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书馆管理规章制度

2022-07-06 制度

  在现在社会,制度在生活中的使用越来越广泛,制度是指在特定社会范围内统一的、调节人与人之间社会关系的一系列习惯、道德、法律(包括宪法和各种具体法规)、戒律、规章(包括政府制定的条例)等的总和它由社会认可的非正式约束、国家规定的正式约束和实施机制三个部分构成。那么拟定制度真的很难吗?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图书馆管理规章制度(合集),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图书馆管理规章制度(合集)1

  入馆须知

  1.学院实行校园卡一卡通,校园卡即为借书证,入馆时凭本人校园卡在门禁处刷卡。校园卡仅限本人使用,不得转借他人。本院读者陪同他人入馆时,被陪同人员须向门卫出示身份证件,登记后方可入馆。

  2.自觉遵守图书馆各项规章制度,尊重工作人员。讲究文明礼貌,着装整齐,行为举止端庄,禁止有过分亲密举动。保持安静,禁止大声喧哗或在阅览区内接打电话。保持环境卫生,禁止随地吐痰和乱丢杂物,禁止在馆内吃零食、喝饮料。

  3.图书馆禁止占座行为,工作人员根据情况清理阅览桌面。图书馆对读者遗留在馆内的物品不负保管责任。

  4.图书馆为重点防火、防潮单位,严禁在馆内任何地点吸烟。对于在馆内吸烟的学生,将依据学院规定给予留校察看处分;学院教职工在馆内吸烟的,将上报学院人事部门,依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禁止在潮湿阴雨天气及空调开启时开窗。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和动物入馆。

  5.图书馆内禁止使用台灯等自带照明设备,禁止为电动车电池、电热宝、手机充电宝等各类充电设备充电。

  6.读者不得进入空调房、配电间、网络间、天台等非开放区域,不得私自碰触照明灯、应急灯、空调的墙壁开关及其它用电设备设施。

  7.爱护图书资料和馆内家具设备及其它公共设施,严禁在阅览桌椅及书刊上刻画或书写,禁止随意搬动家具,使用公共检索系统时禁止更改计算机系统的设置。

  8.离开图书馆时如所携带物品导致监测仪报警,应主动配合门卫和值班人员检查。

  违反上述规定者,需写出书面检讨,并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暂停借阅资格1-3个月或暂停入馆资格3-6个月等处理,或上报学院给予纪律处分。

  电子阅览室管理规定

  一、电子阅览室以辅助教学和科研为目的,面向本校师生提供电子资源文献检索和上网服务,仅对校内读者开放。

  二、上机者请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不得从事危害网络安全和信息安全的行为。

  三、本室上机实行实名制,读者须出示本人校园卡刷卡后方可上机和下机。使用他人校园卡上机者取消双方1-3个月的上机资格。盗用他人校园卡上机者取消大学期间上机资格。

  四、一人一机位,不允许多人共用一机。机位仅限本人使用,上机中途离开者不得将机位转借他人。

  五、刷卡后请务必在十分钟内登录账号,否则将视为自动放弃;不得使用背包、书本等物品占位。

  六、因本室机位有限,读者不得长时间空占机器,离开二十分钟者即视为自动放弃,工作人员有权将机位再次分配。

  七、读者须尊重和服从工作人员的指导和管理,机位不够时请自觉排队等候。上机满3小时后,如遇他人排队,请自觉下机,下机满1小时后方可再次上机。

  八、请爱护室内设备,未经允许不得随意插拔、搬动、拆装;因操作不当造成设备损坏应照价赔偿,并处以1-2倍罚款;故意损坏或有盗窃行为将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九、请勿删改计算机内安装的软件和计费系统。

  十、使用设备过程中如出现异常或故障请及时告知工作人员,不得自行处理。

  十一、周一至周五期间禁止玩游戏,违纪者取消1-3个月的上机资格。

  十二、为保持良好的上机环境,请勿将食品带入室内,上机期间请保持桌面和室内清洁。

  十三、上机期间请保持室内安静,不要在室内接听电话或进行语音聊天,保管好随身物品。

图书馆管理规章制度(合集)2

  图书馆是为学校教育、教学和教学研究服务的教育机构,是学校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培养学生的读书兴趣和阅读能力、提供教育教学情报资料等认真做好服务工作。为规范学校图书馆管理工作,发挥学校图书的.最大效益,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图书管理员要认真学习管理业务知识,做好图书管理工作,为教育教学服务。

