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学品仓库管理制度

2023-03-27 制度

  随着社会一步步向前发展,接触到制度的地方越来越多,制度是一种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规章或准则。那么制度的格式,你掌握了吗?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化学品仓库管理制度,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化学品仓库管理制度 篇1

  本公司所涉及的危险化学品为易燃液体(有机溶剂、树脂、溶剂型涂料成品、溶剂型涂料半成品等)、易燃固体(硝化棉)、有机过氧化物(白水)。

  1、仓库必须配备具有专业知识的管理人员,管理人员经过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2、仓库管理人员必须配备可靠的安全防护用品。

  3、进入仓库人员穿戴必须符合公司相关要求。

  4、禁止携带火种进入仓库,严禁在仓库内吸烟和使用明火。

  5、每日上班,应先开启排气扇对仓库强制通风不低于30分钟。

  6、人员进入仓库前,应先通过仓库门口的`静电释放装置释放人体静电。

  7、除叉车外,禁止其他机动车辆进入仓库,进入仓库的叉车,应采取防火措施。

  8、货品入库应严格按公司的相关管理制度执行,并进行检查验收,当货品性质未确定时,不得入库。

  9、装卸搬运货品时应按有关规定进行,做到轻装、轻卸,严禁摔、碰、撞击、拖拉、倾动和滚动。

  10、修补、换装、清扫、装卸易燃易爆物料时,应使用不产生火花的工具。

  11、泄漏或渗漏的包装容器应迅速转移至安全区域进行处理。

  12、货品不得直接落地存放,应存放于托盘上。

  13、库房周围无杂草和易燃物,库房内应经常打扫,无漏撒物料,保持清洁卫生。

  14、仓库内应设温湿度计,并每日进行检查和记录,当温湿度不符合要求时,应采取必要措施进行纠正。各类货品适宜存放温度和相对湿度按附表一执行。

  15、货物堆垛高度不得超过3米,若存放货品本身有具体要求的,按要求执行。

  16、堆垛货品存放距离按附表二执行。

  17、库管员每日应对货品进行安全检查,检查内容主要包括:货品堆垛牢固程度、通道是否畅通、有无泄漏或渗漏现象等,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和汇报。

  18、库房内禁止分、改装,开桶、验收和质量检查等需在库房外进行。

  19、各货品的储存应据其性能分区、分类、分库储存,不得混存。禁忌物品不得同库存放。

  20、各货品的储存管理,除需遵守本制度外,还应遵守相应的其他规章制度。

  21、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化学品仓库管理制度 篇2

  (一)入库:入库前严格检查供方原料的质量、数量、重量、包装及生产日期等是否符合《进货检验标准》,经公司部门主管审核批准后方可入库。

  (二)规划区域:入库后由仓库主管按照《常用化学品储存通则》(GB15603-1995)及公司制定的程序文件《化学品详细资料清单》科学管理、分类、分区堆放整齐。填写《化学品入库清单》及《原料登记卡》并及时入帐。

  (三)领料:生产车间接到客户货源后,生产主管立即通知化学品仓库,由发料员将《化学品领料单》交车间主管师傅填写所需原料品种及所需数量,经总管或生产主管审核确认签字后,由发料员照单发料。

  (四)退料:各车间所使用的原料若存放时间过长、过期、变质,影响产品质量的,或者该批货已经做完,不再使用的.原料的,剩余部分要立即封存,再通知仓库发料员,由车间主管师傅填写《退料单》,经总管或生产主管审核确认双方签字后,由仓库主管及时入帐并在登记卡上登记,同时通知采购部门与供应商退换。

  (五)盘点:每月底对化学品仓库物料进行一次盘点,严格检查仓库物、帐、卡是否一致,并填写《化学品月度储存使用明细表》及《化学品仓库管理情况报告》、《洗水部每月用药存量统计表》。

  (六)注意事项:化学品仓库安全管理参照《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的要求进行管理。仓库内严禁烟火,闲人免入。保持室内整洁卫生,及时清除污染源。发现意外情况按照公司《紧急应变处理控制程序》处理。

  化学品仓库管理制度 篇3

  1、严格执行国家对化学危险品管理及本公司销售管理的有关规定。本公司危化品销售主要是油漆销售。

  2、成品出库必须经技检部检验合格后方可发货,按照检验报告单上的品名、数量、生产日期及批次进行出库销售,严禁不合格产品出库。出库前做好包装与数量是否相符,包装是否符合相关规定、要求;危险标志(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安全标签)是否清晰。

