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对学生信息管理制度

2024-11-08 制度

  在现在社会,制度起到的作用越来越大,制度一经制定颁布,就对某一岗位上的或从事某一项工作的人员有约束作用,是他们行动的准则和依据。一般制度是怎么制定的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学校对学生信息管理制度,欢迎大家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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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学校成立网络管理领导小组和网络维护小组。维护小组由管理员和信息技术教师组成,负责在网络管理领导小组指导下进行日常维护。

  2、网络用户是指使用网络的各部门及个人。

  3、学校鼓励各部门、各科室、各学科组和全体师生使用网络资源。

  4、网络维护小组根据教育网信息管理中心要求为每科室、学科组、个人统一分配IP地址,其他人不得随意更改,如有需要报维护小组进行修改。

  5、各科室、学科组和个人在使用网络过程中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信息中心的有关规定。

  6、用户在使用网络时违反国家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学校将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通报批评,情节特别严重构成犯罪的,报有关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7、禁止各用户上不良网站。通过聊天、邮件而传播网络病毒的,维护小组要及时提醒,要求该用户改正,如果是故意行为,将报学校网络管理领导小组进行严肃处理。

  8、网络的主干通信设备、主干网络线路、服务器、网络交换机及其它公共设备由维护小组负责管理维护。

  9、维护小组对各用户计算机进行对入网设备、安装的软件实行

  规范管理,不定期进行检查。对安装不健康内容、危害网络安全和一些游戏软件进行及时清除

  10、网络信息是指通过网络发布、传递及存储在网络设备中的.信息。学校鼓励教师使用网络上有用资源。

  11、任何人不得利用学校网络提供的各种信息服务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机密等犯罪活动,不得制作、查阅、复制和传播危害国家安全、妨碍社会治安和淫秽色情的信息。

  12、发生重大突发事件期间,学校网络安全管理领导小组要加强网络监控,及时、果断地处置网上突发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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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校园网的安全运行和所有网络设备的管理维护工作由学校网络管理中心负责。

  二、网络管理中心机房要装置调温、调湿、稳压、接地、防雷、防火、防盗等设备,保证网络设备的安全运行,要建立完整、规范的校园网设备运行情况档案及网络设备帐目,认真做好各项资料(软件)的记录、分类和妥善保存工作。

  三、除网络管理中心外,其他单位或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试图登陆校园网后台管理端,不得对服务器等设备进行修改、设置、删除等操作。

  四、校园网对外发布信息的WEB服务器中的内容,必须经发布信息的学校部门负责人审核并签署意见后,交校办公室审核备案,由网络管理中心从技术上开通其对外的信息服务。

  五、网络使用者不得利用各种网络设备或软件技术从事用户账户及口令的侦听、盗用活动,该活动被认为是对校园网网络用户权益的'侵犯。

  六、为防范黑客攻击,校园网出口处应设置硬件防火墙。若遭到黑客攻击,网络管理中心必须在二十四小时内向当地县以上公安机关报告。

  七、严禁在校园网上使用来历不明及可能引发计算机病毒的软件。

  外来软件应使用经公安部门颁发了《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销售许可证》的杀毒软件检查、杀毒。

  八、不得在校园网及其联网计算机上传送危害国家安全的信息(包括多媒体信息)、录阅传送淫秽、色情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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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校园网是学校重要的基础设施之一,为全体师生提供先进、可靠、安全的计算机网络环境,支持学校的教学、科研、管理工作。为充分发挥校园网的作用,特制订本条例,希望广大师生共同遵守。

  1、校园网使用者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必须认真学习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国家保密局《计算机信息系统国际互联网保密管理规定》。

  2、学校各部门要加强对校园网新闻传播和信息内容的安全管理,对上网信息要进行审查,严格把关,落实防范措施。

  3、校园网的所有用户必须接受学校依法进行监督检查和采取的必要措施。对校园网的.所有设备要精心使用,如有损坏要按价赔偿。

  4、学生上网必须有老师的具体指导,教师要引导学生正确、安全、健康地使用网络进行查阅资料、收集资料、利用资料等教育教学活动。

  5、为了使学校的网络畅通无阻,发挥网络的积极作用,具有下列行为之一,对网络使用者的任何部门、任何人,一旦发现,经教育仍不改正者,将对该使用者取消上网资格,对部门将采取切断网络等相关措施。

