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重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

2023-11-11 制度

  现如今,制度使用的情况越来越多,制度是指一定的规格或法令礼俗。一般制度是怎么制定的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幼儿园重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精选14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幼儿园重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 1

  为了强化广大教职员工的安全意识,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幼儿安全责任重于泰山,将幼儿安全教育和管理纳入到教学管理和一切教育活动中,奖励先进,鞭策后进,特制订以下安全工作责任追究制度:

  一、责任界定:

  1、幼儿园校舍安全隐患未及时排除造成幼儿意外伤害事故:幼儿园校舍安全隐患未检查发现或发现后未及时上报,负责人负全责;上报后未及时采取措施,分管领导负责。

  2、幼儿课堂内和幼儿园组织活动过程中造成幼儿意外伤害事故:任课教师和活动组织者负管理不力之责:幼儿园集体活动,班主任负管理不力之责;体育课或体育活动,任课教师和活动组织者负管理不力之责,教师采取保护措施,但无法抗拒因素出现,另行调查。

  3、幼儿课间休息、课间活动发生幼儿意外伤害事故:带班教师负教育不力和课间管理不力之责。

  4、在幼儿接送期间发生的事故,带班教师负全责;在园门口发生的事故,值日教师和门卫,负全责,班主任负教育不力之责。

  5、幼儿擅自离园,在路上发生交通、溺水、食物中毒等重大安全事故:班主任和幼儿园负责人负责教育不力之责。

  6、幼儿在节假日期间发生交通、溺水、食物中毒等重大安全事故:班主任和幼儿园负责人负教育不力之责。

  7、幼儿在幼儿园食堂购买饭菜食用后发生中毒症状,经检验由食堂饭菜引发,食堂管理人员负全责,食堂人员负次要责任。

  8、幼儿因课业负担过重、受到老师歧视、体罚和变相体罚、讽刺挖苦、教师行为使幼儿心理过于紧张、惧怕等造成幼儿逃学、出走、自杀、心理障碍等,有上述行为的教师负全责。

  9、老师撤离岗位、未按规定到岗、未按幼儿园布置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所发生的安全事故,均视为本教师工作失职。

  10、幼儿园在校内和幼儿园组织的`活动中发生重大幼儿伤害事故,或虽发生幼儿轻微伤害事故,但影响较大的,带班教师、幼儿园负责人、安全领导小组分管组长均负领导责任。

  11、如发现幼儿伤害事故发生,应立即救治或立即送幼儿到医院救治。如未及时救治造成幼儿伤害加剧或出现严重后果,第一发现人按严重违反师德师风处理。

  二、责任追究:

  1、对因教师教育不力、管理不力,造成幼儿轻微伤害事故,幼儿园给予严肃批评:如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全镇通报批评;教师本人不得评为本年度各类先进,年度考核不得评为优秀称职。

  2、对因教师失职造成学生伤害事故,全镇通报批评,教师本人不得评为本年度各类先进,年度考核和职务评聘实行一票否决,扣发学期基本考核奖;如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报上级主管部门进一步处理。

  3、负领导责任的幼儿园领导要对全体教师公开检讨,本人不得评为本年度各类先进,年度考核不得评为优秀称职,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处理。

  4、对幼儿伤害事故负有一定责任的教师,幼儿园给予严肃批评,教师本人不得评为本年度各类先进,年度考核不得评为优秀称职,幼儿园行政集体商议后,酌情扣除部分学期基本考核奖。

  5、幼儿在幼儿园食堂购买饭菜食用后发生中毒症状,经检验由食堂饭菜引发,食堂管理人员和食堂临时人员扣发学期基本考核奖,对食堂临时人员中的责任人作辞退处理。

  6、对造成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当事人,由上级行政部门调查处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幼儿园重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 2

  为了加强学校安全管理,保障学校及学生、教职工的人身、财产安全,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根据《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学校安全管理责任制度。根据上级要求,我校安全工作实行"一岗双责",即学校领导、各处室、各部门、各岗位负责人既要履行自己的工作职责,也要承担安全工作的职责。校长是学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分管副校长是学校安全工作的直接责任人,分管安全工作的副主任是学校安全工作的具体负责人。各处室、各部门、各岗位的负责人同时也是各自处室、各部门、各岗位安全工作的负责人。

