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期间施工现场人员管理制度

2022-05-19 制度

  在当下社会,很多地方都会使用到制度,制度是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法令、礼俗等规范。拟定制度的注意事项有许多,你确定会写吗?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疫情期间施工现场人员管理制度(精选10篇),欢迎大家分享。

  疫情期间施工现场人员管理制度1

  1、开展项目卫生防疫大扫除,以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等传染病为重点,做好项目生活区、办公区的清洁、消毒和通风工作(每日两次)主要包括办公室、会议室、生活区、食堂、洗手间、浴室等,确保室内通风换气畅通,预防病菌滋生、传播。

  2、项目施工现场、机械设备、进场车辆,必须消毒杀菌处理。

  3、保持施工现场、生活区域(工地食堂、宿舍以及厕所等场所)的清洁卫生及室内空气流通,落实环境消毒制度。

  4、每天上午10:00、下午16:00使用84消毒液集中消毒两次。对人员密集场所,重点区域多次消毒。房间每日通风不少于3次,每次不少于30分钟。

  5、施工现场和生活区、办公区设置废弃口罩专用收集容器,做好垃圾清运消毒、污水处理等工作。

  6、消毒人员必须正确穿戴隔离服并接受项目部的防疫知识教育、交底。

  7、84消毒液配比需按照要求配比,严禁随意稀释。

  8、食堂必须做好食物存储覆盖,不得将消毒药物喷洒在食物上,严防食物中毒。

  9、做好消毒液的存储工作,建立病毒消杀记录。

  疫情期间施工现场人员管理制度2

  一、项目场地封闭管理制度

  疫情防控期间,项目驻地和施工场地全部实行封闭管理。

  (一)项目驻地出入管制

  项目部驻地为项目人员办公、居住、生活场所,实行全部封闭管理,驻地门口设置门卫,门卫值班处配备消毒喷雾器,测温枪,出入登记等,值班期间全程佩戴口罩,对所有进入驻地的人员采用先登记、量测体温、再开门。外部车辆禁止驶入本驻地区域,外部人员接到防疫办公室通知允许后方可进入,禁止未接到通知人员入内;项目人员和自有车辆外出归来时,必须在门卫处对人员、车辆进行消毒喷雾、测温登记。

  (二)施工场地封闭管理。

  施工现场围挡设置齐全,实行全封闭施工,施工便道出、入口安排专人值班看守,外部人员、车辆一律拒绝,禁止进入施工现场。路口设置专人进行看管,进入人员按照进入驻地情况进行检测。

  封闭所有施工便道的出、入口,单独设置道路口作为人员和材料进、出施工场地的通道。

  二、项目从业人员实名制管理

  项目部成立了从业人员返程统计组,小组主要职责为沟通了解从业人员返程到岗情况,并做好登记。

  本项目从业人员全部实行人员实名制管理。严格按照集团公司及地方政府要求准备资料,资料必须真实可靠。严格进、出场实名制考勤,真实采集和录入全部进场人员姓名、身份证号、班组、家庭住址、联系方式等实名信息。

  项目从业人员进场要求:

  1、从业人员全盘摸底调查,具体到每人的姓名、身份证号码、家庭住址、联系电话、健康状况、有无进出湖北经历,并登记造册。

  2、人员进场必须实名登记,并做好住宿管理,不同地区、不同批次进场人员不混居,并设专人进行管理,

  3、进场人员每日进、出场做好体温监控登记,建立工长责任制,做好防疫日报工作。

  4、为响应地方政府和公司疫情防控要求,返岗人员需携带居住地村委或街道社区出具的健康证明资料,返岗途中一律不准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全部采用定点包车或者自己驾车的方式返回项目场所。

