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评分管理制度

2022-09-26 制度

  在发展不断提速的社会中,制度在生活中的使用越来越广泛,制度是各种行政法规、章程、制度、公约的总称。你所接触过的制度都是什么样子的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员工评分管理制度,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员工评分管理制度 篇1

  第一条 考核目的

  为全面了解、评估员工工作绩效,对公司及个人工作的实施进展情况进行有效的跟进和调控,发现优秀人才,加强沟通与激励,提高公司整体工作效率,从而为公司经营战略方针和经营目标的制定和调整提供有力的参考依据,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考核范围

  本公司所有员工均需考核,并适用于本办法。

  第三条 考核原则

  1、以公平、公正、全面、客观的原则为主导;

  2、以岗位职责任务为主要依据,坚持上下结合,左右结合、定性与定量结合原则;

  3、考评工作中,坚持对事不对人,重视工作态度和团队合作精神,以发展的眼光进行考核。

  第四条 考核时间

  1、公司实行定期考核制度,并分为月度、年度考核,月度考核在每月末至下月初进行,年度考核在次年初进行。

  2、公司因重大工作项目或特别事件可以举行不定期专项考核。

  第五条 考核形式

  各类考核形式有:上级评议、同级同事评议、自我鉴定、下级评议、外联客户评议等。因各次考核目的、时段及各种考核形式本身特点的不同,各考核形式在考核过程中分别占有不同的权重。

  第六条 考核办法

  考核采取等级评估、目标考核、相对比较、重要事件或综合等办法,具体根据日常工作记录、档案、考勤情况、部门和员工书面报告、重大特别事件等进行。

  第七条 考核内容

  1、主任级以上员工考核,包括所辖部门总体绩效情况和个人绩效表现两部分,其中,所辖部门总体绩效考核结果所占个人考核权重为60%,主要依据所管辖部门整体工作的考评结果综合评定;个人绩效表现权重为40%,主要包括员工个人岗位职能履行情况、知会能力、职业道德表现等三方面内容,具体考核项目内容及权重见公司员工岗位绩效考核量表ⅰ。

  2、公司基层员工考核,依据个人实际工作表现,内容包括员工个人岗位职能履行情况、知会能力、职业道德表现等三方面内容,具体考核项目内容及权重见公司员工岗位绩效考核量表ⅱ。

  3、业务人员根据个人任务总额确定每月销售最低限额和目标销售额,作为当月绩效考核量化依据。若当月无销售任务,对应无绩效工资。

  4、考核设立加分项和扣分项,分别对应公司奖励与惩罚条例、考勤制度等相关内容其中,各项目部业务人员每超额完成目标销售额1万元加1分,每低于最低销售额1万元扣1分。其他部门员工有突出贡献,每次加1分,工作有明显重大失误,每次扣1分。

  第八条 专项考核

  1、试用期考核

  对试用期届满的员工均需考核,以决定是否正式录用;

  对试用期表现优秀或较差者,可建议提前转正或适当延长试用期;

  2、后进员工考核

  对公司认定为后进的员工可因工作表现随时提出考核和改进意见。

  3、个案考核

  对员工工作涉及的重大工作项目可即时提出考核意见,并决定是否给予奖励或处罚。

  4、调任考核

  因工作需要拟订岗位职务调配人选时可提出考评意见,作为员工任职或工作参考。

  第九条 考核程序

  1、月、年度考核开始前,由人事部根据工作计划,发出员工考核通知,说明考核目的、对象、方式以及考核进度安排,下发有关考核量表。

  2、考核对象准备自我总结和鉴定,有关的各级主管、同级同事、下级员工准备考评意见,并填写考核量表汇总到人事部。

  3、人事部依据考核办法统计考评对象的总分,并汇总各部门考核情况,提交公司管委会审核考核结果。

  4、管委会根据当期工作开展的主、客观因素影响审核确定考核结果。

  5、人事部公布考核结果,并对考核对象提出相应改进意见,请员工作出岗位工作目标与计划。

  6、考核结果存档,分别存入人事部、员工个人档案、考核对象部门。

  第十条 考核结果

  1、根据考核的具体情况,结果一般分为优秀、良好、合格、较差、差等五个档次。其中:

  ① 考核总分≥90分,优秀,当月实发绩效工资100%;

  ② 90分>考核总分≥80分,良好,当月实发绩效工资80%;

  ③ 80分>考核总分≥60分,合格,当月实发绩效工资60%;

  ④ 60分>考核总分≥50分,较差,不合格,当月实发绩效工资40%;

  ⑤ 50分>考核总分,差,不合格,当月实发绩效工资40%以下。

  2、年度工作中,月度考核结果优秀次数累计达8次以上者可参加年度考核评优;不合格次数累计达3次以上者,公司将予以解聘。

  第十一条 考核结果的作用

  考核结果作为员工个人工作绩效的全面反映,主要具有以下作用:

  1、与员工个人薪酬挂钩;

  2、是决定员工岗位职务升降的主要依据;

  3、与员工福利等待遇相关;

  4、决定对员工的奖励与惩罚。

  第十一条 附 则

  1、本办法经公司总经理批准,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2、本办法中各项条款由公司管委会负责解释。凡条款需要修订时,需报总经理批准后发布执行。

  员工评分管理制度 篇2

  第一条为建立良好的激励机制,充分发挥员工个人才能,不断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第三条公司成立由公司高管人员及各部门负责人组成的考核小组,考核小组负有监督、协调和仲裁职能。人事部门为具体的执行部门。

  第四条考核采用100分制。考核结果分为五档,分别对应考核得分如下:优秀91-100分;良好81-90分;称职71-80分;基本称职60-70分;不称职59分(含59分)。

  第五条员工的工作包括日常工作和例外工作。日常工作考核比重占80%,例外工作占20%。直接主管对本部门的工作进行分配,将各岗位的日常工作构成岗位职责,岗位职责是绩效考核的主要参考依据。部门主管根据各岗位职责,对所述工作确定权重分值。根据公司特点,除岗位职责的日常工作外,员工还有例外工作,董事长和总经理安排的工作(包括部门主管对下属员工安排的工作),视为职责人的例外工作,列入绩效考核表,列入例外工作的绩效考核最多不超过四项。

  第六条对于部门正副经理级别员工在考核时除日常工作外,还包括其计划、协作、督导和培训指导四个方面的潜力进行考核。

  第七条每周的部门周工作总结计划应细化,各部门需将各项工作落实到具体的执行人,工作完成的结果和及时性作为其考核的主要依据。各部门的周工作总结计划表需在每周一报送行政部,未按时报送的每次扣部门负责人当月绩效考核分2分/次。

  第八条在月未考核时,未完成的主要工作按该项工作分值的80%扣分,未按要求完成按50%扣分,未及时完成按20%扣分;例外的工作未完成按3分/项扣分,未按要求完成按2分/项扣分,未及时完成按1分/项扣分。

  第九条根据公司制度的规定,每违反公司制度中的一项,扣0.5分/次。个性地,对于上班时间玩游戏、大声喧哗、随地吐痰、乱扔烟头纸屑或其他杂物者、上班时间看与工作无关的书报、网站者,每违反一次扣1分;迟到、早退每次扣0.5分。

  第十条考核流程:

  (1)每月最后一个星期,人事部将各职位的《员工月度考核表》发放到各部门经理处,部门经理分发给员工。

  (2)员工对照自己的工作完成状况进行自评,并填写未完成的工作及其原因、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改善措施、工作体会及对公司部门的要求与推荐。员工应在每月2前将《员工月度考核表》报送直接部门主管处。

  (3)直接主管依据员工岗位职现,并结合员工实际工作状况,根据《员工月度考核表》进行考核,于5日前交人事部。

  (4)人事部负责审核、汇总各部门员工的业绩考核状况,将考核状况于每月8日前汇总报总经理核批。

  (5)人事部将经总经理核批的考核结果于10日前反馈到各部门负责人处,各部门负责人应透过面谈的形式把考核结果反馈给被考核员工,并与员工共同针对不足进行分析,指明今后努力方向,为员工实施绩效改善计划带给帮忙,并跟踪改善效果。

  (6)每月的考核结果在最近的一次公司例会上予以通报。

  第十一条员工只有在较好地完成本职工作和临时安排的例外工作的前提下方可评为良好,只有在具有突出表现时方可评为优秀,评为优秀时考评人员应列出具体事例。对绩效考核中被评为不称职的员工,考核人务必进行说明,并经该部门的经理审核同意。

  第十二条公司绩效工资结合岗位工资发放,计算办法为:

  岗位绩效工资=[(最终绩效评分-80)/80+1]+岗位工资

  第十三条如员工表现个性优秀,为公司作出重大贡献的,除评为“优秀”外,公司还将另行奖励。如员工犯严重错误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除扣除全部工资外,将视损失大小追究其赔偿职责。

