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论是在学校还是在社会中,大家都不可避免地要接触到征文吧,征文是某个办事部门为了某个活动公开向社会征集的有关文章。相信许多人会觉得征文很难写吧,以下是小编整理的读书征文作文7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读书征文作文 篇1
读书征文 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书,丰富了我们的生活,陶冶了我们的情操,自古以来,人们都以识书,读书为傲,读书征文作文。“满朝朱紫贵,尽是读书人”可见人们对读书的重要性的认识。 读书不光是对知识的增长,也是对人品德的冶炼。“一杯清茶,一卷书,品茶香,品书香”是多少学者,作家们长期的向往的生活。读书既是读也是识,读生活,品味生活,这就是读书之理。
读书的第一道杠是“爱书”,只有爱书,才能用心读书。“读书前先将手洗净,再将书放在干净的桌子上,细细品读......”这是鲁讯读书的方法,只有如此爱书,才能真正的理解书,小学四年级作文《读书征文作文》。
读书的第二道杠是“理解书”。“读书不知味,不如束高阁,蠹鱼尔何如,终日食糟粕。”只有真正的理解书,才能得其精髓。“纸上到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这也是理解书的一种方法。 读书的第三道杠是“记书”。何为记书,就是看每本书都要记住,记住主旨内容,还有所要表达的感情和写作特色,以此来提高我们的写作水平,还可以丰富我们的知识。“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学会读书,认真读书,让我们一起努力!美国科学家研究得出,每个人的脑容量大到可以装下五个国家图书馆,只要你愿意用心去记,就可以得到更多知识。 读书的第四道杠是“用心”读书切忌胡思乱想,要用心读书,“南思北想无安着,”南想北想,心无定力,就算坐在书桌前,也什么都学不到,记不下。
读书还要“思人患不明,患足以不学,既学患不行”多读,多思,多学,虚心躬行。读书还要勤,学问就是从勤中得来,
读书征文作文 篇2
在我小的时候,书就成了我离不开的朋友,它让我认识了许多生字,还了解了许多知识。
最先,我读的是《婴儿画报》,每天晚上我都让妈妈给我讲几个故事,否则,我不会睡觉的。慢慢的我也认识了一些简单的字。后来,爸爸又给我订了《幼儿画报》,妈妈再给我讲时,就让我看着,一边读一边用手指着让我看,渐渐地,我自己就能读一些故事了。那时也体会到认字的感觉真好。
现在,我已经上三年级,认识的字更多了,所以,我更喜欢读书了。一有时间,我就钻进我的小屋,找本书,就津津有味地看起来。我一般两三天就能读完一本书,快的时候半天就能读完一本,我可不是走马观花的看,而是读得很仔细。有一次,我读书读地入了迷,妈妈喊我吃饭我都没听见,直到妈妈来揪我的小耳朵我才知道,你说可笑不可笑?正因为我喜欢读书,爸爸一直给我借书。我从书中知道了牛顿、爱迪生等科学家勇于探索、坚持不懈的科学精神,也知道了海伦·凯勒坚强不屈、勇于进取、积极乐观的人生态度。
鸟欲高飞先振翅,人求上进先读书。读书是我生活中最快乐的一件事。读书使我增长了知识,开阔了眼界。我爱读书!