  (1)查阅、复制或传播下列信息的:

  A、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推翻社会主义制度;

  B、煽动抗拒、破坏宪法和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实施;

  C、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故意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

  D、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

  E、宣扬封建迷信、淫秽、色情、暴力、凶杀、恐怖等;

  F、破坏、盗用计算机网络中的信息资源和危害计算机网络安全活动;

  G、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

  (2)访问国家命令禁止的非法网站、国内外的反动、迷信、暴力、色情等不健康的网站。

  (3)下载游戏等与教育教学无关的内容、下载并传播一些迷信、暴力、色情等不健康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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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指导思想

  学生宿舍信息员是在会计系团总支直接领导下,为系部宿舍管理服务工作提供信息参考的大学生群体。主要从事宿舍一线管理、服务、信息的收集及反馈工作,为系部宿舍管理工作提供有价值的意见和建议,以便协调管理与服务,加强宿舍管理,提高服务质量。

  二、信息员聘任条件

  1、思想品德优良,学习态度端正,成绩优秀,善于思考,有较强的观察、综合、分析能力和信息处理能力以及较好的文字表达能力。

  2、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和参与宿舍管理服务的.积极性,秉公办事,敢于反映宿舍实际情况。

  3、有较强的沟通协作能力,善于联系老师和同学,能够客观公正地反映问题。

  三、信息员职责与权限

  1、宿舍思想政治教育阵地的维护人:宿舍信息员应积极响应学院、系部有关宿舍管理工作政策,带领本班级宿舍开展各项活动,及时准确反映本班级宿舍存在的各种问题,及时沟通,及时上报,对系部负责,对同学负责,搭建好系部与学生之间的桥梁。

  2、宿舍安全责任人:宿舍信息员是本班级宿舍安全责任人,关心所负责宿舍的安全问题,包括财产、人生等安全,及时向老师反映情况,并与系部签订宿舍安全责任状。

  3、宿舍卫生环境建设责任人:宿舍信息员是本班级宿舍卫生环境责任人,主动与班主任、班委、舍长、自管会成员沟通,营造良好的宿舍卫生环境。

  4、宿舍管理工作监督人:宿舍信息员代表本班级宿舍监督系部宿舍管理工作,收集、汇总学生对宿舍服务工作中的意见和建议,利用大学生宿舍论坛等渠道及时反映问题。

  四、信息员的管理

  1、学生宿舍信息员管理工作由会计系团总支直接负责,由会计系大学生自律管理委员主席团具体负责。

  2、学生宿舍信息员聘任工作一般每年10月进行一次,由班级推荐、自主报名两种方式选聘,学生毕业时自动解聘。并填写《江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会计系学生宿舍信息员情况登记表》,发放聘书,报系部备案,毕业时进入个人档案。

  3、学生宿舍信息员按班级、宿舍产生,每班2人(1女1男)。设年级宿舍信息员组长2名,负责本年级宿舍信息的收集、整理、上报及宿舍信息员的日常管理工作。

  4、系部根据工作需要,每月组织召开 1—2 次学生宿舍信息员会议,以大学生宿舍论坛活动为主要形式,提出工作要求,总结与交流工作情况,集中反馈学生意见与建议的处理情况。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召开宿舍信息员会议,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将工作落到实处。

  5、学生宿舍信息员纳入学生干部队伍考核,每学期进行总结表彰,根据现实表现,给予适当加分。对违反学院、系部相关规定的,不能有效履行职责的宿舍信息员,将给予全系通报批评,并解聘。对表现出色、成绩突出的学生信息员授予“优秀学生宿舍信息员”称号,颁发荣誉证书并给予适当的奖励。“优秀学生宿舍信息员”每学期评选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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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在分管校级领导的领导下,根据信息中心的职责范围,全面主持本中心工作。

  2、负责贯彻执行上级有关部门关于信息化的制度与规定,推进学校的信息化工作。

  3、带领本部门老师,指导教师开展网络教育教学研究和信息技术开发工作;

  带领各个管理教师为学校提供教育教学信息服务。

  4、制定和组织实施全校的信息化建设规划和年度计划;

