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课外读物进校园的管理制度

2024-09-11 制度

  在我们平凡的日常里,制度的使用频率呈上升趋势,制度是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到底应如何拟定制度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学校课外读物进校园的管理制度,欢迎阅读与收藏。

  学校课外读物进校园的管理制度 1

  为营造良好的育人环境,保障学生健康成长,结合本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审核制度。

  一、成立审核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领导小组成员:教研组长、图书馆负责人

  领导小组职责:对进校园的课外读物做好审核,杜绝各种商业宣传进校园,做好课外读物进校园的备案与登记工作。

  二、审核要求

  1、课外读物进校园都要经过审核小组合议,然后通过后向上级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2、要确保进入校园的课外读物的内容在思想性、科学性和适宜性等方面符合党的教育方针和立德树人的要求,体现素质教育导向。要以“有效服务教育教学、不增加教师工作和学生课业负担”为原则。合理选用课外读物,遵循“按学生人数1:1购置学年读物数量”。

  3、凡未经审核的课外读物,一律禁止在校园内传播。

  4、坚持“红线”思维,规范课外读物推荐、征订。学校严肃学生课外读物推荐、征订纪律,未经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同意学校不组织任何学生课外读物的.推荐、征订。凡触犯规程,严肃处理:

  (1)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购买课外读物的

  (2)引导、暗示学生到指定书店购买图书的

  (3)未经同意,组织学生、家长下载各类学习平台、安装App,或网上学习资料、读物征订的

  对上述违规行为并造成不良影响的部门、教师要严肃训责。

  学校课外读物进校园的管理制度 2

  1、学校成立读物进校园审核领导小组,全面进行读物管理。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2、严格按照《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办法》采购规范的课外读物,禁止任何人以任何形式进校销售课外读物(含数字出版产品),禁止任何人强制或者变相强制学生购买课外读物。

  3、清理班级和图书馆所有书籍,保证校内图书符合要求。

  4、每学年参照《教育部推荐新课标中小学课外阅读书目》向孩子推荐课外读物,设立班级读书角,优化校园阅读环境,开展形式多样的'阅读活动,提高阅读兴趣,培养良好阅读习惯。

  5、对孩子携带进入校园的读物进行管理,发现问题读物及时处置,消除不良影响。

  6、家长应在正规渠道购买课外读物,重视课外读物价值取向购买符合孩子认知发展水平,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内容积极向上的正版书籍,对于不适当的书籍要及时禁止阅读

  7、保证孩子每天课外阅读时间不少于30分钟,倡导亲子阅读教育孩子爱护图书。

  8、控制教辅种类坚持一科一辅的原则,三至六年级语文、数学、英语选用人民教育出版社教材,一二年级语文,数学不征订购二类辅资料。禁止教师、家委会推荐或要求学生

  9、强化督导落实。学校采取多种形式严查各班乱征订购买教辅资料和强制或推荐暗示学生在特定地方购买图书情况,一经学校发现将取消教师职务晋级、评先评优资格。

  学校课外读物进校园的管理制度 3

  第一条 为丰富学生阅读内容,拓展阅读活动,规范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防止问题读物进入校园(含幼儿园),充分发挥课外读物育人功能,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的课外读物是指教材和教辅之外的、进入校园供小学生阅读的正式出版物(含数字出版产品)。

  第三条 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制定全国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有关政策,明确推荐标准与要求。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课外读物进校园工作的全面指导与管理。地市、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全面把握课外读物进校园情况,负责进校园课外读物的监督检查。本校根据实际需要做好课外读物推荐和管理工作。

  第四条学校课外读物推荐工作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坚持以下原则:

  1、方向性。坚持育人为本,严把政治关,严格审视课外读物价值取向,助力学生成为有理想、有本领、有担当的时代新人。

  2、全面性。坚持“五育”并举,着眼于学生全面发展,围绕核心素养,紧密联系学生思想、学习、生活实际,满足中小学生德育、智育、体育、美育和劳动教育等方面的阅读需要,全面发展素质教育。

  3、适宜性。符合中小学生认知发展水平,满足不同学段学生学习需求和阅读兴趣。课外读物应使用绿色印刷,适应青少年儿童视力保护需求。

  4、多样性。兼顾课外读物的学科、体裁、题材、国别、风格、表现形式,贯通古今中外。

  5、适度性。学校和教师根据教育教学需要推荐的课外读物,要严格把关、控制数量。

  第五条 进校园课外读物要符合以下基本标准:

  1、主题鲜明。体现主旋律,引领新风尚,弘扬民族精神、时代精神、科学精神,彰显家国情怀、社会关爱、人格修养,开拓国际视野,涵养法治意识。

  2、内容积极。选材积极向上,反映经济社会发展新成就、科学技术新进展,以及人类文明优秀成果,具有较高人文、社会、科学、艺术等方面价值。选文作者历史评价正面,有良好的社会形象。

  3、可读性强。文字优美,表达流畅,深入浅出,具有一定的启发性、趣味性。

  4、启智增慧。能够激发学生的好奇心、想象力、创造力,增长知识见识,提升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增强综合素质。

  第六条 违反《出版管理条例》有关规定,或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或选用为中小学生课外读物:

  (一)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污蔑、丑化党和国家领导人、英模人物,戏说党史、国史、军史的;

  (二)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有反华、辱华、丑华内容的;

  (三)泄露国家秘密、危害国家安全的;

  (四)危害国家统一、主权和领土完整的;

  (五)存在违反宗教政策的内容,宣扬宗教教理、教义和教规的;

  (六)存在违反民族政策的`内容,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或者不尊重民族风俗、习惯的;

  (七)宣扬个人主义、新自由主义、历史虚无主义等错误观点,存在崇洋媚外思想倾向的;

  (八)存在低俗媚俗庸俗等不良倾向,格调低下、思想不健康,宣扬超自然力、神秘主义和鬼神迷信,存在色情、暴力、邪教、赌博、毒品、引诱自杀、教唆犯罪等价值导向问题的;

  (九)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十)存在科学性错误的;

  (十一)存在违规植入商业广告或变相商业广告及不当链接,违规使用“教育部推荐”“新课标指定”等字样的;

  (十二)其他有违公序良俗、道德标准、法律法规等,造成社会不良影响的。

  第七条教务处是进校园课外读物推荐责任主体,负责组织本校课外读物的遴选、审核工作。

  第八条 进校园课外读物原则上每学年推荐一次。推荐程序应包括初选、评议、确认、备案等环节。学校组织管理人员、任课教师和图书馆管理人员提出初选目录;学科组负责审读,对选自国家批准的推荐目录中的读物,重点评议适宜性,对其他读物要按推荐原则、标准、要求全面把关,提出评议意见;学校组织专门小组负责审核把关,统筹数量种类,确认推荐结果,公示并报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第九条 进校园课外读物推荐目录要向学生家长公开,坚持自愿购买原则,禁止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购买课外读物,学校不得组织统一购买。

  对家长自主购买推荐目录之外的课外读物,学校要做好指导工作。

  学校图书馆购买课外读物按照《中小学图书馆(室)规程》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条 加强其他渠道进校园课外读物的管理。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校园内通过举办讲座、培训等活动销售课外读物。

  学校明确受捐赠课外读物来源,由学校或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审核把关,明确价值取向和适宜性把关要求。

  第十一条 学校大力倡导学生爱读书、读好书、善读书,设立读书节、读书角等,优化校园阅读环境,推动书香校园建设。注重开展形式多样的阅读活动,提高学生阅读兴趣,培养良好阅读习惯。发挥家长在学生课外阅读中的积极作用,营造家校协同育人的良好氛围。建立阅读激励机制,鼓励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将书香校园建设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纳入相关表彰奖励中,学校要采用适当的形式表彰阅读活动表现突出的师生。

  第十二条 建立监督检查机制。学校加强对学生携带进入校园读物的管理,发现问题读物应及时予以有效处置,消除不良影响。

  第十三条 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校长室责令限期改正,视情节轻重依法依规予以处理;需要追究其他纪律或法律责任的,依纪依法移交相应主管部门处理。

  (一)进校园课外读物未按规定程序组织推荐的;

  (二)进校园课外读物不符合本办法原则、标准、要求的;

  (三)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购买课外读物的;

  (四)接受请托、牟取不正当利益的;

  (五)有关行政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违规干预课外读物推荐的。

  学校课外读物进校园的管理制度 4

  为了落实“五项管理”精神的要求,营造良好的阅读环境,保障学生健康成长,结合本校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审核制度。

