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社会一步步向前发展的今天,制度使用的情况越来越多,制度是指一定的规格或法令礼俗。拟起制度来就毫无头绪?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煤矿后勤管理制度,欢迎大家分享。
煤矿后勤管理制度 1
(一)食堂管理办法:
1、炊事人员必须早6点,午10点,晚16点到岗。
2、每次下班后必须将下顿所需的主、副食准备到位。
3、厨房卫生必须随时打扫、下班时彻底清理干净。
4、前厅卫生就餐期间,餐具随用随收,下班时彻底清理干净。
5、炊事人员必须衣着整洁、文明用语。
6、炊事人员必须定期检查身体,不准留长发、长指甲,工作前要洗净手,再切菜、切面。
7、生、熟食品,面、菜食品必须分类,不得混堆、混装。
8、剩菜、有问题的饭菜,必须处理,不准再用。
9、食堂要定期消毒,餐具要入柜消毒。
10、厨房所有人员按自己的区域负责清扫。
11、认真钻研业务,不断提高烹调技艺,端正服务态度,保证完成任务。
12、随时听从上级安排的临时工作。
(二)食堂核算办法:
1、食堂所用灶具、餐具由公司统一购买,费用进入办公费。
2、食堂所用水、电、暖、煤气、房屋费用由公司统一支付,不进食堂成本。
3、食堂员工工资由公司统一支付,不进入食堂成本。
4、食堂收入:伙食补助、职工饭费、客饭收入、份饭收入、煤气补助。
5、食堂支出:米面油、肉类、酒、饮料、蔬菜、调料、餐巾纸、桌布、洗涤剂等物品采购费用;煤气费用。
6、食堂收入支出要求基本保持平衡,盈余部分留存下月,周转使用,定期根据上月盈亏情况调整下月伙食费用。
(三)职工就餐管理办法
为了方便职工就餐,本着厉行节约,有利于日常管理的原则,现对职工就餐管理做如下规定:
1、就餐人员范围:运销公司机关全体工作人员及与公司业务往来的办事人员。
2、就餐标准为每人每天9元,4元由公司补贴,个人承担5元。
3、个人饭费收取标准为:早1元/次,午2元/次,晚2元/次;公司没有补助人员按早2元/次,午3元/次,晚3元/次收取费用。
4、所有就餐人员外出或其他原因取消就餐,须在开饭1小时前通知灶房,否则按就餐计价扣款。
5、就餐人员外出归来需恢复就餐的.,须在开饭1小时前通知灶房,以便灶房增加饭菜。
6、职工就餐记录自行签认,食堂核对,漏记加倍补记。职工对就餐记录可以随时检查核实,发现不实即时与食堂沟通,就餐费用一月一结。
7、开饭时间:早7:30午12:00晚18:00。
(四)公司院管理制度
1、所有在公司院内工作或居住的人员都有义务维护大院内的集体利益。
2、院大门钥匙由调度室保管,各种车辆出入大院必须经调度室同意,由调度室值班员开锁大门。
3、院大门不论白天黑夜都要上锁,白天只开小门,晚上22:00锁小门。
4、不得乱扔垃圾,倾倒脏水。
5、原则上外单位车辆不得进入院,更不准外单位车辆在大院内过夜。
6、不得随意凉挂衣物和其他物品,以免影响院容。
7、公共场所照明灯天亮后全部关掉。
(五)职工公寓楼管理制度
1、保持室内清洁卫生,窗明地净,空气新鲜,被褥整洁,物品摆放有序,设施配备齐全,完好无损。
2、杜绝长流水、长明灯、私拉乱接现象。
3、定期做好消毒工作,卧具要定期更换、清洗。
4、禁止在公寓内使用电炉、电饭锅等高耗电电器取暖、饮食。
5、住宿职工在晚十点前必须回到宿舍。
6、在特殊情况同意下,非公司人员留宿过夜,必须由公司经理或书记批准。
7、做好防火、防盗工作。
煤矿后勤管理制度 2
为了加强我矿后勤管理,规范相关岗位工作,更好的辅助井下安全生产工作,特制定本管理制定如下:
一、后勤人员考勤规定
1、每月考勤以30天为满勤,不得随意请病假事假,凡是请假人员必须煤矿后勤负责人批准同意后,方可请假,否则视为旷工,凡请假人员必须书面申请请假(请假内容必须写明请假去处、请假时限、归厂时间,一般情况请假不得连续超过两天,如请假时间到了,人员并未到岗上班的,除不计发工资外,一天处罚50元)。请假考勤不足的按天数进行扣取工资。
2、签到到地点在煤矿调度室,签到时间早上为7点50前(若有其它改变临时通知),下午签到时间为6点,在签到以前各级管理人员必须处于工作状态,下午未按时进行签到,无特殊情况的一律按早退处理,罚款50元。调度人员负责监督签到人员的签字时间,到时间调度员必须将考勤表收好,若到时间不收起考勤表的,按晚一分钟罚款一元钱,罚款从工资中扣除。签到人员未按时签到的,在半小时以内按迟到处理,罚款50元。超出半小时又未进行请假按旷工处理,决不允许代替别人进行签字,一经发现,代签人一次罚款50元,委托人罚款100元(除不会写字外)。在上班时间内,一律不允许做任何与本质工作无关的事情,一经发现一次罚款30元。
3、在煤矿上班期间,严禁各级值班人员酒酒,发现喝酒上班的一次处罚50元。若造成后果的一次处罚100元。
4、地面各岗位后勤人员,在上班期间,严禁脱岗,20分钟内不见人,监督人员可按旷工处理,同时一次罚款50元。岗位人员必须严格按照各自岗位进行工作,严禁窜岗,当班工作未按时做完的,一次处罚50元。若被上级主管部门检查因后勤岗位人员的失职而造成的罚款,当班岗位人员根据实际情况应承担罚款的`15%。
二、“三不准”原则
