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安全生产相关规章制度

2022-04-27 制度

  在当下社会,需要使用制度的场合越来越多,制度是指在特定社会范围内统一的、调节人与人之间社会关系的一系列习惯、道德、法律(包括宪法和各种具体法规)、戒律、规章(包括政府制定的条例)等的总和它由社会认可的非正式约束、国家规定的正式约束和实施机制三个部分构成。想学习拟定制度却不知道该请教谁?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公司安全生产相关规章制度(通用10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公司安全生产相关规章制度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物产中大公用环境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物产环境”)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提高物产环境防范和处置事故的能力,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事故及其造成的损害和影响,保障职工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结合物产环境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按照“统一领导、综合协调、分类管理、分级负责、企地衔接”的要求,建立“上下贯通、多方联动、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应急管理机制,开展应急管理常态工作。各级领导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充分发挥应急响应的指挥作用。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物产环境本部、各子公司及所属企业(以下简称“各单位”)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

  本制度所指的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是指应对事故灾难类突发事件而开展的应急准备、监测、预警、应急处置与救援和应急评估等全过程管理。

  自然灾害、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等可能引发生产安全事故的,其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依照本办法执行。相关规定有特别规定的,适用其规定。

  第二章机构与职责

  第四条物产环境成立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公司董事长担任组长,总经理和分管生产安全的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其他领导为小组成员,全面负责公司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应急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应急管理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运营管理部门。

  第五条物产环境对本级及各单位安全生产突发事件应对工作负责,统一领导、协调有关部门和各单位开展突发事件应对工作。

  第六条各单位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第一责任人。各级安全生产应急管理领导小组是本单位应急管理领导机构。

  第三章管理内容

  第七条各单位应当针对重大危险源、重要生产装置、重点工程建设项目、要害部位、关键生产环节、危险生产与作业场所、公共聚集场所及重大活动,开展危害辨识和风险评估,制定突发生产安全事件预防和控制措施,并组织实施。

  第八条各单位应当针对可能发生的突发生产安全事件,编制生产安全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现场处置方案,并建立应急预案的编制、修订、培训、演练和审核备案等管理制度。

  第九条各单位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组织建立本单位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不具备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条件的企业,应当与周边应急救援力量签订协议,为本企业应急救援提供保障。按要求购置和储备与应急处置救援需求相适应的应急物资装备。

  第十条各单位应当鼓励和支持应急管理方法、应急技术、应急装备的研究与推广应用。

  第十一条各单位应当保障应急资金列支渠道畅通,确保应急物资装备和应急救援响应资金及时到位,足额保障。

  第十二条各单位应当有计划、分层次地开展全员应急培训,通过多种形式培训和针对性训练,提高全员的安全生产应急意识和应急能力。

  第十三条各单位应当针对不同内部条件和外部环境,定期或有计划地分层级、分类别开展桌面推演、实战演练及综合演练等多种形式的生产安全应急演练活动,并对演练工作进行总结评估。新制定或修订的生产安全应急预案应当及时组织演练。

  第十四条各单位应当定期开展隐患排查,对于发现的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及高后果风险因素,应当及时组织开展隐患治理工作,加强事故防范措施,完善应急预案,做好应急监测预警。

  第十五条各单位应当认真落实应急值班制度,接报信息后应当按照规定时限报送,落实领导批示,协调有关部门、单位开展应急准备,并做好事态跟踪工作和后续工作。

  第十六条各分(子)公司应当明确并落实生产现场带班人员、班组长和调度人员突发紧急状况下的直接处置权和指挥权。在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应当立即下达停止作业指令、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或组织撤离作业场所。

  第十七条事发单位应当根据事故应急救援需要划定警戒区域,配合当地政府有关部门及时疏散和安置事故可能影响的周边居民和群众,劝离与救援无关的人员,对现场周边及有关区域实行交通疏导。必要时,应当对事故现场实行隔离保护,重要部位、危险区域应当实行专人值守。

  事发企业应当在不影响应急处置的前提下,采取有效措施保护事故现场,及时收集现场照片、监控录像、工艺设备运行参数以及应急处置过程等资料。任何人不得涂改、毁损或隐瞒事故有关资料。

  第十八条事发单位或现场应急机构应当依法依规及时、如实向当地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及上级单位报告事故情况,不得瞒报、谎报、迟报、漏报。当地方人民政府或上级组织开展现场应急救援时,事发单位或现场应急机构应当接受地方人民政府或上级组织的统一指挥,并持续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第十九条事发单位应当及时对事故应急处置与救援工作过程进行总结,并将总结报告上报事故调查组和上级主管部门。

  第四章考核奖惩

  第二十条物产环境将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纳入业绩考核,按照年度《安全综合目标管理责任书》进行考核。所属单位应当对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将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纳入安全生产绩效考核。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一条各单位可根据本制度,结合企业实际,修订完善应急管理制度。

  第二十二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试行。

  公司安全生产相关规章制度2

  搞好公司的安全费用管理工作,保障公司的安全费用切实的为员工落实,维护企业员工的合法权益,确保公司生产,经营活动正常有序地开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生产法》及《危险化学品管理条例》作的各项规定,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按照国家规定,每年提取公司销售额的4%作为公司的安全费用;安全生产费用是指企业按照规定标准提取,在成本中列支,专门用于完善和改进企业安全生产条件的资金。安全生产费用优先用于安全技术措施的实施及为满足和达到安全生产标准而进行的整改。

  二、安全生产费用应当按照项目计取、确保需要、企业统筹、规范使用的原则进行管理。财务应将安全费用纳入公司财务计划,保证专款专用,并督促其合理使用。

  三、安全费用应当用于以下安全生产事项:

  1.安全技术措施工程建设;

  2.安全设备、设施的更新、改造和维护;

  3.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

  4.劳动防护用品配备;

  5.安全生产检查与评价支出;

  6.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物品支出;

  7.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防护设备、设施支出,主要是指:是指车间、库房等作业场所的监控、监测、通风、防晒、调温、防火、灭火、防爆、泄压、防毒、消毒、中和、防潮、防雷、防静电、防腐、防渗漏、防护围堤或者隔离操作等设施设备。

  8.重大危险源、重大事故隐患的评估、整改、监控支出。

  9.进行应急救援演练支出。

  10. 其他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支出。

  四、企业安全员应建立安全费用台帐,记录安全生产费用的费率、数额、支付计划、使用要求、调整方式等条款。安全工作结束,多余的安全生产费用纳入财务,由主办会计管理。

  五、总经理对安全生产费用全面领导。审批安全费用提取、安全投入计划、经费使用报告、安全经费提取和使用情况年度报告。

  六、财务部负责对安全生产资金进行统一管理,审核安全费用提取、安全投入计划、安全经费使用等,根据年度安全生产计划,做好资金的投入落实工作,建立安全经费台帐,确保安全投入迅速及时。

  七、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审核、汇总并编制公司安全投入计划,审核安全投入报告,监督检查安全投入落实情况,汇总并建立公司安全经费投入台帐,编制年度安全经费提取和投入情况报告。

  八、安全生产费用实行专户核算。企业应当按规定范围安排使用,不得挪用或挤占。年度结余资金结转下年度使用;安全生产费用不足的,超出部分按正常成本费用渠道列支。

  九、各部门主管按照职责分工对有关专业安全生产费用计取、支付、使用实施监督管理。

  十、发现安全费用支取人擅自挪用安全费用的,公司将按情节严重程度严肃处理,处理办法由董事会讨论决定。

  十一、本制度由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公司安全生产相关规章制度3

  一、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生产工作的劳动保护、改善劳动条件,保护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促进公司事业的发展,根据有关劳动保护的法令、法规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 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贯彻执行总经理(法定代表人)负责制,各级领导要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生产要服从安全的需要,实现安全生产和文明生产。

  第三条 对在安全生产方面有突出贡献的团体和个人要给予奖励,对违反安全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造成事故的责任者,要给予严肃处理,触及刑律的,交由司法机关论处。

  二、机构与职责

  第四条 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以下简称安委会)是公司安全生产的组织领导机构,由公司领导和有关部门的主要负责人组成。其主要职责是:全面负责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研究制订安全生产技术措施和劳动保护计划,实施安全生产检查和监督,调查处理事故等工作。安委会的日常事务由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安委办)负责处理。

  第五条 公司下属生产单位必须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对本单位的职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制订安全生产实施细则和操作规程。实施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贯彻执行安委会的各项安全指令,确保生产安全。安全生产小组组长由各单位的领导提任,并按规定配备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各机楼(房)、生产班组要选配一名不脱产的安全员。

  第六条 安全生产主要责任人的划分:单位行政第一把手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分管生产的领导和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员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的主要责任人。

  第七条 各级工程师和技术人员在审核、批准技术计划、方案、图纸及其他各种技术文件时,必须保证安全技术和劳动卫生技术运用的准确性。

  第八条 各职能部门必须在本职业务范围内做好安全生产的各项工作。

  第九条 公司安全生产专职管理干部职责:

  1.协助领导贯彻执行劳动保护法令、制度,综合管理日常安全生产工作。

  2.汇总和审查安全生产措施计划,并督促有关部门切实按期执行。

  3.制定、修订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对这些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经常深入现场指导生产中的劳动保护工作。遇有特别紧急的不安全情况时,有权指令停止生产,并立即报告领导研究处理。

  5.总结和推广安全生产的先进经验,协助有关部门搞好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和专业培训。

  6.参加审查新建、改建、扩建、大修工程的设计文件和工程验收及试运转工作。

  7.参加伤亡事故的调查和处理,负责伤亡事故的统计、分析和报告,协助有关部门提出防止事故的措施,并督促其按时实现。

  8.根据有关规定,制定本单位的劳动防护用品、保健食品发放标准,并监督执行。

  9.组织有关部门研究制定防止职业危害的措施,并监督执行。

  10.对上级的指示和基层的情况上传下达,做好信息反馈工作。

  第十条 各生产单位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员要协助本单位领导贯彻执行劳动保护法规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处理本单位安全生产日常事务和安全生产检查监督工作。

  第十一条 各机楼(房),生产班组安全员要经常检查、督促本机楼(房)、班组人员遵守安全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做好设备、工具等安全检查、保养工作。及时向上级报告本机楼(房)、班组的安全生产情况。做好原始资料的登记和保管工作。

  公司安全生产相关规章制度4

  1、公司中基层管理人员、班组长和工程项目负责人等、各级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经过培训并考核合格,持证上岗。

  2、担负各级危险作业生产许可审批和监护的人员(如:动火审批、监护;涂装作业审批、监护;可燃性气体测爆、测氧;密闭有限空间作业、审批、监护等)都必须经培训并取得审批、监护资格证书后方可任职。

  3、国家和船舶行业规定的特种作业人员,包括电工操作、电焊、气焊与气割、起重机械指挥、起重机械作业、企业内机动车驾驶、涂装作业、压力容器作业、压力管道作业、电梯作业、船用高空吊蓝作业、危化品相关作业、有毒有害有限空间作业、脚手架搭设作业等,应按照规定,必须经培训考核合格,取得相关培训机构颁发的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可上岗,并按期复训。

