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花爆竹安全应急预案

2023-06-01 应急预案

  在日常学习、工作或生活中,保不齐会遇到一些意料之外的事件或事故,为了将危害降到最低,很有必要提前准备一份具体、详细、针对性强的应急预案。那么问题来了,应急预案应该怎么写?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烟花爆竹安全应急预案,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烟花爆竹安全应急预案 1

  一、危险源分析

  1、摊点的地理位置及周边情况简介本烟花爆竹零售摊点周边无加油站及其他易燃易爆生产、储存设施,没有学校、医院、幼儿园等人员密集场所。

  2、物料情况及危险分析本摊点经营烟花类、爆竹类等易燃易爆物品,如遇明火(点火吸烟、外来人员带来火种、违章动火及其他火源)和火花(穿带钉子皮鞋、用钢制工具敲打物品、车辆未戴防火罩、雷击),存在火灾爆炸的可能事故,造成人员伤亡、经营设施毁坏等财产损失。

  二、指挥机构的设置

  应急救援指挥为主要负责人:电话:

  直接责任人:电话:

  职责分工

  1、直接责任人:全面负责烟花爆竹零售网点的各项工作。

  2、主要负责人:协助责任人做好本烟花爆竹零售网点的消防工作,负责发生紧急事件时实施应急救援。

  三、防范措施及事故处理

  1、防范措施:

  ①严禁吸烟,禁止携带火种;

  ②禁止使用钢制工具,使用青铜或镀铜工具;

  ③加强日常监督管理与安全宣传。

  2、事故应急处理程序。事故一旦发生,负责人立即报警并用灭火器灭火,积极地投入抢险,并根据险情的不同状况,采取有效措施,(包括与来现场人员配合,本摊点其他支援的协调,岗位人员的'留守和安全撤离等)。

  3、具体应急对策:消防部门电话119,公安部门电话110,安监局电话xxxx。一般在摊点周边出现小火星未引燃烟花爆竹时,发现人员应立即使用消防器材或水进行灭火;出现明火或较大火焰时,直接向消防部门报警,进行抢险救灾。

  四、现场医疗救护及时进行有效的救护是减少伤亡的有效途径:

  1、建立抢救小组

  2、发生事故时及时将伤员送往附近医院

  烟花爆竹安全应急预案 2

  一、烟花爆竹经营方式

  采取大棚超市化管理模式(无备货库房),只允许在烟花爆竹经营(零售)店面内放置烟花爆竹产品进行销售。

  二、烟花爆竹危险特性及事故类型

  烟花爆竹为易燃易爆危险物品,主要危险有害因素为火灾、爆炸,以下为烟花爆竹危险有害性分析:

  1、原材料的危险性

  制药所用的原材料和辅助材料,如硝酸胺、复合蜡(含乳化剂)等都有易燃易爆危险性。

  2、储存与运输的危险性

  成品粉状乳化炸药具有较高的爆轰和殉爆特性。

  硝酸胺贮存过程中发生自燃分解并放出热量,当环境具备一定的条件且温度达到爆发点时,弓I起硝酸胺燃烧或爆炸。

  油状材料都是易燃危险品,贮存时遇到高温、氧化剂等,易发生燃烧而引起燃烧事故。

  包装后的乳化炸药仍具有较高的温度,炸药中的氧化剂和可燃剂会缓慢反应,当热量得不到及时散发时易发生燃烧而引起爆炸。危险品运输时可能发生的翻车、撞车、坠落、碰撞及摩擦等险情,可能导致的后果是引起危险品的燃烧或者爆炸。

  三、应急救援职责

  1、一旦发生事故时,负责人负责现场统一指挥,及时控制危险源蔓延,抢救伤员,清除危害后果。

  2、报警

  负责及时向周围人员发出警报信号,并立即报告经理和销售负责人,根据事故大小及时处理或报警。

  3、抢险

  组织灭火,控制火势蔓延。在确定安全的情况下,负责转移物质远离火源,解除爆炸危险。

  4、救护

  负责对重伤员联系120急救中心救治,对轻伤员选择安全地带,就地进行医疗救护。

  四、事故防范措施

  1、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管理责任制度;安全保管制度;安全防火制度;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2、对供货单位,要求烟花爆竹产品有安全防伪标签,对对方的资质进行确认,不得采购无许可证单位的烟花爆竹产品;运输必须由供货单位选取具有相应资质的运输单位运输。

  3、对购进的烟花爆竹产品的包装进行检查验收,不符合包装安全要求的则不能上柜销售。

  4、确保消防器材处于完好状态,确保操作人员劳动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佩戴。

  5、经营场所严格禁火,禁止在烟花爆竹销售区吸烟,动火作业。

  五、事故报警和报告

  当发生烟花爆竹火灾、爆炸事故时,销售人员应立即上报经理或销售负责人,根据事故大小采取相应措施,能及时解决的可组织销售人员现场处置,不能解决的则马上报警,并按规定及时向区安监局及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六、事故应急处理原则和程序

  1、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实行“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单位自救与社会救援”相结合的原则。

  2、事故应急处理程序:

  ①控制事故危险源;

  ②抢救受伤人员;

  ③指挥人员防护,组织相关人员撤离;

  ④保护好现场,清除危害后果;

  ⑤分析事故原因,写出事故报告,接受事故教训。

  七、烟花爆竹事故现场处置措施

  火灾事故处置措施

  (1)立即报警,同时切断电源,疏散无关人员至安全区域,抢救伤员并送医院救治。

  (2)少量火源应用干粉灭火器灭火,或用湿棉被、湿布等覆盖燃烧区,使其窒熄或减少火势。

  (3)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将起火点附近的可燃物和其他物品搬移至安全地带。

  (4)要防止火势向周边蔓延,防止火星溅向其他易燃物品。

  (5)正确选择最合适的灭火剂和灭火方法,火势较大时应先堵截火势蔓延,控制燃烧范围,然后逐步扑灭火势。

  (6)现场指挥者要注意火灾现场动态,对有可能发生爆炸等特别危险的情况,需紧急撤退时,应立即停止灭火,疏散灭火人员,按照统一的撤退信号和撤退方法及时全部撤退,以免因爆炸而引发人员和财产损失的扩大。

  (7)火灾扑灭后,仍要派人监护现场,消灭余火,保护好火灾场,接受事故调查,协助公安、消防和安监部门调查火灾原因,核定火灾损失,查明火灾责任。

  爆炸事故处置措施

  (1)爆炸发生后,救护组成员马上组织现场人员撤离至安全处。

  (2)如有受伤人员,立即将伤者带离现场,送到安全和空气新鲜处用醋冲洗脸部,并让伤者大量饮水,情况严重者立即送医院治疗抢救。

  (3)如伤者身上有着火处,立即用干粉灭火器喷射,扑灭火焰。

  (4)如伤者有出现破伤出血,特备是动脉出血,应迅速采取临时急救措施,止血后再送医院治疗。

  八、应急救援演练规则

  1、根据不同的事故类型,制定不同的演练方案,做好预防演练纪录,增强烟花爆竹事故预防和防范措施能力。

  2、销售人员必须服从统一指挥,工作时穿戴好个人防护用品,对应急救援器材和设备定时检验,保持其有效性。

  九、附件

  1、单位应急救援机构名单及联系电话:

  综合报警电话:110

  火灾:119

  伤员急救:120

  烟花爆竹安全应急预案 3

  一、消防演练的目的:

  组织本次火灾事故应急演练,一是增强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熟练使用各类消防灭火器材,提高对火灾扑救工作的组织能力和处理能力,做到在发生紧急情况下,能够迅速有效地、有序地开展救援工作,把事故危害减少到最低程度。二是组织联合演练,加强与车队之间联动指挥的默契度。

  二、火灾事故应急演练时间和地点:

  时间:拟定于20xx年5月下旬

  地点:xxx

  三、参加人员:

  油库全体人员、车队部分人员。

  观摩人员:配送中心相关领导。

  三、现场分工及职责

  (一)指挥人员及职责

  现场总指挥:xxx

  职责:全权负责、指挥、调度、协调相关部门做好演练的准备和演练工作,取得实质性效果,为防止突发性事故的发生,减少一般性事故,杜绝重、特大事故和应急救援预案的实施开创新局面。

  现场副总指挥:xx、xxx

  职责:配合协助总指挥做好现场调度、协调指挥工作。

  现场协调:xx

  职责:负责协调好有关部门做好演练的准备工作及现场协调、调度、摄像工作。

  (二)人员分工职责

  抢险组

  xx:发生事故后,作为应急抢险组组长,负责组织应急抢险组组员对火灾进行扑救。(第一批10个人用灭火器,每次1人;第二批10个人用水带,每次2人。)

  成员:xxx

  李前生:发生火灾后关闭付油作业,组织人员关闭阀门,安排现场停靠车辆迅速离开事故现场

  成员:xxx

  xxx:发生事故后,组织人员按照逃生路线进行疏散,并安排人员进行警戒隔离,引导消防车辆入库。

  成员:xxx

  供应组

  xx:发生事故后,作为应急物资保障组组长,负责组织应急物资保障组准备应急物资包括备用的消防器材、消防水带、应急防护用品等。

  成员:xxx

  信息组

  xxx:负责事故发生后,向119报警,并与相关部门进行联系沟通。

  xx:负责应急演练过程中过程的拍照

  救护组

  xx:负责人员伤亡后,简单的`救护。并协助医院救护人员抢救伤员。

  成员:xxx

  四、应急演练的项目

  1、火灾事故发生后事故报告及应急处理

  2、火灾事故发生时作业人员应急疏散逃生

  3、火灾事故发生后油库组织人员进行应急抢险火灾扑救

  4、消防器材灭火演练

  五、应急演练的背景:

  此次火灾事故演练背景如下:

  付油现场付油作业时。

  六、消防演练的程序:

  1、人员应急疏散

  2、火灾事故发生

  3、火灾事故逐级上报

  4、应急物资保障

  5、应急抢险火灾扑救

  6、消防器材灭火演练

  7、演练现场总结

  七、演练详细步骤:

  火灾事故报告及应急处理:

  1)xxx在接到现场人员李思禹事故报告后,第一时间将启动火灾事故应急预案,并上报配送中心应急领导办公室。

  2)xx第一时间联系xxx启动报警按钮。油库全体人员立即到集合点集合。

  3)人员集合完毕,各组长清点人数后向总指挥报告。

  4)xxx要求xxx为应急抢险组组长,带领组员手持灭火器材赶赴火灾现场进行火灾扑救。要求xx为物资保障组组长,带领组员准备干粉灭火器、消防水带、水枪等应急物资赶赴现场做好物资保障工作。xxx立即进入切断电源,关闭阀门。要求xxx为警戒组组长带领人员对事故区域进行警戒,并组织人员疏导车辆。

  火灾事故应急疏散:

  接到应急指挥命令后,警戒组组长车队其他人员按照油库应急逃生图及疏散指示标志进行应急逃生到安全地点。

  火灾应急抢险火灾扑救:

  接到应急指挥命令后,应急抢险组组长郑忠云立即带领组员手持消防器材赶赴火灾现场对火灾进行扑救。

  火灾应急物资保障:

  接到应急指挥命令后,物资保障组组长刘志立即组织组员携带干粉灭火器、消防水带、水枪等应急物资赶赴现场支援应急抢险工作,李前生第一时间将电源切断,关闭作业阀门,引导现场车辆尽快离开,并及时向应急抢险组组长报告。

  事先准备好相机在合适位置进行整个过程的拍摄工作。

  火灾事故现场保护及检查:

  火灾扑灭后,应急抢险组组长组织对现场进行保护,使用隔离带进行现场隔离,并进行拍摄处理,同时对现场进行检查,消除火灾隐患。

  火灾事故应急演练现场总结:

  1、演练结束后全体集合。

  2、xxx对演练进行现场总结。

  3、公司领导对演练进行现场总结。

  消防器材灭火演练:

  1、现场安全监督对灭火演练做好安全要求。

  2、人员进行灭火演练。

  八、火灾事故应急演练器材:

  灭火器材若干、消防水带x卷、戴安全帽、穿工作、照相机1个。

  九、火灾事故演练注意事项:

  1、广大员工要清醒地认识到本次演练的重要性

  2、为避免发生意外,参加演练人员必须统一听从指挥

  3、参加演练女员工不允许穿高跟鞋,演练全体人员必须佩戴安全帽、穿工作服。

  4、爱护消防灭火器材,尽量避免器材损坏,演练人员注意选择风向喷射,以免人员受伤。

  5、严肃认真,确保演练真实感。

  6、油库人员参加灭火演练人员要按时到场。

  烟花爆竹安全应急预案 4

  一、应急预案的任务和目标

  更好地适应法律和经济活动的要求;给员工的工作提供更好更安全的环境;保证各种应急资源处于良好的备战状态;指导应急行动按计划有序地进行;防止因应急行动组织不力或现场救援工作的无序和混乱而延误事故的应急救援;有效地避免或降低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帮助实现应急行动的快速、有序、高效;充分体现应急救援的“应急精神”。

  二、指导思想

  以“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为指导方针,从维护广大员工的人身安全和公私财产安全,确保安全,实现公司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建设“一强三优”项目部的发展战略目标出发,构造“集中领导,统一指挥,反应灵敏,运转高效”的消防安全应急体系,全面提高项目部应对火灾的能力。

  三、组织机构及职责

  项目部成立消防安全管理应急指挥部,负责项目部火灾现场指挥,消防安全管理应急指挥部由项目部和监理部成员组成。

  应急组织机构领导小组

  组长:xx(公司主管安全领导)

  副组长:(施工单位项目部经理)

  成员:

  社会急救电话:

  急救电话---120火警----119公安----110

  消防安全管理应急指挥部职责:指挥协调各工作小组和义务消防队开展工作,迅速引导人员疏散,及时控制和扑救初起火灾;协调配合公安消防队开展灭火救援行动。

  四、安全管理措施

  一、项目部要依据国家的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技术标准进行有效的科学管理,最终达到消除火灾隐患目的。

  二、合理共同规划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布局,最大限度地减少火灾隐患。一是要针对施工现场平面布置的实际,合理划分各作业区,特别是明火作业区、易燃、可燃材料堆场、危险物品库房等区域,设立明显的标志,将火灾危险性大的区域布置在施工现场常年主导风向的下风侧或侧风向。二是尽量采用难燃性建筑材料,减低施工现场的火灾荷载。三是民工宿舍附近要配置一定数量的消防器材,建筑工地应设置消防水池以及必要的消防通讯、报警装置。

  三、认真贯彻落实《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公安部令第61号),实行严格的消防安全管理。

  四、确定以项目经理为第一负责人对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成立义务消防安全组织,负责日常防火巡查工作和对突发事件的处理,同时指定专人负责停工、复工前后的安全巡视检查,重点巡查有无遗留烟头、电气点火源、明火等火种。

  五、对员工必须经过消防安全教育,使其熟知基本的消防常识,会报火警、会使用灭火器材、会扑救初期火灾,特别是要加强对电焊、气焊作业人员的消防安全培训,使之持证上岗。

  六、加强施工现场的用火管理。要严格落实危险场地动用明火审批制度,氧气、乙炔瓶两者不能混放,焊接作业时要派一监护人,配齐必要的消防器材,并在焊接点附近采用非燃材料板遮挡的同时清理干净其周围可燃物,防止焊珠四处喷溅。

  七、是在民工宿舍、员工休息室、危险物品库房等火灾危险处设立醒目的严禁吸烟等消防安全标志,必要时设置吸烟室或指定安全的吸烟地点。

  八、是加强施工现场的用电管理。施工单位确定一名经过消防安全培训合格的电工正确合理地安装及维修电气设备,经常检查电气线路、电气设备的运行情况,重点检查线路接头是否良好、有无保险装置、是否存在短路发热、绝缘损坏等现象。

  五、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及规定

  安全管理

  (1)施工现场的消防工作,应遵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开展消防安全工作。

  (2)施工现场必须配备消防器材,做到布局合理。要害部位应配备不少于4具的灭火器,要有明显的防火标志,并经常检查、维护、保养,保证灭火器灵敏有效。

  (3)项目部应建立消防规章制度和消防组织,施工现场要有明显的防火宣传标志。施工现场的义务消防人员,要定期组织教育培训,并将培训资料存入内业档案中。

  (4)施工必须设置临时消防车道。其宽度不得不于3.5米,并保证临时消防车道的畅通,禁止在临时消防车道上堆物、堆料或挤占临时消防车道。

  (5)高度超过24米的建筑工程,应安装临时消防竖管。管径不得小于75毫米,每层设消火栓口,配备足够的水龙带。消防供水要保证足够的水源和水压,严禁消防竖管作为施工用水管线。

  (6)电焊工、气焊工从事电、气焊切割作业,要有操作证和用火证。用火前,要对易燃、可燃物清除,采取隔离等措施,配备看火人员和灭火器具,作业后必须确认无火源隐患后方可离去。用火证当日有效,用火地点变换,要重新办理用火手续。

  (7)氧气瓶、乙炔瓶工作间距不小于5米,两瓶与明火作业距离不小于10米。建筑工程内禁止氧气瓶、乙炔瓶存放,禁止使用液化石油气“钢瓶”。

  (8)施工现场使用的电气设备必须符合防火要求。临时用电必须安装过载保护装置,配电箱内不准使用易燃、可燃材料。严禁超负荷使用电气设备。施工现场存放易燃、可燃材料的库房、木工加工场所、油漆配料房及防水作业场所不得使用明露高热强光源灯具。

  (9)易燃易爆物品,必须有严格的防火措施,指定防火负责人,配备灭火器材,确保施工安全。

  (10)施工材料的存放、使用应符合防火要求。库房应采用非燃材料支搭,易燃易爆物品应专库储存,分类单独存放,保持通风,用电符合防火规定。不准在工程内、库房内调配油漆、稀料。

  (11)工程内不准作为仓库使用,不准存放易燃、可燃材料,因施工需要进入工程内的可燃材料,要根据工程进度限量进入并采取可靠的`防火措施。废弃材料应及时清除。

  (12)施工现场使用的安全网、密目式安全网、密目式防尘网、保温材料,必须符合消防安全规定,不得使用易燃、可燃材料。

  (13)施工现场严禁吸烟。不得在建设工程内设置宿舍。

  (14)施工现场和生活区,未经批准不得使用电热器具。严禁工程中明火保温施工及宿舍内明火取暖。

  (15)从事油漆粉刷或防水等危险作业时,要有具体的防火要求,必要时设专人看护。

  (16)生活区的设置必须符合消防管理规定。严禁使用可燃材料搭设,宿舍内不得卧床吸烟。

  (17)生活区的用电要符合防火规定。用火要经审批,食堂使用的燃料必须符合使用规定,用火点和燃料不能在同一房间内,使用时要有专人管理,停火时要将总开关关闭,经常检查有无泄漏。

  安全规定

  (一)因施工需要搭设的临时建筑,应符合防火要求,不得使用易燃材料。

  (二)使用电气设备和化学危险物品,必须符合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严格防火措施,确保施工安全,禁止违章作业。施工作业用火必须经审查批准,领取用火证,方可作业。用火证只在指定地点和限定的时间内有效。

  (三)施工材料的存放、保管,应符合防火安全要求,易燃材料必须专库储存;化学易燃物品和压缩可燃气体容器等,应按其性质设置专用库房分类存放,其库房的耐火等级和防火要求应符合公安部制定的《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使用后的废弃物料应及时清除。建设工程内不准作为仓库使用,不准积存易燃、可燃材料。

  (四)安装电器设备、进行电气切割作业等,必须由合格的焊工、电工等专业技术人员操作。

  (五)冬季施工使用电热器,须有工程技术部门提供的安全使用技术资料,并经施工现场防火负责人同意。重要工程和高层建筑冬季施工用的保温材料,不得采用可燃材料。

  (六)施工中使用化学易燃物品时应限额领料。禁止交叉作业;禁止在作业场所分装、调料,禁止在工程内使用液化石油气钢瓶、乙炔发生器作业。

  (七)非经施工现场消防负责人批准,任何人不得在施工现场内住宿。

  (八)设置消防车道,配备相应的消防器材和安排足够的消防水源。

  (九)消防泵房应用非燃材料建造,并设在安全位置。施工现场的消防器材和设施不得埋压、圈占或挪作他用。冬季施工,须对消防设备采取防冻保温措施。

  六、灭火器材配置和急救器具准备

  1、救护物资种类、数量:救护物资有灭火器、黄沙、石灰、麻袋、撬、铁锹等数量充足。

  2、救灾装备器材的种类:仓库内备有安全帽、安全带、切割机、气焊设备、小型电动工具、一般五金工具、雨衣、雨靴、手电筒等。统一存放在仓库,仓库保管员24小时值班。

  3、消防器材:干粉灭火器和1211灭火器。国标消防栓,分布各楼层。设置现场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灯。消防栓应标明地点。