1、不准打架斗殴。发现打架斗殴者,双方罚款1000元,严重者送公安机关处理;
2、不准酗酒闹事。一次罚款500—2000元,严重者开除;
3、不准偷盗。发现管理人员偷盗或者协助偷盗者,罚款2000元并开除,严重者送公安机关处理。
三、瓦斯监控员管理办法
(1)瓦斯监控员不允许有漏岗、脱岗现象,更不准随意跑动,确因特殊情况时向值班领导请假,不得擅自离岗,否则按缺勤处理。如果是因为离岗脱岗造成损失或上级主管部门罚款,须承担罚款的10%。
(2)对上一班遗留的异常情况,要及时了解并询问有关人员对此情况是否进行处理,并作好信息的反馈工作。
(3)严禁对监控主机一些系统设置进行更改,更不允许将主机上的文件进行删除,严禁安装与系统无关的软件。
(4)地面监控中心主机的运行状态要仔细关注,一旦发现有异常情况,要及时汇报给调度室和值班领导,并把原因处理情况写入重大问题及时汇报处理的记录表中。
(5)认真对监控系统软件的运行状况作好记录,填写在中心运行记录本上,正常情况下不用记录,但每两个小时查一次,异常情况每半小时作一次记录。
(6)每天要对机房的卫生和机器外壳进行打扫,保持机房和机器的干净整洁,使计算机有良好的环境,延长其使用寿命。
(7)负责每天对监控系统各测点日常运行记录,并进行相应的分析说明。
(8)按时录入信息化管理平台相关记录。
四、装载车司机管理办法
(1)熟悉、掌握装载机性能,定期对装载机进行检查,并定期对装载机油路、水箱进行加油、加水,保证装载机处于工作状态。若由于以上因素造成装载机损坏,必须承担其修理费用10%的罚款,并书面检讨。
(2)严禁私自将装载机开出本矿,如因特殊原因外借的,需要征得矿领导同意后,方可外借。否则一次给予500元罚款。
(3)如需更换、增加装载机耗损材料(如油封、机油、柴油)等,必须提前三天书面写出材料清单、数量,报办公室后,统一购买,保证装载机随时处于工作状态。如果由于装载机司机没及时上报而导致停工,一次扣除工资的处罚200元。
五、炸药仓库保管员管理办法
(1)每次入库的炸药、雷必须分库分类保管。要求量、帐、物相符,单据齐全。所需办公用品到矿办公室领取。
(2)当天出库的炸药、雷必须单据清楚,如炸药、雷有退库时必须如实填写单据,并分类保管。
(3)搞好库存内外清洁卫生,保持室内外畅通。严禁出现生锈、漏雨、潮湿、腐烂等情况。对易燃易爆物品必须分库保管好,经常做好防火防盗防潮等安全工作。
(4)炸药、雷仓库必须双人双锁,并负责喂养警犬。
(5)除吃饭时间、或是特殊原因外,必须保证二十四小时在岗,并配合公安机关例行检查。如果脱岗或离岗导致主管部门的处罚,扣当月工资的10%。
(6)随时清理单据,保证帐、物相符。
(7)负责夜间仓库的守卫工作,发现可疑问题及时上报矿领导处理。
(8)随时清查库存数量,发现库存不够维持正常上班时,必须提前五天报告矿领导。
(9)严禁留宿外来人员,如有朋友在必须在22:00点前劝其离开。
(10)如因个人疏忽原因,造成炸药、雷丢失,必须接受公安机关调查,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六、充灯工管理办法
(1)熟悉、掌握矿灯习性,熟练充灯技巧。
(2)严格记录好矿灯发放记录,做到相关登记。漏记、不记的,一经发现给予50元的罚款。
(3)经常检查矿灯有无失爆,若有失爆矿灯必须及时处理,对不处理的,发现一次罚款50元。
(4)充灯房应保持整齐、干净,自救器应摆放整齐,便携式瓦检仪必须保证随取可用。
(5)无特殊事情充电工必须搞好矿灯发放工作,保证下井人员能正常领取矿灯。
七、澡堂管理办法
1、每天保证随时有热水(处特殊情况外),出现洗澡时无热水罚款50元。
2、澡堂内严禁乱丢杂物、垃圾。
3、不得损坏澡堂的水管等设施,发现损坏的造价赔偿。
4、洗完澡后必须关好水龙头,否则一次罚款100元。
八、食堂
1、食堂必须保证饭菜卫生,提供新鲜食物。
2、在食堂内就餐讲究卫生,剩饭剩菜倒在指定的地点,严禁浪费食物违者处罚100元。
3、食堂内必须保证环境卫生,否则对食堂一次罚款50元。
九、材料仓库管理员管理办法
(1)材料仓库管理人员必须保证每天材料出、入库数据准确,严禁弄虚作假,每月数据在月底最后一天交由财务室审查后电脑存档;
(2)常用材料,必须保证有库存,在库存少时,必须提前三天书面写出材料名称、数量、规格、尺寸后,交由后勤负责人审查后,组织购买,如因个人疏忽原因未上报,造成停工,按相应制度处理;
(3)每次新入库材料,必须填写在入库单上,写明单价、数量、单位、规格、型号,并保证数据与购买数据准确一致,并由入库人员签字;
(4)每天的材料出库数据准确无误,并有领料人员签字;
(5)如有材料退库必须写明名称、数量、规格、型号、单位,退库人员必须签字;
(6)仓库必须随时保持整齐、干净,严禁乱堆乱放。
(7)必须配合施工队,搞好材料出、入库工作,每天二十四点前保证能正常领取材料。
十、文明卫生
1、矿内划定清洁区,每周由各单位组织,至少打扫一次。清洁区划分另行制定。
2、各宿舍垃圾不得随意乱丢,应丢在矿指定的地点。
3、严禁在矿内随地大小便,发现一次罚款100元。
4、节约用水用电,发现长流水、长明灯的一次罚款50元。
煤矿后勤管理制度 3