  4、新进入公司的从业人员上岗前必须经三级安全教育(公司级、部门级、班组级),经各级考核合格才能安排上岗,同时各级教育必修进行规范的记录。

  5、凡变换工种岗位或离岗达3个月重新回到原岗位的人员、以及员工因工负伤歇工天数超过3个月后返岗的,应接受转岗和复岗二、三级安全教育,由用工部门负责实施。

  6、凡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和生产新产品时,应对参与生产管理和作业人员进行相应新施工工艺安全操作规程,风险辨识和应急防范措施的安全教育。

  7、外协服务工作人员,须由相关部门指定专人负责相应的安全教育;临时参观、学习和指导的人员,须经接待部门进行相关安全教育;船东、船检人员,由总经办负责组织,由安环部定期进行安全教育。

  8、生产班组在每日班前会、每周安全学习时应对全体组员进行作业前日常安全教育,开展危险预知指出活动,由班组长在布置当天生产工作任务的同时进行安全交底,并明确分工及安全负责人,检查个人劳动防护用品(具)佩戴是否正确完好。班前会或班组安全活动应有相应的台帐记录。

  公司安全生产相关规章制度5

  第一章 总则

  安全生产是公司生产发展的一项重要方针,实行“防火、防盗、防事故”的安全生产是一项长期艰巨的任务,因此必须贯彻“安全生产、预防为主、全民动员”的方针,不断提高全体员工的思想认识,落实各项安全管理措施,保证生产经营秩序的正常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法令、法规,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第二章 安全生产组织架构

  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是安全生产的组织领导机构。公司总经理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任安全生产小组组长,负责本公司的安全事务的全面工作;副总经理任副组长,具体负责安全事务的日常管理工作;各部门负责人任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成员,负责落实执行本部门安全生产事项。 各部门设立一名兼职安全员,负责监督、检查、上报安全事项。车间设立义务消防员,负责对突发火情的紧急处理。

  第三章 安全生产岗位职责

  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人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对本公司的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

  2、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3、把安全管理纳入日常工作计划。

  4、积极改善劳动条件,消除事故隐患,使生产经营符合安全技术标准和行业要求。

  5、负责对本公司发生的重伤、死亡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认真落实整改措施和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6、组织安全管理人员制订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实施细则。

  二、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的职责

  1、制订本部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实施细则并负责组织落实。

  2、落实本部门兼职安全员、消防员(车间)人选。

  3、组织本部门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

  4、负责本部门的安全责任制、安全教育、安全检查、安全奖惩等制度以及各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并督促实施。

  6、协助和参与公司职工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工作。

  7、定期向安全生产负责人反映和汇报本部门的安全生产情况。

  8、在每周检查公司5s管理工作的同时检查各部门安全生产措施执行情况(安全生产责任区与5s管理工作责任区的责任人相同),在例会上通报检查情况,及时做好安全总结工作,提出整改意见和防范措施,杜绝事故发生。

  三、安全员岗位职责

  1、具体负责相应区域(车间车辆、设备操作等)的安全管理、宣传工作。

  2、每日巡查相应区域的安全生产情况,定期检查维护生产设备、消防器材、电路,确保设备器材的正常使用及安全完好,及时纠正解决安全隐患,落实整改措施。

  3、了解管辖区域的安全生产情况,定期向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汇报安全生产情况。

  4、及时汇报突发事故,协同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处理事故,维持事故现场,及时抢救伤亡人员,制止事故事态发展。

  四、义务消防员岗位职责

  1、接受安全员的工作安排,分管每一具体区域的安全生产工作。

  2、由安全员组织,进行不定期的消防演习,确保掌握基本的消防技能。

  3、由安全员组织对公司安全生产进行定期检查,发现安全隐患立刻制止并做好防范措施,向安全员汇报。

  4、协助安全员负责事故现场的处理工作。

  五、员工的安全生产职责

  1、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安全生产知识的学习活动,增强安全法制观念和意识。

  2、严格按照操作规程作业,遵守劳动纪律和公司的规章制度。

  3、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

  4、及时向公司有关负责人反映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

  第四章安全会议

  公司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例会制度,每月的工作总结各部门要求有安全生产方面的内容,定期分析安全生产状况,对重大安全生产问题制订对策,并组织实施。

  第五章安全培训

  1、公司全体员工必须接受相关的安全培训教育。

  2、本公司新招员工上岗前必须进行车间、班组安全知识教育。员工在公司内调换工作岗位或离岗半年以上重新上岗者,应进行相应的车间或班组安全教育。

  3、公司对全体员工必须进行安全培训教育,应将按安全生产法规、安全操作规程、劳动纪律作为安全教育的重要内容。

  4、本公司特种作业人员(包括电工作业、厂内机动车辆驾驶、机械操作者等),必须接受相关的专业安全知识培训,确保有资格后方可安排上岗。

  第六章安全生产检查

  一、公司必须建立和健全安全生产检查制度。车间安全生产检查每月一次,班组安全生产检查每周一次。

  二、公司应组织生产岗位检查、日常安全检查、专业性安全生产检查。具体要求是:

  (一)、生产岗位安全检查,主要由员工每天操作前,对自己的岗位或者将要进行的工作进行自检,确认安全可靠后才进行操作。内容包括:

  1、设备的安全状态是否完好,

  安全防护装置是否有效;

  2、规定的安全措施是否落实;

  3、所用的设备、工具是否符合安全规定;

  4、作业场地以及物品的堆放是否符合安全规范;

  5、个人防护用品、用具是否准备齐全,是否可靠;

  6、操作要领、操作规程是否明确。

  (二)日常安全生产检查,主要由各部门负责人负责,其必须深入生产现场巡视和检查安全生产情况,主要内容是:

  1、是否有职工反映安全生产存在的问题。

  2、职工是否遵守劳动纪律,是否遵守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3、生产场所是否符合安全要求。

  (三)专业性安全生产检查,主要由公司每年组织对电气设备、机械设备、危险物品、消防设施、运输车辆、防尘防毒、防暑降温、厨房、集体宿舍等,分别进行检查。

  第七章生产场所及设备安全措施

  一、公司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劳动安全和劳动卫生规定、标准,为员工提供符合要求的劳动条件和生产场所。生产经营场所必须符合如下要求:

  1、生产经营场所应整齐、清洁、光线充足、通风良好,车道应平坦畅通,通道应有足够的照明。

  2、在生产经营场所内应设置安全警示标志。

  3、生产、使用、储存化学危险品应根据化学危险品的种类,设置相应的通风、防火、防爆、防毒、防静电、隔离操作等安全设施。

  4、生产作业场所、仓库严禁住人。

  二、公司的生产设备及其安全设施,必须符合如下要求:

  1、生产设备必须进行正常维护保养,定期检修,保持安全防护性能良好。

  2、各类电气设备和线路安装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和规范,电气设备要绝缘良好,其金属外壳必须具有保护性接地或接零措施;在有爆炸危险的气体或粉尘的工作场所,要使用防爆型电气设备。

  3、公司对可能发生职业中毒、人身伤害或其它事故的,应视实际需要,配备必要的抢救药品、器材,并定期检查更换。

  三、特种设备必须按下列检验周期进行安全性能检验:

  1、溶解乙炔气瓶,每三年进行一次检验。

  2、液化石油气钢瓶,出厂满四年进行第一次检验;出厂满七年进行第二次检验;出厂九至十三年的,每两年检验一次。

  第八章职工安全卫生保护措施

  1、公司必须建立符合国家规定的工作时间和休假制度。职工加班加点应在不损害职工健康和职工自愿的原则下进行。

  2、公司应根据生产的特点和实际需要,发给职工发需的防护用品,并督促其按规定正确使用。

  3、公司禁止招用未满16周岁的童工,禁止安排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工从事有毒、有害、过重的体力劳动或危险作业。

  4、公司应通过卫生部门防疫站对生产工人进行上岗前体检和定期体检,采取措施,预防职业病。

  第九章伤亡事故管理

  1、劳动过程中发生的员工伤亡事故,公司必须严格按规定做好报告、调查、分析、处理等管理工作。

  2、发生职工伤亡事故后,公司负责人应立即组织抢救伤员,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和保护事故现场,做好善后工作,并报告集团公司。

  第十章附则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公司安全生产相关规章制度6

  一、文物库房为馆内的安全重地,全馆人员须加大文物安全意识。库房内外不得存放易燃、易爆、腐蚀性物品及其他有碍文物安全的物品。

  二、库房钥匙分别交由两名保管人员,并妥善保管,库房钥匙不得随意转交他人。

  三、库房工作人员进入库房须有两人以上;非库房工作人员未经主管指导同意,不得擅自入内,经许可者,须由库房工作人员陪同。

  四、进出库房人员一律不许带包,严禁在库房内吸烟。

  五、创立库房出入登记制度,非本馆人员入库须在保卫科认真填写《入库人员登记表》,并由馆指导或保管部负责人签字。

  六、库房人员须遵守文物安全操作规程,做到严肃认真,细致周到。

  七、库房工作人员须遵守文物安全出库手续,未经主管指导同意,不得擅自提取文物。

  八、创立《库房工作日记》,由专人记录进出人员、时间、工作内容等情况,同时妥善保管好帐册档案,严守库房机密。

  九、创立按时的安全检查制度,由保卫科迎宾保管部对库房安全按时检查,如防火、防盗等,如发现情况,须保护好现场,立即向馆指导和上级有关部门汇报。

  十、保护库房的整齐清洁,注意防潮、防尘、防虫、防光等。工作人员离开库房应做柜门上锁,门窗关严,拉闸断电。

  公司安全生产相关规章制度7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基本方针,强化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有效控制各类伤亡事故,保护职工生命和财产安全。

  一、安全组织

  1、建立健全组织机构,以单位主管领导为第一责任人担任组长的安全领导机构,年初有计划措施,有责任制度、有总结评比。

  2、制定安全生产三年规划,单位年度各项指标必须有安全生产指标。

  3、单位安全领导小组每季度召开一次专题为安全生产责任会议,每季度召开一次职工大会宣传安全知识,强化安全预防。

  4、单位在重点安全部位,常年有专兼安全员,能一年四季,常年不失控。

  5、连安全小组每季度要进行公司安全范围的安全生产检查自查项目,包括违章驾驶、柴草堆放、药品管理、危旧房线路、重点部位、库房等。

  二、安全责任制

  1、制定单位领导分工、主管领导、技术员、班组车间生产责任制、领导安全职责。

  2、制定单位安全员岗位职责与安全员签订责任书。

  三、安全生产教育

  1、对新工人进行三次教育,坚持持证上岗。

  2、特殊工种作业人员、锅炉工、电焊工、驾驶员等,必须持证上岗。

  3、每月向团广播站定有关公司安全生产稿件一篇。

  4、在重大节假日,公司举办安全生产活动,特别是安全生产知识宣传。

  5、设有固定安全标志牌、横幅。

  6、坚持“三不放过”事故处理原则

  公司安全生产相关规章制度8

  总则

  第一条为了改善公司生产中的劳动条件,保护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促进公司的经营活动能够顺利的开展下去,根据有关劳动保护的法令,法规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公司必须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由总经理(法定代表人)总体负责,各级领导要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生产要服从安全的需要,来实现公司的安全生产和文明生产。

  第三条对在安全生产方面有突出贡献的团体和个人要给予奖励,对因违反安全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而造成事故的责任者,要给予严肃处理,触及刑法的,交由司法机关进行处理。