  5、对于返岗人员设专人进行核查,并对返岗人员最近14天的行踪进行摸底排查,杜绝感染病毒的人员返岗,建立企业职工和劳务人员“花名册”进行实名制管理和健康状况动态监控。复工后全员健康排查尤其重要,宁可慢不可错,凡是新型冠状肺炎患者密切接触的“二圈”、“三圈”等有关人员杜绝上岗。具体上岗人员身份证信息报公安机关核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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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鉴于目前传染性新冠肺炎疫情严重,为预防传染性新冠肺炎及其它疾病疫情,营造安全、稳定、和谐的工作和生活环境,保障项目管理和施工人员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甲乙双方经过协商并同意,于20xx年3月8日签定本协议。

  一、防疫原则

  甲乙双方按照国家政府、卫生部、项目所在地政府卫生防疫部门颁布的有关卫生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进行相应的疾病防疫工作。

  二、防疫方式

  1、甲乙双方必须建立、健全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包括疫情防控总负责的组长,疫情防控管理专员,专职卫生员等,疫情管理的每一方面都有专人负责,并签字确认,考核责任人。留有检查记录及主管人员的监督考核记录。

  2、甲乙双方的疫情防控小组应做好本单位管理人员、劳务人员以及其工作和生活区域范围的卫生防疫工作,有效及时地建立各项报告及反馈、处理意见等相关工作。

  三、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利根据情况随时停工;

  2、甲方有权利对不履行本协议约定义务的分包单位进行罚款;

  3、甲方有义务指导乙方组建防疫工作小组,检查指导乙方的卫生防疫工作;

  4、甲方有义务即时通报项目所辖范围内的疫情情况;

  5、甲方有义务配合卫生部门及主管部门进行卫生防疫工作;

  6、在发现疫情后,甲方应即时通知卫生防疫部门及上级主管部门进行治疗;

  7、甲方必须加强卫生防疫管理工作,并加强日常的监督检查。

  四、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必须认真贯彻甲方传达的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省级及市级建设行政管理部门、甘肃建投总公司、七建集团关于疫情防控各项文件的规定,保证执行其中的每一条要求。积极配合上级领导部门的检查,对于提出的要求按所属责任立刻整改,确保疫情防控的管理落实到位。如若因乙方责任导致受到政府部门及上级领导部门的处罚,由你单位承担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

  2、乙方必须无条件配合甲方单位做好疫情防控管理,严格执行甲方单位《复工方案》、《疫情防控方案》、《疫情应急预案》的每一项要求,配合落实甲方单位制定的疫情防控制度的每一项条款,并制定落实内部疫情防控制度,确立责任人。如若因乙方原因未配合甲方做好疫情防控,产生的一切后果及法律责任由你单位承担。

  3、乙方在配合甲方建立健康档案的同时,自身也需建立健康档案,在人员进场前采集乙方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籍贯、联系方式、来往史、接触史、隔离观察情况、当前健康状况信息,要建立每个人员的健康专项档案,并作动态管理,确保做到全面覆盖、一个不漏。一要做好人员摸排,对计划进场人员至少两周内来往史和接触史、隔离观察、当前健康状况等情况进行精准摸排和详细登记筛查,提前做好开工复工人员准备工作,严防疫情输入性传播。二、做好在场内部人员每日定期不定期进行问询、检查、登记,做到动态掌控,及时处置,严防疫情扩散性蔓延。如若因乙方责任未落实好健康档案的登记及动态更新导致遗漏感冒、发烧等情况人员,产生的一切后果及法律责任由你单位承担。

  4、乙方单位应确保防疫物资,提前准备好有产品合格证的'体温计、防护口罩、消毒液、洗涤用品、喷洒设备等必要防疫物资。如果防疫物资均由甲方单位提供,则乙方单位要提前向甲方单位提供计划,保障防疫物资。如若因乙方单位未及时购买物资或未及时向甲方单位提供计划,导致防疫物资得不到保障,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及法律责任由你单位承担。现场单独隔离宿舍由甲方单位提供,但分包单位要配合发包单位做好隔离人员的管控。按照属地疾病控制部门的要求做好管理。若因乙方单位原因未做好隔离人员管控导致产生的一切后果及法律责任由你单位承担。

