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如今,越来越多地方需要用到章程,章程是组织或团体的基本纲领和行动准则,在一定时期内稳定地发挥其作用。一般章程是怎么起草的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幼儿园章程,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幼儿园章程 1
第一章总 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幼儿园管理,实施依法治园,维护举办者、幼儿园、教师及其他教育工作者、受教育者的合法权益,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促进幼儿园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幼儿园的名称为重庆江北(名称应当符合《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其实施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民政部《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与办学性质、层次等相适应,必须有中文名称,同时也可以有外文名称,但应先经过登记管理机关核准)。
幼儿园地址为(应当载明详细地址:如重庆市××区××街××号,不能仅以某写字楼名称标注)。
第三条幼儿园的性质为自愿举办,从事非营利性活动的民办幼儿园,学制×年。
第四条幼儿园宗旨(应当载明: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以及幼儿园设立的目的等)
园训:
园风:
教风:
幼儿园的办学目标:
幼儿园的育人目标:
园歌、园徽:
第五条幼儿园不以营利为目的,举办幼儿园的出资者可以依法取得合理回报(或者不要求取得合理回报)。
第二章 幼儿园的设立
第六条幼儿园由 出资举办,幼儿园设立时总资产为,其中出资 ,占总资产的 %; 出资,占总资产的 %,……。
出资方式(具体载明出资方以货币、实物、房地产、知识产权等何种资产出资)。
第七条幼儿园的办学范围为、规模(可同时容纳幼儿数)、形式(日托、全托)等。
第八条幼儿园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后,依法到民政部门办理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登记。
幼儿园的业务主管单位是重庆市江北区教育委员会,登记管理机关是重庆市江北区民政局。
第三章 幼儿园的管理体制
第九条幼儿园设立董事会(理事会或其他形式的管理机构,下同),由名董事组成(董事会由举办者代表、园长、教职工代表等人员组成,人数不少于5人,总人数一般为奇数,其中三分之一以上理事应当具有5年以上教育教学经验)。
董事任期3年,任期届满可以连任。首批董事由举办者推选,以后的董事按照董事会章程推选。董事长、董事名单报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第十条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聘任和解聘园长;
(二)修改幼儿园章程和制定幼儿园的规章制度;
(三)制定发展规划,批准年度工作计划;
(四)筹集办学经费,审核预算决算,决定出资人取得合理回报的比例;
(五)决定教职工的编制定额和工资标准;
(六)决定幼儿园的分立、合并、变更、终止;
(七)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一条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召开临时董事会:
(一)董事长认为必要时;
(二)1/3以上的组成人员联名提议时。
第十二条召开董事会会议,董事长或其指定的人应当在会议召开5天前将会议内容、时间、地点等通知全体组成人员。董事会组成人员因故不能出席时,可以书面委托其他董事或其他的人代为出席进行表决。委托书应当载明授权的范围。
第十三条董事会会议必须由2/3以上(含2/3,下同)的组成人员参加才能召开。董事会会议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制,讨论一般事项时,组成人员的简单多数同意即可通过。讨论下列重大事项,应当经2/3以上的组成人员同意方可通过:
(一)聘任、解聘园长;
(二)修改幼儿园章程;
(三)制定幼儿园发展规划;
(四)审核预算、决算,决定出资人取得合理回报的比例;
(五)决定幼儿园的分立、合并、变更、终止。
第十四条董事会会议应当对所议事项和作出的决定形成会议记录,不同的表决意见应当予以记录,出席会议的董事会成员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董事对董事会的决议承担责任。
第十五条董事长是幼儿园的`法定代表人(如以园长作为法定代表人,则在第十七条中规定),董事长由董事会全体组成人员选举产生。董事长的任期与董事的任期相同,可以连任。
第十六条董(理)事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和主持董事会;
(二)检查董事会决议的执行情况;
(三)作为幼儿园法定代表人时,代表幼儿园签署或授权园长签署有关文件;
(四)董事会决议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十七条幼儿园设园长,园长人选由董事会确定,报教育行政部门核准后由董事会聘任。
幼儿园园长的任职条件,参照国家举办的幼儿园园长任职条件执行,但年龄可以适当放宽。
第十八条园长负责幼儿园的教育教学和行政管理工作,行使下列职权;
(一)执行董事会决定;
(二)实施发展规划,拟订年度工作计划、财务预算和幼儿园规章制度,执行经董事会审核通过的年度工作计划、财务预算;
(三)聘任和解聘幼儿园工作人员,实施奖惩;
(四)组织教育教学、科研活动,保证教育教学质量;
(五)负责幼儿园日常管理工作;
(六)提出幼儿园内部组织设置方案;
(七)幼儿园董事会的其他授权。
第十九条幼儿园成立教职工大会(建议教师在30人以上的,成立以教师为主体的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人数为30人左右,教师人数特别多的幼儿园,代表人数可相应增加),加强幼儿园的民主监督和管理,教职工(代表)大会每三年一届,每学年召开1-2次会议。
第二十条教职工(代表)大会的主要职责:
审查通过教职工聘任制和园内结构工资实施方案,幼儿园岗位责任制方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实施细则,教职工纪律要求、奖惩办法以及其他重要规章制度。
幼儿园所有直接涉及教职工利益的重要制度和决议,应当经教职工(代表)大会同意。
教职工(代表)大会的决议,应当经全体教职工(代表)大会三分之二以上的多数通过方为有效。
第二十一条幼儿园的教师和其他职工有权依照工会法建立工会组织,维护其合法权益。
第四章 教师和职工
第二十二条幼儿园聘用教师和其他职工,应当与其签订聘用合同。
第二十三条幼儿园教师享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聘用合同规定的权利,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聘用合同规定的义务。
幼儿园其他职工的权利义务依据有关法律和聘用合同确定。
幼儿园依法保障教职工的工资、福利待遇,为教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
第二十四条幼儿园执行国家教师资格证制度及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定制度,支持鼓励教师从事科学研究、学术交流,参加专业学术团体。
幼儿园对所聘用的教师加强思想品德教育和业务培训。
第二十五条对取得教育教学成果和对幼儿园作出重大贡献的教职工,根据幼儿园的奖惩规定,予以表彰、奖励;对违反《教师法》等法律法规和幼儿园规章制度的教职工,根据幼儿园的奖惩规定,予以处分。
幼儿园每年对教师的思想品德、业务水平、工作态度和工作成绩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受聘用、晋升工资、实施奖惩的依据。
幼儿园对教职工作出处分决定前,应当告知教职工有权进行陈述申辩,教职工对所受处分不服的,可以根据有关规定提出申诉。
重大奖励和处分应当听取幼儿园工会的意见。
第五章 幼 儿
第二十六条幼儿园按教育行政部门的规定录取新幼儿或接受转园幼儿,凡按有关规定被幼儿园录取、或转入幼儿园学习的幼儿,即取得幼儿园的学籍。幼儿园建立健全学籍管理制度,按国家有关规定管理学籍,建立档案。
对招收的幼儿,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发给学业证书。
第二十七条幼儿享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受教育的权利,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受教育的义务。
第二十八条对取得优秀成绩和对幼儿园作出重大贡献的幼儿,幼儿园按照根据法律法规和教育行政部门的有关要求制订的奖惩规定,予以表彰、奖励。
第六章 教育教学管理
第二十九条幼儿园的主要任务是保教工作,其他各项工作均要以有利于保教工作的开展为原则。
第三十条幼儿园的教学内容应当符合宪法、法律和法规的规定,执行国家课程标准和教学大纲,完成教学计划,按规定选用教材。
第三十一条坚持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全面提高保教质量。实行科学化、规范化管理,努力提高办学效益。
第三十二条幼儿园积极推进和鼓励教学研究和改革,运用先进的教育理论指导教育教学活动,积极推广科研成果及成功经验。
第三十三条幼儿园加强德育工作,注重幼儿素质培养。
第三十四条幼儿园接受教育行政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对保教工作的监督管理;接受人民政府对幼儿园办学水平、教育质量的督导评估。
第三十五条幼儿园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幼儿。
第三十六条幼儿园按照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校历安排工作。
第七章 幼儿园财产、财务管理
第三十七条幼儿园依法建立财务、会计制度和资产管理制度,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会计账簿。
第三十八条幼儿园的经费来源:
(一)举办者出资;
(二)在业务范围内收取的学费等的收入;
(三)借贷;
(四)接受政府的资助;
(五)接受社会的捐赠;
(六)其他合法收入。
第三十九条幼儿园对举办者投入的资产、受赠的财产、办学积累以及其他合法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
第四十条幼儿园对对受教育者收取费用的项目和标准由幼儿园制定,报有关部门备案并公示。
第四十一条每个会计年度结束时,幼儿园按不低于年度净资产增加额(不要求合理回报幼儿园)或者净收益(要求合理回报的幼儿园)的25%的比例提取发展基金,用于幼儿园的建设、维护和教学设备的添置、更新等。
第四十二条每个会计年度幼儿园办学有结余时,出资的举办者可以取得合理回报,取得合理回报的比例由幼儿园董事会决定。
第四十三条幼儿园资产的使用接受审批机关和其他有关部门的监督。幼儿园应当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制作财务会计报告,委托会计师事务所依法进行审计,并公布审计结果。
第四十四条幼儿园董事会换届或更换法定代表人、园长时,应当进行离任财务审计。
第八章 幼儿园的变更与终止
第四十五条幼儿园举办者的变更,须由举办者提出,在进行财务清算后,经幼儿园董事会同意,报教育行政部门核准后,向民政部门申请变更登记。
幼儿园改变名称、层次、类别、园长,或办学期限届满申请续办,应当报教育行政部门核准,向民政部门申请变更登记;变更其他事项,应当报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向民政部门申请变更登记。
第四十六条幼儿园的合并、分立,在进行财务清算后,由董事会报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后,向民政部门办理注销登记。
第四十七条幼儿园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终止:
(一)办学期限届满,经董事会决定不再继续办学的;
(二)因管理不善等原因,无法实现办学目的,经举办者提出,董事会通过,并经审批机关批准的;
(三)被吊销办学许可证的;
(四)因资不抵债无法继续办学的。
第四十八条幼儿园终止时,应当妥善安置在园幼儿。
第四十九条幼儿园终止时,应当依法进行财产清算。对幼儿园的财产按下列顺序清偿:
(一)应退受教育者学费、杂费和其他费用;
(二)应发教职工的工资及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用;
(三)偿还其他债务。
清偿上述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理,其中用于返还举办者的部分,按照举办者的出资比例进行分配。