读书征文作文 篇3
从小到大,我一直都爱读书。然而在我读书的过程中闹出过很多的笑话。
记得又一次,我竟然忘了吃饭。有一天,我看着《哈佛家训》如醉如痴,读到最兴奋的时候,突然妈妈喊了三个字“吃饭了”。可是我还不想吃,还想看。所以,我就说“等一会”。没想到妈妈一直在催我,我也一直在“等一会”,过了一段时间,妈妈突然气愤的跑过来把我的书抽走,我很气愤,问道“为什么把我的书抽走。”妈妈说:“你看看现在都什么时候了,还不快点吃饭。我跟你爸爸都等半天了。”我抬头看了看表,都已经快下午一点了,我这才依依不舍地去吃饭了。赶快吃完饭,我又到书房,继续津津有味地读着《哈佛家训》。
书,是我最亲密的朋友,它给我知识,给我力量。我在书的世界里无忧无虑地生活,读书已成为我生命中的一部分。
读书征文作文 篇4
在岁月的河流中时间就像看不见的门槛,当你迈过它,一切就成为过去,——晨光变成夜幕和星星,花草转化为种子和土壤,而你的梦想,也将融化在微风中飞向远方······
没有一种青春,叫重来。樱桃红了,芭蕉绿了,经历着山长水远的流年,悄然间,我们,正步入花季,走向未来。闲暇时光,有幸有了这本书作伴--《十八岁出门远行》,一篇《哦,香雪》,在我的心上,留下了那不浓不淡却让人回味的一笔。
“一轮满月升起来了,照亮了寂静的山谷,灰白的小路,照亮了秋日的败草,粗糙的树木,还有一丛丛荆棘、怪石,还有漫山遍野那树的队伍,还有香雪手中那只闪闪发光的小盒子。”每每读此,总有一种莫名心动的感觉。在台儿沟,这个掩藏在大山皱褶里的小山村,因为有人发明了火车,有人将铁轨铺进了深山,世界,才发现了台儿沟的存在。火车仅停的一分钟,带给台儿沟的姑娘们无穷的欢乐。而香雪,这个唯一考上初中的十七岁少女,为拥有一个自动开关的铅笔盒,意外登上了远行的列车,在三十里外的站点下车,在月光盈盈的夜晚独自踏上回家的路,这一段孤独的旅程,使香雪完成了只属于她自己的蜕变与成长。
每个人的生命都有他自己的不朽与传奇,在生命的过程中,总有那么一些人,一些事,造就了自己精彩的开始。“大山原来是这样的!月亮原来是这样的!桃树原来是这样的!香雪走着,就像第一次认出养育她成人的山谷。”那晚的月亮,点亮了香雪的心,哦,香雪!香雪!故事并没有终止,我相信会有一天,香雪会成为一名新时代的知识分子,重建台儿沟,让更多的人关注台儿沟,了解这大山深处的一支奇葩,未来的这里,充满美好的憧憬与期翼,相信香雪一定会感谢她自己的这一次勇敢,第一次出门远行,让她成长,让她聆听自己心灵的声音,让她从此开始,拥有精彩,拥有属于她自己的,不朽与传奇的生命!
倾听自己心灵深处,那段最美的声音,并将它播放。你想要那个隔着车窗的铅笔盒么?勇敢地跨篮子鸡蛋踏上火车吧;你想要在最近的车站走回家么?勇敢地理好衣襟冲向夜晚;你想要让外面的世界认识你的家乡么?赶紧下定决心找好努力的方向吧。你自己,你的亲人朋友,你的家乡故土,会因为你循着自己的心愿去创造未来而变得流光溢彩,充满美好与希望。
转过翩飞的思绪回首自己,倾听心灵的声音,并勇敢的按下那个“播放”的按钮。如果想要起早锻炼身体,就不要以各种理由为借口用懒觉打发一个又一个早晨;如果想要拥有一个精彩的`明天,就不要因为各种麻烦用平庸过完一个又一个今天。以前的我,缺少那一份敢于倾听自己心灵的声音并马上付诸实践的那一份勇气。我曾害怕长大,想永远做父母怀中的乖乖女,甚至于已经老大不小还不会骑车,做饭只会泡方便面。既然过去就是过去,那么,从现在开始,把握今天,面向未来!
