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生产法管理制度

2022-12-05 制度

  在当下社会,大家逐渐认识到制度的重要性,制度是各种行政法规、章程、制度、公约的总称。我敢肯定,大部分人都对拟定制度很是头疼的,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全生产法管理制度,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全生产法管理制度1

  1.目的

  为了保证公司使用的法律、法规和标准都是最新的有效版本,特制订本制度。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范围内。

  3.职责

  消防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制定本制度,并跟踪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标准都是最新的有效版本,并及时与其它相关部门沟通。

  4.程序与要求

  4.1安保中心通过以下途径,不定期识别和获取公司适用的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

  4.1.1每周至少一次浏览各级安监局的网站,及时发现新的法律、法规、标准版本。

  4.1.2通过中国安全生产报等媒体,及时发现新的法律、法规、标准版本。

  4.1.3对上级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召集的会议和上级安全文件的要求、通知精神认真学习,随时将最新发布的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其它要求的制度识别出来,加以整理,向公司安全委员会进行汇报,同时向公司各部门传达、宣贯,必要时组织人员进行专题培训。

  5.安保中心应建立适用的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其它重要文件的清单。

  6.根据新的法律法规,及时修订公司的安全管理制度,并宣贯落实。

  7.安保中心负责对各部门执行国家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其它要求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

全生产法管理制度2

  1目的和适用范围

  1.1目的

  获取、识别适用于本本企业的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及时评审、更新并传达给有关人员及相关方,实现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在各项管理制度中的融入,保证员工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意识的提升。

  1.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适用法律法规的识别、获取、融入、评审与更新等方面的管理。

  2.引用文件

  2.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安全生产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主席令第70号)

  2.2《冶金等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安监总管四〔20xx〕128号

  3.职责

  3.1公司生产部负责获取、识别、评审、更新、传递与本企业相关的安全、职业卫生方面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

  3.2各部门负责识别和获取业务相关的安全法规,并汇总到公司生产部。

  4.管理要求

  4.1法律法规与其他要求的收集内容包括:

  4.1.1国际公约和条约:我国签署的国际公约;

  4.1.2法律:全国人大颁布的与安全生产相关法律;

  4.1.3法规:国务院和地方政府颁布的安全有关条例和实施细则;

  4.1.4部门规章:国务院及所属行政主管部门、地方政府及所属行政主管部门有关公司安全方面的规范性文件;

  4.1.5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

  4.1.6规范性文件及其他要求:执法(相关)部门的通知、公告等其他要求。

  4.2法律法规与其他要求的获取途径

  4.2.1从计算机网络上获取;

  4.2.2从国家、地方立法机关、行政执法机关、政府有关部门和行业协会获取颁布的法律、法规与其他要求;

  4.2.3从专业出版社、发行机构、专业报刊杂志上获取;

  4.2.4从上级主管部门和咨询机构获取;

  4.3法律法规与其他要求的融入

  4.3.1将所识别的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融入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中。

  4.3.2生产技术部负责将与本部门职能有关的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融入到由本部门负责制定的相关规章制度、规程当中。

  4.3.3当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发生变化时,相关部门应及时根据更新的法律法规内容对原规章制度不符合条款进行修订。

  4.4法律法规与其他要求的评审与更新。

  4.4.1公司生产部每年组织一次对适用法律法规、标准、管理规定适宜性和有效性的评审,评审结论应形成记录。凡符合要求的,通过完善体系制度文件予以保持,不符合的应及时更新,并将过期和作废的法律法规与其他要求及时收回,从《适用法律法规与其他要求清单》中删除。

