油库安全管理制度

2024-09-02 制度

  在当今社会生活中,制度使用的频率越来越高,制度是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法令、礼俗等规范。那么制度怎么拟定才能发挥它最大的作用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油库安全管理制度,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油库安全管理制度 1

  1、凡因公进入油库必须持有公司保卫科或厂安环科发放的.要害部位登记本,经登记后方可进入。

  2、入库人员禁止携带火柴、打火机及其他火种。库内禁止吸烟,禁止外露鞋钉的鞋攀登油罐,未经保卫部门批准,禁止在油库外照相、绘图,油库门口、墙上要有明显的禁止烟火标牌。

  3、油库禁止动火,如因检修需要动火焊补时,需经安全部门批准,办理“动火证”施工单位必须采取防火措施,做好灭火准备。

  4、油库工作人员,上班要集中思想,按操作规程认真操作,并经常进行安全、防火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

  5、油库内及服务业区夜间作业时,必须安装防爆灯具,行灯电压不得超过36伏。

  6、储罐凡有排气呼吸阀、安全阀的,都要经常进行安全检查,保持阀门完好。

  7、建立健全义务消防组织,油库工作人员要懂得消防知识,对配备的消防器材做到会使用、会保养,严禁将消防器材挪作它用。

  油库安全管理制度 2

  1、油库是企业的要害部位。油库房建筑和设备设施必须符合防火、防雷击、防腐蚀规范标准要求。

  2、各类油库应有明显的禁火标志,严禁带入火种,禁止在防火间距和范围内进行明火作业。

  3、油库管理人员必须经过安全技术培训考试合格,并严格执行库房管理制度,否则不准操作。

  4、严禁非本库管理人员随意进入库房内和动用库房设备。

  5、各类油库必须配备足够有效的消防器材,且必须置于明显方便的地方,库房周围的消防道路应保持畅通无阻。

  6、油库内不得装设电钟、电话等可能产生火花的`电器用具。室内的照明线路及电动设备等装置应选用密闭防爆型器材,开关应设在室外,仓库管理人员不得自行拆装修理。

  7、距库房30米内严禁烟火和明火作业,并严禁携带火种和发生产生火花的行为,在明显地点应有警示标志,因工作需要必须用火时,应经领导和安全部门、保卫部门批准,在指定地点安全进行。

  8、储存或运输中会产生静电的设备、容器及管道,必须有良好的接地装置。

  9、油库内各类物品必须严格按照安全规定分类隔离分放,防止发生事故。

  10、采取安全措施防止产生静电。在可能产生静电设备和车辆上,安装可靠的按地装置。

  11、必须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分级、按区指定安全负责人,使各项防火安全措施和制度得以有效贯彻,确保油库的安全。

  12、各类油库必须建立和健全以岗位责任为中心的防火防爆等安全管理制度,并要严格执行。

  13、各类油库工作人员下班前应进行防火安全检查,关好门窗,切断电源,方可离开工作岗位。

  14、要经常组织有关人员对各类油库的消防设施和各个油门、油柜、油罐、管路、库内温度、通风等情况进行安全检查,如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理解决。

  油库安全管理制度 3

  1、油库必须贯彻积极预防、确保安全的原则,做好及时检查,消除隐患的预防工作。

  2、禁止一切人员因私事入库,对入库人员要严格实行登记手续,讲明注意事项。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物品和穿着外露铁钉的鞋子进入库区;严禁在油库内吸烟、使用明火及无线通讯设备。

  3、禁止存放危险品、爆炸物品和其他易燃物品。如:电石、氧气、硫酸、油漆等。消防通道上不准堆放材料、设备等障碍物品、以保证消防车辆通行无阻。

  4、所有电气设备必须使用防爆开关,严禁私拉乱接电线。

  5、对油库配备的'消防设备、器材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定期检查,严禁将消防器材挪作他用。

  6、高温天气做好降温工作,防止发生爆炸事故。遇有特殊天气及恶劣情况,必须及时注意安全动态并及时上报。

  7、油库制定的专职管理人员要准确、完整地做好进出库的明细账,并定期盘点库内油品存油量。

  8、在装卸油作业中,未经允许机动车不得入内。车辆进入油库区内应在指定点停放,禁止在装卸油场地修理发动机。

  9、严格遵守油库操作规程,正确使用各类加油储油设施,坚决杜绝在装卸和调驳油的过程中出现跑、冒、滴、漏现象。

  10、安全防护设备应由专人保管,专库存放,登记清楚,做到紧急情况时能及时使用。

  11、油库必须24小时有人值班,并每2小时巡查油库区域一次,做好巡查记录。

  油库安全管理制度 4

  1、认证贯彻落实“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方针,在消防工作的指导思想上要把预防火灾始终放在首位,采取有效措施,防患于未然。

