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卫处值班制度

2022-08-03 制度

  随着社会不断地进步,我们都跟制度有着直接或间接的联系,制度是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相信很多朋友都对拟定制度感到非常苦恼吧,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保卫处值班制度(通用12篇),欢迎大家分享。

  保卫处值班制度1

  为进一步加强法院安全保卫工作,确保办公、办案的顺利进行,维护法院审判、办公场所的良好秩序,确保人员及财产安全。根据人民法院安全保卫工作相关规定,结合本院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加强门卫管理

  (1)安全防范采取人防和技防相结合的办法,门卫值班人员实行24小时值班制,遇有突发事件及时报告,及时启动处置预案。

  (2)加强人员出入管理。法院大门上下班时间段正常开启,上班后关闭,同时开启安检门。所有出入人员通过安检门进出。

  (3)值班人员负责对外来人员进行登记工作,严格执行身份识别仪实名登记制度,对案件当事人未携带身份证的,原则上不能进入,特殊情况经法警大队负责人及院领导同意后方可进入,诉讼当事人一律不能进入办公区域,由各业务庭室在一楼接待室进行接待。

  (4)对于因公或亲(朋)友来访人员,原则上必须身份证实名登记,如未携带身份证的应与被访干警联系,得到被访干警认可后,在登记簿上如实登记来访者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身份证号码、进入时间等方可进入,离开时要登记离开时间。

  (5)值班人员必须严格做到逢进必检,对进入审判和办公区域的人员严格检查,对人员和随身携带物品进行安检,安检完毕后,诉讼当事人及旁听人员物品一律存放储物柜内。如有携带危险物品及管制刀具的一律收缴,并及时上报法警大队登记。

  (6)值班人员工作期间须按规定着装,做到认真负责,坚守岗位,不得擅自离岗、脱岗、窜岗,值班室电话在工作期间一律不得用于与工作无关的事项。

  (7)对来访人员无理取闹,扰乱审判、办公秩序的,在劝阻无效后,应当及时向法警大队负责人报告,视情形采取措施,必要时向110报警。

  (8)国家法定节假日的值班安排,由办公室负责。值班人员应坚守岗位,不得擅自离岗。

  二、加强物品进出管理

  非本单位工作人员从办公楼内运出任何物资、设备等,门卫值班员必须进行盘问,并及时报告院办公室或法警大队。未经许可一律不得放行。

  三、法院基建工程、装修、设备维修(用电、用火)等项目由办公室和门卫对施工单位负责监督,做好相应的安全防范工作。

  本规定从生效之日起实施。

  保卫处值班制度2

  一、门卫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

  二、每晚12点钟以前锁好大门和自行车棚。

  三、对陌生人、可疑人员要及时严格进行盘查登记。

  四、对来访的可疑人员要用电话联系或亲自陪到房主家,必要时及时报告派出所。

  五、外来人员携带的可疑物品进行检查登记。

  六、协助居委会调解小区的各类民事纠纷。

  七、管理好门卫设施的使用,及时报警。

  保卫处值班制度3

  一、门卫实行二十四小时值班制度。大门开门时间:早上7点至9点,中午12:00至15:00,晚上18:00至22:00,大门关闭后人员出入经由小门通过,车辆进出临时开门。

  二、外来人员,必须经门卫登记后方可进入。院内车辆实行出入证管理。出租营运车辆未经允许,不得进入院内。外来车辆未经同意,不得在院内停放过夜。

  三、门卫对外来人员、车辆未履行登记职责的,扣发当月工资20元/次。

  四、外来人员不得在院内闹事和从事其他违法犯罪行为,否则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五、不准闲杂人员及精神病人进入院内,不准小商小贩入院叫买叫卖。对外来人员携带大件物品外出的要经门卫核实情况后方可通过。

  六、无关人员不得进入门卫值班室闲谈,或者进行打牌、下棋等娱乐活动。

  七、值班人员要坚守工作岗位,认真履行职责,文明、热情待人;坚持24小时有人监守,不得擅离职守。

  八、任何人不得阻碍、刁难门卫值班员履行职责,否则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理或者交由有关部门处理。