  5、乙方单位应配合甲方单位做好人员的封闭管理,严格控制人员流动和聚集,要求外出住宿人员必须签订承诺书,做好自身防护,出入时间和路线必须登记备案。其次,人员用餐时,乙方单位要严格按照甲方单位的用餐制度进行落实,减少人员的流动聚集和直接接触。如果因乙方单位原因未配合甲方单位做好以上疫情防控管理工作,产生的一切后果及法律责任由你单位承担。

  7、乙方单位要按照甲方单位要求做好人员活动区域的杀菌消毒工作,尤其是宿舍区域、公共区域的杀菌消毒工作,乙方单位务必责任到人落实到位。如若因乙方单位疏于管理,杀菌消毒工作不到位,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及法律责任由你单位承担。

  五、争议

  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由xxx协调解决。

  六、生效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后生效,至疫情解除后终止。

  七、协议份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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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本项目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等管理人员必须到岗履职、必须完善防控机构,方可复工。

  2、外省籍职工没有进行健康准认的、上岗前必须在家自我隔并每天上报体温状况。

  3、本项目职工居家观察没有达到14天时间和健康要求的一律不准返岗。

  4、工地现场必须实行封闭式管理,否则一律不准复工。

  5、项目部必须编制专项防控安全施工方案及配备口罩、体温计、消毒液、酒精、防护服、护目镜、喷淋机、喷雾器、雾炮、洗车池等措施及防护用品。

  6、项目部必须专人安排专人对工地内食堂、卫生间、宿舍等场所的设施进行全面的通风换气和消毒防疫,并建立每日两次定期消杀防疫制度并做好记录。办公室、食堂、宿舍、卫生间等场所明显位置放置酒精和免洗手消毒液,职工在疫情防控期间全程佩戴口罩,职工口罩定期更换,规定口罩专用扔弃区域,防止二次污染。

  7、项目部必须安排专人负责门禁岗位值守,个人或车辆进入工地前均逐个测量体温,同时记录身体状况,发热、咳嗽等症状的人员一律不准入内,外来人员一律不准入内,在办公区设置医学观察室,设明显标识,设立安全防控距离。

  8、项目部就餐全部采用分餐制,餐具全部改用一次性餐具,并保持就餐时不小于1.5米的安全距离。

  9、项目部必须在工地等显著位置开展防疫宣传,并通过微信及QQ方式向职工发送防疫相关信息,指导职工正确佩戴和更换口罩及防护用品,提高职工的自我保护意识和防范意识。

  10、疫情期间发现未佩戴口罩直接驱逐出场,对其班组罚款500元。

  11、必须根据当地企业防控组要求,每日上报生产经营、职工状况及防疫工作情况。如发生疫情立即上报并立即停工,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开展疫情防控工作。

  项目经理:

  (1)落实政府及上级单位有关防疫工作的重要指令;

  (2)负责组建防疫及指挥部及分配防疫工作;

  (3)审定对外发布和上报的事件信息;

  (4)全面指导项目的防疫工作;

  (5)对突发重大问题进行决策;

  (6)负责下达启动和解除疫情应急预警信息的指令;

  (7)提供疫情防控资金和应急项目的审批;

  (8)疫情应急响应结束后,安排相关人员进行事故调查、评估和总结。

  生产经理:

  (1)负责落实疫情防控领导小组下达的各项指令;

  (2)组织施工人员及车辆进场的登记、检查工作,组织对生活区、生产区的检查。

  (3)负责协助外部医疗防疫人员对现场感染或疑似人群的救护及隔离;

  (4)负责应急队伍建设,组织实施应急队伍的培训与演练计划等,并对实施情况进行考核评价管理;

  (5)负责组织施工现场的隔离、封闭及解除隔离封闭;

  (6)负责组织实施政府主管部门要求施工现场采取的其他防疫措施;

  技术总工:

  (1)负责防疫专项应急预案的审核、发布和管理备案等工作;

  (2)负责疫情防控专项施工方案的审核、发布和管理备案等工作;

  (3)负责审核防疫应急演练、培训计划;;

  (4)参与应急队伍建设、应急演练、应急物资实施情况的考核评价管理;

