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厂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2024-09-06 制度

  在当今社会生活中,制度的使用频率逐渐增多,制度就是在人类社会当中人们行为的准则。想必许多人都在为如何制定制度而烦恼吧,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电厂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电厂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地方、行业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范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确保公司安全生产目标的实现,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根据《安全生产工作规定》、《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电业生产事故调查规程》、《电力企业各级领导人员安全生产职责规定》制定。

  第三条本制度规定了某某发电公司各部门安全生产管理的职能,管理内容与要求,制度的实施与监督检查。

  第四条本制度适用于某某发电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第二章职责

  第五条总经理职责:

  1、总经理是公司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批准安全生产目标、分级控制指标。

  2、负责审定安全生产重要活动和重要措施,确保安全目标和年度安全工作计划的实现。

  3、对各部门的安全生产任务完成情况予以考核,并提出相应的改进、处理意见。

  第六条生产副总经理职责:

  1、负责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是分管范围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

  2、协助总经理制定年度安全生产管理的目标和工作计划,主持或参加安全生产分析会议。

  3、协助总经理管理日常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公司安全检查、监督与考核工作。

  4、领导安全技术组织管理工作,落实安全技术措施和反事故技术措施的实施工作。

  5、支持并指导设备技术部及公司三级安全网正常开展工作。

  6、对各部门存在的影响安全生产的问题责令整改,并作出相应的'处理。

  第七条设备技术部职责:

  1、设备技术部是本制度的归口管理部门,全面负责公司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监督本制度的正确实施。

  2、负责公司生产安全技术管理工作。

  3、负责定期向总经理和生产副总经理汇报安全生产情况,负责监督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监督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劳动安全保护技术措施、反事故技术措施的贯彻执行。

  4、负责公司反事故技术措施的制定,做好事故原因分析和防范措施制定的组织工作。

  5、代表公司行使安全监察职权,负责公司的安全生产监督、监察与奖惩。有权对各部门存在的不安全因素进行考核及提出限期整改意见,并对整改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提出安全奖惩建议。

  第八条总经理工作部职责:

  1、负责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对消防工作全面负责。

  2、负责公司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第九条安监人员职责:

  1、公司设专职安全监察人员,负责对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监督管理。在业务上受设备技术部经理、生产副总经理领导,直接对总经理负责。

  2、有权调查和了解事故有关情况,索取、查阅有关资料。

  3、有权参加新、改、扩建工程的设计审查和投产验收,以是否达到三同时和是否达到安全运行标准进行检查,具有一票否决权。

  第十条各部门经理是本部门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负责本部门的安全生产和日常安全管理工作,组织部门安全教育培训及对日常工作监督考核,指导、支持本部门安全员开展工作,确保本部门各项安全生产目标的实现。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公司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按照公司的要求组织开展各项安全生产活动。有权对本部门的安全生产情况进行考核,对未完成安全生产目标的班组、个人提出处理意见。

  第十一条各生产部门设专职安全员,班组设兼职安全员,形成三级安全网。部门、班组安全员负责部门、班组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第十二条各级领导、管理、安监人员有权制止各类违章。

  第三章管理内容与方法

  第十三条安全生产管理目标

  1、全公司不发生重大设备损坏和人身重伤及以上事故。

  2、部门控制障碍和人身轻伤,不发生事故和人身重伤。

  3、班组控制异常和人身未遂,不发生障碍和人身轻伤。

  第十四条安全教育管理

  1、每年要制订出年度安全教育和安全培训计划,内容包括:各级领导的专业教育培训,安监人员的教育培训,特殊工种的教育培训,新工人的三级安全教育等。

  2、从事公司生产运行、检修、管理工作的特殊工种,应经过专门安全技术培训,经有关部门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

  3、每年按教育培训计划,由人力资源部负责组织,定期进行安全教育和安全工作规程的考试,不合格的限期补考。

  4、公司使用的临时工、外包工、外来人员要进行安全教育和安全知识的学习,经考试合格后方可进入生产现场。

  5、班组要定期开展安全技术问答,开展反事故演习活动。

  6、部门要定期举办现场安全教育培训活动,开展多种形式的安全教育。

  7、严格执行公司《安全教育管理制度》。

  第十五条安全大检查

  1、全公司季节性安全大检查,由总经理或生产副总经理亲自负责安排、布置、发动工作,设备技术部根据公司领导要求列出检查内容和计划,负责组织并监督安全大检查全过程,春、秋季各组织一次,其他专题性安全大检查,应根据政府部门、上级部门布置或结合公司具体情况进行。

  2、春季安全大检查除按要求检查的重点外,应结合防雷电污闪、防汛、防暑降温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检查,并进行保护装置、电气绝缘等定期试验和预防性试验。

  3、秋季安全大检查应结合防寒、防冻、防火及防小动物进行检查。

  4、安全大检查的重点是:查规章制度、查安全管理、查安全思想、查现场生产设备。

  5、季节性和专题性安全大检查,必须做到目的明确,计划措施得力,各级安全第一责任人到位,亲自组织全员参加,结束时应将检查出的问题,整改措施落实到人,工作总结报设备技术部,设备技术部负责把公司情况总结报公司领导、上级有关部门,并存档。

  6、要调动职工的积极性,做到边检查边整改,重大设备缺陷要及时消除,一时消除不了的应列入停机、停电消缺计划,指定专人负责,限期消除。

  第十六条安全活动

  1、公司各部门、班组要坚持每周四安全活动日制度,每次时间不少于2小时,运行班组利用学习日安排活动,活动内容主要为分析班组一周来的安全情况,学习上级安全文件、事故通报、公司《安全经济综合月报》等,并结合本部门、班组的不安全事件,分析原因,制订出切实可行的防范措施。

  2、各部门每月召开一次安全生产暨安全网会议,由部门安全员或部门安全第一责任人主持,总结上月安全情况,研究、安排下一步安全生产工作。

  3、每月举行一次公司安全分析例会,总经理、生产副总经理及各部门经理、安全员参加,由设备技术部主办,会议内容为总结当月安全生产情况,布置下月重点工作。

  第十七条安全汇报制度

  1、发生设备事故、一类障碍、二类障碍、异常、未遂、轻伤、重伤或其他不安全事件及重大设备缺陷,应立即逐级汇报有关领导,同时报告设备技术部。

  2、设备技术部得到报告后,应立即赶赴现场调查,初步弄清事故真象,发生人身轻伤、主设备停运以上不安全情况,及时通报有关上级部门。

  3、班组安全员每周将本班情况汇报部门安全员,部门安全员每月汇总后向设备技术部汇报,特殊情况随时汇报。

  4、设备技术部每月将公司不安全情况以《安全经济综合月报》的形式向公司通报,并按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奖惩制度》、《绩效管理制度》规定进行考核。

  5、事故报告

  1)各类事故调查报告按公司《事故调查管理制度》的规定按时报设备技术部。

  2)各部门安全情况月报表于次月2日报设备技术部,包括安全分析、两票统计、安全情况统计、违章统计、装置性违章统计等内容。

  第十八条信息反馈

  1、为全面吸取教训,事故发生后,除按规定及时将事故情况上报上级部门和政府安全生产主管部门外,还应将事故信息反馈到与事故有关的科研、设计、制造等单位,必要时可邀请有关上级部门派人参加事故调查。

  2、为了搞好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共同接受教训,扬长避短,应及时向有关兄弟单位,同类企业传递安全管理信息,交流安全管理情况。

  3、对上级部门、政府部门下发的各类安全文件、通报,经过生产副总经理阅批后,及时下发到有关部门组织学习。

  4、各部门应及时向设备技术部传递各类安全报表和统计信息。

  5、设备技术部应按照公司有关档案管理规定,按时将声像等安全管理资料进行归档。

  第十九条安全生产的奖惩管理

  1、安全生产应贯彻奖惩结合的原则,对安全生产做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应给予奖励,由于违章作业,工作失职,违章指挥造成事故的责任者应视情节给予经济处罚和行政处分,情节十分严重者且已触犯法律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2、对于安全生产工作中弄虚作假隐瞒事故真象,安全管理不负责任等情况,一经发现要严肃处理。

  3、具体奖惩规定按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奖惩制度》执行。

  第四章检查与考核

  第二十条公司领导和各职能部门应组织贯彻实施本制度,并达到制度的规定。

  第二十一条职能部门及专业人员,应负责组织对本制度的实施进行指导、监督、检查。

  第二十二条对不符合制度的行为进行纠正和处理,按照公司有关规定,对责任部门相关人员进行考核。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三条本制度适用于某某发电公司。