  机构与职责

  第四条公司应该成立安全生产委员会(以下简称安委会),来总体组织领导公司的安全生产,安委会应该由公司领导和有关部门的主要负责人组成。其主要职责是:全面领导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研究制订安全生产措施和劳动保护计划,检查和监督生产安全,调查处理发生的事故等工作。安委会的日常事务由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安委办)负责处理。

  第五条公司下属生产单位必须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对本单位的职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制定安全生产实施细则和操作规程,实施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贯彻执行安委会的各项安全指令,确保生产安全。安全生产小组组长由各单位的领导任命,并按规定配备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各机楼(房),生产班组要选配一名不脱产的安全员。

  第六条安全生产主要责任人的划分:单位行政第一把手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分管生产的领导和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员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的主要责任人。

  第七条公司安全生产专职管理干部职责:

  1.经常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深入现场指导安全生产工作。遇有特别紧急的不安全生产情况时,有权停止生产,并立即报告领导,进行研究处理。

  2.制定,修订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监督检查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

  3.参加审查新建,改建,扩建,大修工程的设计文件和工程验收及试运转工作。

  4.协助领导贯彻执行劳动保护法令,制度,综合管理日常安全生产工作。

  5.总结和推广安全生产的先进经验,协助有关部门搞好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和专业培训工作。

  6.汇总和审查安全生产的计划,并督促有关部门切实按计划执行。

  7.参加伤亡事故的调查和处理,负责伤亡事故的统计,分析和报告,协助有关部门提出防止事故发生的措施,并督促其进行实施。

  8.做好信息反馈工作,对上级的指示和基层的情况要马上进行上传下达。

  9.组织有关部门研究制定防止职业危害的措施,并监督执行。

  10.根据有关规定,制定本单位的劳动防护用品,保健食品发放标准,并监督执行。

  第八条各级工程师和技术人员在审核,批准技术计划,方案,图纸及其他各种技术文件时,必须使其符合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的要求。

  第九条各职能部门必须在本职务范围内做好安全生产的各项工作。

  第十条各生产单位的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员要协助本单位领导贯彻执行劳动保护法规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处理本单位安全生产日常事务和安全生产检查监督工作。

  第十一条职工在生产,工作中要认真学习和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爱护生产设备和安全防护装置,设施及劳动保护用品。发现不安全情况时,要及时报告领导,并迅速予以排除。

  第十二条各机楼(房)的生产班组安全员要经常督促本机楼(房),班组人员遵守安全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经常检查设备,工具的安全。及时向上级报告本机楼(房)班组的安全生产情况。做好原始资料的登记和保管工作。

  设备的维护和劳动场所的安全

  第十三条各种设备和仪器不得超负荷和带病运行,并正确进行使用并且经常进行维护和定期检修,不符合安全要求的陈旧设备,应有计划地更新和改造。

  第十四条引进国外设备时,对国内不能配套的安全附件,必须同时引进,引进的安全附件应符合我国的安全生产要求。

  第十五条电气设备和线路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规定。电气设备应有可熔保险和漏电保护,绝缘必须良好,并有可靠的接地保护措施;产生大量蒸气,腐蚀性气体或粉尘的工作场所,应使用密闭型电气设备;有易燃易爆危险的工作场所,应配备防爆型电气设备;潮湿场所和移动式的电气设备,应采用安全电压。电气设备必须符合相应防护等级的安全技术要求。

  第十六条劳动场所布局要合理,保持清洁,整齐。有毒有害的作业,必须有防护措施。

  第十七条生产用房,建筑物必须坚固,安全;通道平坦且光线要充足;为生产所设的坑,壕,池,走台,升降口等危险的处所,必需要有安全保护设施和明显的安全标志。

  第十八条有高温,低温,潮湿,雷电,静电等危险的劳动场所,必须采取相应的有效防护措施。

  第十九条被雇请的施工人员需进入机楼,机房施工作业时,须到保卫部办理《出入许可证》;需明火作业者还须填写《公司临时明火作业申请表》,办理相关手续。

  电信线路的设计与维护

  第二十条电信线路的设计,施工和维护,要符合邮电部安全技术规定。凡从事电信线路施工和维护的工作人员,都要严格执行《电信线路安全技步操作规程》。

  第二十一条电信线路施工单位必须按照安全施工程序组织施工。对架空线路,天线,地下及平底电缆,地下管道等电信施工工程及施工环境都必须相应采取安全防护措施。施工工具和仪表要合格,灵敏,安全,可靠。高空作业工具和防护用品,必须由专业生产厂家和管理部门提供,并经常检查,定期维护。

  第二十二条电信线路维护要严防触电,高空坠落和倒杆事故,线路维护前一定要先检查线杆根基牢固状况,对电路进行安全确定后,方准操作。操作中要严密注意电力线对通信线和操作安全的影响,严格按照操作规程作业。不准聘用或留用退休职工担任线路架设工作。

  电梯

  第二十三条签订电梯订货,安装,维修保养合同时,须遵守劳动部门规定的有关安全要求。

  第二十四条工程部门办理新安装电梯移交时,除应移交有关文件,说明书等资料以外,还须告诉接受单位有关电梯的维修,检测和年审等事宜。

  第二十五条新购的电梯必须是取得国家有关许可证并在劳动部门备案的单位设计,生产的产品,电梯销售商须设立有(经劳动局备案认可的)维修保养点或正式委托保养点。

  第二十六条负责管理电梯的单位,要切实加强电梯的管理,使用和维修,保养,年审等工作。发现隐患要立即消除,严禁电梯带隐患运行。

  第二十七条电梯的使用必须取得劳动部门颁发的《电梯使用合格证》。

  第二十八条确需聘请外单位人员安装,维修,检测电梯时,被雇请的单位必须是劳动部门安全认可的单位。

  第二十九条电梯管理单位须将电梯的维修,检测,年审和运行情况等资料影印副本报公司安委办备案。

  个人防护用品和职业危害的预防与治疗

  第三十条根据工作性质和劳动条例,为职工配备或发放个人防护用品,各单位必须教育职工正确使用防护用品,不懂得防护用品用途和性能的,不准上岗操作。

  第三十一条对从事有毒有害工作的作业人员,要实行每年一次的定期职业体检。对确诊为职业病的患者,应立即上报公司人事部,由人事部或公司安委会视情况调整工作岗位,并及时作出治疗或疗养的决定。

  第三十二条努力做好防尘,防毒,防辐射,防暑降温工作和防噪音工程,进行经常性的卫生监测,对超过国家卫生标准的有毒有害作业点,应进行技术改造或采取卫生防护措施,不断改善劳动条件,按规定发放保健食品补贴,提高有毒有害作业人员的健康水平。

  第三十三条禁止中小学生和年龄不满18岁的青少年从事有毒有害的生产劳动。禁止安排女职工在怀孕期,哺乳期从事影响胎儿,婴儿健康的有毒有害的作业。

  教育与培训

  第三十四条对新职工,临时工,民工,实习人员,必须先进行安全生产的三级教育(即生产单位,机楼(房)或班组,生产岗位)才能准其进入操作岗位。对改变工种的工人,必须重新进行安全教育才能上岗。

  第三十五条对从事锅炉,压力容器,电梯,电气,起重,焊接,车辆驾驶,杆线作业,易爆等特殊工种人员,必须进行专业安全技术培训,经有关部门严格考核并取得合格操作证(执照)后,才能准其独立进行操作。对特殊工种的在岗人员,必须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教育。

  安全检查和整改

  第三十六条坚持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公司安委会组织全公司的检查,每年应不少于三次;各生产单位每季度检查应不少于二次;各机楼(房)和生产班组应实行班前后检查制度;特殊工种和设备的操作者应每天进行检查。

  第三十七条发现不安全隐患,必须及时整改,如本单位不能进行整改的要立即报告安委办统一安排整改。

  第三十八条凡安全生产整改所需费用,应经安委办审批后,在劳保经费项目中列支。

  奖励与处罚

  第三十九条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应每年总结一次,在总结的基础上,由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组织评选安全生产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第四十条安全生产先进个人条件:

  1.遵守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遵守各项操作规程,遵守劳动纪律保障生产安全;

  2.积极学习安全生产知识,不断提高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3.坚决反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行为,纠正和制止违章作业,违章指挥。

  第四十一条安全生产先进集体的基本条件:

  1.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法令法规,落实总经理负责制,加强安全生产管理;

  2.设立了健全的安全生产机构,并能有效地开展工作;

  3.严格执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开展经常性的安全生产教育活动,不断增强职工安全意识和提高职工的自我保护能力;

  4.加强安全生产检查,及时整改事故隐患和尘毒危害,积极改善劳动条件;

  5.连续三年以上无责任性职工死亡和重伤事故,交通事故也逐年减少,安全生产工作成绩显著。

  第四十二条由于各种意外(含人为的)因素造成人员伤亡或厂房设备损毁或正常生产,生活受到破坏的情况均为本企业事故,可划分为工伤事故,设备(建筑)损毁事故,交通事故三种(车辆,驾驶员,交通事故等制度由行政部参照本规定另行制定,并组织实施)。

  第四十三条凡发生事故,要按有关规定报告。如有瞒报,虚报,漏报或故意延迟不报的,除责成补报外,对事故单位(室)给予扣发工资总额的处罚,并追究责任者的责任,对触及刑律的,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四十四条发生重大事故或死亡事故(含交通事故),对事故单位(室)给予扣发工资总额的处罚,并追究单位领导人的责任。

  第四十五对事故扣发工资总额的处罚。最高不超过3%;对职工个人的处罚,最高不超过一年的生产性奖金总额(不含应赔偿款项),并可进行行政处分。

  第四十六条工伤事故,是指职工在生产劳动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急性中毒的事故。

  包括以下几种情况:

  1.在工作岗位上或经领导批准在其他场所工作时而造成的负伤或死亡。

  2.在紧急情下(如抢险救灾救人等),从事对企业或社会有益工作造成的疾病,负伤或死亡。

  3.乘坐本单位的机动车辆去开会,听报告,参加行政指派的各种劳动和乘坐本单位指定上下班接送的车辆上下班,所乘坐的车发生非本人所应负责的意外事故,造成职工负伤或死亡。

  4.职业性疾病,以及由此而造成死亡。

  5.从事本岗位工作或执行领导临时指定或同意的工作任务而造成的负伤或死亡。

  6.职工虽不在生产或工作岗位上,但由于企业设备,设施或劳动的条件不良而引起的负伤或死亡。

  第四十七条发生无人员伤亡的生产事故(不含交通事故),按经济损失程度分级:

  1.一般事故:经济损失不足1万元的事故;

  2.大事故:经济损失满1万元,不满10万元的事故;

  3.重大事故:经济损失满10万元,不满100万元的事故;

  4.特大事故:经济损失满100万元的事故。

  第四十八条职工因发生事故所受的伤害分为:

  1.轻伤:指负伤后需要歇工1个工作日以上,但低于国际标准的105日,并未达到重伤程度的失能伤害。

  2.重伤:指符合劳动部门《关于重伤事故范围的意见》中所列情形之一的伤害;损失工作日超过国际标准105日的失能伤害。

  3.死亡。

  第四十九条发生事故的单位必须按照事故处理程序进行事故处理:

  1.事故现场人员应立即抢救伤员,保护现场,如因抢救伤员和防止事故扩大,需要移动现场物件时,必须作出标志,详细记录或拍照和绘制事故现场图。

  2.立即向单位主管部门(领导)报告,事故单位即向公司安委办报告。

  3.开展事故调查,分析事故原因。公司安委办接到事故报告后,应迅速指示有关单位进行调查,轻伤或一般事故在15天以内,重伤以上事故或大事故以上在30天内向有关部门报送《事故调查报告书》。事故调查处理应接受工会组织的监督。

  4.制定整改防范措施。

  5.对事故责任人作出适当的处理。

  6.利用事故通报和事故分析会等形式来教育职工。

  第五十条无人员伤亡的交通事故。

  1.机动车辆驾驶员发生事故后,驾驶员和有关人员必须协助交管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分析,参加事故处理。事故单位应及时向安委办报告,一般在24小时内报告,大事故或死亡事故应即时报告。事后,需补写"事故经过"的书面报告。肇事者应在两天内写出书面报告交给单位领导。肇事单位应在七天内将肇事者报告随本单位报告一并送交安委办。

  2.因公驾车肇事者,应根据公安部门裁定的经济损失数额的10%对事故责任者进行处罚,处罚款项原则上由肇事个人到财务部缴纳。处罚的最高款额以不超过上年度公司生产性奖金总额(基数1.0计)为限。

  3.凡未经交管部门裁决而私下协商解决赔偿的事故。如公司的经济损失超过保险公司规定免赔额的,其超出部分由肇事者自负。

  4.擅自挪用车辆办私事而肇事的,按第2款规定加倍处罚;可视情况给予扣发一年以内的奖金,并进行行政处分。

  5.凡因私事经主管领导同意借用公车而肇事的,参照第2款处理。

  6.发生事故隐瞒不报(超时限两天属瞒报),每次加扣当事人三个月以内的奖金。

  7.开"带病车",或将车辆交给无证人员,或未经行政部批准驾驶公司车辆的人驾驶,每次扣两个月的奖金。

  第五十一条在调查处理事故中,对玩忽职守,滥用职权,询私舞弊者,应追究其行政责任,触及刑律的,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十二条事故原因查清后,如果各有关方面对于事故的分析和事故责任者的处理不能取得一致意见时,劳资部门有权提出结论性意见,交由单位及主管部门处理。

  第五十三条各级单位领导或有关干部,职工在其职责范围内,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自己应尽的职责,有如下行为之一造成事故的,按玩忽职守论处:

  1.违反操作规程冒险作业或擅离岗位或对作业漫不经心的。

  2.对可能造成重大伤亡的险情和隐患,不采取措施或措施不力的。

  3.施工组织或单项作业组织有严重错误的。

  4.不执行有关规章制度,条例,规程的或自行其事的。

  5.对安全生产不检查,不督促,不指导,放任自流的。

  6.延误装,修安全防护设备或不装,修安全防护设备的'。

  7.对安全生产工作漫不经心,马虎草率,麻痹大意的。

  8.擅动有"危险禁动"标志的设备,机器,开关,电闸,信号等。

  9.不服指挥和劝告,进行违章作业的。

  10.不接受主管部门的管理和监督,不听合理意见,主观武断,不顾他人安危,强令他人违章作业的。

  第五十四条本规定由公司安委办负责解释。

  第五十五条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执行。公司以前制定的有关制度,规定等如与本规定有抵触的,按本规定执行。

  公司安全生产相关规章制度9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防止和减少安全事故,保证员工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生产均衡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产法》和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厂长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生产全面负责。

  第三条、专职安全员不得少于一名。每班组兼职安全员不得少于一名。

  第四条、公司制定重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成立应急救援组机构,负责组织、领导应急救援工作,减少应急情况下造成的人员财产损失。

  第五条、安全生产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实行"划分责任区,落实责任制,追究责任人"的逐级负责制。各分区的管理人员对在自己分工范围内发生的作业人员违章作业行为承担领导责任。

  第二章、人员安全管理

  第六条、公司制定安全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悬挂上墙,明示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制度,服从管理,按安全操作规程作业,不得违章作业。

  第七条、应和工作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或劳务合同,依法为工作人员办理工伤社会保险,并向作业人员如实告之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和应急处理办法。

  第八条、重视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工作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安全操作技能,未经安全教育和培训合格人员,一律不准上岗作业。

  第九条、及时向现场生产管理人员报告所发现的安全隐患,是每个作业人员的义务;作业人员有权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提出批评;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单位管理人员不得报复。

  管理人员接到报告后,应及时作出处理。

  第十条、工作人员必须遵守劳动纪律。工作时不准看报,不准睡觉、干私活或擅离工作岗位,不准带小孩上班。

  第三章、用电系统安全管理

  第十一条、电器维修工应经培训合格,持证上岗,掌握电器设备的正确使用方法和维修技术。

  第十二条、变压器、配电柜应有专人负责管理,定期接受供电部门校验、检修,变压器发生故障,应申请供电部门停电检修,变压器周围应设置安全护栏,禁止无关人员靠近。配电柜严禁超负荷运行;应定期进行维护、检修。

  第十三条、进行电器安装和检修时,至少应有两人以上人员参加并停电作业,禁止单人作业,禁止带电作业。

  第四章、奖励与处罚

  第十四条、在对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或在安全生产工作中及时发现事故隐患或经举报,消除和预防了重大事故发生的有功人员;在抢险救灾中做出突出贡献的有功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十五条、生产工作的从业人员不服从管理,违反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或违反操作规程,经教育仍不改正者,依照矿山有关规定进行经济处罚、行政处分。造成重大事故,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部门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十六条、管理人员在自己分工职责范围内工作不力,放任下属或违章指挥,致使分管工作内安全隐患得不到消除或在重大事故发生时,组织抢救不力或在事故调查处理期间擅离职守甚至逃匿的,报公司给予降级、撤级处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部门追究法律责任。

  第五章、附则

  第十七条、本制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有与国家相关法律不一致的,按国家法规执行。

  第十八条、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实行。

  二零xx年九月一日

  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挤塑机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第一条、操作人员必须熟悉本规程,经安全培训考试合格,穿戴好防护用品,方准操作本设备。

  第二条、电源合闸时,应检查电器热控是否灵敏可靠,热电偶指示温度是否正确,出现问题请维修人员排除,严禁操作工人乱动。

  第三条、开车时应检查主机减速箱,牵引无极变速箱,收线无极变速箱润滑是否正常,风机通风是否良好。

  第四条、开车前要注意各段加热温度,是否达到工艺要求的实际温度,保温时间要足够,初次加温时间保温不得少于3小时。

  第五条、不得在塑化不好,烧焦有老化的情况下进行挤出生产,以防事故发生,发现上述问题立即设法排除。

  第六条、车速要由低至高,加到正常速度,严禁高速起车,观察仪表上指示的电流值与温度是否正常,以防电流过大,引起加热器过烧。

  第七条、升降线盘时,要注意升降极限位置,不得过高或过低,有电器限位时不得超越限位使用。

  第八条、往料斗中加料时,注意金属物不得进入并严禁用螺丝刀或金属棒捅料压入螺杆内。

  第九条、检查干试机周围,应配备橡胶绝缘垫板,否则不准开车。

  第十条、开车前应检查好各接地部位是否良好,接地电阻应定期测定,不得高于4欧;设备是否有杂音等异常现象,如有问题修好再用。

  第十一条、禁止用手去触摸干试机之高压电器,电气线路或接地线部位。

  第十二条、线芯上有水禁止开车。

  第十三条没有停止之前,禁止用手触摸绝缘线芯导线接头及裸露部分;高压击穿后线芯要先行采取放电措施,然后修理。

  第十四条、开车与停车要由技术熟练工人指挥,避免误操作造成危险。

  第十五条、配备软化设备、塑胶机台的,操作人员不能任意移动、调整电器和机械设备;更不能用手扶摸导线、电导轮,铜导管部位。

  第十六条、开车结束后,应把电源、水源、气源全部关闭,操作手柄复原位,并做好交接班日记的记录。

  混料机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第一条在清理料斗时应切断电源,严禁带电作业,以免引起事故。

  第二条、混料转变时必须注意电源线路破损造成触电事故。

  第三条、混料时严禁湿手闭合混料机的电源开关,以免引起触电事故。

  第四条、混料完成后应及时关闭电源。

  磨粉机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开动磨粉机前,应检查所有检修门关闭是否严密,调整好风机和主轴的转向,排气阀应处于全开的位置。起动主机后,应立即加料(应先加细小颗粒料,再加正常料度料)然后开大风量阀门,在保证进料口不向外喷粉的前提下应尽量关小排气阀。接着再调正成品细度。带有颚破和提升机系列开机前应检查破碎机的颚板间隙是否符合进料粒度尺寸,调整分析机转速应达近似成品粒度要求。最后按以下顺序开机。

  1、开动斗式提升机

  2、开动颚式破碎机

  3、待料仓存有物料后,启动分析机

  4、启动鼓风机(空负荷启动,待正常运转后再加载)

  5、启动主机,在启动主机瞬间即启动电磁振动给料机。此时磨粉工作即为开始。

  操作顺序简易表示如下:

  "启动"提升机===破碎机===分析机===风机===主机===给料机。

  停机时应按以下顺序关闭各机:

  1、先关闭给料机停止给料

  2、给一分钟后停止主机

  3、吹净残留的物料后停止鼓风机

  4、最后关闭分析机

  停机顺序是:

  给料机===主机===鼓风机===分析机

  注:提升机输运料至料仓的过程中,先停止破碎机而后停止提升,此项应由储料量而变动。磨粉机在正常工作时不准随意加油,要确保生产安全,磨粉机在任何部分发生不正常噪音,或负荷突然增大应立即停机检查,排除故障,以免发生重大事故。再继续开机时必须将磨机内余料取出,否则开机时电流过大,影响启动。

  公司安全生产相关规章制度10

  (一)、总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标准,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贯彻实施安全措施。

  二、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负主要责任,并负责对分包单位的安全生产思想教育和安全技术性的业务指导,定期不定期对分包工程进行监督检查,并负责监督落实整改。

  三、几个分包单位联合施工时,应由总包单位统一领导,组织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工作。总包单位必须给分包单位提供安全舒适的工作环境。

  四、分包单位进场前,总包单位不许与其签订安全生产劳动合同。在现场施工中,如分包单位违章指挥,违章操作,总包单位有权对其停工整顿。

  (二)、分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要认真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政策、规定、指示和总包单位的“安全教育标准”、“安全技术管理办法”、“安全生产检查规定”、“施工安全管理标准”、“伤亡事故报告及处理制度”、“劳动保护用品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实现安全生产规范化、制度化、标准化管理。

  二、要配备专(兼)职安全员,并赋予布置、检查、落实整改措施权,有停工和越级上报权,有奖罚权,充分发挥专(兼)职安全员的作用,做好监督检查工作,把不安全因素消灭在萌芽状态。

  三、要经常性进行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使施工人员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严格遵章守纪,做到不违章指挥,不违章作业,不违反劳动纪律、搞好自我防护。

  四、要编制安全技术施工方案,制定分部分项安全技术措施,按工种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合理组织施工,不冒险蛮干,做到不安全不施工。