  一、成立审核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领导小组:对进校园的课外读物做好审核,杜绝各种商业宣传进校园,做好课外读物进校园的`备案与登记工作。

  二、审核要求

  1、课外读物进入校园都要经过教师会议集体研究决定,经教师会议通过后向上级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2、凡发现包含色情暴力、网络游戏、商业广告等内容及链接,要求立即停止发放,依法清理整顿传播色情、低俗信息等违法违规和不良信息的课外读物。

  3、要确保进入校园的课外读物的内容在思想性、科学性和适宜性等方面符合党的教育方针和立德树人要求,体现素质教育导向。要以“有效服务教育教学、不增加教师工作和学生课业负担”为原则。合理选用课外读物,严格控制数量,防止影响正常教育教学。

  4、凡未经备案审查的课外读物,一律禁止在校园内传播,不得在课外统一组织或要求、推荐学生阅读未经审核备案的学习类课外读物。对违规传播、疏于管理并造成不良影响的教育行政部门、学校、教师要严肃问责。

  5、严格对标对表核查,是否有《出版管理条例》的12条负面清单列举的书籍。

  学校课外读物进校园的管理制度 5

  为丰富学生课外阅读内容,拓展阅读活动,营造良好的阅读环境,规范课外读物管理,保障学生健康成长,充分发挥课外读物育人功能。现结合本校实际情况,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一、成立审核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组员:团队成员

  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对学生带进校园的课外读物做好登记、管理、审核,严格审视课外读物价值取向。杜绝各种商业宣传读物进校园,做好课外读物进校园的备案与登记工作。

  二、课外读物审核管理

  1、课外读物进入校园都要经过审核小组组员集体研究决定,经会议通过后向组长、副组长提出申请。

  2、凡发现课外读物包含色情暴力、网络游戏、商业广告等内容及链接,要求立即没收。及时清理、整顿传播色情、低俗信息等违法违规和不良信息的课外读物。

  3、要确保进入校园的'课外读物的内容在思想性、科学性和适宜性等方面符合党的教育方针和立德树人要求,体现素质教育导向。要以“有效服务教育教学、不增加教师工作和学生课业负担”为原则。

  4、课外读物选用要用方向性、全面性、适宜性、多样性、适度性。要保证课外读物主题鲜明、内容积极、可读性强、启智增慧。

  5、严格合理选用课外读物,严格控制数量,防止影响正常教育教学。

  6、凡未经审核小组记录审查的课外读物,一律禁止在校园内传播。

  7、严禁学生在除自习课或阅读课外的其他课堂上阅读课外读物,一经老师发现,立刻没收处理课外读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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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切实做好学生课外读物的管理工作,确保学生课外读物的质量,促进学生爱读书、读好书,根据教育部近日印发的《关于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办法的通知》,结合本校实际,制订相关校园读物的管理制度。

  通过严格管理使学生课外读物符合教育部《管理办法》的要求,开展校园读书活动,让读书成为师生的生活习惯,建设书香校园;指导亲子共读,建设书香家庭;营造爱读书、读好书的博雅校园氛围。

  学校以图书馆为主阵地,扎实推进课外读物遴选配置和推广利用、加强各学科组与图书馆的联动,支撑和保障课程教学改革。

  1.学校成立了专门的课外读物管理审核小组,加强组织保障,使课外读物管理常态化,使本校学生课外阅读的推荐、阅读等工作良性发展。成员由校长、书记、高校专家(家长代表)、课程教学部主任、行政服务部主任、语文教研组长、图书馆馆长等组成。

  2.规范配置流程,杜绝问题图书进校园。购买合法、正规渠道出版物是对进校园课外读物选购的基本要求。在市、区两级中小学图书馆工作委员会指导下,学校多年来一直注重对采购图书源头的规范,严格审查供书单位实体书店资质,最大限度地避免了问题图书进入校园。

  3.评议审核推荐书单。认真选择适宜的课外读物。校图书馆的图书配置严格依据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及相关文件规定,认真挑选适合学生阅读的图书,并加强馆藏图书适宜性研究。审核小组负责把关,统筹数量种类,确认推荐结果。

  4.严格管理,为学生提供健康的精神食粮。学校也接受校友和在校师生捐赠,所有图书均需经过审核小组的`严格审核。对受捐赠的图书进行审查,凡进必审,关注“方向性”。由图书馆对受捐赠的图书完成消毒工作后,方可进入流通借阅环节。