第五十条幼儿园终止后,应当将办学许可证和印章交回教育行政部门,依法到民政部门办理民办非企业单位注销登记。
第九章 附 则
第五十一条本章程由幼儿园董事会于××年×月×日表决通过,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登记机关核准后生效。
修改本章程,由幼儿园董事会表决通过,报教育行政部门备案、登记机关核准后生效。
本章程及修改后的章程由教育行政部门向社会公告。
董事签名:
1、作为教职工代表的董事签名:
2、具有5年以上教育教学工作经验的董事签名:
幼儿园章程 2
第一条家长委员会工作宗旨与目的
xx市童梦幼稚园家长委员会(以下简称家委会)是由各班家长代表组成的群众组织。家委会在幼儿园园长的指导下开展工作。为了指导家庭教育,坚持经常化、具体化,同时,增强幼儿园工作的透明度,沟通幼儿园与社会间的相互了解,确保教育的自律和公正,加强幼儿园与家庭在幼儿保育教育工作中的沟通与配合,便于家长对幼儿园工作的监督,帮助幼儿成长中所遇到的困难,为提高幼儿园教育的整体效能,使入园幼儿能在一个良好、优美的环境中生活、学习和健康成长,促使其全面发展,把我园建成一个使幼儿幸福、快乐,让家长放心、社会满意、保教质量一流的幼儿园,特成立本会。
第二条家长委员会性质与主要任务
1、家长委员会的性质:家长委员会是由我园全体幼儿家长的代表组成的一个群众性质的团体组织,它代表全体幼儿、本园家长和教职工的利益,是体现民主管理的一种形式。
2、家长委员会的主要任务:
(1)帮助家长了解幼儿园的工作计划和要求。协助、参与幼儿园工作,及时反映协助解决家长对幼儿园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2)宣传国家的有关教育政策法规,加强幼儿园的管理,把幼儿园教育与家庭教育有机结合起来,提高家长教育子女的水平,促进幼儿园教育改革,提高教育质量。
(3)参与幼儿园管理,发挥幼儿园与家长沟通的桥梁与纽带。团结全园幼儿家长,密切幼儿园与家庭的联系,充分发挥家长对幼儿园教育、教学工作的参谋、监督作用。
(4)协助幼儿园组织交流家庭教育的经验或各项活动。
第三条家长委员会成员任职资格(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必须是本园幼儿的父母(也可以是对幼儿承担教育责任的直系祖辈)且热心教育、乐于为其他家长服务的家长;
2、具有较高素质,热爱教育事业,热心为群众服务,有一定组织能力和群众基础的代表。
3、了解和关心教育,懂得一定的教育规律,关心幼儿园,支持幼儿园工作,有一定的工作能力以及一定的'表达能力,能为幼儿园工作出主意、提意见。
4、具有比较丰富的家庭教育经验,并有较好的教育效果。
5、能为幼儿园工作和改善办学条件提供一定帮助。
6、具有某方面特长,能为幼儿园开辟课外教育渠道提供帮助。
7、要有一定的责任心,能够模范开展家庭教育,认真履行章程赋予的义务。
第四条家长委员会的组成
1、成立园、班家长委员会,各班家长委员会代表3—5名,由每班教师和家长民主推选产生。每班的家长委员会主任为园家长委员会委员,家长委员会机构设主任兼联络员两人,委员若干人,园家长委员会主任由家长委员会成员选举产生,副主任两人。
2、参与幼儿园管理及时与幼儿园园长沟通工作信息,共同研究解决每学期需要重点解决的问题,以便使家长与幼儿园配合好各方面的工作。
3、在幼儿园园长的指导下,协助主持好家委会日常工作。
4、家长委员会成员由关心孩子成长、热心教育、热情支持幼儿园或班级工作的本校学生家长组成。
5、家长委员会成员的组成必须能代表各个层面家长,凡热心于公益服务、为人正直、符合我园家长委员会委员基本条件的在园幼儿家长,均可被推荐或自荐。经班主任介绍、推荐及幼儿园行政研究,在征求个人意见获得许可后,并由幼儿园发给聘书。
第五条家长委员会权利与义务以及家长委员的职责
1、公开通讯联系方式,广泛听取并主动搜集其他家长对幼儿园的意见和要求,听取、联系和反映全园家长所关注的问题,把有关的信息进行归纳、分析,把急需解决的意见、建议及时向幼儿园反馈提供给园领导或导师,促进幼儿园各项工作的改进与提高。
2、协助幼儿园顺利完成保教任务,注重提高全体家长的家教水平,定期召开家长会议,交流家庭教育的情况和经验。并与教师配合,共同提高对幼儿的保教质量。配合幼儿园用正确的教育思想、方法去影响家长、影响社会、使家庭教育、社会教育与幼儿园教育相一致。协调幼儿园与社会、家庭的关系,增强教育的合力。
3、通过参与幼儿园的重大活动或组织听课等,关心、了解幼儿园工作,对幼儿园的办园方向、教育质量、导师工作、行政管理等方面提出建设性意见,做出适当的评价,实行必要的监督。家长委员可直接与导师、教导主任、校长联系工作。
4、家委会起着提高整个园所家长水平和家庭教育水平的作用,要动员所有家长积极学习科学育儿知识,并与园所教师密切配合,共同搞好幼儿教育。大力支持幼儿园工作,对幼儿园开展的重大教育讲座、教学活动、家园联谊活动提供可能的帮助,做好幼儿园与家长的协调工作,各班家园及家长集体活动,应及时通知家委会。
5、家长委员会起着利用家长人力资源和社会资源与幼儿园共同解决问题的作用。力所能及地协助幼儿园解决办学中的问题,向有关部门反映情况,争取支持,不断改善办学条件。
6、与园长共同召集家委会全体委员会议,每学期召开不少于两次的工作会议,提出并研究一学期的工作计划,期末做出总结。
7、家长委员会充分发挥家长群体的力量,为全体幼儿服务,为全体家长服务,为全体教职工服务,为幼儿园的建设和发展服务。根据实际情况,力争每学期办一、二件实事。
第六条家长委员会小组
家长委员会在园长的指导下工作,定期召开全体委员会,讨论幼儿园在各个阶段应开展的各项教育活动以及家长委员会在这些活动中应承担的任务。家长委员会下设宣教组、后勤组、文体组。
(1)宣教组:负责幼儿园的宣传、教育工作。向家长、向社会宣传幼儿园的办园宗旨及幼儿园的建设、管理、保教工作情况,组织家教经验交流,向家长宣传科学育儿的知识。如:开"家庭教育经验交流会",评价教师及幼儿的教育活动。
(2)后勤组:负责了解幼儿园生活管理,幼儿膳食情况,幼儿园财务制度的完善执行情况以及幼儿园的环境、设备、玩教具情况,并有针对地做一些具体事情。如提供教育资源,协助维修幼儿园电脑,联系家长委员会的代表等。
(3)文体组:负责开展各种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调节幼儿园幼儿、家长、教职工的生活,与园方配合组织部分家长参与本园幼儿的运动会、游戏、娱乐或文艺演出活动。如:举办"六一"庆祝活动等。
第七条常设工作机构
家长委员会办公室(地址):
联系电话:
幼儿园网址:
第八条附则
1、本章程自家长委员会成立之日起生效。
2、本章程自家委会会议通过之日起执行。
3、本章程实施过程中,家长委员会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必要的修正。
4、家长委员任期一年一届,可连任,幼儿毕业离园后卸任,换届时间为每年十月中旬。
5、家长委员执行本委员会的决议,维护整体利益,完成本委员会交派的任务。
6、决定特殊状况下家长委员会委员的解聘或新聘。
7、本章程由童梦幼稚园家长委员会负责解释。
幼儿园章程 3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和规章之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单位的名称为和平镇丁字口社区佳佳幼儿园;办学地址:沿河县和平镇丁字口社区肖家巷子。
第三条本幼儿园的办园宗旨是“一切为了孩子,为了孩子的一切,给孩子一个美好的人生开端,让孩子赢在起跑线上”。是一所以“情感教育为前提,以素质教育为根本,编织爱的心网,让社会放心、家长安心、幼儿开心”为培养目标,可容纳2-6岁一百名左右的幼儿,共有三个教学班(大班、中班、小班各一个)的全日制学前教育机构。
第二章组织机构和法定代表人
第四条理事会的产生:由法人(或其代表)、教职工按要求推选出的.部分教职工代表作为理事舍的成员。
第五条理事会的构成:由法人代表、园长、教师代表一名、保健医生一名、保育员代表一名、财务人员一名共同组成理事会。第六条理事任期为五年,任期满后再进行推选、聘任,可连选任。
第七条理事会的职权:
(一)聘任和解聘园长;
(二)修改幼儿园章程和制定幼儿园的规章制度;
(三)制定幼儿园发展规划,批准年度工作计划;
(四)筹集办学经费,审核预算、决算;
(五)决定教职工的编制定额和工资标准;
(六)决定幼儿园的分立、合并、终止;
(七)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第八条理事会议事规则:每年至少一次会议,l/3以上可以提议召开,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由章程决定,但部分事项要2/3以同意通过。
第九条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产生:本单位法定代表人由理事长直接聘任,每年一聘。
第十条本单位的法定代表人(负责入)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素质好;
(二)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三)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四)具有高中以上学历;
第十一条园长的职权:
(一)执行幼儿园决策机构的决定;
(二)实施发展计划,拟订年度工作计划、财务预算和幼儿园规章制度;
(三)聘任和解聘幼儿园工作人员,实施奖惩;
(四)组织教育教学、科学研究活动,保证教育教学质量:
(五)负责幼儿园日常管理工作;
(六)幼儿园决策机构的其他授权。
第三章资产管理、使用原则
第十二条本单位经费必须用于本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的发展,增值部分不得私自分配,解体时财产不得私分。
第十三条本单位依法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第十四条本单位配备具有专业资格的会计人员。会计不得兼任出纳,会计人员必须进行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离职时,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第十五条本单位的资产管理必须执行国家规定的财务管理制度,接受政府财税部门的监督和本单位的内部监督,接受法定审计机构的年度审计。
第十六条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本单位的资产,同时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向杰单位收取任何费用。
第十七条本单位要求取得合理回报。
第十八条本单位的总资产为60元,全部来源于个人投入。
第十九条本单位对受教育者收取费用的项目和标准由幼儿园自定,并报有关部门批准、公示。
第二十条本单位经费支出项目有办公费、修缮费、差旅费、业务费、师资培训费、教职工工资福利等,经费支出的审批和支付程序都严格按照财务管理制度执行。
第四章终止程序和终止后资产的处理
第二十一条本单位自行解散、分立、合并,或者由于其他原因需要注销,须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
第二十二条本单位在终止前,须在业务主观单位及其他政府有关部门指导下成立清算小组,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善后事宜。
第二十三条本单位处理所有善后事宜后,向业务主管单位申请注销登记。业务主管单位同意后,到登记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
第二十四条本单位终止后的剩余财产,按照国家有关法律、仃政法规的规定处理。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五条本章程的修改权属幼儿园理事会。2/3以上理事
提出章程修改意见时可按规定进行修改。修改后的章程,须经2/3以上理事同意,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蔺意,并报登记管理机关核准后生效。
第二十六条本章程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时,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第二十七条本章程自登记管理机关核准之日起生效。
幼儿园章程 4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及教育的有关法律法规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幼儿园法定名称:群星双语幼儿园第三条 幼儿园性质:私有制,属自愿举办从事教育活动的从事营利性社会服务的民办幼儿园。
第四条 办学宗旨: 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贯彻执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遵守道德风尚。
办学目的: 幼儿成长的乐园;教师成才的学园;家长信任的家园。
培养目标: 2岁至6岁的适龄儿童第五条 举办者:王卫娟女士,是幼儿园的园长,幼儿园实行园长全面负责,有对幼儿园教职工的任免权。
第六条 本幼儿园自觉接受上级审批机关的业务指导和督促管理。
