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不断进步的时代,制度对人们来说越来越重要,制度是指一定的规格或法令礼俗。拟起制度来就毫无头绪?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制药厂规厂纪工厂员工规章制度,欢迎阅读与收藏。
制药厂规厂纪工厂员工规章制度 1
1、公司员工应忠于职守努力做好本职工作,服从各级主管的合理安排。
2、经理是公司最高负责人,经理及其直属部门主管有权安排和调配员工的工作岗位,员工必须无条件服从。
3、公司员工应按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或旷工。
4、公司员工因事需请假时,应按规定办理请假书面手续,允许后方可离开工作岗位。每人每月事假不得超过 2 天,特殊情况经经理批准者除外。
5、在工作场所或工作时间内打牌、乱丢垃圾、看小说、书报、打瞌睡者罚款 20 元,工作时间生产车间内严禁吸烟。
6、在工作时间内饮酒上岗者,初次发现罚款 100 元并给予警告;第二次发现给予开除处分,当月工资全部作为罚款。
7、未完成当天工作任务而拒绝加班或不服从主管合理指挥者首次罚款 20 元、第二次辞退。
8、屡次迟到、早退,经多次教育未改正,严重者作开除之处理。
9、在工作埸所喧哗、吵闹、劝阻而不听者罚款 20 元。
10、擅自变更工作方法致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者罚款 200 元。
11、私自拆装车间、宿舍照明电线,插座、灯头或使用电炉、电热器致使发生危险者罚款 200 元。
12、 凡动手打人,出手帮凶,打架时造成对方身体伤害者,使用武力或携带凶器威逼恐吓他人安全,实施暴力或重大侮辱之行为者给予罚款 500 元,作开除之处理,并送司法部门。
13、 盗窃同仁或公有财物价值在人民币拾元以上者给予罚款 200 元,作开除之处理,并送司法部门。
14、有旷工人员:旷工半天扣当天工资,旷工一天扣三天工资, 如令厂方生产有所延误造成损失严重者,另加处罚。以示警告。
15、凡正式雇员辞职者,需提前十五天提出申请,经各级主管核实,送交办公室签署后方可生效,离职时,员工必须办齐离职手续,经部门主管签核后,工资结清离厂。
16、未经批准擅自离职,或连续旷工三日者,以自动离职论处,员工无条件放弃工资及任何费用,放弃任何申诉权,如果给公司造成损失将追究法律责任。
17、通过多次培训后不能胜任工作及工作表现不佳者被公司辞退,公司将提前通知本人办理离厂手续,发给被辞退人员在厂期间出勤工资。
18、凡严重违反厂规厂纪而被公司开除者一律当天办理离厂手续, 按规定结算工资,不得停留在厂,若有损坏物品或材料浪费需照价赔偿。
19、以上所有条款公司具有最终解释。
20、凡我公司员工必须无条件遵守以上各条款。
制药厂规厂纪工厂员工规章制度 2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我厂职工行为,强化职工遵纪守法的自觉性,营造良好的企业文化,打造高效的团队精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国务院《企业职工奖惩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厂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全厂干部职工。
第二章职工奖励
第三条奖励的项目分为个人荣誉
奖、成果奖、其他奖三类。
第四条个人荣誉奖项:
(一)企业劳动模范、优秀管理者和优秀员工:年度内出色地完成本职工作或多次受到嘉奖的职工,根据厂部每年颁发的文件精神组织评选,可获得年度劳动模范、优秀管理者或优秀员工荣誉称号并记入个人档案。
(二)书面嘉奖:
1、在对外服务和协调工作中,为我厂带来良好社会声誉引起社会良好反响的;
2、妥善处理突发事件,避免事故,或见义勇为、保护国家财产的;
3、恪尽职守,爱岗敬业,在本职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
4、工作主动性强,常提合理化建议,创造了较好的效益。
由厂长提名或单位申报,经厂长办公会通过后,颁发书面嘉奖证书并记入个人档案。
(三)通报表扬:生产经营活动中,保质保量全面完成或超额完成生产经营指标或工作任务的;在行风建设中,取得显著成绩的。由厂人事部门负责收集并形成书面决定,在全厂范围内公布。
第五条成果奖项:
(一)管理成果奖:创新管理思路,创新管理模式或者运用科学的管理方法,改进提升管理水平,取得明显成效的,可参评厂部专业委员会组织的管理创新成果奖或管理应用成果奖。
(二)技术成果奖:在企业工艺设计、工程施工、线路安装、设备维修、计算机软件开发等方面有发明创造、技术革新、技术改进或提出合理化建议,或运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方面取得显著成效的,以及将研究成果论文在某某级以上杂志上公开发表或在供电行业获得论文奖的,可参评厂部技术进步管理委员会组织的技术成果奖或技术革新合理化建议奖。
(三)qc成果奖:积极组织开展群众性的qc活动,通过活动解决管理或技术中的实际问题,取得了较好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其成果由厂部组织发表并给予奖励。对于优秀的成果,由厂部推荐到上级发表。
第六条其他奖项:
(一)对举报违章用电、损坏供电设施的有功人员按《关于对举报违章用电、损坏供电设施的有功人员的奖励办法》执行。
(二)获上级政府部门颁发的各种单项奖励的人员;
(三)公司内部开展各类管理活动中的获奖人员;
(四)在各类报刊杂志上发表与我厂生产经营有关的论文及宣传我厂两个文明建设成就的通讯报道、照片新闻的在岗职工。
第七条物质奖励标准:
(一)获得某级以上个人荣誉称号者,奖励按上级有关文件执行;
(二)获得全厂劳动模范荣誉称号者,一次性奖励人民币800元;
(三)获得全厂优秀管理者、优秀员工荣誉称号者,一次性奖励300元;
(四)获得书面嘉奖者,一次性奖励100至300元。为公司挽回重大经济损失或产生较好经济效益者,经厂长办公会研究后可按一定比例提取奖励;
(五)成果奖及其他奖的奖励标准及奖励程序按照厂部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第三章职工处罚
第八条职工处罚是对在生产经营中违反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准则及出现了工作过失的职工,进行相应的经济惩罚和行政处分。处罚的种类有四类:经济惩罚、内部待岗、行政处分(1、警告2、记过3、记大过4、留用察看5、开除)、解除劳动合同。上述各类处罚可以并用。
第九条处罚范围如下:
(一)违反劳动纪律类
1、上班迟到、早退、串岗的;
2、上班时间干私活、玩游戏、炒股及做其他与工作无关的事情的;
3、不按规定请销假、擅离职守、无故旷工的;
4、在工作场所打架斗殴、酗酒滋事、聚众赌博等扰乱工作秩序的;
5、未经许可擅自操作、使用本职权限以外的设备、仪器以及物品的;
6、违反劳动纪律规定,请人代工的;
7、内部退养及请长假的职工,违反与厂部签订的各种协议的。
(二)违反职业道德准则类:
1、违反供电业务规定,损害我厂利益的;
2、违反我厂行风建设有关规定,服务态度恶劣,与用户争吵,造成不良影响,有损我厂形象的;
3、弄虚作假,欺骗组织,骗取收入和奖励,或主管对职工错误给予包庇的;
4、遇到紧急情况或意外事故,有意回避逃离的`;
5、不服从领导工作分配,甚至违抗命令,威胁侮辱主管人员的。
(三)工作过失类:
1、消极怠工、工作不到位,未完成工作任务的;
2、违反操作规程,或业务生疏,或玩忽职守,发生生产或安全事故,造成经济损失的;
3、工作马虎、违反管理规定,造成企业浪费和损失的;
4、损坏生产
设备或遗失物品和资产的。
第十条经济惩罚标准:
