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密制度

2023-12-06 制度

  在现在社会,很多地方都会使用到制度,制度对社会经济、科学技术、文化教育事业的发展,对社会公共秩序的维护,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那么相关的制度到底是怎么制定的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保密制度范本,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保密制度 1

  第一条 为保守公司秘密,维护公司发展和利益,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全体员工都有保守公司秘密的义务。

  第三条 在对外交往和合作中,须特别注意不泄漏公司秘密,更不准出卖公司的秘密。

  第四条 公司秘密是关系公司发展和利益,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的员工知悉的事项。公司秘密包括下列秘密事项:

  1、公司经营发展决策中的秘密事项;

  2、人事决策中的秘密事项;

  3、专有生产技术及新生产技术;

  4、招标项目的标底、合作条件、贸易条件;

  5、重要的合同、客户和贸易渠道;

  6、公司非向公众公开的财务、证券情况、银行帐户帐号;

  7、其他董事会或总经理确定应当保守的公司秘密事项。

  第五条 属于公司秘密的文件、资料,应标明“秘密”字样,由专人负责印制、收发、传递、保管。

  第六条 公司秘密应根据需要,限于一定范围的'员工接触。

  第七条 非经批准,不准复印、摘抄秘密文件、资料。

  第八条 记载有公司秘密事项的工作笔记,持有人必须妥善保管。如有遗失,必须立即报告并采取补救措施。

  第九条 接触公司秘密的员工,未经批准不准向他人泄露。非接触公司秘密的员工,不准打听、刺探公司秘密。

  第十条 对保守公司秘密或防止泄密有功的,予以表扬、奖励。

  违反本规定故意或过失泄露公司秘密的,视情节及危害后果予以行政处分或经济处罚,直至予以除名。

  第十一条 信息室、档案室、计算机房等机要部门,非工作人员不得随便进入,工作人员也不能随便带人进入。

  保密制度 2

  一、不该说的秘密,绝对不说;不该知道的秘密,绝对不问;不该看的秘密,绝对不看;不该记录的`秘密,绝对不记录。

  二、严格执行三密文件登记签字制度,否则,不得传递秘密文件、资料。

  三、不将秘密文件、资料放在不安全的地方。

  四、不携印秘密文件、资料回家,不得将秘密文件、档案资料给家属、子女阅读。

  五、不携印秘密文件、资料参观、浏览、探亲、访友、办私事。

  六、不得擅自翻印、复印、传抄秘密文件、资料。

  七、不在公共场所谈论秘密事项,不在私人通信中涉及秘密内容。

  八、不在普通电话中谈论秘密事项和不用普通印寄发秘密文件、资料。

  九、不向印收购部门出售秘密文件、资料、笔记本,不得私自销毁秘密文件、资料。

  十、不隐瞒失密、泄密事故;保密检查不敷衍,不马虎。

  保密制度 3

  第一条 为保守公司秘密,维护公司发展和利益,制定本制度;全体员工都有保守公司秘密的义务。

  第二条 公司秘密是关系公司发展和利益,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的员工知悉的事项。公司秘密包括下列秘密事项:

  1、技术开发计划,科研项目的研究资料。

  2、工艺规程、工艺技术参数等技术资料。

  3、技术改造计划、项目等资料。

  4、生产、质量管理的有关文件、资料。

  5、与有关部门往来文件、信函等,以及有关会议文件,会议经录、纪要和决定。

  6、与项目组技术相关的往来的传真,信函,电子邮件等。

  7、在项目组工作实施过程中确认的需要保密的信息。

  第三条 属于公司秘密的'各类纸制、电子及影相资料,应标明“秘密、机密、绝密”字样,由专人负责印制、收发、传递、保管。凡有秘密内容的文电、草稿、资料、档案、表册、照片等在拟制、打印、复制、收发、传递、阅办、保管、清退、归档、移交和销毁等过程中,必须严格按保密文电管理工作的规定执行,不得私自复制抄录和保存秘密文件,机要文电必须存放在加锁文件橱内。

  第四条 公司秘密根据公司需要,限于一定范围内的员工接触;非经批准,不准复印、摘抄秘密文件、资料;记载有公司秘密事项的工作笔记,持有人必须妥善保管。如有遗失,必须立即报告并采取补救措施。

  第五条 接触公司秘密的员工,未经批准不准向他人泄露;非接触公司秘密的员工,不准打听、刺探公司秘密;信息室、档案室、计算机房等机要部门,非相关工作人员不得随便进入,工作人员按照任务分工与进出程序规定才能进出。

