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宣传的征文

2022-11-18 征文

  在平平淡淡的日常中,大家都写过征文吧,征文没有题目、题材、格式的限定,与作文大体上一样。相信很多朋友都对写征文感到非常苦恼吧,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法制宣传的征文范文,欢迎大家分享。

  法制宣传的征文 篇1

  法律是无情的,只要你触犯了法律,你便回受到法律的制裁。但是有一些人却以身试法,但是最后还是伏法。为什么会有这么多的人违法呢?那还不是自己的好奇心太强和自己的控制里不够,而让自己吃亏,走是了绝路。才后悔莫及。

  今天我们学校请了一位朱警官为我们上了生动的一节法制课。使我们进一步走进了法律,增强了法律的知识,并进一步让我们体会了法律的无情。正是像那位警官所说的有些人因为上网吧玩,最终使自己走向了犯罪道路,最后却害得自己进了监狱毁了自己大好的前途,这都是好奇心惹得祸。

  这使我想起了电视上艘播放的吸毒和贩毒的犯罪分子,为什么他们会这样?那还不是他们一时的好奇和贪婪心,使自己慢慢地走向了犯罪的道路。而且越陷越深,到了不能自以。难道不是这样吗?犯法把一个美满,幸福的家庭弄得支离破碎。所以我们要每时每刻都警备,不要误入禁区,那只会让你走向黑暗,最终落入法网进了冷冰冰的监狱,到是你哭天喊地也没有人会来救你,所谓“法律无情,人却有情”。在生活中,我们必须时时刻刻,小心,小心,再小心,否则便会自废前程。

  法律是严肃的,它不会放过任何一个犯法之人,所以我还要劝告大家,小心使得万年船。自己要有坚定的意志力和强大的控制力,要分清是非遵守法律,否则后果不堪设想。

  法制宣传的征文 篇2

  法律,顾明思义,它是人们在社会上所遵守的规则,是社会上人与人之间关系的规范。法律是一切人类智慧的结晶,包括一切社会思想和道德。

  法律是人类公正的裁判,不论一个人是腰缠万贯,还是一贫如洗,在每个人面前,它都是公正、严肃的。它不会让任何一个好人含冤而去,更不会让坏人逃之夭夭。

  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它以正义为其存在的基础,以公正为其存在的目标,以国家的安全和社会的和谐为其存在的价值,无私地维护着国家和每个人的生活。它是老百姓的光明,是恶人的黑暗。

  而在我们的身边,人们的知法犯法的例子不胜枚举:2006年10月,家住湖北省随州市的朱某父母离婚已5年了,可从2003年起,父亲就不再支付朱某的任何扶养费。朱某的妈妈下岗了,日子一下子变得十分窘迫,而朱某多次找到父亲索取扶养费,都被拒绝。这时,朱某想到了法律,他拿起法律的武器,使朱某的父亲得到了应有的惩罚。

  上面的例子告诉我们:当我们受到伤害时,不要“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而要拿起法律的武器,维护自己的权利,让法律使带给我们伤害的人得到应有的惩罚。

  法律,你的面孔透露着严肃,你的双眸散发着正义,你流淌的血是公正,你的骨头是刚毅。你是长啸正义的雄狮,你是吟唱光明的百灵!

  因此,让我们一起明法、守法,用法,让法律永远留在心中!

  法制宣传的征文 篇3

  谈到法律,总会给人以神秘、威严、崇高的感觉。其实,法律与道德、习惯、宗教、纪律一样,都在规范着人们的行为。正是由于这些规范的存在,这个社会才变得有序;正是由于法律的存在,我们的权利才得到应有的保障。

  我们是小学生,是二十一世纪这个法治社会的小学生,我们应该重视法律,并将法律时时刻刻牢记在心。我们要努力做遵纪守法的合格小公民,肩负着现代化国家的神圣使命!

