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信息安全工作管理制度

2022-08-24 制度

  在当下社会,接触到制度的地方越来越多,制度是指在特定社会范围内统一的、调节人与人之间社会关系的一系列习惯、道德、法律(包括宪法和各种具体法规)、戒律、规章(包括政府制定的条例)等的总和它由社会认可的非正式约束、国家规定的正式约束和实施机制三个部分构成。想学习拟定制度却不知道该请教谁?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幼儿园信息安全工作管理制度(精选16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幼儿园信息安全工作管理制度 篇1

  第一条为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保障学校及其学生和教职工的人身、财产安全,维护中小学、幼儿园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幼儿园安全工作管理。

  第二条普通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幼儿园(班)、特殊教育学校、工读学校(以下统称学校)的安全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学校安全管理遵循积极预防、依法管理、社会参与、各负其责的方针。

  第四条学校安全管理工作主要包括:

  (一)构建学校安全工作保障体系,全面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和事故责任追究制,保障学校安全工作规范、有序进行;

  (二)健全学校安全预警机制,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完善事故预防措施,及时排除安全隐患,不断提高学校安全工作管理水平;

  (三)建立校园周边整治协调工作机制,维护校园及周边环境安全;

  (四)加强安全宣传教育培训,提高师生安全意识和防护能力;

  (五)事故发生后启动应急预案、对伤亡人员实施救治和责任追究等。

  第五条各级教育、公安、司法行政、建设、交通、文化、卫生、工商、质检、新闻出版等部门在本级人民政府的领导下,依法履行学校周边治理和学校安全的监督与管理职责。

  学校应当按照本办法履行安全管理和安全教育职责。

  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其他社会组织和个人应当积极参与和支持学校安全工作,依法维护学校安全。

  第二章安全管理职责

  第六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教育、公安、司法行政、建设、交通、文化、卫生、工商、质检、新闻出版等部门应当按照职责分工,依法负责学校安全工作,履行学校安全管理职责。

  第七条教育行政部门对学校安全工作履行下列职责:

  (一)全面掌握学校安全工作状况,制定学校安全工作考核目标,加强对学校安全工作的检查指导,督促学校建立健全并落实安全管理制度;

  (二)建立安全工作责任制和事故责任追究制,及时消除安全隐患,指导学校妥善处理学生伤害事故;

  (三)及时了解学校安全教育情况,组织学校有针对性地开展学生安全教育,不断提高教育实效;

  (四)制定校园安全的应急预案,指导、监督下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开展安全工作;

  (五)协调政府其他相关职能部门共同做好学校安全管理工作,协助当地人民政府组织对学校安全事故的救援和调查处理。

  教育督导机构应当组织学校安全工作的专项督导。

  第八条公安机关对学校安全工作履行下列职责:

  (一)了解掌握学校及周边治安状况,指导学校做好校园保卫工作,及时依法查处扰乱校园秩序、侵害师生人身、财产安全的案件;

  (二)指导和监督学校做好消防安全工作;

  (三)协助学校处理校园突发事件。

  第九条卫生部门对学校安全工作履行下列职责:

  (一)检查、指导学校卫生防疫和卫生保健工作,落实疾病预防控制措施;

  (二)监督、检查学校食堂、学校饮用水和游泳池的卫生状况。

  第十条建设部门对学校安全工作履行下列职责:

  (一)加强对学校建筑、燃气设施设备安全状况的监管,发现安全事故隐患的,应当依法责令立即排除;

  (二)指导校舍安全检查鉴定工作;

  (三)加强对学校工程建设各环节的监督管理,发现校舍、楼梯护栏及其他教学、生活设施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应责令纠正;

  (四)依法督促学校定期检验、维修和更新学校相关设施设备,工作总结《幼儿园安全工作管理》。

  第十一条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应当定期检查学校特种设备及相关设施的安全状况。

  第十二条公安、卫生、交通、建设等部门应当定期向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通报与学校安全管理相关的社会治安、疾病防治、交通等情况,提出具体预防要求。

  第十三条文化、新闻出版、工商等部门应当对校园周边的有关经营服务场所加强管理和监督,依法查处违法经营者,维护有利于青少年成长的良好环境。

  司法行政、公安等部门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履行学校安全教育职责。

  第十四条举办学校的地方人民政府、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和公民个人,应当对学校安全工作履行下列职责:

  (一)保证学校符合基本办学标准,保证学校围墙、校舍、场地、教学设施、教学用具、生活设施和饮用水源等办学条件符合国家安全质量标准;

  (二)配置紧急照明装置和消防设施与器材,保证学校教学楼、图书馆、实验室、师生宿舍等场所的照明、消防条件符合国家安全规定;

  (三)定期对校舍安全进行检查,对需要维修的,及时予以维修;对确认的危房,及时予以改造。

  举办学校的地方人民政府应当依法维护学校周边秩序,保障师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为学校提供安全保障。

  有条件的,学校举办者应当为学校购买责任保险。

  第三章校内安全管理制度

  第十五条学校应当遵守有关安全工作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建立健全校内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应急机制,及时消除隐患,预防发生事故。

  第十六条学校应当建立校内安全工作领导机构,实行校长负责制;应当设立保卫机构,配备专职或者兼职安全保卫人员,明确其安全保卫职责。

  第十七条学校应当健全门卫制度,建立校外人员入校的登记或者验证制度,禁止无关人员和校外机动车入内,禁止将非教学用易燃易爆物品、有毒物品、动物和管制器具等危险物品带入校园。

  学校门卫应当由专职保安或者其他能够切实履行职责的人员担任。

  第十八条学校应当建立校内安全定期检查制度和危房报告制度,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安排对学校建筑物、构筑物、设备、设施进行安全检查、检验;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应当停止使用,及时维修或者更换;维修、更换前应当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或者设置警示标志。学校无力解决或者无法排除的重大安全隐患,应当及时书面报告主管部门和其他相关部门。

  学校应当在校内高地、水池、楼梯等易发生危险的地方设置警示标志或者采取防护设施。

  第十九条学校应当落实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工作责任制,对于政府保障配备的消防设施和器材加强日常维护,保证其能够有效使用,并设置消防安全标志,保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车通道畅通。

  第二十条学校应当建立用水、用电、用气等相关设施设备的安全管理制度,定期进行检查或者按照规定接受有关主管部门的定期检查,发现老化或者损毁的,及时进行维修或者更换。

  第二十一条学校应当严格执行《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餐饮业和学生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严格遵守卫生操作规范。建立食堂物资定点采购和索证、登记制度与饭菜留验和记录制度,检查饮用水的卫生安全状况,保障师生饮食卫生安全。

  第二十二条学校应当建立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并将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置于实验室显著位置。

  学校应当严格建立危险化学品、放射物质的购买、保管、使用、登记、注销等制度,保证将危险化学品、放射物质存放在安全地点。

  第二十三条学校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备具有从业资格的专职医务(保健)人员或者兼职卫生保健教师,购置必需的急救器材和药品,保障对学生常见病的治疗,并负责学校传染病疫情及其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报告。有条件的学校,应当设立卫生(保健)室。

  新生入学应当提交体检证明。托幼机构与小学在入托、入学时应当查验预防接种证。学校应当建立学生健康档案,组织学生定期体检。

  第二十四条学校应当建立学生安全信息通报制度,将学校规定的学生到校和放学时间、学生非正常缺席或者擅自离校情况、以及学生身体和心理的异常状况等关系学生安全的信息,及时告知其监护人。

  对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者其他生理、心理状况异常以及有吸毒行为的学生,学校应当做好安全信息记录,妥善保管学生的健康与安全信息资料,依法保护学生的个人隐私。

  第二十五条有寄宿生的学校应当建立住宿学生安全管理制度,配备专人负责住宿学生的生活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

  学校应当对学生宿舍实行夜间巡查、值班制度,并针对女生宿舍安全工作的特点,加强对女生宿舍的安全管理。

  学校应当采取有效措施,保证学生宿舍的消防安全。

  第二十六条学校购买或者租用机动车专门用于接送学生的,应当建立车辆管理制度,并及时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备案。接送学生的车辆必须检验合格,并定期维护和检测。

  接送学生专用校车应当粘贴统一标识。标识样式由省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制定。

  学校不得租用拼装车、报废车和个人机动车接送学生。

  接送学生的机动车驾驶员应当身体健康,具备相应准驾车型3年以上安全驾驶经历,最近3年内任一记分周期没有记满12分记录,无致人伤亡的交通责任事故。

  第二十七条学校应当建立安全工作档案,记录日常安全工作、安全责任落实、安全检查、安全隐患消除等情况。

  安全档案作为实施安全工作目标考核、责任追究和事故处理的重要依据。

  第四章日常安全管理

  第二十八条学校在日常的教育教学活动中应当遵循教学规范,落实安全管理要求,合理预见、积极防范可能发生的风险。

  学校组织学生参加的集体劳动、教学实习或者社会实践活动,应当符合学生的心理、生理特点和身体健康状况。

  学校以及接受学生参加教育教学活动的单位必须采取有效措施,为学生活动提供安全保障。

  第二十九条学校组织学生参加大型集体活动,应当采取下列安全措施:

  (一)成立临时的安全管理组织机构;

  (二)有针对性地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

  (三)安排必要的管理人员,明确所负担的安全职责;

  (四)制定安全应急预案,配备相应设施。

  第三十条学校应当按照《学校体育工作条例》和教学计划组织体育教学和体育活动,并根据教学

  幼儿园信息安全工作管理制度 篇2

  在幼儿园安全是工作中的重点,特别是幼儿的安全。幼儿园安全工作是一项涉及全园各个部门的工作,幼儿园作为集体保育和教育机构要对全体幼儿的安全负责,幼儿园的安全工作,是保证幼儿生命安全的重要措施。

  幼儿园的安全工作,特别是幼儿的安全是至关重要的,幼儿年龄小缺少安全知识经验,缺乏独立行为能力,然而又好奇、好动、好探索。在活动中对危险事物不能作出正确判断,不能预见行为后果,面临危险时不会保护自己。幼儿园作为集体保育和教育机构要对全体幼儿的安全负责,幼儿园的安全工作,是保证幼儿生命安全的重要措施。

  幼儿园安全工作是一项涉及全园各个部门的工作,如:门卫,场地设备安全,活动安全等,在管理上高度重视,要教育全园教职工认真对待这项工作,同时加强有关制度的建立和措施的落实,使园内各项活动的开展均能以孩子为中心,注意各种活动的安全保护问题。

  一、安全工作管理要求

  1、强化全园教职工的安全意识。

  幼儿园安全工作涉及全园各个部门。因此,要提高全园教职工的安全意识,形成全园重视安全工作的局面,园领导及个部门负责人应注意随时督促,提醒教职工要做到人到心到,不擅离岗位,对孩子做到放手不放眼,放眼不放心,严防意外事故的发生。

  2、清除环境中的不安全因素,加强预见性。

  幼儿园的设施、设备的不安全因素,是造成幼儿意外伤害的原因之一,要注意设施、设备的经常性维修,定期检查,控制环境中的不安因素,将园内不安全因素降至零,事先预料可能发生的危险,加强防范,保证幼儿安全。

  3、注重培养幼儿的自我保护能力和安全意识,掌握安全常规和重视组织幼儿活动中的不安全问题。

  好奇、好动、好探索是幼儿的天性,不能因重视幼儿的安全而限制禁止幼儿的活动,应该在重视环境和组织工作安全个前提下,注意培养幼儿的自我保护和安全意识,加强幼儿安全常规教育,从根本上做好幼儿园的安全工作。教育孩子在游戏中不能拥挤,避免碰撞。

  4、安全制度的建立和措施的完善。

  根据我园的实际情况,建立健全各项安全制度,并坚持严格执行,要明确规定各个岗位安全工作的内容,及各环节要注意的问题,要注意对幼儿、家长进行安全教育和宣传,使安全制度广而周知。还应对制度执行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和经常性督促指导,发生事故要及时上报,并认真分析找原因。

  二、安全管理与教育:

  (一)、维护幼儿安全的原则:

  1、防患于未然,加强预见性。事先预料可能发生的危险,如:对户外活动场地或设施能意识并发现是否存在不安全隐患,并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防患于未然,这是维护幼儿安全的首要原则。

  2、组织有序、稳定幼儿情绪。幼儿情绪浮躁,往往是因为组织不力,秩序混乱,这也是一种不安全因素,应注意符合幼儿身心特点的生活制度与常规的建立,组织活动要有条理、有节奏。形成和谐有序的环境氛围。

  3、提供充分与足够的活动时间与空间,应注意为幼儿提供充分的活动时间和足够的活动空间,避免幼儿由于过于拥挤而发生危险,造成意外伤害。

  4、教育与信任并重,处理好“管”与“放”的关系,教师应注意使幼儿了解行为规范,加强管理与指导,于此同时又不过分限制幼儿身心发展的需求,要以活动促发展,促进运动和协调行为能力的提高,在此过程中使幼儿

  掌握安全常规,培养自我保护能力和安全意识,而不能硬性限制,单纯禁止幼儿的自由活动。因殪废食是安全之大忌,教师要避免焦虑心态,这不仅于事无补,反而会影响幼儿情绪。要注意在各项具体的活动中给予积极引导。班级教育管理上应从消极防范转变为积极促进。

  (二)、安全管理与教育的内容和方法

  在班级保教管理中,应注意结合幼儿的年龄特点,进行适当的安全教育,增强其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

  1、玩具的安全:

  玩具是幼儿每天都要使用的,应该避免玩具给儿童带来的伤害,从玩具的购置、使用到保管上都应首先从保证幼儿安全考虑。

  (1)避免购置危害幼儿安全的玩具,如:边缘锋利的玩具、容易破损或断裂的玩具,用有毒的材料或涂料制成的玩具等。

  (2)幼儿玩玩具的方法,尤其是户外大型玩具,应让幼儿掌握游戏常规。对于需成人指导才能玩的玩具,一定要在教师的指导下进行,如:一些需插电的电动玩具。

  (3)玩具的维修和保管,如:要定期给玩具消毒,对残旧玩具要及时修理或丢弃。对大型户外玩具要经常检查、清洁、沙池要清理,避免某些尖锐物体刺伤幼儿的手指。

  2、活动安全:

  在使用剪刀等危险性工具时,要注意教幼儿掌握操作技能、要领。如:将剪刀交给别人时,要把剪刀的尖端握在手掌心,将剪刀柄递出去,以防刺伤别人,剪刀用完后要合好,放归原处。不能拿着剪刀乱跑。

  除特殊情况规定,不准幼儿玩弄电源插座、插头、电线不能玩火柴、打火机等。不能随便吞吃非食物的东西,不把钱币、玻璃球等小东西含在嘴里,放在鼻子里。

  使用户外活动器械要遵循正确的运动技能和方法,遵守活动规则,不得做任何危险的动作,如:爬、攀登时抓紧护栏,不相互推拉,走路奔跑时要注意四周、不猛跑、猛停,要会躲闪,防止与同伴碰撞,上下楼梯靠右边走,不能与同伴相互推拉、挤,不到阳台、窗台、双层小床等高处玩耍,不玩带刺或有尖角的物品,不把这些东西带在身边,户外游戏时,不远离集体,不到水池、游泳池附近玩耍,外出活动要整理好衣着,提好裤子,系好衣扣,不得拖拉着鞋,鞋带要系好,以免活动时绊倒发生危险。

  3、交通安全:

  引导幼儿学习认识交通规则,过马路走人行横道,不在街上乱跑,横穿马路不慌张,注意看清左右有无车辆,才可以过马路。

  乘车时,不可将头、手伸出车外,在车上不得大声喧哗,不在车上玩耍和跑动,要扶好车把,以免发生危险,不玩弄车门和车窗,顺序上下车,不可相互拥挤。

  教师要加强安全意识,注意安全防范,及时发现并消除危险隐患。

  教师要随时关注幼儿的情况,幼儿园要把好门卫关,入园、离园时要有接送卡,没走的幼儿要有值班教师守侯,不得让幼儿单独离园,不能让陌生人接走孩子。幼儿园的安全工作,关系到全体幼儿的生命安全,牵动着家长的心,一定要把安全工作置于首要位置。实践证明,积极有效的管理是确保幼儿安全,防止意外事故的最重要的因素。

  4、着装安全:

  (1)幼儿着装要舒适、安全,避免穿太长的裙子、太长的衣服,以免影响幼儿活动,一旦绊倒就会发生意外。

  (2)教师不能穿太短、太窄、太长的裙子,以及太高的高跟鞋,以免当幼儿发生意外时,影响教师及时反应成功动作。

  5、防火安全:

  (1)、幼儿园按消防部门要求配备足够的消防设施,有足够的走火通道。

  (2)、每个班贴出依仗走火通道示意图,并组织教职工熟悉通道及消防知识和紧急事故电话。

  (3)、幼儿园应预先拟订紧急状况疏散计划,并让幼儿实际演习,以应付失火、地震等紧急状况。可通过比赛等方式进行,教师听见紧急讯号后迅速带幼儿离开课室集中到室外空地(操场等)这种练习可每学期举行一次。

  幼儿园信息安全工作管理制度 篇3

  1、班级成员爱岗敬业,团结协作,乐于奉献,勇于创新。

  2、师德修养好,与幼儿平等相处,无体罚或变相体罚幼儿现象。

  3、班级物品管理严格,无损坏、无丢失。

  4、活动室、盥洗室、寝室窗明地净,物品摆放有序,无卫生死角。玩具摆放位置适中,便于幼儿自由取放。

  5、厕所无异味、无污垢,随时保洁地面并保持干燥,防止幼儿滑倒。

  6、教师与幼儿共同创设环境并根据教育需要更新。

  7、区角创设有新意,符合幼儿特点,活动区不少于5个,各类区角的材料丰富,并随时补充更新。

  8、严把消毒管,有消毒记录。无传染病流行。

  9、时刻保障幼儿安全,消除不安全隐患。户外活动时。应细心观察、照顾幼儿,严防各类事故的发生。

  10、因人施教,注重个体差异,对特殊幼儿施以特别的关心和教育。

  11、幼儿思维活跃,爱学习,守纪律,一日常规好,教学目标完成好。

  12、按时记录家园联系手册,及时与家长沟通幼儿情况,每学期至少与每位家长谈话一次,并做好记录,重点幼儿还应进行家访。

  幼儿园信息安全工作管理制度 篇4

  一、入园:

  幼儿园来园活动的步骤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

  1、进门问候:

  ⑴、人员配备:保安2名、专任教师1名

  ⑵、工作要求:保安随身携带安保器械:头盔、警棍、对讲机、钢叉。必须站在幼儿园大门处,主动和来园幼儿及家长打招呼问好,注意查看进出有无可疑人员。如发现有可疑人员,须仔细查问并立即报告园长、有必要时报警。专任教师主动和来园幼儿及家长打招呼问好,负责提示孩子使用指纹机。

  2、接受晨检:

  ⑴、人员配备:保健医生

  注:晨检后,保健老师需发给幼儿每人一个晨检牌。晨检牌分3种颜色:红色、黄色、绿色,分别代表不同的含义。红色代表身体不适的带药幼儿;黄色代表身体不适但并未带药的幼儿;绿色代表晨检合格的健康幼儿。拿红色牌的幼儿需在保健室填写“儿童服药单”后方可进入教室。班主任老师需对拿红色牌的幼儿及时关切询问,一日生活中多关注此类幼儿在进餐、午睡、上课、游戏等环节的表现。

  ⑵、工作要求:

  ①一问:询问幼儿在家时的健康状况,如睡眠、饮食、大小便等。

  ②二看:看孩子的神态、面色、皮肤,尤其注意手足皮肤及口腔粘膜有无异常。

  ③三摸:摸耳垂为中心的腮腺有无肿大,颌下及颈部淋巴结有无肿大。

  ④四查:根据传染病流行季节,检查相应部位,如手足及躯干皮肤、咽喉、眼睛等;检查幼儿有无携带食品 、危险的物品,是否有受伤,是在家里受伤还是在园里受伤,发现情况及时与家长沟通,消除安全隐患;检查幼儿卫生情况,如指甲、衣物等等。

  3、班级接待

  ⑴、人员配备:班主任、配班教师、保育老师

  ⑵、工作要求:站位:副班和保育员站课室门口,班主任在课室里面。

  ①班主任:检查室内是否存在安全隐患,确保幼儿安全。与配班教师一起做好当天活动所需的各项准备工作。热情主动与幼儿打招呼,做好接待工作。

  ②配班老师:做好接待工作,主动热情和幼儿打招呼,进行第二次晨检。指导幼儿用正确方法洗手,帮助幼儿整理衣裤。适时适当与班主任互动,协助当日值日幼儿做好班级日常基本管理工作。

  ③保育员:做好接待工作,主动热情和幼儿打招呼,指导放书包,插保健卡,确保本班教室的环境卫生与安全工作。

  协助教师观察本班幼儿的健康情况。如发现情绪欠佳的幼儿,需及时做好安抚工作。

  二、离园:

  幼儿园离园活动的步骤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

  1、进门问候并检查《接送卡》、凭卡进园,没有卡的请使用身份证和登记:

  ⑴、人员配备:保安2名、专任教师1名

  ⑵、工作要求:保安随身携带安保器械:头盔、警棍、对讲机、钢叉。必须站在幼儿园大门处,主动和来园家长打招呼问好,注意查看进出有无可疑人员。如发现有可疑人员,须仔细查问并立即报告园长、有必要时报警。专任教师主动和来园幼儿及家长打招呼问好,负责提示离开的孩子使用指纹机。

  2、接受离园检查:

  ⑴、人员配备:保健医生

  注:重点检查幼儿身体状况,卫生情况,发现异常及时与家长沟通,下班后报告园长。

  3、班级离园工作

  ⑴、人员配备:班主任、配班教师、保育老师

  ⑵、工作要求:站位:班主任和保育员站课室门口,副班老师在课室里面。

  流程:

  ①离园前幼儿身体检查、整理衣物(卫生、衣物、鞋子情况,是否受伤等)

  ②离园接待:热情主动与家长打招呼,指导拿书包、适时交流情况。查看《接送卡》,既要认卡也要认人 。没带接送卡的要签接送表。 注意:未成年人不可以接送幼儿,委托其他人来园接送,必须要有委托书,身份证,家长打电话给教师确认。

  三、进餐

  由于不同年龄阶段幼儿身心发展水平不同,在进餐环节表现出的进餐状态、进餐需求也不尽相同。作为教师,我们要明确不同年龄阶段的幼儿在进餐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有目的、有计划地开展丰富多样的活动,并适时加以帮助、指导,以实现进餐环节的温馨、有序,保证幼儿充足的营养,养成良好的进餐习惯。

  进餐活动流程:进餐前心理准备、餐前盥洗、播放进餐音乐、孩子独立拿餐、餐前礼仪(教师问今天的食谱名称,幼儿回应,教师请幼儿用餐,幼儿回请),进餐中幼儿技能的掌握、习惯的养成指导、鼓励保持整洁进餐环境及鼓励愉快进餐;进餐后的整理、盥洗等。

  内在要求:

  ① 懂得进餐时情绪愉快对身体健康有益,能安静愉快地进餐,乐意自己吃饭。

  ② 知道进餐前要洗干净双手。

  ③ 正确使用餐具,学习掌握吃多种食物的技能,逐步做到独立进餐。

  ④ 了解各种食物的营养知识,根据需要适量进食,知道均衡膳食对身体有益;爱吃各种食物,不挑食,不偏食,吃饱吃好。

  ⑤ 养成良好的进餐习惯。做到细嚼慢咽,吃饭不发出较大声音,不掉饭菜,保持桌面、地面干净

  ⑥ 餐后有序整理餐具,收拾食物残渣,做到餐后擦嘴、洗手以及漱口。

  四、午睡

  1、睡前:被褥提前铺好(中大班幼儿可在老师指导下,自己准备)。放下窗帘,保证室内光线柔和,有利于睡眠。

  2、每日观察天气:根据四季气候,开窗或开空调(开窗不要吹对流风,开空调保证室内温度在26度)

  3、值班教师组织餐后、睡前的铺垫工作,饭后散步或安静游戏,稳定幼儿情绪,有利于饭后消化休息。

  4、休息过后入厕。

  5、指导幼儿脱衣服,并整理放好。(幼儿间互相帮助)

  6、安排床位:每个幼儿睡一张床,要各睡一头,男孩一边,女孩一边,体弱幼儿在背风地方。有的幼儿生活习惯好,从小养成定时吃饭、饮水、睡眠、二便的习惯,有的幼儿入睡困难一些,作为老师需要帮助他们,可以坐在她身边,坐一会儿,有时一个鼓励、信任的眼神,就可以使他逐渐平静下来、安静入睡。

  7、午睡交接班:教师把午睡人数、身体情况等交接给午睡值班人员,并在《午睡值班表》中登记。

  8、睡间:20-30分钟巡视幼儿一次,对于生病的幼儿多予以观察并记录,有无咳嗽,发热现象,及时测体温,及时处理,其他幼儿擦汗、盖被,调整睡姿,观察面色呼吸等。中间有上厕所的孩子,要穿好衣服,穿上拖鞋,带他去入厕。把午睡情况登记。

  9、如有早醒后的可以让他穿衣入厕,由一个老师带着陆续帮助睡醒的幼儿穿好衣服入厕、洗手、喝水、吃水。

  10、起床,指导幼儿穿衣,请点幼儿人数,全部离开卧室后,开窗通风15分钟以上。翻开被子,检查后再叠起、拖地(如果幼儿枕巾、被褥、因汗潮湿,要及时拆洗,幼儿身上的衣服也随时换洗)。

  11、保健医生对孩子进行身体检查。

  五、喂药

  如果孩子必须在幼儿园用药,则应该按照以下流程办理。

  一、保证阶段(三个保证)

  ①保证这些药是正规医院开具,有病历本和医生证明。

  ②保证这次用药已经获得孩子家长的授权;家长有填写《吃药登记表》

  ③保证在用药前已经检查该儿童的过敏史。

  二、执行阶段

  ①家长送药来园要填写《吃药登记表》,文字和口头与教工交接。

  ②教工洗手戴手套后准备喂药;

  ③喂药前查用药记录:检查用药儿童的用药记录,包括用药的日期时间、事件、剂量,并核实孩子的个人信息;药须由家长提供检查处方药和非处方药。在这个环节里,药必须是由孩子的家长提供,并且必须是原封包装(带出厂标签、未曾开封)、必须没有过期、必须严格按照家长提供的用药计划、必须剂量正确等。

  ④填写用药记录并通知家长用药结束后,参与执行的工作人员填写用药记录并通知孩子家长,剩余的药将放入家长同意的保存处(如冰箱)。等家长来幼儿园后,家长检查用药记录并签名,随后拿走剩余的药。