  2、必须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组织和各种规章制度,积极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充分发动群众,严格依法管理,科学管理,有效保障油库安全。

  3、加强油库人员消防安全教育训练,对新入库的员工严格岗前消防安全教育培训,熟练掌握各岗位应懂得的消防安全知识,提高其消防管理水平。增强识别火灾隐患能力,熟悉本岗位灭火器材的正确操作和维护。

  4、建立油库的专职消防队伍,制定灭火作战方案,对本油库的`重点保护不为,进行实地演习,要加强灭火战术、技术训练,不断提高业务素质和灭火战斗能力。

  5、对油库的要害部位和重要岗位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和建立消防安全检查制度,即“日常性检查、季节检查、节假日检查、专业性检查”。时刻保持高戒备。

  6、制定油库消防器材、设备、设施分布图,实行挂牌定员,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没有消防主管人员的批准,任何人不得挪用、占用消防器材和设备。

  7、油库全体员工对油库的消防安全有义不容辞的责任和义务,熟悉油库消防知识、消防预案、报警信号、消防区域的划分及库区道路、水源情况。发生险情和火灾时要发扬“一不怕苦、二不怕死”的革命精神,勇敢扑救。

  8、对违规指挥、违章操作、消防安全意识淡薄人员严肃处理,造成严重后果的移交司法机关部门处理。

  油库安全管理制度 5

  第一条 石油成品油库(以下简称油库)是接卸、储存、供应石油成品油的基地。为了提高油库的科学管理水平,做好成品油的供应工作,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石油成品油(以下简称油品)具有易燃爆、易挥发、易渗漏、易于集聚静电荷的特性。油库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积极采取措 施,提高安全生产的保障能力。

  第三条 油库要积极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不断提高油库现代化技术水平。

  第四条 油库必须做好各项基础工作,不断提高标准化、规范化、科学化、现代化的管理水平。

  第五条 油库必须贯彻执行勤俭办企业的'方针,改善经营管理,减少油品损耗,降低流通费用,努力提高经济效益。

  第六条 油库必须根据设计规范,制定布局总体规划。经上级主管部门组织审定批准后,作为扩建和更新改造的依据。新建、改建油库时,油库管理部门要 参与方案论证、设计审查、竣工验收。油库及其主要设备拆迁,要按程序上报批 准后,方能实施。

  第七条 油库必须认真做好职工思想政治工作、遵章守纪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不断提高服务质量。

  第八条 油库必须根据本制度要求,结合本身实际情况,建立起从油库主任到每个岗位职工分工具体、职责明确的岗位责任制、技术操作规程、安全管理制 度,并做到严格考核,保证贯彻执行。

  油库安全管理制度 6

  1、必须建立人员、车辆等出入库登记制度,严禁携带火种进库。

  2、制定岗位防火安全责任制和动用明火、消防器材设施、消防教育培训等管理制度,并认真执行。

  3、制定消防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4、现场管理要求

  (1)油品储存应当遵守《油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

  (2)油品必须分类储存。

  (3)油库周围保持清洁,与可燃性物质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留有符合规定的消防通道。

  (4)实行严格的值班制度和交接班制度。

  (5)严禁在油库内吸烟和使用明火。

  (6)油库的'管理人员(包括库工)必须进行三级安全教育,经考试合格后才能进库培训实习。实习完毕再经考试合格,按规定持有关部门发放的安全作业证后才能上岗操作。

  5、消防安全标志:仓库应当设置醒目的防火标志、指示标志。库内油品应有明确的标牌,注明油品名称、特性及数量。

  油库安全管理制度 7

  第一条油库管理人员必须精通仓库各种油类安全存放的知识及有关注意事项,并会正确使用该油库的安全设施及消防器材。

  第二条油库主管负责人经常对油库人员进行业务培训,有关安全及消防知识的.教育,并进行考试。

  第三条各油库的建筑及设备必须适合各种油类贮存。

  第四条油库内严禁烟火,库内外应保持清洁整齐,不得有破布,木屑垃圾等易燃物,仓库附近道路必须畅通,不得有碍消防车通过的障碍物。

  第五条各种油库必须设有充足合格的消防设备和黄沙,并经常进行检查。

  第六条油库照明必须是防爆灯,电线要有保护管,禁止使用明电线或破电线。

  第七条各类油物要分开保管,不得混放一起,以免领取出现错误。

  第八条搬动油桶时不得乱撞乱摔,要轻拿轻放,防止发生事故。

  第九条仓库应有良好的通风条件,以保持室内温度适宜,如室温达到32 ℃应尽量避免搬运发放。

  第十条开启油桶时,禁止用铁器敲打,必须使用铜质或铝质工具。

  第十一条非油库工作人员未经允许不得随意入内,严禁穿铁钉鞋,带火柴及其它引火物入内。

  第十二条处罚

  (1)对本规定执行不力的当班人员、管理人员分别处100 元、200 元罚款,造成事故的,根据事故轻重和损失大小处200-1000 元罚款,特别严重的解除劳动合同,

