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喜欢的书刊普通话说话

2022-07-11 普通话考试

  你是否喜欢阅读一些杂志呢?比如:《读者》《意林》《故事会》《看天下》《青年文摘》......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我喜欢的书刊普通话说话范文,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我喜欢的书刊普通话说话 篇1

  学习之余我喜欢看书来充实自己的生活,从识字以来我看了很多的书:有《简爱》、《安娜卡列尼娜》、《傲慢与偏见》等世界名著,有《红楼梦》、《西厢记》、《三国演义》等中国古典小说,还有很多当代小说,其中,我最喜欢看的是反映我们读书生活的校园小说。

  在看过的校园小说中,我最爱读的一本就是《三重门》,它是一本批评现行教育制度的书。《三重门》描写了一群高一学生的读书生活。主人公雨翔是个很有个性的人物。他敢跟老师唱反调,逃课,逃夜,他把应试教育批得面目全非,视教育制度为草芥。我很佩服主人公的敢做敢当,不畏权势。

  《三重门》之所以吸引了广大学生朋友的目光,我想主要是这本书的作者韩寒是一个传奇人物。他刚上高一就能写出一部备受大家喜爱的书,有的学生说韩寒写出了他们的心声,把他们隐藏在心底多年的心理话都说了出来,觉得非常痛快。也有人说韩寒自高自大,目中无人,复制钱钟书的思想,因为《三重门》的文笔跟《围城》的很相似。总之,韩寒成了学生们的偶像,家长们担心的对象。

  《三重门》里描写了许多生活细节跟我们的生活十分相似,书中的主人公都是像我们一般大小的少男少女,他们就好象是生活在我们现实中的某一个角落。书中的很多故事情节和人物都能引起我的共鸣。这本书最精彩之处就是采用了黑色幽默的写法,书中的某些文字让人看了忍俊不禁,捧腹大笑。

  《三重门》是我最爱看的小说。

  我喜欢的书刊普通话说话 篇2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所以人类离不开书。书也分好坏,书就像我们的朋友一样,一位好的“朋友”可以使人变得更加聪明、完美;一位坏的“朋友”可以使人变的更加阴险、狡猾。当然个人的爱好不同,喜欢的书也会各不相同。

  我最喜欢的书是——中国古代四大名著之一《三国演义》,下面让我来给大家将一将这本书的内容吧!

  《三国演义》主要讲汉末时期在位的灵帝昏庸无能,整天不务朝政,沉湎酒色之中。在那兵荒马乱,军阀割据的年代,曹操挟天子以令诸侯。占天时、得三分之一天下;孙权虎据江东、占地利;刘备三顾茅庐,请诸葛亮出山、占人和。出现了三国鼎立的局面。

  《三国演义》这本书里出现了许多英雄豪杰,不论是老谋深算的司马懿,还是智多心狭的周瑜,或者是阴险狡诈的曹操都深深的印在我心中。但是我最喜欢的是大智大勇的诸葛亮。

  诸葛亮姓诸葛,名亮,字孔明,道好“卧龙”。是三国时期的军事家、政治家。自从被刘皇叔三顾茅庐请出山后,演出了军事许多史无前例的杰作。火烧新野、火烧赤壁,几把大火烧得曹操闻风丧胆。六出祁山,运筹于帷幄之中,决胜于千里之外,神出鬼没,令对手寝食不安,只可惜孔明应年早逝。

  诸葛亮博学多才,他的《出师表》流芳千古,其中有一句话家喻户晓:“鞠躬尽瘁,死而后已。”这句话表现了他一心操劳国事的忘我精神。他辅佐刘备,为恢复汉室身经百战、屡建战功。在他经历的战役里“空城计”最能体现他临危不惧,遇事不慌的大将风度。诸葛亮一生力图中原,但未能成功,但实现了他本人的诺言“鞠躬尽瘁,死而后已。”

  我喜欢诸葛亮的神机妙算,我喜欢诸葛亮的遇事不慌。我更喜欢《三国演义》这本书。

  我喜欢的书刊普通话说话 篇3

  书是世界的营养品,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书,可以带我们遨游知识的海洋;书,可以作为你的终生伴侣。每当我打开《草房子》这本我喜爱的书时,我就再也忍不住了,一看就几个小时,不能自拔。

  这是一部将就品位的少年长篇小说。

  这本书写了男孩桑桑刻骨铭心、终身难忘的六年小学生活。六年中,秃鹤心中痛苦的伤痕,令他怜爱;纸月的悲惨身世,令他难忘……六年中的一切一切,他都铭记于心。然而在1962年8月的一天中,他们一家因某种原因,就要告别这朝夕相伴的这片金色的草房子。这件突如其来的事,在他心中被埋伏的依依不舍立刻油然而生……

  书中没有华丽的语句,也没有夸张的词语,更没有自作多情的文段,书中只有纯美的词句和刻骨铭心的感情。特别是当我看了“药寮”这篇文段时,桑桑的坚强、父亲的关爱、温幼菊老师的默默鼓励,都让我感动得流下了两行热泪。而想到了自己,我感到我与桑桑比起来,我是那么渺小,连区区一次打针都大哭一场,这是应该做的吗?我为自己的胆小而羞愧,我为桑桑的坚强而鼓掌。看着这些看似寻常但又催人泪下、撼动人心的故事,使我感受到世界是多么美丽,多么可爱。身边的每一件小事大事,都是我们要去铭记的事情;身边的每一个人,都是我们要去珍惜的人!

  书,让我懂得了许多人情世故;书,令我学到了许多知识。《草房子》这本书是我的至爱,因为,这本书让我受益匪浅。

  我喜欢的书刊普通话说话 篇4

  在我读小学的时候,家里就有了几十本的图书,但相当部分是从家境较富裕的亲戚家里拿回来的,这些图文并茂的小人书给我童年生活带来了许多快乐,也让我养成了看课外书的习惯。但真正让我喜欢上一种书刊的,我清楚记得是我读高一的那年暑假,那时哥哥读大学二年级,他为了丰富我的暑假生活,给我带回来了一本名叫《读者文摘的》的书刊,也就是现在的《读者》,《读者文摘》它是综合性很强的期刊,它具有人文性,文学性,知识性,趣味性等特点,刚开始的时候,我只是有空的时候拿起来看看,消磨时间,但在不知不觉中,我就被那一篇篇含蓄俊永的文章所吸引,书刊中的文章有相当多是散文,也不乏有名家名作,读这些作品就像在与作者对话,让人在字里行间里读出了作者的真善美以及喜怒哀乐,这种情感体验是深刻的。

  后来我对这本书刊越来越爱,每有新的期刊出版,我就会第一时间去买回来好好阅读,如果要问这一本书刊对我产生了什么影响,我会说一是丰富了我的精神生活。二是提高了我的文学素养。三是拓宽了我的知识面。因为它已成为了我精神的主要粮

  现在我家珍藏的《读者》已上百本了,我想它将不单只成为我的精神主粮,我还会把它作为一份珍贵的礼物送给我即将读小学的女儿,希望她也能从中吸收各种养份,健康成长。

  我喜欢的书刊普通话说话 篇5

  书,是我的堡垒,也是我的王国。

  我非常的喜欢读书,书也是我的同伴。不论是在车上、公交车站或飞机上,只要感到无聊的时候,都可以把握机会拿书出来看,因此,我对书更是爱不释手。

  每天我一回家,放下书包,就往房间跑去。当我推开书房的门,上千本的书便立刻浮现在眼前,那么多本的书,就如同城堡般似的。我马上坐下,静静地挑选今天要阅读的五本书。

  通常,我都会看历史故事、伟人传记或侦探小说,看完五本书之后,我习惯拿一本书放入书包里,明天带到学校写读书心得,使我对这本书的印象更深刻,同时,也让我知道除了看电视、打电玩,读书也是有乐趣的。