  并负责教育信息化的日常管理工作。

  5、负责学校校园局域网、校园广播网、闭路电视网、网络教室、语言室、电教室等系统的建设和管理,指导用户做好教育教学信息的获取、输入、储存、处理、分析、利用等工作。

  6、加强网络教学的课程设计和教学方法的研究,根据学校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的规定,研究信息技术与课程整合,配合学科教师一起制订网络教学实验计划,完善电子教案、课件等音视频教学资料。

  7、负责组织全校教职员工有关信息化方面的技能培训、考核等工作。

  8、负责制订有关管理规章制度,检查落实制度的执行情况。指导、督促、协调、检查全校电教设备的使用情况,负责重要精密仪器和贵重设备的效益管理。

  9、统筹全校电教设备的管理、维护、保养、维修工作,落实责任到人,确保设备经常处于完好状态。

  10、严格执行政府采购法,按照各级政府采购规定程序组织制定全校电教设备采购方案,做好电教设备的报废、报损、调拨以及控购商品核查和报批工作。

  11、负责组织本中心人员的政治活动和业务学习,了解和掌握人员的思想动态,协调各岗位之间的协同工作,及时地做好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

  12、制定本部门的年度工作计划,认真做好本部门年度工作总结。

  13、负责网络信息中心经费的预算、申报和管理工作;承担财务报帐以及部门的资产设备管理。

  14、部门各类资料的归档与管理。

  15、完成上级领导交给的临时性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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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保护校园网网络系统的安全、促进学院校园网网络的应用和发展、保证校园网网络的正常运行和网络用户的使用权益,维护校园网公共秩序和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和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利用校园网及国际互联网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不得侵犯国家、社会、集体的利益和公民的合法权益,不得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第三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通过校园网制作、复制、查阅和传播下列信息:

  (一)煽动抗拒、破坏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的;

  (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

  (三)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

  (四)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五)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

  (六)宣扬封建迷信、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教唆犯罪的;

  (七)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八)损害国家机关信誉的;

  (九)其他违反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的。

  第四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下列危害校园网安全的活动:

  (一)未经允许,进入校园网信息网络或者使用校园网络资源的;

  (二)未经允许,对校园网络功能进行删除、修改或者增加的;

  (三)未经允许,对校园网中存储、处理或者传输的数据和应用程序进行删除、修改或者增加的;

  (四)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的;

  (五)其他危害校园网络安全的。

  第五条用户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规定,利用国际互联网和校园网侵犯用户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

  第二章校园网络系统安全管理规定

  第六条本管理规定所称的校园网网络系统,是指由信息中心负责维护和管理的校园网设备、配套的光纤、网络线缆设施及网络服务器等所构成的、为校园网提供应用及服务的硬件和软件的集成系统。

  第七条校园网系统的安全运行和系统设备管理维护工作由信息中心负责。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信息中心同意,不得擅自安装、拆卸或改变网络设备。

  第八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利用联网计算机从事危害校园网的活动。

  第九条除信息中心外,其他单位或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试图登陆进入校园网服务器等设备进行修改、设置、删除等操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借口盗窃、破坏网络设施,这些行为一律视为对校园网安全运行的破坏行为。

  第十条校园网各类服务器中开设的账户和口令为个人用户所拥有,信息中心对用户口令保密,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这些信息。

  第十一条网络使用者不得利用各种网络设备或软件技术从事用户账户及口令的侦听、盗用活动,该活动被认为是对网络用户权益的侵犯。

  第十二条校园内从事施工、建设,不得危害计算机网络系统的安全。

  第十三条校园网设备及服务器等发生案件、以及遭到黑客攻击后,信息中心必须在24小时内向学院分管领导、主要领导或公安机关报告。

  第十四条严禁在校园网上使用来历不明、引发病毒传染的软件;对于来历不明的、可能引起计算机病毒的软件应使用公安部门推荐的杀毒软件检查、杀毒。

  第十五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校园网及其联网计算机上传播危害国家安全的信息(包括多媒体信息),制作或传播淫秽、色情资料等违法或不健康信息。

  第十六条校园网及子网的系统软件、应用软件及信息数据要实施保密措施。信息资源保密等级可分为:

  (1)可向Internet公开的;

  (2)可向院内公开的;

  (3)可向本单位部门公开的';

  (4)可向有关单位或个人公开的;

