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师生外出审批制度

2022-05-30 制度

  现如今,制度的使用频率呈上升趋势,制度是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法令、礼俗等规范。拟起制度来就毫无头绪?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幼儿园师生外出审批制度(通用5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幼儿园师生外出审批制度1

  根据上级综合治理办工室有关集体外出活动的规定精神,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集体外出活动审批制度:

  一、教委组织师生参加区级以上各种活动,学校按照教委通知精神,有主管领导和分管领导有计划组织参加。

  二、教工乐队、学生鼓号队不准参加校外商业性的庆典活动,凡参加社会公益事业性活动,必须有教委领导同志的批示,方可参加,在活动中,必须加强管理,防止事故发生。

  三、各年级(班)根据教育教学要求,组织学生到校外进行教育教学活动,必须有安全计划措施保证,经校长同意,报教委综治办审批,可组织校外活动。

  四、师生集体外出活动(如参观学习、夏令营),有学校向教委写申请报告,经教委领导批准,可组织外出,外出时,必须责任到人,有安全防范措施。

  五、凡经上级批准的校外活动,必须填写好《校园安全周志》,填写内容包括负责人、活动时间、地点、人数。

  六、未经学校同意和教委批准擅自组织师生外出活动,经查实,负责人当年不能评为各类先进,当年工作考核为合格以下等次。在活动中出现事故,有负责人负责,学校将根据事故情节轻重进行处罚,后果严重者交有关部门处理。

  幼儿园师生外出审批制度2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学校安全工作,切实保障广大师生的生命安全,维护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特制定学生社会实践、外出活动规定。

  1.组织师生外出活动(社会实践、社会调查、春游、秋游、参加公益活动、义务劳动、参观访问等)要制定有周密的计划和安全措施,活动方案必须经校领导审阅签字同意并上报教育局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

  2.全校性集体外出活动和社会上要求学生参加的活动,必须报区教育局批准;学校在教育教学计划内安排的整年级、整班外出活动必须报请校长批准。组织学生外出参加大型活动时,要有领导和足够的教师带队,并指派有经验的教师事前勘察活动场所,摸清有关情况,消除事故隐患。

  3.学校组织学生劳动以及参加社会实践等活动时,坚持就近、徒步的原则。并对劳动场地、工具作好安全检查,对学生提出明确的劳动纪律要求,避免发生安全事故。学校不得组织学生进行强度过大和有危险的劳动。学校不得安排学生为私人帮工。

  4.每次活动应有具体的责任人,注意人员年龄、身体状况搭配。

  5.活动的路线、地点,事前应进行实地勘查。

  6.活动来往的交通工具应向专业运输部门租用,遵守乘车安全要求,行前要求营运部门对车进行检修。严禁租用车况不良和无牌证交通工具,严禁乘坐无证照人员驾驶的车辆,凡需要搭乘个体营运的交通工具必须要经交通管理部门检查、许可。

  7.每次活动都要有安全、保卫、意外事故的应急预案。

  8.野炊、爬山、野餐要注意防火、防食物中毒、防摔伤事故发生。

  9.活动地附近有河流、水库的,没有组织措施或不具备安全条件的,不能让学生下水。

  10.凡外出参加各种活动,学校领导及安全小组成员必须对活动全过程进行监控。

  11.在活动中实行责任追究制,如遇安全责任事故,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12.一旦发生意外事故,要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并严格按照预案进行操作。

  本制度为师生集体外出活动应采取的申报、审批程序,自修订之日起执行。

  幼儿园师生外出审批制度3

  一、学校组织学生校外集体活动,实行报批制度。报批程序是:在市区范围内活动,由学校校长批准;离开市区,报市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申报材料应包括活动的时间、地点、内容、目的、人数、组织者、安全措施、疏散方案等。

  二、组织学生校内集体活动必须由教师带领,学校统一安排,有专人负责。各种活动的组织者为直接责任人,要对活动的安全工作全权负责;体育活动、竞技活动,体育教师为直接责任人;涉及班主任工作的,班主任为直接责任人。

  三、组织学生校外集体活动,要实行安全责任制。班级活动,必须由班主任带队;年级活动,必须由校级领导带队;全校性活动,必须由校长带队。活动组织者必须与学校或有关部门签订安全责任书。