  二、图书管理员在新书到室后,要及时做好验收、登记、编目、排架等工作,以加速书刊资料的流通。

  三、图书馆需建立图书总括登记、个别登记和注销登记三个帐册,做到帐物相符。

  四、图书馆要逐步实现自动化管理,建立图书和期刊数据库。利用网络实现网上查询、借阅、统计、账册打印等工作。

  五、图书分类应使用国家标准《中国图书馆分类法》;期刊分类应使用《中国图书馆分类法期刊分类表》。图书著录应以国家标准《普通图书著录规则》为依据;期刊著录应以国家标准连续出版物著录规则》为依据。

  六、严格执行图书借阅制度。根据教学和学生的需要建议学校及时添置图书。

  七、对于珍贵文献、资料要妥善保存,非经领导同意不得外借,对于破损书籍应及时修补,延长使用寿命。

  六、做好图书室、阅览室卫生整洁工作,并督促读者保持室内安静。

  七、认真制订书刊资料的选购标准,使之结构合理、复本量适当,不断提高藏书质量。对于内容陈旧、过时不宜流通、借阅率不高、复本量过大和破损无法整修的图书要定期剔除,及时注销。

  八、教工调离、学生休学、退学和毕业离校,均需主动还清全部书刊,并交回借书证,否则,不予办理离校手续。

  教师阅览室管理制度

  阅览室是广大教职工读书看报的场所,为保证阅览室的正常开放,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讲究卫生,不得在室内吃东西、随地吐痰、乱丢杂物。

  二、爱护书刊,不准在书刊上乱涂乱画,损坏书刊的,照价赔偿。

  三、书刊看完后,放回原处,摆放整齐。

  四、保持室内安静,不准大声喧哗。

  五、不准私自拿书刊离开阅览室,否则按偷窃论处。

  六、管理人员必须按要求定期开放,每天做好书刊的清点工作,对室内所有书刊要登记入册,分类编号摆放整齐。

  七、保持室内清洁,每天打扫一次。

  学生阅览室阅览规则

  为规范学生阅览室的管理,提高书刊的使用寿命,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学生持阅览证均可进学生阅览室阅览。学生阅览室为开架阅览,每次限阅一本,取书时将阅览证放在原书位置,阅览完毕,将书放回原处,取走阅览证。

  二、学生阅览室书、刊严禁携出室外,自带书、刊及书包等放在指定场所,不准带入室内。

  三、遵守公共秩序,讲究文明礼貌。室内不得大声喧哗、打闹,保持安静。

  四、保持室内清洁,不乱扔杂物,不随地吐痰,不在室内吃东西。

  五、自觉爱护书刊,取放有序,不准任意涂抹、撕页,否则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六、服从工作人员的管理,遵守阅览规则。

  七、阅览室按时开放,满足学生阅览需要。

  图书借阅制度

  图书流通工作是图书馆日常工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直接关系到学校图书管理质量和效率,为规范此项工作,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图书馆对师生实行开架借阅,读者可先在学校内网上查询图书信息,记下索书号,然后再到图书馆借书。这样可避免盲目性,节约时间。

  二、入室借书,个人物品不得带入书库。

  三、工具书、大型成套书只供查阅,一般不予外借。

  四、办借书手续之前,读者要仔细查看书中有无缺页和污损,如发现图书已有损坏,应及时告知图书管理人员。否则,还书时发现问题,由还书者承担一切责任。

  五、学生凭借书证入室借书。每次可借2本,借期为20天。教师每次可借10本,所借图书非教学用书须在一个月内归还,教学用书学期结束归还。

  五、对借书逾期不还者,视其时间长短,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罚款甚至停止借阅。

  六、爱护图书,保持图书的整洁、完好,不准在图书上标点、画线、涂改、撕剪或污损,妥善保管,以免遗失。如有违反,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七、开架图书未办理借阅手续,不能以任何理由将图书携出室外,违者按偷窃处理。

  八、借书证只供本人使用,不得转借,若有丢失,应立即到图书室挂失,如发现无冒借情况,可予补发。挂失前借出的图书由借者本人负责。

  图书遗失和损坏赔偿制度

  为切实加强学校图书资产的管理,保证书刊的广泛流通和图书资料的完整,特制定以下规定:

  一、本馆借阅的图书、杂志、资料,必须严加爱护,不得卷折、涂写、答题、污损、撕页或遗失,如有发生按本规定处理。

  二、遗失图书,原则上是以相同版的原书赔偿;如不能赔偿原版者,则由遗失者去校财务部门付款赔偿,凭收据注销借书记录。

  1、一般图书按现价的两倍赔偿;工具书按现价的三倍赔偿;其余使用价值高、不易购到的书籍,按现价的五倍赔偿。

  2、成套多卷本图书,如遗失其中一本或一本以上,则按整套图书现价的两倍赔偿。

  三、污损图书按下列情况处理:

  1、损坏严重、影响图书内容完整及使用保存的图书,应购原版本书赔偿,无法偿还原书按本制度第二条规定处理。

  2、污损或损坏图书封面,一般图书赔偿2元;精装本图书赔装订费4元。

  3、污损书刊内容,但不影响阅读和保存,按书刊原价的10%-30%赔偿。

  4、污损书内的机读条形码,赔偿1元。

  四、损坏图书已按原版书赔偿者,被损图书经注销后可归赔偿者所有;如无法购到原版图书而按损坏图书原价赔偿者,则损坏图书归图书馆处理。

  五、读者履行赔偿手续后,事后若能找回原书又无污损,可持收据去校财务部门退回赔偿费。

  六、若故意污损图书者,除按本章制度赔偿外,视其情况提交校有关部门批评教育。

  七、读者遗失书刊或污损书刊未照章赔偿前暂停图书借阅。

  图书清点、剔除管理制度

  随着科学技术的迅速发展,知识老化现象日益加速,为提高图书馆的藏书质量和工作效率,在藏书达到一定规模时,也要相应地剔除相当数量的旧书:

  一、剔除范围:

  1、图书内容已陈旧过时的。

  2、流通率不高的。

  3、没有现实意义的。

  4、复本过多的。

  5、图书内容与本馆任务不相适应的。

  6、破烂不堪和残缺不全已没有参考价值的。

  二、剔除的方法:

  1、根据图书借阅记录决定图书去留。

  2、把准备剔除的图书打印成清单,向学校师生征求意见,以达到兼听则明,防止片面性。

  3、将剔除的图书清单报校领导批准。

  4、在财产登记和目录上予以注销。

  三、处理办法:

  1、组织交换,互通有无。

  2、组织调拨,支持基层。

  3、组织出售,削价处理。

  4、报废。

  四、剔除总结:

  每次图书剔除工作结束后,必须有书面小结,将剔除计划、领导批示、剔除清单、处理情况、处理日期、经办人等记录在案,存档备查。

图书馆管理规章制度(合集)3

  图书室管理守则

  第一章通则

  1、目的:为公司经营业务研究提供资料和提升公司学习气氛,提高员工综合素质、增长知识。

  2、范围:本公司图书的购进、保管、整理、外借与归还等管理业务均按本制度处理。

  3、制定与修改本制度,由行政综合部提议,再由公司领导决定。

  第二章收集与购买

  1、收集与购买:综合部按照第1条规定,负责收集各部门需要的图书。购买图书由综合部根据“购买图书计划”以及各部门的申请要求进行。并对各个环节进行控制与检查。

  2、购买计划:综合部每半年做出《图书需求表》,依照此表制定图书购买计划。图书采购人员按照计划实施采购任务。

  3、购书:如果购进图书,结清图书数款,并注意控制预算,不得超支,开具发票。

  4、赠书:对员工或外部机构捐赠图书应表示致谢,感谢信的格式可由公司统一规定,并在接收图书时开具收纳凭证。

  第三章图书的整理与登记

  1、按图书的分类科目进行分类整理与编号,凡新购进的图书应贴上标签,进行编号,

  2、图书保管员:设图书保管员,管理员对图书进行分类、整理与借阅登记及图书室的管理工作。

  3、图书登记册:所有新进图书,都必须在登记册上做好登记,写明新进图书日期、著作名称、作者、出版社等重要项目。

  4、加盖印章:所有图书都必须在封面、目录和第一页上,以及在图书中间的两、三处,加盖公司图书室管理印章。

  5、丢失:如果图书丢失,或者需要捐赠与处理,必须填写报废损单,向综合做出报告,讨论是否需要重新购买。

  7、图书总目录:图书保管员每季度整理出一份图书总目录,提供给各部门主管,并且按月把新进图书情况同志各部门。

  第四章图书借还管理

  1、借阅工作:图书室管理工作由综合部主管指定人负责。

  2、借书范围:图书原则上只借给本公司员工,(客户或其他公司有来往贵宾,经部门经理批准签字后方可借阅。)借出图书不得转借其他人。

  3、外借册数:每人每次限借3册(整套书超过3本者,也不得超过3本借书数量)

