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社会不断地进步,我们可以接触到制度的地方越来越多,制度泛指以规则或运作模式,规范个体行动的一种社会结构。这些规则蕴含着社会的价值,其运行表彰着一个社会的秩序。我们该怎么拟定制度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社会组织规章制度(精选7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社会组织规章制度1
一、主动公开范围
1、规范管理和发展改革方面:机构制定的规范性文件以及与机构管理和社工服务相关的文件;机构发展的规划、计划及其进展和完成情况等。
2、与服务对象相关的事项方面:影响服务对象享受社会服务或者终止某种社会服务的预报,以及其他与服务对象相关的信息。
3、资金使用和监督方面:机构财务预算、决算和实际支出以及审计情况。
4、重大决定草案方面:机构拟作出的决策、制定的规定或者编制的规划、计划、方案等,涉及员工、服务对象和其他组织的重大利益,或者有重大社会影响的,要及时向社会公开,并充分听取公众意见。
5、机构认为应当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以及机构承诺办理事项及其完成情况等。
二、免于公开的机构信息
1、属于国家秘密的;
2、属于机构秘密或者公开可能导致机构秘密被泄露的;
3、属于个人隐私或者公开可能导致对个人隐私权造成不当分割的;
4、正在调查、讨论、处理过程中的,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5、尚未确定是否是属于国家秘密范围的,经本部门主要负责人审核同意后,可以暂缓公开;
6、法律、法规规定免于公开的其他信息。
三、信息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的机构信息,经审核后应当采取符合该信息特点的以下一种或几种形式及时予以公开:
1、广播、电视、报纸等公众媒体;
2、机构专门的信息专刊;
3、机构门户网站;
4、机构宣传栏;;
5、机构关设立资料索取点、信息公告栏、电子屏幕等场所或者设施;
6、其他便于公众及时准确获得信息的形式 。
四、机构信息公开发布制度
1、机构各部门应当将主动公开的机构信息通过机构公报、机构网站以及报刊、广播、电视等方式公开;
2、各部门应当在机构档案室、公共接待室设置信息查询场所,配备相应的设施、设备;
3、机构各项目点可以根据需要设立公共查阅室、资料索取点、信息公告栏、电子信息屏等场所、设施公开政治信息;
4、机构各项目点应当编制、公布相应信息公开目录和信息公开指南并及时更新,对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信息原则上应当在其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五、信息公开时限制度
1、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信息,应当自该信息形式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2、机构及其部门的规范性文件,应当自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公开。
3、其他各类主动公开的'信息,各部门应当在制作、获得或拥有该政府信息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六、信息公开审核制度
为深入推进机构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机构信息公开内容,确保机构信息公开内容真实可靠、形式合适,特制定本制度。
1、机构各部门在开展政府信息公开时,对公开的内容和形式必须通过审核后,方可进行公开。
2、机构各个项目点部门应当确定相应的人员,负责信息公开审核工作。
3、机构信息的公开应重点审核公开的内容和形式。
4、机构信息公开内容审核,主要包括公开内容的合法性、准确性、完整性、简洁性和通俗性审核,确保公开内容全面、真实、合法,便于群众了解掌握。
5、机构信息公开形式的审核,主要是对公开内容与公开形式的一致性、公开形式的合理性和公开形式的连续性,以保证公开内容在更加广泛的范围方便群众查询。
6、违反机构信息公开审核制度造成严重后果的,应按照有关规定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七、机构信息公开检举指正制度
1、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构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本机构检举指正。
2、检举指正内容。县政府及其部门在开展政务公开活动过程中是否存在下列问题:
(1)不履行机构信息公开义务的;
(2)不及时更新公开的机构信息内容、机构信息公开指南和机构信息公开目录的;
(3)违反规定收取费用的;
(4)公开不应当公开的机构信息的;
3、检举指正形式。可采用来信、来访、电话、电函、电子信箱或口头等形式进行检举指正。机构各个项目点及其部门必须设开监督信箱1至2个,电话1个并向群众公布。
社会组织规章制度2
为加强财务管理,规范财务行为,防范财务风险,按照合法、安全、有效的原则实现项目资金高效运作,根据《会计法》、《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等法律法规,结合余姚市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具体内容如下:
第一条 财务管理的主要任务是通过资金的管理和运用,对项目的财务活动进行综合管理。具体内容:预算管理、集中拨付、专款专用、专账核算,提高组织的财务管理能力。