  四、学生勤工俭学、社会实践活动,要按国家有关法规进行,要有严密的安全保障措施,决不允许学生从事可能危及人身安全的工作和商业性活动。

  五、活动组织者要向参加活动的师生,讲明具体的安全措施及疏散方案,把安全教育放在首位。

  六、大型活动必须由活动的组织者制定活动预案,确保整个活动过程的安全,活动预案必须体现详细的安全管理措施。

  七、凡大型活动应安排政教处、保卫处及医务人员到场,并要求班主任跟班,以便维持活动秩序、协调紧急救护。

  幼儿园师生外出审批制度4

  为了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工作管理,确保学生安全,特制定校外集体活动审批制度,请各年级组、各班级认真贯彻执行:

  1、要高度重视学校安全教育和安全管理工作,牢固树立“安全第一”思想,克服麻痹松懈情绪,将学校安全工作做深、做细。

  2、学校加强对校外集体活动的领导,坚持安全、就近、就地、徒步的原则。确需交通工具的'按上级部门规定执行。

  3、实行校外集体活动报批制度。组织校外集体活动,必须填写校外集体活动审批表,经大队部、教导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小组签署意见后提早一天以上报请校长批准。组织春游、秋游活动由教导处统一安排时间,提早一至三天报教育局批准后分各年级组报批。

  4、组织校外集体活动时要确定安全负责人和安全保卫教师,安全负责人为校外集体活动的总指挥。年级组活动安全负责人为年级组长,大队部活动安全负责人为大队辅导员,全校性校外集体活动安全负责人为教导主任。

  5、制订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加强各个环节的安全工作,做到层层落实,责任到人。制定安全预案,事先勘察活动场所,弄清有关情况,消除事故隐患;事先对学生、安全保卫教师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加强学生交通法规教育,增强学生交通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凡不安全的地方,或安全措施不落实的地方,不得组织学生前往。

  6、严格实行安全事故报告制度。在校外集体活动中发生安全事故,安全负责人应立即报告校长,同时采取有效措施做好救护及善后工作。

  7、在校外集体活动组织过程中,对忽视安全工作,玩忽职守而导致安全事故发生的,学校将追究安全负责人和有关人员的责任。

  8、违反审批制度,未经批准擅自组织学生校外集体活动的,谁组织、谁负责,责任人师德考核不合格;造成重大影响的,年度考核不称职,并按市教委有关文件规定予以解聘。

  10、本制度自20xx年3月18日起开始执行。

  幼儿园师生外出审批制度5

  为保障校园安全和师生健康,切实履行疫情防控责任,实行校园封闭式管理,对疫情期间教职工和幼儿外出进行严格审批制度,尽量减少外出频率,具体要求如下:

  教职工外出要求:

  1.教职工根据工作要求,按时来园上班,进入校园前“测温+亮码”,做好入园登记工作。下班时间测温做好登记后离园。

  2.在园期间,教职工无特殊情况不私自进出校门。教师如因公或因私需要外出的,在钉钉上提出申请需经园区负责人审批同意方可外出。所有审批材料由园区办公室主任下载保存。

  3.后勤职工如因公或因私需要外出的,在钉钉上提出申请需经后勤负责人审批同意,和保健医生报备方可外出。所有审批材料由园区办公室主任下载保存。

  4.行政领导因公或因私外出,在钉钉上提出申请需经园长室审批同意方可外出。所有审批材料由园区办公室主任下载保存。

  幼儿外出要求:

  本学期受疫情影响,为了确保在园幼儿的身体健康,避免交叉感染,我园一律不组织幼儿集体外出活动。

【幼儿园师生外出审批制度(通用5篇)】相关文章:

学校疫情期间外出审批制度(精选11篇)05-11

幼儿园进出审批制度(通用6篇)05-26

幼儿园进出校园审批制度(通用6篇)05-27

幼儿园大型活动审批制度(通用6篇)05-25

幼儿园师生安全培训制度(通用8篇)05-26

幼儿园授权审批制度(精选5篇)05-25

幼儿园进出审批登记制度(精选11篇)05-27

幼儿园师生健康制度(精选9篇)05-25

疫情期间幼儿园师生晨午检制度(通用5篇)05-27

幼儿园外出培训制度(精选6篇)05-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