  第二十四条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开始执行。

  第二十五条本制度由某某发电公司设备技术部负责解释。

  电厂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2

  一级电厂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之相关制度和职责,为了切实保证电站安全、稳定、可靠运行,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做到居安思危,警钟长鸣,安全生产,提高效益,特制定本制度。

  为了切实保证电站安全、稳定、可靠运行,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做到居安思危,警钟长鸣,安全生产,提高效益,特制定本制度。

  一、电站负责人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要定期或不定期组织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检查,并经常性对职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业务培训,以确保电站安全运行。

  二、电站成员实行24小时总值班制度,负责总值班期间的各项安全生产事项(防止设备出现故障、防火、防爆、防盗),并督促检查发电运行人员的工作情况,设备运行情况,并对安全事故负主要责任。

  三、所有发电运行人员必须熟练掌握机组及电器设备的'操作规程和原理。

  四、全体运行人员要严格遵守《电站水轮发电机组操作运行程序》、《电站技术安全操作规程》、《交接班制度》、《运行值班制度》。认真学习,熟练操作,严禁误操作、违规操作,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或汇报所领导。

  五、检修人员在检修设备时必须严格按工艺流程及检修标准进行检修,坚持修必修好,不留缺陷,确保检修质量。

  六、电站人员应在每年开机前对所有安全设施和生产设备进行检查大修或更换零部件,若到期不检修更换,追究其电站负责人的责任。

  七、严格执行各项管理制度,明确责任,责任到人,落实到位,若出现任何安全事故,按主、次责任和有关规定从重从严处罚。

  电厂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3

  1总则

  为规范生产运行管理工作,提高发电企业的运行管理水平,健全责任制,保证发电设备能够在安全、经济、可靠、环保的状态下运行,结合电厂发电运行的生产特点,制定本制度。

  1.1本制度适用于各项目所在电厂安全运行部。

  1.2运行管理的目标与任务:

  1.2.1运行管理是发电企业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运行管理工作通过对生产运行的计划、组织、指挥、控制和协调,保证电力生产的安全、经济、可靠、环保。

  1.2.2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优化监控参数,调动和发挥运行人员的积极性,合理利用资源,努力降低消耗,保证电能、热能质量,最大限度地满足电网及热用户的需求。

  1.2.3服从调度命令,严守调度纪律。牢固树立“保人身、保电网、保设备”的思想意识,确保电力生产安全。

  1.2.4各项安全、可靠、经济、环保指标应达到国内同类型机组的先进水平,力争接近或达到国际同类型机组的先进水平。

  1.3运行管理工作的要求:

  1)有一个通畅高效、快速反应的生产运行指挥系统;

  2)有一套制度规范、符合现场实际的运行规程;

  3)有一支训练有素、胜任工作、爱岗敬业、纪律严明的运行队伍;

  4)有一个文明、良好的生产运行工作秩序和环境。

  2运行管理工作的职责

  2.1贯彻国家、电力行业有关运行管理的方针、政策,组织编制、修订运行管理的有关制度。

  2.2检查、监督有关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行业规范等在各运行值生产运行中的落实情况。

  2.3规范各项目电厂各运行值生产运行调度管理,归口指标汇总和对外发布,协调有关运行管理对外联系。

  2.4收集、汇总、分析运行中出现的重大问题和存在的普遍问题,组织技术攻关,为各运行值提供运行管理的技术支持。

  2.5监督、指导、协调、考核各运行值运行管理工作。

  3公司级运行管理职责

  3.1公司根据本企业的实际情况,制定公司级生产管理人员的运行管理职责。

  3.2公司总经理对本企业的生产运行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经常深入现场,参加生产调度会议,及时掌握主要设备系统的运行情况及存在问题,掌握运行方面领导人员和主要技术骨干的配备情况及存在问题。组织有关人员参加每季度的安全生产会议。

  3.3公司主管生产的副总经理、总工是生产运行工作的直接领导者。公司副总经理、总工在运行管理上的职责:

  1)贯彻电力生产的方针、政策,批准生产运行方面的各项规程和管理制度,并组织和督促实施;

  2)参加XX能源集团安全生产会议,贯彻集团公司的指示精神;

  3)健全以值长为首的现场生产指挥系统,赋予其职责和权限,并及时解决执行中存在的问题;

  4)主持生产调度会议,全面掌握生产运行情况,指挥协调各部门的工作,解决生产上存在的问题;

  5)经常深入现场,掌握主要设备的运行情况,定期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夜巡、特巡和监督性巡视;检查、监督本企业生产管理部门及运行值运行管理工作的开展情况,予以评价并做出改进工作的指示;

  6)每月召开一次本企业运行分析会议,每季度主持召开一次本企业运行管理工作会议,总结分析运行工作情况和运行指标完成情况,部署下阶段的工作任务;

  7)参与对本企业运行工作领导人员、技术管理人员及主要岗位值班人员的调配;

  8)审批生产运行计划、运行方式和全厂性的系统图,审批重要的热工及厂属继电保护与自动装置整定方案,审批重大的特殊试验方案,并主持该项试验;

  9)审批年度运行反事故技术措施计划,并督促实施;组织制定各种典型事故处置预案,审批全厂性的反事故演练方案,并主持进行演练和做好总结评价;

  10)主持重大的或复杂的运行情况调查分析和全厂性的安全大检查活动;

  11)按要求组织、落实安全性评价及并网安全性评价的检查、整改工作。

  4安全运行部应承担以下生产运行管理的职责

  4.1参加生产调度会议,汇报运行上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处理意见,按副总经理、总工的指示,组织、协调有关生产部门予以完成。

  4.2组织编制、修订、审核生产运行规程、生产运行技术管理制度、全厂性的系统图等,划分运行各专业的'设备管辖范围及职责分工,并督促执行。

  4.3组织编制、修订、审核生产运行岗位运行日志及各种原始记录的格式和内容,并及时审阅分析主要记录和数据,提出改进意见。

  4.4组织编制本部门生产运行工计划。

  4.5参加生产运行方式和热工、继电保护及自动装置的整定方案的审查。组织制定和审核重大的特殊试验方案,并参加该项试验。

  4.6组织本企业运行分析会议,运行管理工作会议,主持运行专题分析,并提出分析报告。4.7编制或审核本企业运行月报和月度运行工作总结报告,审核各种运行技术专题报告。4.8参加事故调查分析,写出事故技术分析报告。

  4.9会同本企业有关部门,制定各种典型事故预案;编制或审核全厂性的反事故演习方案、反事故技术措施计划、现场培训计划、节能降耗措施计划等,并组织实施。

  4.10严格执行电网公司关于一次调频及相关管理要求,保证电能质量。

  4.11经常深入现场,掌握主要设备的运行状况及缺陷状况,检查指导现场运行规程和技术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检查指导运行值运行现场的工作,做好各项基础管理工作,并负责考核。

  4.12按照要求检查、督促做好事故预想。

  5生产运行指挥

  应建立和加强以值长为首的现场生产运行指挥系统。在调度和运行操作上,值长受电网调度部门的指挥;在行政和技术上,值长按照本企业自行制定的行政和技术管理体系接受上级的领导。值长在当班期间代表主管生产的副总经理行使生产指挥调度权。

  6运行计划管理

  6.1运行工作实行计划管理。运行工作计划是生产计划和其他组织技术措施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运行工作计划应按年度、季度、月度,实行自下而上的汇总编制,自上而下的下达执行。运行工作计划应将指标、工作任务、工作责任层层分解落实到运行值、班组及个人,使所有运行人员都担负执行计划的责任。并应开展多种形式的竞赛评比活动,将计划完成情况与考核、评比、奖励结合起来。在计划执行中,要定期进行检查和统计分析,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并注意总结和推广先进经验。

  6.2运行工作计划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各台机组的发电量;

  2)燃料的使用量;

  3)运行调度方式及变更;

  4)主要技术经济指标及调整;

  5)主要可靠性指标及调整;

  6)运行反事故措施及演习;

  7)节能降耗及环保措施;

  8)运行现场培训工作;

  9)其他生产运行及管理工作。

  7安全运行部运行资料管理内容及要求

  7.1运行资料管理内容

  7.1.1机组典型记录:每台机组每日或每周要有各专业各种典型工况下的全面数据记录:同时在正常启停机及故障时,要记录机组实际的惰走曲线及升降压、升降温曲线等。对于供热机组,还要有典型供热工况全面数据记录。

  7.1.2报警记录:机组报警记录是反映机组是否偏离正常运行工况的重要数据,是进行运行分析的依据之-,必须精心管理。对于有计算机报警打印的机组,要对其报警打印记录定期收集、分析,对于没有计算机报警打印的机组,运行人员要记录报警时间、内容、产生原因。