  (5)确定疫情事件的原因、主要责任人,提出预防措施和处理意见;

  技术工程师:

  (1)负责防疫专项应急预案的制定和管理工作;

  (2)负责疫情防控专项施工方案的制定和管理工作;

  (3)负责制定疫情防控各岗位责任制度并报审;

  (4)参与防疫及应急培训、演练;

  现场工程师:

  (1)负责实施疫情防控方案确定的各项管理措施;

  (2)负责配合外部医疗防疫人员对现场感染或疑似人群的救护及隔离;

  (3)对现场施工进出人员进行日常的防疫检查、登记工作;

  (4)对现场施工人员是否遵守防疫规定进行监督、整改;

  (5)负责组织施工人员参加培训及按照应急预案进行演练;

  综合办主任:

  (1)负责传达、贯彻落实上级疫情管理工作的有关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一系列文件指示精神和本项目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的会议决议、有关要求等;

  (2)负责接收各类疫情事件的报告,跟踪事件的处置状况,收集相关信息并做好上报工作;

  (3)负责防疫及应急资金计划的制定;

  (4)负责防疫相关标识、标牌、宣传标语的制作及张贴;

  (5)汇总工地当日疫情信息,形成疫情防控日报。

  安全工程师:

  (1)负责制定、报批和编制应急演练、及防疫培训计划;

  (2)监督应急队伍建设、应急演练、应急物资的`实施,并对实施情况进行考核评价管理;

  (3)负责对进场所有人员进行防疫宣传培训;

  (4)负责监督指导现场的消毒、体温检测、登记、隔离等防疫工作;

  商务工程师:

  (1)负责关注感染或疑似病人的后续医疗救治情况;

  (2)负责核实感染或疑似人员情况及其亲属的接待、安抚、住宿及日常生活工作;

  (3)负责洽谈感染或疑似人员的善后工作;

  (4)负责各项对外索赔事宜;

  材料工程师:

  (1)负责对工地进场材料及运输人员来源检查登记,降低运输方面的感染风险;

  (2)负责制订防疫及应急物资和装备配备计划;

  (3)负责防疫及应急物资的定期检查、统计、发放等;

  (4)负责防疫及应急物资储备库的建设与落实,并建立相应管理制度;

  设备工程师:

  (1)根据防疫指挥部指令对施工设备进行停用及恢复;

  (2)制定设备防疫期间使用制度,避免使用设备造成感染;

  (3)保障防疫期间的供水、供电及防疫设备设施的正常使用;

  (4)负责应急车辆使用及日常管理维护;

  (5)对进出车辆、设备进行消毒、登记;

  疫情期间施工现场人员管理制度5

  一、严格落实建筑工地疫情防控责任。施工单位承担建筑工地疫情防控的主体责任,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是建筑工地疫情防控的第一责任人,负责建筑工地疫情防控工作,设置疫情防控管理专岗,落实日常防控措施以及项目复工开工前的全面排查、复工开工准备等工作。监理、专业分包等单位要协助落实项目疫情防控措施,并负责本单位人员的疫情防控工作。建设单位要统筹组织参建各方落实好各自职责,检查督促施工、监理等相关单位落实疫情防控责任。

  二、严格服从当地党委、政府的统一部署和相关部门的防控要求。建筑工地要与当地人民政府签定复工开工疫情防控责任书,严格按照当地党委、政府的统一部署,在属地疫情防控指挥部指导下开展建筑工地疫情防控工作,建立联防联控工作机制,确保疫情可防可控。各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会同卫生健康部门加强对本地建筑工地疫情防控工作的监督检查,严格督促参建各方全面落实疫情防控责任,确保各项防控措施落实、落细。对不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建筑工地,应责令其立即整改,未整改到位的不准开复工。对未经批准擅自开复工,疫情防控不力,对不报、缓报、漏报和瞒报疫情情况,以及人为原因导致疫情蔓延的相关单位和人员,要依法依规严肃追究责任。

