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工厂员工的规章制度

2022-11-14 制度

  在发展不断提速的社会中,越来越多人会去使用制度,制度是一种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规章或准则。那么相关的制度到底是怎么制定的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公司工厂员工的规章制度(精选9篇),欢迎大家分享。

  公司工厂员工的规章制度1

  (一)工厂为维护公共安全及避免人员物品之损害特订本制度。

  (二)本制度所称安全管理,包括空袭、火灾、窃盗、风灾、地震、水灾及身体伤害的预防及抢救之一切措施。

  (三)工厂安全管理,除依政府法令规定外,悉依本制度办理。

  (四)安全管理之指挥监督除身体伤害由平时业务上的主管人员指挥监督外,工厂人员均有防止灾变及抢救损害的职责。

  (五)领班以上的干部均应熟悉有关安全管理的制度,并监督训练属下人员确实遵守。

  (六)工厂现场工作人员应适当调配工作,俾危险发生时,能从容应付。

  (七)代理人员必须熟悉被代理人有关安全管理方面的职责。

  (八)危险发生时,除采取必要行动外并应立即向上级人员报告,火灾防护。

  (九)仓库及工厂内应严禁吸烟及携带引火物品.

  (十)工厂门户应向外开,工作时间不得下锁。

  (十一)易燃及危险物品应放于安全地点,除必要之数量外,不带入工作地。

  (十二)仓库应指派专人看守,并标明“严禁烟火”字样,如系储藏挥发性易燃物,并应注意温度及通风。

  (十三)灭火设备应照规定设置,放在明显容易取用之地点,并定期检查,应保持随时可用之状态,同时要熟练使用方法。

  (十四)电线不得接用过大保险丝,电力使用后,应确实关闭电源。

  (十五)使用氧气乙炔焊接时,应注意附近有无易燃物品,使用易燃物品的人员需经严格训练,并应有监工人员在场。

  (十六)电器设备应经常检查,台风、地震后更应立刻检查有无损害。

  公司工厂员工的规章制度2

  一、目的:

  为确保员工离职时,其工作能明确地转移,以利接交人完整地接任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全体员工离职时的处理程序。

  三、离职管理

  1、辞职

  1.1员工因故辞职,应提前30天向其主管领导提出书面申请。

  1.2员工主管与辞职员工积极沟通,对绩效良好的员工努力挽留,探讨改善其工作环境、条件和待遇的可能性。

  1.3辞职员工填写《员工辞职申请表》,经各级领导签署意见审批后,递交行政人事部。

  1.4审批通过后,部门应安排其他人员接替其工作和职责。到离职日期当日办理离职移交手续。

  1.5辞职员工完成所有必须的离职手续后,将《员工离职交接表》交行政人事部存档、结算薪资。

  1.6试用期职员或未签订劳动合同者,视岗位的重要性应提前3-7天提出申请。

  1.7审批权限:

  岗位审批人一线岗位(装卸工、生产线员工、厨师、清洁工等)基层管理岗位(文职岗位、仓管、质检、秘书、助理、出纳、统计、班组长等)中层管理岗位(各部门主管、会计)高层管理岗位(副总经理、总经理)部门主管副总行政人事部总经理董事会

  2、辞退、除名

  2.1有以下情况的予以辞退:

  1)员工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工作流程给公司造成巨大损失的;

  2)经考核不能完成工作任务或经过多次培训不能胜任工作,又不服从另行安排或重新安排工作仍不能完成工作任务或不能胜任工作的;

  3)损害单位利闪,造成严重后果以及严重违背职业道德,给单位造成坏影响的;

  4)无理取闹、打架斗殴、恐吓威胁领导、严重影响工作秩序各社会秩序的;

  5)贪污、盗窃、赌博、营私舞弊情节严重但不够成刑事处分的;

  6)受到刑事处罚的;出现以上情况的员工由其部门经理填写《员工辞退通知单》呈准后,作辞退处理。部门经理级以上的由总经理填写。交由行政人事部审核。

  2.2辞退员工收到行政人事部的《员工辞退通知单》后,办理离职移交手续。部门应安排其他人员接替其工作和职责。

  2.3员工未经批准擅自离开工作岗位连续三天者,视为自动离职,作除名处理。

  3、离职面谈员工辞职、辞退时,该部门负责人与该员工进行离职面谈;如有必要,可请其他人员协助。谈话完成下列内容:

  1)审查文件、资料的所有权;

  2)审查其了解公司秘密的程度;

  3)审查其掌握工作、进度和角色;

  4)阐明公司和员工的权利和义务。

  5)《员工离职面谈记录表》经员工和谈话经理共同签字,并交行政人事部存入员工档案。

  4.移交、监交

  4.1员工获准离职或作辞退处理时,依规定办理移交手续。

  4.2离职员工应填写《员工离职交接表》一式三份,并由移交人、接交人及监交人签名盖章。移交清单由移交人、接交人各持一份,一份送行政人事部备查。

  4.3移交事项

  1)现款、有价证券、帐表凭证

  2)原物料、财产设备、器具、印鉴

  3)规章、技术文件、业务等有关资料

  4)其他应交办事项

  5)未完成事项

  4.4监交

  1)经理级以上员工由总(副)经理监交,但情况特殊者,仍由在握董事长指派专人协助监交。

  2)主管级以下员工由直属经理监交。

  5、薪资

  5.1除名员工不发放薪资。

  5.2员工办妥离职手续后,由行政人事部依《劳动合同》办理劳动合同终止、退保及结算工资等相关手续。

  5.3辞退员工薪资根据劳动法发放。

  5.4所有离职员工需接受财务部的审计,通过后才可发放薪资,不通过者公司有权追究其经济责任,情节严重者通过司法机关处理。

  5.5离职、辞退、员工薪资另外作表,不体现在当月的薪资表中,审计通过的财务部于次月发薪时一起发放,如有特殊情况可以与当事人协商后再另定发放时间。

  6、管理

  6.1员工离职时必须办妥离职手续,否则员工本人将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必要时将要求其承担法律责任。