  一、幼儿园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和园长安全职责

  1、构建幼儿园安全工作保障体系,全面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和事故追究制,保障学校安全工作规范有序进行。

  2、健全幼儿园安全预警机制,制订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完善事故预防措施,及时排除安全隐患,不断提高学校安全工作管理水平,创建安全、文明、和谐校园。

  3、加强师生安全宣传教育培训,提高师生安全意识和防护能力。

  4、事故发生后启动应急预案,对伤亡人员实施救治和责任追究。

  5、积极与上级有关部门联系,建立校园周边整治协调机制,维护幼儿园及周边环境安全。

  二、安全专职干部的安全职责

  1、在园长的领导下,具体负责学校安全工作的日常事务,每周向中层以上干部办公会汇报幼儿园安全工作情况。负责制定幼儿园安全工作计划。

  2、按时参加上级有关部门召开的会议并按上级有关部门的要求,上报幼儿园安全工作的计划、总结、报表、材料、信息等。

  3、坚持每天对幼儿园及重点部位进行巡查,查找幼儿园存在的安全隐患,责成有关处室、部门、岗位安全负责人进行整改。并及时向分管副校长汇报,加大整改的力度,保证幼儿园的安全。

  4、幼儿园内发生安全事故,要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根据现场情况及时报警,并协助有关部门搞好调查取证,发生火灾时要立即向园长报告,并组织教工进行救火,疏散师生和幼儿园财产。发现师生受到伤害,要组织师生 积极救治,伤情严重的要迅速送往省三院,保证师生的生命安全。

  5、会同幼儿园办公室做好幼儿园办公室值班安排,负责节假日门卫、夜间巡逻人员安排,并经常检查值班人员在岗情况。

  6、负责幼儿园消防设施、消防器材的配备、维护、年检,保证幼儿园消防设施、器材的正常使用。

  7、与上级有关部门协调,搞好校园周边环境的治理,建立密切的工作关系。

  三、班主任安全职责

  1、班主任负责本班学生和本班教室的安全。

  2、班主任或任课教师教育学生按顺序上下楼,以免发生拥挤、踩踏事故。

  3、班主任要经常对教室的.门窗、电器、电源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并抓紧时间解决。

  四、生活教师安全职责

  1、管理教师要爱岗敬业,有较强的责任心,按时上下班,认真交接班。有问题尽量在本班中解决,实在没处理完的,换班时要及时向下一个班的老师交待,并提出解决的办法。

  2、加强安全防范意识,发现险情及时排查,要防患于未然,安全责任重于泰山。对宿舍中的各个门、窗、床及各种公共设施情况要经常检查,避免意外伤亡事故的发生。

  3、教师要关心爱护学生,全心全意为学生服好务。学生有病或生活、学习上有其它困难,值班老师要热情给予帮助,并尽力为其解决问题提供方便。

  五、食堂监管员安全职责

  1、在总务领导下,负责食堂安全教育工作。

  2、认真落实各项规章制度,负责食堂卫生的监督检查。

  3、监督食堂工作人员定期体检,并要办理健康证。

  4、负责监督承包者做好防火、防毒、防盗工作。

  5、负责监督留样制度,防止食物中毒。

  9、严格财务制度,加强经济核算,各项账目要做到日清月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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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加大教育执法力度,推进依法治校,使幼儿园的各项工作都以法律为依托,保证教育教学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以此促进教育事业的发展,保障师生生命财产安全。

  一、本制度所指教育行政责任是指在幼儿园内教育教学中出现的重大事故,造成影响教学秩序正常进行和幼儿园财产安全及师生身心伤害的,从而追究其责任者的行政及刑事责任。

  二、对上级主管部门的教育教学工作,安全四防工作,法规教育等工作会议精神和有关工作要求,不传达,不执行或拖延执行,不及时汇报,给工作造成损失的。

  三、教育教学事故、安全责任事故的责任追究制,遵循谁主管谁负责,有错必究,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