  莎士比亚曾说:“知识是我们藉以飞上天堂的羽翼。”而我觉得,读书可以让生活变得更加精彩,更扩展了我的眼界,并找出生命中更加美好的意义。

  读书不但可以增加我的思想能力,还可以让自己的成绩更加理想,所以,书在我无聊、空虚的时候,成了我的朋友,使我过得更加快乐、更加美好。

  我喜欢的书刊普通话说话 篇6

  《意林》是我喜爱的书刊。我与《意林》相识,还是得益于朋友的牵线搭桥。那几本厚厚或薄薄的《意林》一出现,便深深的吸引了我。不管疲劳时,还是闲暇时,我都会捧一本《意林》看得津津有味。《意林》栏目众多,但都是一些意趣横生、意味深长的小故事。它于短小精悍的故事中,展现人的灵性,折射人在生活中灵光一现,体现人生哲理。因此许多小故事让我记忆深刻、深受启发。有一个故事名字叫“一步改变一生”。故事讲了导演张艺谋去一个小山村选演员。他一连问了好几遍:“谁想演电影?”村民们都不吱声。

  这时,一个长相并不漂亮的女孩站了出来,还边唱边扭了一段,引的村里人哈哈大笑。没想到这个勇敢的姑娘被张导选中,还在影片中出演女主角,之后她名声大燥。从这个故事中我懂得了有时候不要轻视那小小的一步,它可能会改变人的一生。所以我学会了勇敢,相信自己以后遇到事情会更有自信、更勇敢一些。阅读是一个有生命的过程,在阅读中,仿佛故事中的主人公都变得活灵活现起来,给我讲述、与我交流。

  《意林》真是“小故事大智慧,小幽默大道理,小视角大意境。”它鼓舞了我的智慧和心灵。我认为,读《意林》是一件很惬意的事,它能够让你忘却疲劳,沉浸在那些哲理的小故事中。《意林》,它就像一缕温情的阳光,照耀人性的每一个角落;就像一把智慧的钥匙,将打开成功的通道;就像一位心心相印的朋友,将和我一起提升人生的境界。

  我喜欢的书刊普通话说话 篇7

  “书犹药也,善读之可以医愚。”尽管是这样。可是,这本书必须是你喜欢的才行。我有很多本自己喜欢的书,可是我对《红瓦黑瓦》情有独钟。

  这是一本以一个叫“林冰”的男孩为主人公的一本小说。他认识了许多好友,默默无闻的刘汉林、大汗淋漓的谢百三、慷慨大方的马水清、淘气的夏莲香、文静的陶卉……就是这些人演绎了这一场场美妙的故事。

  这本小说主要说了一个叫乔桉的故事、马水清家中的柿子、节日带来的快乐、夏莲香和杨文富的事儿、染坊之子赵一亮、“丑人”艾雯老师、讨厌的乌鸦、柿子树的衰落。一篇篇都那么美丽,却总显得带着许些凄惨。

  作者把赵一亮家庭从一开始的简陋到辉煌再到衰落写地淋漓尽致。手法细腻,把每一件事写到了细节当中去。甚至连一些小事都写进去了。如:“每个星期,我都和马水清下一次馆子,吃一顿猪头肉。钱当然是他掏。他有钱,我没钱。他有时叫上刘汉林,有时叫上谢百三,有时叫上姚三船,有时将他们一起叫上,但,每一次都必然叫上我。”作者连马水清请林冰去外面吃猪头肉都写的很仔细,还有每一次都请他吃猪头肉。怎么能说他不仔细呢?

  当然,这本书的魅力也完全不可能只有这么点。否则,我就是瞎了我的眼睛。这本书含有着许多有趣的地方。刚开始我蹲在沙发上读这本书时,刚读到了第十页时。便禁不住哈哈大笑起来,书中写着这样的一段话:“他在吹笛子时,总要发出一种让人感到不愉快的‘噗噗’声,像割断了气管似的”

  我最喜欢的人物就是马水清,尽管他家很富,可是他没有把钱全都给自己用掉。而是选择了与自己的同学一起分享。所以,他的同学和他相处得很好。但是,不管怎么说,他们之间的友谊也只会加深,不会减少。

  我最讨厌的人物就是那个乔桉,他太记仇了。和林冰还有马水清发生了点摩擦,就在挖泥时,给了林冰和马水清火油桶一样大的土让他们俩挑。

  在这本书中我获得了许多连我这个从农村孩子都不知的其他农村孩子的生活。和他们的美妙生活。

  我喜欢的书刊普通话说话 篇8

  “一个人并不是生来要给打败的。你尽可以消灭他,可就是打不败他。”这句话,是著名作家海明威在《老人与海》里说的。《老人与海》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告诉人们要有永不言败、宁折不弯的精神。

  这本书主要讲了一个老人常年独自在海上打渔的生活。有一次他遇到了一条大鱼,但是在返回的路上遇到了成群的鲨鱼。老人使出浑身的解数和鲨鱼搏斗,鲨鱼把能吃的肉全部吃光了。结果老人拖回去的只是一副大鱼骨架。

  我很佩服老人这种永不言败,面对困难毫不退缩的精神,而我正缺少这种精神与挑战困难的勇气。记得有一次,我在家做数学练习题,由于辅导书是小姨从外地带回的,一些题型并不熟悉,遇到难题就一跃而过了。这是,爸爸看见了,让我仔细读题,一遍读不懂再读一遍,直到读懂。在那时,我想起了那位老人面对困难锲而不舍的精神,这不正是我需要的吗?我下定决心,一定要迎难而上,把这些难题攻克。渐渐的,我喜欢上了做练习题,这也是对我学习的一种挑战和锻炼。无论学习还是工作,都需要这种精神。

  在今后的学习中,会有许许多多的困难与挫折等着我们,只有像那位老人那样尽自己的努力克服困难,遇到困难锲而不舍、永不言败才能闯过这些暗礁险滩,战胜困难这只拦路虎,创造美好的明天!

  我喜欢的书刊普通话说话 篇9

  最喜欢读书了。在书籍的海洋里遨游,真是一件惬意的事情,不仅可以使我忘却身边的烦恼,而且还可以增长知识。所以书籍就是我的朋友。

  从上学以来,我看了很多的书:有李白和杜甫的诗歌,也有名家的散文。但我独独喜欢小说,每当自己买回一本新的小说后,总会迫不急待的翻开它,一动不动的读起来,遇到感人的情节时,也会掉下眼泪。小说读了不少,包括《基督山伯爵》、《三个火枪手》这样的国外名著。要说最喜欢的,还属《西游记》、《红楼梦》等中国古典小说。

  《西游记》汇聚了神话小说的离奇和武侠小说的精彩,满足了读者的好奇心,因此也深受读者的喜爱。《西游记》塑造了鲜明的人物形象:唐僧的善良,孙悟空的机智,猪八戒的狡猾和沙僧的忠厚都给人留下了深刻的印象。我现在仍然清晰的记得孙悟空与妖怪打斗的场面,不仅被他的勇敢与机智所佩服,也为唐僧的顽固不化感到惋惜。

  后来,有机会又把《西游记》读了几遍。当然,每次都有新的收获。慢慢的,我也读懂了唐僧的良苦用心,也被他的菩萨心肠所感动!是啊,“佛海无边,回头是岸”!只有尊重生命,爱惜生命,才能进入西方极乐世界。