第二条 财务管理是项目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各项目团队须根据合同规定,配备具有专业资格的财务人员,切实做好财务管理工作,规范财务核算,保证财务会计信息的真实、完整。
第三条 所有的公益服务项目在申报时,都需申报公益服务项目专项资金使用预算明细。项目资金审批下达后,项目资金使用内容应与项目申报预算一致,并在每月活动后报销或者上报活动费用支出。
第四条 公益项目的经费预算,按照下面要求进行编报:
(1)社会服务支出。直接用于受益对象和开展社会服务活动所产生的物品购置、场地设备租赁等费用,应保留活动照片和档案、受益对象清单、发票和消费明细等备查。物品购买要附明细购物清单,要注明具体活动项目用途,并有经办人、验收人、批准人签名列支的审批手续,物品领用必须有经办人、领用人、批准人签名的审批手续。严禁列支各类购物消费卡票据和业务内容“模糊”的票据。直接用于受益对象和开展社会服务活动所产生的资金总计不得低于项目资金总额的50%。
(2)补贴费(包括劳务费)。用于开展项目活动或者提供服务所发生的交通、误餐、通讯、保险等必要的费用,以及支付给实施团队人员的费用。每人每天最高不得超过50元。费用的支付应保留人员名单,包括领取人姓名、性别、联系电话、服务时间、费用名称、金额、领取人员签字等内容。对于非实报实销的补贴款,应建立补贴标准,不得超规定的标准列支。总计不得超过项目资金总额的20%。
(3)培训费。用于人员培训费用支出,应保留讲师简历、培训方案、教材讲义、活动照片和档案、签到表、发票、消费明细等备查。专家费的开支一般参照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500元/人天、其他专业技术一般人员300元/人天的标准执行。超过两天的,第三天及以后的费用标准按200元/人天执行。专家授课应保留费用支付表,包括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工作时间记录、专家费金额、领取人员签字等内容,专家授课费,总计不得超过项目资金总额10%。实施方工作人员不得领取专家费。对于发生的专家费,实施方应按国家有关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4)宣传费。用于开展项目活动或者提供服务所发生的资料印刷、版面制作等费用,应保留样稿样品、发票等备查。总计不得超过项目资金总额的10%。
(5)其他费用。是指无法归属到上述费用中用于机动的`费用。包括项目活动物资、会议费等,以及已经登记注册且资质完备的法人社会组织的机构行政、财务、宣传及其它管理费用,总计不得超过项目资金的10%。
上述资金支付中涉及的相关税费应按国家相关规定依法缴纳。
第五条 公益项目资金原则上不得用于购买固定资产。对于必须购买固定资产的项目,需经市中心审核同意,在项目实施结束后报市中心统一备案,并注明固定资产名称、规格、数量、购买日期、存放地点、保管部门、保管人等。
第六条 编制项目资金支出表。实施方的财务人员应在中期报告中据实填写“资金支出情况”一栏,在终期报告中据实填写“资金支出情况”一栏和“项目支出明细表”。
第七条 公益服务项目专项资金按正常渠道集中拨付至实施项目的社会组织(单位)或实施项目所依托的社会组织(单位)账户;如果没有账户也可由中心代为报账。项目分两次拨款:初期签订合同后拨付70%、终期评估结题验收后拨付30%。
签订公益项目创投合同,收到项目资助的金额后,应向合同相对方出具相关票据。
第八条 公益服务项目专项资金要专款专用,不得挪用。由项目负责人及项目团队根据项目进展需要申请使用,不得用于与项目开展无关的支出,也不得由项目团队以外的人支配使用。
对评估验收不达标或虽达标,但未按项目计划要求执行的项目结余资金,应当退回市民政局;立项团队严重违反相关规定的,其不诚信的行为将记录在案,并取消其再次参加公益创投活动的资格。
第九条 公益服务项目专项资金在财务核算上应实行专帐核算。即按照资金来源、资金支出分别设立专项明细账,准确核算、明确记录每笔经济业务的发生。
第十条 公益项目必须设立项目明细账进行会计核算。对发生的每笔收入、支出、费用、成本,应当在当月及时办理会计核算程序,不得积压和跨月。
编制项目收支报表:根据项目协议的要求按月编制项目收支报表按时归档;编制项目收支决算表:项目收支决算表应在公益创投项目全部完成的次月上报。
第十一条 公益创投项目的列支手续分为以下三类:
1.原始票据的列支:内容包括单位名称、经济业务内容、数量、单价和金额等要素;应当履行经办人、证明人、批准人签名等审批手续;不得列支各类购物消费卡票据和业务内容“模糊”的票据。
2.物品采购的列支:要附明细购物清单;要注明具体活动项目用途,并有经办人、验收人、批准人签名列支的审批手续;要有专人登记管理,对于经常发生或数量金额较大的物品,要办理出入库手续,购入时要填写入库单,领用时要填写领用单。
3.人员补贴类的列支:志愿者补贴、专家讲师的培训讲课费等的发放要制表造册,并有领取人、经办人和审批人的签名手续;要附活动项目的补贴等费用发放依据,包括志愿者签到表和专家讲师签到表。
第十二条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应严格按项目计划标书和批准的项目预算执行。除下列原因外,不得随意变更或者终止项目预算:
1.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因计划不周或物价波动等原因,致使项目内容发生变化,必须进行项目预算调整的,立项团队应当事先向监管方提出预算调整申请报告,并按监管方出具的批复意见进行调整。擅自调整项目预算内容的,视情责令整改,直至停拨或收回资金。
2.因不可抗力等原因,无法继续履行合同约定的,应当向监管方提出终止申请,经核实后,未履行合同的项目资金按原出资渠道全额收回。严禁擅自向他人转让服务项目。
第十三条 本项目会计档案实行专人管理,会计档案由财务人员负责整理归档。会计档案包括会计凭证、会计帐簿、财务报告以及其他会计资料。
社会组织规章制度3