  四、对依法治校工作态度不好、不能按时完成或不积极布置关于依法治校的宣传、学习造成师生缺乏法律法规知识,缺乏自我保护意识和防范意识,出现违法事故的。

  五、对所负责的范围内的教育教学、安全事故,迟报、瞒报、漏报、不按规定呈报的。

  六、对事故不能及时汇报和应急处理或处理不当,造成事态扩大,影响严重的。

  七、不服从上级指挥,玩忽职守,工作失控、渎职,造成事故或事态扩大的,追究直接责任人责任,若经哪位领导批准,由哪位领导承担主要责任,该责任人承担次要责任。

  八、对幼儿园安全防火器材设备设施保管、修缮、维护不及时造成损失的。

  九、不按操作规程操作,开关、电路电器、电闸、保险丝等不按时检查、检修、校验造成事故的。

  十、不经允许擅自使用电器、私自接电线、装电器造成事故的。

  十一、食堂、饮水不执行食品卫生法,造成事故的。

  十二、对有毒、易燃、易爆药品保管使用不当的。

  十三、在校内点燃明火、吸烟、随地丢烟头造成事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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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切实加强我园安全工作,强化幼儿园的安全意识。我园将定期对本园发生的安全事故情况进行通报,做到警钟长鸣。并努力杜绝幼儿园安全事故的发生,切实保障教师和幼儿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现就进一步加强幼儿园安全事故通报工作制定以下内容: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从维护社会稳定的高度出发,以对教师和幼儿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极端负责的精神,进一步提高对做好幼儿园安全事故报告工作的认识,加强领导、采取措施、切实做好幼儿园安全事故报告工作,确保幼儿园及各班级安全事故及时如实上报。

  二、安全事故报告的主要任务

  幼儿园(班)要做到及时报告园内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包括幼儿意外伤害、食物中毒、传染病流行、教师及幼儿非正常死亡事件等。

  三、幼儿园安全事故报告的主要内容

  安全事故的.报告内容主要包括安全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人数、原因、现况等。

  四、幼儿园安全事故报告责任制

  为确保幼儿园(班)及时、准确的报送安全事故信息,要层层建立责任制,哪个班级或部门发生迟报、漏报、瞒报、误报等问题由哪个班级负责人或部门负责人负责,对安全事故发生后,隐瞒、缓报或者谎报的,将严肃追究直接负责人的行政责任,对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五、安全事故报告办法

  各班级或部门人员出现安全事故,主班教师或其部门负责人立即报告园领导,另对重、特大安全事故的上报要形成书面报告,逐级上报。

  六、跟踪了解并及时报告安全事故进展情况

  教师或领导在获悉幼儿或员工发生安全事故后,应详细了解情况在积极协助有关人员对教师、幼儿或员工进行救治的同时,主动配合有关部门对造成安全事故的原因进行调查,及时追踪了解安全事故的发生、发展等情况,并应将相关情况及时逐级报告上级领导主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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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汇报范围和内容:

  幼儿园内可能发生的事故的区域、隐患和不安全因素。

  二、汇报要求:

  1、教职工如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向安全员或者安全领导小组汇报,接到汇报的人员应当及时予以处理。

  2、安全员或者安全领导小组对幼儿园的安全检查中,发现的安全违法违规行为或存在的事故隐患,应当场予以纠正或者要求限期改正,对于一时难于整改的重大隐患,在跟踪督促整改和落实各项防范措施的同时,要及时区教育局安办汇报。

  三、汇报受理:

  安全员或者安全领导小组在接到事故隐患汇报后,应及时组织力量对汇报事项进行调查核实,对经查实的.存在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或事故隐患,要及时予以处理,直至消除事故隐患。

  四、汇报责任:

  在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一时难以整改,又没有及时汇报的或者接到事故隐患汇报没有及时处理的,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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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积极预防、妥善处理在园幼儿伤害事故,保护幼儿的合法权益和生命、财产安全,依据《安全法》、《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和其它相关法律及有关规定,以及上级有关学校幼儿园安全工作的文件精神和幼儿园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预案的要求,在紧急情况下积极有效应对可能发生的幼儿园重大安全事故,高效、有序的展开事故抢救、救灾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全园师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结合我园的实际情况,制定幼儿园安全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