  第十四条员工如对当月考核结果有重大疑义,能够向部门经理或人事部提出申诉。

  第十五条如考核结果调整,本月仍将按原考核结果发放工资,在下月发放工资时再予以调整。

  第十六条员工自评和部门经理在对下属员工进行绩效考核时,应对照其工作计划的完成状况,认真客观地评分,不得敷衍应付。如敷衍应付的,扣除其当月绩效考核分3分/人次。

  第十七条人事部于每年1月份综合全体员工上一年度各月绩效考核结果,协同考核小组对员工上年度之工作绩效进行年终综合考评。

  第十八条人事部为每位员工建立考核档案,考核结果将作为奖金发放、评选先进、薪资调整、职务调整等的重要依据。

  第十九条对贴合以下条件者,给予“考核辞退”处理:

  1、一个考核年度内有三次月度考核被评为不称职的;

  2、一个考核年度内,连续三次月度考核被评为基本称职和年度绩效考核被评为基本称职的,又无适合的空缺岗位可调配或不服从公司重新安排工作岗位的;

  3、每个年度绩效考核结束后,对全体员工进行考核成绩排序,除上述2项产生“考核辞退”的条件外,对排序处于尾端的人员实行绩效考核的“尾端辞退”;年度的考核辞退率(包括尾端辞退)的比例由总经理确定。

  公司同时与被考核辞退的员工解除劳动合同。

  第二十条本办法解释权归人事部。

  第二十一条本规定自发文之日起生效。

  员工评分管理制度 篇3

  一、绩效考核的目的:

  1、不断提高公司的管理水平、产品质量,降低生产经营成本和事故发生率,提供公司保持可持续发展的动力;

  2、加深公司员工了解自己的工作职责和工作目标;

  3、不断提高公司员的工作能力,改进工作业绩,提高员工在工作中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4、建立以部门、班组为单位的团结协作、工作严谨高效的团队;

  5、通过考核结果的合理运用(奖惩或待遇调整、精神奖励等),营造一个激励员工奋发向上的工作氛围。

  二、绩效考核的原则:

  1、公平、公开性原则:公司员工都要接受公司考核,对考核结果的运用公司同一岗位执行相同标准。

  2、定期化与制度化原则:绩效考核工作在绩效考核小组的直接领导下进行,综合部是本制度执行的管理部门。

  (1)公司对员工(业务员每两周考核一次)的考核采用每周考核方法,综合部每周将各部门考核结果公布,每月根据考核结果兑现奖惩。

  (2)绩效考核作为公司人力资源管理的一项重要制度,所有员工都要严格遵守执行,综合部负责不断对制度修订和完善。

  3、公司对员工的考核采用分级考核的办法:考核小组考核部门负责人,部门负责人考核下属岗位。

  4、公司对员工的考核采用百分制的办法。

  5、评分标准采取3:7的办法:本人评价占30%,上级评价70%。

  6、灵活性原则:公司对员工的考核分为定量考核和定性考核。不同岗位、不同层次、不同时期两者考核重点不同、所占分值比例不同。

  中层干部:定量考核70%,定性考核30%。

  生产岗位:生产时期,定量70%,定性30%

  非生产时期,定量30%,定性70%

  其他岗位:定量60%,定性40%。

  定量考核:

  a.中层干部:部门重点工作(总经理安排的工作;每月中层干部会议确定的各部门重点工作;每周考核会安排的工作;部门年度工作目标分解;因生产经营所需随时增加的工作。)完成的质量和数量。

  b.其他岗位:本岗位岗位职责规定的工作,部门负责人安排的工作。

  定性考核:公司行为规范(工作态度、工作能力、安全、卫生、考勤、行为准则等软指标)。

  三、组织领导

  公司成立总经理领导下的绩效考核小组,组织领导公司员工的考核工作。

  组长:吕文波副组长:徐世兴成员:邵尚锋

  工作职责:

  1、组长负责主持每月、每周考核总结会,对上月考核工作总结,布置下月各部门工作重点;每周的考核由每周六组织召开。

  2、负责考核制度的讨论、修改及监督实施。

  3、负责各部门“定量考核”的评价。

  4、负责安排各部门下周工作重点。

  四、考核标准

  根据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公司各部门、各岗位每周工作重点不同,所以考核的标准也不相同(本部门每周考核标准不同,不同部门考核标准不同)。各部门定量考核工作目标和内容根据公司生产经营及管理情况确定。

  定量考核标准说明:(各部门岗位考核标准附后)

  (1)中层干部考核项目分值比例由考核小组确定;各部门下属岗位考核项目分值比例由部门负责人确定。确定分值比例必须科学合理,结合工作重点,不得避重就轻,否则扣相关人员10分。

  (2)评分小计=上一级评分×70%+自评分30%

  (3)考核会时各部门负责人不能提出实质性工作(非日常事务性工作),则视为工作不作为,由考核会扣下周定量考核积分30分。

  (4)定量考核出现产品质量事故、人身安全事故、设备运转事故时(以上事故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500元以上),或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本部门本周定量考核积分为零。

  (5)考核会要确定各部门每周重点工作完成的指标:质量要求、数量要求、完成时限、责任人等,由综合部备案。

  (6)对总经理的决定、指示或公司会议精神贯彻执行情况:未执行扣30分;执行不全面,效果不明显扣10分。

  (7)下属岗位员工出现严重的工作失误或违纪行为,视给公司造成的损失或影响扣10-30分。

  (8)出现办公设备事故扣10-40分。

  (9)上级考核下级时要尊重客观事实,不能受人际关系和感情的影响,不得有打击报复的行为。否则扣相关人员20分。做评价时参照以下判断基准:

  a工作过程的正确性

  b工作结果的有效性

  c工作方法选择的正确性

  d工作的改进和改善

  e解决问题的能力

  f责任意识、个人品格

  员工评分管理制度 篇4

  第一条、工作绩效考核

  简称考核,目的在于通过对员工一定期的工作成绩、工作能力的考核,把握每一位员工的实际工作状况,为教育培训、工作调动以及提薪、晋升、奖励表彰等提供客观可靠的依据。更重要的是,通过这些评价可促使员工有计划地改进工作,以保证公司营运与发展的要求。

  第二条、绩效考核原则。

  1、考绩不是为了制造员工间的差距,而是实事求是地发现员工工作的长处、短处,以扬长避短,有所改进、提高;

  2、考绩应以规定的考核项目及其事实为依据;

  3、考绩应以确认的事实或者可靠的材料为依据;

  4、考绩自始至终应以公正为原则。决不允许营私舞弊。

  第三条、适用范围。

  本规则除下列人员外适用于公司全员。

  1、考核期开始进人公司的员工;

  2、因私、因病、因伤而连续缺勤三十日以上者;

  3、因公伤而连续缺勤七十五日以上者;

  4、虽然在考核期任职,但考核实施日已经退职者。

  第四条、本公司员工考核分为试用考核、平时考核、年终考核三种。

  (一)考核依本公司人事规则规定任聘人员,均应试用三个月。

  试用三个月后应参加试用人员考核,由试用部门主管考核。如试用部门主管认为有必要缩短、延长试用时间或改派他部门试用亦或解雇,应附试用考核表,注明具体事实情节,呈报经理核准。延长试用,不得超过3个月。考核人员应督导被考核人提具试用期间心得报告。

  (二)平时考核

  1、各部门主管对于所属员工应就其工作效率、操行、态度、学识每月进行考核,其有特殊功过者,应随时报请奖惩。

  2、员工假勤奖惩应统计详载于请假记录簿内,以提供考核的参考。

  (三)年终考核

  1、员工于每年12月底举行总考核1次。

  2、考核时,担任初考各部门主管参考平时考核记录及人事记录的假勤记录,填具考核表送复审。

  第五条、考核年度为自1月1日至12月31日止。

  第六条、考核标准

  (一)人事考核的种类。

  人事考核可以分为两种:

  1、能力考核,就是参照职能标准,以员工在一定时间当职务的能力,进行评定。

  2、业绩考核,就是参照职务标准,对员工在一定时间务工作完成的情况,进行评定。

  (二)人事考核必须把握的能力。

  人事考核把握并测评的能力是职务担当的能力,包括潜在能力和显在能力。潜在能力是员工拥有的、可开发的内在能力;显在能力是指职工工作中发挥出来的,并表现在业绩上的努力。潜在能力,可根据知识技能、体力以及经验性能力来把握;显在能力,则可能通过工作业绩(质和量),以及对工作的态度来把握。具体包括:

  知识、潜在能力、体力、能力、经验性能力、显在能力、工作业绩和质量、态度

  第七条、考评者的职责。

  1、第一次考评者,必须站在直接监督的立场上,并且,对于想要特别强调的评分和评语,以及对评定有显著影响的事项,必须予以注明。

  2、第二次考评者,必须在职务、级别上高于第一次考评者。有关需要特别强调的评分和评语,或与第一次评定有明显差别的地方,必须予以注明。

  特别在遇到与第一次评定有显著差别的情况下,需要倾听一下第一次考评者的意见,有必要的话,相互商讨,对评定作出调整。

  在不能做出调整的情况下。至少应该把第二次评定的结果,告诉给第一次考评者。

  3、裁定、拍板者,参考评定经过报告,作出最终评语。

  4、在职务级别层次很少的部门,二次考核可以省掉。

  5、为了使人事考核公平合理的进行,考核者必须遵守以下原则:

  (1)必须根据日常业务工作中观察到的具体事实作出评价。

  (2)必须消除对被考核者的发恶感、同情心等偏见,排除对上、对下的各种顾虑,在自己的信念基础上作出评价。

  (3)考核者应根据自己作出的评价结论,对被考核者进行扬长补短的指导教育。

  (4)在考核过程中,要注意加强上下级之间的沟通与能力开发,通过被考核者填写自考表,了解被考核者的自我评价及对上级的意见和建议,以便上下级之间相互理解。

  第八条、考核结果的运用。

  为了把考核的结果,应用于开发利用员工的能力,应用于人事管理的待遇方面的工作中去,做法如下:

  1、教育培训。

  管理者以及教育工作负责人,在考虑教育培训工作时,应把人事考核的结果作为参考资料。借此掌握教育培训,进而是开发、利用员工能力工作的关键。

  2、调动调配。

  管理者在进行人员调配工作或岗位调动时应该考虑事争考核结果,把握员工的适应工作和适应环境的能力。

  3、晋升。

  在根据职能资格制度进行晋升工作时,应该把能力以及业绩考核的评语,作为参考资料加以运用。考核评语是按职能资格制度要求规范化的。

  4、提薪。

  在一年一度的提薪之际,应该参照能力考核的评语,决定提薪的幅度。

  5、奖励。

  为了能使奖励的分配对应于所做的贡献,应该参照业绩考核的评语进行。

  第九条、考核结果的反馈,部门经理通过面谈形式,把考核的结果,以及考核的评定内容与过程告诉被考核者本人,并指明今后努力方向,自我培养和发展的要点,以及相应的期待、目标和条件等等。

  第十条、考核表的保管与查阅

  (一)考核表的保管。

  1、保管者。

  考核表由规定的保管者加以保管。

  2、保管期限

  考核自制成之日起,保存十年。但是,与退休、退职人员有关的考核表,自退休、退职之日起,保存一年。

  (二)表内容的查阅。

  管理者在工作中涉及到某员工人事问题,需要查阅有关内容时,可以向考核表的保管者提出查阅要求。

  第十一条、考核者的培训

  (一)在取得考核者资格之后,必须经过考核者培训。

  (二)培训包括:

  1、理解考核制度的结构;

  2、确认考核规定;

  3、理解考核内容与项目;

  4、统一考核的基准。

  第十二条、人力资源部负责考核考绩的计划和具体组织工作。

  员工评分管理制度 篇5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人力资源的开发和管理,保证公司各项政策措施的执行,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各企业自定的考勤管理规定须由总公司规范化管理委员会审核签发)。

  第三条员工正常工作时间为上午8时30分至12时,下午1时30分至5时,每周六下午不上班;因季节变化需调整工作时间时由总裁办公室另行通知。

  第四条公司职工一律实行上下班打卡登记制度。

  第五条所有员工上下班均须亲自打卡,任何人不得代理他人或由他人代理打卡;违犯此条规定者,代理人和被代理人均给予记过一次的处分。

  第六条公司每天安排人员一到两名监督员工上下班打卡,并负责将员工出勤情况报告值班领导,由值班领导报至劳资部,劳资部据此核发全勤奖金及填报员工考核表。

  第七条所有人员须先到公司打卡报到后,方能外出办理各项业务。特殊情况须经主管领导签卡批准;不办理批准手续者,按迟到或旷工处理。

  第八条上班时间开始后5分钟至30分钟内到班者,按迟到论处;超过30分钟以上者,按旷工半日论处;提前30分钟以内下班者按早退论处,超过30分钟者按旷工半天论处。

  第九条员工外出办理业务前须向本部门负责人(或其授权人)申明外出原因及返回公司时间,否则按外出办私事处理。

  第十条上班时间外出办私事者,一经发现,即扣除当月全勤奖,并给予警告一次的处分。

  第十一条员工一个月内迟到、早退累计达3次者扣发全勤奖50%,达5次者扣发100%全勤奖,并给予一次警告处分。

  第十二条员工无故旷工半日者,应扣发当月全勤奖,并给予一次警告处分;每月累计3天旷工者,扣除当月工资,并给予记过一次处分;无故旷工达一个星期以上者,给予除名处理。

  第十三条职工因公出差,须事先填写出差登表;副经理以下人员由部门经理批准,各部门经理出差由主管领导批准,高层管理人员出差须报经总裁或董事长批准,工作紧急无法向总裁或董事长请假时,须在董事长秘书室备案,到达出差地后应及时与公司取得联系。出差人员应于出差前先办理出差登记手续并交至劳动工资部备案。凡过期或未填写出差登记表者不再补发全勤奖,不予报销出差费用;特殊情况须报总经理审批。

  第十四条当月全勤者,获得全勤奖金200元。

  员工评分管理制度 篇6

  一、本店形象

  1、员工必须清楚地了解本店的经营范围和管理结构,并能向客户及外界正确地介绍本店情况。

  2、在接待本店内外人员的垂询、要求等任何场合,应注视对方,微笑应答,切不可冒犯对方。

  3、在任何场合应用语规范,语气温和,音量适中,严禁大声喧哗。

  4、遇有客人进入工作场地应礼貌劝阻,上班时间(包括午餐时间)办公室内应保证有人接待。

  5、接听电话应及时,一般铃响不应超过三声,如受话人不能接听,离之最近的职员应主动接听,重要电话作好接听记录,严禁占用本店电话时间太长。

  6、员工在接听电话、洽谈业务、发送电子邮件及招待来宾时,必须时刻注重本店形象,按照具体规定使用本店统一的名片、本店标识及落款。

  7、员工在工作时间内须保持良好的精神面貌。

  8、员工要注重个人仪态仪表,工作时间的着装及修饰须大方得体。

  二、生活作息

  1、员工应严格按照本店统一的工作作息时间规定上下班。

  2、作息时间规定

  上班时间早8:30午休12:00——13:00

  下班时间晚21:00迟到10分钟的将扣除30元,迟到30分钟的80元,迟到1小时的将扣150元

  3、员工上下班施行签到制,上下班均须本人亲自签到,不得托、替他人签到。

  4、员工上下班考勤记录将作为本店绩效考核的重要组成部分。

  5、员工如因事需在工作时间内外出,要向主管经理请示签退后方可离开本店。

  6、员工遇突发疾病须当天向主管经理请假,事后补交相关证明。

  7、事假需提前向主管经理提出申请,并填写【请假申请单】,经批准后方可休息。

  三、卫生规范

  1、员工须每天清洁个人工作区内的卫生,确保地面、桌面及设备的整洁。

  2、员工须自觉保持公共区域的卫生,发现不清洁的情况,应及时清理。

  3、员工在本店内接待来访客人,事后需立即清理会客区。

  4、办公区域内严禁吸烟。

  5、正确使用本店内的水、电、空调等设施,最后离开办公室的员工应关闭空调、电灯和一切本店内应该关闭的设施。

  6、要爱护办公区域的花木。

  四、工作要求

  1、工资每月月底发放,每一个员工工资压后15天工资,辞职提前15天给老板或店长申请,同意后方可,如没有按照这样的要求我们将扣除半月的工资.

  2、新入职员工的试用期为三个月,,员工在试用期内要按月进行考评。

  3、本店内所制定的《员工日程表》是衡量员工完成工作量的依据,要求员工每天要认真、详尽的填写,作为本店考核员工工作量的标准。

  4、职员间的工作交流应在规定的区域内进行(大厅、会议室),如需在个人工作区域内进行谈话的,时间一般不应超过三分钟(特殊情况除外)。

  5、加强学习与工作相关的专业知识及技能,积极参加本店组织的各项培训(培训将施行签到制,出席记录和培训考核也将作为本店绩效考核的部分)。

  6、上班时间不能做私人的事,或与工作无关的事,比如,玩游戏,看电影,发现一次扣20元,第二次扣50元,第三次扣300元。员工不得利用公司名义接拉公司的客户,或是利用公司的名义为自己的朋友拉客户的我们一定将重处,本公司有权扣除当事人所人的工资和奖金,并开除当事人。

  7、不得无故缺席部门的工作例会及本店的重要会议。

  8、员工每天一早来到店里就是分工把清洁处理掉,查看店里的一些电脑是好的是坏的,如是客户的机子已修好请及时通知客户来拿机子,没有修好的,也要马上处理,不能每次叫一下才处理。如有的机子修理不好,及时报告给店长.