  “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现在小小的放松很可能在将来会酿成一次大的失足,何苦要等到法律制裁的时候才悔恨呢?所以我们现在只有从一名合格的小学生做起,将来当我们走出校园,融入社会这个大集体后,才能真正成为一名知法、懂法、守法的好公民。比如说:“学校不得违法开除未成年学生,教师再骂“笨死了”将受惩处,教师不能在校内吸烟,突发事件先救未成年人,父母外出要委托“代家长”父母不可偷看孩子日记,法院可剥夺父母监护权,再走丢小孩监护单位要担责,新法实施需要相关法规展开。”

  法律在我们的一生中是维护自己权利的武器,同时又是规范自己行为的社会准则。因为权利在规则中行使,义务在规则中履行,自由在规则中拥有。法律引领我成长。

  法制宣传的征文 篇4

  教育对于种子是阳光,对于树林是水,对于稻田是肥料……而对于我们少年儿童,是走上到的殿堂的梯子。

  中国古代5000年的历史,各个朝代都竭力推行德制,可是如果有些人真的没有“德”,那的德制只能是浮云要是盗贼、人犯,从小接受过法制教育,有着满心道德,那他们还会成为罪犯吗?不会。所以,解放了以后,我们推行的是“法制”。

  如果这世界没有“法”,会怎么样?我想我一定会天天泡网吧,人们肯定吸毒的吸毒。那么,这个社会将会变成什么样子呀!!!所以说,法律,是不能没有的。

  近年来我国未成年人犯罪逐渐增多,引起了国家的高度重视。是的,未成年人也犯罪。别不相信,比如你放学走了一天小路回家,你会生怕自己被打劫。如果这是你看见一个大人,你可能不会很害怕。但是如果你看到一个6年级到高二年龄的男孩(包括辍学的),那你可能会很害怕。

  可是,未成年人是祖国的花朵,如果连未成年人也走向犯罪的道路的话,我们祖国未来的希望在哪?

  其实,法律也并不是万能的,也有很多漏洞。这让很多律师抓住来利用。所以说,我们的心中也要有个道德底线,什么事情该做,什么事情不该做要有个明白。

  法制宣传的征文 篇5

  法律是公正的,公正的,在生活中,当我们有什么事时,就应该去找法院,寻求法律的帮助,它能帮我们伸张正义,给予坏人应有的惩罚,下面就是发生在我身边的一则关系到法律方面的小故事。故事的主人公是一个年仅十几岁的男孩,在他很小的时候,父母就离异了,从此他和父亲在一起生活。

  为了挣钱养家,父亲只得去外地打工,因此也就没有太多时间管教自己的儿子,男孩也由于长时间没有人管教变得越来越任性,渐渐失去了对学习的兴趣,初中还没毕业就来到了这个令他万般陌生的社会,不过他在这里也结交了一些新朋友,他们每天在一起吃喝玩乐,不久,男孩身上的积蓄就被自己挥霍一空,为了尽快得到钱,他和朋友们想了一个极端的方法——抢劫,于是他们将目标锁定为晚上独自一人经过的单身女子。第一次行动,男孩就获得了成功,他兴奋地看着抢来的钱,觉得很有趣,既省事钱又多,很快又进行了第二次,第三次,第四次的连续抢劫事件,天网恢恢,疏而不漏,坏人终究是逃脱了不法眼的,男孩的行为已经严重触犯了法律,等待他的将是法律的严惩和制裁。

  看了这个小故事,希望大家不要学习文中的男孩,要靠公正的方式在这个社会中立足,不要顶撞法律,知法犯法,做一个合法守纪的好公民!

  法制宣传的征文 篇6

  在学校里,我们除了每天学习文化知识外,还要和同学们相互沟通、互相相处,在相处的过程中往往会出现一些特殊情况,我们应该学会自我保护,增强法律知识。在我们同学身边经常会出现一些异常的事情,比如:盗窃罪。有一次,我带了十张A4纸,我和朋友一起下楼吃饭,等我吃完饭再上楼就发现我的A4纸不见了,这种现象在大家身边会经常发生,有丢笔的,有丢本的,有丢钱的……这种现象反映了在学校里存在偷盗的行为,小偷小摸,虽然东西不值钱,但是这样会发展成大偷大摸,在学校里老师会批评教育的,但是一旦走向社会,这就触犯了法律,就会构成偷窃罪。

  还有伤害罪,学校是一个大的家庭,我们都是这个大家庭里的兄弟姐妹,我们应该和谐相处,但是,却有一些同学因为一件小事而大动干戈,轻者擦伤蹭破一点皮儿,这还不算严重的,但是加入你一不小心失手打伤了别人,你到时候不仅需要把伤者送到医院救治,还要花钱赔偿人家。我们现在还小,不会出大事情的,学校也会教育我们的,但是一旦走向社会,就可能会造成伤害罪。

  最后我在这里呼吁大家,法律知识非常重要,希望学校能够长期开法律所知识讲座,也希望我们学校能把他作为长期的一个教育,让同学们学会自我保护意识,弘扬法律知识。创建和谐校园,为了我们今天能更好的学习,为了我们明天能够健康的走向社会,我们学校应当把法律知识课作为我们必修的课。