(一)迟到、早退一次扣30元;迟到、早退一个半小时以上,视同旷工半天;迟到、早退三小时以上视同旷工一天;旷工1天,扣发本人日工资200%;
(二)违反劳动纪律第1、2、3、4、5款者,违反一次扣30元。触犯《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按《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处理;
三)违反请销假规定,越权所批准的假期无效。对请假人按旷工处理,另扣班组负责人及单位(部门)负责人每次100元;
(四)违反劳动纪律规定,请人代工的,当事人按旷工行为处理。所在班组负责人不制止、不报告的,停发其一个月绩效工资;
(五)违反工作过失类第2款,按照《xx厂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执行;
(六)违反工作过失类第3、4款,损失1000元以下的,损失全额赔偿;损失1000元以上的,超过1000元部分赔偿5%(最高不超过1万元);
(七)对违反职业道德准则者,每查处一次,扣发责任人50元。其中第3款中骗取的收入和奖金予以没收。
第十一条内部待岗规定:
(一)职工消极怠工,违反岗位职责或工作不到位,连续三个月完不成工作任务的,经本单位研究同意,可给予内部待岗的`处理,待岗期间停发绩效工资;
(二)在单位劳动用工改革中,因双向选择、竞聘上岗中落聘的职工,按内部待岗接受管理。
第十二条行政处分规定:
(一)行政警告:一年内连续旷工2天以内或累计旷工5天以内的;严重违反劳动纪律类第4、5款的;违反工作过失类,造成损失5万元以下的;
(二)行政记过:一年内连续旷工2天以上5天以内或累计旷工5天以上10天以内的;一年内受到两次行政警告处分的;因违反职业道德准则受到有关部门效能告诫的;因工作过失,造成损失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
(三)记大过:受到记过处分后一年内再受行政处分的;因工作过失造成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经济损失的;违反劳动纪律规定,请人代工的;或一年内连续旷工5天以上10天以内或累计旷工10天以上20天以内的;
(四)留用察看:记大过后一年内再受行政处分的;因工作过失造成20万元以上经济损失的;或一年内连续旷工10天以上15天以内或累计旷工20天以上30天以内的;
(五)开除:一年内多次受到行政处分仍不改正的;因违法被判刑的。
(六)对受行政警告处分者,停发三个月工资;对受行政记过处分者,停发四个月工资;对受记大过处分者,停发五个月工资;对受留用察看处分者,察看期间停发工资。停发工资期间按xx某最低工资标准发放生活费。
第十三条解除劳动合同:
(一)一年内连续旷工15天以上或一年内累计旷工30天以上的;
(二)根据劳动合同规定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受到开除处分的;
(四)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内部退养及请长假的职工,因违反与厂部签订的各种协议,并根据协议规定应当解除劳动合同的。
第十四条对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的处分由任免机关或上级纪检监察部门处理。
第十五条一般干部职工处分的权限和程序
(一)对职工经济处罚,由职工所在单位按厂部规定进行处理并报厂人事部门备案;
(二)给予职工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由所在单位提出处理意见,并附证据报有关部门核实并征求厂工会意见后,经厂长办公会议决定,由厂人事部门负责以书面形式分别通知所在单位和本人,并监督执行;
(三)解除职工劳动合同,由厂人事部门征得厂工会同意后,经厂长办公会议决定,由厂人事部门负责以书面形式分别通知所在单位和本人,并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
(四)开除职工基本程序如下:
1、开除职工时厂劳动人事部门必须认真核实其所犯错误事实,如实提供材料和证据;
2、处理意见和事实材料要和被处分者见面,认真听取本人申辩。如本人拒绝时,要有详细记录;
3、给予职工开除处分时,处理时间从证实职工犯错误之日起不得超过5个月时间;
4、开除职工必须经厂长提出,由职工代表大会讨论决定,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和当地劳动保障部门备案;
5、开除决定应写明被开除原因;职工如不服,可在公布处理决定之日起15天内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述;
6、形成处理决定后应在一定范围内公布,并书面通知本人,同时抄报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等有关部门,并将人事档案移交当地劳动保障部门。
第十六条如发现单位包庇隐瞒职工错误或从轻处理,除责令其纠正外,职工的处罚款项从所在单位工资总额中扣除;对领导干部利用职权进行打击报复的,或对应受处分的职工进行姑息包庇的,将从严处理。
第十七条职工对所受处罚不服或有争议者,可在处罚决定之日起7天内,以书面形式向厂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提出申诉。如职工对调解答复不满意,还可在规定时间内向上级申诉,申诉期内执行原处罚意见。
第十八条本办法中涉及的金额、天数等,凡表述为“以上”的,均包括本数;凡表述为“以内”、“以下”的,均不包括本数。
第十九条本办法由厂人事部门负责解释,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厂部其他有关条例、规定和制度与本办法相抵触的,一律按本办法执行。
第二十条本办法如与国家法律法规有抵触,按国家法律法规执行。
制药厂规厂纪工厂员工规章制度 3
一、目的
为使员工宿舍保持良好、清洁、整齐的环境,以保证员工在工作之余得到充分的休息,维护宿舍安全和提高环境品质,特制订本制度。
二、范围
本公司所有住宿员工以及其他租借公司所有住宿员工
三、内容
(一)住宿须知
1、服从公司安排、监督和管理。
2、员工入住须经批准,服从物业主管人员安排,按指定的房间、铺位入住。未经物业部批准不得擅自入住或自行更换房间、铺位。
3、集体宿舍床位只限本人使用,住宿人员不得将床位转租或出借给其他人使用,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住宿资格,并追究其相关责任。
4、公司宿舍不允许留宿外来人员,如有特殊情况应先到公司报备,公司备案同意后方可入住。
5、已入住人员需退宿的,须提前到公司办理退宿手续。
6、住宿员工离职(包括自离、辞职、免职等),须到公司办理退宿手续后方可办理离职手续。
7、公司宿舍实行共有负责制,宿舍所有人一起负责本宿舍的卫生、纪律、安全等方面工作,安排宿舍卫生值日表,监督卫生值日员工作,检查房内设施,申报日常维修,检查排除安全隐患,清点离职人员物品等。
(三)设备设施管理
1、有需要的宿舍配备的设施物品,向公司申请后由公司指派专人进行清点并确认。
2、宿舍内非私物品由宿舍内人员共同负责保管,员工不得私自拆换、占用、损坏。
3、宿舍内非私设施,非自然损坏的由责任人照价赔偿,不能明确责任归属的.由宿舍内人员平摊赔偿费用,自然损坏及时报修。
(四)纪律管理
1、员工必须按照统一编号使用各自的床、卧具等,不得私自随意调换或多占)。
2、集体宿舍床位只限员工本人使用,不得带外来人员来宿舍住宿,外出请假并按时限返回。离开本宿舍保持衣冠整齐。
3、严禁在宿舍内进行宣传迷信等其他有伤风化的活动,违者视情节严重处以罚款50-200元不等,情节严重者,送公安机关处理,并予以无薪辞退。
4、严禁在宿舍内酗酒、打架、斗殴或侮辱他人,违者视情节轻重处以罚款50-200元不等,情节严重者,送交公安机关处理,并予以无薪辞退。
