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舍用水用电的管理制度

2022-12-23 制度

  在不断进步的时代,制度的使用频率呈上升趋势,好的制度可使各项工作按计划按要求达到预计目标。相信很多朋友都对拟定制度感到非常苦恼吧,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宿舍用水用电的管理制度(精选6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宿舍用水用电的管理制度1

  一、住宿学生必须遵守《学生公寓(宿舍)管理规定》,养成节约用水用电的习惯,做到人走关灯,杜绝长明灯、长流水现象。

  二、水电设施如有损坏应及时报修,人为损坏照价赔偿。公寓(宿舍)水电实行定额配给制度(每人每月4吨水、8度电),超额部分由学生自己承担并按时缴费。

  三、购买超额电量的学生以宿舍为单位,到公寓管理中心办理购电手续,购电价格按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执行。

  四、注意用电安全。室内无人时应切断电源,严禁私拉、乱接电线,公寓(宿舍)内禁止使用大功率或易引发安全事故的电器具,如:床头灯、电炉、电热杯、热得快、电熨斗、电褥子、电饭锅、取暖器、电水壶等,一经发现即予以收缴,并根据《南通航运职业技术学院违纪学生处理规定》严肃处理。

  五、住宿生须按学校规定时间熄灯就寝,熄灯后严禁燃点蜡烛,违者按规定给予处理。

  宿舍用水用电的管理制度2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学生宿舍的水电管理,达到安全、经济、合理使用水电的要求,节约水资源、电能源,杜绝浪费现象,保证广大学生学习和生活的需要,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和节约风气,特制定如下规定:

  1、树立节约光荣、浪费可耻的好风尚。每栋宿舍加强节约用水用电的宣传教育,检查、督促使“人离关灯、关水”成为学生的.习惯。宿管人员要严格管理和教育,制止浪费水电现象。

  2、学生宿舍内严禁使用电炉、电热棒、电热褥等高负荷的电器,不得擅自安装空调机,确保学生宿舍的安全。如有发现以上违禁物品,宿管人员有权收缴,并通报批评。

  3、合理使用接线板。学生宿舍不得将电脑、电器安置在床上,不得将电线、电插板拉装在床上,严禁乱拉乱接电线。对违规者宿管人员有权催促其整改。如因违章造成意外事故,根据情节轻重,将追究肇事者法律责任。

  4、爱护水电设施,不得破坏水电设施,违者全校通报批评,除照价赔偿外,根据情节轻重,按学校有关规定处理。

  5、不得私自拆改电路、更换保险、私自启封电表,私自增减水电设施,严禁各种偷电行为,违者根据情节轻重,按学校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6、为了保证安全用电,宿管人员或维修人员有权进入宿舍内检查用电情况。受检宿舍应积极配合。

  7、学生宿舍的水电、电梯和热开水设备、消防系统等设备维护、修理均有专业部门和宿管部负责。

  宿舍用水用电的管理制度3

  为加强学生宿舍的水电管理,增强学生节水节电意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及《湖南省学校学生公寓价格管理办法》,结合学院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一条学生应遵守用电安全规定,做到安全用电、节约用电。禁止在寝室内私拉乱接电线、另接插座、楼道灯电源及其它偷电行为;不准使用自制电发热器、充电器、热得快、电源线上装挂节日装饰物、衣物等。

  第二条为防止火灾等意外事故发生,严禁在公寓内使用以下电器:1.电热棒(热得快);2.电炉;3.电炒锅和电热锅;4.其它发热器件外露、易发生火灾及触电事故的电热器具;使用功率在300W(含300W)以上的其它电器须向学院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经有关部门同意后,方可在宿舍内使用。

  第三条公寓内使用的电器,在通电状态下,必须与易燃物保持必要的安全距离,使用时应有人在场;电器使用完毕,应及时关闭电源,人员离开寝室,应认真检查并切断电源,以确保用电安全。

  第四条学生公寓每人每月免费用电5度、用水3吨,学院将根据住宿人数核定标准给予补助,超出部分由学生自行承担,寒暑假期间不享受免费用水、用电;因松雅校区宿舍内未安装单独水表,为便于操作,学院在免除学生免费用水额度外,一次性收取住宿学生每人每年20元的水费。

  第五条学生公寓用电实行分段供应办法,每座学生宿舍楼具体供电时间由学院另行通知。

  第六条学生公寓内水电设备由该宿舍内学生使用保管,如人为损坏,由直接责任者照价赔偿,查不到直接责任者时,由本室人员分摊照价赔偿。

  第七条宿舍出现水电故障应及时向宿管人员提出申请报修,并由物业管理部门派人维修,学生不得擅自拆修。

  第八条除学院特别规定的宿舍不要求统一熄灯外,其它学生宿舍夜间必须按学院规定的作息时间熄灯。

  第九条罚则:

  违反第一条和第二条规定责令其作出书面检讨,并根据有关规定给予其全院通报批评或其它纪律处分,同时收缴违规使用的电器,收缴的电器需经所在系的领导签字同意后方可在毕业时领回;因违反安全用电规定酿成火灾等事故者,视情节轻重予以相应的纪律处分,赔偿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条各专业系对本系学生宿舍内部安全用电负有教育管理责任;学工处、保卫处、总务处负有联合管理责任。对违章用电严重或造成事故的将实行责任追究;学生宿舍管理员和学生管理人员应对安全用电情况实行常查制度,发现违章用电者应给予纠正制止,对严重的违章用电者应及时纠正并向其所在系及用电管理部门通报。

  宿舍用水用电的管理制度4

  为了合理地使用水费、电费,根据管理处宿舍配置设施的情况,特制定以下使用标准.

  一、物业主管配置:

  单人房间、日光灯、电视、空调、排气扇。夏季使用时间从下午17:00-----12:00(包括中午2小时)折合电费使用度数约268度。

  建议公司用电补助80元/月、水费5元/月

  二、工程维修部主管配置:

  双人房、日光灯、电视、排气扇,夏季使用时间下午从17:00-----12:00(包括中午2小时)折合电费使用度数约57度。

  建议公司用电补助约40元/月/房、水费5元/月

  三、保安队长配置:

  双人房、日光灯、电视、排气扇,夏季使用时间下午从17:00-----12:00(包括中午2小时)折合电费使用度数约57度。

  电费补助约40元/月/房、水费5元/人/月

  四、保安员、物业管理员:

  双人房、配置日光灯、排气扇、风扇夏季使用时间,折合电费使用度数约38度。

  电费补助约25元/月/房、水费5元/人/月

  如超出部分由私人承担。

  宿舍用水用电的管理制度5

  1、宿舍内设施由学院统一配备和管理,学生负责使用和保管,每个寝室建卡登记,由本人验收后签字。毕业或其他原因退宿时要按登记卡进行验收,齐全无损后方可办理退宿手续。如有丢失或损坏要照价赔偿。

  2、学生离开寝室要关好门窗、关闭水电开关。设施有损坏而找不到责任人者,由本寝室成员共同负责赔偿。

  3、宿舍内安放的家具设施未经同意,不得随意搬动和拆卸。

  4、学生公寓如有维修项目,请及时到本栋管理员值班室登记,物业公司须及时安排专人修缮。家具设施属自然损坏予以免费维修,人为损坏收取材料费和人工费。如发现维修不及时及其他情况,及时向学校反映。

  5、要遵守安全管理规定,不得随意改装和破坏水电设施。

  6、爱护公物,注意节约。随手关灯、关水龙头,

  养成节约用水、用电的好习惯。发现因设备故障出现长明灯、长流水现象,应及时报修,防止浪费。违者重罚,同时由学院相关部门处理。

  宿舍用水用电的管理制度6

  为强化学生宿舍水电管理,防止违章用水用电,保障学生财产及人身安全,创建节约型校园,推进学校后勤社会化改革,提升后勤服务质量,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一条学生用水用电实行定额管理,定额指标当月有效,定额内水电免费,超过定

  额部份水电费由寝室成员分摊,未达到定额水电用量的,不结转不退费。

  第二条学生每人每月定额用水指标1.5吨、用电指标为2.5度,以寝室为单位核定额定用水用电量,即寝室水电定额=寝室住宿人数×定额水电指标。水电费以寝室为单位按月结算,寝室成员分摊。

  第三条每月25-30日抄取水电表,按月收取水电费。每学年按10个月结算,其中:1、2月份合并为2月份,7、8月份合并为8月份,其它月份按自然月份结算。

  第四条凡超过免费供水、电额度的宿舍在当月水、电用额公布之后的第二个星期五之前到学校计财处缴纳超额水、电费用。未按时缴纳费用的宿舍,学校给予通报批评直至纪律处分,甚至采取断水、断电措施。

  第五条为了保障学生生命财产安全,学生宿舍禁止私拉乱接电线,严禁使用电炉、电热杯、热得快、电饭煲、微波炉、取暖器、电热毯、电炒锅等大功率电器,如有违反,电器一律没收,并对违反者给予纪律处分。

  第六条学生宿舍注意节约用水、用电,做到人离灯熄、人离水关,杜绝“长明灯、长流水”现象。如发现水电设施损坏,应及时登记报修。恶意损坏水电设施者,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和经济处罚、赔偿。

  第七条严格执行水电费收费标准,做到公开、公平、公正,每月底公布学生宿舍水电使用情况并公示相关数据,并存档以便学生核对和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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