  法制宣传的征文 篇7

  12月4日是全国法制宣传日,对于我们小学生来说,学习法律知识是非常重要的。学习法律知识既能保护自己,又能养成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

  今天在收听学校红领巾广播的节目时,我再一次认识到做一名小学生不但要遵守知法守法,还要学会保护自己。

  记得有一次,我从《今日说法》节目中看到,在某个小村庄里,有两个七八岁小女孩在路边玩耍,正好被一个喝醉的老头看到了。那个老头用糖果把她们哄骗到他家,然后就伤害她们,因怕小孩出去乱说,最后老头残忍地把两个小姑娘杀害了……尽管最后老头接受法律的制裁,被判死刑。但是两个可爱的小女孩再也回不来了原本刚刚开放的两朵小花,就这样凋谢了!两个家庭也不知何时从悲痛中走出来!看了这件事,我心里既害怕又震惊,心想:我们一定要从小学习并掌握保护自己的方法,并且告诉身边的同学,一起来学法知法,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保护家人和朋友。

  这段时间,我们学校开展了“宣传法制,珍爱生命”的主题教育活动,通过参加这次活动,我了解了许多法律知识,深刻地认识到学会保护自己,就一定要做到:不要和陌生人说话;有陌生人搭讪,一定随机应变,尽早离开;不能随便接受陌生人任何东西。学会保护自己,学好法制知识,从现在做起,从自身做起。

  法制宣传的征文 篇8

  丽丽的父母都是做小生意的,家境贫困,父母平时忙着挣钱养家,根本没空管教女儿。在家里被忽视,丽丽就到外面寻找补偿,16岁的阿祥成了丽丽寻找温暖的港湾。阿祥的家境和丽丽差不多,他因为成绩不好辍学后就在学校周边纠集了一帮小青年,成立了一个“龙腾帮”,阿祥自封“老大”,“龙腾帮”的经费来源主要靠抢在校学生的钱。

  威风八面的阿祥赢得了丽丽的好感,正在读初二的丽丽很快就成了阿祥的女朋友。他们仿照电影里的情节,称丽丽为“压寨夫人”。

  丽丽这个“压寨夫人”并非浪得虚名,她心甘情愿地帮阿祥经营起了“龙腾帮”。为了扩大势力,还在学校读书的丽丽经常游说同学加入“龙腾帮”。一般的学生都不愿意交这笔保护费。见软的不行,丽丽就伙同阿祥等人来硬的——他们在学校外面堵着,对不交保护费的同学拳脚相加,直到他们乖乖交上保护费。

  和阿祥交往的日子,丽丽经常很晚才回家,有时甚至夜不归宿,可是她的父母却置若罔闻。直到阿祥因为伙同他人犯抢劫罪被越秀区法院判了6年徒刑,法官找丽丽的父母做思想工作时,丽丽的父母才如梦初醒。

  因为丽丽事发时还不到受刑事处分的年龄,而且犯罪情节显著轻微,法院没有追究丽丽的刑事责任,经过批评教育后,丽丽重新回学校读书。

  法制宣传的征文 篇9

  每一个人并非十全十美,他也会犯错误,有时候,一念之差,酿成大祸!

  他们是严某、石某。两人因没有钱花,合谋去抢学生的钱,二人来到职业学校内走到1栋三楼313学生宿舍,见到学生向某、刘某等人在宿舍内打牌。峰某便把刀放在腰间进入宿舍抢劫,石某则在宿舍门口处望风。向某不肯交钱,严某打了向某的面部,接着踢了一脚刘某的腹部,最后用宿舍内的一张四方凳子砸向某的肩膀,致使向林不敢反抗,抢走向某的现金30元,之后又抢走了刘某现金25元。最后,两人被警察抓捕。

  “勿以恶小而为之”,如果他们两个人当时没有打算去抢钱,也不会发生在这样的事。如果他们两个人有一点法制知识,还会去抢劫么?

  法制是一种素养,是一种对法律存在目的的认识和信念。法制在我们心中,这个世界就不再会发生犯罪事件,犯罪率也会直线下降。法制在我们心中,我们回家的途中,也不再会出现坏人。法制在我们心中,我们既能相信别人。别人也能相信我们自己,我们也不用住在防盗门,防盗窗的世界里!

