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学习、工作或生活中,大家都不可避免地要接触到作文吧,借助作文可以提高我们的语言组织能力。相信很多朋友都对写作文感到非常苦恼吧,下面是小编整理的普通话考试作文7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普通话考试作文 篇1
我们身边的动物不计其数,有人喜欢温顺的小羊,有人喜爱可爱的白兔,有人着迷机灵的猴子,也有人被那高贵的孔雀所吸引。而我却喜爱那不被人们所关注、默默无闻为人类做贡献的动物――猫头鹰。
猫头鹰,是一种有趣的动物。顾名思义,它的头长得像猫,而身体却像一只大老鹰,两者相结合,就成了一只与众不同的猫头鹰。我觉得,猫和猫头鹰就像一对亲密的兄弟。为什么这么说呢,你瞧啊。这性格多变的猫成天就是在白天睡大觉,而只在晚上开工,上夜班。因此常常有人把它们看成是懒惰的动物。猫头鹰不正也是这样的吗?猫头鹰一日三餐的主食不就是田鼠们嘛,而猫它也被人们称为是捕鼠能手,不是吗?可是它们两者相比之下你有没有觉得猫头鹰的精神更可贵,更值得人们去赞叹呢!因为它不向人类索取任何报酬和好处。这是多么至高无上的,相比之下我有觉得我们人类又是多么的渺小,多么的微不足道啊!这是我喜欢猫头鹰的另一个原因。
猫头鹰它有趣、可爱,不光是我赞赏它,它更是农民伯伯们的宠儿。真希望人们能够爱护和珍惜它。
我喜爱茉莉花,它开的花是白色的,像一朵雪花,像婴儿的皮肤,十分好看。 它只在夏天开花,而且是在夜晚,放出香气。它的花可以用来泡茶,对身体有很大的好处。一朵朵花飘浮在茶杯的表面,像一个个争食的生物。你夏天跑累了,喝一口用茉莉沏得茶,你浑身立刻觉得轻松了很多。它可以使茶叶清香无比,使人身心凉爽,恐怕只有你在平静下来的时候,才可以真正得品尝到其中的美味。 记得有一次,我们在学校比赛1200米的长跑,我一开始,去得时候,我喝了一杯用茉莉沏得茶,身体又轻松又平静,感到没有一点疲惫。到了比赛场,我对自己充满信心。开始了,我跑了起来,我一看他们这么慢啊,松了一口气,渐渐得他们赶了上来。我一看还有二三百米的路程,我用力冲刺了起来。没想到那杯茶给了我这么大的力量,在我落后的情况下,居然拿了第一名。真要感谢它。
曾经有那么一个夜晚。我和朋友在院子里喝茶,朋友茶杯中茉莉的清香,伴着湿热得夏风吹来。那时我正好感冒了,茉莉花的香味吹进我的鼻孔,我突然觉得被强烈得刺激了一下。到了明天,我的感冒一下着好了,我发现被自己喜爱的事物刺激一下,会对自己的身体好很多。朋友认真得说,要在房间里摆放一盆茉莉花会对身体有好处。但是很不幸,养了一个月左右,花却都死了,我很伤心。 后来在书上了解到了茉莉花习性,用心栽培,家里的茉莉花长得非常地好,因此一年四季家里的茉莉花常盛开。
同时也希望自己的灵魂像那洁白的花儿一样,永远纯洁!