5、自觉保持宿舍安静,不得大声喧哗,同事之间应和睦相处,不得以任何借口争吵、打架、酗酒、赌博,晚上24时后停止一切娱乐活动(特殊情况除外)。
6、住宿员工不得于宿舍区室内外墙壁、橱柜、门窗随意张贴字画或钉挂物品。
7、严禁在宿舍内饲养动物,严禁向窗外泼水、乱扔杂物。住宿员工不得在公共走廊、楼梯及其他公共场所堆放物品。
8、严禁宿舍白天无人时应关闭照明灯。
(五)安全管理
1、所有宿舍的照明灯具及线路必须由电工安装、维修,禁止乱接临时电线、不准超负荷用电,不准用不符合规定的装置,违者予以100元/次的罚款。
2、不得使用电炉、电饭煲等大功率家用电器,违者除没收器具。
3、要保持高度防火意识,做到安全用电、用水,发现事故及时上报公司。
4、由于本人私接电源、插座而引起的火灾,未造成后果予以责任者违纪处理,造成一定后果的视损失程度给予按价赔偿,并取消住宿资格直至辞退处分。
(六)卫生管理
1、污秽、废物、垃圾等应集中于指定场所倾倒。
2、所有住宿员工必须安排搞好每日所住宿舍的清洁卫生。
(七)物品摆放规定
1、必须保持物品摆放整齐、美观,严禁乱堆、乱放、乱扔。
2、床上用品必须摆放整洁,被褥叠放整齐,床单平整,其他床上用品摆放有序。
3、鞋子有序摆放于鞋柜内或床下,鞋内勿放置袜子,并保证其干净无异味。
4、面盆、水桶置于卫生间内,并置面盆于桶上。
5、住宿员工洗晒衣物须在指定区域或宿舍阳台晾晒,不得随意在走廊、过道、卫生间及其它公共区域晾挂。
(八)迁出管理
1、住宿员工离职(包括自离、辞职、免职等),须到公司办理退宿手续并于离职当日内搬离宿舍,不得借故拖延或要求任何补偿。
2、住宿员工迁出时须将使用的床位、物品、抽屉等清理干净,所携出的物品,须先经过相关人员检查。
四、住宿人员发生以下行为之一的,立即取消其住宿资格并视情节严重呈报至相关部门进行处理。
1、不服从公司安排、管理的;
2、有偷窥、偷窃行为的;
3、在宿舍内赌博、打架、酗酒的;
4、经常妨碍他人休息,屡教不改的;
5、蓄意破坏公物的;
6、经常不在员工宿舍住宿但仍然占用床位的;
五、附则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实施,由xxx有限公司负责解释并执行,未尽事宜,另行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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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增强工厂员工的责任感,提高员工的积极性,避免发生安全事故,保证各项工作顺利开展,特制定本制度。
一、入职与选用
1、用人原则:重选拔,重潜质,重品德。
2、招聘条件:合格的应聘者应具备应聘岗位所要求的年龄,学历,专业资格等条件,同时具备敬业精神,协作精神,学习精神,创新精神。
3、所有员工都必须签定劳动合同,并遵守公司和国家的各项规章制度、法律法规。
4、所有新进员工,都必须经人事行政部培训,并且在本员工管理制度上签名表示同意遵守公司员工管理制度后,方可上班工作。
5、新进生产线员工入职后1-7天为试工期,试用不合格辞退,无工资发放。入职后的生产线员工按目标产能制计时,第二个月计件,多劳多得。非生产线员工试用期为1-3个月。
二、考勤管理
1.工作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2:30-16:30,晚上加班的加班时间依工作内容定。遇有特殊情况,或者遇时间调整,按工作需要安排。
2.考勤
1)打卡制度:
①本厂实行指纹识别打卡制度,所有员工必须严格遵守上下班打卡制度。
②漏打卡的,填写补卡申请,部门主管签字证明,由厂长最终签字生效,否则作旷工处理。遇打卡机故障未能正常打卡,应填写补卡申请,在24小时内交由厂长签字认可,过时不予受理,作旷工处理。
2)迟到,早退与旷工:
①迟到/早退:上班必须提前10分钟到达岗位,做好工作前的'准备,不得迟到/早退。未按时打卡上班算迟到,提前打卡下班算早退。
②迟到/早退的处罚:迟到/早退每1分钟罚款1元。迟到/早退30分钟以上者,按旷工半天处理。
③旷工:迟到或者早退30分钟(含)以上者算旷工,30分钟以上至4小时算旷工半天,4小时以上者算旷工一天。旷工半天,扣罚一天半工资;矿工一天扣罚三天工资(计件员工罚款时,按公司标准工资进行扣除),连续旷工三天(含三天)或者累计一个月旷工五天以上者视为自动离职,自动离职者不发工资。
3.请假
1)请假程序:请假需本人填写请假单,由工厂授权人员签字同意后,方可生效。文员级(含)以上管理人员请假,需具有职务代理人签字。生产线员工请假签至主管,管理人员请假签至厂长;职员请假必须逐级签核,不准越级请假。凡是请假人员需以签字同意之日起执行。员工请假必须需写请假条,经批准后才可离开工作岗位;不得电话请假,特殊情况下需经主管批准,并事后补写请假条,厂长签字同意后方可生效,否则按旷工处理。
2)病假:请病假必须出具区级医院或指定的医院开具之《病历单》,方可生效,否则按旷工处理。
3)事假:进厂未满一年者不可请超过三天之事假;进厂满一年者方可请长假,但最长不得超过十天(公司放2假例外),且全年只可请一次长假。无假中假。事假全年不得超过12天。
4)产假:按国家规定执行。
5)员工请长假需提前三天,管理人员请长假需提前十天。请假最小时数为两小时,不足两小时者以两小时计算,八小时为一个工作日。所有请假单必须经相关人员签字同意后方可生效,否则以旷工论处。员工请假3天和以上者,公司将推迟一个月发放工资。
4.考勤奖励:每月对按时上下班的员工实行全勤奖,每月未迟到,早退,旷工,并未请假的发放全勤奖50元。
5.加班
因生产和工作需要,需要加班时,各部门员工必须无条件服从公司的加班安排,包括什么时间加班,加班多少小时等。安排加班时,各部门需在当天下午15:30前填写《加班申请单》,经核准后方可生效。无经核准加班其加班工时无效。如因职务及工作需要,员工必须服从管理人员之加班安排。各部门必须如实记录员工加班工时,若发现少记或多记,主管连带处分。所有加班工时无效。
6.调休:公司如果遇到特殊情况,如停电等,需要调整工作时间的,员工必须无条件服从公司的调休安排。这也是国家法律所允许的。
三、离职规定
离职规定分为四种:辞职、辞退、开除、自离。
1、辞职
1)满试用期的所有职员工辞职,需提前一月提出申请。辞职申请表由员工本人填写,经拉长、部门主管、厂长签核同意后方可生效。管理人员和文员级以上人员最终须经厂长核准同意后方可有效。主管级人员由厂长审核,总经理批准方可有效。并在离职前交接好工作,在约定日期领取工资。
2)新进员工工作未满半个月即辞工的,扣罚全部工资;急辞工的,扣罚一个月工资。
2.辞退(解聘)
员工有下列情形者,公司将予以辞退处理:
1)工作散漫,屡教不改、影响生产工作秩序者。多次违反工作、厂规厂纪,严重违反劳动纪律,不服从管理者。工作生产怠工,影响生产进度而不能保证客户交期,导致公司信誉、经济受到损失者。
2)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者。利用职务之便接受贿赂收取回扣者。散布不利于公司言论,影响和打击报复公司人员的工作、生产积极性者。破坏公司公共设备设施和财产者。泄漏公司相关的产品、质量、技术、文件和其它相关机密者,严重送司法机关和处理。
3)公司歇业、转让、业务紧缩、亏损,不可抗力需暂停工作或生产一个月以上时。公司因生产技术变化,有必要减少员工而无适当工作可提供安置时。
4)员工经教育培训仍不能胜任职务工作生产,也不宜改调其他工种职务时。不服从工作安排,导致生产工作无法完成或滞后者。记大过而无改正者。
5)辞退单由拉长填写,经部门主管、厂长签核同意生效,
6)公司辞退人员原则上将不再予以录用,导致公司遭受损失时,公司将依法追纠赔偿。
3.开除
员工有下列情形者,公司将予以开除处理:
1)试用期被证明不合格者。工作失职,营私舞弊,对公司利益造成损害者。偷盗公司或他人物品者。泄露公司机密者,打架斗殴者,在宿舍内或上班时间赌博、酗酒或吸毒等。