  三、严格实行建筑工地封闭式管理。切实加强建筑工地秩序维护,做到作业区、生活区与外界围挡封闭。严格实行实名制管理制度,建立用工实名制台账。工地尽量只开设一个出入口,并设立进出人员体温检测点。对进出工地的所有人员、车辆登记造册,严格控制无关人员进入。配置体温检测仪,对进入工地的人员进行体温测量,如有发烧、咳嗽等疑似症状的一律不得进入工地。

  四、严格加强防控知识教育。将相关疫情防控知识教育纳入进场和每日岗前教育,在工地显著位置张贴疫情防控宣传海报,或通过微信、广播等方式进行宣传,增强施工作业人员的自我防控意识和个人防护能力。

  五、严格落实防护保障物资。各工地要根据工程的规模及开工后工人返岗人数实际情况,配备相应数量的体温检测仪器、消毒用品、一次性医用口罩等防护用品、设备,并建立防疫物资储备使用台账,保障防疫物资充足到位。

  六、严格实行开工、复工审核制度。确需开工或复工的项目必须符合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规定的条件,经当地指挥部和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同意方可开工、复工。不具备相应条件的项目,一律不得批准开工或复工。对未经同意擅自开工或复工、未建立疫情防控制度、未落实人员疫情防控管理的,一律从严从重处理。

  七、严格加强建筑工地人员管理。建筑工地开工时不搞开年饭,不召开大型会议。开复工前,要逐一对返工人员进行体温检测,并及时报告相关信息,对来自或去过疫情重点地区的人员及其密切接触者,按照规定一律严格落实医学观察、隔离等措施,确保做到全覆盖、无遗漏。对目前仍在疫情较重地区尚未返程的务工人员,要劝导暂留当地,在疫情解除前不得返岗。要督促建筑工地的外省区人员主动向社区和本单位报告,并督促其按要求自抵达项目所在地起,居家隔离或在项目工地设置的隔离区观察14天,身体未出现发热等异常状况后方可返岗。

  八、严格做好建筑工地作业区管理。设立专职卫生员,建立人员日常健康监测台账,施工作业区要设置体温检测点,及时掌握人员健康情况,发现有疑似症状者应立即隔离并及时向当地疫情防控部门报告。所有进场作业人员要做好个人防护措施,佩戴口罩,安全帽、安全带等安全防护用品及施工作业工具,尽可能做到专人专用。根据情况采取分班、分组、分区施工等方式,减少班组之间的交叉,作业人员要按规定佩戴口罩,保持1.5米以上的防疫安全距离,尽量避免大规模群体作业。要定期开展施工现场环境清洁整治。配送材料、物资等的外来车辆进入施工现场时,车上人员不得擅自离开驾驶室,货物、物资由项目部安排工地内人员接收和装卸。要利用现有设施设置单独的隔离观察区,用于临时隔离观察人员的生活居住。

  九、严格加强建筑工地生活区管理。加强工地环境消毒防疫,每天对建筑工地内的办公、宿舍、食堂、浴室、厕所等人员聚集区或公共区域做好清扫、通风和消毒消杀等工作。生活污水化粪池要做好消毒防疫工作,不具备条件的,要设置专门的污水收集装置,并做好转运、排放管理和消毒防疫工作。严禁偷倒乱倒垃圾,要设置专门的废弃口罩等特殊有害垃圾定点收集桶。工人宿舍设置要符合疫情防控要求,住宿人员要尽量避免人员过度聚集。严格执行食品采购、加工、储存等卫生标准要求,不食用野生动物,疫情防控期间不得私自在工地宰杀、处置家禽,切实保障食品安全。工地食堂应采取分餐措施,减少人员聚集引发的疫情传播隐患。

  十、严格执行疫情信息报送和值班值守制度。建立疫情防控每日报告制度,项目从复工之日起,实行“零报送”机制,每天向属地建设主管部门报告当天疫情防控情况,并尽量使用信息化手段上报。加强工地值班值守,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及时了解掌握工地有关情况,出现疫情按要求及时处理和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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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认真贯彻落实业主、监理、集团公司、公司的防疫有关要求,加强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急防疫物资的管理,畅通需求与保障渠道,全力保证疫情期间防疫物资有效供给,确保紧缺防疫物资能真正有效用于疫情防控工作,现下发防疫物资收发暂行管理办法制度。