  3、选择有运输危险化学品资格的'公司和持证司机进行运输。

  4、对危险化学品的供方施加影响,要求供方对包装、运输,进入厂区,必须严格遵守危险化学品的运输规定,化学品上应有适当的标识,如“危险品”、“防火”、“防爆”等。

  5、成品库要对产品进行分类管理,按照产品标识及安全要求码放;井然有序;并且经常保持仓库卫生状态良好,外观整洁没有灰尘。

  6、为保证库房安全,应配置灭火器材,经常保持通风,做到防火、防晒、防水、防盗。

  7、严格出库手续,有关责任人要签字,完善相关程序及原始记录,库房管理人员要做到产品心中有数,帐目清楚并且每月进行盘点,做到帐、物、卡相符。

  8、产品出库要轻拿轻放,严禁野蛮装卸,随时检查包装物是否有损坏。如有损坏,应立即通知相关部门进行处理,并做好相应的记录。

  化学品仓库管理制度 篇4

  一、目的

  为规范公司易制毒化学品出入库管理,防止易制毒化学品被用于制造毒品,维护经济和社会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二、范围

  适用于公司生产所涉及的全部易制毒化学品出入库管理工作。

  三、职责

  1、平安生产科为易制毒化学品平安归口管理单位。负责生产场所和库房的消防设施的检查与维护,负责监督、检查易制毒化学品的出入库管理工作;

  2、仓库保管员负责易制毒化学品的出入库管理工作;

  3、使用单位负责本单位易制毒化学品使用平安管理工作。

  四、内容

  1、易制毒化学品由专人负责保管,严格执行“五双”制度(双人、双锁、双人收发、双人运输、双人使用)。

  2、易制毒化学品到库后,应准时卸货,轻搬轻放,严禁撞击,在待卸货期间,应指定专人看管,双人验收。

  3、易制毒化学品入库时必需进行验收,核对品名、标志、数量、规格、包装、生产厂家等,并据实进行登记,做到账、货、卡相符。如资料与送货单据不全都时,拒收货物,并马上通知平安生产科作出相关处理。

  4、检查包装是否残缺、泄漏、封闭不严、包装不牢等,如消失上述状况,应拒收货物并马上通知平安生产科作出相关处理。

  5、检查储存量,依据库房面积、高度、货堆平安间距计算允许存放的数量,不得超量储存。

  6、生产用易制毒化学品依据使用单位的日使用方案凭出库单出库,实行“双人发放,双人复核,双人领用”。

  7、仓库保管员要建立易制毒化学品台账,准时登记出入库状况,管理台账要求完整、清楚,购买量、用量、库存量必需全都,做好盘存工作,确保账实相符,准时向县公安局报送有关资料和报表。

  8、使用单位要按生产的'需要领用易制毒化学品,确保按合法用途使用易制毒化学品,保证在任何状况下都不用于非法产品,不挪作他用、不私自转让给其他单位和个人。

  9、严禁借用和赠送易制毒化学品。

  10、逐日检查由仓库保管员自查,遇有问题准时上报,检查要有记录。

  11、定期检查、临时抽查由平安生产科牵头会同仓库保管员、使用单位进行,发觉问题准时汇报、准时处理,并做好相关记录

  12、易制毒化学品的出入库根据《易制毒化学品平安管理制度》进行。 在生活中,许多状况下我们都会接触到制度,制度是在肯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法令、礼俗等规范。

  化学品仓库管理制度 篇5

  1.目的

  规定危险化学品运输、装卸、储存、使用、报废处理等过程的安全要求。

  2.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危险化学品的运输、装卸、储存、转移、使用报废处理过程的安全管理。

  3.责任者

  安全部、采购部、运输使用单位。

  4.程序

  4.1危险品的定义

  凡具有易燃易爆、腐蚀毒害等性质,会引起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物品均属危险品。

  4.2 危险化学品的运输和转移

  4.2.1危险化学品运输必须符合国家有关交通法规,办理相关的运输手续。运输单位应指派专人押运,运输和押运人必须责任心强,熟悉危险品的性质和安全防护知识及异常情况下的`危急处理方法。

