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学校抑或是社会中,难免会有事故发生,为了降低事故后果,通常需要提前准备好一份应急预案。应急预案应该怎么编制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应急物资应急预案,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应急物资应急预案 1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为提高我市应对灾害事故所需重要物资的应急保障能力,保证应急处置所需重要物资迅速、高效、有序调度与供应,建立协调一致、高效快捷的重要物资应急保障体系,确保物资保障有力有序,编制本预案。
1.2 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灾害事故应对法》、《云南省突发公共事件应对条例》、《昆明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安宁市发生各类灾害事故情况下重要物资的应急保障工作。
1.4 工作原则
按照“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统一领导、分级负责,依法规范、属地管理,快速反应、协同应对,依靠科技、资源整合”的原则,在市委、市政府统一领导下,整合全市应急物资保障资源,统一指挥、统一调度,建立市级应急物资储备;市级部门按照工作职责,负责物资的储备、更新和日常管理,加强协调配合,确保应急物资保障体系在处置灾害事故时反应迅速、保障有力。
2 、组织体系
2.1指挥机构
成立安宁市灾害事故物资保障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负责灾害事故应急物资保障工作。
指 挥 长: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
副指挥长:市政府联系副主任
市发展改革局局长
市应急局局长
成 员:各街道办事处,各园区管委会,市政府新闻办、市发改局、市工科信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住建局、市交运局、市卫健局、市应急局、市审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城管局、市气象局、市水务局、市消防救援大队、市森林消防大队、市红十字会、市人武部等单位分管领导。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在市应急局(以下简称“物资保障办公室”),物资保障办公室主任由市自然灾害应急综合服务中心主任担任,成员从指挥部成员单位抽调有关人员组成。
发生特别重大、重大灾害事故后,指挥部根据严重程度开展处置工作,成立市级现场指挥部。
2.2 工作职责
2.2.1指挥部主要职责
指挥部主要职责: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物资保障应急管理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研究制定全市物资保障制度的重大决策和指导意见;建立完善全市物资保障应急管理体系,整合全市应急物资保障资源,建立市级重要应急物资储备,统一指挥、统一调度;统一领导、协调保障机制,督促检查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情况;宣布启动和停止实施物资保障应急预案。
2.2.2物资保障指挥部(办公室)职责
物资保障指挥部(办公室)职责:负责物资的储备、更新和日常管理;开展物资保障应急管理考核、评估、调研,会同有关部门提出物资保障应对资金使用及物资安排意见;统筹全市物资保障应急物资仓库建设;指导、协调、督促全市物资保障应急演练、宣传教育及培训工作;承担上级领导机构安排的其他工作。
负责统筹职能部门、街道办事处、社区、物管等配合灾害事故的救援工作;安排做好辖区内的应急物资调运工作;配合上级做好应急物资的使用和储备。
2.2.3 市级有关部门职责
市应急局:负责提出救灾物资的储备需求和动用决策,组织编制救灾物资储备规划、品种目录,会同市发展和改革局(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等部门制定年度购置计划,根据需要下达动用指令。负责市级物资储备管理和综合协调,组织、指导开展事故中物资调拨、使用、核查;负责市级物资保障应急预案的编制;负责统筹协调做好灾害事故物资保障应急等;负责收集和及时发布地震灾害信息,并做好监测、预警工作;做好地震灾害有关的应急物资储备。
市政府新闻办:根据指挥部的安排,负责组织开展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新闻报道和新闻发布,做好媒体记者的组织、管理和引导工作。
市发改局:根据市级救灾物资储备规划、品种目录、年度购置计划,负责救灾物资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根据市应急管理局的动用指令按程序组织调出。负责粮油、救灾物资和市级重要物资的储备管理;做好生活必需品和成品油的市场供应工作,负责协调本市有关应急物资的生产、筹措和调用,了解和掌握企业生产能力和有关信息。
市财政局:根据有关部门对应急物资保障、物资储备规划、物资采购等工作资金需求,结合财力情况和年度部门预算编制要求,统筹做好资金保障工作。
市工科信局:根据应急物资需要积极组织生产,为应对灾害事故提供及时有效的物资保障;负责通信应急抢险物资储备;负责组织和协调事故受损通信设施的抢修保通,保障事故应急通信和电力畅通。
市公安局:负责处置应急物资保障过程中处置和消除影响社会政治稳定的不安定因素,防范和打击各种破坏活动。
市民政局:做好与受灾人员应急救助、过渡期生活救助的衔接,将符合条件的受灾群众纳入社会救助范围,保障好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做好善后处理和生活救助等工作。
市自然资源局:负责地质灾害防治有关的应急物资储备。
市市场监管局:负责应急储备过程中药品、食品的质量安全监管;发挥监督职能,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药品等违法行为,保障正常经济秩序。
市住建局:负责涉及建筑工程、城市供气等灾害事故的应急物资储备。
市水务局:负责涉及处置水旱灾害事故的应急物资储备。
市交运局:负责运力、公路抢险工程机械等应急物资储备;组织、协调运输车辆,参与应急救援物资运输等有关工作。
市农业农村局:负责涉及动植物疫病防治等灾害事故的应急物资储备。
市卫健局:负责制定医疗卫生应急救援药品、医疗器械、设备、快速检测器材和试剂、卫生防护用品等应急救援物资的储备计划,落实全市有关医疗卫生单位作为重点储备单位和医疗资源的调配。
市生态环境局:负责涉及环境污染灾害事故的应急物资储备。