(一)为加强煤矿特定设备的巡回检查保养工作,及时发现设备运行中出现的.问题,减少设备故障,根据《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要求及评分方法(试行)》机电专业“管理制度”中对机电管理制度建设的要求,制定本制度。
(二)岗位司机必须熟悉所操作的设备规格、型号、基本构造及性能。
(三)岗位司机必须按照所规定的巡回检查路线图表及内容,每班至少进行一次巡回检查。
(四)每巡回检查一次,都必须认真填写巡回检查记录。
(五)巡回检查要认真负责,检查中如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若不能处理,应立即向有关领导汇报,将发现的问题及最终处理情况,在巡回检查记录上作详细记录。
(六)岗位司机认为设备运行不正常或存在其它问题时,可通知维护人员一同巡回检查,维护人员不得拒绝。
(七)巡回检查方法一般采取“看、摸、听、嗅、试、量”等手段。看:从外观检查,看仪表指示;摸:用手摸,感触其振动、温度或用手锤敲击,检查其紧固程度;听:听其声音,有无异响;嗅:用鼻闻是否有异味;试:试验安全保护装置是否灵敏可靠;量:简单量具测试。
煤矿后勤管理制度 4
为加强通风瓦斯管理,防治瓦斯事故,根据有关规定和煤矿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1、瓦斯检查员是否具有一定煤矿实践经验,掌握一定的通风、瓦斯知识,是否经上级主管部门培训,考核合格,并持证上岗。
2、瓦检员是否严格按规定的瓦斯检查地点、检查次数、巡回检查路线、巡回检查时间和检查时间进行瓦斯检查,是否严格执行井下交接班制度和“三人连锁放炮”制度,每班是否向通风值班室和调度室汇报检查情况。
3、瓦斯检查员数量是否符合公司规定的.人数配备。仪器确保完好,精度是否符合要求,是否备有长度大于1.5m的胶管(或瓦斯检查棍)温度计等。
4、瓦检员是否严格按瓦斯检查地点设置计划规定执行,每次排查检查的结果是否准确的记入瓦斯检查手册和记录牌上,是否标好原始记录检查路线图并通知现场作业人员。
5、是否存在瓦斯排查空班、漏班、少检、假检现象,并是否做到井下记录牌板、检查手册、原始记录“三对口”对三种记录上的内容和数据、是否完全一致。
6、矿长、技术负责人、通风部门是否严格执行瓦斯报表审签制度,对存在问题是否制定措施及时处理。
煤矿后勤管理制度 5
隐患排查是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的主要手段之一,为了强化各级领导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业务部门的业务保安责任制,强化现场安全管理,规范隐患排查,杜绝重大事故的发生,同时也为了加强安全调度管理,特作如下规定,望认真执行。
一、组织机构及责任划分
(一)组织机构
矿成立隐患排查领导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区负责人。
(二)职责分工
1、矿长对全矿隐患排查工作全面负责。
2、各分管副矿长、总工程师对矿长负责,并对分管范围内的隐患排查工作负全面管理责任。
3、各业务科室的科长(主任)负责本业务范围内的隐患排查工作,对本业务范围内的隐患排查工作负直接管理责任。
4、安监科负责全矿隐患排查的收集、确认、统计、上报工作和对隐患整改的检查、落实与考核工作。
5、各工区的区长、班长,对本单位管辖范围的隐患排查工作负直接管理责任。
二、隐患的定义、分级、分类
1、隐患的定义
隐患是指煤矿生产现场、技术管理、装备设施等所存在的可能导致事故的各种不安全因素。
2、隐患的分级
按隐患严重程度,解决难易分为a、b、c三级。
a级:难度大,矿解决不了,须由集团公司解决的隐患;
b级:难度较大,区队解决不了,须由矿解决的隐患;
c级:难度较小,由区队、业务部门必须解决的隐患。
3、隐患的分类
按事故隐患的种类,可分为:顶板、运输、机电、通风、瓦斯、煤尘、放炮、火灾、水害和其它共十类。
三、隐患的查出与收集、确认与上报、处理
(一)隐患的查出与收集
1、集团公司和矿各种检查中查出的隐患;
2、各业务科室月度、季度各种检查查出的隐患;
3、各级管理人员日常深入生产现场查出的隐患;
4、安全质量安监员汇报的隐患;
5、职工举报的隐患。
安全科每天对业务科室上报的隐患,进行全面的收集、筛选、初步确认、分级登记,下发通知单定期整改、反馈、验收。
(二)隐患的确认与上报
1、各单位均要建立隐患排查制度,从隐患的收集、筛选、确认、上报,到隐患的跟踪排查、直至隐患整改完成建立一整套的管理办法,使隐患在闭路循环中运作。
2、井上下各生产单位必须及时将生产过程中发现的a、b级隐患按专业报对口业务科室。各业务科室经过确认后在规定时间上报安全科信息站。
3、基层各区队安全第一责任者要深入发动群众,认真查找和排查本单位管辖范围内的事故隐患,对现场发现的a、b级隐患要及时分别上报安全科和分管业务科室,对查出的c级隐患要全力组织排除,做到项目、措施、资金、负责人、整改时间五落实。对业务科室下发的有关隐患方面的措施、规定等要认真贯彻落实,并经常在班前会或安全活动时间向职工宣传贯彻,让每个职工都做到心中有数,提高自保互保意识。