  《红楼梦》也是我喜爱的一部小说。记得第一次读《红楼梦》时的时候,正值青春萌动。最初完全是着迷于作者笔下缠绵的男情女爱,对“贾雨村”之类的“荒唐言”、“辛酸泪”,并无太多感觉。与《西游记》一样,多读几遍之后,我不仅感受到一个家族由盛而衰的过程中年轻男女情感命运悲喜沉浮的凄美描写,也读懂了那个社会变革的历史。

  我喜欢的书刊普通话说话 篇10

  书香飘飘,伴我成长。书,是我的良师益友,是我的开心果。

  但我最喜爱的一本书还是——《你是我的宝贝》。因为它像一块磁石一样吸引了我,让我百看不厌。

  贝贝是一个唐氏综合症患儿,有轻度的智力障碍且终生无法治愈。从小由奶奶抚养,奶奶以顽强的毅力训练贝贝,使他成为了一个心地淳朴、乖顺善良、热爱大自然的孩子。贝贝十岁时,奶奶因心脏病去世,贝贝一下子成了孤儿。

  贝贝的命运牵动着许多人的心,尤其是李大勇。李大勇是一个80后的小伙子,平时做事不太靠谱,但他却深深的喜欢上了贝贝的单纯透明,一直关注着贝贝的成长。后来,贝贝的舅舅舅妈一家来到城市,和贝贝生活在一起。两个大人、两个孩子外加一条名叫“妹妹”的狗,彼此之间发生了许多令人难忘的故事。舅舅、舅妈的小小私心在贝贝无瑕心灵的映照下逐渐得到洗礼,而李大勇也在关照贝贝的同时,自身得到了成长,逐渐成熟起来……

  贝贝的遭遇让每个人感到同情,一个智障儿童,就是一块透明的玻璃,一面明亮的镜子,会把我们生活中种种的肮脏和丑陋照的原形毕露。在纯洁如水晶的灵魂面前,人不能虚伪,不能自私,不能狭隘,更不能起任何恶念。善和恶本来就是相对的东西,一旦“善良”变成绝对,“恶”也就分崩离析,因为它无处藏身。

  《你是我的宝贝》这本书让我知道了什么是善与恶,每一个孩子都是祖国的花朵,都需要大家的爱护。这本书,会陪伴我一生,永远永远……

  我喜欢的书刊普通话说话 篇11

  我喜欢的一本书是狄更斯的小说《远大前程》。《远大前程》的故事内容大概是这样的。

  主人公是一个贫苦的孤儿,从小由姐姐一手带大。姐姐性格泼辣,而姐夫则是一位和蔼可亲、诚实厚道的铁匠,也是家中惟一真正关心他的人。起初主人公的理想就是和姐夫一样,当名铁匠。

  但后来经历的两件事使他的人生追求和命运发生了根本转变。第一件事情是主人公在意外的情况下救了一个逃犯,而这个逃犯为了报答他,提供给他丰富的物质生活。第二件事情是主人公遇到了一个当地的贵族家庭,同时也遇到了他人生中最重要的人,艾丝黛拉,这给他的精神世界带来了极大的震撼。从此,他希望自己能够变成一名有教养的绅士。于是他怀着新的生活理想,去伦敦寻找他的“远大前程"。来了伦敦后,主人公整天游手好闲,挥金如土,开始变得轻浮、虚荣、自私。他的远大前程早已变得迷茫,终于有一天他得知给他提供物质生活的竟然是那个逃犯,还有他所爱的人,艾丝黛拉也另嫁他人,他的远大前程彻底毁灭了。于是他逐渐清醒,又重新寻找过去美好的品德,开始了新的生活。

  《远大前程》有关道德的主题十分简单:爱、忠诚和良心远比财富和社会地位要更为重要。

  狄更斯通过主人公寻求自己所谓“远大前程”的经历来表现这个主题。因此,抱负以及追求个人发展成为这部小说的一个中心主题。从内心深处来说,主人公是一个理想主义者,当他发觉有比自己已经拥有的更好的东西时,他就马上想得到它。当他发现自己已经拥有富裕的物质生活时,他就渴望得到丰富的精神生活。正因为主人公相信人生可以得到改善,所以他才觉得自己的未来有着“远大的前程”。

  在小说中,抱负与自我追求以三种形式表现出来:道德的,社会的和教育的。首先,主人公渴望道德上的自我改善。当他做不道德的事情时,便会严厉自责;这种强烈的负罪感会激发他以后把事情做好。其次,他渴望提高自己的社会地位。出于对艾丝黛拉的爱,他盼望自己能够拥有上层阶级的深灰生活。再次,它渴望获得良好的教育,要想成为一名绅士,良好的教育是必不可少的。

  最后,直到他的远大前程破灭时,他才明白一个人的真正价值与社会地位和受教育程度并没有必然的联系,爱和良知远比博学与崇高的社会地位重要。

  我喜欢的书刊普通话说话 篇12

  我看过《格林童话》、《伊索语言》等书,但是,我最喜欢的还是《十万个为什么》,因为它给予了我丰富的知识。

  我一回到家便会捧起书来看,沉浸在书的海洋里以至于连饭都忘了吃。《十万个为什么》这本书教给了我许多知识,让爸爸、妈妈对我刮目相看。

  有一次,我和爸爸、妈妈、弟弟到阳台上?赏美丽的月亮。忽然,圆月缺了一角,变成了一叶扁舟,不一会儿,圆月又缺了一角,变成了树梢,再过一会儿,月亮全没了。天空一片漆黑,像个黑漆漆的屋子,伸手不见五指。全家人惊奇不已,我想了想,便知道了这是怎么回事了,对妈妈说:“妈妈,这种现象叫月食,月亮公转转到地球和太阳中间,这样太阳光就不会被月亮反射到地球上来,所以这是天空就会黯淡无光,你们只要等一会儿,月亮就会恢复原状的。”他们听了,说:“你怎么知道?”我神秘地说:“不告诉你。”

  《十万个为什么》这本书对我的学习有很大的帮助,我喜欢它。

  我喜欢的书刊普通话说话 篇13

  我家的书架上摆放着无数本书。有故事书、历史书、百科书、还有关于作文的。在这么多的书里,我最喜欢一本名叫《灰姑娘》的故事书。

  小伙伴们常常到我家来借书,可谁也没有去翻过这本书。因为它太薄、太旧了。可我却对它像对珍宝一样。这说起来,还有一段来历呢!

  一天放学回家,我经过一家旧书店。想进去买本书,可想一想家里的经济情况,只好埋头离开。我多么渴望能有一本书啊!可自己又没钱,唉,只好省省了。每天早上,我把饭钱一分一分的省下来。我多么希望能早点凑够钱啊!

  一天,两天,三天……终于,钱够了。我等待已久的日子终于到了。我高兴的捧着钱,走进那家旧书店,把书买了下来。虽然这本书很薄很薄,但我还是像捧着件珍宝似的。回到家里,我立刻把书放在书架最显眼的地方,好好的保护着。

  每当我买完书以后,嘴里总是说:“哎,明天我又得节衣缩食啦!”