  保卫处值班制度4

  为了维护正常的学校教学秩序,确保师生人身安全,特制定我校门卫制度:

  一、学校门卫实行值班制度,确保学校财产和师生人身安全;

  二、值班人员必须严守岗位,认真履行职责,恪尽职守,不得擅自离开岗位,做个人私事;

  三、凡是来访人员一律在门卫室填写好来访登记表,与相关人员沟通后,方可进入校园。未经允许外来人员不得随意进出学校,对那些不听劝告、寻衅滋事,破坏学校教学秩序的人员,要及时报告公安机关处理;

  四、严禁各种商贩进入校园或在校门口摆摊设点;

  五、外来车辆未经许可不得进入校园,应在指定位置停放;

  六、早晚按时开关大门;

  七、负责校内及周边安全防范工作,发现各种不安全隐患,采取处理措施及时处理,不能处理的,及时上报学校领导。

  保卫处值班制度5

  为搞好校园的`安全防范工作,确保教学与生活秩序正常,特制定如下门卫制度:

  一、学校前后大门实行专人值班。值班人员身着制服,庄严整洁,挂牌上岗,文明值勤。

  二、大门早上六点启开,晚上十一点关闭。住校园内的教职员工凭证件(身份卡、临时出入证)出入;来校讲课的教师、公务接洽和走亲访友人员凭身份证或单位介绍信办理登记手续。上课时间不得会见学生。

  三、校外人员携带大宗物品出门时,需出示《物资出门证》并接受查验;校内教职工携带大宗物品外出的,亦应主动向门卫说明情况并登记。

  四、经许可进出校园的车辆,禁止鸣笛,限每小时20公里速度行驶,并在指定的地点停放。出租车及其它营运车辆禁止入内。

  五、流动摊贩、产品推销员、张贴广告者及其它社会闲散人员不得进入校园。

  六、遇到可疑人员要仔细盘查,发现重大问题要立即报告保卫处,同时妥善处置,防止事态扩大。

  七、值勤时,既要热情接待,服务周到,礼貌待人,又要坚持原则,不徇私情,遵守法纪。

  八、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离岗。有事提前请假,不擅自托人代班。认真填写值班记录,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

  保卫处值班制度6

  1、门卫实行24小时不间断值班,值班人员应按时到岗,按规定时间值班,轮流用餐、休息。违反一次扣1分。

  2、值班期间不准擅离职守,不准找人顶替,有事请假。不准做与值班无关的事情,不准私自放行人和车辆。违反一次扣1分。

  3、门卫值班期间应按要求着装,礼貌待人。

  4、值班前与值班时间不准喝酒,不准大脱大睡。违反一次扣1分。

  5、在无学校批准的情况下,门卫值班人员要制止任何人将任何学校公物带出校门。

  6、门卫值班人员要保证值班室及校门内外卫生区域整洁卫生,否则一次扣1分。

  7、除来访接待外,非门卫人员不得在传达室逗留、闲聊,违反一次扣值班门卫1分。

  8、门卫人员要及时开关校门、楼门、操场护栏门,下班后要对各教学楼门窗进行检查,并及时关闭未关的门窗。

  9、门卫人员要严格执行值班制度,并做好值班记录,确保校园安全。

  10、若因门卫工作失职,造成的学校安全事故,视情节轻重予以相应处罚。

  保卫处值班制度7

  1、认真学习保安工作条例,严格按保安工作职责要求规范自己的行为,值班时间不干与保安工作无关的事,语言文明,仪表端庄大方。

  2、门卫保安人员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不得私自离岗。每天师生离校后,检查学校、办公室内电灯、电扇、门、窗是否关好,如发现未关和异常,应及时妥善处理,并向学校总务汇报。晚上值班要不定时巡视校园,发现问题要及时汇报或报警。假日内关闭校门,不准外来人员进校活动。