第一条 为规范本会信息公开工作,确保信息公开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促进本会规范运作,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依据国务院《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和《济宁市民间组织管理暂行办法》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公开是指将可能对本行业产生重大影响而会员尚未得知的信息,在规定的时间内,以规定的方式向会员或社会公布的行为。
第三条 本会信息公开的内容包括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年度报告为定期报告,其他报告为临时报告。登记管理机关认为有必要公开的信息,也应当予以公开。临时报告内容包括以下几方面:
(一)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的决议;
(二) 对本会发展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信息;
(三) 本会的财务情况;
(四) 本会接受国家拨款或者社会捐赠、资助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本会接受政府职能委托、授权、转移情况;
(六)本会开展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的情况;
(七)××××××××。
第四条 信息公开是本会的持续责任,本会应该忠实诚信地履行信息公开的义务。本会应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报送公开信息,确保没有虚假、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信息公开的载体可以是本会内部读物、网站媒体等。
第五条 本会发现已公开的信息有错误、遗漏或误导时,应及时发布更正公告、补充公告或澄清事实公告。
第六条 本会理事会授权秘书处负责组织和协调本会信息公开工作。
第七条 信息公开前应严格履行下列程序:
(一)提供信息的部门负责人核对相关信息资料并签字确认;
(二)秘书长进行合规性审查并签字;
(三)会长(理事长)或会长(理事长)授权人签发。
第八条 本会会长(理事长)有权以本会名义公开信息。
第九条 未经理事会决议或会长(理事长)授权,理事不得以个人名义代表本会或理事会向公众发布、公开本会未经公开过的`信息。
第十条 监事会或监事个人不得代表本会向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和新闻媒体发布、公开本会未经公开的信息。监事会或监事向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或有关部门单位报告相关人员损害本会利益或违法、违规和违反本会章程的行为时,应及时通知理事会,并提供相关资料。
第十一条 本会年度工作报告、年度财务报告应当经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审议后,向会员公布,并报登记管理机关。
第十二条 本会应当在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召开之前告知会员或理事召开会议的时间、地点、方式及议程等事项。
第十三条 本会应当及时将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的决议通过本会的信息公开途径告知会员,并上报登记管理机关备案。
第十四条 本会应当随时关注本行业的信息动态,对本会正常运作和会员业务发展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信息,及时告知会员。
第十五条 本会对外信息公开的文件(包括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要建立专卷存档保管。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文件、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文件、监事会或监事文件及信息公开文件要分类专卷存档保管。
第十六条 本会理事、监事及其他因工作关系接触到应公开信息的工作人员,直接对本会产生重大影响的未公开的信息负有保密的责任和义务,不得泄露未公开的有关信息。否则,对由此产生的不良影响负全部责任。
第十七条 由于本会有关人员的失职给本行业造成影响时,应对其给予惩诫。
第十八条 本制度经理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由理事会解释。
社会组织规章制度4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制度依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章程的相关条款制定,其目的旨在建立健全公司组织机构,以确保公司的正常运作,提高办事效率,促进公司的成熟与发展.。
第二章机构设置
第二条本公司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公司下设六部一室:生产部、营销部、采购部、质量管理部、产品开发部、财务部及办公室。
第三条公司的组织结构形式为直线—职能制:生产部、营销部、质管部、采购部、产品开发部以直线型管理为主;财务部及办公室以职能型管理为主。
第三章职位设置
第四条本公司的人员编制依公司的业务和发展需要设置职位,坚持精简、效能、满负荷工作的原则,实行和鼓励一职数兼。