  6.2辞退或除名的员工,部门主管或相关部门需事先通知对方。

  6.3在通知期内,如有关员工故意缺勤或未尽全力执行任务,或因不尽职责而给公司带来经济损失的,公司有权追究其经济责任。

  6.4移交人于离职6个月内,经发现有亏空、舞弊或业务上不法事情,除应负担赔偿责任外,情节严重者,将追究法律责任。如监交人知情不报或故意疏失,需受连带处分。

  7、附则

  (1)公司员工的离职工作以保密方式处理并保持工作连贯、顺利进行。

  (2)辞职员工的辞职手续办理完毕后,辞职者即与公司脱离劳动关系,公司亦不受理在二个月内提出的复职要求。

  四、本制度解释权归于行政人事部。

  公司工厂员工的规章制度3

  为了加强本司员工宿舍安全管理,确保公司财产及员工财产的安全,给员工创造一个安静、整洁、卫生、舒适的生活环境,特制定本条例:

  1、公司为员工提供宿舍,由人事部统一规划宿舍设施,员工本人有权选择是否住宿厂舍;凡是住宿厂舍的员工,必须遵守《员工宿舍管理条例》之规定,若有违反者,人事部视情况给予处罚或取消其住宿资格。

  2、住厂舍员工,必须服从宿舍保安安排,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得私自调换房间或床位;严禁乱住、混住,若有违者,给予罚款50元。

  3、任何人不得带非本厂人员进入宿舍或留宿厂舍;法定假日若有本厂员工亲属需留宿者,必须填写书面申请,经人事部经理或工场长批准后,方可留宿,否则,一律不得留宿。若有违反者,给予罚款50元。

  4、严禁在宿舍私拉电源线及电源插头、电炉、煤油炉、使用电饭煲等,若有违反者,给予罚款100元,后果严重者送交公安机关处理。

  5、禁止在员工宿舍内饮酒滋事、赌博,凡被查获利用纸牌或麻将在员工宿舍赌博者,给予无经济补偿解雇;无理取闹者,送交公安机关处理。

  6、未经公司领导同意,任何人不得私自进入异性房间,若有违反者,给予罚款100元。(因工作原因或保安检查宿舍除外)

  7、爱护宿舍各类公用设施,保障设施的完好,对人为因素损坏公用设施的,将严惩违纪人,并责令赔偿公司经济损失;针对个别房间不能举报的,由其房间员工均分承担赔偿金。

  8、各房间员工必须将垃圾放入指定的垃圾桶内,不得乱扔、乱放,若有违反者,给予罚款30元。

  9、为保障员工的安全,避免非本厂人员进入宿舍,请员工出入宿舍大门时,自觉出示厂证,配合当值保安人员的检查;针对不自觉出示厂证或不接受当值保安人员检查的,给予罚款50元。

  10、宿舍当值保安员应加强宿舍检查及管理,杜绝已辞工、解雇、自离等人员留宿厂舍,凡因当值保安员值班不严,造成留宿厂舍者,给予当值保安员从重处理。

  11、住宿厂舍的员工,必须在晚上24:00时之前返回厂舍,超过24:00时未返回宿舍者,宿舍当值保安员有权拒绝公进入宿舍;针对无理取闹者,上报人事部从重处理。(工作原因除外)

  12、住宿厂舍的员工,每人每月用水为5方,用电为2度,超过部分由同宿舍人员均分承担。(每月底以保安人员抄表数计算)

  13、禁止员工将饭菜带到宿舍就餐,若有违反者,给予罚款50元。

  14、晚上24:00时,所有宿舍必须关灯休息,若有违反者,给予罚款;因工作需要开灯时,离开后一定要将灯关掉,以免打扰他人休息。

  15、要求全体员工必须认真遵守《员工宿舍管理条例》,携手共创文明宿舍。

  16、此规定自颁布之日起正施实施。

  公司工厂员工的规章制度4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我厂职工行为,强化职工遵纪守法的自觉性,营造良好的企业文化,打造高效的团队精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国务院《企业职工奖惩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厂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全厂干部职工。

  第二章职工奖励

  第三条奖励的项目分为个人荣誉

  奖、成果奖、其他奖三类。

  第四条个人荣誉奖项:

  (一)企业劳动模范、优秀管理者和优秀员工:年度内出色地完成本职工作或多次受到嘉奖的职工,根据厂部每年颁发的文件精神组织评选,可获得年度劳动模范、优秀管理者或优秀员工荣誉称号并记入个人档案。

  (二)书面嘉奖:

  1、在对外服务和协调工作中,为我厂带来良好社会声誉引起社会良好反响的;

  2、妥善处理突发事件,避免事故,或见义勇为、保护国家财产的;

  3、恪尽职守,爱岗敬业,在本职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

  4、工作主动性强,常提合理化建议,创造了较好的效益。

  由厂长提名或单位申报,经厂长办公会通过后,颁发书面嘉奖证书并记入个人档案。

  (三)通报表扬:生产经营活动中,保质保量全面完成或超额完成生产经营指标或工作任务的;在行风建设中,取得显著成绩的。由厂人事部门负责收集并形成书面决定,在全厂范围内公布。

