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间员工奖罚规章制度

2022-08-04 制度

  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很多场合都离不了制度,制度泛指以规则或运作模式,规范个体行动的一种社会结构。这些规则蕴含着社会的价值,其运行表彰着一个社会的秩序。制度到底怎么拟定才合适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车间员工奖罚规章制度,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车间员工奖罚规章制度 篇1

  第一章 总 则

  为加强公司的规范化管理,完善各项工作制度,促进公司发展壮大,提高经济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一、公司全体员工必须遵守公司章程,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决定。

  二、公司倡导树立“一盘棋”的思想,禁止任何部门、个人做有损公司利益、形象、声誉或破坏公司发展的事情。

  三、公司通过发挥全体员工的积极性、创造性和提高全体员工的技术、管理、经营水平,不断完善公司的经营、管理体系,实行多种形式的责任制,不断壮大公司实力和提高经济效益。

  四、公司提倡全体员工刻苦学习专业技术和文化知识,努力提高员工的整体素质和技术水平,造就一支思想新、作风硬、业务强、技术精的员工队伍。

  五、公司鼓励员工积极参与公司的决策和管理,鼓励员工发挥才智,提出合理化建议。

  六、公司实行“岗薪制”的分配制度,为员工提供收入和福利保证,并随着经济效益的提高逐步提高员工各方面待遇,公司为员工提供平等的竞争环境和晋升机会;公司推行岗位责任制,实行考勤、考核制度,评先树优,对做出贡献者予以表彰、奖励。

  七、公司提倡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提倡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倡导员工团结互助,同舟共济,发扬集体合作和集体创造精神,增强团体的凝聚力和向心力。

  八、员工必须维护公司纪律,对任何违反公司章程和各项规章制度的行为,都要予以追究。

  第二章招聘制度

  一、招募

  公司内部若有空缺或有新职时,可能由内部晋升或调职,出现下列情形进行对外招募。

  1、公司内部无合适人选时。

  2、需求量大,内部人力不足时。

  3、需特殊技术或专业知识须对外招募人才时。

  二、甄选

  员工任用之主要原则是应聘者对该申请职位是否合适而定,并以该职位所需的实际知识及应聘者所具备的素质工作态度、工作技能及潜质和工作经验等为准则,经所属部门考核合格后任用。

  三、录用手续

  1、员工任用由办公室发出录取通知书,凭通知到办公室报到办理手续,并缴验下列证件资料:

  (1)、录取通知书。

  (2)、居民身份证。

  (3)、资历、资格证书、上岗证。

  (4)、一寸相片三张。

  2、填写《人事资料单》,它将记录你在“韵达快递公司”的成长过程。

  3、招聘人会告知你有关公司的规章制度、福利待遇及相关工作和所属部门的主管上司。

  四、试用

  为办妥以上入职手续后,你将接受至少三个月的试用期,在这期间你会得到主管上司的悉心指导及接受岗位培训,试用期内决定你是否适合这份工作。在此期间,你的上司会对你作出评估,必要时可根据你的实际情况延长或缩短试用期或者辞退。

  五、正式任用

  1、员工经试用合格,公司将以书面形式与员工确认雇佣关系。

  2、员工入职提供之证明文件必须真实,如发现有虚假隐瞒将视情节轻重做出处理,甚至开除。

  3、员工如有以下变更事项应在一个月内呈报办公室。

  (1)、联系地址、电话号码及婚姻状况。

  (2)、遇紧急事故联系人。

  (3)、现时参加的学习课程(学历证明)、现时参加的专业性团体。

  第三章 工作规则

  一、工作时间

  公司实行六天工作制,每天工作八小时,每周工作四十八小时,每天的工作时间如下:星期一至星期六:上午8:00—12:00下午13:30—17:30。因工作需要之连续性,员工担任轮班或特别勤务之上下班及休息时间,以实际所需订之。公司将根据劳动法的`有关规定确保员工的休息休假权利。

  二、超时工作

  1、员工经批准加班者,依国家规定支付加班工资或安排调班。

  2、员工已领取职务加给者,加班原则上安排调休,不另支给工资,专案核准者例之。

  3、加班工资按下列情况计算:

  (1)、工作日加班=加班工时×小时工资率×150%

  (2)、休息日加班=加班工时×小时工资率×200%

  (3)、法定日加班=加班工时×小时工资率×300%

  (4)、小时工资率=月基本工资÷21.5÷8

  三、考勤制度

  1、员工必须认真遵守上下班时间,不得无故迟到、早退或旷工,未经允许不得擅离岗位。

  2、公司实行打卡制度,除总经理核准免予打卡者外,其他人员必须在上下班打卡,办公室以考勤打卡时间为核定考勤的依据。

  3、员工应保持卡面清洁,委托他人或代人打卡、自行填卡或伪造出勤记录者,经查属实者,该日以旷工处理,并予以惩处。

  4、员工上班时间内,因公务需外出者,应及时填写《外出申请单》经直属部门经理许可后方可外出,未经规定擅离岗位者,按旷工处理。

  5、公司允许员工按实际需要申请病假、事假、婚假、产假等,请假应事先填写请假条,在不得以的情况下应提前向总经理或相关负责人打电话报告,上班后及时补办请假手续。

  6、员工发生漏打、错打或其他特殊情况不能打卡,在当天货次日应由部门主管或办公室签名更正。

  7、迟到、早退

  (1)、员工于规定上班时间后三十分钟内打卡者为迟到,于下班时间前十五分钟内提早打卡者为早退。超过上述时间者应办理请假手续,否则以旷工计算。

  (2)、员工每月上班迟到十分钟内,次数不超过两次者或连续三个月累计次数不超过三次者(含)不予计算迟到扣薪,但列入年终绩效考核,超过者按前款迟到或早退处理。

  8、旷工

  (1)、未经请假或假满未续假,而擅不到岗位者,均以旷工处理。

  (2)、旷工以四小时为扣薪计算单位,并按日薪三倍扣罚。

  (3)、年度内旷工累计三天(含)以上或连续旷工三天者,根据当事人认错态度的深刻程度,作罚款或辞退处理。

  四、工作制服

  1、每位员工均获发完整的工作制服。

  2、公司制服反映公司的形象,员工在工作期间必须穿着并保持整洁得体。

  3、如有破损或遗失,必须尽快补领。除制服自然破损外,其他须照价赔偿。

  4、所有公司制服,员工离职时必须全部交回公司。

  五、其他配备

  1、为使员工能顺利和安全完成指派的工作,公司提供实际需要的配备给员工使用,包括劳动保护用品工具、文具和交通工具等。

  2、员工因不小心令配备物品有所遗失或人为性的损坏,在补领时,公司会要求照价赔偿。

  3、除自然损耗外,员工在离职时必须把所有的配备必须交回公司。

  六、工作守则

  1、员工应严格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岗位责任制。

  2、工作期间,必须忠于职守,不干与工作无关的事,不串岗,不与别人闲聊,打闹嬉戏、大声喧哗,打瞌睡等,尽职尽责做好本职工作。

  3、积极主动工作,提高品质,增进效率,不得以任何借口擅自怠工、停工。

  4、搞好公司内部人际关系,严禁互相打斗或散播不利团结的言语。

  5、关心公司,注意维护公司形象,为公司的利益积极出谋献策,发现有损公司形象及利益的`不良行为,要敢于批评纠正。

  6、保持公司环境卫生清洁,不得随地吐痰乱丢烟头、纸屑,乱倒剩饭、剩菜等。

  7、对来访人员应热情有礼、语言得体,严禁污言秽语。

  8、爱护公物,不得盗窃或故意毁坏公司的财务,损坏公物需照价赔偿。

  9、提倡增收节支,开源节流,人离关电关水,严禁公物私用。

  七、奖励制度(员工奖励分为表扬、记功、记大功三种,但得酌情并用)

  1、公司员工有下列事迹之一者,得予表扬。

  (1)、品德端正,工作努力,能适时完成任务者。

  (2)、维护团体荣誉,有具体事迹者。

  (3)、热心服务,有具体事迹者。

  (4)、有其他功绩,足为其他员工楷模者。

  2、公司员工有下列事迹之一者,得予记功。

  (1)、对于管理制度或技术等事件,提出具体方案,经执行确具成效者。

  (2)、节约物料,或对废料利用具成效者。

  (3)、遇有灾变,勇于负责,并处置得当者。

  (4)、举出违规或损害公司利益之案者。

  (5)、具有其他较大功绩,足以表扬者。

  3、公司员工有下列事迹之一者,得予记大功。

  (1)、遇有意外时间或灾变,奋不顾身,极力抢救因而减少损害者。

  (2)、维护公司安全,冒险执行任务,确有实际功绩者。

  (3)、维护公司重大利益,竭尽全力,避免重大损失者。

  (4)、具有其他重大功绩,足为其他员工之表率者。

  八、纪律处分(本公司员工惩罚分为警告、记过、记大过、解雇四种)