  4.2.2运输单位和个人必须对装运物品严格检查,对包装不牢,破损,品名标签、标志不明显的化学物品和不符合安全要求的罐体、没有瓶帽的气体钢瓶(如氢气、氨气、氧气、氯气、氮气、氯乙烷、全氟丙烯等钢瓶)不得装运。

  4.2.3禁止用翻斗车、电瓶车运输危险品,汽车和容易产生火花的各类车辆进入危险品库区时,排气管应戴上阻火器。

  4.2.4运输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车辆等工具应彻底清扫冲洗干净后,才能继续装运其他危险物品。

  4.2.5运输危险物品车辆不得混装其他物品不得载人,互相接触容易引起燃烧爆炸得物品,不得装载在同一车厢。

  4.2.6叉车在装异丁烯、液氨、氯乙烷等钢瓶时,须轻装、轻卸,防止碰撞,以防爆炸。遇到易燃、易爆危险品搬运到仓库内时,叉车要熄火或戴上阻火器进入仓库,以防排气管冒火花,引起意外事故。

  4.2.7转移时必须轻拿轻放,防止碰撞、拖拉和倾倒。装卸和搬运的员工应经常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并且要有一定业务知识和固定的人员来担任。

  4.3 危险化学品的存放

  4.3.1化学危险品必须及时入库,不得露天堆放

  4.3.2遇湿容易引起燃烧、爆炸或产生有毒气体的化学物品,按夏季限运物品安排,适宜在夜间运输,必要时应采取隔热降温和防潮、遮雨措施。

  4.3.3遇湿容易引起燃烧、爆炸或产生有毒气体的原料(如金属钠等),不宜在阴雨天运输,若必须运输时,除具有良好的装卸条件外,还应有防潮遮雨措施。(使用加盖车辆)。

  4.3.4化学危险品应贮存在指定地点,不得与其他物质混合储存,库房要求干燥、无积水,屋顶不漏水,防潮物品应加木板垫放,放置整齐。

  4.3.5库内严禁一切明火,禁止吸烟,禁止一切火种和带火、冒火和外部打火的机动车辆入内。

  4.3.6化学危险品应分类、分堆储存、堆垛不宜过高、过密并要留出一定得通道及通风口。

  4.3.7互相接触容易引起燃烧、爆炸得物品及灭火方法不同的物品,应隔离储存。

  4.3.8遇水容易燃烧、爆炸的危险品,不得存放在潮湿或容易积水的地点。受阳光照射时容易发生燃烧、爆炸的易燃、易爆品不得存放在露天或高温的地方,必要时还应采取降温及隔热措施。