  第五条成果奖项:

  (一)管理成果奖:创新管理思路,创新管理模式或者运用科学的管理方法,改进提升管理水平,取得明显成效的,可参评厂部专业委员会组织的管理创新成果奖或管理应用成果奖。

  (二)技术成果奖:在企业工艺设计、工程施工、线路安装、设备维修、计算机软件开发等方面有发明创造、技术革新、技术改进或提出合理化建议,或运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方面取得显著成效的,以及将研究成果论文在某某级以上杂志上公开发表或在供电行业获得论文奖的,可参评厂部技术进步管理委员会组织的技术成果奖或技术革新合理化建议奖。

  (三)qc成果奖:积极组织开展群众性的qc活动,通过活动解决管理或技术中的实际问题,取得了较好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其成果由厂部组织发表并给予奖励。对于优秀的成果,由厂部推荐到上级发表。

  第六条其他奖项:

  (一)对举报违章用电、损坏供电设施的有功人员按《关于对举报违章用电、损坏供电设施的有功人员的奖励办法》执行。

  (二)获上级政府部门颁发的各种单项奖励的人员;

  (三)公司内部开展各类管理活动中的获奖人员;

  (四)在各类报刊杂志上发表与我厂生产经营有关的论文及宣传我厂两个文明建设成就的通讯报道、照片新闻的在岗职工。

  第七条物质奖励标准:

  (一)获得某级以上个人荣誉称号者,奖励按上级有关文件执行;

  (二)获得全厂劳动模范荣誉称号者,一次性奖励人民币800元;

  (三)获得全厂优秀管理者、优秀员工荣誉称号者,一次性奖励300元;

  (四)获得书面嘉奖者,一次性奖励100至300元。为公司挽回重大经济损失或产生较好经济效益者,经厂长办公会研究后可按一定比例提取奖励;

  (五)成果奖及其他奖的奖励标准及奖励程序按照厂部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第三章职工处罚

  第八条职工处罚是对在生产经营中违反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准则及出现了工作过失的职工,进行相应的经济惩罚和行政处分。处罚的种类有四类:经济惩罚、内部待岗、行政处分(1、警告2、记过3、记大过4、留用察看5、开除)、解除劳动合同。上述各类处罚可以并用。

  第九条处罚范围如下:

  (一)违反劳动纪律类

  1、上班迟到、早退、串岗的;

  2、上班时间干私活、玩游戏、炒股及做其他与工作无关的事情的;

  3、不按规定请销假、擅离职守、无故旷工的;

  4、在工作场所打架斗殴、酗酒滋事、聚众赌博等扰乱工作秩序的.;

  5、未经许可擅自操作、使用本职权限以外的设备、仪器以及物品的;

  6、违反劳动纪律规定,请人代工的;

  7、内部退养及请长假的职工,违反与厂部签订的各种协议的。

  (二)违反职业道德准则类:

  1、违反供电业务规定,损害我厂利益的;

  2、违反我厂行风建设有关规定,服务态度恶劣,与用户争吵,造成不良影响,有损我厂形象的;

  3、弄虚作假,欺骗组织,骗取收入和奖励,或主管对职工错误给予包庇的;

  4、遇到紧急情况或意外事故,有意回避逃离的;

  5、不服从领导工作分配,甚至违抗命令,威胁侮辱主管人员的。

  (三)工作过失类:

  1、消极怠工、工作不到位,未完成工作任务的;

  2、违反操作规程,或业务生疏,或玩忽职守,发生生产或安全事故,造成经济损失的;

  3、工作马虎、违反管理规定,造成企业浪费和损失的;

  4、损坏生产

  设备或遗失物品和资产的。

  第十条经济惩罚标准:

  (一)迟到、早退一次扣30元;迟到、早退一个半小时以上,视同旷工半天;迟到、早退三小时以上视同旷工一天;旷工1天,扣发本人日工资200%;

  (二)违反劳动纪律第1、2、3、4、5款者,违反一次扣30元。触犯《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按《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处理;

  三)违反请销假规定,越权所批准的假期无效。对请假人按旷工处理,另扣班组负责人及单位(部门)负责人每次100元;

  (四)违反劳动纪律规定,请人代工的,当事人按旷工行为处理。所在班组负责人不制止、不报告的,停发其一个月绩效工资;

  (五)违反工作过失类第2款,按照《xx厂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执行;

  (六)违反工作过失类第3、4款,损失1000元以下的,损失全额赔偿;损失1000元以上的,超过1000元部分赔偿5%(最高不超过1万元);

  (七)对违反职业道德准则者,每查处一次,扣发责任人50元。其中第3款中骗取的收入和奖金予以没收。

  第十一条内部待岗规定:

  (一)职工消极怠工,违反岗位职责或工作不到位,连续三个月完不成工作任务的,经本单位研究同意,可给予内部待岗的`处理,待岗期间停发绩效工资;

  (二)在单位劳动用工改革中,因双向选择、竞聘上岗中落聘的职工,按内部待岗接受管理。

  第十二条行政处分规定:

  (一)行政警告:一年内连续旷工2天以内或累计旷工5天以内的;严重违反劳动纪律类第4、5款的;违反工作过失类,造成损失5万元以下的;