4、各单位要把隐患排查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在原有的基础上要层层建立和完善隐患排查管理网络和奖罚制度,并责任到人,从上到下,形成全员、全方位、全过程控制和排查隐患的浓郁氛围,把超前防范渗透于安全生产全过程。
5、各单位不仅要将隐患排查工作纳入体系管理,而且要作为安全调度汇报的一项重要内容。
6、各业务科室负责将本月本系统范围内a、b级隐患整改情况,c级严重隐患的整改条数,以及本系统范围内新增的a、b级隐患,按排查表的内容要求填好并附总结于每月24日报安全科,安监科将各业务部门上报的a、 b级隐患整改情况,严重c级隐患整改条数,以及各系统范围内新增的.a、b级隐患在隐患排查会上进一步确认,汇总后附总结(汇报上月隐患排查情况,包括a、b级处理条数,c级查处条数及c级严重条数)和本月上报隐患情况(包括新增a、b级隐患)每月报送上级有关部门,
7、矿每月7日由安全矿长组织业务科室负责人召开一次隐患排查会议,在安监科和各业务科室初步确认的基础上,对a、b级隐患作进一步的确认,做到项目、措施、资金、负责人、整改时间五落实。
8、每旬各相关科室将在隐患排查会上确认的a、b级隐患整改进展情况及新增a、 b级隐患以书面形式报安全科。各业务科室往对口处室与安全科上报的隐患应一致,出现一处不一致扣单位200元。
9、各单位、各专业的c级隐患都要列入本单位的月度安全工作计划,每旬由单位负责人亲自组织本部门人员对每条隐患进行一次专门的研究治理,责任到人,督促整改,对越期不能整改完成的,对牵头科室负责人处以每条100-200元罚款,对隐患排查负责人处以每条50-100元罚款。
10、安监科要及时接受、筛选、处理、反馈各种隐患信息。对查处的c级隐患要填写事故隐患排查登记台帐,并要以隐患通知书的形式及时通知有关区队,由小班安检工监督整改落实情况。待隐患处理完后,由区队负责人签字,将通知书返回安全科。
11、加强对隐患排查工作的调度。隐患排查工作是一个与生产相适应的动态过程,为此,要求要做好五件事:一是在矿调度会上安监值班人员要通报当天的隐患;二是各队组利用班前会将当前存在隐患的范围、影响程度等向安检工交代清楚,使每个安检工都做到心中有数,便于落实隐患整改进展情况、捕捉安全信息;三是充分发挥安
检工信息员的作用,小班安检工、跟班区长班班要对所管辖范围内的各级隐患的具体现状(包括影响范围、危害程度、进展情况、措施落实情况等)向调度室详细汇报;四是安全科要全面收集隐患信息;五是各单位值班干部每天要将隐患向安全科汇报。
12、隐患在整改完成前必须月月上报,同时要制定安全措施,而且措施必须切实可行,能够真正消除不安全因素,措施要规范化,统一会审签字后下发到有关人员和区队,安全科要严格监督检查,无措施的,罚责任单位100元。
(三)隐患的处理
1、隐患排查工作列入矿长安全办公会的议事日程,各业务科室成立由3至4人组成的隐患排查信息组,并由一名副职负责;其它单位成立信息台,指定专人负责。各单位要制定隐患排查制度,建立隐患排查台帐,明确任务落实责任,考核兑现,形成从上到下,全员、全方位、全过程的控制和排查网络。
2、a级隐患由集团公司业务处室和分管副总经理负责整改,督促有关部门排计划、列资金、购设备、想办法、定措施,力争在最短的时间内安排矿上整改,同时公司、矿要共同制定防范措施,并严格监督执行。每月上、中旬由安监科牵头,有关业务科室参加,对a级隐患采取相应整改措施,进行跟踪检查,检查后写出三定表。
3、b级隐患由业务科室和分管副矿长负责整改,督促有关部门排计划,列资金、购设备、定措施,安排队组尽快整改,安监科督促检查整改和措施实施情况并按规定向安监局汇报。
4、c级隐患由安监科给区队下三定表,由区队整改。
5、各业务科室(生产、机电、通风、调度、信息监控中心)对系统范围内的隐患要制定措施,狠抓落实和整改。对查出的a、b级隐患、c级严重隐患要认真填写隐患登记台帐,待隐患处理完成后,将隐患通知书由科室负责人签字后,返回安监科。
(四)隐患填写标准
1、国有重点煤矿事故隐患统计表a、b级隐患填写标准。
(1)隐患地点分为:地面、大巷、采煤面、掘进头、上下山、井筒、其它等七类,本栏内容填写时,必须是其中之一。
(2)隐患类别分为:顶板、通风、瓦斯、煤尘、机电、运输、放炮、水害、火灾、其它等十类。本栏内容在填写时,必须是上述类别之一。
(3)所需资金和完成资金二栏内容应以万元为计量单位,整数部位不超过三位,小数部位不超过一位。
(4)负责人一栏的内容要求为一个人名(矿级),如有多个负责人的情况,可填写其中一名主要负责人。
(5)凡新增加的隐患,必须在负责人一栏内人名后打﹡符号。
(6)整改措施:要求文字简练,措施得力。
2、c级隐患卡的填写标准:隐患的地点(巷道名称、隐患所在位置、最好用数字说清),设备编号、内容、时间、点班必须写清,下卡时再另外写明整改措施、限改时间、负责人。所查出的隐患在现场填卡,并对现场负责人讲清楚,由其签字认可后方有效(现场无人或有组织的检查查出的隐患可不签字)。
四、隐患的复查与处罚
1、对c级隐患的复查,矿领导和安监科查的隐患由安监科复查,各业务科室查的隐患由各业务科室复查,复查结果及时报安监科井上下检查组,由安监科考核处理,各业务科室按系统把上月报的a、b级隐患,每旬进行一次跟踪检查,填写三定表,一式三份,交安监科一份。