2)开除人员之辞退单由部门主管填写、行政部签核后生效,公司开除人员公司将不再予以录用。
4.自离
1)连续旷工三天(含)以上,或当月累计旷工五天以上者作自离处理。尚在试用期之员工旷工一天以上,作自离处理。
2)凡自离人员扣除全部工资,导致公司遭受损失时,依法诉请司法机关追纠赔偿。
四、行为准则
为了员工与工厂的安全运行,按时按质完成工作任务,员工工作期间,应了解,注意安全生产知识,遵守本厂行为准则,以做到安全生产。
1)上班期间,不得穿拖鞋,超短裙,不得留长发(女员工有长头发的,工作期间应将头发束起。),应按要求穿戴劳动保护用品。不得乱丢乱放材料机器设备等,注意工作范围的整洁卫生等。
2)未经培训,不得胡乱使用相应机器设备,否则发生事故时由当事人承担主要责任。员工应爱惜工厂一切生产机械设备,正确操作机械设备,节约使用生产材料。不得故意损坏工厂设施设备,下班后及时检查并关闭设备及电源。每发现一次违反规定者,罚款5元。
3)根据工厂需要及职责规定,积极配合同事工作,不得故意拖延,推委,置之不理甚至拒绝。
4)应坚守自己岗位,不得闲谈,嬉笑,打闹,胡乱串岗,甚至工作时间吃东西,玩手机,睡觉。每发现一次罚款10元。工作时间严禁打私人电话。禁止在厕所抽烟,每发现一次,罚款10元。
5)员工之间应团结友爱,和睦相处,不得拉帮结派,打架斗殴等,违者立即开除并酌情罚款,严重者送公安部门处理。
6)员工应遵纪守法,自尊自重,不得偷窃公司及他人财物,若发现偷盗者立即开除并酌情罚款,严重者送公安部门处理。
7)员工对公司管理有意见的,应当面或者找厂部有关领导逐层提出申诉,任何人不得意气用事,怠慢工作,聚众闹事或者做出其他违规违法行为,违者立即开除,不做工资结算。
8)上班时间不得无故离开工厂,上班时间原则上谢绝亲友探访。
9)员工无理取闹,纠缠领导,影响本厂正常生产的,将提请相关公安部门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有关规定处理,并扣罚全部工资。
本人同意并遵守以上规定,如有违反,愿意按上述规定执行。
制药厂规厂纪工厂员工规章制度 5
一、考勤管理
1、上班时间由上午8:00至12:00,下午12:30至16:30,加班是17:00至20:00(特殊情况的加班,听从领导安排)。
2、上、下班时都必须打卡,如遇特殊情况,须由各自部门主管或人事主管签名确认才可。
3、打卡时,不得代人打卡或伪造出勤记录,一经发现,双方各扣罚20元。
4、在工作期间,不得无故私自离开厂区。确有事者,须请示主管批准,打卡后才可出去(返回也须打卡),否则视为旷工,扣罚50元,严重者开除处理。
企业在必要的时候安排员工加班,最好按照法律规定支付相应的工资,即平时晚上的加班费是本人工资的150%,双休日是200%,国家法定休假日是300%。但这只是国家规定的比例,加班费发放额的关键是工资基数,工资基数是企业与员工发生劳动纠纷时的争议焦点,所以建议企业明确工资基数的计算标准。
另外,建议企业在发放加班工资的时候最好有相关备注,做好与基本工资的区分,以明确企业确实支付员工加班费。
5、安排加班时,不得无故缺席,确有特殊原因,须提前申请由主管签名批准交人事部确认方可,否则视为旷工,扣罚50元。
6、每月迟到打卡上班超过30分钟者,处罚30元。不到30分钟,但每月累计超过三次迟到者,底薪扣50元;连续三个月都有迟到30分以上者,情节严重者,作开除处理。
7、提前下班或有事请假者,须提前书面申请,由主管签名批准交人事部确认方可,否则视为旷工扣罚50元。
8、请假者,需提前填写好请假单交到上级领导处;请假超过5天者,须由厂领导批准方可,最长请假时间不得超过10天,否则即时终止劳动关系(特殊情况者,如婚假、丧假、病假,视情况处理)。
9、缺勤(请假)时间,须扣减底薪工资;有加班时间的,按平时加班计时工资计算,但不给予抵扣缺勤时间。
10、员工辞职须以书面申请由主管签名批准离开时间,并处理好交接工作,须人事部确认才可,否则工资不予发放。
二、工作责任规定
1、禁止泄露公司机密(包括客户信息、技术信息、生产信息等),如有违反,情节严重者,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2、车间内员工必须服从公司的领导和管理,对未明确事项的处理,应及时请示,遵照指示办理;员工应尽职尽责,精诚合作,敬业爱岗,积极进取。不得借故推搪而影响生产,一经查实视情节之严重性作出相应处罚。
3、在生产过程中,如因个人原因长期无故不加班,3次不服从生产安排者,给予警告,超过3次的给予辞退处理。
4、工作消极、不认真、工作态度恶劣,影响他人工作情绪或不能按时完成工作的,将视情节给予处理。
5、须严格要求每项工序,如因个人之疏忽而造成问题者,则重重处罚。
6、对待厂方之任何物品,该轻拿轻放,生产工具用完后须清理干净放在指定的区域,专组专人保管,不得乱丢,倒置、甚至损坏;若对公物造成损坏者,处罚当事人并作出等价赔偿。
7、厂方之任何物品,未经厂领导批准,不准私自拿出厂,一经发现,开除处理。
8、生产车间必须随时保证干净,不可将杂物随意丢放。各部门各小组必须负责本组的环境卫生,每人每组必须负责各自所负责的区域清洁。
9、每周六下午须进行大扫除(车间内的门、厕所、窗户、生产线、零件台、风扇等都须清洁)。车间的垃圾须倒到指定的'垃圾桶内,不得四处乱倒。废图纸、废工具、废玻璃须及时清理掉,车间物品要按规定位置放置整齐,不得到处乱放。
10、上班注意节约用水用电,停工随时关水关电,如发现有浪费水电或下班没有关水、关电、关车间窗户者对其责任人或工序团体每人进行处罚20-50元不等的罚款。
三、假期薪金规定
1、提供国家法定的有薪假期。
2、除有薪假日外,公司另安排的假期,则不算工资(如春秋提前放假等)。
3、如厂方有特殊情况需放假,无论是日薪或月薪之员工都必须服从安排时间补回,不算加班。
4、影响公司经营、日常工作秩序的系列事项同样列入制度。
四、惩罚奖制度
1、对违反上述制度及影响公司经营、日常工作秩序的系列事项将根据影响损失程度进行警告、严重警告、罚款(10-1000元)、停工、开除、追究法律责任。3次警告1次严重警告,1次严重警告可以停工,3次严重警告可以开除。
2、对坚决遵守拥护公司制度,对公司经营管理提出合理建议做出贡献者,公司将根据程度进行表扬、奖励(50-1000元)、加薪、加级等。3次表扬可以奖励,3次奖励可以加薪加级别。
3、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如有未尽事宜,厂方人事部会以书面形式事先通知员工。
劳动争议纠纷案件中,工资支付凭证、社保记录、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考勤记录、开除、除名、辞退、解除劳动合同、减少劳动报酬以及计算劳动者工作年限等都由企业举证,所以企业制定和完善相关规章制度的时候,应该注意收集和保留履行民主程序和公示程序的证据,以免在仲裁和诉讼时候出现举证不能的后果。
制药厂规厂纪工厂员工规章制度 6
为了加强本司员工宿舍安全管理,确保公司财产及员工财产的安全,给员工创造一个安静、整洁、卫生、舒适的生活环境,特制定本条例:
1、公司为员工提供宿舍,由人事部统一规划宿舍设施,员工本人有权选择是否住宿厂舍;凡是住宿厂舍的员工,必须遵守《员工宿舍管理条例》之规定,若有违反者,人事部视情况给予处罚或取消其住宿资格。
2、住厂舍员工,必须服从宿舍保安安排,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得私自调换房间或床位;严禁乱住、混住,若有违者,给予罚款50元。
3、任何人不得带非本厂人员进入宿舍或留宿厂舍;法定假日若有本厂员工亲属需留宿者,必须填写书面申请,经人事部经理或工场长批准后,方可留宿,否则,一律不得留宿。若有违反者,给予罚款50元。
4、严禁在宿舍私拉电源线及电源插头、电炉、煤油炉、使用电饭煲等,若有违反者,给予罚款100元,后果严重者送交公安机关处理。
5、禁止在员工宿舍内饮酒滋事、赌博,凡被查获利用纸牌或麻将在员工宿舍赌博者,给予无经济补偿解雇;无理取闹者,送交公安机关处理。