市林草局:负责涉及森林防火、森林病虫害防治、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与防控工作有关的应急物资储备。
市气象局:负责做好涉及灾害性天气监测预警应急物资的储备工作;负责开展灾区气象预报预测,发布气象预警信息,提供灾害预警所需的气象资料信息。
市审计局:负责救灾物资各项经费、项目的跟踪审计。
市消防救援支队:负责涉及灭火类、消防救援类等有关应急物资的储备和管理。
市森林消防大队:负责涉及森林防灭火和应急救援等有关应急物资储备和管理。
市红十字会:做好人道主义救助物资的储备管理和接收工作,做好救灾捐赠物资的管理及发放。
安宁市人武部:负责协调驻市部队拟定军地协同、平战结合的应急物资保障方案。
各街道办事处,各园区管委会也要成立相应的应急指挥机构,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和分工,负责本辖区灾害事故应急物资的储备,加强统一指挥和综合协调,组织现场应急处置工作。
3 、常态管理
3.1 储备管理
建立市级重要物资储备应急保障体系,建立定期检查、备案制度,定期组织储备目录评估和物资更新。
市物资保障指挥部办公室(市应急管理局)负责市级重要物资储备的日常管理。
各成员单位应切实做好物资应急保障信息的收集、分析和评估,建立健全专业应急物资储备体系,完善应急保障机制。特别是自然灾害、安全生产、防汛抗旱、工程机械、特种设备、危险化学品、动植物疫情等应急管理工作机构,建立健全动态监控的物资储备数据信息系统(应急资源管理平台)。
建立多元化应急物资储备方式,按照属地为主的原则,以行政区划为单位,依据人口分布情况,建立适应本区域自然地理、社会经济特点的常用救援器材和生产生活物资储备;重要应急救援物资储备以委托企业储备为主,有关单位实物储备及要求有关企业保持一定数量的商业储备为辅。
建立实物储备与资源信息、技术储备相结合,政府储备与企业储备相结合,战略物资储备与周转物资储备相结合的储备模式。
3.2 监测预防
各成员单位应加强对灾害事故有关信息的监测、收集和研判,加强信息沟通和通报,按照各类灾害事故的.特征和防范、处置要求,主动研判应急物资需求,及时做好物资保障准备。
一旦发生重特大灾害事故或发布灾害事故预警信号,指挥部有关部门和单位,视情采取以下物资应急保障准备措施:开展重要物资需求评估,及时补充必要的物资储备;检查有关应急物资储备落实情况;与有关部门建立信息沟通渠道,及时获取物资应急保障需求;调集、筹措所需物资、人员队伍进入待命状态,并视情况做好后续准备;做好其他预防性措施。
各部门要建立和完善应急物资储备数据库,及时做好数据采集、整理和更新工作,实现各类应急物资储备有关数据动态管理和实时更新。每次应急物资变更都要及时向市物资保障指挥部办公室(市应急管理局)备案,每年12月底要将本年度应急物资储备的品种、数量、布局和消耗情况等数据报市物资保障指挥部办公室(市应急管理局)备案。
3.3 仓储管理
坚持建管并重、以管促建,实现建设效率和效益的最大化。加快应急物资库建设步伐,充分利用现有各类物资储备仓库资源,调剂仓库容量余缺,可采用优势互补、横向“联合”调配的方式合理利用有效配置,避免重复建设,提高仓库利用效率。
4 、应急保障行动
4.1 信息报告与通报
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加强灾害事故信息通报和协作,并根据重要物资应急保障需要,做好及时通报、联系和协调工作。
4.2 分级保障
一旦发生灾害事故,事发单位和事发地负有灾害事故及时处置的第一责任,要尽力组织提供应急处置所需的物资保障。根据应急事件的发展态势和处置情况,本市重要物资应急保障等级,根据灾害事故的性质、严重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分为I级(特别重大,红色)、II级(重大,橙色)、Ⅲ 级(一般,黄色)三个等级,并可视情及时做出调整。
4.2.1 Ⅲ级应急保障
发生一般灾害事故,影响范围小时,由事发地街道成立应急小组,负责组织调用本单位储备物资进行应急保障,同时向上级部门报告。如储备物资不足时,应立即报告上级部门协调从临近物资储备点调集物资进行保障。
4.2.2 Ⅱ级应急保障
当发生重大灾害事故,影响范围集中、事态比较严重,成立市物资保障应急处置指挥部,启动Ⅱ级应急保障。
(1)有关部门根据职责和规定权限,启动物资保障应急预案,组织调用物资储备或本部门物资储备开展应急保障。
(2)按照就近保障原则,本地实物储备难以满足应急处置需要,可根据掌握的信息,报上级部门,请求协调邻近单位储备物资开展救援,同时组织有关生产和流通企业积极生产、组织货源,保障应急处置行动。
(3)按照逐级动用的原则,组织调用重要储备物资。当本市储备物资不能满足需要时,报请上级组织应急物资调剂互助。
(4)为应对灾害事故,可根据有关法律规定,紧急征用法人或自然人的重要物资、交通工具及有关设施,投入应急处置行动。
(5) 应急保障情况应及时向物资保障指挥部办公室(市应急管理局)报告。
4.2.3 Ⅰ级应急保障
当发生特别重大灾害事故,影响波及全市范围、事态严重时,成立市物资保障应急指挥部,启动Ⅰ级应急保障。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市物资保障指挥部统一组织、协调本市物资保障应急力量和资源,开展应急保障工作。有关部门和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密切配合,共同实施应急处置。
(1)在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全面整合、合理调配和调用全市应急物资资源。
(2)在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有关单位共同负责协调有关生产和流通企业积极组织货源,动用储备和商业库存,并及时安排运输,确保应急物资供应。
(3)根据应急物资保障需要,有关单位在市物资保障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按照职责分工,及时协调有关生产企业组织应急生产,及时提供必要的物资保障。
(4)必要时,依法紧急征用法人或自然人的重要物资、交通工具及设施,投入应急处置行动。
(5)应急保障情况应及时向市委、市政府、昆明市应急局、省应急厅报告。
4.3 应急保障结束
4.3.1 Ⅲ 级应急保障结束
灾害状态解除后,事发地街道总结梳理救助情况形成书面报告报市应急管理局,并对物资进行清点、补充。
4.3.2 Ⅱ级应急保障结束
事态得到控制后,由市物资保障应急指挥部决定,终止Ⅱ级物资应急保障行动,转入常态管理,并及时做好物资动用情况的统计上报工作。
4.3.3 Ⅰ级应急保障结束
事态得到控制后,由指挥部提出,经市委、市政府决定,终止Ⅰ级物资应急保障行动,转入常态管理。物资保障办公室要及时将物资动用情况进行统计汇总,报市物资保障指挥部。
5、 后期处置
5.1 补充更新
各成员单位要做好本级储备物资应急动用后的补充更新工作,并在组织需求分析和评估的基础上,完善物资储备目录,加强物资保障能力。
因应急抢险需要,调集、征用有关法人或自然人重要物资、交通工具及设施的,经评估后,根据有关规定给予合理补偿。