2、本单位查出的隐患不罚款,由本单位负责登记、整改、复查,每天将c级隐患报安监科井上下检查组,将a、b级隐患报对口科室,不按时整改的按标准处罚。
3、本单位安检员在评估表上填写的隐患问题,同时要报本单位登记处理,如本单位不能处理应在评估表中注明,或由本单位上报安监科,由安监科统计、协调、下通知单处理。
4、当天查出的同一条隐患只罚一次,不重复罚款,多系统联合检查的隐患,由安监科罚款,其它系统不再罚款,隐患标准中没有的条款,由各系统按标准化或其它规定罚款。
5、一家管理多家使用的设备、设施查出的隐患,罚造成隐患的责任者或单位,不按时整改的,罚管理单位。
6、对c级隐患的处罚:非本单位职工查出的隐患,对责任单位每一条轻微隐患罚10元;每一条一般隐患罚30元;每一条严重隐患罚100元。未按期进行整改的每条轻微隐患罚20元,每一条一般隐患罚60元,每一条严重隐患罚200元,此后每重复一次再处罚一次,直至整改完毕为止,单位对隐患的罚款要落实到责任者头上。
7、凡在集团公司及以上单位各类检查中查出的隐患,按月度动态检查和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季度考核等管理规定执行,对所查隐患的罚款,各分管矿领导承担分管范围罚款的5%,对口业务科室承担罚款的15%,被检单位承担罚款的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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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为了保障煤矿安全,保护煤矿职工的人身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国家有关安全的法律、法规、《煤矿安全规程》、《煤矿工人技术操作规程》、《煤矿作业规程》、集团公司的规章制度等要求,安全监察局对全公司的安全管理工作实行监督检查。
二、安全监督检查应当以预防为主,及时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有效纠正影响煤矿安全的“三违”行为,监督检查实行“安全监督与促进安全管理相结合,教育与惩处相结合”的'原则。
三、安全监督检查实行生产环节全过程管理,安监员是现场工作的监督检查者;机关业务科室管理人员日常入井,对生产环节的各个点进行监督检查,检查出的问题落实区队处理并跟踪复查。
四、监督检查的范围为全公司井下所有生产环节和与生产有关的地面机房等,检查时按采、掘、机、运、通分专业进行检查。
五、安全监督检查的主要内容有:规程、措施在现场的执行情况,规章制度的落实情况,特殊工种的持证上岗情况,工作现场的安全状况,安全隐患的整改情况,基层单位领导跟班指挥生产及安监员的上岗情况,在岗员工的应知应会情况等。
六、安全监督检查的人员有:公司领导、生产口业务科室技术员以上的干部、工会负责安全的干部、团委书记、教育科长、采、掘、机、运、通单位的队长、技术队长及技术员。
七、安全监督检查出的问题每天按问题反馈单下发各有关单位,各单位按“五定”原则落实整改。
八、安全监督检查由安监科负责组织,安监科负责安全问题、隐患的整理下发,业务科室人员负责问题整改情况的复查。
九、安全监督检查的组织、考核工作由安监科按有关文件负责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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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牢固树立安全第一,以质保安,工程质量是安全的保障。
2、以采、掘作业规程为施工的质量要求基础,要求各作业班组严格以《煤矿安全规程》,采、掘作业规程,安全施工技术措施要求作业。
3、跟班作业矿级管理人员、安全员随时以安全质量要求进行班组作业指导,以保证班组每班作业都严格以安全生产质量要求进行工作,努力减少因质量不好而返工。
4、每月由安全生产矿长,工程带队组织检查验收确实作安全质量工作过程中有动态检查、验收。
5、每月20日由矿长组织带队检查验收班组工作的'安全质量。
6、按安全质量三级建设管理进行管理考核,达到安全质量标准的进行奖励,达不到的按安全质量责任大小进行惩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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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使分公司制定、修订、颁布规章制度的程序科学化、规范化,确保各项规章制度有效执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XXXXX 科技创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其它相关规定,结合分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指的规章制度是分公司为规范各项管理工作的范围、职责、权限、工作程序和奖惩而制定的制度、规定、办法和细则的总称。