  一、防疫物资

  本办法所指防疫物资主要包括穿戴用品(各等级防护口罩、防护手套、防护服等)、人体测温仪器类、消毒类(公共区域和个人消毒用品)等物资。

  二、防疫物资调配

  1、各项目由项目设备物资部负责防疫物资统一调配,根据项目人员需求及资源情况进行防疫物资的发放。

  2、一次性使用医疗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的发放按照库存量情况考虑;提供餐饮等公共场所服务及接触风险较高的人员重点考虑;KN95/N95及以上颗粒物防护口罩要严格管控,仅限于粉尘、毒物等可能超标场所作业人员或大门值岗人员发放。

  三、防疫物资的储备

  1、防疫物资的储备必须实行专人专管。

  2、防疫物资储备的库房应严格做到防盗、防火、防水、防有害物质、防污染等措施。

  3、防疫物资储备的库房应严禁吸烟和使用明火,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4、防疫物资储备管理人员需经常保持库房的清洁卫生,并在每天上下班时对库房门窗、电源以及库内物品进行检查。

  四、防疫物资入库及发放

  1、各项目按照“重点区域、重点岗位、就急就重、按需配置”的原则,优先保障一线作业人员及重点风险岗位防疫物资配备到位。

  2、所有防疫物资进场必须登记《防疫物资进场统计表》。

  3、防疫物资发放注意事项:

  防疫物资由项目设备物资部发放至每个使用人手中,项目人员领取填写《项目人员防疫物资发放统计表》,施工队人员领取填写《施工队人员防疫物资发放统计表》。所有防疫物资必须发至本人手中,禁止他人或由施工队负责人代领;《项目人员防疫物资发放统计表》《施工队人员防疫物资发放统计表》由项目设备物资部存档、备案,以备核查。

  4、各项目要加强应急防疫物资使用的监督检查,确保防疫物资用于生产建设。发现私自截留、个人调用、转赠外送等行为的,公司将予以追责。

  疫情期间施工现场人员管理制度7

  一、实行封闭式管理,工地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

  二、工地门口保证全天有人值班,做好个人防护。外来人员做到“进门必拦、体温必测、信息必登、外人必劝”。

  三、加强卫生管理。公共区域每日消毒,特别是公共卫生间、活动中心等场所提高消毒频率。加强生活垃圾清运消杀,其中废弃口罩要专门处理、垃圾收集站(点)、单位快递柜等公共区域消杀工作每天不少于两次。

  四、防疫物资:消毒液、口罩、洗手液等储备充足,保证三个月用量。

  五、人员管理:

  1、佩戴口罩,每日测体温,指定专人负责统计记录。

  2、如有人出现发热、咳嗽等异常症状,按照县疫情防控要求做核酸检测并隔离。

  3、外出人员返回后严格执行防疫规定:风险地区返回的一律到集中隔离点做核酸检测并隔离。

  六、在工作、生活场所设置充足的洗手设施和配备洗手液或肥皂等卫生用品。

  七、宿舍要尽量降低人员住宿密度,宿舍、食堂、厂房、办公场所、厕所等场所加强卫生管理,保持清洁,按要求开窗通风和消毒,每天通风2-3次,每次至少30分钟。

  八、避免集体同时用餐,推行分餐制、盒饭制,或可采取分时段进餐(就餐时人员相隔1米以上)等方式减少人员聚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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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前,全国多地出现新冠肺炎本土确诊病例,疫情防控形势严峻,按照省、市疫情防控工作部署要求,现就做好建设工程疫情防控管理制度如下:

  一、高度重视,全面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深刻汲取外地疫情防控教训,按照《关于全面做好建设工程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的通知(青建安监字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等要求,进一步抓紧抓实抓细常态化疫情防控各项措施,坚决避免出现疫情防控漏洞。

