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园及健康检查制度

2022-08-01 制度

  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很多地方都会使用到制度,制度是指在特定社会范围内统一的、调节人与人之间社会关系的一系列习惯、道德、法律(包括宪法和各种具体法规)、戒律、规章(包括政府制定的条例)等的总和它由社会认可的非正式约束、国家规定的正式约束和实施机制三个部分构成。我敢肯定,大部分人都对拟定制度很是头疼的,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入园及健康检查制度(精选7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入园及健康检查制度1

  1、新入园婴幼儿的健康检查。

  1)幼儿在入园前必须到当地妇幼保健机构或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医疗卫生机构进行全身体格检查,经检查合格后才能入园。健康检查表上的项目应填写完整正确,体检一个月内有效。

  2)幼儿入园时应将健康检查表和预防接种证交到幼儿园。

  3)对有传染病接触史的婴幼儿,必须经过医学观察,观察期满且无症状再作检查,正常者可入园。

  4)幼儿转园,应凭原在园的健康检查表无传染病接触史的转园证明。幼儿离园三个月以上,需要重新体检后方可再入园。

  5)有严重先天性心脏病、裂腭、癫痫、中度以上智力低下(不适应集体生活不能接受教育)等疾患的儿童未矫治前不宜入园。

  6)入园体检时发现疾病应及时治疗,患营养不良、贫血等可以入园后矫治、患传染病应隔离治疗,痊愈后凭医疗单位的证明方可入园。

  2、幼儿定期体格检查

  1)幼儿入园后应定期体检,每年一次,每次均按常规进行全面体检。

  2)幼儿每半年测身高体重一次,每学期查视力一次。

  3)定期体检后要进行婴幼儿健康状况分析评价和疾病统计,发现疾病或缺点及时矫治。

  3、婴幼儿晨间检查

  1)日托幼儿每天早晨进班前,由保健员做晨检,检查步骤包括一问、二摸、三看、四查,检查内容除观察婴幼儿精神、脸色、摸体温,询问在家健康状况外,还应根据婴幼儿的年龄、健康状况、传染病发病季节作重点检查,如咽喉是否红肿、腮部有无肿大、皮肤有无皮疹、是否携带不安全的物品等,对无异常者发给表示健康的牌子,让幼儿进班。

  2)发现异常情况要及时处理并记录,对有传染病或其他疾病可疑者,可由家长带婴幼儿去医院就诊或留在观察室临时隔离观察。

  3)由保健员收下家长带来的药,核对姓名、药名、剂量、用药时间和方法,作好记录,按时给幼儿用药。

  4、幼儿全日观察

  1)保健员应每日上午、下午、巡视各班级,向班上老师、保育员了解婴幼儿的健康状况,如有可疑或异常应及时处理。

  2)班内的保教人员应全日注意观察婴幼儿的精神、饮食、睡眠、大小便等情况,对有病和体弱的幼儿加强生活护理,发现异常情况立即与保健员联系并作好全日观察记录。

  入园及健康检查制度2

  一、健康教育制度

  1、每学期由本园聘请的幼教专家进行幼儿健康、卫生知识讲座一次。

  2、定期由幼儿保健人员对保教人员讲课,内容涉及对保健知识及幼儿常见病的预防、意外伤害的处理等。

  3、园内定期以黑板报、卫生栏等形式宣传相关知识。

  4、园内备有幼儿健康教育图书、杂志供教师参考,教师必须适时向幼儿讲授卫生知识,进行健康教育。

  二、健康检查制度

  1、入园检查。幼儿在入园前必须进行全身体格检查,对有传染病接触史的幼儿必须做胸部X光透视、肝功能、粪便常规检查,健康检查合格方可入园。

  2、坚持定期体检制度。入园幼儿每年春季、秋季各体检一次,每季度测身高、体重一次,进行健康分析与评价,指导家长做好幼儿的健康教育,并对每个入园幼儿建立健康卡片,做好幼儿成长记录。工作人员每年全面体检一次,有医院健康证明方可工作。