倾听自己心灵的声音。逝去的青春只能靠我们自己买单,现在开始,还不晚。永远不要相信过去的时光才是最好的,毕竟它们已经消灭,过去的岁月看起来安然无害,被轻易跨越,而未来藏在迷雾之中,隔着距离,让人胆怯,但,童话是讲给孩子们听的,沐浴在青春韶华中,我们的童话,早已褪色,要努力去创造属于自己的神话!循着你的心去努力,过后,你的心会告诉你,努力是奇迹的另一个名字,踏足于未来,努力于心之所向,一切都会云开雾散,并且,雾后的阳光会变得更美。
所谓成长,不只是拥有梦想,还要拥有为梦想埋单的勇气。我希望能像独闯北欧的大学生陈宇欣所期待的那样:我这辈子,最自豪的就是我的勇敢,敢于听取内心的声音,并敢于去实现!
读书征文作文 篇5
书是我最好的朋友,对我有着重大的影响。小时候,我爱看活泼有趣的童话书;小学时,我喜欢充满诗意的散文;现在,我最美的享受就是觉醒于陶冶情操的世界名著中。书陪伴我走童年。
还记得在我两三岁时爸爸送我的一本《安徒生童话全集》。偶尔抚摸那已微黄的书页。使我想起那对童稚的我,任性的我,爱撒娇的我。
在我刚认识字的时候,我得到了一份特别的生日礼物—— 一本《格林童话》。我向父母亲表示了谢意后,抱着这本书跑到椅子边,一屁股坐下去,然后在书中寻找认识的字,沉浸在一种无可比拟的喜悦中。现在,这本书被我留在了姥姥家送给我尚未三岁的小表妹。希望她也能像那个可爱的我,天真的我,懂礼貌的我一样,感受书带给自己的喜悦和自豪感。
我对散文的喜爱是从我小学三年级开始的。不知道为什么,置身于这个繁华的大城市,突然有一种无家可归的感觉。从那一刻起,我把这种感觉融入到散文中。每到课余时间,我的世界便被散文充满了。在这种有些凄婉的氛围中,我变得很爱思考。如果你某时某刻看到一个人坐在座位上,手撑着下巴,静静地望着某样东西出神,与教室外热闹的人群形成鲜明的对比时,你不必感到疑惑,因为他正在思考。就这样,自立的我,自律的我,爱思考的我度过了这一段童年时间。
现在的我沉浸在名著所带来的光辉中。前段时间,我读完了《简爱》,我没有为简悲惨的命运流泪,只是同情这个可爱又古怪的小精灵,她获得幸福的代价总是如此艰巨,上帝真是太不公平了。就在这一天,我发现我变得有品位,有深度了。
回想书伴我走过的这段金色年华,我深深知道,我不再是以前那个幼稚的我了,我的灵魂在书中得到了升华。
书啊!我最好的朋友,我成长道路上的启明星。我相信,在你的陪伴下,我会理智却不呆板,最终走向辉煌。
读书征文作文 篇6
苏轼有诗:“发奋识遍天下字,立志读尽人间书。”听着这句读书名言,难道你没有刹那间想过要励志读书吗?古人都如此酷爱读书,我们后人又何以自甘落后呢?所以,从小这句名言字画就一直悬挂在我家书房,也一直“悬挂”在我心中。
从小到大,书就像我形影不离的伙伴,见证着我的成长。我也随着书籍的滋养而长大。
幼儿园时,各种幼儿故事,唐诗百首伴随着我成长。《睡前小故事》这本书,每次睡觉前,妈妈都要给我讲一个小故事。其中的故事,最多的我都听过五六遍了,至今想起仍感觉有趣。那时候,《安徒生童话》和《格林童话》也是我的最爱。读完一个故事,我经常会幼稚地为童话里那些可怜的人物打抱不平,为小红帽的机智勇敢而喜悦,为丑小鸭的美丽蜕变而鼓掌,为灰姑娘的美好结局而流泪。那时候,我多么希望自己变成一位公主呀!
