训。

  3、经常性地考试,以考促学,以考试为依托的培训与学习。

  4、确立主题、难题、新课题,以讨论的形式培训与学习。

  5、要求员工自学,根据自学中遇到的难点进行统一辅导培训与学习。

  五、培训时间:

  培训时间为每月一次,利用周一安全活动日与休班时间进行,原则上要求不影响正常的工作进行。

  六、培训要求:

  1、要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学以致用,着眼于学习知识的理解与应用,着眼于解决操作过程中碰到的热点难点问题,着眼于对公司发展中碰到的实际问题。

  2、在一般情况下,集体培训学习的时间班组组织在休班时进行,采取专工与工段长讲解、集体讨论的形式。集体学习做到时间、内容、人员、计划、组织的落实。

  3、树立“终身学习”、“学习工作化,工作学习化”的思想观念,结合操作中遇到的实际情况,制定学习计划,明确学习重点,实现学习目标。

  4、按照分厂与公司要求,积极参加分厂与公司组织的各种讲座和培训班。

  5、正确处理休息与培训的时间安排与布置,原则上是大倒班时安排培训一次。

  6、做好详细的培训记录。

  七、培训成果考核:

  1、对每次培训完后,都要进行考核工作,并对员工的成绩纳入当月的绩效考核中。

  2、成绩优异的要给予一定的奖励,不合格的要进行补考或进行再教育。

人员培训管理制度15

  为规范餐饮服务从业人员培训,保障公众餐饮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餐饮服务从业人员包括新参加工作和临时参加工作的餐饮服务从业人员必须经过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从事餐饮服务工作。

  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制定从业人员食品安全教育和培训计划,组织各部门负责人和从业人员参加各种上岗前及在职培训。

  三、食品安全教育和培训应针对每个食品加工操作岗位分别进行,内容应包括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食品安全知识、各岗位加工操作规程等。

  四、培训方式以集中讲授与自学相结合,定期考核,不合格者待考试合格后再上岗。

  五、建立餐饮服务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档案,将培训时间、培训内容、考核结果记录归档,以备查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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