第五条公司与董事会之下设总经理1人,副总经理2人,必要时经董事长批准可聘请顾问及特约人员。
第六条公司所属各部(室)设部门经理一名,必要时可设副经理。
第七条公司各部以下根据业务、生产需要配置办事员(业务员)若干职位;生产车间根据工艺划分配置若干班组长职位;生产操作人员、设备修人员按设备开动规模及工艺要求配置,并可根据需要配置若干特勤人员(如司机、保安、勤杂人员等)。公司以下人员配置额度由部门经理按实际需要签请总经理核定。
第八条本公司所有员工一律实行聘用合同制。总经理由董事会聘任;部门经理以上人员由总经理签聘;部门经理以下管理人员由人事部门招选,报总经理决定聘用或由总经理授权部门聘用;生产工人由人事部门招用。
第九条总经理在董事会和董事长的监督下全权负责本公司全盘业务及公司发展事务,向董事会与董事长负责。
第十条副总经理协助总经理处理本公司一切事务,按照总经理的分工和授权范围履行职责、行使权力,向总经理负责。总经理公出或请假时应指定一名副总代行其职务。
第十一条各部门经理在总经理或分管副总的领导下,负责处理本部门业务,并考核属员的勤惰能劣,呈报其升迁奖惩意见。部门经理向总经理及分管副总负责。
第十二条各业务主办、车间班组长等在部门经理的领导下工作,向部门经理负责。
第十三条顾问及特约人员依其专门知识、技术、向公司提供治理、发展意见,接受董事长、总经理和各部门的业务咨询,协助总经理处理专门业务或特别业务。
第四章总经理
第十四条总经理在董事会和董事长的监督下全权负责本公司全盘业务和发展事务,为本公司内部的执行首长。
第十五条总经理的职责规定:
1.执行国家的法规法令和董事会的决议决定;
2.主持制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发展规划、经营目标及实施措施;
3.指挥、督导全体员工按期保质完成生产、销售任务和年度经营目标;
4.主持行政全面工作,及时决策和处理生产经营中的重大问题和紧急事件;
5.协调各部门关系,仲裁和防止部门间冲突;
6.决定公司组织机构和人员编制,负责各项规章制度的建立、发布、实施、修订与废止;
7.按财务管理规定负责审批公司费用开支,坚持“一支笔”审批原则;
8.重视职工教育,提高职工素质,关心职工福利;
9.定期向董事会报告工作,及时向下属传达董事会议决事项,并认真贯彻执行;
10.完成董事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十六条总经理的职权规定:
1.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品开发、技术更新、市场开发有决策指挥权;
2.在规定的范围内对公司的人、财、物力等资源有调度权:对紧急重大问题有临机处置权,并于事后及时向董事会报告;
3.对副总经理人选有提名报审权,对中层管理人员有任免权,对员工有奖惩权;
4.有权签发公司内部各种文件和工作报告,有权代表公司对外签订经济合同或协议;
5.有权调整公司组织机构,建立、健全、修改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制定具体政策。
第十七条总经理的责任规定:
1.向董事长负责,对违背董事会决议和董事长决定造成的后果负责;
2.对公司资产负保全增值责任,对因决策失误、渎职失职导致公司资产损失负责;
3.对因管理无方、工作不力造成管理失控、纪律松弛、效益下滑、完不成经营目标或严重亏损负责;
4.对发生重大的质量、设备、人身安全及交通、消防事故负责;
5.对未认真调研论证盲目进行项目开发或未经评审草率签署经济、技术合同造成公司重大经济损失负责。
第五章办公室
第十八条办公室负责本公司行政管理、人事管理、总务管理及公共关系等事项。
第十九条办公室的行政管理职责是:
1.负责对各部门执行总经理决定的'督促、检查和催办;
2.收集、分析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及时向总经理请示汇报;协助总经理协调部门关系;
3.负责公司文秘工作和文书档案管理工作;做好公司印信管理、文书起草、审核及印制工作;负责各类文电函件的收发呈转工作;
4负责公司会议的会晤安排,做好会议纪录。
第二十条办公室的人事管理职责是:
1.负责人事管理制度的建立、执行和修订;
2.办理员工的招聘、录用、调配、培训、考核、奖惩等事项;
3.负责员工的考勤、请销假、工资审核发放等事项;
4.负责员工的劳动合同管理和劳保事务,受理劳动纠纷;
5.负责人事档案的建立和管理;
第二十一条办公室的总务管理职责是:
1.负责生产、办公场所、员工宿舍的分配与调整;
2.负责房产修缮、员工食堂、员工宿舍管理等事项;
3.负责办公设施的购置和管理,负责办公用品、用具的发放;
4.负责交通、通讯设施的管理;
5.负责公共环境卫生、保安、消防管理等事项。
第二十二条办公室的公共关系职责是;
1.办理公司各项登记、年检事务;
2.负责来宾、来访的接待工作;
3.会同销售部处理客户投诉;
4.办理总经理交办的对外联络事务。
第六章生产部
第二十三条生产部负责本公司产品生产的组织和管理事项,其具体职责是:
1.负责制定生产作业计划;
2.对各车间实行统一调度指挥,组织和督促各车间安交货期完成生产任务。协调各车间关系,及时解决生产中的异常问题;
3.负责生产管理制度的建立、执行和修订;
4.负责设备管理工作,检查督促操作人员和维修人员做好日常维护保养工作,发生设备故障及时组织力量排除;
5.加强工序控制和物料、在制品、工位器具管理,努力提高效率、确保质量、降低消耗;
6.配合开发部做好新产品开发的试产和样品制作;
7.负责作业现场管理和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8.负责生产统计、原始记录的收集、编制与管理;
9.负责锅炉房、发电房的管理。
第七章营销部
第二十四条营销部负责本公司产品营销和市场开发管理事务,具体职责是:
1.负责销售预测,拟定市场开发计划、营销方案、广告策划以及品种和价格策略;
2..负责订单与销售合同的签订;根据销售预测与订单及时向生产部下达生产通知书;
3.负责客户联系、考察评审、关系建立与管理;