5.2 调查评估
经市指挥部授权,由市发改局、市应急局、市财政局、市审计局组织对重要物资应急保障行动进行调查、评估和核实,及时将调查评估结果报市委、市政府。
5.3 信息发布
市政府新闻办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必要的重要物资应急保障信息发布工作。
6 、协同保障
6.1 重点联系企业制度
各成员单位要建立应急物资分品种重点联系企业制度。加强与重点联系企业的信息沟通,及时掌握重点企业生产经营能力、库存水平等有关情况,建立动态数据库,形成重要物资应急保障快速反应机制,并负责本行业企业应急物资征用的对接工作。
6.2 信息储备保障
各成员单位要对本市未储备及不具有生产能力的重要物资进行梳理,建立非储备物资信息库,签订必要的紧急支援、采购意向或协议,确保物资快速到位。
6.3 交通运输保障
市交运局负责协调应急物资运输车辆,确保应急救援物资及时运抵目的地。
6.4 通信保障
市工科信局要加强对有关通信企业的组织协调,保证重要物资应急保障行动的通信畅通。
6.5 技术保障
各成员单位要不断完善信息资源集成与共享机制,实现储备物资的分级管理、科学决策和合理调度。
6.6 资金保障
市级有关部门根据应急物资保障预案、物资储备规划、物资采购预算等规定,结合工作实际提出资金保障需求,市财政局按照预算管理要求,结合财力情况和年度部门预算编制要求,统筹做好资金保障工作。
6.7 社会秩序保障
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管局等部门要依据各自职责,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损害消费者利益、扰乱应急处置工作和物资保障行动的违法犯罪活动。
7、 奖惩机制
7.1 奖励制度
对在重要物资应急保障行动中作出重大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可由市人民政府或该单位上级主管部门、个人所在单位视情给予表彰。
7.2 追责制度
对单位和个人未按要求履行预案职责、造成重特大损失的;贪污、挪用以及因管理不善等人为原因造成救灾物资重大损毁和丢失的,由上级主管部门或监察机关、个人所在单位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8 、附则
8.1 预案编制
本预案由市应急局负责编制,并根据实际情况及时更新和修订。有关部门要根据本预案,结合本单位情况,制定相应的灾害事故重要物资应急保障预案。
8.2 预案实施
本预案由市应急局负责解释,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应急物资应急预案 2
1、总则
1.1编制目的
着眼提高突发事件物资装备应急保障能力,加强应急物资准备、调运和管理,提高处置突发事件的应急物资装备保障水平,维护市场有序供应和社会稳定,促进“平安雁江”建设。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四川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试行)》《资阳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试行)》《资阳市突发事件物资装备保障应急预案(试行)》《资阳市雁江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试行)》,制定本应急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区发生的、跨镇域或超出事发地镇(街道)处置能力,需要由区政府负责处置的特别重大、重大和较大突发事件采取的物资装备应急保障行动和措施。
1.4工作原则
应急物资装备保障工作遵循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科学研判、高效应对,属地为主、多级联动,储备为先、平战结合的原则。
1.5预案体系
本预案是资阳市雁江区突发事件应急物资装备保障应急预案体系的组成部分,由镇(街道)预案以及企业、团体等相关单位的应急预案组成。各镇(街道)、各部门(单位)要在本预案基础上,结合实际制定各自预案。
1.6装备类别
本预案所确定的物资装备类别包括抢险类装备和抗灾类物资两大类,具体为:
抢险类装备
包括但不限于应急照明器材(应急灯、电筒)、交通工具(车辆、船只等)、通讯器材、大型施救设备(挖掘、施吊等设备)、施救防护用品(鞋帽、手套、面具等防毒、防腐用品)以及排灌设备、沙袋、钢管、桩木、铁丝、铁锹及有关配套工具等抢险基本用具。
2、抗灾类装备
生活必需品:包括但不限于大米、面粉、食用油、猪肉、蔬菜、食盐、食糖、饼干、方便面、饮用水、帐篷、棉被、毛毯、毛巾被、服装、雨具、蚊帐、净水器、清洁用品。
医疗用品:包括但不限于药品、医疗器械以及卫生防护用品、消毒药品及防疫物资。
其他基本生产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农药、化肥、农膜、发电机。
2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2.1区领导小组
发生较大突发事件,区应急物资装备保障应急指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区领导小组),负责领导、组织、协调全区物资装备保障应急处置工作。区领导小组由区政府分管副区长任组长,副组长由区政府办、区经济科技信息化局、区发展改革局、区财政局、区应急管理局主要负责人担任。区发展改革局、区经济科技信息化局、区财政局、区公安分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商务局、区卫生健康局、区应急管理局,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资阳市雁江供电分公司、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雁江分公司、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四川有限公司雁江分公司、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雁江区分公司、中石化资阳分公司、中石油资阳分公司、延长(壳牌)资阳分公司等部门(单位)及各镇(街道)分管负责人为成员。
区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经济科技信息化局。区经济科技信息化局分管负责同志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
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和区应急委有关突发事件应急物资装备保障应急工作决策和部署。
(2)指挥、协调全区突发事件应急物资装备保障应急处置工作,及时向区委、区政府、区应急委汇报相关工作实施和进展情况。