  我喜欢的书刊普通话说话 篇14

  我从小就喜欢书,因为书给了我们快乐,给了我们知识,给了我们启迪……莎士比亚曾说:“书籍是全世界的营养品。”

  “营养品”在这里,并不是指物质上的食粮,而是指精神上的食粮。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安徒生童话》。《安徒生童话》这本书的作者是安徒生,他写的《安徒生童话》让我收获了很多知识。《皇帝的新装》让我懂得了:做事要站在客观的角度上,全面的看待事情,要实事求是,不要落下太多笑柄。《海的女儿》让我懂得了:要想幸福,首先得让别人幸福,别人幸福,自己也幸福。《卖火柴的小女孩》让我懂得了:一个小女孩在大雪天赤着脚走在街上卖火柴的凄惨滋味。《丑小鸭》让我懂得了:不要以外表去看人家。也许你认为一个从小就很丑的孩子,长大后一定没出息,但结果往往不是这样。

  《安徒生童话》这本书让我感受到了幸福的滋味、快乐的滋味、凄惨的滋味等等,更让我记忆深刻的是这些内容中的知识。

  一本你喜爱的书就是一位朋友,也是一处你随时想去就去的故地。

  我喜欢的书刊普通话说话 篇15

  书,是知识的结晶;书,是社会的缩影;书,是精神的食粮。而我最喜欢的精神食粮就是沈石溪的成名之作《狼王梦》。

  它主要讲的是:一匹母狼紫岚的丈夫立志要当上狼王。日复一日锻炼后,他终于有了打败现狼王的力量,可惜却在一次争斗中与大野猪同归于尽了。于是紫岚就将希望放在了肚子中的孩子身上。

  分娩时,有一只狼崽冻死了。她培养的第一只狼在叫黑崽,但由于太胆大,跑得离洞穴太远,被金雕捉走了,第二只叫蓝魂儿,却由于掉入人类阴险的布置陷阱,被夹死了。第三只双毛太软弱,在决战狼王时也被狼王杀死了。第四只是一匹母狼,紫岚只有把希望放在狼子狼孙身上。为了保护孩子们的安全,她只身迎战金雕。但因为年老不敌,与金雕双双摔死在石子堆上。

  我喜爱这本书的原因是这本书完美诠释了母爱的伟大。它让动物们像人一般有欢喜、有悲伤、有不解、有嫉妒、有牺牲……那么紫岚的做法又是否值得呢?她的所作所为又是可贵的坚持,可怕的固执,亦或仅仅只是对丈夫的思念呢?

  这一系列问题回荡在我脑中,也许这就是《狼王梦》的迷人之处吧。他将动物的世界呈现在人的眼中,反映出人性,值得人们去反思。

  我喜欢的书刊普通话说话 篇16

  我最喜欢看《笑猫日记》了,因为《笑猫日记》写的很精彩。它写的是一只猫有很多心情,他会微笑、狂笑、冷笑、狞笑、大笑、还会皮笑肉不笑……每当他的朋友有困难时,他都会帮助他们。

  记得有一次天气很冷还下着雨,我和妈妈到沃美莱商场里看《笑猫日记》,当时商场里暖气还没开,而我却前前后后看了一个多小时。在这段时间里妈妈多次好心好意的劝我:今天很冷,咱们回家吧。但是我都毫不犹豫的拒绝了,因为我忍不住《笑猫日记》对我的诱惑。妈妈最后又劝我了一次:我们走吧,今天太冷了。这时我才感觉到浑身发抖,只好把书放进书架,跟着妈妈走了。

  我离开后回望着《笑猫日记》,心里有一股很不情愿的感觉,这是连肚子也唱起空城计了,最后只好恋恋不舍的回家了。

  我喜欢的书刊普通话说话 篇17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美国作者J.D.塞林格所著的《麦田里的守望者》。作者创造了一种新颖的艺术风格,通过第一人称以青少年的说话口吻叙述全书,用现实主义笔触生动而细致地描绘了一个中产阶级子弟苦闷、彷徨的精神世界,真实地揭露了资本主义社会精神文明的实质。主人公生活的那个时代被史学家称为“懦弱的五十年代”,广大人民的精神生活贫乏、空虚。本书的主人公是当代美国文学中最早被塑造的反英雄形象之一,他的性格较为复杂,有受当时资本主义社会耳濡目染的丑恶一面,但也有反抗现实,追求理想的纯洁一面。本书真正值的赞扬的还有作者在艺术上的特色,心理描写细致入微,可以说开了当代美国文学中心理现实主义的先河。本书作者从犀利的洞察力解剖青少年的复杂心理,通过现象观察精神实质,栩栩如生地描绘了主人公精神世界的各个方面,既揭示了他受环境影响颓废、没落的一面,也写出了他纯朴、敏感、善良的一面,他不是想要当麦田里的守望者吗?证明他有一种极其可贵的“救救孩子”的想法。

  看过这本书后,想想我国的青少年生长在社会主义祖国,受到党、团的亲切关怀,既有崇高的共产主义理想,又有丰富多彩、朝气蓬勃的精神生活,是多么的幸福啊!

  我喜欢的书刊普通话说话 篇18

  我本来是不爱看书的,自从被爸爸逼着看书以后,我就爱上看书。我喜欢的书有很多,《三国演义》就是一本,超级好看。

  我喜欢关羽的神勇。刘备军被曹操击败,刘、关、张失散。其中关羽被曹操军包围。曹操非常欣赏关羽才华英武(虎牢关战役,关羽温酒斩华雄,三英战吕布,关羽给曹操留下了深刻的印象),曹操希望招降关羽,遂派张辽,张文远游说关羽,关羽出于对兄长刘备的结拜誓言,以及保护兄嫂不被侵犯和与张辽的情谊,同意暂时归降曹操,但提出了几点要求:一是降汉不降曹;二是要确保兄嫂安全;三是如有刘备消息要立即离去,曹操不能阻拦。

  曹操爱才心切,只得同意,希望通过自己的努力影响关羽真心归降。在关羽“归降”曹操的日子里,关羽受到了极高的待遇,被封为汉寿亭侯,上马金,下马银,赐予“赤兔马”。关羽也非毫无报答,斩颜良侏文丑,立下大功。

  就当事情这样顺理成章的进行时,突然,关羽得到了刘备的消息,因此,立即向曹操请辞,但曹操避而不见,最后,关羽只能不辞而别。由于,没有得到曹操的手谕,因此,一路之上遭到了层层拦阻,但关羽凭借一己之力,过了五个曹操所辖关(城市),立斩曹操六员大将:过东岭关时杀孔秀;过洛阳城时杀韩福、孟坦;过汜水关时杀卞喜;过荥阳时杀太守王植;过黄河渡口时杀秦琪,“过五关斩六将”因此得名。

  我喜欢诸葛亮的神机妙算。街亭失守以后,孔明派出各个将领做撤军准备。

  正调兵遣将时,司马懿亲率十五万大军,向西城进攻,这时,诸葛亮身边无一位武将。士兵也只有两千老幼病残,根本无法作战。

  诸葛亮急中生智,命令道:“把城内所有旗帜放倒,藏起来!城内士兵,隐藏在驻地房舍、围墙内,不许乱动、乱叫,如违令者立斩!大开城门,在每一门前,派二十个军兵打扮成老百姓,洒水扫街,不许神色慌张,举措不当。如果魏军冲到城前,也不能退入城内!”

  吩咐完后,孔明披上长衫,戴一顶帽子,拿上琴、香炉上城楼坐下,点燃香,然后安然弹起琴来。

  孔明见魏军远去,长长地吁了一口气,用手拭了冷汗,笑了起来。

  我喜欢这本书,更喜欢里面的人物。

  我喜欢的书刊普通话说话 篇19

  我最喜欢法国作家圣埃克絮佩里写的那本《小王子》了。“所有人都来自童年,但很少人记得”,也许这样,作者就写了《小王子》这个充满哲理的美丽童话故事献给那个以前是个孩子的陪他一起长大的他亲爱的朋友。但当我们千千万万的朋友能够读懂这个故事的时候,很遗憾我们的童年已经离去很久了。

  《小王子》这本书是在一次读书报告会上,一个学长极力推荐给我们阅读的,他说《小王子》是仅次于《圣经》发行量排行第二的一本书。我很好奇,也怪自己孤陋寡闻,怕是有种相见恨晚的遗憾吧!