  4、急救物品:配备急救药箱、口罩、担架及各类外伤救护用品。

  5、其它必备的物资供应渠道:保持社会上物资供应渠道(电话联系),随时确保供应。

  6、急救车辆:项目部自备小车,或报120急救车救助。

  7、急救箱使用注意事项:

  (1)有专人保管,但不要上锁。

  (2)定期更换超过消毒期的敷料和过期药品,定期对急救器材进行保养。

  (3)放置在合适的位置,使现场人员都知道。

  七、培训和演练

  1、消防知识培训:项目部定时组织员工培训有关消防安全、救助知识,有条件话邀请有关专家前来讲解,通过知识培训,做到迅速、及时地处理好火灾事故现场,把损失减少到最低限度。

  2、使用和器材维护技术培训:对各类器材的使用,组织员工培训、演练,教会员工人人会使用抢险器材。仓库保管员定时对配置的各类器材维修保护,加强管理。抢险器材平时不得挪作他用,对各类防灾器具应落实专人保管。

  3、项目部、监理部要每半年对义务消防队员和相关人员进行一次防火知识、防火器材使用培训和演练(伤员急救常识、灭火器材使用常识、抢险救灾基本常识等)。

  4、加强宣传教育,使全体施工人员了解防火、自救常识。

  八、预案管理与评审改进

  消防事故后要分析原因,按“四不放过”的原则查处事故,编写调查报告,采取纠正和预防措施,负责对预案进行评审并改进预案。针对暴露出的缺陷,不断地更新、完善和改进火灾应急预案文件体系,加强火灾应急预案的管理。

  烟花爆竹安全应急预案 5

  一、组织机构

  学院灭火和应急疏散工作由灭火行动组、通信联络组、疏散引导组、安全防护救护组组成,具体分工如下:

  1、灭火行动组:由学院保卫部和义务消防队员组成,保卫部部长张永峰任组长,并兼任火场临时指挥员,灭火行动组主要负责本院一般初级火灾的扑救工作。

  2、通信联络组:由学院总值班员、各部门、重点要害部位负责人组成,学院办公室主任 任组长,负责通信联络及各部门工作的统一协调。

  3、疏散引导组:由学院保卫处和重点部门的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及校卫队员组成,保卫部消防专干任组长,负责火灾时人员的安全疏散及财产的安全转移。

  4、安全防护救护组:由后勤部领导及部门人员组成,后勤部副部长顾文利任组长,负责火灾时车辆、医疗救护等后勤保障工作。制定预案依据 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云南省的消防法规、本公司消防安全制度为依据,严格依法实施。

  二、报警和接处警程序

  1、报警监控中心值班人员要坚守工作岗位,对全院的重点要害部位进行动静态全方位24小时监控。

  2、监控中心收到监控区的火警信号及火警电话后,应立即用对讲机通知保卫部值班人员、巡逻员赶赴现场,并电话通知值班领导。

  3、值班人员赶赴现场后,如未发生火灾,应查明警示信号的报警原因,并做详细记录。

  4、如有火灾发生,应根据火情,立即拨打“119”报告消防队,并将信息反馈监控报警中心,同时进行灭火及疏散工作。

  5、监控中心根据火灾情况,调集有关人员启动灭火和应急预案。

  三、应急疏散

  1、为使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顺利进行,保卫部门应加强日常性检查,确保消防通道畅通。

  2、公共聚集场所(学生公寓、活动中心、餐厅、图书馆)应保持消防通道畅通,出入口有明显标志,消防通道及安全门不能锁闭,疏散路线有明显的引导图例。

  3、火灾发生时,疏散引导人员应迅速赶赴火场,利用应急广播指挥人群有组织地疏散。

  4、疏散路线尽量简捷,安全出口的利用要平均。

  5、疏散引导组工作人员要分工明确,统一指挥。

  四、扑救一般初级火灾

  1、当火灾发生时要沉着冷静,采用适当的方法组织灭火、疏散行动。

  2、对于能立即扑灭的火灾要抓住战机,迅速消灭。

  3、对于不能立即扑灭的火灾,要采取“先控制,后消灭”的原则,先控制火势的蔓延,再开展全面扑救,一举消灭。

  4、火场如有人受到围困,要坚持“先救人,后救火”的原则,全盘考虑,制定灭火疏散方案。

  5、火场扑救要采取“先重点,后一般”的原则。

  6、火灾扑救要服从火场临时指挥员的统一指挥,分工明确,密切配合,当消防人员赶到后临时指挥员应将火场现场情况报告消防人员,并服从消防人员统一指挥,配合消防队实施灭火、疏散工作。

  7、火灾扑救完毕,保卫部门要积极协助公安消防部门调查火灾原因,落实“三不放过”原则,处理火灾事故。

  五、通信联络,安全防护救护的程序和措施

  1、所有参加灭火与应急疏散工作的部门领导、工作人员应打开通信工具,确保通讯畅通,服从通信联络组长的调遣。

  2、后勤部通知值班水工、电工在火场待命。

  3、医务室人员在现场及时救治火场受伤人员,必要时与地方医院联系救治工作。

  4、学院车队应调集车辆,确保交通畅通。

  5、后勤人员对被抢救、转移的物资进行登记、保管,对火灾损失情况协同有关部门进行清理登记。

  如何强化我国重大事故应急演习机制,以开放式演习方式代替照本宣科式的表演性演习方式,积累应急演习的经验,找出应急体系中的弱点,是目前应急体系建设中急需解决的一个问题。应急仿真演练系统通过对各类灾害数值模拟和人员行为数值模拟的仿真,在虚拟空间中仿真灾害发生、发展的过程,以及人们在灾害环境中可能做出的各种反应;并在演练平台上,在最大限度仿真实际灾害的条件下,开展应急演练。在此基础上,制定各类企事业单位的数字化应急预案。应急仿真演练系统可以用来训练各级决策与指挥人员、事故处置人员,发现应急处置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检验和评估应急预案的可操作性和实用性,提高应急能力。系统可以使企事业单位能够运用现代化手段,加强协调能力和应急能力,使应急演练科学化、智能化、虚拟化。

  1、虚拟演练子系统主要包括两种训练模式:预案训练模式和突发事件训练模式。

  预案训练模式是指受训者按照预案规定的内容,各司其职,完整地按照预案执行救援的全过程。预案训练将预案变得可以执行,并形成了一个考核手段。 突发事件训练模式就是在训练的过程中,由系统操作人员进行干预操作,比如:突然设置一次“爆炸”,突然改变“风向”等等。突发事件的`训练是对突发事件的反应和指挥能力。

  2、虚拟演练子系统主要包括以下模块:场景任务设置模块、角色训练模块、数据查询模块、训练控制模块、记录/编辑模块、考核模块。

  a、场景任务设置模块

  根据不同的训练目标和任务,为训练提供一个虚拟的训练场景,并在场景内设置相应的灾害或突发事故现象,形成一个逼真的虚拟演练环境。

  b、角色训练模块

  演练系统提供针对不同角色进行训练的功能。根据登陆的不同角色,系统提供不同的能力和权限。

  根据在应对灾害时职责和所需能力的不同,角色主要包括以下几类:群众、社会救援力量、现场专业救援力量,指挥中心等。

  c、数据查询模块

  在训练过程中产生大量数据,查询模块目的是方便决策者查询、观看和使用这些数据。系统提供各种工具和功能,可方便对训练的全过程进行全方位观看和数据查询。

  d、训练控制模块

  演练环境是由“场景及任务设置模块”初始化设置确定的。但为了提高对突发事件处理能力的训练效果,需要在训练的途中,添加各种突发事件。为此系统提供在训练过程中,提供人为添加和改变演练环境的功能。具体功能包括:天气(外部环境)状况调整、灾情状况调整、救援力量调整、新任务下达、其他突发事件等

  e、记录/编辑模块

  记录并能回放整个训练过程,包括所有的事件细节、处理过程、通讯语音录音等。该模块为训练总结、处置预案生成等提供手段。

  f、考核模块

  考核分为预案演练考核和突发事件演练考核。

  预案演练考核是根据预案演练的结果,对比已有预案,并产生考核结果。考评结果与演练记录均可进行保存、分发和查询。

  突发事件演练考核是在训练过程中或结束后,可由参加演练评审专家进行实时或事后点评,提供点评和记录工具。考评结果与演练记录均可进行保存、分发和查询。

  烟花爆竹安全应急预案 6

  一、演练目的

  (一)增强职工的消防安全意识,加强所内职工对突发事件发生时的应对能力;

  (二)使职工可以熟练使用各类消防灭火器材;

  (三)提高所内对火灾扑救工作的组织能力和处理能力,做到在发生紧急情况下,能够迅速有效地、有序地开展救援工作,把事故危害减少到最低程度。

  二、演练时间

  20xx年4月20日

  三、参加演练单位

  xxx

  四、演练地点

  xxx

  五、应急预案演练小组及职责

  为确保演练取得成效,切实抓好演练的各个环节,成立消防应急预案演练小组,负责整个演练工作的组织领导及效果检查工作。

  组长:xxx

  职责:全权负责指挥、调度、协调相关单位做好演练的准备和演练工作,应急救援预案的实施要取得实质性效果。

  副组长:xx

  职责:配合协助总指挥做好现场调度、协调指挥工作。

  组员:xxx。

  职责:xxx负责协调好有关人员做好演练的准备工作及现场协调、调度工作;xxx负责讲解灭火器的种类及各类灭火器的使用方法,讲解火灾中安全疏散逃生方法及注意事项;xxx负责紧急逃生演练时疏散人员,灭火演练时灭火器材的管理;xxx负责演练时烟雾弹投放、柴堆点火及现场安全监督;xxx负责应急演练过程中拍照、影像留存工作。

  六、演练场景模拟设置

  (科目一)模拟综合办公楼内二楼宿舍区因职工离开时,将未熄灭烟头遗落在床铺边缘,引发突发火情,现场浓烟弥漫,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组织人员紧急疏散逃生和应急处理火情。

  (科目二)模拟烟火围困暂时无法逃离的部分人员,尽快撤离到天台,向天台外晃动鲜艳衣物,或外抛轻型明显的物品,引起救援者的'注意,便于消防人员寻找、营救。

  (科目三)模拟火情得到控制,部分轻微火势仍在燃烧,工作人员使用灭火器材将火势扑灭。

  七、演练内容

  (一)讲解灭火器的种类及各类灭火器的使用方法;

  (二)讲解火灾中安全疏散逃生方法及注意事项;

  (三)演练火灾事故发生后,人员紧急疏散逃生;

  (四)演练救援被困于天台人员;

  (五)实际操作消防器材进行灭火演练;

  八、演练要求及注意事项

  (一)参加演练职工要清楚的认识到本次演练的重要性和了解本次演练的基本步骤;

  (二)为避免发生意外,参加演练的职工必须统一听从指挥;

  (三)参加演练的女职工不允许穿高跟鞋,参加演练的全体人员必须穿制服;

  (四)爱护消防灭火器材,尽量避免器材损坏,演练人员注意选择风向喷射,以免人员受伤;

  (五)演练开始后,所有参加演练人员都要听从指挥人员安排,确保此次消防演练顺利完成。

  (六)希望大家严肃认真对待此次消防演练,确保演习真实感;

  (七)参加演练人员要按时到场。

  九、演练过程

  (科目一)模拟火灾事故发生后应急处理及紧急疏散人员。

  1、副所长在接到现场人员火灾事故报告后,第一时间组织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进行紧急工作部署;

  2、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副组长立即拨打“119”火警电话(讲清楚发生事故的地点、单位、燃烧物等),并派人在路口等待消防车到达;

  3、所长紧急宣布启动《火灾应急预案》,并开展紧急疏散工作;

  4、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一组成员紧急疏散楼内所有人员并抢救重要物资;

  5、通知后勤人员立即切断总电源,准备应急照明用具;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二组成员准备灭火器材等应急消防物资进行灭火工作;

  6、xxx两位副组长组织疏散人员,分别在两个安全门外引导综合办公楼内职工向安全地点(院内空旷地)疏散,然后清点检查人员数量,确定是否有人留在火场;

  7、疏散顺序:先从着火部位开始,由内到外,由上到下,逐步疏散,切勿拥挤。

  (科目二)模拟部分员工未逃出综合办公楼,被困于天台,等待救援。

  1、紧急疏散过程中,部分员工行动过慢,未及时逃出综合办公楼,按照火灾应急预案,紧急前往办公楼天台避难,等待救援;

  2、天台被困人员向天台外晃动鲜艳衣物,引起救援者的注意;

  3、消防车进行高空灭火,及时将火势控制,并成功救出被困人员。

  (科目三)模拟火灾事故发生后组织人员进行火灾扑救工作。

  1、火情得到控制后,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成员立即携带灭火器材对办公楼内的轻微火势进行灭火,并查明是否有火势蔓延的可能,及时扑灭蔓延的火焰;

  2、针对不同的燃烧采用不同的灭火方法;

  3、安排部分人员在火情现场外围清除路障,确保消防车辆畅通无阻,疏导车辆离开现场,劝导围观人员离开现场,维护好收费所外围的秩序。

  4、委派专人清理事故现场,避免死灰复燃;解除警戒;后勤人员负责恢复供电、供水;各班组成员收拾现场的消防器材、救护物品及其他应急物资。

  十、演练结束。

  演练结束后,所有人员前住综合办公楼会议室,进行应急演练总结。

  烟花爆竹安全应急预案 7

  无论何时,一旦发现有火灾苗头,如烟、油、味、色等异常状态,每一个员工都必须立即向监控室报警(注意现场异味为液化气等易燃气体时,严禁在现场用手机、对讲机、电话报警,应该脱离现场到安全区域后再报警,以防止火花引爆易燃气体),请其派人查明真相,并做好应急准备。

  1.目击报警

  1.1小区任何区域一旦着火,发现火情的人员应保持镇静,切勿惊慌。

  1.2如火势初期较小,目击者应立即就近采用灭火器将其扑灭,先灭火再报警。

  1.3如火势较大,自己难以扑灭,应采取最快方式用对讲机、电话或打碎附近的手动报警器向消防室报警。

  1.4关闭火情现场附近的门窗以防止火势蔓延,并立即关闭附近的电闸及煤气。

  1.5引导火警现场附近的人员用湿毛巾捂住口鼻,迅速从安全通道撤离,同时告诉疏散人员不要使用电梯逃生,以防停电被困。

  1.6切勿在火警现场附近高喊:“着火了”,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混乱。

  1.7在扑救人员到达火警现场前,报警者应采取相应措施,使用火警现场附近的消防设施进行扑救。

  1.8带电物品着火时,应立即设法切断电源,在切断电源以前,严禁用水扑救,以防引发触电事故。

  2.监控室报警

  2.1监控室值班人员一旦发现消控设备报警或接到火警报告后,应立即通知安保人员赶赴现场确认,并通知消防专员。

  2.2火情确认后立即通报物业经理或安保班长、主管,由其迅速召集人员前往现场灭火、警戒、维持秩序和组织疏散。

  2.3立即将火情通报值班领导。

  2.4值班人员坚守岗位,密切观察火警附近区域的情况,如有再次报警,应立即再次派人前往查看确认,如有业主打电话询问,注意不要慌张,告诉业主:“火情正在调查中,请保持冷静,如果需要采取其他措施,我们将会用紧急广播通知您”,同时提请业主关好门窗。

  2.5接到现场灭火指挥部下达的`向“119”报警的指令时,立即派人前往路口接应消防车。

  2.6接到现场灭火总指挥传达的在小区内分区域进行广播的指令时,立即按照用普通话(或中英文)进行广播,注意广播时要沉稳、冷静,不要惊慌,语速要适当,语音要清晰。特殊情况下,应派安保员或保洁员逐单元上门通报,

  2.7详细记录火灾扑救工作的全过程。

  3.报警要求

  3.1内部报警应讲清或问清:

  A、起火地点;

  B、起火部位;

  C、燃烧物品;

  D、燃烧范围;

  E、报警人姓名;

  F、报警人电话;

  3.2向“119”报警应讲清:

  A、小区名称;

  B、火场地址(包括路名、门牌号码、附近标志物)

  C、火灾发生部位;

  D、燃烧物品;

  E、火势情况;

  F、接应人员等候地点及接应人;

  G、报警人姓名;

  H、报警人电话;

  4.成立临时指挥部

  4.1物业经理或值班领导接到火警警报后,应立即赶赴指定地点或火警现场,并通知相关人员到场,成立临时灭火指挥部。

  4.2临时指挥部由物业经理、工程部、安保部以及其他相关人员组成,由物业经理任临时总指挥。物业经理没有到场时,由安保部主管带任总指挥。

  4.3临时灭火指挥部职责:

  4.3.1根据火势情况及时制定相应对策,向各部门下达救灾指令;

  4.3.2根据火势情况及时确定是否疏散人员;

  4.3.3立即集合义务消防队,指挥义务消防队员参加灭火,并保证消防用水的供应。

  4.3.4在火势难以控制时,应及时下达向“119”报警的指令;

  4.3.5根据火势情况,成立疏散组、抢救组、警戒组,组织救人,抢救和保管重要物资及档案,维持现场秩序。

  4.3.6根据火势情况决定是否决定启用紧急广播进行报警。

  4.3.7下令将消防电梯降至首层,派专人控制,转供灭火工作之用。同时停止起火区域的其他电梯和中央空调运行。

  4.3.8根据火势情况决定是否采用部分或全部断电、断气、打开排烟装置等措施;

  4.3.9消防队到达后,及时向消防队领导准确地提供火灾情况和水源情况,引导消防队进入火灾现场,协助消防队灭火,并协助维持现场秩序,安顿疏散人员。

  4.3.10火灾扑灭后,组织各部门进行善后工作。

  5.人员的疏散和救护

  小区内发生火情时,各部门员工的任务是灭火、疏散人员、抢救和保管重要物资和维持秩序,危急关头以疏散、救护人员为主。火灾发生后,每一位员工都要牢记自己的首要职责是保护业主、访客及自己的生命安全。

  5.1火灾发生后,由疏散组负责安排人员,为业主和访客指明疏散方向,并在疏散路线上设立岗位进行指导、护送业主和访客向安全区域疏散。这时切记要提醒大家不要乘坐电梯,如果烟雾较大,要告知大家用湿毛巾捂住口鼻,尽量降低身体姿势有序、迅速离开。

  5.2人员的疏散以就近安全门、消防通道为主,也可以根据火场实际情况,灵活机动地引导人员疏散。

  5.3认真检查起火区域及附近区域的各个单元。并关闭门窗和空调。发现有人员被困在起火区域,应先营救被困人员,确保每一位业主和访客均能安全撤离火场。

  5.4接待安置好疏散下来的人员,通过良好的服务稳定人们的情绪,并及时清点人员,检查是否还有人没有撤出来。

  5.5疏散顺序为:先起火单元及相邻单元,后起火上面2层和下面1层。疏散一般以向下疏散为原则(底层向外疏散),若向下通道已经被烟火封住,则可考虑向屋顶撤离。

  5.6在火场救下的受伤业主、访客以及扑救中受伤的员工,由抢救组护送至安全区,对伤员进行处理,然后送医院救治。

  6.警戒

  6.1安保部接到火警通知后应迅速成立警戒组,布置好小区几外围警戒。

  6.2清除小区外围和内部的路障,疏散一切无关车辆和人员,疏通车道,为消防灭火创造有利条件。

  6.3控制起火大楼底层出入口,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大楼,指导疏散人员离开,保护从火场上救出的重要物质。

  6.4保证消防电梯为消防人员专用,引导消防人员进入起火层,维持灭火行动的秩序。

  6.5加强对火灾区域的警戒,保护好火灾现场,配合公安消防部门和调查组对起火原因进行调查。

  6.6保证非起火区域和全体业主、访客的安全,防止犯罪分子趁火打劫。

  7.善后工作

  7.1火灾扑灭并经公安消防部门勘测后,工程部应迅速将小区的报警和灭火系统恢复至正常状态。

  7.2安保部组织人员清理灭火器材,及时更换、补充灭火器材。

  7.3安保部统计伤亡情况和小区财产损失情况,上报物业经理经理。

  7.4物业经理组织员工对受灾业主/用户进行慰问,并根据实际情况给予切实帮助。

  7.5保洁部组织员工对火灾现场进行理,恢复整洁,对因逃生或救火损坏的花木进行抢救或补种。

  7.6灭火指挥部应召开会议,对火灾扑救行动进行回顾和总结。

  7.7由物业经理发动员工。收集可疑情况,配合调查组对火灾事故进行调查。

  7.8如果小区财产办有保险,则由财务部门联系保险公司进行索赔。

  烟花爆竹安全应急预案 8

  为了确保小区业主的人身及财产安全,保证各级领导及全体员工在发生火灾的情况下,明确各岗位、部门、人员职责,正确使用灭火器材,控制火灾蔓延,安全迅速的组织现场群众疏散和自救,特制订此应急预案。