4.负责市场情报的收集,顾客满意度调查、分析与综合;
5.负责产品交付、售后服务以及货款回收工作;
6.受理客户投诉,处理退货与纠纷;
7.负责成品库管理,制定并执行成品库管理制度,做好产品质量防护工作。
第八章产品开发部
第二十五条产品开发部负责本公司技术管理与新产品开发等事务,具体职责是:
1.负责生产前的技术准备工作,按合同或定单的要求量体采寸、编制工艺单、制作样板和试制样衣;
2.负责新产品的研究、开发、设计和试制:
3.制定各项技术管理制度、技术标准和工艺规程规范;
4.及时解决生产中的技术关键和产品质量中的重大技术问题;
5.负责专利权的调查研究、申请和保全事项;
6.负责技术档案管理,保守技术机密。
第九章质量管理部
第二十六条质管部负责本公司质量管理、质量检测、质量监督等事项;
具体职责是:
1.负责质量管理规章制度的建立、执行和修订;
2.负责质量管理体系管理评审、内审的组织工作;
3.负责采购物资质量验证,产品过程质量检验、成品质量检验及相关记录;
4.质量异常情况的处理,统筹纠正、预防措施的实施并跟踪验证;
5.参与新产品的开发与试制;
6.会同营销部处理客户投诉及不合格退货的质量分析和纠正。
7.负责监督和管理各部门的质量记录。
第十章采购部
第二十七条采购部负责本公司生产物资的采购、供应、保管等物流管理事务,具体职责是:
1.负责物流管理制度的制定、执行和修订,包括采购制度、物资供应制度、仓库管理制度及物资储备定额等;
2.负责各项原辅材料、包装材料、设备、工具、零配件、外协件及办公物品的采购与供应;按照适质、适量、适时、适价的原则加强采购作业管理;
3.负责供方的选择、评审和合同管理,定期进行供方业绩评价,建立和更新合格供方名录;
4.做好物资入库验收,发现异常及时处理;办理严重不合格品的退换货及索赔事宜;
5.加强仓储管理,做好各种物料的进货、运输、装卸、领用发放、防护以及清仓盘点等工作。
第十一章财务部
第二十八条财务部负责公司财务管理、成本管理等事务,具体职责是:
1.执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财经纪律规定;
2.负责财务管理制度的建立、实施和监督;
3.负责年度预、决算的遍拟,财务会计报表的编制以及财务经营状况分析;
4.按照会计制度规定记账、复账、报帐,做到手续完备、数字准确、帐目清楚;妥善保管凭证、帐簿、报表等会计资料;
5.负责成本的计划、控制和核算;
6.负责日常出纳事务,严格审核现金收付凭证;及时清偿货款和回笼资金;
7.负责编拟信贷计划、资金筹措使用方案,做好资金的筹措与调拨,加强资金管理;
8.做好现金管理、支票管理和财务印鉴管理;办理纳税与保险等事务。
第十二章附则
第二十九条本制度未尽事宜由各部门办事细则予以规定和补充。本制度部门职责部分将随着公司的发展适时加以修订。
第三十条本制度的解释权、修订权属董事会,本制度经董事长批准后公布实施。
社会组织规章制度5
1、负责拟订全市婚姻登记管理工作政策和管理办法,宣传婚姻法律、法规,倡导文明婚俗,指导基层婚姻登记管理工作,负责婚姻介绍机构的报批,承办涉外婚姻登记工作。
2、贯彻执行有关收养工作的法律、法规,做好收养登记管理工作,承担平侨以及香港、澳门、台湾居民收养内地公民子女的登记工作。
3、研究制订滨葬管理工作政策和管理办法,宣传娱葬工作法规、政策,推进滨葬工作改革,指导滨葬管理单位工作,指导和协调滨葬管理单位进行规划、申报、审批滨葬设施建设(在娱葬管理单位调查核实报批基础上),负责对娱仪劳务服务的报批标准工作。
4、贯彻执行有关救助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指导城市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管理工作。
5、贯彻落实国家、省有关社团和民办非企业登记管理的方针、政策和规章,负责制定全市社团组织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的实施办法。
6、做好全市社团组织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登记管理工作。
7、检查督促民办非企业单位财务管理。查处社团组织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的违法行为。研究起草全市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及有关政策、规章,并指导实施。
8、指导全市社会福利单位的'管理工作;负责社会福利机构的审批;协助指导老年人、残疾人、孤儿等特殊困难群众的社会福利和权益保障工作。
社会组织规章制度6
1.目的和作用
新产品开发是企业在激烈的技术竞争中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命脉,它对企业产品发展方向、产品优势、开拓新市场、提高经济效益等方面起着决定性作用。为了我公司新产品开发能够严格遵循科学管理程序进行,取得较好的效果,特制定本制度。
2.管理职责
①负责新产品的调研分析与立项等方面的工作。
②建立并完善产品设计、新产品试制、标准化技术规程、技术信息管理制度
③组织编制新产品开发计划、技术研究计划,并组织实施
④按计划开展新产品设计、试验和研究、测试工作,负责产品的试验,移交投产等方面的管理⑤根据设计要求编制先进、合理的产品方案、文件,对产品图样、技术文件进行审查
⑥根据产品方案、文件,提供生产设备的参数,申请购置生产设备
⑦负责完成权限范围内技术谈判工作,以及对所引进技术的消化和转化工作⑧技术部、生产部、采购部,安装部,工程部,销售部等部门应在整个开发过程中给予支持和配合。
3.新产品开发的前期调研分析工作
可行性分析是新产品的前期工作,在进行充分的技术和市场调查后,对产品的社会需要、市场占有率、技术现状、发展趋势以及资源效益等五个方面进行科学预测及经济性的分析论证。
3.1调查研究:
3.1.1调查国内市场和重要用户以及国际重点市场的技术现状和改进要求.