第七条 幼儿园园址:永年县大北汪镇东辛寨村第二章 办学范围第八条 办学层次及形式:学前教育,全日制第九条 专业设置及学制:幼儿学前教育三年制(包括小班、中班、大班三个年龄段的.2-6岁的健康幼儿及3-7岁的特殊儿童。)第十条 招生对象:适龄儿童;生源范围:永年县大北汪镇东辛寨村第十一条 办学规模:现开设大中小3个教学班,目前在园幼儿三十余人。
第三章 组织管理第十二条 本单位实行园长负责制。
第十三条:幼儿园办园指导思想: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深化学前教育改革,树立以幼儿发展为本的教育理念,实施素质教育,促幼儿全面发展,一切为孩子的发展,为一切孩子的发展,为发展孩子的一切,以"以人为本,重在发展"的管理,"宽松、和谐、平等、尊重"的人文环境,"主体探究型课堂教学"为工作目标,全面实施保教相结合的原则,同时为家长参加工作、学习提供便利条件,办好二级一类幼儿园。
幼儿园办园目标是:幼儿成长的乐园;教师成才的学园;家长信任的家园;语言特色的校园。
第十四条:幼儿园园风:合作、务实、创新、争效幼儿园师风:敬业、爱生、进取、奉献幼儿园教风:求知、求真、求实、求新幼儿园学风:
第十五条:幼儿园向本学区招生,招生时间、新生入园时间均按县教育局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幼儿园章程经教代会通过、由县教育局审核、批准方可生效,全体教职员工均要遵守本章程。
第四章 幼儿园的管理第十七条:幼儿园由教育局领导,幼儿园园长由教育局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任免,并受上级主管部门的监督、考核、评议和指导。
第十八条:园长幼儿园园长的权利和义务:
(一) 在国家统一规定的目标指导下,决定幼儿园具体教育目标、规划幼儿园的发展、统筹安排幼儿园教育教学、卫生保健和总务行政工作。
(二) 向上级提出"组阁"建议,改变幼儿园机构组织和权限关系。
(三) 负责建立并组织执行各种规章制度,负责聘任、调配工作人员,指导、检查和评估教师及其他工作人员的成绩并给予奖惩。
(四) 在国家规定的范围内支配幼儿园财政费用,规划和使用财产设备。
(五) 关心教职员工的思想工作和生活,组织工作人员文化业务学习,并为他们的政治文化业务进修创造必要的条件。
第十九条:幼儿园实行干部竞聘制。副园长是园长领导教育工作的主要助手,具体负责组织幼儿园教育教学工作,并对教师进行指导、评议和考核;总务主任是园长领导幼儿园后勤工作的主要助手,具体管理幼儿园后勤工作,并对保育员、保健员、营养员和其他工作人员进行指导,评议和考核。
第二十条:幼儿园实行分级管理,分工负责,二级考核制,严格按有关法规及章程制度对教职工进行考核、奖惩、评议。
第二十一条:幼儿园工作计划和园长布置的工作通过副园长和总务主任及教研组长等条线具体落实。
第五章 幼儿园的监督第二十二条:接受党支部对幼儿园的工作实施监督,切实保证幼儿园的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和党的政策的贯彻落实。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的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第二十三条:定期召开教职工代表大会,教代会审议、讨论幼儿园重大事项,并对园工作提出建议、意见,对园工作进行民主管理,实行园务公开制。
第二十四条:幼儿园的工会维护和代表全体教职工的利益,集中群众意见、建议,对幼儿园实行监督和协调。
第二十五条:幼儿园接受上级教育行政、督导部门的督导评估;接受审计、物价、税务、公安、消防、卫生部门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十六条:幼儿园加强与社区的联系,建立家长委员会,定期听取家长和社区的意见,提高办学质量。
第六章 教育教学管理第二十七条:按照《幼儿园工作规程》、《学前教育纲要》的要求,二期课改的精神,树立正确的教育思想、教育观念,遵循幼儿身心发展的规律,确立园培养幼儿发展目标:好思考、喜探索、善表现、能合群、有责任。对幼儿实施保育和教育,促进幼儿全面发展。
幼儿园章程 5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适应学前教育发展需要,贯彻国家教育方针,深化教育改革,保障幼儿园依法自主管理,保障幼儿与教职工合法权益,全面提高保教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宁波市学前教育促进条例》、《幼儿园管理条例》、《幼儿园工作规程》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园全称为宁波市镇海区镇海宝山幼儿园;地址为宁波市镇海区招宝山街道环城西路288号;邮编为315200;官方网址为宁波镇海宝山幼儿园;注册域名为bsyey.zhedu.net.cn;微信号为zhbsyey;微信公众号为灵动宝山。
第三条本园由镇海区人民政府举办,经宁波市镇海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登记,由招宝山街道属地管理,业务主管是宁波市镇海区教育局。
第四条本园为公办全日制幼儿园,具有法人资格,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设计规模为18个班级。在主管部门规定的招生范围内招生,招生对象为3—6周岁幼儿。
第五条本园申请设立登记时的开办资金为人民币451万元。办园经费由街道财政全额拨款。具体经费来源包括财政补助收入、事业收入和其它收入等。
第六条本园遵循“人文为本,生命成长”的办学理念,潜心打造富有活力的家园、乐园、创想园,致力于让幼儿在更为“自然、自由、自主”的绿色教育环境中和谐成长。
第七条本园发展目标:“塑灵动宝幼,享幸福教育,育稚趣孩童”,让幼儿园尽显生命之“真”灵性,让教师体验成长之“真”幸福,让幼儿乐享童年之“真”快乐。
第八条幼儿的培养目标:我们鼓励每个幼儿——在自我尝试中养成习惯,在自主探究中萌发智慧,在自然观察中生成兴趣,在自由交往中体验快乐;我们的愿望——给每个幼儿一片本真、适宜的成长天空,让每颗童心舒畅,让每份童趣盎然,让每个童颜绽放。
第九条教师的发展目标:凸显两个园本化——师资培训园本化、课程实施园本化;弘扬三种精神----爱岗敬业、务实创新、追求发展;瞄准四个目标----积累丰富经验、练就多元技能、促成反思研究、造就专业能手。
第十条本园以“科艺”为特色文化主元素,通过“科艺启童阅”、“科艺诱童趣”、“科艺展童健”、“科艺亮童辉”、“科艺呈童秀”等载体,使科艺扎根幼儿心田、伴随幼儿成长。
第十一条本园园标:确定《太阳?月亮?我的家》为园歌。
第十二条本园按照依法治园、规范办园、自主发展的要求,定期制订三年发展规划,并形成和健全自评机制,促进本园可持续发展。
第二章幼儿园治理结构与运行机制
第十三条本园实行园长负责制。园长按照本章程自主管理幼儿园,接受主管部门的检查、评估、审计和监督,接受本园教职工大会监督。
副园长对园长负责,协助园长分管本园保教、行政管理等具体工作。
第十四条园长依法行使下列主要职责:
(一)组织起草本园章程、发展规划,并负责组织实施、检查和评价;
(二)组织制定规章制度、工作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检查和评价;
(三)执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决定和指示;
(四)领导本园各职能部门及常设机构,完善岗位设置,维护本园秩序;
(五)负责本园日常事务管理,主持园长办公会议审议重大事项并作出决策;
(六)领导学前教育课程实施,领导保育教育、卫生保健、安全保卫工作;
(七)负责教职工队伍建设,促进教职工全面和谐发展;
(八)组织管理园舍、设备和经费;
(九)组织和指导家长工作;
(十)负责与社区联系和合作。
第十五条镇海宝山幼儿园党支部在本园发挥政治核心作用,领导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加强对本园教师的教育、管理,监督保证教育方针的全面贯彻执行。同时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等组织的作用,保障全园工作的健康运行。
第十六条本园建立全体教职工大会,保障教职工参与民主管理,进行民主监督。教职工大会行使审议建议权、审议通过权、评议监督权。凡与教职工利益直接相关的福利及园内分配实施方案以及有关教职工聘任、考核、奖惩的办法,须经教职工大会审议过。
第十七条本园建立工会组织,作为教职工大会的日常工作机构,在本园党支部和街道工会的领导下负责工会会员的管理,依法保护会员的合法权益,组织会员开展多种形式的文娱活动、体育活动,协助行政搞好教职工的浮福利,支持配合幼儿园行政实施各项工作规则。筹备教职工大会。工会委员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规定的原则组建。
第十八条本园设置教育教学、卫生保健、安全保卫等职能部门,分别承担相应的管理职能。各职能部门及常设机构各司其职,分工合作,提升管理效能,确保各项工作圆满完成。
第十九条本园建立健全重大事项决策制度。重大事项应在行政主要负责人酝酿提议、充分调研与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由园长召集并主持园长办公会议审议并组织实施。园长办公会议的参加人员由园长、副园长、党支部书记、工会负责人、年级组长组成。凡属教职工大会职权范围的事项,应提交教职工大会审议。
第二十条本园建立健全园内申诉制度。借助园长信箱、园长热线、工会等途径,明确受理幼儿家长和教职工申诉的部门和程序,保障教职工的合法权益。
本园根据聘用合同法建立健全争议调解小组,就人员的聘用、待遇、奖惩等方面产生的争议进行调解,当事人对劳动争议调解小组提出的调解意见不满意的,可按有关规定办理。
第二十一条本园执行《幼儿园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及相关收费政策,规范收费行为,按照物价部门确定的项目和标准收费。各项收入按照有关规定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第二十二条本园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制度。本园实行园务公开,切实保障教职工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同时向社会公开本园相关信息(涉及个人隐私的信息除外)。
本园建立健全档案管理与使用制度。建立档案室,加强档案资料的建设和管理。各职能部门做好各类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
第二十三条本园接受政府以及教育、登记管理和审计等部门的监督,接受社会、家长的监督,听取社会各界对幼儿园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第三章保教工作管理
第二十四条本园依据《幼儿园管理条例》、《幼儿园工作规程》、《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3—6岁儿童学习发展指南》、《浙江省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管理条例》等要求,实施保教工作。
第二十五条本园以汉语言文字为基本教学语言文字,使用全国通用的普通话和规范字。教师应具有相应的普通话等级证书。
第二十六条本园认真执行国家和地方课程要求,秉持一日生活皆课程的教育理念,以幼儿的全面发展为本,遵循幼儿发展规律和学习特点,尊重幼儿发展的个体差异,以游戏为幼儿基本活动,从健康、语言、社会、科学、艺术五个领域,促进幼儿身心和谐全面发展。防止小学化倾向。
第二十七条本园遵循全面性、发展性、动态性、客观性的原则,开展幼儿发展评价工作,并建立幼儿成长档案。
第二十八条本园严格执行《浙江省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建立卫生保健制度,做好幼儿生理和心理卫生保健工作,建设富有园本特色的净化、美化、绿化、童化的绿色校园。
第二十九条本园遵循幼儿年龄特点和身心发展规律,根据《浙江省等级幼儿园评估标准》要求,建立科学、合理的幼儿一日生活制度,培养幼儿良好的生活卫生习惯。
第三十条本园保健室负责每周编制营养平衡的幼儿食谱,为幼儿提供科学合理的膳食。为幼儿提供符合生活要求的洁净饮用水。
第三十一条本园制定与幼儿生理特点相适应的体格锻炼计划,保证幼儿每天户外活动时间不少于2小时,其中体育活动时间不少于1小时。通过健康活动、游戏活动或其它形式增强幼儿体质,培养幼儿基本运动技能和锻炼习惯,增进幼儿身心健康。
第三十二条本园建立幼儿健康检查制度和幼儿健康档案。按规定每年提醒幼儿到专业机构进行体检一次,定期检测幼儿身高、体重、视力,对幼儿身体健康发展状况进行分析、评价和及时反馈。建立慢病、体弱儿管理制度,开展跟踪指导矫治工作。
第三十三条本园建立卫生消毒制度,做好在园幼儿计划免疫的检查和疾病防治工作,预防传染病、常见病及食物中毒。
第三十四条本园建立健全平安校园制度。严格执行《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并制定相关安全应急预案。定期开展安全教育培训和检查,加强园舍、交通、消防、饮食安全、健康、周边环境治安以及保育教育安全管理,严格执行接送制度,防范安全事故发生。不组织幼儿参加商业性活动。
第三十五条本园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投保学生意外伤害校方责任险。鼓励幼儿家庭自愿参加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发生校园意外伤害事故,立即启动相关应急预案,及时救助受伤害幼儿,并依法进行善后处理。