6、未经公司领导同意,任何人不得私自进入异性房间,若有违反者,给予罚款100元。(因工作原因或保安检查宿舍除外)
7、爱护宿舍各类公用设施,保障设施的完好,对人为因素损坏公用设施的`,将严惩违纪人,并责令赔偿公司经济损失;针对个别房间不能举报的,由其房间员工均分承担赔偿金。
8、各房间员工必须将垃圾放入指定的垃圾桶内,不得乱扔、乱放,若有违反者,给予罚款30元。
9、为保障员工的安全,避免非本厂人员进入宿舍,请员工出入宿舍大门时,自觉出示厂证,配合当值保安人员的检查;针对不自觉出示厂证或不接受当值保安人员检查的,给予罚款50元。
10、宿舍当值保安员应加强宿舍检查及管理,杜绝已辞工、解雇、自离等人员留宿厂舍,凡因当值保安员值班不严,造成留宿厂舍者,给予当值保安员从重处理。
11、住宿厂舍的员工,必须在晚上24:00时之前返回厂舍,超过24:00时未返回宿舍者,宿舍当值保安员有权拒绝公进入宿舍;针对无理取闹者,上报人事部从重处理。(工作原因除外)
12、住宿厂舍的员工,每人每月用水为5方,用电为2度,超过部分由同宿舍人员均分承担。(每月底以保安人员抄表数计算)
13、禁止员工将饭菜带到宿舍就餐,若有违反者,给予罚款50元。
14、晚上24:00时,所有宿舍必须关灯休息,若有违反者,给予罚款;因工作需要开灯时,离开后一定要将灯关掉,以免打扰他人休息。
15、要求全体员工必须认真遵守《员工宿舍管理条例》,携手共创文明宿舍。
16、此规定自颁布之日起正施实施。
制药厂规厂纪工厂员工规章制度 7
设备安全管理工作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必须坚持设备到生产全过程的系统管理方式;必须坚持不断更新改造,提高安全技术水平的原则;能及时有效的消除设备运行过程中的不安全因素,确保公司财产和人身安全。
一、设备选购
1、必须坚持“安全高于一切”的设备选购原则,要求做到设备运行中,在能保证自身安全的同时,确保操作人员和环境的安全。
2、管理人员应根据本企业生产特点、工艺要求广泛搜集信息(包括:国际、国内本行业的生产技术水平,设备安全可靠程度、价格、售后服务等),根据车间需求,经过论证提出初步意见报总经理批准实施。
3、安装、调试、验收、建立档案等。
二、设备使用前
1、制定安全操作规程。
2、制定设备维护保养责任制。
3、安装安全防护装置。
4、员工培训内容包括设备原理、结构、操作办法、安全注意事项、维护保养知识等。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三、设备使用中
1、严格执行《设备安全管理制度》,由公司主管领导和设备管理人员负责检查落实。
2、设备操作人员须每天对自己所使用的机器做好日常保养工作。生产过程中设备发生故障应及时给予排除。
3、检预修,是确保设备正常运转,避免发生事故的有效措施。设备管理人员根据设备零件的使用寿命,预先制定出安全检修周期和检修内容,落实专人负责实施。将设备故障消灭在萌芽状态,确保设备从本质上的安全性。
四、设备维护保养制度
1、设备运转与维护坚持“设备专人负责,共同管理”的原则精心养护,保证设备安全,负责人调离,立即配备信任。
2、操作人员要做好以下工作:
⑴自觉爱护设备,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不得违章操作。
⑵做好设备经常性的润滑、紧固、防腐等工作。
⑶设备要定期维护,强制保养,保持技术状态良好。
⑷建立设备保养卡片,做好设备的运行、维护、养护记录。
⑸保持设备清洁,场所窗明地净,环境卫生打扫好。
五、设备更新改造及报废的管理工作
1、设备报废的基本原则:
⑴国家或行业规定需要淘汰的设备
⑵设备已过正常使用年限或正常磨损后达不到GMP要求
⑶设备发生操作以外事故,造成无法修复或修复不合算
⑷设备使用时间不长,但有更经济先进的设备或在生产使用时需要更换的
⑸从安全、精度、效率等方面,已落后于本行业的平均水平符合以上情况的设备均可申请报废。
2、设备报废手续:
由设备使用部门负责人填写报废申请单,上交生产部审核,经总经理批准、一脚财务部办理报废结算手续。
3、设备改造的基本要求:
⑴经过技术论证后,采取新技术、新材料、新的零部件就可以提高设备的综合安全技术水平,经济上也是合算的。
⑵设备改造要持谨慎负责的态度,不能轻易蛮干,必须按照申请、论证、批准的基本程序运行。
六、严格执行设备管理过程中的记录制度
建立设备技术管理档案,及早设备一生全过程的状态。按照设备选购,设备保养、检修、更新改造、报废处理等程序运行。每个环节的负责人都要填写规定的管理表格或图表,负责人和主管领导签名确认,存档保存。
1.本制度适用于口服固体制剂车间全体工作人员,车间主任及安全员对本制度实施负责。
2.全体人员应自觉遵守公司、车间制定的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和规定。
3.进入生产岗位工作的人员,必须接受车间和班组两级安全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4.在车间内应建立安全管理责任制,下级对上级负责;建立安全检查制度,并设记录。当发现安全事故隐患或发生事故时,应及时逐级上报,必要时可越级上报。对事故知情不报或故意破坏事故现场的人员,要追究相关责任。
5.车间各工作室下班后必须上锁,门锁钥匙一把交车间统一保管,其余在各班组中指定由专人保管。钥匙遗失应向上级报告,锁具损坏要及时更换,未经领导同意,不得随意配置钥匙。
6.个人存放物品的更衣柜每次使用后要及时上锁,不许在更衣柜内存放首饰、现金、存折、信用卡等贵重钱物。
7.严格执行设备标准操作规程及岗位安全操作法,不许违章操作和生产,对于出现的违章操作,任何人均有责任制止。班组中配备的消防器材应妥善保管,按指位置存放,不得随意移动。当发现灭火器材压力不足、存放过期时,要及时向上级汇报,由公司有关部门统一解决,使用过的灭火器,要及时换新。
8.安装在墙面上的.配电箱中不同机器设备及照明线路上的电源开关,为了便于识别,杜绝发生错误操作,应分别在开关上用文字注明用途,放置配电柜的房间,照明必须良好,严禁抹黑操作电源开关,严禁非指定人员操作电源开关。
9.班组中所有管道上应按公司规定粘贴管道标志及内容物流向,对管道上的关键控制阀门,使用人员应熟知,操作时需指定专人,必要时还应悬挂状态标志牌。
10.设备操作人员应认真阅读该设备使用说明书,并按照使用说明要求,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不许违章操作,对于发现的违章操作,要坚决制止,立即纠正。
11.严格遵守安全用电的有关规定,严禁车间非电工人员擅自对电器进行接线和维修。
12.班组中管道、阀门出现泡、冒、滴、漏现象,机器及电器使用中发现明显异常,应及联系有关人员进行检查、修理,当天不能修复的,应及时向上级汇报。
13.生产现场未经公司有关部门批准,未采取相关预防事故发生的措施之前,不允许动火。
14.使用高温、电加热器时,应有防止烫伤及发生火灾的保护措施,盛放加热介质的容器应放置牢固,如需手工搬运,一次盛放量不应超过容器最大盛放体积的3∕4,重量不宜超过30Kg,电加热设备使用后,应降温至室温条件下存放。
15.车间内消毒或生产用酒精等易燃易爆物品,应盛放在带盖的密闭容器中,不得在高温条件下放置,并由专人负责,上锁管理。存放量不宜过多,如生产需要,存放量不得多于两天使用量。
16.接触对人体有强烈刺激或伤害的化工原料、化工气体的生产岗位,需按规定采取必要的人员防护措施,如带橡胶手套,带防护眼镜,配带防毒面具。人员进入房间前用新鲜空气进行置换等。操作上应采取双人制。
17.生产现场物品要排列整齐,放置有序,距动力设备应留有适当的安全距离,要保持道路畅通,禁止用物品堵塞安全通道和安全门
18.班长每天生产结束后,应采取一人操作,一人复核的检查方法,关闭人流、物流通道,关闭班组内水、电、气等管道阀门和生产设备、房间照明的电路开关,把门锁好,并设记录。