  (2)对违反规定,在油类仓库抽烟动火人员处100 元罚款,并责令其参加安全教育。当班人员不及时制止的,处100 元罚款。

  油库安全管理制度 8

  一、严格执行上级有关防火制度,定期对本车间员工开展安全防火教育,努力使全体员工熟练掌握各项防火知识。

  二、协同厂安全部门定期开展安全防火消防演习,使全体员工掌握防火、灭火的基本方法和灭火器的正确使用。

  三、严格动火审批制度,需动火时经厂有关领导批准,各项准备工作齐全后方可动火。

  四、严禁工作人员将手机、烟火带入装卸车现场,并严格对外来装卸车辆进行检查。

  五、对油库外围进行严格检查,发现有烧荒现象应立即制止。

  六、定期对油库辖区内的各阀门、管线等生产设施进行检查,发现跑、冒、滴、漏等隐患及时处理,不能及时处理的.及时上报。

  七、严格值班巡检管理,并做好详细记录。庆升化工厂油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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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利用各种形式对职工和顾客防火安全、遵纪守法教育,做到逢会必讲,节日重点讲,冬防夏防定期讲,坚持开展安全教育日活动。

  2、结合全员培训,组织职工学习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增强业务素质,提高执行制度的自觉性,确保安全。

  3、调换工种时,必须对新职工进行新岗位的安全培训教育,对关键工种的.人员要定期进行安全操作训练及消防业务培训,每年组织一次考核由公司职能部门组织实施。

  4、及时传达贯彻安全方面的文件指示、通知,经常检查总结本单位的安全制度落实情况,认真吸取安全方面的经验教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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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各班组均应建立巡回检查制度;

  2、工作期间,由班长、安全员负责进行巡检;夜间由值班人员负责。

  3、巡检人员的主要职责:

  (1)模范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执行油库各项规定;实事求是,坚持原则,发扬"严、细、准、狠"的工作作风,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

  (2)工作中,要做到看、查、听、嗅,必要时应携带并使用安全检测仪器,进行科学检查;

  (3)既监督又服务,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协同有关部门督促整改、处理,并认真进行交接;

  (4)认真填写巡查记录。内容应包括发现的`问题、隐患部位,建议、处理结果等,做到表格化、标准化,并存档;

  (5)经常反映情况,积极提出安全合理化建议,做好安全情况反馈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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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进入库区人员要严格遵守入库规则和库内各项安全制度,严禁将烟火带入库区内。

  二、非工作人员未经批准,不得进入库房、罐区,不得使用设备。进入库区的车辆应符合防火安全规定。

  三、库区内严禁使用移动电话、摄影、绘画、打猎、放牧、爆破和投物取闹。

  四、加强火源管理,库内禁止动火,油气场所确需动火,必须事先填写动火申请报告,经批准并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在库领导和消防员的监护下,由有关技术人员实施。

  五、严格用电管理,库内有油气爆炸危险的场所,禁止使用非防爆电气设备和不防爆手电筒。油罐区等爆炸危险场所的上空不得有任何电气线路跨越。各种电气设备的'安装、检修、管理使用均应符合有关技术规定。

  六、按规定对设备、建筑进行定期的检查、维护、修理。

  七、及时清扫库内场地油污、易燃易爆物等,坚持作业后清扫和每周清扫制度。

  八、库房、油罐和各项设施周围十米内不准种地引水,五十米内不得种高杆作物。

  九、各项设备、建筑按规定装避雷针、静电接地。搞好防洪排水。

  十、库区管理要有长远规划,行政生活、作业、储存区的划分要明显,消防道、排水沟畅通,按规定绿化伪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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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章设备管理

  第一条:油库设备主要包括:油罐、输油管线、输油泵、卸油栈桥、各种输配电设备、自动化仪器仪表、通讯设备、锅炉、消防设备及装卸油设备、油料配送运输设备等。

  第二条:油库设备管理应贯彻“全员、全过程”的原则,实行设备全过程的管理,按照油库对设备的要求,严格合理选购、正确使用和维护、科学检修、有计划有重点的对设备进行更新改造。

  第三条:建立设备台帐管理,每一设备独立设卡、帐,包括设备编号、设备名称、型号规格、制造厂商、出厂日期、投入使用期、资金、折旧年限、使用地点。

  第四条:建立设备技术管理档卡,包括原始依据、技术标准、产品合格证、使用证明书、设备技术状态记录、检查定期维护记录等。

  第二章设备的检查

  第五条:油库设备在使用过程中,由于设备自身运动和外界条件的作用,其技术状态必然会发生变化,为了保持设备的技术性能及安全运转,必须坚持对设备的检查工作。

  第六条:对设备应坚持定期检查、不定期检查、专项检查和巡回检查

  第七条:按照《石油库设备检修规程》(Q/SH039-014-88)的规定,对油库设备的检查周期和检查内容:

  1、油罐的检查内容及周期

  (1)每两个月对油罐至少进行一次专门外部检查。

  (2)检查内容:各密封点、焊缝及罐体有无渗漏、油罐基础及外形有无异常变化。

  (3)罐壁、罐顶、进出口阀门、阀体及连接部位是否完好。

  (4)立式油罐每3-5年结合清罐进行一次灌内部全面检查。

  2、输油管线的检查及周期(包括栈桥集油管线)

  (1)每月对管线外表进行一次全面性检查。

  (2)检查内容:管线连接部位(法兰、丝扣、焊接等)有无裂缝、渗漏。管线支座及管线本身有无异常震动和变形。

  (3)根据季节变化对管线进行防冻、冻胀及防洪处理。

  3、阀门的检查内容及周期

  (1)阀门每月至少检查一次。

  (2)检查内容阀门的启用是否正常,阀杆密封及法兰垫片静密封是否渗漏。

  (3)平日常开常闭阀门、阀杆等部位的润滑。

  4、各种油泵、真空泵的检查内容及周期。

  (1)每月至少检查一次。

  (2)检查内容:(范文网)轴承温度、吸排压力、渗漏、润滑、震动和噪音。

  (3)每季检查轴承盒里的润滑油有无变质,轴承在圆周方向的间隙,泵壳内部的腐蚀情况,工作压力情况。

  5、装卸油设备(铁路、栈桥、鹤管、流量计)

  (1)铁路专用线的维护保养由赵矿铁路运输部门遵照有关部门规定执行。

  (2)栈桥、栏杆、扶梯、吸油鹤管、基座应牢固,油漆完好无腐蚀。

  (3)鹤管的检查周期每月不少于一次。

  (4)流量计每半年校验、检修、调整一次,每日检查运转是否正常,有无异音及渗漏。

  6、变压器的检查内容及周期

  (1)变压器每月至少检查一次。

  (2)检查内容:

  ①变压器运行的电压,电流,有无渗漏,油枕内的`油色、油温、油高、油位、有无杂质。

  ②变压器运行机制的声音是否加大。套管是否清洁,有无裂痕及放电痕迹。

  ③母线、电位、连接点有无异常。

  ④变压器的门窗是否完好,房屋有无渗漏雨、通风照明是否适宜,卫生环境是否整洁。

  7、配电装置的检查内容及周期。

  (1)配电装置不停电的外部检查每班两次。

  (2)检查内容:检视母线及供电设备导电部分运行是否正常,检视绝缘子、测量仪表和继电保护的运行状况。

  (3)电气测量仪表、继电保护装置每年检查一次。

  ①检查仪表和继电保护装置内部有无锈蚀、游丝是否平整及内部灰尘。

  ②检查开关的消弧室,静动触头,接地线及操作机构等。

  8、输配电线路的检查内容及周期。

  (1)架空线及电缆线路每月巡检一次,每年雷雨季节前应做一次详细的检查及漏电防雷测试,遇有雷雨大风天应加强巡视,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修复。检查内容:架空线电杆是否倾斜、断裂、腐烂、下陷,横担绝缘子是否拉坏、歪斜,树枝、鸟窝及附近的易燃杂物。