  (二)行政记过:一年内连续旷工2天以上5天以内或累计旷工5天以上10天以内的;一年内受到两次行政警告处分的;因违反职业道德准则受到有关部门效能告诫的;因工作过失,造成损失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

  (三)记大过:受到记过处分后一年内再受行政处分的;因工作过失造成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经济损失的;违反劳动纪律规定,请人代工的;或一年内连续旷工5天以上10天以内或累计旷工10天以上20天以内的;

  (四)留用察看:记大过后一年内再受行政处分的;因工作过失造成20万元以上经济损失的;或一年内连续旷工10天以上15天以内或累计旷工20天以上30天以内的;

  (五)开除:一年内多次受到行政处分仍不改正的;因违法被判刑的。

  (六)对受行政警告处分者,停发三个月工资;对受行政记过处分者,停发四个月工资;对受记大过处分者,停发五个月工资;对受留用察看处分者,察看期间停发工资。停发工资期间按xx某最低工资标准发放生活费。

  第十三条解除劳动合同:

  (一)一年内连续旷工15天以上或一年内累计旷工30天以上的;

  (二)根据劳动合同规定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受到开除处分的;

  (四)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内部退养及请长假的职工,因违反与厂部签订的各种协议,并根据协议规定应当解除劳动合同的。

  第十四条对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的处分由任免机关或上级纪检监察部门处理。

  第十五条一般干部职工处分的权限和程序

  (一)对职工经济处罚,由职工所在单位按厂部规定进行处理并报厂人事部门备案;

  (二)给予职工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由所在单位提出处理意见,并附证据报有关部门核实并征求厂工会意见后,经厂长办公会议决定,由厂人事部门负责以书面形式分别通知所在单位和本人,并监督执行;

  (三)解除职工劳动合同,由厂人事部门征得厂工会同意后,经厂长办公会议决定,由厂人事部门负责以书面形式分别通知所在单位和本人,并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

  (四)开除职工基本程序如下:

  1、开除职工时厂劳动人事部门必须认真核实其所犯错误事实,如实提供材料和证据;

  2、处理意见和事实材料要和被处分者见面,认真听取本人申辩。如本人拒绝时,要有详细记录;

  3、给予职工开除处分时,处理时间从证实职工犯错误之日起不得超过5个月时间;

  4、开除职工必须经厂长提出,由职工代表大会讨论决定,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和当地劳动保障部门备案;

  5、开除决定应写明被开除原因;职工如不服,可在公布处理决定之日起15天内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述;

  6、形成处理决定后应在一定范围内公布,并书面通知本人,同时抄报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等有关部门,并将人事档案移交当地劳动保障部门。

  第十六条如发现单位包庇隐瞒职工错误或从轻处理,除责令其纠正外,职工的处罚款项从所在单位工资总额中扣除;对领导干部利用职权进行打击报复的,或对应受处分的职工进行姑息包庇的,将从严处理。

  第十七条职工对所受处罚不服或有争议者,可在处罚决定之日起7天内,以书面形式向厂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提出申诉。如职工对调解答复不满意,还可在规定时间内向上级申诉,申诉期内执行原处罚意见。

  第十八条本办法中涉及的金额、天数等,凡表述为“以上”的,均包括本数;凡表述为“以内”、“以下”的,均不包括本数。

  第十九条本办法由厂人事部门负责解释,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厂部其他有关条例、规定和制度与本办法相抵触的,一律按本办法执行。

  第二十条本办法如与国家法律法规有抵触,按国家法律法规执行。

  公司工厂员工的规章制度5

  一、目的

  为了更好地发挥仓库对物料,成品的管理,规范公司仓库的物料,成品管理程序,促进本公司仓库的各项工作安全、高效、有序、合理地运作,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全体人员。

  三、权责

  1、生产管理部/仓储部:负责管理暂行办法的制定,修改,实施及管理工作。

  2、部门经理:全面负责实施审批及监督管理。

  3、部门相关责任人:负责按本制度的流程进行相关的宣导与指引。

  四、内容

  1、仓库人员基本事项

  (1) 及时、准确维护库存管理系统,确保仓库物品的帐、卡、物三者一致,仓库区域划分明确,物料标识清楚,存卡记录连续、字迹清晰。

  (2) 做好仓库物料的收发存管理,严格按流程要求收发物料,并及时跟踪车间物料的发送,做好生产物料的调度工作,切实履行物料储备和配送的物流职能,并及时向生产管理部反馈生产物料的短缺或过量采购等异常情况。

  (3) 每月月底进行实盘点工作,以实数实帐实盘来协助财务成本核算,对物料采购与车间生产成本的控制和监督。

  (4) 对物料管理的有序性、安全性、完整性及有效性负责,对所有物品物料实行分区存放管理,确保库容库貌;定期或不定期向生产管理部报告物品存货质量情况及呆滞积压物料的分布,按要求定期填制提交呆滞报废物料的处理申请表。

  (5) 做好仓库各种原始单证的传递、保管、归档工作,仓管人员应具备的基本技能 :

  1. 熟练掌握出入库作业及库房管理的方法、规范及操作程序, 熟悉仓库管理制度及相关管理流程, 懂电脑操作。

  2、收货

  (1) 收货验收: 入库物进仓,需核对供应商送货单,待进仓物品名称、规格型号、数量方可办理暂入仓手续,且及时通知品检人员进行相应的质检,收到品检检验报告后,合格入包材仓,不合格待供应商下次送货时,及时退给供应商,并办理相关的退货手续。