第四章教职工
第三十六条本园执行国家教师资格制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制度,教师、医务保健人员、财会人员、炊事人员、保育员等须具备国家、省、市规定的任职条件或取得相应的职业资格。依法实行用人制度,公开招聘、竞争上岗,对聘用人员实行岗位管理和绩效工资制度。
第三十七条本园教师享有下列权利:
(一)参加教育教学科研活动,并充分发表意见;
(二)按时获取工资报酬,享受国家规定的福利待遇以及寒暑假的带薪休假;
(三)通过教职工大会或其他形式参与民主管理,对本园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对幼儿园重大事项有知情权;对不公正待遇或处分有申诉权;
(四)使用本园设施设备、图书音像资料及其他保育教育用品;
(五)参加进修或者其他方式的培训;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三十八条本园教师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法律法规、职业道德规范、本园章程及规章制度,廉洁执教、为人师表,忠诚于人民教育事业;
(二)贯彻国家教育方针,执行幼儿园工作计划,履行教师岗位职责,履行教师聘约和岗位职责,完成保教工作任务;
(三)关心、爱护全体幼儿,尊重幼儿人格,指导、管理本班幼儿生活,促进幼儿身心和谐发展;
(四)坚决抵制有害于幼儿的行为或者其他侵犯幼儿合法权利的行为;
(五)践行幼儿本位理念,终身学习,与时俱进,不断提升保育教育水平。
第三十九条本园建立并负责管理教师个人业务成长档案,建立健全教师评价激励制度,定期开展园本研修活动,提升教师专业素养。
第四十条本园注重师德师风建设,将师德作为教师考核、职务评聘、进修深造和评优评先等的首要内容。
第四十一条本园教职工工资、保险、福利待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本园其他岗位职工按照合同履行岗位职责,本园依法保障其合法权益。
第四十二条本园建立绩效奖惩机制。每学年对教职工进行绩效考核,对成绩突出、表现优异者进行奖励。对违反园纪园规和合同,对幼儿体罚或变相体罚、有偿家教等违反师德现象,或在工作中造成失误和不良影响的教职工,视情节轻重,按照有关规定予以批评教育和惩处。有违约情节的,违约方须依据聘用合同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第五章幼儿
第四十三条本园幼儿享有下列权利:
(一)参加一日保育教育计划安排的各项活动,使用幼儿园保育教育设施设备、图书资料和玩具;
(二)享受平等的学习与发展机会,并获得公正评价;
(三)对本园教职工侵犯其合法权益,通过监护人依法提出申诉或者诉讼;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四十四条为保障幼儿在园期间的合法权益,本园教职工应当做到:
(一)平等相待。在保育教育中平等对待幼儿,关注幼儿个体差异,因材施教,促进幼儿充分发展;
(二)尊重人格。禁止虐待、歧视、恐吓、体罚或者变相体罚等损害幼儿身心健康的行为;
(三)尊重隐私。保护幼儿个人信息,未经监护人同意,不得随意使用、披露幼儿个人隐私;
(四)不得没收、占用幼儿财物。
第六章幼儿园资产管理
第四十五条本园资产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对侵占本园园舍、场地、设施等的行为和侵犯本园名称权及无形资产的'行为,将积极履行国有资产管理职责,依法追究侵权者的责任;对损害本园财物、人员的单位、个人将依法追究赔偿。
第四十六条本园建立健全财产、物资管理制度,建立账目,落实专人管理,定期清点,及时做好变更、增减手续。
第四十七条本园向教职工和幼儿提供符合国家安全标准的教育教学设施设备,有计划地进行基本建设和维护修缮工作,及时检查、维修,消除安全隐患。
第四十八条本园如遇因政府规划调整等不可抗拒因素而需要迁址、合并、分立或终止时,应当及时制订保护幼儿园资产安全的方案,并依法进行资产清算。
第四十九条本园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在园长领导下开展财务工作,实行民主管理和财务公开。
执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配备具有专业资格的会计人员,依法进行会计核算,建立健全内部会计监督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依法向政府部门提出年度预算安排意见,经批准后执行,并接受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和财政、税务、审计、监察等相关职能部门的监督。
第五十条本园严格执行收费政策,规范收费行为,按照有关部门确定的项目和标准收费。各项收入按照有关规定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第五十一条本园依法接受社会各界的捐赠,建立健全受赠财产的使用制度,加强对受赠财产的管理并接受社会监督。
第七章幼儿园与家庭、社区
第五十二条本园主动与社会、家庭联系沟通,加强幼儿园、家庭、社会密切配合的育人体系建设,形成教育合力。
第五十三条本园遵循民主、公开、自愿的原则,选举成立园级家长委员会。建立园级家长委员会联席会议制度,通报本园发展规划及其进展、保育教育工作情况,听取家长委员会的意见和建议,取得支持和帮助。
第五十四条本园通过家长学校、家长沙龙、亲子活动、家庭访问、班级微博、网络论坛、微信、短信等平台,建立教师与家长的日常联系机制,加强对家庭教育的指导、形成家园教育合力。
第五十五条本园通过加强内部建设、树立良好的公共形象,在教育服务区内发挥积极作用。
本园依托社区开发社区教育资源,开展社会实践活动。建设“镇海区早教示范基地”,服务指导社区内3周岁以下散居儿童家庭开展亲子活动。
第五十六条本园依靠招宝山街道办事处、社区、派出所共同开展园舍及周边地区的综合治理工作,建设平安文明校园。
第八章附则
第五十七条本章程经本园教职工大会审议,园长办公会议通过,并经镇海区教育局核准之日起实施。
第五十八条本章程如与法律法规及上级规范性文件政策有抵触,以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为准。
第五十九条本章程的修改需由园长办公会议或1/3以上教职工提议方可进行,经教职工大会审议,本园决策机构园长办公会议通过,报镇海区教育核准。
第六十条本章程的解释权归园长办公会议。
幼儿园章程 6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x幼儿园是一所民办幼儿园。运用民办的机制,依法办学,满足社会对教育的需求。
第二条:宗旨为建设高标准规范化民办教育而不懈奋斗。
第二章职责
第三条:董事会是幼儿园办学的协调、监督和策审议机构,是帮助幼儿园多方筹措办学资金的参谋和后盾。
第四条:幼儿园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㈡任聘和解聘园长;
㈡修改幼儿园章程和制定幼儿园的规章制度; ㈢制定发展规划,批准年度工作计划;
㈣筹集办学经费,审核预算、决算;
㈤决定教职工的编制定额和工资标准;
㈥决定幼儿园的分立、合并和终止;
㈦听取园长的工作报告或专题报告,评价园长业绩,确定对园长的奖惩;
㈧设立董事会基金,园长奖励基金;
㈨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第三章董事
第五条:董事会成员的组成
董事长:周
董事:白,周
第六条董事成员单位的权利和义务
1、权利
(1)参与有儿童重大问题的讨论;
(2)有视察幼儿园工作,检查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和向园长提出质询的权利;
(3)成员单位享有培训、实习与用人的优先权;
2、义务
(1)为幼儿园提供教育发展信息和人才需求信息。
(2)加强与幼儿园的联系,为幼儿园安排教学实习和社会服务活动提供方便。
(3)关心和支持幼儿园教育、教学改革,为幼儿园专业教师提供学习和实践的机会。
第四章:组织
第七条:董事会由周海静任董事长。
第八条:董事会全体大会每年例会一到两次。
第九条:本章程如有修改须经董事会全体大会通过。
第五章:任期
第十条:董事任期由《公司章程》规定,但每届任期不得超过三年。董事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或者董事在任期内辞职导致董
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的,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董事职务。
第六章:议事规则
第十一条:
1、为了确保董事会的工作效率和科学决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制定本规则。
2、幼儿园召开董事会,应严格遵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关于召开董事会的有关规定,认真、按时组织好董事会。
3、出席会议的人员包括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监事和总经理列席会议。
4、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由董事长召集,于会议召开十日以前书面通知全体董事。
5、有下列情形之一时,董事长应在10个工作日内召集临时董事会会议:(1)董事长认为必要时; (2)三分之一(含三分之一)以上董事联名提议时; (3)监事会提议时; (4)总经理提议时。
6、董事会召开临时董事会会议须以书面形式提前十天通知。如有5中第(2)、(3)、(4)规定的情形,董事长不能履行其职责时,应当指定一名副董事长或者一名董事代其召集临时董事会会议;董事长无故不履行职责,亦未指定具体人员代其行使职责的,可由副董事长或者二分之一以上的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负责召集会议。
7、董事会会议通知包括以下内容:(1)会议日期和地点;
(2)会议期限; (3)事由和议题; (4)发出通知的日期。
8、董事应于会议召开前三天以电话、传真、Email等形式告知公司是否参加会议。如本人不能参加,可书面委托其他董事出席会议。
9、董事会会议应当由二分之一以上的董事出席时方可举行。每一董事有一票表决权,董事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过。
10、董事会临时会议在保障董事充分表达意见的前提下,可以用传真方式进行并作出决议,并由参会董事签字。
11、董事会会议应当由董事本人出席。董事因故不能出席的,可以书面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董事会。委托书中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代理事项、权限和有效期限,并由委托人签名或盖章。代为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当在授权范围内行使董事的权利。董事未出席董事会会议,亦未委托代表出席的,视为放弃在该次会议上的投票权。
12、董事会决议可采取书面表决方式或举手表决方式,每名董事有一票表决权。
13、与会董事在对各个议题进行讨论和表决时,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利益。当其自身利益与公司和股东的`利益相冲突时,应当以公司和股东的最大利益为准则。董事兼任董事会秘书的,如果对某一议题的讨论和表决需由董事、董事会秘书分别作出时,则该兼任董事及董事会秘书的人不得以双重身份做出。如果董事会的议题与董事存在关联关系,该董事应回避讨论与表决,董事会决议不将其计入法定人数。对关联事项的表决,须经除该关联董事以外的其他参加会议的董事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为有效。
14、董事会会议应当有记录,出席会议的董事和记录人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出席会议的董事有权要求在记录上对其在会议上的发言作出说明性记载。董事会会议记录作为公司档案由董事会秘书保存。董事会会议记录永久保存。
15、董事会会议记录包括以下内容:
(1)会议召开的日期、地点和召集人姓名;
(2)出席董事的姓名以及受他人委托出席董事会的董事(代理人)姓名;
(3)会议议程;
(4)董事发言要点;
(5)每一决议事项的表决方式和结果(表决结果应载明赞成、反对或弃权的票数)。
16、董事应当在董事会会议记录上签字并对董事会决议承担责任。董事会决议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公司章程,致使公司遭受损失的,参与决议的董事对公司负赔偿责任。但经证明在表决时曾表明异议并记载于会议记录的,该董事可以免除责任。
17、本规则的解释权属于幼儿园董事会。
18、本规则经董事会通过后实施。
