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修工程安全文明管理制度

2023-04-04 制度

  在学习、工作、生活中,制度的使用频率呈上升趋势,制度是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法令、礼俗等规范。大家知道制度的格式吗?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装修工程安全文明管理制度,欢迎大家分享。

  装修工程安全文明管理制度 篇1

  1.目的

  规范现场的安全、文明施工要求,明确现场的安全、文明施工工艺标准。

  2.适用范围及编制依据

  适用于本公司所有总分包单位装饰施工范围内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工作。

  本手册根据建设部《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以及《重庆市建筑装修装饰消防管理办法》进行编制。

  3.文明施工管理

  3.1施工现场形象

  3.1.1入口处应设置施工现场告示牌、工作站公示牌,告示牌应设置为长方形,建议尺寸为900mm×1200mm,可选用钢管和角钢支撑,或镶嵌于墙体内。

  3.1.2各类材料堆场应悬挂材料标识牌,在现场危险部位必须设置醒目的安全提示标牌。安全警示牌、材料标识牌建议尺寸为400mm×150 mm。标牌挂置要牢固,方向一致,高度相同。

  3.1.3标牌的材质:面板采用pvc板,边框采用铝合金或不锈钢。

  3.1.4窗贴(若物业允许)干净无皱痕、平整顺直字向外贴于窗户上。

  3.2施工人员形象

  3.2.1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应佩戴统一制作的工作卡(工作卡内容:照片、姓名、职务、工种、单位及编号)。

  3.2.2施工现场全体人员必须佩戴符合国家标准的安全帽。管理人员安全帽为红色,特种作业人员安全帽为蓝色,其它施工人员安全帽为黄色。严禁佩戴不符合国家标准及无出厂合格证、无检测检验合格证的安全帽。

  3.2.3严禁在施工现场赌博、打架、酗酒,施工区域内禁止吸烟。

  3.2.4礼貌接待外来参观人员(包括业主本人),有客户在场时尽量减少有灰尘及大噪音的施工。

  3.3现场材料堆码

  3.3.1材料堆场布置要求

  施工现场材料堆放和机具设备安放应符合现场平面布置图确定的位置;材料堆码要整齐,摆放有序,并挂置定型标牌(标牌尺寸300mm×200 mm,标牌内容包括:产品名称、规格、型号、检验状态和产地等);

  3.3.2水电材料排列堆放规范

  1)水电材料进场时,应分类排列整齐堆放。水管与线管一起并排堆放,水管与线管的配件堆放在另一角落,电线另外堆放,在不妨碍施工前提下应统一堆放。

  2)装修垃圾及时清扫装进垃圾袋,每天下班前送达垃圾堆放处(如无垃圾清运点,则垃圾袋沿客厅墙面排列整齐堆放,完工时必须清运干净)

  3)水电管道安装应在线槽、管槽施工到位并将所有卫生清理干净再进行。每间工作场所必须做到工完场清,不得有杂乱材料堆放,更不得有未清理的垃圾。

  4)水电前期工程安装结束后,分类堆放好剩余材料:线管与水管应分别捆扎好,每一米捆扎一道,统一安放到房间:电线与线管的配件分类装入袋中。工程中途如有修改返工的,材料和垃圾均应及时做好堆放和清运工作。

  5)业主提供的灯具、开关面板、灶具、电器、洁具等应包装完好,排列整齐堆放。

  6)后期工程收尾时,必须注重成保护。各台面、饰面及地面不得直接安放材料或工具。剪下的电线头等应及时小心清除,以免造成划痕,损坏台板饰面。切实做到工完场清。

  7)业主多余材料,灯具、洁具的包装盒均需及时清理打包、移交业主。灯具、洁具、电器等合格证书、保修单集中存放,竣工后统一移交给业主。

  3.3.3木工材料排列堆放规范

  1)木工进场,应先规划好施工操作场地并整理堆放材料,在不影响施工的前提下,选择客厅和无家具房间,尽量靠墙边堆放。

  2)细木工板、多层板靠墙平放在客厅地面,堆放高度在1米以内。

  3)饰面板、三合板靠墙平放在同一房间内。

  4)堆放地垅、杉木档时,应先放地垅后放杉木档,三捆为一排,每排重叠用木档隔离,保持空气流通。(三米长材料放4根为宜)

  5)为防施工场地狭窄和线条堆放零乱,可在离地高度1.7米左右的墙面上安装木档三角架3-4只,将木线放置在木架上。

  6)施工中除垃圾应及时清理外,取料后多余材料应及时排列整齐堆放(大块料和木档放回原处,小块料整理好堆放在同材料旁边)

  7)施工工具需每天整理一次,较大的应选择适当位置排列整齐堆放,小工具应及时放入工具箱。

  8)木工前期工程完工时,踢脚基层板、踢脚线与饰面板捆扎好后放入厨房间保护好的台面板上,清理所有场地和家具柜内的灰尘,将多余材料排列整齐堆放,并及时安排清运。

  3.3.4泥工材料排列堆放规范

  1)泥工进场首先要规划好施工操作场地和各用料的堆放场地,在符合楼的正常承载负荷和方便施工操作的前提下,尽量选择多处堆放和就近堆放,基本原则如下:

  2)水泥、沙石料以袋子的长边靠承重墙单列向上整齐排列堆放,水泥堆放高度不超过5包,且每次堆放不超过20包,沙石料堆放高度不超过7包,且每次堆放不超过30包(注:所有袋口均要求扎牢。)