  3、坚持晨检及全日健康观察制度。认真做好:

  一摸:有否发烧;

  二看:咽部、皮肤和精神;

  三问:饮食、睡眠、大小便情况;

  四查:有无携带不安全物品。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做好每日观察记录。

  三、体格锻炼制度

  1、有组织地经常开展适合幼儿特点的游戏及体育活动,幼儿每天做二次体操或活动性游戏 。

  2、在正常天气下,有充足的户外活动时间,每天坚持两小时以上户外活动,加强冬、春季节锻炼。

  3、创造条件,充分利用阳光、空气、水等自然因素有计划地锻炼儿童体格。

  4、锻炼要循序渐进,运动项目和运动量适合不同年龄幼儿的特点,对体弱的幼儿给予特殊的照顾。

  入园及健康检查制度3

  一、晨检制度

  为防止传染病患儿进入幼儿园及幼儿把不安全的物品带入园,我园应坚持每天进行晨检工作,要求为:一摸、二看、三问、四查:

  一摸:摸摸幼儿额头看有无发热。

  二看:看幼儿精神状态好不好,有无疲倦或不适面容,看皮肤有无皮疹、肿块,这是发现并隔离水痘、腮腺炎患儿非常关键的步骤。

  三问:问问幼儿在家中的健康情况,有无不适以便在园中观察,如发现问题可细问其有无发执、咳嗽、呕吐、腹泻等症状,在家的睡眠、饮食、大小便情况。

  四查:对疑似患病的幼儿进行体格检查协助诊断。检查有无携带易造成外伤的物品、器械入园,最好不要让幼儿自带食品入园。

  晨检过程中,班主任教师应注意亲自把关,对普通的感冒、消化不良、皮炎等带药入园的幼儿要进行登记并管理。注意发现幼儿的问题,及时请保健医生复检,应正确对待晨检工作。

  二、全日观察制度

  教师应对入园幼儿进行全日观察,处理在园幼儿的健康相关问题,并做好相应的记录,具体工作如下:

  1、对带药入园的患儿,应检查其服药情况、在园活动情况及病情变化情况,以便离园时知道家长,并做好观察记录。

  2、对在园幼儿应观察其有无健康问题。

  (1)看幼儿的精神状态、面容,必要时测量体温。

  (2)观察幼儿的情绪、食欲、大小便情况,注意有无异常情况。

  (3)观察幼儿的活动情况是否正常。

  (4)注意防范意外事故的发生,在园中如果发生摔、碰、划破皮肤等事故应及时处理,离园时必须告知家长,并做记录。

  3、离园时应与家长做好交接工作,并进行必要的卫生、安全宣传。

  对全日观察中有发现问题的幼儿,或带药入园者,离园时教师应告及时告知家长幼儿在园中的表现、病情的变化情况,提出合理的卫生保健指导和建议。

  三、幼儿园班级卫生安全管理制度

  1、儿童饮水杯个人专用,每天清洗并消毒一次。

  2、桌面餐前要清洁擦拭并消毒,餐后要擦拭干净。

  3、循环使用的餐具每次使用后,分班级进行消毒。

  4、生吃瓜果要洗净或削皮,并防止食用的污染。

  5、接触儿童饮食的工作人员工作前要用肥皂和流动水洗手。

  6、儿童饮食实行民主管理:成立伙委会,由园长、保健人员、教师、保育员、炊事员、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儿童伙食中存在的问题并随时征求家长意见,总结经验,以求不断提高伙食质量。

  7、儿童与工作人员(包括炊事员)伙食与食物储存和制做要严格分开,儿童伙食费要专款专用,盈亏小于3%。

  8、制定四季带量食谱,每周制定适合儿童年龄特点的食谱,尽量自制点心,做到品种多样,搭配合理,按量供给,烹调色香味好。每周更换食谱,保证日托热量、蛋白质平均摄入量均达70%—80%以上,每学期对食品结果有分析总结,对存在问题有改进措施。