幼儿园章程 7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积极推进素质教育,全面启动教育现代化工程,提高保教质量,促进幼儿园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幼儿园管理条例》、《幼儿园工作规程》、《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3-6岁儿童教育与发展指南》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幼儿园由建湖县阳建镇创办,是从事非赢利性活动的集体所有制的社会组织,属全日制幼儿园,学制三年,招收3-6岁幼儿。
第三条 幼儿园的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是建湖县教育局。
第四条 办园理念——服务家长服务孩子,一切为了孩子发展。
第五条 办园目标——身心健康、活泼愉快、乐意交谈、思维活跃、尊敬长辈、友爱同伴、好奇探究、全面发展。园风——团结、进取、求实、创新。教风——耐心、细心、爱心、热心。
第二章 行政管理
第六条 本园为独立法人组织,幼儿园园长为本园法人代表。
第七条 幼儿园园长由上级主管部门聘任聘用,设园长一名,实行园长负责制。园长主要履行下列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主管部门的规定,领导全园教育教学、卫生保健、安全保卫等工作。
(二)制定幼儿园发展规划、年度、学期计划,认真组织实施,定期检查总结。
(三)负责建立并组织执行各种规章制度。
(四)负责聘任、调配全园教职工,定期检查和评估全园教职工的工作。
(五)积极做好教职工的思想工作,组织政治、业务学习,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
(六)管理园舍、教育教学设备和各项经费。
(七)开展好家长工作,加强与社区的联系和合作。
第八条 园务工作领导小组是幼儿园的核心机构。负责审议园务计划,决策园内重大事项。由园班子、保教老师、后勤等教职工代表组成,园长任组长。
第九条 教职工大会是教职工行使权力,民主管理幼儿园,监督干部的形式。审议幼儿园岗位责任制方案、新教师招聘方案、绩效考核方案、奖惩条例及规章制度、章程。
第十条 家长委员会在幼儿园园长指导下工作。由家长代表、园长、班子成员等人员组成。定期召开家长委员会会议,帮助家长了解幼儿园的工作计划和要求,协助幼儿园工作,反映家长的意见及建议,参与幼儿园民主管理。
第三章 教师队伍的管理
第十一条 幼儿园教师享有《教师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相关权利,有履行《教师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义务。保育员、后勤人员等教辅人员参照执行。
第十二条 自觉遵守教师师德行为规范、幼儿园章程和规章制度,爱生敬业,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创新进取,崇尚科学,诲人不倦,以身作则。积极参加园内外各项活动。
第十三条 严格履行岗位职责,讲究工作规范,自觉做到“五不”(不讲教师忌语,不体罚变相体罚幼儿,不搞有偿家教,不收受家长礼品,不参与黄、赌毒及一切封建迷信活动)。
第十四条 教职工按照幼儿园岗位聘任要求,定期与幼儿园签订聘用合同。教职工由幼儿园聘任,聘期三年,对于不能胜任现职工作的,按规定予以解聘。
教师对本班工作全面负责,主要职责:
(一)遵守幼儿园园规,具有良好的师德,有团队意识和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
(二)根据《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幼儿园培养目标和园务计划,遵循幼儿身心的发展规律,结合本班幼儿特点,制定保教工作计划(学期计划、月计划、周计划、日计划)并认真实施并做好总结。
(三)认真实施计划,观察、记录、评估每个幼儿健康;各领域相互渗透认真实施,以促使每个幼儿在原有水平上有所发展。
(四)完成园务计划要求,创设与保教要求相适应、并使幼儿能主动参与的生活与教育环境。组织安排好一日活动,认真组织教学活动,寓教育于游戏活动之中。严格执行幼儿一日作息制度。
(五)严格执行幼儿园安全卫生,保健制度,管理好幼儿生活。
(六)热情接待家长,了解全班幼儿家长的基本情况及家庭教育情况,有计划地进行家园联系并做记录。通过各种方式和途径做好家园教育工作,定期向家长汇报幼儿在园情况,定期召开家长会,指导家庭教育。
(七)积极参加教研活动,主动参与并积极发表意见。在完成园务计划布置的工作之外,做好业务资料积累工作。根据本人特点或业务上的难点进行教育科学研究,不断提高业务能力和水平。
(八)做好教室环境清洁卫生工作,做好班级内教具、玩具及个人学习、备课用品等财产保管工作,节约使用纸张等各种易耗品。
(九)积极外出参加进修、开会、听课等活动,并及时牵头进行二级培训活动。
(十)各班级保教人员要互相合作,做好每日交接班工作,建立班级工作制度,统一教育方法,力求教育的.一致性。
(十一)自觉维护幼儿园声誉,主动向家长、社会宣传幼儿园的办园目标和办园理念。
第十五条 对违反《教师法》、《幼儿园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岗位合同规定的人员,按照幼儿园奖惩制度及有关规定处理。
第四章 教育教学管理
第十六条 依据国家教育部颁发的《幼儿园工作规程》及《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等从事幼儿园的教育教学科研工作,坚持保育与教育相结合原则,对幼儿实施体智德美诸方面发展的教育,促进其身心和谐发展。
第十七条 依据《3-6岁儿童教育与发展指南》、幼儿园计划,制定相应的教学计划,尊重幼儿的身心特点,用普通话实施教学活动,严格执行教学大纲和教学计划。
第十八条 认真抓好教育质量的常规管理和教学评估,做好一日各个环节的管理。
第十九条 加强学籍管理,健全幼儿成长档案。
第二十条 加强教科研的管理,根据本园的特点合理有序的开展教科研工作,做到以研促教、以教兴研,从而促使教师和幼儿共同发展。
第二十一条 根据幼儿的年龄特点,尊重幼儿意愿,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游戏活动,提供现代化的教学设备,新颖独创的儿童玩具,安全卫生的生活设施,促进幼儿的能力和个性得到全面发展。
第二十二条 及时反馈幼儿在园学习与生活情况,了解家长的建议或意见,交流育儿经验。
第五章 安全卫生保健管理
第二十三条 全体师生努力创建健康、童趣、向上、文明高雅的育人环境。
第二十四条 创造健康向上,催人奋进的园所特色文化氛围,各班级开展丰富多彩的文化活动,努力营造宽松和谐、团结协调、相互尊重的人际关系和紧张有序的工作环境。
第二十五条 搞好园内整体规划,从幼儿园实际出发,分步创设符合幼儿特点的净化、美化、绿化、童化的绿色幼儿园,把幼儿园建成孩子的乐园。
第二十六条 严格园内环境卫生管理,努力创建卫生整洁的工作、学习和生活环境,确保园内无果壳、纸屑、烟头、痰迹,墙壁无污迹,公物无损坏。
第二十七条 切实加强安全保卫工作,做好防火、防盗、防电防毒工作及时发现和排除各种隐患,定期组织疏散演练和应急演练,确保财产安全和人身安全。严格执行接送制度,食品、药物的管理制度,防止发生失火、触电、砸伤、摔伤、汤伤、食物中毒、吞食异物和防止幼儿将异物放入眼、耳、鼻、口腔内以及交通安全等事故,确保幼儿的人身安全。
第二十八条 切实做好幼儿生理和心理卫生保健工作,严格执行各种卫生保健制度。
第二十九条 科学合理制定幼儿一日生活作息制度,随季节变化适时调整。
第三十条 定期组织体检活动,进行健康分析,建立幼儿健康检查制度和幼儿健康档案。
第三十一条 建立卫生消毒、病儿隔离制度,积极做好计划免疫和疾病预防工作。
第三十二条 为幼儿提供合理膳食,每周要编制营养平衡的幼儿食谱,定期计算幼儿的进食量和营养素摄取量。
第三十三条 保证幼儿随时饮水的条件,培养幼儿良好的大小便习惯。
第三十四条 逐步改善保育条件,夏季做好防暑降温工作,冬季做好防寒保暖工作。
第六章 后勤管理
第三十五条 后勤工作必须树立为教育教学服务,为教育科研服务,为师生服务的观念,强化服务意识,主动、热情、优质、高效、超前做好服务工作。
第三十六条 严格执行财务制度,坚持勤俭办园、精打细算的原则,统筹计划、合理开支,搞好经费预算、执行和决算。
第三十七条 严格按照教育、物价、财政部门确定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依法向幼儿收取费用。经费用于幼儿园的发展、教职工的收入分配。依法调整教职工的工资,教职工工资不得低于国家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第三十八条 后勤人员要坚守岗位,履行职责,按照安全、保卫、采购、保管、维修等后勤各项规章制度,严格工作规范,严肃工作纪律,公开服务内容,接受师生评议,廉洁自律,克已奉公,讲求效率。
第三十九条 加强园舍、园产管理,严防公物流失和浪费。
第七章 附则
第四十条 幼儿园依据本章程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幼儿园各类规章制度凡与本章程相抵触的,一律以本章程为准。
第四十一条 本章程如有与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的,一律以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并依照法律程序予以修正。
第四十二条 本章程经20xx年12月7日教职工大会讨论并通过,由园长室负责解释,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实施。
幼儿园章程 8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
第二条 单位的性质:自愿举办,从事非盈利性社会服务的社会 组织
第三条 办学宗旨:实施科学性的全人教育――蒙特梭利教育,尊重幼儿的选择,重视因材施教,采用循序渐进的方式,启发孩子的潜能,使孩子学会关心、分享、轮流合作等社会行为,为形成积极健康的个性奠定基础。
第四条 办学规模: 个班级。其中蒙特梭利教学班10各,托班2各,招生人数不超过360名
办学层次:学前教育
办学形式:普通全日制教育
第五条 幼儿园资产的数额:
第二章 业务范围
第六条 本园招收3周岁以上,6周岁以下的幼儿教育,经区教育局审批机关批准,并领取了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
第三章 组织管理
第七条 幼儿园依法设立董事会
首届董事长通过董事会议选举产生
董事会的人员组成有:
董事任期为三年,届满可连选连任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 制定幼儿园发展规划,批准幼儿园年度工作计划;
(二) 聘任、解聘园长;
(三) 修改幼儿园章程和制定幼儿园的规章制度
(四) 筹集办学经费,审核幼儿园预算、决算;
(五) 决定教职工的编制定额和工资标准;
(六) 决定幼儿园的分立、合并、举办者变更、终止;
(七) 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以上经三分之二董事会成员同意方可通过。
第八条 董事会由九人组成,设董事长一名,副董事长一名,副董事长协助董事长工作,董事长不能行使职权时,由董事长制定的副董事长带其行使职权。董事长、董事名单报审批机关备案,董事会议实行一人一票制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决策有效人员的表决中,当赞成票和反对票相等时,董事长有权作最后决定。
第九条 召开董事会议,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经1/3以上组成人员提议,可以召开临时会议,董事长或董事长指定的`人员于会议召开十日前通知全体董事,并将会议时间、地点、内容等一并告知董事。董事因故不能出席会议,或书面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董事会议,委托书须载明授权的范围。
第十条 董事会议应对所议事项作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董事须在会议记录上签名,董事对董事会的决议承担责任。董事会议记录由董事长指定的人员存档保管。
第十一条 幼儿园设监事会三人,由幼儿园选举产生和更换,监事会由全体监事组成,负责对董事会成员以及幼儿园管理人员进行监察,防止其滥用职权,侵犯学校教职工的合法权益。
第十二条 监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 检查单位的财务;
(二) 对董事、园长执行职务时违反法律、法规或幼儿园章程的行为进行监督;
(三) 当董事、园长的行为损害幼儿园的利益时,要求董事和园长予以纠正;
(四) 学校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第十三条 监事会实行一人一票,少数服从多数的表决制度。监事会决议需经过半数以上监事表决同意,方为有效。监事会的任期每届为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监事不得兼任幼儿园的董事及财务负责人。
第十四条 幼儿园设园长。其人选由董事会聘任和解聘,报审批机关核准。园长为董事会成员,对董事会负责,负责幼儿园的教学和行政管理工作,行使下列职权:
(一) 执行幼儿园董事会的决定;
(二) 实施幼儿园发展规划,拟定年度工作计划,财务预算和幼儿园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三) 根据幼儿园规章制度聘任和解聘幼儿园工作人员,实施奖惩;
(四) 组织教育教学,科研活动,保证教育教学质量;