  4、外借时间限制:外借期限为3个月。与本人专业有关的图书,如有特殊需要,可在到期前带书来馆办理续借手续,以续借三次为限,其中小说不能续借;凡逾期图书不得再办理续借。

  5、借阅人应在规定还书日或之前归还所借书籍,如有特色情况不能及时归还书籍,应在规定还书日内到图书管理员处办理续借手续。

  6、图谱及期刊按规定仅供室内阅览,概不外借。

  7、读者应按期归还图书。保证归还的图书完好无损。借书时应当面检查,发现有污损、残缺,或与书名内容不符等情况,须立即向管理人员声明。否则,在还书时发现以上情况,应由借书人负责。

  4、书籍的保护

  (1)图书和报刊资料属公司财产,全体职员工都要树立爱护公司财产的好思想,爱图书,保持图书整洁。

  (2)不得在所借书籍或报刊资料上勾画、做题、圈点、评论、剪裁、撕页折角和污染浸湿等。

  第五章图书借阅时间规定

  1、图书馆借书时间:每周一至周五中午13:00――14:00,借阅者可以在这段时间办理借书、还书手续。

  图书馆阅览时间:周一至周五晚上19:00――21:00,这段时间不办理借书、还书手续。

  2、图书馆设有阅读区,员工可在开放时间在室内阅读,如在指定时间不能阅读完的书籍不能带出阅读室,必须在闭馆前办借书手续方可。

  3、阅后请自觉将书放回原处,不要私自携带出馆。

  4、阅读者必须遵守《图书室管理条例》。

  第六章书籍赔偿处理条例

  1、书刊赔偿:凡借阅的书刊,如有涂改、损坏,撕页等情况,应赔偿原书。

  图书馆业务工作规章制度20xx-05-14 18:43 | #2楼

  一、读者入馆规章制度

  1.进入图书馆,主动出示读者借阅证。

  2.注意仪表着装,不准穿裤衩、背心、拖鞋或铁钉鞋进馆。

  3.保持馆内安静,不得喧哗。

  4.维护环境卫生,不准携带食品进馆;非指定区域,禁止吸烟;不准随地吐痰;不准乱丢果皮、纸屑等。

  5.爱护书刊资料,不准在书刊资料上涂写、撕页等,不准窃取书刊资料。

  6.爱护公共设施,不准污损墙壁、装饰,不准刻划、损坏阅览室桌椅。

  7.爱护馆内仪器、设备,严格按照操作规程使用计算机及其它设备。

  8.讲究文明礼貌,使用文明用语,禁止一切不文明行为。

  9.自觉遵守开、闭馆时间,注意人身及财产安全。

  10.违反本馆有关管理制度的,应虚心接受批评教育,自觉接受处理。

  二、样本阅览室管理制度

  1.本室对全体读者开放。

  2.本室图书仅供读者室内阅览。

  3.读者从书架上选取图书,阅览后应将图书上架,归还原位。

  4.读者应爱护本室图书,轻取轻放,毁坏、污损图书及家具、设备的均须按章处理。

  5.新书入室,工作人员须认真与采编部典藏人员作好验收、核对工作,做到种类准确无误,并做好记录。

  6.新书要在当日内上架,做到归类准确、排列整齐。

  7.工作人员要认真做好参考咨询工作与读者阅览统计工作。

  8.读者须保持室内清洁卫生,管理人员及时清扫、整理,共同保持本室明净、整洁的借阅环境。

  9.做好通风、防潮、防霉、防火工作,发现问题应及时采取措施并向部门主任报告。

  10.做好上下班的交接工作,下班时要把计算机正常退出系统,关好电源及窗户,关门落锁,确保安全。

  三、电子阅览室管理制度

  1.本室凭一卡-通进入,对读者开放。

  2.进入本室请穿好鞋套,以保持室内环境卫生。

  3.上机读者,只能在使用权限内上机操作。

  4.本室禁止使用外带存储介质。

  5.请按正常程序启动计算机,若发现异常或故障,应由管理人员处理;禁止擅自拔动各种设备的接头、开关和乱敲键盘等。

  6.禁止读者串位或聚在一起高声谈论、说笑,保持室内肃静和良好的秩序。

  7.严禁在网络上传播违法、违纪信息,违者将受到相应惩处。