  4.4.2公司生产部应该及时更新《适用法律法规与其他要求清单》和文本,并传递到公司相关部门和人员。

  4.5法律法规与其他要求的传达

  4.5.1 收集的法律法规文本通过电子文件、纸质文件等方式下发。

  4.5.2重要的法律法规内容通过宣传栏、组织培训学习等方式传达。

  4.5.3依据相关方要求将相关法规文本传递给相关方。

  5.记录

  5.1 《适用法律法规与其他要求清单》

  5.2《合规性评价记录》

  5.3《合规性评价报告》

  6.附录

  本制度解释权属:xxx公司。

全生产法管理制度3

  1.目的

  为了进一步规范识别、获取、更新适用于公司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保证公司适用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有效性,根据《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等要求,特制订本制度。

  2.适用范围

  适用于与公司有关的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其他要求,及时更新,并将这些信息及时传达给公司员工和相关方,以便严格遵守,消除违法行为和现象。

  3.职责

  3.1安全办负责识别和获取适用于与本公司活动有关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其他要求;

  3.2设备部负责识别和获取安全设施管理、用电作业安全、设备安全等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设备设施报废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其他要求;

  3.3总经办负责识别和获取工伤管理、文件和档案管理、安全教育培训等方面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其他要求;

  3.4财务部负责识别和获取安全生产费用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及其它要求;、

  3.5生产部、设备部负责识别和获取相关方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及其它要求;

  3.6其他专业职能管理部门负责本部门职责范围内有关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其他要求的识别和获取;

  3.7安全办负责对全公司通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等文件的登记、发放方式包括以公司文件形式发放、原文发放和其他形式。

  4.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其他要求的获取

  4.1获取的内容

  4.1.1法律全国人大颁布的安全生产法律如刑法、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突发事件应对法等。

  4.1.2法规国务院和省级人大颁布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法规。

  4.1.3规章国务院各部、委、局和省级人民政府颁布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4.1.4标准国家、地方和行业颁布的安全标准

  4.1.5国际公约我国已签署的关于劳动保护的公约

  4.1.6其他要求各级政府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规范性文件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地方和相关行业有关的安全生产要求、非法规性文件和通知、技术标准规范等。

  4.2获取渠道

  4.2.1各级人大、政府颁布的法律、法规、条例、办法及其他要求的获取渠道是全国人大公报、国务院公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及其他有关政府职能部门。

  4.2.2国家和行业标准规范获取渠道是各部、委或标准化组织等

  4.2.3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获取渠道是各上级主管部门

  4.2.4还可以与咨询机构等部门联系

  4.2.5通过报刊、书店、互联网等渠道。

  4.3获取方式和时机

  4.3.1公司各职能管理部门通过上述渠道以走访、电话、传真、信件、会议等方式获取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同时建立必要的联系。

  4.3.2公司各职能管理部门通过阅读和整理有关报刊收集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登记在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的获取记录表上并及时传递到公司生产部和安全办公室。各管理部门对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进行适用性判定报主管领导审批后立即实施。安全办每年整理一次公司适用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和其他要求清单保持所使用的法律法规处于最新状态。

  5.适用性识别、传达和更新

  5.1适用性识别判定依据

  5.1.1公司活动、产品、服务要求

  5.1.2所属行业

  5.1.3上级主管部门有关要求

  5.1.4相关方有关要求。

  5.2各部门根据本单位生产经营活动中的危险、有害因素和安全生产的特点对获取的法律法规、标准和其他要求进行适用性判定,将适用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其他要求登记在《适用的法律法规清单》上并将适用的条款摘录到清单上经主管领导批准后实施。

  5.3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传达

  5.3.1各职能部门将审批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和其他要求清单传递到公司安全办。

  5.3.2安全办及时将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和其他要求清单及有关内容予以印制然后按文件管理程序的要求发放到各部门,各部门的执行由单位办公室按文件管理程序要求进行。

  5.3.3各部门将适用于本单位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和其他要求进行传达贯彻确保每位职工按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和其他要求法执行。

  5.4各部门应随时掌握与本单位相关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的最新信息如有换版、更改等情况及时向公司生产部和安全办公室传递。

  5.5为使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保持最新状态各部门每年确认、登记、摘录获取的最新的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填写《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更新清单》经单位主管领导批准后提供给公司生产部和安全办公室。