  (2)电缆线路每月巡视一次。

  检查内容:埋地电缆有无挖掘,或路标志有无移动,显露路经附近有无堆积笨重物体或有无腐蚀性排泄物,及时清除以防线路受损腐蚀。

  (3)室内线路每半年检查一次。

  检查内容:有无过载现象,保险丝是否合格,线路有无移动损伤,绝缘是否良好,接地电阻应符合规定,线路周围环境清洁。

  9、防爆电气设备及电机的检查内容和周期。

  (1)防爆电气设备及电机每半年检查一次。

  检查内容:外壳有无裂痕、变形、紧固见是否齐全、紧固,进出线装置密封是否良好,保护装置是否完整、正确、可靠。

  (2)电机检查内容:绝缘、润滑、隔爆是否合格,符合规定要求。

  10、风机的检查内容及周期。

  (1)风机每月至少检查一次。

  (2)检查内容:检查电机输入功率,吸入、排出压力、震动、噪音、润滑、轴承,密封等,转动部位的运转情况及腐蚀情况。

  11、消防设施及灭火器的检查内容及周期。

  (1)日常检查和定期检查

  日常检查:外观整洁,有无渗漏锈蚀,存放地点、温度是否合适,消防管道是否有腐蚀损坏,有无漏水和损坏,各关节、阀门是否灵活,有无损坏现象。

  (2)定期检查:每逢大型节假日及换节时令定期检查。

  检查内容:消防管线、阀门、灭火器桶的强度试压,药品的合格失效、定期更换,各种消防器材的合理配备。

  第三章设备的维护、维修管理

  第八条:油库的设备维修有计划地组织实施,设备维修组织与管理是油库作业、技术、财务计划的主要组成部分。

  第九条:油库的设备维修按时间进度及设备使用情况,可分为年度维修、季度维修、月份维修,制定计划,详细安排。

  第十条:对设备维修好坏、效果有评定、有考核、有记录,实施维修情况记录、故障记录、维修记录、润滑记录、设备完好记录,均在设备管理台帐之中。

  第四章设备的腐蚀及防腐措施

  第十一条:油库的设备、金属油罐、管线等受油品及大气腐蚀而发生漏油、漏气或漏电事故,必须加强设备、油罐、管线的防腐措施。

  第十二条:为达到防腐目的,必须选择合适的防腐涂料,其性能、特点要符合油库的要求。

  第十三条:金属表面防腐目前仍是手工法除锈涂油防腐,涂抹厚度要达要求。油罐的防腐是清除罐底,应严格遵守清洗规程,保证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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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油库是接卸、储存、供应成品油的场所。为保证油库的安全生产,做好油品的接收、储存、发放等工作,特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油品具有易燃爆、易挥发、易渗漏、易于集聚静电荷的特性。油库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积极采取措施,提高安全生产的保障能力。

  第三条油库为我公司重点防火部位,必须在保证安全的基础上满足生产的需要,确保万无一失。

  第二章执行程序

  第四条仓储物流部库管员接到采购部采购员油罐车到库通知后应立即组织接卸,并同时检查油罐车是否具备资源和相关设备运行状况是否良好,确保正常使用。

  第五条仓储物流部库管员检查油罐车货票,校对来油是否票物相符,确认符合接卸条件,即行开卸,并做好全过程跟踪和记录。

  第六条运输司机必须按国家相关规定要求连接卸油管,做到接头结合紧密,卸油管自然弯曲。

  第七条司机缓慢开启罐车卸油阀,油库工作人员要集中精力监视、观察卸油管线、相关阀门、过滤器等设备的运行情况,随时准备处理可能发生的问题。同时,罐车司机不得远离现场。

  第八条泄油完毕,油库工作人员应登上油罐车确认油品卸净。监督罐车司机关好阀门,拆卸油管,盖严罐口处的卸油帽,收回静电接地线。

  第三章管理办法

  第九条仓储物流部库管员负责油库的日常安全监督管理,发现不安全因素和危及油库安全的行为须及时阻止和汇报,确保油库安全。

  第十条仓储物流部库管员认真执行各项操作规程,如发现本班不能处理的隐患,应立即向本部门领导及生产部安全员报告。

  第十一条仓储物流部库管员熟悉了解所操作油品的危险危害性,熟练掌握加油机的性能特点和操作技能,并能判断和排除一般故障。

  第十二条仓储物流部库管员熟悉油库内消防器材性能,且能正确使用油库内的消防器材。

  第十三条仓储物流部库管员熟悉油泵各部位的名称、性能,懂得油泵的一般保养技术。

  第十四条仓储物流部库管员当班时间严禁脱岗、饮酒及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第十五条仓储物流部库管员做好运行记录。

  第十六条仓储物流部库管员做好使用设备和工作环境的`卫生清理工作,保持设备设施和工作环境的清洁。

  第十七条严禁非本岗位人员进入油库内部,如因工作需要,必须登记签字。

  第十八条车辆驶入加油站时,须等车辆停稳、发动机熄火后,方可开始加油作业。

  第十九条加油作业应由指定人员亲自操作,不得由他人代为操作。

  第四章安全注意事项

  第二十条油库必须贯彻“积极预防、确保安全”的原则,定期检查、及时消除隐患,做好预防工作。

  第二十一条所有人员进入油库区内,绝对禁止携带火柴、打火机等发火物品和易燃物品。

  第二十二条油库工作人员必须熟悉输油管线分布及流向和全部阀门用途,以便一旦发生事故或火灾时,能迅速处理。

  第二十三条油库工作人员在作业现场不得穿着化纤衣物。

  第二十四条油库必须严格遵守安全用电的有关规定,使用防爆开关,严禁私拉乱接电线。夜间停电应用手电筒照明,禁止使用明火灯。

  第二十五条接收油品前,油库工作人员要检查是否符合安全规定。油罐车卸油前,应检查静电接地装置、油泵、管道、透气阀和电气设备及消防设备等是否良好,布置好消防和警戒人员,方可卸油。卸桶装油料时,地上应放置垫桶物,不得直接抛掷,如有漏桶,须及时处理。