  (2) 成品进仓,必须采用合适的方法计量、清点准确。且核对好生产缴库单,同时繳库单必须有品检部和生产部负责人签字方可安排入库。如有任何问题可以拒收入库。

  (3) 特别地,对抽检不合格而生产部门要求“回用”或“挑选使用”的物料,必须符合相关流程和审批手续,而且仓管员必须在签收时注明“不合格回用”或“挑选使用”字样。

  (4) 车间不合格产品、物料需进仓或退仓的,需符合相关制度、流程规定并获物管经理批准。进仓后应在专门的不良品区域单独存放并做好明显标识。严禁与正常物料、产品混合堆放。

  (5) 入库物料、产品,必须采用合适、规范的包装(或装载物)。包装标识清晰且与实际装载货物相符。同一包装装载数量统一,同批次货物只允许保留一个尾数。

  (6) 对验收不合格物料、车间生产中发现经质检确认外协厂责任的不合格品,仓库必须及时通知采购部门办理退货/补货事宜

  3、出库

  (1) 货物出仓:货物出仓,必须严格的按公司的领料流程进行出库。

  (2) 成品出仓:凭财务审核过的《发货单》生单发货,且要核对好车辆信息,提前备好货,确保货物无误方可装车发货。委外加工发外物料凭发货单备好物料,经部门主管签字,方可发放。

  (3) 次品出仓:严格的按次品处理流程,仓库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收取现金,一律由财务收取,且收到财务开出的收款单方可发货。

  (4) 车间领料必须是车间指定人员,仓库每天按生产排产单备好相关的物料,发放到机台,且由相关的人员领料,领料同时务必要进行抽点,如签收OK,次日在生产过程中发现短料少料的情况,由生产部自行负责。

  (5) 正常生产发料和成品出仓,必须是合格物料。不合格物料和产品发出,必须符合相关规定、流程,有审批手续。

  (6) 公司内部单位领用成品或非生产领料或超定额生产领料,需经总经理或其授权人员批准后方可到相应仓区办理领用手续。

  (7) 严禁用白条出仓或擅自从仓库借用物品。确需借用,需经总经理或其授权人员批准并约定归还日期(一般不超过三个工作日)。

  4、货物堆码及库房管理:

  (1) 仓库应根据生产经营的需要和库存周转物品的类别、性状、特点等合理规划仓区、库位。按物品类别划分待检区、合格品区、不合格品区并做好明显标识。

  (2) 所有货物均必须按仓区、库位分类别、品种、规格型号摆放整齐,小件物料上架定置摆放。堆放规整、整齐,同一货物仅保留一个包装尾数。收发作业后按上述要求及时整理。

  (3) 物料、产品状态标识和存卡记录清晰、准确且及时更新,摆放于对应货物当眼明显位置。

  (4) 仓库设施、用具、杂物如叉车、地台板、装载容器/铁筐、清洁工具等,在未使用时应整齐地摆放于规定位置,严禁占用通道或随意乱丢乱放。

  (5) 现场(包括办公场所及库房)整洁、干净,如有废纸等废弃物或发现较多灰尘时随时清理、清扫,符合6S管理要求。

  (6) 严格按“先进先出”原则发出货品。

  5、 安全防护:

  (1) 仓库内一律严禁烟火。工程焊接等需事先报批且做好防范措施,专人专责管理。

  (2) 仓库必须按规定设置消防器材并定期检查、修护、补充;严禁堵塞消防通道、设施及器材。

  (3) 保证库房通风、干燥,做好防盗、防锈、防水、防潮、防虫、防尘等工作。

  (4) 严禁将易燃易爆物品带入仓库。对应进仓管理的易燃易爆物品应放置于符合安全管理要求的独立的库区。

  (5) 不得将物料、产品直接放置于地面。

  (6) 定期巡查保管物资的贮存质量,对超保质期物料及时报备

  (7) 未经许可,除经管仓库仓管员之外的其他人员不得随意进出仓库。送货/提货人员需在仓管员的陪同下进出仓库,搬运完毕,不得在仓库逗留。

  (8) 仓管人员于下班离开前,应巡视仓库门窗及电源、水源是否开闭,确保仓库的安全。

  6、 单据、存卡及电脑数据处理管理:

  (1) 单据管理,进出仓等单据应分单据类别、处理状态分别有序夹放。

  (2) 需递送其他部门、人员的单据应按规定时间及时递送,不允许随意押单。

  (3) 每月一次将单据分类别按顺序进行装订,在单据封面、脊面做好标识,分类别、按时间有序地存放在相应的箱、柜内,并在箱、柜表面做好目录标识。

  7、存卡管理:

  (1) 存卡记录规范、及时(日清日结),书写工整清楚,有合法单据。

  (2) 用完的存卡应分物品类别按月装订,参照单据管理要求归档保管。

  (3)每年年底,应配合财务扎帐时间统一更换新的存卡。

  8、电脑数据处理 :

  (1) 所有进出仓事务必须以电脑入单并打印电脑单据为完结(发货单的还必须以物流司机签收为准)。

  (2) 当天的进出仓数据必须在次日上午九点前处理完毕。特殊情况要提前报备。

  (3) 暂未实施电脑管理的仓库,也应及时且日清日结地将收发情况登记入手工帐。

  (4)盘点及对帐,每月月底仓库需对所有的货物进行全盘。 盘点后及时将实物数与电脑数核对。如有差异应查证原因并及时跟进处理。如属供应商原因造成的短少应第一时间通知采购、财务等相关部门处理。如属盘盈或不可避免的亏损情形时,应呈报财务核准后作帐务调整。相关损失报总经理审批后处理。