  五、要服从总包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严格执行总包单位一切安全管理规章制度,认真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贯彻落实,确保安全生产。

  六、要积极参加总包单位的安全生产会议、安全活动、安全检查,结合分包单位的实际情况贯彻执行。

  七、由于管理不善,造**全事故的饿,由分包单位负责,除及时向总包单位报告外,按“三不放过”原则查**因,追究责任,采取防范措施,按上级和总包单位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三)、公司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认真执行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令、规定和上级的指示、决议,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贯彻实施的措施,并检查执行情况。

  二、对本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负主要责任,把安全生产列入议事日程,要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会议,讨论安全生产动态,分析事故教训,解决安全生产上的问题。

  三、严格按照有关文件规定,每年备好安全技术措施费用,专款专用。财务部、材料部及项目部要落实项目,组织力量按时完成,不断改善劳动条件。

  四、根据建筑施工特点,按照国家规定的配备符合条件的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并保持相对稳定。要支持安全管理部门、安全管理人员的工作,使他们真正做到有职、有权、有责。

  五、督促有关部门建立和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随时组织检查,不断充实完善。

  六、积极改善劳动条件,开展安全达标活动,消除不安全因素。提倡文明施工、安全生产,保证本企业的产品符合规程和安全技术标准的要求。

  七、评比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时,要严格把关。由于违章指挥或违章作业造**全事故的项目部和班组不得评为先进集体。凡有严重违章或发生责任事故者不得评为先进个人。

  八、经常性组织中层领导干部、职能部门负责人及作业职工进行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安全技术培训教育,提高他们的安全管理水平和实际操作技能。

  (四)、公司技术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安全技术标准、规范。结合单位技术情况,制定贯彻实施的具体措施,并检查落实执行情况。

  二、对公司、项目部施工生产中一切安全技术工作全面负责,经常把安全技术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每次研究、规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施工生产技术工作时,必须同时研究、规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技术工作。及时研究、处理重大安全技术难题。

  三、组织编制、审查施工组织设计及施工方案时,要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从工程设计的图纸审核、施工方法的确定、施工机械设备、垂直运输机械设备的选用,以及确定脚手架工程的实施方案等每个环节,都要有安全技术措施,要针对性强,实用效果好,成为科学指导施工的技术依据。

  四、经常对职工进行安全技术知识培训、考核工作。不断提高广大职工安全技术水平和预防事故的能力。

  五、对企业存在的重大事故隐患和严重职业危害问题,应列入重大科研项目,有计划、有步骤地下达科研任务,组织力量攻克技术难关,彻底改善劳动条件。

  六、组织学习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制定特殊施工工艺的技术措施,督促各项目部在实施和采用新技术、新设备、新工艺时,必须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在组织技术鉴定时,必须把安全技术措施、装置列为重要内容。

  七、单位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审查或提出设计方案时,必须同时提出安全技术、工业卫生设施方案,同时要检查实施情况。

  八、参加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要从技术上分析事故原因,提出技术鉴定意见和改进措施。要经常深入施工现场,检查施工技术措施的落实情况,及时解决施工中的安全技术问题。

  (五)、经营部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在编制生产计划时,同时要编制安全技术措施方案。

  二、检查生产进度时,要同时检查安全生产情况,发现问题,负责进行调并转告有关科室。

  三、生产调度中发现重大隐患,要及时进行调度指挥,采取措施,消除隐患。

  四、安排生产计划时,必须考虑施工设备的装载能力,防止超负荷作业。

  五、在指导施工生产过程中,当进度、质量、安全三者发生矛盾时,必须把安全放在首位。

  (六)、安全部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协助领导组织推动安全生产工作,贯彻执行安全生产的法令、方针和政策。

  二、汇总和审查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督促有关部门贯彻执行。

  三、组织和协助有关部门制定和修订安全生产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对制度、规程的贯彻执行进行监督检查。

  四、经常进行以抓点带面的形式对现场检查,协助解决问题,存在特别紧急的不安全因素,有权指令先行停止施工,并且立即通知有关责任人整改。

  五、总结和推**全生产的先进经验。

  六、对职工进行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检查、监督基层单位安全培训工作,特别是新工人的上岗前培训。

  七、指导基层专(兼)职安全员工作。

  八、督促有关部门按规定及时发放和合理使用个人防护用品。

  九、参加伤亡事故的调查和处理,提出预防事故的措施,并督促按期执行。

  十、组织有关部门研究执行防止职业中毒的措施。

  十一、督促有关部门搞好劳逸结合和女工保护工作。

  (七)、财务部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设立安全生产专项经费,成立专用帐号。

  二、安全生产专项经费要专款专用,不得私自挪用。

  三、在工程未开工前,要及时筹集资金,确保安全防护用品的到位率。

  四、负责对安全生产奖罚金的发放与收缴,禁止乱用职权,徇私舞弊。

  (八)、质量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贯彻实施国家、省、市颁布的施工规范及质量标准。

  二、组织工程质量检查,负责公司的工程竣工验收工作。

  三、组织质量工作会议,处理施工中的质量问题,推广新技术、新工艺。

  四、对工程进行质量检查、指导,督促基层单位,抓好工程质量。

  五、制定并实施工程质量管理制度目标和规则。

  六、配合总工程师进行质量事故分析,及时写出分析报告和处理意见。

  七、负责工程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就。

  八、搞好施工管理、技术培训。

  (九)、工会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协助和督促行政部门贯彻执行劳动安全卫生各项规定,组织和开展各种形式的安全生产竞赛。

  二、在组织竞赛时,将安全卫生工作作为一个重要内容来抓。

  三、督促提出安技措施经费,并监督合理使用。

  四、参与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监督有关部门落实防范措施。负责组织有关部门做好伤亡事故的善后处理。

  五、防范发动群众宣传安全工作,做到安全工作齐抓共管,人人有责,完善工会与群众的联系。

  (十)、人力资源部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贯彻执行国家劳动工资政策。

  二、负责新工人的招考、录取和分配。

  三、编制、实施各种培训计划和规划。

  四、协助进行干部考核,负责职工考核定级和调级工作。

  五、负责技术职称、职务的评聘工作。

  六、制定劳动保护用品发放标准和采购、供应计划。

  七、编制公司工作人员的工资单和奖金分配方案。

  八、办理职工调动及离退休手续,进行社会劳动保险统筹基金的收缴和管理。

  九、编制企业用工计划,参与审批生产单位的兑现方案,做好工资报表。

  (十一)、劳资部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对新入场人员包括病假超过六个月的复工人员、实习培训人员,要及时与安全部门联系,搞好安全教育,对未经教育或教育不合格者,不准分配上岗。

  二、新工人进入生产岗位前应做好体检工作,分配时应执行有关职业禁忌症和女工保护的规定。

  三、严格控制加班加点,注意劳逸结合。

  四、未经培训的普通工不得替代技术工,学徒在没有老师指导下不得安全独立操作。

  五、特种作业和要害部位操作人员的安排,应相对稳定。

  六、在调整劳动组织、制订奖励制度等各项技术措施时,应将安全生产列入考核条件之一,促进 安全生产。

  七、参加劳动鉴定工作,会同工会等有关部门做好伤亡事故的善后处理工作。

  八、参与重大的工伤、生产、设备、火警等事故的调查分析,对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并负责办理。

  (十二)、项目部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负责其管理项目管理班子,建立项目内部各级责任制。

  二、搞好文明施工、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

  三、制定施工项目规划,对工程项目的成本、质量、安全、工期及现场文明施工全面负责,进行全过程管理,贯彻执行公司各项管理规章。

  四、在施工项目中,负责履行公司与甲方签订的《工程施工合同》,在工程项目施工招标合同过程中,如出现差异,必须及时向公司经理反馈,使合同执行得到有效的控制,按合同规定的质量标准完成。施工项目实现安全生产,维护和提高企业的社会信誉。

  五、合理组合、优化配置并落实项目的人、财、物等,生产要素,积极应用新技术、先进工艺和新型材料,组织好项目施工工作。

  六、组织和参加有关协调会议,处理好与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及内外分包单位的关系。

  七、严格执行公司财经制度,加强财经管理,正确处珊公闭、个人的利益关系。

  八、组织和落实处理、变更工作,督促收取工程款和做好结算工作;督促落实做好:工程资料和施工验收工作,负责撰写项目施工组织方案及施工总结。

  九、做好工程施工交付使用后的工程质量跟踪回访工作。

  十、负责组织项目内的同度资金及工程成本分析,报送公司有关部门。

  十一、对在施工中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和因项目经理部自身失误,而造成项目成本超支,负责部分经济责任。

  (十三)、项目部副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严格执行党的方针政策和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

  二、协作项目经理的工作,按照项目经理的委托,主持项目部的日常工作。

  三、根据工程施工总工期的要求,编制年、月、周施工进度计划,检查督促施工进度计划的实施,并根据实际情况及时进行调整。当工程进度滞后时,提出切实有效的赶工措施。

  四、根据施工的需要,向有关部门提出机械设备投入、调配意见;并根据机械设备的状况,及时督促维修、、保养、修理,保持机械设备处于良好的状态。督促有关人员合理使用机械设备。

  五、根据施工进度计划的要求,向有关部门提出工程材料投入、调配的意见和提出材料供应计划。检查督促合理使用材料,及时调整工程材料的使用计划。

  六、完成领导交待的其它工作任务。

  (十四)、项目部预结算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在项目部内接受项目经理的领导,对上接受上级主管业务部门的业务领导和监督。

  二、负责项目工程结算工作,督促检查经济合同的履行情况,维护企业利益。

  三、参与项目的经济活动分析,监控分部分项工程直接费和现场经费的收支情况,及时向项目经理报告经济盈亏状态,并当好项目班子的经济参谋,协作审查统计进度报表。

  四、做好增减变更工程、现场签证和索赔的结算工作。

  五、负责项目部的成本管理,建立现场项目成本台帐?进行项目成本核算,对项目部的管理费用成本和总目标成本负责,确保施工项目综合目标成本的实现。

  六、建立现场项目预结算台帐。

  七、完成领导交待的其它工作任务。

  (十五)、项目部资料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在项目内接受项目经理的领导,对上接受上级主管业务部门的业务领导和监督。

  二、负责项目部的工程资料的收集、整理、移交工作。

  三、负责项目部质量体系运行中的有关文件资料和工程文件的管理工作,对工程资料的完整性,真实性负责。

  四、做好检测和试验工作。

  五、参与事故调查和处理。

  六、负责项目部总体施工日志和会议记录。

  七、负责有关规范,标准及文件的收集工作。

  八、负责工程基础资料编制的指导工作。

  九、完成领导交待的其它工作任务。

  (十六)、项目部文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按公文办理程序的要求,负责公文和有关资料的打印。凡是以项目部名义发出的文件和资料,必须经项目经理审核后安排打印。

  二、按照保密条例保管并按规定做好使用各类证照、文件的登记记录。没有项目经理批准,任何人不得借用、借阅、抄袭本项目部的文件及资料。

  三、负责接听电话,并做到热情有礼、文明用语;负责接待来访人员,事前应先了解来访内容,在征得接待者同意后才准将来访人员接到有关人员办公室。

  四、负责电脑管理及其安全工作,编录、保管好有关电脑技术的图片、资料,做好有关数据文件和程序资料的备份、保存以及归档。

  五、负责电脑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并按公;司办公室的委托,进行电脑设备的维修工作。