  法制也是一种信仰,在法制面前,我们每一个是都是平等的。广义的法制是指一切社会关系的参加者严格地、平等地执行和遵守法律,依法办事的原则和制度。我们不能掌控法制,也不能践踏法制。

  让我们用手撑起“法制”这一方天空,让我们去感受“法制”的氤氲气息。让法制的气息充满我们人生的道路,法制在我心中,心中一片晴空!

  法制宣传的征文 篇10

  在日常生活中,我们离不开“法”。法可以使人不干蠢事;使干了蠢事的'人接受教育,吸取教训,从此不干蠢事;可有了法,有些人还是会干害人害己的事。

  就象酒后开车,有一天上有3个人去亲戚家里喝喜酒,他知道开车不能喝酒的,可因为自己太高兴了,忘记了有这回事,就和自己一同去的好友痛痛快快的喝了一场,在当天晚上大约9点多点的`时候,客人都送走了,他们3个人也就回去了,当他们的车开到一座大桥下面的时候,不知道怎么了,司机感到头晕,就晃了晃几下,这不晃不要紧,可这一晃却没看清楚前面的路,只听见砰的一声,车头就撞到了桥墩的一根柱子上面去了,这喝酒伤身,如果又撞到了人,不就是害人害己吗?

  闯红灯也是一样。在一天中午,一个小孩子要去商店去买东西,他等了一会儿灯还没有变绿,可他又想马上去买东西,这怎么办呢?他就不管红灯还是绿灯,就冲了过去,他正好走到一半的时候,喇叭发出震耳欲聋的“滴滴滴”声可这小孩子见有辆车开了过来,就被吓的手忙脚乱,他的脑子里面只有一个念头,就是赶紧跑过去,可还没等他开始跑,车子就撞了上来,闯红灯事虽然小,可万一正好有车过来就是大事了!

  大家行动起来,遵守法律,这样我们的明天才会多一份快乐,少一份悲伤,我们的明天才会更加的美好,更加多姿多彩!

  法制宣传的征文 篇11

  青少年是祖国的花朵是新世纪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未来,提高青少年的法律素质尤其是对在校学生进行法制教育显得十分重要。

  青少年要健康成长,成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人才就必须树立远大理想。遵守社会公德;学法、懂法、守法自觉地用道德纪律、法律,规范自己的行为。所以同学们在努力学习文化知识是同时千万不能忽略学习法律知识。

  在我们身边,由于缺乏法律知识的而造成的伤害的案例有很多很多。例如某个星期天,三位同学在马路上,边听着耳机音乐,边玩滑板,不一会儿身边路过一辆汽车,“碰”的一声,一位同学被撰倒在地。立即被送到医院里,不幸中的大兴,只是被检查出严重扭伤。通过这个案例说明我们小学生在玩耍时要在合适的地点,注意安全第一。如果不懂法的小学生也不知道已经违反了交通法哦。

  还有一些事例在学校也经常发生,如;一名学生经常偷别人的学生用品,然后被其他同学居然发现了,偷的哪个同学死还不承认。唉,这位同学不知道,这种小偷小摸的行为会影响他的一生,当他长大了,到了社会就会去主动的偷窃别人的东西。因为他已经习惯了,不知道已经触犯了法律。他是违反了盗窃罪哦。

  通过以上真实的案例,让我们了解到了学习法律的重要性了吧。总而言之,国有国法,家有家规,法律是国家的根,国无法则不足于世界,更不用说在世界建立自己的威信,无论是个单位还是一个人都要以法为重。邓小平爷爷更是在1986年提出加强法制重要是进行教育,根本问题是教育人法制教育要从娃娃抓起小学中学生行法制教育。因此我们每位小学生都应该认真学习法律知识,做一个知法懂法的好学生。

  法制宣传的征文 篇12

  这几天,江苏昆山的“8·27”纹身男砍人不成反被杀事件不断在网上发酵。

  这起事件的大致情况是这样的:一辆不长眼的宝马车在实线区域变道闯入了非机动车道,和电瓶车发生了些微擦碰——也许没碰着,只是电瓶车有碍于宝马车的进一步强行变道。

  忽听一阵狂风呼啸,宝马车里下来几个人竟对骑车人拳打脚踢。宝马男里为首的人便是传说的江湖龙哥。龙哥觉得打不过瘾,又急忙从车里拿出一把长刀砍人。刚砍几刀,不料,卡嚓一声,刀从手中滑到了地上。受伤的骑车男说时迟那时快,顺势将刀撩起,对龙哥追砍几刀,使他趴在地上不能动弹,后不治身亡……