(3)研究部署突发事件应急物资装备保障应急工作,协调解决重大问题。
(4)承担区委、区政府和区应急委交办的突发事件应急物资装备保障工作。
(5)组织制定区应急物资装备保障应急工作相关办法。
2.2区领导小组办公室
办公室主任由区经济科技信息化局分管负责同志担任。
主要职责:
(1)处理区领导小组日常事务,负责与市应急物资装备保障相关部门、区内有关部门及镇(街道)指挥机构对接和协调。
(2)负责建立成员单位间应急资装备保障应急协调机制,定期组织召开会议,分析评估应急物资装备保障应急工作形势,落实区领导小组工作安排,指导区市应急物资装备保障应急工作。
(3)负责应急物资装备保障应急工作的监测、分析、汇总、报送等工作,组织和制订有关处置方案,向区领导小组报告重大问题并提出处置建议。
(4)经区领导小组批准,启动、调整、终止应急物资装备保障应急响应等级。
(5)按照区领导小组的命令和指示,组织协调跨区域应急物资装备保障工作。
对应急物资装备保障应急工作有关处置方案和恢复重建进行综合评估论证,提出意见和建议等。
2.3区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成员单位有区经济科技信息化局、区财政局、区应急管理局、区发展改革局、区公安分局、区民政局、区国土分局、区交通运输局、区水务局、区商务局、区卫生健康局等部门。职责分别为:
区经济科技信息化局:牵头编制完善《资阳市雁江区突发事件应急物资装备保障应急预案》;组织应急情况下重要物资、装备的生产;组织开展预案演练和宣传培训;配合做好应急物资、装备综合调控和紧急调度。
区发展改革局:根据突发事件应急粮食及帐篷、棉被等生活类物资体系规划落实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负责粮食应急工作的综合协调,根据政府调拨或动用指令开展粮食及帐篷、棉被等生活类救灾物资综合调控、紧急调度等。
区财政局:负责应急物资装备保障资金的筹集和落实;负责突发事件中应由区级财政安排的经费保障及管理;负责区属监管企业应急物资、装备的统计和调控;参与突发事件应急物资、装备保障体系建设规划、标准编制;参与编制完善《资阳市雁江区突发事件应急物资装备保障应急预案》。
区公安分局:负责组织维护突发事件地区的治安秩序,及时打击扰乱社会秩序的'违法犯罪活动。
区民政局: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突发事件中的社会捐赠等工作。
区国土分局:负责地质灾害的监测预警;参与地质灾害相关技术;做好本行业应急物资装备储备工作。
区应急管理局:制定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救援装备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区发展改革局等部门建立健全应急物资信息平台和调拨制度,在救灾时统一调度;参与技术研判,开展事态分析;为应急物资装备保障工作、物资装备的运输,安装、运行、维护等工作提供技术支持;做好社会各界捐赠物资装备的管理。负责提供地震活动数据和趋势判断意见;参与技术研判,开展事态分析。
区交通运输局:及时收集报送保障工作中交通设施受损情况;及时组织协调抢修损毁的公路、水路交通设施;组织协调应急运力,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应急物资、装备的运输工作;做好本行业应急物资装备储备工作。
区水务局:负责水情、汛情监测预警预报;负责相关水域水文监测及水量调度工作;做好本行业应急物资装备储备工作。
区商务局:负责组织协调生活必需品的市场供应,完成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区卫生健康局:配合区经济科技信息化局做好应急医疗物资、装备。
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资阳市雁江供电分公司:负责电网安全和电力输送、调配工作。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雁江分公司、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四川有限公司雁江分公司、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雁江区分公司:负责应急通讯保障工作。
中石化资阳分公司、中石油资阳分公司、延长(壳牌)分公司:落实成品油储备任务,负责成品油应急保障供应工作。
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根据《资阳市雁江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试行)》,参照本预案,制定本行政区域突发事件物资应急保障行动方案,成立突发事件物资应急保障协调机构,在区政府领导小组领导下开展本行政区域内的应急保障工作。
2.4领导小组工作组及职责
区领导小组下设4个工作组(综合协调组、技术支持组、交通运输组、治安维稳组),工作组由指挥部相关成员单位组成,工作组组长由牵头单位分管负责同志担任,工作组或成员单位可根据突发事件实际需要增减或调整。
2.4.1综合协调组
由区经济科技信息化局牵头,区发展改革局、区公安分局、区应急管理局、区财政局、区民政局、区交通运输局、区水务局、区商务局、区国土分局、区卫生健康局、事发地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组成。主要职责:组织实施应急物资装备保障工作。负责收集汇总灾情、社(舆)情等信息和应急救援工作进展情况;承办突发事件应急物资装备保障指挥部会议、活动和文电工作;负责全区突发事件应急救援装备保障综合协调工作,负责指挥部各工作组之间的协调工作、指挥部与外部单位的协调工作;负责指挥部后勤保障工作。
2.4.2技术支持组
由区应急管理局牵头,区发展改革局、区交通运输局、区水务局、区国土分局、区卫生健康局、区应急管理局、事发地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应急物资装备储备单位、相关行业专家组成。主要职责:组织进行技术研判,开展事态分析;提出应急物资装备保障处置技术措施建议;为应急物资装备保障、运输、安装、运行、维护等工作提供技术支持。
2.4.3交通运输组
由区交通运输局牵头,区水务局、区国土分局、区应急管理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公安分局、事发地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组成。主要职责:负责交通道路抢通保畅和应急物资装备运输保障工作。实施必要的交通管制,抢修维护交通设施,维护交通秩序;制定救援队伍、设备和物资运送方案;组织协调各类运输力量,做好抢险救援队伍、受灾人员、应急救灾物资装备以及基本生活物资的运输工作。负责区内外有关交通设施抢险救援队伍、交通运输队伍的协调工作。