  7.1.3事故分析报告:运行事故分析报告对运行人员有很大的指导和借鉴作用,对其进行分析学习也是提高运行水平的一种手段。

  7.1.4各种试验报告:机组进行锅炉水压试验、甩负荷试验、深度调峰试验、燃烧系统调整试验、汽机调节系统静态试验、励磁系统试验、各种运行方式对比试验及检修前后的热效率试验等试验报告要妥善保管,以供运行人员和管理人员参考。

  7.1.5各种技术资料:除贯彻《防止电力生产重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实施细则》外,要根据实际制定事故异常防范技术措施,如遇电网故障时保厂用电等措施,供运行人员执行并妥善保管。

  7.2技术资料管理要求

  7.2.1各值的技术资料应建立登记本,由各值培训员负责使用、登记、保管。登记本值和发电各一本。

  7.2.2公用技术资料,由值长负责登记、保管。

  7.2.3技术资料包括:书籍、规程、图纸、措施、设备异动、变更等。

  7.2.4资料借出,当班不能归还时,应在借还登记薄记录清楚,归还后注销。

  7.2.5当人员调动时,调动人员要及时交还所借资料。

  7.2.6技术资料要放置在规定的资料柜内且摆放整齐规范。

  7.2.7运行人员在翻阅规程、图纸、资料时,谨防损坏,且不得随意涂改,防止造成图纸的破坏而影响其正确性。

  7.2.8技术资料由值长负责定期检查,以保证齐全完好。

  7.2.9安全运行部对各岗位技术资料管理状况进行定期检查,对管理不善者,按照经济责任制进行考核。

  7.3运行规程管理内容及修改要求

  7.3.1运行的技术管理主要体现在有关生产运行的各项规程、管理制度以及其他基础工作上。

  7.3.2运行现场和运行管理部门应具备的规程、制度、原始记录及技术资料必须符合XX能源集团的要求,并严格执行。

  7.3.3运行规程管理是指对运行规程的编制、审核、修改、批准、发放、存档等的管理程序。

  7.3.4现场运行操作规程应以国家有关电力生产的技术管理法规、典型规程、制造厂设备说明书、设计说明书、调试报告及集团的要求为依据进行编写。

  7.3.5运行规程的管理工作由安全运行部经理负责总体协调。

  7.3.6运行规程的管理工作由安全运行部经理主要负责。

  7.3.7运行规程的管理工作由安全运行部专工及运行人员协助完成。

  7.3.8机组单体试运前应完成辅机运行规程和操作制度的编写工作;机组部分试运前应完成集控运行规程的编写工作,在整体试运前颁布试行;在机组完成168小时试运后三个月内,颁布经试运完善的集控运行规程和其他运行规程。

  7.3.9由安全运行部经理组织安全运行部各专工、值长及主值在机组分步试运前6个月编制完成机组运行规程初稿。

  电厂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4

  第一条:各营销车间、外线组、变电站应结合本地方的气象,环境及设备情况、运行规律等制定本单位的月、季、年维护计划或全年按月份安排的`维护周期表。

  第二条:各营销车间,外线组、变电站应根据有关规定储备品备件,消耗材料并定期进行检查试验。

  第三条:根据工作需要,应结合具体情况备足各种合格的安全用具、仪表、防护用具和急救医药箱,定期进行试验、检查。

  第四条:现场应设置必要的消防工具,全所人员应掌握使用方法定期检查及演习,经常保持完好。

  第五条:易燃、易爆物品、油罐、有毒物品、放射性物品、酸碱性物品等,应放置专门场所,并明确管理人员,制定安全措施。

  第六条:负责检查排水、供水系统、取暖、通风系统、厂房及消防设施,并使其处于完好可用状态。

  第七条:储备必要的防洪防汛物资,经常对重点部位进行巡视检查并做好相关记录。

  电厂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5

  一、交接班时,交班人员应做好交接工作,并做好各项记录,向接班人员交班,保证其记录正确、整洁。还应将本班机电设备运行情况、检修情况及存在的问题,详细交接,不得隐瞒设备缺陷和问题。

  二、禁止在事故或主要操作时进行交接班,必要时接班人员可在前班班长的统一领导下协助处理事故,待事故处理完毕后再行交接。

  三、交班前值班人员应对本班设备的.运行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并做好设备和厂房清洁卫生工作,并保证机房干燥,通风良好及设备整洁。接班人员未到岗,值班人员不得离岗。

  四、接班人员必须提前15分钟到达厂房,对机电设备进行认真仔细检查。但在检查时,不得进行其它操作(检查电压、温度除外),若发现异常现象应及时提出。交班人员对接班人员的一切询问,应耐心详细的解答。

  五、如遇接班人员精神不正常,例如有病、酒醉者,应与接班长提出,并报告电站负责人进行处理。

  六、设备缺陷、检修、运行记录等资料,工具、量具、仪表等,应如数交待,如发现短缺、丢失、撕毁等,由交班班长负责查找,接班班长仔细检查,确保资料完整,如发现丢失、撕毁、短缺情节严重者,应追究责任,进行处理。

  七、违反本制度的职工按照《职工奖惩制度》严肃处理。

  电厂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6

  1、目的

  加强电厂生产运营分析管理,健全运营分析管理制度,建立健全电厂科学、合理、规范的运营分析管理体系,实现发电设备的经济运行。

  2、适用范围

  本规程适用于安全生产部、各电站。

  3、丰水期、枯水期及平水期划分规则(不同流域对此划分不同)

  3.1枯水期:十一月、十二月、一月、二月

  3.2平水期:三月、七月、八月、九月

  3.3丰水期:四月、五月、六月、十月

  4、分时电量结构划分规则

  4.1尖峰时段:19:00-22:00

  4.2高峰时段:08:00-11:00和15:00-19:00

  4.3平谷时段:07:00-08:00、11:00-15:00和22:00-23:00

  4.4低谷时段:23:00-07:00

  5、经济运行指标的确定、分解与下达

  5.1经济运行指标有:发电量、机组发电耗水率、水能利用率、综合厂用电率、峰谷比值、平均电价。

  5.2发电计划根据每月的来水预测,参考历史同期发电情况,按照年度目标进行分解,制定月度发电计划指标。

  5.3将每月的目标下达相关分部,分部实现计划指标日控制。

  6、水情及雨情预报要求

  6.1每天对水情测报系统各站点的通讯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通讯中断立即通知维护人员处理,并汇报公司梯调值班室,确保系统通讯畅通、数据准确。

  6.2对上游各站的雨量和流量进行统计、做好日分析工作。

  6.3及时了解上游水电站入库、出库情况。

  6.4查看历史资料,结合收集的雨、水信息进行分析,提高水情分析准确率。

  7、减少水力损失的措施

  7.1结合中长期天气预报实施优化调度,抬高水库水位运行,降低发电耗水率。

  7.2运行值班员随时观察栏污栅压差变化。当压差达到规定值时通知专业清渣人员及时清污,减少水力损失。督促及时清理拦污排前浮渣

  7.3根据水库水位的变化及时调整运行工况,保证机组在高效区运行。

  7.4及时与调度沟通,优化机组运行方式。

  8、合理控制水库运行水位

  8.1非汛期水库水位控制在高水位运行。

  8.2汛期水库水位控制满足防洪防汛要求,争取多发电量。

  9、运行指标分析要求

  9.1每月对发电量进行分析,找出制约发电的因素,制定相应的改进措施,并对下月发电情况进行分析预测和改进。

  9.2每月对来水情况进行分析,与上月、历史同期相比,分析下月来水趋势,初步制定下月发电计划。

  9.3每月对发电耗水率进行分析,与上月、历史同期相比,分析发电耗水率上升和下降的原因,提出相应的改进措施和值得推广的良好实践。

  9.4每月对发电收入、峰谷比值进行统计和分析,查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建议(由市场营销部进行电费回收的'电厂仅对峰谷比值进行分析)。

  9.5每月对综合厂用电量、综合厂用电率进行统计,与年度目标和月度分解目标值相比,分析上升和下降原因,提出改进建议和措施。

  10、运行值班人员值班要求

  运行值班员按照《运行管理规定》要求规范化值班。

  11、厂用电管理要求

  优化机组运行方式,按照“增收节支”的要求以及《厂用电管理细则》,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尽量减少厂用电量。

  12、持续改进

  12.1制度负责人及职责

  制度负责人为安全生产部主管技术的负责人;其职责是收集在本规定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意见,并根据执行情况反馈意见。

  本规定修订和完善一般1年一次。

  12.2检查与评价

  制度负责人随时对本规定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每年12月前汇总评价1次。

  电厂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7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认真搞好我厂的安全生产工作,保障全厂职工的人身安全和国家财产安全,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各单位必须贯彻“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做到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工作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生产工作。

