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员工培训制度

2023-06-01 制度

  在生活中,大家逐渐认识到制度的重要性,好的制度可使各项工作按计划按要求达到预计目标。大家知道制度的格式吗?下面是小编整理的生产员工培训制度,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生产员工培训制度 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培训目的:

  为了有计划地组织公司员工参加培训,不断地增长员工的工作知识和技能,满足集团可持续经营发展的需要,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培训原则:

  结合公司业务发展与组织能力提升的需要,全员参与,重点提高,讲究实效,推动学习型组织的建立。

  第三条:适用范围:

  上品公司及其分公司。

  第二章、培训机构与职责

  第四条:公司培训管理职责:

  一、公司培训制度的制订;

  二、公司年、月度培训计划的制订;

  三、共性培训课程的教材选编与培训实施;

  四、培训评估及其改善对策的制订;

  五、外部培训讲师的联系聘请管理;

  六、对分公司员工培训工作的检查与指导;

  七、本制度规定由人力资源部审核审批培训事项的审核审批;

  第五条:分公司办公室的培训管理职责

  一、本公司员工培训制度的制订;

  二、本公司员工年、月度培训计划的制订及实施;

  三、本公司部门经理及其以上管理人员派外培训的初审,其他员工外派培训的审批与办理;

  四、新员工上岗前培训和岗位基本知识培训的组织实施;

  五、协助人力资源部实施公共课程培训;

  六、培训评估及其改善对策的制订;

  第六条:公司、分公司的其他部门培训管理职责:

  本部门员工的上岗前和在岗培训的计划编制、教材选编与培训实施;

  第三章、培训的对象内容形式

  第七条:培训对象:

  公司和分公司全体员工均为培训对象

  第八条:培训类别:

  为了方便管理,本制度将员工培训按培训的组织实施机构(或方式)的不同分为内部培训和外派培训两大类;按培训内容大致不同分为员工知识培训、员工技能培训和员工态度培训三大类;按培训对象和培训目的的不同分为新员工入职培训、企业文化培训、销售与售后服务技能培训、专业技能培训、管理技能培训和职业发展培训六大类。

  第九条:内部培训:

  本制度所称内部培训是指分公司和集团公司分别或联合组织员工集中上课、技能竞赛、野外训练的培训活动,由公司内部培训责任人,外聘培训讲师讲课,教练指导,或采用放光盘,录音方式上课等。

  第十条:外派培训:

  本制度所称外派培训是指公司员工经分公司或公司负责人批准带薪离岗参加外部培训机构组织的培训班学习,且与该培训学习相关的费用由公司支付报销的培训。外派至专业培训机构,以提高员工的综合素质、企业管理水平为目的的培训。

  第十一条:员工知识的培训:

  通过培训,使员工具备完成本职工作所必需的基本知识,让员工了解公司经营基本情况,如公司的发展战略、目标、经营方针、经营状况、规章制度等,便于员工参与公司活动,增强员工的自信心。

  第十二条:员工技能的培训:

  通过培训,使员工掌握完成本职工作所必备的技能,如谈判技能、操作技能、处理人员关系的技能等,与此同时培养、开发员工的潜能。

  第十三条:员工态度的培训:

  通过培训,建立起公司与员工之间的相互信任,培训员工对公司的忠诚,培训员工应具备的精神准备和态度。

  第十四条:新员工入职培训:

  一、培训目的:

  使新员工迅速了解、融入工作环境,知晓在本单位最基本的工作行为准则,该做什么,怎么做,如何保护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明白自己犯了什么错,该如何处理。

  二、培训内容:

  新员工入职单位的基本情况,个人绩效考核办法、考勤制度、岗位职责、工作流程规范、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等。主要教材为《员工手册》。

  三、培训责任人:

  新员工入职单位人力资源主管部门负责人和工作部门负责人。

  四、培训方式:

  个别沟通或集中上课。

  五、培训收益记录:

  在本公司《员工培训记录表》中签字,表示自己接受过入职培训,学习员工手册。

  第十五条:企业文化培训:

  一、培训目的:

  使员工了解国力集团的企业文化,提高员工对公司的忠诚度。

  二、培训内容:

  上品公司的发展史,发展纲要,中长期发展战略、目标、组织架构、基本管理制度、经营项目与品牌,公司文化活动,员工发展通道等。

  三、培训责任部门:

  公司人力资源部、市场部、分析师、讲师。

  四、培训方式:

  课堂授课。

  五、培训时间:

  至少半天工作时间。

  第十六条:市场服务培训:

  一、培训目的:

  不断提高员工的服务能力;

  二、培训内容:

  市场策划、业务技能、客服服务、前台接待等。

  三、培训责任部门:

  公司负责培训的规范技能要求;

  四、培训方式:

  外派培训、内部培训;

  第十七条:专业技能培训:

  一、培训目的:

  提高员工的专业技能水平和专业技术资格:

  二、培训内容:财务、客服、市场、人力资源管理、营销等;

  三、培训责任部门:

  公司人力资源部和业务对口部门;

  四、培训方式:

  外派培训、内部培训;

  第十八条:管理能力培训:

  一、培训目的:

  提高管理人员的企业管理能力;

  二、培训内容:

  根据公司的管理需求和管理者的能力状况确定具体的培训内容;

  三、培训责任部门:

  公司人力资源部、市场部、分析师、讲师;

  四、培训方式:

  外派培训、内部培训;

  第十九条:职业发展培训:

  一、培训目的:

  为拓展员工的发展空间

  二、培训内容:

  根据公司的发展战略目标和员工需求确定;

  三、培训责任部门:

  公司人力资源部;

  四、培训方式:

  外派培训、内部培训;

  第四章、培训计划管理

  第二十条:培训计划的种类:

  培训计划按制订实施单位、计划期间、主要内容的不同分为以下四种:

  一、公司年度培训计划;

  二、公司月度培训计划;

  三、分公司年度培训计划;

  四、分公司月度培训计划。

  第二十一条:培训计划的编制规范:

  一、内容完整:

  分公司的年、月度培训计划按公司人力资源部下发的通知或计划模板编制。培训计划的内容应包括:培训目的、培训对象、培训课程、培训教材器具、培训组织责任人和培训责任人、培训讲师、培训费用、培训课时数、培训日期等。

  二、上报按时:

  1.分公司年度培训计划在计划年度始日前10天或随同公司年度财务预算报公司人力资源部审批备案;

  2.分公司月度培训计划在计划月度始日前3天报公司人力资源部备案;

  3.公司年度培训计划在计划年度始日前5天或随同公司年度财务预算报总经办公会审议。

  4.公司月度培训计划在计划月度始日前3天报总经理审批。

  三、依据充分:

  1.符合公司的中长期发展纲要;

  2.满足完成年度经营目标对人力资源的需求;

  3.适合员工的培训需求;

  4.月度培训计划是实施年度计划的具体安排。

  第五章、培训评估管理

  第二十二条:培训评估的主要内容:

  一、培训收益评估,评估培训目的的实现情况,调查受训员工学得怎样。

  二、培训效果评估,评估内部培训责任人和外聘培训讲师的培训能力与水平,调查培训责任人、外聘培训讲师教得怎样。

  三、培训组织评估,评估培训内容课题是否适合公司发展要求,是否受学员的欢迎,调查培训组织责任者培训计划安排做得怎样。

  第二十三条:培训评估方法:

  问卷调查的方法,是本公司培训评估的主要常用办法,是通过学员填写集培训收益评估、培训效果评估和培训组织评估于一卷的《培训评估表》来进行评估的。

  第二十四条:培训评估的实施:

  一、每次公司内部培训课程结束后都必须进行培训评估。

  二、培训评估,应根据培训对象和内容不同选择适当的评估方法。

  1.培训收益评估可以采用以下几种方法:

  ⑴培训内容为企业文化,规章制度,专业理论知识等,培训评估可以采用闭卷考试的方法,在培训课程讲课结束后,即时进行,由培训组织责任人实施。

  ⑵以提高员工的综合素质为目的'的培训,培训评估可以采用做课堂作业,在培训课程讲课结束后即时进行,由培训讲师出题,培训组织责任人制发试卷,组织实施;也可以由学员在培训结束后撰写培训小结。

  ⑶以提高岗位操作技能为目的的培训,培训评估可以采用现场提问,现场操作的方法,在培训计划中作出评估安排。

  4.培训效果评估,可以采用由学员填写培训评估表的方法,在每次培训课程讲课结束后即时进行,由培训组织责任人实施。

  5.培训组织评估,可以采用培训效果的评估方法,可与培训效果同时进行。

  三、培训评估报告,由培训组织实施责任人根据培训评估表和培训签到记录表编写《培训评估报告》,《培训评估报告》经分公司负责人签字后需传报公司备案。

  第六章、内部培训责任人和外聘培训讲师管理

  第二十五条:内部培训责任人:

  公司及其分公司部门负责人和技术主管均为本公司内部培训责任人,承担本部门的业务技能培训任务。

  第二十六条:内部培训责任人的培训任务:

  一、完成公司及其子公司月度培训计划中安排的培训讲课任务。

  二、编写培训讲义教材。

  三、协助培训班组织者做好培训评估。

  四、改进培训讲课的方式方法,提高培训效果。

  第二十七条:外部培训讲师的管理:

  需聘请外部培训讲师讲课的培训活动由公司人力资源部组织安排。

  1.公司的责任与义务:

  ⑴按协议约定支付培训费用;

  ⑵做好员工培训期间的培训指导、协调、监督和服务工作;

  ⑶为完成培训学习任务的员工安排适合的工作岗位,并支付其与劳动合同约定和个人绩效相应的薪酬。

  2.员工的责任与义务:

  ⑴完成培训学习任务,取得相关培训合格证书或培训证明;

  ⑵遵守公司和培训单位的规章制度;

  ⑶维护公司的形象和利益;

  ⑷培训结束后,回到公司工作,服从公司分配,自培训结束之日起服务期达到、月以上。

  3.公司违约责任:

  公司存在下列情况之一,公司应承担的经济责任:

  ⑴未按培训协议约定支付培训费用,给员工造成经济损失的,按损失的全部支付违约金给员工,员工有权提出解除劳动合同;

  ⑵因公司的原因终止员工培训或解除员工的劳动合同,除按劳动合同约定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金外,给员工造成经济损失的按损失的全部支付违约金给员工。

  4.员工的违约责任:

  外派培训员工存在下列情况之一,员工应当承担的经济责任:

  ⑴未完成培训学习任务,未取得相关培训合格证书或培训证明,员工应向公司支付全部培训费用;

  ⑵违反公司和培训单位的规章制度,按相应的处罚规定办理;

  ⑶在培训期间损坏了公司的形象和利益,给公司造成损失的,按损失的全部赔偿公司;

  ⑷在培训期间员工提出终止培训或解除劳动合同,员工应向公司支付全部培训费用;

  ⑸员工因自己的原因辞职、离职,违反培训协议的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以下约定向公司支付违约金。

  第二十八条:外派培训期间管理规定:

  一、外派培训员工在外训期间应努力学习,完成学习任务,应特别注意个人行为,不得损坏公司形象。

  二、外派培训员工,在培训期间公司的考勤记录为出公差,应遵守培训组织单位的培训规定,不得无故迟到早退、旷课、缺课。

  三、外派培训批准后因故不能参加培训的,应向派出公司报告,办理退训手续;中途退训缺训的,应办理请假审批手续,否则按旷工论处。造成培训费用损失的按本制度规定向派出公司支付违约金或赔偿金。

  第七章、培训费用管理

  第二十九条:培训费用分类:

  本制度所称培训费用分为内部培训费用和外派培训费用两大类。

  内部培训费用,包括:培训专用教材、教具、器材的购置维修费,培训场地的租赁费等;

  外派培训费用,包括学杂费、报名费、交通费、住宿费、出差生活补贴、书杂费,其他因培训需求发生的直接费用。

  第三十条:培训费用的使用原则:坚持有计划,先审批后使用的原则。、第三十一条:培训费用的成本对象:

  一、分公司组织的培训,其费用由子公司支付,列入管理费用成本。

  二、公司组织的培训,其费用由公司支付,列入管理费用成本。

  三、公司批准的子公司员工外派培训,其费用由子公司支付,列入管理费用成本。、第三十二条:培训费用计划的审批流程:

  培训费用计划在子公司和集团公司的《年度人力资源计划》或《年度培训计划》和《月度培训计划》中应分别列出内部培训费用和外派培训费用的计划控制数。、第八章、培训纪律

  第三十三条:培训组织纪律:

  一、培训组织责任人应在开课前达到培训地点,并在培训课前做好培训教材、教具、器材,培训评估资料等的准备工作。

  二、培训责任人和讲师应在开课前到达培训地点,检查教具的准备情况。

  三、学员应在开课前到达培训地点,并签到后找到自己的受训位置。

  第三十四条:课堂纪律:

  学员、培训责任人在课间应关闭手机铃声,不准在讲课时间说电话,有妨碍他人听课的行为。

  第三十五条:考勤纪律:

  准时参加培训签到,因特殊情况需缺课的,应按考勤制度规定的审批权限办理请假手续。必须补课的应按培训计划.

  生产员工培训制度 2

  第一章、总则

  1.1、目的

  为配合公司的发展目标,提升人力绩效,提升员工素质,增强员工对本职工作的能力与对企业文化的了解,并有计划地充实其知识技能,发挥其潜在能力,建立良好的人际关系,进而发扬本公司的企业精神,特制定《员工培训管理制度》(以下简称本制度),作为各级人员培训实施与管理的依据。

  1.2、适用范围

  公司各层级员工以及各职能部门开展的各类培训及相关活动均适用于本制度,员工参加或组织相关培训的情况,将纳入部门和个人的绩效考核范畴,作为个人薪资及岗位(含职级)调整的依据之一。

  第二章、培训机构和职责

  2.1、公司的培训工作实行计划财务部归口管理,各部门配合实施的原则。

  2.2、计划财务部为公司的培训主管机构,计划财务部应该依据公司的人力资源状况、各部门的培训需求及公司的全年工作安排制定出公司总体的年度和月度培训计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并考核。

  2.3、公司的各部门为公司的培训分管机构,各部门负责人应定期向计划财务部提交本部门的培训需求计划,并积极配合计划财务部开展培训工作。各部门内部应定期主旨交流会,相互研讨、相互学习、共同提高。

  2.4、计划财务部在培训中的主要职责:

  2.4.1、公司培训体系的建立,培训制度的制定与修订;

  2.4.2、公司培训计划的制定与组织实施;

  2.4.3、对各部门培训计划实施督导、检查和考核;

  2.4.4、培训教材、教具的购置、保管;

  2.4.5、培训所需仪器设备的申购,保管;

  2.4.6、培训教材的组织编写及相关教学资料的制作分发;

  2.4.7、对培训师的选聘,确定及协助教学;

  2.4.8、外派培训相关事项的管理及外派参训员工的管理;

  2.4.9、年度、月度培训报告的撰写、呈报,培训报表,资料的收集、汇总、

  2.4.10、参训员工的出勤管理。

  2.5、各部门在培训中的主要职责:

  2.5.1、本部门培训需求计划的制订;

  2.5.2、积极配合计划财务部实施培训工作;

  2.5.3、本部门年度、月度培训工作总结与培训资料的汇总、整理及归档;

  2.5.4、本部门员工的上岗、在岗培训及其考核;

  2.5.5、本部门参训员工的组织与管理;

  2.5.6、培训工作报告的撰写与呈报。

  第三章、培训需求与实施管理

  2.1、培训需求的确定

  2.1.1、公司整体培训需求的确定

  计划财务部根据公司整体经营战略,经较为充分的培训需求调研后,拟定公司年度培训需求分析报告,或将相关内容在年度工作计划中予以体现,报公司审核确认。

  2.1.2、部门培训需求的确定

  各职能部门在制定年度工作计划中,应根据本部门现状和未来1年内的工作及岗位需求,提出本部门的培训需求。另对于阶段性或临时性培训需求,应及时向计划财务部反馈或上报主管部门负责人。

  2.2、拟定培训方案或计划

  2.2.1、年度培训计划的拟定

  每年1月30日前,计划财务部根据公司整体经营战略,并结合各职能部门的年度工作计划,拟定公司年度培训计划,计划中应包括全年拟计划实施的培训项目、培训形式、预计开展时间、培训经费等相关细则。

  2.2.2、季度培训计划实施方案的拟定

  计划财务部根据年度培训计划,结合当期各部门工作实际情况,拟定季度培训计划实施方案,在方案中,应体现出本季度拟开展的培训项目、参训对象、项目责任人、开展时间、费用预算、培训目的等相关内容。

  2.2.3、月度培训计划的实施

  计划财务部不单独拟定公司月度培训培训计划,但在计划财务部经理的月度工作计划中,应对本月开展和实施的培训项目进行阐述,并在工作中对相关细节予以落实。

  2.3、培训方案或计划的审批

  2.3.1、年度培训计划的审批

  计划财务部拟定的年度培训计划,须报公司年度经营计划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总经理签字确认后执行。期间如实际情况发生变化,需要对计划内容进行调整,则在季度培训计划实施方案中予以体现。

  2.3.2、季度培训计划实施方案的审批

  计划财务部拟定的季度培训计划实施方案,须报上级主管领导和总经理批准后予以实施,如实施过程中需要对有关内容或项目进行调整,须经上级主管领导同意;如涉及费用超过2000元的调整,须报公司总经理同意后方可执行。

  2.4、培训方案的实施

  2.4.1、计划财务部负责的培训的实施

  对于按季度培训计划开展、以计划财务部为实施主体的各类培训,由计划财务部培训主管填写《培训项目审批表》(附件1),计划财务部经理和行政人事总监审核确认,其中培训费用在2000元以上,或参训人员为部门经理及以上层级人员,须报总经理审核确认后方可实施。

  2.4.2、其他部门负责的培训的实施

  对于公司各部门自行组织业务学习或相关培训活动,由各部门自行安排。如涉及其他部门人员(含兼职讲师),则须报公司计划财务部审核备案;

  对于各部门因工作需要,派本部门人员外出参加相关商业培训,或邀请外部专家到公司开展相关商业培训,须到计划财务部领取《培训项目审批表》,按表格要求填写后提交至计划财务部,按2.4.1规定的程序办理。

  2.5、培训时间的安排及管理

  由公司组织安排的各类专业技能培训,在时间安排上,尽可能安排在正常工作时间内,并兼顾培训对日常工作的影响降低到最低的程度;对于有公司驻外人员参加的集中式培训,尽可能与公司有关会议相结合,以节省时间和费用。另如因综合因素,需利用非工作时间开展的培训,对于参训人员,则不计为加班。

  第四章、培训方式与内容

  3.1、公司对员工的培训方式分为内训(内部培训和外聘培训)和外训(外派培训)两种。

  3.2、参加外训员工必须在本公司工作满一年(含)以上。

  3.3、外派参加培训的人员在培训结束以后,必须及时将培训期间的`学习笔记和培训资料上交到计划财务部进行归档,作为培训素材供公司内训时使用。否则对外训员工予以记过处分,并且不予报销相关费用。

  3.4、依据公司员工的不同级别和岗位,员工的培训内容分类如下:

  3.4.1、部门经理和主管级人员的培训:

  3.4.1.1、公司的重大改革;

  3.4.1.2、不断发展的企业文化;新管理模式的建立与施行;

  3.4.1.3、综合技能的提高培训;

  3.4.1.4、参加计划财务部组织的有关专业方面的培训、讲座等。

  3.4.2、普通员工的培训:

  普通员工的培训主要包括企业理念教育、管理制度、岗位技能、业务知识、作业规范、新技术培训等内容。

  3.5、新聘员工培训包括企业培训和岗前培训:

  3.5.1、企业培训的主要内容包括公司历史、企业文化、经营理念、组织机构、规章制度等。

  3.5.2、岗前培训的主要内容包括岗位描述、工作程序、工作表单、工作技术规范等。

  4、培训的实施

  4.1、制定公司年度培训计划前,计划财务部应对公司的培训需求进行调查分析,培训需求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4.1.1、公司的经营方针与策略,人力发展规划,可运用资源等;

  4.1.2、各部门日常工作业务培训需求;

  4.1.3、重点岗位所需人才培养需求;

  4.2、公司各部门应与每年12月1日前一周制订出本部门下一年度的培训需求计划,经本部门最高负责人审核后,报送计划财务部。

  4.3、各部门提交的培训需求计划应详细、具体,主要包括培训主题、培训目标、培训时间、培训师、参训员工和培训需求等项目。

  4.4、计划财务部应仔细审核各部门的培训需求计划,结合公司的培训需求调查报告,制订年度培训计划,上报总经理审批。

  4.5、计划财务部将批准的年度培训计划分解为月度培训计划,上报总经理批准后,下达给各部门实施。

  4.6、负责培训的培训师分为外聘培训师和内部培训师两种。培训师由计划财务部根据培训计划统一选聘和确定。

  4.7、内部培训师的聘用:对于内部培训师,采用各部门提供候选人,由计划财务部统一审查、考核的方式。经计划财务部考核合格的培训师,由计划财务部发放聘书,聘为公司内部培训师。

  4.8、内部培训师由公司给予一定的培训补助,培训补助的标准和核发由计划财务部负责,具体补助标准为10元/课时。

  4.9、计划财务部负责员工培训出勤管理。培训期间的出勤作为参训员工的绩效考核依据之一。

  4.10、培训出勤管理要求如下:

  4.10.1、自收到培训通知当日起,所有参训员工均应合理安排工作及私人事务,确保准时出勤。

  4.10.2、培训期间所有员工上课均应维护本公司员工形象标准,并自觉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

  4.10.3、员工培训时,须在培训记录表上签到。学员迟到/早退视同上班迟到/早退。培训记录表由计划财务部存档备查。

  4.10.4、员工如因特别公务或其它紧急事宜确实不能参加培训的,须填写《参训员工请假单》,经部门经理审批后,于开课前一天交计划财务部备查。因

  特殊情况不能于一天前请假者,必须及时向计划财务部申明原因,并补办培训请假手续。员工于同一课程内因事临时离开,即应办理请假手续,并补修该课程。若缺勤课时累计超过该课程总课时数1/3者,需重新补修全部课程。

  4.10.5、员工参训期间,未向计划财务部请假或请假未经批准而未参加培训,其培训缺勤课时以旷课论处。

  4.11、参训员工的课堂纪律:

  4.11.1、参训员工上课时须将手机等通讯器材关闭或设置为振动状态,也可交给督课人员代为接听、记录。

  4.11.2、专业培训若涉及实际操作,员工须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规范执行。违者后果自负,且视情节予以处罚。

  第五章、培训考核

  5.1、培训的考核一般就下列几种情况进行:

  5.1.1、培训前就培训内容进行课前考核,以了解参训员工的实际知识水平。

  5.1.2、培训过程当中进行考核,以了解参训员工的掌握情况,利于培训的调整。

  5.1.3、培训结束后对培训的全部内容考核,以了解培训效果。

  5.2、培训考核应根据具体的培训主题采用以下几种方法进行:

  5.2.1、现场操作;

  5.2.2、书面答卷;

  5.2.3、书面测试等。

  5.3、培训考核由培训师设置考题,计划财务部组织、督导、协调,参训部门具体实施,计划财务部派人监考。

  5.4、考场纪律:

  5.4.1、员工参加考试时须提前做好应试准备,不得携带允许应试工具以外的其它物品。

  5.4.2、员工考试中不得有任何作弊行为,考试作弊者或为作弊行为提供方便者,本次考试成绩无效,并予以“记过”处罚。

  5.4.3、如有特殊情况需临时离开教室和考场时,经监考人员同意后方可离开。对不听劝阻者,将予以“警告”处罚。

  5.4.4、因请假、出差等未参考者,应及时到计划财务部申请补考。无正当理由不参加考试者,取消补考资格并予以“记过”处罚。

  5.4.5、考场内严禁吸烟、喧哗,违者予以“警告”处罚。

  5.5、员工的培训考核结果纳入其绩效考核之中,并作为其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之一。

  第六章、培训档案管理

  6.1、培训档案的管理:

  6.1.1、培训档案的管理工作由计划财务部负责。管理职责如下:

  6.1.1.1、定期搜集、统计、汇整和归档培训资料;

  6.1.1.2、定期对培训档案进行检查,防霉烂、防虫蛀、防盗、防火、防水、防遗失,保证其安全性和完整性;

  6.1.1.3、做好培训档案的保密工作。

  6.1.2、培训档案包括以下内容:

  6.1.2.1、培训计划、方案、工作总结报告、培训合同、评估资料、各种表单等;

  6.1.2.2、参训员工的考核资料、培训记录卡等。

  第七章、附则

  7.1、本制度由计划财务部制订并负责解释,。

  7.2、本制度经总经理批准后施行,修改时亦同。

  7.3、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施行,原类似制度终止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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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根据企业发展战略,将培训的目标与企业的发展战略紧密结合,围绕企业发展开展员工培训,不断探索创新培训模式。

  2、建立培训效果与激励挂钩机制,搭建起学习型、知识型企业的平台;

  3、认真学习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岗位职责、工作要领,使新进员工尽快适应并能胜任本职工作;

  4、公司根据实际培训需要,拟定培训计划;

  5、公司的`培训形式包括:公司内部培训、外派培训和员工自我学习;内部培训又分员工岗位培训、岗位技能培训和员工态度培训。

  6、培训人员在培训期间其工作岗位、待遇不变。

  7、建立职工培训档案,包括培训范围、培训方式、培训讲师、培训人数、培训时间、学习情况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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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为提高本公司从业人员素质,充实其知识与技能,增进工作质量及绩效,特制订。

  2、凡本公司所属从业人员的在职培训及其有关作业事项均依本制度执行。

  3、培训部。

  ⑴举办全公司共同性培训课程。

  ⑵全公司年度、月度培训课程的拟订、呈报。

  ⑶培训制度的制订及修改。

  ⑷全公司在职教育培训实施成果及改善对策呈报。

  ⑸共同性培训教材的编撰与修改。

  ⑹培训计划的审议。

  ⑺培训实施的督导、追踪、考核。

  ⑻全公司外派培训人员的审核与办理。

  ⑼外派受训人员所携书籍、资料与书面报告的管理。

  ⑽其他有关人才发展方案的`研拟与执行。

  ⑾各项培训计划费用预算的拟订。

  4、各部门。

  ⑴全年度培训计划汇总呈报。

  ⑵专业培训规范制订及修改,讲师或助教人选的推荐。

  ⑶内部专业培训课程的举办及成果汇报。

  ⑷专业培训教材的编撰与修改。

  ⑸受训员工完训后的督导与追踪,确保培训成果。

  5、培训部应召集各有关部门共同制订《从业人员在职培训规范》,提供训练实施的依据,其内容包括:

  ⑴各部门的工作职务分类。

  ⑵各职务的培训课程及时数。

  ⑶各培训课程的教材大纲。

  6、各部门组织职能变动或引进新技术使生产条件等发生变化时,培训部即应配合实际需要修改培训规范。

  7、各部门各部门依培训规范及结合实际需要,拟订“在职培训实施计划表”,培训部门审核,作为训练实施之依据。

  生产员工培训制度 5

  一、培训目的和要求

  为进一步加强我院中医药文化建设,大力弘“仁和精诚”的中医精神理念,提高医务人员的人文素养和职业素质,强化道德修养,规范医疗行为,提高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计划在全院开展“员工手册”知识培训。

  二、培训方式

  科室培训

  科室培训是指各科室在科主任带领下利用晨会时间学习《员工手册》,培训采取科主任负责制。

  培训对象:科室全体人员

  学习形式:科主任组织安排

  医院培训

  医院培训是指医院人力资源部、医务处、护理部、宣传部组织培训人员,通过集体授课、书面测试等方式进行培训。培训对象:医务人员、护理人员、新员工、行政后勤人员学习形式:集中培训

  自主学习与集体学习相结合的方式

  培训人员根据自己业余时间,制定学习计划,通过自主学习加强个人的文化素养、职业修养、医德医风,同时,积极把握科1

  室和医院安排的集体学习机会,以提高工作能力和思想水平。

  三、培训内容

  (一)医院核心理念的培训

  在全院职工中提倡“大医精诚”的思想,把医院价值观融入职工思想之中。大力弘扬“大医精诚救死扶伤”办院宗旨;明确“坚持中西医并重,突出中医药特色,力争把医院建设成为中医有特色,西医有优势的现代化中西医结合的“品牌名院”;牢记“厚德业精博爱创新”的院训;秉承以“以患者为中心,以技术为根本,以服务为依托,以市场为导向”服务理念,将中医药文化仁、和、精、诚的核心价值融入到医院管理文化中,在广大职工中树立文化自信,坚定对中医药事业发展的`信心。

  (二)职业道德教育培训

  组织开展医德医风教育培训和医院荣辱观教育。转变职能部门工作作风、使他们主动为医疗服务;端正医务人员和窗口单位服务态度,使他们真心热情地为患者服务;以治理商业贿赂为契机,规范执业行为,要求广大干部职工从思想上认识抵制商业贿赂这一工作的重要性,扫除不良风气,全心全意为患者服务。

  (三)医疗行为规范的培训

  加强《医疗机构从业人员行为规范》、《医德医风管理规范》、《职工行为规范》、《礼仪规范》等各种规章制度、工作规范的培训,提高广大职工的中医药文化修养,促进医院的整体行为和职2