2.4.4治安维稳组
由区公安分局牵头,事发地事发地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组成。主要职责:维持应急物资装备运输、使用期间秩序稳定。预防和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预防和处置事件;负责灾区指挥场所、党政机关、要害部门、金融单位、储备仓库、强戒所、避难和临时安置等重要场所的安全保卫工作,必要时组织开展重要目标的临时转移、搬迁工作;做好涉灾矛盾纠纷化解工作。
2.5现场指挥部
根据突发事件应急保障需要成立现场指挥部,现场指挥部按照领导小组的决策部署和工作安排,协调处置突发事件应急物资装备保障供应工作。
2.6镇(街道)层面组织指挥机构
发生一般突发事件,由事发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参照区级组织指挥架构设置,明确或成立相应机构提供应急物资装备保障,区级领导小组给予支持指导。
3、预防与预警
3.1日常联络机制
由区经济科技信息化局牵头,不定期召开协调会议,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区应急委关于做好应急物资装备供应保障工作要求,研究重要事项,协调解决预测防范和应对过程中的重大问题,指导督促有关部门(单位)和地方政府按照职能职责抓好责任落实,共同做好应急物资装备保障的应对工作。
3.2会商研判机制
由区经济科技信息化局组织各工作组负责人员,对全区应急物资装备供应形势进行会商研判,掌握市内外应急物资装备行业最新动向,及时更新应急物资装备清单及分布图。
3.3预警分级
根据《资阳市雁江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试行)》,可预警的主要事件类型有:自然灾害、事故灾难或公共卫生事件,预警级别的确定和信息发布由各级事件应对主责单位(部门)负责。按照紧急程度、发展势态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预警级别可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和四级,分别用红色、橙色、黄色、蓝色标示,一级为最高级别。
3.4预警信息报送
突发事件应急物资装备保障情况信息发布应做到及时、准确、客观、全面。由现场指挥部明确新闻发言人,拟定发布内容,及时向当地突发事件指挥机构报送应急物资保障预警信息。必要时可选择举行新闻发布会、媒体吹风会、授权新闻单位发布等多种形式,及时对外发布权威信息。
3.5预警行动
全区各级各部门应急物资装备保障机构要积极做好突发事件应急物资装备供应的预警工作,当保障需求可能超出本行政区保障能力时,事故发生地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及时向上一级人民政府报告,必要时可以越级上报。黄色预警公告发布的同时,区领导小组通知各成员单位及其他有关单位立即进入应急状态,密切关注事态进展,并按照预案要求做好应急响应准备。
区级指挥部要及时汇总分析研判突发事件发展趋势,评估保障需求,必要时组织相关部门、专业人员进行会商评估,并根据评估情况及时提请区突发事件指挥部调整预警级别。
4、应急响应
4.1响应级别
根据突发事件引发的应急物资装备保障供应需求,本预案应急响应等级从高到低设定一级、二级、三级、四级。
4.2响应条件
按照突发事件响应的等级启动相对应应急物资装备保障应急响应等级。
4.3响应层级
一级、二级响应由区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三级、四级响应由事发地镇(街道)指挥机构负责组织实施。
当突发事件应急物资装备保障需求超出属地指挥机构应对能力时,应在立即采取先期处置措施的同时报请上一级指挥机构。涉及跨镇(街道)行政区域的,由其共同的上一级人民政府组织应对或指定一方或双方共同应对。
4.4指挥协调
接到区政府指令后,区领导小组组长及时主持召开成员单位会议,研究部署物资装备应急保障工作。情况紧急时,根据区政府指令,区领导小组组长可按本方案协调各成员单位行动。各成员单位根据本方案明确的职责分工,履行物资装备保障职责。
应急保障实施过程中,区领导小组组长可根据工作需要,主持召开区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会议,研究、检查、落实保障工作。必要时,区领导小组组长可带领有关人员直接赶赴现场,指导组织物资装备保障行动。
4.5响应行动
4.5.1先期处置
突发事件发生后,领导小组立即按程序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物资装备用于应急处置。
4.5.2需求研判
领导小组在区委、区政府、区应急委和突发事件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组织开展应急物资装备保障工作。
4.5.3企业供应链采购
商务部门应督促区重点联系流通企业积极组织货源,动用商业库存,保障市场供应。
4.5.4企业应急生产
根据职责分工,相关成员单位应组织市应急加工重点联系生产企业开展应急生产,提供应急商品。
4.5.5区域间调剂
从区内未发生市场波动的地区紧急调运商品,进行异地商品余缺调剂。
4.5.6动用装备储备
首先动用镇(街道)储备,镇(街道)储备装备不足时,再按规定程序动用区级储备物资,区级储备物资不足时,按照规定程序向市级有关部门或市政府提出援助请求。
4.5.7定量或限量销售
情况特别严重时,对重要商品物资暂时实行统一配发、分配和定量或限量销售。
4.5.8依法征用
按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紧急征用法人或自然人的重要商品物资、交通工具以及相关设施。
4.6信息通报
物资装备保障行动预案启动后,区领导小组应及时了解情况,综合掌握突发事件基本情况、物资装备保障要求及有关保障资源情况,采取多种方法及时通报各成员单位,并将有关信息通报区相关应急指挥机构。
各成员单位按照应急联系工作机制,提供本单位掌握的信息、资源,提出应急工作建议。物资装备保障行动涉及的镇(街道)应及时将本行政区域内物资装备供求和保障的有关信息报区领导小组。
4.7应急结束
突发事件应急保障工作处置完毕,按照“谁启动,谁终止”原则,由启动应急响应的机构批准,终止应急响应。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应急响应进行评估并形成报告,报同级政府和领导小组。
5、应急保障
5.1企业联系制度
分品种建立物资装备市重点应急响应企业联系制度。通过定期报表,及时掌握重点企业生产经营能力、库存水平等有关情况,建立资源动态数据库,形成应急处置快速反应体系。
5.2物资装备储备
建立完善重要物资装备商品区级储备制度,加强储备装备监管,各镇(街道)根据实际建立相应的重要物资装备商品地方储备制度。
5.3资金保障
组织物资装备保障行动所需经费,由相关部门提出,报同级财政部门审核后予以保障。
5.4交通运输保障
建立应急物资装备商品公路,确保应急商品运输畅通。