  第三条要充分发动群众、依靠群众,发挥各方面的积极性,共同搞好安全生产工作。

  第四条各级领导必须根据厂下达的年度安全目标,组织开展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

  第二章安全目标

  第五条厂安全目标

  ㈠死亡事故为零;

  ㈡重伤事故为零;

  ㈢火灾、爆炸事故为零;

  ㈣轻伤事故不超过5‰;

  ㈤经济损失人均不超过50元;

  ㈥百日安全生产无事故记录三个。

  第三章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六条各级行政正职是安全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安全工作和安全生产目标的落实负全面责任。

  第七条各级行政副职是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第一责任人,对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领导责任,向行政正职负责。总工程师对全厂的安全技术管理工作负领导责任,向行政正职负责。

  第八条安全监察科对全厂安全生产工作负监督和管理责任。

  第九条生产技术计划科对全厂安全技术管理工作负全面责任。

  第十条工会对全厂规程制度执行、劳动保护等情况负监督责任。

  第四章规章制度

  第十一条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水利、电力行业、海河水利委员会、引滦工程管理局与电力生产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程、规定。规范各单位的生产行为,使安全生产工作实现规范化、标准化。

  第十二条执行厂下发的规程制度如下:

  《运行规程》、《运行工作制度》、《检修规程》、《消防规程》、《习惯性违章处罚办法》、《潘家口水电厂二类障碍、异常、未遂调查统计若干规定》、《潘家口水电厂安全生产责任制》、《潘家口水电厂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办法》等。

  第十三条“两票三制”(工作票、操作票;交接班制度、巡回检查制度、设备定期试验转换制度)和设备缺陷管理制度等是保证安全生产的重要制度,在执行上必须严肃、认真,做到标准化、规范化执行。

  第五章安全培训

  第十四条新入厂的职工、临时工、实习人员须经厂、分场、班(值)三级安全教育,并经《电业安全工作规程》考试合格后方能进入现场。

  第十五条每年对全厂安全员进行一次培训;每年厂、分场、班(值)分别对全厂所属人员进行《电业安全工作规程》、《消防规程》考试,考试不合格不准上岗。

  第十六条新任值长和生产领导干部,须经《电业安全工作规程》考试合格后方能上岗。

  第十七条特种作业人员按国家规定的标准进行培训和考试,并持证上岗。

  第六章安全活动

  第十八条班前会和班后会

  ㈠班前会:接班(开工)前,结合当班运行方式、工作任务,做好事故预想,布置安全措施,讲解安全注意事项。

  ㈡班后会:总结讲评当班工作和安全情况,表扬好人好事,批评忽视安全、违章作业等不良现象,并做好记录。

  第十九条安全月与安全日

  ㈠每年6月与国家同步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8月份根据水电厂实际开展不同主题内容的安全生产月活动。

  ㈡生产单位各班、值每周进行一次安全日活动,检查本周安全情况,学习有关规程、规定,研究下周安全注意事项,做好记录,分场(科室)领导应参加并检查活动情况。

  第二十条安全分析会

  ㈠每年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工作会议,总结全年的安全生产工作,布置下年安全生产工作任务。

  ㈡每月的生产会议在总结生产、布置生产的同时,分析、总结本月安全生产情况,布置下月安全生产工作。

  ㈢分场每月召开一次安全员会议,分析安全生产情况,讨论布置安全工作。

  第二十一条安全检查

  ㈠每年开展春、秋季安全大检查(春季安全大检查以防雷、防暑、防洪度汛为主;秋季安全大检查以防冻、防火为主)。安全生产月期间,根据生产存在的问题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安全检查活动。

  ㈡安全检查中发现的隐患要及时消除,责成专人限期解决。

  第二十二条安全简报

  厂安全简报,定期或不定期通报全厂安全生产情况,总结经验和事故教训,及时反馈事故信息和落实防范措施情况。

  第七章反事故措施与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计划

  第二十三条反事故措施计划,每年9月份前由生产技术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提出,主管副厂长和总工审定,经厂长批准后执行。

  第二十四条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计划,每年9月份前由安监部门会同有关单位提出,主管生产副厂长和总工审定,并征求工会意见,经厂长批准后执行。

  第八章安全监察

  第二十五条安全监察机构

  ㈠厂设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安全生产领导工作。

  ㈡安全监察科代表厂行使安全监察职能。

  ㈢厂安全监察人员应经上级安全监察部门的资职审查,取得《安全监察证》,做到持证上岗。安监负责人的任免,在提请决定前,应经上级安全监察部门认同。

  ㈣厂安全监察人员、分场和班组安全员组成厂三级安全网。

  第二十六条安全监察部门的职责

  ㈠监督厂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监督与安全生产有关的各项规章制度、反事故技术措施的贯彻执行。对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进行监察。安监人员经常深入现场查阅有关生产记录,发现问题及时调查,按规程规定认真做出处理。

  ㈡监督涉及设备、设施安全的技术状况、人身安全的防护状况;监督安全工器具、起重机具、登高工具的定期试验工作。

  ㈢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并监督整改措施的落实。

  ㈣组织事故调查,坚持“四不放过”原则,做好事故分析、处理和统计报告工作。

  ㈤组织编制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计划,并监督执行。

  ㈥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重大问题或隐患,应及时提出整改要求,并下达《安全监察通知书》,限期解决。

  ㈦监察现场培训计划的执行,配合有关部门组织《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学习、考试和反事故演习。

  ㈧对厂属各单位安全指标的完成情况进行考核。

  ㈨监督劳动保护用品、安全工器具的购置、发放与使用。

  第二十七条安全监察人员职权

  ㈠参加新建、改建、扩建、更改工程和技术革新项目的设计审查、施工和竣工验收。

  ㈡有权制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行为。

  ㈢发生事故后,有权要求保护事故现场,调查和了解事故有关情况,向有关单位和人员索取原始资料,并拍照(录)事故现场。

  ㈣对事故的认定、调查分析结论和处理有不同意见时,有权提出并向上级直接反映。对隐瞒事故或阻挠事故调查的行为有权越级反映。

  ㈤有权提出对安全生产做出贡献者给予表扬或奖励;有权对事故过失人员根据情节提出处理意见。

  第九章发包工程的安全管理

  第二十八条厂所有发包工程,都必须由我厂和承包方法人代表或其委托人签订书面的工程合同,合同中必须具体规定发包和承包双方各自应承担的安全责任,并明确双方安全责任人。

  第二十九条发包方(厂)安全责任

  ㈠对承包单位的资质进行审查,确认符合各项安全要求。

  ㈡开工前对承包负责人和技术人员进行全面技术交底,并应有完整的记录和资料。

  ㈢在危险的电力生产区域内作业,在可能造成爆炸、触电、机械伤害、烧烫伤等事故或可能引起生产设备停电、停运事故时,发包方(厂)应事先要求承包方制定安全措施,经发包方(厂)审查合格后,监督实施,并按《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的要求设监护人。

  ㈣落实合同中规定的由发包方承担的`有关安全措施、劳动保护等其他事宜。

  第三十条承包方安全责任

  ㈠开工前必须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使其掌握工程特点及施工安全措施。

  ㈡复杂和危险性较大的工程,应制定单独的施工安全技术措施,经发包方审查合格后贯彻落实。

  ㈢现场施工须严格执行《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和《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和发包方颁发的安全、文明生产的规定。

  ㈣开工前对施工设备、工器具及安全防护设施进行检查。

  ㈤承包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过有关部门的安全技术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

  ㈥承包单位负责人对发包单位安监部门提出的意见必须及时整改。

  ㈦承包单位对发生的人身伤亡事故或危及生产运行的不安全情况,必须及时报告我厂安监部门。

  第三十一条我厂的安监部门发现承包单位施工中的不安全情况,有权纠正或立即停止工作。

  第三十二条招用的特种作业人员(电工、司炉工等)必须经地方劳动部门或有关部门培训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

  第三十三条特种作业人员在安全管理和劳保发放上应与我厂正式职工同等对待。

  第三十四条分场、班组严禁对外发包或承包工程。职工严禁私自承包工程。

  第三十五条凡列入我厂的单项工程、大修、更改、基建项目,在施工前必须制定安全措施,经安全监察部门审核后,认真贯彻执行。开工前要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保证安全。

  第十章奖励与处罚

  第三十六条对在安全生产中做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应给予奖励;对在工作中严重失职、违章作业、违章指挥等造成事故者应给予处罚。

  第三十七条厂设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奖和发现设备重大缺陷奖。

  第三十八条对弄虚作假、隐瞒事故者,除扣除已发奖金外,还必须严肃处理。

  第十一章附则

  第三十九条本规定由安全监察科负责解释。

  第四十条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电厂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8

