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办幼儿园收费公示制度

2024-12-30 制度

  在学习、工作、生活中,人们运用到制度的场合不断增多,制度是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拟定制度的注意事项有许多,你确定会写吗?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民办幼儿园收费公示制度,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民办幼儿园收费公示制度 1

  为规范民办幼儿园的收费行为,确保收费透明、公平、合理,保护家长和幼儿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收费公示制度。

  一、目的'

  通过公示收费标准和相关信息,增强民办幼儿园的诚信经营意识,使家长对幼儿园的收费情况有清晰的了解,促进幼儿园的健康发展。

  二、公示内容

  1. 收费标准

  学费:具体金额及学段(如小班、中班、大班)划分。

  代收费用:如书本费、活动费、伙食费、保险费等,需逐项列明。

  其他收费项目:如校服费、课后延时班费用等。

  2. 收费方式

  收费周期:如按学期收费、按年度收费等。

  付款方式:现金、银行转账、第三方支付平台等。

  3. 优惠政策

  兄弟姐妹就读优惠。

  其他优惠措施及适用条件。

  4. 退费政策

  退费标准及程序,说明在什么情况下可申请退费及相关的扣费标准。

  5. 公示时间

  每年新学期开始前将最新收费标准公示,并在园内显著位置及官方网站发布。

  三、公示方式

  1. 园内公示

  在幼儿园外墙、公告栏等显著位置张贴收费公示。

  2. 线上公示

  在幼儿园官方网站及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发布公示信息,方便家长随时查阅。

  3. 家长会说明

  在每学期开始时,召开家长会,对收费标准及变动进行说明,解答家长疑问。

  四、监督和管理

  1. 监督机制

  建立家长代表监督小组,定期检查收费公示的实施情况,并提出改进建议。

  2. 投诉渠道

  公布投诉电话和邮箱,方便家长对收费问题进行反馈及投诉。

  3. 定期检查

  幼儿园要定期对收费公示内容进行审核,确保信息的真实、准确和时效性。

  五、附则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实施,由幼儿园负责解释与管理。若有相关法律法规调整,幼儿园应及时修订相关规定,并做好信息的再次公示。

  民办幼儿园收费公示制度 2

  一、目的

  为规范民办幼儿园收费行为,保障受教育者的合法权益,增强收费透明度,加强社会监督,特制定本制度。

  二、公示内容

  1. 收费项目:包括保育费、教育费、住宿费、伙食费、代收费(如体检费、教材费等)。

  2. 收费标准:根据幼儿园的等级、设施、服务等制定详细的收费标准。例如,保育费每月xx元,教育费每月xx元等。

  3.收费依据:明确收费标准的制定依据,如物价部门批准文件、相关政策规定等。

  4.收费方式:说明收费是按学期、月还是其他方式收取。

  5.退费办法:规定退费的具体流程和标准。如因特殊原因退园,按实际天数计算退费等。

  6.收费监督电话:提供教育部门、物价部门等相关监督电话。

  三、公示方式

  1 设立公示栏:在幼儿园显著位置设立专门的'公示栏,公示收费项目、标准、依据等内容。

  2 网站公示:在幼儿园官方网站上发布收费公示信息,方便家长随时查询。

  3 家长群通知:通过家长群及时向家长传达收费公示内容,并解答家长疑问。

  四、公示时间

  1 每学期开学前:将本学期收费项目、标准等进行公示,确保家长知晓。

  2 收费调整时:如遇收费标准调整,提前xx天公示调整后的收费项目、标准等内容。

  五、责任部门

  1 幼儿园财务部门:负责整理、制作收费公示内容,并确保公示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2 幼儿园管理层:对收费公示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确保收费行为合法合规。

  六、监督与检查

  1 定期检查:教育部门、物价部门定期对幼儿园收费公示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 家长监督:家长对幼儿园收费情况进行监督,如发现问题可向幼儿园或相关部门反映。

  七、违规处理

  1如发现幼儿园未按规定进行收费公示或存在违规收费行为,责令限期整改。

  2对违规收费行为依法依规进行处罚,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民办幼儿园收费公示制度 3

