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货运安全生产制度

2024-06-24 制度

  现如今,制度的使用频率呈上升趋势,制度是指一定的规格或法令礼俗。我敢肯定,大部分人都对拟定制度很是头疼的,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道路货运安全生产制度,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道路货运安全生产制度 1

  为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各项安全法律、法规、条例和制度,实现安全生产管理标准化、规范化,保护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结合当前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现状,特制定本制度。

  1、自觉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维护道路运输秩序。

  2、持有效证件上岗,并随车(身)携带,不得转让(借)或出租他人。

  3、驾驶(操纵)的车辆(设备)必须与其经营业务相适应,并经相关部门检测合格。

  4、不得运输法律、行政法规禁止运输的货物;不得超越许可范围作业。

  5、定期为车辆设备和操作人员建立必要的.保险制度。

  6、加大必须的安全生产投入,预防事故发生。

  7、加强安全学习和检查,及时排查车辆设备事故隐患,不疲劳驾驶和操作。

  8、不得擅自改装车辆设备,定期维护保持车辆技术状况完好。

  9、建立有效的应急救援措施,定期检查作业场所(随车)消防器材(设备)、急救包等是否完好有效。

  10、及时上报生产事故,做好事故救护工作,防止事故进一步扩大。

  道路货运安全生产制度 2

  安全生产责任制

  1、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守法经营,落实各级交通主管部门的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组织学习安全生产知识,最大限度地控制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

  2、道路运输经营者负责经营许可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

  3、聘请符合道路运输经营条件的'驾驶人员,并与驾驶员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将责任书内容分解到每个工作环节和工作岗位,职责明确,责任分清,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4、积极参与各项安全生产活动,设立安全生产专项经费,保证安全生产工作的开展。

  5、落实事故处理“四不放过”的原则,即: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教训不吸取不放过。

  6、建立营运车辆维护、检修工作制度,督促车辆按时做好综合性能检测及二级维护,确保车辆技术状况良好。

  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1、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工作规范,严肃安全生产操作规程,落实各项安全生产工作制度,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活动和安全知识学习,提高全员安全生产意识。

  2、对道路运输驾驶人员要求做到“八不”。即:“不超载超限、不超速行车、不强行超车、不开带病车、不开情绪车、不开急躁车、不开冒险车、不酒后开车”。保证精力充沛,谨慎驾驶,严格遵守道路交通规则和交通运输法规。

  3、做好危险路段记录并积极采取应对措施,特别是山区道路行车安全,要做到“一慢、二看、三通过”。

  4、不运输法律、行政法规禁止运输的货物,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办理有关手续后方可运输的货物,应当按规定查验有关手续,符合要求的方可承运。

  安全生产管理内容:

  1、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2、安全生产业务操作规程。

  3、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

  4、驾驶员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5、车辆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道路货运安全生产制度 3

  一、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1、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守法经营,落实各级交通主管部门的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组织学习安全生产知识,最大限度地控制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

  2、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经营者负责经营许可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

  3、聘请符合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经营条件的管理人员、驾驶人员、押运员及装卸人员,并与管理人员、驾驶人员、押运员及装卸人员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将责任书内容分解到每个工作环节和工作岗位,职责明确,责任分清,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4、积极参与各项道路运输安全生产活动,设立道路运输安全生产专项经费,保证安全生产工作的开展。

  5、落实事故处理“四不放过”的原则,即: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教训不吸取不放过。

  6、建立营运车辆维护、检修工作制度,督促车辆按时做好综合性能检测及二级维护,确保车辆技术状况良好。

  二、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1、严格遵守道路运输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工作规范,严肃道路运输安全生产操作规程,落实各项道路运输安全生产工作制度,组织开展道路运输安全生产活动和道路运输安全知识学习,提高全员的道路运输安全生产意识。

  2、对道路运输驾驶人员要求做到“八不”。即:“不超载超限、不超速行车、不强行超车、不开带病车、不开情绪车、不开急躁车、不开冒险车、不酒后开车”。保证精力充沛,谨慎驾驶,严格遵守道路交通规则和交通运输法规。

  3、做好危险路段记录并积极采取应对,特别是山区道路行车安全,要做到“一慢、二看、三通过”。

  4、不运输法律、行政法规禁止运输的货物,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办理有关手续后方可运输的货物,应当按规定查验有关手续,符合要求的方可承运。

  5、保持车辆良好的技术状况,不擅自改装营运车辆。

  6、做到反三违:不违反劳动纪律,不违章指挥,不违反操作规程。

  7、发生事故时,应立即停车、封锁现场、及时报警、抢救伤员和货物财产,协助事故调查。

  8、采取一切措施,立即封闭现场,阻止一切可能产生事故源头,防止危险货物的脱落、扬撒、流失等。

  9、不违章作业,驾驶人员连续驾驶时间不得超过4小时。

  三、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

  1、每月至少进行一次全面安全检查,重点检查道路运输安全生产责任制、规章制度的建立完善、安全隐患整改、应急预案、有关法律法规及会议精神的学习贯彻落实情况,并做好记录。

  2、做好出车前、停车后的准备、检查工作,确保行车安全,发现隐患要及时修复后方可出车。

  3、装货时严查超载运输。

  4、要不定期检查车辆的安全装置、灯光信号、证件及必要的防护设备。

  5、检查驾驶员是否带病或疲劳开车,是否违反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6、检查消防设施是否安全有效。

  7、建立安全生产奖惩制度,依制度进行奖惩。

  四、道路危险货物运输消除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制度

  为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遏制交通事故发生,须做到:

  1、对交通主管部门检查发现的安全生产隐患整改事项,按时逐项予以整改、落实。

  2、每月至少开展一次全面安全检查,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立即通知整改,并立即抓好落实,及时消除。