  第六条 收文和发文要严格按登记、传阅手续办理,并定期检查清理,发现短缺要及时查找,如有丢失,要及时报上级备案。工作人员调动时,必须将个人所保存的机密文电、统计资料等进行认真清点、交接,不得带走。

  第七条 加强印章使用管理。凡需加盖印章的,都要严格按印章使用管理规定办理。工作人员要妥善保管印章和各类介绍信函,未经批准不得携带公章外出,下班后必须将印章锁入保险柜内。

  第八条 加强对现代通信、办公自动化设备和计算机联网管理,严禁在非保密通信、计算机信息系统中涉及机、绝密事项。使用计算机及其网络时,不能在互联网网站上刊登内部办公信息;不能利用电子邮件在互联网上传递内部办公信息;不能利用外网计算机处理、存储、传递内部办公信息。领导干部、涉密人员不得使用手机谈论秘密事项;不得将手机带入谈论秘密事项的场所。

  第九条 在对外交往和合作中,须特别注意不泄漏公司秘密,更不准出卖公司的秘密;跟随领导外出或办事的司机及人员,凡本人不应知道的机密文件、机密事项,要自觉做到不看、不听,已经知道的要做到不传。

  第十条 保守公司秘密一定要做到这十六字,严肃认真、周到细致、稳妥可靠、万无一失;不在私人电话、通信中涉及机密;不得携带机密文件游览、参观、走亲访友和出入公共场所;不得在公共场所和家属、子女、亲友面前谈论机密。

  第十一条 对保守公司秘密或防止泄密有功的,予以表扬、奖励;违反本规定故意或过失泄露公司秘密的,视情节及危害后果予以行政处分或经济处罚,直至予以除名。

  保密制度 4

  一、保安员必须遵守公司及保安部的保密制度。

  二、涉及公司、管理处及部门不该说的'秘密不说。

  三、涉及公司、管理处及部门不该问的秘密不问。

  四、不得向他人透露(谈论)公司领导居住的地址、电话、家庭情况及其它商业机密。

  五、不得向公司以外人员谈论公司、管理处及部门秘密或敏感话题。

  六、公司、管理处及部门的资料未经同意不得转借外人参阅。

  七、公司工资实行保密制度,员工之间不得互相谈论各自工资待遇,不得探取、套取他人工资待遇。

  八、不得向外人、传媒贬谈公司、管理处及部门声誉。

  九、在未经允许的情况下,不得随意翻阅他人的资料。

  保密制度 5

  一、目的:

  1.1、规范员工薪资保密行为,保证薪资作业过程的保密性,确保薪资资料不泄密。

  二、范围:

  2.1、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全体职工的薪资操作过程;

  2.2、本办法适用于监督全体职工的薪资保密行为;

  2.3、本办法适用于薪资泄密行为的举报、处理等过程。

  三、定义:

  3.1、薪资作业人员:指参与薪资确定、调整、核算、发放、调阅的各部门负责人及人事、财务人员。

  四、权责:

  4.1、〈薪资保密管理办法〉制定---------------------------------人事行政部

  4.2、〈薪资保密管理办法〉审批---------------------------------总(副)经理

  4.3、〈薪资保密管理办法〉执行---------------------------------全体职工

  4.4、〈薪资保密管理办法〉监督---------------------------------总(副)经理及财务部

  五、具体内容:

  5.1、薪资保密的整体要求:

  5.1.1、薪资操作过程的保密性;

  5.1.2、全体职工不打听别人的薪资水平;

  5.1.3、全体职工不向别人透露自己的薪资水平;

  5.1.4、任何职工发现薪资泄密情况都能及时汇报,相关部门处理及时有效。

  5.2、确保薪资保密的总体步署:

  5.2.1、公司制定《薪资保密管理办法》,并由财务部监控其实施情况;

  5.2.2、由人事行政部向全体职员宣导薪资保密制度,并实时监控;

  5.2.3、人事行政部派专人用专柜、专匙保存薪资资料,确保薪资资料保存过程不泄密;

  5.2.4、加强薪资作业人员及薪资作业过程管理,确保定薪、调薪、薪资核算、薪资发放过程不泄密。

  5.3、为保证薪资的`保密性,对薪资作业过程作以下规定:

  5.3.1、薪资作业过程包含但不限于,新进职工定薪、职工调薪过程、薪资资料保存过程、薪资核算过程、薪资发放过程、薪资资料查阅过程等;