  1、公司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经查证属实者,给予警告。

  (1)、在工作时间谈天、嬉戏或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情者。

  (2)、工作时间内擅自离工作岗位者或无故迟到、早退、旷工者。

  (3)、因过失以致发生工作失误情节轻微者。

  (4)、妨害现场工作秩序或违反安全卫生工作者。

  (5)、无故不参加公司安排的培训课程者。

  (6)、浪费公物情节轻微者。

  (7)、检查或监督人员未认真履行职责者。

  (8)、遗失员工证或员工守则者及未按要求穿戴整洁工作服和佩戴工作证者。

  (9)、破坏环境卫生者。

  2、公司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经查证属实者,给予记过。

  (1)、对上级指示或有期限之命令,未申报理由而未如期完成或处理不当者。

  (2)、因疏忽导致公共财物设备或物品材料遭受伤害或伤及他人者。

  (3)、在工作场所喧哗、嘻戏、吵闹妨害他人工作者。

  (4)、未经允许擅自携带外人如工作区参观者。

  (5)、携带危险物品入工作区者。

  (6)、在禁烟区吸烟者。

  (7)、投机取巧,隐瞒蒙蔽,谋取非分利益者。

  (8)、对同仁恶意攻击或诬告、伪证而制造事端者。

  (9)、在工作时间内擅离工作岗位,躺卧、睡觉者。

  (10)、涂改工卡,代替他人打卡或接受他人打卡者。

  3、公司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经查证属实者,给予记大过。

  (1)、擅离职守,导致事故,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者。

  (2)、泄漏公司业务机密者。

  (3)、违反公司规定带出物品者。

  (4)、遗失经管之重要文件、机件、物件或工具者。

  (5)、撕毁公文或公共文件者。

  (6)、擅自变更工作方法致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者。

  (7)、拒绝听从管理人员合理指挥监督者。

  (8)、违反安全规定措施导致公司蒙受重大不利者。

  4、公司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经查证属实者,给予解雇。

  (1)、盗窃同仁或公有财物者。

  (2)、于受聘时虚报资料,使本公司误信而遭受损害者。

  (3)、对上级或同事实施暴行或有重大侮辱之行为者。

  (4)、违反劳动合同或工作规则情节严重者。

  (5)、蓄意损害公司或他人财物者,故意泄漏公司机密致使公司蒙受损害者。

  (6)、违法犯罪,触犯刑律者。

  (7)、无正当理由累计旷工三日者。

  (8)、就职期间在外从事同类行业者。

  (9)、组织、煽动怠工,或采取不正当手段要挟领导,严惩扰乱公司秩序者。

  (10)、在公司内赌博者。

  (11)、利用公司名义在外招摇撞骗,以致公司名誉蒙受重大损害者。

  (12)、在公司内有伤风败俗行为者。

  (13)、值班人员未经管理者擅自不到岗者。

  (14)、在禁烟区内吸烟或引火者。

  (15)、在工作中酗酒滋事妨害工作秩序者。

  (16)、经常违反公司规定屡教不改者。

  (17)、依合同约定或工作需要调派工作,无故拒绝接受者。

  (18)、因行为不当,公司无法再对其信任者。

  (19)、因其他重大过失或不当行为,导致严重后果者。

  九、员工投诉

  1、员工有投诉权利,如果员工对工作或公司有任何不满之处,可向其直属管理者投诉,如仍不满意答复或不愿由直属管理者处理,可越级向公司有关部门投诉。倘员工选择书面方式,须注明姓名及部门,以示诚意。(所有投诉将保密处理)

  2、如发现本公司有违法乱纪行为的人和事,可向公司报告,公司有责任保护揭发人的合法权益。

  十、员工离职

  1、员工因故辞职,应于一个月前提出书面申请,试用期职员或未签订合同者应于一周前踢出书面申请。

  2、员工因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由直属主管申报核准作辞退处理。

  3、员工合乎退休条件时得自动申请或命令退休。

  4、员工获准离职或作辞退处理时,依办公室所发《离职通知书》办理移交手续。

  5、员工离职时必须办妥离职手续,否则员工本人将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必要时将要求承担法律责任。

  6、员工办妥离职手续后,由办公室办理合同终止、退保、结算工资手续。

  7、凡违纪辞退、除名的员工,公司不事先通知和作任何补偿。

  8、在通知期内,如员工故意缺勤或未尽全力执行任务,或因不尽职责而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公司有权追究其经济责任。

  十一、保密规定

  在未得公司书面同意前,员工不得泄漏公司有关策略、研究、财务及其他机密资料予外界人士或与此资料无关的员工。如违反规定立即予以辞退不作任何补偿,并按照有关法律条例予以追究,此项限制在员工离职后任然有效。

  第四章 话务员守则

  为了公司更进一步发展,加强公司的管理化,树立韵达快运的良好品牌形象,话务员必须遵守以下规定:

  一、坚守岗位,认真负责,要有强烈的责任感。

  二、按时上班,不迟到,不早退。请假要提前申请,必须经主管负责人签名同意后方可准假;除特殊情况外,任何人不得临时请假。

  三、语言文明礼貌,语气温和,坐姿端庄;对客户或网点等来电,应作耐心细致的解答,做到不厌其烦;不得出口伤人或随意挂电话,摔电话;结束通话时要让对方先挂断电话后,才能放下电话。如因人为造成话机损坏的按原价赔偿。

  四、认真学习业务知识,熟悉寄递业务和快递服务的要求,不得随意报价。接客户电话时,要听清楚地址,做好记录,及时通知业务员。并及时下单给该区域的业务员,如遇到问题及时联系该区域的区长,做到每个电话个个有落实,绝不允许搁置不办,一拖了之。

  五、认真查询,及时答复,急客户所急,对客户托办事项应力求周到机敏处理,不得草率敷衍、推诿或任意搁置不办。

  六、准确掌握延误件、破损件、遗失件的投诉处理要领;熟知问题件、遗留件、交接件的办理流程。及时处理错发件、疑难件,认真记录,不得马虎,不推诿。

  七、全体员工必须认真学习,熟悉公司全面运转方式,以达到工作上精益求精,提高工作效率。

  八、自己处理不了的问题,及时请示负责人或部门主管,绝不能延误。

  九、不准在办公室大声喧哗,聊天闲谈,搬弄是非,搅乱秩序,妨碍他人工作。

  十、不准在办公室打私人电话和上私人网,不得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一经发现按50元/次进行处罚。

  十一、上班时间(包括加班时间)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客服人员必须无条件的接听客户电话,如不接听来电,或者故意按断来电,一经发现,将按照50元/次进行处罚。

  十二、监督业务员派送件与收件情况,发现状况如实、及时上报。

  十三、尽忠职守,保守业务上的秘密。

  十四、爱护本公司财物,不得浪费使用。对个人使用的电话 电脑等相关公司设备,如因个人原因出现损坏的,个人承担全部维修费用,如故意损坏的按原价的双倍进行赔偿。

  十五、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培训。

  十六、维护公司信誉,不做任何有损公司信誉的行为。

  十七、服从安排,听从指挥,发扬团结友爱,互帮互助,互相爱护的团队精神。

  第五章 附 则

  对本手册如有任何疑问,请咨询总经理或办公室,务求公司与大家能有一个共识。公司将根据国家及不断更新的法律法规随时对本手册的条款作必要的修改,并随时通过文件、公告告诉大家所更改的内容。

  车间员工奖罚规章制度 篇2

  第一节总则

  第一条为严明纪律,奖励先进,处罚落后,调动员工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益和经济效益,物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对员工的奖惩实行以精神鼓励和思想教育为主、经济奖惩为辅的原则。

  第三条本制度适于公司全体员工。

  第四条董事会监察委员会和公司监察部负责监督本制度的贯彻实施。

  第五条本制度适用于未注明条款的其他各项规章制度。

  第二节奖励

  第六条本公司设立好下奖励方法:

  1.大会表扬;

  2.奖金奖励;

  3.晋升提级。

  第七条对下列表现之一的员工,应当给予奖励:

  1.遵纪守法,执行公司规章制度,思想进步,文明礼貌,团结互助,事迹突出;

  2.一贯忠于职守、积极负责,廉洁奉公,全年无出现事故;

  3.完成计划指标,经济效益良好;

  4.积极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议,为公司采纳;

  5.全年无缺勤,积极做好本职工作;

  6.维护公司利益,为公司争得荣誉,防止或挽救事故与经济损失有功;

  7.维护财经纪律,抵制歪风邪气,事迹突出;

  8.节约资金,节俭费用,事突出;

  9.领导有方,带领员工良好完成各项任务;

  10.坚持自学,不断提高业务水平,任职期内取得中专以上文凭或获得其他专业证书;

  11.其他对公司作出贡献,董事会或总经理变为应当给予奖励的。

  员工有上述表现符合《晋升制度》规定的,给予晋升提级。

  第八条奖励程序如下:

  1.员工推荐、本人自荐或单位提名;

  2.监察委员会或监察部会同劳动人事部审核;

  3.董事会或总经理批准。其中,属董事会聘任的员工,其获奖由监察委员会审核,董事会批准;属总经理聘任的员工,其获奖由监察部审核,总经理批准。

  第三节处罚

  第九条员工有下列行为之一,经批评教育不改的,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扣除一定时期的奖金、扣除部分工资、警告、记过、降级、辞退、开除等处分:

  1.违反国家法规、法律、政策和公司规章制度,造成经济损失或不良影响的;

  2.违反劳动法规,经常迟到、早退、旷工、消极怠工,没完成生产任务或工作任务的;

  3.不服从工作安排和调动、指挥,或无理取闹,影响生产秩序、工作秩序的;

  4.拒不执行董事会决议及总经理、经理或部门领导决定的,干扰工作的;

  5.工作不负责,损坏设备、工具,浪费原材料、能源,造成经济损失的;

  6.玩忽职守,违章操作或违章指挥,造成事故或经济损失的;

  7.滥用职权,违反财经纪律,挥霍浪费公司资财,损公肥私,造成经济损失的;

  8.财务人员不坚持财经制度,丧失原则,造成经济损失的;

  9.贪污、盗窃、受贿、敲诈勒索、赌博、流氓、斗殴,尚未达到刑事处分的;

  10.挑动是非,破坏团结,损害他人名誉或领导威信,影响恶劣的;

  11.泄露公司秘密,把公司客户介绍给他人或向客索取回扣、介绍费的;

  12.散布谣言,损害公司声誉或影响股价稳定的;

  13.利用职权对员工打击报复或包庇员工违法乱纪行为的;