  5.6各部门对作废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和其他要求及时标识对新颁法律法规、标准和其他要求及时补充。

  6.符合性评价

  公司应每年组织一次对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及其他要求进行符合性评价,消除违规现象和行为,从而确保公司和从业人员及相关方能够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安全生产和开展业务活动,对于不符合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及其他要求,要及时做出标识和处理。

全生产法管理制度4

  1.目的

  为了及时识别、获取、审查、更新与安全生产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确保加油站的经营、服务等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加油站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它要求的获取、更新、适用性识别和管理。

  3.职责

  3.1加油站的安全领导小组负责定期获取相关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识别其适用性,追踪新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并及时对从业人员进行宣传和培训。

  3.2安全领导小组将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清单汇总后应建立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库,并定期进行更新。

  3.3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定期对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的执行情况进行符合性评价,对评价出的不符合项进行原因分析,制定整改计划和措施,编制符合性评价报告。

  4.控制程序

  4.1法律、法规和其它要求的范围,识别和获取的法律、法规、标准和其他要求的主要内容包括:

  4.1.1国家法律、法规、标准及各部委规章、规定、要求;

  4.1.2地方法规、规章、标准规定、要求;

  4.1.3行业规范、规章、标准规定、要求;

  4.1.4相关管理或执法部门的规划、通知和公告等;

  4.1.5国际公约;

  4.1.6其它方面的规定、要求。

  4.2获取渠道

  4.2.1安全领导小组负责与本专业对口的工商、税务、财务、技术监督、质量检验、公交、消防、安监、环保、工业卫生、劳动保障等政府职能部门保持联系,及时获取国家及地方最新的有关安全生产经营各环节的法律、法规、标准及其它要求;

  4.2.1通过行业协会、官方网站、行业报刊、数据库和中介服务机构、媒体及上级有关部门等渠道获取;

  4.2.2地方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从各级安全监督行政管理部门获取。

  4.3获取方式

  4.3.1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通过上述渠道以走访、电话、传真、信件、会议等方式获取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同时建立必要的联系。

  4.3.2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通过阅读和整理有关媒体介质收集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

  4.4识别适用性

  4.4.1安全领导小组根据本单位的特点,识别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的适用性。

  4.4.2安全领导小组根据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识别本单位经营过程中各类安全生产标准的适用性。

  4.4.3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应将获取的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中的适用条款对本单位从业人员进行传达。

  4.4.4当现行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它要求更新时,应重新对相应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它要求进行识别。

  4.4.5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应随时获取适用于本单位的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并每年进行一次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的适用性评审工作。

  4.5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的管理

  4.5.1安全领导小组应对获取和识别的安全标准妥善保管,编制《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清单》(aqbzh-jl/1-1),负责跟踪其变化。

  4.5.2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应对已获取和识别的安全标准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进行汇总建立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库,并监督相关人员执行情况。

  4.5.3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应将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及时转发给相关部门,相关部门应对从业人员进行宣传和培训,并传达给相关方(如承包商、供应商等),并且有记录《文件发放登记表》(aqbzh-jl/1-2)、《安全教育培训记录表》(aqbzh-zl/5-15)。

  4.5.4当旧的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废止,新的要求出台时,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要及时对照所收集、识别形成的《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清单》,及时更新,填写《规章制度定期更新记录》(aqbzh-jl/1-2)。

  4.5.5安全领导小组和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应每年至少一次对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进行符合性评价,编制《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符合性评审报告》(aqbzh-jl/1-4);对评价出的不符合项进行原因分析,依据《隐患治理管理制度》(aqbzh-zd/3-2)或《变更管理制度》(aqbzh-zd/3-3)等其他相关的管理制度,制定整改计划和措施。