第三条 规章制度分为三级:
一级规章制度是指矿长办公会议事规则、党政联席会议事规则、职工代表大会议事规则等由股份公司或矿最高议事机构决定的分公司的根本管理制度。
二级规章制度是指规范分公司战略管理、投资管理、人力资源管理、科技管理、生产管理、财务管理、营销管理、风险管理、业绩考核、法律事务、综合管理等由矿长办公会、党政联席会和职工代表大会决定的基本管理制度。
三级规章制度是指为执行各项管理制度由职能部门制定的工作标准、业务流程、作业指导书等。
第四条 制定规章制度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合法性原则: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和国家强制性标准,贯彻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兼顾稳定与时效性原则:与分公司整体发展战略、
功能定位、管控模式及管理重点相适应,在确保相关制度相对稳定运行的同时,要随着内外部环境的变化和经营管理的需要,不断评价和更新;
(三)适用性原则:符合分公司实际,能在一定时间和一定范围内普遍适用;
(四)统筹兼顾原则:注意制度的系统性和协调性,与管理流程协调和匹配,避免重复制定和各项制度之间冲突、交叉和遗漏。
第五条 规章制度的归口管理部门和职责:
规章制度的归口管理部门为企业科。其中三级规章制度由相关职能部门管理,均报企业科备案。
企业科负责分公司规章制度的总体策划并组织编制规章制度制定计划;组织制定和修订规章制度,综合审查规章制度草案;组织对规章制度执行情况调研,对规章制度有效性、适宜性进行评审;保证各项规章制度的系统性和协调性;组织规章制度年度汇编和发布。
第六条 各职能科室负责分管业务规章制度的管理工作,包括科室分管业务所需规章制度系统策划,提出规章制度的制定和修订计划,起草、组织会签规章制度,对现行规章制度的适宜性、符合性和有效性进行监测和评估,并及时进行补充或修改,保持分管业务制度体系的完整和有效。
第二章规章制度的`策划和起草
第七条
各职能科室应根据业务工作需要,在对规章制度需求进行分析的基础上,提出需制定的规章制度计划,由科室负责人签署意见后送企业科。规章制度计划应当包括规章制度名称、制定的必要性和目的、依据、建议起草科室、参加科室及起草工作完成时间等内容。
第八条 规章制度应当对制定目的、适用范围、主管科室、参与科室、具体规范或标准、施行日期等作出明确规定。程序类规章制度还应明确实施程序,并附流程图。如有以新的规定取代原规定的,应当写明予以废止的原规定名称、文号及废止时间。
第九条 规章制度的内容用条文表达,每条可以分为款、项、目。条文较多的,可分章,章可分节。规章制度应当结构严谨,条理清楚,用语准确,文字简明。
第十条 规章制度的起草工作,应按下列步骤进行:
组织研究讨论,形成送审稿。
第十一条
规章制度草案送相关职能科室或领导征求意见时,应附书面通知,写明要求反馈书面意见的期限。必要时上报股份公司相关职能部门或相关领导。
第十二条
被征求意见的科室和领导应认真组织研究,在征求意见通知规定的期限内作出书面答复,由科室负责人签署后送起草科室。对于报送股份公司相关职能部门或领导的,应及时了解相关职能部门和领导的意见或建议,起草科室应将书面答复存档备查。
第十三条 规章制度起草科室汇总所征求意见后,应该组织范围更加广泛的研究讨论,形成送审稿。
第十四条 规章制度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要按有关规定召开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民主管理委员会议进行审议,形成决议。
第十五条 规章制度草案送审稿定稿后,由负责组织起草工作的科室写出起草说明,内容包括:制定该规章制度的目的、依据、起草过程、不同意见及未采纳不同意见的理由。
第三章规章制度的审查、批准、发布及备案
第十六 条 草案送审稿及起草说明全部完成后,由负责规章制度起草工作的科室负责人签署送企业科。
第十七条
企业科根据各科室的职责和工作内容对报送的规章制度进行审核协调,如有业务交叉、与分公司功能定位不符、与科室职能不符、与管理流程不符的,牵头组织相关科室对草案进行再次讨论,形成书面审核意见。
第十八条
负责组织起草工作的科室根据审核意见完成草案的修改工作后,形成审议稿报批。
第十九条
各级规章制度的审查、批准、发布程序如下:
一级规章制度:草案或者修正案由股份公司批准;或经矿长办公会、党政联席会、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后,以分公司名义,由分公司经理签署发布并施行; 二级规章制度:草案或者修正案经分公司主管领导审阅修改后提请矿长办公会讨论修改,报股份公司相关部门备案后,由分公司经理签署发布并施行; 三级规章制度:科室起草讨论后,提交分公司主管领导审阅,以科室名义发布。