  第二十六条油库进油时,工作人员必须到位,注意监视油罐液面,防止油品溢出,并做好进油登记,进油后,油箱盖要及时上锁。

  第二十七条启闭油罐(桶)的入孔、油盖、测量液面和取样等作业时,禁止使用黑色金属或石头等发火花的工器具。在进行上述作业时,操作人员应戴口罩站在上风处的位置,要避开挥发气体。

  第二十八条雷电时,必须停止输送油品,防止雷电感应而引发火灾事故。

  第二十九条夏季露天桶装油料要采取降温措施,隐蔽、遮盖,避免暴晒。冬季露天桶装油料要采取保暖措施,隐蔽、遮盖,避免冻结。

  第三十条露天存放油料的油桶,桶身要倾斜,单口朝上,双口在同一水平线上,防止雨水侵入。

  第三十一条油库设备要加强检查、维护和保养,采取可靠的防锈措施,做到设备无锈蚀,防止设备锈蚀损坏。

  第三十二条油库区要标识明显的禁火警告标志,库内油品应有明确的标牌,注明油品名称、特性及数量。库区要保持清洁整齐,秩序良好。消防通道上,禁止堆放任何材料、设备等障碍物,以保证消防车通行无阻。

  第三十三条油库内禁止存放危险品、爆炸品和其它易燃易爆物资,禁止乱拉电线和乱接电器设备。

  第三十四条加油区、油罐区等爆炸危险区域,禁止使用移动通讯设备。

  第三十五条油库必须配备消防器材(如泡沫灭火机、二氧化碳灭火机、四氯化碳灭火机、干粉灭火机、锹钩、沙箱、砂子等),并放置在明显固定位置,属于灭火专用,禁止挪作它用。

  第三十六条使用单位须指定专人负责消防器材,定期检查,防止失效,如发现数量不足或损坏情况,应予及时补充或更换。

  第三十七条油库区内严格控制动火作业,如遇特殊情况确需动火时,必须先到安全卫环部办理动火许可证,落实措施,指定专人防火后,方能动火。切实做到三不动火:即没有动火证不动火,防火措施不落实不动火,防火责任人不在现场不动火。

  第五章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管理制度

  第三十八条油库应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自检自查为主,上级监督检查相结合的原则,分级落实安全工作。生产部与仓储物流部必须对油库每周组织一次安全检查,安全员及兼职安全员应对作业现场进行监督,发现违章行为和不安全因素,有权制止并向上级反映。

  第三十九条安全检查的主要内容包括: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作业现场安全管理、设备有无渗漏、电器连接螺栓是否牢固、防火防爆措施是否可靠、灭火作战预案演练及隐患整改情况等。

  第四十条安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油库能自行解决的,应立即整改;油库无力解决的,应在采取有效措施的同时,书面向生产部安全员报告。仓储物流部库管员确保每周对呼吸阀检查一次并做好记录:查看呼吸阀是否积灰,是否完好;防雷设施是否损坏,接地装置是否有断裂等现象;在周检中发现问题立即向仓储物流部领导和生产部安全员通报,以便紧急处置。隐瞒不报或漏报,按公司规定严格考核。

  第六章附则

  第四十一条本办法由生产部负责解释。

  第四十二条本规定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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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1、油库要严格执行《石油库十大禁令》、《消防条例》和《要害部门防火安全措施》、《禁烟规定》。

  2、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和岗位责任制,加强部门、岗位工种之间的联系,做好罐、泵、管道、阀门等作业动态的自查和巡回检查,接卸油料时,严格控制初始速度,掌握油罐安全收油高度,严禁液面超高,防止跑油、混油及人身设备事故的发生。

  3、油罐区及泵房内不得使用铁制工具敲击,不得堆放易燃物品和作业无关的其他杂物。

  4、油罐收发油作业时禁止放水。放水一般在白天进行,操作人员需二人以上,不得离开出水口,严禁污水直排入下水道,放水完毕经检查无误才能离开。油罐防火堤阀门不得任意开启,以防发生事故油料外流。