  3、驾驶员要定期做健康体检及心理的职业适应性检查。

  4、每趟次出车前,要对车辆的安全性能进行全方位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排除,不消除隐患不得出车。

  5、装载危险货物时,必须检查是否有超载等情况,确认无误后方可出车。

  6、要不定时检查驾驶员及车辆是否符合道路危险品运输安全管理规定。

  7、车辆经检测、二级维护,查出的隐患要及时整改,整改不到位不得出车。

  8、定期对车辆和车辆停放场所的消防器材、电路、车辆机件等进行自查自纠。

  9、对安全隐患不及时整改的责任者给予从严追究。

  10、建立健全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档案,吸取经验教训,举一反三,组织研究和探讨新技术应用。

  五、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事故应急预案

  为把交通事故的损失降到最低程度,须做到:

  1、发生交通事故,当事人应立即进行自救,并报警。电话:122(交警)、119(消防)、120(急救),应简明讲清事故地点、货物的品名、性质、采取何种措施、人员的伤亡、损失等情况,以及事故对周围环境造成的危害程度。当事人应封锁现场,抢救伤员,疏散群众、保护好货物,并通报本公司。

  2、当事人应立即切断车辆电源开关,正确使用必备的防护设备及消防器材,布置好安全警戒线,应果断处置,不要惊慌出错,避免造成更大的灾害。

  3、对伤者应立即按照“危险化学品应急措施”进行处理,并将伤者移至安全地带,对死亡人员也应移至安全地带妥善安置。积极协助120救护人员救死扶伤,避免事故扩大化,把伤害减至最低程度。

  4、保护好自身的安全,积极配合交警、消防等部门进行救护并做好各项善后工作。

  5、发生一次死亡2人以上的运输事故,应在6小时内报告当地交通主管部门。

  六、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自然灾害、突发性事件应急预案

  1、做好应急运输保障工作,在发生自然灾害、突发性事件时,要服从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交通主管部门的统一调度、指挥。

  2、报告:遇有自然灾害、突发性事件时,应立即在最短时间内逐级向交通主管部门报告(在异地遇有自然灾害、突发性事件的应同时向当地人民政府和交通主管部门报告)。

  3、车辆:投入应急运输车辆,并经检测达到一级车况的在用车;车辆运行单程在400公里以上必须配备2名驾驶员,每位驾驶员连续驾驶时间不得超过4小时。

  4、人员:参运人员年龄在18至60岁之间,符合道路运输经营条件的驾驶人员,且技术过硬、作风正派、身体健康。

  5、接受应急运输任务时,运输车辆、人员必须整合待命,在规定时间内到达指定地点集合,且必须由道路运输经营者亲自带队。

  6、执行应急运输任务时,运输车辆及参运人员要遵守应急预案的有关规定,服从交通主管部门的统一调度、指挥,遇事主动请示、汇报,协调解决好各项工作事务。

  7、完成应急运输任务后,必须向各有关部门汇报任务完成情况,及时做好车辆维护、保修,总结经验,提高应急应变能力和处置能力。

  8、根据应急运输保障工作的需要,做好相关应急物资的储备,完成交通主管部门交给的其他运输任务。

  七、道路危险货物运输驾驶员安全管理制度

  (一)公司驾驶员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和有关交通运输安全管理的规章、规则及操作规程,安全驾车。并应遵守本公司其他相关的规章制度。

  (二)驾驶员须与公司签订聘书,聘用条件为:

  1、须持有合法的驾驶执照;

  2、年龄不超过60周岁;

  3、取得道路运输管理部门颁发的从业资格证;

  4、经公司组织对其进行面试、理论和机械常识考核、道路驾驶技术测试合格。

  (三)安全行车十条禁令:

  1、严禁无驾驶证、无从业资格证的人员驾驶车辆;

  2、严禁违反行车命令行车;

  3、严禁酒后驾车、疲劳行车;

  4、严禁超员、超载行驶;

  5、严禁车辆带病行驶;

  6、严禁携带无关人员乘车;

  7、严禁在通过无人看守的铁路道口时与火车抢道;

  8、严禁车辆在发动机运转中加油;

  9、严禁直流供油、严禁冬季明火烤车;

  10、严禁雨雪道路和涉水后高速行驶。

  (四)凡我公司聘用的驾驶员,须遵守《安全行车十条禁令》禁令,违反者一律解聘。

  (五)驾驶员出车前8项安全检查要点

  步骤一、灯光

  目的:检查车辆灯光照明和指示灯功能是否正常。操作步骤:

  1、检查前部行车灯、近光灯、远光灯、喇叭、前雾灯、转向灯、双闪灯的功能是否正常。

  2、检查后部行车灯、牌照灯、后雾灯、制动灯、倒车灯、后转向灯、后双闪灯。

  3、检查仪表指示灯、内室灯及各种指示灯功能是否完好。

  4、检查大灯光束是否正常,如有必要,进行调整。

  步骤二、电瓶

  目的:检查电瓶电压及电极紧固是否正常。

  操作步骤:

  1、检查电瓶正极、负极紧固情况及极柱是否干净。

  2、检查电瓶外壳是否损坏或漏电解液。

  3、若电瓶有光眼,可通过观察光眼颜色判断电瓶电压。绿色表示电瓶充电充足;黑色表示充电小或没电;无色或黄色表示电解液达到临界必须补充蒸馏水,对于免维护电瓶建议更换;若无光眼,可直接测量电瓶电压。

  4、使用超过年限并且光眼显示颜色变浅或淡黄色应更换电瓶。

  步骤三、机油及冷却液、水

  目的:检查机油及冷却液、水是否正常。

  操作步骤:

  1、机油液面检查,车应停于水平路面,未启动发动机前,检查机油是否在油尺b区麻点处。

  2、用油尺取机油滴到白纸上观察机油是否脏。

  3、检查机油时要避免机油滴到发动机上以免发生火灾。

  4、冷却液、水液面不应低于MIN标记,冬季要使用防冻液,以防止水箱结冰。

  步骤四、制动系统

  目的:检查制动系统功能。

  操作步骤:

  1、目视检查制动系统密封性,检查制动泵、制动调节器、制动钳。

  2、检查制动摩擦衬块的厚度,若制动摩擦衬块和背板厚度磨损严重,应立即更换。

  步骤五、转向系统

  目的:检查转功能是否正常,是车辆行车安全的重要保证。操作步骤:

  转向系统是由方向盘、方向机、转向柱及传动杆等部件组成。现代车辆的转向系统一般与悬挂系统密切相关。驾驶者将转向力通过方向盘传到方向机和转向柱,再将方向盘的扭力传到传动杆,最后将动力转到前轮,使车辆转向。

  1、以下几点帮助判断转向系统好坏:

  (1)操作转向系统感觉操作力度是否适当。

  (2)转向系统应能在车辆转弯时灵活平稳的将扭力传到前轮。

  (3)不会让路面不平引起的震动造成回跳或方向失控。

  (4)方向盘应能平稳回位。

  在正常状态下,转向系统与悬挂系统一起发挥重要作用,确保车辆安全行使且易操作。

  2、日常也应注意对转向系统的保养和检查:

  (1)检查转向节和拉杆球头是否磨损或松动。有发现磨损过大的须立即更换。

  (2)检查转向液压助动泵是否缺油。

  (3)将方向盘用力向上拉,如有间隙,检查方向盘螺母是否松动和转向柱十字头是否松动、转向柱接方向机的部分是否松动。检查横直拉杆是否变形。

  最后一点很重要。因横直拉杆变形会引起前轮定位改变,影响转向系统的正常工作。须及时进行更换。更换后需将前轮前束调校正常。

  步骤六、底盘

  目的:检查底盘部件状态。

  操作步骤:

  1、若检查底护板有损伤,需拆下底护板检查发动机油底壳和变速箱壳体是否有损伤。

  2、检查轮辋是否有磕碰伤,检查车轮轴向和径向间隙。

  3、检查车身底部是否损伤,后桥、油箱是否有磕碰伤。

  步骤七、轮胎

  目的:检查轮胎是否正常。

  操作步骤:

  1、胎面和侧面是否有损伤,去除异物(如钉子、铁屑、石子等)。

  2、轮胎花纹深度不低于1.6mm。

  3、根据前轮磨损形态,判断是否有必要检查前束和车轮外倾角(轮胎断面出现毛边,表明前束不正确。单面磨损则表明车轮外倾角不正确)。

  4、根据轮胎胎压数值调整轮胎气压。

  步骤八、变速箱油

  目的:检查变速箱油是否正常。

  操作步骤:

  1、变速箱油液面应位于加油孔下沿。

  八、道路危险货物运输驾驶员的岗位职责:

  1、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令法规,自觉遵守道路运输安全的各项规章制度,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珍惜生命”的职业道德,严禁违章驾驶,确保安全行车、文明行车。

  2、危险品车辆驾驶员必须经过交通运输管理部门的危险品操作培训,持危险品运输“从业资格证”方能驾驶车辆。

  3、运输危险化学品的`车辆,必须保持安全车速,保持车距,严禁超车、超速和强行会车。

  4、不超装、超载,按指定的路线和时间运输,不得进入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禁止通行区域,确需进入的,应按事先商请当地公安交管部门批准,并指定的行车时间和路线行驶。

  5、装载危险货物的车辆不得在居民聚居点、行人稠密地段、政府机关、名胜古迹、风景游览区停车。如必须在上述地区进行装卸作业或临时停车,应采取安全措施,并征得当地公安部门同意。

  6、车辆发生故障需修车时,应选择安全地点。需进入修理厂时,不准载货进入厂内。

  7、装卸过程中,车辆的发动机必须熄灭并切断总电源。在有坡度的场地装卸货物时,必须采取防止车辆溜坡的有效措施。

  8、禁止装卸作业区内维修车辆,严禁将车随意停放在外,运输途中停留住宿时应报告当地公安机关,经获批准后方可停留。

  9、严禁无证开车、无令开车、酒后开车、超速开车、空档溜车。严禁无台速和熄火滑行。

  10、爱护车辆,保持车容整洁,使车辆保持完好状态。服从调度,积极参加车队安全教育、培训活动。

  九、道路危险货物运输押运员岗位职责

  1、遵守劳动纪律,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持证上岗。

  2、必须掌握危险化学品运输的安全知识。

  3、必须掌握所押运危险品性质、危害特性以及包装容器的使用特性。

  4、运输危险化学品时,必须配备必要的应急处理器材和防护用品,掌握发生意外时的应急措施。

  5、严格监管危险化学品的运输,坚决制止驾驶员将车辆驶入危险化学品车辆禁止通行的区域。

  6、认真押运货物,特别是剧毒、爆炸危险化学品,确保不发生货损、货差,做好交接工作。

  7、配合督促驾驶员做好危险化学品及行车安全工作,安全到达目的地。

  8、在危险化学品运输押运过程中,如发生交通事故或发生被盗、丢失、泄露等情况时,应及时向单位有关领导报告,同时向当地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部门和公安、环保、质检部门报告,并采取一切可能的警示措施。

  十、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装卸人员

  1、危险化学品的装卸作业,必须在装卸管理人员的现场指挥下进行。装卸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严格遵守化学危险物品装卸有关规定,根据承运物资的特点妥善装卸、文明装载.严禁违章操作。

  2、加强责任感,必须掌握操作危险化学品的知识,并按装运危险物品的性质,配戴相应的防护用品。装卸危险物品时注意轻拿、轻放,注意标志,堆放稳妥。不得碰撞、倒置,防止包装破损、商品外溢。