  工的个体行为始终坚持遵循和体现中医药文化。深入开展宣传教育活动,促进服务价值、服务质量和服务效率的提升。

  四、考核

  科室自评:科主任负责成立科室考核小组、具体负责科室培训考核工作。

  医院考评:医院进行集中考核。根据考核成绩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档次。

  五、考核管理

  考试考核成绩记入个人档案。

  考核成绩作为职工晋升、晋职的考核的依据。

  考核成绩突出者给予奖励,并作为优先评选技术骨干和后备人才的依据。

  生产员工培训制度 6

  第1章总则

  第1条为使工厂的员工培训工作长期稳定和规范地进行,使员工培训工作有所遵循,特制定本制度。

  第2条本制度适用于工厂所有培训活动的计划、组织、实施、监督和考评。

  第2章培训原则与方针

  第3条培训原则。

  1.以一、二级培训体系运作方式,开展全员培训学习。

  (1)一级培训指由工厂统一组织实施的集中培训,包括工厂根据发展需要确定的重点培训、新员工入厂培训、综合培训和外出培训(培训期限在七日之内)等。

  (2)二级培训指由各部门根据工厂安排或本部门员工的知识技能状况自主组织实施的培训。

  2.强调员工参与和互动,发挥员工主动性。

  3.持续进行培训学习,不断提升员工素质与工作业绩。

  4.通过员工培训促进企业提高质量、降低成本、提升效率。

  5.员工培训因时因地制宜,注重效果。

  第4条培训方针。

  以传授培训与自我培训相结合及岗位技能培训与专业知识培训相结合为培训的方针。

  第3章培训组织及职责

  第5条人力资源部是员工培训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培训体系的建立、培训制度的制定、培训工作的监督考评、一级培训的组织实施与二级培训的归口管理。

  第6条各部门经理是本部门二级培训的直接责任人,负责本部门二级培训的计划、组织、协调和控制。

  第7条各部门兼职培训管理员是本部门二级培训的间接责任人,负责本部门二级培训的具体组织与实施、过程控制、信息反馈和资料管理,并协助人力资源部对本部门人员素质状况进行定期分析与评价。

  第4章培训内容和形式

  第8条培训内容。

  1.专业知识培训。专业知识培训指不断实施员工本专业和相关专业新知识的培训,使其具备完成本职工作所必需的基本知识。

  2.技能培训。技能培训指不断实施在岗员工岗位职责、操作规程和专业技能的培训,使其在掌握理论的基础上,能自由应用与提高。

  3.素质培训。素质培训指不断实施工厂理念与文化、价值观、人际关系学、心理学等方面的培训,以建立工厂与员工的相互信任关系。

  第9条培训形式。

  1.内部培训。内部培训指培训地点在工厂内的培训,包括新员工入职培训、岗位技能培训、转岗培训、各部门组织的二级培训等。

  2.外派培训。外派培训指培训地点在工厂以外的培训。

  3.员工自我培训。员工自我培训指员工利用业余时间积极参加各种提高自身素质和业务能力的培训。

  第5章培训计划

  第10条人力资源部于每年11月初向各部门发放《培训需求调查表》,了解培训需求。

  1.各部门负责人结合工厂年度的经营目标和各部门管理现状(如生产、成本、安全、质量、营销和设备等问题和要求),评估并提交本部门的年度培训需求。

  2.各部门负责人根据各部门员工的绩效状况(如离职、违纪、出勤、纪律、抱怨、投诉等情况),评估并提交本部门改进员工行为模式的培训需求。

  3.各部门负责人通过分析各个岗位的员工的工作行为与期望行为标准的.差距,从而评估并提交本部门对员工的培训需求。

  第11条各部门结合本部门的实际情况,将员工的《培训需求调查表》汇总,于11月底前上报人力资源部。

  第12条人力资源部收集工厂下年度经营目标、本年度培训评估信息、各部门员工培训需求调查等相关资料,经综合分析制订工厂年度培训计划,经总经理审批同意后,以工厂文件的形式下发到各部门。

  第13条人力资源部每月30日前编制下发工厂月度培训计划,计划内容包括工厂级培训项目和部门二级培训项目。

  第14条纳入工厂月度培训计划的二级培训项目包括上岗培训、转岗培训、关键工序培训、特殊岗位培训和重点项目培训,由各部门于每月25日前提报。

  第15条需临时增加的计划外工厂级培训项目,由培训需求部门填写《专项培训申报表》,按程序审批后报人力资源部备案。

  第16条需更改或取消工厂级培训计划项目时,责任单位应填写《培训计划调整申请表》,经主管领导审批后报人力资源部。

  第17条二级培训计划由各部门每月自主编制并执行。

  第18条外出培训按员工外培审批表规定流程审批并执行。

  第6章培训实施

  第19条工厂级培训项目由人力资源部按照工厂年度、月度培训计划组织实施。如果需要调整,应该向人力资源部提出申请,上报总经理审批。

  第20条二级培训项目由各部门按照工厂及本部门月度培训计划组织实施。

  第21条培训方式可采用讲座、多媒体播放、录音、录像、案例研究、示范教学、研讨会、现场教学、师带徒、技术竞赛、外培等多种形式开展。

  第22条组织培训时,应提前三天通知培训师,并提出授课要求。

  第23条培训师接到授课通知后,应根据授课要求和学员情况,认真准备培训讲义。如有辅助材料,培训师应在开课前两天把原稿交培训组织单位统一印刷,并确保上课时发放给学员。

  第24条内部培训期间,人力资源部和各部门兼职培训管理员监督参训人员的出勤情况,并以此为依据对参训人员进行考核。

  第25条培训完成后,人力资源部安排培训考核,包括书面考核和岗位技能考核,并为考核合格者颁发证书。

  第7章培训效果评估

  第26条人力资源部负责组织工厂级培训评估工作,以判断培训是否取得预期培训效果。

  1.利用《培训效果调查表》、现场观察、中途离开率等方面衡量参训人员对培训内容、教师水平与培训组织工作的满意程度。

  2.通过笔试、撰写心得报告、网上测试或事先制定评估指标等方式来衡量参训人员训后知识和技能的理解与掌握程度。

  3.外出培训通过有关证书、培训资料搜集情况以及内部授课情况进行培训效果考评。

  第27条各部门对本部门二级培训评估参照第26条实施。

  第28条人力资源部对二级培训的评估。

  1.人力资源部对各部门的二级培训开展情况、组织情况进行跟踪检查与考核,并对培训项目进行有效性评估。

  2.有效性评估的方式主要包括现场提问及现场演练、从已培训项目中随机抽取培训内容及参训者进行提问及实际操作,并及根据指标设定评估培训项目得分等几种。

  3.培训项目总分值在60分以上为合格,计入有效培训课时,否则该课时无效。

  4.人力资源部每季度对各部门的累计有效培训课时进行汇总确认,年底总计各部门的有效培训课时。

  5.人力资源部每年两次对各部门的二级培训情况进行分析考评,提出奖惩意见,并以此作为考评各部门主管领导业绩的一项重要指标。

  第8章培训纪律

  第29条上课不得迟到或早退,不得无故缺课;培训期间除培训计划安排的休息时间外,不得无故离开培训地点(包括晚上)。迟到、早退(因公并持有证明者不在此限)达三次的,以旷工半天论处;超过三次以上的,以旷工一天论处。

  第30条培训期间不得随意请假,如确因公请假,须填写培训学员请假条,并呈请相关主管领导核准后交至人力资源部备案,否则以旷工论处。特殊情况不能及时请假的,必须向人力资源部申明,并补办请假手续。

  第31条培训学员上课时一律关掉手机或将手机调到振动状态,严禁在课堂上接打电话,不得处理与学习无关的事情。

  第32条培训学员应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认真听讲,积极参与交互式教学和讨论,积极参加培训部门组织的各项集体活动。

  第33条保持培训场地卫生,室内禁止吸烟。

  第34条禁止培训学员在正常就餐时饮酒。

  第9章附则

  第35条本制度由人力资源部制定并负责解释。

  第36条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生产员工培训制度 7

  第一条 目的

  为提高本公司从业人员职业素质,充实其业务知识与技能,以增进工作质量及绩效,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适用范围

  凡本公司所属从业人员的在职教育培训及其有关作业事项均依本规定办理。

  第三条 工作权责划分

  1.教育培训部

  (1)全公司共同性培训课程的举办。

  (2)全公司年度、月份培训课程的拟定、呈报。

  (3)制定及修改培训制度。

  (4)全公司在职教育培训实施成果及改善对策呈报。

  (5)共同性培训教材的编撰与修改。

  (6)培训计划的审议。

  (7)培训实施情况的督导、追踪、考核。

  (8)外聘讲师对公司的全体在职员工进行教育培训,每季举办一次。

  (9)全公司派外培训人员的审核与办理。

  (10)派外受训人员所携书籍、资料与书面报告的管理。

  (11)其他有关人才发展方案的研拟与执行。

  (12)各项培训计划费用预算的拟定。

  2.各部门

  (1)全年度培训计划汇总呈报。

  (2)专业培训规范制定及修改,讲师或助教人选的推荐。

  (3)内部专业培训课程的举办及成果汇报。

  (4)专业培训教材的编撰与修改。

  (5)受训员训练结束后的督导与追踪,以确保训练成果。

  第四条 培训规范的制定

  1.教育培训部应召集各有关部门共同制定 《从业人员在职教育训练规范》,提供培训实施的`依据,其内容包括:

  (1)各部门的工作职务分类。

  (2)各职务的培训课程及时数。

  (3)各培训课程的教材大纲。

  2.各部门组织机能变动或引进新技术使生产条件等发生变化时,教育培训部应立即配合实际需要修改培训规范。

  第五条 培训计划的拟订

  1.各部门依培训规范及配合实际需要,拟订 《在职培训计划表》,送教育培训部审核,作为培训实施之依据。

  2.教育培训部应就各部所提出的培训计划汇编《年度培训计划汇总表》,呈报人力资源部核签。

  3.各项培训课程主办单位应于一定时期内,填写《在职培训实施计划表》,呈报核准后,通知有关部门及人员。

  4.临时性的培训课程,亦需填写《在职培训实施计划表》,呈核后实施。

  第六条 培训的实施

  1.培训主办部门应依《在职培训实施计划表》按期实施并负责该项训练之全盘事宜,如训练场地安排、教材分发、教具借调,通知讲师及受训单位等。

  2.如有补充教材,讲师应于开课前一周将讲义原稿送教育培训部统一印刷,以便上课时发给学员。

  3.各项培训结束时,应举行测验,由主办部门或讲师负责监考,测验题目分三至四种,由讲师于开课前送交主办部门。

  4.各项在职训练实施时,参加受训学员应签到,教育培训部应确实了解上课、出席状况。

  5.受训人员应准时出席,特殊情况不能参加者应办理请假手续。

  6.教育培训部应定期召开检查会以评估各项训练课程实施成果,并将记录送交各有关单位参考予以改进。

  7.各项培训的测验缺席者,事后一律补考;补考不出席者,一律以零分处理。

  8.培训测验成绩及成果报告,列入考核及升迁之参考。

  第七条 培训成果的呈报

  1.每项 (期)培训办理结束后一周内,讲师应将学员的成绩评定出来,记录于《在职培训测验成绩表》,连同试卷送人力资源部门,以建立个人完善的培训资料。

  2.主办单位应于每项 (期)培训结束一周内填报《在职培训结报表》及《讲师钟点费用申请表》,连同《成绩表》及《学员意见调查表》,送教育培训部门,凭以支付各项费用及归档。

  3.如需支付教材编撰费用时,主管部门应填写《在职培训教材编撰费用申请表》,送相关部门核签后凭此予以支付。

  4.各部对所所属人员应设定《从业人员在职培训资历表》。

  5.每三个月,各部门应填写《在职培训实施结果报告》呈教育培训部,以了解该部门最近在职培训实施状况。

  第八条 培训评估

  1.每项 (期)培训结束时,主办部门应视实际需要分发《在职培训学员意见调查表》,供学员填写后与测验卷一并收回,并汇总学员意见,送讲师转人力资源部会签,作为以后再举办类似培训的参考。

  2.教育培训部应对各部评估培训的成效,定期分发《培训成效调查表》,供各部门主管填写后汇总意见,并配合生产及销售绩效,比较分析评估培训之成效,做成书面报告,并呈报核准后,分送各部及有关人员作为再举办培训的参考。

  第九条 派外培训

  1.因工作或晋升就任新工作前的需要,各部门应在推荐有关人员送教育培训部审议,呈总经理核准后派外受训,并依人力资源管理规章办理出差手续。

  2.派外受训人员返回后,应将受训的书籍、教材及资格证书等有关资料送教育培训部归档保管,其受训成绩亦应记录于受训资历表。

  3.派外受训人员应将受训所获知识整理成册,列为讲习教材,并举办讲习会,担任讲师传授有关知识给本公司员工。

  4.差旅费报销单据呈核时,应送教育培训部审核其派外受训的资料是否交回,并于报销单据上签注,如未经过审核,会计部门不予付款。

  5.本条款适用于参加公司外的培训,对因升迁、储备需要,在任职前可集中委托外协部办理培训,但每年以三次为限。

  第十条 附则

  1.各项培训的举办,应尽量以不影响工作为原则,如距离下班时间一个半小时以上,或上下午均排有培训时,应由主办部门负责申报提供学员膳食,学员不得另报支加班费。

  2.从业人员之受训成绩及资历可提供给人力资源部门作为年度考核、晋升的参考。

  3.本制度呈总经理核准后颁布实施,修改时亦同。

  生产员工培训制度 8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调动企业内部员工培训的积极性,加大对各部门或基层单位的培训支持力度,奖励所内积极主动实施培训的员工,营造良好内训氛围,结合企业实际培训情况,特制定本奖励办法。

  第二条 本奖励办法适用于企业全体员工。

  第三条 本部门对内部成员所进行的培训不在奖励范围之内。

  第四条 本奖励办法自20xx年xx月x日起开始执行。

  第二章 目 的

  第五条 调动企业内部培训师积极性,提升培训师培训水平,促进培训质量。

  第六条 具有针对性,对受训者起到促进作用。

  第七条 营造良好内训氛围,提高员工业务水平。

  第三章 相关要求

  第八条 培训类别要求

  1、 思想教育培训:指对员工进行思想、观念等相关内容的'培训。

  2、 基础知识培训:指对相关岗位职工进行应知应会内容,如安全常识、供热管理办法等知识的培训。

  3、 岗位技能培训:指对相关培训对象进行本岗位相关知识、技能应用,如cad 绘图等内容的培训。

  4、 制度宣贯培训:指对员工进行相关制度及办法等内容的宣传,以使员工熟知相关制度或法规的培训。

  第九条 培训时间要求

  1、 单次培训时间必须达到45分钟以上。

  第十条 培训人数要求

  1、 单次培训参训人数必须达到3人以上。

  第十一条 培训师要求

  1、 必须提前准备培训课件,熟悉培训内容,做好培训。

  2、 必须上交培训课件复印件至办公室主任或部门经理。

  第十二条 参训人员要求

  1、 参训人员必须在《 培训签到表》上签到。

  2、 所有参训人员须合理调配工作安排, 按时参加培训。

  3、 培训期间须将手机关闭或置于振动、静音状态。

  4、 培训期间不得擅自发言,如需发言必须举手示意。

  5、 培训期间禁止吸烟。

  6、 自觉将培训成果落实到岗位工作中,提升工作能力及改善工作绩效。

  第十三条 部门经理或站办公室主任要求

  1、 负责为下属培训创造条件。

  2、 负责按培训要求组织相关培训。

  3、 负责准备《 培训签到表》,并组织做好签到。

  4、 负责安排培训记录人记录本次培训内容,填写《培训记录表》

  5、 负责监督培训师实施培训的工作。

  6、 负责留存《 培训签到表》的工作。

  7、 负责留存《培训记录表》的工作。

  8、 负责留存培训课件复印件的工作。

  9、 负责审核、检查培训资料的真实、完整情况。

  10、 负责上交本部门或单位培训资料至人力资源部的工作。

  第十四条 人力资源部要求

  1、 负责协助各部门、基层单位及培训师做好各项培训活动。

  2、 负责收集部门或单位上交的培训资料,并留存。

  3、 负责对各部门或基层单位上交的培训资料进行核查、统计及汇总。

  4、 负责填写《内部培训奖励明细表》并上报。

  5、 负责填写《内训课时费审批单》并发送至培训师。

  6、 负责收集《内训课时费审批单》。

  7、 负责培训师内训费奖励的汇总上报工作。

  第四章 相关规定

  第十五条 奖励金额规定

  1、 思想教育培训:每课时奖励100元(每课时即一小时,若达到45分钟不满60分钟按一小时计算)。

  2、 基础知识培训:奖励由审核小组根据培训师水平、培训课题、培训对象、培训次数及培训人数的不同,分为每课时奖励30元、50元、100元不等。

  3、 岗位技能培训:奖励由审核小组根据培训师水平、培训课题、培训对象、培训次数及培训人数的不同,分为每课时奖励50元、100元、150元不等。

  4、 制度宣贯培训:每课时奖励50元。

  第十六条 资料审核规定

  1、 部门经理或站办公室主任每年7月20日前上交本部门或单位1至6月份培训资料, 12月20日前上交本部门或单位7至12月份培训资料至人力资源部培训专员。

  2、 人力资源部培训专员根据相关要求审核培训资料。

  3、 人力资源部培训专员根据筛选资料,汇总填写《丰台供暖所内部培训奖励明细表》。

  4、 7月21日前、12月21日前人力资源部培训专员将《丰台供暖所内部培训奖励明细表》报评审小组统一评审的后报主管所长审批。

  第十七条 奖金领取规定

  1、 人力资源部根据《丰台供暖所内部培训奖励明细表》信息填写《丰台供暖所内训课时费审批单》基本信息。

  2、 每年7月23日、12月23日人力资源部将填写好的《丰台供暖所内训课时费审批单》发送至各相关部门经理、站办公室主任。

  3、 各培训师在《丰台供暖所内训课时费审批单》签字确认。

  4、 由培训师携其《丰台供暖所内训课时费审批单》经各相关领导审核签字。

  5、 经领导审核同意后,7月24日、12月24日各部门经理或站办公室主任将《丰台供暖所内训课时费审批单》上交人力资源部留存。

  6、 人力资源部劳资专员进行统一汇总及上报后,内训奖励费与当月工资一并发放(注:培训奖励费不计入年薪工资)。

  第五章 附则

  第十八条 本管理规定由人力资源部负责制定和解释。

  生产员工培训制度 9

  安全教育是旅行社安全生产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了提高旅行社员工安全素质,杜绝安全事故发生,保护游客与导游人员安全,特建立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

  一、安全教育的内容:

  (1)安全法制教育:学习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旅行社的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提高员工安全意识。

  (2)安全知识技能培训:以提高员工安全素质为目标,以提高操作技能,防止事故的发生,规范事故的处理为主要内容。

  二、安全教育的方法:

  (1)营造安全生产氛围:通过墙报、标语、安全标志等方式宣传安全生产知识、先进经验以及事故教训,营造浓郁的'安全生产氛围,起到感染和潜移默化的作用。

  (2)组织安全活动:定期组织诸如安全知识比赛、安全操作技能竞赛等活动,在各部门之间形成良好的安全生产氛围。

  (3)安全培训:在安全培训方面,通过在会议上讲授安全技术知识与管理知识,分析事故案例以及现场具体示范操作等途径,使员工较系统地掌握安全理论知识和安全实际操作能力。

  三、安全教育的具体形式:

  1、新员工上岗安全教育。

  对新进旅行社的人员都必须进行安全教育,经考试合格后,方能上岗。安全教育由办公室负责,侧重法制教育,以增强员工遵章守纪的自觉性和安全意识,内容包括:

  (1)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安全生产的意义。

  (2)安全生产法规。

  (3)旅行社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

  (4)事故应急救援措施、程序和方法,典型事故案例。

  (5)各个岗位具体相关的安全操作技能和安全职责。

  2、总经理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教育。

  总经理是企业生产经营的决策者、组织者,也是企业安全生产的责任人,安全管理人员具体负责企业安全生产的各项管理工作。每年必须参加市、县(市、区)组织的安全工作会议与培训活动,必须组织开展本单位的安全工作培训教育活动,并参加安全教育考核工作。