  14.有其他违章违纪行为,董事会或总经理应予以处罚的。

  员工有上述行为,情节严重,触犯刑律的,提交司法部门依法处理。

  第十条员工有上述行为造成公司经济损失的,责任人除按上条规定承担应负的责任外,按以下规定赔偿公司损失。

  第十一条各企业领导发现本企业员工犯有本《制度》第三百九十三条规定的行为时,应及时向监察部或监察委员会报告;员工也可向上述部门检举、揭发任何人的违纪违章行为,要求处理。

  第十二条监察部或监察委员会接到报告、检举、揭发,应即报经总经理或董事会批准后进行调查处理。

  调查完毕,监察部或监察委员会提出《处理意见书》呈报总经理或董事会批准,交有关部门执行并通知受分人。

  第十三条给予员工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应当慎重决定。必须弄清事实,取得证据,经过一定会议讨论,征求有关部门意见,并允许受处分人进行申辩。

  第十四条调查、审批员工处分的时间,从证实员工犯错误之日起,开除处分不得超过2个月,其他处分不得超过。

  第十五条对员工进行处分,应书面通知本人,并记入档案。

  第十六条处分决定不服的,允许按监察制度规定提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允许向上级主管机关申诉。

  第十七条受处分的员工,在处罚事项未了结之前,不得调离公司(公司宣布辞退、开除的除外)。

  第十八条受处分的员工,能改正错误,积极工作,在1年内弥补经济损失或完成利润指标的,经所在单位提议或本人要求,监察部或监察委员会审核后呈报总经理或董事会批准,可酌情减轻或免除处分。

  车间员工奖罚规章制度 篇3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有关规定,为增强企业职工的国家主人翁责任感,鼓励其积极性和创造性,维护正常的生产秩序和工作秩序,提高劳动生产率和工作效率,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企业职工必须遵守国家的政策、法律、法令,遵守劳动纪律,遵守企业的各项规章制度,爱护公共财产,学习和掌握本职工作所需要的文化技术业务知识和技能,团结协作,完成生产任务和工作任务。

  第三条 企业实行奖惩制度,必须把思想政治工作同经济手段结合起来。在奖励上,要坚持精神奖励和物质鼓励相结合,以精神鼓励为主的原则;对违反纪律的职工,要坚持以思想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

  第四条 本条例适用于全民所有制企业和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的全体职工。对企业中由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工作人员给予奖励或惩罚,其批准权限和审批程序按照《国务院关于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奖惩暂行规定》办理。

  第二章 奖 励

  第五条 对于有下列表现之一的职工,应当给予奖励:

  (一)在完成生产任务或者工作任务、提高产品质量或者服务质量、节约国家资财和能源等方面,做出显著成绩的;

  (二)在生产、科学研究、工艺设计、产品设计、改善劳动条件等方面,有发明、技术改进或者提出合理化建议,取得重大成果或者显著成绩的;

  (三)在改进企业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方面做出显著成绩,对国家贡献较大的;

  (四)保护公共财产,防止或者挽救事故有功,使国家和人民利益免受重大损失的;

  (五)同坏人、坏事作斗争,对维持正常的生产秩序和工作秩序、维持社会治安,有显著功绩的;

  (六)维护财经纪律、抵制歪风邪气,事迹突出的;

  (七)一贯忠于职守,积极负责,廉洁奉公,舍已为人,事迹突出的;

  (八)其他应当给予奖励的。

  第六条 对职工的奖励分为:记功、记大功,晋级,通令嘉奖,授予先进生产(工作)者、劳动模范等荣誉称号。在给予上述奖励时,可以发给一次性奖金。

  第七条 记功、记大功、发给奖金、授予先进生产(工作)者的荣誉称号,由工会提出建议,企业或者企业的上级主管部门决定。发放奖金一般一年进行一次,在企业劳动竞赛奖的奖金总额内列支。

  通令嘉奖,由各级人民政府或者企业主管部门决定。

  授予劳动模范称号的办法,另行制定。

  第八条 对职工给予奖励,需经所在单位群众讨论或评选,并按照第七条规定的权限办理。职工获得奖励,由企业记入本人档案。

  第九条 对职工中有发明、技术改进或合理化建议,符合第五条第(二)项规定的,按照《发明奖励条例》、《合理化建议和技术改进奖励条例》给予奖励,不再重复发给奖金。

  第十条 经常性的生产奖、节约奖的发放原则、奖金来源、提奖办法,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第三章 处 分

  第十一条 对于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职工,经批评教育不改的,应当分别情况给予行政处分或者经济处罚:

  (一)违反劳动纪律,经常迟到、早退,旷工,消极怠工,没有完成生产任务或者工作任务的;

  (二)无正当理由不服从工作分配和调动、指挥,或者无理取闹,聚众闹事,打架斗殴,影响生产秩序、工作秩序和社会秩序的;

  (三)玩忽职守,违反技术操作规程和安全规程,或者违章指挥,造成事故,使人民生命、财产遭受损失的;

  (四)工作不负责任,经常产生废品,损坏设备工具,浪费原材料、能源,造成经济损失的;

  (五)滥用职权,违反政策法令,违反财经纪律,偷税漏税,截留上缴利润,滥发奖金,挥霍浪费国家资财,损公肥私,使国家和企业在经济上遭受损失的;

  (六)有贪污盗窃、投机倒把、走私贩私、受贿、敲诈勒索以及其他违法乱纪行为的;

  (七)犯有其他严重错误的。

  职工有上述行为,情节严重,触犯刑律的,由司法机关依法惩处。

  第十二条 对职工的行政处分分为: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留用察看,开除。在给予上述行政处分的同时,可以给予一次性罚款。

  第十三条 对职工给予开除处分,须经厂长(经理)提出,由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讨论决定,并报告企业主管部门和企业所在地的劳动或者人事部门备案。

  第十四条 对职工给予留用察看处分,察看期限为一至二年。留用察看期间停发工资,发给生活费。生活费标准应低于本人原工资,由企业根据情况确定。留用察看期满以后,表现好的,恢复为正式职工,重新评定工资;表现不好的,予以开除。

  第十五条 对于受到撤职处分的职工,必要的时候,可以同时降低其工资级别。给予职工降级的处分,降级的幅度一般为一级,最多不要超过两级。

  第十六条 对职工罚款的'金额由企业决定,一般不要超过本人月标准工资的百分之二十。

  第二十八条 本条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十七条 对于有第十一条第(三)项和第(四)项行为的职工,应责令其赔偿经济损失。赔偿经济损失的金额,由企业根据具体情况确定,从职工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金额一般不要超过本人月标准工资的百分之二十。如果能够迅速改正错误,表现良好的,赔偿金额可以酌情减少。

  第十八条 职工无正当理由经常旷工,经批评教育无效,连续旷工时间超过十五天,或者一年以内累计旷工时间超过三十天的,企业有权予以除名。

  第十九条 给予职工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必须弄清事实,取得证据,经过一定会议讨论,征求工会意见,允许受处分者本人进行申辩,慎重决定。

  第二十条 审批职工处分的时间,从证实职工犯错误之日起,开除处分不得超过五个月,其他处分不得超过三个月。

  职工受到行政处分、经济处罚或者被除名,企业应当书面通知本人,并且记入本人档案。

  第二十一条 在批准职工的处分以后,如果受处分者不服,可以在公布处分以后十日内,向上级领导机关提出书面申诉。但在上级领导机关未作出改变原处分的决定以前,仍然按照原处分决定执行。

  第二十二条 职工被开除或者除名以后,一般在企业所在地落户。

  如果本人要求迁回原籍,应当按照从大城市迁到中小城市、从沿海地区迁到内地或者边疆、从城镇迁到农村的原则办理。

  符合本条规定的,企业主管部门应当事先同迁入地的公安部门联系。迁入地公安部门应当凭企业主管部门的证明,办理落户手续。迁回农村的,生产队应当准予落户。

  第二十三条 受到警告、记过、记大过处分的职工在受处分满半年以后,受到撤职处分的职工在满一年以后,受到留用察看处分的职工在被批准恢复为正式职工以后,在评奖、提级等方面,应当按照规定的条件,与其他职工同样对待。

  第二十四条 对于弄虚作假、骗取奖励的职工,应当按照情节轻重,给予必要的处分。

  第二十五条 对于滥用职权,利用处分职工进行打击报复或者对应受处分的职工进行包庇的人员,应当从严予以处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章 附 则

  第二十六条 各省、市、自治区人民政府和国务院各部门,可以根据本条例的规定,制订实施办法。

  第二十七条 各级劳动部门有权对执行本条例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车间员工奖罚规章制度 篇4

  总则

  第一条、为确保生产秩序正常运行,持续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促进本企业的发展,结合本企业的实际情景,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生产相关的全体员工。

  员工管理

  第三条、工作时间内所有员工倡导普通话,在工作及管理活动中严禁有省籍观念或行为区分。

  第四条、全体员工须按要求佩戴厂牌(应正面向上佩戴于胸前),穿厂服。不得穿拖鞋进入车间。

  第五条、每一天正常上班时间为8小时,晚上如加班依生产需要临时通知。每一天上午8:30仟各班的出勤情景报给人事部门,若晚上需加班,在午时17:30前填写加班人员申请表,包经理批准并送人事部门作考勤依据。

  第六条、按时上下班(员工参加早会须提早5分钟到岗),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如遇赶货,上下班时间按照车间安排执行),有事要请假,上下班须排队依次打开。严禁代打卡及无上班、加班打卡。违者依考勤管理制度处理。