  一、报警和接警处置警程序

  当任何人发现火灾时应当立即通过报警装置向消控中心报警,不得谎报。

  消控中心接到火灾报警时,首先用对讲机或电话询问相关地点工作人员现场情况,并就近派遣一名保卫部人员赶赴现场查看。如属误报,应尽快查明原因并填写值班记录表;如发现确实发生火灾,应根据现场情况选择开启防排烟系统,并通知现场工作人员、保卫部及时到位控制火势蔓延,报告单位值班领导赶赴现场指挥扑救,同时向公安消防119指挥中心报警。

  二、确认火灾发生后的整体处置程序

  (1)现场工作人员发现火情后,第一时间向消控中心报告起火部位、燃烧物质、火势大小及蔓延方向,就近选取一切可用的灭火器材进行扑救。

  (2)消控中心向公安消防119报警后,立即打开起火层相关楼层的应急广播和消防警铃,通知相关楼层人员在现场工作人员的指挥下有序疏散,疏散时注意保持现场秩序,尽量不引起现场群众恐慌,并提醒现场人员注意防止烟气。

  (3)消控中心根据指挥指令切断火灾区域内的非消防电源,迫降电梯至底层,保持与现场工作人员的联系,并根据现场情况开启如:消防泵、喷淋泵、防火卷帘等设备;在现场不需要或不允许的情况下严禁随意开启设备。

  (4)消控中心人员在消防部队到达现场后,及时向消防部队报告火场情况,并协助扑救火灾。

  (5)单位值班领导在接到火警报告后,应立即召集相关部门负责人赶赴消控中心,并在消控中心成立临时救灾指挥部,服务区最高领导人任总指挥。利用通讯设备了解火情,下达扑救指令。此时必须保证消控中心与各个地方、部门、外界的联络畅通。扑救指令包括:

  1、疏散现场群众,划定安全警戒区域;

  2、是否需要启闭消防泵、喷淋泵、气体灭火等设施设备;

  3、是否切断电源、迫降电梯;

  4、是否关闭空调、通风设备,启动防排烟系统。

  5、其他有利于疏散及火灾扑救的指令。

  (6)各部门在接到火灾报警后,应迅速按照预案布置就位,与指挥部保持联系,各部门领导应在第一时间赶到消控中心。

  三、组织机构

  根据预案,在火灾突发情况下各部门成员分别成立不同的行动小组,根据指挥部领命,协调配合。

  (1)灭火行动组:由维序部确定组员名单,成立单位的.志愿消防队,在接到火警报警第一时间,携带灭火器材赶赴火灾现场,根据指挥部命令实施灭火。

  (2)通讯联络组:各部门挑选一名,专门负责在火灾突发情况下保持与消控中心和指挥部联系,确保火灾时的通讯畅通,传达指挥部命令,反馈火场情况。

  (3)疏散引导组:火灾紧急情况下,各楼层人员应立即控制现场局面,防止混乱,正确疏散在场群众向安全地带撤离,由维序部指派人员负责现场指挥疏散。

  (4)安全防护救护组:由后勤部召集人员,将受伤的群众和工作人员抬离危险区域,做好现场急救工作,并负责联络120急救中心,最大限度确保伤员安全。

  四、应急疏散处置程序

  (1)各楼层现场工作人员在接到火警后必须先疏散群众。

  (2)疏散时注意疏散顺序,对着火层本层人员先进行疏散,其次为着火层上层及下层,防止所有人员涌向同一出口,造成堵塞。

  (3)疏散时注意防止混乱,控制现场人员情绪,提高疏散效率,根据现场情况向消控中心报告,要求启动防排烟系统。

  (4)疏散时如发现受伤人员,立即联络安全防护救护组,第一时间救治伤员。

  五、初起火灾扑救程序和措施

  (1)灭火行动组人员接到火灾报警后,第一时间携带灭火器材赶赴火灾现场,按照“救人第一,先控制、后消灭,先重点、后一般”的原则,首先抢救被困火场的人员,控制火势与撤离物资同时进行。

  (2)根据指挥部命令设立水枪阵地,能灭则灭,不能灭则尽一切办法控制火势蔓延,等待消防部队救援。

  (3)灭火行动组人员在抢救火场时应注意自身安全防护,不脱离组织单独行动,在指挥部没有下达命令前不贸然行动,受到火势威胁时应及时后撤。

  (4)公安消防部队到达现场后,根据消防部队需要,协助灭火。

  六、通讯联络保障

  (1)火灾突发情况下,应设立专门的联络渠道,对讲机等设备应设立专门的对讲频道。

  (2)由通讯联络组负责传递各方信息,传达指挥部命令,并确保火灾时通讯的畅通。

  (3)各部门应制定相应的通讯应急方案,在通讯受到阻碍时立即启动应急方案,确保正常的信息传递。

  七、安全防护救护程序和措施

  (1)安全防护组接到报警后,准备好相关救护器材,急救物资,于指挥部待命。

  (2)根据指挥部命令划定室内(外)安全警戒区域,制止群众围观,确保疏散出口处的畅通。

  (3)根据火场情况出动,配合灭火行动组抢救伤员,采取有效地急救措施,并及时拨打120急救指挥中心。

  八、火灾结束后工作

  (1)各部门恢复正常工作状态。

  (2)根据公安消防部门指示,由保卫部派员负责火灾现场保护,任何人不得破坏。得到撤销火灾现场保护命令时,派人及时清理,做好清理现场时的安全措施。

  (3)如公安消防部门需要,全体人员必须积极配合火灾调查工作。

  (4)各部门要及时总结,包括起因,灭火战斗等方面存在的不足,加强部门管理,防止火灾频发。

  烟花爆竹安全应急预案 9

  一、应急演练目的

  1、评估项目应急准备状态,发现并修改应急预案和执行程序中的缺陷和不足;

  2、评估项目重大事故应急能力,识别资源需求,澄清相关单位和人员的应急职责,改善应急救援中的协调问题;

  3、检验应急响应人员对应急预案、执行程序的了解程度和实际操作技能;同时,通过调整演练难度,进一步培训和提高应急响应人员的业务素质和能力;

  4、提高全员安全意识。

  二、演练适用范围、总体思想和原则

  本方案针对动用项目内部应急资源进行全面演练进行情景设计,按照《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和项目应急预案的要求,进行演练策划,遵守保护生命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以及“救护优先、防止和控制事故扩大优先、保护环境优先”的原则,并在组织实施过程中,结合实际、突出重点、讲究实效,保证演练参与人员、公众和环境的安全。

  三、演练策划组

  组长:xx

  副组长:xxx

  成员:xx

  其承担的任务主要包括:确定演练目的、原则、规模、参演的单位;确定演练的性质与方法,选定演练的地点与时间,规定演练的时间尺度和公众参与的程度;确定演练实施计划、情景设计与处置方案,审定演练准备工作计划和调整计划;检查和指导演练准备与实施,解决演练准备与实施过程中所发生的重大问题;协调各类演练参与人员之间的关系;组织演练总结与追踪。

  四、应急演练参与人员

  按照应急演练过程中扮演的角色和承担的任务,将应急演练参与人员分为演习人员、控制人员、模拟人员、评价人员和观摩人员,这五类人员在演练过程中都有着重要的作用,并且在演练过程中佩带能表明其身份的识别符(佩戴不同颜色的安全帽和胸卡)。

  1、演习人员

  按项目部应急预案规定参加演练的人员及质检部、合同部、材料部、审计部、后勤部、实验室等

  其承担的任务主要包括:救助伤员或被困人员;保护公众安全健康;获取并管理各类应急资源;与其他应急响应人员协同应对重大事故或紧急事件;按演练程序进行演练。

  2、控制组组长:xx

  成员:xxx

  (分别派驻指挥中心、事故岗位、消防队桥头)

  其承担的任务包括:确保应急演练目标得到充分演示;确保演练活动对于演习人员具有一定的挑战性;保证演习进度、解答演习人员疑问和演练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保证演练过程的安全。

  3、评价组组长:xxx

  成员:xxx xxx xxx xxx

  (分别派驻指挥中心、事故岗位、消防队桥头等)

  其承担的任务:观察演练人员的应急行动,并记录其观察结果;在不干扰演练人员工作的情况下,协助控制人员确保演练按计划进行。

  4、模拟人员

  场外应急组织模拟人员:xxx

  模拟伤员:xx

  模拟应急响应效果人员:xxx(模拟泄漏) xxx(释放烟雾)

  模拟被撤离和疏散人员:若干

  5、观摩人员

  邀请广南公司、监理单位及广南高速各合同段等领导前来观看。

  五、应急演练时间:

  20xx年3月x日x:00-xx:xx时

  六、应急演练目标、评价准则及评价方法(略)

  为了达到确定演练是否达到目标要求,检验各应急组织指挥人员及应急响应人员完成任务的能力的目的,在演练覆盖区域的关键地点和各参演应急组织的关键岗位上,派驻公正的评价人员,全面、正确地评价演练效果。评价人员的作用主要是观察演练的进程,记录演习人员采取的每一项关键行动及其实施时间,访谈演习人员,要求参演应急组织提供文字材料,评价参演应急组织和演习人员的表现并反馈演习发现。按对人员生命安全的影响程度将演习发现划分为3个等级,从高到低分别为不足项、整改项和改进项。

  七、演练现场规则

  为确保演练参与人员、公众和环境的安全,应急演练必须遵守以下规定:

  1、演习过程中所有消息或沟通必须以“这是一次演习”作为开头或结束语,事先不通知开始日期的演习必须有足够的安全监督措施,以便保证演习人员和可能受其影响的人员都知道这是一次模拟紧急事件;

  2、参与演习的所有人员不得采取降低保证本人或公众安全条件的行动,不得进入禁止进入的区域,不得接触不必要的危险,也不使他人遭受危险;

  3、演习过程中不得把假想事故、情景事件或模拟条件错当成真的,特别是在可能使用模拟的方法来提高演习真实程度的地方,如使用烟雾发生器、虚构伤亡事故和灭火地段等,当计划这种模拟行动时,事先必须考虑可能影响设施安全运行的所有问题;

  4、演习不应要求承受极端的气候条件或污染水平,不应为了演习需要的技巧而污染大气或造成类似危险;

  5、参演的应急响应设施、人员不得预先启动、集结,所有演习人员在演习事件促使其做出响应行动前应处于正常的工作状态;

  6、除演习方案或情景设计中列出的可模拟行动及控制人员的指令外,演习人员应将演习事件或信息当作真实事件或信息做出响应,应将模拟的.危险条件当作真实情况采取应急行动;

  7、所有演习人员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服从执法人员的指令;

  8、控制人员应仅向演习人员提供与其所承担功能有关并由其负责发布的信息,演习人员必须通过现有紧急信息获取渠道了解必要的信息,演习过程中传递的所有信息都必须具有明显标志;

  9、演习过程中不应妨碍发现真正的紧急情况,应同时制订发现真正紧急事件时可立即终止、取消演习的程序,迅速、明确地通知所有响应人员从演习到真正应急的转变;

  10、演习人员没有启动演习方案中的关键行动时,控制人员可发布控制消息,指导演习人员采取相应行动,也可提供现场培训活动,帮助演习人员完成关键行动。

  八、应急演练前的准备

  1、演练前1-2天,通知广南高速LM6合同段全体人员及周边群众,以免引起不必要的恐慌;

  2、策划组对评价人员进行培训,让其熟悉项目应急预案、演练方案和评价标准;

  3、培训所有参演人员,熟悉并遵守演练现场规则;

  4、采购部门准备好模拟演练响应效果的物品和器材;

  5、演练前,策划人员将通讯录发放给控制人员和评价人员;

  6、评价组准备好摄像器材,以便进行拍摄图片及摄像,做好资料搜集和整理。

  九、应急演练总结与追踪

  在演练结束一周内,策划组根据评价人员演练在过程中收集和整理的资料,以及演习人员和总结会中获得的信息编写演练总结报告。策划组应对演练发现进行充分研究,确定导致该问题的根本原因、纠正方法、纠正措施及完成时间,并指定专人负责对演练中的不足项和整改项的纠正过程实施追踪,监督检查纠正措施的进展情况。

  烟花爆竹安全应急预案 10

  目击报警

  1、小区任何区域一旦着火,发现火情的人员应保持镇静,切勿惊慌。

  2、如火势初期较小,目击者应立即就近用灭火器将其扑灭,先灭火后报警。

  3、如火势较大,自己难以扑灭,应采取最快方式用对讲机、电话或打碎附近的手动报警器向消防监控室报警。

  4、关闭火情现场附近之门窗以阻止火势蔓延,并立即关闭附近的电闸及煤气。

  5、引导火警现场附近的人员用湿毛巾捂住口鼻,迅速从安全通道撤离,同时告诉疏散人员不要使用电梯逃生,以防停电被困。

  6、切勿在火警现场附近高喊“着火了”,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混乱。

  7、在扑救人员未到达火警现场前,报警者应采取相应的措施,使用火警现场附近的消防设施进行扑救。

  8、带电物品着火时,应立即设法切断电源,在电源切断以前,严禁用水扑救,以防引发触电事故。

  消防监控室报警

  1、消防监控室值班人员一旦发现消控设备报警或接到火警报告后,应立即通知保安人员赶赴现场确认,并通知消防专管员。

  2、火情确认后立即通报保安部经理或当班领班,由其迅速召集人员前往现场灭火、警戒、维持秩序和组织疏散。

  3、立即将火情通报总经理或值班领导以及工程部负责人。

  4、值班人员坚守岗位,密切观察火警附近区域的情况,如有再次报警,应立即再次派人前往查看确认。如有业主打电话询问,注意不要慌张,告诉业主“火情正在调查中,请保持冷静,如果需要采取其它措施,我们将会用紧急广播通知您”,同时提请业主关好门窗。

  5、接到现场灭火指挥部下达的向“119”报警的指令时,立即按要求报警,并派人前往路口接应消防车。

  6、接到现场灭火工作总指挥传达的在小区内分区域进行广播的指令时,立即按要求用普通话(或中英文)进行广播,注意广播时要沉稳、冷静,不要惊慌,语速要适当,语音要清晰。特殊情况下,应派保安员或管理员逐单元上门通报,通报顺序为起火单元及相邻单元起火层上面2层起火层下面1层。

  7、详细记录火灾扑救工作的全过程。

  报警要求

  1、内部报警应讲清或问清起火地点;、起火部位;、燃烧物品;、燃烧范围、报警人姓名;、报警人电话。

  2、向“119”报警应讲清小区名称、火场地址(包括路名、门牌号码、附近标志物);火灾发生部位、燃烧物品、火势状况、接应人员等候地点及接应人、报警人姓名、报警人电话。

  成立临时指挥部

  1、现场负责人或值班经理接到火警报告后,应立即赶赴指定地点或火警现场,并通知相关人员到场,成立临时灭火指挥部。

  2、临时指挥部由总经理、保安部经理、工程部经理、消防专管员以及其他相关人员组成,由总经理任临时总指挥。总经理尚未到场时,由保安部经理或值班经理代任总指挥。

  3、临时灭火指挥部职责

  1、根据火势情况及时制定相应对策,向各部门下达救灾指令。

  2、根据火势情况确定是否疏散人员。

  3、立即集合义务消防队,指挥义务消防队员参加灭火,并保证消防用水的供应。

  4、在火势难以控制时,应及时下达向“119”报警的指令。

  5、根据火势情况,成立疏散组、抢救组、警戒组,组织救人,抢救和保管重要物资及档案,维持现场秩序。

  6、根据火势情况决定是否启用紧急广播进行报警。

  7、下令将消防电梯降至首层,派专人控制,专供灭火工作之用。同时停止起火区域的其它电梯和中央空调运行。

  8、根据火势情况决定是否采用部分或全部断电、断气、打开排烟装置等措施。

  9、消防队到达后,及时向消防队领导准确地提供火灾情况和水源情况,引导消防队进入火灾现场,协助消防队灭火,并协助维持现场秩序,安顿疏散人员。

  10、火灾扑灭后,组织各部门员工进行善后工作。

  人员疏散和救护

  小区内发生火情时,各部门员工的任务是扑救火灾、疏散人员、抢救重要物资和维持秩序,危急关头以疏散、救护人员为主。火灾发生后,每一位员工都要牢记自己的首要职责是保护业主、访客及自己的生命安全。

  1、火灾发生后,由疏散组负责安排人员,为业主和访客指明疏散方向,并在疏散路线上设立岗位进行引导、护送业主和访客向安全区域疏散。这时切记要提醒大家不要乘坐电梯,如果烟雾较大,要告知大家用湿毛巾捂住口鼻,尽量降低身体姿势有序、快速离开。

  2、人员的疏散以就近安全门、消防通道为主,也可根据火场实际情况,灵活机动地引导人员疏散。

  3、认真检查起火区域及附近区域的各个单元,并关闭门窗和空调。发现有人员被困在起火区域,应先营救被困人员,确保每一位业主和访客均能安全撤离火场。

  4、接待安置好疏散下来的人员,通过良好的服务稳定人们的.情绪,并及时清点人员,检查是否还有人没有撤出来。

  5、疏散顺序为先起火单元及相邻单元,后起火层上面2层和下面1层。疏散一般以向下疏散为原则(底层向外疏散),若向下通道已被烟火封住,则可考虑向屋顶撤离。

  6、在火场上救下的受伤业主、访客以及扑救中受伤的员工,由抢救组护送至安全区,对伤员进行处理,然后送医院救治。

  警戒

  1、保安部接到火警通知后,应迅速成立警戒组,布置好小区内部及外围警戒。

  2、清除小区外围和内部的路障,疏散一切无关车辆和人员,疏通车道,为消防队灭火创造有利条件。

  3、控制起火大楼底层出入口,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大楼,指导疏散人员离开,保护从火场上救出的贵重物资。

  4、保证消防电梯为消防人员专用,引导消防队员进入起火层,维持灭火行动的秩序。

  5、加强对火灾区域的警戒,保护好火灾现场,配合公安消防部门和调查组对起火原因的勘察。

  6、保证非起火区域和全体业主、访客的安全,防止犯罪分子趁火打劫。

  善后工作

  1、火灾扑灭并经公安消防部门勘察后,工程部,消防监控室应迅速将小区内的报警和灭火系统恢复至正常状态。

  2、保安部组织人员清理灭火器材,及时更换、补充灭火器材。

  3、统计人员伤亡情况和小区财产损失情况,上报灭火指挥部及现场总负责人。

  4、综合管理部组织员工对受灾业主/用户进行慰问,并根据实际需要给予切实帮助。

  5、清洁绿化部组织员工对火灾现场进行清理,恢复整洁,对因逃生或救火损坏的花木进行抢救或补种。

  6、灭火指挥部应召开会议,对火灾扑救行动进行回顾和总结。

  7、区财产办有保险,则由财务部门联系保险公司进行索赔。

  烟花爆竹安全应急预案 11

  1.总则

  1.1编制目的

  建立健全全省烟花爆竹安全生产事故(以下简称烟花爆竹事故)应急救援体系,提高烟花爆竹事故防范和应急处置能力,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2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安全生产事故信息报告和处置办法》、《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办法》、《湖南省安全生产条例》、《湖南省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全省行政区域内烟花爆竹事故的防范和应急救援工作。

  1.4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减少损失。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社会影响。

  (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省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和省直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和权限,负责烟花爆竹事故的应急响应和应急处置工作,完善应急预案,健全应急机制。企业履行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主体责任。

  (3)属地为主,部门配合。烟花爆竹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实行事发地行政领导负责制,事故现场应急救援指挥由事发地人民政府负责人统一领导,相关部门依法履行职责。

  (4)科学施救,规范有序。充分发挥专家作用,改进和完善应急救援的装备、设施和手段,加强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护,依法规范应急救援工作,确保预案的科学性、权威性和可操作性。

  2.应急指挥体系及职责

  省、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设立烟花爆竹事故应急救援指挥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烟花爆竹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2.1应急组织机构

  省人民政府设立湖南省烟花爆竹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以下简称省指挥部),由省人民政府分管副省长任指挥长,省人民政府协管副秘书长及省公安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安监局负责人任副指挥长,省财政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卫生厅、省环保厅、省国资委、省质监局、省政府新闻办、省水运管理局、省气象局、湖南能源监管办、省公安消防总队等单位负责人为成员。

  省指挥部办公室设在事故牵头处置部门,由事故牵头处置部门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

  2.2应急组织机构职责

  2.2.1省指挥部

  指导、协调烟花爆竹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研究解决烟花爆竹事故应急救援工作重大事项;会同相关部门发布烟花爆竹事故重要信息;审议批准省指挥部办公室应急救援工作报告。