  3、作业过程中不得饮食,不得用手擦嘴、脸、眼睛等。每次作业完毕,应及时用肥皂(或专用洗涤剂)洗净面部、手部,防护用品应及时清洗,集中存放。

  4、配合驾驶员做好车容整洁工作。

  十一、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安全管理制度

  1、车辆的年度检验、上户、转籍、技术性能检测、维护保养由公司负责组织实施。

  2、公司要对所有的危货营运车辆必须参加保险,投保险种包括:交强险、车辆损失险、第三者责任险、承运人责任险、驾驶员人身意外险。

  3、车辆必须具有良好的技术性能方可参加营运,为保证车辆的安全运行,必须按规定进行二级维护保养,并配备各种有效的安全装置和防护设备。

  4、车辆发生故障时,必须及时修复,特别是危及行车安全的重大隐患,如制动、转向、轮胎、灯光装置等。严禁车辆带病出场、出站。

  5、严禁超员、超载行驶,严禁混装,严禁超速行驶。

  6、车辆在运行途中,驾驶员应主动做好车辆的自检自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7、车辆必须按规定位置停放,严禁乱停乱放,严禁驶入危险化学品禁止通行区域内。

  十二、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车辆技术管理制度

  为了保证营运车辆技术质量,防止事故发生,根据道路运输安全管理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一)车辆档案管理

  1、新购的有关车辆资料和行驶证、营运证、附加费证、购车发票、附加费收据复印件及车辆照片等,公司必须有专人负责建立车辆原始基本情况档案,并每年对车辆的检测、审验资料和驾驶员、押运员及装卸人员应及时填充,确保车辆档案资料的完整性和延续性;

  2、车辆驾驶员要在每月25日前将车辆的月行程里程、保养维修、肇事情况上报公司登记,由公司负责人核实后填写车辆技术登记;

  3、车辆重要部件或证件及驾驶员、押运员、装卸人员等如有变动、改动,应将变动、改动的情况及时登记备案,并报请相关部门。

  (二)车辆检查

  1、车辆经检测必须达到一级车况的在用车辆;

  2、罐体车辆经检测合格,并在有效期内;

  3、司机平时出车前后要做好检查,严禁带病营运,一经发现,视情况轻重罚100至500元;

  4、公司每季将定期或不定期的对车辆进行检查,车辆技术状况必须达到以下标准:

  (1)车辆号牌、标志灯、标志牌、及告示牌齐全、清晰,安装位置正确,无遮挡物;

  (2)灯光、喇叭、雨刮器、观后镜等装置齐全有效;

  (3)发动机汽缸工作正常,无异响、漏油、漏水等现象;

  (4)转向装置操作灵活,无过紧或过松现象,高速行驶时车辆不会出现跑偏或摆头现象;

  (5)制动系统良好,符合国家制动规范要求,前后四轮的定位准确;

  (6)车辆各种线路完好,接放安全牢固;

  (7)轮胎保持良好,轮胎胎冠上的花纹深度不得少于3.2mm;

  (8)其他部件符合安全行车标准。

  5、交通管理部门的管理人员上路检查车辆行驶情况时,在出示检查证后,司机必须停车配合,如发现车辆状况不佳的或违反道路运输安全管理相关规定的,交通管理人员有对车辆进行停驶、回场检查的权力。

  (三)车辆保养和审验

  1、关于车辆二级维护、季检、年审。

  (1)车辆每季进行一次二级维护,维修厂必须具有运管部门核准的危险品车辆修配厂;

  (2)车辆进行二级维护后,司机要将二级维护单交到公司备案,再到相应的运管部门签章;

  (3)严禁车辆不进厂检测而取得二级维护单等弄虚作假现象,一经发现查实,除了重新进行二级维护外,公司将对司机进行500元至1000元的罚款;

  (4)车辆每年进行综合检测年审一次。

  2、按规定参加交警、运管部门组织的检测、年检、年审。

  (四)车辆报废规定

  1、报废条件:

  凡车辆技术经济情况达到下列条件之一者,应予以报废。

  (1)车辆超期使用,主要总成部件磨损腐蚀或严重损坏,性能工况严重下降,无修复价值;

  (2)因交通事故造成主要总成或大部分零件严重损坏,已无修复价值;

  (3)零部件损坏严重的老旧车;

  (4)车辆经过长期使用,耗油量超过国家定型车出厂标准规定值的。

  (5)经修理和调整后仍达不到国家对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要求的;

  (6)经修理和调整或采用排气污染控制技术后,排放污染物仍超过国家规定的汽车排放标准的。

  2、报废程序

  (1)申请报废,公司报请市车管所批准,从批准之日起列入报废车辆,停止营运。

  (2)车辆申请报废,经市车管所核准后,三个工作日内把报废车辆的相关证件、资料到运管部门办理相关报废手续。

  (3)报废车辆资料公司要统一保存,并将资料保存不得少于两年。

  道路货运安全生产制度 4

  一、安全生产和岗位责任制度

  1、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守法经营,落实各级交通主管部门的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组织学习安全生产知识,最大限度地控制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

  2、公司总经理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

  3、公司设安全经理一名,对安全生产工作具体负责。

  4、公司设专职安全员一名,具体落实安全管理工作。

  5、公司聘请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驾驶人员,并与驾驶员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

  6、公司将责任内容分解到每个工作环节和工作岗位,职责明确,责任分清,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7、积极参与各项安全生产活动,设立安全生产专项经费,保证安全生产工作的开展。

  8、落实事故处理“四不放过”的原则,即: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教训不吸取不放过。

  9、建立营运车辆维护、检修工作制度,按时做好车辆二级维护及综合性能检测,确保车辆技术状况良好。

  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1、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工作规范,严肃安全生产操作规程,落实各项安全生产工作制度,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活动和安全知识学习,提高全员安全生产意识。