  9、每天各班统计出勤、报告厨房,炊事员应根据各班当天报来的实有人数按量按食谱做饭。做到少剩饭不浪费,买不到所定食品可临时以同类食物代替,并要在食谱上更改,不吃隔夜饭菜。

  10、炊事用具生熟分开,食具餐具严格消毒。

  11、为儿童饮水提供条件,保证能随时饮水。

  12、按时开饭,保证幼儿吃好,吃饱每餐饭,进餐时间不少于20分钟。

  13 、合理安排饮食,养成幼儿良好的进餐习惯。

  四、幼儿服药制度

  教育、卫生行政部门有关文件规定,严格管理幼儿及学生健康服务工作。因常见疾病防治需要而组织幼儿及中小学生群体服药时,强化做到“五个”必须,即必须事先经医疗卫生专家论证,必须经县级以上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商同级教育行政部门同意并制订详细的防治方案,必须坚持学生和家长知情同意、自愿参加的原则,必须有卫生技术人员进行现场指导,必须向证照俱全的正规医药生产、经营企业购买药品。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擅自或越权组织幼儿及中小学生群体服药。

  根据文件精神,幼儿园规定不准幼儿带药入园。如果幼儿生病在家治愈后方可入园,特殊情况下,早上晚上可在家服药,中午如果需要服药必须做到:

  1、需要服药的孩子,家长必须持有孩子就医的病历、处方,晨检时经保健医查验、核对后方可将药物带到班级,家长需在《幼儿处方药服药登记表》上登记齐全日期、姓名、药名、剂量、服药时间及就诊医院,经当班教师再次确认后,家长签字同意由教师协助服药。

  2、凡无医生开据的处方药,教师一律拒收。

  3、班级教师一律无权私自收家长或孩子带来的无处方药物,私下答应家长给孩子服药的,一经发现将做严肃处理。同时请家长配合遵守我园的服药制度,共同保护好孩子的健康。

  4、当天带来的药有剩余时,要求家长于当天离园时带回,若不愿带走或未带走的药品,我们将一律弃之。

  5、保健室配备一些普通的外用药品,均从正规渠道购买,登记入库。

  如孩子擦伤、跌伤后涂抹的双氧水,纱布、创可贴,退烧贴等。幼儿园不备有任何内服药。

  五、幼儿园传染病管理制度

  幼儿园所是易感者集中的地方,儿童经常接触密切,一旦传染病传入,极易造成、流行,必须加强落实预防和控制传染病的各项措施。

  一、加强入园前健康检查。

  二、培养幼儿良好的卫生习惯。如饭前便后用肥皂流动水洗手,定期洗澡、理发剪指(趾)甲,定期换洗衣裤被褥等。

  三、定期检查炊事人员,厨房炊具食品卫生情况,确保饮食卫生。

  四、儿童活动室及卧室经常通风换气,地面桌椅干净整齐,消灭四害,为儿童提供一个良好的卫生环境。

  五、定期为儿童进行健康检查。

  六、认真落实托幼机构的有关各项制度。园所内一旦发生传染病应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诊断、早隔离、早治疗,防止传染病的蔓延。

  七、利用多种形式广泛开展健康教育活动,提高工作人员、儿童及家长的自我保健意识。

  六、幼儿园健康检查制度

  1、入园检查:幼儿在入园前必须进行全身体格检查,对有传染病接触史的幼儿必须做胸部X光透视,肝功能,粪便常规检查,以及阴道霉菌滴虫检查、健康检查合格并且无严重生理缺陷者方可就职。

