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装修公司管理制度

2022-05-19 制度

  在发展不断提速的社会中,我们每个人都可能会接触到制度,制度具有使我们知道,应该做什么,不应该做什么,惩恶扬善、维护公平的作用。我们该怎么拟定制度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房子装修公司管理制度(精选6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房子装修公司管理制度1

  为维护小区的安宁、整洁和祥和,全体业主共同定立本规定,并承诺履行如下义务:

  1、不改变房屋的使用用途,将住宅用作商业、经营、工厂、仓库、办公等用途。

  2、在进行室内装饰装修时,应遵守建设部《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和《(城市名称)城市室内装修管理规定》。

  3、在工程开工前,向物业管理部门申报登记,清楚物业管理部门告知的关于装饰装修工程的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与物业管理部门签订装饰装修管理协议,并将此协议内容告知自行委托的装饰装修施工企业。

  4、不拒绝和阻碍物业管理部门依据装饰装修管理协议的约定,对装饰装修活动进行的监督检查。

  5、按装修管理协议约定的时间装修,以免滋扰邻里。

  6、不因房屋装修影响毗邻房屋的使用安全。

  7、不擅自改变房屋建筑及其设施设备的结构、外貌(含外墙、外门窗、阳台等部位设施的颜色、形状和规格)、设计用途、功能和布局等。

  8、不对房屋的内外承重墙、梁、柱、板、阳台进行违章凿、拆、搭、建。

  9、装修垃圾袋装,并按物业管理部门指定地点、指定时间堆放。

  10、一楼私家花园内只允许搭建木制简易花架,且符合物业管理部门统一规定款式,从室内草坪至花架顶端高度不超过xxxxx米,长不超过xxxx米,宽不超出围墙或护栏外沿,上部不得覆盖阳光板或透明玻璃。

  11、安装遮阳蓬、雨蓬须经政府规划部门批准,到物业管理部门备案,且一楼不得安装遮阳蓬、雨蓬,二楼以上阳台只许安装布料可收缩雨蓬,且向外伸展宽度不超过xxxxxcm。

  12、所有阳台、平台不得封闭,护栏不得更改(含颜色、材料、增加门扇)。

  13、由业主户内通达的顶楼平台可作木制花架、遮阳蓬(周边不得封闭),蓬顶只许盖白色透明卡普隆板,周边不得超出女儿墙外沿。

  14、洋房车库门、私家苑门、所有住户防盗门、防盗窗花和拉闸门(安于门窗内侧),需按物业管理部门指定款式安装。安装空调应当将空调机外机安装在建筑设计指定位置,并注意安装牢固,防止跌落。

  房子装修公司管理制度2

  1.0目的

  对所辖物业装修实施管理,确保建筑物结构安全和装修格调统一,并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2.0范围

  适用于物业集团所属各物业公司(管理处)辖区内的装修管理。

  3.0职责

  3.1物业公司(管理处)负责人负责业户装修项目的审批。

  3.2客户服务部办证员负责受理业户物业装修申报手续的办理,并负责审核相关的装修内容以及各种证照。

  3.3客户服务部收费员负责装修管理费用的收取工作。

  3.4工程维护部负责土建、配电、给排水及消防等相关图纸的审核,现场管理并参与验收。

  3.5保安部负责装修现场的查证、装修人员的进出、材料和垃圾的清运、货梯的使用、消防管理等工作。

  3.6物业部负责对装修现场进行管理,组织装修验收及办理验收手续。

  4.0工作内容

  4.1装修申请

  4.1.1客户服务部前台人员负责接待前来申请装修的业户,并要求业户填写《装修申请表》、《装修委托书》、《承诺书》,同时向业户说明《装修管理规定》及相关费用的收取事宜。