  5.完善清查制度,结合资产剔旧每学期开展馆内图书清理工作,发现不适宜的图书及时下架。

  下一步,学校将以教育部《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办法》和上海市教委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相关要求为契机,扎实把好课外读物进校关口,集全体师生之力打造优质的阅读生态圈,以“多读书、读好书”为目标,丰富学生学习生活、促进学生全面健康发展。

  学校课外读物进校园的管理制度 7

  为丰富学生的阅读内容,规范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防止问题读物进校园,加强学生课外读物管理,让学生养成良好阅读习惯,特制订学生课外读物管理制度,请全校师生遵照执行。

  1.严格读物管理。净化阅读环境,杜绝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相违背的读物资料流入校园。参照《教育部推荐新课标中小学课外阅读书目》,结合实际制定适合本校学生阅读能力的推荐书目,向学生推荐经典类和前沿类的优秀读物。

  2.养成读书习惯。建议家长多带孩子去书店、图书馆,以学校推荐书目为重点,为孩子购买一些适合的书籍,培养学生从小爱读书、勤读书的好习惯。

  3.对家长自主购买推荐目录之外的课外读物,学校要做好指导工作。

  4.营造读书氛围。家长每天要抽出时间和孩子一起读书,分享读书成果,营造家庭读书氛围。

  5.建议给学生准备一本读书记录本,记录读书过程中的点点滴滴,养成“不动笔墨不读书”的好习惯。

  6.参加读书活动。教育孩子爱护图书,不随意损坏图书;鼓励孩子积极参加学校举行的`各项读书活动。

  7.加强图书室建设。加强我校图书室建设,定期更新图书,提高图书室的使用率。鼓励在教室设置图书角、图书柜等,方便学生阅读,丰富阅读体验。

  8.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校园内通过举办讲座、培训等活动销售课外读物。

  学校课外读物进校园的管理制度 8

  五项管理实施以来,学校高度重视课外读物进校园的管理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办法》的精神,形成“审核到位、定时清查、日日书香”的制度。

  一、规范课外读物推荐使用

  我校在进行课外读物的推荐与使用过程中,依据《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办法》要求,形成了较为健全的审核机制,解决了谁来选、怎样选的问题。在谁来选方面,学校成立了读物选购工作领导小组,遴选适合学生阅读的课外读物。在怎样选方面,建立清单预审制。根据《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办法》要求,学校组织管理人员、任课教师和图书馆管理人员,在教育部推荐目录的基础上,以及近年来口碑好的课外读物中,选取相对适宜的图书进行初评,形成读物推荐清单。确保读物的质量,提升“读物育人”的'效果。

  二、防止问题读物进入校园

  学校以学期为单位,对读物进行全面摸底清查,严格以《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办法》为依据,对课外读物及时进行把关遴选,保证读物的健康与营养。我们在每班设立2名学生“图书观察员”,他们负责对班级出借、归还图书中的破损图书进行整理,报图书馆教师统一处理。

  三、发挥课外读物育人功能

  我们始终坚持大力倡导学生爱读书、读好书、善读书的导向。学校坚持“日有三诵”,晨诵、午读、暮吟每次十分钟的经典诵读,使学生能够受到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熏陶;设立了“阅读节”,让学生分享自己的阅读体会,向同学们推荐经典好书。

  “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我们将以落实管理办法为契机,认真总结经验,进一步提升读物管理工作水平,使校园日日飘满书香,为莘莘学子的健康成长启智润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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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省市相关部门要求,碑林区《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办法》,为规范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防止问题读物进入中小学校园(含幼儿园),充分发挥课外读物育人功能,制定兴庆小学课外读物审查审核、管理制度。

  一、审查小组成员:

  组长:

  副组长:

  成员:图书管理员、综合组教师

  二、审查内容:

  学校图书室、阅览室的图书,学生课外读物,电子书柜,是否存在办法中列出的12条负面清单中存在的问题书籍。

  三、排查地点

  学校图书室、阅览室、教室中的快乐读书吧、学生课桌、电子书柜。

  四、排查人员

  全体师生

  五、规范课外读物管理

  1、激发阅读兴趣。学校加强对学生阅读的指导,让阅读真正成为学生的`学习习惯。组织开展系列阅读活动,使学生喜欢阅读,感受阅读的乐趣,引导学生多读书、读好书、读经典,夯实学生文化知识基础,激发学生的阅读兴趣。