  一、目的与原则

  为确保民办幼儿园收费的透明度,维护家长合法权益,促进教育公平与健康发展,特制定本收费公示制度。

  二、公示内容

  1. 基本收费项目:包括但不限于保育教育费、伙食费、校车接送费(如有)、延时服务费(如有)等。

  2. 收费标准:每项收费的具体金额,需注明是否为一次性收费或按月/学期/年计收。

  3. 收费依据:列明各项收费的政策文件、批准文号或相关法律依据,确保收费的合法性与合理性。

  4. 减免政策:如有针对特定群体(如低收入家庭、烈士子女等)的.学费减免政策,应详细说明申请条件、流程及所需材料。

  5. 退费规定:明确因故退园时的退费标准和流程,包括但不限于因病请假、转园、退学等情况下的处理办法。

  6. 其他费用说明:如教材费、保险费、活动费等非固定性费用,需提前告知并征得家长同意,同时明确费用范围及用途。

  三、公示方式

  1. 园内公示:在幼儿园入口处、报名处、教室走廊等显眼位置设置收费公示栏,确保每位家长入园时即可看到。

  2. 官方网站/公众号:通过幼儿园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等线上平台发布详细的收费信息,方便家长随时查阅。

  3. 新生家长会:在新生入园前,组织家长会,会上详细介绍收费政策,解答家长疑问。

  4. 入学通知书/合同:在幼儿入园时,随入学通知书或入园合同一并附上详细的收费清单及说明。

  四、更新与维护

  1. 定期审查: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收费项目的审查与调整,确保与国家政策、物价水平保持一致。

  2. 即时更新:如遇政策变动、成本调整等情况,需立即更新公示内容,并通过上述公示渠道及时通知家长。

  3. 反馈机制:建立家长反馈渠道,对家长提出的收费疑问或建议,应在3个工作日内给予回复和处理。

  五、监督与责任

  1. 内部监督:成立由园长、财务负责人及家长代表组成的监督小组,负责监督收费公示制度的执行情况。

  2. 外部监督:主动接受教育主管部门、市场监管部门的检查与指导,对发现的问题立即整改。

  3. 违规责任:对于违反本制度规定,擅自增设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的行为,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六、附则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解释权归XX民办幼儿园所有。如有与国家法律法规相冲突之处,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民办幼儿园收费公示制度 4

  一、制度目的

  为确保民办幼儿园收费的透明度,维护家长及幼儿的合法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教育部门的规定,特制定本收费公示制度。

  二、公示内容

  1. 收费项目:详细列出幼儿园的所有收费项目,包括但不限于保育教育费、伙食费、住宿费(如有)、校车接送费(如有)、代办服务费(如教材费、活动费等)及其他可能产生的费用。

  2. 收费标准:针对每个收费项目,明确标注具体的收费标准,包括每项费用的`金额或计算方式。对于按学期、按月或按次等不同计费周期的费用,需分别说明。

  3. 收费依据:提供每项收费的政策依据或批准文件,如教育部门的收费标准通知、物价部门的批复等,确保收费的合法性和合理性。

  4. 退费政策:明确因故退园时的退费标准和流程,包括已缴费用的处理、退费比例、退费时间等,保障家长的权益。

  5. 优惠政策:如有针对特定群体(如低收入家庭、残疾儿童等)的减免或优惠措施,应详细说明申请条件、减免额度及审批流程。

  6. 支付方式:列出幼儿园接受的支付方式,包括现金、银行转账、第三方支付平台等,并说明支付截止日期和注意事项。

  三、公示方式

  1. 园内公示:在幼儿园大门入口、报名处、财务室等显眼位置设置公示牌或电子显示屏,长期展示收费公示内容。

  2. 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如幼儿园有官方网站或微信公众号,应在平台上发布详细的收费公示信息,方便家长随时查阅。

  3. 招生简章/入园指南:在招生简章、入园指南等宣传材料中,包含收费公示的关键信息,作为家长选择幼儿园的重要参考。

  4. 家长会/通知:通过家长会、书面通知等形式,定期向家长通报收费政策的变动情况,确保信息的及时更新和传达。

  四、监督与反馈

  1. 建立投诉机制:设立专门的投诉电话、邮箱或接待窗口,接受家长对收费问题的咨询和投诉,确保问题得到及时响应和处理。

  2. 定期审计:幼儿园应定期邀请第三方审计机构对收费情况进行审计,确保收费活动的合规性和透明度。

  3. 政策调整:根据教育部门的新政策、市场变化及家长反馈,适时调整收费公示内容,保持其准确性和适用性。

  五、附则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解释权归XX民办幼儿园所有。幼儿园将不断优化收费公示制度,努力提升服务质量,为家长和幼儿创造更加透明、公正的教育环境。