  4.1.2各单位客户服务部前台人员核实业户提供的资料。

  4.2装修审批

  4.2.1各单位物业部审核完业户申请装修项目资料后,转交工程维护部审核图纸,工程维护部负责填写签署《装修图纸审核意见》。

  4.2.2客户服务部收费员核算相关费用后,报本单位负责人审批。

  4.2.3装修项目手续齐全的,三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

  4.2.4要求装修业户按照相关法规在装修现场配备灭火器。

  4.3费用的收取和证照的发放

  4.3.1装修项目手续齐全后由客户服务部收费员向业户收取相关费用。

  4.3.2业户缴清各项装修相关费用后::,由各单位客户服务部前台人员负责向业户发放《装修施工许可证》和《装修图纸审核意见》并办理施工人员《装修人员出入证》。

  4.4装修监督

  4.4.1由各单位按《装修管理规定》对装修工程实施监督。

  4.4.2物业助理应告知巡逻队,巡逻队应配合物业助理对装修户的消防安全、垃圾清运及施工人员等方面进行监督管理。

  4.5装修验收

  4.5.1物业助理根据业户装修验收申请,组织相关人员对物业装修项目进行验收。

  4.5.2验收合格后相关人员在《装修竣工验收表》上签字认可,管理员及时收回《装修施工许可证》、《装修人员临时出入证》等相关证件,三个月后收费员负责办理业户返还装修费用手续。达不到合格要求的,填写《装修整改通知书》由施工单位按整改通知要求整改,直至合格为止。

  4.6装修资料管理

  客户服务部资料管理员负责对装修资料分类建档并保存。

  5.0相关文件

  5.1《装修管理规定》 (wi-7.5.1-06-01)

  5.2《装修监管工作规范》 (wi-7.5.1-06-02)

  6.0记录表格

  房子装修公司管理制度3

  1目的

  规范装修(包括施工)的申报、审批的程序,以便对大厦的装修实施有效管理。

  2适用范围

  适用于管理中心的物业装修管理。

  3职责

  3.1管理中心经理负责物业装修申请的审批。

  3.2管理员负责对装修的申报、进场、监管和退场等过程进行跟踪和管理。

  3.3管理员负责向业户解释有关装修方面的咨询。

  3.4管理员负责办理简易装修的审批与验收。

  3.5工程部负责装修过程的用水、用电的管理,并对用电设备进行检查、监督。

  3.6安管队负责装修现场的消防治安的巡视和检查。

  4工作流程

  4.1业户装修流程图:见附录一

  4.2装修的申报

  4.2.1客户在进行装修前,须向管理中心申报装修内容,如实填写《装修申报表》。

  4.2.2客户应提供装修单位资料、装修材料,如涉及大厦供水供电等公共设施的装修,须提供相应的图纸等。

  4.2.3涉及消防设施改造、停用或拆除的装修,施工单位还需按消防法规的有关规定提供消防局的批文等。

  4.2.4装修单位资料包括:

  4.2.4.1营业执照复印件。

  4.2.4.2资格证书复印件(零星工程不需此项)。

  4.2.4.3施工人员身份证复印件、1寸免冠照片1张。

  4.2.4.4需进行电气、电焊、氧焊作业的应提供相应的操作证复印件。

  4.2.5装修单位必须按面积大小自行配备相应灭火器(在《装修许可证》写明)。

  4.3装修审核与审批

  4.3.1管理员审核业户提交的装修申报资料,参照《北京市家庭居室装修管理规定》及《装修管理规定》的条款给予初审。

  4.3.2管理员初审内容。

  4.3.2.1审查装修设计内容是否影响房屋的结构、墙面及公用设施设备等。

  4.3.2.2审查装修设计内容有无严重的消防安全隐患。

  4.3.2.3装修单位申报资料是否齐全。

  4.3.3表格填写是否正确、齐全。

  4.3.4报材料不完整时,管理员应向客户说明原因,待申报齐全后交由管理中心经理审批。

  4.3.5确认装修申报材料合符本规定要求后,管理员应将材料整理并送管理中心经理审批。

  4.3.6装修单位提供的材料齐全,管理中心经理应在接到申报材料后一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工作(不涉及房屋本体结构、公共设备设施及消防的装修,如油漆、刷墙等可由管理员直接审批)。