  六、户外活动

  配备人员:保教人员3人

  幼儿园内各种各样的户外活动器具,要根据幼儿活动能力,由易到难地合理安排,遵循循序渐进的原理,切不可齐步走。小小班、小班先从简单的中型玩具玩起,再玩综合性强的集各种动作锻炼、障碍练习于一体的复合型大型玩具。其次,玩每一种户外活动器具,我们都要分阶段落实规则,由易到难逐步掌握各种安全玩法,增强幼儿自我保护能力。

  活动流程:

  1、户外活动前。清点幼儿人数,幼儿自带水壶、汗巾。

  2、检查户外场地。保育员或副班老师提前检查户外活动场地及设备设施、器械是否安全,在安全的情况下才准备户外活动。

  3、活动前的安全教育和示范。当孩子第一次玩某一大型玩具或者器械时,或对一些游戏方法还未完全适应,或尝试某些具有危险性的动作时,教师会作为一个有经验的成人,与孩子们一起讨论、分享如何安全使用某一器械、可能存在的危险以及如何避免危险发生的经验等,并在儿童对这些器械设施活动的反复尝试中给孩子以适当的安全指导与提醒。

  4、过程引导,适时补充。过程中随时不定期清点幼儿人数,高度注意幼儿安全,发现有隐患的危险动作,马上制止,注意教工的3个人站位,呈三角形站位。

  5、生活照顾。活动过程中根据幼儿运动量、是否出汗,及时减少衣物,使用汗巾。

  6、活动后安全检查。清点幼儿人数,检查幼儿身体安全情况,把脱下衣物带回班级。

  七、外出活动

  1、外出活动方案报领导审批,经批准后方可组织实施。

  2、提前活动场地踩点。对往返路线、交通工具、场地、设施、设备、消防、疏散通道等进行详细勘察,认真排查各种安全隐患,制定活动的安全管理方案,购买意外保险,确保师生人身安全。

  3、成立临时的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并签订安全管理责任书、制定安全管理工作方案,与家长签定同意幼儿外出意见书。

  4、准备人手一份通讯录、分工领导负责名单、每台车人员名单、车牌号码,司机手机号码,工作人员穿工作服装,幼儿穿园服、穿无绑带运动鞋、园旗、保健药品、卫生用品、水、对讲机、自备食物和衣物等。

  5、出发前检查幼儿身体状况、衣物鞋状况,清点人数,活动前安全教育,叮嘱司机注意安全,上报主负责人后出发。

  6、行程中注意车里安全。

  7、到达目的地安排行程,集中时间,清点人数,安全注意事项。

  8、返程前清点人数,检查师生身体状况,换衣服等,返程车中注意熟睡的孩子安全。

  9、安全回园,检查人数,师生身体状况等,确认无误后上报园领导,平安归来。

  幼儿园信息安全工作管理制度 篇5

  一、主持幼儿园全面工作负责幼儿园工作计划和上级的各项任务的组织落实。

  二、做好幼儿园教职员工的思想政治工作及各项制度执行督导工作。

  三、抓好政治学习,文明建设,计划生育,晚婚晚育,卫生、财务、食堂等工作。

  四、安排好教学计划,每季检查教师工作计划、教学进度和备课笔记的情况,并组织互相听课。

  五、做好师资队伍建设工作,鼓励教师自学成才,抓好教师继续教育,提高教学质量。

  六、做好幼儿园发票管理工作,掌握财务收支情况。

  七、年度写好幼儿园的工作总结。

  教师职责

  一、安排好全班教学和工作计划,设法完成各班级各项工作任务,并写好学期工作总结。

  二、抓好幼儿思想品德教育,每学期应家访一次。

  三、积极参加幼儿教育科研活动,努力学习业务知识,认真备课,写好各种教育活动计划、总结和教育笔记,不断改革教学形式、方法,科学合理安排幼儿一日活动。

  四、积极开动脑筋,自制教具。

  五、早晨上班擦好桌面及幼儿能接触到的部位,做好铟迎接幼儿的准备工作,按时上课。

  六、注意幼儿的情绪,冷热及时增添衣服,生病要立即送医院或通知家长,按时纵幼儿服药。

  七、组织工作好幼儿吃饭,让幼儿安静愉快就餐,教育幼儿不挑食,不掉饭粒。

  八、值好班,注意幼儿的午睡姿势,盖好被子,午睡时保持安静,保证时间,按时起床,指导和帮助幼儿穿好衣服。

  九、注意幼儿安全,家长来幼儿时,要简单介绍幼儿的当天情况。

  十、搞好教室、寝室的卫生。保持通风、清洁整齐。每半月把被子、枕头整理出来,让让家长带回去洗。

  十一、幼儿大小便了的脏衣裤要及时清洗干净交给家长。

  值班制度

  一、值班人员不准迟到,每天清理办公室卫生,下班后打扫各班教室、寝室卫生。

  二、把早来的幼儿安排在大教室活动,等上班后各班老师把幼儿安排到各班去。

  三、值班老师要掌握好本周的作息时间表。

  四、建立值班记录,如发现迟到者,补值班一周。

  五、下班后必须看好大门,不得让幼儿独自回家。

  幼儿人身安全措施

  一、各班老师一定要抓好各班的安全工作,上、下课时老师要随时随地的注意幼儿的活动,以免幼儿走失。

  二、早操或洗手之后,老师要马上将自班的幼儿安排在座位上,立即清点人数,以免有幼儿走失。

  三、老师对幼儿要亲切感,不得有粗暴的行为,以免出现意外事故。

  四、建立各班一本安全记录,每月实行安全奖,如出现弱大事故一次,辞退当事老师,如出现小事故五次以上扣当月安全奖,具体情况有安全记录。

  五、环境、房屋、用具、玩具、电器等具安全性。

  六、药品及消毒物有保健人员专人管理,不得放在班内。

  七、不吃紧让幼儿跑到厨房和大门口去,如到大操场上活动,必须关好大铁门,以免幼儿走失。

  八、如有幼儿摔倒,造成轻微伤,要及时处理。

  九、幼儿园要备有常用的外用药,如红花油、酒精、红药水等。

  交通安全制度

  一、各班老师要做到不能让幼儿独自回家,要幼儿家长亲自接送。

  二、老师必须熟悉每位家长,不能让不认识的人把幼儿接走,如家长有事,托别人来接必须用电话与家长联系好,情况属实,才通让他人接走。

  三、为了确保,各班老师要做到不能让十六周岁以下的小孩子将幼儿接走。

  四、如有家长工作忙,叫三轮车送幼儿上学,必须交待家长,一定要同车主讲好,把幼儿交到班主任手中。

  五、各班老师平时通过故事、儿歌、游戏的形式让幼儿了解基本的`交通规则。

  幼儿园信息安全工作管理制度 篇6

  全国教职工应有高度的责任意识,严守岗位,确保幼儿身心安全,严防各类事故发生。

  一、提高安全意识做好安全工作

  1、及时传达和学习上级领导有关安全文件,提高老师的安全教育及管理意识,定期检查园(班)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

  2、对幼儿进行安全教育要经常化。

  3、组织幼儿外出活动要经常化。

  4、消毒药品(如“84消毒液、消毒粉、来苏水”等)统一存入二楼仓库,不得在其他室内逗留存放。

  二、药品安全管理规定:(由班主任负责)

  1、幼儿的内服药和外敷药分开管理,勿混浊使用。

  2、幼儿家长带药,写清幼儿姓名、药品名称、服用量、服用时间,交到本班班主任老师手中,家长必须签字,签字后方可服用。

  3、带班老师不准接纳由家长递送的药品,并提示家长统一由班主任登记药品。

  4、由班主任统一按时分发药品。

  5、班主任在幼儿所带药品上也要贴好标签,做好记录。

  三、电器安全规定

  1、教室的电源开关、插座要装在幼儿接触不到的地方。

  2、严禁工作人员在电线上乱拉、乱扯、乱挂。

  3、离岗前所有的电扇、空调、录音机、电钢琴等的开关必须拔掉。

  4、在擦拭开关时要用干抹布。

  5、禁止使用蜡烛、热得快=裸露的电炉等易引燃的照明取暖用具。

  6、离园后应有人检查门窗、水管、电灯、风扇、录音机、空调等,防止意外发生。

  7、保证幼儿园房屋、场地、煤气、电器、电线线路、字具、玩具、生活用品以及体育器械的使用安全。定期由专人检修,避免摔伤、砸伤、烫伤、走失、触电、失火、溺水、中毒等事故发生。

  四、用具安全管理规定

  1、班级所使用的壁纸刀、剪刀、体温计等尖锐物品,统一存放在幼儿拿不到的地方。

  2、加强幼儿早、午、晚检查,幼儿所携带的尖锐物品一律没收,尤其加强对幼儿睡前的检查(尖锐品、小纽扣、棉花、橡皮、卡子、线团等)。

  3、严禁在幼儿活动范围内寻访烧水器、暖水瓶、打火机、蚊香、电炉等不安全物品。各班老师在打热水时不准直接使用暖水瓶或电壶提水,要使用水桶打温度适宜的水,切记不能直接打滚烫的热水,并且各班保温桶必须上锁扣。

  4、幼儿睡前,老师在给幼儿搬床时,不准把床随便摆放,以免摔伤幼儿。幼儿午睡,做到不提前搬床,幼儿秩序良好,屋乱跑幼儿。教育幼儿部在床上打闹,安静入睡。

  5、灭火器放在显眼地方,教职工掌握使用方法,灭火器要定期检查、更换、确保使用。

  五、接送管理规章制度

  1、为保障幼儿安全,幼儿园实行家长专人接送制度.