  六、负责办公用品的保管、登记、发放工作。

  七、协作做好工程资料工作。

  八、负责项目经理办公室的整理。

  九、协作项目经理做好考勤工作。

  十、做好会议签到及记录工作。

  (十七)、项目部材料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在项目内接受项目经理的领导,对上接受上级主管业务部门的业务领导和监督。

  二、负责收集项目部各施工员提出的材料计划、整理后经项目经理批准向公司申请,并督促材料按时到位,做好收发和管理工作。

  三、负责按时提交项目部材料统计报表和做好材料核算工作。根据项目部的要求定期进行物资清查盘点,做到帐物相符。同时对项目部材料:进行文明管理。

  四、负责提出项目材料费用的控制意见,供项目部制订相关控制措施,对项目部的材料费用成本进行严格控制。

  五、负责收集材料合格证、试验证、使用证等有关材料使用证书,对不合格材料拒绝接收,严格把好材料质量关。

  六、做好材料防盗、防火、防损坏等防范工作。

  七、搞好仓库内及周边卫生。

  八、完成领导交待的其它工作任务。

  (十八)、项目部施工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认真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当安全与生产进度发生矛盾时,必须首先保证安全生产,不违章指挥。

  二、对所管工程安全生产负主要的责任,对所管施工现场作业环境的安全和一切安全防护设施(机、电、高空、“六口”等)的完整,齐全、有效、是否符合安全生产要求负责直接责任。

  三、认真参与编制和执行本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组织实施施工方案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在执行过程中如需修**必须经原编制审批部门同意。

  四、以书面形式认真向生产班组做好有针对性的分项工程安全技术交底。

  五、做好新进场工人的安全教育工作,组织现场人员进行每月不少于四小时的定期安全学习和各项安全活动,不断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

  六、教育工人不违章作业,发现有违章者要及时纠正和教育,经制止和教育仍不改者,则应严格按照项目部制定的安全违章执罚规定,给予当事人经济处罚和停止其作业。

  七、组织现场有关人员进行每周-次安全生产检查,参加项目部的月度安全生产检查。

  八、组织实施各层级检查时发出的事故隐患整改通知书,制定“三定”(定人、定时间、定措施)整改措施和填写整改记录表,接至停工整改通知书时,则应抓紧落实复查整改措施,并经签发部门复查签认后方能复工。

  九、组织有关人员做好施工现场脚乎架塔设和钢井架,塔吊安装等验收工作,所有安全装置齐全有效,达到合格后方能使用。

  十、现场发生工伤事故或未逐安全事故,应督促有关人员及时做好记录,发生重大伤亡事故,重大未逐事故要保护好现场并立即上报有关领导,同时参与组织“三不放过”(即事故原因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现场分析会议,吸取教训,组织实施防范措施。

  (十九)、项目部安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认真贯彻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令,以及上级有关规章制度、指示和精神,坚持原则,尽职尽责。

  二、协助项目经理开展各项安全生产工作,定时向项目经理汇报本项目安全生产情况。参与编制安全技术专项施工方案。

  三、督促项目部领导,组织职工学习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定期进行安全思想教育。

  四、行使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权,负责日常安全监督检查工作,随时随地督促有关人员解决不安全问题和制止违章指挥、冒险作业行为。遇重大险情或事故隐患,有权责令停工,立即采取妥善措施或上报处理。

  五、负责组织新工人进行三级安全生产教育,及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考核、持证作业情况的监督检查。

  六、负责工伤事故的统计上报工作,参加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

  七、作好本项目安全生产资料的管理以及其他安全档案工作。

  (二十)、项目生产班(组)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模范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规章制度,带领本班(组)安全作业。经常教育和督促组员严格配戴、使用个人劳动防护用品,制止组员违章作业,拒绝违章指挥。

  二、上班前,负责检杳本组所使用的机具、设备、防护用品、防护设施及阼业环境,发现隐患及时处理,作业过程中发现不安全因素要及时向现场施工员报告,并暂时停±E作业,直至经采取措施,确保安全后方可继续作业。

  三、认真执行施工现场管理人员的安全交底,每天班前要对本组成员所从事的工作做好分工,同时作好安全操作交底,并检查督促班组兼职安全员作好每天班前安全检查和安全交底的记录,不得漏记。

  四、带领本组成员积极参加现场定期安全学习和各项安全活动,不断提高组员的意识,督促班组兼职安全员作好安全学习记录。

  五、发生工伤事故必须立即报告施工员或质安员填写职工工伤记录表,并参与事故分析、落实措施。发生重大工伤事故和严重未逐事故要保护好现场并立即上报。

  六、积极参加现场组织的定期(周期)安全生产检查,对事故隐患提出整改意见。

  七、服从专职安全员的指导,接受其提出的整改措施。教育督促本组成员严格遵守岗位责任制,并做好班组安全自检工作。

  (二十一)、项目部机电水工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遵守公司及项目部的有关规章制度。

  二、服从项目部的管理和听从机电水班长的工作安排。

  三、工作时必须穿项目部统一配发的工作服和戴好工作卡,并戴好安全帽,进行特殊作业时,还必须戴好用好相关防护用品及器具。

  四、熟悉和按照相关操作规程进行操作,确保自己和他人的安全。

  五、勤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遇有较大问题要及时报告领导处理,做好巡查记录。

  六、跟班作业时,要根据施工现场的需要,备足用好电器具。

  七、做好机械维修、保养工作以及水、电线路的维护工作。

  八、积极参加项目部组织的各项活动。

  (二十二)、项目部动力设备管理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在项目内接受项目经理的领导,对上接受上级主管业务部门的业务领导和监督。

  二、负责施工项目现场的机械、电器设备等管理措施的实施和管理工作。

  三、负责项目部机电设备的进退场计划、实物的统计、台帐和费用台帐并及时填报统计报表。

  四、负责制订和实施项目的机械设备费用控制措施,对项目部机械费成本负责。

  五、工作标准:

  1、服从项目经理的工作安排,搞好本职工作。

  2、按公司有关机械设备和电的制度规定,配合项目做好施工机械,现场用电安全管理工作。

  3、每天对工地的设备使用情况和用电安全情况进行安全检查,发现违章作业,应及时制止并向有关负责人提出整改意见,确保施工安全。

  4、参与制订项目现场施工设备和用电、用水的配置方案、配合项目部做好起重设备的报装、安装、拆卸工作,以及验收工作。

  5、掌握项目施工机械使用情况,及时参与和协作项目部解决设备安全使用的技术问题,并对临电、临水安装验收。

  六、对施工班组机具使用不当而造成损坏,及时提出相应的处罚意见上报项目经理。

  七、完成领导交待的其它工作任务。

  (二十三)、项目部综合治理部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在项目内接受项目经理的领导,对上接受上级主管业务部门的业务领导和监督。

  二、负责项目部的生活后勤管理、生活设施管理、饭堂管理民工宿舍管理及环境卫生管理、计生工作管理等。

  三、负责项目部的治安、保卫、防火等管理工作。

  四、负责对项目部全体员工的教育组织和劳动纪律的管理工作。

  五、负责调入和新招人员的考核工作,并及时报告项目经理。

  六、会同资料员、文员搞好各类宣传专拦。

  七、经办员工因违反有关制度的处罚手续。

  八、做好保卫班的管理工作。

  九、完成领导交待的其它工作任务。

  (二十四)、项目部保卫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执行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和公司各项规定,完成保卫负责人交办的各项任务,协助保安负责人做好防火、治安防范工作。

  二、严格执行《门卫管理制度》和巡逻检查施工现场的防火、治安防范工作。

  三、发现有违反安全和打架斗殴行为,要立即制止并协助保卫负责人处理。

  四、掌握施工现场住宿人员情况,牢记报警电话,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向上级报告。

  五、严格履行交接班手续,提前15分钟交接班并做好登记,值班执勤期间佩戴标志,坚守岗位,尽职尽责,不得擅离职守。

  六、认真做好班前的准备工作,检查管区的材料、设备是否有被盗、被破坏情况,若发生被盗事件,当班人员要承担相关责任,视情节严重由公司或项目部对责任人作相应的经济处罚。

  七、夜间值班人员必须坚持做好夜间经常性的巡逻工作,对易被盗的材料、设备必须逐一检查到位,不准值班打瞌睡,发现值班睡觉,第一次警告,第二、三次每次罚款50元,发现晚上值班睡觉

  超过3次以上时,作待岗或辞退处理。

  八、对外出人员所带的包裹、行李要认真检查;私人带人工地的电线、电器等容易与工地混洧的物品,进场时要求自觉进行登记,以便退场时核对。

  九、认真做好进场人员的登记和进退场车辆的检查,材料运出凭放行条放行。

  (二十五)、项目部炊事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严格遵守公司及项目部的各项规章管理制度。

  二、服从项目郎的管理和服从食堂管理指导。

  三、上班时穿着公司统一配发的工作服和工作帽,并戴上口罩、胸卡。

  四、要搞好个人的卫生,勤剪指甲勤洗手,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

  五、严格按照《食品卫生法》有关规定和加工程序制作食品,始终提供新鲜、干净、味好、量足的食品给员工就餐。不准向工人出售发霉变质的饭菜。

  六、根。据项目部开饭时间的要求,按时上班,确保准时开饭+对工人服务要文明礼貌,态度和蔼。

  七、经常性的保持饭堂内部清洁及划分区域内的卫生工作,做到残碴、剩饭不隔夜处理,当天的餐具每餐应洗干净并消毒,不库存隔夜青菜,严防食物中毒事件。

  八、非食堂工作人员严禁进入操作室。

  九、随时将关好锁好门窗,严防不安全事故发生。

  (二十六)、项目部清洁工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遵守公司及项目部的规章制度。

  二、清洁工人首先要保持良好的卫生习惯,上班时按规定穿好工作服,佩戴工作卡。

  三、要撑握好作息时间,根据先急后缓的原则完成好卫生清洁工作。

  四、清洁范围为项目管理人员办公室、办公区域和生活区公共走廊及场坪卫生、厕所卫生、浴室卫生、消毒工作等。

  五、一般在早上较彻底地清洁一次,其后巡查若干次,对不清洁的部位要及时清洁。

  每星期对生活区域消毒二次。

  饮茶(水)器具每天消毒一次(开水消毒即可)。

  六、在进行厕所、浴室消毒或清洁时,要出示标示牌。

  七、爱护好公物,遵守保密规定,积极参加有关活动。

  (二十七)、工人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认真执行安全生产“三大纪律”,即:进场必须戴好安全帽;高空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遵守规程,正确使用防护用品。

  二、认真执行安全生产“八项注意”即:无安全措施不操作;无安全交底不操作;无安全自检不操作;危险问题不解决不操作;机械、电气无防护装置,压力罐、电气焊等无防爆装置不操作;不懂安全知识不操作;吸烟入室,生火登记;互相监督,高级工负责。

  三、积极参加安全生产各项活动,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四、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认真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有权拒绝违章指挥。不违章作业,不违反劳动纪律,真正做到“三不伤害”.