  4.3.7对大厦正常办公或日常管理造成影响的装修项目,管理中心应根据实际情况同客户及施工单位签定有关协议后,方许办理进场手续。

  4.4装修单位的进场手续

  4.4.1装修申报项目批准后,管理员应通知客户及装修单位到管理中心办理进场手续。

  4.4.2装修单位交:

  4.2.4.1装修公共区域保护费30元/m/60天;

  4.2.4.2装修管理压金:100 m以下3000元/户;100 m以上5000元/户;180 m以上8000元/户;

  4.2.4.3垃圾清运费600元/户;

  4.2.4.4电费:按供电局收费,加收5%电损费,最高不超过500。

  4.2.4.5购置灭火器:150元/个;租5元/天,押金150元/个。

  4.4.3装修单位交纳施工人员《临时出入证》工本费10元/张,押金20元/张。

  4.4.4管理员将《装修许可证》、《临时出入证》及《装修管理规定》发放给装修单位。

  4.4.5装修施工许可证制证费20元/个(押金50元),机动车临时出入证制证费20元/个(押金50元)。

  4.5装修管理规定

  4.5.1遵守大厦的管理制度,并服从管理中心人员对施工现场的管理。

  4.5.2禁止改变房屋承重结构及配套设施的使用功能。

  4.5.3禁止在承重墙、梁、柱、天花、地面上打孔。

  4.5.4禁止不适当增加楼面静荷载,包括在室内砌墙、超负荷吊顶、安装大型灯具、铺设大理石地板(超过10毫米)等。

  4.5.5禁止任意刨凿、重击顶板、外墙内侧及排烟管道

  4.5.6禁止不经穿管直接埋设电线或改线。

  4.5.7禁止破坏或拆改厕所的地面防水层。

  4.5.8禁止将油污排入雨水管道。

  4.5.9禁止使用不符合消防法规规定的易燃装修材料。

  4.5.10禁止擅自占用公共场地,及进行违章搭建。

  4.5.11对于以上行为除恢复原样、扣除装修保证金外,业户及装修单位还应该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

  4.5.12业户和装修单位负责人应仔细阅读装修管理规定及辖区有关管理规定,并严格按照装修审批意见进行文明施工。

  4.5.13装修单位应将《装修许可证》、《装修巡视检查记录表》张贴在显眼处,便于管理中心检查。

  4.5.14施工人员必须佩戴《临时出入证》进入施工现场,严禁进出与施工无关的场所。

  4.5.15施工人员及搬运装修材料只能使用货梯,违者将酌情给予处罚。

  4.5.16装修垃圾须用袋装,并按管理中心指定位置、方式堆放和运送。

  4.5.17装修材料及垃圾不得在公共场所堆放,应日产日清,运送到指定地点,装修垃圾的清运工作由施工单位负责。

  4.5.18正常装修时间为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1:30时,下午14:00-17:30时,周六和周日8:00-17:30时,若在非规定时间内施工将处以罚款(100-500元)。

  4.5.19装修单位如需加班应提前提交加班申请,经管理中心经理批准后,可将装修时间延长至22:00时,但施工队必须在22:00前全部撤离大厦。

  4.5.20装修工期,最多不超过90天,特殊情况须办理延长手续。

  4.6施工期间的管理

  4.6.1管理员每天不少于两次对装修现场进行巡查,主要核实《装修许可证》装修范围及违章违规行为。

  4.6.2工程部值班员每班不少于两次对装修现场进行用电、用水的巡查。

  4.6.3巡逻安管员每班不少于两次对装修现场进行消防、治安巡查。

  4.6.4管理员、值班员、安管员在进行施工巡逻时,发现有违反规定现象应制止并通知相关人员处理,同时将情况并记录在《装修巡视检查记录表》中,如属违章现象应按4.7相关程序执行。