  5.3.2、新进人员经权限主管确定薪资后,须在第一时间将薪资资料交于人事行政部人事专员处;

  5.3.3、人事行政部人事专员接到新进人员薪资资料后,将薪资资料保存于薪资资料专用柜;

  5.3.4、调薪资料(包含转正调薪、周年调薪等)经核准后,应由薪资核算员统一保存于薪资资料专柜中;

  5.3.5、各部门负责人因工作需要调阅本部门人员薪资资料时,须经总(副)经理核准,否则,人事专员有权不予受理;

  5.3.6、除总(副)经理外,任何人不得查阅其他部门人员薪资资料;

  5.3.7、财务人员在发放薪资时应保证薪资保密。

  5.4、为规范职工的薪资保密行为,现作以下规定:

  5.4.1、各部门负责人在与新进人员确定薪资时,应及时宣导薪资保密意识;

  5.4.2、新进人员入职后,由人事行政部在职前培训中宣导薪资保密制度,必要时要与员工签订薪资保密协议;

  5.4.3、人事行政部应对全体在职职工进行薪资保密制度的培训工作;

  5.4.4、人事行政部会不定期到职工当中了解薪资保密情况;

  5.4.5、公司制定薪资泄密举报制度,欢迎广大职工参与检举薪资泄密情况,并对有功人员给予奖励。

  5.5、为确保公司薪资保密制度得以实施,现作以下规定:

  5.5.1、凡因薪资作业人员行为造成薪资泄密的,一经查实,给予当事人记大过一次处理;

  5.5.2、薪资作业人员主动造成薪资资料密的,一经查实,给予当事人即时开除处理,必要时可追加经济责任赔偿;

  5.5.3、全体职工不得询问其他职工的薪资情况,一经查实,第一次给予当事人警告一次处理,第二次给予当事人记大过一次处理,第三次即开除出公司;

  5.5.4、全体职工任何时候都不得泄露自己的薪资资料,一经查实,第一次给予当事人警告一次处理,第二次给予当事人记大过一次处理,第三次即开除出公司;

  5.5.5、职工主动散播自己的薪资资料造成恶劣影响的,一经查实,给予当事人立即开除处分,并不给予任何经济补偿;

  5.5.6、公司欢迎广大职工揭发、检举薪资泄密事件,凡检举薪资作业人员违反薪资保密制度,造成薪资泄密的,一经查实,给予检举人记小功一次;凡检举职工有散播自已薪资资料或询问他人薪资资料者,一经查实,给予检举人嘉奖一次。

  六、制定、变更与作废:

  6.1、本办法为公司薪资保密管理制度,由人事行政部编写,经总(副)经理审批后公布实施,修改、废止时亦同;

  6.2、本办法自x年xx月xx日起实施。

  保密制度 6

  第一条为了维护单位利益,特制订本规定,全体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

  第二条秘密分为三等级:绝密、机密、秘密。

  第三条严守秘密,不得以任何方式向单位外无关人员散布、泄漏单位机密或涉及单位机密。

  第四条严格遵守文件(包括传真、计算机盘片)登记和保密制度。秘密文件存放在有保密设施的文件柜内,计算机中的秘密文件必须设置口令,并将口令报告所长。不准带机密文件到与工作无关的场所。不得在公共场所谈论秘密事项和交接秘密文件。

  第五条严格遵守秘密文件、资料、档案的借用管理制度。如需借用秘密文件、资料、档案,须经所长批准。并按规定办理借用登记手续。

  第六条秘密文件、资料不准私自翻印、复印、摘录和外传。因工作需要翻印、复制时,应按有关规定经人事秘书科批准后办理。复制件应按照文件、资料的密级规定管理。不得在公开发表的文章中引用秘密文件和资料。

  第七条会议工作人员不得随意传播会议内容,特别是涉及人事、机构以及有争议的问题。会议记录(或录音)要集中管理,未经办主要领导批准不得外借。

  第八条文件、资料的分发范围要按规定执行。对有保密内容的,要标明密级、编号发出,不得用明码电报或电话传递。对急件应加快内部传递速度。

  第九条文件资料要定期清查,按时回收、清退、归档或销毁,对需要长期保管的文件,按档案局要求,必须于次年五月底前,装订成册,立案存档。废旧的.内部资料不得当废纸出售。