  2.2.2省指挥部办公室

  贯彻落实省指挥部各项工作部署,制定烟花爆竹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制度,研究和协调解决烟花爆竹事故应急救援工作中的具体问题;协调省指挥部成员单位、应急救援力量和专家组等参加应急救援工作;及时报告应急救援工作重大事项;完成省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事项。

  2.2.3省指挥部成员单位

  省安监局牵头处置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储存(不含港口经营与储存)事故,协调专业烟花爆竹救援队伍参与救援。

  省公安厅牵头处置烟花爆竹道路运输事故和燃放事故;指导协调事故现场及周边道路交通管制、事故现场警戒、维稳和涉案人员监控等工作。

  省财政厅负责按规定应由省级财政承担的应急资金保障工作。

  省环保厅指导协调事故现场及周边地区的应急环境监测工作。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指导协调因烟花爆竹事故造成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受损的应急处置工作。

  省交通运输厅牵头处置烟花爆竹港口经营与储存、水路运输事故,指导协调与应急救援相关的交通运输保障工作。

  省卫生厅指导协调事故受伤人员的紧急医学救援和卫生防疫工作。

  省国资委协调相关省属企业派出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省质监局指导协调事故所涉及产品的质量检测、质量鉴定和特种设备检测、认定,提出救援技术措施。

  省政府新闻办负责指导协调事故信息发布和舆论引导等工作。

  省水运管理局参与处置烟花爆竹港口经营与储存、水路运输事故,协调相关救援力量参与应急救援,负责水路运输的交通管制工作。

  省气象局指导协调事故应急救援期间气象服务保障工作。

  湖南能源监管办指导协调事故现场及周边相关地区电力应急保障工作。

  省公安消防总队指导协调公安消防部队协助有关专业队伍做好以抢救人员生命为主的应急救援行动。

  2.3专家组

  省指挥部组织相关专家组成烟花爆竹应急专家组,为烟花爆竹事故防范和应急处置提供决策咨询和技术支撑。

  2.4现场组织机构

  2.4.1现场指挥部

  烟花爆竹事故发生后,成立现场指挥部,由事发地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相关负责人任现场指挥部指挥长,事发地人民政府相关部门、救援队伍、事发企业等单位负责人及应急专家为成员;情况特殊时,可由省人民政府或省指挥部指定现场指挥部指挥长。

  现场指挥部全权负责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主要承担制定和组织实施事故应急救援处置方案,指挥协调应急救援力量开展应急救援,及时收集、汇总并向省指挥部报告事故发展态势及救援情况,落实省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事项等工作。

  2.4.2应急救援工作组

  现场指挥部根据工作需要可下设若干应急救援工作组,由事发地人民政府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现场指挥部一般下设六个应急救援工作组。

  (1)综合协调组:负责事故信息收集、汇总、报告,协调解决救援工作中的有关事项等。

  (2)抢险救援组:制定并组织实施救援方案,调集、协调救援队伍和专家开展抢险救援等。

  (3)治安保卫组:负责现场警戒、交通管制、人员疏散、当地社会秩序维护等。

  (4)医学救援组:负责调集医疗救护力量救治伤员等。

  (5)新闻报道组:负责新闻媒体接待、事故救援信息发布及宣传报道等。

  (6)善后处理组:负责事故中伤亡人员家属接待、伤亡抚恤、经济补偿协调等。

  根据需要,现场指挥部还可设立环保气象组、通信保障组、后勤保障组等,负责环境监测监控和气象信息服务、现场通信保障、后勤服务保障等工作。

  3.监测预警与信息报告

  3.1监测预警

  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对重大危险源进行管理,建立重大危险源档案,并报当地县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对可能引发事故的信息进行监控分析,研究制定应对方案,及时采取有效预防措施。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接到可能导致烟花爆竹事故的信息后,应按照分级响应的原则及时研究确定应对方案,采取预警行动。

  3.2信息报告

  3.2.1报告程序

  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烟花爆竹企业是烟花爆竹事故信息报告的责任单位。烟花爆竹事故发生后,烟花爆竹企业现场人员应立即报告本单位负责人;事发烟花爆竹企业要在事发后1小时内报告企业主管部门和县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企业主管部门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接报事故信息后要立即报告本级人民政府和上级部门,情况紧急的,可越级报告。发生较大以上事故,事发地市州人民政府、省安监局应在事发后2小时内报告省人民政府。情况紧急的可先电话报告,后书面报告。

  3.2.2报告内容

  信息报告应尽量及时、准确、要素完整,因事故复杂情况不详的,可先报告简要情况,随后边核实边续报。

  信息报告内容主要包括:事发单位概况,事发时间、地点及事故现场情况;事故简要经过,事故原因初步分析判断;事故已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数);事故救援情况和已采取的措施,事故发展趋势预测等。

  4.应急响应

  4.1事故分级

  根据造成的人员伤亡或直接经济损失等,烟花爆竹事故分为一般(Ⅳ级)、较大(Ⅲ级)、重大(Ⅱ级)和特别重大(Ⅰ级)四级。

  (1)一般事故(Ⅳ级):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2)较大事故(Ⅲ级):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3)重大事故(Ⅱ级):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4)特别重大事故(Ⅰ级):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上述数量表述中,“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

  4.2分级响应

  根据事故分级及救援工作需要,烟花爆竹事故应急响应分为Ⅳ级、Ⅲ级、Ⅱ级和Ⅰ级四级。

  发生一般烟花爆竹事故,启动Ⅳ级应急响应,由县市区人民政府启动应急响应并负责处置。

  发生较大的烟花爆竹事故,或发生跨县级行政区域烟花爆竹事故,或超过县级人民政府处置能力的,启动Ⅲ级应急响应,由市州人民政府启动应急响应并负责处置。

  发生重大的'烟花爆竹事故,或发生跨市级行政区域烟花爆竹事故,或超过市级人民政府处置能力的,启动Ⅱ级应急响应,由省人民政府启动应急响应,由省指挥部组织、协调事发地人民政府、相关应急救援力量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发生特别重大或需紧急转移安置10万人以上的烟花爆竹事故,或发生跨省级行政区域烟花爆竹事故,或超出省级人民政府应急处置能力的,启动Ⅰ级应急响应,由国务院启动应急响应。省指挥部在国务院烟花爆竹应急救援指挥机构的指导下,做好相关应急处置工作。

  4.3应急处置

  烟花爆竹事故现场救援以属地为主。事故发生后,事发单位在报告信息的同时,立即组成现场抢救组,开展先期处置工作。事发地人民政府相关负责人要立即赶赴现场,成立现场指挥部,组织实施应急处置工作,根据实际情况采取下列措施:

  (1)及时了解事故现场情况,制定事故的抢险救援方案并组织实施。根据烟花爆竹事故突发、迅速、冲击波强,以爆炸燃烧为主,易产生二次爆炸的事故特点,密切监控事态发展,排除导致事态进一步恶化的险情。

  (2)及时救治事故受伤人员,设置警戒线,划定安全区域,组织周围群众撤离危险区域,维持现场秩序。

  (3)查明危险源,封锁事故现场和危险区域,设置警示标志,严禁一切火源、电源,防止静电火花,将易燃易爆物品搬离危险区域,防止发生次生、衍生事故。

  (4)尽快恢复被破坏的交通、通讯等公共设施,对事故现场进行清理,确保抢险救援工作顺利进行。

  (5)迅速调集应急救援物资及食物、饮水,向受灾人员提供生活保障。

  4.4信息发布

  各级烟花爆竹事故应急救援指挥机构根据事故应急响应原则,及时、准确、客观发布烟花爆竹事故及救援工作信息,正确引导舆论。

  4.5应急结束

  现场险情得以控制,事故伤亡情况已核实清楚,被困人员被解救,受伤人员已全部安排救治,死亡人员得到妥善处置,环境符合有关标准,导致次生、衍生事故的隐患消除后,按事故等级由启动应急响应的烟花爆竹事故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决定并宣布应急结束。

  5.善后工作

  5.1善后处置

  事发地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和事发单位负责组织事故善后处置工作,包括遇难人员亲属的安抚、赔偿,征用物资补偿,灾后重建,污染物收集、清理与处理等事项。尽快恢复正常秩序,安抚受害和受影响人员,减少事故影响,确保社会稳定。

  5.2调查分析

  事发地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应认真分析事故原因、性质、责任,总结经验教训,制定防止类似事故发生的措施。

  6.应急保障

  6.1队伍保障

  烟花爆竹事故应急救援队伍包括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公安消防部队、企业应急救援队伍以及卫生、环保和其他有关部门的应急救援队伍等。应急救援队伍在现场指挥部统一指挥下,发挥专长,相互协作、科学施救。

  6.2装备保障

  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按照有关规定配备烟花爆竹事故救援装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根据本地烟花爆竹事故救援的需要和特点,建立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储备有关特种装备,完善相应的应急保障措施。

  6.3交通运输保障

  烟花爆竹事故发生后,交通运输部门确保运输安全畅通。必要时,由事发地县级以上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实行交通管制,确保救灾人员、伤员、物质和器材运输畅通无阻。

  6.4医疗卫生保障

  事故发生地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应急处置工作中的医疗卫生保障,组织协调医疗救护队伍实施医疗救治,并根据烟花爆竹事故造成人员伤亡的特点,储备专用药品和器材。

  7.监督管理

  7.1宣传、培训和演练

  各级人民政府及其相关部门要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知识的宣传,烟花爆竹企业要加强职工和应急救援队伍的培训,组织开展应急演练,提高烟花爆竹事故应急救援能力。

  7.2责任追究

  对玩忽职守、失职、渎职,迟报、谎报、瞒报烟花爆竹事故信息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触犯刑法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8.附则

  8.1预案管理与更新

  省安监局根据情况变化,及时提请省人民政府修订完善本预案。

  8.2预案制定与实施

  本预案经省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由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烟花爆竹安全应急预案 12

  1、总则

  1.1目的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烟化爆竹的安全管理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造成的损失,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应急救援预案。。

  1.2工作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贯彻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区域为主、单位自救与社会救援相结合的原则,建立职责明确、规范有序、结构完整、功能全面、反应灵敏、运转高效的应急救援机制。

  1.3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制定本预案。

  1.4事故可能造成的后果

  烟花爆竹行业中可能发生事故的主要场所及后果是:

  1.4.1破坏能力相当于梯恩梯或黑火药烟花爆竹非法生产点或其仓库发生燃烧爆炸事故时,以爆炸冲击波和爆炸碎片的形式,对附近人员及周围建筑物产生严重的伤害和破坏,导致群死群伤。

  1.4.2烟花爆竹批发储存仓库发生燃烧爆炸事故时,以爆炸冲击波和爆炸碎片的形式,对附近人员及周围建筑物产生严重的伤害和破坏,导致群死群伤。

  1.4.3烟花爆竹销售场所发生燃烧爆炸事故时,对附近人员及周围建筑物产生伤害和破坏,尤其是设在人员密集场所的烟花爆竹销售点发生燃烧爆炸同时引发次生事故时,会导致人员伤亡。

  1.4.4烟花爆竹运输过程中发生燃烧爆炸事故时,导致人员伤害、车辆毁坏和交通堵塞,尤其是在易燃易爆场所附近发生爆炸事故,可能引发连锁燃烧爆炸事故,导致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4.5烟花爆竹制品发生爆炸后可能引发的次生事故,包括火灾、抢险过程建筑物倒塌、事故现场危险物品二次爆炸。

  1.5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全县范围内烟花爆竹在运输、经营、燃放以及非法生产过程中发生的火灾、爆炸等重大事故。

  2、组织机构与职责

  县设立烟花爆竹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县政府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副县长任总指挥,县应急局、县公安局主要负责人任副总指挥。

  2.1指挥部主要职责:

  (1)统一领导和指挥全县烟花爆竹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2)负责应急救援跨地区和部门的重要联络事宜;

  (3)协调部门、地方、相关单位应急救援工作;

  (4)协调部队参加特别重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5)决定启动县应急救援预案。

  2.2成员单位及职责

  由县应急局、县委宣传部、县公安局、县消防大队、县发改局、县水利局、县卫健局、县市监局、县交通运输局、环保分局、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纪委监委、县气象局、县工会、县供电分公司、驻紫武警部队、各通讯公司和事故发生地等相关单位负责人组成。

  主要职责:

  (1)县应急局:配合协助烟花爆竹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开展应急救援,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协调相关单位参与救援,收集事故现场实时信息,并参与事故调查;履行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办公室职责,负责县烟花爆竹重大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的日常工作。编制全县烟花爆竹重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监督检查各镇、各部门、各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制定应急救援预案,组织全县应急救援模拟演习;负责应急救援专家队伍和救援专业队伍的组织、训练与演练;组织专家开展应急救援咨询服务工作;组织开展烟花爆竹重大事故调查处理;负责向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安全监管部门汇报事故情况;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应急救援的装备、器材、物品、经费的管理和使用工作。

  (2)县委宣传部:负责应急救援的宣传报道工作,组织协调各新闻单位对事故情况进行宣传报道和对外发布信息。

  (3)县公安局:负责制定人员疏散、事故现场警戒预案和制定交通处置应急预案。事故发生后,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抽调警力、封锁现场、维持秩序,组织事故可能危及区域内的人员疏散撤离,对人员撤离区域进行治安管理;负责事故现场区域周边道路的交通管制工作,禁止非救援车辆进入危险区域,保障救援道路的畅通,控制涉案相关人员。

  (4)县消防救援大队:负责爆炸和火灾扑救行动。负责事故现场伤员的搜救、扑灭火灾,防止火灾和爆炸事故蔓延;控制现场易燃、易爆、有毒等物质燃烧、爆炸、泄漏等次生事故的发生。

  (5)县发改局:负责组织协调应急救援物资和抢险器材的供应。

  (6)县供电分公司:负责协调保障救援电力供应与抢修。

  (7)县水利局:负责县区事故发生地应急救援用水的保障。

  (8)县卫健局:负责对现场受伤人员紧急救护、治疗。确定专业治疗与救护定点医院;负责医务人员的调配,组织现场救护及伤员转移。协助统计伤亡人员情况。

  (9)县市监局:对现场烟花爆竹经营、运输企业执行标准以及烟花爆竹制品质量进行勘查鉴定。

  (10)县交通局:负责运输抢险。指定抢险运输单位和运输车辆,负责组织事故现场抢险物资和抢险人员的运送及相关车辆调配。

  (11)环保分局:负责烟花爆竹重大事故环境监测与现场危害控制。及时测定事故现场环境危害的成分和程度;对可能存在较长时间环境影响的区域发出警告,提出控制措施并进行监测;事故得到控制后指导现场遗留危险物质对环境产生污染的消除。

  (12)县民政局:协助地方政府组织受灾群众的紧急转移、安置工作,负责对无家可归人员的临时生活救助。协助做好死亡人员的火化和其他善后工作。

  (13)县财政局:负责应急救援资金的准备、调度和落实工作。

  (14)县纪委监委:参加由县政府统一组织的或其授权部门组织的一般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监督各职能部门切实履行应急救援职责。

  (15)县气象局:负责气象应急服务,为事故现场提供风向、风速、温度、气压、湿度、降雨量等气象资料。

  (16)事故发生地镇政府:积极快速全力组织自救,主动做好并配合应急救援工作,提供事故现场状况、对周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和事故可能产生的后果等情况,同时提供必要的应急救援设备器材。

  (17)应急救援专家组:负责对事故危害进行预测和评估,为救援的方案提供决策依据,并提出救援方案。由县应急局负责。

  (18)县电信局、移动公司、联通公司:负责通信供应与抢修。

  (19)县总工会: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事故善后处理工作。

  2.3指挥部办公室职责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作为指挥部的工作机构,负责日常工作。县政府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副县长任办公室主任,县应急局局长任副主任;其他成员由各成员单位组成,办公室设在县应急局。

  主要职责:

  (1)应急救援预案制订和完善;

  (2)对市县范围内烟花爆竹事故信息进行综合分析,提出预测和预警;

  (3)收集全县烟花爆竹应急救援资源信息,组建专家组,并负责联络;

  (4)指导各镇和企业做好烟花爆竹事故应急救援演练;

  (5)协调成员单位之间的应急救援工作并督促落实,做好应急救援联动组织网络的联系、协调工作,定期与相关部门和单位交换信息;

  (6)汇集、上报事故灾情和救援情况;

  (7)承办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3、预防、监测和预警

  3.1预防

  3.1.1烟花爆竹重大危险场所包括:烟花爆竹生产、批发、零售单位储存场所;燃放活动烟花爆竹临时储存场所和燃放场所;烟花爆竹运输车辆及紫阳县辖区内运输路线。

  3.1.2各级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在同级政府的统一领导下,通力合作,依法履行烟花爆竹安全监管职责,督促经营、燃放、运输单位依法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高安全生产本质水平;按照各自职能分级建立烟花爆竹重大危险场所数据库,包括:主要危险场所危险物质的品种、数量、分布、地理位置以及危险危害级别等内容;周边安全距离、地形、地貌、交通、电力、水源以及周围消防、医疗救护力量等情况。

  3.1.3烟花爆竹经营、燃放、运输单位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规范,制定操作性强的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

  3.2监测

  县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及各成员单位负责收集有关烟花爆竹事故信息,并定期将事故情况进行汇总、分析,提出事故分析预测报告,报指挥中心。

  3.3预警级别及发布

  按事故灾难的`可控性、严重程度以及影响范围,烟花爆竹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分为一般(Ⅳ级)、较大(Ⅲ级)、重大(Ⅱ级)、特别重大(Ⅰ级)四个等级,依次用蓝色、黄色、橙色、红色进行预警。

  3.3.1一般事故(Ⅳ级):一次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危及3人以下生命或30人以下中毒(重伤),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下,或产生重大社会影响的突发性安全生产事故灾难。

  3.3.2较大事故(Ⅲ级):一次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危及3人以上,10人以下生命安全,或者10人以上至50人以下中毒(重伤),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

  3.3.3重大事故(Ⅱ级):一次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含失踪),或危及10人以上,30人以下生命安全,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中毒(重伤),直接经济损失5000万元以上、1亿以下。

  3.3.4特别重大事故(Ⅰ级):一次造成30人以上死亡(含失踪)或危及30人以上生命安全,或者100人以上中毒(重伤),或者直接经济损失超过1亿元以上。

  4、应急响应

  4.1分级响应

  坚持属地管理原则,按照事故等级分别响应。

  4.1.1发生一般事故时,应立即向119、120报警并及时报告当地县级政府和安全监管部门,启动县级预案,并及时逐级上报市级政府和市应急局。事故所在地政府负责同志应在事故现场组织救援工作。县有关部门应派员赶赴现场指导救援工作。

  (1)县政府办公室值班电话:

  (2)县应急局值班电话:

  (3)县公安局值班电话:

  (4)县消防救援大队值班电话:

  (5)县卫健局值班电话:

  (6)急救电话:120

  4.1.2发生较大事故时,启动市级及以下应急预案,市、县级政府负责同志应在事故现场组织救援工作。

  4.1.3发生重大或特别重大事故时,逐级上报省级政府和安全监管局,请求启动省级应急救援预案。市、县级政府负责同志和指挥部成员单位负责人应迅速赶赴事故现场组织应急救援工作。

  4.2基本响应程序

  4.2.1基本应急

  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单位在报告事故的同时,按照本单位制定的应急预案组织抢险抢救工作,初步判定事故原因和可能造成的危害,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并保护好事故现场,妥善保存现场相关物件及重要痕迹等物证。

  事故所在地的人民政府应当紧急启动相应级别的烟花爆竹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迅速成立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根据事故现场情况,组织伤员抢救、事故抢险、人员疏散和隐患处置工作。

  4.2.2紧急处置

  各级应急救援指挥部应根据事故情况,及时有效地实施现场抢险救护。

  (1)对事故危害情况的初始评估。先期处置队伍赶到事故现场后,应当尽快对事故发生的基本情况做出尽可能准确的初始评估,包括事故范围及事故危害扩展的潜在可能性以及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情况。

  (2)封锁事故现场,设定现场抢险救援工作区域。根据人员伤亡和波及范围,设定现场抢险救援警戒区域。严禁一切无关人员和车辆进入该区域,同时设立应急救援人员、车辆及物资进出的安全通道,保证救护车辆畅通,维持事故现场的社会治安和交通秩序。现场抢险救援工作区域应当设立危险区域、缓冲区域和安全区域。

  (3)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根据发生烟花爆竹事故的级别,迅速展开必要的技术检测工作,确认危险物质的品种、数量和特性,制定抢险救援的技术方案,并采取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控制事故的扩大,防止可能发生的次生灾害。