  第七条、工作时间内,除组长以上管理人员因工作关系在车间走动,其他人员不得离开工作岗位相互串岗,若因事需离开工作岗位须向组长申请并佩戴离岗证方能离岗。

  第八条、上班后半小时内任何人不得因私事而提出离岗,如有私事须离岗,须经事先申请经批准登记方可离岗,离岗时间不得超过15分钟,每5次请假离岗按旷工1天处理。

  第九条、员工在车间内遇上厂方客人或厂部高层领导参观巡察时,组长以上干部应起立适当问好或有必要的陪同,作业员照常工作,不得东张西望。团体进入车间要相互礼让,遇到客人时,不能争道抢行。

  第十条、禁止在车间聊天、嬉戏打闹、吵口打架、私自离岗、串岗等行为(注:脱岗指打卡后脱离工作岗位或办私事;串岗指上班时间串至他人岗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违者依员工奖惩制度处理。

  第十一条、作业时间谢绝探访及接听私人电话,进入车间前,须换号防静电服(鞋),将钥匙、手机等物品放进与厂牌编号一致的保险柜,确保产品质量。

  第十二条、未经厂办允许或与公事无关,员工一律不得进入办公室。非上班时间员工不得私自进入车间,车间内划分的特殊区域未经允许不得进入。

  第十三条、任何人不得携带违禁物品、危险品或与生产无关之物品进入车间;不得将私人用品放在流水线上,违者依员工奖惩制度处理。

  第十四条、车间严格按照生产计划排产,根据车间设备状况和人员精心组织生产。生产工作分工不分家,各生产产班组须完成本组日常生产任务,并保证质量。

  第十五条、车间如遇原辅材料,包装材料等不贴合规定,有权决绝生产,并报告上级处理。如继续生产造成的损失,后果将由车间各级负责人负责。

  第十六条、员工领取无聊必须经过物料员,不得私自拿取。生产过程中各班组负责人将车间组区域内的物品、无聊有条不紊地板房,并做好标识,不得混料。有流程卡的产品要跟随流程卡。

  第十七条、员工在生产过程中应严格按照质量标准、工艺规程进行操作,不得擅自更改产品生产工艺或装配方法。

  第十八条、在工作前仔细阅读作业指导书,员工如违反作业规定,不论是故意或失职使公司受损失,应由当事人如数赔偿(管理人员因管理粗心也受连带出发)。

  第十九条、生产流程经确认后,任何人均不可随意更改,如在作业过程中发现有错误,应立即停止并通知有关部门负责人共同研讨,经同意并签字后更改。

  第二十条、在工作时间内,员工必须服从管理人员的工作安排,正确使用公司发放的仪器、设备。不得擅用非我岗位的机械设备、仪器设备、电脑等工具。对闲置生产用具应送到指定的区域放置,否则壹违规论处。

  第二十一条、车间员工必须做到礼貌生产,进取完成上级交办的生产任务;因工作需要临时抽调,服从车间组长级以上主管安排,协助工作并服从用人部门的管理,付不服从安排的将上报公司处理。

  第二十二条、车间员工和外来人员进入特殊工作岗位应遵守特殊规定,确保生产安全。第二十三条、修理员在维修过程中、坏物料必须分清楚,必须做上明显标志,不能混料。设备维修人员、电工必须跟班作业,保证设备正常运行。

  第二十四条、员工有职责维护工作环境的卫生,严禁随地吐痰,乱扔垃圾。在生产过程中药注意节俭用料,不得随意乱扔物料、工具,掉在地上的原件必须捡起。

  第二十五条、操作人员每日上岗前必须将机器设备及工作岗位清扫干净,保证工序内的工作环境卫生整洁,工作台面不得杂乱无章,生产配件必须在明确的标识区内放置。

  车间员工奖罚规章制度 篇5

  第一条 生产纪律

  1、遵守企业考勤制度。

  2、生产过程中必须严格按产品配方生产,勤俭节约,杜绝浪费。

  3、 爱惜生产设备、原材料和各种包装材料,严禁损坏。

  4、 服从生产主管的安排,及时作业,保证按时、按质、按量完成生产任务。

  5、 衣着清洁整齐,按照要求穿制服上班。

  6、 严禁私自外出,有事必须向生产主管请假。

  7、 保持车间环境卫生,不准在车间乱扔杂物,禁止随地吐痰,每次生产任务完成后要将地面清扫干净。

  8、 当产品出现不良时应立即停工并上报,查找原因后方可继续生产。

  第二条 操作规程

  1、正确使用生产设备,严格按操作规程进行,非相关人员严禁乱动生产设备。

  2、生产过程中的药品要按使用说明正确操作使用,注意防火、防爆、防毒。

  3、严格按照设备的使用说明进行生产,严禁因抢时间而影响产品质量。

  第三条 产品质量

  1、必须树立“质量第一、用户至上”的经营理念,保证产品质量。

  2、严把原材料进库关,高品质原料出高品质产品。

  3、禁止使用替代原料,严格按配方配料,配好料,配足料。

  3、注意生产过程中的细小环节,要求包装密封良好,码垛整齐美观。

  5、检查产品的标签、名称、生产日期、做到万无一失。

  6、装车前需最后检查、核对(产品名称,数量、包装情况),做到单货相符。

  7、文明装车,堆码合理。

  第四条 安全生产

  1、生产过程中注意防火、防爆、防毒。

  2、严格按照设备使用说明操作,防止出现伤亡。

  3、预混料生产时必须戴好防毒口罩、手套,防止腐蚀。

  4、注意搬运机械的操作,防止压伤、撞伤。

  5、正确使用带电设备及电气开关,防止遭受电击。

  6、易燃、易爆物品应单独堆放,并树立醒目标志。

  7、原材料、包装物、零小的设备应布局合理,堆放整齐,

  第五条 设备管理与维修

  1、大宗设备应有专人负责。

  2、所有设备应定期保养,每日检查。

  3、制订完善的设备维修及保养计划,并做好维修保养记录。

  车间员工奖罚规章制度 篇6

  一、认真遵循公司各项规章制度,认真执行本车间现场管理制度。

  二、组长在开货前必须认真对照制单、物料卡、衫办是否统一,有疑问需询问车间主管或跟单员。开货前须召集全组人员开产前会议。按照工序流程表合理安排人力资源。

  三、每个员工应该知道自己进行的工序质量要求,包括在此道工序以前有可能影响到本道工序的质量要求,组长、中查应给予具体质量要求,演示样品如何制作,车缝时位置的进出,手势以及针距、珠路等控制。

  四、必要做事先已经做坏的衣服,当发现疵点衣服应该把它给本组组长看,来决定如何处理这一捆有疵点的衣服。车位应该检查和有责任的对待这些衣服的疵点,不管这些疵点来自机械设备原因,还是由于操作不良所引起的疵点。如果是由于机械设备引起的疵点,应该停止工作,同时马上找本组的组长进行处理。

  五、如果衣服被中查查到有工序需返工,应挂上跟踪卡,当车位返工完成后应在返工标签上签上自己的名字,返修后的衣服需经过组长再100%的检查之后方可放回到大货生产中。

  六、衣服由于做工不良,机械设备不好或前道工序做坏,如果没有把它查出来,所有这些均属于该车位的错误,如果被查的疵点无法计算到具体员工的头上,(即某些特殊问题)需要组检、组长、或主管承担责任。

  七、保持工作环境的整洁和整齐,当有做清洁时,应必须注意不要让棉绒,机油、污渍沾到衣服。

  八、每月一次组检应该汇报该组员工的月质量情况,这个报告应包括所有员工,不仅仅是那些做的不好的工人。这个报告能用于让生产出次品质量的工人去对照那些合格产品的工人,改变潜意识在以后的生产中能够生产出合格的产品。

  九、节约用电、用水。养成随手关电、关水的良好习惯。发扬团队精神,积极推行和参与“5S”现场标准管理运作。

  十、每月底评选1――2名无违章、无请假、并且工作积极的先进员工和先进工作者,并给予一定数量的奖金。

  十一、每周日下午5:30车间以小组为单位开会,回顾总结上周工作情况,制定下周工作计划。

  车间员工奖罚规章制度 篇7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我厂职工行为,强化职工遵纪守法的自觉性,营造良好的企业文化,打造高效的团队精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国务院《企业职工奖惩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厂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全厂干部职工。

  第二章职工奖励

  第三条奖励的项目分为个人荣誉奖、成果奖、其他奖三类。

  第四条个人荣誉奖项:

  (一)企业劳动模范、优秀管理者和优秀员工:年度内出色地完成本职工作或多次受到嘉奖的职工,根据厂部每年颁发的文件精神组织评选,可获得年度劳动模范、优秀管理者或优秀员工荣誉称号并记入个人档案。

  (二)书面嘉奖:

  1、在对外服务和协调工作中,为我厂带来良好社会声誉引起社会良好反响的;

  2、妥善处理突发事件,避免事故,或见义勇为、保护国家财产的;

  3、恪尽职守,爱岗敬业,在本职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

  4、工作主动性强,常提合理化建议,创造了较好的效益。

  由厂长提名或单位申报,经厂长办公会通过后,颁发书面嘉奖证书并记入个人档案。

  (三)通报表扬:生产经营活动中,保质保量全面完成或超额完成生产经营指标或工作任务的;在行风建设中,取得显著成绩的。由厂人事部门负责收集并形成书面决定,在全厂范围内公布。

  第五条成果奖项:

  (一)管理成果奖:创新管理思路,创新管理模式或者运用科学的管理方法,改进提升管理水平,取得明显成效的,可参评厂部专业委员会组织的管理创新成果奖或管理应用成果奖。

  (二)技术成果奖:在企业工艺设计、工程施工、线路安装、设备维修、计算机软件开发等方面有发明创造、技术革新、技术改进或提出合理化建议,或运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方面取得显著成效的,以及将研究成果论文在某某级以上杂志上公开发表或在供电行业获得论文奖的,可参评厂部技术进步管理委员会组织的技术成果奖或技术革新合理化建议奖。