  2、定期体格坚持制度:三岁以上幼儿每年体检二次,每学期测身高体重一次,测量准确并做好记录,进行健康分析,评价疾病统计及矫正缺点,每个入园幼儿建立健康卡片,工作人员每年全面体检一次,发现肝炎或其他传染病立即离职治疗,待痊愈后、有医院健康证明方可恢复工作,患慢性痢疾、乙型肝炎表面抗原阳性、滴虫阴道炎、化脓性皮肤病、麻风病、结核病、精神病等保教人员应调离工作。

  3、坚持晨检及全日健康观察制度,认真做好一摸:有否发烧;二看:咽部、皮肤和精神;三问:饮食、睡眠、大小便情况;四查:有无携带不安全物品,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七、幼儿园健康教育制度

  一、每学期对保教人员、家长、幼儿进行1-2次健康教育。

  二、每月对保教人员讲课一次,内容涉及对保健知识及幼儿常见病的预防,意外伤害的处理等。

  三、每学期请专家卫生讲座一次。

  四、定期由教师向幼儿讲授卫生知识课。

  五、园内定期以黑板报,画画等形式宣传相关知识。

  六、每个班级要对幼儿进行健康教育。

  八、幼儿园体格锻炼制度

  一、有组织地经常开展适合幼儿特点的游戏及体育活动,幼儿每天做一至二次体操或活动性游戏。

  二、在正常天气下,有充足的户外活动时间,每天坚持两个小时以上户外活动加强冬季锻炼。

  三、创造条件充分利用阳光空气、水等自然因素有计划地锻炼儿童体格。

  四、锻炼经常和循序渐进,运动项目和运动量适合不同年龄的特点,对体弱的幼儿给予特殊的照顾。

  九、幼儿园卫生消毒及隔离制度

  (一)环境卫生

  1、建立室内外环境清洁制度,每天一小扫,每周一大扫(星期六),分片包干,定人定点,定期检查。

  2、经常保持室内开窗通风,厕所清洗消毒、玩具保持清洁,定期消毒、清洗以及绿化美、环境美。

  (二)个人卫生

  1、幼儿每人一巾一杯,日常生活用品专人专用,做好消毒工作。

  2、幼儿饭前便后要洗手。

  3、饭后漱口,教育幼儿养成早晚刷牙的习惯。

  4、要求幼儿每周剪指甲一次,每天带条干净的小手绢。

  5、要求幼儿服装整洁,被褥勤晒,床单一月洗一次。

  6、保护视力,室内要注重采光,损坏灯具及时修理,看电视一次时间不宜过长,看时不能离得太近,电视机安放高度要适中。

  7、工作人员个人卫生,经常保持仪表整洁,勤洗头、洗澡,勤剪指甲,饭前便后给幼儿开饭前用肥皂洗手。

  十、幼儿园传染病疫情登记报告制度

  一、幼儿园建立传染病应急预案。

  二、校园内一旦发生传染病,马上隔离,按“预案”程序根据传染病分类等级在规定时间内逐级上报。并将病人送往指定的地点。

  三、对环境进行全面消毒。严重的请防疫部门进行消毒。

  四、建立疫情报告登记及疫情跟踪记录表。观察有无其他病例。

  五、发现漏报或不报现象,根据有关规定,给予相应处罚。

  十一、幼儿园预防疾病制度

  一、贯彻“预防为主”方针,按年龄及季节完成防疫部门布置的预防接种工作,预防接种率达百分之百。

  二、新入园幼儿应在健康检查卡上填好预防接种史,有专人登记备案。

  三、及时了解疫情,发现传染病及时报告,做到早预防,早发现,早报告,早诊断,早治疗,早隔离。

  四、在传染病流行期间不带幼儿到公共场所。

  五、加强体格锻炼,增强幼儿体质,提高对疾病的抵抗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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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入园检查

  幼儿入园前必须在指定的市、县妇幼保健院进行全面健康查,经体检、化验等项目检查,确无传染性疾病,且最近二个月内无传染病接触史者方可入园。对离园一个月以上或去外地(离开本市)返回时,须重新体检方可回园。

