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当今社会生活中,接触到制度的地方越来越多,制度是维护公平、公正的有效手段,是我们做事的底线要求。我们该怎么拟定制度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商场管理规章制度,欢迎阅读与收藏。
一、仪容仪表
1、仪容
(1)员工发型端庄、文雅不染黑色以外的颜色,女员工披肩发必须用发卡或发带系好;男员工发型要求前不遮眉,后不压衣领,两侧不盖耳,不留胡须、大鬓角。
(2)女员工淡妆上岗,清新、自然,禁止浓妆艳抹,且不得在卖场化妆。
(3)保持个人卫生,常洗澡,勤换内衣。
(4)保持口腔卫生,上岗前不得饮酒、不得吃带有异味的食物。
(5)禁止涂染指甲,保持手部清洁、卫生。
2、仪表
(1)着工装上岗,要求工装整洁无污迹,衣扣对齐,裤线烫直,领带(领花)打正;不得挽袖、卷裤脚。
(2)工号牌必须明显、端正地佩戴在左上胸,不准佩戴他人工号牌上岗。
(3)女员工着裙装时应穿接近肤色的长筒袜,男员工须穿深色袜子。
(4)上岗应穿黑色低帮皮鞋,并保持光洁;鞋跟高度男鞋不得超过3cm,女鞋不得超过5cm;禁止穿破旧、变形的皮鞋或休闲、时装、厚底、运动鞋,严禁拖踏。
3、饰物
(1)女员工上岗时,最多只戴一枚戒指、一副耳钉(直径不能大于1cm)及一条项链(只限于金银饰物,不可戴时装类饰物,不得露在衣领外);男员工只能戴一枚戒指(宽度不得大于1cm)。
(2)从事首饰销售的人员,不得佩戴任何饰物上岗。
(3)手表式样不得过于夸大、鲜艳。
(4)不得佩戴有色眼镜上岗。
(5)除公司规定外,不得佩戴与工作、身份无关的其他徽章及物品上岗。
二、服务用语
1、语调亲切,音量、语速适中,使用普通话。
2、讲究语言艺术,根据顾客的身份、年龄、性格的不同,使用不同用语;称谓可用“女士”、“先生”、“小姐”、“小朋友”等;对年龄较大的以长辈称呼。
3、顾客光临时,应点头致意“您好,欢迎光临华宇购物中心!”;需要顾客等候时应说“对不起,请您稍等”;接待等候的顾客时,要先说“对不起,让您久等了”。
4、展示商品时,应主动介绍,可以说“您看这种款式合适吗?”当顾客选定一种商品后,要说“您还需要别的吗?”;当顾客挑选后表示不买时,应说“没关系,欢迎您再来”。
5、当顾客所需商品暂时无货时,要抱歉地向顾客说“对不起,现在暂时无货,请您留下电话号码,有货时我们及时通知您”;同时可以向顾客推荐其它同类商品,“对不起,您要的商品暂时无货,您看这种可以吗?”。
6、顾客前来退换商品,对符合退换规定的,要热情给予退换,可以说“对不起,让您又跑了一趟”;对不符合退换规定的,应耐心解释,讲明理由,“对不起,这种情况按规定不能退换,请谅解”。
7、送别顾客可以说“您走好,再见”或“谢谢,欢迎再次光临”。
8、劝阻顾客要态度和蔼,耐心细致,可以说“对不起,请不要”。
9、遇到刁蛮顾客,应保持冷静,以理服人,以情动人,不顶撞;若不好处理,可移交楼层管理部。
10、遇到顾客撕开商品包装,应告诉顾客“对不起,影响了二次销售,希望您能购买”。
11、顾客之间发生争吵,应出面调解,语言委婉,以免影响其他顾客购物;如调解无效,及时通知保卫部处理。
12、当顾客所提问题不便回答时,应告诉顾客“对不起,这不是我们的职责范围”。
13、服务忌语
(1)有损商场信誉和形象的话不说。
(2)有损顾客人格和自尊的话不说。
(3)刺激顾客、激化矛盾的话不说。
(4)方言土语及“喂”“嘿”等代替称谓的话不说。
(5)夸大其词的话不说。
(6)在服务中,绝对禁止从语言、行为中表现出对顾客的不耐烦。
(7)在服务中,应如实说明商品的质量、性能等,不得做引人误解的宣传或做不负责任的承诺。
三、行为举止
1、标准站姿:脚跟并拢、脚尖成60度站立,挺胸、收腹、沉肩,双臂自然下垂放在身体两侧或腹前交叉(左手放在右手之上),头部端正,目光平视前方,自然轻松,保持微笑;不得前仰后合或倚靠他物,不得兜手、叉腰、抱肩或背手;不得东张西望、摇头晃脑或愣神。
2、鞠躬:分15度和30度;保持标准站姿,一般迎送客用15度;需表示特别感谢时用30度。
3、行走姿态:行走应轻快、矫健;挺胸收腹,目视前方,两肩平齐,步态自然大方;不得摇头晃脑、左顾右盼或晃首过高;不得手插口袋或打响指;不得勾肩搭背;不得在商场随意跑动。
4、引领顾客:走在顾客前方一侧,距离不宜过大,并以余光回顾顾客是否跟上,拐弯处应回身以手势引导;对迎面而来的.顾客应侧身礼让,不近身(20公分)、不超越同行的顾客;不与顾客争道抢行(因事需要超越的,要礼貌致歉)。
5、接(打)电话
电话铃响两声内接起电话并问候:“您好,华宇购物中心xx部”,不得因接电话而对顾客置之不理,不打私人电话或电话聊天。
四、柜台纪律
1、不准在商场内扎堆聊天、嘻笑打闹、看书看报、干私活。
2、不准在商场内会客待友、吸烟、喝水、吃东西。
3、不准使用服务忌语,严禁与顾客顶嘴吵架、辱骂顾客。
4、不准因上货、结帐、点款而冷淡顾客。
5、不准趴、蹬、靠、坐柜台或货架,不得托腮、抱肩、叉腰、兜手,不做不礼貌、不文雅的动作。
6、不准私分抢购紧俏商品。
7、不准代存私人物品。
8、不准坐岗(特殊岗位除外)、串岗、空岗。
9、不准将私人物品带入卖场。
10、不准将顾客丢失的物品据为己有。
11、不准为个人方便,使用所售商品或样品。
12、未经许可不准随身携带BP机、手机等通讯工具上岗。
五、柜台售货服务要求
1、商品实行明码标价,做到“一货一签”、“货签对位”;标价签应注明商品编码、品名、规格、单位、产地、等级、计量单位、零售价等。
2、需调试的商品,出售时要开箱验机,因未开箱验机而带来不必要的损失,由当事人承担。
3、贵重商品在销售中,营业员要实行一对一服务,不准一人接待多位顾客,在选择比较时,台面上不宜超过两个样品;如数量较多时,应选好一件收好一件,待付款完毕,再让顾客确认。
4、不准搭配商品出售。
5、不准代卖私人物品。
6、对滞销及临近保质期的商品应及时上报,并按批复意见进行下架返仓或削价处理。
7、对于商品的调变价,必须在变价日营业开始前完成变价工作。
8、试销品、削价品要有醒目标识,并明确告知顾客一些退换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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