  8.保持室内清洁卫生,不得乱丢废弃物,禁止往地面洒水。

  9.离开本室前,须按正常程序退出系统、关机。

  10.管理人员应指导读者上机,发现机器故障应及时排除。

  11.管理人员应认真履行职责,认真为读者办好注册、续费等手续。

  12.管理人员须经常清扫机器、桌面、地面卫生,注意防尘、防水,保持整洁明净。

  13.管理人员做好交接班工作,并认真做好记录。

  14.下班前应逐机检查,关好电源、门窗,锁好门锁,确保安全。

  四、古籍阅览室规章制度

  1.古籍阅览室是本馆保卫、消防工作的重点部门。

  2.本室文献原则上一律不外借,只在室内提供查阅,如有特殊要求,须经馆长批准后方可外借。

  3.读者查阅文献资料时,要轻拿轻放轻翻,严禁折页、圈点,尽可能减少复印。

  4.对于特别珍贵的文献资料,工作人员要注意保护,读者查阅时应陪同在旁。

  5.管理人员要随时检查藏书破损情况,建立破损书档案,有计划地进行装裱修复。

  6.凡外借的书要严格履行手续,并按期追还归室。

  7.保持室内清洁,随时清扫。

  8.严禁在室内存放易燃、易爆及个人物品,严禁使用明火、电热器等。

  9.管理人员下班前必须断电,关好门窗,锁好门锁,确保安全。

  五、期刊阅览部规章制度(通则)

  1.本室实行全开架式管理,对校内读者开放。

  2.读者入室签名,领取代书板。管理人员须做好读者阅览统计工作。

  3.读者入室,自行取阅,一次限取1本,阅读后按代书板的位置放回原处,过刊按类归位,不得乱放。

  4.本室期刊仅供室内阅览,读者可押读者证借出复印,复印完毕后立即归还;教学、科研人员确有特殊需要的,经馆长同意后,可办手续借出期刊,借期不超过一周。擅自将期刊带出室外的,按盗窃论处。

  5.除纸、笔等学习用品外,不得携带其它书刊、书包、文件夹及其它违反安全规定的物件入室。

  6.爱护期刊资料,不得污损、撕毁、圈点;爱护馆内设施。如有违反,按章处理。

  7.读者须讲究卫生,管理人员应及时清扫,整理书架,共同保持整洁的阅读环境。

  8.管理人员负责本室期刊的登记、整理上架、年度清理装订、加工等一系列工作。新期刊及装订回馆期刊,应尽快上架,供读者利用。

  9.管理人员应耐心解答读者咨询,主动为教学、科研人员查找文献资料服务。

  10.做好上下班交接工作,下班时关好电源及窗户,关门落锁,确保安全。

  六、流通服务部规章制度

  (一)借还书制度

  1.为了充分发挥馆藏图书效益,对读者可借图书册数和期限作如下规定:学生读者每次可借图书册数为5本,借期30天,可续借一次,续借期30天;教工读者,每次可借图书册数为10本,借期90天,可续借一次,续借期60天。

  2.读者首先须将本人的借阅证交工作人员验审,验审无误后方可借阅。所选图书与借阅证由工作人员在计算机上办理外借手续后交给读者,读者将书在消磁器上消磁后,方可带出本室。

  3.未办借书手续而携书出门者,一律按盗窃论处。

  4.所借图书,读者应当面检查有无污损或是否缺少馆藏标记(如条形码等),如发现问题,应立即向工作人员说明,进行技术处理。否则,图书一旦借出,所有责任均由读者自负。

  5.工作人员对所还图书应当面进行状况检查,并在还书处的计算机上办理还书手续,如发现问题或违章情况,应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办理借阅及超罚款手续,原则上应去计算机上完成,特殊情况应当面在记录本上登记并由读者签名。

  6.不办理当日借出图书的还书手续,所借图书需一周后方可办理还书手续。

  7.借书处工作人员有责任根据本馆其他业务部门的请求,对违反本馆借阅制度的读者做违章处理;其他业务部门在对违章读者按规定处理后,应及时通知借书处工作人员办理解除读者违章手续。