  4.7违章处理

  4.7.1处理违章的原则。

  4.7.1.1以劝导、教育为主的原则。

  4.7.1.2慎用处罚的原则。

  4.7.1.3批评规劝从重,处罚从轻的原则。

  4.7.2常见的几种业户违章现象。

  4.7.2.1擅自改变房屋建筑结构(含外墙、外门窗、阳台等部位设施的颜色、形状和规格)的功能或布局。

  4.7.2.2在房屋的内外承重墙、柱、梁、板进行违章钻、凿、拆、搭建。

  4.7.2.3擅自拆除、改造供电、供水、供气、通讯、排水、排污、消防等公用设施。

  4.7.2.4擅自在门窗安装网、罩、牌破坏房屋整体外观。

  4.7.2.5擅自拆除地漏盖和向地漏倾倒杂物。

  4.7.2.6违反消防管理规定如:堵塞消防通道、私自动用灭火器(应急灯、消火栓、喷淋、指示灯等)及损坏消防设备或器材的行为。

  4.7.2.7超负荷使用电器、乱拉乱接电线、存放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物品造成火灾隐患等。

  4.7.2.8在公共场地烧香火、纸张、织物、纤维、塑料制品、木制品及其它废弃物。

  4.7.2.9施工现场不按规定配置灭火器材。

  4.7.2.10乱丢垃圾、果皮、纸屑、烟头等杂物,随地吐痰或大小便等不文明行为。

  4.7.2.11破坏卫生、绿化设施设备的行为。

  4.7.2.12在公共场地私自堆放、吊挂杂物、乱张贴或乱涂写等。

  4.7.2.13高空抛物、倒污水等对公共安全造成威胁的行为。

  4.7.2.14播放高音喇叭或制造超量噪音(大厦正常办公时间内不得进行大噪音的作业)等影响大厦正常办公的行为。

  4.7.2.15违章停车、违反交通管理秩序或对停车场、道路造成污染的行为。

  4.7.2.16聚众赌博、打架斗殴或其它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

  4.7.2.17有可能损害其他业户利益或影响大厦正常办公或安全的行为。

  4.7.3处理违章的方法

  4.7.3.1违反4.7.2规定的行为,尚未对大厦业户安全或经济构成威协的行为视为一般违章行为,除一般违章以外的行为视为重大违章行为。

  4.7.3.2一般违章行为的处理应以劝导、教育为主。

  4.7.3.3重大违章行为的处理应根据实际情况由管理中心经理作出以下处理决定:

  a.限期整改;