  这看似武侠小说的打斗情节,背后却引人深思。骑车男究竟是正当防卫,还是防卫过当?法律怎么判,成了舆论的焦点。

  何为法?法要以理服人,更要以德服人。法律不是冰冷的文字,更不能成为徳的敌人。法律只是手段而不是目的。法律的最终作用是惩恶扬善,保护弱者,而不是违背人伦道德,滋生邪恶,或者让邪恶更嚣张。如果违背了善恶标准和道德底线,那法律便成苟法,不得人心之法。不得人心之法又如何令大家遵纪守法呢?如此一来,良民因敬畏法度而被欺辱压迫,恶人因践踏法律而作威作福,法将有名无实,或名存实亡。

  就目前来看,虽然正当防卫仍以压倒性态势成为大多数网民的观点,但也时不时传来一些反对的声音。我希望,法律能给这位骑车男一个公正的判决,莫让法律丧失了尊严……

  法制宣传的征文 篇13

  我的爸爸妈妈都是法律工作者,从我小时候起,爸妈就从生活中的点滴小事中,适时对我进行法制教育。我可能受爸妈的影响,对法律特别感兴趣,我非常喜欢听妈妈讲一些案例和罪名,虽然有的听不太懂,但我还是听地津津有味!

  记得有一次,老师中午让我看着同学们睡觉。我没收了一些不遵守纪律同学的“公仔”、晶码卡及神奇宝贝卡等玩具,我特别想自己留着玩。但我想起了妈妈说的话:“不是自己的东西一定要交给老师,不要自己留着,如果长大以后,把公私财物据为己有,那可就是犯罪了。”想到这里,我赶紧把没收的玩具交给了老师。我要从小就做一个守法的好孩子。

  妈妈开车的速度比较慢,但我喜欢坐快车。我总是不停地喊着:“加速!超车!跑到一百公里的速度,冲啊!”妈妈这时候总是告诉我:“开车要遵守交通法规,不能超速;酒后不能开车;走路要靠右边,过马路要走白色的斑马线,不要闯红灯……”使交通法规和安全意识从小就深入我心。

  做为少年儿童的我们,不仅要学法、懂法、守法,更要善于运用法律保护自己,用法律充实自己的思想。让我们在灿烂阳光的照耀下,携手齐呼:“法制在我们心中!”

  法制宣传的征文 篇14

  法律在这个社会中具有重要的地位,它可以防止大部分犯罪的发生,因为法律有严重的处罚措施。只要你犯了法,你就会有一定的处罚。因为法治人们惩惩恶扬善。因为法治使这个社会更加的公平。

  在这个物欲横流的世界里,青少年有时也会被一些物质所迷惑双眼,常常因为一些小事而得不偿失。青少年的思想还没成熟,网络却给青少年的思想有了进一步的提升。青少年对待事物并没有那么长远。他们常常会被一些利益所诱惑,而走上了犯罪的道路。如果不及时改正,他们将会走错了人生道路而终身后悔。这时需要父母加强教育,好好教导孩子们不要去知法犯法,而是要知法和守法。只有做守法的好公民才是一个合格的公民。法律对未成年的态度是惩罚为辅教育为主。可见在铁面无私的法律面前,对青少年还是有一定的宽容的。所以说青少年一定要学好法律,你可以用法律来保护自己,懂得法律之后你可以用法律来维护自己的权益。使自己的权益不受到别人的侵犯。只有法律才能使国家变得更加的廉洁公正。

  同学们一定要好好学法律,因为法律在对你以后的生活中有非常大的帮助作用。

  法制宣传的征文 篇15

  邻居家有一个可爱的小女孩。别看她外表楚楚动人,可是她柔弱的身躯上却满是伤痕。

  她的爸爸、妈妈几乎每天都要打她一顿。她爸爸只要喝了酒,输了钱就不管三七二十一,往往打得她哇哇大哭。打完过后,她爸爸还把眼睛睁得滴溜圆,恶狠狠地瞪着她,喋喋不休地骂她。她妈妈每天都要打几场麻将,只要一输钱,她妈妈回家就拿她出气。举起衣架子就往她身上打,打得她皮开肉绽,鼻青脸肿。打完过后,她妈妈累得直喘粗气,看都不看她一眼。左邻右舍都骂这对夫妻没人性,欺负这么可爱的女孩。

  我回家对妈妈说:“妈妈,那个女孩太可怜了。”

  “对呀,他们那样做不仅伤害了小女孩,而且还违法了呢!”