  2、加强图书建设。学校图书室和阅览室建设要达标,有专人管理,借阅工作规范,定期更新图书,图书流通率高。学校要在校内和教室设置图书角、图书柜等,方便学生阅读,丰富学生阅读体验。对学校图书进行审查。

  3、规范教辅管理。学校要按照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公布的中小学教学用书目录、教辅材料选用目录选用用书。教师不得统一组织学生购买教辅资料,不得强制或暗示学生到指定地点购买教辅材料,家长委员会不得组织家长订阅教辅资料。

  4、严格读物管理。教师要引导家长和学生到正规书店选用读物,不得选购和使用盗版读物,不得选购和使用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相违背的读物,防止问题读物进入校园,侵蚀学生心灵。

  学校积极开展主题班会、知识讲座、国旗下讲话、读书活动等多种学生喜欢的形式,大力宣传打击有害读物、非法读物的重要意义,号召广大学生坚决杜绝不健康书籍和非法出版物在校园的传播,积极引导学生阅读健康有益的课外读物,开展积极向上的校园文化活动。

  学校课外读物进校园的管理制度 10

  让孩子养成爱读书的好习惯,规范课外读物进校园挂你,防止问题读物进入校园,充分发挥课外读物的育人作用,威海市新苑学校特制订《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制度》如下:

  一、明确责任制度

  成立“课外读物推荐和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审核把关,禁止任何人以任何形式进校销售课外读物,禁止任何人强制或者变相强制学生购买课外读物。

  二、严格读物管理

  1、建立健全进校读物审查机制,不使用未经审定的教材,校本课程不编写出版教材。

  2、学校给各位家长推荐的各学段“学生课外读物目录”必须是在国家批准的《教育部基础教育课程教材发展中心中小学生阅读指导目录》中选择,每学年1次推荐,并由学校分管领导审核才可向家长推荐。

  3、各任课教师、班主任要加强对学生携带进入校园读物的管理,发现问题读物应及时予以有效处置,消除不良影响。

  4、接受捐赠书籍必须先明确来源,由学校或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审核把关,明确价值取向和适宜性。

  5、不接受任何单位和个人在校园内通过举办讲座、培训等活动销售课外读物。

  三、优化阅读环境

  1、设立读书节、读书角等,优化校园阅读环境,推动书香校园建设,使学生喜欢阅读,感受阅读的乐趣,引导学生爱读书、善读书、多读书,读好书、读经典,夯实学生文化知识基础,激发学生的阅读兴趣,培养良好阅读习惯。组织开展全民阅读系列活动。

  2、教务处负责组织本校课外读物的遴选、审核工作。推荐原则、程序按《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办法>的通知》执行。要广泛开展阅读能力提升工程,以语文教研组为主体成立专家组,参照《教育部推荐新课标中小学课外阅读书目》,结合实际制定适合本校学生阅读能力的推荐书目,向学生推荐经典类和前沿类的优秀读物。

  3、学校图书馆定期更新图书,提高图书馆的使用率。严格遵守图书室和班级图书增新剔旧和进室、进班审查制度,及时补充更新适合学生阅读的`图书。

  四、做好家校沟通

  1、引导家长和学生从正规书店选用读物,不要选购和使用盗版读物,不要选购和使用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相违背的读物资料,净化中小学的用书环境。

  2、学校每学年按上级主管部门要求,经过严格程序筛选、推荐各学段学生课外读物目录供家长为孩子购买课外读物时参照,遵循自愿原则,不强制购买,学校不组织统一购买。家长和学校共同努力,切实加强对学生良好阅读习惯的培养。

  五、强化督导落实

  学校严查各班乱征订、购买教辅资料和强制或推荐暗示学生在特定地方购买图书情况,一经学校发现将取消教师职务晋级、评先评优资格。同时,建立进校园课外读物推荐报备制度,畅通社会和群众监督渠道,接受社会监督。