  (三)qc成果奖:积极组织开展群众性的qc活动,通过活动解决管理或技术中的实际问题,取得了较好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其成果由厂部组织发表并给予奖励。对于优秀的成果,由厂部推荐到上级发表。

  第六条其他奖项:

  (一)对举报违章用电、损坏供电设施的有功人员按《关于对举报违章用电、损坏供电设施的有功人员的奖励办法》执行。

  (二)获上级政府部门颁发的各种单项奖励的人员;

  (三)公司内部开展各类管理活动中的获奖人员;

  (四)在各类报刊杂志上发表与我厂生产经营有关的论文及宣传我厂两个文明建设成就的通讯报道、照片新闻的在岗职工。

  第七条物质奖励标准:

  (一)获得某级以上个人荣誉称号者,奖励按上级有关文件执行;

  (二)获得全厂劳动模范荣誉称号者,一次性奖励人民币800元;

  (三)获得全厂优秀管理者、优秀员工荣誉称号者,一次性奖励300元;

  (四)获得书面嘉奖者,一次性奖励100至300元。为公司挽回重大经济损失或产生较好经济效益者,经厂长办公会研究后可按一定比例提取奖励;

  (五)成果奖及其他奖的奖励标准及奖励程序按照厂部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第三章职工处罚

  第八条职工处罚是对在生产经营中违反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准则及出现了工作过失的职工,进行相应的经济惩罚和行政处分。处罚的种类有四类:经济惩罚、内部待岗、行政处分(1、警告2、记过3、记大过4、留用察看5、开除)、解除劳动合同。上述各类处罚可以并用。

  第九条处罚范围如下:

  (一)违反劳动纪律类

  1、上班迟到、早退、串岗的;

  2、上班时间干私活、玩游戏、炒股及做其他与工作无关的事情的;

  3、不按规定请销假、擅离职守、无故旷工的;

  4、在工作场所打架斗殴、酗酒滋事、聚众赌博等扰乱工作秩序的;

  5、未经许可擅自操作、使用本职权限以外的设备、仪器以及物品的;

  6、违反劳动纪律规定,请人代工的;

  7、内部退养及请长假的职工,违反与厂部签订的各种协议的。

  (二)违反职业道德准则类:

  1、违反供电业务规定,损害我厂利益的;

  2、违反我厂行风建设有关规定,服务态度恶劣,与用户争吵,造成不良影响,有损我厂形象的;

  3、弄虚作假,欺骗组织,骗取收入和奖励,或主管对职工错误给予包庇的;

  4、遇到紧急情况或意外事故,有意回避逃离的;

  5、不服从领导工作分配,甚至违抗命令,威胁侮辱主管人员的。

  (三)工作过失类:

  1、消极怠工、工作不到位,未完成工作任务的;

  2、违反操作规程,或业务生疏,或玩忽职守,发生生产或安全事故,造成经济损失的;

  3、工作马虎、违反管理规定,造成企业浪费和损失的;

  4、损坏生产设备或遗失物品和资产的。

  第十条经济惩罚标准:

  (一)迟到、早退一次扣30元;迟到、早退一个半小时以上,视同旷工半天;迟到、早退三小时以上视同旷工一天;旷工1天,扣发本人日工资200%;

  (二)违反劳动纪律第1、2、3、4、5款者,违反一次扣30元。触犯《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按《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处理;

  (三)违反请销假规定,越权所批准的假期无效。对请假人按旷工处理,另扣班组负责人及单位(部门)负责人每次100元;

  (四)违反劳动纪律规定,请人代工的,当事人按旷工行为处理。所在班组负责人不制止、不报告的,停发其一个月绩效工资;

  (五)违反工作过失类第2款,按照《厂安全事故责任追究规定》执行;

  (六)违反工作过失类第3、4款,损失1000元以下的,损失全额赔偿;损失1000元以上的,超过1000元部分赔偿5%(最高不超过1万元);

  (七)对违反职业道德准则者,每查处一次,扣发责任人50元。其中第3款中骗取的收入和奖金予以没收。

  第十一条内部待岗规定:

  (一)职工消极怠工,违反岗位职责或工作不到位,连续三个月完不成工作任务的,经本单位研究同意,可给予内部待岗的处理,待岗期间停发绩效工资;

  (二)在单位劳动用工改革中,因双向选择、竞聘上岗中落聘的职工,按内部待岗接受管理。

  第十二条行政处分规定:

  (一)行政警告:一年内连续旷工2天以内或累计旷工5天以内的;严重违反劳动纪律类第4、5款的;违反工作过失类,造成损失5万元以下的;

  (二)行政记过:一年内连续旷工2天以上5天以内或累计旷工5天以上10天以内的;一年内受到两次行政警告处分的;因违反职业道德准则受到有关部门效能告诫的;因工作过失,造成损失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

  (三)记大过:受到记过处分后一年内再受行政处分的;因工作过失造成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经济损失的;违反劳动纪律规定,请人代工的;或一年内连续旷工5天以上10天以内或累计旷工10天以上20天以内的;

  (四)留用察看:记大过后一年内再受行政处分的;因工作过失造成20万元以上经济损失的;或一年内连续旷工10天以上15天以内或累计旷工20天以上30天以内的;

  (五)开除:一年内多次受到行政处分仍不改正的;因违法被判刑的。

  (六)对受行政警告处分者,停发三个月工资;对受行政记过处分者,停发四个月工资;对受记大过处分者,停发五个月工资;对受留用察看处分者,察看期间停发工资。停发工资期间按最低工资标准发放生活费。

  第十三条解除劳动合同:

  (一)一年内连续旷工15天以上或一年内累计旷工30天以上的;

  (二)根据劳动合同规定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受到开除处分的;

  (四)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内部退养及请长假的职工,因违反与厂部签订的各种协议,并根据协议规定应当解除劳动合同的。

  第十四条对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的处分由任免机关或上级纪检监察部门处理。

  第十五条一般干部职工处分的权限和程序

  (一)对职工经济处罚,由职工所在单位按厂部规定进行处理并报厂人事部门备案;

  (二)给予职工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由所在单位提出处理意见,并附证据报有关部门核实并征求厂工会意见后,经厂长办公会议决定,由厂人事部门负责以书面形式分别通知所在单位和本人,并监督执行;

  (三)解除职工劳动合同,由厂人事部门征得厂工会同意后,经厂长办公会议决定,由厂人事部门负责以书面形式分别通知所在单位和本人,并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

  (四)开除职工基本程序如下:

  1、开除职工时厂劳动人事部门必须认真核实其所犯错误事实,如实提供材料和证据;

  2、处理意见和事实材料要和被处分者见面,认真听取本人申辩。如本人拒绝时,要有详细记录;

  3、给予职工开除处分时,处理时间从证实职工犯错误之日起不得超过5个月时间;

  4、开除职工必须经厂长提出,由职工代表大会讨论决定,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和当地劳动保障部门备案;

  5、开除决定应写明被开除原因;职工如不服,可在公布处理决定之日起15天内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述;

  6、形成处理决定后应在一定范围内公布,并书面通知本人,同时抄报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等有关部门,并将人事档案移交当地劳动保障部门。

  第十六条如发现单位包庇隐瞒职工错误或从轻处理,除责令其纠正外,职工的处罚款项从所在单位工资总额中扣除;对领导干部利用职权进行打击报复的,或对应受处分的职工进行姑息包庇的,将从严处理。

  第十七条职工对所受处罚不服或有争议者,可在处罚决定之日起7天内,以书面形式向厂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提出申诉。如职工对调解答复不满意,还可在规定时间内向上级申诉,申诉期内执行原处罚意见。

  第十八条本办法中涉及的金额、天数等,凡表述为“以上”的,均包括本数;凡表述为“以内”、“以下”的,均不包括本数。

  第十九条本办法由厂人事部门负责解释,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厂部其他有关条例、规定和制度与本办法相抵触的,一律按本办法执行。

  第二十条本办法如与国家法律法规有抵触,按国家法律法规执行。

  车间员工奖罚规章制度 篇8

  1.迟到:

  1.上班迟于公司规定上班时间称为迟到。迟到30分钟以内,每人每次扣薪10-30元;迟到30分钟以上,记旷工1次并扣当日薪资;月迟到达3次以上者(含3次),给于通报批评1次;月迟到达6次以上者(含6次),给予开除处理,公司不予任何补偿。

  2.早退:下班早于公司规定上班时间称为早退。早退30分钟以内,每人每次扣薪10-30元;早退30分钟以上,记旷工1次并扣当日薪资。月早退达三次以上者(含3次),给予通报批评一次;月早退达6次以上者(含6次),给予开除处理,公司不予任何补偿。

  3.旷工:未经部门主管批准,无故不上班或私自离开工作岗位者,事后无正当理由或是谎报、伪造证明以及以不正当手段骗取或于假期满后未到岗的且未作说明的,均视为旷工。旷工以小时计,不足一小时按一小时计算。旷工期间不计薪资,并扣罚旷工同等时间的两倍薪资,连续旷工三天,或一年累计旷工达五日者,予以解雇处理,一律不予发放补偿费。

  事假员工因有私人事务需请事假者,应事先填写《请假单》,事假以小时为计算单位,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事假每月不得超过三天,一年内累计不得超过18天。事假期间不计薪酬。

  2.病假

  病假以小时为计算单位,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病假超过1日者在销假时需市级医院(含市级以上医院)以上证明及医药费用单据,无证明者以事假论处。病假一个月内累计不超过5天,一年内累计不超过30天;超过30天者,公司视其身体状况,可考虑换岗,换岗后仍不能从事工作的,予以辞退处理。病假期间固定薪资一律折半发放。病假逾期者,可以事假抵充。