  4.3.9性质不稳定容易分解和变质以及混有杂质易引起燃烧、爆炸危险品应该经常进行检查、测验、化验分析,防止自燃、自爆。

  4.3.10危险化学品包装要完整无损,如发现破损、渗漏,必须立即与安全部、环保部联系进行安全处理。

  4.3.11不准在储存化学危险物品的库房内或露天堆垛附近进行试验、分装、打包、焊接、气割和其他可能引起火灾的操作。

  4.3.12化学危险品库房应有良好的通风和避雷设施、配备相应的防火、防爆、降温的安全设备和器具。

  4.3.13危险物品库房设备和照明一律采取防爆装置。

  4.3.14剧毒物品要单独储存,双人保管。

  4.3.15库房人员工作结束后,应该进行安全防火检查,切断电源。

  4.3.16根据不同的化学危险物品,在库房内要有相应的标识和图形标志,配备相应的消防器材和防护器具。

  4.4危险化学品的使用

  4.4.1领料时,禁止地面滚桶,防止摩擦、撞击、领料途中要考虑环境影响是否对领料构成危险,否则要采取安全措施。

  4.4.2禁止将金属物品置入罐(槽车)内取样。检测或取样应在装卸完毕经静止以后进行。

  4.4.3禁止使用绝缘软管插入易燃液体槽内进行移液作业。

  4.4.4化学危险品领料用量一般当班为宜,车间原料放置须整齐,标识清楚。符合安全要求。性质相抵触或灭火方法不同的物质的不得混放,应有相当间距或分开存放。

  4.4.5使用危险物品岗位绝对严禁烟火,防止抛掷、摩擦撞击,禁止穿尼龙衣服。

  4.4.6铁桶应直接放在地面上,使接地良好,开桶盖时不能使用会产生火花的工具。

  4.4.7料液换桶的管子应粗,并插到桶底,减少静电产生。

  4.4.8使用泵时应控制流速,以减少静电的产生。

  4.4.9装化学危险物品的容器在使用前后必须确保干净,两者相遇会引起燃烧的原料严禁前后混用,原料一旦落在地面应立即进行处理回收。

  4.4.10若反应物料中有易燃、易爆物料时,反应釜投料孔附近的残余物料不得用尼龙等高电阻率和合成纤维布等来擦抹。

  4.4.11在机器发生故障、液体渗漏、改变工艺条件,由自动变手动操作时,必须注意采取防范措施。

  4.4.12在危险品作业场所操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穿戴劳保用品之规定。

  4.4.13桶装或罐装有毒或挥发性毒害品时,必须将盖拧紧密封,防止挥发或溅出伤人,并转移到良好通风处。若一时无法处理可与安全部、环保部联系协同解决。

  4.5危险化学品的报废处理

  4.5.1危险化学品用后的包装桶、纸袋、瓶、木桶等必须严加管理,要统一回收登记注册,专人负责销毁。

  4.5.2包装器材销毁必须由保卫消防部门指派专人监护下进行。

  4.5.3危险爆炸物品的报废处理必须预先提出申请,制订周密的安全保障措施,并经安全部门批准后方可处理。

  4.5.4加强废金属回收管理,凡金属容器管道含有危险性物质,必须进行置换,清洗处理,经收缴单位检查验收合格方可上交或出售。

  化学品仓库管理制度 篇6

  1、易制毒、易制爆化学品(存放、领用),请在每周三上午9:00—11:00在B区106室存放、领用。

  2、线上申请通过后并把已拿到手的易制毒、易制爆化学品入库存放B区106室,同时线上点下申请领用。

  3、需要领用部分或全部易制毒、易制爆化学品自行保管,需经管理员检查符合要求后,可自行保管。

  4、领用后必须存放在实验室柜子中,做到专人保管、2人签字、双锁。

  5、易制毒、易制爆化学品做完实验必需放回柜子中,并锁好,做好记录。

  6、如学校检查中发现易制毒、易制爆化学品没有入库,或出库后随意乱放等问题,将暂停该老师的申购化学品。整改后才能继续申购。

  7、其它时间存放、领用可电话预约。

  化学品仓库管理制度 篇7

  1目的和范围

  规范危险化学品的管理,保障企业生产安全。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范围内危险化学品的生产、使用、运输、采购、销售、储存等环节。

  2编制依据

  依据《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规范(试行)》制定本制度。

  3职责

  3.1管理部负责编制《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定期组织开展演练,并到政府相关部门备案。

  3.2管理部负责开展企业危险化学品登记普查工作,依据普查情况编制《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安全标签,负责到有关部门和机构进行登记、备案。

  3.3管理部负责配合企业内开展的各种形式的安全教育,对厂内员工进行危害告之教育。

  3.4公司设立24小时报警、咨询电话。

  3.5各归口管理部门依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进行安全检查,并相应建立的管理、检查台帐,对相关方进行危害告之,对使用本企业危险化学品的`相关方提供《安全技术说明书》。

  4控制程序

  4.1生产和使用

  4.1.1车间应根据生产需要,规定危险物品的存放时间、地点和最高允许存放量。原料和成品的成份应经化验确认。生产备料性质相抵触的物料不得放在同一区域,必须分隔清楚。

  4.1.2生产和使用剧毒物品场所及其操作人员,严格执行企业制定的《剧毒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必须加强安全技术措施和个人防护措施。

  4.2安全技术措施

  4.2.1改革工艺技术,并采用安全的生产条件,防止和减少毒物溢散。

  4.2.2以密闭、隔离、通风操作代替敞开式操作。

  4.2.3加强设备管理,杜绝跑、冒、滴、漏。

  4.3个人防护措施

  4.3.1配备专用的劳动防护用品和器具,专人保管,定期检修,保持完好。

  4.3.2严禁直接接触物品,不准在生产、使用场所饮食。

  4.3.3正确穿戴劳动防护用品,工作结束后必须更换工作服、清洗后方可离开作业场所。

  4.3.4有毒物品场所,应备有一定数量的应急解毒药品。

  4.4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如:液氯、液氧、乙炔、液化石油气、氧气、二氧化碳、氮气等)使用时,气瓶内应留有余压,且不低于0.05兆帕(Mpa),以防止其它物质窜入。