  (5)仅限于本单位内使用的;

  (6)仅限于个人使用的。

  第十七条信息中心要对所有联网计算机及上网人员要及时、准确登记备案。多人共用计算机上网的单位(部门)必须对上网计算机的使用进行严格管理,部门负责人即为该部门的网络安全负责人。学院公共机房一律不准对社会开放,上网人员必须出示学生证、教师证等身份证件,机房工作人员记录上网人员身份和上下网的时间、机号、机器IP地址。

  第十八条信息中心必须落实各项管理制度和技术规范,监控、封堵、清除网上有害信息。为了有效地防范网上非法活动,校园网要统一出口管理、统一用户管理,进出校园网访问信息的所有用户必须使用信息中心分配的IP地址和电子邮件服务器。

  第十九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私拉乱接网络线路,尤其禁止用双绞线等无屏蔽线路跨越室外联接其它节点。

  第二十条所有网络用户均有责任严格遵守国家和教育与科研计算机网络的有关规定。

  第三章校园网信息管理和保密规定

  第二十一条严禁任何用户擅自连入校园网,入网用户要办理入网登记手续,并签署相应的安全协议,自觉遵守相关规定。

  第二十二条全院师生员工及用户在网络上发现有碍社会治安和不健康的信息,有义务及时上报信息中心或宣传部,并自觉立即销毁。

  第二十三条校园网的所有工作人员和用户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院相关规定,严格执行安全保密制度,并对所提供的信息负责,严禁涉及国家机密的信息上网。

  第二十四条任何个人不得利用计算机网络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的活动;不得查阅、复制和传播有碍社会治安和伤风败俗的信息。

  第二十五条按《计算机病毒防治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第51号令),切实做好计算机病毒的防治管理工作。

  第二十六条校园网的所有工作人员和用户必须接受学院治安部门依法进行监督检查,治安部门为确保网络信息安全可以采取必要措施。

  第二十七条信息发布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信息中心协助党委宣传部对学院主页发布的信息进行全面规划,由信息中心指导各单位、各部门对部门所属点发布的信息进行全面规划。

  (二)各单位、各部门在所属站点对外发布信息,需各单位、部门的主要领导审核、签署意见后,由信息中心从技术上开通其对外的信息服务。各单位、部门需在学院主页对外发布信息,须学院分管领导或主要领导签署意见后,由党委宣传部负责核实上传。

  第二十八条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党委宣传部、信息中心可提出警告,并终止其使用网络,情节严重者提交学院处理或交由司法机关处理。

  (一)复制或传播下列信息:

  1、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推翻社会主义制度;

  2、煽动抗拒、破坏宪法和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实施;

  3、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故意散布谣言,扰乱社会铁序;

  4、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

  5、宣扬封建迷信、淫秽、色情、暴力、凶杀、恐怖等;

  6、破坏,盗用计算机网络中的信息资源和危害计算机网络安全活动;

  7、盗用他人账号;

  8、私自转借、转让用户帐号造成危害;

  9、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程序;

  10、不按国家和学院有关规定擅自接纳网络用户;

  11、上网信息审查不严,造成严重后果;

  第二十九条凡在网上开设电子公告系统、聊天室、网络新闻组的部门或用户,必须经过院党委宣传部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电子公告系统、聊天室、网络新闻组上发布、谈论和传播国家秘密信息。

  第四章校园网安全管理责任制

  第三十条对校园网统一管理,实行三级管理责任制,分层负责。第一级是学院党政主要领导,分管宣传思想工作的院领导、分管信息中心的院领导、分管安全稳定的院领导分别对学院党政领导负责。第二级是党委宣传部和信息中心,党委宣传部是校园网上传信息的审核机关,在分管院领导的直接领导下,负责对校园网上传信息的审核,并对各单位、各部门信息工作进行指导;信息中心是管理校园网网络的业务机构,在分管院领导的直接领导下,负责做好校园网的日常业务工作,并对各单位、各部门进行业务指导。第三级是各单位、各部门,网络管理员和信息员在本部门主要领导的直接领导下开展工作,并接受党委宣传部、信息中心的业务指导。

  第三十一条信息中心必须指定网络安全管理员,其主要职责是:

  (一)做好校园网网络的的安全运行;沟通学院校园网与国家网络管理部门的安全联系;负责校园网的信息安全。

  (二)与党委宣传部信息员一起负责对学院主页页面布局进行设计、创意等。

  (三)根据规划,广泛组织和收集信息(包括文字、图片等),并录到计算机内或磁盘内。

  (四)熟悉计算机的构造、性能及正常使用方法;不断学习计算机方面的有关知识,努力提高自身的计算机水平;做好防火、防盗、保密工作。

  第三十二条学院各单位、各部门必须确定一名熟悉计算机基本操作(至少要懂得使用中文字处理软件word)的工作人员兼任安全管理员,其主要职责如下:

  (一)必须遵循学院校园网管理相关制度,沟通本单位站点与学院校园主网的安全联系;负责各单位网络的信息安全。

  (二)必须时刻监视网络信息,防止有害信息的传播,发现有害信息的应立即向学院党委宣传部、信息中心汇报,由学院党委宣传部、信息中心根据情况确定上报学院领导或公安机关。

  (三)在信息中心的指导下负责对本单位上网信息的内容进行规划,以及对本单位主页页面布局进行设计、创意等。必须定期更新本网站内容,提供详细的网站更新资料。

  (四)负责对信息进行更新。根据规划,广泛组织和收集信息(包括文字、图片等),并录到计算机内或磁盘内。

  (五)负责本单位、本部门所有上网发布信息的撰写、制作、搜集、整理等,本部门领导签字同意后送信息中心上传部门网站,或经学院领导签字同意后送党委宣传部上传校园网首页。

  (六)熟悉计算机的构造、性能及正常使用方法;不断学习计算机方面的有关知识,努力提高自身的计算机水平;做好防火、防盗、保密工作。

  第五章违约责任与处罚

  第三十三条违反第九条及第十五条规定的行为一经查实,将向学校校园网领导小组报告,视情节给予相应的行政纪律处分;造成重大影响和数据损失的将向市公安部门报告,由个人依法承担相关责任。

  第三十四条违反第十一条规定的侦听、盗用行为一经查实,将提请学院给予行政处分,并在校园网上公布;对他人造成经济损失的,由本人加倍赔偿受害人损失,关闭其拥有的各类服务账号;行为恶劣、影响面大、造成他人重大损失的,将向公安部门报案。

  第三十五条故意传播或制造计算机病毒,造成危害校园网系统安全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中第二十三条的规定予以处罚。

  第三十六条违反第七、二十条规定,破坏网络设施或形成网络系统安全隐患的,将予以行政和经济重罚。对于造成网络系统毁坏的,必须承担全部经济损失,情节严重者将诉诸法律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三十七条各单位、各部门要加强对入网计算机的管理,严格执行有关规章制度,及时发现问题和隐患,堵塞隐患漏洞,做到防患于未然。对违反安全管理的,检查监督部门要根据情况下达隐患整改通知,或根据情节轻重按校纪进行处理,对问题严重的要采取强制性措施。对违反安全规定并已触犯《刑法》、《国家安全法》、《保密法》及《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按有关法律、法规进行理。

  第三十八条本制度由党委宣传部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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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维护互联网环境安全、健康,根据《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互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互联网安全保护技术措施规定》、《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等国家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总则

  一、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涉及互联网方面的法律法规;

  二、坚决封堵互联网上不良和有害信息的侵入;

  三、积极配合公安机关的网络信息安全部门检查;

  四、按照备案要求,及时备案本单位在互联网应用方面的变更信息;

  五、在本单位建立网络信息安全保护小组,并报公安机关的网络安全部门备案;

  六、根据本单位在互联网应用的实际情况,在安全员、安全教育和培训、机房管理、安全保护技术措施、巡视上报、帐号使用和操作权限管理等方面制定以下细则制度。

  安全员制度

  一、设立2人以上专职或兼职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员(以下简称安全员);

  二、安全员主要负责全校网络(包含局域网、广域网)的系统安全性;

  三、安全员负责全校网络安全方面操作和知识的培训;

  四、安全员负责系统数据的冗灾备份工作;

  五、安全员确保系统日志保存完善并保留60天以上(日志包含校内部联网和网站两大块);

  六、对系统防病毒系统、防火墙和入侵检测系统的定期升级。定期对系统作安全检测,及时发现安全漏洞予以消除,对检测结果和漏洞消除情况有记录;