普通话考试作文 篇2
在我的印象里,我的成长是在读书中渡过的,至于我上学以前的事儿,我都不记得了,只记得一直伴随着我成长的,是一路漫长的求学之路。"我六岁开始读学前班,读了一年,便上了小学。读小学的时候,我非常贪玩,学习很不勤奋,只是凭着半点小聪明,总是能拿
到好成绩。从一年级到四年级期间,我都是在村办小学读书,五年级时,我被学校选送去镇上小学读重点班,当时全校每个年级只选送两名学生,我却是其中之一,我高兴极了,因为我想,镇上肯定有更多好玩的新鲜东西。就这样,我在镇上小学混了两年后,我便上了初中,由于面临着中考的沉重压力,整个学校的学习气氛很浓厚,我也变得不那么贪玩了,毫不自觉地投入学习的热潮中去。初中毕业后,我的父母因考虑到家庭经济问题而不同意我读高中,我只好把读高中上大学的梦想悻悻不舍地收藏起来,上了一所中等技术学校,读了一个我根本不感兴趣的专业,好不易熬过了四年的中专生活,真是度日如年呀。毕业时,由于社会毕业分配体制的改革,不包分配了,只好自谋职业,可是找来寻去,最终无法找到一份合适的工作。后来,我不得不重新调整人生的方向盘,思索自己未来的人生之路,决定继续接受教育,读了英语专科,然后又自考了英语本科。在我中专毕业后的这段学习时间里,我学习的积极性一下子由被动性上升到了主动性,由原来的贪玩变成了现在的爱学习,这也可算是一种学习热情的升华吧。"我相信我的这种学习热情一定会持续不断地保留下去,我会让学习永远一起伴随着我的成长,因为人只有在不断的学习中,才会不断地进步。"
普通话考试作文 篇3
来到这里的第一件事就是去看大海,这是我平生第一次看大海,远远望去蔚蓝的海水一望无际,壮观极了,我此刻真想张开双臂拥抱它。在软软的沙滩上,我又是蹦又是跳,浪花轻轻地拍打着我的小脚丫,温柔而舒服;海风轻轻地在我耳边诉说着这里曾发生的故事。我在海滩上拣了好多五颜六色的贝壳。我坐在游泳圈中央任凭海浪的拍击,一会儿被冲上了岸,一会儿又被推下海,好像荡秋千一样,太有意思了。正在这时我突然看见一艘快艇飞驰而过,我很想去尝试坐一下,但有点害怕,妈妈看出了我的心思就鼓励我说:“想坐就去试一试,要做一个勇敢的孩子!”于是我便鼓起勇气,同妈妈一起穿上救生衣登上了快艇,快艇在海上飞速行驶,耳边的风呼呼作响,我感觉自己像是在海上飞,刺激极了。
普通话考试作文 篇4
认识我的人都觉得我是一个喜欢安静的`人,想不到吧,其实我在体育方面也是相当棒的。学生时代的我很勤劳,每天都会早起跑步,这样既锻炼身体,也会让人这一天都精力充沛,充满活力的投入学习生活。那时因为我一直坚持早起跑步,到了上初中时,在学校举行的春季越野赛中,我还取得了第三名的好成绩,我的跳高跳远也是很不错的,读师范的时候,在每年学校举行的运动会中,这都是我的强项。自从认识了我的另一半,受他的影响,对NBA也颇感兴趣,每当他在那里看球时,我都会和他一起看,所以我也认识了许多NBA的球队和球员,象马赤队的邓肯,太阳队的那时,胡人的科比等都是我很喜欢的球员。当然对于我来讲NBA的最大看点还是火箭队的姚明,只要有时间,火箭队的比赛我们是必看的,每当姚明表现精彩时,我们会为他而喝采,而当他失误时,也会感到可惜,火箭赢了我们会很兴奋,输了也会很沮丧。这就是我和体育,给我带来了许多的快乐。
普通话考试作文 篇5
我喜欢的职业是教师。为什么我喜欢教师这个职业呢?主要有两个原因:第一个原因就是因为我小学的一位老师,他是我小学五年级的班主任何老师。她对教育事业的热情、对工作的热爱。对学生的关心深深打动着我。记得有一次,她生病了,可是为了不影响我们的学习,她兼职带病上课。在课堂上,她不停地咳嗽,脸色苍白,我们都叫她停下来休息,可是她摇摇头说,不能够因为她的病情而耽误了我们学习的进度。这样的事情还有很多,她就是这样的无私贡献。我敬佩她这样的精神,也就是在那刻我立志也当一名教师,当一名像何老师这样的教师。第二个原因就是因为我姥姥。我姥姥也是一名小学教师,我小时候,她就以她的语言。行动深深影响着我。