  8.书刊资料是国-家-信-息的重要资源,必须倍加爱护,不得批注、圈点、折叠、涂抹、污损、剪裁、撕毁、印描、遗失。

  (二)书库管理制度

  1.本室实行全开架管理,对校内读者开放。

  2.读者出示本人“一卡-通”领取代书板一个,出库时将代书板放回原处。

  3.读者入室,自行取阅图书,图书归架时不得乱放。

  4.本室所有图书均可外借,但擅自将图书带出室外的,按盗窃论处。

  5.不得携带其它书刊、书包、文件夹及其它违反安全规定的物件入室。

  6.读者借还书时应自觉排队。

  7.遵守开、闭馆时间,出现特殊情况时要听从工作人员安排。

  8.读者须讲究卫生,管理人员应及时清扫,整理书架,共同保持整洁的阅读环境。

  9.新书入库,管理人员须认真与采编部典藏人员做好验收、核对工作,并应在一周内上架,供读者利用。

  七、网络安全与设备维护保养制度

  1.各部门使用的计算机设备要实行专人负责管理,责任到人。

  2.一旦计算机发生故障,应立即报告技术支持部,以便及时处理,保证业务工作顺利进行。如故障较为严重,还应做好详细记录。

  3.禁止馆外人员操作计算机(电子阅览室除外),非职责内人员未经许可不得上机操作

  4.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各项操作规程,不得随意设置各种终端参数。

  5.必须按照正常程序进行开、关机,下班前应关闭所有的电源开关。

  6.计算机主机及键盘附近不得放置水杯、餐具、饮料等物品,对计算机要定期除尘,保持清洁。

  7.不得随意移动计算机,不许任意插拔联机电源或信号线插头。

  8.馆内设备的调整,必须经馆长同意后方可进行,不得擅自更换或作其它用处。

  9.未经馆长同意,不准将馆内所有的软件和数据复制给外单位人员。

  10.系统维护人员在对关键数据进行操作时,应首先做好数据备份,确保数据安全;要定期对计算机系统进行病毒和有害数据检查,一旦发现立即予以清除。

  11.落实防火、防盗、防雷等安全保护措施,保持机房良好的运行环境,做到布线合理、规范,物品存放有序。

  12.不得利用本网络系统制作、传播、复制有害信息,对反动、黄色的站点应予以屏蔽;积极配合上级有关部门对网上违法活动进行查处。

  八、书刊遗失赔偿等有关规定

  1.读者在书籍借阅期内,可在一楼公共检索室自行办理续借手续一次。书籍若过期不还的,每本书收取延期费0.1元/天。

  2.还书时若发现在无盖章证明的情况下,条形码被撕毁,每张罚款5元;书中有撕页、划记等现象的,每处罚款0.5元,若损坏严重,则按图书遗失处理。

  3.图书遗失,需赔偿相同书籍的同种版本;所赔书刊未经加工的,则收取加工成本费(磁条、条码等)3元,或按书套价的3-8倍赔偿。赔偿倍数具体为:出版时间为1950-1980年的为5倍,1981-1990年的为4倍,1991年至今的为3倍。复本量1本为套价的8倍,2-10本为4倍,11-100本为3倍;两种情况并存时,则采取就高不就低的赔偿原则。

  4.遗失杂志和报纸合订本,按合订总价加装订加工费(3.5元)赔偿;如有撕毁、划记等损坏现象,则遵照图书损坏的处罚条例处理。遗失或人为损坏光盘、软盘、磁带等非纸质文献资料的,则按原价的3倍赔偿。

  5.读者遗失书刊赔偿后,如找到原书刊或相同书刊,可立即来馆办公室办理还书退款手续,属后种情况者,需另交加工及成本费3元。

  九、图书馆复印机管理制度

  1.为方便读者复印各类资料,图书馆设有复印机。

  2.复印机实行专人管理,所需纸张及耗材由办公室统一购买、发放,双方登记签字。

  3.读者复印资料,实行有偿服务,收取成本费。

  4.教职工复印资料原则上不实行记账,请按规定交纳费用。

  5.馆内各业务部门因工作需要要复印资料的,需部门主任到办公室领取复印申请单,由办公室登记后方可进行。

  6.除专职管理人员外,任何人未经许可不得随意操作复印机。

  7.管理人员要注意设备维护和保管,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报告办公室。

  8.管理人员要及时对复印资料内容、纸张大小、数量及费用实行账目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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