  (4)抢救伤员,组织救治。迅速展开受伤人员的现场抢救和安全转移,通知医疗机构迅速组织力量实施紧急救治。

  (5)事故排查。组织有关专家分析、查找事故原因,对事故现场进行安全评估,排查可能存在的其他危害。

  (6)社会动员。当地政府在应急抢险救援过程中,负责动员、调动有关人员、物资、设备、器材以及征用场地,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给予支持、配合并提供尽可能的便利条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拖延、阻拦和拒绝。

  4.3预案启动

  应急预案启动后,县应急救援指挥部及其办公室要立即组织有关部门按预案要求研究部署行动方案,命令有关部门和单位的领导及工作人员立即进入岗位,做好应急处置的各项准备工作,保证指挥组织到位、应急救援队伍到位、应急保障物资到位。

  4.4指挥和协调

  发生较大事故后,县应急救援指挥部应当迅速按照应急救援预案,组织协调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4.4.1县应急救援指挥部根据事故实际情况,成立现场救援专业组,各救援组应在做好自身防护的基础上,快速实施救援。

  (1)危险源控制组:负责在紧急状态下的现场抢险作业,尽快地测定出事故的危害地区,检测危害程度,及时控制危险源。该组由县消防救援大队、市监局和专家组成,由县消防救援大队负责。

  (2)伤员抢救组:负责在现场附近的安全区域内设立临时医疗救护点,对受伤人员进行现场分类和紧急救治,并护送重伤人员至医院进一步治疗,以及对救援人员进行医学监护和为现场救援指挥部提供医学咨询。该组由县卫生局指定的具有相应能力的医院及当地卫生院组成。医疗机构应根据伤害和中毒的特点实施抢救预案。该组由县卫健局负责。

  (3)灭火救援组:负责现场灭火、现场伤员的搜救及事故后对被污染区域的洗消工作。该组由县消防救援大队负责。

  (4)安全疏散组:负责对现场及周围人员进行防护指导、人员疏散及周围物资转移等工作。该组由县公安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民政局和辖区政府组成,由县公安局牵头负责。

  (5)安全警戒组:负责布置安全警戒,禁止无关人员和车辆进入危险区域,在人员疏散区域进行治安巡逻。该组由县公安局负责。

  (6)物资供应组:负责组织抢险物资的供应,组织车辆运送抢险物资,应急救援水源、电力、通信保障。该组由县发改局、县供电分公司、县交通局、县民政局、县水利局以及相关通讯公司等部门组成,由县发改局牵头负责。

  (7)环境监测组:负责对大气、水体、土壤等进行环境即时监测,确定污染区域范围,对事故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评估,制定环境修复方案并组织实施,该组由环保分局负责。

  (8)专家咨询组:负责对事故应急救援提出应急救援方案和安全措施,为现场指挥救援工作提供技术咨询。该组由县应急局牵头负责。

  4.5事故调查分析

  发生较大事故时,县应急局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组织事故调查,提出事故调查的初步意见。

  4.6新闻报道

  由县委宣传部统一负责对外新闻报道工作。

  4.7应急结束

  应急结束由应急救援指挥部根据现场救援情况和事故调查组的意见,报请同级人民政府同意后宣布。

  4.7.1应急结束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1)当事故现场隐患得到妥善处置,事故险情得到根本消除,经现场指挥部检查确认,不存在造成次生事故因素,不会对事故现场和周围环境造成火灾及环境影响时,由现场指挥部报告,经应急救援指挥部批准,可以撤销警戒、疏散区,撤回疏散人员。

  (2)当事故伤员全部送至医院救治,事故死亡人员遗体得到妥善处置,失踪人员已查明,事故现场处于保护状态,由现场指挥部报告,经应急救援指挥中心批准,可以撤销警戒区,撤回事故应急救援队伍。

  (3)具备下列条件时,应急救援指挥部报请县人民政府同意后,宣布终止实施应急预案:

  A.死亡和失踪人员已经查清;

  B.事故危害得以控制;

  C.次生事故因素已经消除;

  D.受伤人员基本得到救治;

  E.紧急疏散人员恢复正常生活。

  4.7.2应急结束时,由应急救援指挥部向社会公布。必要时,以市人民政府名义向社会公布。

  5、后期处置

  5.1善后处理

  5.1.1在应急抢险救援过程中需要紧急调用物资、设备、人员和场地,所发生费用由事故单位承担。

  5.1.2对伤亡人员和家属做好安抚、抚恤、理赔等善后处理和社会稳定工作。

  5.1.3事故救援结束后,应当尽快恢复受影响群众的正常生活和生产活动。

  5.2保险

  事故发生后,保险公司应立即勘查,核实受损情况,向购买保险的事故发生单位、应急救援工作人员和受灾人员支付保险金。

  5.3事故调查

  应急结束后,进入事故调查程序。事故调查工作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组织事故调查,并提供调查报告。事故现场调查工作结束后,经事故调查组同意,方可进行现场清理。

  5.4应急总结

  应急结束后,应将应急救援期间有关文字资料、图片资料、录像资料整理归档,并对应急救援工作进行总结,按程序上报。

  6、保障措施

  6.1通信保障

  各级烟花爆竹事故应急救援机构应具备相应的通讯条件,并确保通信畅通。

  6.2装备保障

  针对可能发生烟花爆竹事故重大危险场所分布,配备相适应的救援装备,或者与当地有抢险抢救能力的单位签订协议,遇到紧急情况可随时调配社会资源实施救援。

  6.3技术保障

  县应急救援技术中心、县应急局危化股负责提供技术保障,并与市应急专家库烟花爆竹专家做好衔接沟通,获取技术支撑。

  6.4宣传、培训和演练

  6.4.1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事故的预防、避险、逃生、自救、互救等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组织、督促对有关职能部门、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和专业抢险救援机构开展相关人员的应急培训,提高在突发事故情况下的快速抢险救护、防护撤离、消除危害等应急救援技能的综合素质。

  6.4.2县烟花爆竹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适时组织各成员单位开展应急预案演练。

  6.5资金保障

  购置装备、组建专家队伍、组织应急救援演练、专业救援人员教育培训等所需资金,由各级财政统筹安排。

  6.6监督检查

  依照《安全生产法》等有关规定,对有关部门和单位成立应急救援组织、制定应急救援预案及演练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7、附则

  7.1预案制订、管理和更新

  各镇、相关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定出相应的应急救援预案和措施,定期组织演练,使相关人员熟悉和掌握预案的内容和措施,并不断修订完善。

  7.1.1各镇、各部门制订的烟花爆竹应急救援预案,应当报县人民政府备案。

  7.1.2县人民政府应当每两年或者在发生烟花爆竹特大事故后,对应急救援预案进行评审和更新。

  7.2奖励与责任

  应急救援工作结束后,县政府应当组织相关部门和单位认真进行总结、分析,吸取事故事件的教训,及时进行整改,并按照下列规定对有关单位和人员进行奖惩。

  7.2.1对在应急抢险救援、指挥、信息报送等方面有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县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

  7.2.2对瞒报、迟报、漏报、谎报、误报特大事故和在突发事件中玩忽职守,不听从指挥,不认真负责或者临阵逃脱、擅离职守的人员,由所在单位或者上级部门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责任追究或者行政处分。对扰乱、妨碍抢险救援工作的单位和人员,由所在单位或者上级部门以及公安机关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分或者行政处罚。上述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7.3预案管理

  本预案将根据烟花爆竹事故应急工作实际需要适时进行修订和完善。

  7.4制定与解释

  本预案由县应急局会同县政府有关部门制定,由县应急局负责解释。

  7.5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烟花爆竹安全应急预案 13

  1.总则

  1.1编制目的

  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在发生危险化学品及烟花爆竹事故时,能以最快的速度、最大的效能,有序地实施救援,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把事故危害降到最低点,确保全县经济社会稳定。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安徽省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制定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下列危险化学品及烟花爆竹事故的应对工作:

  1.3.1重大、特别重大危险化学品及烟花爆竹生产安全事故。

  1.3.2超出乡镇人民政府应急处置能力、或者跨乡镇、跨多个领域(行业和部门)的危险化学品及烟花爆竹生产安全事故。

  1.3.3县政府认为有必要响应的危险化学品及烟花爆竹生产安全事故。

  1.4工作原则

  1.4.1以人为本,安全第一。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作为应急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提高全社会的安全防范意识,建立健全应急救援工作机制。

  1.4.2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在县政府和县政府安委会统一领导组织协调下,实行条块结合、属地为主的应急处置机制。各乡镇人民政府,天堂寨旅游扶贫实验区,现代产业园区(经济开发区)、响洪甸风景区管委和县政府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和权限,负责有关事故灾难的应急管理和应急处置工作。

  1.4.3单位自救与社会救援相结合。企业要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责任主体的职责,建立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和应急机制。危险化学品及烟花爆竹应急救援备选单位和其他生产、贮存、使用、经营危险化学品和经营烟花爆竹的有关单位都有义务参加或者配合危险化学品及烟花爆竹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并提供一切便利条件。

  2.组织机构及职责

  2.1应急救援指挥部组成及职责

  2.1.1指挥部组成

  县人民政府成立县危险化学品及烟花爆竹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负责组织实施危险化学品及烟花爆竹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县危险化学品及烟花爆竹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组成:

  指挥长: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常务副县长;

  副指挥长:县政府办联系安全生产工作的副主任;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公安局主要负责人;

  成员单位:县安监局、公安局、消防大队、卫健委、交运局、市场监管局、环保局、气象局、人社局、民政局、综合执法局、住建局、电信公司、移动公司、联通公司、供电公司、县委宣传部等部门、有关乡镇人民政府。

  2.1.2指挥部职责:

  1.组织制定并实施重特大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计划。

  2.统一协调县政府各部门、公安民警、消防官兵及乡镇人民政府对重特大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事故的应急施救。

  3.统一调配施救的人员、物资、器材。

  4.适时批准进入和终止紧急状态。

  5.必要时联系驻军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2.1.3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

  1.县安监局。负责通知县直有关部门启动预案,综合协调组织县直有关部门、事故发生地乡镇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事故单位实施救援工作;负责与国家、省、市危险化学品及烟花爆竹应急救援中心联系;负责收集应急救援信息、资料及应急救援情况的报告、总结。

  2.县公安局。负责事故现场的安全警戒、人员疏散、交通管制、受害人员营救、现场及周围地区治安秩序维护。

  3.县消防大队。负责事故的抢险救援、事故现场洗消工作。

  4.县环保局。负责事故现场的应急监测,并做好化学危害物品性质、危害性的测定及事故现场相关的处理工作。

  5.县卫健委。负责组织救护队伍进行现场救护,指挥伤员转送,指导救护医院和医护人员全力抢救伤员,保障药品供应和医疗设备的使用,评定化学物品对有关人员的危害程度。

  6.县市场监管局。负责组织对事故所涉及的压力容器、其他特种设备和安全附件的检测和认定,提出救援技术措施。

  7.县交运局。负责组织运输力量,运送撤离人员和救援物资。

  8.县气象局。负责气象检测,提供与事故应急救援有关的气象资料。

  9.县人社局。负责伤亡人员的抚恤工作。

  10.县民政局。负责遇难者遗体、遗物的处理。

  11.县综合执法局。负责安排供水公司对县供水管网进行局部保障,安排燃气公司对事故区域燃气管道进行保护,负责事故应急救援关闭后的'公共设施恢复工作。

  12.县住建局负责提供事故抢险救援现场所需的起重设备等,为重特大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事故中建筑物的相关技术提供支持,负责对事故中受损建筑物的评估、鉴定工作。

  13.县供电公司。负责应急供电保障工作。

  14.电信、移动、联通公司。负责应急救援通信保障工作。

  15.县委宣传部。负责事故情况及应急救援工作的新闻发布,组织本县新闻媒体报道工作,统一安排接待新闻媒体记者采访。

  2.1.4救援分组

  危险化学品及烟花爆竹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内设办公室、抢险抢救组、后勤保障组、善后组四个工作小组。其基本职责和组成人员如下:

  1.办公室

  (1)由县政府办公室和县安监、公安、环保、卫生、交通等部门以及事故发生地乡镇人民政府专人组成,办公室主任由县政府办公室主管副主任担任。

  (2)主要职责

  负责制定救援方案,并向各组传达指挥部负责人指令;负责与各组的联系,督促各组工作;报告各组救援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负责应急救援工作与预灾信息,必要时负责与市级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中心联系,负责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情况的汇总和上报;负责将指挥部请求驻军援助的意见报送总指挥;完成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2.抢险抢救组

  (1)由县公安、卫生、环保、交通、安监和市场监管等部门和事故单位应急救援队伍组成,并依据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的不同类型和特征,分别由不同部门的负责人担任组长。

  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造成的重特大火灾、爆炸类事故抢险抢救组由县消防大队负责人担任组长;危险化学品造成的重特大中毒类事故抢险抢救组,由县卫健委负责人担任组长;道路运输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造成的重特大事故抢险抢救组由县公安局负责人担任组长、县交通局负责人任副组长。

  (2)主要职责

  负责控制和消除危险源,防止事故扩大;负责抢救受害人员,安全转送伤员,减少人员伤亡和事故损失;负责组织群众撤离,指导群众开展自救和互救工作;负责做好现场清洗消毒,降低危害程度;完成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3.后勤保障组

  (1)由县公安、环保、卫生、安监、县消防大队等部门组成,组长由县公安局局长担任。

  (2)主要职责

  负责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初始化危险评估;负责事故的勘察,包括危险物品的种类、特性、数量、危害程度和事故波及范围等内容;负责提出并划定事故的高危险区、危险区、缓冲区和安全区;负责事故现场摄像、录像,并绘制事故现场示意图;负责收集与事故有关的物证、言证和资料;负责查明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和责任认定;负责组织事故现场保护,维护事发现场和区域治安交通秩序;负责疏散事故区域内的无关人员;负责处理与事故有关的其他治安问题;负责组织调度应急救援所需的器材、药品等急救物资;完成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4.善后组

  (1)由事故发生单位及其主管部门、事故发生地乡镇人民政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民政、交通、卫生等部门负责人组成,事故所在乡镇人民政府负责人担任组长。

  (2)主要职责

  负责组织伤员的医疗救治;负责伤亡人员的抚恤、安置;负责伤亡人员亲属的安抚、接待;负责遇难者遗体、遗物的妥善处理;完成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2.2事故应急救援分级响应

  2.2.1事故分级

  按危险化学品及烟花爆竹事故的可控性、严重程度及影响范围,危险化学品及烟花爆竹事故分为一般(Ⅳ级)、较大(Ⅲ级)、重大(Ⅱ级)、特别重大(I级)四个等级。

  1.一般(Ⅳ级):造成3人以下死亡(含失踪),或危及3人以下生命安全,或30人以下中毒(重伤),或直接经济损失在100万元以下,或产生重大社会影响的突发性危险化学品事故。

  2.较大(Ⅲ级):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含失踪),或危及3人以上、10人以下生命安全,或30人以上、50人以下中毒(重伤),或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或产生重大社会影响的危险化学品事故。

  3.重大(Ⅱ级):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含失踪),或危及10人以上、30人以下生命安全,或50人以上、100人以下中毒(重伤),或直接经济损失5000万元以上、l亿元以下,或产生重大社会影响的突发性危险化学品事故。

  4.特别重大(I级):造成30人以上死亡(含失踪),或危及30人以上生命安全,或100人以上中毒(重伤),或直接经济损失超过1亿元。

  本预案有关数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

  2.2.2应急救援分级响应

  应急响应坚持属地管理原则,按照危险化学品及烟花爆竹事故等级,分别响应。

  发生一般(Ⅳ级)事故及险情时,启动本预案组织应急处置,并向市安监局报告。

  发生较大(Ⅲ级)事故及险情时,在市应急指挥机构指导下,组织应急处置。

  发生重大(Ⅱ级)事故及险情时,在省应急指挥机构指导下,组织应急处置。

  发生特别重大(Ⅰ级)事故及险情时,在国家应急指挥机构指导下,组织应急处置。

  1.当发生一般危险化学品及烟花爆竹事故,单位主要负责人应当按照本单位制定的应急救援预案,立即组织救援,并立即报告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所在地人民政府接报后应立即了解相关情况,并在1小时内报告县人民政府及县负责危险化学品及烟花爆竹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的部门和公安、环境保护、市场监管等部门,各有关部门要立即赶赴事故现场。

  2.县人民政府接到事故报告后,立即按照本应急救援预案,做好指挥、领导工作。县安监局和环境保护、公安、卫计等有关部门,应按照应急救援预案要求组织实施救援,不得拖延、推诿。县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立即采取必要措施,减少事故损失,防止事故蔓延、扩大。

  3.当县人民政府确定危险化学品及烟花爆竹事故不能很快得到有效控制或属较大(Ⅲ级)危险化学品及烟花爆竹事故时,立即向市危险化学品及烟花爆竹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报告,请求市危险化学品及烟花爆竹应急救援指挥部给予支援。

  4.当发生重大、特别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时,县人民政府立即向市委、市政府和省安全监管局(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报告,请求给予支持,根据省、国家应急指挥机构的指令进行处置。

  2.2.3应急救援实施

  1.危险化学品事故危害范围区域划分及救援(烟花爆竹事故比照执行)

  (1)事故中心区域。中心区域一般指以事故现场为中心、半径100-500米的区域。此区域危险化学品浓度指标高,有危险化学品扩散、爆炸、火灾、建筑物设施及设备损坏、人员急性中毒的可能。

  事故中心区的救援人员需要全身防护,并佩戴隔绝式面具。救援工作包括切断事故源、抢救伤员、保护和转移其它危险化学品、清除渗漏液态毒物、进行局部的空间洗消及封闭现场等。非抢险人员撤离到中心区域以外后应清点人数,并进行登记。事故中心区域边界应有明显警戒标志。

  (2)事故波及区域。事故波及区域一般指距事故现场500—1000米的区域。该区域空气中危险化学品浓度较高、影响时间较长,有可能发生人员中毒或物品损坏。

  该区域的救援工作主要是指导防护、监测污染情况,控制交通,组织排除滞留危险化学品气体。视事故实际情况组织人员疏散转移。事故波及区域人员撤离到该区域以外后应清点人数,并进行登记。事故波及区域边界应有明显警戒标志。

  (3)事故影响区域。事故影响区域是指事故波及区域外可能受到影响的区域,该区域可能有从中心区和波及区扩散的小剂量危险化学品危害。

  该区救援工作重点放在及时指导群众进行防护,对群众进行有关知识的宣传,稳定群众的思想情绪,做好基本应急准备。

  2.应急救援工作重点

  (1)抢救受害人员,疏散事故区域内以及周边人员。事故发生后及时、有序、有效地实施现场急救、安全转送伤员和疏散人员,降低伤亡率、减小事故损失。

  (2)查明控制危险源。迅速查明危险源,组织专家和有关部门技术人员对危险化学品及烟花爆竹的危害进行检验、监测,测定事故的危害区域、危险化学品性质及危害程度。对发生在城区或人口稠密地区的事故,应尽快组织相关部门和事故单位查漏堵源,防止和控制事故继续扩大。

  (3)加强宣传。指导组织群众采取各种措施进行自身防护,迅速撤离出危险区域或可能受到危害的区域,同时做好自救和互救工作。

  (4)做好现场洗消,消除危害后果。针对事故对人体、动植物、土壤、水源、空气造成的现实危害和可能发生的危害,迅速采取封闭、隔离、洗消等防护措施,防止对人的继续危害和对环境的污染。

  (5)按照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对危险化学品及烟花爆竹事故造成的环境危害进行监测、处置。

  3.应急救援的注意事项

  救援人员进入危险区、污染区应实行分组制,随时保持通讯联系,做好自身防护,避免发生伤亡;企业应急救援抢险分队应接受现场指挥部的调度,与公安、消防、医疗急救等专业队伍协调行动;现场医疗急救按照先重后轻的原则,进行紧急救治,对伤员实行一人一卡,避免危重伤员错过抢救时机;妥善处理好伤员的污染衣物,防止继发性危害;组织污染区群众撤离事故现场时,指导群众做好个人防护,向上风向(避免横穿危险区域)快速转移到安全区域,并尽快除去污染衣物。

  2.3应急结束和后期处置

  2.3.1应急结束

  现场危险化学品及烟花爆竹应急救援指挥部和事发地乡镇人民政府确认事故灾难得到有效控制、危害已经消除后,向危险化学品及烟花爆竹应急救援指挥部提出结束现场应急的报告,经批准后,宣布应急结束。

  2.3.2后期处置

  1.善后处置

  事发地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直有关部门负责组织善后处置工作,包括人员安置、补偿、征用物资补偿、灾后重建、污染物收集、清理与处理等事项,尽快消除事故后果和影响,安抚受害和受影响人员,保证社会稳定,恢复正常秩序。