  5.相关文件

  《隐患治理管理制度》aqbzh-zd/3-2

  《变更管理制度》aqbzh-zd/3-3

  6.相关记录

  6.1《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清单》 aqbzh-jl/1-1

  6.2《规章制度定期更新记录》 aqbzh-jl/1-2

  6.3《文件发放登记表》 aqbzh-jl/1-3

  6.4《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符合性评审报告》 aqbzh-jl/1-4

  6.5《安全教育培训记录表》 aqbzh-jl/5-15

全生产法管理制度5

  1.目的

  为了获取、更新、识别适用于本公司的职业健康安全法律、法规、标准及其它要求,并将这些信息及时传达给各单位和从业人员,提高他们的法律意识,规范安全生产行为,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对安全法律、法规和其它要求的获取、更新、适用性确认及传达。

  3.职责与分工

  3.1安环科负责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的识别、获取和传达,并建立相关台帐、记录。负责组织各单位对执行情况进行符合性评价,编制符合性评价报告。

  3.2公司内各单位均有义务向安环科提供相关的安全法律、法规。建立法律、法规清单,并将其对从业人员培训、告知。

  4.内容与要求

  4.1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其他要求的识别、获取及符合性评审

  4.1.1安全管理人员应主动、经常地识别与本公司安全生产活动相关适用的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如通过各级政府、媒体、网络等方式获取信息,每周至少一次登陆各级安全网站查阅有关安全法律、法规、标准、其他要求的最新信息并识别其适用性。

  4.1.2通过到市、县安监局等相关单位或书店购买、网站下载、培训教材整理等渠道及时获取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

  4.1.3对获取的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其他要求进行登记(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清单),存入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书库。

  4.1.4当获取的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其他要求发生修改或更新时应及时对以前的法律、法规和标准进行更新。

  4.1.5安环科将新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及时传达给各单位。

  4.1.6各单位负责人及安全管理人员应将新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及时对从业人员进行宣传和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守法意识,规范安全生产行为。

  4.1.7安环科负责每年至少一次对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进行符合性评价,对不符合性进行原因分析,制定整改计划和措施,消除违规现象和行为。对于新近实施的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应在实施之日前进行符合性评审。

  5.相关记录

  《法律法规清单》

  《法律法规文本数据库》

  《定期更新记录》

  《文件发放记录》

  《培训记录》、《告知书》、《宣传材料》

  《法律法规符合性评价记录》

  《法律法规符合性评价报告》

  《不符合项整改记录》

全生产法管理制度6

  1.目的

  本程序规定了烧结厂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方面应该遵守的、适用的相关法律、法规和其它要求识别、获取、应用、更新的管理要求。

  2.适用范围

  适用于烧结厂所覆盖的活动。

  3.职责

  3.1厂长负责批准烧结厂适用的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清单。

  3.2综合办公室是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组织识别、获得、更新、传达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的具体程序和方法。

  3.3机动科、生产科是环境体系有关的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的主管部门,负责与环境体系有关的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的具体管理和实施。

  3.4安全科负责是职业健康安全体系有关的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的主管部门,负责与职业健康安全体系有关的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的具体管理和实施.

  3.5各单位负责确认适用于本单位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建立清单,并传达到相关岗位和有关的相关方;负责将获取到相关法律、法规及时传递到相关主管部门。

  4.管理内容和要求

  4.1法律、法规的收集范围:

  a)国际公约;

  b)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标准;

  c)地方法规、部门规章和标准;

  d)行业标准;

  e)与政府机构、顾客、社区等的协议;

  f)对公众的承诺及公司的要求。

  4.2法律、法规和其它要求的获取途径:

  a)各级政府以及主管部门;

  b)向地方主管部门联系,得到最新版本的国家和地方的法律、法规和标准;

  c)根据标准发行信息去标准发行单位购买;

  d)从相关报刊、杂志、媒体中获得;

  e)从各级政府部门的网站查询下载;

  f)咨询机构提供。

  4.3法律、法规和其它要求的收集方式:

  4.3.1各法律法规的主管部门随时关注相关的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的信息的更新。

  4.3.2每年度由法律法规主管部门询问上级有关单位近期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的变动情况。