  3)砖砌块等材料在考虑就近堆放的前提下,靠承重墙以砖垛形式单列排列堆放整齐,高度不超过1米。

  4)瓷砖、地砖按型号分类,合理有序的靠承重墙堆放,高度不超过1米,大型抛光砖应靠承重墙整齐向外竖放,长度不超过1米,依次平行堆放。

  5)凡水泥、瓷地砖均应远离水渍区,以免潮湿损失。

  6)所有材料包装袋在拆开使用当开在阳台墙边叠放整齐,纸箱应拆开平放,水泥袋、泡沫等垃圾及时入袋当天清理。

  7)铺贴后的多余材料,墙砖、地砖等应及时装箱或包扎后移交施工员或业主,多余砂石料等应及时清场转运。

  3.3.5油漆材料排列堆放规范

  1)油漆工进场施工,应先整理堆放材料,选择室内家具少或没有家具的房间居中堆放。

  2)老粉叠放10包为标准,每袋上下角对齐,胶水、乳胶漆叠放高度为2桶,聚脂漆叠放高度为4桶,依次排列堆放。

  3)毛巾干砂不要与颜料、色精直接混放,应用塑料袋隔离分开装箱子,合用过的砂纸不得随便乱扔,应及时装入垃圾袋内。

  4)搅拌场地,必须用保护膜或三合板铺设,万一搅拌物外溢,要及时清理干净。

  5)使用后的空桶、废物集中放在合适的地方当天清理。

  6)厨房、卫生间、家具、等台面严禁放置油漆桶、乳胶漆桶、螺丝等容易划损成品的硬物。

  7)拆卸下来的门、抽屉必须编号,有序堆放,五金、锁具除标明原安装位置外,必须集中装入箱子放入柜内。

  8)照明灯具须用统一架子,不使用时应与双梯放置到阳台或施工不易碰撞的位置,施工用的工具每天在下班前应整理集中放置。

  9)前期工程结束时,除将后期材料留足并排列堆放整齐外,应将多余材料整理并及时清场转运。

  3.4、施工现场环境要求

  室内装饰装修现场文明施工和环境应符合下列基本要求:

  1)施工用料存放堆放整齐有序,置于干燥地带,不得占用楼道内的公用空间、堵塞紧急出口;

  2)施工垃圾须每日清理并装袋存放,定时清运出施工现场运至物业管理单位指定存放地点或垃圾填埋场;

  3)施工作业时间应避开居民正常作息时间;夜间不得从事机械作业;

  4)施工时间应关闭施工场所大门,施工粉尘、污水不得影响相邻住房;

  5)施工中不得损坏公用设施。

  3.5施工成品保护

  3.5.1成品保护的范围

  装修工程成品保护指一切设备、装修材料、半成品、工序成品、成品等的保护,主要包括以下内容及范围:

  1)工程设备成品

  高低压配电柜、空调机组、电梯、发电机组、冷水机组、通风机、水泵、阀门、卫生洁具、机电面层装置(开关、灯具、烟感、喷洒、摄像机)、强电弱电配套设施、风机盘管、智能照明设备、中水设备、厨房设备、综合布线及设备、各种机电箱柜等。

  2)运输过程中的装修材料、半成品

  定加工材料的特殊包装、饰面材料软包装、装车运输的包装、卸货堆放的措施、二次运输垂直运输的成品保护等。

  3)装饰过程中的工序成品

  墙面、顶棚、楼地面装饰、地毯、石材、钢铝、门窗、楼梯饰面及扶手,地下室、卫生淋浴间及防水工程等。

  4)安装过程中的'工序成品

  插座、开关、空调风口、卫生洁具、厨房器具、灯具、阀门、水箱、设备配件等。

  3.5.2客户自购材料保护要求:

  1)客户提供的产品均须及时清点、检查验收,接收后的产品应加以妥善保管和合理堆放;

  2)施工前客户有要求保护的设备,应采取保护措施或拆卸交由业主保管;

  3)对客户采购的其他设备及易损物件在工程竣工交付使用前须加以保护。

  3.5.3施工过程成品保护通用措施:

  1)施工前须对原有电气设施、水管、燃气管道、下水道等进行保护,不得损伤或堵塞;

  2)各工种在施工前须对上道工序半成品、成品加以保护;

  3)对金属、塑钢制品安装后在工程竣工交付使用前勿拆毁其外保护设置,以免损伤。

  4)铺贴好的地砖大理石、花岗岩、木地板均应在表面清洁干净无杂质后用多层保护膜交错覆面保护,保护膜应用胶带连接以免杂质进入(有条件时,上面加盖纸板箱和废夹板为佳,以免被踩移位)

  5)所有厨房、卫生间、家具等台面板均须用保护膜及时覆盖加以保护,且严禁在台面板上放置油漆桶,乳胶漆桶、切割机、电锤等重型物体和工具以免损坏台面;

  6)水龙头及五金门锁安装均须用管钳和扳手时必须用干净的布包好,以免损坏光洁的表面层,安装好后用纸包住进行保护;

  7)使用粘膜带不允许粘贴在饰面板、木地板、抛光砖等容易污染又难以清洗的成品上;

  8)如木地板表面没有防护膜,严禁穿鞋踩踏,允许只穿袜子或专用软质拖鞋进入;

  9)在现场建立临时库房或堆放材料时,应采用隔离措施,并特别保护完成的墙、柱、楼梯踏步等阳角部位。

  10)维修时,工具与产品放置都必须用防护纸做铺垫;

  11)所有产品、半成品与成品均应小心摆放,以免损坏表面和品质;

  12)严禁在成品、半成品上乱涂乱画,如有必要应在不影响成品完成界面的情况下有组织的标记。

  13)根据现场情况,应搭建临时卫生间,或在阳台、露台部位放置小便桶等临时卫生设施。坚决禁止现场随地大小便。

  4、施工现场安全管理

  4.1施工用电要求

  1)临时用电必须使用配电防漏电设备的开关;

  2)临时用电线路必须避开易燃、易爆物品堆放地;

  3)用电线路搭设必须符合规范要求,禁止使用花线和不使用接头直接裸插;

  4)暂停施工时,必须切断电源;

  5)不得在施工现场使用电炉等大功率耗电设施。

  4.2现场防火要求

  1)不得擅自改动、毁损原供气管道;

  2)不得在施工现场生火做饭、取暖、烧水;

  3)不得在易燃、易爆物品堆放地或施工范围内抽烟;

  4)使用油漆等挥发性可燃装饰材料时,应随时封闭材料容器;操作工具须集中存放在放有清水的密闭容器内,且远离热源、火源;

  5)施工现场须保持良好的通风、照明、取水设备,施工现场须配备至少二只以上灭火器等灭火工具;每个施工人员须懂得使用灭火设备工具的使用方法。

  4.3结构安全要求

  室内装饰装修应保证房屋建筑结构安全和使用安全,禁止下列行为:

  1)将没有防水能力的房间改为卫生间、厨房及破坏原有防水层;

  2)变动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

  3)暗藏、改动燃气管道;

  4)未经许可进行明火作业;

  5)在外墙上开门、窗或扩大原有门、窗尺寸,拆除连接阳台的墙体;

  6)未经允许擅自改动上下水管道和接口。

  装修工程安全文明管理制度 篇2

  一、安全施工目标:

  不发生重伤事故,轻伤事故频率控制在1%以内,创“北京市优质安全文明工地”。

  二、管理体系

  由单位安全部门负责对各工地安全工作的统一领导,各项目成立以项目经理为组长的“安全文明施工领导小组”,副组长由项目副经理和专职安全员担任,组员包括各专业施工队长和队安全员等,安全部每周组织一次巡查,并在当周工程例会上公布检查结果。

  三、施工安全管理措施

  1.现场安全准备工作

  进场的首要工作,要熟悉现场外围的环境,其中包括高低压线路和其他危险地、物,现场内的安全治理和防护工作,此项工作就绪后,由项目经理,技术主管,和安全主管认真学习现场安全管理知识,参加劳动局考试,领取安全生产许可证。进场由技术部门联系劳务,人员落实后,进行安全培训,分为“三级”(项目、队、班组)之后由项目印试题统一考试,建立安全教育记录,未受教育者,安全人员有权拒绝其上岗。

  2.拆除工程施工阶段的安全管理

  电气拆除工程施工前必须确保建筑物所有电源处于关闭状态,严格执行临时施工用电的各项规定。

  给排水采暖工程拆除施工时,确保管道中无水、无气。严格按施工交底的内容进行拆除,不明情况的管线不能随意拆除。

  室内拆除吊顶时,每一间房间要有专人负责,禁止一边拆除吊顶一边清运垃圾,待该房间的吊顶全部拆除后,统一清运垃圾。

  室内墙体拆除的过程中,应按技术交底的顺序进行施工,每堵墙体拆除时,要确认另一侧没有施工人员和施工机具后,方可进行施工。

  在室外拆除墙体及装饰面层时,严禁向下抛扔垃圾杂物,严禁上下同时交叉拆除,应从上至下依次拆除。

  室内拆除楼板或地面的过程中,应由专门的保卫人员负责下一层的安全工作,禁止下一层室内的一切施工作业,防止楼板局部突然塌落伤人。

  各拆除作业面要进行有效的防尘、降尘,及时洒水、提前湿润等。作好环境保护和员工个人保护工作。

  3.基础工程施工安全管理

  基坑完成后,四周做1.2~1.5m高防护栏杆,刷红白漆,栏杆外围护安全网和做不低于30cm的挡水墙。

  进场材料在基坑边堆放,预先制定标准,并对护坡经常性自测和用水准仪测试,必要时要成立护坡观察小组,成员有技术、安全等部门组成,由安全部门每天写出观察结果。

  教育施工人员向基坑下料时不从上向下扔,保证吊物必须有容器和捆绑,信号工指挥要认真执行“十不准吊”。

  4.±0.00以上结构及加固安全管理

  根据施工要求由技术部门设计脚手架,安全部门参加,采取何种架子,提前绘制施工图,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并做安全技术交底。架子工进行培训,取证上岗。对结构的敞口处,设置固定的防护栏,统一达到高度1.2m,用红白漆涂刷。

  支模与拆模,支模要严格按照操作规程,使用顶撑和满堂红架子时,要有二人以上合作,在拆模时,安排专职看护人员。施工人员有协作精神,拆完之后方可清理。

  结构面的安全,人行马道上的碎混凝土块,垃圾等危险物品,每天安排人员清理。

  不管在任何情况下,杜绝上下立体交叉作业,如出现这种情况,根据工程的缓急,指令停止一方。

  5.装饰工程安全管理

  处理结构的剔凿人员,必须戴好护目镜,注意周围的人员、机械安全,所搭设的临时架子,做到安全使用。

  内装修所搭设的满堂红脚手架,严格按要求搭设,尺寸1.8m×1.8m×1.5m,满铺脚手板,不留空档,并做到工完场清,有临边敞口处绑两道防护栏杆,高度1.2m。

  6.施工机械安全管理

  施工电梯及提升机的安装地基和使用按原厂规定,并有验收手续,经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使用中,定期进行检测。

  施工电梯及提升机的安全装置保证齐全、灵敏、可靠,做到定期不定期的检验。严格执行额定重量及定额人数制度。电梯底笼周围2.5m范围内必须设置牢固的防护栏杆,进出口处的上部搭设足够尺寸的防砸棚。并作防雷接地处理。

  搅拌机外壳应作接地保护,开关箱设漏电保护器,各转动部位有防护罩。运行前要试运转检查有无故障。搅拌机的固定基础要牢固稳定,并有防雨棚。

  蛙式打夯机必须两人操作,操作人员必须戴绝缘手套和穿绝缘胶鞋,操作手柄应采取绝缘措施,夯机用后应切断电源,严禁在夯机运转时清除积土。

  氧气、乙炔瓶防止曝晒、倒放,平时汽油、氧气和乙炔瓶的工作间的间距不小于5cm,两瓶同时焊时距离大于10m。各种气瓶应分类分别存放,不得靠近火源或热源。施工现场内严禁使用浮桶式乙炔发生器。

  电锯的锯盘及传动部位安装防护罩,并设保险档、分料器、挡网或棘爪。凡长度小于50m,厚度大于锯盘半径的木料,严禁使用电锯。

  砂轮机应使用单向开关。砂轮必须装设不小于180°的.防护罩和牢固的工件托架。严禁使用不圆、有裂纹和磨损剩余部分厚度小于25mm的砂轮。

  平面刨安全防护装置齐全有效。对吊具、钢丝绳凡表面磨损、腐蚀、断丝超过标准的、死弯断股,油芯外露的不得使用。

  各种小型手持电动工具的绝缘性能要符合规范的规定。工具自带的软线不准随意拆除或接长,插头不得随意更换,禁止使用不带插头的工具。

  工具中运动(转动)的危险零件,必须按有关的标准装设防护罩不得随意拆除。

  7.临时用电安全防护管理

  临时用电必须按规范的要求,做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建立必要的档案资料。临时用电必须建立针对现场的线路、设施的定期检查制度,并将检查、检验记录存档备查。

  临时用电线路必须按规范架设整齐,架空线采用绝缘导线,不成束架空敷设,也不沿地面明敷设。

  配电系统必须实行分级配电,各类配电箱、开关箱外观保持完整、牢固、防雨,箱体外涂安全色,统一编号,箱内无杂物,停止使用的配电箱切断电源,箱门上锁。

  独立的配电系统必须按部标颁准采用三相五线制的接零保护系统,各种电气设备和施工机械的金属外壳、金属支架和底座按规定采取可靠的接零或接地保护,在采用接地和接零保护方式的同时,必须设两级漏电保护装置,实行分级保护,形成完整的保护系统。漏电保护装置按规定选择。