  民办幼儿园收费公示制度 5

  一、目的

  为规范民办幼儿园收费行为,保障幼儿及家长的`合法权益,提高收费透明度,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本市民办幼儿园。

  三、公示内容

  1 收费项目

  保育费:根据不同年龄段、班级类型等设定收费标准。例如,小班、中班、大班保育费标准分别为xx元/月、xx元/月、xx元/月。

  伙食费:按照实际用餐情况收取,一般为每日xx元,按月结算。

  杂费:包括教材费、文具费等,具体金额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其他费用:如空调费、特色课程费等,需明确收费标准及收费依据。

  2 收费标准

  收费标准:根据幼儿园的等级、设施设备、师资水平等因素制定收费标准。例如,一级幼儿园收费标准为xx元/月,二级幼儿园收费标准为xx元/月。

  收费依据:收费标准应依据相关政策法规、成本核算等确定,并向家长公示。

  3 收费方式

  收费时间:一般按月收取,每月xx日收取当月费用。

  缴费方式:可通过现金、银行转账、微信、支付宝等方式缴费。

  4 退费政策

  退园退费:因特殊原因需退园的,根据实际情况按照一定比例退还费用。例如,幼儿在学期内未入园满一个月的,退还半个月的保育费;未入园满半个月的,退还三分之一的保育费。

  转学退费:因转学等原因需退费的,按照相关规定办理退费手续。

  5 投诉渠道

  投诉电话:设立专门的投诉电话xx,方便家长反映问题。

  投诉邮箱:家长可通过邮箱xx进行投诉。

  四、公示方式

  1 园内公示:在幼儿园醒目位置设置公示栏,公示收费项目、标准、收费方式、退费政策等内容。

  2 网站公示:在幼儿园官方网站设置公示栏,公示收费相关信息。

  3 家长群公示:通过家长群发布收费公示信息,确保家长知晓。

  五、监督管理

  1 定期检查:教育部门定期对民办幼儿园收费情况进行检查,确保收费公示制度落实到位。

  2 家长监督:家长对幼儿园收费情况进行监督,如发现问题及时向幼儿园或相关部门反映。

  3 社会监督:社会各界对民办幼儿园收费情况进行监督,如发现违规行为及时举报。

  六、附则

  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本制度由本市民办幼儿园负责解释。

  民办幼儿园收费公示制度 6

  一、收费管理基本原则为进一步规范收费操作流程,确保合理、合法、合规,结合本园实际情况,制定小精灵幼儿园收费管理制度篇。

  二、收费项目包括规定性收费以及选择性收费项目。

  三、具体操作流程

  1、按物价局以及教育局对本园收费项目的核定标准,向家长收取规定的`费用。不以各种名义擅自提高和乱收费。

  2、收费必须出具足额票据。

  3、严禁幼儿园自行增加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

  4、设立收费公示栏,达到长期置放和清楚方便的要求。

  5、认真做好每月幼儿伙食费的结清和退费工作,每月收费前必须向家长公布伙食收支帐目。

  民办幼儿园收费公示制度 7

  一、为规范教育收费行为,完善监督管理措施,增加透明度,治理乱收费,学校决定在实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

  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是学校通过设立公示栏,公示牌,公示墙等形式,向社会公布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相关内容,便于社会监督学校严格执行国家教育收费政策,保护学生及其家长自身合法权益的制度。

  三、凡上级规定的教育收费,公示的主要内容包括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收费范围,计费单位,投诉电话等都应进行公示。

  四、学校在校内通过公示栏,公示牌等方式,向学生公示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内容,学校在开学时或学期结束后,向学生家长报告本学期学校收费情况,让学生家长了解学校的实际收费与规定的收费是否一致。