  4.3.3法律法规主管部门不定期到标准发行单位购买、上网查询、与咨询机构联系,获得最新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

  4.3.4各单位通过各种途径获取到相关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后,应及时传递到相关法规主管部门。

  4.4对于法律、法规和其它要求有不完全理解和疑难之处,相关法律法规主管部门负责向有关单位询问,得到正确的解释。

  4.5对于通过以上方式收集到的法律、法规和其它要求的信息,相关法律法规主管部门根据公司生产活动、产品或服务的特点,识别出适用部分报送综合办。

  4.6综合办公室依据各相关法律法规主管部门上报的内容,编制公司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清单,由厂长批准后,按受控文件形式下发到各相关单位。

  4.7各单位按照公司《适用的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清单》识别出本单位适用的部分,形成本单位《适用的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清单》。

  4.8每年二季度由综合办牵头组织相关法律法规主管部门对已识别出适用的法律、法规和其它要求进行评审,适时更新公司《适用的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清单》,由管理者代表予以审批下发。各单位按照更新后的公司《适用的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清单》,识别出本单位适用的部分,并对本单位《适用的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清单》进行更新。

  4.9综合办根据法律、法规变更情况,及时对《适用的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清单》予以补充、更新。

  4.11各单位应将重要环境、职业健康、安全岗位人员法律、法规的培训列入培训计划。

全生产法管理制度7

  一、目的

  为了使企业认识和了解与其活动相关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并将这些信息及时传达给从业人员和相关人员,提高他们的法律意识,规范安全生产行为。

  二、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所有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的管理。

  三、责任

  1.安全部负责收集所有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

  2.安全主任负责对法律、法规的适用条款进行识别,并按照适用部门、单位进行发放。

  3.文件管理员负责法律、法规文件的管理。

  四、法律、法规标识

  所有法律、法规、标准收集后需经文件管理员统一编号(包括文件编号,版本号)。

  五、法律、法规的标识、下发、保存、更新

  1.编号及标识方法

  法律、法规管理制度编号为:aq-w-f-o1

  其中:

  aq---为a化工

  w---外来文件

  f---法律法规

  o1---文件顺序号

  2.法律、法规文件由安全主任确定分发部门,文件管理员根据《文件一览表》中规定的部门予以发放,发放时使用部门在《文件收/发登记表》上签收。

  3.法律、法规文件的修订与更新

  (1)根据国家对法律、法规的修订或更新,由安全主任负责收集、整理并在《文件发行/更改审批表》上注明修订、更新的大概内容,修订部门及生效日期。对修改或更新部分用字体加粗或其他标志方式进行区分,起到提示和标识作用。

  (2)每年由安全主任按目前现状和条件与法律、法规逐条进行条款识别,以改进现状与标准的相适应性。

  4.法律、法规标准的管理

  (1)所有作废或过期的法律、法规标准,由文件管理员负责回收并销毁,原版文件注明'作废',文件管理员登记于《作废文件清单》中,并予以妥善保存,各部门因特殊需要,要求保留作废法律、法规的,文件管理员予以注明'作废',并于《作废文件清单》上注明,文件管理员应每年对作废文件检查清理,当原版作废文件无保存价值,需要销毁时,文件管理员填写《文件销毁申请单》经安全主任批准后予以销毁。

  (2)法律、法规、标准的保存。各使用部门应保持法律、法规及标准的清晰,若有损坏或遗失应及时向文件管理员更换、补发。文件(包括安全技术参考书籍,标准、国标及所有重要技术资料、法律、法规等)的保存,均先交文件管理员编号:编制《法律、法规文件一览表》,由安全主任审查文件的适用性后发放登记,如某些内容有必要下发时将转化为内部文件,按内部文件管理予以审批、发放、更新、保存。