  到图书馆借来了《小王子》,不长,快速看了一遍,很简单的一个故事,一点也没读出什么名堂出来。我沉静下来,改变了以往快餐式只注重情节的阅读习惯,逐字逐句,边看边想象,带着圣灵般的心境走入了小王子的世界。小小的一本书,我整整看了四遍,越看越美越觉得有味,恨不得把它全摘抄下来。《小王子》里的语言有的深刻,有的简朴,有的用文字在描绘一幅幅清丽的画面,有的如刚出生的婴儿一样稚幼而真切。它能给小孩带来一个美丽世界的丰富想象,也能给我们以前是小孩的大人以深刻思考和巨大张力。

  此刻我们来看我们主人公小王子吧!小王子是一个生活在遥远的星球上的一个可爱的小人儿。小王子的星球只有一间房子那么的大,在他的星球上长有很多小植物,其中有一种坏胚的面包树。面包树的幼苗不能根除,小王子更不能让它长大,不然树的根会毁星球的。我们的小王子每一天早上都要起来寻找面包树牙,仔细地把它从花枝里辨认出来,并第一时光把它清理干净,这个工作很乏味但很简单。

  小王子在他的星球上另一件有好处的事就是安静地观赏日落了。我们的小王子只需轻轻地搬移一下小椅子,就能够随时观看日暮降临的日落。小王子每一天都要看四十三次日落。但是,小王子说“人难过的时候,总是爱看日落的”。

  小王子的星球上长有一些简单的花,它们一般早上开放,晚上就悄悄的凋谢了。忽然有一天,他的星球上吹来了一颗新种子,长出幼苗并结出了一个大大的花蕾,就是迟迟不肯开放。我们可爱的小王子,每一天都要来看看,期盼地等着花开。

  花儿在蓄意的精心打扮好自己后,选取一个日出的清晨开放了。我们的小王子满心欢喜,由衷赞叹说“哇!多美的花呀!”,“是说我吗”花甜甜得一点也不谦虚,还夸口道“我和太阳同时升起”

  小王子从此精心地照料这多美丽的玫瑰,给她浇水,陪她解闷,她的出现带给了小王子芳香和快乐。之后,花儿在小王子面前耍各种各样的留意思,她刻意说些不着边际的谎言,故意亮亮爪子,想要小王子更加在意她呵护她。她说她怕冷,想要屏风,这回让我们的小王子苦恼了,他开始感到厌倦。花儿的爱小王子始终不能理解和明白,他太年轻了,最后选取了离开。小王子快要走了,他给玫瑰送来了屏风,玫瑰后悔地快要哭了,哽咽地说出了实情,自己毛毛虫都不怕,难道还怕冷吗?毕竟这不是一朵温室的玫瑰,她还是放开小王子让他去寻自己的梦了。

  小王子离开前又到疏通了他的火山。在小王子的星球上,他拥有三座火山,两座火山是早上方便做早餐用的,还有一死火山除了小王子没有人明白它。平日里我们的小王子每周会来清理一次,这天他把三座小火山全都疏理一遍就离开了。

  小王子的生活是如此简单美丽,但最终的最终,他还是独自离开旅行了。他的离开,走入未知的未来,一如我们不得不离开少年不识愁滋味的童年一样,永永远远地离去再也回不来了

  我喜欢的书刊普通话说话 篇20

  我喜爱阅读书刊,无论是纸质书刊,还是电子书刊,都已成为我的知心朋友。这朋友与我知心相交,无论何时何地,不离不弃,不怨不疑。阅读书刊可以获得营养、陶冶情操。书刊中浓缩了各种知识精华,汇聚了众多人的智慧,阅读书刊就好比是站在巨人的肩膀之上,站得高,望得远,几乎所有的难题都可以借助书刊的帮助迎刃而解。我喜爱的书刊有很多,包括长篇巨著,也有短小精悍的杂文。今天我要介绍的是影响我成长的两本杂志:《读者》和《演讲与口才》。

  好像是从初中时候起吧,我读到了《读者文摘》(《读者》的前身)和《演讲与口才》。一开始是断断续续地读,然后到了高中就比较经常地买,而到了大学之后有很长的一个时期我是每期不落地阅读这两本杂志。一般是自己买来看,有时也上阅览室去看。

  喜爱《读者》的理由就是她的每一篇文章都充满着生活的智慧和人性善的光辉,阅读《读者》,就好像是与智慧而高尚的朋友为伴,在苦闷时可以得到开解,在退却时可以获得前进的勇气,无论何时都能够获得支持和力量。阅读《读者》能够在很大程度上提高自己的个人修养,同时还为写作提供了很多营养和原料。我喜爱《读者》,她陪伴我度过了许多美好的时光。我想我今天能够做到淡泊名利,心境坦然,不为外界所左右,很大程度上要归功于《读者》对我的影响。即便是现在,读到一篇篇优雅或诚实的文字仍然会在我心中泛起一阵阵涟漪,涌起一份份感动。感谢《读者》,我永远的朋友!

  喜爱《演讲与口才》的最主要理由就是她能够培养口才、提高口才,同时还能够获得一些知识。杂志中一个个生动的例子教会我在什么场合讲什么样的话和怎样讲话,每一个场景的描述都使得我在遇到类似的场景时能够迅速找到角色定位并做出恰当的表现。比如同学吵架了怎么劝,比如面对不公平待遇时怎么办,等等。总之,《演讲与口才》给了我许多书本之外的社会交往方面的实用知识,就好比一位聪明的社会学老师,从不会拿些枯燥的理论来填鸭。我喜爱《演讲与口才》。朋友,开卷有益,您喜欢什么样的书刊呢?

  我喜欢的书刊普通话说话 篇21

  有人说:“大自然是一本没有文字的书刊。”我喜爱的书刊就是这本没有文字的书刊。在工作之余,我经常一个人,带上几本杂志,去大自然这本书刊中,寻找自己快乐。

  迎着阳光,伴着微风,漫步来到,我家对面的小山。从山脚下,慢慢的往上走。一路上可以看见,很多花草树木。我往往会蹲下身子,仔细去观看花草的样子。把它和自己学到的知识,形成对比。这样就加深了,我对它们的了解。一棵棵路边的小树,在微风中发出,轻轻的呼唤,好像在欢迎人们的到来。我往往会伸手,去摸摸它的叶子和枝干,希望它快点长高,能为人们遮风挡雨。 一路上,看着花草树木,不知不觉就到了山顶。当我感到有点儿累时,就在山顶的大树下休息。拿出自己随身带的'杂志,慢慢的观看。在杂志中,我可以找到另外的风景。当我看累时,我可以靠着大树,闭目养神;或者放目远望。然后,继续观看杂志里的风景,这也是人生的一种享受啊!