  2.保险

  危险化学品及烟花爆竹事故发生后,保险监管机构应督促各类保险经办机构积极履行保险责任,迅速开展保险理赔工作。

  3.事故调查与应急救援工作总结

  应急救援结束后,现场应急指挥部应总结分析经验教训,提出改进救援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并形成报告,报送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等有关部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按照国家、省和市有关规定组织进行。

  2.4保障措施

  2.4.1通信与信息保障

  县安全生产监管局负责协调建立统一的县危险化学品及烟花爆竹事故应急救援信息管理系统,建立完善全县重大危险源和救援力量信息数据库,会同通信部门利用有线电话、移动手机等现代通讯工具,保证应急参与部门之间联络畅通。

  2.4.2应急支援与保障

  (1)救援装备保障

  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负责指导、协调应急救援基地的建设工作,建立完善共享的特种救援装备数据库和调用制度,保证应急状态时调用。各专业应急救援机构要按规定配备必要的装备。

  (2)应急队伍保障

  县安全生产监管理局负责全县危险化学品及烟花爆竹事故应急救援力量的统一规划、布局,公安、消防、卫计、安全监管、环保等应急救援任务繁重的部门和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高危行业的企业应依法建立完善专业救援队伍。各乡镇人民政府应建立完善以消防为主的应急救援队伍。各行业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机构要有危险化学品及烟花爆竹应急救援力量,形成危险化学品及烟花爆竹应急救援队伍体系。

  (3)交通运输保障

  发生较大、重大、特别重大事故后,县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应根据需要及时协调交通运输单位提供运输保障。公安部门根据需要对事故现场进行道路交通管制,开设应急救援特别通道。县交通运输和公路部门对受损道路迅速组织抢修,确保救灾物资、器材和人员的运送,形成快速、高效、顺畅、协调的应急运输系统。

  (4)医疗卫生保障

  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医疗卫生保障工作,并制订相应的应急处置预案。

  各医疗急救网络负责院前急救,各级医院负责后续治疗,红十字会等群众性救援组织和队伍配合专业医疗队伍开展群众性救护工作。

  (5)治安保障

  公安部门负责事故现场治安警戒和治安管理,加强对重点地区、重点场所、重点人群、重要物资设备的防范保护,维持现场秩序,必要时疏散群众,保持社会治安秩序的稳定。

  (6)物资保障

  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常用安全救援物资储备。各危险化学品及烟花爆竹应急救援队伍根据实际情况,保证专项应急物资的储备。当乡镇人民政府物资储备不足提出增援请求时,县民政局、住建局、交通运输局负责协调物资调运。

  (7)资金保障

  危险化学品及烟花爆竹事故应急救援资金和工作经费,按有关规定解决。

  (8)技术储备与保障

  充分发挥相关行业、领域的机构和专家的作用,积极研发专业处置技术,加强技术储备。

  2.4.3宣传、培训和演习

  1.公众信息交流

  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广泛开展危险化学品及烟花爆竹应急法律法规和事故预防、避险、自救、互救常识的宣传教育工作,有关媒体应提供相关支持,提高全民安全生产和应急避险意识。

  2.培训

  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负责组织、指导对各应急管理机构以及专业救援人员的岗前培训和业务培训。有关部门应积极做好专业救援队伍和兼职救援人员的培训,提高救援人员的业务水平和专业能力。

  3.演习

  县安全生产监管局负责监督指导有关部门的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演习、演练工作。各乡镇、各专业应急机构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危险化学品及烟花爆竹事故应急救援演习。

  3.附则

  3.1奖惩与责任追究

  对在危险化学品及烟花爆竹事故应急工作中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不履行法定职责,造成严重后果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依纪给予处分和处罚;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2解释

  本预案由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烟花爆竹安全应急预案 14

  1.总则

  1.1编制目的

  科学有效应对烟花爆竹生产安全事故(以下简称烟花爆竹事故),最大限度地减少烟花爆竹事故的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维护公众的生命财产和安全。

  1.2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及《安徽省烟花爆竹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亳州区谯城区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行政区域内具有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在从事储存、经营烟花爆竹的活动过程中,发生的烟花爆竹爆炸、火灾等事故的处置工作。

  1.4工作原则

  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统一领导,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属地为主;依据规范,加强管理;快速反应,协同应对;预防为主,平战结合。

  1.5风险评估

  烟花爆竹属爆炸品,对热、火花、撞击、摩擦等敏感,极易产生爆炸。此外,储存烟花爆竹的库房如果防雷设施失效,易遭雷击,也会引起火灾,继而引发烟花爆竹的爆炸。

  1.6事故分级

  按照烟花爆竹事故伤亡人数及损失情况等因素,由低到高分为一般烟花爆竹事故(Ⅳ级)、较大的烟花爆竹事故(Ⅲ级)、重大的烟花爆竹事故(Ⅱ级)、特别重大的烟花爆竹事故(Ⅰ级)4个级别:

  (1)一般烟花爆竹事故(Ⅳ级):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失踪),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2)较大的烟花爆竹事故(Ⅲ级):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失踪),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3)重大的烟花爆竹事故(Ⅱ级):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失踪),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4)特别重大的烟花爆竹事故(Ⅰ级):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失踪),或者100人以上重伤,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以上所述“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包含本数)

  2.组织指挥机制

  2.1区烟花爆竹事故专项应急指挥部

  区烟花爆竹事故专项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区专项应急指挥部”)由区政府分管副区长任总指挥,区应急管理局局长、区公安局负责人任副总指挥。成员由区委宣传部、区经济信息化委、区公安局、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城乡建设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商务局、区卫健委、区生态保护分局、区应急管理局、区气象局、事发地区政府等单位分管领导组成。区专项应急指挥部可以根据应急救援的实际需要,决定增、减成员单位。

  区专项应急指挥部主要职责:贯彻落实法律法规,分析、研究烟花爆竹事故处置工作重大问题及重要决策事项;组织较大的烟花爆竹事故应急处置,负责重大、特别重大的烟花爆竹事故的先期处置,必要时请求市政府有关部门给予支持;对于敏感的、可能有次生或衍生危害的烟花爆竹事故或预警信息,加强监测,视情组织专家会商研判,按规定做好信息报告、预警和应急响应,必要时提升响应级别;负责区专项应急指挥部所属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培训、应急物资的储备管理工作;根据烟花爆竹事故的发生、发展趋势,决定启动、终止应急响应,负责组建现场指挥部;指导区政府做好一般烟花爆竹事故的应对处置工作。

  2.2区专项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区专项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区应急管理局,办公室主任由区应急管理局局长担任。

  区专项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职责:负责组织落实本指挥部决定;组织协调成员单位按照预案和职责开展烟花爆竹事故应急处置工作;负责应急预案的编制、修订、演练与管理;建立烟花爆竹事故信息收集制度,按照规定做好信息报告工作;负责协调烟花爆竹事故的信息发布工作;负责专家组的日常管理和联系工作;配合区政府做好一般烟花爆竹事故的应对处置工作。

  2.3成员单位职责

  区委宣传部:负责组织事故的宣传报道,及时发布事故有关信息,防止因虚假信息造成不良影响。

  区公安局:负责组织公安消防力量进行现场救援,配合事故单位制定泄漏、爆炸和灭火扑救处置方案;组织伤员的搜救;协助事故单位做好有毒物质泄漏控制和救援后的洗消工作;负责组织实施人员疏散和事故现场警戒;实施事故现场区域周边道路的.交通管制;对人员撤离区域进行治安管理;确定死亡人员身份;参与事故调查处理。

  区民政局:协助做好事故疏散人员避难场所及衣、食、住的安排;负责相关应急救援物资的协调调拨;协调驻亳部队参与事故救援。

  区财政局:负责保障相应资金用于事故救援与处置。

  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事故单位及参与抢险的伤亡人员的工伤及后期有关医疗保险工作;参与事故调查。

  区城乡建设局:按照职责做好抢险救灾有关工作。

  区交通运输局:负责组织运输单位实施事故现场抢险物资、抢险人员和疏散人员的运送;并建立有关运输单位地址、联系人、电话及运输车辆型号、规格、数量档案。

  区商务局:负责协助事发地区政府提供事故应急救援人员的食宿保障。

  区卫健委:负责组织调派医疗专家、卫生救援队伍开展伤员医疗救治工作。

  区生态保护分局:负责事故周边环境监测,提出控制措施;负责对事故救援过程中可能导致的水体、土壤、大气等次生污染事故,提出处置措施并监督实施;事故得到控制后,负责监督处置单位消除现场遗留危险物质对环境的污染;参与事故调查处理。

  区应急管理局:负责区专项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的日常工作;接到事故报告后,迅速报告区专项应急指挥部总指挥和副总指挥,提出启动相关应急响应的建议;根据事故等级,通知相关部门赶赴事故现场;参加事故应急救援指挥工作,提供事故救援辅助决策的相关信息;负责建立应急专家和烟花爆竹事故应急专业辅助队伍档案,根据事故需要,调动烟花爆竹事故应急专业辅助队伍和专家参与事故处置;参与或组织开展事故调查处理;督促、检查和指导对本预案的宣传、教育、培训、演练等工作;负责本预案管理的其他工作。

  区气象局:负责提供事故现场风向、风速、温度、气压、湿度、雨量等气象资料。

  事发地区政府:负责解决或配合区有关部门做好事故抢险、人员疏散安置、交通管制、物资供应、善后处理等相关工作。

  事故发生单位:在事故应急救援中,其主要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应及时报告事故情况及已采取的处置措施,按照现场抢险组的要求,提供应急处置相关资料,配合实施事故救援及后期相关工作。

  3.信息报告

  报告责任主体:事发单位、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主管部门(单位)是受理报告和向上级政府及其部门报告烟花爆竹事故的责任主体。烟花爆竹事故发生后,事发单位、接报的政府及其部门(单位)要立即将有关情况向上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主管部门报告。特殊情况下,基层单位可以越一级上报,并同时报告所在政府。

  报告时限和程序:烟花爆竹事故发生后,事故单位应立即向110、119和区应急管理局报告;事发地政府、区政府有关部门(单位)应立即核实并在1小时内先电话后书面向区专项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区政府报告(书面报告最迟不得晚于突发事件发生后1个半小时)。紧急信息要边处置、边报告,最新处置进展情况要及时续报,事件处置结束后要提供书面终报。报送、报告突发事件信息,应当做到及时准确,不得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

  事故报告包括以下内容:发生事故的单位、时间、地点;事故单位行业类型、经济类型,企业规模;事故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估计;事故原因、性质的初步判断;事故抢救处理的情况和采取的措施;请求有关部门和单位协助抢救和处理的有关具体事宜;事故的报告单位、报告时间、报告人和联系电话。

  4.应急处置

  4.1先期处置

  烟花爆竹事故发生后,事发单位要立即启动相关预案的应急响应,采取措施控制事态发展,组织开展应急处置工作,并按要求及时报告事故信息。

  接报的区有关负责同志要迅速赶赴现场,视情成立现场应急指挥部,组织、协调、动员当地有关专业应急力量进行先期处置,及时对事件的性质、类别、危害程度、影响范围、防护措施、发展趋势等进行评估上报,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态发展,严防次生、衍生灾害。

  4.2分级响应

  一般烟花爆竹事故(Ⅳ级)应急响应:由事发单位、所在政府启动应急响应,组织调动相关应急救援队伍和资源进行协同处置。区专项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根据实际情况,配合区做好相关工作。

  较大的烟花爆竹事故(Ⅲ级)应急响应:根据报告的事故情况,由区专项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提出建议,报副总指挥批准启动应急响应,组织调动事发单位、所在政府,以及区相关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和资源进行协同处置。

  重大的烟花爆竹事故(Ⅱ级)应急响应:根据报告的事故情况,由区专项应急指挥部提出建议,报总指挥批准启动应急响应,组织调动事发单位、所在政府以及应急救援队伍和资源进行先期处置,并立即上报市政府。

  特别重大的烟花爆竹事故(I级)应急响应:根据报告的事故情况,由区专项应急指挥部提出建议,报区主要领导批准启动应急响应,组织调动全区应急救援队伍和资源进行先期处置,并立即上报市政府。

  4.3指挥协调

  一般烟花爆竹事故(Ⅳ级):区政府分管领导或区政府部门主要领导赶赴现场指挥协调处置。如事故属于敏感事故,或具有次生、衍生危害,区政府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应赶赴现场指挥协调处置。区专项应急指挥部副总指挥、有关成员单位主要或分管领导应根据区请求事项赶赴现场或到区专项应急指挥部进行协调处置。

  较大的烟花爆竹事故(Ⅲ级):区政府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区专项应急指挥部副总指挥、有关成员单位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赶赴现场指挥协调处置。如事故属于敏感事故,或具有次生、衍生危害,或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较多等,区政府主要领导,区专项应急指挥部总指挥、有关成员单位主要领导应赶赴现场或到区专项应急指挥部指挥协调处置。

  重大的烟花爆竹事故(Ⅱ级):区政府主要领导、区专项应急指挥部总指挥、有关成员单位主要领导赶赴现场指挥协调处置。区政府主要领导赶赴现场或区专项应急指挥部协调处置。

  特别重大的烟花爆竹事故(I级):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赶赴现场指挥协调处置。

  涉及我区两个以上乡镇行政区域突发事件处置的,由区专项应急指挥部指挥协调处置。重大及以上突发事件,市、省成立应急指挥部或派出工作组后,在其指挥下开展处置工作。

  4.4现场指挥部

  根据应急处置工作需要,区专项应急指挥部负责组建现场指挥部,成立以下工作组,分工协作有序开展现场处置和救援工作。应急工作组可根据需要增减。

  现场抢险组:由总指挥指派的负责人任组长,区公安消防局、区应急管理局、区生态保护分局、区城乡建设局及事发地区(区)政府主要负责人参加。现场抢险队伍以公安消防为主,其他专业队伍配合,负责召开参与部门和事故单位技术负责人会议,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分工,指挥、协调现场抢险救援工作;研究制定现场的具体救援方案,在保证人员安全情况下,组织、指挥抢险队伍实施现场抢救(包括抢救伤亡人员、灭火、排险等);迅速确定事故涉及烟花爆竹数量、波及范围,向指挥部提出疏散周边人员等相应建议;指挥做好现场防火、防爆等安全监护工作,防止次生灾害;及时向区专项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报告事故现场情况,落实专项指挥部下达的有关指示和决策,协助事故调查;保护事故现场;必要时做好事故现场周边环境监测;在事故抢救结束,确认危险已经消除,向区专项应急指挥部提出终止现场抢险的建议;指导事故单位进行事故现场清理、处置及恢复生产工作。

  新闻发布和报道组:由区委宣传部负责,区应急管理局、事发地区(区)政府等单位参加。负责组织撰写烟花爆竹事故新闻发布稿件并对外发布;对接新闻媒体,及时发布事故相关信息,防止虚假信息造成不良影响。

  治安保卫组:由区公安局负责,区民政局、事发地区(区)政府有关部门参加。负责指挥危险区域内人员疏散转移和安置;组织治安、交警、当地派出所和街道办事处做好事故现场的治安保卫、危险区域警戒,根据需要,在周边道路实行交通管制,维持交通秩序;组织人员疏散后的居民区安全保卫工作;确认死亡人员身份等。

  综合协调组:由区应急管理局牵头抽调有关部门工作人员组成。负责综合协调、会议组织、资料收集归档,抢险救援证件管理,处置信息调度、汇总、上报,与上级工作组的协调联络等工作。

  事故调查组:由区应急管理局牵头,区公安局、区监察局、区总工会、事故发生单位主管部门、事发地区(区)政府等部门相关领导参加。负责在事故应急抢险的同时,收集现场有关事故物证;对事故单位有关人员进行调查询问;分析确认事故原因、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及直接经济损失、事故责任、防范措施,提出对有关责任人员的处理建议,提交事故调查报告。按规定属国务院、省政府调查处理的事故,由国务院、省调查组确定参加人员。

  医疗救护组:由区卫健委负责,事发地区(区)政府及医疗救护单位、事故单位安排有关人员参加。负责组织调配医务人员、救护车辆及药品器材,在安全区域对受伤人员实施有效的抢救治疗;及时转移事故现场伤亡人员,组织专家迅速确定抢救治疗方案;出现大量危重人员时,迅速分流转送指定医院,并组织专家做出伤害程度的判断,及时采取有效措施予以治疗,做好转送接诊病人的记录,为事故调查及善后处理提供依据。

  后勤保障组:由事发地区(区)政府负责,区商务局、区经济信息化委、区民政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城乡建设局及区(区)有关部门参加。负责抢险物资和工具、器具的供应,组织车辆运送抢险物资和人员;提供应急救援人员食宿及饮水保障。

  善后处理组:由事发地区(区)政府负责,区民政局、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卫健委、事故发生单位主管部门及事故发生单位领导参加。负责事故伤亡人员的善后处理,协调相关理赔工作;事故影响范围内人员衣食住行的安置;受伤人员医疗鉴定及后期治疗;提交事故医疗费用报告。

  4.5应急处置措施

  一般烟花爆竹事故(Ⅳ级):区(区)政府按照区(区)烟花爆竹专项应急预案做好事故应急处置,区专项应急指挥办公室部根据实际情况,配合区(区)做好处置工作。

  较大的烟花爆竹事故(Ⅲ级):区有关部门接到区专项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的通知后,按照本预案要求,向部门(单位)分管领导及主要领导报告,组织相关人员赶赴区专项应急指挥部或事故现场参加相关工作组,按照要求开展事故应急相关工作;根据救援需求,迅速调集事故抢救所需设备、器材;研判事故形势,事故危及周边居民时,及时进行疏散;救援力量不足时,申请联系驻亳部队参与救援;因抢救人员、防止事故扩大,需要移动现场物件时,有关部门应做出标志、拍照、摄像、记录和绘制现场图,保护事故现场。

  重大及以上烟花爆竹事故(Ⅱ级和Ⅰ级):区专项应急指挥部各工作组在省指挥部指挥下开展事故应急相关工作。

  4.6扩大响应

  如果烟花爆竹事故的事态进一步扩大,或者烟花爆竹事故已经波及到我区大部分地区,直接或间接造成巨大灾害,由区专项应急指挥部提出建议,经区领导同意,向驻亳部队或市、省有关方面请求支援。

  4.7应急联动

  区专项应急指挥部与周边地区政府业务主管部门建立应急联动机制,明确通信联络、信息共享、队伍及资源调动程序等工作。区政府应逐步完善与属地省、市大型企业应急联动机制,明确值守应急通信联络方式、信息报送要求、队伍物资调动程序等,确保事故发生后能够快速、有序、协同应对。

  4.8社会动员

  烟花爆竹事故发生后,区专项应急指挥部根据处置需要,可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网站、户外显示屏、短信等向社会公众发布应对工作提示,动员社会力量开展自救互救,积极配合政府有关部门做好应急救援处置工作。

  4.9应急结束

  现场抢险处置结束,经组织会商,确认相关危害因素消除后,区专项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提出建议,报区专项应急指挥部批准后,宣布现场应急结束。现场抢险组应根据事故现场情况,确定继续监护现场的部门和人员。

  5.信息发布

  烟花爆竹事故的信息发布应当遵循依法、及时、准确、客观的原则。区(区)政府、区专项应急指挥部要在事故发生后及时通过报纸、电视、广播、网络等向社会发布基本情况,及时回应群众关切问题,根据事故处置情况做好后续发布工作。

  6.恢复与重建

  6.1善后处理

  烟花爆竹事故处置结束,区政府有关部门要按规定及时调拨救助资金和物资,迅速做好环境污染消除工作;事故伤亡人员由善后处理组负责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治疗和抚恤;对应急处置中的伤亡人员、工作人员,以及紧急调集、征用有关单位和个人的物资,依法依规给予抚恤、补助或补偿。

  6.2社会救助

  区民政局牵头,会同有关单位加强对社会捐赠物资的接收、登记和统计管理工作,及时向社会公布有关信息。司法部门组织法律援助机构和有关社会力量为事故涉及的人员依法提供法律援助,维护其合法权益。工会、共亳团、妇联、红十字会等人民团体,协助区卫健委等有关部门开展心理咨询、抚慰等心理危机干预工作。

  6.3保险理赔

  烟花爆竹事故发生后,保险监管机构要督促有关保险公司及时开展保险受理,按规定做好赔付工作。

  6.4总结评估

  事故调查组应组织对事故的起因、性质、影响、责任、经验教训等进行调查分析和总结评估,按规定上报。

  7.应急保障

  7.1队伍保障

  应急处置队伍包括依托公安消防队伍组建的综合应急救援队伍、由政府有关部门组建的专业应急救援队伍;由解放军现役和民兵预备役部队为骨干的应急救援队伍;由基层组织、企事业单位和村居、社区等群众自治组织组建的基层应急救援队伍。