  各种高大设施按规定装设避雷装置。

  手持电动工具的使用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保证工具的电源线完好。

  电源线不任意接长和调换,工具的外绝缘完好无损,维修和保管专人负责。

  在施工场所采用36v电源、24h全天候照明。

  装修工程安全文明管理制度 篇3

  大厦外墙装修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管理

  1、安全管理

  我司已较早地通过了国际标准oshms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认证,结合我公司这些年来现代化安全生产管理的经验,形成了独具特色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若我公司中标,将在将来的施工中发挥巨大作用,可保证施工生产的顺利进行。

  1)安全管理组织

  (1)成立由项目经理部安全生产负责人为首的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组织领导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2)项目经理部主要负责人与各施工人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使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到人,层层负责。

  2)安全管理制度

  (1)每月召开一次'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例会,总结前一阶段的安全生产情况,布置下一阶段的安全生产工作。

  (2)严格执行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的技术方案和措施,在执行中发现问题应及时向有关部门汇报。更改方案和措施时,应经原设计方案的技术主管部门领导审批签字后实施,否则任何人不得擅自更改方案和措施。

  (3)建立并执行安全生产技术交底制度,要求各施工项目必须有书面安全技术交底,安全技术交底必须具有针对性,并有交底人与被交底人签字。

  (4)建立并执行班前安全生产讲话制度。

  (5)建立并执行安全生产检查制度。由项目经理部安全总监每周五组织一次联合检查,对检查中所发现的事故隐患问题和违章现象,开出'安全隐患问题通知单',根据具体情况,定时间、定人、定措施予以解决,项目经理部有关部门应监督落实问题的解决情况。若发现重大不安全隐患问题,安全员有权下达停工指令,待隐患问题排除,经检查合格后方可施工。

  (6)建立机械设备、电气设施和各类脚手架工程设置完成后的验收制度,未经过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严禁使用。

  3)安全管理措施

  (1)人员管理

  ①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必须按规定戴安全帽,并系牢下颌带。戴安全帽不系下颌带视同违章。

  ②凡从事2米以上无法采用可靠防护设施的'高处作业人员必须系安全带。安全带应高挂低用,不得低挂高用,操作中应防止摆动碰撞,避免意外事故发生。

  ③参加现场施工的所有特殊工种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将证件复印件报项目经理部安全室备案。

  ④各施工人员,必须接受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教育,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未经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教育或考试不合格者,严禁上岗作业。

  ⑤每日上班前,班组负责人必须召集所辖全体人员,针对当天任务,结合安全技术交底内容和作业环境、设施、设备状况、本队人员技术素质、安全意识、自我保护意识以及思想状态,有针对性地进行班前安全活动提出具体注意事项,跟踪落实,并做好活动纪录。

  ⑥强化对外施工人员的管理。用工手续必须齐全有效,严禁私招乱雇违法用工。

  (2)安全防护管理

  ①对现场的预留孔洞,长度大于(或直径)大于20cm,必须进行封闭覆盖,危险处,在边沿处设置两道护身栏杆,高度不低于1.5米,并于夜间应设红色标志灯。

  ②各类施工脚手架严格按照脚手架安全技术防护标准和支搭规范搭设,脚手架立网统一采用绿色密目网防护,密目网应绷拉平直,封闭严密。钢管脚手架不得使用严重锈蚀、弯曲、压扁或有裂纹的钢管。脚手架不得钢木混搭。

  ③钢管脚手架的杆件连接必须使用合格的玛钢扣件,不得使用铅丝或其它材料绑扎。

  (3)临时用电管理

  ①建立现场临时用电检查制度,按现场临时用电管理规定对现场的各种线路和设施进行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并将检查、抽查记录存档。

  ②现场采用双路供电系统,确保电源供应。临时配电线路必须按规范架设,架空线必须采用绝缘导线,不得采用塑胶软线,不得成束架空敷设,也不得沿地面明敷设。

  ③施工机具、车辆及人员,应与内、外电线路保持安全距离,达不到规范规定的最小距离时,必须采用可靠的防护措施。

  ④配电系统必须实行分级配电。现场内所有电闸箱的内部设置必须符合有关规定,箱内电器必须可靠、完好,其选型、定值要符合有关规定,开关电器应标明用途。电闸箱内电器系统须统一式样、统一配制,箱体统一刷涂桔黄色,并按规定设置围拦和防护棚,流动箱与上一级电闸箱的联接,采用外插联接方式。

  ⑤独立的配电系统必须按部颁标准采用三相五线制的接零保护系统,非独立系统可根据现场的实际情况采取相应的接零或接地保护方式。各种电气设备和电力施工机械的金属外壳、金属支架和底座必须按规定采取可靠的接零或接地保护。

  ⑥在采用接地和接零保护方式的同时,必须设两级漏电保护装置,实行分级保护,形成完整的保护系统。漏电保护装置的选择应符合规定。各种高大设施必须按规定装设避雷装置。

  ⑦电动工具的使用应符合国家标准的有关规定。工具的电源线、插头和插座应完好,电源线不得任意接长和调换,工具的外绝缘应完好无损,维修和保管应由专人负责。

  ⑧施工现场的临时照明一般采用220v(36v)电源照明,结构施工时,应在顶板施工中预埋线管,临时照明和动力电源应穿管布线,必须按规定装设灯具,并在电源一侧加装漏电保护器。

  ⑨电焊机应单独设开关。电焊机外壳应做接零或接地保护。施工现场内使用的所有电焊机必须加装电焊机触电保护器,电焊机一次线长度应小于5米,二次线长度应小于30米。接线应压接牢固,并安装可靠防护罩。焊把线应双线到位,不得借用金属管道、金属脚手架、轨道及结构钢筋作回路地线。焊把线无破损,绝缘良好。电焊机设置地点应防潮、防雨、防砸。