  3.工伤假

  工伤假期间薪资按劳动保险有关规定计发几本底资;如属违章操作,责责任自负。工伤事故发生时,相关人员有责任立即通知行政部,以便公司作出处理,否则将有可能损失将来应得之福利。

  4.婚假

  按法定结婚年龄(女20周岁,男22岁)结婚的,可享受3天婚假。符合晚婚年龄(女23周岁,男25周岁)的,可享受晚婚假10天(含3天法定婚假)。区外员工可根据路程远近,假期予以适当增加天数,但需报总经理批准;在探亲假(探父母)期间结婚的,不另给假期。婚假包括假日及法定假,再婚的可享受法定婚假,不能享受晚婚假,婚嫁期间基本底资照发,以结婚证为准。转正之员工方可享受以上假期。

  5.丧假

  员工本人的(祖)父母亲、配偶或子女、兄弟姐妹、配偶的(祖)父母亲过世,可享受带薪(基本底资)丧假。丧假以天为计算单位,区内员工假期最多5天(3天丧假,2天路程假),区外员工可根据路程远近,假期予以适当增加天数,但须报总经理批准;且不得断续请假。

  6.产假/护理假

  产假以天为计算单位,假期为90天,难产者(剖腹产)增加15天,多胞胎生育者每多生育一个,增加15天。女性员工达到公司有关规定,且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者,方可申请。

  车间员工奖罚规章制度 篇9

  第一条

  总则:为严明纪律,奖惩分明,调动员工工作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率和经济效率;本着公平竞争,公正管理的原则,进一步贯彻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强化工作流程、明确岗位职责,公司根据各部门之间协作事项与工作流程,特制定本奖惩制度。

  第二条

  公司奖惩制度本着“奖惩结合,有功必奖,有过必罚”的原则,与员工岗位职责挂钩,与公司经济效益相结合。

  第三条

  适用范围:本奖惩制度,贯穿于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中,公司所有员工须自觉遵守并相互进行监督。

  第四条

  奖励或处罚方式:

  1、处罚方式:现金处罚(从当月工资中扣除并通报);

  2、奖励方式:公司实行红包奖励制度,根据各部门的阶段工作考核情况,随时或年底发放。

  第五条

  处罚办法,员工如果损害公司利益,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以下处罚:

  1、通报批评;

  2、经济处罚;

  3、降级;

  4、辞退。

  第六条

  有下列表现的员工应给予奖励

  1、完成本部工作计划指标,创造较大经济效益;

  2、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议被公司采纳,并取得一定效益的;

  3、节假日经常加班,并取得显著效果者;

  4、维护财经纪律,抵制歪风邪气,事迹突出者;

  5、工作认真、责任心强、工作绩效突出者;

  6、堵住公司的经济漏洞,并为公司挽回经济损失者;

  7、其他对公司做出贡献者,总经理认为应当给予奖励的。

  第七条

  员工有下列行为的应给与通报批评并作处罚

  1、经常性迟到、早退的罚款;

  2、轻微过失致发生工作错误造成损失的罚款;

  3、对同事恶意攻击或诬告、中伤他人、制造事端者罚款;

  4、遗失经营管理之重要文件、物品或工具罚款;

  5、不配合各部门工作的罚款;

  6、部门经理及主管责任人对本部门制度的宣贯、执行和监督负直接责任,对部门人员奖励或处罚承担200%责任,即同时按对员工奖励、处罚数的200%的比例奖励、处罚本部门经理及主管负责人;

  7、若被处罚员工屡教不改,重复同样错误,或不听劝阻,不服从管理者,则上级主管人员或制度执行部门有权力对其进行加倍处罚直至停职处理,造成后果的,由被处罚当事人承担后果与损失;

  8、凡是部门经理或主管发现问题不及时纠正,或包庇下属、隐瞒事实者,与责任当事人处以同等处罚;

  9、工作流程中每一流程责任人要对前面各个流程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如发现上一流程有问题,有权拒绝继续进行下一道流程,并有权向所属部门主管或经理提出申诉或向公司进行投诉。若未对上一道流程进行检查,或发现问题但未提出或解决,则所发生一切后果与损失,由本人及所在部门承担,进行处罚;

  10、各员工之间应互相监督、检查,发现隐瞒、包庇问题或知情不报,并造成损失的罚款;

  11、有制度的参照员工管理制度,没有成文制度可参考的,由总经理召开行政人事管理会议决定。

  车间员工奖罚规章制度 篇10

  奖励事项分类:

  1、一般性奖励:

  员工涉及到如下事项,可享受50元—100元的经济奖励、加薪、员工大会通报表扬(奖励金额视具体情况由公司领导和行政人事部门作出)

  (1)全勤奖

  凡正式员工(自转正之日起计算),当月未出现任何迟到、早退、请假、旷工者;

  (以上均由考勤卡计,按公司标准上班时间为准,补休不计缺勤),当月工资奖励50元。

  (2)绩效考核优异奖

  凡连续三个月工作都能按时按质完成,经常受到直接领导人表扬,第三个月当月工资可奖励100元。(每部门每季度一个名额,没有符合条件的空缺)

  (3)工龄工资奖(一年更变一次)

  入职满一年的员工,经公司领导与行政部考核,可享受工龄工资100-200元。例:入职工资1500元,入职满一年后1600元。

  (4)保险

  入职满一年的员工,可享受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签订用工合同,每年签订一次。用工合同内离职者,取消当年养老保险、医疗保险购买资格,个人已缴部分归公司所得,不退还给个人。

  (5)体检

  入职满两年的员工,每两年可免费做一次常规型体检。

  2、重量级奖励

  员工涉及到如下事项,可享受100元—500元的总经理特别奖、员工大会通报表扬(奖励金额视具体情况由公司领导作出)

  (1)在完成公司工作、任务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和经济效益的;

  (2)对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议积极、有实效的;

  (3)保护公司财物,使公司利益免受重大损失的;

  (4)在公司、社会见义勇为,与各种违法违纪、不良现象斗争有显著成绩;

  (5)勇于负责,善于处理紧急事件,措施得力完成紧急任务者;

  (6)为公司带来良好社会声誉的;

  (7)增收节支,创经济效益卓著者;

  (8)在业务上进行有益的发明、创造、改良和研究者;

  (9)工作勤勤恳恳、任劳任怨、成绩良好,且连续工作3年以上者;

  (10)其他应给予奖励事项的。

  员工处罚制度

  一、目的:为了促进公司各项规章制度更好执行,严肃工作纪律,特制定此制度。

  二、处罚涉及对象:公司所有员工。

  三、处罚方式:

  (1)口头警告;

  (2)一次性罚金;

  (3)减薪;

  (4)留用察看;

  (5)辞退;

  四、处罚事项分类:

  1、轻微处罚:

  (1)无故迟到、早退、旷工

  初次口头警告,其次处一次性罚金10—50元。

  (2)工作时间处理私人事务(如玩游戏),未经许可擅自离岗;

  初次口头警告,其次处一次性罚金10元—100元。

  (3)上班时间浏览与工作无关的网页,下载电影等占用公司网络资源的;

  初次口头警告,其次处一次性罚金10元—100元。

  (4)未按规定要求进行值日、拒绝值班的;

  初次口头警告,其次处一次性罚金10元—100元。

  (5)浪费公司财物(外出不关显示器,上厕所不关水电、下班未关电脑、空调、灯等);初次口头警告,其次处一次性罚金10元—100元。

  (6)未按时上交各项报表、月计划、总结、无故不完成领导交办的工作或任务;

  员工大会通报批评,处一次性罚金20元—200元;屡犯者减薪或留用察看。

  (7)开会、培训、公司活动无故迟到、缺席;

  员工大会通报批评,处一次性罚金20元—200元;屡犯者减薪或留用察看。

  (8)无故不接听电话或关机,发现两次取消话费补贴(8:00-23:00)

  员工大会通报批评,视情节严重程度处一次性罚金20元—50元。

  (9)接听电话不及时,接听电话不使用标准语言“您好,”

  员工大会通报批评,处一次性罚金10元—100元。

  (10)未达到规定温度开空调(夏天35°以上,冬天5°以下);

  员工大会通报批评,处一次性罚金10元—100元。

  (11)报餐不吃饭,不提前取消报餐(特殊情况需说明);罚款7元每次。

  (12)不按时上交周工作总结;

  员工大会通报批评,处一次性罚金5元—50元。(当月一次未交5元,两次15元,三次30元,四次50元)

  (13)其他应给予处罚事项的。

  2、一般性处罚:

  (1)未经许可擅自使用权限外之物品、设备;

  员工大会通报批评,视情节严重程度处罚金10元—200元。

  (2)玩忽职守或督导不力而发生损失;

  员工大会通报批评,视情节严重程度处罚金100元—300元(视级别不同而定)。

  (3)工作不力,屡劝不听者;

  员工大会通报批评,留用察看或辞退。

  (4)态度恶劣,与客户争吵,影响公司声誉;

  员工大会通报批评,处一次性罚金10元—300元,屡犯者留用察看或辞退。

  (5)不服从公司调度,不服从上级领导管理;

  员工大会通报批评,处一次性罚金10元—300元,屡犯者留用察看或辞退。

  (6)因个人原因,不能完成公司所分配任务;

  员工大会通报批评,扣发当月绩效工资。

  3、重量级处罚:

  (1)因个人原因给公司财产造成重大损失或公司名誉造成严重影响的,无条件辞退;需要时要承担相应的民事或刑事责任。

  (2)损失/遗失公司货款和重要物品、设备;

  无条件照价赔偿,并处一次性罚金100元—500元(视级别不同而定)。

  (3)包庇职员舞弊,弄虚作假;