  5.法律、法规日常管理

  (1)文件管理员应定期对法律、法规进行清查,确保法律、法规的完整性、有效性。

  (2)法律法规的借阅须经部门负责人同意,从安全部借阅文件时必须进行登记手续后方可借出。

  (3)各部门应做好部门使用的法律、法规的保管工作,法律、法规的保管应便于查阅、存取,注意防潮、防盗和防损坏。

  六、相关记录

  《文件发行/更改审批表》aq-ab-b01

  《文件收/发登记表》aq-ab-b02

  《重要文件一览表》aq-ab-b03

  《文件补发申请单》aq-ab-b04

  《文件销毁申请单》aq-ab-b05

  《作废文件清单》aq-ab-b06

  七、附件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清单》

全生产法管理制度8

  1、为了xxxx公司xx工程项目部获取最新适用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领导指示及其它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2 、本制度适用于本项目部获取、更新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领导指示及其它要求以及已有相关文件的`适用性确认。

  3 、安全环保部负责获取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领导指示和其他要求,并确认其适用性,定期更新,并传达到各部门、各施工队。

  4 、获取内容为国家及地方颁布的安全生产管理的法律、法规、标准和其它要求里有关本项目对安全生产管理的规定、行业标准中安全生产管理要求、与有关机构的协定、非法规性安全生产管理指南等。

  5、安全环保部每半年一次与上级安全生产部门、行业主管部门联系,获取相关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与规定及行业标准,途径包括公司文件、业主、监理文件、专业报纸、杂志、网上等渠道。各部门、施工队获取法律、法规时报送安全环保部。

  6、安全环保部对照新确定的法律、法规判断本项目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符合性,如不符合,开展原因和责任分析,并提出整改计划及整改措施。安全环保部应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对适用的法律、法规标准及其它要求进行符合性评价。评价应覆盖所有适用的法律、法规、标准及其它要求,并出具评价报告。

  7、安全环保部每年组织员工学习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在新的法规标准出台时,应及时组织学习,提高员工的守法意识,规范本项目部的安全生产工作。

  8、当法律、法规标准化发生变更时,由安全环保部及时修改清单,并重新发放至各部门、施工队。

全生产法管理制度9

  1.目的

  1.2.2负责将相关的法律、法规、标准及其它要求传达给员工,并遵照执行。

  1.2.3负责制定本单位、部门的安全操作规程。

  2.程序

  2.1获取途径

  2.1.1安全管理小组通过标准化信息网、新闻媒体、行业协会、政府主管部门及其他方式查询获取国家的安全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

  2.1.2办公室收集整理上级部门的通知、公报等。

  2.1.3各单位、部门从专业或地方报刊、杂志等索取的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应及时报送安全管理部进行识别和确认并备案。

  2.2登记与识别

  2.2.1根据公司生产、活动和服务过程中所有的危险、有害因素,结合法律法规的最新内容及版本,识别适用的法律、法规、标准和其它要求。

  2.2.2根据本行业特点,识别适用的法律、法规、标准和其它要求。

  2.2.3安全管理小组组织相关部门对获取和识别的法律、法规、标准及其它要求组织评审确认,报公司分管领导审核批准,并编制《适用的法律、法规清单》。

  2.2.4安全管理小组及时将最新版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传达给相关方。

  2.3更新

  2.3.1当现行法律、法规、标准和其它要求更新时,应重新及时识别。

  2.3.2安全管理小组每年进行一次法律、法规、标准及其它要求的获取、识别、更新工作。

  2.3.3当生产过程中的危险、有害因素发生变更时,应及时进行法律、法规和其它要求的重新识别。

  2.4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的发放、实施、检查与符合性评价。

  2.4.1安全管理小组及时将适用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中的重要内容进行摘编,并下发到相关部门、单位。

  2.4.2各部门单位要组织学习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并在安全标准化运行中严格遵守,各部门单位培训学习情况记录于安全例会台帐,班组学习情况记录于班组活动记录中。

  2.4.3安全管理小组每年一次对贯彻安全法律、法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的现象要组织相关部门分析原因,进行整改。安全管理小组负责建立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符合性评价记录。