  七、安全员应经常保持对最新技术的掌握,实时了解网络信息安全的动向,做到预防为主;

  八、安全员承担对不良、有害信息上报、处置工作职责;

  九、另安全员承担本单位制定的其他和公安机关交办的相关网络安全职责。

  与公安联系制度

  一、建立与公安机关联系的长效机制,对网络安全方面出现的问题和情况及时沟通;

  二、网络安全管理员保持通讯畅通,确保24小时内有急事联系到人;

  三、对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发生的'案件,应当24小时内向当地公安ail:XXX,并电话确认邮件送机关报告(电话:XXX转XX或者em达)。

  安全教育和培训

  一、安全员定期接受公安机关相关部门的安全培训;

  二、对员工和用户在《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互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互联网安全保护技术措施规定》、《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等关于网络安全方面的国家法律、法规的学习、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特别是安全员)的维护网络安全的警惕性和自觉性;

  三、实时了解网络信息安全的动向,不定期地对本单位联网用户(包含单位其他联网工作人员等)进行关于最新系统漏洞修复和最新病毒预防等安全防范方面的的培训和学习。

  四、适时对全校员工进行基本的网络安全保护制度和具体方法进行介绍,切实维护计算机联网安全。

  五、网络安全防范方面的的培训和学习方面,畅通与公安机关有关人员的联系渠道,加强对各类有害信息、特别是影射性有害信息的识别能力,提高安全防犯能力。

  机房管理制度

  一、对能够进入机房人员的设定要求(如:非机房人员准入制度等等);

  二、对任何易燃、易爆、腐蚀性、强电磁、辐射性、流体物质等对设备正常运行构成威胁的物品的禁止要求;

  三、对运行设备及各种配置等等进行更改、增减的权限规定;

  四、操作密码定期更改要求,超级用户权限设定、机房管理员权限等等的权限设定;

  五、各种主要数据的冗灾备份要求;

  六、《机房日志》及软件维护、增删、配置的更改,各类硬件设备的添加、更换等登记要求;

  七、对机房内设置的消防器材等不定期进行检查的要求,以保证其有效性;

  八、机房环境(如整洁、温度等等)的要求;

  九、其他。

  安全保护技术措施制度

  一、系统日志保存完善。根据不同互联网服务性质保存相应的日志项目(具体项目参照《互联网安全保护技术措施规定》,项目应达到的标准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安全行业标准》GA610-2006、GA611-2006、GA612-2006),做到保存项目完整、保存时间在60天以上;

  二、对系统安全防范系统定期检测、升级、漏洞修补,确保系统安全;

  三、系统数据冗灾备份;

  四、定期巡视,确保信息安全、合法。

  巡视上报制度

  一、对于论坛BBS、社区、留言板、聊天室、游戏,建立信息发布前的关键字或敏感词汇的过滤机制(关键字内容包含邪教术语、淫秽术语等等,密切关注社会动态,对关键字或敏感词汇作及时调整等等方面的具体规定);

  二、对于电子邮件服务,建立垃圾邮件的自动过滤功能;

  三、上述栏目属于新闻时事、时政类的栏目,必须建立信息发布前的先审后发制度;

  四、日常化巡视(可以由管理员、版主等等轮流或分块负责,如何分工实现日常化巡视、巡视时职责是及时发现有害信息并及时处置等等都应明确);

  五、上述四条,系统自动过滤、审核、巡视出的有害信息应留存,并定期向公安机关网络安全部门上报;

  帐号使用登记和操作权限管理制度

  一、联网单位应用系统中的用户权限设置;

  二、对于论坛BBS、社区等栏目中用户分级管理(如:游客、注册用户、版主、管理员等之间的权限设置,新闻时政类栏目与普通栏目版主、管理员之间的权限设置);

  三、后台管理员的权限设置;

  四、其他。

  附则

  本制度自即日起实施。制度一式二份,一份报公安机关的网络安全部门备案,一份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单位备案表》同档保存在本单位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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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保障学校网络和信息健康、安全,根据《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互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互联网安全保护技术措施规定》、《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等国家法律、法规,特制定齐一小学信息安全管理条例。

  总则

  一、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涉及互联网方面的法律法规;