  五、在学校校内设立的公示栏,公示牌,要尽可能独立置放,位置明显,字体端正,实用规范.遇有损坏或字迹不清的,要及时更换,维修或刷新。

  六、收费公示的.内容,事前必须经过县教育行政部门的审核,公示收费的内容,要严格执行规定的收费项目,标准及范围等,禁止将越权收费,超标准收费,自立项目收费等乱收费行为通过公示"合法化"。

  七、遇有政策调整或其它情况变化时,学校要及时更新公示的有关内容,学校要主动,及时向财政主管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做好教育收费政策信息的沟通工作,并做好公示栏,公示牌,公示墙的更新维护工作。

  八、学校要加强对教育收费公示制度的监督检查,对违反规定的乱收费,按规定应公示而未公示的收费,或公示内容与规定政策不符的,学校要进行相关责任追究。

  民办幼儿园收费公示制度 8

  第一条为加强幼儿园收费管理,规范收费行为,保障受教育者和幼儿园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江苏省学前教育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学前教育改革发展的意见》(苏政办发〔20xx〕136号)等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依法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公办和民办全日制、寄宿制、半日制幼儿园及小学附设的学前班、幼儿班(以下简称"幼儿园")。

  第三条学前教育属于非义务教育,幼儿园收费项目实行省级统一管理,幼儿园可以收取保育教育费(以下简称"保教费")、住宿费(仅限寄宿制幼儿园)、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

  幼儿园不得收取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费用。

  第四条公办幼儿园的保教费、住宿费收入纳入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民办幼儿园的保教费、住宿费收入纳入经营服务性收费管理。

  第五条保教费是幼儿园向幼儿提供保育教育而收取的费用。

  第六条幼儿园服务性收费是幼儿园为在园幼儿提供可供选择的服务而产生的费用。服务性收费包括以下项目:

  (一)伙食费。幼儿园为在园幼儿提供膳食服务收取的费用。

  (二)托管费(仅限全日制幼儿园)。幼儿园接受家长委托,非保教时间(保教时间周一至周五每日不少于8小时)向幼儿提供托管服务收取的费用。

  第七条幼儿园代收费是幼儿园为方便幼儿教育、生活而代收代管的费用,包括集中代购被褥、洗漱用品等收取的生活用品费用。

  第八条公办幼儿园保教费、住宿费、服务性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

  公办幼儿园保教费标准由市、县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当地城乡经济发展水平、办园成本、居民承受能力等情况提出意见,经同级市、县价格主管部门、财政部门审核后,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

  公办幼儿园住宿费标准、服务性收费标准,由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提出意见,报同级价格主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批准。

  第九条公办幼儿园保教费标准按照家庭合理分担教育成本的`原则,考虑政府投入等因素制定。

  第十条幼儿园保育教育成本包括以下内容:

  (一)教职工工资、津贴、补贴及福利、社会保障支出、离退休人员费用;

  (二)固定资产折旧费用;

  (三)幼儿活动及学习费用;

  (四)公务费用、业务费用、图书及设备购置费用、修缮费用;

  (五)其他正常办园费用。

  前款成本不包括灾害损失、事故、校办产业支出等非正常办园费用。

  第十一条提出制定或调整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意见时,应当如实提供以下材料:

  (一)幼儿园的基本情况;

  (二)申请制定或调整收费标准的具体项目;

  (三)现行收费标准和申请制定的收费标准或拟调整收费标准的幅度,以及年度收费额和调整后的收费增减额;

  (四)办园成本核算及申请制定或调整收费标准的依据和理由;

  (五)申请制定或调整收费标准对幼儿家长负担及幼儿园收支的影响;

  (六)价格主管部门、财政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第十二条公办幼儿园保教费实行按类定级收费,依据办园类型、办园条件、地区差异制定差别化收费标准。

  无财政拨款的公办幼儿园保教费收费标准在同等级公办幼儿园保教费收费标准基础上可以上浮,上浮幅度最高不超过20%。

  第十三条公办幼儿园住宿费标准按照实际成本确定,不得以营利为目的。

  第十四条民办幼儿园保教费、住宿费、服务性收费标准,按照不以营利为目的的原则,由民办幼儿园根据保育教育、住宿及服务成本合理确定,报当地价格主管部门、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后执行。