第二十条 各级决策机构审议草案时,负责起草工作的职能科室主要负责人应到会作起草说明,并回答审议过程中提出的问题。
第二十一条
规章制度经签署颁发后,由分公司行政办印发并抄送企业科备案。
第二十二条 规章制度的发放、归档、管理按分公司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章规章 制度的效力、修订、废止和汇编
第二十三条 分公司规章制度中应当用专门条款明确生效条件和生效日期。
规章制度中应当明确是否具有溯及既往的效力。
第二十四条 分公司各级规章制度必须衔接、协调,下一层级规章制度不得与上一层级相冲突,否则冲突的规章制
度或者冲突的条款无效。
第二十五条
企业科于每年 2 月份组织各职能科室按照分公司管理体系要求,对各科室编制的规章制度执行情况进行调研、分析、评审。各科室根据评审结果对现行规章制度进行修订、废止,对“试行”和“暂行”的规章制度进行充实、完善和更新,并适时公布修订和废止情况。
第二十六条
当出现下列情况时,规章制度要及时进行修订:
(一)国家法律、法规、规章有变化,原制度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强制性标准不一致时;
(二)分公司进行组织结构调整、管理模式调整、经营范围调整和业务流程调整等情况发生时;
(三)“试行”和“暂行”超过一年的。
第二十七条 规章制度的修订程序按照制定时的程序办理。
第二十八条
当出现下列情况时,规章制度要及时予以评估、调整或废止:
(一)由于国家法律、法规废止,使分公司规章制度失去法律依据的;
(二)企业进行结构调整,原规章制度与新的结构不相适应时;
(三)分公司发展战略调整时;
(四)规章制度规定事项已经不存在、执行完毕或无继续施行必要的;
(五)新的制度生效,相关原制度废止。
第二十九条
每年企业科对分公司运行中的制度集中进行摸底,梳理及评审。
第五章附则
第三十条
技术规范、技术标准的制定、管理不适用本办法。
第三十一条本办法经矿长办公会审议通过后生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三十二条
本办法由企业科负责解释。
第三十三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煤矿后勤管理制度 9
(一)为充分发挥应急管理机构的职能作用,完善工作机制,更加规范、有序、高效地开展应急管理各项工作,提高应对和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和水平,根据《煤矿安全规程》(2022)第672条“煤矿企业应当落实应急管理主体责任,建立健全事故预警、应急值守、信息报告、现场处置、应急投入、救援装备和物资储备、安全避险设施管理和使用等规章制度”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二)煤矿总工程师应根据《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aq/t9002—2006)组织相关单位(部门)按照规定编写煤矿应急预案。
(三)应急预案体系动态管理。根据“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总体要求和部门机构调整变化情况,及时对煤矿应急预案进行类别、结构调整,使应急预案体系适应全矿井安全形势和实际工作需要。
(四)应急预案修订完善。当应急救援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职责或应急资源发生变化,以及实施过程中发现存在问题或出现新的情况时,应及时修订完善应急预案。突发事件处置后,要总结实战经验及时修订完善相关应急预案。
(五)应急预案审核、印发和发布。应急预案编制完成或修订完善后,应进行评审。评审由矿总工程师组织有关部门和人员进行,外部评审由上级主管部门或地方政府负责安全管理的部门组织审查。评审修订后,经矿长签署发布并按规定报有关部门备案。发布实施的应急预案应每年评审一次。
(六)预案培训。针对已批准的应急预案,应编制对各专业应急人员、职工的年度培训计划,组织实施。职工应熟悉避灾路线,掌握危险自救和互救知识。特殊作业人员在学习和考试后,应进行相应的训练和演习。应急预案如有修改补充,要组织职工重新学习。
(七)应急预案演练。建立健全应急预案演练制度,制定应急预案演练计划。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应急预案演练。
煤矿后勤管理制度 10
为及时掌握矿井安全生产动态,研究矿井安全生产变化状况,检查安全工作实效,及时制定相应的安全生产措施,消除事故隐患,保障矿井安全生产和职工人身安全,防止事故发生,特制定安全办公会会议制度。
一、组织机构
为确保安全办公会议正常、及时召开,并取得实效,成立矿安全领导小组,其成员为参会人员。
组 长:矿长
副组长:安监站长、生产矿长、总工程师、党委副书记 成 员:安全副总、生产副总、技术副总、通防副总、机运副总、 综合办主任、安监站副站长、生产科长、技术科长、劳资科长、企管科长、机电科长、通防科长、培训中心主任