  二、突出重点,全面做建设工程疫情防控

  各有关单位、各项目要按照最新疫情防控要求,持续落实建设工程各项疫情防控措施:

  一是加强重点地区来青返青人员管控,在建设工程各进出入口严格执行戴口罩、测温、亮码等规定;及时掌握人员流动情况,每天将进场工人详细信息进行登记,建立健康档案。

  二是更加重视疫苗接种工作,要本着对人民生命健康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广泛宣传接种疫苗的重要性和必要性,鼓励项目施工人员自觉接种疫苗、提高接种意愿,在知情、自愿的前提下引导项目施工人员应接尽接,尽可能地提高接种覆盖率。

  三是按规范开展卫生清洁、消杀通风工作,保持施工作业区、办公区、生活区通风换气,全面做好对重点部位和人员密集场所实行每日不少于四次消毒、建立消毒台账,并在消毒点公示消毒情况等工作。

  四是严之又严、细之又细地抓好安全生产会议、班组活动疫情防控,最大限度减少施工现场人员聚集和横向流动,取消室内聚集活动,减少集中组织会议,各类安全教育交底活动人与人保持1米以上距离。

  五是加强疫情应急处置能力建设,完善应急预案,增加人员配置和设施配备,全面完善参建单位内部疫情防控体系,指定专人具体负责本单位疫情防控工作,加强与辖区疾控机构、医疗机构联系,及时报告疫情情况并配合做好调查处置;做好防护消杀等物资储备,做好疫情防控应急演练,全面提高建筑施工企业和项目疫情防控应急救援综合能力。

  三、加强疫情监测,严格落实信息报告制定

  一是各有关单位要密切关注重点地区疫情态势,严格按照省委新冠肺炎疫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的《中、高风险等疫情重点地区流入人员排查与管理工作方案》做好建设工地内人员管理,强化联防联控。

  二是强化人员排查随访,各项目要配合属地政府全面排查中、高风险等疫情重点地区进入建设工地人员及其亲属,及时、准确报告相关信息,全面配合做好相关防控措施工作;告知项目外出人员如实报告行程,非必要勿前往中风险等级地区和高风险地区。

  三是各项目要严格落实信息报告制度,务必根据工作实际,每日全面排查统计,发现密切接触人员的,立即向辖区内安全监督机构报告,各区市安全监督机构收到报告后立即向市安监站报告,并积极配合相关部门按时完成核酸检测,坚决杜绝迟报、漏报、瞒报,一旦发现疫情,立即上报,坚决防止扩散蔓延。

  四、工作要求

  全市建设工程各参建单位要充分认识到当前多地发生本土疫情的严峻性,加强组织领导,压紧压实责任,强化问题导向和底线思维,把各项措施抓细抓实抓到位,确保建筑工地不发生疫情。

  全市各级建设主管部门要充分认清当前工作形势,明确工作重点,以全面做好中、高风险等疫情重点地区人员进入建筑工地的排查和管控为重点,查找防控工作各个环节的漏洞不足,加强督导检查,补齐短板弱项,严防疫情输入蔓延。

  全市各级建设主管部门要采取多种方式,加大日常疫情防控检查,对疫情防控措施落实不到位的,责令立即整改,情节严重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青岛市建筑市场主体考核管理办法》对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给予行政处罚、信用考核扣分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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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期,国内多地出现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给疫情防控工作再次敲响了警钟。为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当前疫情防控工作的决策部署,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房屋市政工程施工工地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建办质电45号)和8月6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疫情防控工作视频会相关要求,现就做好当前建筑工地疫情防控制度。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疫情防控要求

