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日常学习、工作和生活中,说到征文,大家肯定都不陌生吧,借助征文人们可以反映客观事物、表达思想感情、传递知识信息。你知道征文怎样才能写的好吗?以下是小编整理的“阅读经典”主题征文范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文章本天成,妙手偶得之。一部好书,一篇佳作,需要些机缘巧合,而这垂青也同样能遇到有心人的落笔。
不知道什么时候爱上读书,但是我知道我什么时候喜欢写点“豆腐块”,那是源于爱上读书。稚童作文,免不了染上堆砌辞藻、引诗据典的坏习气,洋洋洒洒煞是好看,但细品却言之无物。依仗着多读些书,多知道些典故,多懂些诗词,多认识些偏僻的词汇,如同孔乙己通晓好多回字的写法,一作文就恨不得各路“神仙”前来助威,幸亏我手里没有存下那时的文章,要不现在读来肯定难以下咽。
如今的社会中,也多少存在着一些相似的坏风气。更多的强调形式化的事物,关注外在呈现的美丽而往往忽略了内质。比如一些团体搞些主题性的活动,形式大于意义,意义更是脱离作用,过程五彩斑斓,迷人眼球,最后留下的记忆很快就淡出了。还有世人对人颜值的重视,颜值担当,所向披靡,无论男女,都奉为圭臬。连童话里丑小鸭的逆袭,也需要化作天鹅,丑鸭子就休想逆袭的。人们越来越习惯而接受美好的表象,谁又花心思去探索体会其内在的美呢。
是什么时候让我有了收敛的这种意识呢。也许是那篇文章吧,从漫长的人生旅途中,它改变了我很多,教会了我很多。全文朴实无华,近似白描地记述一些故事,中间流露真挚情感。原来文章可以这么写,就像站在武林之巅的高手,无刀胜有刀,竹剑劈万剑。不需要太多的点缀,就是用普通的文字雕琢出精彩的段落,而这种精彩是走心的,是可以反复咂味的。
我之所以不提何文章,是想让大家耐心地读下去。我是有心与读者一下我的所得的,这么一篇好文章,是很值得慢慢品味推敲的。文章的内容我就不细说了,还是聊聊与这篇文章的前因后事。
初读,虽是古文,但通俗易懂。我想作者在行笔时是有感而发的,是带着朝花夕拾的心意去行云流水地记录,就是把自己周遭点点滴滴的发生与体味,用平凡之语说伟大亲情;用细微之处的闪光点,来勾勒故亲对己的绵延之情和清晰的慈祥可亲。会悄悄的感人,激起读者的感同身受。当时的我,突然长大的,似乎明白了不明白的,我不会再说母亲喜欢吃鱼头这样幼稚的笑话,不会厌恶父亲不停地督促我学习,也不会去羡慕别人家的小孩有这有那了。文中的其他,我是不大懂得,也超越了我那个岁数所理解的,但是我知道它的好。
多少年后,我在整理自己的读书时课本,居然又翻到了这篇,这也许所谓的缘分把。残存的印象很模糊了,我很虔诚地把文章一个字一个字地读了,那些不懂的段落,有所悟了。知道了列举“女怀清台”与诸葛村夫建功立业的典故,是以此来表明自己的心志,对井底之蛙的反弹琵琶,别样的自诩。作者在那个科举年代,八次落第,家道中落,不泯斗志,屡败屡战,最终成就一番伟业。
人从呱呱坠地开始,就不会在一个起跑线上。也许寒窗寒门的不懈努力,也换不得功成名就,但是生命之汪洋里总会有“漏网之鱼”,一跃龙门,鲤鱼作龙。若是,就要把握好冥冥之中的垂青与眷顾,来个王侯将相宁有种乎,做些彪炳史册的大手笔。若不是,也要如作者般,匹夫不可夺志也,人的志气是在任何境遇下都要坚持的,无论何时何地,无论一身平凡,都要有个梦,梦不好高骛远,梦就在脚下。所谓的人生大赢家,不是你成为最强王者,而是你哪怕一直处于青铜白银的小世界,快乐地奔跑,没有抱怨,没有堕落,就这样快乐的奔跑,幸福的工作生活。
这里,我也把身边的他推荐一下。他是我的微信好友,亦是同事。我和他曾经在一块工作过,对他有点了解。他是很普通的人,一名高速养护工,他都算不上真正意义的高速人,徘徊在体制之外。他家在小县城,没啥文化学历,一上班就是好多天不回家,家里有老婆有娃,一家子花销都靠他点工资承担。他应该是处于社会底层了,很直观的看到了他一身的“贫瘠”。但是和他面对面时,他总是笑得,黝黑的脸上裂出一口不太整齐的说不上白的牙,笑得很自然,和他攀谈,都是对未来的热乎憧憬,你能真切地感受他的正能量与幸福。
这是为什么呢。我一直找不到幸福的理由,我的狭隘阻挡了我的目光。后来,因为工作关系加了他的微信,看到了他朋友圈的内容,我终于明白了。他的朋友圈很简单,就两类,一类是和工作有关的,除了高速路况信息外更多的是展现自己的工作风采,我从他调侃的语言里看到了他的敬业与热爱,他就是真正的高速人,当穿上橙色制服那刻开始,他自己就是了,别人爱说啥说啥;另一类就是晒家晒娃,满满的幸福,款款的情,什么爱,什么海誓山盟,他让他用一张张随手拍,简单而热烈的呈现,看到的人都会羡慕这样有滋有味的小日子。他就是人生大赢家,他很富有,有很多人没有的,有很多人缺失的,他在人生大道上快乐幸福的奔跑着。
书归正文,文章最后一段是我印象最深刻的。我想这时候是让大家见识一下它的庐山真面把。“庭有枇杷树,吾妻死之年所手植也,今已亭亭如盖矣。”这是文章最后一句。现在读起来,依然很感伤。如果不百度,有多少读者能猜到这篇文章的题目与作者呢。作者以此为结尾,不见得夫妻感情甚于父母亲情,多半是离作者最近的别离。没有那种“十年生死两茫茫”深厚追忆与思念,就是一言一语的简单描绘,看不到华丽与丰富,可是却触碰到人内心最柔软的部分。睹物思人,物是人非,在悲伤里,有一种知足,就是我遇到你,很好;我和你在一起,很好;与你的每一天,很好;这就够了。那种失去后才幡然醒悟,生前没有好好珍惜的,才是最大的悲哀。就像我那位幸福快乐的同事,因为工作,与妻子孩子聚少离多,但是在一起的每一天都是那么充实,播撒着不计其数的狗粮,那些美好时光就是永恒的,不会磨灭的。
最后,我还是有些不好意思的,我的身边就有和作者同姓的朋友,他应该最有发言权,毕竟血脉相通,我这里大言不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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