  9、员工在任何时间均不可利用本店的场所、设备及其他资源从事私人活动。一经发现,给予警告,情节严重者,本店将予以辞退。

  10、员工须保管好个人的文件资料及办公用品,未经同意不可挪用他人的资料和办公用品。

  11、员工要保管好个人电脑,按本店规定进行文档存储、杀毒及日常维护,如发生故障应及时报告综合管理部,由本店安排修理。

  五、保密规定

  1、员工须严守本店商业机密,妥善保存重要的商业客户资料和客户、数据等信息。如有发现员工外泄本店机密者,本店有权处理根情况发款或是扣除员工工资,严重者我们将关到公安机关接受法律的制裁。

  2、管理人员须做好本店重要文件的备份及存档工作,并妥善记录网络密码及口令。并向总经理提交完整的网络口令清单。

  3、任何时间,员工均不可擅自邀请亲朋好友在本店聚会。

  4、员工及管理人员均不可向外泄露本店发展计划、策略、客户资料及其他重要的方案,如一发现,除接受罚款、辞退等内部处理外,情节严重的,本店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六、人员管理与工具物品管理

  1、员工必须服从本店的整体管理,包括职务的分配及工作内容的安排。

  2、员工须尊重上司,按照上司的指导进行工作并主动向上司汇报工作情况。

  3、员工有关业务方面的问题须及时向部门主管或经理反映,听取意见。

  4、涉及超出员工权限的决定必须报经部门主管或经理同意。

  5、员工不服从上级指挥,目无领导,顶撞上级,而影响本店指导系统的正常运作,视情节严重程度,给予罚款或开除处理。

  6、管理人员应团结互助,努力协调好各部门的关系,鼓励并带领好员工队伍,时刻掌握员工的工作情况,确保本店整体策划顺利进行。

  7、工作人员在上班时间外出需要的工具和物品都要进行登记,如有在工作中把工具物品丢失故意损坏的按原价赔偿

  员工评分管理制度 篇7

  一、为加强考勤管理,维护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二、公司员工必须自觉遵守劳动纪律,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工作时间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外出办理业务前,须经本部门负责人同意。

  三、周一至周六为工作日,周日为休息日。公司机关周日和夜间值班由办公室统一安排,市场营销部、项目技术部、投资发展部、会议中心周日值班由各部门自行安排,报分管领导批准后执行。因工作需要周日或夜间加班的,由各部门负责人填写加班审批表,报分管领导批准后执行。节日值班由公司统一安排。

  四、严格请、销假制度。员工因私事请假1天以内的(含1天),由部门负责人批准;3天以内的(含3天),由副总经理批准;3天以上的,报总经理批准。副总经理和部门负责人请假,一律由总经理批准。请假员工事毕向批准人销假。未经批准而擅离工作岗位的按旷工处理。

  五、上班时间开始后5分钟至30分钟内到班者,按迟到论处;超过30分钟以上者,按旷工半天论处。提前30分钟以内下班者,按早退论处;超过30分钟者,按旷工半天论处。

  六、1个月内迟到、早退累计达3次者,扣发5天的基本工资;累计达3次以上5次以下者,扣发10天的基本工资;累计达5次以上10次以下者,扣发当月15天的基本工资;累计达10次以上者,扣发当月的基本工资。

  七、旷工半天者,扣发当天的基本工资、效益工资和奖金;每月累计旷工1天者,扣发5天的基本工资、效益工资和奖金,并给予一次警告处分;每月累计旷工2天者,扣发10天的基本工资、效益工资和奖金,并给予记过1次处分;每月累计旷工3天者,扣发当月基本工资、效益工资和奖金,并给予记大过1次处分;每月累计旷工3天以上,6天以下者,扣发当月基本工资、效益工资和奖金,第二个月起留用察看,发放基本工资;每月累计旷工6天以上者(含6天),予以辞退。

  八、工作时间禁止打牌、下棋、串岗聊天等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如有违反者当天按旷工1天处理;当月累计2次的,按旷工2天处理;当月累计3次的,按旷工3天处理。

  九、参加公司组织的会议、培训、学习、考试或其他团队活动,如有事请假的,必须提前向组织者或带队者请假。在规定时间内未到或早退的,按照本制度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规定处理;未经批准擅自不参加的,视为旷工,按照本制度第七条规定处理。

  十、员工按规定享受探亲假、婚假、产育假、结育手术假时,必须凭有关证明资料报总经理批准;未经批准者按旷工处理。员工病假期间只发给基本工资。

  十一、经总经理或分管领导批准,决定假日加班工作或值班的每天补助20元;夜间加班或值班的,每个补助10元;节日值班每天补助40元。未经批准,值班人员不得空岗或迟到,如有空岗者,视为旷工,按照本制度第七条规定处理;如有迟到者,按本制度第五条、第六条规定处理。

  十二、员工的考勤情况,由各部门负责人进行监督、检查,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的考勤要秉公办事,认真负责。如有弄虚作假、包痹袒护迟到、早退、旷工员工的,一经查实,按处罚员工的双倍予以处罚。凡是受到本制度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规定处理的员工,取消本年度先进个人的评比资格。

  一、入职与选用

  1、用人原则:重选拔,重潜质,重品德。

  2、招聘条件:合格的应聘者应具备应聘岗位所要求的年龄,学历,专业资格等条件,同时具备敬业精神,协作精神,学习精神,创新精神。

  3、所有员工都必须签定劳动合同,并遵守公司和国家的各项规章制度、法律法规。

  4、所有新进员工,都必须经人事行政部培训,并且在本员工管理制度上签名表示同意遵守公司员工管理制度后,方可上班工作。

  5、新进生产线员工入职后1-7天为试工期,试用不合格辞退,无工资发放。入职后的生产线员工按目标产能制计时,第二个月计件,多劳多得。非生产线员工试用期为1-3个月。

  二、考勤管理

  1.工作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2:30-16:30,晚上加班的加班时间依工作内容定。遇有特殊情况,或者遇时间调整,按工作需要安排。

  2.考勤

  1)打卡制度:

  ①本厂实行指纹识别打卡制度,所有员工必须严格遵守上下班打卡制度。

  ②漏打卡的,填写补卡申请,部门主管签字证明,由厂长最终签字生效,否则作旷工处理。遇打卡机故障未能正常打卡,应填写补卡申请,在24小时内交由厂长签字认可,过时不予受理,作旷工处理。

  2)迟到,早退与旷工:

  ①迟到/早退:上班必须提前10分钟到达岗位,做好工作前的准备,不得迟到/早退。未按时打卡上班算迟到,提前打卡下班算早退。

  ②迟到/早退的处罚:迟到/早退每1分钟罚款1元。迟到/早退30分钟以上者,按旷工半天处理。

  ③旷工:迟到或者早退30分钟(含)以上者算旷工,30分钟以上至4小时算旷工半天,4小时以上者算旷工一天。旷工半天,扣罚一天半工资;矿工一天扣罚三天工资(计件员工罚款时,按公司标准工资进行扣除),连续旷工三天(含三天)或者累计一个月旷工五天以上者视为自动离职,自动离职者不发工资。

  3.请假

  1)请假程序:请假需本人填写请假单,由工厂授权人员签字同意后,方可生效。文员级(含)以上管理人员请假,需具有职务代理人签字。生产线员工请假签至主管,管理人员请假签至厂长;职员请假必须逐级签核,不准越级请假。凡是请假人员需以签字同意之日起执行。员工请假必须需写请假条,经批准后才可离开工作岗位;不得电话请假,特殊情况下需经主管批准,并事后补写请假条,厂长签字同意后方可生效,否则按旷工处理。

  2)病假:请病假必须出具区级医院或指定的医院开具之《病历单》,方可生效,否则按旷工处理。

  3)事假:进厂未满一年者不可请超过三天之事假;进厂满一年者方可请长假,但最长不得超过十天(公司放2假例外),且全年只可请一次长假。无假中假。事假全年不得超过12天。

  4)产假:按国家规定执行。

  5)员工请长假需提前三天,管理人员请长假需提前十天。请假最小时数为两小时,不足两小时者以两小时计算,八小时为一个工作日。所有请假单必须经相关人员签字同意后方可生效,否则以旷工论处。员工请假3天和以上者,公司将推迟一个月发放工资。

  4.考勤奖励:每月对按时上下班的员工实行全勤奖,每月未迟到,早退,旷工,并未请假的发放全勤奖50元。

  5.加班

  因生产和工作需要,需要加班时,各部门员工必须无条件服从公司的加班安排,包括什么时间加班,加班多少小时等。安排加班时,各部门需在当天下午15:30前填写《加班申请单》,经核准后方可生效.无经核准加班其加班工时无效。如因职务及工作需要,员工必须服从管理人员之加班安排。各部门必须如实记录员工加班工时,若发现少记或多记,主管连带处分。所有加班工时无效。