小学时,我已经不满足于童话、小故事了。有一次我去书店买书,无意间看到一本杨红樱姐姐的《笑猫日记》,便拿下来翻看。刚刚看到精美的插图,我就被吸引住了。其主要内容是一只会笑的猫从小被抱走,去了一个活泼的小女孩杜真子的家里。在那儿笑猫学会了听懂人话,也知道了身为学生的杜真子心中的淡淡忧愁。可是杜真子的妈妈总是和她吵架,一气之下把笑猫赶了出来,从此它只好隐居“秘密山洞”。经历了一翻波折,它最终找到了自己的友情,爱情和亲情……从此杨红樱成为了我小学时最喜爱的一个作家。四五年级时,我便开始疯狂收集杨红樱的书,书架上满满地摆着她的书。
进入初中,我和书打交道已达十几年,俨然成了一个“正版”小书迷。这时候,又一大著作《狼王梦》走入了我的世界。这篇小说在沈石溪笔下,不仅写了食肉动物狼争夺王位时的凶猛;还写了一匹母狼紫岚可歌可泣的生活。每一匹狼的神态、形象都被刻画得栩栩如生;高兴,悲伤,疑惑不解……每匹狼的心机、计谋都被间接地用拟人的手法而展现。狼活动的每个细节,甚至每根毛发都以细细的笔墨来呈现。狼的世界正如我们人类生活的世界,也告诉人们要珍惜什么,热爱什么,憎恶什么……
书,是我的良师益友。阅读好似一把放大镜,让我去了解,甄别,识破……一直伴我成长!
读书征文作文 篇7
今天去书店,在女儿的要求下一口气给她买了几十本书,女儿乐得合不拢嘴。其实,与其说给她买书,不如是说是圆自己儿时的一个梦。看着女儿每日饭后蜷缩沙发,惬意地读书,脸上是幸福与满足,那总会让我想起自己在她的这个年纪时读书的一些事情来。
90年代初,家庭生活比较困难,加之父母不识字,我的家中很难找到像样的书。偶尔看到母亲烧火做饭时,不知从哪找来的用以引火的、发黄的旧报纸,便马上抢下来,细读一番。但像样的小说还是很少。
家族中的大堂哥,是个时髦人物,那时候流行歌曲会结集出一本书,这些歌本他总会一本不落地收集,在他家一堆书里,还有一本淡紫的封面的三毛散文集《雨季不再来》。我每次去堂哥家总要翻阅这本书,堂哥显然钟爱流行歌曲的书和磁带,初中毕业后,他处理他认为无用的书,便把这本散文集赠予了我。让我印象很深的是,《匪兵甲和匪兵乙》这篇中的一句话:“不要脸,女生爱男生。”因为我的转述,成了班上的流行语。
四年级,初中的哥哥借来了一套金庸的《射雕英雄传》,我便是在那个时候迷上了金庸。那些荡气回肠、百转千回的故事,至今都记忆犹新。金庸打开了我对文学之路的渴望和憧憬,去年冬天,我还特地买了一套《金庸全集》来收藏,现在想来,也算是纪念儿时的读书梦吧。
家里孩子多,自然要先满足温饱。好几次央求母亲买书未果,她终于想出了一个折中的办法,带我去本村的一个年轻人家里借书。他家书倒是有的,不过就是那些按现在的说法是网络写手赶出来的武侠小说,结果却也没有借成。我倒是很能理解,换成是我自己,如果有很多藏书,其实多半也不舍得借人的,总是借阅者不爱惜,或者不还了。
现在,书已经不会买不起了,但每月的家庭支出还是得有规划。不过,买书却好像从来不在这笔账内,经常超支。每回去书店蹭书看,末了总要买上一本,总觉得光看不买对不起作者。有时也会买来一些无用的书,放着不看,又舍不得扔。书柜渐渐放不下了,我和女儿便用箱子装了放到储藏室里,每年拿出来晒一次。进进出出搬书的同时,便与女儿说笑,这些书,长大了便是她的嫁妆。
能读书,有书读,算是一件很幸福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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