19.车间内非连续生产时,在停产期间,应关闭班组中的水、汽阀门,关闭生产设备、照明电路开关;不许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20.生产操作前应检查本岗位机械设备状况(如制粒设备捕尘袋、筛网、总混机等)。如有隐患及时汇报。
21.在生产过程中如出现异常情况应及时上报车间或生产部,填写异常情况处理报告,以便及时处理。
22.总混机操作时,人员一定要站在安全线以外操作,以免造成人身伤亡事故。投料口和出料口的盖一定要卡紧,以免在混合时漏料造成浪费。
23.严格执行中间站管理制度,保证站内物料帐物相符,状态标志明显;划分区域管理,严格执行中间站上锁管理。
24.颗粒分装操作人员应认真小心操作,要随时注意检查产品,以保证质量产品和设备安全。不允许在操作间内聊天,留意切刀和热封轴,在对设备厂房进行75%乙醇消毒时,应尽量避开热流,以免造成事故。
25.制剂车间与综合库之间的物料入口为物流通道,严禁人员由此进入综合库,物流通道制剂车间侧门使用后应及时上锁。
26.严禁设备带病操作。
27.在操作整粒机时严禁在开机状态下用金属棒伸入粉碎机腔。
28.口服固体全体人员都有责任对违反以上制度的人员加以制止和批评教育。
29.安全检查监督员每天在下班时对车间内各重要房间门锁、水、电、汽阀门等进行一次检查,各班组长对本班组的安全负责。三
1、生产安全管理方针: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2、公司成立安全生产委员会,由总经理任主席,主管生产与设备的副总经理任副主席,主管安全的副总经理任副主席兼安委会主任,各部门负责人任组员,生产部、设备部、诊断部、行政部、后勤部设有安全员,形成公司、部门、班组安全生产网络,负责公司生产安全的管理。
3、各部门负责人根据各自的具体情况制定出安全生产规程,由安委会主任批准后执行。
4、生产车间、工程设备部负责生产设备的安全生产管理,执行设备安全管理规程,同时落实班组负责人。
5、物控部负责原辅包材库、成品库、危险品应按有关安全生产规定管理,质量检验部、诊断部负责化学试剂的安全管理。
6、各部门员工要树立安全生产的意识,定期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培训内容由所在部门会同质量保证部、人力资源部等部门共同制订,并报安委会主任批准后实施。
7、每位员工在上岗前必须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熟练掌握设备的操作规程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对培训不合格的不得上岗。员工在操作时要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对违反安全生产操作规程的不良现象,及时制止,对违反安全生产操作和强令冒险的指示,有权拒绝执行。
8、特种作业人员如电工、焊工必须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资格证书,持证上岗。
9、车间用酸、碱的岗位操作时要注意劳动保护,防止灼伤。
10、车间安全通道严禁堆放其他物品,保持通道畅通。
11、严禁擅自携带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进入生产区域,确有必要时,必须报主管领导批准,并有有效的防范措施。
12、各部门消防实施管理应按消防管理条例规定内容执行,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备案。要经常检查消防设施的完好情况,对不合格的及时更换或检修。
13、安全设施严禁随便移动或挪作它用。
14、严禁员工擅自动用非本岗位的设备,严禁擅自拆卸设备,设备发生故障时,特别是电路故障,必须由维修工或维修电工处理。
15、员工在工作中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须立即停止工作或者在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撤离工作场所,并立即向主管领导报告。
16、进入配电室作业或维修电路故障时,必须由二人以上在场。
17、各部门、岗位安全员要随时检查辖区内生产安全情况,每一位员工都负有安全生产的责任,有权对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批评、检举、控告和建议,对发现的隐患要及时报告,及时处理。事故隐患未解除的,员工有权拒绝作业。
18、设备维修工要经常对设备进行维护、保养,并定期检测,保证正常运转,并有记录。
19、根据实际情况,每月对全公司进行安全生产大检查,内容包括各车间动力设备、压力容器、配电设施、蒸汽管道等,重点检查设备运行状况、维护情况和管道的严密性,并召开安全分析会,对发现问题限定负责人及时处理,堵塞漏洞,防患于未然,对安全生产中的先进经验进行交流和相互交流。
20、当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时,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单位负责人,不得隐瞒不报、谎报、不得故意破坏事故现场、毁灭有关证据。现场班组长以上管理人员要组织员工有序疏散,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态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并按国家有关规定立即如实报告当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21、事故调查处理应当按照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及时、准确的查清事故原因,做到“四不放过”:事故原因不明不放过,责任人或其他人未受到教育不放过,未采取有效措施不放过,事故未经过处理不放过。
22、对于违反公司安全生产规定的行为,根据情节轻重,按公司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制药厂规厂纪工厂员工规章制度 8
注意事项:
1、投料前必须检查各阀门是否失灵,各垫圈是否松动漏汽。
2、投料时应严防夹带块状金属或杂物,对于大块硬物料,应粉碎后加入,尽量减小物料与罐壁之间的温差,避免冷罐加料或热罐加料。
3、采用蒸汽加热时,通过控制蒸汽升压速度为每分钟0.1MPa徐徐升温;进行冷却时,可慢慢通入冷却水。
4、时刻观察反应情况和压力表指数变化。
5、机械密封腔内的润滑液(密封液)应保证洁净,不得带固体颗粒,定期加润滑液。
6、经常检查反应釜内的完好情况,如放料时发现有釜体材料,立即通知维修班修补或更换反应釜。
罐区装卸台安全操作规程
1、卸料前,先将装卸台周围清理干净。
2、员工工装穿戴整齐、手套、鞋帽、口罩等防护用品佩戴好。
3、遵守化工厂危险品安全管理制度,卸车前一定等料车停稳熄火后,方可操作。
4、卸料时要认真检查所用屏蔽电泵是否正常,应完好可靠。
5、检查无误,一人在装卸台处,一人在屏蔽电泵处操作泵,一人监督指挥。放料速度必须缓慢。
6、放料时,注意各储罐的液位,当液位达到额定值时,迅速切换阀门,卸至另一储罐。
7、当储罐内的液体均满罐时,应将事先准备的空铁桶整齐摆放至装卸台附近,并检查桶状态。将剩余的料放至桶内。
7、卸料完毕,关闭各阀、泵。清理卸料台、清理工具并放回原处。
压力容器安全操作规程
1、在压力容器投入使用前,应按照《压力容器使用登记管理规则》的有关要求,到质量技术监察机构或授权部门逐台办理使用登记手续。
2、压力容器内部有压力时,不得进行任何维修;需要带温带压紧固螺栓时,或出现泄露需进行带压堵漏时,必须按设计规定制订有效的操作要求和采取防护措施;作业人员应经专业培训持证操作,并经技术负责人批准;在实际操作时,应派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现场监督。