  本规定自20xx年9月1日起执行。

  学校课外读物进校园的管理制度 11

  根据教育部“五项管理”文件要求,青岛26中认真贯彻落实“五项管理”规定,规范办学行为。聚焦“手机不离手、作业写不完、睡觉睡不够、体质缺锻炼、读物缺指导”等突出问题,结合我校实际,认真调查研究,精准施策发力,多措并举,着力保障学生健康成长。

  规范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

  强化课外读物进校园程序管理,不断提升学校图书馆服务教育教学能力。

  一是坚持底线原则。建立和完善进校园课外读物管理机制,确保进校园课外读物质量。

  二是开展特色活动。学校成立读书社团,开展“经典诵读”比赛等活动,提高学生文学素养。建设课间读书角,为学生提供良好阅读条件。更新校园课外读物推荐目录,推荐给家长,鼓励学生养成亲子阅读习惯。

  三是大力倡导学生爱读书、读好书、善读书,设立了读书节、读书角等,优化校园阅读环境,推动书香校园建设。注重开展形式多样的.阅读活动,提高学生阅读兴趣,培养良好阅读习惯。发挥家长在学生课外阅读中的积极作用,营造家校协同育人的良好氛围。

  学校课外读物进校园的管理制度 12

  为丰富学生阅读内容,拓展阅读活动,规范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防止问题读物进入校园充分发挥课外读物育人功能,根据教育部印发的《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办法》,结合学校实际制定以下管理制度:

  一、课外读物进校园工作管理办法

  1、目的和范围。进校园课外读物的范围是除教材和教辅之外的、进入校园供学生阅读的正式出版物(含数字出版产品)。

  2、管理职责。根据文件要求,学校有关部门负责推荐、管理和监督工作。

  3、质量要求。坚持方向性、全面性、适宜性、多样性和适度性的推荐原则,要求符合主题鲜明、内容积极、可读性强和启智增慧的推荐标准,不得推荐或选用不符合中小学生课外读物的12条负面清单中的读物。

  4、推荐主体、程序和导向。建立激励机制,大力倡导课外读物进校园的积极导向。可由上级教育部门负责推荐进校园课外读物,推荐程序为“初选-审议-确认-备案”。

  5、购买原则和其他渠道管理。课外读物坚持自愿购买原则,规范校园内销售课外读物行为,强调对受捐赠读物的审核把关。

  6、监督检查和追责处理。学校对学生携带进校园读物的监督管理,夯实监督检查职责要求。列出追责处理清单,防止出现利益输送,防范读物推荐廉政风险。

  二、读物进校园审核

  (一)工作目标

  建立学校教导处、年级组、班主任和语文学科教师联合管理机制。完善管理制度,落实责任,强化措施,加强校园课外读物的监管,确保学生课外阅读绿色、人文、科学、有效,促进校园课外阅读的健康发展,提高学生的文学素养,人文情怀和爱国情怀。

  (二)审核要求

  1、建立准入排查制度

  学校的各种课外读物进入校园,都要通过语文学科教师会议集体研究决定,经教师会议通过后向校委会提出申请。凡读物进入校园,必须报告校委会提出申请,经同意后方可进入。杜绝不良读物,带有商业活动的课外读物进入校园,将教材教辅资料的管理纳入教师师德考核,签订不违规订购教辅资料责任书。

  2、建立责任追究制度

  对于未经研究,党支部校委会会议批准,私自引进课外读物,造成不良影响的,将追究责任,造成恶劣影响及损失的,追究法律责任。学校教师向家长和学生宣传带有商业回扣课外读物产品的将上报上级行政部门,造成恶劣影响和损失的,将追究刑事责任。

  3、建立长效监督制度

  严格审查进入校园的课外读物,避免低俗的不良读物进入校园。学校教师推荐阅读的课外读物,必须严把盗版关,杜绝低俗邪教,反人类,反科学的读物进入校园。教职员工不得与校外教辅推销人员有商业性往来。

  三、班级图书角管理

  1、班级图书为共享图书,严格按照教育部《中小学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办法》审查图书,符合要求的放入班级图书角。进入本班图书角的图书均需做好登记。

  2、班级设立班级图书管理员。凡本班学生借阅图书,必须由班级图书管理员允许,每次每位同学只能借阅一本图书。

  3、借阅图书要爱护,最长不可超过两周归还,以便于其他同学借阅;最短也不可3日内归还,以保证认真读书,并减轻管理员的工作负担,到期后仍需继续使用者可续借并进行续借登记。不准在图书上乱写、乱画等。