  2、对道路运输驾驶人员要求做到“八不”。即:“不超载超限、不超速行车、不强行超车、不开带病车、不开情绪车、不开急躁车、不开冒险车、不酒后开车”。保证精力充沛,谨慎驾驶,严格遵守道路交通规则和交通运输法规。

  3、做好危险路段记录并积极采取应对措施,特别是山区道路行车安全,要做到“一慢、二看、三通过”。

  4、不运输法律、行政法规禁止运输的货物,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办理有关手续后方可运输的货物,应当按规定查验有关手续,符合要求的方可承运。

  5、保持车辆良好技术状况,不擅自改装营运车辆。

  6、做到反三违:不违反劳动纪律,不违章指挥,不违反操作规程。

  7、发生事故时,应立即停车、保护现场、及时报警、抢救伤员和货物财产,协助事故调查。

  8、采取必要措施,防止货物脱落、扬撒等。

  9、不违章作业,驾驶人员连续驾驶时间不超过4小时。

  三、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

  1、每月至少进行一次全面安全检查,重点检查安全生产责任制、规章制度的建立完善、安全隐患整改、应急预案、有关法律法规及会议精神的学习贯彻落实情况,并做好记录。

  2、做好出车前、停车后的准备、检查工作,确保行车安全,发现隐患要及时修复后方可出车。

  3、装货时严查超载和擅自装载危险品。

  4、不定期检查车辆的安全装置、灯光信号、证件。

  5、检查驾驶员是否带病或疲劳开车,是否违反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6、检查消防设施是否安全有效。

  7、建立安全生产奖惩制度,依制度进行奖惩。

  四、从业人员安全管理制度

  1、驾驶员应是作风正派,组织纪律性强,身体健康的从业人员。

  2、驾驶员必须领取驾驶证、从业资格证,方可驾驶车辆。

  3、驾驶员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①驾驶营运车辆时,须携带驾驶证、行车证、道路运输证、从业资格证等其它证件。

  ②不准转借、涂改和伪造驾驶证、行车证、道路运输证、从业资格证等其它证件。

  ③不准将营运车辆交给没有驾驶证和从业资格证的.人驾驶。

  ④不准驾驶与驾驶证、从业资格证车型不相符合的车辆。

  ⑤未按规定审验或审验不合格的,不准继续驾驶车辆。

  ⑥饮酒后不准驾驶车辆。

  ⑦不准驾驶安全设备不全或机件失灵的车辆。

  ⑧不准驾驶不符合装载规定的车辆。

  ⑨患有妨碍安全行车的疾病或者过度疲劳时,不准驾驶车辆。

  ⑩驾驶车辆时不准吸烟、饮食、闲谈、打手机或其它妨碍安全行车的行为。

  4、发生不安全情况,应及时报告安全生产管理部门,不准隐瞒事故真相,并积极配合事故的处理。

  5、驾驶员应服从调度,按照规定路线行驶,连续行车不准超过4小时,杜绝各种违章行为。

  6、驾驶员要认真做好车辆日常维护工作,保持车容整洁、文明驾驶,严格遵守交通规则,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

  五、安全例会制度

  1、每月召开一次的安全例会,相关人员必须签名参加。

  2、安全例会主要内容:

  ①传达上级有关文件或指示,通报本月安全生产情况。

  ②及时分析、总结上一阶段运输的安全、不安全的情况,研究布置下阶段保证安全运输的生产计划。

  ③分析研究近期发生事故的特点和规律,制定落实防范措施。

  ④研究安全管理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制定落实整改措施,修改、完善各项安全规章制度。

  ⑤根据“四不放过”的原则(即: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责任人员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到教育不放过),对发生的事故进行调查、分析和处理。

  六、安全培训和教育学习制度

  1、驾驶员要认真学习道路交通法规,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增强安全意识,按时参加各类安全教育和培训。

  2、坚持每月二次的安全教育活动,及时传达上级和交通管理部门的有关指示精神,认真总结安全行车的经验和分析典型事故的教训,总结推广先进经验,不断增强安全防范意识。

  3、公司定期利用一些典型的事故案例进行分析教育,认真吸取他人的教训,警示驾驶员要文明行车,严守规则,确保安全。

  4、驾驶员对公司组织的安全教育活动,无特殊情况一律不得请假、缺席,负责人要严格考勤。

  5、对各类培训教育要做好记录,以便备查。

  七、车辆、设施、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1、车辆由其驾驶员负责日常具体管理,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监督与考核。

  2、车辆的年检审,由安全生产管理部门组织实施。

  3、做好日常维护和车辆保养工作,特别是冬季"四防"(防火、防冻、防滑、防事故)工作。

  4、按期进行车辆二级维护和检测,车辆经检测、二级维护,查出的隐患要及时整改,整改不到位不得出车。

  5、遇有雾、雨、雪等天气及路况不良,严格控制出车,若生产等急需可配备有经验的2名驾驶员出车,以保安全和处理应急情况。

  6、禁止私自用车,以车代步或将车辆乱停乱放。

  7、车辆调配人员要合理安排行车日程,做到行车前有交待,回库后有检查,严禁“三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

  8、定期对车辆和办公场所的消防器材、电路、车辆机件等进行自查自纠。

  10、建立健全车辆事故隐患档案,吸取经验教训,举一反三,组织研究和探讨新技术应用。

  八、事故处理应急预案

  为把交通事故的损失降到最低程度,须做到:

  1、发生交通事故,当事人应立即进行自救并报警。电话:122(交警)、119(消防)、120(急救),应简明讲清事故地点、伤亡、损失等情况,以及事故对周围环境的危害程度,保护现场,抢救伤员,保护货物财产并通报运输经营者与保险公司。

