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管理制度

2022-12-09 制度

  在当下社会,制度对人们来说越来越重要,制度一经制定颁布,就对某一岗位上的或从事某一项工作的人员有约束作用,是他们行动的准则和依据。什么样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管理制度,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管理制度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职业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为做好职业病危害因素的防治工作,最大限度的预防职业病的发生,特制定新大地公司煤矿作业场所职业危害评估管理:

  一、加强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检测和防治管理工作,搞好作业场所的职业卫生和劳动保护工作,采取有效措施控制尘、毒危害,保证作业场所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

  二、作业场所空气的粉尘浓度应符合下列标准(见表格)。

  三、职业危害检测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

  1、总粉尘:

  ⑴作业场所中的粉尘浓度,井下每月测定两次,地面每月测定一次。

  ⑵粉尘分散度,每6个月测定一次。

  2、呼吸性粉尘:

  ⑴作业场所个体呼吸性粉尘检测,采掘工作面每3个月测定一次,其他地点每6个月测定一次。

  ⑵定点呼吸性粉尘检测每月测定一次。

  3、粉尘中游离sio2含量每6个月测定一次。

  4、粉尘检测的数据必须准确,可靠,并按时上报。

  四、粉尘检测的仪表、仪器必须按时到经国家有关部门指定的归口单位鉴定合格。

  五、通风部要对检测报表、粉尘分散度、游离sio2、仪表、仪器的送检等进行监督和管理。并对职业危害因素超过国家标准的作业场所提出整改措施,建立健全各种防尘设施,确保职工身体健康。

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管理制度2

  1、目的

  为及时掌握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浓度(或强度),并结合作业现场实际,提供有效的检测数据,进行科学的评价,对超出国家职业危害限值标准的作业场所制定各种防范对策和技术改造措施,尽可能的降低因职业危害因素浓度(或强度)过高对员工造成的危害,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单位安委会开展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检测与评价管理。

  3、工作职责

  3.1事业部安全管理委员会负责制定作业场所危害因素的检测方案,规范检测方法,并对检测结果做出分析报告;

  3.2本单位安委会具体负责本单位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检测计划的组织实施工作,严格按照事业部安委会要求开展检测工作。

  3.3在本单位实施检测工作时,各部门经理以及兼职安全员需给予大力支持与配合。

  4、工作内容

  4.1某工厂安委会定期对职业病危害因素作业场所进行危害因素检测与评价,检测评价结果存入单位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档案,并向事业部安全管理委员会汇报,同时向员工公布。

  4.2检测原则

  4.2.1内部检测与专业服务机构评价检测相结合;

  4.2.2定期检测与日常检测相结合。

  4.3检测范围

  4.3.1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定期检测包括危害因素种类,检测时间、地点、浓度(强度)、国家允许标准及评价结论等内容。

  4.3.2定期检测范围应包括能源动力作业场所(制冷车间)、生产作业场所(前处理超高温杀菌工段、配料工段,灌装工段)、化验室等。

  4.3.3对有毒有害的危险化学品和存在有毒有害物质的作业场所(制冷岗位)进行日常检测,设置检测系统或自动报警装置,并由专人负责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日常检测和登记管理,确保检测系统处于正常运行状态。

  4.4检测类别及方法

  4.4.1评价检测

  可以分为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因素预评价、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因素控制效果评价和职业病危害因素现状评价等。

  4.4.2定期检测

  4.4.2.1粉尘检测,包括配料间、小料房,检测频率为1次/年;

  4.4.2.2噪声检测,包括氨制冷车间、前处理岗位、灌装岗位,检测频率为1次/年;

  4.4.2.3高温检测,主要指前处理作业岗位人员密集处,检测时段应集中在夏季出现高温时的工作时间段内;

  4.4.2.4有毒物质浓度检测,主要指氨制冷车间,检测频率为1次/季度。

  4.4.3日常检测,针对氨制冷车间等有毒有害作业场所,应设置检测系统自动报警装置并确保检测系统处于正常运行状态,前处理车间、设置专用温湿度计,并保证温度指示准确、清晰。

  4.4.4检测组织实施

  评价检测由依法设立的并取得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资质认证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进行,定期检测由事业部安全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及某工厂专职安全管理员组织实施,各部门兼职安全员积极配合。

  4.4.5检测方法

  检测与评价工作应当依据《工作场所空气中有害物质监测的采样规范》(gbz159—20xx)、《工作场所空气中化学物质的测定方法》(gbz—t 210.4—20xx)、《工作场所空气中粉尘测定第1部分:总粉尘浓度》(gbz/t 192.1—20xx)、《工作场所空气中粉尘测定第2部分:呼吸性粉尘浓度》(gbz/t 192.2—20xx)、《工作场所物理因素测量第7部分:高温》(gbz/t 189.7—20xx)、《工作场所物理因素测量第8部分:噪声》(gbz/t 189、8—20xx)、《工作场所有毒气体检测报警装置设置规范》(gbz/t 223—20xx)等相关标准进行,亦可形成企业内部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规范。常用的检测方法有现场直读式快速检测仪器,化学分析法,仪器分析法。

  5、工作记录

  5.1《液态奶事业部生产作业场所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档案》

  5.1.1《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检测台帐》

  5.1.1.1《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定期检测报告》;

  5.1.1.2《高温作业场所温度测定记录》;

  5.1.1.3《作业场所空气中粉尘浓度检测结果记录》;

  5.1.1.4《作业场所生产性噪声检测结果记录》;

  5.1.1.5《作业场所空气中有害化学物质检测结果记录》。

  6、相关法律、法规清单

  6.1《工作场所空气中有害物质监测的采样规范》(gbz159—20xx);

  6.2《工作场所空气中化学物质的测定方法》(gbz—t 210.4—20xx);

  6.3《工作场所空气中粉尘测定第1部分:总粉尘浓度》(gbz/t 192.1—20xx);

  6.4《工作场所空气中粉尘测定第2部分:呼吸性粉尘浓度》(gbz/t 192.2—20xx);

  6.5《工作场所物理因素测量第7部分:高温》(gbz/t 189.7—20xx);

  6.6《工作场所物理因素测量第8部分:噪声》(gbz/t 189、8—20xx);

  6.7《工作场所有毒气体检测报警装置设置规范》(gbz/t 223—20xx)。

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管理制度3

  1、为了加强对生产过程中职业健康的控制和预防,消除职业危害,保证本公司员工的职业健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职业病防治法》、《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本制度适用于临猗分公司。

  2、凡新建、改建、扩建的工程项目,必须将预防、控制职业危害因素的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3、公司各单位第一负责人对本单位的职业健康监护工作负责。

  4、公司生产管理部安全组负责制订年度职业危害预防和控制工作计划。

  5、公司职工医院负责协调有关医疗单位对员工职业健康情况进行检查,当发生急性事故时,积极协调有关医疗单位进行抢救。

  6、公司各分厂安环处,负责对辖区范围内有粉尘、噪声、高温、毒物等有职业危害产生场所建立职业卫生档案。

  7、公司职工医院负责按《职业健康检查项目及周期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职业健康检查计划,并按照要求进行实施。

  8、对接触职业危害因素作业的劳动者,需要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存入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9、公司各单位应对作业现场的尘毒监测仪和职业健康器材、设施进行维护和保养,保证设施正常运行。

  10、各单位要不断改善作业现场的劳动环境,加强员工的劳动保护措施,减轻职业危害程度,积极预防职业病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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