  1、工程概况

  紧水滩水电厂位于浙江云和瓯江上游大溪支流龙泉溪上,下辖紧水滩和石塘两座水电站。紧水滩水电站装机6台共300mw,1981年动工兴建,1986年6月下闸蓄水,1988年6台机组全部并网发电。枢纽由拦河坝、引水系统、发电厂房、泄洪建筑物、过坝设施、开关站等组成;拦河坝采用混凝土三心双曲变厚拱坝,最大坝高102m,坝顶宽度5m,坝顶弧长350.6m,坝顶高程194m,共分20个坝段。坝址岩性为花岗斑岩,两岸坡度为40°~60°;水库正常蓄水位184m,▽184m以下库容10.4×10.8m3,属不完全年调节。石塘水电站距上游的紧水滩水电站25km,装机3台共78mw,1985年7月正式开工,1988年底导流底孔下闸蓄水,1990年5月3台机组全部并网发电,为河床式布置,枢纽由拦河坝、溢流坝、厂房、过坝建筑物及开关站等组成;拦河坝为混凝土实体重力坝,坝顶全长252.5m,坝顶高程▽104.9m,最大坝高38.9m,共分13个坝段,坝址岩性为凝灰岩;水库正常蓄水位102.5m,▽102.5m以下库容0.74×10.8m3,属径流式、日调节水库。

  2、首轮大坝安全定检情况

  1995年2月~1996年11月,紧水滩水电厂下属的紧水滩、石塘两座大坝同时进行了首次安全定期检查,定检工作按照《水电站大坝安全管理暂行办法》和《水电站大坝安全检查施行细则》的有关规定进行浙江省电力局主持了此项工作,聘请的专家组对本次定检结果负责,紧水滩水电厂及大坝安全监察中心参加了定检的全过程工作,共召开了3次专家组会议,分别确定和审查了紧水滩大坝13项、石塘大坝12项专题报告,内容包括设计、施工、运行复查和评价,最后通过了两座水电站大坝安全首次定期检查报告。

  2.1紧水滩大坝

  电站自1986年蓄水发电以来,大坝经历了186.66m最高水位及20年一遇泄洪流量的考验。经本次安全定检复核认为:工程等级和大坝设计洪水标准符合现行规范,目前近坝库岸稳定,大坝变形规律符合拱坝自身结构和坝基工程地质条件,运行性态正常,坝肩稳定安全系数满足规范要求,泄洪建筑物流态正常,消能效果良好,冲刷坑较浅且远离坝址,坝体应力在部分工况下局部超标,主要是放空水位工况时超标较多,坝体裂缝按实测封拱温度计算,除放空水位工况外,其它各种工况都是稳定的;考虑到混凝土实际强度较设计要求高,在坝体底部做了混凝土回填及混凝土贴角的有利因素,以及放空水位工况出现机会极少,上述超标应力和坝体裂缝情况不会危及大坝安全。综上所述,依照《水电站大坝安全检查施行细则》第42条评价条件,本次定检专家组成员一致同意将紧水滩电站大坝定为正常坝。

  2.2石塘大坝

  电站自1988年蓄水、19发电以来,大坝经历了高洪水位102.72m和接近20年一遇泄洪流量的考验。本次大坝安全定检复核认为:工程等级和大坝设计洪水标准符合现行规范,近坝库岸未发现滑坡和危及大坝安全的地质问题,库岸稳定、坝体稳定及应力复核满足规范要求,大坝变形规律符合大坝本身结构性态,坝基工程地质条件良好,运行性态正常,溢洪道水流平稳,经消力池消能后,出流流态良好,下游河床未见有明显冲刷。鉴于大坝目前状况,依照《水电站大坝安全检查施行细则》第42条评价条件,本次定检专家组成员一致同意将石塘电站大坝定为正常坝。

  3、大坝安全监测工作

  3.1大坝监测项目

  紧水滩水电站大坝安全监测项目包括:变形监测有坝区高程控制网和平面控制网,坝顶194m高程、坝体153m高程廊道和坝基廊道的沉陷观测,位于5、7、11、13、17号坝段的5组正倒垂观测,与正倒垂分布坝段相对应的坝顶5个前方交会点观测,两坝肩和坝基的基岩变位观测(杆式多点变位计和测斜仪),坝基基岩变位观测(测缝计改装),坝体横缝、接缝观测;应力应变及温度监测有混凝土应力、应变及温度观测,钢筋应力和钢管应变观测,坝基温度观测,库水温度观测;渗流监测有坝基扬压力、混凝土渗压、排水量、两岸绕坝渗漏和排水及库、坝区的水质观测等。

  石塘水电站大坝安全监测项目包括:变形监测有坝区高程控制网,坝顶沉陷观测,坝顶视准线和激光准直观测,9号坝段正倒垂线和两岸坝肩倒垂线观测;应力应变及温度监测有7号坝段和10号坝段两个断面上的混凝土应力、应变及温度观测和压力钢管应变观测;渗流监测有两岸绕坝渗漏观测,灌浆廊道、消力池部位排水廊道、装配场排水廊道内的排水量、扬压力观测及库、坝区水质观测等。

  3.2大坝监测全过程安全管理

  为掌握大坝的全面情况,电厂在施工期就配合设计、施工部门检查工程质量,参与大坝监测设备的埋设、安装调试及观测工作,取得了大量宝贵观测资料,培养和提高了水工观测人员的外业操作能力和技术水平。特别是对观测资料的分析和一些缺陷的分析处理能力的提高,使电厂水工人员能独立全面地承担大坝安全监测管理工作。施工期电厂先后开展的主要工作有:

  (1)蓄水前。了解施工过程工程特性,参与基础工程、混凝土工程的质量检查,参加坝内仪器的率定、埋设、观测和资料的分析计算,蓄水前的坝区平面和高程控制网的施工和观测,地下水、多点变位计和测斜仪的现场安装、调试、观测等工作;

  (2)蓄水施工期。派专业技术人员和水工观测工全面参与变形观测、坝内仪器观测和地下水观测3个专业的工作,对蓄水期的观测资料,采用做“副本”或借阅的方式进行初步分析和简单的整理,每年按上述3个专业面编写年度观测报告,且在汛前召开一次水工会议,讨论、评价水工监测成果;

  (3)蓄水运行期。建立和制订必要的规章制度试行本,全面深入地参加施工单位的现场观测,参与观测工作的全过程,成为电站观测工作的主力军,全面系统地掌握检查施工单位的观测资料,通过对观测资料的分析,评价工程质量,提交施工期大坝观测资料分析初步成果报告。

  工程正式移交后,电厂为了开展正常的监测工作,保证观测成果的'连续性、可靠性,主要开展了以下几方面的管理工作:

  (1)进行水工观测资料的整理和整编工作。开发简易数据管理软件,将施工期的观测资料和原始参数全部输入微机,组织人工点绘过程线,于1993年底完成了自施工期起的所有观测资料的整理和整编,此后,逐月将观测资料输入微机进行统计计算与整理工作,且在每年的1月份完成上一年度的水工观测资料整编工作;

  (2)管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标准化。根据《混凝土大坝安全监测技术规范》编制和完善了电厂《水工建筑物观测标准》、《水工建筑物观测工作手册》等5种有关大坝安全监测管理的规章制度;以水工技术监督为核心,确保大坝安全监测管理工作的有效进行;成立了以总工程师为首的水工技术监督小组,在生技科和水工室设立水工专职工程师,负责日常工作,建立了月度报表和年度报告制度,使大坝观测工作有序地进行;每年汛前召开一次水工监督专门会议,对上一年度的观测成果和水工建筑物运行情况进行较全面的分析,对大坝的工作性态进行评价,再对照部颁《水工建筑物评级标准》,对水工建筑物进行评级;

  (3)观测设施的更新改造。工程移交时,很多监测设施由于管理不善,不能满足安全监测要求。为此,电厂先后对紧水滩电站的垂线测站、内观仪器测站、扬压力观测孔、平面监测控制网点测墩底板和石塘电站的绕渗孔、排水孔、扬压力观测孔进行改造和完善;在拱坝两岸坝肩增设了一组水准工作基点,提高了沉陷观测的可靠性,采取一系列技术措施进行了垂线和内观仪器测站的防潮工作,并获得成功;将所有坝内仪器电缆线装入集线箱,用数字比例电桥取代水工比例电桥进行集中观测,实现坝内仪器监测“半自动化”;用na3003电子水准仪代替存在缺陷、已老化的ni004水准仪,从而提高了观测速度与精度。另外,大坝监测自动化的规划开始起步,根据有关政策规定和省电力局指示,已进行方案征集工作。