  5、动态阀门要挂警语牌,无作业的阀门一律关闭上锁。

  6、保护库区整洁,消防通道畅通。

  7、新工人进库必须进行上岗前安全教育,取得上岗证书后方能上岗,实习上岗,实习期末满的新工人不得单独操作。

  8、坚持每周一次安全活动,对照有关安全规章制度,查安全生产情况,对事故做到“四不放过”。

  二、安全生产禁令和规定

  (一)入库安全须知

  1、未经允许、未接受安全教育者不准入库。

  2、车辆入库须装防火帽。

  3、不准乱动库内任何设备、设施。

  4、不准擅自排放库内易燃易爆物品。

  5、不准私自带香烟火种、易燃易爆物品入库。

  6、不准在易燃易爆区使用手机等非防爆器具。

  7、不准穿铁钉鞋和易起静电服装进入易燃易爆区。

  8、未经批准,不得在库内施工和作业。

  (二)人身安全十大禁令

  1、安全教育考核不合格者,严禁独立上岗操作。

  2、不按规定着装或班前饮酒者,严禁进入生产或施工区域。

  3、不戴好安全帽者,严禁进入生产或施工现场。

  4、未办理高处作业票及不系安全带者,严禁高处作业。

  5、未办理有限空间作业票者,严禁进入有限空间作业。

  6、未办理维修作业票,严禁拆卸停用与系统连通的管道、机泵、阀门等设备。

  7、未办理电气作业票,严禁电气施工作业。

  8、未办理施工破土作业票,严禁破土施工。

  9、严禁使用防护装置不完好的设备。

  10、设备的转动部件,在运转中严禁擦洗或拆卸。

  (三)防火防爆十大禁令

  1、严禁携带香烟火种、手机和易燃、易爆、有毒、易腐蚀物品入库。

  2、严禁未按规定办理用火作业票,在库内进行施工动火或生活用火。

  3、严禁穿易产生静电的服装进入爆炸危险场所。

  4、严禁穿带铁钉的.鞋进入爆炸危险场所。

  5、严禁用汽油等易挥发溶剂擦洗设备、衣服、工具及地面等。

  6、严禁未经批准的各种机动车辆进入爆炸危险场所。

  7、严禁就地排放易燃、易爆物料及其他化学品。

  8、严禁在爆炸危险场所内使用非防爆设备、器材、工具。

  9、严禁堵塞消防通道及任意挪用或损坏消防设施。

  10、严禁损坏库内各类防火防爆设施。

  (四)车辆安全十大禁令

  1、严禁超速行驶、酒后驾驶。

  2、严禁无证开车、非岗位司机驾驶车辆,严禁学习、实习司机单独驾驶。

  3、严禁空档放坡或采取直流供油。

  4、严禁人货混装、超限装载或驾驶室超员。

  5、严禁违反规定装运危险物品。

  6、严禁迫使、纵容驾驶员违章开车。

  7、严禁车辆带病行驶或司机疲劳驾驶。

  8、严禁装卸危险化学品的机动车辆违规装卸。

  9、严禁工程车辆违章载人行驶或作业。

  10、严禁运送化学危险品车辆随意行驶或停放。

  (五)防止油罐跑油十条规定

  1、按时检尺,定期检查,认真记录。

  2、油品脱水,不得离人,避免跑油。

  3、油品收付,核定流程,防止冒串。

  4、切换油罐,先开后关,防止憋压。

  5、清罐以后,认真检查,才能使用。

  6、现场交接,严格认真,避免差错。

  7、呼吸阀门,定期检查,防止抽瘪。

  8、贮罐加温,不得超标,防止空沸。

  9、管线停用,及时处理,防止凝冻。

  10、新罐投用,验收签证,才进油料。

  (六)防止中毒窒息十条规定

  1、在有中毒及窒息危险的环境下作业,必须指派监护人。

  2、作业前必须对作业人员和监护人进行防毒急救安全知识教育。

  3、在有中毒和窒息环境作业时,必须佩带可靠的劳动防护用品。

  4、进入含有毒有害气体或缺氧环境的有限空间内作业时,应将与其相通的管道加盲板隔绝。

  5、对有毒或有窒息危险的岗位,要进行风险评价并制定应急计划和配备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

  6、要定期对有毒有害场所进行检测,采取措施,使之符合国家标准。

  7、对各类有毒物品和防毒器具必须有专人管理,并定期检查。

  8、检测毒害物质的设备、仪器要定期检查、校验,保持完好。

  9、发生人员中毒、窒息时,处理及救护及时、方法正确。

  10、健全有毒物质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

  油罐区安全须知

  1、严禁非工作人员入库。

  2、严禁将火种、易燃品、非防爆通讯工具、电器带入该区。

  3、严禁穿化纤服装、钉子鞋进入该区。

  4、严禁佩带首饰、戒指登罐作业。

  5、禁止在暴风雨和雷雨时,进行作业。

  6、禁止敲打或擅动罐区设备、消防器材。

  7、油罐装油不准超过安全高度。

  8、进出油流速不准超过呼吸阀的允许流通量。

  9、进油中间计量人员不准脱岗(有油罐自动计量仪器者除外)。

  10、罐前阀门的启闭作业必须实行双人复核制或加锁管理。

  11、计量和检修人员必须经常检查呼吸阀并按季清理阻火器。

  12、巡检人员必须按规定定时、逐罐、逐点进行检

  油库安全管理制度 15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和规范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素质,防范伤亡事故,减轻职业危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销售分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系统内的油库、加油站。