3.1.2以国内同类产品市场占有率高的前三名以及国际名牌产品为对象,调查同类产品的质量、价格及使用情况。
3.1.3广泛收集国内外有关情报和专利,然后进行可行性分析研究.
3.2可行性分析:
3.2.1论证该产品的技术发展方向和动向.
3.2.2论证市场动态及发展该产品具备的技术优势.
3.2.3论证该产品发展所具备的资源条件和可行性(含物资、设备、能源、外购外协配套等)。
3.2.4初步论证技术经济效益。
3.2.5写出该产品批量投产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4.产品设计管理
产品设计时从确定产品设计任务书起到确定产品结构为止的一系列技术工作的准备和管理,是产品开发的重要环节,必须严格遵循"三段设计"程序.
4.1技术任务书:
技术任务书是产品在初步设计阶段内,由设计部门向上级提出的体现产品合理设计方案的改进性和推存性意见的文件,经上级批准后,作为产品技术设计的依据.其目的在于正确地确定产品的最佳总体设计方案、主要技术性能参数、工作原理、系统和主体结构,并由研发人员负责编写(其中标准化规则要求会同标准化人员共同拟定)。现对其编写内容和程序作如下规定:
4.1.1设计依据(根据具体情况可以包括一个或数个内容):
a.国内外技术情报:在市场的性能和使用性方面赶超国内外先进水平,或在产品品种方面填补国内"空白".
b.市场经济情报:在产品功能、特点、形式(新颖性)等方面满足用户要求,适应市场需要,具有竞争能力。
4.1.2产品用途及使用范围.
4.1.3对计划任务书提出有关方面的改进意见.
4.1.4基本参数和主要性能指标.
4.1.5总体布局及主要构件结构叙述.
4.1.6产品工作原理及系统:需简略勾画出产品原理图、系统图,并加以说明。
4.1.7国内外同类产品的水平分析比较。
4.1.8标准化要求:
a符合产品系列标准和其他现行技术标准情况,列出应贯彻标准的目的和范围,提出贯彻标准的技术组织措施。
b新产品预期达到的标准化系数:列出推荐采用的标准件、通用件清单,提出一定范围的通用件、标准件系数指标。
c对材料和零配件的标准化要求:列出推荐选用的标准化系数和外购件系数指标。
d与国内外同类产品标准化水平对比,提出新产品标准化要求,并预测标准化的经济效果。
4.1.9关键技术解决办法及关键零配件、特殊材料资源分析。
4.1.10对新产品设计方案进行比较,运用价值工程,着重研究确定产品的合理性能(包括消除剩余功能),并通过不同结构原理和系统的比较分析,从中选出最佳方案.
4.1.11根据有关方面对新产品设计方案进行的`评议情况(A评价),共同商定设计或改进的方案是否能满足用户的要求和社会发展的需要,
4.1.12叙述产品既满足用户需要,又适应本企业发展要求的情况.
4.1.13新产品设计实施、试调周期和经费估算。
4.2技术设计:
技术设计的目的,是在已批准的技术任务书的基础上,完成产品的主要计算和主要零件设计.
4.2.1完成设计过程中必需的实验研究(原理结构、材料元件工艺的功能和模具实验),并写出实验研究大纲和实验研究报告。
4.2.2做出产品设计核算书(如对运动、刚度、强度、振动、热变形、控制电路、安装效率等方面的核算)。
4.2.3画出产品总体尺寸图、产品主要零部件图,并校准。
4.2.4运用价值工程原理,编制技术。
4.2.5绘制系统工作原理图,并作简要说明.
4.2.6提出特殊原件、外购件,材料清单。
4.2.7对技术任务书提出的某些内容进行审查和修正.
4.2.8对产品进行可靠性、可维修性分析。
4.3工作图设计:
工作图设计的目的,是在设计基础上完成试制(生产)及随机出厂用的全部工作图样和设计文件.
5.新产品试制的管理
新产品试制是在产品按科学程序完成"三段设计"的基础上进行的,是正式投入批量生产的前期工作.试制一般分为样品试制和小批试制两个阶段.