  4、水工维护工作

  电厂水工建筑物的维护工作包括日常水工维护和水工缺陷处理两方面的内容。日常水工维护结合日常巡查进行,对于常规维护不能解决的较大水工缺陷,由水工室和厂属有关部门组织技术人员到现场查清缺陷产生的原因,提出处理方案和施工计划,报厂部批准后组织施工。施工期间派专人负责施工安全监护和施工质量检查,施工结束后严格按国家有关技术标准验收,建厂至今已完成以下几方面的水工建筑物维护工作。

  4.1紧水滩水电站水工维护工作

  (1)尾水门槽二期混凝土缺陷处理。尾水门槽因施工原因,致使其二期混凝土局部疏松,蜂窝孔洞较多,每次机组检修时均要进行潜水堵漏,有时因漏水量较大,尾水管内的水抽不掉,还影响机组检修计划。电厂在综合考虑确保安全施工、减少投资、缩短工期、保证质量等因素后,最终确定在尾水下游修筑围堰的全停处理方案。修复工程于1994年11月4日至23日进行,比计划工期缩短了10d,实际处理的混凝土总长度为68m,占二期混凝土总长度的28.4%,处理效果良好;

  (2)左岸桥头滑坡体处理。该滑坡体位于紧水滩水电站坝后600m、进厂公路内侧,为一突出的风化基岩山嘴,坡顶多处开裂、下坐,排水沟拉断错开,坡底进厂公路挡墙倒塌,严重影响进厂公路的交通安全。电厂于1995年6月至1996年7月对滑坡体进行削坡处理,共开挖方量55350m3,处理后滑坡体再未发现有滑动迹象,工程处理取得较好的效果;

  (3)14号坝段基础廊道上游侧排水沟集中漏水处理。1988年7月,随着基础廊道的逐步清理,发现在14号坝段基础廊道上游侧排水沟内有两个集中漏水点,漏水流量达1000ml/s,为同期整个坝基排水量的2倍。经分析,集中漏水是从上游坝面经坝体混凝土,再在基础廊道上游排水沟出水,其通道为一较大的混凝土“空隙”。1910月用纯水泥进行封灌,耗用水泥3600kg,运行至今,情况良好。

  4.2石塘水电站水工维护工作

  石塘水电站从事的水工维护工作主要是大坝横缝止水处理。大坝3~8号横缝存在不同程度的漏水,尤其以主厂房坝段4~6号横缝漏水影响为甚,直接威胁着机电设备的安全运行和文明生产,电厂对此先后进行了如下处理:①基础廊道横缝的化学灌浆封堵处理、主厂房上游墙出露横缝的引排水处理;②扩大排水空腔、通畅排水通道;③挖槽回填柔性止水材料、白铁皮内藏式盖缝;④沥青井通电融化止水;⑤在止水铜片和沥青井之间骑横缝处打直径为110mm的钻孔,自104.9~67.0m高程范围内分3段进行化学灌浆,各段灌浆压力不小于相应位置的库水压力。运行几年后的情况表明,对上述漏水的处理达到了预期效果。

  5、防洪渡汛工作.

  泄洪闸门管理

  5.1.1泄洪闸门概况

  紧水滩水电站泄洪系统在拱坝两侧各设1个中孔和1个浅孔,泄洪道的工作闸门均为双支臂圆柱铰弧形钢闸门,启闭设备布置在泄洪道的上方,各设2×1000kn双摇摆式液压启闭机和单独启闭机房,实现闸门的动水启闭;各泄洪道在工作闸门前方设平板滑动检修闸门,浅孔检修闸门由2×1250kn卷扬式启闭机操作,中孔检修闸门由2×2500kn卷扬式启闭机操作,操作机房设在坝顶。

  石塘水电站泄洪系统共设5孔表孔泄洪道,每孔设1扇弧形工作闸门,闸门为斜支臂圆锥铰结构,由后拉式双缸液压启闭机操作,启闭机的容量为2×1300kn,安装在弧形闸门支铰上方的闸墩上;泄洪检修闸门采用浮动舱检修门,5孔泄水孔共用1扇浮动闸门。

  5.1.2泄洪闸门运行管理

  自两个电站发电以来,1987~1991年间防汛工作由施工单位负责协调指挥,实施小流量泄洪。1992年开始,正式由电厂负责指挥协调防汛工作,两站的全部泄洪设施都投入了防汛泄洪运行,其中紧水滩中孔泄洪设施在1995年首次投入运行,浅孔泄洪道单孔最大泄量达1010m3/s,中孔泄洪道单孔最大泄量达650m3/s,石塘表孔泄洪道单孔最大泄量为800m3/s。电厂每年汛前根据实际情况,修订健全了《紧水滩、石塘电站泄洪闸门启闭制度》,明确除防汛领导小组正、副组长外,其他人员无权发布泄洪闸门启闭命令;公布了闸门操作人员和监护人员名单;规定汛期操作人员、监护人员的职责,且对闸门的运行方式和开启程序提出了具体要求。另外,在汛前还对泄洪设施进行维护检查和试验操作工作;两站泄洪设施都增设了厂外备用电源,且建立了石塘电站弧形闸门高度智能化的监护系统。几年来,防汛泄洪设备运行基本正常,操作灵活,防汛值班人员接到防汛指挥部命令后能迅速操作闸门开启泄洪,保证了防汛工作的安全进行,泄洪运行中未发现闸门有振动现象。初期因液压启闭机聚氨酯密封圈材料老化失效,1992年石塘泄洪时发生1号弧门提不起,2号弧门在泄洪时自行下落的不安全现象,当年即由施工单位负责整治,更换为耐油橡胶材料的蕾式密封圈,1993年后未再发生闸门提不起和自动下落现象,但仍偶尔发生油路不畅造成闸门关闭时受阻现象和因阀组漏油使弧形闸门产生下滑现象。紧水滩电站1号浅孔活塞杆在交接验收前就已有严重弯曲现象,泄洪运行时又因阀组单向阀有渗漏现象造成下缸保压时间短,需经常启动油泵打压维持开度不变。紧水滩电站4扇泄洪闸门漏水部位主要是上部角水封处有喷射现象;石塘电站的5扇弧形闸门水封虽然安装不良,使水封根部和固定部分磨擦接触,基本不漏水。两电站泄洪设施的检修闸门运行次数很少,紧水滩电站检修闸门的启闭机运行正常,石塘电站浮动闸门在液压启闭机检修时运行也正常。

  5.2防洪渡汛管理

  5.2.1防洪渡汛调度

  紧水滩水电厂管辖的紧水滩、石塘两电站水库实行联合调度,在确保紧水滩~石塘梯级电站水工建筑物及水库上下游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前提下,充分发挥紧水滩水库的有效库容进行调洪,争取少弃水或不弃水,多发电、多过木(竹)。由于该流域洪水属典型山地洪水,汇流迅速,历时短,传播快,猛涨猛落,雨峰与洪峰出现间隔仅3~9h,因而两库的防汛任务十分艰巨。为了确保安全渡汛,电厂根据流域汛期水情情况,认真贯彻部颁《水电厂防汛管理办法》,建立健全了防汛组织,成立了以电厂厂长为组长、副厂长及总工程师为副组长的厂防汛领导小组,统一听从地区防汛指挥部及省电力局领导部门的指挥调度,小组下设防汛办公室(设在水工室),负责防洪渡汛的日常事务,各职能部门成立相应的防汛组织和抢险组织,上述机构当紧水滩水库水位高于183m且有泄洪趋势以及石塘电站准备泄洪时,由组长或副组长安排专人实行24h值班制。在主汛期,由防汛领导小组组长或副组长每月组织召开不少于1次的防汛工作会议,贯彻上级防汛工作精神,解决防汛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布置下一阶段工作重点,协调各部门的关系。紧水滩水库的防洪限制水位为184m,库水位低于184m时,洪水调度权属电厂,库水位高于184m时,由丽水地区防汛指挥部调度指挥;石塘水库水位控制在101.1~102.5m之间,紧水滩~石塘区间发生洪水,在紧水滩水工建筑物安全和电力系统负荷允许的前提下,紧水滩电站应停机错峰,减少石塘水库弃水,开闸泄洪时应经厂防汛领导小组批准后执行,并通知地区防汛指挥部。加强了防汛规章制度建设,及时建立和修订了防汛办公室工作制度、梯级电站防汛值班工作制度、防汛领导小组工作制度、洪水调度标准、水情预报标准等规章制度。另外,还认真贯彻“以防为主”的方针,按照设施标准内洪水不垮坝、不漫坝、不淹厂房,对遭遇超标准洪水有应急措施,使损失减到最小程度的规定,编制了电厂《遇设计标准内洪水防止水淹厂房措施》和《遇大洪水及超标准洪水的应急措施》,且规定每年汛前实行1次防汛预演。