  4、借书时,需认真检查图书有无破损情况,如发现应及时让负责的同学进行登记。

  5、阅读完借阅的图书后,要按时找图书管理员办理归还手续,并做好记录。

  6、每学期放假前,由图书管理员清查一次借出的图书,做到图书全部归还。放假前图书管理员组织学生到学校图书室借阅新的图书,以丰富学生的假期生活。

  7、图书角不向其他班级、校外开放,若需借阅经由班主任同意。

  8、图书管理员负责借阅图书的清点、整理、登记和简单的修理工作。

  四、图书审查清理

  (一)审查清理范围

  平阴县东阿中学图书室的图书、期刊、电子读物等。

  (二)审查清理依据

  《中小学图书馆(室)图书审查清理标准(试行)》中规定的三类图书。

  1、非法图书

  违反(宪法》《刑法》《著作权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其司法解释有关规定的侵权、盗版等非法图书。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污蔑、丑化党和国家领导人和英模人物,戏说党史、国史、军史的图书。存在违反宗教政策的图书。非正规渠道进口的境外图书。假借和伪称名人和外国人民义出版的伪书。有关部门明令停止流通的图书。

  违反(出版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包括下列内容的图书:

  (1)反对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2)危害国家统一、主权和领土完整的`;

  (3)泄露国家秘密、危害国家安全或者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4)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或者侵害民族风俗、习惯的;

  (5)宜扬邪教、迷信的;

  (6)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7)宜扬淫秽、赌博、恐怖、暴力或者教唆犯罪的;

  (8)侮辱或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9)危害社会公德或者民族优秀文化传统的;

  (10)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规定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2、不适宜图书

  不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存在偏差的;宣扬狭隘民族主义和种族主义的;宣扬宗教教理、教义和教规的;科学概念、原理等出现明显错误的;不适合学生心智发展水平、认知理解能力的(教师用书除外);格调低下、思想不健康的,含有恐怖、残酷、色情等内容的;内容陈旧过时,且无使用价值的。

  3、外观差、无保存价值的图书

  (三)组织实施

  1、制定东阿中学审查清理方案。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明确专项工作职能部门,落实工作职责,细化目标任务。

  2、自查。根据标准逐本审核,建立工作台账,将需要清理的图书登记造册,提出清理意见,报县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审查。

  3、清理。根据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审查意见,对学校图书馆图书进行定时清理。

  学校课外读物进校园的管理制度 13

  为落实教育部《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办法》,规范学校课外读物进校园的管理,充分发挥课外读物育人功能,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进入我校的课外读物必须符合教育部颁发的`《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办法》的规定。

  二、原则上学校每学年推荐一次进校园课外读物。推荐程序为初选、评议、确认、报备四个环节。学校教导处、任课教师和图书馆管理员提出初选目录;各学科分管领导负责审读,对选自国家批准的推荐目录中的读物,重点评议适宜性,对其他读物要按推荐原则、标准、要求全面把关,提出评议意见;学校组织审查小组负责审核把关,统筹数量种类,确认推荐结果,公示并上报区教育局相关部门备案。

  三、进校园课外读物推荐目录向学生家长公开,自愿购买为原则,禁止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购买课外读物,学校不得组织统一购买。学校要对家长自主购买推荐目录以外的课外读物进行指导。

  四、学校图书馆购买课外读物按照《中小学图书馆(室)规程》有关规定执行。

  五、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校园内通过举办讲座、培训等活动销售课外读物。

  六、原则上不鼓励学生自带课外读物进校园,如确有需要,须由家长事先向班主任报备并得到许可。

  七、受捐赠的课外读物要明确来源,由学校进行审核把关,上报区教育局相关部门备案。

  八、针对进校园课外读物管理中可能存在的风险,制定应急预案,定期对校园推荐图书进行清理,发现问题读物应及时、有效处置,消除不良影响。

  九、落实学校图书馆管理人员资格准入制度,完善引进、岗位聘用、培训进修、绩效考核等管理制度。强化图书采购人员责任意识,切实做到“供货渠道正规,图书来源可靠,采购流程规范,切实保证质量”。

  十、对违反规定的,依法依规予以处理;需要追究其他纪律或法律责任的,依纪依法移交相应主管部门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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