5.5社会秩序保障
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应加强执法,严厉打击和依法惩处囤积居奇、哄抬物价、牟取暴利、破坏市场经济秩序以及制售假冒伪劣商品、损害消费者利益、扰乱应急处置工作等违法犯罪活动。
6、后期处置
6.1善后处置
突发事件发生地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在区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负责组织善后处置工作,包括人员安置、征用物资、装备补偿、灾后重建、伤亡人员抚恤、司法援助、疾病预防与控制和污染物收集与处理等事项。尽快消除事件带来的不利影响,保障社会稳定,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
6.2总结评估
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后,领导小组或现场指挥部组织成员单位及其他参与应急物资装备保障的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专家等人员对应急响应全程进行评估、总结、提出改进意见,持续改进完善预案。
6.3物资装备补充
针对应急处置消耗的物资装备,各级政府结合总结评估意见,分级筹措、及时补充。
7、预案管理
7.1预案演练
采取实战演练与桌面演练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开展贴近实际、形式多样、广泛参与、联动性强的应急演练。结合资阳市雁江区突发事件特点及其对应急物资装备需求,由区经济科技信息化局牵头每2年至少进行一次应急演练。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7.2预案评估与修订
建立定期评估制度,分析评估预案针对性、可操作性,实现预案的动态科学管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及时修订:
(1)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上位预案中的有关规定发生变化的;
(2)应急指挥机构及其职能职责发生重大调整的;
(3)面临的风险发生重大变化的;
(4)重要应急物资装备发生重大变化的;
(5)在实际应对和演练中发现问题需要作出重大调整的;
(6)预案中重要信息发生变化的;
(7)其他应当修订的情况。
8、附则
8.1奖励和责任追究
8.1.1奖励
在突发事件应急物资装备保障工作中有下列表现之一的单位或个人,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奖励:
(1)出色完成突发事件应急物资装备保障任务,成绩显著的;
(2)对应急物资装备保障工作提出重大建议,实施效果显著的;
(3)有其他特殊贡献的。
8.1.2责任追究
在应急物资装备保障工作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按照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对有关责任人员视情节和危害后果,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机关给予行政处分。其中,对国家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分别由任免机关或者监察机关给予行政处分;属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不按照规定报告、通报事件真实情况的;
(2)拒不执行突发事件应急物资装备保障应急预案,不服从命令和指挥,或者在应急响应时临阵脱逃的;
(3)盗窃、挪用、贪污、损坏应急物资装备的;
(4)有其他危害应急物资装备保障工作行为的。
8.2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本预案由区经济科技信息化局负责解释。
应急物资应急预案 3
1、总则
1.1编制目的
按照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印发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通知》(国粮仓〔2019〕330号)和山东省减灾委员会的相关要求,立足省粮食和储备局省级救灾物资储备管理职能,为进一步提高省级救灾物资应急保障能力,确保关键时候救灾物资调得出、用得上,确保灾区群众基本生活得到有效保障,制定本预案。
1.2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各类突发重、特大自然灾害应急响应涉及职能领域内省级救灾物资保障工作。
1.3工作原则
坚持政府主导、分级负责、上下联动、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原则。
2、领导机构及工作职责
2.1领导机构
省粮食和储备局成立省级救灾物资应急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局长任组长,分管救灾物资储备工作的副局长任副组长。成员包括办公室、物资储备处、仓储与产业处、规划财务处、省救灾物资储备管理中心等处室(单位)主要负责同志。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物资储备处,负责日常工作。
2.2工作职责
(1)组长:担任突发自然灾害省级救灾物资保障总指挥并下达省级救灾物资调运行动指令。
(2)副组长:具体协调指挥各成员处室和单位执行省级救灾物资保障任务。
(3)办公室:负责新闻宣传。
(4)物资储备处:负责与省应急厅救灾与物资保障处的`沟通联系,指导协调省救灾物资储备管理中心及6个代储库做好相关救灾物资应急保障,履行协调管理职责。
(5)仓储与产业处:负责指导物资储备仓储管理工作,承担物资储备单位安全储存和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
(6)规划财务处:按财政预算管理有关规定,及时指导相关处室(单位)提出应急资金预算,协调省财政厅申请资金。
(7)省救灾物资储备管理中心:负责具体实施救灾物资应急保障调运及费用结算相关事宜。
3、应急准备
3.1预案启动
省应急厅启动省级救灾应急响应后本预案立即启动。局救灾物资应急保障领导小组各成员根据工作职责进入应急工作状态直至省级救灾响应结束。
3.2物资准备
预案启动后,物资储备处加强值班值守,密切跟踪灾害发生情况,积极与省应急厅衔接,对可能需要调用的省级救灾物资品种、数量,灾害发生地或附近储备库物资库存、交通条件等进行综合调度。
3.3调运准备
省救灾物资储备管理中心及各代储库应安排专班24小时值班值守。提前与物流公司、交通运输部门沟通,做好省级救灾物资调运出库准备工作。
4、应急调运
4.1指令下达