  一、幼儿园建立健全各类安全事故应急处理机制和预案,一旦发生突发事故,要积极配合有关部门采取有效措施,把危害控制在最低程度。

  二、重大安全事故发生后,幼儿园应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开展事故调查和处理,园负责人不得在事故处理期间擅离职守。较重安全事故和一般安全事故园相关处室和相关责任人应积极调查和妥善处理。

  三、幼儿园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园负责人;园负责人接到安全事故报告以后,除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第一时间通知120,园保健医生协助)外,按规定程序上报教委办,不得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同时现场有关人员和幼儿园负责人要组织力量保护好事故现场,及时固定证据。

  四、幼儿园发生一般、较重安全事故,应在事故发生后的一日(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将事故发生、处理情况报镇教委办。

  幼儿园发生师生伤亡、园所财产重大损失的重大安全事故、群体性伤害事故以及危害社会安定、影响幼儿身心健康的重要事件,应在第一时间(2小时内)报告镇教委办;随后应当根据事故的具体情况,随时补充报告事故的最新情况,8小时内向镇教委办写出书面报告,事故处理结束后向镇教委办写出书面报告。

  五、幼儿园安全事故的分类及报告对象幼儿园安全事故分为重大事故(Ⅰ类)、较重事故(Ⅱ类)、一般事故(Ⅲ类)。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重大安全事故在园范围内可能发生的造成一次死亡1人以上(含1人)或重伤(急性中毒)10人以上(含10人)或财产损失50万元以上(含50万元),以及其他性质特别严重,将产生重大影响的事故应急处理方案。事故包括:

  (1)重大火灾事故:指因园管理不善引发的,重伤1人以上或者有师生死亡现象或者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

  (2)重大交通事故:指在园内或园组织的集体活动中发生的,重伤1人以上或者有师生死亡现象或者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

  (3)重大危险物品安全事故:指园化学药物等危险品在教学、使用、储存、运输、废液处理过程中因管理不善等原因致使大量有毒物质泄漏、扩散,造成中重伤1人以上或者有师生死亡现象的。

  (4)重大工程建设安全事故:指园所建设工程中和教学用房发生坠落坍塌、倾倒等造成重伤1人以上;或者死亡1人以上;或者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

  (5)特种设备重大安全事故:指园内的锅炉、压力管道、教育教学器材及其它特种设备因管理使用不当而发生爆炸、倾倒、触电,重伤1人以上,或者死亡1人以上;或者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

  (6)大型活动安全事故:指在幼儿园教学过程和外出大型活动中,因管理不善,教职工失职,重伤1人以上;或者导致死亡1人以上。

  (7)外来暴力侵害事故:指外来人员非法侵入幼儿园,因管理不善,措施不当,而造成死亡1人以上;或者重伤1人以上;或者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

  (8)食物中毒事故:指幼儿违反《食品卫生法》,玩忽职守、疏于管理,造成师生食物中毒或者其他食源性疾患的,导致死亡1人以上;或者中毒重伤1人以上。

  (9)自然灾害事故:指幼儿园或其幼儿遭受洪水、暴雨、雷击、台风、地震等侵害,导致死亡1人以上;或者重伤1人以上;或者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

  (10)幼儿园失盗,损失达5000元以上的或者引起恶劣社会影响的。

  (11)幼儿发生踩踏事故,造成重伤一人以上或有死亡的。

  (12)教职工行为不当,造成幼儿或教职工重伤一人以上或死亡的。

  (13)幼儿私自一人从学校出走20小时内,联系不上;或2人以上同时私自从幼儿园出走的,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

  (14)其它导致重伤一人以上或死亡的或造成严重的'社会影响的。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较重安全事故。

  (1)无论以什么方式造成幼儿或教职工需要住院观察及以上严重程度的,以及伤害在重伤以下的为较重安全事故。

  (2)有较重安全隐患。幼儿有严重的轻生言论或迹象、有较重的自残现象等均视为较重安全隐患。

  3.其它各种方式或行为造成了幼儿或教职工受到伤害或影响,但不需要住院观察及以下轻微程度的为一般安全事故。

  4.报告对象:现场人员或知情者或有关责任人,预料或发现有安全事故发生应及时报告,一般安全事故应报告到相关领导干部(班主任或年级主任)处理;较重安全事故要报告到园委会处理;重大安全事故要报告学校安全领导小组、校长办公会处理。凡知情不报、或隐瞒、或拖延缓报、或私自处理导致事故扩大、或失控的,相关人员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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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创办消防知识宣传栏、开展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提高全体教职工的消防安全意识。