(五) 内部组织机构的设置方案,提出及负责幼儿园日常管理工作;
(六) 幼儿园董事会和章程授予的其他授权,但不能变更董事会决议和超越授权范围。
第十五条 园长不能行使职权时,由园长制定的教师代其行使工作。
第四章 幼儿园的法定代表人
第十六条 幼儿园的法定代表人由董事长担任。杨志佩担任幼儿园的法定代表人,其人选由董事会确定。法定代表人依照或者幼儿园章程规定,对外代表幼儿园行使职权。
第五章 资产管理使用原则
第十七条 幼儿园经费来源:举办者个人投资
第十八条 幼儿园一经批准成立,举办者投入幼儿园的资产为幼儿园法人资产,在学校存续期间,由幼儿园依法管理和使用,不得抽逃出资款,也不得侵占和私分。
第十九条 幼儿园依照《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财务会计制度中要载明经费支出范围,项目和基本比例,教职工福利待遇基本标准,经费支出的审批和支付程序,以及财务监督制度等内容。
第六章 章程的修改程序
第二十条 幼儿园更换举办者、法定代表人、园长前,必须向审批机关,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提交会计师事务所提供的财务审计报告。
第二十一条 幼儿园章程的修改,须经董事会三分之二成员同意方可通过。
第二十二条 幼儿园修改的章程,须在董事会通过15日内报学校审批机关备案,由审批机关向社会公布,并报民办非企业单位管理机关核准后生效。
第七章 名称、层次、类别变更,终止程序及终止后资产管理
第二十三条 幼儿园规定以下情况终止办学
(一) 举办者不办;
(二) 举办者收支资金失衡,因资不抵债;
(三) 突发事件无法办学。
第二十四条 幼儿园要求分立、合并,在进行财务清算后,由幼儿园董事会报审批机关批准;幼儿园名称、层次、类别的变更,由幼儿园董事会报审批机关批准;幼儿园举办者发生变更,须向举办者提出,在进行财务清算后,经幼儿园董事会同意,报审批机关批准。
第二十五条 本幼儿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终止:
(一) 根据幼儿园章程规定要求终止,并经审批机关批准的;
(二) 被吊销办学许可证的;
(三) 因资不抵债无法继续办学的。
第二十六条 幼儿园终止时,应当妥善安置在校学生;应当进行财务清算(幼儿园自己要求终止的,由幼儿园组织清算;被审批机关依法撤销的,由审批机关组织清算;因资不抵债无法继续办学的,由人民法院组织清算)。幼儿园清算期间,不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
第二十七条 幼儿园经审批机关审查同意,由审批机关收回办学许可证和销毁印章,并注销登记及通知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并予以公告后即可终止。
第二十八条 幼儿园终止后财产按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 应退受教育者剩余的学费、杂费和其他费用;
(二) 应发教职工的工资及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用;
(三) 偿还其他债务。
幼儿园清偿上述债务后的剩余财务,在审批机关和民办非企业登记管理机关的监督下,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处理。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九条 本章程经 年 月 日董事会表决通过。
第三十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董事会。
第三十一条 本章程自审批机关,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校准并向社会公布之日起生效。
幼儿园章程 9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x幼儿园家长委员会是由各班家长代表组成的群众性组织。家委会在幼儿园园长指导下开展工作。
第二条家委会的主要任务是:帮助家长了解幼儿园的工作计划和要求,协助幼儿园工作,及时反映家长对幼儿园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协助幼儿园组织交流家庭教育的经验。
第三条家委会的具体工作是:
1.协助幼儿园顺利完成保教任务;
2.参与教学管理的重大问题;
3.注重提高全体家长的家教水平,动员家长们积极学习科学的育儿知识,并与老师配合,共同提高对幼儿的保教质量。
4.听取、联系、反映全园家长所关注的问题,如教师师德、保教水平、教育质量、幼儿发展水平等问题,采取口头汇报,书面建议等多种形式,对有关信息进行归纳、分析,把急需解决的意见,建议提供给园领导或老师,促进幼儿园各项工作的改进与提高。
5.以达到更好的幼教效果为目的,热情地为全体家长服务。
6.积极组织好家长经验交流活动。
7.指导各班家长小组开展各项工作。
第二章机构组成及其职责
第四条家委会
1.家委会成员由各班老师和家长推荐,选举产生(一般为每班二人),家委会成员应具备以下几个条件:
(1)具有较高的文化修养和素质;
(2)热爱幼教事业
(3)热心为群众服务;
(4)有一定的组织能力和群众基础;
(5)具有积极参与,努力工作的奉献精神。
2.家委会选举主任一名,副主任二名,组成主任委员会,原则上每年级选出一名家长代表组成。其主要职责如下:
(1)及时与幼儿园园长沟通工作信息,共同研究解决每学期需要重点解决的问题,以便使家长与幼儿园配合好各方面的工作。
(2)与园方共同召集家委会委员会议,每学期至少一次。
(3)在幼儿园领导和家委会主任的指导下,主持好家委会的日常工作。
3.家委会下设以下几个部门:宣传部、文体部、后勤部,各部门分别由三个主任负责,其职责如下:
(1)宣传部:组织家长经验交流,办好家长园地,管理好家长信箱,做好各项活动中的宣传工作及其他日常宣传工作。
(2)文体部:配合园方举办全园性的各项大型文体活动,代表家委会组织好家委会主办的家园(或与社会)联欢的相关活动。
(3)后勤部:做好一切与家委会活动有关的家园活动及与家长活动有关的后勤保障供给工作,并代行财务部职责。
第五条班级家长小组,一般由5—8名家长代表组成。家长小组由家长自荐或由老师及家长推荐选举的办法产生。家长小组在家委会及各班老师的指导下工作。各班的家园及家长集体活动,应及时通知家委会。
第六条家委会每年换届一次,换届时间一般在每年十月中上旬。家长小组可视情况随时进行人员调整。
第三章评比表彰先进
第七条家委会积极参与、密切配合幼儿园各项活动,对家长工作成绩显著的`班级及家长,在十月隆重表彰,予以鼓励。
第八条家长工作先进班级的评比条件:
1.班内家长交流活动搞得比较突出。
2.家长与老师在保教及各项活动等方面配合默契。
3.积极参与全园的各项大型活动(包括家长学校),工作开展出色,积极向幼儿园交流平台投稿。
4.其他各方面的表现均较优异。
第九条先进家长、优秀家长的评比:一般先由各班家长小组与老师共同讨论推荐,报幼儿园,并在家委会会议讨论通过。
优秀家长评选条件:
1.热心为大家服务
2.在配合老师教学,组织家长及家园活动等具体工作中表现好,成绩突出。
3.有勇于牺牲自己时间的奉献精神。
4 .热爱幼教事业。
5.教育孩子有一定的经验。
先进家长要求在以上各方面中做得更为突出。
第四章有关经费问题
第十条家长小组视本班的活动情况及全园家委会的需要,可按当时所需数额向本班家长平均收取一定的费用,也可预收一定活动经费,以便有效地开展班内的各项活动及支持家委会的工作。无论何种收费方式,都应向家长解释清楚,讲明用途及使用计划。收费及费用开支需由专人专办、专人专管,必要时向家长公布,并将开支明细存档保留三年。
第十一条由家委会组织的各项联谊、竞赛评比等社会性活动,其费用由各班家委会委员通过家长小组收缴解决,其收费及费用管理结合实际情况,由后勤部参照第十条的方法办理。
第十二条家委会或家长小组在开展各项活动中,都要求做到少花钱多办事,提倡勤俭节约,反对浪费。
第五章附则
第十三条本章程自家委会会议通过之日起执行。
第十四条本章程可视情况由家委会会议进行修补补充。
第十五条本章程的解释权在家委会。
幼儿园章程 10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积极推进幼儿园素质教育,全面启动教育现代化工程,提高保教质量,促进幼儿园持续、稳定健康地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幼儿园管理条例》、《幼儿园工作规程》、《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幼儿园名称为洪江市芙蓉春天艾贝尔幼儿园,园址:洪江市芙蓉春天小区内。
第三条 幼儿园适龄幼儿为2——6周岁,学制为4年,分小班、中班、大班、学前班。
第四条 幼儿园办园宗旨:科学启迪、快乐育人、服务家长、奉献社会;办园目标:高质量、高品位、高信誉、强活力具有可持续发展的现代化幼儿园;办园特色:温馨和谐的学习氛围、现代化的教学设施设备、科学有序的常规教学。独具特色的艺术特长教育。
第五条 办园理念是:民主、和谐、人文、创新;教育理念:崇高科学、勇于创新;服务理念:尊重、奉献、沟通、细致;管理理念:一人为本、以园为本;培养目标:健康、活泼、聪慧、自信。
第六条 幼儿园以“团结合作、爱岗敬业、讲求实效、勇于创新”为园风;以“爱,勤、精、新”为园训;以“”爱心,热心,细心,耐心为教风;以“动手、动脑、乐学、好问”学风。全面推行素质教育。
第七条 每年八一日为幼儿园建园纪念日。
第二章 行政管理
第八条 幼儿园由洪江市教育局主管,并接受上级有关部门的评议、监督和指导。团支部发挥政治核心和保证监督作用,教职工代表大会民主参与幼儿园管理和监督工作,同时发挥园务委员会、家长委员会的作用。
第九条 幼儿园设置园长、副院长、教师和其他工作人员。幼儿园实行园长负责制、教职工负责制、岗位负责制、考核奖罚制。
第十条 园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策权:在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按有关规定权限和程序,对幼儿园的改革与发展、教育教学与行政管理等重大问题有决策权;
(二)人事权:从幼儿园的发展需要和教育教学工作实际出发,有权聘用教职工,安排和调整教职工的工作岗位;
(三)奖罚权:对在教育、教学和其他工作成绩优秀的教职工进行奖励;对在工作中犯错或在工作中出现重大事故的教职工按分管权限进行处罚或提出处罚意见;
(四)财经权:在遵守国家财务规定的前提下,有权对幼儿园进行财务收支的管理和使用。
第十一条 园长履行下列义务:
(一) 坚持正确的办园放心,依法治园,保护师生的合法权益。
(二) 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的领导。指导和监督、定期向上级主管部门请示和回报工作。
(三) 严格执行保育教学和教学法规文件,保证教育计划和教学大纲的执行。
(四) 坚持民主集中制,充分发挥领导班子的只会力量,自觉接受教职工大会的监督
(五) 加强师资队伍的建设和管理,为教师培训进修提供方便
(六) 规范幼儿园管理。
(七) 积极创造条件加强幼儿园的教育现代化建设步伐,搞好园舍、教学设施、设备,校园环境等建设。
(八) 强化法制安全教育,落实防范措施、防止发生意外事故。
(九) 廉洁从政,以身作则,带头实干。
第十二条 幼儿园的共青团、公会等组织、要自觉当好幼儿园与教职工的桥梁和纽带。加强幼儿园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加强园内教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在幼儿园改革发展的汇总大好的中发挥积极作用。
第三章 教职工管理
第十三条 幼儿教师享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权力,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义务。
第十四条 严格履行岗位职责,讲究工作规范。自觉做到“六要”:要尊重幼儿、赋爱心;要言行文明、好素质;要刻苦钻研、勇进取;要服务家长、由热情;要仪表端庄、求大方;要工作专注、全投入。“六不”不讲教师忌语;不变相头发幼儿;不搞有偿家教;不收受幼儿家长礼品;不参与黄、赌、毒及一切房间迷信活动;不擅自向幼儿收费。
第十五条 爱岗敬业、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崇尚科学、创新进取。
第十六条 力争达优秀幼儿教师职业素质基本要求
第十七条 教师职责:
(一) 遵守幼儿园圆规,具有良好的师德,有“在幼儿园一日久要认真工作一天”的集体主义意识和强烈的事业心、工作责任感。
(二) 根据《幼儿园工作规程》,幼儿园培养目标和园务计划,遵循幼儿身心的发展规律,结合本班幼儿特点,制定保教工作计划(学期假话、月季花、周计划、逐日计划)并认真做好总结
(三) 认真实施计划,观察、几率、屁股每个幼儿建筑、社会、认识、艺术等领域的发展情况,并做好相应记录(家纺记录、活动记录、个案记录、反思笔记等),以促使每个幼儿在原有水平上有所发展。
(四) 完成园务计划要求,创设与保教要求相适应,并使幼儿能主动参与的生活与教育环境。组织安排好一日孩子,认真组织教学孩子,寓教育于游戏孩子之中。进班前必须做好一切准备工作(教具、教材重点、难点等)带班时做到人到心道,不擅自离开岗位。严格执行幼儿一日作息制度(包括下午孩子、区角游戏、户外活动)
(五) 严格执行幼儿园安全、卫生、保健制度,管理好幼儿生活(进餐、仪表、个人清洁卫生等等)。根据季节做好防暑降温、防冻保暖工作。