  员工大会通报批评,视情节严重程度减薪200元—300元。

  (4)泄露公司机密;

  员工大会通报批评,视情节严重程度减薪200元—300元、情节严重者追求法律责任,并赔偿相应损失。

  (5)品行不正,有损公司名誉;

  员工大会通报批评,视情节严重程度减薪200元—300元、留用察看或辞退。

  (6)没有及时阻止危害公司事件,任其发生;

  员工大会通报批评,视情节严重程度减薪200元—300元、留用察看或辞退。

  (7)每月旷工达3天(含)以上;

  员工大会通报批评,扣发三倍工资,并处一次性罚金100元—300元,视情节严重程度减薪200元—300元、留用察看或辞退。

  (8)在公司内从事不良活动。

  员工大会通报批评,并处一次性罚金100元—300元(视级别不同而定)、留用察看或辞退。

  (9)造谣滋事。

  员工大会通报批评,视情节严重程度减薪200元—300元、留用察看或辞退

  以上各项罚款制度均采取连带责任制,直接领导人负连带责任。

  附各部门奖罚制度:

  营销客服部

  奖励制度:

  部门成员涉及到如下事项,可享受20元—50元的奖励、员工大会通报表扬

  (1)服务态度好,常受到客户表扬;

  (2)接单、开单服务好,并能经常提供业务线索给营销部,或加盟商户信息。

  (3)并给公司建设提供可行性建议;

  (4)当月未发生工作失误的。

  处罚制度:

  涉及到如下事项:一次性罚款10元—50元

  (1)报错单、打错单、漏打单的

  (2)客户投诉态度不好的、产品不熟悉的、价格不清楚的

  (3)不及时汇报工作情况的,电话响不接的

  (4)不参加小组和公司会议电话的

  仓库后勤部

  奖励制度:

  (1)工作认真,效率高,完成质量高者(没有失误)奖励:10元—100元;

  (2)对部门工作提出有意义的建议,且行而有效者奖励:50元—200元/次;

  (3)对部门有突出贡献者奖励:50元—500元;

  (4)提出合理化建议被采纳或主动实施合理化改进,起到提升服务质量,节约成本、提高工作效率等作用的奖励20元----100元

  罚款制度:

  (1)拣错货、发错货、配错货、发错货的部门会议批评处一次性罚款10元—50元;

  (2)不按规范放货、不定期盘点、部门会议批评,处一次性罚款10元—50元;

  (3)不搞部门卫生,不听从领导安排工作处一次性罚款10元—50元;

  (4)损坏公司财产、在公司内打架斗殴的、影响其他员工正常上班的、勾结其他人员盗劫公司有价资产的、损害公司形象者处一次性罚款50元—500元

  以上各部门负责人均负连带责任,如遇突发状况酌情免责。(如:突然有人员离岗、公司交代的另外突发事物)

  车间员工奖罚规章制度 篇11

  为保证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的有效执行,调动员工的劳动积极性,不断提高现场工作管理的效能,特制定奖罚制度如下:

  1、公司作业人员应严格遵守公司的规章制度,自觉维护公司信誉和形象,装卸作业时按要求戴好口罩和工作鞋等规定,违者每次罚款10元。

  2、不准在作业范围内用餐、闲逛、追逐打闹,非工作需要,不准在货物、机械、设备上闲坐、躺卧,违者每次罚款10元。

  3、不准在仓库内随地吐痰,乱扔垃圾及大小便,违者除自行清理外,每次罚款10元。

  4、装卸作业人员工作要求,应服从仓库员安排,工作中有疑问可协商解决,不得发生争执和冲突,违者责任方每次罚款20元。

  5、现场的所有作业,一律要通过仓库员调派,作业人员不得自行接受客户委托和收受费用,违者每次罚款50元。

  6、坚持文明生产,禁止野蛮作业,作业中确保货物完好无损,如造成损失的酌情赔偿处理。

  7、仓库员收发货应认真校对有关单证及货物,严格把好交接关,因失职而造成公司经济损失的,除由当事人承担部份经济损失外,还给予警告,甚至开除。

  8、严禁携带火种或危险品、化工品进入作业场所,违者每次罚款50元,如造成严重后果,公司开除;另送交行政机关处理。

  9、任何人不准有意损坏、偷窃公司财物,违者视情节轻重处罚100-500元,并公司开除。

  10、对公司生产安全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每项奖励50元。

  11、工作积极性高,作业效率创公司最新记录的,每次奖励50元。

  12、员工服务态度好,为客户排忧解难,受到客户书面表扬的,每次奖励50元。

  此制度由专人记录执行,每月公布一次,自公布之日起开始执行。

  车间员工奖罚规章制度 篇12

  一、奖励制度

  第一条 为促进企业员工积极向上的氛围,激励企业员工不断提高自己,表彰和奖励优秀员工,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奖励对象 公司在册全体员工

  第三条 奖励条件和程序

  (一)勤工奖:

  对于有下列表现的员工,应当给予勤工奖

  (a)在完成生产任务或者工作任务,提高产品质量或者服务质量,节约财资和能源等方面,做出成绩的。

  (b)在改进企业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方面做出显著成绩,对公司贡献较大的。

  (c)保护公共财产,防止或者挽救事故有功,使公司和员工利益免受损失的。

  (d)长期遵守纪律,有带动性作用的。

  (e)一贯忠于职守,积极负责,廉洁奉公,舍己为人,事迹突出的。

  (f)连续三个月绩效考核为优秀的员工。 奖励程序:

  1、由其直接上级提出,并写出申请报告;

  2、由人力资源管理中心人事部核实;

  3、由人力资源管理中心副总经理审核;

  4、由总经理批准。

  奖励标准:

  勤工奖名额按季度每个部门设一名,由各管理中心季度绩效考核为优秀、分数最高的员工获得。勤工奖每季度评审一次,与季度绩效考核同步进行。

  获得勤工奖的员工,其基本工资晋升一级。

  (二)年终评奖

  每年度年终,评定出部分年度优秀员工奖,进行公开表彰和奖励,年度优秀员工由四个季度考核累计分数最高的前三名员工获得。获得年度优秀员工奖的员工,其基本工资先晋升一个档次再晋升一个级别。

  (三)行政奖励

  (1)奖励办法:嘉奖、记小功、记大功、晋升。

  (2)奖励标准:嘉奖三次等于记一小功,记小功三次等于记一大功,记大功三次给予职务晋升。

  记小功一次,基本工资晋升一级;记大功一次,基本工资晋升两级;记大功三次,给予职务晋升,其基本工资根据公司相关规定再定档定级。

  (3)奖励程序:奖励由主管领导依据事实提出申请报告,所属管理中心副总经理根据上报资料经查实后签署意见,人力资源管理中心副总经理复核签署意见后,报总经理批准后,交人事部存档,人事部将批准报告传递一份给财务部,作为工资发放依据。

  (4)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公司酌情给予嘉奖,记小功,记大功的奖励:

  ①对改善公司管理,提高业务水平有重大贡献者。

  ②在工作中表现突出,创造优良成绩者。

  ③在对外接待中,为公司树立良好形象,提高公司知名度,成绩显著者。

  ④发现事故苗头,及时采取措施,防止重大事故发生者。

  ⑤为保护公司财产和顾客生命安全,见义勇为者。

  ⑥提出合理化建议,节约成本有显著成效者。

  ⑦其它为公司经营与发展作出贡献的行为。

  二、问 责 制

  第一条 问责原则:为进一步增强公司各中心、各管理人员的责任意识,进行内部监督和责任划分,坚持实事求是,有错必究,责任与职权相适应,教育与惩罚相结合的原则。建立严格的责任追究制度,把履责和问责结合起来,做到有功有绩必奖,失职渎职必究、必罚,以此树立良性的责任导向。通过问责,真正建立起较为科学、完备的岗责体系,把公司强化执行力建设工作落到实处,转变工作作风,改进工作方法,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发展。

  第二条 问责范围

  公司所有决策、管理和生产活动。

  第三条 问责对象

  公司全体在册员工。

  第四条

  问责措施

  一、管理问责措施: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员工,当月绩效考核不能评为优秀:

  (一)、企业管理中心

  1、司机无故擅离岗位,或不按车队长派遣的时间出车和回车,或出车迟到影响用车人办事一次以上的;

  2、司机在出车前未例行检查车况,导致车辆不能按时出车和正常试用,影响用车人办事一次以上的;

  3、司机在驾车时无特殊情况接听电话达三次以上,或在特殊情况下接听电话时间超过两分钟达2次以上;

  4、司机出车后,遇特殊情况不能及时返回,既不在第一时间通知车辆管理员,又不说明原因达二次以上的;

  5、司机在出车过程中或回车后,未按规定停车,使车辆持续处于危险境地达2次以上的;

  6、小车班班长在明知司机身体不适、饮酒、严重疲劳的情况下仍安排司机出车达两次以上的;

  7、档案管理员未按规定整理各类档案资料,导致档案资料管理混乱,无法在第一时间找出档案资料的二次以上的;

  8、固定资产管理责任人未按公司规定配合财务部门每半年进行一次固定资产清点和每月进行一次低值易耗品清点,导致公司固定资产管理混乱的,账物以及存放地点不相符一次以上的;

  9、职工食堂管理混乱,当月员工用餐满意度调查低于85分的;

  10、招聘负责人对应聘人员资料和证件审查不严,导致持虚假证的不符合要求人员进入公司达1人以上;

  11、炊事员制作饭菜不注意卫生,被发现饭菜中有不卫生杂物2次以上的;

  12、绩效考核负责人和专员在绩效考核过程中,发现有不公正或弄虚作假行为一次以上的。

  13、内刊编辑工作粗心,导致当期内刊出现文字性错误二处以上或图片错误一次以上的;