  二、坚决封堵互联网上不良和有害信息的侵入;

  三、积极配合公安机关的网络信息安全部门检查;

  四、按照备案要求,及时备案学校在互联网应用方面的变更信息;五、学校建立网络信息安全领导小组和学校网络信息保护小组,并报公安机关的网络安全部门备案。

  安全员制度

  一、设立2人以上专职或兼职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员;

  二、安全员在学校信息技术部主任领导下,主要负责全校网络系统的安全性;

  三、安全员负责学校教师网络安全知识和操作方面的培训指导;

  四、安全员确保系统日志保存并按规定保留60天以上;

  五、安全员负责系统数据冗灾备份工作;

  六、安全员负责对防病毒系统、防火墙和入侵检测系统定期升级;定期对系统进行安全检测,及时发现安全漏洞予以消除,并对检测和漏洞消除情况做好记录;

  七、安全员承担对不良、有害信息上报、处置工作。

  与公安机关联系制度

  一、建立与公安机关联的长效机制,对网络安全方面出现的问题和情况及时沟通;

  二、网络安全保护小组以及安全员保持通讯畅通,确保24小时联系制度;

  三、对学校信息安全涉及的案件,应当在24小时内向当地公安机关报告;

  安全教育和培训

  一、安全员定期接受公安机关和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的安全培训;

  二、实时了解网络信息安全的动向,不定期对学校联网用户(教师)进行关于最新系统漏洞修复和最新病毒预防等安全防范方面的培训和学习;

  三、适时对学校老师进行基本的网络安全保护制度和具体方法的介绍,切实维护计算机联网安全;

  机房管理制度

  一、对能够进入网络控制机房的人员设定要求,建立网络控制机房准入制度;

  二、严格执行对任何易燃、易爆、腐蚀性、强电磁、辐射性、流体物质等对设备正常运行构成威胁的物品的禁止要求;

  三、操作密码定期更改要求,超级用户权限设定、机房管理员权限等等的权限设定;

  四、建立《机房日志》,对各类软硬件的添加、更换等进行登记;

  五、各种主要数据的冗灾备份要求;

  六、对机房设置的消防器材等不定期进行检查的要求,确保其有效性。

  安全保护技术措施

  一、对个人使用计算机设置系统密码,并设置屏幕保护,加强保护个人使用计算机信息安全;

  二、系统日志保存完善,参照《互联网安全保护技术措施规定》,保存时间在60天以上;

  三、对系统安全防范系统定期检测、升级、漏洞修补,确保系统安全;

  四、系统数据冗灾备份;

  五、定期巡视,确保信息安全、合法。

  巡视上报制度

  一、对于校园论坛、留言板、社区等,建立信息发布前的`关键字或敏感词汇的自动过滤功能;

  二、对于电子邮件服务,建立垃圾邮件的自动过滤功能;

  三、新闻时事、时政类栏目信息以及学校其他相关信息对外发布,必须建立信息发布前的审核制度;

  四、以上通过相关管理措施发现的有害信息应完整留存,并指定专人定期上报公安机关网络安全部门。

  用户登记制度

  学校信息中心将对每位教师使用的计算机主机所对应IP地址,做好如实的登记工作,变动信息及时更新工作。

  附则

  本制度自即日起实施。制度一式三份,一份报公安机关网络安全部门备案;一份报教育局信息中心备案;一份与学校信息技术部存档保管备查。

  学校对学生信息管理制度 9

  1、学校应将制度规定的学生到校和放学时间,及时告知其监护人。

  2、学校应将学生非正常缺席或擅自离校的情况,及时告知其监护人。

  3、学校组织学生外出活动,或因组织活动需要调休的,班主任至少提前一天通知家长。

  4、学校某处的确有安全隐患,应向相关部位书面告示,并由教师教育学生不得敫危险区域。

  5、学生未正常到校上课的.,班主任应及时与家长取得联系,了解未到校原因。

  6、学校需建立学生特异体质和特定疾病监护人向学校告知制度,以便在教育教学活动中了解学生身体情况,合理安排其活动量。

  7、班主任在新常年开始时应向监护人了解学生是否有特异体质和特定疾病,监护人应如实说明情况,并附医院证明或其他相关证明,提出需要减轻活动量的个体要求,班主任负责做好书面档案,并书面通知有关课程的老师。