  6.调休:公司如果遇到特殊情况,如停电等,需要调整工作时间的,员工必须无条件服从公司的调休安排。这也是国家法律所允许的。

  三、离职规定

  离职规定分为四种:辞职、辞退、开除、自离。

  1、辞职

  1)满试用期的所有职员工辞职,需提前一月提出申请。辞职申请表由员工本人填写,经拉长、部门主管、厂长签核同意后方可生效。管理人员和文员级以上人员最终须经厂长核准同意后方可有效。主管级人员由厂长审核,总经理批准方可有效。并在离职前交接好工作,在约定日期领取工资。

  2)新进员工工作未满半个月即辞工的,扣罚全部工资;急辞工的,扣罚一个月工资。

  2.辞退(解聘)员工有下列情形者,公司将予以辞退处理:

  1)工作散漫,屡教不改、影响生产工作秩序者。多次违反工作、厂规厂纪,严重违反劳动纪律,不服从管理者。工作生产怠工,影响生产进度而不能保证客户交期,导致公司信誉、经济受到损失者。

  2)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者。利用职务之便接受贿赂收取回扣者。散布不利于公司言论,影响和打击报复公司人员的工作、生产积极性者。破坏公司公共设备设施和财产者。泄漏公司相关的产品、质量、技术、文件和其它相关机密者,严重送司法机关和处理。

  3)公司歇业、转让、业务紧缩、亏损,不可抗力需暂停工作或生产一个月以上时。公司因生产技术变化,有必要减少员工而无适当工作可提供安置时。

  4)员工经教育培训仍不能胜任职务工作生产,也不宜改调其他工种职务时。不服从工作安排,导致生产工作无法完成或滞后者。记大过而无改正者。

  5)辞退单由拉长填写,经部门主管、厂长签核同意生效,

  6)公司辞退人员原则上将不再予以录用,导致公司遭受损失时,公司将依法追纠赔偿。

  3开除员工有下列情形者,公司将予以开除处理:

  1)试用期被证明不合格者。工作失职,营私舞弊,对公司利益造成损害者。偷盗公司或他人物品者。泄露公司机密者,打架斗殴者,在宿舍内或上班时间赌博、酗酒或吸毒等。

  2)开除人员之辞退单由部门主管填写、行政部签核后生效,公司开除人员公司将不再予以录用。

  4.自离

  1)连续旷工三天(含)以上,或当月累计旷工五天以上者作自离处理。尚在试用期之员工旷工一天以上,作自离处理。

  2)凡自离人员扣除全部工资,导致公司遭受损失时,依法诉请司法机关追纠赔偿。

  四、行为准则

  为了员工与工厂的安全运行,按时按质完成工作任务,员工工作期间,应了解,注意安全生产知识,遵守本厂行为准则,以做到安全生产。

  1)上班期间,不得穿拖鞋,超短裙,不得留长发(女员工有长头发的,工作期间应将头发束起。),应按要求穿戴劳动保护用品。不得乱丢乱放材料机器设备等,注意工作范围的整洁卫生等。

  2)未经培训,不得胡乱使用相应机器设备,否则发生事故时由当事人承担主要责任。员工应爱惜工厂一切生产机械设备,正确操作机械设备,节约使用生产材料。不得故意损坏工厂设施设备,下班后及时检查并关闭设备及电源。每发现一次违反规定者,罚款5元。

  3)根据工厂需要及职责规定,积极配合同事工作,不得故意拖延,推委,置之不理甚至拒绝。

  4)应坚守自己岗位,不得闲谈,嬉笑,打闹,胡乱串岗,甚至工作时间吃东西,玩手机,睡觉。每发现一次罚款10元。工作时间严禁打私人电话。禁止在厕所抽烟,每发现一次,罚款10元。

  5)员工之间应团结友爱,和睦相处,不得拉帮结派,打架斗殴等,违者立即开除并酌情罚款,严重者送公安部门处理。

  6)员工应遵纪守法,自尊自重,不得偷窃公司及他人财物,若发现偷盗者立即开除并酌情罚款,严重者送公安部门处理。

  7)员工对公司管理有意见的,应当面或者找厂部有关领导逐层提出申诉,任何人不得意气用事,怠慢工作,聚众闹事或者做出其他违规违法行为,违者立即开除,不做工资结算。

  8)上班时间不得无故离开工厂,上班时间原则上谢绝亲友探访。

  9)员工无理取闹,纠缠领导,影响本厂正常生产的,将提请相关公安部门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有关规定处理,并扣罚全部工资。

  本人同意并遵守以上规定,如有违反,愿意按上述规定执行。

  员工评分管理制度 篇8

  员工应遵守该公司一切规章、通告及公告。

  员工应遵守下列事项

  1、尽忠职守,服从领导,不得有阳奉阴违或敷衍塞责的行为。

  2、不得经营与该公司类似及职务上有关的业务,或兼任其他厂商的职务。

  3、全体员工必须时常锻炼自己的`工作技能,以达到工作上精益求精,期能提高工作效率。

  4、不得泄漏业务或职务上机密,或假借职权,贪污舞弊,接受招待或以公司名义在外招摇撞骗。

  5、员工于工作时间内,未经核准不得接见亲友或与来宾参观者谈话,如确因重要事故必须会客时,应经主管人员核准在指定地点,时间不得超过15分钟。

  6、不得携带违禁品、危险品或与生产无关物品进入工作场所。

  7、不得私自携带公物(包括生产资料及复印件)出厂。

  8、未经主管或部门负责人的允许,严禁进入变电室、质量管理室、仓库及其他禁入重地;工作时间中不准任意离开岗位,如须离开应向主管人员请准后始得离开。

  9、员工每日应注意保持作业地点及更衣室、宿舍环境清洁。

  10、员工在作业开始时间不得怠慢拖延,作业时间中应全神贯注,严禁看杂志、电视、报纸以及抽烟,以便增进工作效率并防危险。

  11、应通力合作,同舟共济,不得吵闹、斗殴、搭讪攀谈或互为聊天闲谈,或搬弄是非,扰乱秩序。

  12、全体员工必须了解,惟有努力生产,提高质量,才能获得改善及增进福利,以达到互助合作,劳资两利的目的。

  13、各级主管单位负责人必须注意本身涵养,领导所属员工,同舟共济,提高工作者情绪,使部属精神愉快,在职业上有安全感。

  14、在工作时间中,除主管及事务人员外,员工不得打接电话,如确为重要事项时,应经主管核准后方得使用。

  15、按规定时间上、下班,不得无故迟到、早退。

  员工评分管理制度 篇9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的人事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公司员工的聘用、考勤、休假、行为规范等事项均按本规定办理。

  第三条 本公司各级员工,均应遵守本规则各项规定。

  考勤管理规定

  第一条 作息时间

  一、公司实行八小时工作制,标准工作日为一周五天,周一至周五,周六、周日为公休日。

  二、工作时间为上午8:30至12:00,下午13:30至18:00。

  三、法定假日依国家规定,按公司具体办法执行。

  第二条 考勤制度

  公司实行上下班考勤制度。员工必须准时上下班。员工在上午8:30之后到达本公司为迟到,下午18:00之前擅自离开本公司为早退。因公外出时,应经 部门主管批准并登记后方可离开。

  行政人事部每月1日至3日统计上月的考勤情况,各部门须在每月2日前将部门考勤确认情况上报行政人事部,同时附上请假条和加班表。员工可在每月2日前查阅本人考勤情况。

  配置有考勤系统的公司的所有员工,每天上下班时都必须亲自打卡并接受监督。考勤卡只能本人使用,任何人不得代为打卡。代打卡行为属于严重违反公司劳动纪律,代打卡者及委托代打卡者将被扣除当月奖金或工资200元,委托代打卡者计旷工一天,并根据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及至解聘的处分。

  员工应妥善保存好考勤卡,丢失者或损坏者赔偿20元的考勤卡工本费。

  每月忘打卡3次(不含)以上的,每次扣20元(不分职务);商务代表外出时须在公司内部进行登记。

  员工早晨到岗忘带卡时,必须在前台处进行考勤登记,本人和前台人员签字确定。下班前需于18:00分之前到前台处进行考勤登记,本人和前台人员签字确认。

  因公外出须在外出和归来时刷卡,并由经理将外出原因注明在考勤单上,不做缺勤和扣薪处理。

  第三条 迟到早退的处罚

  一、 按月统计,不论迟到/早退时间多少,每一次均记迟到/早退一次,累计三次以上(不含三次)者,开始累记惩罚;

  二、 迟到/早退在5分钟以内的,累计惩罚每次扣50元;