  二、定期体检

  每半年为幼儿测身高、体重、视力一次,每年五月份为幼儿进行全面检查一次,按WHO体格发育评价标准对幼儿身高、体重进行评价。体检中发现有异常情况要采取相应措施,对于一般性疾病给予及时处理;有营养不良、中度以上贫血、中度以上肥胖、佝偻病等的幼儿应转入体弱儿管理或建专案管理;发现缺点儿进行登记管理,及时给予矫治。

  三、晨间检查及全日观察

  认真做好一摸,有否发烧;二看:咽部、皮肤和精神;三问:饮食、睡眠、大小便情况;四查:有无携带不安全物品,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四、工作人员体格检查

  工作人员上岗前必须到指定的医疗保健单位进行体检,经体检合格由检查单位签发健康证明书后方可上岗工作。对患有国家法定传染病及乙肝表面抗原阳性、滴虫性霉菌性阴道炎、化脓性皮肤病、精神病、肢体残缺者,不得从事保教工作和炊事员工作。在工作中发现患急、病原携带者以及有碍于幼儿身体健康的疾病,要及时隔离与调离。

  备注:工作人员每年全面体检一次,发现以上疾病应离职治疗或调离。

  入园及健康检查制度5

  一、幼儿健康检查制度:

  1、入园检查制度:对幼儿进行全面体格检查。对有传染病接触的幼儿必须做胸部x线透视、肝功能等实验类检查,必须经过检疫期,无症状方可入园。同时要了解幼儿疾病史、传染病史、家族史等。

  2、园工作人员参加工作以前,必须进行体检,包括x线透视、肝功能等,检查合格并无严重生理缺陷者方可就职。

  二、定期体检制度:

  1、三岁以上的幼儿每年体检一次,每半年测身高、体重各一次,测量要准,并做好记录,进行健康分析、评价,疾病统计,及时矫治缺点。每个幼儿均应建立健康卡片或档案。

  2、坚持晨检及全日健康观察制度,认真做好一摸;有否发烧;二看:咽部、皮肤和精神;三问;饮食、睡眠、大小便情况;四查:有无携带不安全食品,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做好全面观察,积极配合班级对幼儿的一般疾病和外伤给予诊治处理。

  3、发现问题,即使采取措施,对国内的传染病,做到早发现、早诊断、早防治,即使做好隔离、消毒,以及对班级的检疫防止传染病的蔓延。

  三、健康档案管理制度

  1、对每个班级的幼儿健康资料做到完善齐全、合理分类,填写规范并及时整理、存档。

  2、相关幼儿健康资料完整保留,不得遗失,年终分类整理,装订档案。

  3、查看幼儿健康资料需通过园领导同意方可查看,查看完备后及时归还、归档。

  4、加强技术防范措施,资料要经常通风、防潮、防蛀虫。

  四、幼儿晨检及因病缺课登记制度

  1、值班班人员每天早晨对每位入园幼儿的健康状况精心观察和访问,努力做到:一摸有无发热、二看精神状况是否欠佳。

  2、值班人员每天早晨对带有感冒药等物品的幼儿做好登记记录工作,以确保生病幼儿按时按量服药。

  3、禁止幼儿入园时,携带零食和影响幼儿安全的异物。

  4、值班人员或任课教师发现感冒或发烧严重的幼儿,及时与班主任取得联系,通知其幼儿家长领回去就医或休息。

  5、班主任认真做好每天幼儿缺课登记工作,并对未入园的幼儿进行“电话访问”。

  入园及健康检查制度6

  为加强幼儿的健康管理,保护幼儿身心健康,特制定本制度。

  一、健康检查

  1、入园检查制度:按照托幼机构要求对新入园幼儿、插班幼儿进行全面体格检查。对体检中发现器质性疾病、特殊疾病、体弱病残的'幼儿,要通知和配合幼儿家长到医院做进一步检查,并做好登记,名单分别交班主任和保健医生,以便在教育教学活动中予以照顾。