  8、各学科老师组织教学中有责任根据学生的健康状况适当调节和控制有特异体质和特疾病的学生的活动量。

  9、学生在学校期间出现安全事故时,所有现场或知情教职工和学生都有进行紧急救护和报告学校的责任。

  10、一旦发生学生伤害事故,在场的老师和学生应该立即护送被伤害者到校保健室室医疗,情况严重者须立即送医院,或者拨打120电话求助,同时知情师生立即向班主任、教务处报告,情况严重时立即报告校长。

  11、班主任、教务处、学校领导在接到学生伤害事故报告后,应该首先安排被伤害学生的救护医疗通知监护人,然后调查事发的经过和主要原因。教务处负责学生的一般伤害事故的调查处理,重大伤害事故校长参与处理。学生伤害事故的处理,应该按照国家颁布的《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进行。

  12、学校在学生自愿的前提下协助学生办理意外伤害保险。

  学校对学生信息管理制度 10

  本安全信息通报制度,将学校规定的学生到校和放学时间、学生非正常缺席或者擅自离校情况,以及学生身体和心理的异常状况等关系学生安全的信息及时告知其监护人。对有特殊体质、特定疾病或者其他生理、心理状况异常的学生,学校应当做好安全信息记录,妥善保管学生的健康与安全信息资料,依法保护学生的个人隐私。学校对已知的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者异常心理状况的学生,应当给予适当关注和照顾。依据学校校情,特制定学生安全信息制度。

  一、班主任要根据学校不同时期的作息时间变动,将学校规定的学生到校和放学时间通过学生本人或家访、电访、来访等方式,及时通知其监护人。

  二、班主任要严格考勤制度,认真填写班级考勤,若发生学生非正常缺席或者擅自离校情况,班主任要尽快和其监护人取得联系,如果联系不上其监护人,或事态严重,必须向教导处报告。

  三、班主任在平时的工作中,如果发现学生身体和心理出现异常状况等关系学生安全的信息,在及时通知其监护人的同时,必须上报教导处。

  四、班主任要排查班级中是否有特殊体质、特定疾病或者其他生理、心理状况异常的学生,如果有,要及时告知教导处,教导处做好这些学生的安全信息记录并和其监护人取得联系,妥善保管学生的健康与安全信息资料。对这些已知的'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者异常心理状况的学生,一些不适合这些学生参加的活动,班主任应当给予适当关注和照顾,可私下通知他们可以不参加,依法保护学生的个人隐私。

  五、班级如果发生了学生安全事故,要迅速向学校有关处室报告,不得隐瞒、谎报、漏报,以保证学校在第一时间内,集中力量进行救助,学校按照“先控制,后处置,救人第一,减少损失”的原则处理事故,同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吉。

  六、学校突发事故报告电话

  学校对学生信息管理制度 11

  1、校园网的所有工作人员和用户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安全保密制度,并对所提供的信息负责。

  2、任何个人不得利用计算机网络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的活动;不得查阅、复制和传播有碍社会治安和伤风败俗的信息。

  3、校园网的所有工作人员和用户必须接受并配合学校治安部门依法进行的监督检查和采取的必要措施。

  4、校园网实行统一管理、分层负责制。网络中心对校级资源进行管理,各处、室、部门管理人员负责对各处、室、部门级资源进行管理,计算机系统管理员负责对各计算机系统的管理。

  5、严禁任何用户擅自连入校园网,入网单位和个人要办理入网登记手续,并签署相应的'信息安全协议。

  6、各单位设专人负责审查上网信息,严禁涉及国家机密的信息上网。

  7、校园网工作人员和用户在网络上发现有碍社会治安和不健康的信息时有义务及时上报网络管理人员并自觉进行销毁。

  8、校园网各级管理机构设定网络安全员,负责相应的网络安全和信息安全工作,并定期对网络用户进行有关信息安全和网络安全教育。

  9、室内严禁吸烟,严禁将易燃、易爆物品带入室内;严禁将饮料、开水放在机器旁。

  10、中心内的设备没有负责人允许,不得私自折装;有关软硬件的添加、安装必须有负责人或技术人员专门指导,服务器严禁安装任何软件。

  11、积极配合教师培训,学生课外兴趣小组活动和各竞赛的辅导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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