  第十条热情接待举报人员,认真处理举报的信件,并做好保密工作,切实保护举报人的利益。

  第十一条严肃保密纪律,凡泄露国家机密,遗失机密材料或透露举报内容,导致举报人利益受到侵害者,视情节轻重和失密程度,给予必要的纪律处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二条认真保管好印章、现金、档案,票据、重要物资、机密材料。下班前锁好文件橱、办公桌,关好防盗门窗,严防失窃、失密。

  保密制度 7

  1)凡涉及国家党政机关的政治、经济未公开的科技,以及国防、军事情报等均属国家保密之列。

  2)凡涉及本酒店的经营策略、管理方针、财务资料、经营信息、业务报表及人事档案资料、客情资料均属酒店保密范围之列。

  3)凡酒店员工应严守国家机密和酒店保密纪律,提高保密意识,不该问的不问,不该看的.不看,不该说的不说,不该听不听。发现泄露机密的苗头应尽力挽救制止,并及时汇报。

  4)凡属国家、省、市政府部门和本部门的正式文件,都须严格按照酒店的收发文制度,进行签收、登记、编号和发送工作。

  5)严格控制保密文件的发送范围。保密性文件一般不印发,而采取传阅的方式,由总经理室附文件送阅单,由阅文者签名。

  6)各部门收存带有文头和文件编号之文件,年底必须清理交回总经理室,如有遗失则按泄密处理。

  7)如有泄密事件发生时,按情节轻重分别予以书面警告、严厉处罚或开除的处分。

  保密制度 8

  一、按照国家《保密法》的规定,严守党和国家的机密,维护国家的安全和利益,保障档案开发利用顺利进行。

  二、档案室内严禁生火、吸烟,严守电器设备操作规程,做到人离电源断,门、窗及时关闭落锁。

  三、档案工作人员下班时,必须将使用的档案、文件、资料归还原处妥善保管,防止失密泄密的'现象发生。

  四、借、查阅档案资料,要严格执行领导审批和交接手续,方可查阅。

  五、室内必须配置安全保护措施和消防器具,定期检查更新,落实补救措施,以防事故发生。

  六、档案工作人员要忠于职守,不失密,不泄密,要切实保证档案的安全无损,搞好本职工作。

  七、涉外人员查阅档案资料时,由单位逐级向档案专业主管部门申请,经批准后方可查阅。非经批准而查阅档案造成盗密、失密、泄密者,对当事人员追究法律责任。

  八、任何查阅档案的人员未经本单位领导和档案专业主管部门共同批准,不准复制、翻印、摄影、录音、录像档案材料。

  保密制度 9

  第一条 设立目的

  为做好档案的安全保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法》及有关保密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工作原则

  档案工作人员应以维护档案完整、准确、系统、安全为准则,不得私自摘抄、复印、传播密级档案内容。

  第三条 对档案工作人员的保密要求

  一、日常工作要求

  1.档案工作人员在接受、保管、提供查阅利用档案资料时,要按有关规定认真核对,做到签字、登记、注销等手续齐全,帐目清楚。查阅密级档案,必须履行批准手续,在档案室内查阅,复印只能在档案馆复印。未经批准,不准将密级档案借出。

  2.档案工作人员要严格守国家机密,不准随意摘抄、传播密级档案的内容,不准利用职权私自复印档案材料。

  3.凡规定不能查阅和不该摘抄的档案材料,一律不准查阅、摘抄和复印。凡需复制保密档案材料,须经xxx批准后,方可复制。

  4.档案室无人时,应将门、窗关牢,柜上锁,确保安全无误。

  5.严守保密规定,不该说的.话不说,不该做的事不做,做到“保守机密,慎之又慎”。

  6.在工作形成的废纸,不得随意乱扔。

  7.档案信息上网,须遵守信息保密规则,确保档案完整与安全,严防泄密。

  8.防止通过电话、传真、计算机网络、笔记本电脑和移动存储设备等泄密,严禁使用涉密计算机登陆国际互联网,不私自保存、复制和销毁秘密载体。

  9.每年进行xx次保密检查,并报上级xxx。

  二、档案销毁工作要求

  1.经过鉴定需要销毁的档案材料,要按有关规定写出鉴定报告、销毁清册,经xxx批准后,由xx人以上监督销毁。

  三、特殊情况的处理方法

  若所借档案丢失,档案工作人员须及时通知xx部门,并写明情况(丢失时间、地点、具体档案名称等)以便及时处理。

  第四条 附则

  本制度经xx核准后实施,增设修订亦同。

  本制度最终解释权归本公司。

  保密制度 10

  一、总则

  1.1为保守公司秘密,维护公司的发展和利益,特制定本制度。

  1.2公司秘密是关系公司权利和利益,依照特定程序确定,在一定时间内只限定一定范围的人员知悉的事项。

  1.3公司全体员工都有保守公司秘密的义务。

  1.4公司保密工作实行既确保秘密又便利工作的方针。

  二、保密范围和责任

  2.1公司秘密包括下列事项:

  2.1.1公司尚未付诸实施的经营战略、经营方向、经营规划、经营项目及经营决策。

  2.1.2公司管理制度、文件、通知等,包括:业务信件、销售计划、客户档案、统计资料、库存商品价格等。

  2.1.3公司内部掌握的合同、协议、意见书及可行性报告、主要会议记录。

  2.1.4公司财务预决算报告及各类财务报表、统计报表产值。

  2.1.5公司掌握的尚未进入市场尚未公开的各类信息。

  2.1.6招标项目的标底、合作条件、贸易条件;

  2.1.7公司职员人事档案,工资性、劳务性收入及资料。

  2.1.8公司非向公众公开的财务、银行账户账号等;

  2.1.9其他经公司确定应当保密的事项。

  2.2属于公司秘密的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的制作、收发、传递、使用、复制、摘抄、保存和销毁,由总经理办公室负责保密,并采取相应的保密措施。

  2.3在对外交往与合作中需要提供公司秘密事项的,须事先报总经理批准。

  2.4具有属于公司秘密内容的会议和其他活动,主办部门应采取下列保密措施:

  2.4.1选择具备保密条件的会议场所。

  2.4.2根据工作需要,限定参加会议人员的`范围。

  2.4.3依照保密规定使用会议设备和管理会议文件。

  2.4.4确定会议内容是否传达及传达范围。

  2.5不准在私人交往和通讯中泄露公司秘密,不准在公共场所谈论公司秘密,不准通过其他方式传递公司秘密。

  2.6公司工作人员发现公司秘密已经泄露或者可能泄露时,应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并及时报告总经理。

  三、处罚措施

  3.1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给予警告,并处以50-500元罚款:

  3.1.1泄露公司秘密,尚未造成严重后果或经济损失的;

  3.1.2违反本制度规定的保密条款。

  3.1.3违反第七条之规定的参照《薪资保密处罚规定》);

  3.1.4已泄露公司秘密但采取补救措施的;

  3.2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予以辞退和赔偿公司经济损失并取消其在公司的一切利益(包括工资和效益工资)。

  3.2.1故意或过失泄露公司秘密,造成严重后果或重大经济损失的。

  3.2.2违反本保密制度规定,为他人窃取、刺探、收买或违章提供公司秘密的。

  3.2.3利用职权强制他人违反保密制度的。

  四、附则

  人力资源部

  保密制度 11

  1.不准说的机密,绝对不说。

  2.不该问的机密,绝对不问。

  3.不该看的`机密,绝对不看。

  4.不该记录的机密,绝对不记录。

  5.不在非保密本上记录机密。

  6.不在公共场所和家属、子女、亲友面前谈论机密。

  7.不在不利于保密的地方存入机密文件、资料。

  8.不携带机密材料外出旅游、参观、探亲和出入公共场所。

  9.案件和重大事故、事件在未侦破和终结前,不得向任何人泄露有关内情和工作方案。

  10.凡是上级机关下发的机要和绝密文件,原则上由秘书统一归口管理并按时上交,有关科室确因工作特需,应指定责任心较强的人严密保管,但要在规定时间内上交。

  11.各科室内勤人员,对本年度的各类文件、资料及案卷等材料应及时整理归档,并妥善保管。

  12.对违反本制度,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者,视情节报学校处理。

  保密制度 12

  一、提高人员防泄密意识,加强防泄密规章制度的建立与完善。

  1、加强保密教育,增强人员的保密意识。具体可以通过播放教育片、办宣传栏,广泛地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做到保密教育“常有要求,常有声音,常有活动”,做到既强调-教育的针对性,又追求宣传的广泛性。

  2、建立和加强保密措施和制度,突出工作实效。加强涉密要害部门部位和重点涉密事项的保密管理,坚持保密提醒制度,对公司信息公开和新闻报道严格执行保密审查制度,严格规范公文运转,努力完善各项保密制度,并监督各项制度落实的落实情况。