  5.2.2建立水情自动测报系统

  为了及时掌握水库流域的雨情水情,增长洪水预报的预见期和提高预报精度,合理利用水资源和安全渡汛,电厂与南京水利水文自动化研究所合作,研制了紧水滩水电厂水情自动测报系统,并于1994年10月投入运行。该系统由2个并行中心站、2个中继站和14个遥测站组成。考核运行表明,系统可靠性和实用性均较好,在防洪渡汛中发挥了应有的作用,运行期间经受了建厂以来泄洪次数最多、降雨总量最大的1995年汛期考验,成功地与下游洪水错峰并削减洪峰。它报汛及时,弥补了人工报汛的缺陷,为电厂实现安全渡汛提供了可靠资料。

  6结语

  紧水滩水电厂在水工建筑物安全管理中,始终坚持管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有明确的主管大坝安全的厂长、总工程师和一支有较高素质且保持相对稳定的专业队伍,较好地做到了有章必依、执章必严,扎扎实实地开展防洪渡汛、水工建筑物及监测系统检查维护和改造工作,从而保证了水工建筑物安全、可靠地运行,取得了显著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电厂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9

  1、目的

  保证所确立的安全目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要求并切实可行,通过落实实现安全目标的措施,保证安全目标的可控、在控,实现安全生产的稳定。

  2、适用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工棚水电厂的安全目标管理。

  3、术语

  分级控制原则:企业控制重伤及事故,不发生人身死亡事故;不发生重大设备事故;不发生电厂垮坝和水淹厂房事故;不发生

  重大火灾事故;不发生计算机网络及监控系统瘫痪造成的事故。

  分厂控制轻伤和障碍,不发生重伤和事故;班组控制未遂和异常,不发生轻伤和障碍。

  4、职责

  4.1

  厂长是企业安全第一责任人,负责上级安全目标分解本企业安全总体目标和阶段性目标的确立。

  4.2

  副厂长是分管工作范围内安全第一责任人,负责分管范围内企业安全总体目标的分解和阶段性目标的确立,组织分管部门及单位实施安全目标的管理,以保证安全目标的实现,对厂长负责。

  4.3

  技术科为本程序的归口主管部门,负责全厂人身安全目标和控制措施的制定及实施,协调和监督全厂设备、环境、交通、消防等安全目标和控制措施的制定,指导厂内各部门单位按分级控制原则制定安全目标和控制措施,对全厂安全目标的实施进行检查、总结及评比考核工作。

  4.4其它部门和生产分场

  按分级控制原则制定本部门和单位的安全目标及控制措施,并做好组织实施和内部检查、总结及评比考核工作。

  5、工作程序

  5.1安全目标确立的原则,符合《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符合保人身、保设备、保电网的“三保”原则。符合生产实际,切实可行,能够通过全体员工努力得以实现的原则。具有先进性、针对性、可操作性和相对稳定性。

  5.2安全目标的确立

  5.2.1

  每年初由技术科根据上一年度的安全目标完成情况本年度安全生产任务情况、上级下达的安全目标,制定本年度的安全目标和控制措施,提交厂务会和经职代会讨论通过,厂长批准后,

  行文发布实施。完成时间一般为职代会后15日内发布。此前,安监部门可行文就当年安全目标、重点工作提出要求,并通过全厂安全工作会议予以宣传,提供各单位制定安全目标和控制措施的方向。

  5.2.2

  每年安全工作会议上厂长与生产分厂签定《安全生产责任书》明确其安全目标。

  5.2.3

  各部门单位根据《安全生产责任书》按分级控制的原则确立和补充各自具体安全目标和制定控制措施。完成时间一般为1月底之前。

  5.2.4各班组根据本分厂或部门确立的安全目标及控制措施,按照安全目标分级控制的原则,制定本班组的安全目标及控制措施;

  同时要将上级安全目标进行分解,形成安全指标,落实到每一位职工身上。完成时间一般为1月底之前。

  5.3安全目标的控制

  5.3.1

  安全目标一经确立,要进行广泛的宣传,使全体职工都清楚安全目标及其采取的控制措施,明确自己在确保目标实现过程中应承担的`责任和履行的义务,做到凡事有人负责。

  5.3.2逐级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严格按《安全目标奖管理办法》

  考核各项责任状和任务书的执行情况;逐级认真检查监督安全目标控制措施的实施并按《安全生产奖惩规定》进行考核,做到凡事有人检查和监督。

  5.2.3

  有效的将年度安全目标分解为阶段性目标,每周分级进行讲评,每月进行阶段性分析,每季度进行全面总结,做到实现持续改进。

  5.2.4

  针对实现安全目标的薄弱环节,适时组织专项纠正;定期进行安全性评价和不符合的纠正;积极开展标准化作业和危险点分析预控;强化关键环节的管理人员的上岗到位把好关;强化反事故措施落实监督和效果评价;积极探讨事前风险分析,倡导安全保守决策。

  5.2.5

  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规定,及时完善规程、标准,做到凡事有章可循;

  5.2.6

  积极做好日常安全生产指导、检查和监督,不断规范基础管理,做到凡事有据可查。

  5.3

  运行部安全生产目标;

  不发生未遂和异常事件

  不发生设备二类障碍

  不发生环境污染事故

  不发生全厂停电事故

  5.4安全目标的考核

  5.4.1设立安全目标季度事故零目标奖,按照分级控制事故的原则,对在季度内未发生事故的单位给与三倍的抵押金奖励;对发生事故的单位,根据事故性质,给予一定经济处罚。

  5.4.2

  建立安全生产奖惩规定,对保证安全目标的实现做出重大贡献者给予奖励,对影响安全目标实现或构成威胁者以及未完成安全指标者给与经济处罚。

  5.4.3

  安全目标的检查及总结和评比

  5.3.6.1

  技术科要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各单位安全目标完成情况进行指导性检查,及时纠正各单位在执行过程中存在或暴露的问题,并进行通报或曝光,以便更好地吸取教训,实现安全生产的可控在控。

  5.4.4

  每年末各单位各部门要对本单位本部门安全目标完成情况进行总结,技术科要对全厂的安全目标完成情况进行总结分析,从中找出值得推广的良好实践和有待改进的地方,为下一年度的安全目标确立奠定基础。

  5.4.5

  每年末对安全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评比,对安全目标完成好的分场进行物质和精神奖励,授予安全生产先进分场荣誉称号;对为安全目标的实现做出特出贡献的十名员工授予安全标兵荣誉称号,并颁发证书和奖金。

  5.4.6

  每年根据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开展安全生产竞赛,按计划进行定期检查、评比及处罚和奖励。

  电厂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10

  一、总则

  ㈠为保证安全生产,加强起重机械安全管理,预防各类伤亡事故的发生,根据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和《引滦局起重机械安全管理规定》,结合我厂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㈡本规定所指的起重机械包括:桥式起重机、门式起重机、单梁起重机、电动葫芦等。

  二、起重机械使用

  ㈠各类起重机械使用前,必须检查其安全装置、转动机械、制动装置、闭锁装置、电气部分是否完好和安全可靠。

  ㈡起重机械和起重机具的工作负荷不准超过铭牌规定,严禁起重机具带病运行和无保护或解除保护运行。

  ㈢起重工作应有统一的信号,起重机操作人员应根据指挥人员的信号来进行操作;操作人员看不见信号时不准操作。

  ㈣起重搬运时只能由一人指挥,指挥人员应经特种作业安全技术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

  ㈤起重司机必须在指定地点上下天车,天车操作完毕后,操作开关必须放在零位,并断开电源。

  ㈥起重司机必须严格遵守规章制度,认真负责,坚持原则,并自觉抵制违章指挥。严禁利用打反车进行制动。

  ㈦起吊物品时,物品不允许长期悬在空中,物品暂时悬在空中时,司机必须思想集中,严禁离开操作室或做其他事宜。

  ㈧起重机不准停放在运行设备上方,应停放在定点位置或检修场地上方。

  ㈨起重物品必须绑牢,吊钩要挂在物品的重心上,吊钩钢丝绳应保持垂直,禁止吊钩斜向拖吊重物。吊钩已挂重物,尚未提起时,禁止起重机移动或作旋转动作。

  三、起重机械管理

  ㈠起重机械应指定专人操作,操作人员必须经过特种作业安全技术培训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其他人员一律不得从事起重操作。

  ㈡起重设备负责人应负责起重设备的使用、维护、保养,定期清扫和检查,对检查出的问题要填写在设备缺陷记录本上,并及时通知检修人员进行检修,及时消除缺陷。

  ㈢电动起重机的金属结构以及所有电气设备的外壳,均应可靠接地,移动的起重机金属结构通过行车轨道接地。

  ㈣起重机械(天车、门型吊等)上,应备有一定数量的灭火器。

  ㈤使用起重机械的`安全注意事项按《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热力机械部分)