  “呀!违法?!”我满脸疑惑地说。“对呀!他们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你还不知道吧!那我今天就好好地给你上堂法律课……”妈妈一气给我讲了小半天。

  有一天,我上门告诉了邻居他们这样做是违法的,他们连忙说:“谢谢你,否则我们以后就要去坐牢了。”

  从此以后,那个可爱的小女孩再也没有讨打了。

  法制宣传的征文 篇16

  如果有人问我们家的特色是什么,我会毫不犹豫地回答,当然是法律。

  妈妈是专职律师,整天忙着,跑东跑西,每个月要接好多案件。生活在现代社会里,就像谁都离不开医生一样,谁能离得开法律呢?

  爸爸就更不用说了,他是一位法官,每天要开好几个庭,口头上总挂着“原告陈述诉讼请求”、“被告陈述答辩意见”等等,这就更离不开法律了。他业余时间还喜欢爬爬法律的“格子”,写点小文章。你如果在百度中搜索一下,能看到他不少文章呢!

  爸爸妈妈介绍过了。该来介绍我了吧!我虽然不像妈妈爸爸那样酷,可我也能经常说几句很有“法律性”的话。爸爸该给我的钱没给,我就会要求“双倍补还”。倒要看看爸爸今后还敢不敢“欠”?我还经常跟爸爸妈妈“立字为据”,恐后无凭。

  最后我要介绍一下我爷爷。爷爷虽然只读了三年私塾,文化程度不高,但在“法律之家”的熏陶下,他的法律水平在同辈中也遥遥领先。小区里的爷爷奶奶们遇到邻里难题,常常会咨询他,爷爷总是回答得头头是道,让别人感到心满意足。如果有他不知道的,他就会回家“偷偷”先咨询爸爸妈妈,然后再热心地免费“卖”给老爷爷老奶奶。

  看,我们家人人都是法律“行家”!

  法制宣传的征文 篇17

  谈到法律,总会给人以神秘、威严、崇高的感觉。其实,法律与道德、习惯、宗教、纪律一样,都在规范着人们的行为。正是由于这些规范的存在,这个社会才变得有序;正是由于法律的存在,我们的权利才得到应有的保障。

  我们是小学生,是二十一世纪这个法治社会的小学生,我们就应重视法律,并将法律时时刻刻牢记在心。我们要努力做遵纪守法的合格小公民,肩负着现代化国家的神圣使命!

  “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此刻小小的放松很可能在将来会酿成一次大的失足,何苦要等到法律制裁的时候才悔恨呢?所以我们此刻只有从一名合格的小学生做起,将来当我们走出校园,融入社会这个大群众后,才能真正成为一名知法、懂法、守法的好公民。比如说:“学校不得违法开除未成年学生,教师再骂“笨死了”将受惩处,教师不能在校内吸烟,突发事件先救未成年人,父母外出要委托“代家长”父母不可偷看孩子日记,法院可剥夺父母监护权,再走丢小孩监护单位要担责,新法实施需要相关法规展开。”

  法律在我们的一生中是维护自我权利的武器,同时又是规范自我行为的社会准则。因为权利在规则中行使,义务在规则中履行,自由在规则中拥有。法律引领我成长。

  法制宣传的征文 篇18

  法律就像是大海上的一艘船,上面可以自由地活动,但是它也有底线,一旦超出了底线,就会落入大海。说起法律,它让我想起了7岁时那天发生的事情,直到现在,那件事让仍我心有余悸。

  那天天气清新,阳光明媚,我和妈妈一起去郊外野炊,我妈妈把包放在副驾驶上,我坐在后排。在途中我们遇到了三个男人,看上他们去应该三十几岁的样子,那三个男人直直地在公路上向我们走过来,眼看车近了,他们并没有要躲的意思。妈妈急忙刹车,其中一个男人突然蹲下,眼看近了,妈妈急忙下车,说时迟,那时快,一个黑影闪了过去,妈妈感觉不对劲,回头一看,手提包不见了。我们急忙去追了几个男人?我边跑边喊:“救命啊,有人抢包了”。这时有几个好心的人走过来,他们了解情况后,也去追坏人,可是坏人已经跑远了。后来,妈妈报了警,几天后,那几个男人被抓住了。

  知法懂法,用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法律是正义之火,是和谐之音,是文明之花,我们一定要学好法律,用法律保护好自己,就像妈妈当年一样!如果不报警,那个坏人也不会被抓,妈妈的包和钱也就不会回来了。

  法制宣传的征文 篇19

  法律是公平的,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我们每一个公民都必须遵守法律。如果没有法律,社会就会变得很混乱。