  (4)施工机械管理

  ①加工机械安全防护装置必须齐全有效,使用单位负责维护、保养。

  ②小型工机具,进场后首先经过项目机械管理员验收,各项指标合格后才能使用。

  ③安全总监、机械管理员定期组织机械使用单位负责人、机械租赁单位负责人检查机械状况,防止机械'带病作业',消除质量隐患。

  (5)消防保卫管理

  严格遵守有关消防、保卫方面的法令、法规,配备专职消防保卫人员,制定有关消防保卫管理制度,完善消防设施,消除事故隐患。

  对进场人员进行消防教育,施工人员进行消防知识应知应会考核。

  (6)应急准备:

  为减少发生火灾及工程事故时的损失,在施工前将编制应急准备方法及预防措施。与当地有关政府部门及消防部门事前进行协商,确保将有关损失减少到最低程度。

  2、环境管理

  1)环境保护的内容和目标

  (1)环境保护包括施工现场施工过程中的环境保护和建筑物本体的室内环境保护。

  (2)施工现场的环境保护包括控制施工噪音、扬尘、运输遗撒、污水排放、有害气体排放、易燃易爆油品化学品管理、固体污染物丢弃等,做到垃圾分类,废物合理利用等;建筑物本体的室内环境保护包括选用绿色环境建筑材料、设备、采用先进的施工工艺、采取合理的降低室内环境污染物排放的措施等。

  (3)环保目标:施工现场环境保护管理的目标是创北京市'安全文明工地';建筑物本体室内环境保护的目标是竣工交付时室内环境检测合格。

  2)管理组织

  (1)在项目经理部建立环境保护体系,根据公司的《环境管理手册》,制订项目的《环境管理计划》,明确体系中各岗位的职责和权限,建立并保持一套工作程序,对所有参与体系工作的人员进行相应的培训。

  (2)严格执行gb50325-2001《民用建筑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制定材料检测制度,对各分包商和材料供应商严格管理。在分包合同和供货合同中明确各分包商和供应商对环境保护

  (3)施工现场必须严格按照环保体系和现场管理规定进行管理,项目经理部成立5人左右的场容清洁队,每天负责场内外的清理、保洁,洒水降尘等工作。

  3)管理措施

  我们将依据gb50325-2001《民用建筑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t24001-(1990/is014001-1996)环境管理标准和环保监测部门的有关法规、标准,配备相应的资源,遵守法规,预防污染,节能减废,实现施工与环境的和谐,达到环境管理标准的要求,确保施工对环境的影响最小,并最大限度地达到施工环境的美化,选择环保型、节能型的工程材料、设备,不仅在施工过程中达到环保要求,而且要确保本工程成为使用功能完备的绿色建筑。

  认真贯彻执行北京市关于施工现场文明施工管理的各项规定,使施工现场成为干净、整洁、安全和合理的文明工地。

  3、文明施工管理

  开工前,编制文明施工方案,有针对性地从现场管理、环境保护、生活卫生等方面进行阐述,着重阐明文明施工保证体系、文明施工岗位责任制。

  装修工程安全文明管理制度 篇4

  1.工人进入施工现场后,必须服从指挥和管理,在施工中严格按本工种施工程序施工,做到活完料净脚下清,并且作业面必须符合施工质量及规范要求。如出现不合格现象及时修补,原材料能利用的进行二次利用,如果原材料无法利用的按原材料等值扣除人工费。

  2.物料提升机和搅拌机的'安全使用:

  1)物料提升机司机应专门培训并持有上岗资格证书,人员要稳定,每班开机前,应对卷扬机、钢丝绳等进行检查并进行空车运行。

  2)严禁载人,在安全装置可靠的情况下,装卸人员才能进行吊篮作业。

  3)禁止攀爬架体和从架体下面穿越。

  4)司机在通信联络信号不明时不得开机,作业中无论任何人发出紧急停车信号应立即停机。

  5)严禁超载运行。司机离开时,应降下吊篮并切断电源。

  6)司机必须做好日常检查,检查制动器的可靠性和架体的稳定性,钢丝绳磨损情况。

  7)司机在操作过程中要经常注意机具的磨损发现磨绳,滑轮磨偏等问题要及时向有关人员报告并及时解决。

  8)搅拌机及时清理并保持机体和现场清洁

  3.临时用电

  1)现场使用临时用电时必须有专业人员作业,禁止私接乱搭。

  2)在潮湿环境中必须采用安全电压。

  3)使用电动工具时要做好防护。

  4)施工现场禁止使用明火,如:取暖、解冻等

  4.施工现场

  1)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安全帽,高空作业必须戴安全带

  2)保持施工现场环境,及时清理现场杂物保持整洁。

  3)楼内禁止大小便(如:发现大便一次扣除承包人的人工费200元)。

  4)工人宿舍保持整洁,及时打扫卫生。

  5)做好成品保护。如有损坏按原料2倍价值扣除人工费。

  装修工程安全文明管理制度 篇5

  1、公司内建筑安装的施工现场、土建工程、高空作业、起重吊装、施工机械和电器设备的拆除等工程的安全管理均由生产管理部负责。

  2、建筑安装、大修施工工程在施工前必须弄清拟建区域的地下管网、电缆和水文地质情况后方可施工。

  3、施工前在向员工做技术交底的同时也必须进行安全交底。

  4、有关焊接槽、罐、电修等作业前均需取得安全、技术部门的同意后方可进行。

  5、施工时,对坑、井、重物悬挂、电气、高空等设备必须设危险警示标志,夜间施工要设红灯信号。施工道路必须畅通,道路的宽度、转弯半径必须保证行车安全。

  6、施工现场要有足够的照明,临时电线的架设必须符合电器安装规程的要求。

  7、施工需要的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质必须设专人管理。

  8、施工现场要设置必要的防火器材;动用明火,要到防火部门办理手续后方可动工。

  9、所有进入现场人员一律佩戴好防护用品。

  10、土方工程:

  (1)挖掘施工必须按土质留有一定坡度,挖出的土方距沟边至少0.8米,土堆高度不得大于1.5米。

  (2)在基础地沟边缘及土壤自然坡角范围内不得安设施工机械设备,也不准通过任何运输机械。

  (3)在两侧土质松软或遇有流沙时,必须设固壁支撑,并保证具有足够的强度,拆除时应按回填土顺序进行。

  (4)挖掘时,需注意是否有毒气体和有害物质放出,所有的人员不准在地坑、地槽内休息。

  11、高空作业:

  (1)从事高空作业的员工必须进行身体检查,患有高血压、心脏病、癫痫病的人员和其它不适合高空作业的人员不允许从事高空作业。

  (2)施工单位应给高空作业的工人提供工具袋和安全带。

  (3)在建筑安装过程中,如果上下两层同时进行工作,两层间必须设有专用的防护棚或其它隔离设施。不允许工人在同一垂直线的下方工作。

  (4)遇有六级以上强风的`时候,禁止露天进行起重工作和高空作业。

  (5)施工现场中的脚手板、斜道板、跳板和交通运输道,都应该随时清扫,如果有雨水、冰雹时要采取防滑措施。

  12、起重吊装:

  (1)20吨以上重物和土建主体结构的吊装或不足20吨重,但形状复杂,细长超长和施工条件困难的情况下,应编制吊装方案,由安全环保部、技术质检部部、生产管理部批准后方可进行。

  (2)起重吊装工程,必须分工明确,统一指挥作业。

  (3)使用各种起重机械、吊装机具和索具时,必须遵守以下规定:

  ①在吊装前必须对机械的安全、制动装置进行严格检查,确保安全可靠;

  ②必须按额定负荷进行吊装,严禁超负荷使用;

  ③吊装机具、索具的钢丝绳的选用不准超过其安全系数;

  ④在物体正式起吊前,应先将重物吊离地面100~200mm左右,检查各处受力情况,当确认无问题后,再正式起吊;

  ⑤严禁利用厂区管道、电杆、机电设备和生产建筑等做吊装锚点;

  ⑥利用厂房内的吊钩进行吊装时,必须进行检查,不得任意接挂;

  ⑦起吊场地严禁非工作人员进入。物件吊起后,上面、下面禁止站人,起吊物件不得长时间停留空中;

  ⑧起吊物件时,必须保证平稳,不准斜吊,如遇有特殊情况时,必须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

  13、施工机械和电气设备:

  (1)各种施工机械、电机的传动危险部分,要设防护装置。

  (2)各种起重输送机械,必须设有连锁、超载、回转、卷扬、行程控制等安全装置。

  (3)各种机械必须有专人管理,按机械本身安全规程操作。并要定期维护检验,确保机构设备良好。

  (4)木工机械必须保证各种安全装置齐备好用。

  (5)所有电气设备必须保持接线正确,接地良好。

  (6)施工现场的电气设备、线路必须配有专职维护管理人员,保证安全好用。

  (7)架设的电气线路要符合规程规定。

  (8)电动、手动工具,必须绝缘良好。

  (9)设备的所有接地装置要良好。

  14、拆除工程:

  (1)拆除工程施工前、应对全部拆除建筑构物等进行全面检查,制定安全施工方案,经主管部门审查,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施工。

  (2)拆除工程方案批准后,工程负责人在施工前要向参加施工人员交底,使其学习掌握施工方案。

  (3)拆除工程的施工,必须在工程负责人的统一指挥监督下进行。

  (4)拆除工程施工前,应先将电线、煤气管线、水管及其它管线系统的干线和该建筑物的支线切断或迁移。

  (5)拆除工程应按自上而下,先外后内的顺序进行。禁止分层同时拆除。未拆除部分应保持稳固,不许用挖切或推倒方法拆除。

  (6)拆除物件不准向上向下抛掷,要采取吊运或顺槽流放方法,并及时清理运走。

  (7)石棉瓦拆除,必须佩戴安全帽,铺设跳板,操作时要用脚踏在瓦楞处。

  (8)用爆破方法拆毁建筑物时,应按有关爆破规定执行。

  装修工程安全文明管理制度 篇6

  1、总则

  (1)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健全安全组织,强化安全管理加强安全监督,检查和安全奖罚力度,特制定本制度。

  (2)公司所属各单位,均执行本制度。

  2、季度评价奖罚

  (1)公司对各施工现场及分公司进行安全检查,以建设部颁布发的《施工企业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21和《xx市建筑施工现场安全防护基本标准》及总公司颁布发的《施工现场管理工作实施细则》为依据,以月检查评分、季度评比的方式进行评价。

  (2)月检查评分在次月底3日前公布,作为对施工现场及分公司的安全管理水平的评价,季度内各月平均评分为评比奖罚的季度平均评分=本季度各月评分之和/3。季度平均分计算值取小数点后一位、第二位按四舍五入记录。季度内检查不足3个月的,按实际检查月份算术平均值记。

  (3)有两个及两个以上施工现场的单位月评分,以被检施工现场的平均得分计算。

  月检查评分=受检施工现场评分之和/受检施工现场数

  (4)机械施工单位受检内容突出大型机械的拆装、运输、安全装置、验收及维修检查及时和资料完整性等。

  (5)奖罚计量单位以本季度内在施工面积每千平方米或万元产值为一个计算单位,面积与产值均取整数部分。

  3、安全管理奖罚

  (1)在安全生产管理中,自觉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并定期检查执行情况,实现安全防护,临时用电标准化,及时消除施工中的安全隐患,保障安全生产的单位和个人均给予奖励。

  (2)对单位奖励额为500-2021元,对个人奖励额为50-100元,有突出贡献的根据业绩加奖厉额,但最高不超过奖励额的两倍。

  (3)有如下表现之一的单位和个人可受到奖励:

  ①认真执行安全生产法规、条例、标准规范和制度、成绩显着的。

  ②在安全技术、劳动保护科研方面的革新或发明,提出有价值的合理化建议的。

  ③在创安全文明施工现场活动中,始终保持施工现场较高管理水平,在行业或企业内处于领先地位的。

  ④工作中,取得有推广价值的安全管理经验的。

  ⑤防止重大伤亡事故或重大设备事故,在事故抢救中表现突出的。

  ⑥在各种安全生产活动中,被评为行业或企业先进的。

  (4)对发生死亡、重伤,一次3人以上伤害事故的单位,按违反《劳动保护法规处罚实施办法》,承担各级经济处罚,同时负担处理事故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公司同时对事故单位追加罚款3000元。