  第十四章的规定执行。

  四、检修与维护

  ㈠起重机械的安装、大修、改造应由有资质的并取得安全许可证的专业队伍承担。

  ㈡检修分场定期对起重机械进行检修、维护。

  ㈢所有起重机械必须保持良好状态,使用单位应建立维护台帐。

  五、安全检验

  ㈠正常使用的起重机械每两年进行一次检验。

  ㈡新安装、大修、改造的起重机械应在投入使用前进行检验。

  ㈢起重机械的安全技术检验,由技术监督部门执行,使用单位做好配合。

  六、培训与考核

  ㈠专职起重作业人员必须经特种设备安全技术培训,考试合格后方能从事起重工作。

  ㈡起重作业人员必须严格执行《电业安全工作规程》,每年进行一次《电业安全工作规程》考试。每两年对起重作业人员进行一次安全技术培训复审。

  ㈢起重作业人员必须掌握起重设备的技术规范、数据、结构、原理,熟知安全操作步骤和安全注意事项。

  ㈣凡违反本规定人员,由安监部门进行考核。

  ㈤起重机械维护、检修,由生产技术计划科按工程管理有关内容进行考核。

  电厂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11

  一、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济南热电有限公司明湖热电厂伤亡事故管理工作。

  二、内容:

  1、工伤保险:企业按国家规定为所有从业人员参加工伤保险,按期交纳保险费。

  2、工伤事故控制指标:根据公司下达的工伤事故控制指标,将工伤事故事故控制在规定范围内。

  3、事故报告

  (1)发生事故后,事故现场人员应当立即报告相关领导及安教处,按厂《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开展事故应急救援工作,要把事故损失、人员伤亡程度降到最低程度。同时应保护事故现场并及时对受伤人员进行救护处置。

  (2)安教处接到事故报告后,应报告厂主管领导和部门,相关部门接到报告后,应视事故情况上报总公司。

  (3)发生轻伤事故的部门应在调查、分析事故的基础上,将《事故及异常情况报告表》一式三份,报安教处一份,部门自留1份,主管领导一份。

  (4)发生重伤及其以上事故时,应立即上报总公司。

  4、事故分类及调查、分析

  (1)事故按严重程度通常分为:

  a特别重大事故(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

  b重大事故(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

  c较大事故(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

  d一般事故(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所称的“以上”包括本数,所称的“以下”不包括本数。

  (2)事故调查、分析和处理工作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尊重科学、认真负责、公正、公开和“四不放过”的.原则。

  (3)轻伤事故由厂主要领导组织技术、生产、安全、工会等有关部门成立事故调查组开展事故调查、分析,并写出事故调查报告。

  (4)一般及其以上事故,企业积极配合国家有关部门及地方有关部门等组成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5、事故处理

  (1)轻伤事故主要责任者和有关责任部门、责任人的行政或经济处罚按厂有关规定执行。

  (2)一般及其以上事故的处罚,按国家或地方有关法律法规处罚。

  (3)对事故调查组提出的防范措施,厂主管领导组织审核后,由事故责任部门负责全面落实,预防同类事故的发生。

  6、事故伤亡人员处理

  (1)由厂相关部门对伤亡人员按国家工伤保险标准赔偿并做好善后工作。

  (2)如受伤人员住院治疗需人员陪护时,由伤者所属部门安排。

  (3)公出外地发生工伤事故人员的差旅费、补助费由财务处按文件规定执行。

  (4)工伤人员的伤残评定,由本人提出申请,安教处按国家规定报请伤残鉴定。

  7、事故资料归档、保存。

  安教处负责整理工伤认定、鉴定资料的归档保存,其他资料由企管处负责归档。

  三、考核:

  按厂综合考核细则执行。

  电厂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12

  电厂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是确保电厂安全、稳定运行的重要基础,其内容涵盖了多个方面,旨在预防和控制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以下是一个综合了多个来源的电厂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概要:

  一、总则

  目的'和依据:

  为提高电厂的安全生产水平,保障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避免生产事故的发生,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电厂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章制度。

  适用范围:

  本规章制度适用于电厂的全部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包括员工、设备、设施及其他相关方面。

  二、安全生产组织体系

  安全委员会:

  电厂应设立安全委员会,由电厂管理负责人担任主任,相关部门负责人、工会代表和职工代表作为委员。安全委员会负责订立安全管理方案、安全操作规程、应急预案等,并监督执行。

  安全管理部门:

  电厂应设立安全管理部门,负责订立安全管理制度、规范和标准,并组织实施,监督检查各项安全工作的落实情况。安全管理部门还应开展安全教育培训,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组织安全演练和应急演练,加强事故调查分析,提出改进建议。

  三、安全生产责任制

  电厂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领导、班组长、操作人员等的安全责任。各级领导应依照职责范围,全面负责本岗位安全工作;班组长应负责班组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操作人员应依照操作规程执行操作任务,做到安全操作。

  四、安全生产管理

  安全生产计划:

  电厂应订立年度安全生产计划,明确安全生产目标、任务和措施。安全生产计划包含安全检查、隐患整改、安全培训等内容,并依照计划逐项实施。

  安全检查与隐患排查:

  电厂应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对生产设备、设施、安全设备等进行全面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对暂时不能整改的隐患,要采取强制性防护措施,并分别纳入技术措施安排和检查计划内,落实限期整改。

  应急预案与演练:

  电厂应订立应急预案,明确各类事故应急处理方案、责任人和联系方式。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检验应急预案的有效性,提高应急响应能力。

  安全培训与教育:

  电厂应定期组织安全培训与教育活动,包括安全知识、安全操作技能等内容。新员工应进行安全培训,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操作技能。特种作业人员(如电工、焊工等)必须接受相关的专业安全知识培训,确保有资格后方可安排上岗。

  五、安全设施与个人防护

  安全设施建设:

  电厂应依照相关规定建设安全设施,包括消防设备、安全警示标识、应急设备等。安全设施应定期检查、维护,确保运行正常。

  个人防护用品:

  电厂应供应必需的个人防护用品,如安全帽、防护眼镜、耳塞、防护服等。职工应依照操作规程和要求正确佩戴和使用个人防护用品。

  六、安全奖惩与监督

  安全嘉奖:

  电厂应建立安全嘉奖制度,对在安全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个人或集体进行嘉奖。安全嘉奖应公正、公开、激励性,并及时通知嘉奖对象。

  安全责任追究:

  对于违反安全管理制度、规程和操作规程的行为,电厂应依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和追责。依据违规行为的性质和情节,可以予以警告、罚款、降级、解聘等处理方式。

  安全监督检查:

  电厂应建立安全监督检查制度,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安全监督检查结果应向安全委员会报告,并及时向各级领导通报。

  七、其他

  电厂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还应包括其他未尽事宜,如特种设备管理、危险作业管理、外来施工管理、电气安全管理等,这些都需要根据电厂的实际情况进行具体规定和实施。

  综上所述,电厂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是一个综合性的管理体系,它要求电厂在安全生产方面做到全员参与、责任到人、制度完善、执行有力,以确保电厂的安全、稳定运行。

  电厂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13

  一级电厂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之相关制度和职责,为了切实保证电站安全、稳定、可靠运行,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做到居安思危,警钟长鸣,安全生产,提高效益,特制定本制度。一、电站负责人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

  为了切实保证电站安全、稳定、可靠运行,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做到居安思危,警钟长鸣,安全生产,提高效益,特制定本制度。

  一、电站负责人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要定期或不定期组织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检查,并经常性对职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业务培训,以确保电站安全运行。

  二、电站成员实行24小时总值班制度,负责总值班期间的各项安全生产事项(防止设备出现故障、防火、防爆、防盗),并督促检查发电运行人员的工作情况,设备运行情况,并对安全事故负主要责任。

  三、所有发电运行人员必须熟练掌握机组及电器设备的操作规程和原理。

  四、全体运行人员要严格遵守《电站水轮发电机组操作运行程序》、《电站技术安全操作规程》、《交接班制度》、《运行值班制度》。认真学习,熟练操作,严禁误操作、违规操作,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或汇报所领导。

  五、检修人员在检修设备时必须严格按工艺流程及检修标准进行检修,坚持修必修好,不留缺陷,确保检修质量。

  六、电站人员应在每年开机前对所有安全设施和生产设备进行检查大修或更换零部件,若到期不检修更换,追究其电站负责人的责任。

  七、严格执行各项管理制度,明确责任,责任到人,落实到位,若出现任何安全事故,按主、次责任和有关规定从重从严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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