  民办幼儿园保教费、住宿费、服务性收费标准备案后两年内不得调整。

  第十五条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收费标准视同公办幼儿园管理。

  第十六条民办幼儿园收费标准报有关部门备案时,应当如实提供以下材料:

  (一)幼儿园的有关情况及其证明;

  (二)制定收费标准的成本测算情况:教职工工资、津贴、补贴及福利、社会保障支出、公务费、业务费、修缮费、固定资产折旧费等正常办园费用;

  (三)申请备案的具体项目及标准,并填写《民办幼儿园收费标准备案表》(见附表);

  (四)价格主管部门、教育行政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第十七条服务性收费、代收费应当遵循"家长自愿、据实收取、及时结算、定期公布"的原则,不得与保教费统一收取。

  第十八条寒、暑假期间幼儿园为幼儿提供保育教育服务的,保教费收费标准可以上浮,上浮幅度最高不超过30%。

  第十九条幼儿园为未满三周岁婴幼儿提供早期保育教育服务的,收费标准在正常保教费收费标准基础上可以上浮,上浮幅度最高不超过每生每月50元。

  第二十条保教费、住宿费按月或者按学期收取,由各市、县价格主管部门根据当地实际确定。

  保教费、住宿费不得跨学期预收。

  第二十一条公办幼儿园收取保教费、住宿费使用财政票据,民办幼儿园收取保教费、住宿费使用税务发票。

  第二十二条幼儿园退费按月计算。因幼儿自行退(转)园,幼儿在园天数不足当月法定工作日天数一半(含一半)的,幼儿园应当扣除实际在园天数后退还费用;超过一半的,当月费用不予退还。

  幼儿园停课的,幼儿园应当扣除实际在园天数后按月退还相关费用;因幼儿园违反国家相关规定被有关部门关闭或者暂停办学,造成幼儿退园的,幼儿园应当全额退还所收费用。

  第二十三条幼儿园服务性收费,按月据实结算。幼儿在园天数不足一个月的,以幼儿提出请假申请计算,扣除实际在园天数后退还费用。

  幼儿园代收费即时发生即时收取。

  第二十四条公办幼儿园的保教费应当主要用于幼儿保育、教育活动和改善办园条件。

  民办幼儿园的保教费应当主要用于教职工工资及津贴、补贴及福利、社会保障费、公务费、业务费、幼儿活动及学习用品、图书设备购置、房屋修缮、固定资产折旧等正常办园经费支出。

  第二十五条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对城乡低保家庭和持《特困职工证》、《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人员子女的保教费,应当按照50%的比例予以减免;对残疾儿童和无生活来源、无法定抚养人、社会福利机构收养的孤儿及革命烈士或者因公牺牲军人子女的保教费,予以全免。

  民办幼儿园可以根据自身能力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幼儿给予帮扶。

  第二十六条幼儿园不得在保教费外以开办实验班、特色班、兴趣班、课后培训班、亲子班等特色教育为名向幼儿家长收取费用;不得收取与入园挂钩的捐资助学费、借读费、赞助费、建园费、教育成本补偿费等费用。

  第二十七条幼儿园收费按照收费许可证相关管理规定执行。

  第二十八条幼儿园收费实行公示制度,幼儿园应当通过设立公示栏、公示牌、公示墙等形式,向社会公示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内容,自觉接受家长和社会监督。

  幼儿园招生简章应当载明幼儿园性质、办园条件、收费项目、收费标准、优惠减免规定等内容。

  第二十九条各级财政、教育部门应当建立和完善学前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制定本地区幼儿园生均经费标准、公办幼儿园生均财政拨款标准和公办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财政拨款标准,确保财政性学前教育经费占同级财政性教育经费的比例不低于5%。

  第三十条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截留、挤占、挪用幼儿园取得的合法收费收入。

  第三十一条幼儿园应当配合价格主管部门、财政部门的监督检查,如实提供监督检查所需资料。

  第三十二条各级价格、教育、财政部门应当加强幼儿园收费管理,督促幼儿园建立健全收费管理制度,自觉执行收费管理政策。对违反教育收费相关规定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等法律法规以及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规定进行查处。