  我爸爸有一位好朋友,他姓林,我叫他林叔叔,他很早就考了驾驶证,也很早就买了汽车,经常开车搭着我们去玩。但我发现他每次开车都开得很快,不时还会超速,太危险了。我跟林叔叔说了,他却不以为然。

  我想来想去,觉得这样是不行的。于是,我让爸爸打开电脑,在百度里查询了一下相关的交通法律法规。原来,公路上各个路段都会摆放车辆速度的提示牌,提示该路段车辆的最高限速和车辆不能超速,林叔叔明显超速,已经违章了。

  过了几天,我又坐在林叔叔的车上,林叔叔依旧一路狂飙。这一次,我严肃地告诉他,这样是不对的:“超速是违章行为,开车时如果速度太快,很容易会引发交通安全事故,后果不堪设想。更何况,超速行为如果被交警或交通视频监控拍到,轻则驾驶证要扣分和接受罚款处理,重则要吊销驾驶证。如果引发重大交通安全事故,还要接受进一步的法律制裁,轻则罚款赔偿经济损失,严重的还可能要坐牢!”

  林叔叔听了我的话后,终于认识到自己的错误,接下来的路程他放慢了速度,他还保证以后都会遵守交通规则,文明驾驶。

  法制宣传的征文 篇20

  法律是无处不在的,在我们身边经常发生关于法律的故事中处处可以见到它的身影。就看看下面两件事吧!

  有一次我和爸爸一起去商场购物,买单的时候,我们看见队伍中有一位顾客正在吞云吐雾,旁边有几个小孩和妇女被呛得捂住鼻子。爸爸上前劝阻,说:“你好,请不要在这里吸烟,这是违反控烟法的。”爸爸一边说一边指着墙上的禁烟标识,“你还有可能被依法罚款50-500元。”那位顾客熄掉烟头,把它丢到一旁的烟灰缸里,说:“对不起,对不起,是我错了。”

  还有一次,我和妈妈等绿灯过马路,看见有一个人急匆匆地闯红灯,好像有急事似的。他一不小心就被小轿车撞了,马路两旁的人都被吓得胆战心惊,那个人还被交警罚款100元,并进行了安全教育,妈妈摸着我的头说:“你看这个人是违反交通法的,进行安全教育,严重的还会被依法罚款100元。另外,闯红灯还会造成车祸或伤亡。你千万不可以这样呀!”

  其实,身边关于法律的故事还有很多很多,比如:乘车不系安全带会被罚款,开车看手机会被罚款……只要人人遵守身边的法律,世界就会变得和平美好……

  法制宣传的征文 篇21

  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这句话形象地告诉我们,生活没有规矩是多么可怕。相反,如果没有法律,社会该是多么混乱!

  12月4日是第十一个全国法制宣传日。

  9时30分,报业·国贸大厦七楼会议室里座无虚席,焦作市律师协会副会长李力女士为我们与会的校园记者讲述了一些青少年犯罪的典型案例,其中有两件案例让我记忆深刻。

  某所学校里,同桌两位同学因为口角动起了手脚,其中一个同学打了另一个同学一耳光。恼羞成怒的那个同学失去理智,从床下抽出一把水果刀,向那一个同学的脑部、腹部连刺三刀,致使这位同学因抢救无效死亡。而因为失手的那个同学不只是杀了那名同学,也毁了自己的一生和两个家庭。

  一名原来成绩不错的中学生,因为结识了社会上的不良青年,渐渐开始旷课,打架、抽烟、喝酒、泡网吧……最后因为没钱上网去抢劫而陷入犯罪的泥潭,最终毁了一生。

  触犯法律,就要受到法律的制裁,正值青春年华的他们在冲动和金钱的驱使下,忘记了法律,失去了人的秉性,造成了终身遗憾,这就是血的教训!当我们忘记法律、走进违法犯罪的万丈深渊时,世间所有美好的一切都在离我们远去。法律就在我们身边,让我们争做遵纪守法的好少年!

  法制宣传的征文 篇22

  有这么一个地方,它公正严明,伸张正义,能够给受害者讨回公道;有这么一个地方,它打击邪恶,惩治罪犯,能够让犯罪分子受到应有的惩罚。这是什么地方呢?对了,这就是法院!