  (5)对发生伤亡事故隐瞒不报,一经查出责令其补报,除按第十二条处罚外,追加罚款2021元,对责任人按有关条款另行处罚。

  (6)有如下情节之一的单位,依据责任程度给予500~5000元的罚款。

  ①对施工作业人员不进行安全教育或安全教育不落实,没有安全教育资料,经批评仍无改进的`。

  ②施工作业人员联保互保安全责任制未落实或不起作用的。

  ③无安全检查制度或有制度未落实,不按规定进行安全检查、反馈、整改、评定资料不全的。

  ④施工作业无方案,无安全技术措施或安全技术措施缺乏针对性,安全技术资料不全的。

  ⑤设施或设备使用前未进行验收或验收资料不全,经指出无改进的。

  ⑥部履行交底手续,交底手续或资料不齐全,或有安全技术交底但未落实,检查监督不到位。

  ⑦“四口““五临边“未按规定要求进行防护,或防护不符合标准的。

  ⑧发现安全隐患,不及时采取措施的、不及时报告的、酿成事故的。

  装修工程安全文明管理制度 篇7

  第一章 目标管理

  第1条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和“管理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建立健全和落实各级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第2条制定安全目标,将安全生产责任分解后落实到人,定期考核。

  第二章 组织管理

  第3条成立由装饰管理部安全生产负责人为首,各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负责人参加的“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组织领导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第4条装饰管理部主要负责人与各施工单位负责人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使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到人,层层负责。

  第5条半月召开一次“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工作例会,总结前一阶段的安全生产情况,布置下一阶段的'安全生产工作。

  第6条各分包施工单位在组织施工中,必须保证如果有本单位施工人员施工作业就必须有本单位领导在现场值班,不得空岗、失控。

  第7条严格执行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的技术方案和措施,在执行中发现问题应及时向有关部门汇报。更改方案和措施时,应经原设计方案的主管审批签字后实施,任何人不得擅自更改方案和措施。

  第8条建立并执行安全生产技术交底制度。工程开工前,编制《施工组织方案》中应有专项的安全管理内容,并制定有针对性的安全生产技术措施,用书面形式逐级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第9条建立机械设备、临电设施和各类脚手架工程设置完成后的验收制度。未经过验收和验收不合格的严禁使用。

  第三章 施工现场管理

  第10条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必须按规定戴安全帽,并系下颌带。戴安全帽不系下颌带视同违章。

  第11条凡从事2米以上无法采用可靠防护设施的高处作业人员必须系安全带。安全带应高挂低用,不得低挂高用,操作中应防止摆动碰撞,避免意外事故发生。

  第12条参加现场施工的所有特殊工种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复印证件报装饰管理部备案。

  第13条管理者不得随意指挥,操作者不得随意作业,抵制随意指挥,制止他人随意作业。

  第14条施工现场各类标牌和警示标志齐全醒目。

  第15条每月定期由总经理或装饰管理部经理组织各部门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生产检查。

  第16条对采取新工艺、特殊结构的工程,都必须先进行操作方法和安全教育,才能上岗操作。

  第四章 临时用电管理

  第17条施工用电必须符合用电操作规程,对现场的各种线路和设施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抽查,并将检查、抽查记录存档。

  第18条施工机具、车辆及人员应与内、外电线路保持安全距离。达不到规范规定的最小距离时,必须采用可靠的防护措施。

  第19条各种高大设施必须按规定装设避雷装置。

  第20条电动工具的使用应符合国家标准的有关规定。工具的电源线、插头和插座应保持完好,电源线不得任意接长和调换,工具的外绝缘应完好无损,维修和保管工作应由专人负责。

  第五章 附则

  第21条本制度由装饰管理部负责制定、解释及修改。

  第22条本制度自××××年××月××日起执行。

  装修工程安全文明管理制度 篇8

  1、施工用电是施工安全的重要措施之一,本工程的施工用电从指定电源引下来后,设有专门总配电箱,总配电箱设有接地和总漏电保护器,由总配电箱至各施工机械的分配电箱之间采用三相五线的埋地电缆,分配电箱里再设各分级漏电保护器,这样布设即可达到三级保护。

  2、施工用电安全技术措施和电器防火措施

  (1)因场地狭小,分路供电,采用电缆供电。

  (2)人员责任:配电箱设专职电工管理,专职电工均有电工操作证。

  (3)全系统均采用tn-s制供电,设置专用保护零线,使用五芯电缆,实行'三级配电,三级保护,一机一闸,一漏一箱',做好现场照明的使用安全。

  (4)具体措施

  1)在总配电箱各分路各配自动空气开关1台,并按各分路负载大小调定整定电流值。

  2)各回路从总配电到分配电箱段全部采用五芯绝缘电缆穿铁管埋地敷设,从分箱到专门箱,根据现场条件,能采用埋设电缆的尽量采用埋设电缆,以避免不必要的干扰和损坏,利于组织文明施工。

  3)照明部份,现场照明总体采用管形镝灯,为避免镝灯触发器因突然送电而损坏,每台镝灯均专设一个电箱,钥匙专人保管,为避免因动力设备故障引起漏电保护器动作而使现场照明失电,镝灯电源必须从总配电箱进线端引出。所有带金属外壳的灯具均采用3芯线供电。

  (5)系统采用tn-s制供电,为保障系统正常工作,要求工作零线和保护零线采用不同颜色的导线,以示严格的区分。在总配电箱和分配电箱处,配电线路中间处,配电线路末端处,做防雷接地的电器设备处(塔吊等),必须设置重复接地点。

  (6)接地要求:

  电阻值:工作接地≤4ω,保护接地≤4ω,重复接地≤10ω;

  防雷接地≤30ω,重复接地十防雷接地≤10ω

  (7)接地体选择

  1)首先可充分利用自然接地体,其次采用人工接地体,接地体选择φ≥8mm园钢,扁钢厚≥4mm,截面≥48mm2,角钢厚≥3.5mm。垂直接地体长度2~3米,相邻接地体间距≥2倍长度,垂直接地体理设根数≥2根,园钢管直径为φ≥48mm,钢管壁厚为≯3.5mm。

  2)接地线与接地极的连接宜用焊接,扁钢搭焊长度为宽度的2倍,且最少有三个棱边施焊,园钢搭接长度宜为直径的6倍,所采用扁钢的截面不小于100mm2,厚度≥4mm。

  (8)漏电保护器在安装使用中应注意:

  1)所有的漏电保护器必须选购推荐产品,必须有产品合格证,生产许可证和使用说明书。

  2)漏电保护器电源侧和负荷侧不能随便颠倒做法。

  3)漏电保护器不能作相间短路或两相触电保护。

  4)漏电保护器在使用中应经常检查其工作可靠性和灵敏性,发现不合要求的必须立即更换。保护器的规格指数(额定电流,保护动作电流,反应时间)必须与所保护的负载相匹配。

  5)漏电保护器不得做为负荷起动开关使用,一般要求垂直安装,并要求防雨、防溅、防尘、防振。

  6)配电箱、开关箱应保持通风干燥、光线好,周围无杂物,无易燃易爆物,道路畅通,并有良好的防雨防潮设施。

  3、用电安全管理

  (1)项目部设专业机电管理员,进入施工现场的施工人员均应专项接受安全用电和防火知识教育。同时在用电设备、开关箱等处挂设醒目的安全用电标志。严禁非专业人员无证操作,排除故障需切断电源,派专人看护,挂标志牌(或上锁),做好电器故障检修记录。

  (2)严格执行一机一闸制度,开关箱上锁,箱内控制开关应标明分路或被控制设备的`名称。

  (3)熔断器必须与所保护的电器(负载)相应匹配,不许用非熔断体代替熔断丝(保险丝),保险丝的安装必须符合规定做法。

  (4)各用电线路必须做到安装配置、层次分明,走向明晰、固定,一目了然,严禁乱拉乱拖乱搭,严禁使用电炉。

  (5)用电线路及电器应经常检查、维护、保养验收。若发现有裸露的电线及损坏的电器开关等均应及时修复或更换。

  (6)各控制电器及配线必须与所控制的负载相匹配,不得小马拉重车造成线路超载构成安全隐患,也应避免大马拉小车造成不必要的浪费。照明与动力采用分设开关箱,若同箱必须分路分闸,照明漏电保护采用单项回路。

  (7)使用手持电动工具的操作人员应穿戴绝缘手套和绝缘胶鞋,并做好其他规定的防护措施。

  (8)潜水泵工作时,周围水面范围内水下不得有人工作。

  (9)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前,应由施工员有针对性的对操作班组进行施工用电安全技术交底。

  (10)工地当班电工每天班前班后要对用电线路系统进行巡查,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并填写值班日记,交接班记录。工地每星期组织一次有电工、安全员、机管员、施工员及分管安全的工地领导等人员参加的检查,及时发现问题,排除隐患,并做好检查记录,整改反馈记录等。

  (11)电气产品使用上做到'二把关'。第一采购关,做到不采购无产品合格证、无生产许可证、无使用说明的三无'产品;第二进场安装验收关,不使用'三无'产品,安装不符合要求的不得投入使用。

  装修工程安全文明管理制度 篇9

  第一条为了加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工程是指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及装修工程。

  第三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第四条施工单位从事建设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和拆除等活动,应当具备国家规定的注册资本、专业技术人员、技术装备和安全生产等条件,依法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揽工程。

  第五条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依法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条件所需资金的投入,对所承担的'建设工程进行定期和专项安全检查,并做好安全检查记录。

  第六条施工单位应当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对安全生产进行现场监督检查。

  发现安全事故隐患,应当及时向项目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报告;

  对违章指挥、违章操作的,应当立即制止。

  第七条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组织设计中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

  第八条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现场入口处、施工起重机械、临时用电设施、脚手架、出入通道口、楼梯口、电梯井口、孔洞口、桥梁口、隧道口、基坑边沿、爆破物及有害危险气体和液体存放处等危险部位,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安全警示标志必须符合国家标准。

  施工单位应当根据不同施工阶段和周围环境及季节、气候的变化,在施工现场采取相应的安全施工措施。

  施工现场暂时停止施工的,施工单位应当做好现场防护,所需费用由责任方承担,或者按照合同约定执行。

  第九条施工单位对因建设工程施工可能造成损害的毗邻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管线等,应当采取专项防护措施。

  施工单位应当遵守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规定,在施工现场采取措施,防止或者减少粉尘、废气、废水、固体废物、噪声、振动和施工照明对人和环境的危害和污染。

  第十条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现场建立消防安全责任制度,确定消防安全责任人,制定用火、用电、使用易燃易爆材料等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设置消防通道、消防水源,配备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并在施工现场入口处设置明显标志。

  第十一条施工单位应当向作业人员提供安全防护用具和安全防护服装,并书面告知危险岗位的操作规程和违章操作的危害。

  第十二条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考核合格后方可任职。

  第十三条发生事故者,按《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处罚。

  装修工程安全文明管理制度 篇10

  为了确保施工安全、保证工程有序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安全生产法和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规定,以及该工程的实际情况,特制定以下安全监理管理制度:

  一、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对现场安全负总责,开工前工程项目总监必须组织监理部安全监理员编制安全监理方案。

  二、总监理工程师开工前首先必须熟悉工程项目特点和周边环境,审查施工单位报审的五项专项方案、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并写出审查意见。

  三、安全监理人员必须对施工单位组织实施的`危险性较大的工序,委派安全监理人员实行现场跟踪旁站监理,如:深基坑开挖与劫掠工程、孔桩工程,起重设备安装与拆卸工程、大型模板安装和拆除工程、施工用电安装与拆除工程、脚手架搭设与拆除工程等,发现安全隐患及时向施工单位指出,必要时下发安全隐患通知单,并将情况及时向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汇报。

  四、安全监理人员必须督促施工单位定期对施工机械起重设备进行检修保养,并做好检修记录。

  五、现场安全监理人员必须对施工单位已安装完毕的起重设备,督促施工单位请有关单位进行检测备案,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六、现场安全监理人员必须对施工单位已搭设脚手架工程进行全面检查,检查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七、现场安全监理人员必须对施工单位施工用电定期进行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即时下发指令要求施工单位进行整改,并将情况及时向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汇报。

  八、现场安全监理人员必须对施工单位三级安全教育及安全责任制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并督促施工单位落实到位。

  九、现场安全监理人员必须对施工现场安全定期巡视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要求施工单位进行整改,必要时下发安全隐患通知单,并将情况及时向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汇报。

  十、现场安全监理人员必须对施工单位存在安全隐患整改情况进行复查,对施工单位拒不整改的,及时向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书面汇报,由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向监理单位书面汇报,由监理单位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书面报告。

  十一、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定期每周到工程现场检查指导现场安全监理人员的工作,并对施工现场安全情况进行检查。

  十二、工地安全例会制度,每月10号、20号、30号召开专题安全会议,对存在的安全问题进行总结、要求限时整改并及时检查整改情况,及时做好记录。

  十三、对不履行安全责任的现场安全监理人员和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按照监理单位管理处罚制度进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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