  各地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不断强化政治意识,时刻保持清醒头脑,充分认清当前疫情防控工作的严峻性、复杂性和重要性,要在当地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按照“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原则,认真贯彻落实当前省委、省政府疫情防控指示精神和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卫生健康委发布的.《安徽省建筑工地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南》(第二版)要求,严之又严、细之又细的落实好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进一步建立健全建筑工地疫情防控管理工作体系,及时修订完善应急防控管理预案,充分做好应急物资储备,及时妥善处置突发事件,坚决防止聚集性传染、杜绝聚集性疫情事件发生。防疫物资要按规定严格管理,建立物资台账,防止发生火灾等意外事故。

  二、强化内部管理,落实疫情防疫措施

  各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督促参建各方严格执行疫情防控要求,全面实施全封闭管理,最大限度减少建筑工地现场人员外出流动,全面落实工人实名制管理。施工现场及生活区入口要24小时设岗设立体温监测点,对所有进入施工现场及生活区的人员进行体温检测和安康码查验,核对人员身份、健康状况和等级,落实“一人一档”制度。严格要求建筑工地人员公共场所必须佩戴口罩,未按要求佩戴的不得进入办公、宿舍、食堂等公共场所,不得参加集体活动。施工现场、机械设备、办公、宿舍、食堂等区域需按照规定,定期开展消毒杀菌处理。施工现场和生活区、办公区应设置废弃口罩专用收集容器,做到“五有”,即有专职卫生员、有疫情监测点、有检测隔离点、有必备的医护用品、有严格的检测。确保施工现场疫情常态化防控防护使用及人员生活正常需求。

  三、严格人员排查,摸清疫情防控底数

  各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持续加大对建筑工地各级管理人员和施工人员的排查力度,确保全覆盖、无死角。若发现14天内有来自或途经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的人员,必须按照相关要求及时向属地疫情防控指挥部门、属地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及属地社区报告,积极主动的配合相关部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所有建筑工地人员要按照属地党委政府疫情防控相关要求,按照“非必要不外出”的原则,尽量减少不必要的外出活动,外出人员应如实报告行程,特别要避免前往中高风险等级地区,最大程度降低传播风险和减少交叉感染风险。

  四、加强教育引导,加快推进疫苗接种

  要加大对建筑地工人员疫苗接种政策、健康知识的宣传教育培训力度,提升建筑工地人员的疫情防范意识和防控能力。参建单位要高度关注建筑工地未接种疫苗人员情况,详细查询未接种原因,要加强正向教育引导,确保建筑工地人员做到“应接尽接,应接必接”,对属于疫苗接种禁忌症人员要有医院相关诊断证明或接种点医生的筛查意见,对于临时疫苗接种禁忌人员要持续做好动员工作,督促建筑工地人员尽快完成全程接种。要教育督导建筑工地人员养成勤洗手、常通风、科学佩戴口罩等良好卫生习惯,加强个人防护,确保建筑工地施工安全。

  五、严格值班值勤,强化应急值守

  各地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积极配合当地疫情防控部门做好建筑工地疫情防控工作,充分发挥领导干部带头模范作用,深入一线,及时协助实施管控措施。要加强疫情防控形势分析研判,查找疫情防控短板漏洞,因时因势调整完善防控策略。在建工程项目部要落实24小时值班值守制度,统筹安排好高温、汛期等条件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遇有异常情况,严格按照疫情防控等相关要求,及时上报并迅速启动应急预案,做好施工现场稳控处置,坚决防止疫情扩散蔓延和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疫情期间施工现场人员管理制度10

  1、分包商做好返程人员的“实名制”管控。针对开工务工人员大规模进场务工的情况,要坚决按照工地实名制管理的要求,认真做好进场人员的信息登记。

  2、进入施工现场的车辆必须登记且对车辆消毒,进场司机戴好口罩,须填写身份证信息、留存电话,包括14天活动轨迹,对不符合要求人员予以劝退。

  3、招录外地新来打工人员的,未在工人实名制花名册建档的、未测温、自查不正常的工人,不得进入现场。杜绝外来闲杂人员进入施工现场。

  4、对现场人员的健康状况、住址、联系方式、身份证号码、返岗时乘坐的交通工具等进行登记造册,要求信息详实。

  5、施工单位进场工人需劳资员处办理实名制联网登记,做好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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