收到省应急厅下达的救灾物资调拨函后,物资储备处立即起草调运出库通知,按照调运工作流程报局长、分管副局长签发,同时通知省救灾物资储备管理中心,立即组织物资调运工作,调运出库单发至省救灾物资储备管理中心(因情况紧急,来不及下达书面指令,物资储备处报经局长、分管副局长口头同意后,立即电话通知省救灾物资储备管理中心实施物资调运工作,调运出库书面手续后续补发)。
4.2现场督导
调运指令发出后,根据突发事件情况,局救灾物资应急保障领导小组安排人员赶赴仓库,现场协调、指导、监督救灾物资应急保障事宜。
4.3物资装运
省救灾物资储备管理中心接到调运通知(电话)后,立即按照通知要求组织物资装运,确保数量足额、质量良好,并及时与申请使用单位有关人员取得联系,确定物资运送地点及接收方式,及时完成调运任务。
4.4综合协调
调运过程中,物资储备处与省应急厅救灾与物资保障处及省救灾物资储备管理中心实时沟通衔接,及时协调解决救灾物资调运过程中出现的相关问题,确保物资高效及时运抵目的地。
5、信息发布与舆论引导
局办公室按照信息发布程序规定,采取适当形式向社会发布中央及省级救灾物资应急保障信息,根据事态发展和处置情况做好跟进发布工作。
6、应急结束
省级救灾应急响应终止后,局救灾物资应急保障领导小组宣布应急结束。
7、评估与恢复
7.1预案评估
应急结束后,局救灾物资应急保障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时对应急预案的作用、效果和损失进行评估,总结经验,及时发现问题,研究提出改进措施,完善预案。
7.2补办手续及核报费用
应急结束后,局相关处室(单位)应及时补办应急收储、动用手续,按规定办理资金支付。
7.3补充物资
物资储备处根据救灾物资应急出库情况,及时与省应急厅会商补充省级救灾物资,尽快恢复应对突发自然灾害的应急保障能力。
8、预案管理
8.1预案培训
局救灾物资应急保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预案和应急基本知识的宣传教育,及时组织开展预案培训,增强突发自然灾害应急处置能力。
8.2预案演练
本预案应急演练,由局救灾物资应急保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各相关职能处室(单位)应按照预案要求,熟悉工作流程,做好应急准备。
8.3预案修订
如有以下原因,局救灾物资应急保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有关处室(单位)对应急预案进行修订。
(1)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上级预案发生变化的;
(2)应急指挥机构及其职责发生调整的;
(3)面临的风险或其他重要环境因素发生变化的;
(4)重要应急救灾资源发生重大变化的;
(5)预案中的其他重要信息发生变化的;
(6)通过应急预案演练或经突发自然灾害检验,发现应急预案存在缺陷或漏洞。
8.4责任和奖惩
突发自然灾害应急处置工作实行责任追究制。对突发自然灾害应急管理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予以表彰。对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突发事件重要情况或者应急管理工作中有其他失职、渎职行为的,依法对有关责任人员进行处理。
应急物资应急预案 4
一、编制目的
正确、有效和快速地处理电网抢险、修事件,最大限度地减少因铁塔倒塌而造成的影响和损失,恢复电力的正常供应,保障人民的正常生活。
二、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和《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公司应急预案细则》制定本预案细则。
三、工作原则
1.居安思危,预防为主。高度重视应急突发工作,常抓不懈,防患于未然。增强忧患意识,坚持预防与应急相结合,常态与非常态相结合,做好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各项准备工作。
2.统一指挥,分工负责。在公司统一指挥和协调下,组织开展铁塔抢险、修生产等各项应急工作。各相关部门分工负责实施,保证铁塔抢险、修生产工作的顺利进行。
3.依法规范,加强管理。依据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及公司有关管理规定,加强应急管理,使应对突发应急事件的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
4.快速反应,协同应对。加强公司应急处置队伍建设,建立联动协调制度,充分动员和发挥作用,形成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功能齐全、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应急管理机制。
5.依靠科技,提高素质。加强公司应急处置技术及硬件设施,充分发挥放样技术人员的作用,提高应对突发应急事件的技术水平和指挥能力,避免发生次生、衍生事件;加强宣传和培训教育工作,开展铁塔抢险、修生产紧急处置演练,提高对铁塔抢险、修事件应急处理的综合处置能力。
四、应急产品
光热钢结构、电网钢结构
五、综合产能
光热钢结构:1000吨/月;
电网钢结构:1500吨/月
六、组织机构
成立电网应急物资供应工作小组
组长:xx
副组长:xx
组员:xx
七、工作流程
1.储备物资:营销信息→成品库(储备库)→发运
2.未储备物资:营销信息→铁塔(线路)分厂→放样转换→材料预算→生产所需资料(清单、杆件加工图、样板、程序、组合件图等)→组织生产→试装→镀锌→包装标识→发运
八、职责及要求(最短供货要求)
营销部在接到外部信息或公司电网应急物资供应工作小组发出的指令后,立即就抢险范围、数量、技术要求、供货期等情况进行沟通、核实,并及时向公司电网应急物资供应工作小组报告。
1.储备物资:成品库(储备库)1小时之内核实完毕储备物资型号、数量是否满足应急物资需求。如相符,即刻按排发运事宜。如不符,即刻向营销部反馈信息,按未储备物资应急方案处置。
2.未储备物资:
2.1属已加工过的塔型(单基)最短耗时14小时
(1)接到正式的加工清单、加工图后半小时完成审图,并在1小时内完成原材料清单,并交物资部库平、采购。
(2)2小时内,完成角钢、连板的编程、样板等加工资料,并分别转交铁塔(线路)分厂工段和板材中心。
(3)物资部在接到材料预算2小时内,平衡好生产所需原材料。
(4)铁塔(线路)分厂、板材中心在接到放样室相关的技术资料后,分别开始组织原材料的进料,并组织一切力量组织生产,确保半成品6小时生产完毕;同时分别组织人员对半成品进行数量的清点复核,确保数量的准确无误。
(5)采取边生产边镀锌的组织形式,铁塔(线路)分厂对镀锌工段从黑件进料,到组织镀锌生产、成品包装、标识,在白件生产结束后3小时内,确保镀锌加工、包装标识结束。
2.2属未加工过的新样塔(单基)最短耗时87小时