二、会议内容
1、认真学习贯彻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指令和安全工作会议精神。
2、认真听取各职能部门、专业管理人员和安监部门关于“三大规程”的执行情况,安全技术措施落实情况和安全工作开展情况,研究分析存在的问题、隐患,讨论制定解决处理的措施、办法,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限定时间落实整改。
3、研究落实“一通三防专项治理”及“安技措”安全资金计划落实情况。
4、对发生的各类重大及未遂事故进行分析、讨论,落实对事故责任者及严重“三违”人员的处理意见,吸取教训,制订防范措施。
5、检查安全办公会议确定工作事项的落实情况,对未按要求完成的项目要查明原因,追究责任,督促再落实。
6、适时研究、制订具有针对性、可行性的`群众性安全生产活动,努力推动矿井安全生产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会议程序
1、安全办公会由安全领导小组组长主持,组长不在矿时,由第一副组长主持。
2、与会单位汇报上旬工作开展情况、解决的主要问题、目前存在主要问题及本旬工作计划;提请需要安全办公会研究决定的事项。
3、研究会议上提请研究的事项。
4、安全领导小组副组长对分管工作安排、布置。
5、安全领导小组组长作会议总结,裁决安全办公会研究的事项,布署下步安全生产全面工作。
四、会议制度
1、每月2日、12日、22日上午8:30准时召开安全办公会。
2、凡参加会议人员不得缺席、迟到、早退,特殊情况不能参加会议的,必须以书面形式请假并经(副)组长签字批准,否则,按旷会处理。
3、参加会议人员,必须对会议内容认真记录,会后认真贯彻落实会议安排的各项工作,对会议内容落实负责。
4、安全办公会后2日内,安监站必须形成安全办公会会议纪要,由综合办负责印发到相关单位。
煤矿后勤管理制度 11
一、目的
为了保障煤矿生产的顺利进行,提高后勤服务质量,规范后勤管理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煤矿后勤部门及相关工作人员。
三、职责分工
1. 后勤部门负责煤矿办公区域、生活区域的环境卫生、绿化、设施设备维护等工作。
2. 负责煤矿员工的餐饮、住宿、洗浴等生活服务保障工作。
3. 负责物资采购、仓库管理、车辆调度等工作。
四、办公区域与生活区域管理
1. 环境卫生
定期清扫办公区域和生活区域,保持地面、墙壁、门窗等清洁。
合理设置垃圾桶,定期清理垃圾,做到垃圾日产日清。
2. 绿化管理
制定绿化规划,定期修剪、浇水、施肥、防治病虫害,确保绿化植物生长良好。
爱护绿化设施,禁止破坏绿化植物和绿化景观。
3. 设施设备维护
建立设施设备档案,定期检查、维护办公区域和生活区域的.水电、空调、消防等设施设备,确保其正常运行。
及时维修损坏的设施设备,维修工作应遵循安全、高效、节约的原则。
五、餐饮管理
1. 食品采购
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标准采购食品原材料,确保食品质量安全。
建立供应商档案,定期评估供应商的信誉和产品质量。
2. 食品加工
遵守食品加工卫生规范,做到生熟分开、荤素分开,防止交叉污染。
合理搭配膳食,保证营养均衡。
3. 餐厅服务
保持餐厅整洁卫生,餐具消毒到位。
服务人员应热情周到,及时清理餐桌,满足员工的就餐需求。
六、住宿管理
1. 宿舍分配
根据员工的工作岗位和实际需求,合理分配宿舍。
2. 宿舍设施
定期检查宿舍内的设施设备,如床、衣柜、桌椅等,及时维修或更换损坏的设施。
3. 宿舍纪律
制定宿舍纪律,禁止在宿舍内大声喧哗、酗酒、赌博等不良行为。
员工应爱护宿舍内的公共设施,保持宿舍卫生整洁。
七、洗浴管理
1. 洗浴设施维护
定期检查、维护洗浴设施,如喷头、水龙头、热水器等,确保正常使用。
及时清理洗浴间的卫生,保持环境整洁。
2. 洗浴时间安排
合理安排洗浴时间,满足员工的洗浴需求,避免拥挤。
八、物资采购与仓库管理
1. 物资采购
根据煤矿的生产和生活需求,制定物资采购计划。
采购过程应遵循质优价廉、公开透明的原则,严格控制采购成本。
2. 仓库管理
建立仓库管理制度,对物资进行分类存放、登记入账。
定期盘点仓库物资,做到账物相符。
九、车辆管理
1. 车辆调度
根据工作需要,合理调度车辆,提高车辆使用效率。
优先保障生产用车和紧急事务用车。
2. 车辆维护
定期对车辆进行保养、维修,确保车辆性能良好,安全行驶。
驾驶员应遵守交通规则,文明驾驶。
十、监督与考核
1. 成立后勤管理监督小组,定期对后勤工作进行检查和考核。
2. 对工作表现优秀的后勤人员进行表彰和奖励,对违反本制度的人员进行批评和处罚。
十一、附则
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本制度由煤矿后勤部门负责解释和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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