  3、严禁非本校人员入校,对来访人员的进校和离校情况进行详细登记,不允许任何人员在门卫附近聚集、看报、聊天、下棋等。严禁学生在上学期间私自出校门,或在附近买零食。

  4、对携带财物出门者,问明情况,弄清财物来源,方可放行,不允许任何人将学校公物带出校门。

  5、上课期间不允许机动车辆进入教学区,对来访者问明情况,得到有关领导准许后,方可进校。教学时间严禁任何人在教学区内喧哗、吵闹、奔跑等,依法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按时开关学校大门和侧门。

  6、遇到侵害师生安全或学校财产时,门卫保安人员有权立即报告学校或公安部门,并做应急处理。

  7、认真做好电话接听、电话记录和内容转达工作,语言文明、态度热情,严禁校外人员在传达室接打电话,按时做好报刊杂志和往来信件的收发工作。

  8、有权制止和杜绝在校门前摆摊设点、乱张贴、散发广告宣传品等现象,协助值班领导和教师维持好上学和放学期间校门口的秩序。

  9、保持值班室内外的卫生清洁工作,负责学校绿化管理工作,并负责门前卫生三包区域和部分区域的卫生工作,协助学校做相关的临时性服务。

  10、门卫人员要,勤奋敬业,用自己高质量的工作和良好形象为学校增光,对不认真履行门卫工作义务,缺乏责任感的人员,学校采取批评教育后,仍不改正的,将有权辞退和解聘。

  保卫处值班制度8

  一、门卫必须24小时在岗,不得擅离职守。绝不允许出现上班时间没人管理状态。

  二、校门定时上锁,学校实行封闭管理。

  三、外来人员出入校门必须严格登记,认真履行登记手续。

  四、外来车辆及人员一律不准进入校内,确需进入需请示有关领导或当事人。

  五、学生上课期间,不得随意离校出门。学生因生病或其它特殊情况的确需要出门时,必须经班主任或学校领导批准后,方能离校。

  六、家长接送学生来校一律到门口止步(特殊情况经门卫批准除外)。

  七、门卫负责校门一带卫生保洁,坚持每天清扫一次。

  保卫处值班制度9

  为了加强我校门卫管理,做好校园安全防范工作,特制订进出学校登记制度:

  1、门卫要认真做好来访人员登记工作。校外人员来访本校教职员工请先与被访者电话联系,经电话确认后如实填写好《来访登记表》,方可进校。

  2、校外人员无正当理由到校,不遵守本校制度,不填写《来访登记表》,门卫值班人员不得让其进入校园。如果外来人员强行入内,门卫值班人员应及时与学校行政领导取得联系并报警,以防止意外发生。

  3、学校受访对象接受校外人员来访,应在《来访登记表》上签字确认,来访人员离校时,应将该表的《回执》交回门卫值班室。

  4、上级部门或有关单位来校检查、联系工作,门卫应认真验看其工作证(介绍信),做好登记,并与相关部门或行政值班人员联系。

  5、重大节假日,外来人员未经行政值班人员允许,不得随意进入校园。

  6、进校车辆必须按指定位置停放。

  7、学生在上学期间不得随意自由进出校门,如遇特殊情况需要出校门,应凭班主任签字批准的出门条,经门卫值班人员许可,方可外出。

  8、携带公物出校必须主动出示有关部门的证明,门卫做好记录后,方能离校。

  保卫处值班制度10

  1、门卫室值班人员必须以高度的责任感和警惕性坚守岗位。值班人员值班时,不准干私活,不能擅离岗位;

  2、门卫室内,不准搞娱乐活动,非值班门卫人员不得长期滞留门卫室,以免分散值班人员精力;

  3、值班人员按学校规定时间开启和关闭大门;

  4、出进人员和车辆应接受和配合门卫值班人员的检查,门卫认定可疑的,有权盘查;在大门开启时间外进出的人员,应向门卫值班人员说明原因。否则,门卫值班人员应拒绝其进出学校;

  5、严禁携带易燃、易爆、有毒、有污染的物品进入学校;

  7、门卫室及周围不准寄放任何物品,以保证出入畅通;

  8、门卫值班人员应及时指挥车辆人员出入、停靠,确保大门畅通无阻;

  9、门卫值班人员对出入学校的人员,应严格进行登记;