  3、各部门经理的安全教育。

  根据“管生产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部门经理都应接受包括安全生产法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本部门本岗位安全生产职责、安全管理和职业安全卫生知识、事故应急救援措施及有关事故案例在内的安全教育。

  对事故责任者及违章冒险员工、严重违犯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者,要根据情节,由所在部门进行安全知识教育,总结经验,吸取教训。

  4、安全教育考核管理。

  (1)新员工进公司上岗前必须经过安全教育,只有安全教育考核都合格后才能上岗。

  (2)变换岗位或离岗后上岗的员工同样要考核合格后才能重新上岗。

  (3)各个部门负责人要认真督促和开展安全教育工作,对不落实安全教育工作的相关负责人处200元罚款,并处其所在部门500元罚款。

  (4)对无故不参加安全教育学习及考试不合格人员每人/次处100元罚款。

  生产员工培训制度 10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实现安全文明生产,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素质,增加管理者及职工安全生产的责任感和自觉性,普及职工的安全技术知识,增强安全操作技能,减轻职业危害,依据公司发【20xx】46号《首钢长治钢铁有限公司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首钢长钢检修部所属各单位。

  第三条全体职工必须接受安全教育培训,熟悉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增强预防事故、控制职业危害和应急处理能力。

  未经安全培训或培训不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第二章职责

  第四条安全科负责对新入厂职工进行厂级安全知识的培训、考试建档工作;负责对各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五条机械技术科负责设备技术安全管理及技能教育培训,负责对采用的新设备、新工艺等相关知识进行培训、考试建档。

  第六条电气技术科负责电气技术安全管理及技能教育培训,负责对采用的电气新设备、新工艺等相关知识进行培训、考试建档。

  第七条综合管理科负责部所有人员的安全培训、取证、复审、任职资格、建档、编制相关培训计划的管理工作。

  第八条工程管理科负责对工程施工中使用临时外工的安全教育培训、考试建档。

  第三章安全培训的内容及要求

  第九条三级安全培训

  (一)新职工上岗前必须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培训。

  (二)厂级培训由主管经理负责,安全科组织实施;车间级安全培训由车间负责人组织实施;班组级安全培训由班组长组织实施。

  (三)新工人进入单位后,综合管理科对其本人的公司级安全教育培训证明、职工医院体检合格证明、特种作业操作证等进行一一核实,手续齐全后,方可安排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培训。

  (四)综合管理科对新工人发放“三级安全培训(教育)卡”,责任单位逐级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建档,并填写三级安全培训(教育)卡片,卡片于三级安全培训结束后一周归入新职工本人档案。无上级安全培训(教育)卡片者,下一级不得进行本级安全培训。

  (五)实习、代培人员的安全教育只填写安全培训(教育)台帐,不建立三级安全培训(教育)卡片。

  第十条三级安全培训的内容分别为

  (一)厂级安全教育培训

  (1)安全生产的基本法律、法规及相关内容。

  (2)职工安全生产权利、义务和安全生产基本知识。

  (3)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

  (4)单位概况、生产工艺流程、设备状况、设备维护检修特点和安全生产基本情况。

  (5)单位危险区域、特殊作业活动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

  (6)本单位历年发生的工伤事故案例。

  (7)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二)车间级安全培训

  (1)生产中的危险、危害因素及控制措施。

  (2)所从事工种可能遭受的职业危害。

  (3)所从事工种的安全职责、操作技能。

  (4)自救互救、急救方法、疏散和现场紧急情况处理。

  (5)安全设备设施、个人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和维护。

  (6)车间安全生产状况及规章制度。

  (7)预防事故和职业危害的措施及应注意安全事项。

  (8)有关事故案例等。

  (9)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三)班组级安全培训

  (1)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2)班组作业环境状况,所辖设备性能特点、安全装置、工器具的使用方法、检修作业防护措施等。

  (3)岗位工作之间衔接配合及安全与职业卫生事项。

  (4)劳动防护用品(用具)的性能及正确使用方法。

  (5)岗位事故应急处置技能。

  (四)培训要求及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1)新入厂职工安全培训的时间:厂级、车间级不少于8学时,班组级不少于56学时,合计不少于72学时。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少于20学时。

  (2)新入厂职工通过三级培训并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考试成绩为:厂级、车间级安全考试90分为合格,班组级安全考试100分为合格。

  (3)职工跨厂调动,必须进行相应的三级培训;职工厂内调动,必须进行相应的二级(车间级、班组级)培训;具体实施办法和内容与新职工安全培训相同。

  (4)职工休假满7个工作日不满一个月者,返岗时必须经过班组级复工安全教育(不少于2学时),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职工休假一个月以上,返岗时必须经过车间级、班组级复工安全教育(分别不少于4学时),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5)凡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有关人员上岗前应进行厂级安全培训,培训时间不得少于4学时。

  (6)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进行生产的单位,必须进行职工岗前安全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工作。

  第十一条班组在每天班前要对职工进行安全动态培训教育。培训内容:

  (一)当天生产或检修任务的特点。

  (二)作业条件危险因素与防范事故的办法。

  (三)上一班曾经发生的违章行为其纠正和处理办法。

  (四)提醒班内每个人当班应该注意的事情。

  (五)提醒佩戴个人劳动保护用品。

  (六)提醒职工吸取企业内已发生伤亡事故的教训及本班预防类似事故的对策。

  (七)学习(抽考)安全生产规程、安全生产职责。

  第十二条班组于每周一组织安全活动,活动时间不少于1小时。班组安全活动的主要内容

  (一)学习讨论上级关于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规定;学习相关的安全杂志、周刊、材料等。

  (二)总结上周班组安全工作情况,安排本周安全日常工作。

  (三)传达公司、部、车间对安全工作的指示、规定,学习讨论伤亡事故的通报。

  班组安全活动的内容要有记录,车间领导和安全人员应定期检查并签署意见。

  第十三条部每年组织一次全员安全培训,培训内容:

  (一)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管理制度。

  (二)本岗位安全规程、标准化作业、劳动纪律等有关规定。

  (三)安全生产知识、伤亡事故案例、公司下发的相关学习资料等。

  (四)安全培训的时间不少于8学时。

  第十四条车间主任、班组长安全培训

  (一)部相关科室,每年组织一次对车间主任和班组长的.安全培训。

  (二)培训的主要内容

  (1)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标准。

  (2)安全生产管理基本知识、安全生产技术、安全生产专业知识。

  (3)危险源管理、事故防范、应急管理和救援组织以及处理事故的相关规定。

  (4)职业危害及其预防措施。

  (5)先进的安全管理经验和其它需要培训的内容。

  (三)培训时间不少于12学时。

  (四)安全科、管理科应准确、详细记录安全培训、考核情况,并做好保管和存档工作。

  第十五条特种作业人员培训

  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培训依照国家规定和公司统一组织进行。

  第十六条厂级领导干部安全培训

  厂级领导干部的安全培训,按照公司统一组织安排进行。主要负责人必须接受专门的安全培训,并通过国家安全监管部门对其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的考核。

  第十七条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培训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培训,按照公司安全处组织进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接受专门的安全培训,并通过国家安全监管部门对其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的考核。

  第四章培训效果检查

  第十八条三级安全教育

  (一)检查是否按公司规定的培训制度进行了三级安全教育;

  (二)检查是否有教案,考试试卷是否符合要求,考试是否合格;

  (三)受培训人员是否建档。

  第十九条各类人员安全教育

  (一)各类人员是否按国家规定进行了安全教育培训;

  (二)各类人员是否取得了相应的资质证书;

  (三)各类人员是否建档。

  第二十条特殊工种人员安全教育

  (一)特殊工种人员是否按国家规定进行了安全教育培训;

  (二)特殊工种人员是否取得了相应的资质证书;

  (三)特殊工种人员是否建档。

  第二十一条日常性安全教育

  (一)检查是否按公司规定的培训制度进行了日常性安全教育;

  (二)检查是否有教案,考试试卷是否符合要求,考试是否合格;

  (三)受培训人员是否建档;

  (四)检查职工对本工种安全生产操作规程的熟悉程度,是否做到了“会写、会背、会用”。

  (五)检查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施工时,是否进行了新技术操作安全教育。

  (六)检查变换工种的工人在调换工种时是否重新进行安全教育。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二条本制度若与上级颁发的有关方针、政策、法规、规定相抵触,以上级颁发的文件为准。

  第二十三条本制度由检修部安全科负责解释。

  第二十四条本制度自颁发之日起执行。原检修部20xx年修订的安全管理制度汇编中《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同时废止。

  1、申请转专业的学生需填写转专业申请表,于每学期第一周前交至相关学院审批,学生所在学院及接收学院应在申请表上签署明确的意见;

  2、接收学院应于每学期第一周将拟接收学生的申请表汇总并交教务处,逾期教务处不予受理;

  3、学校在每学期第二周对申请转专业学生进行审批,被批准者,必须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到相关部门办理有关手续;

  4、学生转专业前所修课程成绩将如实记录在其成绩总表中,转专业学生原已获得的学分符合转入专业教学计划要求的,学校予以认定。

  第二十八条学生转学(转出和转入)应在每学期开学前,按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省教育厅的有关规定办理,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转学:

  1、入学未满一学期的;

  2、由招生时所在地的下一批次录取学校申请转入上一批次学校、由低学历层次申请转为高学历层次的;

  3、招生时确定为定向、委托培养(含联合培养)的;

  4、应予退学的;

  5、无正当理由的。

  第二十九条申请转专业或转学的学生,未经批准及未办理相关手续前,必须参加原专业的学习,否则按违反学习纪律处理。

  第六章休学、保留学籍与复学

  第三十条学生可以在学校规定的学习年限内分阶段完成学业。因各种原因需暂停学习或不能正常学习者,可以申请休学或保留学籍。

  第三十一条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休学:

  1、经学校指定医院诊断,因伤、因病须停课治疗和休养六周以上的;

  2、一学期请病假、事假缺课累计超过该学期上课总学时三分之一的;