  b.赔偿经济损失。

  4.7.4违章处理流程

  4.7.4.1管理中心各岗位人员发现装修人员有违章行为时,应立即采取规劝、教育的方式进行处理,当事人如置之不理,应及时将情况反馈到管理中心。

  4.7.4.2管理员接到装修违章信息后,应登记在《客户违章事件记录表》,并通知相关人员进行处理。

  4.7.4.3属重大违章行为的应报管理中心经理处理。

  4.7.4.4属一般违章行为应报管理中心经理助理处理。

  4.7.4.5管理中心经理接到重大违章信息后,应根据实际情况及给小区造成经济损失的大小,给予处罚、赔偿经济损失或其它合法的处理意见。

  4.7.4.6对于业户漠视管理中心给予的处理意见,不配合小区正常管理工作的,可与甲方物业管理监管部门协调解决。

  4.7.4.7《违章整改通知单》经管理中心经理签署后生效,由管理员执行。

  4.7.4.8装修违章罚款,在装修保证金中扣除,如装修保证金不足以补偿扣款的,可要求施工单位给予赔偿。

  4.7.5退场手续

  4.7.5.1装修完工后,装修单位应持《装修申报表》、《装修许可证》、《临时出入卡》到管理中心办理验收手续。

  4.7.5.2管理员应在当日检查装修现场的公共设施、设备及有无违反本规定的违章行为。

  4.7.5.3管理员收回《装修许可证》、《装修责任书》、《临时出入卡》、《装修巡视检查记录表》。

  4.7.5.4管理员现场检查后无发现问题,在《装修申报表》的验收意见栏目中注明检查合格。

  4.7.5.5管理员将《装修申报表》上报管理中心经理审核后,开具《退费通知单》并办理装修保证金及临时出入卡的退款手续。

  4.8装修管理工作流程图

  5相关文件和质量记录表格

  5.1《楼宇巡视检查管理规程》

  5.2《装修申报表》

  5.3《装修检查记录表》

  5.4《违章整改通知书》

  5.5《退费通知单》

  房子装修公司管理制度4

  1.目的

  为了保障住宅区的房屋结构完好和外观优美、统一、配套设施完好,维护广大业主的合法权益。

  2.适用范围

  管理片区内住宅、商铺的装修设计审批与施工监督。

  3.管理内容

  3.1住宅装修必须办理装修申报手续。

  3.2住宅装修必须保证结构安全和外观统一。

  3.2.1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的结构、功能、外墙的颜色。不得擅自对室内的阳台、露台、通道等进行任何改动。

  3.2.2为保护整个小区的美观、整齐,凡统一安装施工的设施,如外门、窗、阳台、露台等,不得进行任何改装。吸排油烟机、空调等应安装在物业管理公司规定或指定位置。

  3.2.3不得在室内现浇水磨石及铺设10cm以上、容重大于700kg/m3砖、板等材料,如有导致房屋损坏,甚至保修、保险失效以及施工过程中造成的人员人身事故,均由当事人负责。

  3.3装修施工须遵守以下规定:

  3.3.1住宅装修施工时间:每日施工时间为:(8:00-12:00,14:00-

  18:30)在法定休息日和规定时间外施工,必须事先征得物业管理公司同意且静音作业。

  3.3.2装修施工人员必须佩戴施工人员《出入证》进出装修房间。

  3.3.3若利用电梯运输装修材料及工具,需按规定使用。

  3.3.4施工过程中所产生的装修垃圾,每日应清理出户并倒在指定地点。不得乱堆乱放,不得占用公共区域堆放建筑材料。严禁从楼上抛弃垃圾和任何物品。

  3.3.5装修施工用电、用水,住户不得私自在户外接驳。因装修造成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电、损坏公共设施等,应由装修队负责修复和赔偿。

  3.3.6住户申请装修需到管理处客服中心领取:《装修审批表》一份。《装修管理规定》一份。住户填好《装修审批表》,并提供装修队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装修设计方案1套,将以上资料交管理处客服中心,由工程队主管审批。装修户与装修队施工负责人应到管理处交装修保证金2000元、垃圾清运费3.00元/平方米,费用缴清并登记在《装修情况汇总表》上后才能领取盖有管理处指定印章的《装修许可证》,此《装修许可证》要求装修队贴于住户进户门外侧,装修施工人员由负责人或业主办理《出入证》,并在《装修施工人员统计表》上登记,装修工人凭此证进入装修户内施工。

  3.4住户装修完工后,经管理处验收,无违章或渗漏、堵塞、损坏等情况,并入住二个月后可退还保证金;否则,应从保证金中扣除赔偿费用,多退少补。保证金管理参见《装修保证金及押金管理规定》。

  3.5管理处工程维修人员和片区管理员跟踪监督,每周二次定期到施工现场巡查,填写《装修巡查表》。保安巡逻员或班队长每天抽查,填写《巡查记录表》。工程维修人员在巡检中,若发现有超越审批范围的施工情况,由工程维修队人员发出《违章整改通知单》限期整改。发出《违章整改通知单》的情况应在《装修巡查统计表》上留下记录。若有动过防水层的出现渗漏情况,应限期装修队进行整改。

  3.6保安队对施工人员的出入及在小区内的活动管理参见《出入证管理规定》和《小区内人员违规处理条例》。

  3.7竣工验收时,由工程维修队负责人或管理员在《装修验收表》上签字。

  3.8保安部应将定期检查与突击检查相结合,对各房内人员及其出入证件进行核查,清理无证及串房人员,按照《出入证管理规定》、《小区内人员违规处理条例》予以处理、记录。