  2、当家长因事须委托他人代接时,待机人须执家长委托书及代价人有效证件,经幼儿园与家长电话沟通证实后,方可允许代接。

  3、接幼儿离园时,家长及代接人必须符合:年满18岁的公民,精神无异常,接幼儿时不得酗酒。否则幼儿园有权拒接,如不服从,园方有义务向当地派出所举报。

  六、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1、厨房工作人员必须热饭、热水做降温处理。

  2、教师不给幼儿打过热过烫的饭菜。

  3、热饭、热水打回教室单独放置,远离幼儿群体。

  4、幼儿在家带来的食品要检查出厂日期和保质期。

  5、厨房人员严禁加工劣质食品,隔夜食品倒掉,夏季食品购进必须冷藏处理。

  七、门卫安全制度

  1、坚守岗位,不擅自离岗,不找人替岗。

  2、做好大门钥匙的保管,不乱扔乱放货让他人代管。

  3、做好门岗保卫工作,对外来人进行认真询问,进园要得到允许,出示证件,进行登记(园长允许后)方可进入。不带幼儿来看园的一律按外来人员进行登记。来看园的家长或来园的人,每名教师均有义务陪同,直到离园,绝不允许让其独自留在园内。

  4、大门时时上锁,不能挂锁,随开随锁。

  5、严格执行幼儿接送制度,陌生人不准接走幼儿,如果证件不全或不认识的人来接幼儿,需给家长电话联络,落实后方可接走幼儿。

  6、热情接待来访家长,认真回答家长提出的问题,正面回答幼儿园及幼儿的基本情况,如不知情应引导专人回答并及时汇报家长的反馈意见。

  幼儿园信息安全工作管理制度 篇7

  1、幼儿园全体教职工必须从思想上明确一点:确保幼儿的安全是幼儿园的头等大事和第一条生命线。

  2、必须确保幼儿园硬件设备设施及活动器械质量的安全;装饰装潢材料必须是国家安全生产质量检测合格的产品;必须确保房屋、场地、玩具、用具、运动器械的使用安全,定期检查,及时维修,要绝对避免塌伤、砸伤、撞伤、卡伤、烫伤等事故的发生。

  3、在幼儿全天的活动中,三个老师要有明确的分工,在开展每项活动前和活动结束时,要认真清点人数,不得漏缺1人;开展活动中要将幼儿严格控制在老师的视线范围内,不得擅自离岗,不准放任自流,不准失控。

  4、早上接幼儿入园时,要严格检查幼儿,要求家长密切配合,不得将石子、圆珠、硬币、火柴、打火机、小刀、铁器及容易伤人的物品带入幼儿园。

  5、生活消毒品、卫生消毒品、灭蚊药、灭鼠药及有碍幼儿健康和安全的物品、药品,必须由保育员专人保管,放置在幼儿接触不到的地方。

  6、家长委托老师代管幼儿吃药的药品,要严格标明幼儿姓名和药品名称及药品用法、用量,妥善放置在幼儿不易触摸的地方,确保不出任何差错。

  7、幼儿餐具每天必须进行两次消毒;室内每天1次空气消毒及喷洒药水消毒(灭蚊、灭鼠),必须在幼儿离园后进行。

  8、对幼儿经常进行安全教育,教育幼儿不打人,不推人,不抓人,不骂人,不猛跑,不乱刻乱画,不爬树,不上墙,不乱扔石头,不玩火,不将异物放进耳鼻口,不擅自关门开门,不用手摸电插座,不攀登阳台栏杆,不从高处往下跳,不在楼梯上玩耍,不离开集体私自出走,不乱采摘花果吃,不随意捕捉昆虫放入口里,发现问题当场纠正。

  9、细心照料幼儿进餐和午睡,进餐时必须先认真做好准备工作,营造用餐气氛;再由教师将饭菜端送到幼儿面前;教育幼儿进餐时,不讲话,不哭笑,不打闹;工作人员对幼儿吃饭不要催促过急,放止梗塞或烫伤。午睡时,要勤巡视,注意观察,给幼儿盖被,纠正不正确睡姿;值班人员严禁睡觉、看书,干私活或擅自离开幼儿。

  10、严格执行幼儿接送制度,确保万无一失。要求家长送幼儿入园时,必须送到班上交给老师教师,家长因特殊原因中途接走幼儿时,教师应在《班务日志》上做好详细记录。幼儿离园时,必须组织好幼儿在教室安静有序地等待;幼儿离园时,老师师必须确认接幼儿的人是该孩子的监护人﹙或监护人代理人﹚和固定受托人,准确无误后方可放行,严防幼儿丢失和拐骗幼儿事件发生;如是其他人员来接幼儿,教师必须给家长打电话确认无误后,方可准予接走,否则老师不予放行。

  11、组织室内外活动前应检查幼儿衣着,鞋带及运动器械,活动时随时清查幼儿人数,放止幼儿单独离开集体,防止幼儿丢失,活动要有计划,有组织,有秩序,严防幼儿拥挤疯闹发生事故。

  12、要认真仔细照顾幼儿的衣、食、住、行,仔细观察幼儿情绪,发现情绪不正常的幼儿,必须及时处理;加强各种传染病的预防措施,发现幼儿生病,要及时告诉家长,及时诊治,严防意外事故发生。

  13、对幼儿哭闹、不听话等现象,必须坚持正面教育,语言亲和、动作温柔、眼光体贴、态度和蔼;不准吼叫、态度粗暴,动作生硬;不准体罚或变相体罚幼儿,防止因管教方法简单、粗暴而发生不该发生的事故。

  14、特别要注意幼儿上下楼梯的安全;有组织、有秩序地管理幼儿入厕,卫生间地面保持清洁干燥,注意防止幼儿跌倒摔伤。

  15、严格管理室内的电视、电脑、空调、电钢琴等设备用的电开关、电插座的防护,杜绝幼儿触摸、触电;做到人离电灭,关好窗,锁好门,防止火灾及盗患等意外事故发生。

  幼儿园信息安全工作管理制度 篇8

  为确保幼儿园消防安全,规范消防安全管理,根据我校实际,制定本规定:

  一、幼儿园园长是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分工负责消防安全的副园长是消防安全直接直接管理人。幼儿园全体教工为义务消防队员,并有权制止违反本规定的任何行为,有权维护消防设施有义务参加扑救和协助调查有关情况。

  二、定期对幼儿教师、保育员进行消防安全教育,熟知必要的消防安全知识,会报火警、会使用灭火器材、会组织幼儿疏散、逃生。

  三、把好每日晨检第一关,认真检查、收缴幼儿带入园中的火源,并严格保管。

  四、因势利导、不定期向幼儿传授简单、基础的消防安全知识和防火知识教育,教育幼儿不做玩火游戏。同时,幼儿教师、保育员用的火柴、打火机等引火物,要妥善保管,放置在孩子拿不到的地方。

  五、疏散走道应双向疏散,走道净宽不应小于1.2m,地面应保持平直,不得设置影响幼儿疏散的障碍物;

  六、幼儿园教室、休息室及活动室禁止烟火,严禁使用明火照明。

  七、教室及办公室禁止使用各类违章电器;及时更换老化电线;禁止乱拉私接电源线路。需要使用电器时,由班主任老师严格看管。

  八、幼儿园室内装饰材料宜采用非燃或难燃材料,禁止使用塑料制品装饰、装修。

  九、幼儿床位的摆放,横向间距应保证大于60公分的通道、纵向应保证1米以上通道。教室及休息室门口不得设置门帘、屏风、桌、椅等影响疏散的遮挡物。儿童休息期间,老师必须陪同。

  十、学校应至少每半年组织一次有学生参加的演练,并结合实际不断完善预案。

  学校应明确一定数量的.疏散引导员,火灾发生时,疏散引导员应通过喊话、广播等方式,按照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要求通知、引导火场人员正确逃生。发生火灾时,正在授课的教师应组织学生疏散逃生。

  十一、电源线穿过闷顶时应穿金属管做保护,照明灯具等电气设备不应直接安装在可燃结构上,不得靠近可燃物品,不得使用落地灯、台灯,寝室内禁止使用电加热设备和乱拉临时电线,电源开关、插座等距地面不应小于1.5米,灯头距地面不应小于2米。

  十二、电气设施(如电视机、空调机等)周围不得存放易燃物品,设施要接地良好,用完后立即断电。电视机的室外天线要安装避雷器,窗帘不能搭在空调器上。

  十三、厨房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使用电器及明火。

  十四、值班员需在下班后进行消防安全巡视检查。

  十五、对违反本规定的行为,依据公安部第61号令《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消访安全管理规定》进行处理。

  幼儿园信息安全工作管理制度 篇9

  第一条 为加强幼儿园安全管理,维护幼儿园正常的教学秩序,保障幼儿园各项工作顺利进行,确保幼儿的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一、安全保卫