  到了午饭时间,我会到山顶的小庙里,寻找自己的中饭。庙里的主人会很友好的接待你。吃完中饭,喝上一杯淡茶,会让您感到清淡中的那份宁静。然后,看一看烧香的人们,你会发现他们每一个人都是那样的虔诚。也许他们在寻找,一份心灵的寄托与自我安慰吧!告别庙里的主人,我沿着另外一条山路走去?? 一路上,是一片片碧绿的茶树。一群采茶的妇女们,正忙着采摘茶叶,有说有笑。一片片茶叶,在她们手里欢快的跳跃。在她们的脸上,似乎写着收获的喜悦。看到这情景,会让你感受到劳动的快乐。

  在大自然的胸怀里,它能宽容的接受一切。你能感受到它的美丽,也能感受到自己的渺小。我喜爱这本没有文字的书刊,我会经常阅读你。

  我喜欢的书刊普通话说话 篇22

  一天,我和爸妈一起去书城买40万字的书。我走啊走,突然眼前一亮,我看见了喜欢的书,那本书的名字叫《与狼相处的日子》。我急忙的抱起这本书,跑到妈妈的面前,叫我妈帮我买下来。

  回到家,我马上捧起我心爱的书开始认真读了起来。

  一天,一个我和我朋友老吕骑着马走在戈壁滩上,突然,我们看见两只秃鹰在伤害一只小狼,等小狼没力反击的时候,趁机把它吃掉。我看见了,觉得小狼很可怜,但是老吕却一点都不同情它,因为在戈壁滩上经常有野狼出没伤害人类。我实在看不下去了,连忙把秃鹰赶走,把小狼带回了营地里。老吕说:“虽然现在他还小,还不会伤到人,但是它一长大你就管不了它了,如果出了事,你自己负责。”他说完,便走了。我不知应该选择放生还是留下,如果把它放生,它又会受到大自然无情的攻击。如果把它留下,自己又会受到别人不好的议论。我想了又想,终于想好了,我要把小狼留下来。我看小狼的毛是灰色的于是给它取了个名字叫灰毛。

  大家因为我收养一只狼都纷纷议论起来。这个消息很快就传到了队长的耳边。队长走进我的帐篷,脸上还带着一点生气的表情。队长叹了几口气说:“你快把它送走吧。”说完,他便走了。虽然大家都对我议论纷纷,队长都劝我把灰毛送走,但是我仍然把它留了下来。

  灰毛长大了,也变的淘气了。有一次它把地质员的帐篷支架搞坏了,害的那个晚上地质员们都挤在一个帐篷里。还有一次它把我养的鸡和鸭吃了几只,我很生气,就揍了它一顿。

  一天,我和老吕还有灰毛和几个地质队员骑着马走在戈壁滩上,突然,戈壁滩上发生了沙尘暴。沙尘暴把我们吹散了,灰毛也不见了。过了一段时间,我看见了灰毛把老吕和其他的地质员找了回来,我们大家都很感谢它。通过这件事,地质队的议论少了,队长的脸上也露出了一丝的笑容。

  一天,在我们帐篷的旁边搭了一些的村民的帐篷。灰毛想跟他们的小孩玩,孩子们看见狼,都害怕的四处逃窜,但灰毛不在乎,它扑在一个小孩的身上,想跟小孩玩,但那个小孩以为灰毛要吃他,被吓坏了。有些胆大的小孩拿着木棍打灰毛,灰毛生气了,一口咬住了小孩的肩膀,顿时血流成河。

  发生这件事以后,队里的议论又开始了。队长对我说:“赶快把他处理掉吧。”处理就是“脑袋搬家”我很不愿意。老吕告诉我一个好办法,就是放生,我毫不忧郁的同意了。

  我们走啊走,走到了一个农夫家里,我们跟农夫说了我们的事,农夫果断地说:“我要收养这只狼。”我们高兴极了。

  自从灰毛被送走后,我每天都很想念它。有时还时不时去看看它。

  过了不久,我生病了,我在乌斯满江一家养病,老吕去完成指配的任务。

  老吕完成了任务,来乌斯满江家接我。去寻找想象中的灰毛……

  我喜欢的书刊普通话说话 篇23

  我喜欢的书刊有很多,比如读者,青年文摘,青年博览,故事会等等。

  可能有人会说,都大学生了,怎么还喜欢看故事会这种幼稚的书刊啊?但是我觉得年龄与学习的内容是没有必要的关系的,并不是说人长大了就不可以看幼儿的书籍。只要是自己对这些书刊的内容对自己有用,只要这些内容是健康的,不管是什么书都可以拜读。

  我喜欢故事会主要有以下几个原因:

  第一,故事会的内容通俗易懂。

  我记得我第一次读故事会是在我二年级的时候,那时候认识的字还不是很多,不过我还是可以读懂里面的一小部分,那时候最喜欢看的就是里面的笑话部分。后来上了小学的高年级,认识的字渐渐地多了,我就可以读懂里面全部的文章了。故事会的文章不会很长,只有两三页,短小精悍,通俗易懂。

  第二,我喜欢故事会还因为携带方便。

  故事会一般不会很厚,只有几十页。平时我都会把一本故事会放在背包里面,在等车,在等人,在排队打饭的时候,我就会拿出来看。这样既方便,又充分利用了零散的时间。我喜欢故事会,因为它使得我养成了充分利用时间的好习惯。

  第三,故事会的内容联系实际,接近生活。

  她里面的内容不想其他书刊,总是谈谈科学如何发展,未来如何美好,她只是现实生活的写照,实际情况的反映。比如说村民如何脱贫致富,贫穷的学生如何艰辛学习等等的一些题材。我们读着就觉得特别的亲切自然,就好像发生在我们身边一样。

  第四,我觉得故事会有一个特点就是小故事大道理。

  他不会以很大的篇幅来阐述道理,而是通过一个几百字的小故事来说明。并且他不会在文章中点明这个道理是什么,而是留给读者自己去想象,去思考,给读者很大的想象空间。我喜欢故事会就是因为她帮我养成了丰富的想象力以及良好的思考习惯。

  除了故事会,我还喜欢读者。

  读者原来的名字是叫做读者文摘,听说与美国的读者文摘同名,就改为读者了。我觉得其实读者这个名称更加好,因为它就是为了我们读者而办的。

  读者里面的文章是很真实的,很朴实的,充满着浓郁的人情味与睿智。人性的美与人性的丑在这里都得到了很好的展现。比如说20xx年11期的《玛菲尔的秘密》,说的是一个善良的小女孩为了不揭示妈妈的秘密,忍受着父亲是一个囚犯的残酷现实,并帮助妈妈做家务,照顾自己的妹妹弟弟,用自己的行为感动周围的每一个人。还帮助出狱的父亲找到自信,帮助父亲找到工作。读完这篇文章,我的心久久不能平静下来。在这个小姑娘的身上,显出了人性的真善美。我喜欢读者,就是因为他使得我认识了世界的社会之窗,使得我感受到了人性的真善美。

  我喜欢的书刊普通话说话 篇24

  我喜欢的书刊(我喜欢的文学艺术形式是小说,在各种小说中,我最喜欢的)是巴金的激流三步曲,即《家》、《春》、《秋》。

  看完三步曲,淑英的“春天是属于我们的。”,琴的“秋天过了春天就会来的,并没有一个永久的秋天。”,觉新的“我的上进之心并未失去。”,觉慧“我是青年,我不是畸人,我不是愚人,我要自己把幸福争过来。”等等的话无不在我的脑海里飘荡(dang),他们都是追求自由、反对封建束缚的人。他们绝对是那个时代的先驱。