  4.相关文件和质量记录

  4.1《出入证管理规定》

  4.2《小区内人员违规处理规定》

  4.3《装修保证金及押金管理规定》

  4.4《装修管理作业规程》

  4.5《装修审批及竣工验收表》

  4.6《装修许可证》

  4.7《装修情况汇总表》

  4.8《管道通水试验记录》

  4.9《装修人员登记表》

  4.10《装修巡查表》

  4.11《违章整改通知书》

  4.12《装修巡查统计表》

  4.13《关水试验记录》

  4.14《冷、热水管试压测试记录》

  4.15《出入证》

  房子装修公司管理制度5

  1、目的

  通过对业主装修控制,确保装修符合规定要求。

  2、范围

  适用于业主入住后进行装修的全部过程。

  3、职责

  (1)物业公司工程维修中心负责制定《房屋装修管理规定》,并进行定期的装修检查。

  (2)管理处负责办理具体的装修手续并进行装修过程的管理。

  4、内容

  (1)装修申报

  a、装修方案的审批。业主装修前需填写房屋装修审批表,将拟定装修方案及相关资料报管理处审批。

  a、无违反相关规定的一般装修方案,管理处可进行审批。

  b、结构、管线、外观等有重大变动的装修,管理处需将相关资料报开发商工程部审批。

  b、装修施工单位的审查。[[业主装修前携带装修施工单位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施工人员身份证明等资料报管理处,管理处对相关资料进行审查。

  c、办理施工许可证。装修方案、装修施工单位审查合格后,管理处与业主签定《房屋装修管理协议书》,按照相关规定收取装修押金,办理装修施工许可证及装修施工人员出入证等相关手续

  (2)装修施工过程的管理

  a、装修过程中,管理处负责装修管理的人员每天检查装修情况,严格按《装修管理规定》的内容与标准检查,发现有违反规定的,按相关规定要求业主整改,对于拒不执行的,可根据政府相关规定强制执行。

  b、房屋装修完毕,管理处按《房屋装修管理规定》进行验收,对于不符合要求的,督促业主及时改正后再进行验收。

  c、从验收合格之日起十日内管理处对装修情况复验,合格后将押金退还业主,施工单位的装修押金在业主入住后三个月经业主确认后退还装修押金。

  d、装修管理资料应放入业主档案内,保存至业主搬迁后。

  房子装修公司管理制度6

  1.0目的

  保证物业装修符合有关的安全、美观、卫生、环保要求。

  2.0适用范围

  适用于物业服务中心管理范围内物业的二次装修管理。

  3.0定义

  3.1特殊项目:指住宅以外的'商铺、办公等装修项目。

  3.2施工设计图:包括但不限于平面设计图、单元立面图、空调安装图、电力照明设计及用量图、给排水设计图和相关技术资料。

  4.0职责

  4.1客户服务部负责业户装修申请的受理和手续办理及指引工作。

  4.2设备维护部负责装修图纸的审核和装修现场的监管、验收工作。

  4.3物业服务中心主任负责审批住宅装修申请和押金的清退。

  4.5客户服务部内勤助理负责收、退装修押金及相关费用。

  5.0程序要点

  5.1装修申请手续的办理及审批

  5.1.1业户提出装修申请时,客户服务客服助理应首先确认业户是住户还是租户。如果是住户即可提供《装修注意事项》和《装修申请表》,要求住户填写《装修申请表》并提供装修施工设计图和相关技术资料;如果是租户,应要求其提供住户的书面许可资料后再办理手续。