  第三条 公司所属单位及油库、加油站负责本单位员工的安全培训教育工作。

  第四条 公司所属单位及油库、加油站应将安全培训计划纳入本单位培训总体计划,做好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保证培训经费,提供必要的培训条件。

  第二章 范围和内容

  第五条 油库、加油站人员都要按照本制度的规定接受安全教育培训,包括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和其他岗位人员。

  第六条 油库、加油站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接受安全培训,具备与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经安全生产监管管理部门对其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取得安全资格证书后,方可任职。

  第七条 油库、加油站的岗位员工应当接受安全培训,熟悉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增强预防事故、控制职业危害和应急处理的能力。

  第八条 油库、加油站主要负责人安全培训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标准;

  (二)安全生产管理基本知识、安全生产技术、安全生产专业知识;

  (三)重大危险源管理、重大事故防范、应急管理和救援组织以及事故调查处理的有关规定;

  (四)职业危害及其预防措施;

  (五)国内外先进的安全生产管理经验;

  (六)典型事故和应急救援案例分析;

  (七)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第九条 油库、加油站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培训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标准;

  (二)安全生产管理、安全生产技术、职业卫生等知识;

  (三)伤亡事故统计、报告及职业危害的调查处理方法;

  (四)应急管理、应急预案编制以及应急处置的内容和要求;

  (五)国内外先进的安全生产管理经验;

  (六)典型事故和应急救援案例分析;

  (七)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第十条 油库、加油站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初次安全资格培训时间不得少于48学时,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6学时。

  第十一条 油库、加油站的新员工,应经过公司所属单位、油库及加油站和班组三级安全教育,保证其具备本岗位安全操作、自救互救以及应急处置所需的知识和技能后,方能安排上岗作业。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72学时,每年再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

  第十二条 公司所属单位级岗前安全培训教育内容应包括:

  1.本单位安全生产情况及安全生产基本知识;

  2.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

  3.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权利和义务;

  4.典型事故案例及其教训,事故应急救援、事故应急预案演练及事故预防的基本知识等。

  第十三条 油库、加油站级岗前安全培训教育内容应包括:

  1.工作环境及危险因素;

  2.所从事工种可能遭受的职业伤害和伤亡事故;

  3.所从事岗位的安全职责、操作技能及强制性标准;

  4.自救互救、急救方法、疏散和现场紧急情况的处理;

  5.安全设备设施、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和维护;

  6.本单位安全生产状况及规章制度;

  7.预防事故和职业危害的措施及应注意的安全事项;

  8.典型事故案例及事故应急处理措施;

  9.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第十四条 班组级岗前安全培训教育内容应包括:

  1.岗位操作规程;

  2.岗位之间工作衔接配合的安全与职业卫生事项;

  3.典型事故案例及事故应急处理措施;

  4.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第十五条 油库、加油站的新员工除要按本制度规定的时间接受安全培训教育外,入职工作3个月后,应进行岗位操作技能和安全技术考试,合格后方准单独上岗操作。

  第十六条 油库、加油站的岗位员工调换工种、转岗、脱岗一年以上重新上岗时,应重新进行二级安全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操作。

  第十七条 进入油库或加油站实习、培训人员和外来参观人员,应根据需要进行必要的安全知识教育,参观人员要有专人陪同。

  第十八条 公司所属单位及油库、加油站如雇佣临时劳务工和其它人员临时进入企业工作,应根据需要进行安全教育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可进入企业工作。

  第十九条 油库、加油站的特种作业人员应到具有相应培训资格的培训单位进行培训,经考试合格取得有效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后,方准从事特种作业。

  第二十条 油库、加油站应根据需要,适时对岗位员工进行安全再培训。再培训的主要内容是新法规、新知识、新技能和因生产工艺、仪表、设备及其他方面变化需重新学习的知识等,保证其具备本岗位安全操作、自救互救以及应急处置所需的知识和技能。

  第二十一条 油库、加油站应结合开展的各项安全活动,做好员工日常安全教育。安全教育要有针对性、科学性,做到经常化、规范化,不流于形式和走过场。参加安全教育的人员要做好安全学习笔记。

  第二十二条 油库、加油站每次教育培训后需有教育培训记录,并将本次培训及时填写到员工安全培训档案中,如组织考试,试卷及考试结果一并存档。

  第二十三条 油库、加油站的员工培训档案至少应包含以下内容:姓名、年龄、参加工作时间、岗位、安全教育培训内容、培训时间、考试成绩等。

  第二十四条 安全培训考核结果应作为员工晋级和评比先进的条件之一。

  第二十五条 公司所属单位应对油库、加油站的安全培训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培训不符合要求的有权进行督促或限期整改。

  第三章 附 则

  第二十六条 本制度如与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相抵触时,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公司自有车队、非油品中心仓库等参照本制度执行。

  第二十七条 本制度由公司质量安全环保处负责解释。

  第二十八条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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