  14、印章管理混乱,未经批准就盖章或审批手续不到位就盖章两次以上。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当月绩效考核不能评为优良以上等级。

  (二)、企业管理中心

  1、司机违章驾驶,危及用车人员安全一次以上的;

  2、司机酒后驾驶一次以上的;

  3、司机无故擅离岗位,或不按车队长派遣的时间出车和回车,或出车迟到影响用车人办事二次以上的;

  4、司机在出车前未例行检查车况,导致车辆不能按时出车和正常使用,影响用车人办事二次以上的;

  5、司机在驾车时无特殊情况接听电话达五次以上,或在特殊情况下接听电话时间超过两分钟达五次以上;

  6、司机出车后,遇特殊情况不能及时返回,既不在第一时间通知车辆管理员,又不说明原因达三次以上的;

  7、司机在出车过程中或回车后,未按规定停车,使车辆持续处于危险境地达三次以上的;

  8、小车班班长在明知司机身体不适、饮酒、严重疲劳的情况下仍安排司机出车达三次以上的;

  9、档案管理员未按规定整理各类档案资料,导致档案资料管理混乱,无法在第一时间找出档案资料的三次以上;

  10、档案管理员粗心大意造成非重要资料资料遗失的一次以上的;

  11、固定资产管理责任人未按公司规定配合财务部门每半年进行一次固定资产清点和每月进行一次低值易耗品清点,导致公司固定资产管理混乱的,账物以及存放地点不相符二次以上的;

  12、固定资产管理负责人粗心大意,造成资产遗失数额较小一次以上的‘

  13、职工食堂管理混乱,当月员工用餐满意度调查低于75分的;

  14、招聘负责人对应聘人员资料和证件审查不严,导致持虚假证的不符合要求人员进入公司达二人以上;

  15、炊事员制作饭菜不注意卫生,被发现饭菜中有不卫生杂物三次以上的;

  16、绩效考核负责人和专员在绩效考核过程中,发现有不公正或弄虚作假行为二次以上的。

  17、内刊编辑工作粗心大意,导致当期内刊出现文字性错误三处以上或图片错误二次以上的;

  18、印章管理混乱,未经批准就盖章或审批手续不到位就盖章三次以上。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当月绩效考核不能评为合格以上等级。

  (三)、企业管理中心

  1、司机违章驾驶,危及用车人员安全三次以上的;

  2、司机酒后驾驶二次以上的;

  3、司机无故擅离岗位,或不按车队长派遣的时间出车和回车,或出车迟到影响用车人办事五次以上的;

  4、司机在出车前未例行检查车况,导致车辆不能按时出车和正常使用,影响用车人办事五次以上的;

  5、司机在驾车时无特殊情况接听电话达八次以上,或在特殊情况下接听电话时间超过两分钟达八次以上;

  6、司机出车后,遇特殊情况不能及时返回,既不在第一时间通知车辆管理员,又不说明原因达五次以上的;

  7、司机在出车过程中或回车后,未按规定停车,使车辆持续处于危险境地达五次以上的;

  8、小车班班长在明知司机身体不适、饮酒、严重疲劳的情况下仍安排司机出车达五次以上,严重威胁司乘人员人生安全的;

  9、档案管理员未按规定整理各类档案资料,导致档案资料管理混乱,无法在第一时间找出档案资料的五次以上;

  10、档案管理员粗心大意造成非重要资料资料遗失三次以上,或者遗失重要资料一次以上的;

  11、固定资产管理责任人未按公司规定配合财务部门每半年进行一次固定资产清点和每月进行一次低值易耗品清点,导致公司固定资产管理混乱的,账物以及存放地点不相符三次以上的;

  12、固定资产管理负责人粗心大意,造成资产遗失数额较小三次以上,或者遗失较大数额资产一次以上;

  13、职工食堂管理混乱,当月员工用餐满意度调查低于60分的;

  14、招聘负责人对应聘人员资料和证件审查不严,导致持虚假证的不符合要求人员进入公司达三人以上;

  15、炊事员制作饭菜不注意卫生,被发现饭菜中有不卫生杂物五次以上的;

  16、绩效考核负责人和专员在绩效考核过程中,发现有不公正或弄虚作假行为三次以上的。

  17、内刊编辑工作粗心,导致当期内刊出现文字性错误五处以上或图片错误三次以上的;

  18、违规使用印章,给公司造成较小损失或纠纷。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解除劳动合同:

  企业管理中心

  1、司机违章驾驶,发生交通事故的,给车辆和司乘人员造成损害的;

  2、司机酒后驾驶三次以上或醉酒驾驶的;

  3、司机在出车过程中或回车后,未按规定停车,使车辆持续处于危险境地造成车辆重大损失的;

  4、小车班班长在明知司机身体不适、饮酒、严重疲劳的情况下仍安排司机出车发生事故造成司乘人员人生伤害或车辆损害的;

  6、档案管理员粗心大意造成公司核心资料或涉及公司商业秘密的保密资料遗失的;

  7、固定资产管理负责人粗心大意,遗失重大资产或者违规处理公司电脑、设备给公司造成公司核心资料或涉及公司商业秘密的资料外传等重大影响和损害的;

  8、职工食堂管理混乱不卫生,发生员工集体食物中毒等严重食品卫生事件的;

  10、招聘负责人对应聘人员资料和证件审查不严,导致持虚假证的不符合要求人员进入公司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的;

  11、绩效考核负责人和专员在绩效考核过程中,发现有串通被考核部门和被考核人员弄虚作假的;

  12、内刊编辑工作粗心,导致当期内刊出现严重原则和方向性错误,给公司造成较坏影响的。

  13、违规使用印章,给公司造成较大损失或纠纷。

  三、一般性问责措施(全公司通用)

  (一)、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员工,当月绩效考核不能评为优秀:

  1、工作时间未经许可擅自离岗外出的一次以上;

  2、不按规定请、销假者达一次以上

  3、一个月内无故上班迟到或者早退一次以上;

  4、上班时间内发现打牌赌博、玩游戏的一次以上;

  5、工作态度差,上班时间到其他部门串岗影响其他同事正常工作一次以上;

  6、故意浪费或损坏公司财物的;

  7、不注重仪表易容和话语文明影响公司形象二次以上;

  8、会议迟到2次以上或者无故缺席一次以上;

  9、工作责任心差,发生问题相互推诿责任一次以上;

  10、通讯工具不通畅,导致无法及时联系二次以上;

  11、利用职务便利要求业务单位吃请;

  12、违反公司保密制度,泄漏公司一般性商业秘密一次以上。

  (二)、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员工,当月绩效考核不能评为优良以上等级:

  1、工作时间未经许可擅自离岗外出三次以上;

  2、不按规定请、销假者达三次以上

  3、一个月内无故上班迟到或者早退三次或旷工一天以上;

  4、上班时间内发现打牌赌博、玩游戏三次以上;

  5、工作态度差,上班时间到其他部门串岗影响其他同事正常工作三次以上;

  6、故意浪费或损坏公司财物的,造成较小损失的;

  7、不注重仪表仪容和话语文明影响公司形象三次以上;

  8、会议迟到三次以上或者无故缺席二次以上;

  9、工作责任心差,发生问题相互推诿责任二次以上;

  10、通讯工具不通畅,无法及时联系导致不能及时安排工作达二次以上;

  11、利用职务便利收受业务单位财物500元以下;

  12、因玩忽职守、督导不力或业务疏忽导致3000元以上损失的;

  13、违反公司保密制度,泄漏公司一般性商业秘密二次以上。

  (三)、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员工,不能评为合格以上等级:

  1、上级包庇下属在办公秩序方面或绩效考核过程中舞弊,或弄虚作假的;

  2、因玩忽职守、督导不力或业务疏忽导致5000元以上损失的;

  3、通讯工具不通畅导致无法联系,不能及时安排工作影响公司利益较大的;

  4、故意泄漏公司商业秘密的;

  5、损坏或遗失公司重大物品、设备的;

  6、利用职务便利侵占公司财物或收受业务单位财物500元以上的;

  7、瞒报、迟报一般突发事件的;

  8、一个月内迟到早退达五次以上者,或者无故旷工累计达两天的;

  (四)、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员工,解除劳动合同:

  1、盗窃公司财物,挪用公款;

  2、屡次触犯公司规章制度、严重侵犯公司权益;

  3、泄露公司商业秘密,致使公司遭受较大损失;

  4、煽动他人不服从管理规定或怠工;

  5、以权谋私、利用职权侵占公司财物或收受业务单位财物2000元以上,或以公司名义招摇撞骗,给公司造成较坏影响和一定损失;

  6、伪造、变造或盗用公司印信;

  7、擅离职守,致使公司蒙受损失;

  8、一个季度内连续三次月度考核不合格或全年月度绩效考核不合格超过4次;

  9、瞒报、迟报重大突发事件;

  10、未经公司同意,在其他单位兼职损害公司利益;

  11、通讯不通畅导致无法联系,影响公司重大利益;

  12、一个月内无故迟到早退10次以上或旷工累计达3天以上;

  13、因违法行为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五条 以上问责事由中,发生重大经济损失,或导致严重后果的,或者造成公司重大决策失误的,本中心或者项目指挥部所有人员承担连带责任。

  第六条 问责程序

  1、员工违纪后,由所在管理中心依据具体违纪事项和制度,在查清事实、分清责任的基础上,提出处理意见,报人力资源中心;

  2、人力资源中心审核后,报公司董事会研究后决定;

  3、董事会决定具体处罚意见后,由总经办下发执行;

  4、处罚记入员工档案,并予公告。

  第七条 本制度解释权属董事会,从下发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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