  第二条 坚持门卫值班制度,建立与学校保卫处的联系卡;要求来访者必须登记并得到受访者的允许后方可入园。

  第三条 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做到人、物、事交接准确无误,并做好交接记录。

  第四条 节假日值班人员要加强巡视,发现盗警、火警等情况要及地向有关部门报告。

  第五条 总务后勤处组织定期检查房舍、设备、大型玩具的安全,及时维修损坏的设施并采取保护措施,消除安全隐患。

  第六条 严禁幼儿触摸各种电器开关、电热设备。加强对幼儿进行安全用电常识的教育。

  第七条 教育幼儿要遵守纪律,培养幼儿增强自我防护意识;幼儿离开班级时,必须得到老师的允许后方可离开。

  第八条 对幼儿进行安全知识教育,严格遵守接送制度;大门上锁,防止幼儿私自跑出园外或错接幼儿等事故的发生。

  第九条 对幼儿进行互助友爱教育,幼儿出入教室、上下楼梯时要有老师看护,做到不拥挤、不打闹,互相帮助,井然有序。

  第十条 教育幼儿不做危险的事情,不采食花、草、种子,不把小物件衔在口中或把玩具放在口里吮吃。

  第十一条 工作人员下班要注意关好门窗,切断电源,做好安全防火、防盗工作。

  二、饮食安全

  第十二条 食堂工作人员必须持有效的健康证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认真贯彻执行食品卫生法规和有关部门制度,培养良好的卫生意识。

  第十三条 严禁采购腐烂变质的食物,购进原材料要求无毒、无害,采购成品、成型食物应向厂家索取卫生许可证或有关部门证件,符合食品卫生标准和营养要求。

  第十四条 库存食品要生熟分开,防止交叉感染;包装食品要离地存放,散装食品应用容器加盖存放,并贴有生产日期、保质期、使用量说明书,注意保质、保鲜。不与非食品混放并采取“三防措施”。(防虫、防湿、防霉)

  第十五条 食品的洗切、加工必须遵守“一洗、二浸、三烫、四炒”的烹饪程序,饭菜煮熟、煮透,符合卫生要求,保证不受污染,严防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

  第十六条 加工用器、容器、餐器应严格遵守消毒、保洁规程,严防二次污染事故的发生。

  第十七条 严禁闲杂人员进入工作间,工作人员应注意个人卫生,工作时穿戴工作衣、帽,要保持室内外环境的卫生。

  三、药品管理

  第十八条 内服、外用药品要注明标识并分格存放,同时要放置在幼儿不能随便拿到的位置。

  第十九条 给幼儿服药时应仔细核对姓名、药名、药量,避免误服或过量。(必须要有医院证明)

  第二十条 未经医务人员许可,任何人不得给幼儿服药,以防医疗事故的发生。

  第二十一条 医务人员应提高医疗保健知识,同时提高应变能力。幼儿出现紧急病情时应迅速送医务所或医院救治。

  四、活动安全

  第二十二条 组织幼儿外出活动要清点人数并注意交通安全,医务人员应备药箱随队。

  第二十三条 活动内容要符合幼儿年龄阶段的实际能力,切忌组织幼儿参加有危险的活动,确保活动过程中的安全。

  第二十四条 交接班要清点人数,规定接送时间,建立家长接送制度;特殊情况出现时要及时与家长取得联系。

  第二十五条 加强纪律教育、防火防水安全教育,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做到防患于未然。

  幼儿园信息安全工作管理制度 篇10

  1、经常组织教职工学习消防知识,参加消防安全知识培训,增强消防安全意识。不定期向幼儿传授简单、基础的消防安全知识。

  2、认真执行消防安全条例的有关规定,高度重视,做好单位内部火灾预防工作。

  3、加强对幼儿活动室、午睡室、教师办公室等人员密集区域的防火安全检查,杜绝火灾事故隐患。

  4、经常检查伙房、食堂等明火使用场所的防火安全工作,防止火灾发生。

  5、按消防要求,在显眼的位置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并定期检查。

  6、严禁在园内焚烧垃圾等物。幼儿午睡室禁止点蜡烛、蚊香。

  7、严格控制电水壶、空调等电器的使用,禁止使用电炉,防止电线超载引发火灾事故。下班前要关掉活动室、午睡室、办公室及各功能用房电源。

  8、幼儿园重要场所如电脑房、伙房、档案室等,严禁吸烟,杜绝火种。

  9、重要部位(如食堂、幼儿午睡室、活动室等)安排专门人员定期检查电器及电路设备,及时更换破旧的消防器材,防止因电路老化引起事故。

  幼儿园信息安全工作管理制度 篇11

  一、幼儿园要注意房屋、场地、玩具、用具及运动器械的使用安全,定期检查,及时维修,避免触电、砸伤、摔伤、烫伤及火灾等重大事故的发生。

  二、保健医生必须妥善保管幼儿的药品,病儿服药时,必须仔细核对药名、药量、幼儿姓名,按时给幼儿服药。

  三、定期向幼儿及家长宣传安全知识,在幼儿园在危险的地方张贴醒目的安全警戒标志,提高幼儿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的能力。

  四、加强教职工的职业道德教育,对幼儿坚持正面教育,严禁态度粗暴,动作生硬,体罚或变相体罚。

  五、认真贯彻卫生防疫部门下达的有关食品卫生的规定,严把食品的进园关和食品入口关,严防食品中毒事件的发生。

  六、幼儿园组织的各项活动都应以幼儿的安全为第一要素,进行认真细致的事先准备,考虑周详,严禁带幼儿到有危险的地方开展活动。

  七、幼儿来离园严格实行安全接送制度,并由门卫加强管理,防止幼儿出大门走失,禁止幼儿出大门走失,禁止外来人员来园玩耍、借宿。

  八、班级保教人员必须按照“幼儿园一日工作规范”要求来操作,长期、经常性地对幼儿进行常规安全教育,文明说话、文明做事、文明交往,每个活动前提出活动要求,活动后有小结,活动前后清点人数,以防幼儿走失。

  九、教师不得指导幼儿开展有危险性的活动,幼儿要听从教师指导,学会正确的运动技术和自我保护。

  十、在户外活动中教师有组织、指导的责任,保育员有指导责任,因组织指导的过错造成幼儿身体伤害事故保教人员要负责人。凡出现受伤情况,应及时送往医务室,必要时送医院,并及时向园长汇报。

  幼儿园信息安全工作管理制度 篇12

  一、校车安全各岗位职责

  1、校车驾驶员的职责

  (1)学校司机必须取得校车驾驶资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 道路交通安全法》及有关交通安全管理的规章规则。

  (2)司机应爱惜学校车辆,平时要注意车辆的保养,经常检查车辆的主要机件。

  (3)司机每天抽适当时间擦洗车辆,以保持车辆的清洁。

  (4)出车前要例行检查车辆的水、电、油及其他性能是否正常,发现不正常时,要立即加补或调查。出车回来要检查存油量,发现油量不足,应立即加油,不得将学生载入加油站加油。加油单据先由队长签名,然后由后勤处签名,方有效。

  (5)司机发现所驾驶的车辆有故障时要立即检修,不会检修的,应立即报告队长,队长报后勤处,并提出具体的维修意见。未经批准不允许私自将车辆送修理厂维修。

  (6)当车回来,按指定地点停放车辆,锁好保险锁。

  (7)对车辆的各种证件的有效性经常检查,整齐证件才出车。

  (8)晚间司机要注意休息,逢星期日至星期四晚上23点前必须睡觉(特殊情况例外),不准开疲劳车,不准酒后驾车。

  (9)司机驾车一定要遵守交通规则,文明开车,不准危险驾车。

  (10)司机故意违章或证件不全被罚款的费用不予以报销。违章造成后果由当事人负责。

  (11)校内不准按喇叭,车内不准吸烟。

  (12)司机对师生应热情、礼貌,说话文明。

  (13)司机接送学生,要准时出车,不要误点。

  (14)未出车时,司机应在办公室,随时等候出车。

  (15)司机要服从队长的安排,不准借故拖延或拒不出车。

  (16)司机出车执行任务时,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时返回,应立即 通知负责人,并说明原因。

  (17)下班后,应将车辆停放地点保管,不准私自用车。

  (18)司机未经领导批准,不得把车辆交给他人驾驶或练习驾驶,否则,一切后果自负。

  (19)司机未经领导批准,非专职驾驶员不得驾驶学校任何车辆,否则,一切后果自负。

  (21)后勤处每学期负责对司机期考核、评级奖励。

  3、GPS监控人员的职责

  1、熟悉并掌握GPS安全监控系统的各项功能和具体操作。

  2、随时关注GPS系统使用情况,并在车辆出现超速、疲劳驾驶等违章行为时对驾驶员进行及时提醒,防范和控制驾驶员在行驶途中的各类违章行为。在上班过程中不得浏览与工作无关的网页和游戏。

  3、在车辆发出劫警报告时,进行报警确认,并进行相应的处理;有问题无法处理的,应及时上报。

  4、对于监控中发现GPS系统有故障的车辆,及时上报并下发维修单,保证GPS系统的正常运转。

  5、监控中发现车辆驾驶员有违章行为的,按公司GPS管理规定处理并及时上报。

  6、按规定采集车辆行驶记录数据,并确保数据的安全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对违规车辆月度明细,应交相应管理部门审核处理,重要监控信息要及时报告有关领导。