  2、定期组织教职工学习消防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做到依法治火。

  3、各部门应针对岗位特点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4、对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和使用人员应进行实地演示和培训。

  5、对教职员工进行岗前消防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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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安装和维修电气设备、线路,必须由电工按《电力设备技术规范》进行操作,安装接电时需向用电管理部门申请,经审核批准后由电工负责施工。

  二、动用明火需到消防归口管理职能部门申请,并办理审批手续,经批准后方可施工。

  三、对批准使用的明火施工区域,由用电管理部门和消防归口管理职能部门进行现场监督,并做好消防安全保障工作。

  四、防火重点部位,严禁私设使用电热器具(如电炉子、电热褥子、电熨斗等)。

  五、电器设备的操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工作时不得撤离岗位,并对设备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电工修理,工作结束后必须切断电源,做到人走电断。

  六、电工对学校的电气设备和线路应经常检查维修,同时每年至少进行两次绝缘遥测,发现短路和绝缘不良,应及时维修。

  七、易燃易爆物品和电器设备、线路必须符合防爆要求。

  八、电气设备着火时应首先切断电源,然后组织扑救。

  九、对消防用电的'检查和管理要有专人负责,并按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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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幼儿安全教育“五不”。不触摸各种电器开关;不乱食花、草、种子、药物、食品;不把小物件衔在口中;不把脏东西和危险品放在口袋里;不随便离开老师。

  2、上课及活动时间教师不得与人聊天,不得离开幼儿,要时刻关注每个孩子,让所有孩子始终处于老师视线之内。一般情况下,不接电话和会见客人。

  3、活动前做“三检查”(即检查场地、设备、幼儿情绪和衣着):“一交代”(向幼儿交待纪律与玩法);活动时注意观察幼儿活动内容和方式;活动后清点幼儿人数并总结讲评。

  4、拿饭、拿水时要打招呼,要躲开幼儿走。刚煮沸的汤和水要放在幼儿碰不到的地方。开饭时,饭菜、汤不烫手时才能让幼儿端,饭、菜、汤不能从幼儿头上过。

  5、不让幼儿接触电源开关、刀器、滚水和火

  6、下班前要仔细核对幼儿人数;关好门窗;关闭电器并关闭开关;锁好贵重物品。

  7、幼儿受伤后,带班老师要冷静沉着,耐心询问,仔细查看伤口。如果是烫伤要迅速离开热源,是骨折要固定好伤口位置,再迅速护送到医院。

  8、发生事故后,要立即报告园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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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安全教育措施

  1、成立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全面领导幼儿园安全工作。每月组织召开安全办公会,对各部门存在的安全隐患问题,提出处理办法与意见,每月组织一次安全大检查,对派查出的问题责任到人,限期整改。

  2、加强宣传教育,强化安全意识:

  (1)每学期幼儿园开展一次“安全教育月活动”,举办一次安全教育知识培训讲座等相关的形式多样的安全教育活动,利用升旗仪式、班会、广播、网络等途径广泛宣传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强化师生的安全意识。

  (2)定期召开家长会,建立学校、社区、家庭“三结合”的安全教育网络。

  (3)利用每年的安全教育宣传周活动,强化安全教育,提高师生的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4)每学期组织全园师生进行一次安全疏散、安全自救的'演练。

  二、安全教育制度

  1、利用一日教学活动对幼儿进行安全教育、法制教育,普及安全知识,培养幼儿安全意识和自救能力。

  2、各班要重视自由活动管理,杜绝安全隐患,全体教师要严格执行幼儿园安全管理制度,切实抓好幼儿的安全,严防意外伤害事故的发生。

  3、加强对班级活动场地的安全检查,确保活动安全,不组织存在安全隐患的活动。

  4、班主任经常性的对幼儿强化安全意识,进行有的放矢的安全教育,密切注意安全动态,多引导、多跟班、多观察,杜绝自己管理范围内的安全责任事故的发生,将安全教育贯穿于一日活动中。