  3、因某种特殊原因,本人强烈要求休学或学校认为必须休学的。

  第三十二条学生休学一般以一学年为期。经学校批准可以续休,累计休学不得超过二年。

  第三十三条学生休学须办理休学手续离校。学生休学期间,学校保留其学籍,但不享受在校学习学生待遇。休学学生患病,其医疗费按我校相关医疗管理规定处理。

  第三十四条学生休学期间应遵纪守法,注意人身安全,学生休学期间的一切行为,均由学生本人负责。

  第三十五条学生通过学校应征参加中国人民解放军可保留学籍至退役后一年。

  第三十六条休学或保留学籍的学生应于期满前两周内办理复学手续。期满未办理复学手续的学生,学校不再保留其学籍。对在休学或保留学籍期间有严重违法违纪行为的,按学校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三十七条因病休学学生办理复学手续时,须附学校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开具的康复证明,经校医院复查合格后,方可办理复学手续。伪造诊断证明或复查不合格者不得复学。

  因其他原因休学者,须提供必要的证明,方可办理复学手续。

  第七章试读、退学与取消学籍

  第三十八条学生一学年内取得的学分未达到30个学分,由学生所在学院给予学生书面警示。

  第三十九条学生一学年内取得的学分(包括重修取得的学分)未达到15个学分者,由学校编入下一年级试读,试读期一学年。在试读期内取得的学分(包括重修取得的学分)达到或超过20个学分者,自动解除试读,可在试读班级继续学习。

  第四十条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予以退学:

  1、试读期内取得的学分(包括重修取得的学分)未达到20个学分的;

  2、在学校规定的学习年限内(含休学)未达到结业条件的;

  3、休学或保留学籍期满,在学校规定期限内未提出复学申请或申请复学经复查不合格的;

  4、经学校指定医院确诊,患有疾病或意外伤残无法继续在校学习的;

  5、未请假离校连续两周未参加学校规定的教学活动的;

  6、超过学校规定期限未注册而又无正当事由的;

  7、本人申请退学,经劝说教育无效的;

  8、因其他原因,学校认为应作退学处理的。

  第四十一条按第四十条规定作退学处理不是纪律处分。

  第四十二条对作退学处理的学生,学校出具退学文件并送达本人,同时报湖南省教育厅备案。因特殊情况无法送达本人的,则在校内发布公告,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七天,则视为送交。

  第四十三条学生对处理决定有异议的,在接到学校处理决定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可以向学校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诉,申诉程序按《湘潭大学学生违纪处分条例》办理。

  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予取消或注销学籍:

  1、因违法、违规、违纪被学校开除学籍的;

  2、按第四十条规定作退学处理的;

  3、学生死亡的;

  4、其他原因,按规定应予取消或注销学籍的。

  第四十五条学生被取消学籍后,有关事项按以下规定处理:

  1、两周内办理离校手续离校,档案、户口退回其家庭户籍所在地;

  2、退学前学满一年者,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完离校手续后,可于两周内向学校申请办理肄业证书,否则,学校不再出具任何证明或证书;

  3、取消学籍学生不得复学。

  第八章毕业、结业与肄业

  第四十六条具有普通全日制本科学籍的学生,在学校规定的修读年限内,修满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内容,达到毕业要求,准予毕业,发给毕业证书并予以毕业注册。符合国家和学校有关学士学位授予规定者,授予学士学位。

  第四十七条具有普通全日制本科学籍的学生,在学校规定的修读年限内,修完专业教学计划所规定的内容,但未达到毕业要求,未取得的各类学分累计在14个学分以内(含14学分)者,可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申请结业,发给结业证书并予以结业注册。

  第四十八条取得结业证书的学生,在学校规定的修读年限内,可向学校申请重修。经重修后取得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各类学分者,达到毕业要求,可申请换发毕业证书。符合毕业当年国家和学校有关学士学位授予规定者,可申请学士学位。对合格后颁发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毕业时间按发证日期填写。

  第四十九条学满一年以上退学的学生,由学校发给肄业证书。

  第五十条对违反国家招生规定入学者,不发给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对已发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由学校追回并报教育行政部门宣布证书无效。

  第五十一条毕(结)业证书及学位证书的发放,每年进行一次。毕(结)业、肄业证书和学位证书遗失或损坏不能补发,经学生本人申请,学校可出具相应的证明书,证明书与原证书具有同等效力。

  第九章附则

  第五十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普通全日制本科学生。专科学生的管理参照本规定执行,国际学院参照本规定制定具体实施细则。

  第五十三条本规定经20xx年7月17日第9次校长办公会讨论通过,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学校原发布的《湘潭大学学分制学籍管理规定》(湘大教发[20xx]51号)同时废止。其他有关规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以本规定为准。

  第五十四条本规定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生产员工培训制度 11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不断普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提高社会和从业人员的安全素质,杜绝和减少伤亡事故,特制定本制度。

  一、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广泛宣传《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树立安全发展观,推进安全生产法制建设,不断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素质,促进全局安全生产形式的根本好转,为促进西丰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提供良好安全交通保障。

  二、强化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以全面实施《安全生产法》为主线,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重点宣传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要“以人为本”加强各级领导和各类从业人员的培训,逐步建立安全生产的长效机制,推动全局安全生产工作创新水平。

  三、交通局范围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由交通局安全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协调各基层单位具体实施,充分利用行业特点及优势,开展形式多样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针对春运工作、“安全生产月”、“119”消防宣传日、“安全生产先进达标单位”等竞赛活动,利用广播、电视、网络、宣传单、等宣传媒体做好宣传教育工作。

  四、本着“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各基层企业单位主要负责人必须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或法律、法规规定的有关主管部门培训考核合格,并取得安全资格证书后方可任职,其他单位主要负责人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安全生产培训,所有单位负责人每年必须进行一次再培训。

  五、一般管理人员安全教育的培训每年一次,要求熟悉国家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及执行上述内容应承担的`责任;懂得一般安全技术、工业卫生知识,并能针对本单位情况提出改进措施;懂得怎样支持专兼职技术人员搞好安全生产工作,明确本岗位安全生产责任。

  六、企业安全管理人员每年必须经安全教育培训一次,施工、运输部门的安全管理人员必须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或法律、法规规定的有关部门培训考核合格并取得资格证书后方可任职。

  七、各基层单位必须坚持新工入厂三级安全教育、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教育、经常性安全教育、“五新”作业安全教育、复工和调岗教育五个方面的生产岗位职工安全教育。

  八、针对各岗位的培训教育工作,对法规、文件有规定的持证上岗的岗位,必须保证职工的持证上岗率100%,杜绝一切违规无证上岗现象发生,因此而发生安全事故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领导责任。

  九、要把宣传教育和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有机结合起来,搞好安全警示教育,吸取经验教训。要对有法不依、安全隐患严重、管理不善并导致重大事故的典型案例进行曝光,强化安全生产法律意识,促进安全生产形式的稳定好转。

  生产员工培训制度 12

  为确保企业的安全生产,提高全员的自我保护和保护他人意识,在员工中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使员工懂得安全生产的基本知道,掌握安全生产的操作技能。特制定本制度。

  1、企业实行“三级”安全教育培训

  企业的培训由安全生产管理部组织实施,车间的培训由各车间的主要负责人组织实施,班组的培训由各班组长负责组织实施。

  2、培训计划的制定

  根据企业制定的年度培训计划,由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半年、季度、月培训计划;各车间、班组根据企业的`培训计划,制定相应的培训计划。

  3、培训的原则

  要本着“要精、要管用”的原则,培训应有针对性和实效性。

  4、培训的内容

  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基本知识、管理制度、操作规程、操作技能、及事故案例分析等。企业培训以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规范和企业的规章制度为主;车间、班组培训以安全操作规程、劳动纪律、岗位职责、工艺流程、事故案例剖析等为主;特种作业人员培训以特种设备的操作规程、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知识为主;重大危险源的相关人员培训以危险源的危险因素、现实情况、可能发生的事故、注意事项为主。

  5、培训的形式

  学习可采取灵活多样的培训形式。如课堂学习、实地参观、实际演练、安全技能比赛、看录像、研讨交流、现场示范等。

  6、培训的学时要求

  较危险岗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每年不得少于16学时;其他部门主要负责人培训每年不得少于8学时;新从业人员不得少于24学时。

  7、要求

  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在使用前,必须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新从业人员和转岗人员在上岗前,必须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新从业人员必须经“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后方可上岗。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参加有关部门的培训取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做到持证上岗。

  8、建立培训档案,实行登记存档制度

  要建立培训台帐,培训结束培训计划、培训名单、课程表等有关资料存入培训档案。

  生产员工培训制度 13

  1、目的

  为了加强公司的安全管理,提高综合安全管理能力,及时沟通公司各方面的安全信息,分析安全管理存在的问题,研究对策措施,互相配合、互相支持,形成齐抓共管的合力,搞好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结合公司安全管理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对北京首安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安委会定期召开的安全生产会议进行管理。

  3、编制依据和术语

  3.1编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xx]第70号)第19条3.2术语安全生产委员会会议:是由安全生产领导机构定期组织召开,安全生产领导机构全体成员参加,主要是总结本阶段安全生产工作情况,研究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部署下一阶段安全生产工作的会议。每次会议需要有专门的`议题,并形成会议纪要。

  4、职责

  (1)安委会是综合协调公司安全工作的议事机构,负责研究、协调安全管理工作。

  (2)安委会会议至少每季度召开一次,如遇特殊情况可临时召开。安委会会议原则上全体成员都应参加,因故不能参

  加的,应向会议主持人请假。

  (3)参会人员的职责:认真贯彻“预防为主、安全第一、综合治理”的安全方针;组织学习上级有关安全管理的文件;研究本年度安全生产目标和主要工作任务;协调公司各部门的安全管理工作,统一安全管理思想。会议讨论议定的北京首安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事项,各成员应认真组织贯彻落实。

  (4)安委会办公室负责安委会会议的筹备工作,负责向安委会成员通知会议时间、会议地点,收集需安委会集体讨论的议题机构,负责草拟安委会会议纪要,负责督办安委会议定的事项。