  10、门卫值班人员要逐日对执勤点及周围进行清扫,保持经常性的整洁干净。

  保卫处值班制度11

  一、值班人员值班时必须衣着整治,佩带袖章上岗,严守岗位,确保社区安全。

  二、对外来陌生人员进行询问,检查证件,并搞好登记,对推销人员和收购废旧物品等无关人员要严禁入内;发现可疑情况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

  三、熟悉社区内的基本情况,掌握人员的流动情况,发现住户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要尽责制止和规劝,发现住户有不法行为的,要及时报告公安机关。

  四、注意防火安全,出现可疑火光、黑烟或异味,要一查到底弄清原因,遇火灾要及时采取措施并迅速报告公安消防部门。

  五、管好车辆的进出、行驶、停放,确保车辆停放有序,保护好花草树木。积极维护住户的生命和财产安全,敢于同各种不法分子作斗争。

  六、严禁无关人员在值班室逗留、闲谈。值班室内必须整洁有序,各种登记齐全,物品摆放整齐,禁止出现值班室内家庭化、生活化的现象。

  保卫处值班制度12

  为规范小区门卫值班制度,保证小区安全管理有序进行,保证小区、业主和住户财产、人身安全,结合小区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一、工作职责及范围:

  第一条 负责小区外来车辆、人员进出登记。

  第二条 负责监管进出小区的机动车及非机动车辆停放秩序。

  第三条 负责小区院内、住宅楼安全巡视,以及夜间巡视。

  第四条 协助维持小区安全秩序、防止盗窃、失窃问题发生。

  第五条 负责安全事故及时上报通知相关业务部门,对突发事件采取果断应急措施。

  第六条 做好报刊收发工作,快递等信件要及时登记、通知。

  第七条 认真填写值班信息登记,保存值班的各项记录,定期上交。

  第八条 负责监管小区门口门前三包区域卫生。

  二、 值班制度规定:

  第九条 实行三人倒班制,做到昼夜24小时不断人。值勤时间:(白班)6:00——14:00/(中班) 14:00——22:00/(夜班)22:00——06:00;值班人员要做到24小时轮流值勤。夜班22:00——06:00期间,每隔1小时要巡视各区域一次。

  第十条 值勤期间穿戴整齐保持仪容整洁、精神状态上佳、认真负责、恪尽职守,礼貌待客。

  第十一条 严禁离岗、睡岗或酗酒、闲聊等,因事临时离开,岗位必须有人代班。 第十二条 对各级政府、街道、居委会办事机构的通知、通告,应及时进行传达。 第十三条 不允许态度粗暴、故意刁难外来人员,一经发现,将按照公司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第十四条 应绝对服从上级命令,切实执行任务,以身作则,不得偏袒徇私,严禁监守自盗。

  第十五条 遇有重大事件或可疑人物应临危不乱,不卑不亢,果断灵活处置,并立即报告上级。

  第十六条 夜间执勤时间,加强小区巡察,对小区物品进行检查,防止意外事件的发生,确保小区的安全;若发现问题要及时报告有关领导处理;因工作失职,给公司和业主造成财产经济损失,按照公司有关规定追究当班相关责任。

  第十七条 熟记公司园区内各处水、电、燃料、开关、门锁及消防器材放置地点,发现公共区域的电灯、门窗、园墙等有缺损时,应报公司有关部门及时处理。

  第十八条 交换班时,应将注意事项交代清楚,并将值班中所发生的重要事项登记到《交接班记录表》。

  第十九条 保持值班室环境清洁、物品摆放整齐;禁止使用大功率电器确保用电安全,预防火灾。

  三、紧急事件的处理

  第二十条 小区发现盗窃时,确保自身安全的前提下以追回失窃物为首要,并立即上报相关部门处理。

  第二十条 值班期间发现、发生特殊紧急情况,必须将情况上报通知本单位主要负责人,在得到单位负责人授权的情况下,及时拨打报警电话(火灾报警119,治安报警110,急救报警120)。对小区内突发事件的犯罪嫌疑人不得实施扣押、拘禁;可在群众协助下将其扭送至就近派出所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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