(六) 热情接待家长,了解全班幼儿的基本情况及家庭教育情况,有计划地进行家访并做记录。通过各种方式和途径做好家园一致教育工作,做好“家园联系地” 工作,定时向家长汇报幼儿在园情况,定期开家长会,指导家庭教育,教师与家长要建立正常关系。不向家长或幼儿索取物品、代办私事。
(七) 按时积极参加教研活动,主动参与并积极发表意见。按时认真参加听课、评课活动,在完成务计划布置的'工作之外,做好业务资料积累工作。根据本人特点或业务上的难点进行科学研,不断提高业务能力和水平。有明确的阶段工作目标,既要扎实工作,又提倡创新研究精神,估计创新性地完成各项任务
(八) 做好教师环境清洁卫生工作,做好班级内教具、玩具及个人学习、备课用品等财产保管工作,节约使用纸张等各种易耗品。
(九) 外出参加进修、开会、听课等活动者,必须凭通知先征得园长及分管领导同意。
(十) 搭班老师要互相孩子,做好每日接班工作,建立每周一次商讨班级工作制度,沟通思想交流情况。统一教育方法,实行教育上的一致性。
(十一) 教师必须服从园方带班安排,幼儿园教育需要,如有对外接待任务,要主动协商好做好接待工作。
(十二) 自觉维护幼儿园声誉,向家长、社会宣传幼儿园,积极参与幼儿园的招生工作。
第四章 幼儿管理
第十八条 幼儿享有下列权力:
(一) 凡在园幼儿均享有平等接受教育,参与各项教育教学活动的权力。
(二) 在园情况素质汇报单的评语等获得公正评价。
(三) 享受法律法规和幼儿园制度规定的其他权力。
第十九条 幼儿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 遵守幼儿园的规章制度。
(二) 规范行为、尊敬师长、友爱伙伴,形成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行为习惯。
(三) 关心班级和他人,自信、自律、自理、自强。
(四) 维护幼儿园声誉。
第二十条 幼儿在入园前,必须按照卫生部门制定的卫生保健制度进行体格检查。合格者方可入园。
第二十一条 家长参加幼儿园管理,成立家长委员会,对幼儿园的重大事件和活动有建议权,家长有权评议幼儿园工作和教职工工作。
第二十二条 建立家园联系制度,利用家园联系册,橱窗、园刊登等多种手段进行家园联系,每学期向家长开放幼儿园半日活动,定期召开家长会。
第五章 教育教学管理
第二十三条 依据国家教育部颁发的《幼儿园工作规程》、《幼儿园管理条例》和《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等从事幼儿园的保育教育教学科研工作,幼儿园的任务是:实施保育与保教相结合原则,对幼儿实施体智德美诸方面发展的教育,促进其身心和谐发展。
第二十四条 依据新课程、园务计划,制定相应的教学计划,实施教育活动,严格执行教学大纲和教学计划,维护作息时间表、课程表、周工作安排表操作的严肃性,任何人不得随意擅自调课或停课,调课须经领导批准。
第二十五条 认真做好教学研究和科研工作,组织教师积极与教学改革和教育科研,强化“科研兴园”的意识,坚持开展“人人有专题”和“随堂听课活动”坚持每周保教人员的专业培训制度,积极组织教科研活动。
第二十六条 认真抓好教育质量的常规管理和教学评估,认真抓好拟定教学计划,即备课、上课、游戏、幼儿生活习惯和行为习惯养成各个环节的管理。规范幼儿一日活动十六个环节,做到环环相扣,有张有弛,动静交替。
第二十七条 幼儿园使用全国通用的普通话。
第二十八条 加强学籍管理,健全学籍档案和幼儿个案,严肃招生等纪律制度。
第二十九条 加强对保育、教育、教学工作的检查考核,注重平时检查,完善过程资料。
第三十条 提供现代化的教学设备,新颖独创的儿童玩具,安全卫生的生活设施,促进幼儿全面发展。
第六章 卫生保健管理
第三十一条 全体师生努力创建美观、童趣、健康、向上、文明高雅的育人环境。
第三十二条 创造健康向上,催人奋进的校园文化氛围,幼儿园年级班级应开展丰富多彩的校园文化活动,努力营造宽松和谐、团结协调、相互尊重的人际关系和紧张有序的工作环境。
第三十三条 搞好园内整体规划,从幼儿园实际出发,分布创设符合幼儿特点的净化、美化、绿化、童化的绿色校园,八幼儿园建成孩子的乐园。
第三十四条 严格园内环境卫生管理,建立健全卫生包干的监督评比制度,努力创建卫生整洁的工作、学习和生活环境,确保园内无果壳,纸屑、烟头、痰迹,墙壁无污染,公物无损坏。
第三十五条 切实加强安全保卫工作,做好防火、防盗、防电、防毒工作,及时发现安排和排除各种隐患,确保财产安全和人身安全。严格执行接送制度,食品、药物的管理制度,防止发生失火,触电、砸伤、摔伤、烫伤、食物中毒、煤气中毒、吞食异物和防止幼儿将异物放入眼、耳、鼻、口腔内以及交通安全等事故,确保幼儿的人身安全。
第三十六条 幼儿园必须切实做好幼儿生理和心理卫生保健工作,严格执行《湖南省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制度》以及其他有关的卫生保健制度。
第三十七条 制定科学合理的幼儿一日生活作息制度。
第三十八条 幼儿园建立幼儿园健康检查制度和幼儿健康卡的档案,按规定每年体一次检;每半年测量身高、体重、视力、延迟一次,并对幼儿身体健康发展状况定期进行分析、评价,主义幼儿的口腔卫生、保护视力。
第三十九条 幼儿园建立卫生消毒,病儿隔离制度,积极做好计划免疫和疾病防治工作,园内严禁吸烟。
第四十条 为幼儿提供合理膳食,每周要编制营养平衡的幼儿食谱,定期计算幼儿的进食量和营养取量情况。
第四十一条 保证幼儿随时饮水的条件,培养幼儿良好的大小便习惯,不得限制幼儿大小便的次数,时间等。
第四十二条 幼儿园要逐步改善条件,夏季做好防暑降温工作,冬季做好防寒保暖工作。
第七章 财务后勤管理
第四十三条 幼儿园的经费来源为自主教育经费为主,依据幼儿园财务制度,加强财务管理,坚持节俭、规范的原则,正确编报预、决算,统筹计划,保证重点,严格把关,提高经费使用效率。
第四十四条 幼儿园严格按照教育局、物价局、财政部门确定的收费取费用。
第四十五条 坚守岗位、履行职责,按照安全、保卫、采购、保管、维修等后勤各项规章制度,严格工作规范,严肃工作纪律,公开服务那我I人,接受师生评议,廉洁自律,克己奉公,讲求效率。
第八章 附则
第四十六条 幼儿园依据本章程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一律以本章程为准。
第四十七条 本章程如有与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一律以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四十八条 本章程由园行政办公室负责人解释,修改权属教职工代表大会。
第四十九条 本章程自批准之日起实施
幼儿园章程 1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中国长城铝业公司幼儿园家长委员会(以下简称家委会)是由各班家长代表组成的群众组织。家委会在幼儿园园长的指导下开展工作。
第二条:家委会主要任务:帮助家长了解幼儿园的工作计划和要求,协助幼儿园工作,及时反映家长对幼儿园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协助幼儿园组织和交流家庭教育经验。
第三条:家委会具体工作:
1、协助幼儿园顺利完成保教任务。
2、注重提高全体家长的家教水平,并与教师配合,共同提高对幼儿的保教质量。
3、听取、联系和反映全园家长所关注的问题,把有关的信息进行归纳、分析,把急需解决的意见、建议提供给园领导或教师,促进幼儿园各项工作的改进与提高。
4、以达到更好的幼教效果的目的`,热情为全体家长服务。
第二章机构组成的职责
第四条:家委会成员由各班教师和家长推荐,选举产生(一般每班一名),家委会推选出出主任一名,副主任一名,其主要职责如下:
1、参与幼儿园管理及时与幼儿园园长沟通工作信息,共同研究解决每学期需要重点解决的问题,以便使家长与幼儿园配合好各方面的工作。
2、与园长共同召集家委会全体委员会议,每学期至少一次。
3、在幼儿园园长的指导下,协助主持好家委会日常工作。
第五条:各班家园及家长集体活动,应及时通知家委会。
第六条:家委会每年换届一次,换届时间为每年月中旬。
第三章附则
第七条:本章程自家委会会议通过之日起执行。
第八条:本章程可视情况由家委会会议进行修改补充。
第九条:本章程的解释权在家委会。
幼儿园章程 12
第一部分:总则
内容分别有:幼儿园的任务、幼儿园的任务幼儿园教育工作的原则、保育和教育的主要目标。
第二部分:岗位职责
内容分别有:园长岗位职责、办公室主任岗位职责、保教主任岗位职责、教研主任岗位职责、后勤主任岗位职责、食堂主任岗位职责、保健医岗位职责、保管员岗位职责、财会岗位职责、出纳员岗位职责、图书管理员岗位职责、教师岗位职责、保育员岗位职责、班组长岗位职责、年级组长岗位职责、配班教师工作职责、工团支部书记岗位职责、工会工作人员岗位职责、门卫人员岗位职责、夜勤人员岗位职责、食堂库管员岗位职责、食堂炊事员岗位职责、食堂采购员岗位职责。
第三部分:规章制度
内容分别有:会务制度、教研学习制度、业务学习制度、安全检查制度、安全教育制度、接送幼儿安全制度、班组安全制度、幼儿安全制度、安全隐患报告制度、安全保卫制度、行政安全值班制度、节假日行政值班制度、财务室安全制度、幼儿活动室安全管理制度、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环境及个人卫生管理制度、卫生消毒隔离制度、晨检制度、卫生检查评比制度、预防接种制度、传染病管理制度、健康检查制度、预防疾病制度、食堂管理制度、膳食营养管理制度、食堂长假后清扫消毒制度、厨房安全制度、食品卫生管理制度、食品卫生责任追究制度、食堂卫生制度、饮食卫生管理制度、体育器材管理制度、大型活动审批制度、安全防火制度、档案管理制度、医务室安全制度、危险品管理制度、班级外出活动制度、班级交接班制度、班级日常安全制度、班级安全工作制度、家长学校制度。
第四部分:应急预案
内容分别有:综治安全预案、传染病防控预案、接送幼儿突发事件预案、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大型集体活动安全预案、防控食物中毒的应急预案、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意外事故应急预案、地震应急处置预案、"手足口病"应急处置预案、防洪抗汛应急预案。
第五部分:教职工管理条例内容分别有:教职工管理条例修改意见、关于出勤管理的.修订(试行)、关于奖金、福利的发放意向、关于产假、婚假、丧假的修订(试行)、关于教职工津贴发放的补充意见(试行)、教师工作纪律(试行)、行政人员工作纪律。
第六部分考核细则内容分别有:小班幼儿一日生活作息安排、中班幼儿一日生活作息安排、大班幼儿一日生活作息安排、幼儿园小班一日生活常规细则、幼儿园中班一日生活常规细则、幼儿园大班一日生活常规细则、教师日常考核表、保育员日常考核表。
幼儿园章程 13
一、幼儿园工作人员应经常学习法律知识、卫生常识,提高认识,加强责任心,杜绝不安全事故发生。
二、幼儿园所有的设备和组织儿童一切活动都要从保护儿童的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出发,对全园环境、设备、场地、大型玩具、房舍以及水电暖设备要及时检查维修,发现不安全因素,及早采取预防措施。
三、防止摔伤事故。
组织集体活动要有领导,有计划(尤其户外活动)保证全体儿童不离开自己的视线,(不让个别儿童离开集体,替大人做事,不把个别儿童单独留在室内,以防意外)组织活动前要进行安全检查。如体育活动要检查场地,外出散步、参观要观察周围环境,组织室内活动要注意家具的放置等,禁止在室内组织跑、跳等较为激烈的体育活动,教育儿童不在活动室内乱跑和大声喧哗。
四、防止异物入口。
在儿童入园或日常活动中,午睡前要检查身上有无危险品,如:火柴、小刀、别针、扣子、小珠和玻璃片等。儿童药物要按时服。服药前要仔细查对姓名、剂量、用法,并亲自督促服下。服药情况要有记录,内服药与外用药严格分放,有毒药品要指定专人发放、使用。
五、防止烫伤。
严禁让幼儿到不安全的地方,并严禁儿童拿开水壶、烫饭等,热水瓶要放在适当位置,夏天,厨房要提前把饭菜做好,儿童不吃烫饭。
有组织地给儿童喝温度适宜的开水。六、防止儿童丢失,交接班组织儿童活动,均要随时清点人数,儿童来园、离园时,要与家长交代情况。
七、防止食物中毒、
严格遵守采买、验收制度,不吃不洁和腐烂的'食品,外出时,严禁儿童摘吃野果。八、防止触电,室内、外电流开关要设量在幼儿接触不到的地方,禁止儿童自行开关电灯、电视机、收录机、消毒柜等电器。
九、晚班人员在下班前须仔细检查门、窗、水、电是否关好,以防意外。
幼儿园章程 14
一、个人卫生与消毒
1、保证幼儿认真做到饭前便后用流动水洗手。
2、幼儿每人一巾,每一天清洗并消毒一次。在毛巾专用消毒柜或0、5%84浸泡10分钟消毒(浸泡后要用清水洗数次)、晾干后挂入毛巾架。
3、刷牙杯与牙刷个人专用,牙刷每3个月更换一次(损坏及时更换)。牙刷头要朝上,坚持清洁。
4、每星期一剪指甲,隔周剪趾甲。
5、幼儿手绢个人专用,每日换洗,意外污染及时换洗。 6、被罩、床单、枕巾每月换洗一次,有污染时要及时洗,每月晒被褥一次,夏季凉席每周一擦拭一次。
7、保教人员要坚持个人卫生,衣着整齐,上班时不得留长指甲、不得染指甲、不得披头散发,不得穿高跟鞋,不得带手饰。
二、饮食卫生
1、水杯个人专用,每一天清洗并在专用消毒柜消毒一次2、桌面餐前要清洁、擦拭并消毒,餐后擦干净。
消毒程序:
餐前:清水擦拭——消毒液(每500ml水药液2ml)擦拭——清水擦拭。
餐后:洗涤灵水擦拭—清水擦拭。
3、餐具、餐巾每次用后要洗净消毒,在专用消毒柜消毒。
4、生吃瓜果要洗净削皮(在食用前进行,防止食用前污染)。
5、非厨房工作人员、幼儿禁止进入厨房。厨房饮食卫生详见由卫生监督机构颁发的:饮食卫生管理常规”。
6、接触食品前,工作人员要用肥皂、流动水洗手。
三、环境卫生与消毒
1、室外环境要每日清扫,室内湿拭清扫,坚持清洁整洁。
2、幼儿园室内不得吸烟。室内空气流通新鲜,冬季或夏季空调房间每半日通风一次,每次20分钟。