  3、加强督促检查,消除保密隐患。公司定期开展保密检查活动。在检查中,坚持原则,较真碰硬。对不符合保密要求的事项责令限期整改,要求全体职工树立“泄密隐患就在身边,保密的工作从我做起”的理念,切实加强保密的工作。

  4、加强组织领导,确保责任落实。公司领导负责,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坚持例会制度,实施科学决策,督促工作落实,确保保密的工作有力、有序和有效开展,确保保密的工作万无一失。

  二、规范涉密计算机的使用制度,加强涉密计算机的技术防范措施。

  1、规范涉密计算机的使用制度。一方面要建立严格的涉密计算机管理制度,禁止无关人员随便使用涉密计算机,同时,对重要的涉密计算机要设定密码保护,并指定专人负责。另一方面要加强对工作人员的管理。因为设备由人操纵,制度由人制定并遵守。人员的问题,首先要牢固树立保密观念,使其认识到新时期保密问题的重要性、紧迫性,从而增强保守国家秘密的意识。同时,要不断提高使用和管理人员的科学技术水平,使其真正了解所有设备的性能,掌握防止泄密的知识和防范措施;利用和创造机会扩展他们的知识面,增强主动性,减少盲目性,以防因无知而泄密;还要建立奖惩制度,定期考核,奖优罚劣,完善激励机制。

  2、加强涉密计算机的`技术防范措施。首先,使用安装防泄密软件的计算机,对于重要的涉密计算机要经常更新杀毒软件,能不连接网络的尽量不要将涉密计算机连接至网络中。其次,规定分级使用权限,对计算机中心和计算机数据划分密级,采取不同的管理措施,秘密信息不能在公开的计算机上处理,密级高的数据不能在密级低的计算机处理;同时,根据使用者的不同情况,规定不同使用级别,低级别的使用者不能进行高级别的操作。

  3、加强对媒体的管理。录有秘密文件的媒体,应按照同等密级文件进行管理,对其复制、打英借阅、存放、销毁等均应遵守有关规定,并将涉密信息加密后存贮在计算机里,同时注上特殊调用口令。在涉密计算机操作过程中产生的临时存放的文件也应作好妥善处理。另外,禁止无关人员对涉密内容进行复制等操作。

  4、对联网的涉密计算机进行使用者身份鉴别。计算机对用户的识别,主要是核查用户输入的口令,网内合法用户使用资源信息也有使用权限问题,因此对口令的使用要严格管理。

  通过这次公司组织观看保密教育案例片的活动,我们深刻认识到了保密的工作是一项庞大而复杂的系统工程。保密的工作的开展和深入需要我们每一个员工的努力,需要我们时时刻刻从自身做起,努力提高自己的保密意识,从而在自身行为举止上杜绝泄密事件的发生,为保证企业的健康发展尽自己的一份力。

  保密制度 13

  一、心理咨询员有责任向来访者说明咨询工作的保密原则,以及应用这一原则的限度。

  二、心理咨询工作中的有关信息,包括个案纪录、测验资料、信件、录音、录像和其他资料,应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作为档案,及时送档案室进行保存。

  三、除了心理咨询员和档案管理员以外,学校任何其他人员包括班主任和任课教师等,都无权查看心理档案室档案材料。

  四、心理咨询员只有在来访者同意的情况下,才能对咨询过程进行录音、录像。因专业需要进行案例讨论、教学引用和科研写作时,应隐去那些可能据以辨认出来访者的有关信息。

  五、在心理咨询工作中,一旦发现来访者有危害自身和他人的.情况,必须采取必要措施,防止意外事件发生(必要时应通知有关部门或家属),但应将有关信息的暴露程度限制在最小范围内。

  六、心理咨询员接受卫生、司法或公安机关法律规定的询问时,不得做出虚伪的陈述或报告。

  保密制度 14

  为保守公司秘密,维护公司利益,制订本制度。

  一、全体员工都有保守公司秘密的义务。在对外交往和合作中,须特别注意不泄露公司秘密,更不准出卖公司秘密。

  二、公司秘密是关系公司发展和利益,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的员工知悉的事项。公司秘密包括下列秘密事项:

  1、公司经营发展决策中的秘密事项;

  2、人事决策中的.秘密事项;

  3、专有技术;

  4、招标项目的标底、合作条件、贸易条件;

  5、重要的合同、客户和合作渠道;

  6、公司非向公众公开的财务情况、银行帐户帐号;