5.1样品试制:
是根据设计图纸、工艺文件和少数必要的工装,由试制车间试制出一件或数十件样品,然后按要求进行实验,借以考验产品结构、性能和设计图的工艺性,考核图样和设计文件的质量。
5.2小批试制:
在样品试制的基础上进行小批试产,其主要目的是考核产品的工艺性,检验全部工艺文件和工艺设备,并进一步校正和审验设计图纸.此阶段以研发部为主导,由技术部负责工艺文件的编制和工装设计图纸的完成,部分试制工作扩散到生产车间进行.
5.3编制技术文件:
在样品试制和小批试制结束后,应分别对考核情况进行总结,并编制下列文件:
5.3.1进行新产品概略工艺设计.根据新产品任务书,安排利用厂房、设备、测试条件等设想简略的工艺路线。
5.3.2进行工艺分析.根据产品方案设计和技术设计,作出材料改制、元件改装、复杂自制件加工等项的工艺分析。
5.3.3产品工作图的工艺性审查.
5.3.4编制试制用工艺卡片.
5.3.5设计产品试验的工装.
5.3.6计算试制用材料消耗和加工工时.
5.3.7编写试制记录.
5.3.8编写试制总结.着重总结图样和设计文件验证情况,以及在装配和调试中所反映的有关产品结构、工艺及产品性能方面的问题及其解决过程,并附上各种反映技术内容的原始记录。样品试制总结由设计部门负责编制,供样品鉴定用;小批试制总结由工艺部门编写,供批试鉴定用。
5.3.9编写定型实验报告.定型实验报告是产品经全面性能实验后所编的文件,内容包括定型实验所进行的实验项目和方法、技术条件、试验程序、实验步骤、参照的有关规定等。定型实验报告由检验科编制。
5.3.10编写试用(运行)报告。试用(运行)报告是产品在实际工作条件下进行试用试验后所编制的文件。试用(运行)试验项目和方法由技术部门规定。试验通常委托用户进行,其试验程序、步骤和记录表格由研究部设计室负责编制。
5.3.11编制特种材料及外购、外协件定点定型报告,由研究所负责。
6.新产品鉴定的管理
在完成样品试制和小批试制的全部工作后,按项目管理要求应申请鉴定。鉴定分为样品试制后的样品鉴定和小批试制后的小批试制鉴定,不准超越阶段进行。属于已投入正式生产的系列开发产品,经过批准,样品试制和小批试制鉴定可以合并进行。
6.1鉴定工作需准备的文件:
6.1.1 鉴定应具备的图样及设计文件:成套资料。
6.1.2正常生产应具备的图样及设计文件:供产品定型后,正常投产时,制造、验收和管理用成套资料
6.1.3随产品出厂应具备的图样及设计文件:随产品提交给用户的必备文件。
6.2组织技术鉴定,履行技术鉴定书签字手续。技术鉴定结论的内容是:
6.2.1样品鉴定结论的内容:
审查样品试制结果、设计结构和图样的合理性、工艺性,以及特种材料解决的可能性等,确定能否投入小批试制;明确样品应改进的事项,搞好试制评价(B评价)
6.2.2小批试制鉴定结论的内容:
审查产品的可靠性,审查生产工艺、工装与产品测试设备,各种技术资料的完备性与可靠性,以及资源供应、外购外协、定点定型情况等,确定产品能否投入批量生产;明确批量制造应改进的事项,搞好产品生产工程评价(C 评价)。
6.2.3各阶段应具备的技术文件及审批程序按照产品图样、设计文件、工艺文件的完整性原则和有关的审批程序办理。
7.新产品移交投产的管理
7.1新产品移交投产应具备的文件:
7.1.1新产品要力求结构可靠、技术先进,具有良好的工艺性。
7.1.2产品的主要参数、形式、尺寸、基本结构应采用国家标准或国际同类产品的先进标准;在充分满足使用需要的基础上,做到标准化、系列化和通用化。
7.1.3每一项新产品都必须经过样品试制和小批试制后方可成批生产,样品试制和小批试制的产品必须经过严格的检验,具有完整的试制和检验报告,部分新产品还必须具有运行报告。样品试制、小批试制均由总工程师召集有关单位进行鉴定,并决定投产与否个下一步的工作安排。在同一系列中,个别工艺上变化很小的新产品,经技术部门同意,可以不进行小批试制,在样品试制后,直接投产。
7.1.4新产品移交生产线由工程师组织,总工程师主持召开由设计、试制、计划、生产、技术、工艺、全资办、检查、标准化、技术档案、生产车间等各有关部门参加的鉴定会,多方面听取意见,对新产品从技术上、经济上作出评价,确认设计合理,工艺规程、工艺装备没有问题后,提出是否可以正式移交生产线及移交时间的意见。
7.1.5批准移交生产线的新产品,必须有产品技术标准、工艺规程、产品装配图、零件图、工装图以及其他有关的技术资料。
7.2技术资料验收:
7.2.1图纸幅面和制图要符合有关的国家标准和企业标准。
7.2.2成套图册编号有序,蓝图与实物相符,工装图、产品图等编号应与已有的编号有连贯性。