  然而,我觉得我的心已被觉新的命运吸引住了,这位主人公坎坷波折、屈辱痛苦的命运几乎成了这部书的一大悬念,叫我忍不住急着去探询他接下来的心路历程,急着想知道他是否终于有了反抗。可有时候我却不愿再见到他,再看他受气,流泪,说着口是心非、无可奈何的话。有时我几乎失声冲他喊:“你究竟为什么不反抗?!为什么要独自难过?!为什么不站起来,说出一个‘不’字?!!”我看着他难过、愤怒,有时我甚至觉得巴金对他太残忍、太无情了,这样善良、对一切人好的人,却常常受着最大的屈辱。我多么希望巴金能将这本书改写,从《家》的开头开始改写,让觉新继续搞研究、出国、和他的梅表妹在一起,做一个有所作为的化学家……这也是觉新最初、最纯真的梦想。 可我知道如果这么改就不是《激流三部曲》了。书上的每一个字、每一句话、每一个人物都在告诉我,巴金老先生也是板着脸一字一顿地告诉我:“这都是因为这个制度!这都是因为这吃人的礼教!”是的,这吃人的礼教,觉新的颓废,梅、蕙、淑(shu)贞的死,让我吃惊地发现,仿佛每一个字的背后写着可怕的字:吃人的礼教!这针(zhen)一般的字眼直刺入我的心底,逼着我快发疯,叫我有种摔书离开的冲动,却总也放不下,继续急切地往下读。

  这便是巴金的高明!这便是文学的魅力!这也是我喜欢《家》、《春》、《秋》的原因所在。

  我喜欢的书刊普通话说话 篇25

  在我的书桌上,摆放着我的心爱的书刊,它就是《爱的教育》。

  这本书陪伴我度过了两个春夏秋冬,我一遍一遍地翻开它,抚摸它,它的"外衣"有些破旧了,但我还是爱不释手。

  这部书语言异常朴实,流畅,描写生动,实际,仿佛自己就是文中主人公。它很耐人寻味。每个故事都能让人体会到人间真情,在平凡的小事中也能感受到心灵的崇高。作者用爱的钥匙打开了人们的心扉。或许是这个缘故,这部作品的名字在意大利文中就叫《心》。

  《爱的教育》真的用爱的力量打开了我的心扉,它让我懂得了感恩,体会到了人间真情,让我明白了许多深刻的道理,它让我变得不再像以往那样任性,不懂事,连爸爸妈妈都说我像变了个人一样,我一定会回报在我身边的每一个爱我的人身上。是《爱的教育》改变了我,我十分感谢它。

  我会把它当做我的朋友,天天和它在一起,永远不分离,我爱《爱的教育》。

  我喜欢的书刊普通话说话 篇26

  书是知识的阶梯,读一本好书就是与许多高尚的人谈话,在书里面学到的知识和道理是我们一生都受用不尽的。

  我喜爱的书刊有很多,比如杂志中,读者、青年文摘,就很不错。我喜欢看小说,雨果写的巴黎圣母院这本书我特别喜欢,写得是一个巴黎圣母院撞钟人,卡西摩多,虽然他是个聋哑人,长的也不漂亮,但他确是很善良的。而收养他的神父却截然相反。他不仅指使卡西摩多强行掳走爱斯梅拉达,还杀人并嫁祸于爱斯梅拉达,行刑时,卡利摩多将爱斯梅拉达救走并藏身于巴黎圣母院中,可爱斯梅拉达最终还是被神父所杀,最后卡西摩多愤然将神父从教堂顶楼摔下,并抚着爱斯美拉达的尸体殉情。在阅读这本书的过程中可以感受到强烈的美丑对比。少女爱斯美拉达是靠街头卖艺为生,她天真纯洁,富于同情心,乐于救助人。因为不忍心看见一个无辜者被处死,她接受诗人甘果瓦做自己名义上的丈夫,以保全他的生命;看见卡西摩多在烈日下受鞭刑,只有她会同情怜悯,把水送到因口渴而呼喊的敲钟人的唇边。这样一个心地善良的女孩,竟被教会、法庭诬蔑为杀人犯,并被判处以绞刑。

  至于神父和敲钟人,这是两个完全相反的形象。神父表面上过着清苦禁欲的修行生活,而内心却渴求淫乐,对世俗的享受充满妒羡,自私、阴险、不择手段。而敲钟人,这个驼背、独眼、又聋又跛的畸形人,从小受到世人的歧视与欺凌。在爱斯美拉达那里,他第一次体验到人心的温暖,这个外表粗俗野蛮的怪人,从此便将自己全部的生命和热情寄托在爱斯美拉达的身上,可以为她赴汤蹈火,可以为了她的幸福牺牲自己的一切。

  这篇小说告诉我们很多深刻的人生道理:首先,一个人的外表并不决定一切。内心才扮演着比外表更重要的角色。人不能过分追逐外表美,心灵的纯洁真诚才是我们一生需要具备的。同样,衡量一个人也要从他的内在品质出发,不能以貌取人。因为丑陋的外表下,可能藏着一颗火热纯真的心灵;英俊漂亮的面容下,也可能深埋了龌龊可耻、卑鄙扭曲的人心。这一点,小说中的人物已活活地做了例证。他们的结果,也是给我们的警示。其次,人活在世界上,要有积极的人生理想、奋斗目标,不能随波逐流、浪荡荒废,在任何时刻,都要有人格尊严,能明确自己的任务。不能因为放纵自己而被污浊了有责任的心灵。最后,我们要学会珍惜人与人之间的感情:亲情、友情、爱情……尊重身边每个人,不要等这些让生命出色的亮点逝去后才后悔不已。

  我喜欢的书刊普通话说话 篇27

  我喜爱的书刊是《读者》,我想《读者》正被许多人所喜爱着。下面我来说一下我为什么喜欢读者。

  我觉得《读者》的读者定位很清晰,它定位在“知识界和青年学生”。然后以此为中心,为《读者》设计总体形象,达到从稿件选取到栏目创立,从封面包装到版式设计,从卷首语到读者来信等等诸多细节的浑融一体,别具一格,形成鲜明的个性特色。

  《读者》在内容上追求大俗大雅,既明确高尚的文化品位,又不脱离大众的视野和欣赏水平。《读者》的栏目丰富而相对稳定,“文苑”介绍秀美清新的散文、小诗,“知识窗”选摘新奇生动的知识,“幽默小品”让人读后忍俊不禁,会心一笑,“人物”、“科海揽胜”等也撷英选粹,悦人耳目。内容的安排极富节奏感,轻重适宜,庄谐杂出,使人们读而不倦。

  现在的期刊大多以美女头作封面,色彩浓重而俗艳,与此相比,《读者》淡泊宁静的封面装帧又是一大特色。它采用摄影或绘画作品为中心,长期保持了一种基本样式:以纯粹的白或蓝作为底色,长方形图片用线框起,放在正中偏下的位置,毛笔所书“读者”刊名位于正上方,小巧的期号则标于右下角。后来,《读者》又在刊名上方增加了自己的刊徽,一个绿色的蜜蜂图案,使封面形象更具标志性。岁月流转,《读者》封面那东方文化的神韵和素雅秀丽的视觉美感却始终如一,以至于人们匆匆走过,也能一眼发现报摊上摆着新一期《读者》。

  另外,《读者》杂志在广告的选择上,始终把握住“杂志是办给读者看的”一条主线,更可贵的是,《读者》杂志并不汲汲于经济收入的增长,而经常把广告版位作为一块宏扬正义、倡导公益的阵地,勇敢地承担起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历史。

  我喜欢的书刊普通话说话 篇28

  我最喜爱的书刊是小说。小说有趣、好看、吸引人,许多人都很爱看,我也很爱看小说,因为它能以细致而鲜明的人物、完整而多变的情节、细腻而丰富的感情,完整地向人们展示一个既来源于生活而又高于生活的复杂世界。