  在事故初发阶段以事故单位救援人员及所在地区(区)政府调动的救援力量为主;相关应急响应启动后,现场抢救以区公安消防队伍为主,事故发生单位应急救援队伍协助。根据事故现场情况需外部力量支援时,由区专项应急指挥部报区政府协调实施。

  7.2物资保障

  区专项应急指挥部逐步建立实物储备与商业储备相结合、生产能力储备与技术储备相结合的物资保障体系,完善重要物资的储备、调拨和紧急配送体系。区区政府要鼓励和引导社区、企事业单位和居民家庭储备基本的应急自救物资和生活必需品。灭火等专用车辆由区“119”指挥中心负责统一调动;抢救用吊车、铲车、挖掘机、推土机等大型机械以区城乡建设局为主、事发地区(区)政府配合协调解决;抢救用客运、货运等运输车辆以区交通运输局为主协调解决;现场医疗救护车辆、医务人员及应急药品器械由区卫健委负责协调解决;区公安消防局应根据危险化学品事故特点,合理配备配置防护器材;区生态保护分局等有关部门根据任务需要,配备必要的防护器材;现场抢救专用防护器材(防毒面具、各种呼吸器、防护服)由事故发生单位、公安消防局及大型企业救援队伍自备;事发地政府负责抢险人员所需食品和饮用水供应。

  7.3通信保障

  根据救援实际需要,由区通信管理局协调通讯公司负责通信和信息保障。各成员单位要指定负责日常联络工作人员,充分利用通讯手段,保障通讯畅通。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随时接收、处理事故报告信息。

  7.4交通运输保障

  公安部门负责交通秩序维护,对应急车辆优先放行;区交通运输局在开展应急救援时开通应急特别通道,确保救援队伍和救援物资装备尽快赶赴事故现场,实施救援。

  7.5治安保障

  公安部门组织事故现场安全警戒和治安、交通、消防管理,加强对重点场所、重点物资设备的防范保护,及时疏散群众,维持现场治安、交通秩序。

  7.6医疗卫生保障

  区卫健委负责组织医疗卫生队伍及时赶赴事故现场开展医疗救治和有关区域的疾病预防控制工作。

  7.7经费保障

  烟花爆竹从业单位应做好必要的应急救援资金储备,应急救援资金首先由事故责任单位承担,事故责任单位暂时无力承担的,由区财政局按照规定程序落实所需资金。

  8.宣传培训和演练

  8.1宣传培训

  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可利用网站、报纸和举办专题培训班等多种形式,广泛开展烟花爆竹事故应急知识的宣传、培训和教育活动。

  预案发布后,区专项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要对相关指挥员、应急救援队伍进行预案解读培训,使其熟悉应急职责、响应程序和处置措施,切实提高应急联动处置能力。

  8.2演练

  区专项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制订年度应急演练计划,因地制宜组织开展桌面推演、实战演练,按规定做好演练评估。区烟花爆竹事故专项应急预案至少每1年组织一次演练。烟花爆竹从业单位应按照要求组织开展应急演练。演练方案、演练音像(图片)等资料要及时归档备查。

  9.责任追究

  对烟花爆竹事故应急处置工作推诿扯皮、不作为,信息报告中迟报、漏报、谎报、瞒报,现场处置中失职、渎职,信息发布舆论引导不力,以及应急准备中对责任应尽未尽并造成严重后果等不履行或不当履行法定职责的,由有关部门依法追究责任。

  10.附则

  10.1预案制订

  本预案由区应急管理局负责制定、管理、解释、实施。各区政府参照本预案,结合实际情况,制订本辖区烟花爆竹事故应急预案,报区专项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备案。

  10.2预案修订

  区专项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按照《亳州区谯城区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应急处置和演练总结评估情况,适时组织对本预案进行修订,实现预案可持续改进。

  10.3预案实施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烟花爆竹安全应急预案 15

  1、总 则

  1.1编制目的

  规范烟花爆竹事故的应急管理和应急响应程序,提高应对、防范烟花爆竹事故风险和事故灾害的能力,及时有效地实施应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西藏自治区安全生产条例》、《昌都地区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制定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地区烟花爆竹经营单位及非法制售烟花爆竹在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和处理等过程中发生的下列事故应对工作:

  (1)发生造成人员死亡或重伤的事故。

  (2)社会影响重大,需要启动本预案的烟花爆竹经营、储存、运输环节其他事故。

  1.4工作原则

  (1)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把保障公众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作为首要任务,最大限度地减少烟花爆竹事故灾难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

  (2)坚持预防为主的原则。强化预警分析,搞好预案演习,提高防范意识,坚持预防与应急相结合,努力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处置。

  (3)坚持依法规范的原则。依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加强应急管理,维护公众的合法权益,使烟花爆竹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实现规范化、法制化。

  (4)坚持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原则。在地区安委会领导下,地区烟花爆竹事故应急指挥部负责指导、协调全地区烟花爆竹事故灾难的应急救援工作。各县人民政府、地区有关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和权限,负责烟花爆竹事故灾难的应急管理和应急处置工作。烟花爆竹经营企业要认真履行安全经营主体责任,建立和完善安全应急预案和应急救援机制。

  (5)坚持资源整合的原则。按照整合资源、降低成本、提高效率的要求,实现救援队伍、物资技术和信息的有机配置,做到统一调度和资源共享。

  (6)坚持科学应对的原则。采用先进的预测、预警、预防和应急处置技术,充分发挥专家队伍和专业人员的作用,提高应对烟花爆竹事故的科技水平和救灾能力。

  2、组织指挥系统与职责

  2.1应急救援指挥部的组成

  总指挥:地区行署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副专员。

  副总指挥:地区安监局局长、地区公安处分管副处长。

  成员:公安处、安监局、环保局、气象局、电信公司、民政局、卫生局、财政局、交通局、人社局、地区公安消防支队、质监局、电力公司、电信公司、事故所在县人民政府和烟花爆竹企业等主要负责人。应急救援指挥部下设应急救援指挥办公室,设在地区安监办。

  2.2指挥部的职责

  (1)烟花爆竹事故发生后,总指挥或总指挥委托副总指挥赶赴事故现场进行现场指挥,成立现场指挥部。

  (2)统一指挥全地区烟花爆竹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3)负责启动地区烟花爆竹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做出救援决策。

  (4)负责审定对外发布的信息。

  2.3各成员单位职责

  (1)公安处:负责制定人员疏散和事故现场警戒预案。事故发生后,第一时间赶到现场,负责维持事故现场秩序,并封锁现场,组织事故可能危及区域内的人员疏散撤离,对人员撤离区域进行治安管理;负责核对伤亡人数、伤亡人员身份。负责对爆炸和火灾现场未爆炸物的排除;负责制定交通处置的应急预案;负责事故现场区域周边道路的交通管制工作,禁止非救援车辆进入危险区域,保障救援道路的.畅通;参与事故调查处理。

  (2)安监局(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负责地区烟花爆竹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的日常工作,编制全地区烟花爆竹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监督检查各级烟花爆竹应急救援预案的制定,组织协调全地区烟花爆竹经营单位应急救援模拟演习;负责建立应急救援专家组,组织专家开展应急救援咨询服务工作;组织开展烟花爆竹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处理;办理指挥部领导交办的各项任务;向上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汇报应急救援情况。

  (3)公安消防支队:负责制定爆炸和火灾扑救预案;负责事故现场伤员的搜救、扑灭火灾;事故得到控制后负责组织现场清理工作。

  (4)卫生局:负责制定受伤人员救护、治疗应急预案。确定专业治疗与救护定点医院,培训相应医护人员;指导定点医院储备相应的医疗器材和急救药品;负责事故现场调配医务人员、医疗器材、急救药品,组织现场救护及伤员转移;负责统计伤亡人员情况。

  (5)环保局:负责制定环境监测与危害控制应急预案。及时测定事故现场环境危害的成分和程度;对可能存在较长时间环境影响的区域发出警告,提出控制措施并进行监测;事故得到控制后指导现场遗留危险物质对环境产生污染的消除;负责调查重大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

  (6)交通运输局:负责制定运输抢险预案。指定抢险运输单位,负责监督抢险车辆的保养,驾驶人员的培训;负责组织事故现场抢险物资和抢险人员的运送。

  (7)烟花爆竹企业:负责制定烟花爆竹经营单位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组织进行应急救援演练;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8)其他成员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相关应急救援工作。

  2.4现场应急救援

  2.4.1现场指挥部

  按事故等级和分级响应原则,成立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全面负责现场应急救援组织工作,指挥所有参加应急救援的部门和人员;及时向地区应急办和地区烟花爆竹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报告事故及救援情况。

  2.4.2现场指挥部职责

  (1)根据指挥部的指示,负责召集参与应急救援部门和单位的现场负责人,研究制定现场的具体救援方案。

  (2)根据事故现场的实际,明确有关部门的职责分工,指挥、协调现场应急救援工作。

  (3)组织划定事故现场的范围,实施必要的交通管制及其他强制性措施。

  (4)核实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情况,及时向指挥部汇报抢险救援工作情况。

  2.4.3现场指挥部根据事故现场的实际情况,指派相关部门牵头,成立以下专业救援组:

  (1)救援组(由公安处牵头):负责对烟花爆竹爆炸事故引起的火灾进行灭火,组织事故可能危及区域有关人员的紧急疏散、撤离和危险物品的转移,以防事故的进一步扩大和发生;对事故现场进行保护、警戒;根据实际情况实行交通管制和疏导工作,预防和制止各种破坏活动,维持现场抢险救灾秩序,维护社会治安;对肇事者和有关责任人员应采取监控措施,防止逃逸,对逃逸人员及时进行追捕。

  (2)伤员抢救组(由卫生局牵头):负责在现场附近的安全区域内设立临时医疗救护点,对受伤人员进行现场分类和紧急救治,并护送重伤人员至医院进一步治疗,对救援人员进行医学监护和为现场救援指挥部提供医学咨询。

  (3)技术咨询组(由安监局牵头):负责邀请有关专家就事故发生的原因、危害等进行技术分析确认,根据事故单位烟花爆竹的品种、数量、危险特性及潜在的危险性做出评估,为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提供技术咨询。

  (4)物资供应组(由民政局、事故所在县人民政府牵头):负责组织抢险物资的供应。

  (5)环境监测组(由环保局牵头):负责对大气、水体、土壤等进行环境即时监测,确定污染区域范围,对事故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评估,制定环境修复方案并组织实施。

  3、接警与报警

  3.1烟花爆竹经营单位发生爆炸、火灾事故或县政府辖区内发生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烟花爆竹爆炸、火灾事故后,该单位(县政府)主要负责人应当按照本单位(县政府)制定的应急救援预案,立即组织救援,采取必要措施,减少事故损失,防止事故蔓延、扩大。

  3.2立即拨打119报警,同时分别向县政府(地区行署)、公安处、安监局和有关部门报告。

  3.3地区行署接到事故报告后,立即启动烟花爆竹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做好指挥、领导和实施救援工作,并及时向自治区政府、安监局报告事故情况。

  3.4事故报告的主要内容: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信息来源、事件性质、影响范围、初步判定的伤亡情况、导致事故的初步原因、事态发展趋势和已经采取的措施等,在应急处置过程中,要及时续报救援工作的进展情况。

  4、应急响应

  4.1事故分级

  根据事故的性质、危害程度、涉及范围,烟花爆竹事故划分为四级:Ⅰ级(特别重大)、Ⅱ级(重大)、Ⅲ级(较大)和Ⅳ级(一般)。

  4.2分级响应

  (1)Ⅳ级(一般事故)应急响应行动,由各县人民政府启动烟花爆竹事故应急预案。

  (2)Ⅲ级(较大事故)应急响应行动,各县人民政府无法完成救援工作,且确定事故为Ⅲ级,应向地区应急办请求增援和启动上级烟花爆竹应急救援预案,原有救援人员服从地区烟花爆竹事故应急救援行动的统一指挥和调配。

  (3)Ⅱ级应急响应行动,当确定事故为Ⅱ级(重大)及以上事故,应立即逐级请求启动自治区级烟花爆竹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原有救援人员服从自治区烟花爆竹事故应急救援行动的统一指挥和调配。

  4.3紧急处置

  (1)事故发生后,事故单位或县政府首先组织群众开展自救、互救,迅速报告地区行署,并及时救援。

  (2)地区烟花爆竹应急救援指挥部要迅速成立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制定事故应急救援方案并组织实施。

  (3)根据事故的危害程度,及时疏散、撤离可能受到事故波及的人员与设施。

  (4)参加应急救援的单位和人员在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的统一指挥、协调下,进行救援、处置,控制事态扩大。

  4.4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护

  现场救援人员应根据烟花爆竹事故的特点,对事发地抢险过程中的安全情况进行科学评估,根据需要携带相应的专业防护装备,采取安全防护措施,确保抢险人员安全。

  4.5群众的安全防护

  事故现场指挥部负责组织好群众的安全防护工作。

  4.6社会力量动员与救援物资征用

  当发生烟花爆竹爆炸、火灾等事故灾难时,如果现场救援队伍的人力和物力不足时,地、县人民政府依据有关法律,负责社会力量动员和救援物资设备征用。

  4.7现场检测与评估

  现场指挥部应成立由专家组成的事故现场检测、鉴定与评估小组,综合分析和评价检测数据,查找事故原因,评估事故发展趋势,预测事故后果,为制定现场抢救方案和事故调查提供依据。

  4.8信息发布

  地区烟花爆竹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负责烟花爆竹事故的信息综合、发布工作。

  4.9应急结束

  事故现场得以控制,遇险人员获救,环境符合有关标准,导致次生、衍生事故的隐患消除后,由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报请地区行署同意后,宣布应急结束,应急救援队伍撤离现场。

  5、后期处置

  5.1善后处置

  5.1.1相关部门和事故发生单位(县政府)要妥善处理事故伤亡人员及其家属的安置、救济、补偿和保险理赔。

  5.1.2参加救援的部门和单位应认真核对参加应急救援的人数,清点救援装备、器材,整理救援资料,核算救援发生的费用。

  5.1.3污染物的收集、清理与处理等事项。

  5.2总结与评估

  由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负责收集、整理应急救援工作的记录、方案、文件等资料,对应急救援预案的启动、决策、指挥和后勤保障等全过程进行评估,分析总结应急救援经验教训,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并在应急响应结束后,将总结评估报告报地区行署。

  6、保障措施

  6.1通信与信息保障

  充分利用公用通信、互联网,保障应急救援有关单位和人员之间的通讯畅通,必要时,要将通讯传输设备设在事故救援现场。

  6.2应急支援与保障

  6.2.1应急队伍保障

  企业和县政府应当依法组建和完善应急救援队伍,没有条件组建专业应急救援队伍的,要建立兼职救援队伍,配备必要的救援物资和防护装备。

  6.2.2资金保障

  生产经营单位应足额缴纳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做好应急救援资金的必要准备。应急救援资金由事故责任单位承担。

  6.2.3物资保障

  相关成员单位、专业救援队伍及烟花爆竹企业应按照职责分工和预案要求,做好应急救援物资和技术等储备。

  6.2.4医疗卫生保障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组建医疗卫生应急救护队伍,发生事故时应及时赶赴现场开展医疗救治、疾病预防和控制等工作。

  6.2.5交通运输保障

  公安、交通运输部门要按照各自的职责,制定本系统的运输保障预案,在开展应急救援时开通应急特别通道,确保救援队伍及时赶赴事故现场,实施救援。

  6.2.6治安保障

  公安部门按照规定参与事故处置和治安维护工作,加强对重点地区、重点场所、重要物资安全保护,依法打击违法犯罪活动。

  6.3技术支持与保障

  由地区应急办、安监局建立和完善全地区烟花爆竹重大危险源、救援力量、应急预案、现场处置措施和专家数据库,为事故救援提供技术咨询和服务;规范信息获取、分析、发布、报送的程序。

  6.4宣传、培训和演习

  6.4.1宣传

  各县政府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要向烟花爆竹相关企业和烟花爆竹非法从业人员宣传烟花爆竹的危险性及发生事故可能造成的危害,落实企业和县政府的安全生产责任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最大限度地减少烟花爆竹伤亡事故。

  6.4.2培训

  (1)地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督促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机构、救援队伍和企业的相关人员参加相关应急救援业务的培训。负责对应急救援培训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烟花爆竹从业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对员工进行应急培训。

  6.4.3演习

  各烟花爆竹企业和县政府应当根据自身特点,定期组织应急救援演习,每年至少演习一次,演习结束后,应及时进行总结评估,上报地区应急办和安办。

  6.5监督检查

  地区安办对全地区烟花爆竹事故应急预案实施的全过程进行监督和检查。

  7、附 则

  7.1预案管理与更新

  7.1.1各县政府人民政府和地区相关部门都要根据本预案和职责分工,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报地区安办备案。

  7.1.2本预案所依据的法律法规、所涉及的机构和职责发生重大改变,或在执行中发现存在不足时,由地区安办组织修订。

  7.1.3地区安办定期对本预案进行评审,并根据评审结论组织修订,报地区行署应急管理办公室备案。

  7.2预案解释部门

  本预案由地区安办负责解释。

  7.3预案实施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烟花爆竹安全应急预案 16

  1.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芦溪县烟花爆竹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管理和应急响应程序,增强应对和防范烟花爆竹经营事故风险和事故灾难的能力,及时有效地开展烟花爆竹事故灾难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灾难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通过本预案的实施,将明确芦溪县烟花爆竹安全事故应急组织和各职能部门的任务和职责,建立协调统一、各司其职、反应快捷的应急工作机制,保证事故应急救援工作迅速、有序和有效开展。

  1.2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

  (5)《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493号);

  (6)《芦溪县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7)《芦溪县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芦溪县行政县域内烟花爆竹生产、经营(批发和零售)单位在生产、储存、运输和处理等过程中发生的一般及以上和较大社会影响的烟花爆竹事故。

  1.4工作原则

  (1)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身体健康作为应急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烟花爆竹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

  (2)坚持预防为主的原则。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事故灾害应急与预防工作相结合,做好预防、预测、预警和预报工作。做好常态下的风险评估、物资储备、队伍建设、完善装备、预案演练等工作。

  (3)依靠科学、注重实效的原则。制定、修订烟花爆竹事故应急预案要充分发挥专家的作用,实行科学民主决策,采用先进的监测、预警、预防和应急处置技术装备,提高烟花爆竹事故预防和应急救援的科技水平。

  (4)坚持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原则。芦溪县成立烟花爆竹应急指挥部,统一领导芦溪县突发烟花爆竹事故应急处置工作。应急指挥部根据烟花爆竹事故的严重性、可控性、所需动用的资源以及影响范围等因素,分级设定和启动相应预案,组织全县烟花爆竹事故的预警、报警、响应、结束及善后处置等工作。各乡镇要制定本乡镇烟花爆竹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各职能部门根据本部门在应急救援中的职责制定本部门的应急预案,并与政府应急预案有机统一。

  (5)坚持资源整合的原则。县级烟花爆竹事故应急救援的牵头部门为芦溪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其他相关职能部门和单位要主动配合、密切协作、形成合力。按照整合资源、降低成本、提高效率的要求,实现救援队伍、物资技术和信息的有机配置,做到统一调度和资源共享。

  2.事故风险分析

  烟花爆竹属爆炸品,对热、火花、撞击、摩擦等敏感,在生产、经营、储存、运输、装卸过程中极易发生爆炸。此外,生产、储存烟花爆竹的工库房如果防雷设施失效,易遭雷击,也会引起火灾,继而引发烟花爆竹的爆炸。

  (1)先爆炸后燃烧

  烟花爆竹事故,一般是先发生爆炸,再由爆炸引起燃烧,除爆炸点可燃物燃烧外,由于花炮有升高、飞跃、跳动、旋转等特殊性能,会引起一定距离之外的可燃物燃烧,可能引起殉爆,形成大面积火灾。

  (2)燃烧引起爆炸

  烟花爆竹的包装物、储存库房起火,引起烟花爆竹爆炸。

  (3)燃烧、爆炸交替进行

  先爆炸后燃烧的情况大多发生在装卸工序,由燃烧引起新的更大的爆炸,而先燃烧后爆炸大多发生在成品库内,这种爆炸的破坏力更大,往往又会引起大面积的燃烧。

  (4)燃烧速度快

  烟花爆竹的爆炸是在瞬间发生的,爆炸产生的火种到处飞散。爆炸后在短时间就能引起大面积燃烧,一般在数分钟内火势就发展到猛烈阶段。

  (5)容易造成群死群伤和重大经济损失

  烟花爆竹发生燃烧爆炸,在场人员往往来不及逃生而被烧伤、炸伤,甚至死亡。若储存仓库发生爆炸,其威力更大,会危及灭火人员和附近人员的安全,并造成惨重的经济损失。

  3.组织体系

  芦溪县烟花爆竹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组织体系由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现场应急救援、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组成。