  2.5规章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

  2.5.1安全管理小组负责编写公司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并下发到各单位、部门及班组,各级人员应严格执行。

  2.5.2各单位、部门应根据工艺、技术、设备特点和原材料、辅助材料、产品的危险性编制岗位安全操作规程,下发到班组,岗位人员应按照岗位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2.6评审和修订

  2.6.1安全管理小组每年一次组织有关部门单位对颁发的制度文件进行评审,对不适宜性文件及时进行修订。

  2.6.2当发生事故时,工艺、技术、材料等发生变更时,各部门、单位应及时对各种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进行修订,确保适用性和有效性。

  2.6.3新修订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应及时发放到岗位,保证各岗位的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是最新有效文件,原文件收回统一作废。

全生产法管理制度10

  一、目的:

  为了认识和了解与我公司生产活动有关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并将这些信息及时传达给从业人员和相关方,规范安全生产行为,特制定本制度。

  二、职责:

  1、安全生产科负责对各部门各途径识别和获取的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进行汇总报分管安全负责人批准后转发至相关部门;每年组织一次“获得适用的安全年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文件”符合性评审会议;负责公司级不符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文件”项的纠正措施和预防措施、整改方案的审批、检查和验证。

  2、各部门负责不定期获取相关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识别其适用性,追踪新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并及时交安全生产科备案;负责“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文件年度执行情况报告”。

  3、安全生产科根据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汇总清单后,负责文件的发放。选择适合本公司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并定期更新。负责编制公司“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文件年度评价报告”。

  4、各部门对本公司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及时进行宣贯,传达给相关方。

  三、内容:

  1、获取渠道和时机

  1.1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通过官方网站、行业报刊、数据库和中介服务机构、媒体及上级有关部门等渠道获取。

  1.2地方性安全生产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从各级安全生产监督行政管理部门获取。

  1.3企业各职能管理部门通过上述渠道以走访、电话、传真、信件、会议等方式获取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同时建立必要的联系;

  1.4企业各职能管理部门通过阅读和整理有关报刊收集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登记在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的获取记录表上,并及时传递到安全生产科备案。各管理部门对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进行适用性判定,报主管公司领导审批后,立即实施。安全生产科适时调整企业适用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和其他要求清单;每年在符合性评审会议前整理一次企业适用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和其他要求清单,保持所使用的法律法规处于最新状态。

  2、识别适用性

  2.1安全生产科根据公司的特点,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识别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的适用性,并每年进行一次评审工作。

  2.2安全生产科将各部门获取的有关安全生产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中的适用条款对从业人员和相关方传达。

  2.3当现行的安全生产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更新时,应重新对相应的安全生产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进行识别。

  3、安全生产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的管理

  3.1各部门应对本部门获取和识别的安全标准妥善保管。

  3.2安全生产科应对各部门已获取和识别的安全标准和安全生产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进行汇总,建立安全生产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档案,并监督检查各部门的执行情况。

  3.3安全生产科应将适用的安全生产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及时转发给相关部门,相关部门应对从业人员进行宣传和培训,并传达给相关方。

  3.4安全生产科应将过期或作废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文件及时收回并进行管理。

  4、符合性评价

  4.1各部门于“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符合性评价会议”前将本部门“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文件年度执行情况报告”递交给安全生产科。

  4.2由安全生产科及管理部于“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符合性评价会议”前,编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文件年度评价报告”。

  4.3主要负责人应每年组织一次对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进行符合性评价,评审“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文件年度评价报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文件年度执行情况报告”。消除违规现象和行为,从而确保公司和从业人员相关方能够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安全生产和开展业务活动,对于不符合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提出不符合项整改要求。

  4.4各部门对评价出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文件”不符合项提出纠正措施和预防措施、整改方案。

  4.5主要负责人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文件”不符合项提出纠正措施和预防措施、整改方案进行审批、检查和验证。

  4.6各部门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文件”不符合项进行纠正、整改。

  4.7各部门制定“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文件”保持或持续改进的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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