  5.1.2客服助理应及时将业户的装修设计和技术资料转交设备维护部,由设备维护部经理组织土建和水电技术人员进行审核,必要时应会同业户查看装修现场。

  5.1.3设备维护部根据业户提供的装修资料及到现场了解的情况,在接到申请和技术资料后的二个工作日内提出意见,并做出如下处理:

  a)符合要求的,在申请《装修审批通知书》上签署意见后提交物业服务中心主任审批。

  b)不合要求的,将不合要求的原因在《装修审批通知书》上注明、签字并向业户解释清楚,提出修改要求,另行申请。

  5.1.4物业服务中心主任在收到设备维护部审核后的《装修申请表》和施工设计图后一个工作日内,对符合规定的给予批准,交客户服务部;对不合规定要求的申请,签署意见后交设备维护部处理。

  5.1.5设备维护部对物业服务中心主任退回的装修申请按6.1.3的规定处理。

  5.1.6装修申请表获批准后,客服助理通知业户并要求业户、施工单位与物业服务中心签订装修施工协议书;在《装修施工人员出入证申请表》、《装修施工人员登记表》中登记施工人员资料;指导业户在财务处交纳装修押金、装修管理服务费和装修垃圾清运费(业户委托)、临时出入办证费及押金,并为施工人员办理出入证。

  5.1.7在业户办理完以上手续后,客户服务部为业户核发施工许可证和装修审批通知书,施工单位凭证进场施工。

  5.2装修的监控

  5.2.1客服助理应及时将装修单元信息反馈到秩序维护部,以便秩序维护部巡逻人员对现场进行巡视监控。秩序维护部巡逻人员对发现的违章装修现象要进行制止,必要时通知客户服务部,由客户服务部开出《违规装修整改通知书》,采取限期整改或扣罚押金、停水停电等催整改措施。

  5.2.2设备维护部技工根据批准内容每天不少于一次到施工现场,对装修施工单位的装修过程进行监控,并填写《装修巡查记录表》。

  5.2.3设备维护部技工在监控过程中,发现下列情况,应要求业户和施工单位立即改正:

  a)未按规定张贴《施工许可证》;

  b)未按规定的施工时间施工;

  c)超出申报范围内的装修项目;

  d)违反装修注意事项和施工协议书的其他规定。必要时通知客户服务部采取5.2.1规定的措施。

  5.2.4设备维护部技工如发现装修过程中存在其它问题,但又不宜以处罚方式解决的,应另行采取措施解决,解决不了的要立即报告上级处理。

  5.2.5业户就装修事项提出请求协助或帮助时,设备维护部技工应予积极考虑,充分了解业户提出的请求,并给予协助处理;如超出自己的职责范围处理能力,应向上级汇报请求支持。

  5.2.6涉及对卫生间、厨房、阳台等有防渗漏要求的部位,装修施工前应由施工队做闭水试验,在楼上层及本层同时做48小时闭水试验,经闭水试验合格后方可动工,并由施工单位负责人、业主本人在《防水层闭水试验检验表》上签字。

  5.2.7装修现场如有动火作业,设备维护部技工应要求其到物业服务中心办理动火申请,并要求装修施工单位在现场配备两个4公斤abc干粉灭火器,清理易燃物品,经物业服务中心批准后,在落实消防措施后为其开具动火许可证,并指定张贴位置。

  5.2.8对可能存在影响其他业户的装修事项,设备维护部技工按《装修注意事项》规定的保修期,对完工后的装修质量进行跟踪控制。

  5.3装修验收及押金退还

  5.3.1装修完工后,设备维护部技工应通知业户要求施工人员到财务交回施工人员出入证,并组织进行竣工验收;经政府有关部门报批的装修工程项目(含特殊项目),业户和施工单位应提交政府部门验收合格报告副本。

  5.3.2设备维护部一般在二个工作日内按申报批准的项目予以验收,合格的在装修申请表内填写验收意见;若不合格,则开出装修验收整改通知书,提出整改意见,直至验收合格为止。

  5.3.2验收合格后经物业服务中心主任批准即可退还业户的装修押金。施工单位的押金在征得业户的同意后,可在装修初验收合格一个月后,经复验无装修质量问题,由物业服务中心主任签字确认,扣出有关费用款项后再办理押金退还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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