  2、幼儿园工作人员参加工作以前,必须按照托幼机构要求根部不同岗位职责, 检查合格后方可就职。

  二、定期体检

  1、在园的幼儿每年由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集体组织体检一次,每半年测身高、体重各一次,并做好记录,进行健康对比分析、评价,疾病统计,及时矫治。每个幼儿均应建立健康卡片或档案。

  2、 对因故未能按时体检的幼儿,园方要另外安排时间组织补检,确保体检率达到 100%。

  3、 幼儿园为幼儿提供安静、整洁的体检场所,并标明体检项目。

  4、保健医生组织幼儿体检前要进行谈话教育,讲解体检前的注意事项。

  5、坚持晨检及全日健康观察制度,发现问题,即采取措施,对法定的传染病, 做到早发现、早诊断、早防治,做好隔离、消毒措施,以及对班级的检疫防止传染病的蔓延。

  6、设专人做好幼儿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开展幼儿近视、沙眼、龋齿、寄生虫、贫血、营养不良、脊柱弯曲、神经衰弱等常见疾病的综合防治工作。

  三、健康档案管理

  1、保健医生负责整理、统计幼儿健康体检档案资料,并妥善保管幼儿体检表。

  2、 查看幼儿健康资料需通过园领导同意方可查看,查看完毕后及时归还、归档。

  3、 加强技术防范措施,资料要经常通风、防潮、防蛀虫。

  附:

  一、儿童健康检查

  1、 入园健康检查健康检查内容及要求

  (1) 儿童入托幼机构前应当经医疗卫生机构进行健康检查,合格后方可入园。

  (2) 儿童入园体检中发现疑似传染病者应当“暂缓入园”,及时确诊治疗。

  (3) 儿童入园时,应当查验“儿童入园健康检查表”、“儿童保健手册”、“ 预防接种查验证明”。对于未按规定接种的儿童要告知其监护人,督促监护人带儿童到当地规定的接种单位补种。

  2、 定期健康检查

  (1)儿童定期健康检查项目包括:测量身高、体重,检查口腔、皮肤、心肺、肝脾、脊柱、四肢等,测查视力,检测血红蛋白。

  (2)1~3 岁儿童每年健康检查 2 次,3 岁以上儿童每年健康检查 1 次。所有儿童每年进行 1 次血红蛋白检测。4 岁以上儿童每年检查 1 次视力。

  (3) 体检后应当及时向家长反馈健康检查结果,对有异常的儿童督促其治疗。

  (4) 儿童离开园 3 个月以上需重新按照入园检查项目进行健康检查。

  (5) 转园儿童持原托幼机构提供的“儿童转园健康证明”、“儿童保健手册”可直接转园。“儿童转园健康证明”有效期 3 个月。

  3、晨午检及全日健康观察

  (1) 做好每日晨间或午间入园检查。检查内容包括询问儿童在家有无异常情况,观察精神状况、有无发热和皮肤异常,检查有无携带不安全物品等,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2) 保教人员应当对儿童进行全日健康观察,内容包括饮食、睡眠、大小便、精神状况、情绪、行为等,并做好观察及处理记录。

  (3) 保健医生每日深入班级巡视 2 次,发现患病、疑似传染病儿童应当尽快隔离并与家长联系,及时到医院诊治,并追访诊治结果。

  (4) 患病儿童应当离园休息治疗。如果接受家长委托需要喂药时,由保教人员与家长做好药品交接和登记,并请家长签字确认。

  二、工作人员健康检查

  1、上岗前健康检查

  (1) 工作人员上岗前必须按照《管理办法》的规定,到xx市(县)妇幼保健院按照规定的项目进行健康检查,取得《托幼机构工作人员健康合格证》后方可上岗。

  (2) 精神病患者或者有精神病史者不得在托幼机构工作。

  2、 定期健康检查

  (1) 在岗工作人员必须按照《管理办法》规定的项目每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

  (2) 在岗工作人员患有精神病者,应当立即调离托幼机构。

  (3) 凡患有发热、腹泻、流感、活动性肺结核等呼吸道传染性疾病、痢疾、伤寒、甲型、戊型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性疾病、淋病、梅毒、滴虫性阴道炎、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需离岗,治愈后持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 并取得“托幼机构工作人员健康合格证”后,方可回园工作。