  3.1应急指挥部职责

  当发生一般及以上烟花爆竹安全事故时,成立县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一般及以上烟花爆竹安全事故应急工作由县烟花爆竹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统一负责指挥。应急指挥部下设应急救援指挥办公室,设在县安监局。

  总指挥:县政府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副县长。

  副总指挥:县安监局局长、县公安局分管副局长。

  主要职责:

  (1)烟花爆竹安全事故发生后,总指挥或总指挥委托副总指挥赶赴事故现场进行现场指挥,成立现场指挥部。

  (2)统一指挥全县烟花爆竹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3)负责启动县烟花爆竹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做出救援决策。

  (4)负责发布应急预案终止指令。

  (5)负责审定对外发布信息。

  3.2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组成及职责

  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县安监局,统一组织协调应急救援工作。县安监局分管副局长任办公室主任,指挥部各成员单位派员参加。

  (1)负责组织落实本指挥部决定;

  (2)组织、协调有关单位、机构按照预案和职责开展烟花爆竹事故应急处置工作;

  (3)负责受理烟花爆竹安全事故报告,根据总指挥决定,通知各成员单位、下达指令、调配资源及队伍、督查应急工作、了解情况、事故上报及救援等工作;

  (4)负责相关类别县级烟花爆竹安全事故专项应急预案的编制、修订、演练与评估;

  (5)负责编写每年度烟花爆竹安全事故应对总结及下一年度烟花爆竹安全事故风险评估;

  (6)建立烟花爆竹安全事故监测预警、信息收集制度,统一接收、处理、统计和分析相关烟花爆竹事故信息,及时核实与研判信息,依法依规进行信息报告;

  (7)负责组织相关烟花爆竹安全事故的信息发布和舆情应对工作;

  (8)负责应急指挥部所属应急救援队伍、应急物资的建设管理、应急管理宣教培训等工作;

  (9)负责相关类别专家组的日常管理和联系工作。

  3.3成员单位及职责

  在县应急指挥部的综合协调下,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负责相关专业领域的应急指挥工作,做好相关专业领域的事故灾难应对工作。

  成员单位包括:县公安局、县安监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卫计委、县市监局、县环保局、县民政局、县委宣传部、县公安消防大队、县气象局、县供销联社、县电信公司、县供电公司等部门(单位)组成。

  各成员单位职责:

  (1)县公安局:负责制定人员疏散和事故现场警戒预案。事故发生后,第一时间赶到现场,负责维持事故现场秩序,并封锁现场,组织事故可能危及区域内的人员疏散撤离,对人员撤离区域进行治安管理;负责核对伤亡人数、伤亡人员身份。负责对爆炸和火灾现场未爆炸物的排除;负责制定交通处置的应急预案;负责事故现场区域周边道路的交通管制工作,禁止非救援车辆进入危险区域,保障救援道路的畅通;参与事故调查处理。

  (2)县安监局(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负责县烟花爆竹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的日常工作,编制县烟花爆竹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监督检查各级烟花爆竹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制定,组织协调全县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应急救援演练;负责建立应急救援专家组,组织专家开展应急救援咨询服务工作;组织开展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处理;办理县指挥部领导交办的各项任务;向上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汇报应急救援情况。

  (3)县公安消防大队:负责制定爆炸和火灾扑救预案;负责事故现场伤员的搜救、扑灭火灾;事故得到控制后负责组织现场清理工作。

  (4)县卫计委:负责制定受伤人员救护、治疗应急预案。确定专业治疗与救护定点医院;指导定点医院储备相应的医疗器材和急救药品;负责事故现场调配医务人员、医疗器材、急救药品,组织现场救护及伤员转移;负责统计伤亡人员情况。

  (5)县环保局:负责制定环境监测与危害控制应急预案。及时测定事故现场环境危害的成分和程度;对可能存在较长时间环境影响的县域发出警告,提出控制措施并进行监测;事故得到控制后指导现场遗留危险物质对环境产生污染的消除;负责调查重大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

  (6)县交通运输局:负责制定运输抢险预案。指定抢险运输单位,负责监督抢险车辆的保养,驾驶人员的培训;负责组织事故现场抢险物资和抢险人员的运送。

  (7)县供销联社:负责监督检查本系统各烟花爆竹经营单位制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组织进行应急救援演练;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8)县委宣传部:由县委宣传部牵头组织新闻宣传组,其主要职责是负责事故信息对外报道、进行社会动员和宣传、安全知识普及教育等工作。

  (9)各乡镇在发生烟花爆竹事故时,参与配合疏散人员、封锁局部道路等工作。

  (10)应急救援小组负责对事故现场的救援工作。

  (11)其他成员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相关应急救援工作。

  3.4现场应急救援

  3.4.1现场指挥部及职责

  按事故等级和分级响应原则,成立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全面负责现场应急救援组织工作,指挥所有参加应急救援的部门和人员;及时向县政府和县烟花爆竹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报告事故及救援情况。

  现场指挥部职责:

  (1)根据指挥部的指示,负责召集参与应急救援部门和单位的现场负责人,研究制定现场的具体救援方案。

  (2)根据事故现场的实际,明确有关部门的职责分工,指挥、协调现场应急救援工作。

  (3)组织划定事故现场的范围,实施必要的交通管制及其他强制性措施。

  (4)核实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情况,及时向指挥部汇报抢险救援工作情况。

  3.4.2现场应急小组及职责

  现场指挥部根据事故现场的实际情况,指派相关部门牵头,成立以下专业救援组:

  (1)救援组(由县公安局牵头):负责对烟花爆竹爆炸事故引起的火灾进行灭火,组织事故可能危及区域有关人员的紧急疏散、撤离和危险物品的转移,以防事故的进一步扩大和发生;事故现场进行保护、警戒;根据实际情况实行交通管制和疏导工作,维持现场抢险救灾秩序,维护社会治安;对肇事者和有关责任人员应采取监控措施,防止逃逸,对逃逸人员及时进行追捕。

  (2)伤员抢救组(由县卫计委牵头):负责在现场附近的安全区域内设立临时医疗救护点,对受伤人员进行现场分类和紧急救治,并护送重伤人员至医院进一步治疗。对救援人员进行医学监护和为现场救援指挥部提供医学咨询。

  (3)技术咨询组(由县安监局牵头):负责邀请有关专家就事故发生的原因、危害等进行技术分析确认,根据事故单位烟花爆竹的品种、数量、危险特性及潜在的危险性做出评估,为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提供技术咨询。

  (4)物资供应组(由县民政局、事故所在乡镇牵头):负责组织抢险物资的供应。

  (5)环境监测组(由县环保局牵头):负责对大气、水体、土壤等进行环境即时监测,确定污染区域范围,对事故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评估,制定环境修复方案并组织实施。

  3.5烟花爆竹经营单位及职责

  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是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的责任主体,应采取预防和预警措施,健全应急机制,编制应急预案,配备应急资源,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和相关安全管理规定,做好事故灾难应对工作。发生事故后应负责本单位受威胁人员的疏散、物资转移、关停设施,组织技术人员研究应急措施,协助事故应急救援,做好自救工作。

  4.预警预防机制

  4.1监测与预警

  4.1.1危险源监控与管理

  芦溪县烟花爆竹危险源主要包括烟花爆竹生产企业、批发企业仓库、烟花爆竹运输工具和非法生产、储存烟花爆竹窝点。各乡镇、安监部门和相关职能部门要加强监控,对可能引发重大事故的险情或重要信息及时上报。

  4.1.2预警

  按照烟花爆竹事故发生的紧急程度、发展势态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事故预警级别从高到低划分为特别重大(I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一般(IV级)四个级别,与事故应急响应分级标准相对应,分别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标示。

  预警信息主要包括:预警区域或场所、预警级别、险情类别、起始时间、可能影响的范围、预警事项、相关措施、发布单位、咨询电话、发布时间等内容。

  预警信息发布后,预警区域内各有关单位要采取有效预防措施,谨防事故发生。发布预警信息的部门和单位应当根据事态发展,按照有关规定适时调整预警级别、更新预警信息或者宣布解除警报、终止预警期,并解除采取的有关措施。

  4.2预防和应急准备

  芦溪县安监局设立24小时事故隐患举报电话,接收烟花爆竹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和事故信息报告。电话:xxxx。

  4.3信息报告

  (1)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发生事故后,应立即报告单位负责人、乡镇和应急指挥机构。事故现场人员要积极开展自救和互救。

  (2)县应急指挥机构接警后,立即组织有关人员和专家赴事故现场救援,并按有关规定立即将事故情况如实报告当地政府和县烟花爆竹事故应急指挥部。

  (3)当地政府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按规定逐级上报,紧急情况下可越级上报。

  (4)事故报告的基本内容应包括:事故对象、事故原因、事故影响范围、事故发展趋势及可能扩大的范围、事故单位已采取的应急措施及对事故控制的效果、需要支援和确保的资源、建议需要启动的事故级别。

  5.应急响应

  5.1分级响应

  烟花爆竹安全事故按照《安全事故分级标准》实行分级响应,响应级别从高到低,依次为I级、Ⅱ级、Ⅲ级、IV级。

  (1)发生或可能发生特别重大、重大安全事故时分别启动I级、Ⅱ级响应,按《国家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江西省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灾难应急预案》执行。县政府及县相关部门、事发地乡镇迅速启动相关应急处置程序,成立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全力以赴组织抢险救援,并立即向市委、市政府、市安委会报告。当发生的事故超出芦溪县应急处置能力时,应立即请求市政府及市安委会办公室协调支援,并服从市级应急领导机构的组织指挥。

  (2)发生或可能发生较大安全事故时启动Ⅲ级响应,县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迅速启动相关应急处置程序,成立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立即采取先期处置措施,同时向县政府主要领导报告。当发生的事故超出芦溪县应急处置能力时,应立即请求市政府及市安委会办公室协调支援,由市政府及市有关部门组织应急救援力量和资源赶赴现场进行应急处置,并服从市级应急领导机构的组织指挥。

  (3)发生一般安全事故时启动IV级响应,事发地乡镇政府应迅速组织有关部门赶赴现场,启动相关应急处置程序,成立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开展应急处置工作,并及时向县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报告。县政府有关部门应视情派有关人员赶赴现场指导应急处置工作。

  5.2应急处置

  (1)事故发生后,事故单位或乡镇首先组织群众开展自救、互救,迅速报告县政府和县应急救援指挥部,并及时救援。

  (2)县烟花爆竹应急救援指挥部要迅速成立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制定事故应急救援方案并组织实施。

  (3)根据事故的危害程度,及时疏散、撤离可能受到事故波及的人员与设施。

  (4)参加应急救援的单位和人员在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的统一指挥、协调下,进行救援、处置,控制事态扩大。

  5.3处置措施

  (1)烟花爆炸火灾事故

  ①根据烟花爆竹产品火灾发展蔓延快、燃烧面积大的特点,要采取统一行动,以快制快,堵截火势,防止蔓延,重点突破,排除险情,分割包围,速战速决的灭火战术。

  ②疏散人员应有针对性地采取自己防护措施,如佩戴防护面具、呼吸器,穿戴防护服等。

  ③扑救人员应占领上风或侧风阵地。

  ④首先应进行火情侦察,迅速查明燃烧范围和火势蔓延的途径。

  ⑤及时扑灭外围被火源引燃的可燃物火势,切断蔓延途径,控制燃烧范围,并积极抢救受伤和被困人员。

  ⑥正确选择灭火剂和灭火方法,火势较大时,应先堵截火势蔓延,然后逐步扑灭火势。

  ⑦现场指挥应密切注意各种危险征兆,对有可能发生爆炸、爆裂、喷溅等特别危险的情况,指挥员必须适时准确判断,及时下达撤退命令,现场人员看到或听到事先规定的撤退信号后,应迅速撤退到安全地带。来不及撤退时,应就地卧倒。

  ⑧火灾扑灭后,起火单位应保护好现场,接受事故调查,协助公安、消防部门和上级安全部门调查火灾原因,核定火灾损失,查明火灾责任,未经公安部门和上级安全部门的同意,不得擅自清理火灾现场。

  (2)烟花爆竹爆炸事故

  由于储存点烟花爆竹随着温度变化和外界因素的影响,个别部位极易发生爆炸事故,一旦发生事故,会造成人员、现存物品及设施的重大破坏,一旦发生爆炸事故,可采取下列处置方法。

  ①根据烟花爆竹事故发生具有瞬间性、连环性、不彻底性等特点,要采取先救人、再灭火,堵截爆炸源、防止连环事故,最大限度地排除险情。

  ②一旦发生爆炸事故,现场人员不要惊慌,保持清醒头脑,迅速向救援办公室报告并报警。

  ③现场指挥员及救护人员必须采取自己防护措施,佩戴防护面具、呼吸器,穿着防护服。

  ④迅速查清造成爆炸的初步原因,若有人员受伤或被困,必须首先对人员实施救护。

  ⑤现场指挥应密切注意观察事态发展,迅速查明和判断可能再次发生爆炸的危险性,必须紧紧抓住爆炸后和再次爆炸前的有利时机,采取一切可行措施,全力制止再次爆炸的发生。

  ⑥对于爆炸后引起的火灾,应按火灾的处置方案进行处理。

  ⑦爆炸事故发生后,爆炸单位应保护好现场,接受有关部门对事故的'调查,核定损失,查明责任,未经上级主管部门同意,不得擅自清理爆炸现场。

  5.4医疗卫生救援

  由县卫计委负责组织协调,事发地医院实施。按照相关预案提供医疗设施、药品和救治装备,组织医疗卫生专家、医疗救援队伍,开展紧急医疗救护、现场卫生处置。事发地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按照专业规程,做好现场卫生防疫工作。

  5.5安全防护

  5.5.1应急抢险人员的安全防护

  现场应急救援人员应根据需要携带相应的防护装备,采取安全防护措施,严格执行应急救援人员进入和离开事故现场的相关规定。

  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根据需要负责协调、调集相应的安全防护装备。

  5.5.2群众的安全防护

  现场指挥部负责组织群众的安全防护工作,决定应急状态下群众疏散、转移和安置的方式、方法、范围、路线、程序。

  5.6警戒保卫

  在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统一部署下,由事发地公安机关及事发单位保卫机构组织实施。

  (1)保护事故现场和相关县域内人员及财产的安全。

  (2)负责安全保卫、治安管理和现场警戒封闭,阻止未经批准的现场拍摄、采访等;控制无关人员进入事故现场和事故危险区域。

  (3)负责交通管制,进行人员、车辆疏导和分流等工作。

  (4)防止和处理事故现场可能发生的其他刑事、治安案件。

  5.7社会动员

  (1)事发地政府视情况需要组织动员本行政区域社会力量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2)必要时,向单位和个人征用应急救援所需设备、设施、场地、交通工具和其他物资,要求有关单位生产、供应生活必需品和应急救援物资,提供医疗、交通等公共服务。

  5.8现场检测及评估

  现场指挥部应成立由专家组成的事故现场检测、鉴定与评估小组,综合分析和评价检测数据,查找事故原因,评估事故发展趋势,预测事故后果,为制定现场抢救方案和事故调查提供依据。

  5.9信息发布

  县烟花爆竹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负责烟花爆竹事故的信息综合、发布工作。

  5.10应急结束

  5.10.1应急终止的条件

  现场应急处置工作基本结束,同时具备下列条件时,即宣布应急结束:

  (1)死亡和失踪人数已经核清;

  (2)事故危害得到控制,环境符合有关标准;

  (3)次生、衍生事故因素已经消除;

  (4)遇险人员全部得救,受伤人员得到救治;

  (5)事故可能波及县域的人员得到疏散。

  5.10.2应急终止的程序

  (1)经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确认,或事件责任单位提出,按照“谁启动、谁终止”的原则,报请启动机构批准结束应急处置工作,并宣布终止应急状态。

  (2)由现场救援指挥部向各应急救援队伍下达应急终止命令。

  6.后期处置

  6.1善后处置

  (1)事故发生单位、相关部门和乡镇政府要妥善处理事故伤亡人员及其家属的安置、救济、补偿和保险理赔。

  (2)参加救援的部门和单位应认真核对参加应急救援的人数,清点救援装备、器材,整理救援资料,核算救援发生的费用。

  (3)污染物的收集、清理与处理等事项。

  6.2事故调查

  事故调查应严格按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法规和有关规定进行。较大以上事故县有关部门依据事故调查程序规定,配合上级部门开展事故调查;一般事故由县政府牵头或指定有关部门开展调查,按规定时限提交调查报告,提出对有关责任人的处理意见及防止事故再次发生的具体措施。

  6.3总结分析

  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负责对事故应急处置工作进行总结。事故调查组负责事故应急处置评估工作,并在事故调查报告中对应急处置作出评估结论。事故应急处置工作总结报告的主要内容包括:事故基本情况、事故信息接收与报送情况、应急处置组织与领导、应急预案执行情况、应急救援队伍工作情况、主要技术措施及其实施情况、救援成效、经验教训、相关建议等。

  7.保障措施

  7.1通信与信息保障

  充分利用公用通信、互联网,保障应急救援有关单位和人员之间的通讯畅通,必要时,要将通讯传输设备设在事故救援现场。

  7.2应急支援与保障

  7.2.1应急队伍保障

  企业和各乡镇应当依法组建和完善应急救援队伍,没有条件组建专业应急救援队伍的,要建立兼职救援队伍,配备必要的救援物资和防护装备。

  7.2.2应急资金保障

  生产经营单位应参加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做好应急救援资金的必要准备。应急救援资金由事故责任单位承担。

  7.2.3应急物资保障

  县相关成员单位、专业救援队伍及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企业应按照职责分工和预案要求,做好应急救援物资和技术装备等储备。

  7.2.4医疗卫生保障

  县卫生行政部门负责组建医疗卫生应急救护队伍,发生事故时应及时赶赴现场开展医疗救治、疾病预防和控制等工作。

  7.2.5交通运输保障

  县公安、交通运输部门要按照各自的职责,制定本系统的运输保障预案,在开展应急救援时开通应急特别通道,确保救援队伍及时赶赴事故现场,实施救援。

  7.2.6治安保障

  县公安部门按照规定参与事故处置和治安维护工作,加强对重点地县、重点场所、重要物资安全保护,依法打击违法犯罪活动。

  7.3技术支撑与保障

  由县安监局、县供销联社等单位建立和完善全县烟花爆竹重大危险源、救援力量、应急预案、现场处置措施和专家数据库,为事故救援提供技术咨询和服务;规范信息获取、分析、发布、报送的程序。

  7.4宣传、培训和演习

  7.4.1宣传

  各乡镇及相关部门要向烟花爆竹相关企业和烟花爆竹从业人员宣传烟花爆竹的危险性及发生事故可能造成的危害,落实企业和各乡镇的安全生产责任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最大限度地减少烟花爆竹伤亡事故。

  7.4.2培训

  (1)县安监局督促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机构、救援队伍和企业的相关人员参加相关应急救援业务的培训,负责对应急救援培训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对员工进行应急培训。

  (3)对于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储存场所周边居民的宣传,可利用发宣传单、网站、报纸和举办专题培训班等多种形式,广泛开展烟花爆竹事故应急知识的宣传、培训和教育活动。

  7.4.3演练

  各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和乡镇政府应当根据自身特点,定期组织应急救援演练,每年至少演练一次,演练结束后,应及时进行总结评估,上报县安监局和县安委办。

  8.附则

  8.1预案修订与更新

  (1)本预案由县安监局制定,并负责解释,每三年结合应急管理工作实践,组织对本预案进行修订及评审,结果报县应急办审议通过并备案。遇有特殊情况可随时修订,并执行相关程序。

  如出现以下情况,应及时对本预案进行相应的调整、修订:

  ①新的相关法律法规、标准颁布实施或修订;

  ②在事故应急处置或预案演练中发现不符合项;

  ③应急机构和应急人员发生变化;

  ④应急资源发生变化;

  ⑤其它原因。

  (2)县烟花爆竹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应根据本预案制定专业实施方案,并报县安监局备案。

  8.2沟通与协作

  县安委会办公室和有关部门应与驻芦溪县单位应急机构建立应急联动机制,明确通信联络、信息共享、队伍及资源调动程序等工作,尤其是与邻近县、区应急机构的联系,组织参加县域救援活动,开展县域间的交流与合作,明确应急值守通信联络方式、信息报送要求、队伍物资调动程序等,确保突发事件发生后能够快速、有序、协同应对。

  8.3监督检查

  县安委会办公室对全县烟花爆竹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实施的全过程进行监督和检查。

  8.4表彰奖励与责任追究

  对在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中有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应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奖励。对失职、渎职的有关负责人,要依据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8.5预案实施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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