  4.5盛装腐蚀性物品的容器应认真选择,具有氧化性酸类物品不能与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燃烧物品混装,酸类物品严禁与氰化物相遇。

  4.6易燃物品的加热禁止使用明火,在高温反应或蒸馏等操作过程中,如必须采用烟道气、有机热载体、电热等加热时,应采取严密隔绝措施。

  化学品仓库管理制度 篇8

  第一条:为保障全市中小学校师生生命、财产和教学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及安徽省公安厅、教育厅相关文件,结合我市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危险化学品指易引起燃烧、爆炸或具有强腐蚀性、剌激性、放射性及毒性、易制毒、易制爆、剧毒性的物质(以下简称危险品)。

  第三条:危险品安全管理是校园安全管理的重要内容,要把危险品管理列入学校安全管理责任制考核,建立危险品使用专项检查制度。

  第四条:负责危险品管理与使用的具体责任人应掌握与危险品相关的法规和政策,熟悉危险品使用和安全管理工作。

  第五条:要配备工作责任心强、业务熟悉的教学、实验人员负责危险品的采购运输、储存保管、使用及管理工作,人员应保持相对稳定。

  第六条:定期对涉及危险品工作的人员进行有关法律法规、知识等的教育和培训。加强消防知识的学习,掌握灭火器材的正确使用,万一发生火警时,能采取应急措施。

  第七条:建立、完善并严格执行危险品的采购、运输、验收、储存保管、使用、销毁、丢失及被盗案件报告、检查等制度。

  第八条:采购管理

  1、危险品的采购由学校相关教师和实验室工作人员根据教学大纲和教学需求,提出采购计划。安排计划时应严格控制采购量。采购计划应由教研组组长审核,报请学校领导批准,经学校领导审查并签署同意采购后方可进行采购。

  2、一般情况购买危险品应向市教体局提出采购计划,由装备管理部门统一向合法的经营单位依法采购(每年度一次)。

  3、学校因特殊情况临时需要少量的危险品可自行采购,但必须到合法的经营单位依法采购,并及时向教体局报告。

  第九条:运输管理

  1、危险品运输途中必须有专人负责,并缩短运输时间,防止丢失、被盗。

  2、危险品运输必须遵守交通安全管理规定,保证运输安全,有必须的安全预防措施。

  第十条:入库管理

  1、危险品交接时必须现场验收清点数量、规格,发现缺少、破损等,及时处理,办理交接记录并备案

  2、入库验收必须货到即验,至少双人开箱验收,清点验收到最小包装。

  3、入库验收应按照危险品登记表中的栏目详细记录,采购人员、实验管理人员等有关人员现场签字。

  4、在验收中发现危险品缺少、破损的,应双人清点登记,报单位领导批准并加盖公章后向供货单位查询、处理,并及时向教体局报告。

  第十一条:储存与使用管理

  1、学校应建立危险品账册,从购进、人库、领用、使用、处理都必须及时、准确作好记录,做到账物、账账相符。

  2、储存危险品实行专人负责、专库双锁保管。库存药品必须按其易燃、易爆、腐蚀性等化学性质不同,分类保管。

  3、有安全防火、防盗措施与实施。禁止携带火种和其他易燃、易爆物品进入药品室。

  4、学校应将危险品与普通药品分开存放(建立单独的保管室或专门的'保管柜)。实验室管理人员应对危险品做经常性检查。药品柜、橱门上应贴有橱签,药品容器上应有标签,所有标签均应写明药品的类别、名称、纯度等级、数量及购入日期,标签应保持字迹清晰。确保药品容器的密封性。

  5、实验室管理人员应将危险品分类存放,相互保持安全距离,严禁混放;强酸、强碱要上锁保管,放在不为外人轻易获取的地方。严格保管好各类化学危险品,做到人离门锁。危险品的管理应严格执行“五双制度”,即“双人收发、双人双锁、双人运输、双人使用、双人记账。

  6、任课教师领用危险品时,必须填写“危险品领用单”,交教研组长或分管领导批准后,才能向管理员按所需数量领取。领用之危险品在应用后,如有剩余仍由任课老师缴还实验室,并在原领用单上注明缴还药品的数量。