  (4) 体检过程中发现异常者,根据xx市(县)妇幼保健院的要求到相关专科进行复查和确诊工作,并追访诊治结果,合格后持证上岗。

  入园及健康检查制度7

  一、新入园幼儿的健康检查

  1、幼儿在入园前必须参加妇幼保健机构组织的全身体格检查,经检查合格后才能入园。

  2、幼儿入园时应将健康检查表和预防接种证交幼儿园。

  3、对有传染病接触史的幼儿,必须经过医学观察,观察期满且无症状再作检查,正常者可入园。

  4、幼儿转园,应凭原在园的健康检查表无传染病接触史的转园证明。幼儿离开园所三个月以上,需要新体检后方可再入园所。

  5、有严重先天性心脏病、裂腭、癫痫、中度以上智力低下(不适应集体生活不能接受教育)等疾患的儿童未矫治前不宜入园。

  6、入园体检时发现疾病应及时治疗,患营养不良、贫血等可以入园后矫治,患传染病应隔离治疗,痊愈后凭医疗单位的证明方可入园。

  二、幼儿定期体格检查

  1、幼儿入园后应定期体检,每年一次,每次均按常规进行全面体检。

  2、幼儿每半年测身高体重一次,每学期查视力一次,所有在园的幼儿每年查血红蛋白一次。

  3、定期体检后要进行幼儿健康状况分析评价和疾病统计,发现疾病或缺点及时矫治。

  三、幼儿晨间检查

  1、配备必要的晨检用品(体温表、压舌板、电筒、常用外用药及纱布、棉签、晨检牌、记录本等。

  2、日托幼儿每天早晨进班前,由保健做晨间检查,检查步骤包括一问二摸三看四查,检查内容除观察幼儿精神、脸色、摸体温、询问在家健康状况外,还应根据幼儿的年龄、健康状况、传染病发病季节做重点检查,如咽喉是否红肿、腮部有无肿大、皮肤有无皮疹、是否携带不安全的物品等,对无异常者发给表示健康的牌子,让幼儿进班。

  3、发现异常情况要及时处理并记录,对有传染病或其他疾病可疑者,可由家长带幼儿去医院求诊或留在观察室临时隔离观察。

  4、由保健老师收下家长带来的药,核对姓名、药名、剂量、用药时间和方法,做好记录,按时给幼儿用药。

  四、幼儿全日观察

  1、保健老师应每日上午、下午巡视各班级,向班上老师、保育员了解幼儿的健康状况,如有可疑或异常应及时处理。

  2、班内的保教人员应全日注意观察幼儿的精神、饮食、睡眠、大小便等情况,对有病和体弱的幼儿加强生活护理,发现异常情况立即与保健老师联系并做好全日观察记录。

  五、教职工体检制度

  1、幼儿园职工来园工作前必须到大连市妇幼保健院进行全面体检,包括胸透、肝功类,以及阴道分泌物检查,粪便检查,炊事员必须到市或区卫生监督所体检,取得健康证后方可上岗。

  2、园内工作人员,每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体检率为100%,体检中发现疾病积极治疗,发现传染病立即离岗治疗,治愈后须持医院证明方可恢复工作,如患慢性痢疾,乙肝表面抗原阳性、化脓性皮肤病、结核、麻风病、精神病等,有损幼儿健康者,立即调离工作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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