3、压力容器操作人员应持证上岗;操作人员应定期进行专业培训与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考核工作由盟级质量技术监察机构或授权部门负责。
4、压力容器发生下列异常现象之一时,操作人员应立即采取紧急措施,按规定的'报告程序,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生产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1、严格遵守劳动纪律、工艺纪律、操作纪律、工作纪律。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巡回检查制度,禁止脱岗,禁止与生产无关的一切活动。
2、认真执行岗位安全操作细则,防止刀伤、碰伤、棒伤、砸伤、烫伤、踩膜跌倒及身体被卷入转动设备等人身事故和设备事故的发生。
3、开机前,必须全面检查设备有无异常,对转动设备,应确认无卡死现象、安全保护设施完好、无缺相漏电等相关条件,并确认无人在设备作业,方能启动运转。启动后如发现异常,应立即检查原因,及时反映,在紧急情况下,应按有关规程采取果断措施或立即停车。
4、严格遵守特种设备管理制度,禁止无证操作。正确使用特种设备,开机时必须注意检查,发现不安全因素应立即停止使用并挂上故障牌。吊机操作者作业时要避开重物,禁止乱摔、乱碰斜吊重物等野蛮操作。
5、不准超高、超重装运钢材原料,不准超高准放物料,防止倾斜倒塌伤人。
6、按章作业,有权拒绝上级或其他部门的违章指令,并可在向直接上级报告无效后越级向上反映。
7、搞好岗位安全文明生产,发现隐患(特别对因泄漏而易引起火灾的危险部位)应及时处理及上报。及时清理杂物、油污及物料,切实做到安全消防通道畅通无阻。
8、签发检修工单、设备试运转等应严格执行有关规程、制度,做好用火点的监控工作。
制药厂规厂纪工厂员工规章制度 9
第一条为规范接受境外制药厂商委托加工药品备案管理工作,根据《药品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接受境外制药厂商委托加工药品,系指境内药品生产企业接受境外制药厂商的委托加工药品,所加工药品不得在中国境内销售、使用。
第三条委托方应是持有该加工药品境外上市许可或销售许可的制药厂商或其委托人。
受托方应是持有与该加工药品的生产条件相适应的《药品GMP证书》的境内药品生产企业。
第四条委托双方应遵守我国的法律、法规,不得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
第五条委托双方应当签署药品委托加工合同,内容应当明确规定双方的权利与义务、法律责任等。药品质量由委托方负责。
受托方应严格按照合同规定的生产工艺、质量标准以及《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要求组织生产,并按照规定保存所有加工药品的'生产和质量检验文件与记录。
第六条加工药品所需来自境外的原料药、裸包装制剂、辅料和包装材料等物料,无须办理
进口注册和进口备案手续,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让使用或者用于生产国内销售的药品。
第七条接受委托的药品生产企业应当在签署加工合同后30日内填写《接受境外药品委托加工备案表》(见附件1)和《承诺书》(见附件2),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备案,并提交以下资料:
(一)境外制药厂商在所在国家或者地区的商业登记证明;
(二)境外制药厂商所在国家或者地区药品管理机构出具的该委托加工药品上市许可证明或有关部门出具的销售许可证明;
(三)药品委托加工合同复印件;
(四)受托方的《药品生产许可证》和《药品GMP证书》复印件;
(五)委托加工药品处方、生产工艺、质量标准;
(六)委托加工药品的包装、标签和说明书式样;
(七)委托方为委托人的,还应提供委托人的商业登记证明和与境外制药厂商签定的委托合同。
上述资料均应为中文或提供中文译本。
受托方应对其备案资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第八条受托方提交资料符合要求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予以备案。备案后企业方可生产。
第九条疫苗制品、血液制品以及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规定的其他药品不得接受境外制药厂商的委托加工。
第十条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的委托加工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第十一条接受委托的药品生产企业应及时将备案药品加工合同的履行情况、出口报关单复印件等相关资料报企业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第十二条接受港、澳、台地区制药厂商委托加工药品的,按照本规定办理。
制药厂规厂纪工厂员工规章制度 10
1、 生产安全管理方针: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2、 公司成立安全生产委员会,由总经理任主席,主管生产与设备的副总经理任副主席,主管安全的副总经理任副主席兼安委会主任,各部门负责人任组员,生产部、设备部、诊断部、行政部、后勤部设有安全员,形成公司、部门、班组安全生产网络,负责公司生产安全的管理。
3、 各部门负责人根据各自的具体情况制定出安全生产规程,由安委会主任批准后执行。
4、 生产车间、工程设备部负责生产设备的安全生产管理,执行设备安全管理规程,同时落实班组负责人。
5、 物控部负责原辅包材库、成品库、危险品应按有关安全生产规定管理,质量检验部、诊断部负责化学试剂的安全管理。
6、 各部门员工要树立安全生产的意识,定期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培训内容由所在部门会同质量保证部、人力资源部等部门共同制订,并报安委会主任批准后实施。
7、 每位员工在上岗前必须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熟练掌握设备的操作规程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对培训不合格的不得上岗。员工在操作时要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对违反安全生产操作规程的不良现象,及时制止,对违反安全生产操作和强令冒险的指示,有权拒绝执行。
8、 特种作业人员如电工、焊工必须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资格证书,持证上岗。
9、 车间用酸、碱的岗位操作时要注意劳动保护,防止灼伤。
10、 车间安全通道严禁堆放其他物品,保持通道畅通。
11、 严禁擅自携带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进入生产区域,确有必要时,必须报主管领导批准,并有有效的防范措施。
12、 各部门消防实施管理应按消防管理条例规定内容执行,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备案。要经常检查消防设施的完好情况,对不合格的及时更换或检修。
13、 安全设施严禁随便移动或挪作它用。
14、 严禁员工擅自动用非本岗位的设备,严禁擅自拆卸设备,设备发生故障时,特别是电路故障,必须由维修工或维修电工处理。