  7、使用危险品的教师及实验人员,必须遵守操作规程,严格落实安全防护措施。

  8、危险品发现丢失、被盗时,应当立即报告学校领导、教育主管部门和当地公安部门。

  9、存放危险品的地方严禁非保管人员人内,室内严禁吸烟。

  10、室内配有灭火设备,并注意经常检查,如果失效要及时更换。

  11、不得在药品室内做任何实验。

  第十二条:销毁与报损管理

  1、实验后的危险品废液或残渣等应集中存放,由学校化学教师定期安全处理和销毁。在处理过程中尽量减少对环境的污染。

  2、销毁过期、破损的危险品,应在学校领导、实验教师等有关人员监督下进行,并对销毁情况进行详细登记。

  3、放射性药品使用后产生的废物,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妥善处理。

  化学品仓库管理制度 篇9

  1.认真组织理化测试中心所有教职工和研究生学习《易制爆化学品管理条例》和易制爆化学品管理部门各项制度,在日常实验室易爆品购买和使用中坚决贯彻执行。

  2.建立健全易制爆化学品的管理制度,明确工作责任,落实工作措施,定期组织相关工人员召开会议,讨论购买、使用、库存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分析,调整,并确定具体措施以消除隐患。

  3.购买易制爆化学品时,由实验室主要负责人提出申请,必须手续齐全,经测试中心领导审批,报学校派出所批准备案,得到购买许可证明后,向取得易制爆危险化学品许可证的化学品供应商进行采购。实验室采购易制爆危险化学品时,应向供货方索取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化学品标签。

  4.易制爆危险物品的运输装卸人员,应按装运危险物品的性质,配戴相应的防护用品。装卸时必须轻装轻卸,严禁摔拖、重压和摩擦,不得损坏包装容器,并注意标志,堆放稳妥。

  5.易制爆危险化学品要登记并归档,专人负责管理。应指派经培训考核,并熟知危险物品性质和安全防护知识的人员管理易制爆危险物品。

  6.加强对易制爆化学品储存房间的安全保卫工作,建立值班巡查制度,落实防火防盗等工作措施,主动配合公安部门监督检查和指导,发现问题及时修整,以确保安全。

  7.易制爆化学品的废弃处理,必须事先提出申请,制订周密的安全保障措施,并经当地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处理。

  8.涉及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使用、储存、采购等工作的,必须在遵守《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的规定的基础上进行。

  化学品仓库管理制度 篇10

  1 目的

  规范化学品的运输、装卸、贮存、使用、废弃及处理,避免对环境造成影响和对人员造成伤害。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经营活动中使用的所有化学品的管理。

  3 定义

  化学品:在本体系中是指有易燃易爆有毒有害性质的物质。包括爆炸品;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有毒品、放射性物品和腐蚀品等。

  4 职责

  4.1技术部负责收集、编制MSDS 和“化学品清单”,并负责本部门化学品的使用、贮存管理。

  4.2采购部负责采购、运输化学品及与相关方的沟通。

  4.3生产部负责本部门化学品的使用、贮存管理。

  4.4服务部负责销售的化学品的贮存、运输管理。

  4.5安全环保办负责对外委托服务承包商处理化学品废弃物。

  4.6其他有化学品的部门负责本部门的化学品的管理。

  4.7安全环保办负责对有关化学品的各环节情况进行监督。

  5、工作程序

  5.1分类

  5.1.1易燃液体(如各种树脂、溶剂、成品油漆等)闪点较低的有机试剂(如乙醚、乙醇、丙酮、苯等) 5.1.2易燃固体(如铝粉)、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锌粉及投料抽风机抽出的粉尘)。

  5.1.3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化验室的化学试剂中某些强氧化剂( 如氯酸钾、硝酸钾、高锰酸钾等 )或其混合物、强腐蚀性酸、碱等。生产使用原料有机过氧化物(如过氧化环已酮、过氧化苯甲酰)

  5.1.4毒害品中防污漆的毒料(如有机锡化合物,蛋白质凝固剂等) 有毒药品(如重铬酸钾、钡盐、铅盐、砷化物、汞的化合物)