  五、做好作业前安全检查,发现隐患立即排除或上报处理。

  六、听从领导或安全人员的指导,正确使用劳保用品用具。主动提出改进安全工作的意见。

  七、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操作,新工人经“三级安全教育”后方可上岗作业。

  八、坚持安全生产、文明使用。

  九、维护好机具设备和各种安全防护装置。

  十、发生工伤事故,应立即报告,保护现场,积极抢救。

  (二十八)、电工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牢记“安全生产,人人有责”,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不酒后作业,积极参加安全竞赛和安全生产活动,接受安全教育。

  二、认真学习电气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做到应知应会。熟知安全知识,按规定组装电气设备,不违章作业,不冒险蛮干,拒绝违章指挥。

  三、要坚持每日巡回检查制度,对漏电保护装置、电气设备,尤其是移动和手持电动工具、照明灯、拖地电缆线,定时进行全面检查,排除不安全因素,经验收符合安全要求后方可交付使用,并对电气设备进行定期维修保养。

  四、正确使用防护用品,做到衣着整齐,穿好绝缘鞋,戴好安全帽,整装上岗,在危险处作业系好安全带。

  五、要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交代,不得任意变更、拆除安全防护设施。

  六、对各级检查提出的隐患,按要求及时整改。

  七、实行文明施工不得从高处抛掷物品;对流动式电线及时回收,妥善保管,线路辐射规范,配电箱、开关箱及时上锁,用电标志明显。

  八、发生事故和未遂事故立即向班组长报告,参加事故分析,吸取事故教训,积极提出防止事故发生、改善劳动条件的合理化建议。

  (二十九)、木工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牢记“安全生产,人人有责”,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积极参加安全生产竞赛活动,接受安全教育,不酒后作业。

  二、认真学习木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熟知安全知识,严格执行安全规章制度和措施,不违章作业,冒险蛮干,拒绝违章指挥。

  三、坚持上班前安全自检制度,对所使用的脚手架、板、施工环境中的洞口、安全网、安全挂钩、安全门、高压线等进行全面检查,排除不安全因素,不符合安全要求不施工,做到自我保护。

  四、要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交底,不得任意变更、拆除安全防护设施,并且不得动用电气和其他工种的机械施工设备。

  五、正确使用防护用品。要衣着整齐,穿好防滑鞋,使用移动式和手持电动工具戴好绝缘手套;拆除模板等高处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并不得拆除任何防护设施,加强自我保护。

  六、对各级检查提出的隐患,按要求及时整改。

  七、实行文明施工,不得从高处往地面抛掷物品;所用的建筑材料和器材要随时清理,分类堆放,有条不紊。

  八、发生事故或未遂事故,立即向班组长报告,参加事故分析,吸取事故教训,提出改善劳动条件的合理化建议。

  (三十)、瓦工、抹灰工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牢记“安全生产,人人有责”,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不违反劳动纪律,坚守工作岗位,不串岗,不酒后作业,集中精力进行安全生产。

  二、认真学习瓦工、抹灰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熟知安全知识,严格执行安全规章制度和措施,拒绝违章指挥,不违章作业,冒险蛮干。

  三、坚持上班前安全自检制度,对所使用的脚手架、施工环境中的洞口、安全网、安全挂钩、安全门、高压线等进行全面检查,排除不安全因素,不符合安全要求不得施工。

  四、要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交底,不得任意变更、拆除安全防护设施,并且不得动用电气和其他工种的机械施工设备,加强自我保护。

  五、正确使用防护用品。要衣着整齐,戴好安全帽,危险处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使用移动式和手持电动工具戴好绝缘手套。

  六、对各级检查提出的隐患,按要求及时整改。

  七、实行文明施工,不得从高处往地面抛掷物品,并随时清理砖、瓦、灰、砂、石等,分类堆放整齐有条不紊。

  八、积极参加安全竞赛和安全活动,接受安全教育,随时检查工作岗位周围的环境和使用工具、材料、电气及机械设备,做好文明施工。

  九、发生事故或未遂事故,立即向班组长报告,参加事故分析,吸取事故教训,积极提出预防事故发生、促进安全生产、改善安全条件的合理化建议。

  (三十一)、石工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牢记“安全生产,人人有责”,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严格遵章守纪,坚守工作岗位,不串岗,不酒后作业,集中精力进行安全生产。

  二、认真学习石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熟知安全知识,严格执行安全规章制度和措施,拒绝违章指挥,不得违章作业,冒险蛮干。

  三、坚持上班前安全自检制度,对所使用的脚手架、板、施工环境中的洞口、安全网等进行全面检查,排除不安全因素,不符合安全要求不得施工,加强自我保护。

  四、要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交底,不得任意变更、拆除安全防护设施,并且不得动用电气和其他工种的机械施工设备,加强自我保护。

  五、正确使用防护用品。要衣着整齐,戴好安全帽,危险处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使用移动式和手持电动工具戴好绝缘手套。

  六、对各级检查提出的隐患,按要求及时整改。

  七、实行文明施工,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

  八、在脚手架上砌石,不得使用大锤,修整石块时,要戴好防护镜,并不得两人对面操作。工作完毕,应将脚手架上的石渣、碎片及时清扫干净。

  九、搬运石料要拿稳放牢,绳索工具要牢固,两人抬运,应相互配合,动作一致,用车子或筐运送,不得装得太满,防止滚落伤人。

  (三十二)、架子工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牢记“安全生产,人人有责”,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积极参加安全生产竞赛活动,接受安全教育,不酒后作业,集中精力进行安全生产。

  二、认真学习架子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做到应知应会,严格执行安全规章制度和措施,按规定搭拆脚手架、井架、各类垂直运输架、安全网及“四口”防护等,不违章作业,冒险蛮干,拒绝违章指挥。

  三、要坚持每日巡回检查制度,对本工种组装的施工机械设备和搭设的防护设施,进行全面检查,排除不安全因素,经验收符合安全要求后,方可交付使用。

  四、要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交底,不得任意变更。

  五、接受安全教育,正确使用防护用品。要衣着整齐,穿戴好防护用品,系好安全带,戴好安全帽。

  六、对各级检查提出的隐患,按要求及时整改。

  七、实行文明施工,不得从高处往地面抛掷物品;所用的器材分类堆放,有条不紊。

  八、发生事故或未遂事故,立即向班组长报告,参加事故分析,吸取事故教训,积极提出防止事故发生、促进安全生产、改善劳动条件的合理化建议。

  (三十三)、模板工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牢记“安全生产,人人有责”,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积极参加安全生产竞赛活动,接受安全教育,不酒后作业,集中精力进行安全生产。

  二、认真学习架子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熟知安全知识,严格执行安全规章制度和措施,不违章作业,冒险蛮干,拒绝违章指挥。

  三、在支模时应按顺序进行,模板没有固定前,不得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四、支设3米以上的立柱模板和梁模板时,应搭设操作平台,不足3米的,可用马凳操作,不准站在模板上操作和在梁底模上行走,更不允许利用拉杆、支撑攀登上下。

  五、接受安全教育,正确使用防护用品。要衣着整齐,穿戴好防护用品,系好安全带,戴好安全帽。

  六、对各级检查提出的隐患,按要求及时整改,不符合要求不得施工。

  七、工作前应事先检查所使用的工具是否牢固,扳手等工具必须用绳链系挂在身上,工作时思想要集中,防止钉子扎脚和从高处跌落。

  八、拆除模板时,一般要先采用长撬扛,严禁操作人员站在正拆除的模板上。已拆除的模板、立杆、支撑应及时运走或妥善堆放,严防操作人员因扶空、踏空而跌落。

  (三十四)、钢筋工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牢记“安全生产,人人有责”,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积极参加安全竞赛和安全活动,严格遵章守纪,不违反劳动纪律,坚守工作岗位,不串岗,不酒后作业,接受安全教育。

  二、认真学习钢筋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熟知安全知识,严格执行安全规章制度和措施,拒绝违章指挥,不违章作业,冒险蛮干。

  三、坚持上班前安全自检制度,对所使用的脚手架、施工环境中的洞口、安全网、高压线等进行全面检查,排除不安全因素,不符合安全要求不得施工,加强自我保护。

  四、要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交底,不得任意变更、拆除安全防护设施。

  五、正确使用防护用品。要衣着整齐,戴好安全帽,危险处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

  六、对各级检查提出的隐患,按要求及时整改。

  七、实行文明施工,不得从高处往地面抛掷物品,并随干随清,分类堆放钢筋,有条不紊。

  八、发生事故或未遂事故,立即向班组长报告,参加事故分析,吸取事故教训,积极提出预防事故发生、促进安全生产、改善安全条件的合理化建议。

  (三十五)、砼工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牢记“安全生产,人人有责”,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不违反劳动纪律,坚守工作岗位,不串岗,不酒后作业,集中精力进行安全生产。

  二、认真学习砼工、抹灰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熟知安全知识,严格执行安全规章制度和措施,拒绝违章指挥,不违章作业,冒险蛮干。

  三、坚持上班前安全自检制度,对所使用的脚手架、施工环境中的洞口、安全网、高压线等进行全面检查,排除不安全因素,不符合安全要求不得施工,加强自我保护。

  四、要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交底,不得任意变更、拆除安全防护设施,并且不得动用电气和其他工种的机械施工设备。

  五、正确使用防护用品。持震动泵者必须戴好绝缘手套,穿好绝缘鞋,操作面上电缆不得随地拖拉,不得挂在脚手架上。

  六、各种机械设备必须专人操作,而且懂得机械原理和维修。

  七、对各级检查提出的隐患,按要求及时整改。

  (三十六)、打桩工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牢记“安全生产,人人有责”,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积极参加不同形式的安全生产会议,不违反劳动纪律,坚守工作岗位,不串岗,不酒后作业。

  二、认真学习打桩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熟知安全知识,按规定使用打桩机,移动塔式桩架时,禁止行人跨越滑车组,移动桩架和停止作业时,桩锤应放在最低位置。

  三、打砼预制桩,吊桩前应将桩锤提升到一定位置规定牢靠,防止吊桩时桩锤坠落。

  四、桩身附着物要清除干净,起吊后人员不准在桩下通过。

  五、打桩时应采取与桩型、桩架和桩锤相适用的桩帽及衬垫,发现损坏应及时修整或更换。

  六、对灌注桩,桩管沉入到设计深度后,应将桩帽及桩锤升到4米以上锁住,方可检查桩管或浇注砼。

  七、钻孔灌注桩浇注砼前,孔口应加盖板,附近不准堆放重物。

  八、工作时,对各级主管人员检查出的隐患应及时整改。

  (三十七)、油漆工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牢记“安全生产,人人有责”,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严格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工作岗位,不串岗,不酒后作业,集中精力进行安全生产。

  二、认真学习油漆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对各类油漆,因其易燃或有毒,存放于专用库房内,不允许与其他材料混放,对挥发性油料必须存于密闭容器内,不许设专人保管。

  三、油漆库房应有良好的通风,并有足够的消防器材,悬挂醒目的“严禁烟火”的标志,库房与其他建筑物应保持一定的距离,严禁住人。

  四、进行油漆作业时,戴好防护手套和口罩,避免伤手或刺激性气味危害。

  五、进行油漆作业时,应远离火源,不得作业时抽烟,远离电焊操作区。

  六、对各级检查提出的隐患,按要求及时整改,不符合要求不得施工。

  (三十八)、机械操作工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牢记“安全生产,人人有责”,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不违反劳动纪律,坚守工作岗位,不串岗,不酒后作业,集中精力进行安全生产。