  三、 迟到/早退在5分钟以上、30分钟以内的,累计惩罚每次扣50元。

  四、 迟到/早退超过30分钟但在4小时以内的,每次另按一天事假计算。此项单独累计三次加计旷工一天,单独累计5次加计旷工二天,单独累计5次以上加计旷工三天和计过一次。

  五、 迟到/早退超过4小时的,每次另按旷工一天计算;此项单独累计2次以上按辞退处理。

  六、 迟到/早退(不限时间)每月累计惩罚超过5次的,另扣除岗位绩效工资50%。

  第四条 旷工

  以下行为为旷工行为:

  (1)、提供虚假病休证明骗取休假的;

  (2)、未经主管部门或主管领导批准,擅自脱岗、离岗的;

  (3)、因本人违法乱纪,被公安司法机关收容、审查、拘留、传讯不能执行正常工作的;

  (4)、迟到或早退累计达到旷工标准的;

  (5)委托代打卡(登记考勤)的;

  (6)、其它类似行为。

  旷工的处罚:

  (1)、旷工一天者,停发当月全部奖金,并每天扣发3天的工资;

  (2)、一个月内连续旷工2天以上(含2天)或一年之内累计旷工3天以上(含3天)的,停发当月全部奖金,并每天扣发3天的工资,公司有权解除劳动合同而不支付经济补偿。

  第五条 病事假制度

  (1)、病假

  所有病假均须及时向经理请假。如因疾病临时休假,应及时通知部门负责人,并及时补交《请假/休假申请单》。3天以内的病假,需在上班第一天补交《请假/休假申请单》;长期病假,须由本人或亲属在条件允许时及时补交。

  两天(含)以上病假需出具二级以上医院的有效证明,无有效证明者按事假处理,情况不属实或提供虚假证明者,以旷工论处,并处以200元/天的罚款,直至对其予以开除处理。

  员工休婚假、丧假、产假、事假及年假期间患病的仍按原假考勤,不做病假处理。

  员工享受年假的,可以以年假优先冲抵病假。

  员工因患病或非因公负伤,需要停止工作进行医疗,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给予3个月到24个月的医疗期,以员工的基础工资为基数,按照下表比例给付病假工资。病假工资可以低于当地 最低工资标准,但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给付比例 工龄

  医疗期 3年以内 3-5年 5-10年 10-15年 15-20年 20年以上

  1个月(含)以内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3个月(含)以内 80% 85% 90% 100% 100% 100%

  6个月(含)以内 — 60% 80% 90% 100% 100%

  9个月(含)以内 — — 60% 80% 90% 100%

  12个月(含)以内 — — — 60% 80% 90%

  18个月(含)以内 — — — — 60% 80%

  24个月(含)以内 — — — — — 60%

  (2)、事假

  员工申请事假,需经部门经理批准后方可执行。请假须提前一天填写《请假申请表》,如确有特殊情况,口头申请的事假限一天以内,经上级经理同意后方可请假。

  事假以小时为计假单位,原则上员工月事假累计不得超过1个工作日,如有特殊情况须请假3天以上的,须提前一周报部门经理,经主管副总经理以上领导批准交行政人事部备案后方可生效。各部门经理请假由其直属上级批准并报行政人事部备案后方可生效。事假期间员工不得享受公司提供的相关福利。连续事假30天(含)以上的,原则上按暂时停薪留职处理,且公司保留中断其社保福利的权利。

  事假按天扣除对应全额工资(工资及补助金费用)。

  (3)非销售岗位病事假其他规定

  病/事假累计天数 固定工资 执行时间

  5个工作日≤当月病/事假累计 公司保留下浮固定工资10%的权利 全年病/事假累计计算按员工签署的劳动合同期为统计周期,在劳动合同生效期间,请假天数累计达到相关规定天数,公司可随即按相关规定执行。

  11个工作日<全年病/事假累计≤21个工作日 公司保留下浮固定工资15%-30%的权利

  21个工作日<全年病/事假累计≤32个工作日 公司保留下浮固定工资30%-50%的权利

  全年病/事假累计>32个工作日 公司保留下浮固定工资50%以上的权利

  福利制度

  第一条 国家法定假日

  法定节假日依据国家规定,按公司具体办法执行。

  第二条 带薪年假

  一、员工在公司工作时间满一年者(自员工进入公司之日起,含试用期),可以享受2天带薪年假(次一服务年度内使用),连续工作满两年的可享受5天/年带薪年假(次一服务年度内使用);受聘为部门经理以上职务的人员,工作满一年便可享受5天/年的带薪年假(次一服务年度内使用);在公司工作满五年的部门经理以上职务的人员可享受7天/年的带薪年假(次一服务年度内使用)。

  二、凡要求休年假者,须提前一周填写《请假/休假申请单》,报上级经理批准后方可休假。未经批准强行休假者,按公司考勤制度规定以旷工处理。在一个服务年度内已休产假和/或婚假的员工,不再享受该年度所属的带薪年假。跨服务年度休产假、婚假者,假期所属年度视为前一个年度。

  三、一次申请的年假最低天数为半天,员工可自行选择用年假抵病、事假。

  四、年假要求员工在一年内休完,不能跨年度使用。当年未休年假视为自动放弃。

  五、由公司或合作伙伴安排的出国学习、旅游、考察出访等人员(需提前到行政人事部将情况备案),本年度不得再享受该年度的带薪年假,当年已休的天数按事假从工资奖金中扣回。

  六、休产假或婚假的员工,当年度不得再享受该年度的带薪年假,当年已休的天数按事假从工资奖金中扣除。跨年度休产假或婚假的员工,休产假或婚假视同为第一年度的假期。

  七、解除合同的人员,其未休年假不予兑现或补偿。

  八、在分支机构或利润中心在外地所设平台工作的员工调回北京,应持曾工作地点的人事部门提供的关于年假执行情况等的考勤相关文件提交到人力资源部。

  第三条 婚假

  1、在本公司工作期间,符合法定结婚年龄并经婚姻登记机关批准结婚的员工可享受3天婚假,晚婚(指:男25周岁,女23周岁,初婚)员工可享受10天婚假。

  2、婚假需提交书面申请并得到上级经理的批准,如因工作安排等影响无法一次性休完婚假,可视工作安排情况在6个月内分两次连续休完。其它特殊安排需部门负责人书面批准并交行政人事部备案。

  3、员工申请婚假者,须在休假结束后一周内将结婚证原件交行政人事部查验,并留存复印件。情况不属实者,按旷工论处;情况属实,但不能按要求提交结婚证原件查验者,按事假处理。

  4、员工婚假期间可享受全额基本工资和基本津贴以及部分福利;不享受与出勤情况和工作绩效相关的绩效奖及部分福利。

  第四条 丧假

  本人配偶、父母及子女、配偶父母等直系亲属死亡者,可给丧假3天,要求出具死亡证明复印件。丧假期间发放全额工资。员工申请丧假须提前或在事发三日内由部门经理报总经理或主管 副总经理批准。如确有特殊需要延假者,须由本人提前一个工作日向本部门经理和行政人事部提出申请,报总经理签字同意后方可准假。未经同意即自行延假者,所延假期按旷工处理。

  丧假期间,除有特别注明者,一般员工薪资总额不变。延假期间薪资按事假处理。

  第五条 产假

  公司鼓励晚育。已婚妇女24周岁以上生育第一胎为晚育。员工必须在公司转正后满1年以上并提供生育证者方可申请产假。有生育计划的员工请提前2个月通知部门负责人,以利安排工作。符合以上条件的女员工可享受公司给予的产期待遇:

  1. 女职工正常生育的产假为90天;难产的增加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15天,晚育的增加30天。女员工产前检查可享受累计10天的孕期体检假,根据实际发生天数从产假天数中核减。产假期间每月发放员工相应级别的 基础工资,以不低于“当地 最低工资标准”为准发放;3-6个月内的延休产假须经副总裁批准。任何员工休产假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

  2.女员工初婚怀孕不满4个月流产的,根据医院证明给产假15天;怀孕不满4个月引产的,根据医院证明,给假30天;怀孕4个月以上流产的,根据医院证明,给假42天。

  3.凡不符合国家计划生育规定情况的,一律按照事假处理,所有费用自理。计划生育失败的,持指定医院,可参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4.产假期间遇有法定节假日,不得重复计算假期。产假不应与其他公休假、年假连休,如确有特殊需要,员工须向部门经理提出申请,由部门经理与行政人事部协调,报(副)总经理批准后方可休假。

  第六条 哺乳假

  1.有不满1周岁婴儿的女员工,在每班劳动时间内给与其两次哺乳(含人工喂养)时间,每次30分钟。多胞胎生育的,每多哺乳一个婴儿,每次哺乳时间增加30分钟。每天哺乳时间不可合并使用。