  2、当事人应立即切断车辆电源开关,使用消防器材,布置好安全警戒线,应果断处置,不要惊慌出错,避免造成更大的灾害。

  3、对伤者的外伤应立即进行包扎止血处理,发生骨折者应就地取材进行骨折定位,并移至安全地带,对死亡人员也应移至安全地带妥善安置。积极协助120救护人员救死扶伤,避免事故扩大化,把伤害减至最低程度。

  4、保护好自身的安全,积极配合交警、消防等部门进行救护并做好各项善后工作。

  5、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运输事故,应在6小时内报告当地交通主管部门。

  道路货运安全生产制度 5

  1、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工作规范,严肃执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落实各项安全生产工作制度,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活动和安全知识学习,提高全员安全生产意识。

  2、对使用道路运输驾驶人员要求做到“八不”。即:“不超载超限、不超速行车、不强行超车、不开带病车、不开情绪车、不开急躁车、不开冒险车、不酒后开车”。保证精力充沛,谨慎驾驶,严格遵守道路交通规则和交通运输法规。

  3、不配载法律、行政法规禁止运输的货物,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办理有关手续后方可运输的货物,应当按规定查验有关手续,符合要求的方可承运。

  4、保持车辆良好技术状况,不配载自改装营运车辆。

  5、做到反三违:不违反劳动纪律,不违章指挥,不违反操作规程。

  6、发生事故时,应立即停车、保护现场、及时报警、抢救伤员和货物财产,协助事故调查。

  7、采取必要措施,防止货物脱落、扬撒等。

  8、不违章作业,驾驶人员连续驾驶时间不超过4小时。

  9、货物装载:

  a、货物要堆码整齐,捆扎牢固,关好车门,不超宽、超高、超重,保证运输全过程安全。

  b、装载时防止货物混杂、撒漏、破损。

  c、整批货物装载完毕后,敞蓬车辆如需遮蓬布时必须高度注意个人安危下严密,绑扎牢固,关好车门,严防车辆行驶途中松动和甩物伤人。

  10、货物运输:

  a、在运货过程中严格遵守交通规则,严禁盲目开车、超速驾驶,要确保货物及驾驶员本人的安全,防止货物在运输过程中发生散落或丢失的情况。

  b、行车过程中注意行车安全,文明礼让,防止因为违规或违章行驶发生交通事故,延误交货时间。

  C、信息服务经营者因提供信息失误造成车辆空驶、货物延滞等经济损失,按照约定承担赔偿责任。

  11、货物卸载

  a、当到达货物的目的地时,观察和选择最佳的.停车位置或听从接货人的安排。

  b、当车辆停稳熄火后方可卸货。

  c、卸货时注意货车周围的行人安全。

  d、与收货人(收货单位)核对货物后返回。

  12、安全生产投入有效实施制度

  a、认真贯彻执行国家规定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公司有关安全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在公司领导下开展工作。

  b、做好安全行车的宣传教育工作,及时表彰安全先进、遵章守纪的先进驾驶员,总结推广安全货物配载规定。

  c、经常检查使用车辆主要部件和驾驶员思想动态。

  d、做好驾驶员思想工作,掌握驾驶员的思想技术状况,关心驾驶员的生活,为驾驶员排忧解难,保持稳定,确保安全行车。

  13、代办业务时,小批量的零星货物要填写货物运单,大宗货物和长期固定货源要与货主签订运输合同,明确各方权利、义务。

  道路货运安全生产制度 6

  一、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车辆安全管理工作,消除各种隐患,防止生产车辆安全事故的发生,提高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国务院、省、市政府以及道路运输行业对车辆安全生产工作的有关规定,结合XXX有限公司车辆安全生产重点预防的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xx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货运车辆管理的各部门和从事车辆运输相关的员工。

  第三条 公司的货运车辆管理的各部门和从事车辆运输相关的员工,在工作中必须严格执行“车辆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基本原则和国家有关部门的各项车辆安全法律、法规、条例和标准,采取一切可能措施防止、减少事故的发生。

  二、安全生产和岗位责任制

  第四条 为加强车辆安全管理,明确各级领导和各职能部门的责任,保证运输经营安全,特制定本制度。公司实行全员安全工作责任制,全体员工必须在各自岗位对保证运输安全负责。

  第五条 公司负责人岗位职责:

  1、对公司运输安全负全面领导责任;

  2、审定运输安全计划,有重点地解决重大隐患;

  3、每月最少主持召开一次运输安全会议,分析运输安全形势,不断完善运输安全措施;

  4、及时研究解决运输安全方面的重大问题;

  5、检查指导运输安全工作;

  6、负责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

  7、对运输安全工作中的好人好事进行表扬、奖励与处分。

  第六条 安全管理部门负责人岗位职责:

  1、负责督促、检查、汇总情况,并做好协调工作。对职责范围内因工作失误而导致的事故负责。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运输安全的政策、法令、规程、标准和规章制度,并经常检查贯彻执行情况;

  2、负责制订、修改运输安全工作计划、措施;

  3、负责组织各种运输安全检查,对查出的隐患,有权限期整改;

  4、负责组织运输安全的宣传教育工作,并对受训人员进行考核;

  5、参加各种运输经营会议,提出安全方面的建议、要求;

  6、参加运输车辆事故的现场勘察、调查、分析、处理、索赔;

  7、每月组织召开一次运输安全形势分析会,查找安全隐患,提出整改措施。

  第七条 安全员岗位职责:

  1、宣传和贯彻政府颁发的安全法规、条例、规定和公司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措施,定期组织安全学习,抓好驾驶员的安全教育和管理;

  2、制订单位安全工作计划和安全防范措施,组织各项安全活动和安全竞赛,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做好各阶段的工作总结,并及时收集、统计、整理有关资料;

  3、处理运输事故,会同有关部门做好事故善后和结案工作,同时做好事故车辆的估价、预算和索赔工作;