  9、呆滞、不良品处理, 仓库应随时关注呆滞、不良物料和产品,至少每月定期填报一次。并及时对来料不良品进行退货处理。

  10、 沟通协调及服务, 仓库及仓管员必须具备良好的服务意识,保持良好的服务态度,客户优先,生产为重。当服务对象违规操作或提出不合理要求时,应不卑不亢、以理服人。对工作中遇到问题、困难及矛盾应及时采取“沟通三步骤”进行良好沟通直至问题解决。

  公司工厂员工的规章制度6

  为了促进党风廉政建设,防止嫌疑腐败,加强职工民主管理,搞好各生产车间的厂务公开工作,根据《公司厂务公开工作实施办法》,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车间厂务公开的项目

  1、生产车间与公司总部及生产车间之间签订的承包合同兑现情况,每年公开一次;

  2、年度生产经营指标及完成情况,产品销售和盈亏情况,每季度公布一次;

  3、安全生产情况(包括各类事故、障碍)和劳动保护措施,每季度公布一次;

  4、车间管理费用开支情况,每季度公布一次;

  5、贯彻落实公司职代会决议,车间内部用工和分配制度改革方案,生产经营重大决策方案,车间重要规章制度(包括内部经济责任制)的制定及执行情况,车间制定的工作计划和完成情况及时公布;

  6、职工收入分配方案、分配情况、奖罚原因和数额明细情况,每月公布一次;

  7、职工奖金福利分配、内部津贴补贴的发放情况及时公布;

  8、物资采购制度执行情况包括价格、数量、质量、厂家、责任人等,每季度公布一次;

  9、职工年度考核的办法和结果,评优评先的程序、标准和结果,每年公布一次;

  10、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情况,每年公布一次;

  11、其他需要公开的项目按厂务公开工作实施办法规定的内容及时公开。党建工作总结辞职信

  二、车间厂务公开的主要形式

  1、建立固定的厂务公开栏进行公开并做好记录归档备查;

  2、召开职工大会、职工代表座谈会或班组长会,报告厂务公开的项目内容。

  三、车间厂务公开的有关要求

  1、各车间党支部要提高对厂务公开工作的认识,把厂务公开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认真执行厂务公开的有关规定,及时主动做好站车间厂务公开工作;

  2、车间党支部负责人要切实履行本车间厂务公开第一责任人的职责,认真把好审核关,保证公开的内容客观、真实。

  3、公开时间为年、季、月末的次月10日前,凡公开的项目要及时、具体、清楚,让职工看得明白;

  4、不定期征求职工对车间厂务公开的意见和建议,并及时研究整改;

  5、每年进行一次厂务公开的自查总结,并于12月20日前将本车间厂务公开工作总结报公司工会。

  公司工厂员工的规章制度7

  一、厂规厂纪

  1、严格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公司领导,服从工作分配。

  2、上班不干与工作无关的事,节约用水用电,下班随手关灯,关水,关门。

  3、保守生产与业务秘密,不带与厂内业务无关人员进入厂区,不将公司的产品,样品,材料等私自带出公司。

  4、工作期间,忠于职守,不消极怠工,不干私活,不串岗,不吃零食,不打闹嬉戏,不大声说笑、喧哗等,尽职尽责做好本职工作

  二、员工必须遵守如下考勤和辞职制度

  1)按时上班、下班,不得迟到、早退;

  2)因公外出、须经部门主管证明,交人事方能有效;

  3)有事、有病必须向车间主管或人事部请假,不得无故旷工;

  4)请假必须事先填写《请假单》,并附上相关证明(病假应有医生证明),在不得已的情况下,应提早电话、电报或委托他人请假,上班后及早补办请假手续;

  6)未履行请假、续假、补假手续而擅不到岗者,均以旷工论处;

  7)员工因故辞职,应提前一个星期向车间主管或人事部提交《辞职通知书》,试用期内辞职应提前三天口头或书面通知;

  8)员工辞职由车间主管或人事部批准,辞职获准后,凭人事部签发的《离职通知书》办理移交手续。

  三、工作时间和加班工作政策

  1、严格遵守公司规定的作息时间,不迟到,不早退,迟到或早退当日工资作废.无故旷工半天扣天,一天扣三天,三天以上为自离。

  2、每天早7:30上班,下午6:00交接班,各部门可根据实际工作情况进行调节,公司实行每月26天制为满勤,满勤奖为每月每人xx元,节假日除外。

  3、员工请假应先办理手续,填写请假单,并交人事部作记录凭证,不能事先请假的,可用电话,口信等方式请假,事后必须补办相关手续。

  4、连续旷工15天,或1年累计旷工30天,作自离处理。

  5、考勤统计员必须在每月工资发放前将考勤统计结果送交财务部。财务部根据统计结果计发工资。

  公司工厂员工的规章制度8

  一、工厂规章制度—安全生产

  1、填写要认真,严肃,实事求是,要经班长同意。

  2、班长负责检查有关记录的情况,并按月上交有关记录,并立卷入档。

  3、记录情况应保存五年以上。

  二、事故报告制度

  1、锅炉事故。锅炉运行中因锅炉受压部件,附件或辅助设备发生故障或损坏,造成锅炉被迫停炉或减少供汽量的称锅炉事故。

  2、锅炉事故报告的类别,一般分锅炉爆炸事故,重大事故和一般事故。

  爆炸事故:使用中或试压时发生破裂,使压力瞬时降至等于大气压力称为爆炸事故。

  重大事故:由于受压部件严重损坏(变形,渗漏),附件损坏或炉膛爆炸等被迫停止运行,必须进行修理的称为重大事故。

  一般事故:损坏程度不严重,不需停炉修理的事故称为一般事故。

  3、事故报告程序。根据事故的不同类别,采取不同的报告办法。

  (1)发生爆炸或重大事故造成人员伤亡时,应立即将事故概况尽快地报告单位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和分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及锅炉检验所,以便组织调查。