7.2.3产品图应按会签审批程序签字。总装图必须经工程师审查批准。工艺工装图纸资料应由工艺科编制和设计,全部底图应移交技术档案室签收归档。
7.2.4验收前一个月应将图纸、资料送验收部门审阅。
7.2.5技术资料的验收、汇总、归口管理由研发部门负责。
社会组织规章制度7
一、组织部的任务
组织部的工作,对于协会各项活动的开展工作是重要的筹划部门之一,关系着活动的整个过程能否顺利、有效地进行,同时更加注重活动的组织性以及协调性。
二、组织部日常具体工作安排
1.负责组织协会各项活动、培训、讲座等的具体策划;
2.组织开展协会各项活动。
3.协调协会各部门工作;;
4.召集会员参加协会各项活动;
5.总结协会各项活动的运作情况;
6.每月至少举行一次部门例会,总结上一月的工作情况,布置新的工作任务。
7.在各项活动进行中,做好各项工作的具体指导。
8.每次活动后三天内,部长带领各副部长、干事做好总结,并将总结交给负责该部门的秘书整理,并将情况汇报给负责该部门的副会长、会长。
三、工作要求
1.有较强的时间观念,无论是参加会议还是各项活动,佩戴个人工作证和记录本,提前5至10分钟到场做好准备工作和各项安排事宜,不能出现迟到、早退或者缺席现象。
2.有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有吃苦耐劳的精神,每项工作必须有效率、有效果的完成,不能出现拖拉或者不按质量完成的情况。
3.协会成员之间要保持良好的联系,特别是活动进行时更需要保持联系,(若不能立即接电话,也要在事后尽快回复电话或信息给对方,说明情况并询问对方事情)。
4.各部门成员之间、整个协会成员之间,都要保持和谐、融洽的关系,成员与成员之间互相尊重,待人友善、言谈得当,举止大方、热情、有礼貌。(若出现矛盾,及时汇报给正部长、会长或副会长,以求尽快分析问题所在点,积极解决问题,化解误会,避免矛盾扩大化)。
5.学会随机应变,善于处理由于一些突发原因引发的事情,冷静、理性、迅速地解决,若个人不能处理的,及时联络各部长、副会长、会长,及时解决,保证活动的顺利进行。
6.发挥积极主动、团结合作的精神,相互配合;同时,体谅其他成员的难处,工作中相互配合;杜绝出现相互推卸等不负责任的行为(若出现,则给予一定的批评处理)。
7.要处处维护好本协会的形象与声誉,不做有损本协会形象的事,一经发现做违背本协会的事情,对其相关人员作出相应的.处分。
8.会议或活动若有其他工作相阻碍,必须亲自提前向部长请假,并说明请假原因。
9.要有团队的团结精神,也要有善于自我总结的良好习惯。
四、辞职管理制度
1.部门干部、干事辞职需要提前一个月提交书面辞职书,写明辞职原因。干部辞职需经理事会讨论决定,干事辞职需要会长、副会长以及部长同意;
2.经理事会、会长及部长同意后,干部、干事离职前一周内完成自己负责事务的交接工作;
五、奖惩制度(奖惩记录由负责各部门的秘书负责)
使用积分管理制度(每人每月基础分100分,每月总结一次,期末做大总结)
1.奖励方面
(1)按时参加全体会议或部门会议,每次加5分。
(2)按时完成协会交待完成的任务,视情况加5—10分。
(3)对协会的工作提出好的建议,并被采纳者加5分,经实践证明起了重大贡献的加10分。
(4)工作积极主动者,视实际情况加10—15分。
2.惩罚方面
(1)会议迟到、早退、缺席者,部长、副部长扣10分每次,干事扣5分每次。
(2)会议没有带上笔记本的部长、副部长扣10分每次,干事扣5分每次。
(3)未能按时完成交待的任务,视情节扣10—15分。
(4)无故不参加协会会议或集体活动者,部长、副部长扣15分每次,干事扣10每次分。
(5)会议或活动时,无视会场纪律,在会场恶意破坏者扣20分每次,影响到会议或活动正常进行者在前面基础上再扣10分。
(6)损害社协会名誉者扣20分每次。
六、奖惩措施(部门总结上表扬部门前2名;集体大会上表扬各部门前2名;期末奖励部门前3名)
1.奖励
(1)月总结部门会议上对月工作积极优秀者口头表扬
(2)协会集体大会对工作积极优秀者通报表扬
(3)期末大总结时,对工作积极优秀者进行表扬并奖品奖励
2.惩罚
(1)月总结部门会议上对月工作懒散消极者口头批评,被批评者需3天内上交个人书面检讨给部长(副会长或会长)。
(2)若做出有损协会形象或声誉的人员,视实际情况给予一定的处分,严重者劝其退会或除名。
本部门成员需严格遵守本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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