  第三十三条本办法由省物价局会同省教育厅、省财政厅负责解释。

  第三十四条本办法自发布后30日施行。20xx年12月19日印发的《江苏省幼儿园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同时废止;此前与本办法相抵触的有关规定同时废止。

  民办幼儿园收费公示制度 9

  1.幼儿园收费工作统一由财务人员负责,其他任何部门和个人都无权擅自向幼儿家长和其他单位、人员收取任何费用。

  2.向幼儿收取费用,必须符合财政、物价部门的规定,向幼儿家长收取的一切费用均要做到“统一”,即

  (1)统一根据物价部门规定的收费标准和收费项目收取;

  (2)统一使用财政收费收据;

  (3)统一入学校财务帐目。

  3.幼儿园保教费、伙食费收费时间为每年的12月和6月,新生收费时间为5月中旬。伙食费采用预收制,每月按实结算,报账员每月认真核实结算后,将结算情况贴在宣传橱窗中公示,并于每月中旬发短信与家长核对。

  4.除保育教育费、伙食费外,幼儿园不得收取其他费用,幼儿园在园时间内(上午8时---下午4时,每天为8个小时),不得以开办实验班、特色班和兴趣班等为由另外收取费用,不得收取与入园挂钩的赞助费、支教费等。

  5.幼儿园应实行常年教育收费公示制,要在园内外的.宣传栏和网站将收费的项目和标准对幼儿家长公布,以便家长监督。

  民办幼儿园收费公示制度 10

  一、持证收费。

  我园所有的收费项目和标准都经园区物价局统一核定并发放收费许可证,许可证每年进行年检。收费严格按收费文件规定的内容进行收取。

  二、保育教育费、代管费收费情况。

  我园将收费公示栏作为一项重要的校务公开内容长期公开于校务公开栏内和校园网上,使园所收费进一步公开化、规范化、制度化。同时,对代管费伙食费按照8元/天/人的实际成本标准,实行多退少补原则,每学期期末结算,同时,幼儿园校务公开栏内公示每月餐费收支明细,以接受学生、家长和老师的监督。收费方式按照规定由幼儿家长将保育教育费和伙食费直接打入建设银行交费卡上,收入全部及时上缴苏州工业园区非税收入财政汇缴专户,纳入综合财政预算管理,幼儿园财务出具财政部和省级财政部门统一印(鉴)制的行政业性收费票据。学校坚持实行“一费制”的收费制度,做到收费行为的规范。

  三、教辅资料的.订阅和收费情况。

  我园结合幼儿学习需要,为每名征订和配置了相关学习材料,统一由办公经费支出,未另行收费。

  四、其他方面:

  1、幼儿园没有在保教费外以开办实验班、特色班、兴趣班、课后培训班和亲子班等特色教育为名向幼儿家长另行收取费用。

  2、无任何其它名义上的乱收费行为。

  以上四项是我园本学期学校收费情况的真实反馈,我们坚持做好收费公示制,积极地增加收费透明程度,做到不提高收费标准,不扩大收费范围,做到“一费制”的收费方式,坚持走依法治教、依法办学、规范收费之路。

  民办幼儿园收费公示制度 11

  一、细致审查

  经过严格细致的自查,结果显示:我园领导非常重视收费工作,积极组织落实各项收费情况工作。我园基本贯彻了政府文件和上级有关要求,能够依照上级要求的收费程序,公开公示收费标准。

  在每学期初严格按照物价部门给我园制定的收费标准向家长公示,开学之前召开家长委员会会议,教师会议,让本园教师和家委会代表了解本学期的收费情况。并利用各班家长会,再次向家长宣传。

  从而得到他们的支持,并及时将收费标准公示在橱窗、及学校网站上。在收费前填写“代办服务内容收费征求意愿表”,收费过程中耐心接受家长咨询。

  二、及时公布

  在严格执行收费标准的同时,对于教育局、财政局、物价部门允许的代收范围内需其他的收费项目及时公布,以书面的形式告知家长,并做好签名工作和细致的解释工作;幼儿平安保险的投保、幼儿互助医疗保险、幼儿居保等,我园能够按上级有关文件和指示精神,严格按照自愿和自发的原则,本着方便和服务幼儿的宗旨,在家长自愿的前提下,为幼儿办理了这些事情。