  7、董事会或总经理确定应当保守的公司其他秘密事项。

  三、属于公司秘密的文件、资料,应标明“秘密”字样,由专人负责印制、收发、传递、保管,非经批准,不准复英摘抄秘密文件、资料。

  四、公司秘密应根据需要,限于一定范围的员工接触。接触公司秘密的员工,未经批准不准向他人泄露。非接触公司秘密的员工,不准打听公司秘密。

  五、记载有公司秘密事项的工作笔记,持有人必须妥善保管。如有遗失,必须立即报告并采取补救措施。

  六、对保守公司秘密或防止泄密有功的,予以表扬、奖励。

  违反本规定故意或过失泄露公司秘密的,视情节及危害后果予以行政处分或经济处罚,直至予以除名。

  七、档案室、微机室等机要重地,非工作人员不得随便进入;工作人员更不能随便带人进入。

  八、办公室应定期检查各部门的保密情况。

  保密制度 15

  1、公司的保密事项包括:标明密级的秘密文件;咨询过程中知悉的委托单位的基本情况、工程建设投资情况和设备材料价格;咨询的招投标文件、施工图、预结算书、电子文档等资料;各类咨询成果文件;其他需要保密的资料或信息。有特殊保密要求的另行制定更严格的保密措施。

  2、文件及资料的.收发、传递、保存由综合办公室设专人负责,实行统一口径对外。文件的销毁工作由公司统一组织,销毁时要有专人负责监督。

  3、未经批准,不得将要求保密的文件、资料等私下复制或携带外出。

  4、不得利用要求保密的文件、资料从事与公司工作无关的活动或谋取私利。

  5、咨询人员应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借阅咨询资料,不得借阅与所承担咨询任务无关的资料。

  6、咨询人员不得向其他咨询人员询问与所承担任务无关的内容、结果。

  7、调离或离开公司的人员对其在公司期间接触的属本公司规定要求保密的文件、资料或信息,应该严格保守秘密。

  8、各部门经理要结合本部门的实际情况,对本部门的人员经常进行保密教育,及时处理出现的问题、堵塞漏洞。发现窃密或重大失密事件,必须及时向公司高层领导报告情况,不得延误。

  保密制度 16

  1、公司的保密事项包括:标明密级的秘密文件;咨询过程中知悉的委托单位的基本情况、工程建设投资情况和设备材料价格;咨询的'招投标文件、施工图、预结算书、电子文档等资料;各类咨询成果文件;其他需要保密的资料或信息。有特殊保密要求的另行制定更严格的保密措施。

  2、文件及资料的收发、传递、保存由综合办公室设专人负责,实行统一口径对外。文件的销毁工作由公司统一组织,销毁时要有专人负责监督。

  3、未经批准,不得将要求保密的文件、资料等私下复制或携带外出。

  4、不得利用要求保密的文件、资料从事与公司工作无关的活动或谋取私利。

  5、咨询人员应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借阅咨询资料,不得借阅与所承担咨询任务无关的资料。

  6、咨询人员不得向其他咨询人员询问与所承担任务无关的内容、结果。

  7、调离或离开公司的人员对其在公司期间接触的属本公司规定要求保密的文件、资料或信息,应该严格保守秘密。

  8、各部门经理要结合本部门的实际情况,对本部门的人员经常进行保密教育,及时处理出现的问题、堵塞漏洞。发现窃密或重大失密事件,必须及时向公司高层领导报告情况,不得延误。

  保密制度 17

  为了维护公司利益,保护公司的商业秘密,特制定本制度。

  1、本制度所称的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公司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质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以及公司依法律规定或者有关协议的约定,对外承担保密义务的事项。

  2、成为公司商业秘密的.技术信息包括技术方案、工程设计、计算机软件、图纸、样品、模型、模具、技术文档等等。

  3、成为公司商业秘密的经营信息包括客户名单、客户订单、营销计划、采购资料、财务资料、进货渠道、经营目标、经营项目、管理诀窍、货源情报、内部文件、经济合同、合作协议等等。

  4、员工不得刺探、过问与本职工作无关的商业秘密,不得以任何方式泄露公司的商业秘密。

  5、遵守公司秘密文件、档案资料的登记、借用和保密制度。秘密文件应存放得当,借用秘密文件、档案资料必须经总裁批准;不得在公共场所谈论公司机密事项和交接秘密文件。

  6、文件和档案资料不得私自复印、摘录和外传,因工作需要复印时,应经总裁批准。

  7、发现公司商业秘密被泄露或者因自己过失泄露商业秘密,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泄密进一步扩大,并及时向总裁汇报。