  12月5日,国家宪法日的第二天,我们宝鸡日报的小记者们来到金台区人民法院,上了一堂别开生面的法律课。

  在诉讼服务中心,通过法官老师的讲解,我知道了法院除了审判犯人,还可以断民事纠纷案件。我们看到,这里的电子显示屏可以用来查看案情的进展情况。之后,我们来到审判法庭,我看到三位穿着法袍的法官,好威严!“犯罪嫌疑人会被关押起来,要是干坏事了,犯错了,会不会也被关押起来?”我心里想着,此时小记者们一下子都安静多了。我以前只听说过少年犯,不知道还有少年法庭,这个法庭和我在电视电影里看到的完全不一样,审判桌是圆形的。白法官说,圆桌前审判可以舒缓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压力,看来法律也有感化人的一面。

  参观了法院,我深深懂得人千万不能触碰法律的底线。我要做好一名小小普法宣传员,要告诫身边的小伙伴学法守法不犯错,走好人生的每一步。

  法制宣传的征文 篇23

  从前,有两个贫穷潦倒的青年人。他们两个好朋友用自己最后的一点钱,在酒吧里喝了一顿,最后挥泪而别。他们还互相承诺,只要20年后,自己还活着,无论自己在那里,都一定要在此时回到这里。谈一谈自己这些年来的事。

  很快,20年过去了,他们中的一个回到了酒吧。他玩弄着手里的酒,静静地等待晚8点的到来。凄凉的音乐依旧在酒吧里回荡。这时,从外面进来了一个中年人,他环顾四周后,离开了。

  终于,晚8点的钟声敲响了。可此时,却进来了一个年轻人,他走到那个人身边,用和蔼的语气问道:“你是来酒吧赴20年前的一个约定的吗?”在得到肯定地回答后,那位年轻人立即逮捕了他。年轻人说:“你被捕了,你的朋友,也就是我的长官让我逮捕你。他刚才进来过,一眼就认出了你。”原来,哪位中年人就是全国通缉的大盗。大盗怎么也没有想到,他冒着这么大的风险来赴20年前的生死之约,却被朋友送到了监狱。

  在友情和法律面前,你会怎样做出选择?

  法制宣传的征文 篇24

  现在我们生活在一个和谐的社会上,为了维持秩序必然会有一些规则,也就是我们熟知的法律。但偏偏有些人不遵守规则,从而导致悲惨的结果。

  我在法律讲堂看到一个故事:邓先生的老伴去世了。5月份,邓先生在马路湾一家婚介所登记征婚,结识了52岁的吴莉。吴莉自称葫芦岛人,离异,有一女儿正在黑龙江上大学。吴莉的甜言蜜语很快迷倒了邓先生,两人感情迅速升温。6月份,吴莉对邓先生说,她在光荣街附近买了一套商品房,就差1万多元。邓先生爽快地给了吴莉1万多元。吴莉又劝邓先生将他的房子卖掉,两人就结婚。邓先生被突如其来的幸福冲昏了头脑,于是将房子卖掉了。让邓先生始料未及的是,吴莉将7万多元售房款全部截留,给女儿当作学费。邓先生连忙报案,警方经过调查,将吴莉以婚姻诈骗的名义抓了起来。吴莉使用的是假身份证和假名字,在光荣街根本没有买房子。

  大家看,吴莉违反了法律条规,结果受到了法律的制裁,无辜的邓先生被骗得房财两失。看来我们做什么事都要冷静,正所谓: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无。

  法制宣传的征文 篇25

  在我们的生活中,法律无处不在。就好像你喝了酒,酒后驾车,也会被法律制裁。除次之外,还有很多的犯罪事件。

  在我们的身边,就有一则这样真实的例子:2000年12月17日晚,户县15岁少年王某为图好玩竞想制造火灾。他先将一堆麦草点燃,但因火势较小没有引起他人注意,又窜到同村张某老屋处,用火点燃一把麦草塞入门洞引起大火后,王某便躲在暗处观看村民救火。火越少越大,烧毁了房屋,烧死了一头耕牛和一些家具,损失高达7000元。

  法院鉴于王某未成年,遂依法作出减轻处罚判决。判处王某有期徒刑8个月,其父母赔偿受害人全部经济损失7000元。这个例子因为王某的的一时贪玩,而引起了一场大火,其实大可不必。而这个例子也提醒我们平时不能玩火,点燃打火机时也要注意,不能让火烧到自己或是易燃易爆物品,否则轻则受伤,重则烧毁物品并接受法律制裁,和赔偿受害人的所有经济损失。

  在平时的生活中,不该干的是就不要干,做损人不利己的事情到底有什么好处呢?反之,就会受到法律的严酷制裁,让你后悔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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