  二、认真学习机械施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熟知安全知识,按规定组装各类施工设备,精心操作,严格执行“十不吊”,拒绝违章指挥,不违章作业,冒险蛮干。

  三、坚持班前安全自检制度,对所操作的机械设备进行全面检查,排除不安全因素,不得超负荷或带病运转,并在班前试运转或试吊,确认合格后方可正式作业,用毕后及时切断电源,把闸箱锁好,同时对机械设备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维修保养,始终保持良好的运转状态。

  四、要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交底,不得任意变更、拆除安全防护设施,并且不得动用电气和其他工种的机械施工设备。

  五、正确使用防护用品。衣着整齐,带好安全帽,高处检修应系好安全带,加强自我防护。

  六、对各级检查提出的隐患,按要求及时整改。

  七、积极参加安全竞赛和安全活动,接受安全教育,随时检查工作岗位周围的环境和操作的机械设备,做好设备的维护保养工作。

  八、发生事故或未遂事故,立即向班组长报告,参加事故分析,吸取事故教训,积极提出防止事故发生、促进安全生产、改善劳动条件的合理化建议。

  (三十九)、起重工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起重工在从事吊装作业时,应培训考试后持证上岗,并积极参加安全生产会议,牢记“安全生产,人人有责”,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不违反劳动纪律,坚守岗位。

  二、上岗前要衣着整齐,在吊物吊装过程中不得碰击脚手架等任何防护设施。

  三、认真学习起重工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懂得起重机械性能,熟悉安全知识,按照起重工的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四、起重工每天上班前,首先要对塔吊进行全面检查,观察安全装置是否有效及其他方面有无异常,然后先空载试运行,确认无问题后,方可正式作业。吊物运行过程中,应尽量避开人员比较集中的区域,起降重物要响铃示警。

  五、塔吊工工作期间不准喝酒,不准疲劳作业。

  六、起重工要按照“十不吊”进行作业,起吊时坚决服从指挥人员的指挥,不得任意行动,对吊起的物件不准长时间停在空中。

  (四十)、司索工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牢记“安全生产,人人有责”,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思想,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不违反劳动纪律,坚守工作岗位,不串岗,不酒后作业,工作中要精力集中。

  二、认真学习司索工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熟悉安全知识,严格执行规章制度和措施,不得违章作业。

  三、坚持上班前自检制度,对索具、钢丝绳、带子、扣件、预留鼻、周围高压线及其他障碍物进行全面观察,排除不安全因素。每次吊运要先试吊,把重物吊离地面1米左右检查负荷有无超重,被吊物平衡程度,捆绑牢固情况。捆绑有棱角的物件时,必须垫以木板或麻袋等物,在确认无任何异常后,方可正式起吊。

  四、起吊后司索人员不得站在吊物下方,应运力吊物并撤到安全地方

  五、塔吊工工作期间不准喝酒,不准疲劳作业。

  六、正确使用防护用品,要衣着整齐,上班前戴好安全帽,保证安全工作的顺利进行。

  (四十一)、机械维修工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牢记“安全生产,人人有责”,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积极参加安全竞赛和安全活动,严格遵章守纪,不违反劳动纪律,坚守工作岗位,不串岗,不酒后作业,集中进行安全生产。

  二、认真学习机械维修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熟知安全知识,严格执行安全规章制度和措施,不违章作业,不冒险蛮干,有权拒绝违章指挥。

  三、修理机械要选择平坦坚实地点停放,支撑牢固和楔紧;使用千斤顶时,必须用支架垫稳。不准在发动着的车辆下面操作。架空试车不准在车辆下面工作或检查,不准在车辆前方站立。

  四、检修有毒、易燃物的容器或设备时,应先严格清洗,经检查合格,打开空气通道,方可操作。在容器内操作,必须通风良好,外面应有人监护

  五、工作时注意工具应经常检查,是否损坏,打大锤时不准戴手套,在大锤甩转方向上不准有人。

  六、检修中机械应有“正在维修,禁止开动”的警示标志,非检修人员一律不准发动或转动。修理中不准将手伸进齿轮箱或用手指找正对孔。

  七、清洗用油、润滑油及废油脂,必须按指定地点存放。废油、废棉纱不准随地乱扔。

  八、修理电气设备,要先切断电源,并锁好开关箱,悬挂“有人检修,禁止合闸”的警示牌,并派专人监护,方可修理。

  九、多人操作的工作台,中间应设防护网,对面防线操作时应错开。

  十、积极参加安全竞赛和安全活动,接受安全教育,做好设备的维修保养工作。

  (四十二)、信号指挥工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要积极参加各种安全生产会议,牢记“安全生产,人人有责”,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不违反劳动纪律,坚守工作岗位,不串岗,不酒后作业,集中精力进行安全生产。

  二、认真学习信号指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熟知安全知识,严格执行规章制度和措施,不得违章指挥。

  三、坚持上班前自检制度,对索具、钢丝绳、带子、扣件、预留鼻、周围高压线及其他障碍物进行全面观察,排除不安全因素。每次吊运要先负荷试吊,并在正式吊运前检查负荷、平衡程度,捆绑牢固情况,在确认无任何异常后,方可正式起吊,不得马虎从事。

  四、要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交底,不得任意变更、拆除安全防护设施,如遇特殊情况,要及时有施工负责人协调,制定切实可行的吊运方案。

  五、正确使用防护用品。衣着整齐,上岗时带好安全帽,佩带袖标,手拿红绿旗及哨子,在吊物吊装过程中不得碰撞脚手架等任何防护措施。

  六、对各级检查提出的隐患,按要求及时整改。

  七、实行文明施工。从高处吊运的一切物品,要按指定地点堆放整齐,有条不紊。

  八、积极参加安全竞赛和安全活动,接受安全教育。

  九、发生事故或未遂事故,立即向班组长报告,参加事故分析,吸取事故教训,积极提出防止事故发生、促进安全生产、改善劳动条件的合理化建议。

  (四十三)、防水工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要积极参加各种安全生产会议,牢记“安全生产,人人有责”,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不违反劳动纪律,坚守工作岗位,不串岗,不酒后作业,集中精力进行安全生产。

  二、认真学习防水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熟知安全知识,严格执行规章制度和措施,不得违章指挥,不冒险蛮干,有权拒绝违章指挥。

  三、正确使用防护用品。衣着整齐,带好安全帽,危险处施工应系好安全带。

  四、屋面周围应设防护栏杆,屋面上的孔洞应加盖封严或者杂孔周边设置防护栏杆,并加设水平安全网。

  五、沥青操作人员不得赤脚,穿短裤,裤脚、袖口应扎紧,配戴手套和护脚,操作时要注意风向,防止下风向作业人员中毒或烫伤。

  六、对各级检查提出的隐患,按要求及时整改。

  七、积极参加安全竞赛和安全活动,接受安全教育。

  八、发生事故或未遂事故,立即向班组长报告,参加事故分析,吸取事故教训,积极提出防止事故发生、促进安全生产、改善劳动条件的合理化建议。

  (四十四)、管道工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要积极参加各种安全生产会议,牢记“安全生产,人人有责”,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不违反劳动纪律,坚守工作岗位,不串岗,不酒后作业,集中精力进行安全生产。

  二、认真学习管道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熟知安全知识,严格执行规章制度和措施,不得违章作业,不冒险蛮干,有权拒绝违章指挥。

  三、坚持上班前自检制度,对所使用的砂轮、切割机、爬梯、脚手架、板、电线线路、安全网、高压线、洞口等进行全面检查,不符合安全生产要求,不得操作,加强自我防护。

  四、要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交底,不得任意变更、拆除安全防护设施,并不得动用其他工种电气和机械施工设备。

  五、正确使用防护用品。衣着整齐,穿戴好安全防护用品。

  六、对各级检查提出的隐患,按要求及时整改。

  七、实行文明施工不得从高处往地面抛掷物品,各种流动电线应及时回收,妥善保管。班后闸箱断电上锁,随时清理各类管道等材料,按类堆放整齐,有条不紊。

  八、积极参加安全竞赛和安全活动,接受安全教育,随时检查工作岗位周围的环境,做好文明施工。

  九、发生事故或未遂事故,立即向班组长报告,参加事故分析,吸取事故教训,积极提出防止事故发生、促进安全生产、改善劳动条件的合理化建议。

  (四十五)、电气焊工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要积极参加各种安全生产会议,牢记“安全生产,人人有责”,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不违反劳动纪律,坚守工作岗位,不串岗,不酒后作业,集中精力进行安全生产。

  二、认真学习电气焊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熟知安全知识,严格执行规章制度和措施,不得违章作业,不冒险蛮干,有权拒绝违章指挥。

  三、坚持上班前自检制度,对所使用的电气焊、脚手架、板、电线线路、安全网、高压线、洞口等进行全面检查,排除不安全因素,不符合安全生产要求,不得施工,加强自我防护。

  四、要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交底,不得任意变更、拆除安全防护设施,并不得动用其他工种电气和机械施工设备。

  五、正确使用防护用品。衣着整齐,上岗前戴好安全帽、防护帽、防护镜、危险处要系好安全带,穿好绝缘鞋。

  六、对各级检查提出的隐患,按要求及时整改。

  七、实行文明施工不得从高处往地面抛掷物品,各种流动电线应及时回收,妥善保管,停止使用后,闸箱断电上锁。

  八、积极参加安全竞赛和安全活动,接受安全教育,随时检查工作岗位周围的环境,做好文明施工。

  九、发生事故或未遂事故,立即向班组长报告,参加事故分析,吸取事故教训,积极提出防止事故发生、促进安全生产、改善劳动条件的合理化建议。

  (四十六)、普通工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要积极参加各种安全生产会议,牢记“安全生产,人人有责”,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不违反劳动纪律,坚守工作岗位,不串岗,不酒后作业,集中精力进行安全生产。

  二、认真学习各项规章制度和本企业安全条例,熟知安全知识,严格执行规章制度和措施,不得违章作业,不冒险蛮干,有权拒绝违章指挥。

  三、坚持上班前自检制度,对所使用的工具和周围环境进行全面检查,排除不安全因素,不符合安全生产要求,不得施工,加强自我防护。

  四、要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交底,不得任意变更、拆除安全防护设施,并不得动用与己无关的电气和机械施工设备。

  五、正确使用防护用品。衣着整齐,戴好安全防护用品。

  六、挖掘土方,两人操作间距保持2-3米,并由上而下逐层挖掘,禁止采用掏洞的操作方法。

  七、开挖沟槽、基坑等应根据土质和挖掘深度放坡,必要时设固壁支撑。掘出的泥土应堆放在沟边1米以外,并高度不得超过1.5米。

  八、用手推车装运物料,应注意平稳,掌握重心,不得猛跑和撒吧溜放。前后车距在平地上不得少于2米,下坡不得少于10米。

  九、从砖垛上取砖时应由上而下阶梯式拿取,禁止一码拆到底或下面掏取。整砖和半砖应分开传递。脚手架上放砖高度不准超过三层侧砖。

  十、车辆未停稳,禁止上下和装卸物料,所有物料要垫好绑牢。

  十一、要坚决听从工地安全人员指挥,不得违章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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