  2.哺乳期间超过以上哺乳假规定的单位外往返时间不计入哺乳假,可按照本人出勤记录记入公休或事假。

  第七条 其它

  1. 婚假、产假、丧假的福利规定不适用于试用期员工。

  2. 除上述各类假期外,员工有特殊情况需要申请休假的,要事先逐级经上级领导和公司总经理批准,此类假期的薪酬发放由总经理决定,书面通知行政人事部。

  第八条 以上所有假期除有特别说明外,所指天数均为日历月,不得按实际工作日计算。除国家法定假日外,所有员工均须按规定提前取得公司有关领导签字同意后方可休假,否则按旷工论处。

  第九条 所有员工有义务在公司的统一调配下在适当的时间安排休假,并在休假前就假期内工作做好交接及安排,如未能在预计时间完成工作目标,则假期应自觉顺延。

  第十条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公司将为符合条件的员工办理社会保险,社会保险的缴纳比例按照国家规定执行,个人部分由本人承担,由公司每月从工资中代扣代缴。凡符合参保条件的员工都可享受社会保险。因员工个人原因暂无法参加保险办理的,需提出书面申请,总经理批准,报行政人事部备案,公司不承担相应责任。

  员工参加社会保险的条件:

  1.公司正式员工;

  2.不存在有其他单位同时为其办理上述 社会统筹保险;

  3.符合国家和当地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和要求。

  薪酬制度

  第一条 由公司总部人力资源部依据公司年度经营计划与方针,统一制定薪酬计划和调整工资管理制度,经总裁批准后执行。

  第二条 员工薪酬构成分为基础工资、职务工资、绩效工资几部分。公司将每月实行绩效考评,根据绩效考评的结果确定员工每月薪资总额。根据公司的业绩情况及考核结果,可酌情给予员工发放奖金。

  第三条 工资报酬实行保密管理,任何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非因履行工作职责之需要,不得向第三方泄露所获悉的公司薪酬结构;任何员工不允许以任何方式询问、议论他人的薪资报酬,并不得向他人泄露自己的薪资报酬。凡违反者公司将作为严重违反劳动纪律者处理。视情节严重予以罚款500~1000元,直至开除处理。

  第四条 薪酬与效益挂钩原则:为适应激烈的市场竞争及经营管理需要,利润中心的员工薪资、福利与所在利润中心的总体效益相结合。其中:业务人员的收入水平与其本人的业务完成额直接挂钩;非业务人员的收入水平与本人的 工作绩效及部门任务指标完成情况相关联。

  第五条 发放和领取:员工办理入职手续,并在某岗位工作,行政人事部按照当月实际出勤天数和员工薪酬标准为员工核算当月工资,代扣个人所得税后,在次月10日发放(因离职手续未按规定办理、欠外勤票达到一定额度等而缓发者除外) 。员工可在次月11日上午10时后到行政人事部领取工资条。

  考核规定

  第一条 员工考核分为月度考核、季度考核、晋升考核等,主要针对员工品德、能力、考勤及绩效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查。

  第二条 员工考核是员工聘用、岗位确定、职级升降、薪酬增减等方面的重要依据,公司将按照“公平、公正”的原则对每位公司员工进行考评。

  第三条 各部门、各职位具体考核标准按各职位工作内容及要求另行规定。公司对 绩效评价不达标者,视为不胜任本岗位工作,公司将有权扣发全部 绩效工资、奖金的权力,并且保留调整其固定 薪资额度的权力。

  聘用及岗位管理

  第一节 新员工招聘管理

  第一条 本公司所需员工,一律按照公开、公平、公正之原则公开面向社会招聘或内部晋升。

  第二条 本公司聘用各级员工以学识、品德、能力、经验适合于工作岗位需要为原则。

  第三条 新进员工的聘用,根据业务需要,由各部门填报《人才招聘申请表》报行政人事部统一安排招聘;行政人事部将在收到简历后进行简历筛选及初试,合格者行政人事部将安排相关部门经理进行复试,部门经理(主管)以上级别或有特别需求者须经过总经理或主管副总经理第三次复试后方可录用。

  第四条 复试合格者行政人事部门将对其学历证明等进行资格审查并通知其到会从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必检项目有:肝功能、B超、心电图等。经检查有乙肝等传染病、有重大病史的公司将不予以录用。

  第五条 新进员工通过审核及体检后,经公司领导签署同意聘用意见后,由行政人事部办理试用手续。

  第六条 新进员工入职前应接受入职培训,并办理入职手续,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资料:原单位的离职证明原件、填写个人《员工情况表》、交登记照片4张、交身份证复印件2份、交学历证书复印件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领取门禁卡等手续,未领得门禁卡者不得进入公司工作。《员工情况表》必须在到职当日填写,由部门经理写明薪资待遇和使用期限后在当日送交人事部门备案。各分公司人事需每周向中搜总部 人力资源部提报新员工入职情况。商务部员工须经过 岗前培训与考核后方可办理入职手续。

  第七条 部门经理及其他高级职员的招聘,由公司总经理或主管副总经理提出申请,经分管副总裁批准后执行。

  第二节 岗位管理

  第一条 行政人事部与新进员工签订《劳动合同》,首签期限及所含试用期期限的比例按《 劳动法》有关规定办理: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除特别在劳动合同中注明者外,一般员工试用期为1-3个月,员工在试用期内品行或能力欠佳不适合工作者,公司可随时停止试用。表现优异之员工可由部门经理提出申请,经总经理批准,在试用期申请提前转正。试用期内累计迟到、早退6次(含)以上、累计病、事假3天以上者,不得提前转正。

  第二条 新进员工试用期结束前两周内,由部门经理完成试用期考评,交行政人事部报总经理或主管副总经理签署意见后,决定是否留用及留用方式。确定留用人员由行政人事部发出《转正通知单》,需经中搜总部行政人事部总监签字确认后方可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并办理正式聘用手续及国家规定的各项保险。确定不留用人员由行政人事部提前一周通知其离职。

  第三条 公司基于业务上的需要,可调动员工的职务或服务地点。各单位主管依其管辖内所属员工的工作态度、学识和能力,可向行政人事部进行推荐。经总经理批准签字后由行政人事部填写《岗位调动单》上报至中搜总部行政人事部,经总部确认后并下达至员工本人。调岗员工接到调任通知后,按要求需在2个工作日内快办理交接手续就任新职。交接工作完成后由员工本人携带《岗位调动单》到新公司办理入职手续。

  第四条 分公司部门经理之任免或变更,须由行政人事部门制作《人事任免令》,提交总经理签字后上报总部人力资源部,经总部确认批准后方可生效,同时根据职务之变化决定薪酬变化之具体数额。分公司 副总经理以上人员,由分管副总裁或总部 人力资源部提名,报总裁批准后任免。

  员工评分管理制度 篇10

  员工管理制度(试行)

  为规范员工管理,使员工了解工作规范和工作制度,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工作规范

  第一条行为准则

  1、遵守国家政策、法令和学院规章制度,遵守集团各项管理规定和劳动纪律;

  2、热爱本职工作,全心全意为学院教学、科研和师生员工的生活服务,养成良好的职业道德,全面提高自身素质;

  3、服从分配,服从领导,工作认真负责,坚守岗位,尽忠职守,保守业务秘密;

  4、关心集体,团结协作,互相帮助,维护集体利益和集团信誉;

  5、爱护集团财物,不浪费,不化公为私;

  6、努力学习文化、业务技术知识,认真做好服务工作,提供优质服务,虚心听取意见,不断改进工作。

  第二条工作态度

  1、热爱本职工作,对自己的工作职责负全责;

  2、努力提高工作技能和工作效率;

  3、同事之间应通力合作,互相配合,不得相互拆台或搬弄事非;

  4、对本职工作应争取时效,不拖延,不积压;

  5、待人接物态度谦和,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和集团文化氛围。

  第二章工作制度

  第一条作息时间

  1、集团一般实行五天工作制(服务部门除外),员工每周休息二天,通常为周六和周日,各中心可根据具体情况灵活掌握;

  2、部门(中心)的工作时间如需变更,须事先征得集团行政部批准;

  3、员工每天工作八小时,特殊岗位可根据工作需要灵活掌握。

  第二条工作纪律

  1、上班必须佩戴集团工作证,穿戴整齐,服装整洁,须穿工作服上班的员工,必须按规定着装;

  2、上班时间应保持环境的安静,不要高声喧哗、闲谈和播放音乐,以免影响他人工作;

  3、工作时间内,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如确因工作需要外出,要经本部门主管或中心主任批准;

  4、在办公室内应精神饱满、举止文明、衣着整洁、讲究卫生;不准只穿背心、拖鞋;不准随地吐痰、乱丢果皮纸屑,自觉维护和保持环境卫生;

  5、接电话须用礼貌用语,通话力求简明扼要,禁止用电话聊天或长时间占用电话;

  6、严守集团机密、廉洁奉公,维护集体利益和集团声誉;

  7、注意安全,落实防火、防盗、防风、防雷措施,及时消除各种隐患;