  7、GPS管理不得越权使用,也不得将使用权私自赋予他人。管理员严格按管理权限使用,如须授权相应人员使用,应经领导签字同意方可授权。

  二、校车驾驶员等从业人员的学习、培训、教育制度;

  1、组织从业人员积极参加上级有关部门的各种安全培训,制定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学习考核计划。

  2、每月组织两次以上安全教育培训、业务学习,及时传达上级有关安全工作精神,落实安全工作任务,增强从业人员安全意识。

  3、安全培训和教育学习由幼儿园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组织召开,参加的人员为驾驶员、跟车人员。

  4、安全培训和教育学习的主要内容:

  (1)国家安全生产及相关法律、法规、方针、政策、标准,以及道路危险货物相关法律、法规,政策;

  (2)幼儿园概况、行业特点、操作规程,安全责任制,岗位责任制、应急预案等各种管理制度;

  (3)预防事故的一般知识以及发生事故的应急救援知识;典型事故案例分析

  5、驾驶员每月参加安全学习不得少于2次。参加人员必须按时到会,特殊情况下不能按时参会的需向幼儿园领导请假,3日内自觉把学习内容补上。无故不参加安全学习超过三天以上不补课学习的从业人员,第一次扣风险押金50元,2次或2次以上不参加学习的,停车1天集中学习或取消驾驶员资格。

  6、缺席人员由公司采取发放学习资料,单独召集进行学习教育培训等方式进行补课,学习内容不变;由安全管理人员负责落实到位,确保培训教育面达100%。

  7、驾驶员必须切实做到安全生产工作警钟长鸣,警示高悬,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

  幼儿园信息安全工作管理制度 篇13

  第一章 基本条例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象山春晖幼儿园(以下称本园)计算机网络的安全保护,维护计算机网络的正常运作,根据有关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任何使用本园计算机网络的人员必须遵循此制度。

  第三条 本园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领导小组:

  组 长:陈喜玲副组长:张英姿组 员:金佩林、王静、吴宗辉、邱玲女、张丹君、王琼、陈潇潇、周爱爱。

  第二章 网站及BBS管理

  第四条 任何人员不得利用本园网站及BBS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不得侵犯国家、社会、集体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权,不得利用本园网站及BBS制作,复制和传播下列信息:

  1、煽动抗拒,破坏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的;

  2、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

  3、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

  4、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5、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

  6、宣扬封建迷信,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教唆犯罪的;

  7、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或者进行其他恶意攻击的;

  8、损害国家机关信誉的;

  9、其他违反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的;

  10、进行商业广告行为的。

  第五条 只有遵循本制度第四条的人员才可以注册登记为本园网站及BBS的用户。

  第六条 网络管理员必须检查链接网站,个人主页的信息内容,若发现其包含有害信息的应及时取消其链接。

  第七条 网络管理员必须定期检查网站内容及BBS论坛发表内容,若发现其包含有害信息的必须及时删除和取消其用户资格,有违反法律法规的应及时交予公安部门查处。

  第三章 信息发布,审核,登记制度

  第八条 我园计算机信息发布实行各信息发布单位提出申请,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领导小组审核批准,网管中心具体实施的办法,各部门在信息发布方面必须进守如下规定:

  1、发布申请单位应当确保发布信息准确,真实,符合国家有关的各项法律,法规制度;

  2、信息发布单位应当对所发布的信息备案记录,以加强管理;

  3、信息审核单位应及时处理申请单位的请求,并将审核意见及时反馈给申请单位;

  4、在审核单位同意的基础上应将信息及时转发给网管中心;

  5、信息审核单位应当做好信息请求,处理,转发的备案工作;

  6、网管中心对所收到的经过审核后的信息在确认审核意见后,应及时在网上发布,并确保发布信息的准确性;

  7、网管中心对所发布的信息应当做好备案工作。

  第四章 信息监视,保存,清除和备份制度

  第九条 为保证我园校园网健康,安全、高效的应用和发展,杜绝各类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1、网络管理员应当对本部门的网络使用情况监督,检查,坚决杜绝访问境内外反动,不良网站,不阅览、传播各类反动没,黄色信息;

  2、网络管理员应当保证本部门计算机内日志文件及其他重要数据的完整性、真实性,并做好备份工作,配合各类安全检查;

  3、发现本单位计算机存有各类反动及不健康信息,管理员应当及时清除,情节较重的应及时上报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领导小组;

  4、网管中心应定期检查各接入计算机内信息状况,对于发现的问题及时处理;

  5、各上网人员应当强化思想意识,自觉遵守网络法规,积极配合网络管理员做好本单位计算机网络信息安全工作;

  6、网管中心在收到报告后应立即向主管领导汇报,并组织后调查取证工作,配合上级主管部门的调查。

  第五章 账号使用登记和操作权限管理制度

  第十条 校园网内各主要网络设备,计算机服务器系统由网管中心统一管理,除网管中心工作人员,其他任何人不得擅自操作网络设备,修改网络设置。

  第十一条 校园网内各主要网络设备,计算机服务器系统应当正确分配权限,并加口令予以保护,口令应定期修改,任何非系统管理员严禁使用,猜测各类管理员口令。

  第十二条 对于网络系统应做好备份工作,确保在系统发生故障时能及时恢复。

  第十三条 对于网络系统的设置,修改应当做好登记,备案工作。

  第六章 病毒检测和网络安全漏洞检测

  第十四条 为保证我园校园网的正常运行,防止各类病毒,黑客软件对我园联网主机构成的威胁,最大限度的减少此类损失,特制定以下措施:

  1、各接入计算机内应安装防病毒软件,防黑客软件及垃圾邮件消除软件,并对软件定期升级。

  2、各接入计算机内严禁安装病毒软件,黑客软件,严禁攻击其它联网主机,严禁散布黑客软件和病毒。

  3、网管中心应定期发布病毒信息,检测校园网内病毒和安全漏洞,并采取必要措施加以防治。

  4、校园网内主要服务器应当安装防火墙系统,加强网络安全管理。

  5、网管中心定期对网络安全和病毒检测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七章 安全管理人员工作职责

  第十五条 负责本网络的安全保护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安全保护管理制度。

  第十六条 落实安全保护技术措施,保障本网络的运行安全和信息安全,对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运行情况进行检查测试,及时排除各种安全隐患。

  第十七条 负责对本网络用户的安全教育和培训。

  第十八条 根据法律法规要求,对经本网络或网站发布的信息实行24小时审核巡查,发现传输有害信息,应当立即停止传输,防止信息扩散,保存有关记录,并向公安机关计算机监察部门报告。

  第十九条 发生安全事故或计算机违法犯罪案件时,应当立即向本单位安全管理责任人报告或直接向公安机关计算机监察部门报告,并采取妥善措施,保护现场,避免危害的扩大。

  第二十条 发生网络重大突发性事件时,应迅速按照本单位应急方案及时处置,同时向公安机关计算机监察部门报告。

  第八章 违法案件报告和协助查处制度

  第二十一条 各用户应当自觉遵守网络法规,严禁利用计算机从事违法犯罪行为。

  第二十二条 对于本单位发生的计算机违法犯罪行为,网络管理员应当及时制止并立即上报本园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领导小组,同时做好系统保护工作。

  第二十三条 对于所遭受到的攻击,各用户同样应当上报网管中心,同时做好系统保护工作。

  第二十四条 各用户有义务接受园网络管理中心和上级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并应积极配合做好违法犯罪事件的查处工作。

  第二十五条 网管中心应及时掌握校园网内各接入单位网络违法情况,并定期向主管领导和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并应协助各主管部门做好查处工作。

  第九章 其他与安全保护相关的管理制度

  第二十六条 重视对计算机实体的安全保护工作,网络中心工作室,配线间及其他重要部门要做好防火,防水,防盗工作。

  第二十七条 对于园内建筑改造施工涉及到计算机通信线路(光缆、五类线)改建,迁动时,应上报本园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领导小组批准。

  第二十八条 在校园网上登记不允许进行任何干扰网络用户,破坏网络服务和破坏网络设备的活动,这些活动包括(并不局限于)在网络上发布不真实的信息,散布计算机病毒,在网络上进行非法系统攻击,不以真实身份使用网络资源等。

  第二十九条 用户在校园网上登记的用户帐号,只授予登记用户本人使用,严禁让给他人使用。否则,出现问题,被授权者必须负全部责任。

  第三十条 严禁利用计算机网络进行大量消耗资源且无意义的操作,如玩游戏等操作,以避免浪费信道通信资源,防止感染病毒。

  第三十一条 入网用户必须接受并配合国家有关部门依法进行的监督检查。

  幼儿园信息安全工作管理制度 篇14

  为了进一步提高我园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提高教师的理论素养和实践能力,加速我园教育信息化的进程,更好地提升教师信息素养,为幼儿终身学习奠定基础,特制定如下教育信息化培训制度。

