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社会不断地进步,制度的使用频率呈上升趋势,好的制度可使各项工作按计划按要求达到预计目标。什么样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地方税管理制度,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地方税管理制度1
各县(市)地方税务局财务管理职能部门的主要职责是:
1、负责贯彻执行财务管理工作各项法规、制度和办法,并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工作规程等;
2、负责本单位部门预算的编制、执行和管理工作,开展财务状况分析,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3、负责本单位税务制服、交通工具的管理工作;
4、负责本单位基本建设项目的计划编制、项目科研上报,以及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5、负责组织实施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
6、负责本单位“三代”(即代征、代扣、代缴)手续费的审核上报、核发和管理工作;
7、负责本单位国有资产的使用和管理工作;
8、负责本单位税务事业费报表、部门预算报表、基建决算报表等各类财务数据的编制和上报工作;
9、负责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地方税管理制度2
因工作需要,市局机关经常要从基层单位临时借用税务干部协助工作。为了进一步规范临时借用人员的管理,特制定以下管理办法:
一、借用期限
市局机关从基层单位临时借用人员,借用时间原则上不得超过6个月。
二、借用人员手续
市局机关从基层单位临时借用人员,要按以下程序办理借用手续:
(一)由需要临时借用人员的部门提出请示,说明需要借用人员的理由、借用的时间、借用的人数以及被借用单位的意见和借用人员的有关具体情况;
(二)将临时借用人员的请示呈送分管局领导签署意见;
(三)将分管局领导签署意见的请示送人事处审核;
(四)人事处审核并签署意见后呈送分管人事工作的局领导审批;
(五)人事处根据局领导的批示发出临时借用通知。
(六)临时借用人员超过6个月的,在期满6个月后,由借用处室重新办理借用审批手续。
三、临时借用人员的.待遇
(一)临时借用人员的工作关系不变,其工资、奖金及福利待遇由原工作单位按在岗人员发放。
(二)临时借用人员的住宿由市局负责安排,原则上安排在机关宿舍住宿。不能在机关安排住宿的,经过批准,可安排到酒店或招待所住宿。
(三)临时借用人员的生活补助按以下标准发放:
1、借用时间在3个月(含)以内的,借用期间每人每天补助30元。
2、借用时间在3个月以上至6个月的,借用期间每人每天补助25元。
3、临时借用人员的居注办公地址在xx市区以内的,其补助按上述标准减半发放。
4、原工作单位和居住地址在xx市区以外的临时借用人员,每月可利用双休日或节假日往返原工作单位办理相关事宜或回居住地探亲2次,往返车船费凭有效票据到市局机关财务室报销。
5、临时借用人员在借用期间,因工作需要由借用单位安排外出出差(包括:学习、培训、考察)的,按市局机关在职人员的标准在市局机关财务室报销差旅费。
四、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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