  4、负责事故登记、里程统计、安全奖罚等安全业务,做好营运证、养路费、牌照税的经办工作;

  5、办理公司领导委托和交办的其他运输安全组织管理事项。

  第八条 驾驶员岗位职责:

  1、遵守交通法规和操作规程,抵制违章行为,维护交通秩序,确保安全行车;

  2、积极参加各项安全学习及活动,提高安全行车意识和技术水平;

  3、严格执行公司安全管理规章制度,遵守劳动纪律,服从调度指挥,按时、按质完成运输任务;

  4、遵守车辆管理和保修制度,自觉做好车辆“三清例保”工作,保持车辆、轮胎、附属装备、随车工具的整洁及车牌、证件齐全和完好;

  5、熟悉车辆性能,熟练驾驶技术,学习先进经验,掌握行车规律,努力完成各项技术经济指标;

  6、服从安全管理人员的指挥和检查,接受上级布置的有关任务和培训;

  7、不断改进服务态度,提高服务质量,树立良好的驾驶作风。

  三、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第九条 车辆和设备基本要求:

  1、车辆安全技术状况必须符合《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的要求;

  2、车辆的技术状况必须符合规定的二级车况标准;

  3、车辆必须配置符合安全行驶的标志,并按规定使用;

  4、车辆车厢地板必须平整完好,周围栏板要牢固;

  5、各种装卸机械、工具,要有可靠的安全系数;卸货物的机械及工具,要消除产生火花的措施;

  6、根据装运货物性质的需要,必须配备相应的捆扎、防水和防散失等用具;

  7、运输车辆必须配备消防器材并定期检查、保养,发现问题应立即更换或修理。

  第十条 道路交通运输规则:

  1、普通货物运输车辆严禁超范围运输,严禁超载、超限;

  2、运输货物必须根据货物性质,采取对应的遮阳、控温、防爆、防静电、防火、防震、防水、防冻、防漏等措施;

  3、运输不同性质货物,其配装必须按相关规定的要求执行;

  4、运输货物时,必须采取防污染环境的措施,并遵守国家有关货物运输的管理规定;

  5、运输货物的车厢必须保持清洁干燥,不得任意排弃车上残留物;运输结束后被污染过的车辆及工具,必须按规范性的方法到具备条件的地点进行车辆清洗消毒处理;

  6、夏季高温期间限制运输的货物,必须按有关规定执行;

  7、运输货物的车辆不得在居民聚集点、行人稠密地段、政府机关、名胜古迹、风景浏览区停车。如需在上述地区进行装卸作业或临时停车,必须采取安全措施;

  8、运输货物的车辆禁止搭乘无关入员。

  第十一条 驾驶员安全生产操作职责:

  1、认真学习并自觉遵守国家道路交通车辆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本地区、本公司的各项车辆安全规章制度,按照操作规范车辆安全驾驶,文明驾驶,依法经营。

  2、树立强烈的车辆安全车辆意识和驾驶员责任感,积极参加车辆安全技术培训和各项车辆安全活动,不断提高车辆安全、业务和机务知识,养成良好的.驾驶作风和守法习惯。

  3、认真钻研业务,精心保管和爱护车辆,熟悉车辆的车辆安全技术性能,掌握车辆的常规维护、修理技能,确保车辆的转向、制动、灯光等综合车辆安全技术状况良好和各项车辆安全设施齐备有效。

  4、严格执行出车前、行驶中、收车后的“三检”制度和例保制度,自觉配合车站的车辆安全门检工作,不得驾驶车辆安全设施不全或者机件不符合技术标准等具有车辆安全隐患的车辆,确保车辆安全。

  5、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药品,或者患有妨碍车辆安全驾驶车辆的疾病,或者过度疲劳影响车辆安全驾驶的驾驶员,不得驾驶车辆。

  6、按驾驶证、车辆资格证载明的准驾车型驾驶车辆,出车携带好各种证件,认真执行运行作业计划,按调度规定线路、时间正点运行,严格遵守运输纪律,服从交警、运管和车站管理,车辆安全、优质、低耗地完成运输任务。

  7、车辆在任何情况下起步必须先关好车门,起步前须仔细观察车辆周围情况确认车辆安全方可起步。

  8、发生较大交通事故时,必须保护好现场,积极抢救伤者和财产,按规定放置警告标志,并迅速向当地交警部门、车属单位(车主)报告,主动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第十二条 装卸管理人员安全生产操作职责

  1、装卸管理人员应了解所运载的危险货物性质、危害特性、包装容器的使用特性、防护要求和发生事故的应急处置措施。

  2、装卸过程中,驾驶人员和押运人员不得离开车辆并负责监装、监卸,办理货物交接签证手续时要点收、点交。

  3、车辆进入危险货物装卸作业区,应戴防火罩,按作业有关安全规定驶入装卸作业区,并将车辆摆在容易驶离作业现场的方位上。

  4、车辆停靠货垛时,应听从作业区指挥人员的指挥,车辆与货垛之间要留有安全距离;待装、待卸车辆与正在装卸货物的车辆应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并不准堵塞安全通道。

  5、作业前,应核对货物名称、规格、数量是否与托运单证相符,并认真检查货物包装是否破损及货物包装的完整状况。货物与运单不符或包装不符合有关规定的应拒绝装车。

  6、装卸操作时应根据货物包装的类型、体积、重量、件数的情况,并根据《包装储运图示标志》的要求,谨慎操作。

  7、 装卸危险货物应符合交通部、公安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发出《关于进一步加强车辆超限超载集中治理工作的通知》中规定的认定标准,不得超载装运。