  1、所有教师必须主动按时参加幼儿园组织的教师信息化教育技术培训学习活动并纳入到校本培训当中统一管理。

  2、所有教师必须自觉消化理解运用培训内容并有所创新。

  3、培训学习必须有学习笔记并做好相关记录。

  4、对无故不参加培训的教师幼儿园将给予批评并酌情与奖励性绩效挂钩。

  5、教师每学期要写出学习心得。

  6、幼儿园每学期对教师信息化教育技术培训学习情况进行考核,并把成绩列入教师期终考核目标管理。

  7、幼儿园鼓励教师参加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各种培训,竞赛活动每位教师必须拿到上级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的相关考核证书。

  8、幼儿园鼓励教师参加教育信息化相关知识的自修、自学,对表现突出者幼儿园将给予适当的奖励。

  幼儿园信息安全工作管理制度 篇15

  一、生活制度

  注意动静结全,要有充分的户外活动时间,制定合理的幼儿生活作息表。

  二、膳食管理制度

  1、饭食管理:专人负责,民主管理,建立膳管委,伙食费专人用。

  2、科学喂养:制定要合理的食谱,保证足够的热量和营养素,抓好进餐管理,让幼儿吃饱吃好。

  3、饮食卫生。

  三、体格锻炼制度:

  1、要有组织地经常和开展适合幼儿特点的游戏及体育活动。

  2、在正常天气下,每天坚持2小时以上的户外活动,加强冬季锻炼,充分利用日光、空气、水个别体弱的幼儿要特殊照顾。

  四、体检查制度

  1、入园检查:凡新生入园必须经指定医院进行全面体验后正常者方能入园。

  2、定期检查:幼儿每年体检一次,每半年测身高一次;每季度测体重,视力一次,建立儿童档案率达100%。

  3、检查晨检及全日健康观察制度:认真做好“一摸二看,三问四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五、卫生消毒及隔离制度

  1、环境卫生

  2、个人卫生:做到一人、一巾、一杯专人专用,饭前便后洗手,天天带手帕,并正确使用,早晚刷牙,饭后漱口,勤剪指甲,勤换内衣。

  3、消毒隔离制度

  六、预防疾病制度

  1、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

  2、督促家长按年龄及季节完成防疫部门的布置的预防接种工作。

  3、及时了解疫情,发现传染病及时报告。

  七、安全制度

  1、各项活动要以孩子为中心。

  2、要注意房屋、场地、玩具、用具的安全,避免各种事故的发现。

  3、药物必须妥善保管。

  4、建立健全幼儿接送制度,不得丢失幼儿。

  八、卫生保健登记、统计制度

  要建立健全各种登记统计制度,按上级要求,设立保健档案。

  九、家长联系制度

  采取各种形式,加强同家长联系争取家长配合,定期召开家长会,经常问家长宣传幼儿卫生保健知识,定期出好卫生宣传窗。

  十、环境卫生管理制度

  园内环境实行分片包干责任制,平时每个班级的保育教师负责责任区的卫生打扫;每月全园出动开展一次外环境的大扫除,不仅要将角角落落的垃圾捡出扫净,还需对所有场地,塑胶地面进行冲刷,擦洗大型玩具等,以始终保持整个幼儿园大环境明亮、洁净、美观。

  幼儿园信息安全工作管理制度 篇16

  一、信息发布、审核、登记制度

  为促进我园各类信息交流,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互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及《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1、信息发布申请班级、教师应当确保发布信息准确、真实,符合国家有关的各项法律、法规制度,不得有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侵犯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和公民的合法权益的内容出现;

  2、不得制作、复制、查阅和传播下列信息:

  (1)煽动抗拒、破坏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实施;

  (2)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

  (3)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

  (4)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

  (5)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

  (6)宣扬封建迷信、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教唆犯罪;

  (7)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有意影响学校稳定局面;

  (8)损害国家机关信誉;

  (9)其他违反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

  3、幼儿园网管人员对所发布的信息备案记录,以加强管理;

  4、幼儿园网管人员应在充分理解国家有关的各项法律、法规制度的基础上及时处理信息申请班级、教师的请求,并将审核意见及时反馈给信息申请班级、教师;

  5、幼儿园网管理人员在审核同意的基础上应将信息及时发布,并确保发布信息的准确性。

  二、信息监视、保存、清除和备份制度

  为保证我校校园网健康、安全,高效的应用和发展,杜绝各类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1、网络管理员应当对学校的网络使用情况监督、检查,坚决杜绝访问境内外反动、不良网站,不阅览、传播各类反动、黄色信息;

  2、网络管理员应当保证学校计算机内日志文件及其他重要数据的完整性、真实性,并做好备份工作,配合各类安全检查;

  3、发现本单位计算机存有各类反动及不健康信息,各级管理员应当及时清除,情节较重的应及时上报网管中心;

  4、学校教师应当强化思想意识,自觉遵守网络法规,积极配合幼儿园网管人员做好学校计算机网络信息安全工作;

  5、幼儿园网管人员在收到学校教师的报告后应立即向主管领导汇报,并配合上级主管部门的调查,组织调查取证工作。

  三、病毒检测和网络安全漏洞检测制度

  为保证我校校园网的正常运行,防止各类病毒、黑客软件对我校联网主机构成的威胁,最大限度的减少此类损失,特制定本制度:

  1、幼儿园计算机内应安装防病毒软件、防黑客软件及垃圾邮件消除软件,并对软件定期升级。

  2、幼儿园计算机内严禁安装病毒软件、黑客软件,严禁攻击其它联网主机,严禁散布黑客软件和病毒。

  3、网管人员应定期发布病毒信息,检测校园网内病毒和安全漏洞,并采取必要措施加以防治。

  4、网管人员定期对网络安全和病毒检测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四、违法案件报告和协助查处制度

  1、教师应当自觉遵守网络法规,严禁利用计算机从事违法犯罪行为。

  2、对于教师发生的计算机违法犯罪行为,网管人员应当及时制止并立即上报学校领导,同时做好系统保护工作。

  3、对于所遭受到的攻击,教师应当立即上报网络管理员,同时做好系统保护工作。

  4、学校教师有义务接受校网络管理人员和上级领导的监督、检查,并应积极配合做好违法犯罪事件的查处工作。

  5、网管人员应及时掌握校园网内教师网络违法情况,并定期向主管领导和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并应协助各主管部门做好查处工作。

  五、账号使用登记和操作权限管理制度

  1、校园网内各主要网络设备由园所组统一管理,除网管工作人员,其他任何人不得擅自操作网络设备,修改网络设置。

  2、校园网内各主要网络设备应当正确分配权限,并加密码予以保护,密码应定期修改,任何非系统管理员严禁使用、猜测各类管理员密码。

  3、对于网络系统应做好备份工作,确保在系统发生故障时能及时恢复。

  4、对于网络系统的设置、修改应当做好登记、备案工作。

  六、安全管理人员岗位工作职责

  为保证我校网络的正常运行,对于安全管理人员,特制定本制度。

  1、组织全体教师认真学习《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互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提高教师的维护网络安全的警惕性和自觉性。

  2、负责对本网络用户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使教师具备基本的网络安全知识。

  3、加强对信息发布的审核管理工作,杜绝违法内容出现。

  4、一旦发现从事下列危害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的活动的,做好记录并立即向幼儿园行政报告:

  1)未经允许进入计算机信息网络或者使用计算机信息网络资源;

  2)未经允许对计算机信息网络功能进行删除、修改或者增加;

  3)未经允许对计算机信息网络中存储、处理或者传输的数据和应用程序进行删除、修改或者增加;

  4)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的;

  5)从事其他危害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的活动。

  5、在信息发布的审核过程中,如发现有以下行为的,将一律不予以发布,并保留有关原始记录:

  1)煽动抗拒、破坏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实施;

  2)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

  3)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

  4)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

  5)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

  6)宣扬封建迷信、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教唆犯罪;

  7)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有意影响学校稳定局面;

  8)损害国家机关信誉;

  9)其他违反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

  6、接受并配合公安机关的安全监督、检查和指导,如实向公安

  七、安全教育和培训制度

  1、网络管理人员每月通报网络安全状况,解决网络安全问题;

  2、网络管理人员应不定期举行网络安全培训,学习网络法律、法规,提高各接入单位的网络安全意识,提高网络安全水平;

  3、教师应积极配合网络管理中心的工作,自觉参加各种培训活动;

  4、教师应当经常对学生进行网络安全教育,强化网络安全意识,增强守法观念。

  八、其他与安全保护相关的管理制度

  1、重视对计算机实体的安全保护工作、网络中心工作室、配线间及其他重要部门要做好防火、防水、防盗工作。

  2、对于校内建筑改造施工涉及到计算机通信线路(光缆、五类线)改建、迁动时、应与网络管理中心协商实施。

  3、在校园网上不允许进行任何干扰网络用户,破坏网络服务和破坏网络设备的活动,这些活动包括(并不局限于)在网络上发布不真实的信息、散布计算机病毒、在网络上进行非法系统攻击、不以真实身份使用网络资源等。

  4、用户在校园网上登记的用户帐号和Email信箱,只授予登记用户本人使用,严禁让给他人使用。否则,出现问题,被授权者必须负全部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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