  首先说细致而鲜明的人物描写吧。小说中的人物不仅有神态、语言和行为的外在表现,而且有思维、意识和心理的内在活动。小说的特点之一就是作者能对各种各样的人物作细致而鲜明的描写。就拿曹雪芹写的<红楼梦>来说吧,书中描写的人物,性格各异,细腻鲜明,像柔情似水的贾宝玉、多愁善感的林黛玉、聪明泼辣的王熙凤等等。

  第二就是小说中情节的描写是完整而多变的。小说的情节一般按照开端、发展、高潮和结局这四大步骤来编写的,是一个完整的整体;小说的情节又是多变的,它可以不受时间和空间的限制,偶尔半路杀出个程咬金,出乎意料,扣人心弦,总想方设法吸引住你,让你爱不释手地把小说从头看到尾。

  第三就是小说中感情的描写丰富而细腻。小说中对感情的诉说有时细腻得让你感同身受,如同亲临其境一般;其主人公的遭遇有悲有喜,有时会让你哭得死去活来,有时会让你笑得肚子直发痛,有时还会让你哭笑不得,心里憋着直难受,真可谓感情丰富也。

  世界生活是丰富多彩的,现实的人是多种多样的,我可以通过小说去了解丰富多彩的世界生活,可以通过小说去洞悉现实中各种各样的人,这就是我爱看小说的最好理由吧。

  我喜欢的书刊普通话说话 篇29

  我从小就喜欢读书。没钱的日子,只要有书看就不难过。诸多的烦恼并不可怕,只要有书读。

  我是一个农民的女儿,拮据的日子常常给我和我心爱的书开着种种或悲或喜的玩笑。逛书店时发现一本好书,要等到有一天从可怜的生活费中挤够钱时才能去买。然而,这时“好书已随新人走,此地空余旧人愁”了,我没钱买书经常到书店去看书而遭受服务员的白眼和冷语,“没钱买就别翻,撕烂了你赔得起吗?”我愿意这样?可又有什么办法呢。在饱餐、新衣、好书的选择中,我会毫不犹豫地选择后者。没有新衣穿,我不感觉自己不潇洒,没有饱餐,我不感觉饥,没有好书,我感觉不到自己活着,瘪着肚皮读自己心爱的书。这滋味是别人难以理解的。我常常以读书来解除我心中的痛苦。是书擦亮了我的眼睛,带我走出那无知的盐碱地。不光知道冰心、鲁迅、叶圣陶,还知道泰戈尔,莫泊桑,我开始历险试着让自己闯一闯写稿的关。我不甘心让自己失败,我开始用自己的眼光去看社会,用自己的笔墨写人

  我深深体会到,读书是一种享受,只要有书读,便是一种幸福,任何烦恼也可以丢开,读书是一种解除痛苦的灵丹妙药。每当我走进房间,在明亮的灯光下,展开心爱的书,用心品读,书的馨香不知不觉地透过窗纱,在天籁中飘荡,心也明亮多了,这时世事的繁杂与纷争,我身心的痛苦和烦恼,会荡然无存。

  不管人生是辉煌还是黯淡,不管别人是关心还是冷眼,不管道路是平坦还是曲折,我的读书生活让我战胜了烦恼,迎来了快乐。

  生,为社会尽义务…

  我喜欢的书刊普通话说话 篇30

  今天我要说的不是世界名著,也不是古典文学,而只是一本杂志《读者》。这本散发着墨香,洋溢着真善美人性光辉的期刊之花,静静绽放已有整整二十年了,她没有居高临下的说教,也没有苍白无力的无病呻吟,她有的只是收集各种朴实的语言去感动着每一个人。《读者》是一种文摘性质的杂志。它朴实无华,充满了睿智和浓郁的人情味。人性美和人性丑在这里都可以得到展现。

  早期的《读者》称之为《读者文摘》,后来听说和美国的《读者文摘》同名,不得不改称为《读者》。我更喜欢《读者》这个名字。因为它实在是一本为读者而想而设,为读者而办的杂志。

  当你觉得压力很大,感到透不过气来,你可以看看《读者》记得书中有这样的一个故事:有位老船长带领很多年轻船员出海,船刚航行没多久就遇到了风浪,把船冲打得摇摇晃晃眼看就要翻了,这时船长急中生智命人将船下的货舱敲破放了很多水进来,在众人的惊讶中船变稳了,船长笑着说:空的船在风浪中行驶容易被打翻,而载满货物的船反而可以行驶得更稳。有时人生也是如此,当你不可避免地遇到很多困难和挫折时负载前进反而会使脚步迈得更稳更坚定,它告诉我,人的一生就是在与环境不断地较量,不仅要学会适应,更要学会去改变。这个故事一直鼓舞着我。

  《读者》里还有让你认识世界的社会之窗,有令你增长知识的知识之窗,有令你增添睿智的人生经验,还有来自世界各地的优美散文,也有令你释怀一笑的幽默小品。《读者》就是这样,从文学、从艺术、从社会、从生活等等各方面让喜爱她的人得到共鸣。也许我读的书含义并不深刻,感受还是比较肤浅,但是生活就是一门艺术,我相信通过自己不懈地努力,阅读更多更好的书籍,我的人生将会成为我自己最成功的作品!我喜欢《读者》,这是一个真正为读者而办的杂志。

  我喜欢的书刊普通话说话 篇31

  书刊给我们展现了一个丰富多彩的世界,我从书中也明白了许多道理。其中,我最喜欢一本杂志上刊登的一篇文章中一个人物——夏洛蒂·勃朗特,因为她顽强的精神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让我至今都难以忘怀。

  英国女作家夏洛蒂是小说《简·爱》的作者。她就像一株傲放于风沙中仙人掌花,生命中充满了艰辛和壮丽。下面,我就来给大家讲讲夏洛蒂的有关事迹吧!

  她生于英国一个穷牧师家庭。她的母亲不幸早逝,撇下了夏洛蒂和她的弟弟妹妹。夏洛蒂的童年艰苦又辛劳——不仅要带弟弟妹妹,还要靠工作来维持家庭生计。夏洛蒂并没有因为这些而放弃写作,放弃自己的希望——用笔敲开幸运之门。

  1836年12月的一天,20岁的夏洛蒂怀着惴惴不安的心情把自己认为最好的几首诗寄给了当时的桂冠诗人罗伯特·骚塞,希望能得到文学前辈的指点和提携。她等了几个月,最终到了第二年春天才得到回复。她怎么也没有想到自己苦苦等了一年,却只等到了罗伯特·骚塞的训诫:“在大自然里,小草和大树都是上帝的安排,放弃你可贵而徒劳的追求吧!文学不是妇女的事业也不应该是妇女的事业。”夏洛蒂面对歧视和打击,并没有消沉,更没有放弃。她发誓一定要写作道路上闯出一条路来!

  于是她把写作的着眼点改为小说,在荆棘丛中开拓新路。她以罕见的毅力,孜孜不倦地写作着。她走路、干活……都带着铅笔,小本子,以便随时随地记录脑子中的思想火花。

  终于,她成功了!她成功了!经过她坚持不懈的努力,她写于了一本著称于世的小说——《简·爱》!

  夏洛蒂为理想而奋斗的顽强意志和不屈的抗争精神使自己脱颖而出,成为震动英国乃至世界文坛的作家,她用汗水和心血把“小草”浇灌成了苍天“大树"。正如马克思所说:“生活就像海洋,只是意志坚强的人,才能到达彼岸。”是啊!在逆境中,只有具备坚强意志和聪明智慧的人,才可能拥有精彩的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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