  (2)锅炉发生重大事故时,应尽快地将事故情况,原因及改进措施书面报告分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及锅炉检验所。

  (3)设备发生一般事故时,应分析原因,采取改进措施,可以不报告分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由所属单位分析调查,处理,制定改进措施并存档。

  4、锅炉发生事故后,除了事故扩大或抢救人员采取必要的措施以外,一定要保护好现场,以备调查分析。

  5、发生事故的当班人员应如实反映和提供情况,主动配合和协助查人员开展工作,并做到不隐瞒真相,不推卸责任。

  6、调查事故报告时,必须认真查清事故原因,提出改进措施和对责任者的处理意见,根据调查结果填写"锅炉事故报告书",报送单位的安全主管部门和分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公司工厂员工的规章制度9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建立正常的工作秩序,增强员工的劳动纪律观念,公司实行统一的考勤和休假制度。

  第二条公司办公室处负责汇总全公司员工考勤、休假情况,掌握员工出、缺勤动态,并对各部门执行考勤、休假制度的情况进行检查,由行政部进行监督核查。

  第二章考勤

  第三条公司实行统一的点名签到考勤制度。除特定人员外,均须按部门如实记录员工出勤情况。

  岗位界定:

  生产一线工人:指生产车间的车间工人其余人员均为非生产一线工人。第四条工作计薪时间

  生产一线工人:实行计件计时工作制(即当月考勤天数以当月实际上班天数为基准,满勤天数为当月整月天数扣除公休天数。)

  办公室人员:实行6天工作制,周日休息。(月考勤天数以当月实际天数扣除周日天数为基准,满勤天数为当月整月天数扣除公休天数)

  工程部人员:每月原则休息两天,根据实际情况休息,如有工作需要,安排调休或计算加班。

  仓库人员:实行轮休,必须保证生产供给或销售发货。后勤人员:根据实际情况,如有工作需要,安排调休或计算加班注:工程部经理、仓库人员与后勤人员的考勤天数与办公室人员一致。

  门卫:每月休息日,必须找到确实的代值班人员,在保障工厂的

  安全前提下,方可休假,否则不得擅自离开岗位。每日工作时间:

  公司每天工作8小时,上下班时间分为冬季时间和夏季时间。冬季时间:(每年10月01日起至次年04月30日)

  上午时间:08:00———12:00下午时间:13:30———17:30夏季时间:(每年05月01日起至本年09月30日)

  上午时间:08:00———12:00下午时间:14:00———18:00第五条员工上下班一律按规定考勤,个人的考勤记录不全,按旷工处理,若虚构他人考勤(到岗、请假、外出、公事、公差),虚构涉及双方另外各扣款200元。

  第七条新入职员工在公司工作未满7天离职者,不计算薪资。第八条员工因公事外出,必须向厂长申明外出原因及返回公司时间,经同意后,在办公室处填写考勤说明单后,方可离岗,否则,按擅离职守处理。

  第九条考勤员每天对前一天签到情况进行统计(考勤表)备案;

  1.迟到、早退或擅离职守在05-10分钟以内(含10分钟)者,每分钟扣1元

  2.迟到、早退或擅离职守在10-30分钟以内(含30分钟)者,每分钟扣1.5元;

  3.迟到、早退或擅离职守在30-60分钟以内(含60分钟)者,按旷工半天处理;

  4.迟到、早退或擅离职守在60分钟以上者,按旷工一天处理;

  5.迟到、早退或擅离职守每月累计超过3次,扣除当月全勤奖。

  第十条

  旷工处理:

  1.旷工定义:各部门员工在没有向厂长请假,或者没有在办公室处填写请假单的情况下,擅自无故缺勤,按旷工处理。

  2.固定工资工作人员:旷工一天,按三天扣薪,旷工三天以上扣发全月所有薪资项目,同时公司给予辞退处理;

  3.计件工资生产人员:旷工一天,扣除当月平均日计件工资(当月计件工资总额除以当月实际出勤天数)三倍,旷工三天以上扣发全月所有薪资项目,同时公司给予辞退处理;第十一条以下几种情况可免于考勤:

  1.经总经理特殊批准,可免于考勤并在办公室处备案者;

  2.因公事出差,经厂长批准后,在办公室完整填写“(出差/公办/其他)考勤说明单”并备案者;

  3.员工因公事不能按时返回,厂长需在办公室处备案;

  第十二条公司各岗位工作与薪金是平衡对称的,员工必须按月完成相关工作,如因生产任务紧,工时急或领导明确要求加班,需先填写加班单申请,由厂长签字同意,并报办公室处登记后,视情况可安排调休或核算加班工资,否则不计算加班。

  第三章请假

  第十三条员工办理请假手续,应严格按照有关规定,非突发事件或特殊情况严禁先假后请,未能在办公室处办理正式请假手续,或未能征得厂长同意就擅自休假者,视同旷工处理。

  第十四条公司执行的假期类别为:事假、病假及其它公假。不带薪假期:

  事假:

  1、员工需请事假,必须经厂长同意、办公室处登记后,方可休假;

  2、厂长以上级别人员需请假时,必须经总经理批准,办公室处登记后,方可休假;

  3、员工一月之内的事假时间累计超过2天(含2天),生产一线工人

  当月所有薪金发放80%,每增加一天,当月薪金递减5%,非生产一线工人当月没有考核工资。

  4、事假期满未办理续假手续而不到岗者,一律按旷工处理。旷工时间从其实际休假时间开始计算。

  5.特殊情况确实不能够到公司办理请假手续的,应在第一时间内,电话通知厂长,由厂长通知办公室处登记,休假结束后的上班第一天12:00之前,必须按规定程序补办请假手续;

  病假

  1、员工需请病假时,应凭医院病假证明及诊断证明书填写请假单,报厂长同意,在办公室处登记后,方可休假;

  2、厂长以上级别人员需请病假时,应凭医院病假证明及诊断证明书填写请假单,经总经理批准,办公室处登记后,方可休假;

  3、因突发疾病无法事先请假时,应在第一时间内,电话通知厂长,由厂长通知办公室处登记,休假结束后的上班当天,必须按规定程序补办请假手续

  4、请病假无医院有效病假证明和诊断证明书,按事假处理;病假到期未办续假手续而不到岗,一律按旷工处理;旷工时间按其实际休假时间累计计算;

  5、员工一月之内的病假时间累计最长不得超过4天(含4天),生产一线工人当月所有薪金发放80%,每增加一天,当月薪金递减5%,非生产一线工人当月没有考核工资。

  6、工伤另行处理。备注:

  全年病、事假累计超过1个月,视同员工自动离职。事假或病假的休假中间有公休假,视同事假或病假。不抵扣,不计薪。即事假或病假不得以公休假抵销,更不得在事假或病假中享受公休假。带薪假期:

  婚假

  公司员工符合国家有关政策法规,达到法定结婚年龄登记结婚结婚的,可凭结婚证明享受带薪婚假5天。

  丧假

  公司员工的直系亲属(即:父母、配偶或子女)死亡时,可享受带薪丧假3天。

  产假

  公司员工符合国家有关计划生育规定的,按地方计划生育有关管理办法的规定可申请带薪假期30天。

  备注:

  所有带薪假必须经过行政部备案后方可生效,否则视同旷工。带薪假期=(日薪金50元/天+工龄工资/当月天数)X带薪假期天数

  工伤假期:

  在鉴定为工伤的情况下,受工伤的员工根据医院出据的病假证明及诊断证明书享受工伤津贴,工伤津贴为30元/天加班补助:

  员工在完成当日公司要求的`日计件工作额之外,由公司另行安排加班的;或者公休日安排上班的,并且该员工不愿意调休或换休的情况下,按照公司规定享受加班补助,加班补助为生产一线工人在原计件工资的基础上,按照5元/小时补助,非生产一线工人按照50元/天补助。

  第四章附则

  第二十五条考勤的说明:

  1、公司考勤采取办公室点名考勤的方法,由工厂监管执行。每日对前

  一天的考勤进行核对统计,凡考勤与实际不符的人员,本月工资将推迟发放。

  2、考勤资料的保护

  考勤资料属公司重要的文件,任何人员不得在考勤表上涂改毁坏,一经发现,对当事人处以100元的扣款。

  3、为保证考勤的准确性,办公室要求每日公布一次前一天的考勤情况,如果出现问题,则及时核对修正。

  4、公布的考勤情况接受查阅,任何人员如果对当日公布的前一天考勤情况有任何疑问,都可以于当日之内要求进行考勤核对,过时视同认可,不再予以补查。

  5、员工工资中有100元为全勤奖。

  (1)全勤奖获得资格

  A、公司正式签订劳动合同的正式员工

  B、整个自然月考勤良好以上。

  (A)优秀:无旷工,无请假,无迟到早退,无更改考勤记录等其它不良记录。

  (B)良好:在无旷工,无擅离职守,无更改考勤等情况下,全月不良考勤记录只有以下任一一项:a、事假2天之内(含2天)b、病假4天之内(含4天)

  c、迟到或早退一个月之内有3次以内(含3次)

  (C)较差:全月不良考勤记录只有以下任一一项:

  a、事假2天之上

  b、病假4天之上

  c、迟到或早退一个月之内超过3次

  d、擅离职守一个月之内有1次以内(含1次)

  (D)极差:全月不良考勤记录只有以下任一一项:

  a、有擅自更改考勤行为

  b、擅离职守一个月之内有1次以上

  c、有旷工行为

  (2)以下情况不享受全勤奖

  A、非公司正式签订劳动合同的正式员工

  B、整个自然月考勤较差以下(含较差)

  6、公司每天晨会的考核是公司考勤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如果没有正当理由,宇之龙全体员工必须参加公司晨会,并在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集合,若无故缺席,则按擅离职守处理。第二十六条本制度由公司行政部负责解释、修订。

  第二十七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第二十八条本制度所有扣罚款项全部纳入宇之龙爱心基金。

【公司工厂员工的规章制度】相关文章:

工厂员工规章制度04-24

工厂员工的规章制度12-03

工厂的员工规章制度12-03

工厂员工规章制度12-04

工厂员工规章制度07-06

公司工厂员工管理规章制度(精选5篇)04-26

工厂住宿员工规章制度09-05

小型工厂员工规章制度08-12

工厂员工宿舍规章制度09-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