  8、装卸过程中,车辆发动机应熄火,并切断总电源。在有坡度的场地装卸货物时,必须采取防止车辆溜坡的有效措施。

  9、装卸作业场所要远离热源,严禁受热,通风良好;场所内电气设备应符合规定要求,严禁使用明火灯具照明,照明灯应具有防爆性能;要有防静电和避雷装置。

  10、危险货物装卸完毕,作业场所必须彻底清扫干净,装过消毒品的车辆和受到危险污染的车辆、工具必须洗刷和除污。撒漏的和受到危险货物污染的污染物必须送到当地环保部门指定地点集中处理。

  11、禁止在装卸作业区内维修车辆。

  第十三条 车辆的日常维护:

  日常维护是日常性作业,由驾驶员操作执行,其中心内容是清洁、补给和车辆安全检视。车辆日常维护分出车前、车辆中、收车后三个阶段操作,并特别注意轮胎的使用。

  1、出车前,对汽车各部润滑油(脂)、燃料、冷却液、制动液及液压油等各种工作介质和轮胎气压等进行检查补给,保证出车前车辆油液充足、清洁和性能良好,保证轮胎气压符合要求、对车辆制动、转向、传动、悬架、灯光信号等部位和装置以及发动机运转状态进行检查、校紧,确保连接装置坚固可靠。

  2、车辆中,在中途休息时,重点检查轮胎气压、表面磨损和车辆花纹间有无镶嵌物并别除;天气炎热时应检查车辆车轮温度,若温度过高,应将车停在阴凉通风处自然降温;察看仪表灯光工作是否正常;带挂车的要检查挂车连接装置;检查货物的捆扎牢固情况。

  3、收车后,对车辆进行清洁,保持车容和发动机外表整洁;对车辆进行检查,记录车辆行驶的情况。如有故障,应详细记录车辆故障状况,为车辆维修提供资料。

  4、轮胎使用必须保证无任何可能导致对人或路面造成损害的缺陷。轮胎气压不足、轮胎出现由于破裂或局部破裂而引起的结块与撕裂或凸出、轮胎的帘布层或帘布线的任何部分裸舜、轮胎的帘布层中有开裂或有大于25mm或大于轮胎剖面宽度10%的开口以及轮胎胎面花纹深度低于1mm等情形的轮胎严禁使用。

  5、驾驶人员连续驾驶时间不得超过4小时。驾驶员一次连续驾驶4小时应休息20分钟以上,24小时内实际驾驶车辆时间累计不得超过8小时。

  四、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

  第十四条 每月至少进行一次全面安全检查,重点检查安全生产责任制、规章制度、安全隐患整改、应急预案、有关法律法规及会议精神的学习贯彻落实情况,并做好记录。

  第十五条 做好出车前、停车后的准备、检查工作,确保行车安全,发现隐患要及时修复后方可出车。

  第十六条 装货时严查超载和擅自装载危险品。

  第十七条 不定期检查车辆的安全装置、灯光信号、证件。

  第十八条 检查驾驶员是否带病或疲劳开车,是否违反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第十九条 检查消防设施是否安全有效。

  第二十条 建立安全生产奖惩制度,依制度进行奖惩。

  五、从业人员安全管理制度

  第二十一条 公司驾驶员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及有关交通安全管理的规章规则,安全驾车。并应遵守本公司其他相关的规章制度。

  第二十二条 驾驶员须与公司签订聘书,聘用条件为:

  1、须持有合法的驾驶执照;

  2、年龄不超过60周岁;

  3、取得道路运输管理部门颁发的从业资格证;

  4、经公司组织对其进行面试、理论和机械常识考核、道路驾驶技术测试合格。

  第二十三条 本公司从业人员应参加公司组织的例会和教育培训活动,不断提高安全生产思想认识和安全操作水平。

  六、车辆、设施、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第二十四条 凡从事货物运输的车辆必须取得合法营运、准运手续,不得作为其他运输工具使用,车辆应严格按规定位置停放,任何人不经许可不得使用。

  第二十五条 车辆按规定配备齐全有效的灭火、防护、应急处理器材。

  第二十六条 出车前驾驶员应检查车辆、设施各部位安全技术状况和性能是否良好,接地线是否安全有效,故障排除后方可投入运行。

  第二十七条 车辆运行严格遵守交通法规,保持中速行驶,避免紧急刹车。市区应在制定的线路行驶,时刻注意天气、道路行人变化情况,若需中途停车则应选择安全地带,远离火种、高温、人口密集地,并留人看护。

  第二十八条 驾驶室严禁吸烟,不准搭乘无关人员,车上禁运其他物品。

  第二十九条 装卸货物时,驾驶员不得远离车辆。装卸货点不得将火种带入货区,汽车发动机应熄火,并切断总电源开关。

  第三十条 车辆、设施应按规定按期参加公安年度审验,消防部门的准运手续审核,交通管理部门的审验、维护、检测,以及技术总监部门技术检测等。

  第三十一条 查点收车后的检查、例行保养工作,做好日常维护工作,严格二级维护、上线检测,确保车辆按期技术状况始终处于完好状态。

  第三十二条 车辆维修应选择有相应资质的修理厂家,建立健全车辆技术档案,驾驶员应跟车修理。

  七、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应急预案

  第三十三条 为了把交通事故的损失降到最低程度,须做到:

  1、发生交通事故,当事人应立即进行自救,并报警。电话:122(交警)、119(消防)、120(急救),简明讲清事故地点、伤亡、损失、事故对周围环境的危害程度,保护现场,抢救伤员,保护货物财产并通报运输经营者与保险公司。

  2、当事人应立即切断车辆电源开关,使用消防器材,布置好安全警戒线。

  3、对伤者的外伤应进行包扎止血处理,发生骨折者需进行骨折定位,并移至安全地带,对死亡人员也应移至安全地带妥善安置。积极协助120救护人员救死扶伤,避免事故扩大化,把伤害减至最低程度。

  4、保护好自身的安全,积极配合交警、消防等部门进行救护并做好各项善后工作。

  5、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运输事故,应在6小时内报告当地交通主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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