  5.1.5技术部应制定目前本公司所使用的化学品的分类明细表,该表每年修订一次。

  5.2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

  5.2.1采购部在签定化学品购买协议时,须向供应商索取原料安全技术说明书。 如供应商无法提供原料安全技术说明书,则须提供该化学物质的成分、化学名称及其危险特性。

  5.2.2采购部、技术部及生产部均有责任通过其他可能的渠道,获取化学品的原料安全技术说明书。

  5.2.3技术部负责确认各部门收集的原料安全技术说明书及相关资料,根据实际情况制定适用格式,并统一存档管理。

  5.2.4安全环保办应组织对化学品使用及保管人员进行化学品的原料安全技术说明书的培训。

  5.3化学品的标识

  5.3.1根据化学品的原料安全技术说明书或其危险特性,安全环保办应制定包括化学品的名称、危险特性、防护措施、急救、储运、泄露处置等内容在内的化学品标牌内容草稿。并将该标牌草稿提交行政部制定相应标牌。

  5.3.2主要化学品的贮存、使用场所都应设置有效的并经安全环保办批准的化学品标牌。

  5.4化学品管理

  5.4.1易燃液体(如各种树脂、溶剂、成品油漆等)。在生产储存时,应杜绝一切火源,严禁烟火。电器设备、照明等应采用防爆装置,不发生跑、冒、滴、漏现象,做好防静电措施,不能与氧化剂及氧化性酸类混存,通风要良好。

  5.4.2易燃固体(如铝粉),遇湿易燃物品(锌粉及投料抽风机抽出的.粉尘)。生产和储存,应杜绝一切火源,严禁烟火,严防有水渗入,生产时要轻拿轻放,防止撞击,拖拉摩擦等。储存地方必须干燥,不准露天堆放,不能和含水的液体及其它化学品混存,特别是要与酸类物品隔存,灭火时严禁用水扑救。

  5.4.3生产使用原料有机过氧化物(如过氧化环已酮、过氧化苯甲酰)。有着氧化性和着火爆炸并存的双重危险性,在生产和储存中,应杜绝一切火源,严禁受热,生产时要轻拿轻放,防止撞击,拖拉摩擦等,避免与可燃物、还原剂(如铝粉、锌粉)、酸碱接触。有机过氧化物对眼睛有严重的伤害作用,要避免与眼睛接触。

  5.4.4化验室的化学试剂中某些强氧化剂( 如氯酸钾、硝酸钾、高锰酸钾等 )或其混合物不允许随意混存,以免起化学反应后发生火灾和爆炸事故。闪点较低的有机试剂(如乙醚、乙醇、丙酮、苯等)极易引燃,储存和使用时应严禁火种,并妥为保管。有毒药品(如重铬酸钾、钡盐、铅盐、砷化物、汞的化合物)要严格管理,切勿触及伤口和误入口内,其废液严禁倒入下水道。使用和保存上述物品,应了解其性能和保存方法,实行专人负责管理,对试剂的名称、数量、规格以及进出时间,必须进行详细记录,任何人不得擅自取用贮存室内的化学试剂,贮存室内严禁烟火,保持室内通风良好,确保安全。

  5.4.5毒害品中防污漆的毒料(如有机锡化合物,蛋白质凝固剂等),接触皮肤后会破坏皮肤组织,一些树脂(如低分子量异氰酸酯)对身体有很大危害,切勿吞入或接触皮肤。使用时一定要按规定做好防护措施。

  5.4.6化学品使用部门的人员应按照相关作业规程要求,使用时须注意个人防护。参照各岗位操作规程。

  5.5化学品的运输和装卸

  5.5.1由供应商或委托外方提供运输的化学品,采购部、服务部必须确认其具有资质,服务部须检查其是否三证齐全。

  5.5.2运输、装卸参照《运输管理规定》及《成品仓操作规程》。

  5.6化学品的废弃物必须按照《废弃物管理制度》的规定进行,不得任意抛弃废弃物,污染环境。

  5.7化学品的异常、紧急事件处理

  5.7.1泄漏或渗漏化学品的包装容器应迅速移至安全区域;如发生人员受到伤害或环境受到污染的事件时;发生严重环境污染或起火、爆炸等严重事件时,应按照《应急准备与响应管理程序》的规定实施。

  5.7.2对化学品的异常、紧急事件后必须按照《纠正和预防措施控制程序》进行纠正,并作出预防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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