现在我已经大四了,很快就出来了,如果我真的站在讲台上的话,我一定会做好这份自己喜欢的职业。第一,我会备好课,上好每一节课。教师的主要工作就是教学,所以我会耐心地向我的学生讲解,直到他们明白为止。第二,我会关心他们的学习,关心他们的生活。课后,我会帮助那些成绩不好的学生复习功课,辅导他们做作业,帮助把成绩提上去。除了学习,我还会关心他们的生活,比如有学生因为家庭或是同学之间矛盾而情绪波动,我会主动找他们谈心聊天,帮助他们解决问题。第三,我会对每一个学生一视同仁。我不会以成绩的好坏来评价学生,我会公平的对待每一个学生。第四,我说话会算数。答应学生的事情我会尽一切努力去做好。否则就会降低自己在学生心中的威信,久而久之,就很难让学生信服了。我知道要当一名教师是很难的,当一名好的教师更加上难上加难。不过我真的很喜欢当教师,很喜欢这份职业。相信凭着我的热情一定可以做好这份工作的。
普通话考试作文 篇6
我喜欢读书与写作。每天吃完午饭,家人都休息了,就翻出各种各样的书来读,有图书馆借来的,有自己花钱买的,可谓来源之广。这些书中,有教人如何维护自尊的《简?爱》,有展现一代女皇风采的《武则天》,还有如何教学培养孩子的,世界名著固然精彩,包罗万象的杂志也令人爱不释手,我看属于我们的《中国青年》,看栊次颐堑摹督鹕 昊 罚 岣呓萄У摹逗颖苯逃 贰《河北教研》等?
一本好书在手,一切烦恼都抛于脑后。每当读过一本好书,总是希望有人与我分享。第二天到单位没课时,我们评中国四大名著的文学价值,论柯林斯的成名之作《白衣女人》,析《红与黑》在文学上的地位,各抒已见,侃侃而谈,神采飞扬。古语说: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但我读书既不求黄金屋,也不为颜如玉,我求的是知识,用它来开拓我的视野,武装我的头脑,充实我的精神世界。在书中我找到了现实生活中的答案,在书中看到了人间的欢乐与苦难,在书中窥测到人的崇高与卑劣。我爱书,正是因为它早已成为我的知已。 写作,是一种很好的锻炼思维的方式,也是一种提升思想的过程。于是闲暇时就写上一点随感、读后感的,偶尔也会吟上几句诗。
我喜欢上网,网络世界,无奇不有。我利用网络查找教学资料,学习资料。并在网上学得很多电脑知识,最近又在网上建立了跟自己教学相关的个人主页,这样就能跟全国各地的朋友相互交流教学经验与心得,提高了我的教学水平。我觉得,我们是21世纪的主人,我们要用智慧的头脑,运用现代化的信息技术来驾驭这个世纪,网络已占去了我三分之一的时间,我与它结下了不解之缘。电脑网络丰富了我的生活,开阔了我的视野。
我的学习生活是多姿多彩的,它给我带来无穷的乐趣。
普通话考试作文 篇7
俗话说:民以食为天,在我们中国几乎每个地方都有自己的美食,西安的羊肉泡馍,内蒙古的小肥羊,云南的过桥米线而我却对北京烤鸭情有独钟。
它那脆脆的皮,嫩嫩的肉,看着都叫人垂涎三尺,吃就更不用说了。我在北京住的那段时间还有过一次吃烤鸭的经历呢!
刚进烤鸭店,一股浓郁的香气便扑面而来。等了不一会儿,一个推着烤鸭的精致小推车就来到桌前,上面放着刚出炉的烤鸭。油亮的色泽加上五颜六色的花朵作陪衬,显得更加诱人。厨师们需要把烤鸭的皮一片一片地切下来,没过多久就完成了。香脆多汁的脆皮和蒜包在一张面皮里,可真是绝配。烤鸭色泽红艳,肉质鲜嫩,味道醇厚,肥而不腻,刚吃完,嘴里那诱人的香气依然索然在我的唇齿间。
据说早在明朝,北京烤鸭就已成为官府人家的席上珍品。朱元璋建都南京后,明宫御厨便取用南京肥厚多肉的湖鸭制作菜肴。为了增加鸭菜的风味,厨师采用碳水烘烤,成菜后,鸭子肥而不腻,受到人们的称赞。即被宫廷取名为烤鸭。后来明朝迁都北京,烤鸭技术也传到北京,并被进一步发展。
北京烤鸭真是名不虚传啊!你吃了也一定会赞不绝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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