  三、加强公示,严格执行收费的各项政策。

  我园严格按照物价局规定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进行收费,不增加收费项目,不扩大收费范围,不提高收费标准。幼儿园按规定在园醒目位置张贴由区物价、教育部门统一印制的教育收费公示表,学校真诚地接受幼儿家长和社会的监督。

  四、明确要求,严格规范幼儿园各种收费行为。

  幼儿园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减轻群众负担的各项规定,按照市、区、物价局和教育局的统一部署,认真执行有关部门规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

  幼儿园对开学收费坚持做到依法收取,执行“收费公开”的规定,以增加收费的`透明度,实行收费专管员负责,财会专管,做到明明白白收费用,实实在在办教育。园长作为第一把手人对收费全权监管。在收取费用时,幼儿园严格要求每一个教师不得私自设立名目收取班级费用。

  每学期结束前认真做好代办费、伙食费的结算工作,将结算清单发放于每位家长手中,将多余的钱款及时退还,做到多退少不补,工作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家长对幼儿园的收费工作给予了认可和支持。

  五、落实责任,加大对收费的工作监管力度。

  我园能切实加强收费的管理,幼儿园成立以园长为主的收费领导管理小组,坚持“谁主管、谁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原则。我们十分注重这种加大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的力度。幼儿园能适时召开全体教工会议学习相关文件精神,加强对全体教职工的宣传和教育,增强依法收费的意识。所有收费由会计室扎口管理,其它部门和个人不得组织向学生收费。

  制订了幼儿园收费管理制度,委派财务负责人能切实履行监管职责,加强对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和收费票据的管理,及时制止违规收费的行为。做到管理透明化、群众知情化。

  六、认真修正和完善

  对于去年收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我园已经积极、认真的加以修正和完善。不断在学习和实践的过程中争取将收费工作做的更规范。

  今后,我园将继续重视、正视这项工作并一如既往地做好规范教育收费,规范幼儿园的财务管理,为树立良好的教育形象而努力。

  民办幼儿园收费公示制度 12

  一、提高认识,成立机构,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幼儿园行政班子认真学习了教育局的通知后,充分认识到任何教育乱收费行为,都有损于教育的形象,有损于教师的形象,有损于党和政府的形象。

  规范教育收费工作,是推动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协调发展的必然要求,是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任务。这次检查很有必要也很重要。因此,幼儿园成立了以园长为组长的教育收费自查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长:xxx(第一负责人。负责学校教育收费自查工作的安排部署、督查。)

  副组长:xxx(直接负责人。负责本次自查工作的.日常事务。)

  成员:xxx(直接负责人。分别负责一至六年级各班自查情况的收集、督查工作。)

  二、自查工作程序。

  本次自查工作首先由各班开展认真的自查自纠,将有关情况向分管人员汇报,分管人员在此期间要进行严格督查,然后由学校自查领导小组复查。

  三、自查情况。

  1、幼儿园不存在收取学生学杂费或借读费、择校费的现象,真正做到了“零”收费。

  2、幼儿园不存在以举办提高班、实验班、补习班、培训班和超常班等为由向学生收取费用的情况。也没有教师私自收费补课的现象存在。

  包括利用课余时间和节假日、双休日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参加收费的补课;以民办幼儿园的名义,由本园动员、本园老师上课,举办以本园学生为主要对象的文化补习并收费以及将教室出租给社会力量办学机构用于举办针对学生收费补课的行为。

  3、幼儿园严格执行自愿原则和非营利原则,不存在强制收取服务性费用,组织学生统一购买教辅材料、课外读物、报刊杂志,强制学生统一购买生活和学习用品,通过家长委员会、家长学校等形式强制服务、强制收费的现象。

  4、幼儿园严格执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开展教育收费公示,按规定的内容和方式实行公示,收费政策调整后及时更新公示相关内容。

  5、不存在将捐资、赞助等费用与招生入学挂钩的行为。

  6、没有违规举办“校中校”或“校中班”,并收取费用。

  7、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做好困难学生补助金的发放工作。

  8、不存在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收费行为。

  四、一如既往,继续规范教育收费。

  今后,我园将继续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精神,加强学习和宣传,创新工作思路和方法,认真加以巩固,加强对学校广大教职工的思想教育,加强领导,认真检查,严格落实责任制,树立教育新形象,为学生、家长、社会做实事,使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取得新的成效。