  5、在进行户外体锻活动前,要仔细检查各类器材的安全状况,发现有不安全隐患的问题立即汇报,并停止活动,严防事故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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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幼儿园要注意房屋、场地、玩具、用具及运动器械的使用安全,定期检查,及时维修,避免触电、砸伤、摔伤、烫伤及火灾等重大事故。

  二、定期向幼儿及家长宣传安全知识,在幼儿园在危险的地方张贴醒目的安全警戒标志,提高幼儿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的能力。

  三、加强教职工的职业道德教育,对幼儿坚持正面教育,严禁态度粗暴,动作生硬,体罚或变相体罚。

  四、认真贯彻卫生防疫部门下达的'有关食品卫生的规定,严把食品的进园关和食品入口关,严防食品中毒事件的发生。

  五、幼儿园组织的各项活动都应以幼儿的安全第一要素,进行认真细致的事先准备,考虑周详,严禁带幼儿到危险的地方开展活动。

  幼儿园安全管理制度

  一、幼儿园要注意房屋、场地、玩具、用具及运动器械的使用安全,定期 检查,及时维修,避免触电、砸伤、摔伤、烫伤及火灾等重大事故的发生。

  二、保健医生必须妥善保管幼儿的药品,病儿服药时,必须仔细核对药名、 药量、幼儿姓名,按时给幼儿服药。 药物必须妥善保管,放在幼儿摸不到的地 方。药物一定要专箱专人负责。

  三、定期向幼儿及家长宣传安全知识,在幼儿园在危险的地方张贴醒目的安 全警戒标志,提高幼儿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的能力。

  四、加强教职工的职业道德教育,严禁态度粗暴,动作生硬,体罚或变相体 罚幼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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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全面贯彻落实”安全第一”的工作方针,不断增强教师的安全责任意识,坚决杜绝意外事故的发生,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其责任追究:

  1、凡偶发事件,造成意外事故或影响较大的,所在班的班主任必须在当天以书面形式报告园长室。隐瞒不报,使事故没有及时得到处理,造成后果,追究当事人责任。

  2、值周、值日导师未按时到岗或擅离职守,幼儿发生意外事故,追究值周和有关老师值日老师责任。

  3、在日常工作中,若教师擅离职守,造成意外事故的,追究有关任课老师的责任。

  4、体罚、变相体罚等人为造成和教育事帮,追究当事人责任。

  5、幼儿在做不正当游戏或追逐打闹或爬高,由于班级教育不力,出现意外事故的,追究班主任的责任。

  6、未征得园长同意,擅自组织幼儿外出活动,违反有关规定发生意外事故,追究班主任的责任。

  7、由于变质食物,引起幼儿饮食中毒事故的,追究食堂当日采购人员责任。

  8、如果教育设施出现危险状态,班主任或者有关老师要及时报告园长和管理安全责任的`教师。否则所造成的事故,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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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建立健全并认真执行幼儿接送制度,非接送幼儿时段大门一律关锁。

  二、每天检查设施设备,班内由班级保教人员负责,包干区由相关责任人负责。

  三、实行安全隐患报告制度。保教人员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向分管领导报告。

  四、注意园内各处环境卫生,每周定期检查卫生,平时不定期抽查,消灭四害,做到厕所无异味、无污水、无黄垢。

  五、不让幼儿搬运体积过大、过重以及温度较高的`物品,幼儿参与劳动须有保教人员组织、带领,确保安全。

  六、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的规定,严防食物中毒。厨房、库房防止闲人进入,不带幼儿进厨房、开水间。

  七、每日下班后,保教人员需检查门窗、电源、火源、水源是否关闭。

  八、各项活动要以孩子为中心,工作人员要注视儿童的各项活动。外出活动时全班保教人员参与,随时清点人数。

  九、有毒、有害、有危险的物品必须妥善保管,剧毒药品要有专人管理,并严禁放在班上,药物管理和服务由保健人员负责,吃药时要仔细核对。

  十、准时接班,经常巡视,坚守岗位,做好安全护导,不得擅离职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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