  5、详细规定

  5.1安委会全体成员会议

  5.1.1召开时间及主持人公司安委会全体成员会议每季度一次,全年不可少于4次。遇有重大安全任务或特殊情况,由安委会办公室提请公司法人代表同意临时召开。时间原则上安排在每季度第一个月的下旬,并提前三天通知参会人员。会议由安委会主任或受委托的副主任主持。

  5.1.2参加会议人员

  (1)会议组成人员:安委会主任、副主任、成员;

  (2)邀请参会人员:根据会议议程需要,公司领导班子全体成员、各有关部门、重要岗位人员等。

  5.1.3会议主要内容

  (1)传达和学习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区及上级主管部门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文件,组织贯彻落实上级部门安全管理的工作要求和有关领导关于安全管理工作的指示。

  (2)通报本地区、本行业的安全情况,分析安全工作存在的问题,研究解决的办法和对策,提出下阶段的安全工作目标。

  (3)分析本公司的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和生产领域的典型事故,查找事故原因,举一反三,研究防范措施。

  (4)分析、布置、督促、检查公司防范重大、特大安全事故的工作;审定重大、特大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预案。

  (5)听取有关成员报告上一次安委会会议工作任务的落实情况。

  生产员工培训制度 14

  为加强和规范单位职工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提高职工的安全素质,防范伤亡事故,减轻职业危害,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特制定本制度。

  1、单位所有职工应当接受安全培训,熟悉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掌握安全操作技能,增强预防事故、控制职业危害和应急处理能力。

  2、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经安全教育培训合格取得安全资格证书。且每年接受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2学时。

  3、其他职工在上岗前必须经过三级安全培训教育。保证其具备本岗位安全操作、应急处置等知识和技能。

  安全培训内容应当包括:

  ①安全生产情况和安全基本知识;

  ②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

  ③安全生产权利和义务,有关部门事故案例;

  ④事故应急救援,事故应急救援演练及防范措施等内容。

  ⑤预防事故和职业危害的措施及应注意的安全事项;

  4、职工人员在调整工作岗位或离岗一年以上重新上岗时,应当重新接受单位的安全培训。

  5、职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档案记录管理工作由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员负责。

  生产员工培训制度 15

  为了进一步提项目工人的安全意识,提高安全技能,掌握安全操作技术规范,提高工人的自我保护意识,杜绝各类伤亡事故的发生,各项目部根据如下原则制订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1、严格执行国家、市特种作业人员上岗作业的有关规定,适时组织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工作,并向安全部门或主管部门通报状况;认真落实国家和市有关劳动保护的法规,及有关人员的劳动保护待遇,并监督实施状况;

  2、项目部建立三级安全教育档案:

  规定新入公司工人的教育,调换新工种,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的工人的安全教育和特种行业人员的安全培训、考核及发证。建立现场职工安全教育卡、对新进场工人务必进行安全施工基本知识、安全纪律和操作规程的三级安全教育。

  一级安全教育由工程处会同质安部门对新入公司的人员进行劳动保护,安全生产法规、方针、政策、安全规章制度、安全纪律和遵章守纪教育,时间累计为15学时。

  二级安全教育由项目部负责,对经过教育的人员进行现场安全知识,结合施工性质进行安全规章制度、高空作业、现场安全用电、事故报告、劳动纪律教育,时间累计为15学时。

  三级安全教育由班组负责,教育资料是现场安全注意事项、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本工种使用的'机械设备、工具的性能和安全管理使用的知识、个人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方法、时间累计为20学时。

  职工“三项”安全教育经考核合格后才能进入操作岗位;并将考核资料列为工人考工、评级资料之一,并附考试卷;

  3、特殊工种培训:

  电工、电焊工、起重机械作业人员、塔吊司机、登高架设作业人员由培训中心(或培训班)进行专业安全教育和操作技能培训,上述特殊作业人员都务必经市劳动部门考试发证,持证上岗。无证上岗者,按安全生产奖惩条例罚款;

  4、采用新的施工(生产)方法、新设备、新材料时,各项目部要组织制订新的安全措施、新的安全操作方法和新的岗位安全知识教育。

  5、调换新工种务必进行现场安全注意事项,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本工种使用的机械设备工具性能和安全管理使用知识的教育。

  6、本制度由项目部实施,公司质安部负责解释。

  生产员工培训制度 16

  1、新入厂人员(包括新工人、合同工、临时工、外包工、培训实习生等)均要进行厂级、车间级、班组级三级安全生产教育,经考试合格后才能上岗作业。

  2、进入企业参观、学习的人员,接待部门负责对其进行安全注意事项教育,并指派专人负责带队。

  3、各级领导和各部门要对职工进行经常性的'安全生产思想、技术和遵章守纪教育,增强职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和法制观念,并要不定期研究职工安全生产教育问题。

  4、利用各种形式不定期开展对职工的职业安全卫生教育培训活动。

  5、职工违章及重大事故责任者和工伤人员复工,应由所属单位领导或安全技术部门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并将内容记入本人“安全生产培训”档案内。

  6、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国家的规定要求,由安监部门进行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证后,方可从事特种作业。

  7、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国家规定限期进行复审,复审合格后,方可继续从事特种作业。

  8、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新产品投放时,要按新的安全操作规程,对岗位作业人员和有关人员进行专项教育后,方能进行独立作业。

  9、发生事故后,企业主管部门要组织有关人员进行现场教育,吸取事故教训,防止类似事故重复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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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保证公司员工在电力生产中的人身和设备安全,保证国家和公司的财产免遭损失,特制定本规定。

  一、安全生产工作规定

  第1条公司各部门应依照国家、行业及国家电力公司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定,进行研究、部署安全生产工作,使安全生产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

  第2条公司每月组织一次大的安全生产工作学习会议,对安全生产目标完成情况进行分析和总结。

  二、安全生产工作目标和职责

  第3条安全生产目标:

  1、不发生人身死亡事故;

  2、不发生重大设备事故;

  3、不发生重大火灾事故。

  第4条积极做好安全生产工作,自觉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管理,把安全工作的责任切切实实地落实到每一位员工的身上。同时,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应做到责任分担,并实行下级对上级的安全生产逐级负责制。

  第5条定期组织公司员工开展安全知识、消防知识的教育培训活动,提高公司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业务技能。使每位员工做到能够果断、正确的处置各处突发事件。

  三、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第6条公司成立安全监督机构,并配置及装备,必须满足安全监督工作的实际需要。安全监督人员应选择责任心强,坚持原则,熟悉本专业技术的人员担任。第7条加强基础管理,认真做好标准的培训和执行工作,完善安全生产监督体系。

  第8条加强技术管理,无违章操作,确保作业安全。

  四、安全生产工作奖惩规定

  第9条每年在公司评选出在工作岗位上带头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并做出突出贡献的工作人员,对每人给予奖励;

  第10条每年在公司汽车队驾驶员中,对安全驾驶行车的驾驶员,评选出2名优秀驾驶员,对每人给予奖励。

  第11条对发现重大设备缺陷或隐患并及时报告的有功人员,根据情况给予200-1000元奖励。

  第12条技术人员在作业前不戴安全帽、系安全带及安全绳等个人防护用品,罚款50-100元/次。若造成事故的.,其需承担20-30%的经济责任。

  第13条作业人员不听从指令而违规作业者,处以500-1000元罚款。

  第14条擅自违规操作造成事故的,当事人应承担50-100%的经济责任。

  第15条非上班时间违规操作发生事故的,损失一律由当事人自己承担,并处以50-200元罚款,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第16条凡发生交通事故的司机,负同等责任以上的正式的职工给予开除或给予经济处罚;临时工一律予以辞退。

  第17条在作业中发生设备或机械设备损坏的,对事故责任人和责任领导按事故性质和损失金额大小对照有关条款给予行政和经济处罚,对事故部门或个人按直接损失的100%罚款。

  第18条凡发生以上事故隐瞒不报者按相关规定加倍处罚。

  五、消防防火责任制度及环境卫生管理制度

  第19条认真做好对员工的安全教育工作,提高安全防火意识,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各项规章制度。

  第20条办公室、宿舍、仓库及易燃易爆等场所不准使用明火、电炉和高用量电热器,不准在场内吸烟。

  第21条施工现场必须严格遵守用电消防安全管理规定,防止电气失火。

  第22条下班后应切断电源闸刀。有专人负责,经常检查工作场所的防火安全,对不安全隐患必须立即采取措施整改。

  第23条加强各种灭火器材的管理,做到全面有效。

  第24条全体人员排出轮流值班表,负责打扫办公室、职工宿舍。应天天打扫,保持整洁卫生,做到窗明地净,文具报告摆放整齐。

  第25条各部门可根据本制度制订具体实施措施。

  第26条本制度由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27条本制度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生产员工培训制度 18

  为加强安全管理工作,贯彻国务院、市有关安全法规文件精神,全面落实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安全生产奖惩与考核制度。

  奖励:

  1、全面完成上级下达的安全生产指标,落实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及规章制度的;

  2、对在生产中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及时采取措施加以整改和预防及发现违章操作及时制止的;

  3、安全生产管理台账齐全,记录准确的;

  4、在安全教育培训中工作突出的;

  5、一年中未发生轻伤、重伤等安全事故的单位;

  6、在安全管理工作及生产过程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个人及车间,公司将视情节予以奖励。

  处罚:

  根据谁主管谁负责,谁出问题谁承担的原则,对发生违章违纪造成损失的,按以下规定予以处罚。

  1、违反操作规程及安全有关规定进行操作的,对直接领导处以元罚款,对责任人处以元罚款;

  2、接到违章通知书后未按期进行整改的.,处以车间元罚款;

  3、特种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每发现一人次处以元罚款;

  4、安全管理账不健全或丢失的,视情节予以扣除奖金;

  5、出现各类事故未按规定时间上报或故意隐瞒不报的,视情节予以处罚并予以通报;

  6、对出现事故的责任人,按责任大小、情节轻重予以扣除奖金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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