  民办幼儿园收费公示制度 13

  现将我园20xx年秋季学期教育收费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严格执行收费公示制度,接受家长、社会的监督。

  1、我园的收费项目均在公示栏中公示,接受家长、社会的.监督。

  2、我园在校园内显眼的地方,对各种收费项目注于明确、细致的解释。

  二、收费标准按《xx省幼儿园收费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亮证收费。

  收费标准收费,具体为以下三项:

  1、每学期幼儿教育费按四个半月收取,每月教育费收80元。

  2、每学期幼儿保育费按四个半月收取,每月保育费收70元。

  3、每学期收杂费20元。

  三、用于幼儿个人的代收费包括幼儿保险费、幼儿课本、幼儿伙食费、棉被、点心费。

  1、无强制幼儿家长购买保险行为。

  2、幼儿课本费、作业本费按实际价格和市场价格代收、代管。

  3、幼儿伙食费按市场价格代收、代管,勤俭节约,杜绝浪费。

  特此报告

  民办幼儿园收费公示制度 14

  为了全面深入开展规范教育收费、进一步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切实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莆田市人民政府关于xxx8根据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的实施意见》(莆政综『20xx』108号)的有关精神,学校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领导小组对中心校、各基层小学和幼儿园收费情况进行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1、各校都能严格执行规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并实行收费公示制度,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保证了各校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实行“一费制”的顺利进行。

  2、学校收费都能使用省财政厅监制的收费票据,及时填写学生收费登记卡,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实行财政票据电子化管理。

  3、、学校都没有擅自编印、向学生统一征订中小学教辅材料。没有印发教辅材料《推荐目录》、搭售教辅材料以及强迫学生购买教辅材料。各校都能严格按照“按实发生、据实收取、不得盈利、及时结算、多还少补”的原则加强对学生代办费的管理,严格按照代办项目的范围开支,学校其他费用没有在代办费中列支。

  4、城市义务教育阶段的学校有霞林街道中心学、霞林小学、棠坡小学都能按照“一费制”的标准收取课本费和作业本费,取消学生的'体检、看电影两项代办收费项目;对学生服装学校根据实际情况按照“一事一毕、事毕结清、多退少补、不得盈利”的原则进行处理,没有强行统一收取,也没有在代办收费中加收其他费用。借读生及其收费管理严格按照《关于加强义务教育阶段招收借读生工作管理的通知》 (闽教综[xxx4]37号)和《关于县城城关学校招收本县农民工子女入学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闽教综[xxx6]53号)文件规定执行。

  5、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有下黄小学、坂头小学、木兰小学,学生全部免除学杂费及教科书费,学校对外来学生都没有收取借读费,学校除按照“一费制”规定收取作业本费外,没有再向学生收取其他任何费用。各小校都能认真贯彻执行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莆

  6、田市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两免一补”工作实施办法》莆政办[xxx5]150 (号),进一步落实对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政策。

  7、、幼儿园收费都能按福建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幼儿园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闽价[xxx7]费330号)和莆田市物价局、财政局、教育局《关于调整幼儿园收费标准的通知》 (莆市价[xxx6]83号)文件规定执行(标准详见附表三) 。

  8、各小校没有擅自增设项目向学生收费或继续收取已明令取消的代办费及收取或变相收取与招生入学挂钩的赞助费、捐资助学费等;也没有其它部门或单位在学生注册时向学生进行摊派,搭车收取任何费用。

  • 相关推荐

【民办幼儿园收费公示制度】相关文章:

收费公示制度10-01

学校收费公示制度范文06-11

收费公示制度(精选21篇)12-02

幼儿园收费公示管理制度(精选11篇)11-18

学校收费公示制度(通用10篇)10-15

初中学校收费公示制度(通用6篇)06-17

民办幼儿园收费情况调研报告03-15

幼儿园收费公示情况报告(通用17篇)04-17

幼儿园收费公示情况报告范文(精选13篇)06-03

民办幼儿园退费制度05-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