  保密制度 18

  1、档案管理人员应严格遵守《保密法》,认真执行保密制度,明确责任,确保档案机密的绝对安全。

  2、有密级的文件,在其传递、阅办、归档、保管、清退、销毁等过程中,必须按照保密规定进行。

  3、利用者查阅密级档案,须经本校分管领导批准,并只限于在档案阅览室利用,不得利用职权擅自提供有密级的文件和档案,密级档案不得复制,不得扩散档案机密,对造成泄密事件的`责任者要视情节严肃处理。

  4、任何人不得携带涉密档案外出参观、游览、探亲访友和出入其他不利于档案保密的场所。

  5、采取现代化保密技术防护手段,防止档案机密泄密。

  6、档案文件的降密和解密必须按有关规定执行,档案人员不得私自确定档案降密和解密的日期和范围。

  7、加强库房安全防范工作。库房须安装防盗设施,定期检查门窗,对不合理的设施或安全隐患,要及时改正,做到安全保密一起抓。

  8、加强单位各处室自行保管整理档案时的安全措施,以防丢失及泄密,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保密制度 19

  为了加强档案的科学管理,保障档案的安全和最大限度地延长档案寿命,有效地保护档案和提供档案信息,根据《档案法》、《保密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本制度。

  1、档案管理人员要掌握档案安全、保密工作知识,认真履行职责,依法做好档案安全保密工作。

  2、档案文件的划密、更密、解密,必须严格按照国家规定办理。

  3、档案工作人员,在提供档案利用时,必须严格履行登记手续,查阅机密档案,须经综合档案室主任批准,查阅绝密档案,须经校分管领导批准。

  4、档案工作人员,人不准损毁、丢失、涂改、伪造档案,不准出卖、转让档案。

  5、未经领导批准,不得擅自复印、抄录、公布、转抄档案,不得携带档案文件外出参观、游览、探亲访友、办私事。

  6、非档案人员未经允许不得进入档案库房。

  7、档案库房严禁烟火,并备有防火、防盗装置及电子报警设备。

  8、档案工作人员不准以任何理由和方式对外泄露档案中的机密。

  9、档案工作人员玩忽职守,造成档案损失者,或造成泄密、失密事故者,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分,违反档案法构成犯罪者,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0、档案库房、阅档室、办公室的安全保管与保密工作责任到人,综合档案室主任为领导责任人,档案工作人员按工作岗位为具体责任人,一级管一级,层层落实。

  保密制度 20

  本公司为鼓励各级员工恪尽职守,且能为公司盈利与发展用心带给贡献的目的,实施以贡献论酬精神的薪资制度,为培养以贡献为争取高薪的风气与避免优秀人员遭嫉妒起见,特推行薪资保密管理办法。

  第一条个人薪资信息是公司与个人劳动契约之机密性讯息,任何人不的打听、议论他人薪资,亦不得将个人薪资所得告诉他人。

  第二条公司有关薪资保密之相关规定:

  1、不盗取、拷贝、阅览公司有关薪资之资料、文件。

  2、不将个人之薪资收入状况告知他人。

  3、不将个人年终奖及业绩服务奖发放状况告知他人。

  4、不向他人咨询个人所发薪资及奖金之计算方式(可向人事薪资作业人员咨询)。

  5、不探询他人之薪资收入状况。不探询他人之年终奖及业绩服务奖发放状况。

  6、不参与有关薪资之议论,对薪资泄密者主动检举并积极配合调查。

  第三条各级主管应领导所属人员养成不探询他人薪资的礼貌,不评论他人薪资的风度,以工作表现争取同情的精神。

  第四条各级人员的薪资除公司主办核薪的'人员、发薪的人员与各级直属主管外,一律保密,如有违反,罚则如下:

  主办核薪及发薪人员,非经核准外,不得私自外泄任何人薪资,如有泄漏情事,另调他职。

  探询他人的薪资者,扣发1/4年终奖金。

  吐露本身薪资者扣发1/2年终奖金,如因而招惹是非者扣发年终奖金。

  评论他人薪资者扣发1/2年终奖金,如因而招惹是非,予以停职处分。

  第五条薪资计算如有不明之处,报经直属主管向经办人查明处理,不得自行理论。

  第六条本办法经经理级会议研讨并呈奉总经理核准后实施,修改时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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