3、垃圾污物要及时清除,及时灭蚊、蝇、蚂蚁等昆虫。
4、周一消毒图书;周二擦玻璃;周三擦桌椅板凳;周四晒被褥;周五消毒玩具,全园大扫除。
5、床围、小桌椅每日清洁擦拭一次,门把手、水龙头坚持清洁,每一天消毒一次。
6、各班清洁用具(如扫帚、拖布、抹布等)要专用,用后及时清洁,干燥保存。
7、厕所地面无积水,每日消毒一次。
幼儿园章程 15
一、“一把手”负总责制度。学校校长(园长)、单位主要负责人切实担负起维护校园安全的第一责任。要把安全工作作为一项首要的政治任务,亲自抓好。班子成员和内部机构要分工明确,层层签订安全管理责任书,落实到人。做到隐患排查要全覆盖,整改措施要真落实,防范工作要精细化。继续实行安全工作实行“一票否决”。要从人、财、物等方面提供强有力保障,不惜一切代价使安全措施迅速到位。对因工作措施不力,导致发生涉及校园重大安全事故的,严肃追究单位主要领导和相关领导的责任。
二、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改台帐制度。全面扎实细致开展校内安全、校园周边治安环境、各种矛盾纠纷和危险人员排查工作,并对隐患和整改情况建立台帐,落实整改措施和责任人,限期整改。
三、安全防范制度。
1、加强门禁管理,坚持门卫盘查验证、登记制度,实行学生在校期间封闭管理,与教学和管理无关人员一律不得进入学校。
2、落实安保人员。加强对门卫和安保人员的教育培训和管理。
3、要配备必要的安保器材,安装视频监控和报警设备,并与当地公安派出所联网。
4、立即排查校(园)内容易肇事生祸的危险人员,摸清底数,报告当地公安派出所和市教育局。
5、坚持预防为主,落实重点部位、每个时段的安全监管人员和责任,加强对学校各种设施设备的'检查检修,坚决预防拥挤踩踏事件,防止学生集体食物中毒和群体性疾病发生,防火,防煤气中毒,防溺水。加强危险化学品管理,加强集会管理,配合公安部门加强校内管制刀具的清理等。加强交通安全教育,加强校车和施工管理等。
6、加强寄宿生夜间管理,坚持每晚点名、查铺登记、领导带班组织力量夜间守护等。
7、各学校、各单位对可能影响安全稳定的重点人、重点事,要确定专门力量负责,稳控到位,确保不发生任何问题。
四、安全教育和预案制度。学校(幼儿园)每月要对学生进行有关安全方面的知识教育,教给学生进行紧急突发问题处理方法、自救互救常识。注重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建立和完善及时发现、疏导解决心理问题的机制。加强对教师的师德教育,不得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加强学生健康体检工作,对特异体质或患病学生要有针对性措施。要完善学校(幼儿园)重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安全预警机制和防险救灾应急预案,有计划地按预案组织全体师生进行疏散演练,提高快速有效反应能力。
五、学生集体外出申报批准制度。不得组织学生参加商业性活动,不得组织中小学生参加救火、抢险等。未经市教育局批准,各学校不得擅自组织学生外出。
六、家校联系制度。要通过家长会、告家长书等多种形式,增强与学生家长的沟通。小学低年级、幼儿园要向家长发放学生接送卡,由家长凭卡在校门口接送学生。建立学校信息化安全管理平台,及时将学生有关信息告知监护人。
七、带班、值班和护校制度。要实行领导带班、教师值班制度,加强学校(幼儿园)和单位内部值班守护和防范。学校要成立护校队,加强对学校的巡逻和守卫。
八、信息灵通和报告制度。领导和值班人员的通讯要保持随时畅通。重大事项和紧急信息按规定要及时准确报告。
九、领导干部外出请假销假制度。学校(幼儿园)和单位领导外出必须履行请假销假手续,经市教育局领导批准后方能外出。
十、市教育局科室长期包联制度。对局直属学校(幼儿园)安全工作实行市教育局科室长期包联制度。各科室要“一校一人”,立即到校(园),驻校(园)开展安全工作,检查、督查落实安全措施,整改安全隐患。
幼儿园章程 16
1、建立健全幼儿安全管理网络,成立幼儿园安全管理领导小组,明确各幼儿教师的职责。实行分工合作、责任到人,并把安全工作要求列入各岗位职责中。
2、幼儿园要注意房屋、场地、玩具、用具及运动器械的使用安全,定期检查,及时维修,避免触电、砸伤、摔伤、烫伤,预防异物入耳、鼻及气管以及火灾等重大事故的发生。
3、教师必须妥善保管幼儿的药品,病儿服药时,必须仔细核对药名、药量、幼儿姓名按时给幼儿服药,不准吃错药。保健室药品标签清楚,不得存放、使用过期的药品,消毒药品专人管理。
4、对幼儿加强安全教育,各班根据实际通过游戏、儿歌、故事、角色表演等教学活动对幼儿进行防拐骗、绑架等自我防护意识的培养,开辟专栏定期向幼儿及家长宣传安全知识,在幼儿园有危险的地方张贴醒目的安全警戒标志,提高幼儿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的能力。
5、工作人员进行卫生保健知识的业务学习。每学年开展有针对性的安全培训工作,加强幼儿园突发事件应急救助培训及演练(如:消防演练等)。加强教职工的职业道德教育,对幼儿坚持正面教育,严禁态度粗暴,动作生硬,体罚或变相体罚,杜绝因上述原因造成的事故。
6、幼儿班组织的各项活动都应以幼儿的安全为第一要素,进行认真细致的事先准备、对场地进行全面考察,考虑周详。严禁带幼儿到有危险的地方开展活动。
7、幼儿来离园严格实行安全接送,并由门卫加强管理,防止幼儿出大门走失,禁止外来人员来校玩耍。外来人员来访的一律要求实行登记。坚持规范使用"代接条",凡幼儿呼不出称谓者及未成年人不得带幼儿离园。
8、下班后,教师要负责关好门窗,整理好教室内的物品。及时关灯,电视、电扇、饮水机等电器插头应拔下。门卫或值班人员要做好安全巡查工作,严防各类事件的发生。
10、每月进行安全检查并有记录。实行安全事故及时上报制度,发生一般事故做好记录,幼儿班内发生重大伤害事故后,应在2小时内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情况,并报当地的有关部门。不得漏报。
幼儿园章程 17
一、坚持集体备课与个人备课相结合。必须认真学习《纲要》,以《纲要》为依据,研究制定好各类教育教学计划。备课时互相配合,友好协作。
二、要体现“三备”、“六有”、“四精心”。三备:备课程标准、备教材、备幼儿;六有:脑中有课程标准、腹中有教材、心中有教法、眼中有幼儿、胸中有教案、案中有目标;四精心:精心钻石课程标准和教材,明确目的要求和重、难点;精心设计教学过程,做到以幼儿兴趣为本;精心设计教具,做到直观形象;精心设计教学目标,做到有梯度、难度合理有层次。
三、教案设计要规范化。备课要求:目标明确、教案有条理、安排具体易操作、书写清楚,并有教改意识,无拖拉现实。深入钻研教材,结合班级幼儿的实际情况,设计好教学目标、重难点部分的教学过程、教法和教学手段的选择、课后反思及调整建议。教师不得上无教案的'课,青年教师要有详细教案。
四、按时按质制定好各类计划(学期计划、主题计划、周计划、日计划、课时计划、游戏计划等),每周写一篇观察笔记(每周一记),每周四下午准时将下周计划和备课笔记上交教科室审阅。
五、鼓励改革、创新。每个主题要有1-2个生成活动,并有测评记录。每学期进行一次评比,对设计新颖、富有创造性的计划、笔记、活动设计等予以奖励。
六、严禁抄袭教案及统一教法的现象发生。
七、严格遵守备课纪律。备课时间不闲聊,不大声喧哗,不做与备课无关的事。需要外出时需向园领导书面请假,经同意后,方可外出。
幼儿园章程 18
(一)环境卫生
1、建立室内外环境清洁制度,每天一小扫,每周一大扫(星期三),分片包干,定人定点,定期检查。
2、经常保持室内开窗通风,厕所清洗消毒、玩具保持清洁,定期消毒、清洗以及绿化美、环境美。
(二)个人卫生
1、幼儿每人一巾一杯,饮水杯毛巾个人专用,每天清洗并消毒一次。
2、幼儿饭前便后要洗手。
3、饭后漱口,教育幼儿养成早晚刷牙的习惯。
4、桌面餐前要清洁擦拭并消毒,餐后要擦拭干净。
5、循环使用的餐具每次使用后,分班级进行消毒。
6、生吃瓜果要洗净或削皮,并防止食用的.污染。
7、接触儿童饮食的工作人员工作前要用肥皂和流动水洗手。
8、要求幼儿每周剪指甲一次,每天带条干净的小手绢。
9、要求幼儿服装整洁,被褥勤晒,床单一月洗一次。
10、保护视力,室内要注重采光,损坏灯具及时修理,看电视一次时间不宜过长,看时不能离得太近,电视机安放高度要适中。
11、注意幼儿用眼卫生,保护幼儿视力,正常教学月中不能看电视,中大班每天坚持做眼保健操。
12、注重幼儿的情绪,冷热及时增添衣服,生病要立即送医院或通知家长。
幼儿园章程 19
一、严格遵守学校《教师行为规范》和各项规章制度。
二、全面负责本班教育工作,结合本班实际与班主任共同订好教育工作计划(包括学期、月、周、日计划)。
三、认真执行作息制度,坚持户外活动和体育锻炼及自由活动、晚间活动,做到动静交替。贯彻保教结合的原则,悉心照顾好幼儿的.进餐、睡眠、日常生活。注意幼儿身体冷暖,及时增减衣服,注意培养幼儿良好的生活卫生习惯,使幼儿身心愉快,情绪稳定。
四、对幼儿态度要和蔼可亲,细心观察幼儿,有计划有目的地选择教育内容,运用多种教育形式,促进幼儿在不同水平上获得发展。
五、努力钻研业务,积极参加教研科研活动及业务学习,认真开展各类游戏活动,制作教玩具并创设教育环境。认真学好每周教育小结。一学期写出一至两篇质量较高的经验总结或论文。
六、做好家长工作,认真填写“家园联系手册”。发现幼儿问题要及时与班主任、保育员配合,及时通知家长,取得家长的配合教育。
七、注意幼儿安全,加强幼儿自我保护意识教育。做好交接工作,填写交接班记录。
八、根据天气变化,及时为幼儿增减衣物、被褥,午睡时多加巡视,注意纠正幼儿的不良睡姿,及时解尿、抹汗和盖被。
幼儿园章程 20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办幼儿园的管理,促进幼儿园全面发展,提高教育质量,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公办幼儿园是指由政府部门或政府委托管理的、面向社会的幼儿教育机构。
第三条公办幼儿园的管理应遵循“以儿童为中心、规范科学、质量优先、家长参与”的原则。
第四条公办幼儿园应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本幼儿园的管理制度,确保幼儿园管理的科学、规范、有效。
第五条公办幼儿园管理上级主管部门负责对各幼儿园进行监管,对不符合管理要求的幼儿园进行整改或关闭。
第二章幼儿招生与入园管理
第六条公办幼儿园应按照国家有关政策和法律法规的规定,确定招生对象和招生名额。
第七条公办幼儿园应采取公开、公平、公正的方式进行招生,不得以任何形式收取招生费。
第八条公办幼儿园应为入园幼儿及其家长提供详尽的入园手续和注意事项,确保新生及其家长熟悉幼儿园的规章制度和管理要求。
第九条幼儿入园时,家长应按要求提供相关证件和信息,公办幼儿园应严格审核,确保每个幼儿的身份和入园资格。
第十条公办幼儿园应定期召开入园家长会,与家长沟通园方对幼儿的管理要求和家长的责任义务,促进家园合作。
第三章幼儿园教育管理
第十一条公办幼儿园应按照国家教育部门的要求开展教育工作,确保幼儿的健康、安全、快乐成长。
第十二条幼儿园应配备足够数量的合格教师,按照国家规定的课程体系进行教学活动。
第十三条公办幼儿园应建立健全的管理体系,加强教师的专业培训和素质提升,提高教育质量。
第十四条幼儿园应组织各种形式的教育活动,培养幼儿的语言表达能力、社交能力、艺术素养等。
第十五条幼儿园应制定科学的教育评估制度,对幼儿的学习情况进行评估和记录,为幼儿的'个别发展提供参考。
第四章幼儿园安全管理
第十六条公办幼儿园应制定详细的安全管理制度,确保幼儿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
第十七条幼儿园应组织安全演练活动,提高幼儿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确保幼儿园的安全稳定。
第十八条幼儿园应加强对环境、设施、食品等的检查和管理,确保幼儿的健康和安全。
第十九条幼儿园应与家长保持及时的沟通,及时向家长通报幼儿的安全情况,共同关注幼儿的安全问题。
第五章幼儿园家长参与管理
第二十条公办幼儿园应建立家园沟通的平台,与家长保持定期的沟通交流,共同关注幼儿的发展情况。
第二十一条幼儿园应组织家长参与管理的活动,提高家长对幼儿园管理的理解和支持,增强家园合作的意识。
第二十二条幼儿园应鼓励家长参与幼儿的教育活动和课程评估,提供家长参与的机会和平台。
第六章幼儿园财务管理
第二十三条公办幼儿园应按照国家财务管理的规定,健全财务制度和内部控制,保证幼儿园的财务安全和合理使用。
第二十四条幼儿园应做好财务账目的记录和报表的编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送财务报告,并接受审计。
第二十五条幼儿园应定期或不定期对幼儿园的工作进行财务审核,确保资金的使用和管理的合法、规范。
第七章其他规定
第二十六条公办幼儿园应当遵守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时刻关注幼儿园管理的新动态,不断改进管理工作。
第二十七条公办幼儿园应加强与其他教育机构的合作,促进教育资源的共享和优化,提高教育质量。
第二十八条公办幼儿园应建立健全投诉处理机制,及时解决家长和幼儿反映的问题,保障权益和满意度。
第八章附则
第二十九条本管理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由公办幼儿园负责执行。
第三十条其他有关事项由公办幼儿园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具体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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