  8、勤俭办公,节约用水、用电,杜绝一切浪费现象;

  第三章考勤和请假制度

  第一条考勤

  1、各部门(中心)应指定专人负责考勤,考勤人员应如实记录并随时接受集团领导和办公室的检查;

  2、若员工因意外的原因导致迟到或早退五分钟之内,则需向直属上级做出解释,上级接受并签字认可后可不作迟到或早退处理;

  3、迟到或早退十五分钟内扣5元,十五分钟以上扣15元,一小时以上扣一天基本工资,半天以上且未请假的,按旷工一天处理。

  4、员工当月旷工一天,扣发半个月基本工资;旷工三天,扣发一个月基本工资和岗位工资;全年旷工累计十天者,予以辞退。

  第二条请假

  1、员工按规定可享受有薪的假期,须提前3天报集团人事部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员工请假3天以内须提前1个工作日,请假3天以上须提前3个工作日;

  3、员工请假3天内由中心(部)主任批准;3天以上10天以下由中心(部)主任审核后报集团办公室批准;10天以上报集团副总经理批准;

  4、中心(部)主任请假须集团人事部审核后报总经理批准;

  第四章加班制度

  第一条后勤集团要求员工在正常工作时间内有效完成工作,因此集团原则上不鼓励加班。但由于工作的需要或任务紧急,员工有义务按要求加班。所有加班必须事先取得其中心主任或集团人事部的批准。

  第二条加班补偿原则上采取同等时间补休的方式解决,考虑到学校的特点,每学期末或解除劳动合同时,未补休的加班可计发加班费。超时工作不超过30分钟(含30分钟)不给予加班补贴;属于工作包干、轮班、营业额提成的岗位和未完成经济指标的中心,不计发加班费。

  第三条加班补贴标准

  1、平时加班:员工工作时间外,超时经批准可计加班,按20元/天计发加班费,加班超过3个小时的,按一个工作日计发加班费;3个小时内按半个工作日计发。

  2、公休日加班:一般假日指非法定假日的周六、周日及集团规定的假日,一般假日加班按30元/天计发加班费;

  3、法定假日加班:法定假日指国家规定的节假日(劳动节、国庆节、春节各3天,元旦1天),法定假日加班按50元/天计发加班费;

  4、加班补偿主要给予同等时间补休,不再计发加班费。

  第五章奖惩制度

  第一条奖励制度

  1、员工如有下列表现突出的行为,根据工作成绩或贡献情况,分别给予表扬、奖金、提薪或晋升的奖励:

  ①工作考核表现突出,是其他员工学习的榜样;

  ②提出合理化建议被采纳,产生良好的效益;

  ③及时采取果断措施,避免和阻止了重大事故的发生和蔓延;

  ④在院内外各种竞赛中获得奖励;

  ⑤其他为集团赢得良好声誉的行为;

  第二条惩罚制度

  1、有下列情形者,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警告、通报批评、罚款和降低一档工资的处罚:

  ①上班迟到、早退三十分钟以上。

  ②仪表不整洁,上班不穿规定服装,不按规定佩戴工作证。

  ③擅自离岗外出。

  ④工作散漫,粗心大意,上班时间打瞌睡,看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书、报、杂志,聊天,或做与工作无关事情。

  ⑤不爱护集团的财产,造成不必要的损耗。

  ⑥不服从管理及工作安排,不遵守禁止性规定;交代的工作不能按时完成且没有合理的原因。

  ⑦在办公室大声喧哗,或与同事无理取闹、争吵、打架,影响集团形象。

  ⑧违反学校和集团的规章制度或违反劳动纪律,影响生产、工作秩序。

  ⑨工作失职,给集团经济或声誉造成损失或引发人为事故的。

  2、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辞退;情节严重者,追究刑事责任:

  ①贪污、盗窃、受贿或行贿。

  ②严重失职,给集团经济或声誉造成重大损失或引发恶性人为事故的。

  ③营私舞弊,内外串通假公济私,对集团利益造成重大损害

  ④故意违反生产操作规程造成严重后果。

  ⑤实施犯罪行为而受到公检法机关追究。

  ⑥伪造文件、介绍信等企图行骗或虚报财务凭证。

  ⑦肆意破坏或浪费集团财产。

  第六章沟通与投诉

  第一条员工可就有关集团经营管理方面提出建议,可直接和部门领导直至总经理交流,也可以书面的形式将建议和意见投到后勤集团意见箱;

  第二条各部门(中心)负责人要针对本部门员工的思想动态及时与员工进行沟通;

  第三条行政部负责接待和处理员工投诉;

  第七章员工发展

  第一条在职培训

  1、为提高员工的工作效率和工作效果,员工须按集团培训计划参加与集团发展和个人工作岗位相关的培训课程,集团建立员工培训记录,这些记录将作为对员工的工作能力评估的一部分;

  2、员工接受集团出资的培训时,集团可根据劳动合同与员工签订培训协议,约定服务期等事项。

  第二条内部竞聘:集团在职位出现空缺时,在可能情况下优先在内部员工中进行选拔竞聘,然后再向外招聘。

  第三条晋升机会:集团的政策和惯例是尽可能地从集团内部提拔最具资格的员工,接替空缺并承担更大的责任。

  第八章附则

  第一条本办法适用于后勤集团全体员工。

  第二条本管理办法由后勤集团负责解释

  员工评分管理制度 篇1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劳动纪律和工作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公司作息制度

  第二条公司上班时间为8:30—12:00,13:00—17:30(可分为夏季、冬季作息时间)。

  第三章:工作制

  第三条公司一般实行每天8小时标准工作日制度。实行每周6天工作周制度。

  第四条由于公司工作性质为连续作业和受季节影响的岗位。按标准工作日换算为以周、月、季、年等周期计算工作时间。

  第五条遵照国家法定节假日制度。

  第四章:考勤范围

  第六条公司除高级职员(总经理、副总经理)外,均需在考勤之列。

  第七条特殊员工不考勤须经总经理批准。

  第五章:考勤办法

  第八条公司实行视频考勤制度,员工每天上下班必须视频登记。

  第九条员工忘记视频打卡时,须说明情况,并留存说明记录。

  第十条:考勤设置种类:

  1、迟到,比预定上班时间晚到。

  2、早退,比预定下班时间早走。

  3、旷工,无故缺勤。

  4、请假(销假)

  ①请假

  A、集团公司机关及所属企业规定的假期包括病假、事假。

  B、请假程序:请假员工要填写请假条(到公司行政部领取统一假条),注明原因、请假天数,各部门经理签字后方可休息,假条存放在考勤员处,作为日后发放工资的依据。

  C、批准权限:一般管理人员请假3天以内由直接上级批准,3天以上报本部门经理批准;部门经理请假需总经理批准方可休息。

  D、病假:持县、市级医院证明,员工可请病假;员工因受伤或遵医嘱休息,方可休病假。

  E、事假:因私事须请事假的,须本人先填写请假单,经批准后可享受事假。

  ②销假程序:

  A、在假期内返回工作岗位的,需及时到考勤员处销假,如不能及时销假的,在假期内的按缺勤处理;假期已满的按旷工处理;

  B、如在假期结束后不能及时返岗的应及时和考勤员及主管领导联系申请续假,带返岗后及时补办续假证明并报于考勤员。

  5、出差,因公司派遣出差的要出差前报备。

  6、外勤,全天在外办事。

  7、调休,调休要提交调休申请。

  第六章:考勤统计与绩效

  第十一条公司考勤工作由部门负责人全权负责。

  第十二条每月xxxx日—xxxx日,为一个考勤周期。

  第十三条各部门需于每月xxxx号之前上报考勤。包括考勤统计表,电子考勤记录单。

  第十四条考勤与绩效工资挂钩:

  1、不按规定时间上、下班的均按迟到、早退处理;

  2、迟到、早退每次扣除日工资的50元;

  3、因公外出、请假经部门经理书面证明除外。

  4、旷工:

  ①未经请假、假满未续假、迟到、早退超过30分钟未到岗位者按旷工处理;

  ②员工旷工除不发薪资、津贴外,按每旷工一天按照xxxxxxx处罚。

  ③当月旷工5天,全年旷工累计7天,予以劝退。

  第七章:附则

  第十五条公司总经理办公室会同人力资源部执行本制度,经公司总经理批准颁行。

  企业规章制度也可以成为企业用工管理的证据,是公司内部的法律,但是并非制定的任何规章制度都具有法律效力,只有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才具有法律效力。

  劳动争议纠纷案件中,工资支付凭证、社保记录、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考勤记录、开除、除名、辞退、解除劳动合同、减少劳动报酬以及计算劳动者工作年限等都由企业举证,所以企业制定和完善相关规章制度的时候,应该注意收集和保留履行民主程序和公示程序的证据,以免在仲裁和诉讼时候出现举证不能的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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