15、 员工在工作中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须立即停止工作或者在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撤离工作场所,并立即向主管领导报告。
16、 进入配电室作业或维修电路故障时,必须由二人以上在场。
17、 各部门、岗位安全员要随时检查辖区内生产安全情况,每一位员工都负有安全生产的责任,有权对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批评、检举、控告和建议,对发现的隐患要及时报告,及时处理。事故隐患未解除的,员工有权拒绝作业。
18、 设备维修工要经常对设备进行维护、保养,并定期检测,保证正常运转,并有记录。
19、 根据实际情况,每月对全公司进行安全生产大检查,内容包括各车间动力设备、压力容器、配电设施、蒸汽管道等,重点检查设备运行状况、维护情况和管道的'严密性,并召开安全分析会,对发现问题限定负责人及时处理,堵塞漏洞,防患于未然,对安全生产中的先进经验进行交流和相互交流。
20、 当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时,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单位负责人,不得隐瞒不报、谎报、不得故意破坏事故现场、毁灭有关证据。现场班组长以上管理人员要组织员工有序疏散,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态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并按国家有关规定立即如实报告当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21、 事故调查处理应当按照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及时、准确的查清事故原因,做到“四不放过”:事故原因不明不放过,责任人或其他人未受到教育不放过,未采取有效措施不放过,事故未经过处理不放过。
22、 对于违反公司安全生产规定的行为,根据情节轻重,按公司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制药厂规厂纪工厂员工规章制度 11
一.前言
1. 公司希望你制止不安全环境和不安全行为。为此,在使用机器、工具和化学 品时,要采取良好的工作习惯和正确态度。你会发现好的员工同时也是注意安全的员工。
2. 树立安全意识,明确工作范围内所存在的危险因素,然后采取必要的预防措 施。即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失去的时间可以弥补,受损的机器可以修理,坏掉的部件可以更换,但失去的手、手指和眼睛却永远无法复原。
3. 我们的安全制度是非常简单明了的。当你为完成工作而面临危险时,每个人 都无须去冒险伤害自己。你应尽最大的努力保护你自己。
4. 此培训以日常的安全事务为基础,概括了有助于我们工作生活的重要的安全 守则,希认真阅读和遵守,并在工作中形成良好的习惯。关注安全——工作就会更安全。
5. 作为公司的文化理念和经营原则,我们特别关注员工的个人安全。众所周知, 尽管每项工作都已采取了安全措施以确保安全,但仍须你的行动支持和配合。因此,每个公司员工都有义务遵守安全制度以确保大家都能分享劳动成果。
6. 安全是要时刻提高警惕,以杜绝不安全的环境和不安全的行为,如有发现应 立即向主管或经理报告。
7. 所有来访人员都必须由公司人员陪同。
二.工作安全
A工作前:
1.穿好工作服
2.特殊区域内穿安全鞋
3.了解安全通道
4.如有疑问,询问主管
5.靠近转动的`设备部件时必须将衣服的下摆折进裤子里
6.禁止戴首饰
7.将长头发扎进束入工作帽
B工作中:
1. 遵守标识和告示
2. 使用安全帽、耳塞、安全眼镜、手套等安全防护品
3. 确保现场的安全措施
4. 集中精神工作
5. 遵循设备的操作程序
6. 向主管反映不安全状态和行为
7. 参与主管安排的安全检查
C工作后:
1. 把工具放回合适的位置
2. 2. 按照清洁SOP清理机器
3. 3. 清理工作区
三.操作机器
机器伤害是相当严重的,可能会导致手脚残废或严重的骨折,原因是机器运作时的速度相当的快。但是要掌握了机器的基本操作常识及根据安全规则操作,便可减少事故的发生。
1. 未经授权及未经培训者,不可操作任何机器。
2. 在启动机器前,请阅读机器的安全规程。在操作机器时,了解机器及其操作 程序,并遵相关的操作规程。
3. 如有疑问,询问主管。
4. 知道急停按扭、线缆的位置和如何操作。
5. 不要将手靠近转动的机器
6. 不要穿松散的衣服
7. 如无保护措施在场或工作条件不良时,不要操作机器和设备
8. 保护装置不允许被短接、拆开或使之变为无效。
四.调试维修
1. 维修工作只能由合格的人员实施。
2. 接触机器设备前,必须确认其已完全停止运作,电源已经关掉。确保不会意 外地接上电源。
3. 如有必要,锁上主控制器,拨出钥匙,在总开关上挂上警示牌。
4. 当两人或多人操作同一机器时,必须确保良好的沟通。
5. 应使用工具,而非用手取出夹在机器中的东西。
6. 在机器设备下面或看不到控制的地方进行工作时,应将能源关掉并上锁。
7. 当维修或拆卸设备部件时,如:驱动装置、阀门等,相关操作说明书所列的 安全事项必须遵守。
五.人力搬运
1. 搬运时要注意保护背部
2. 力所能及即可,不要超负荷
3. 搬重物时请示帮助
4. 如有必要,旁边应有人进行适当的引导。
5.尽可能使用物料搬运装置
六.化学物品使用
1. 化学物品的不恰当存放及处理会导致严重的后果,如工作中需要接触化学物 品的,务必小心使用,并遵循以下的基本安全守则: 2. 知道化学物品的名称
3. 清楚该化学物品的性质和危险程度
4. 使用前先做好预防措施
5. 了解正确的使用方法
6. 知道如何应付使用时发生的意外
7. 学会正确存贮化学物品
8. 危险品专库存放,并要求上锁
9. 使用完毕应立即盖紧
10. 按规定的方式来处置化学废弃物
11. 一旦发生身体接触化学品的情况,必须用流水对受影响的身体部位冲洗至少 十五分钟,以确保充分冲洗。
七.使用压缩气
1. 禁止玩耍压缩气未经允许,不得使用压缩气
2. 当使用空气作为清洁目的时必须特别小心,不得将压缩空气对着任何人
3. 禁止用压缩气 枪清洁身体
4.所有公用压缩空气使用点都被调节到2kg/cm2出口压力,每个使用点都应安装调节器,对于任何要使用更高的空气压力都必须得到更高一级主管的同意。
5. 从供气管道上卸下气动工具前,必须先将其气体压力泄放掉。
八.电气安全
1. 未经培训者勿做电气维修
2. 当电工做电气维修时,必须严格遵守SOP“电气安全作业规程”及相应设备的 维护SOP
3. 使用玻璃纤维或木制的梯子
4. 在开始维修前,确保所有的电器设备接地
5. 5. 禁止在人行道拉放电线电缆
6. 禁止将电线直接插入插座,应使用三相插头 7 7. . 禁止用胶带连接两条电线
8. 所有的便携式电动工具必须接地
9. 不要站在湿地上使用电气设备
10. 千万勿使用有毛病的插头和磨损了的电线
11. 向主管报告有问题的线路
12. 不要戴导电的手表或首饰接近带电物体
九.消防安全
1. 除非在指定的地点,厂区内禁止吸烟
2. 发现火情时,立即召呼救援或启动消防警钟,并拨打119电话。绝不可试图 一个人单枪匹马灭火。
3. 任何情况下都不可用水来扑救由化学品或电引起的火灾。
4. 灭火器应放置在易于取用的地方
5. 清楚灭火器的放置地点及正确的操作方法,以便需要时使用。
6. 了解工作区内安全门的位置及紧急疏散路线
7. 禁止在安全门、通道、灭火器、消防设施及喷淋阀前放置任何东西。
8. 警报响起时,所有员工必须按程序从指定的疏散路线撤离厂房
9. 不得损毁任何消防设施
10. 远离火源存放易燃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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