(1)接到正式的`加工图、加工清单后半小时完成审图,并在4小时内完成原材料清单,并交物资部库平、采购。
(2)铁塔(线路)分厂放样室在48小时内,完成铁塔(钢管杆)的审图、放样转换、样板制作、组合件图等,并完成角钢、连板的编程、样板等加工资料,上述资料分别转交铁塔(线路)分厂和板材中心。
(3)物资部在接到材料预算48小时内,平衡好生产所需原材料。
(4)铁塔(线路)分厂、板材中心在接到放样室相关的技术资料后,分别开始组织原材料的进料,并组织一切力量组织生产,确保半成品在20小时之内生产完毕;同时分别组织人员对半成品进行数量的清点复核,确保数量的准确无误。
(5)当制作完成的角钢、连板、组合件等全部集中到试装场地后,铁塔(线路)分厂立即组织人员对铁塔(钢管杆)进行试组装,以验证设计、放样的准确性,并要求在10小时内完成。
(6)试装过程中,可采取分段或整基的办法安排镀锌生产,铁塔(线路)分厂对镀锌工段从黑件进料,到组织镀锌生产、成品包装、标识,在黑件试装结束后5小时内,确保镀锌加工、包装标识结束。
九、应急物资首选运输方式:
汽运
十、应急工程通告
(1)发生应急任务工程后,电网应急物资供应工作小组负责对外部信息统一收集和管理及内部信息对外发布,负责召集各有关部门,就铁塔抢险、修范围、抢险、修数量、技术要求、供货期等有关情况及时通报,使各相关部门和员工对抢险、修情况有清楚的认识和了解。
(2)发生应急任务后,立即启动公司应急生产预案,应急工作小组组长任内部生产总指挥,应急工作小组成员立即组织生产设备部、物资部、铁塔分厂、质管部等相关部门,及时安排生产,保证准确、快速提供合格铁塔,确保电力设施的尽快修复。在这一过程中,营销部将时刻保持与内外部的联系,做好沟通跟踪服务工作,保持信息畅通,确保抢险、修工作的顺利进行。
十一、、应急保障
(1)技术保障
全面加强技术人员(尤其是放样人员)的培训和应急演练,同时充分运用以往的铁塔(钢管杆)加工放样电子存档资料,高效、快捷地完成放样、制作、试组装、焊接、镀锌、包装等方面的技术应急措施,保障应急工作顺利开展。技术遵循标准GB2694、GB/T646。
(2)装备及物资保障
根据应急工作需要,建立和完善抢修装备及物资保障数据库和调用制度,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装备。全面掌握公司应急物资的储备情况,并保证抢修装备始终处于随时可正常使用的状态。
日常储备物资库存情况:
角钢:500吨、钢板:600吨、
(3)人员保障
通过日常技能培训和模拟演练等手段提高各类人员(尤其是放样人员)的业务素质、技术水平和应急处置能力,一旦发生铁塔(钢管杆)抢修事件,公司各相关人员打破常规作息时间,确保抢修工作的顺利进行。
(4)质量、安全和后勤保障
通过加强质量、安全监管力度,提高检查频次,确保抗灾抢险时不发生质量和安全事故,相关出厂资料应确保及时提供。后勤保障工作应充分、及时、有效,为生产一线职工解除一切后顾之忧,安心全力投入抢修生产任务。
十二、责任与奖惩
(1)突发应急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实行问责制。
(2)对突发应急事件应急管理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要给予表彰和奖励。
(3)对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突发应急事件重要情况或者应急管理工作中有其他失职、渎职行为的,依法对有关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
十三、日常对外联络
电网应急物资供应工作小组下设日常对外联络部门——营销部
联系人:
电话/传真:
手机:
邮箱:
应急物资应急预案 5
1、编制目的:
有效保证本部门物资仓储工作的安全性、可靠性;事故发生后,迅速、有效、有序地实施应急救援,确保应急物资调运及时、准确。
2、适用范围:
适用于物资仓库范围内发生的火灾、爆炸、自然灾害等事故的预防及应急救援;事故发生后应急救援物资的调配。
3、应急原则:
加强监控,遵守规章,杜绝事故;发现事故,及时汇报,迅速处置;有备无患,调运及时,保证需求;领导负责,员工参与,自救互救,减少损失。
4、事故类型和危险分析
4.1事故类型:
本部门涉及的主要事故类型有:火灾、爆炸、自然灾害等。涉及的专项应急预案有:火灾及爆炸事故专项应急预案、自然灾害专项应急预案等。
4.2危险分析
物资仓库主要职责是负责宾馆范围内所需物资的供应,包括应急救援物资等。库房内贮存的物资种类多,品种繁杂,包含易燃易爆危险品(如各类机油、酒精等)、化学品(如各种清洗、消毒物品等)。如因管理不善、保管不当,极易引发火灾、爆炸事故的发生。
5、职责与任务
5.1严格执行本部门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5.2负责对物资仓库内的各类物资进行保管,做好各类材料的定置管理及安全工作。
5.3勤检查库存物品,保持库房干燥,注意防火、防盗、防爆,离开仓库时断电。
5.4及时向采购员报告应急救援物品的库存情况,提出应急救援物品采购计划,对外购物品的质量进行检验。
5.5发现事故及事故隐患时,应立即上报。
5.6事故发生时,积极参与应急救援、物资调配。
6、事故预案
6.1火灾及爆炸事故专项应急预案
6.1.1火灾及爆炸事故的监控
1)张贴防火、防爆警示标志,配备必要的防爆、灭火器材。保管员必须能正确使用灭火器材,定期对电器线路进行检查。
2)各类物资材料应按品种规格和性能,堆放整齐,库内留出1~1.5m的`主通道,货物与墙、灯、房顶之间保持50cm距离。
3)易燃易爆危险品、化学品应专库或专柜存放,不得混存。
4)仓库内的照明灯限60w以下白炽灯,不准用可燃物作灯罩,不准使用碘钨灯、日光灯、电熨斗、电炉、电视机、电壶等电器设备;化学品仓库的照明灯具应设防暴装置;仓库内应保证良好的通风,各类物品应标明性能和名称。
5)仓库的总电源应设在门口外面,要有防雨、防潮保护,每年对电线进行一次绝缘检查,发现可能引起打火、短路、发热、绝缘不良等情况,必须进行维修更换。
6)物品入库时要防止带火种,潮湿的物品不准入库,对长时间堆积的物品要进行翻堆清仓,防止物品积热产生自燃、爆炸。
6.1.2火灾及爆炸事故的分级
针对火灾及爆炸事故的严重程度及影响范围,将火灾及爆炸事故分为两级:
Ⅰ级:事发现场的火势凶猛、蔓延速度快、扩散范围广、经判断难于扑救;或发生剧烈爆炸,引发火灾。
Ⅱ级:事发现场的火势较小、蔓延速度慢、经判断易于扑救;或发生轻度爆炸,不造成火灾。
6.1.3响应分级:依据分级负责的原则,将火灾及爆炸事故响应分为两级。
1)当发生Ⅰ级事故时,启动公司综合预案Ⅱ级响应,必要时启动Ⅰ级响应。
2)当发生Ⅱ级事故时,启动公司综合预案Ⅲ级响应,必要时启动Ⅱ级响应。
6.1.4处置程序
1)报告
当仓库管理员发现火情或爆炸事故时,立即拨打宾馆24小时值守电话,通知公司应急救援办公室,讲清起火或爆炸具体地点、燃烧、爆炸何物、火势大小、报警人姓名、身份、所在部门、岗位等,必要时可直接拨打119,通知消防部门。
2)救援
a)立即取用库房内设置的消防器材进行灭火。火灾扑救时,必须根据不同的火灾类型,采用不同的方法灭火。如果没有可能灭火,则尽可能减少助长火势的因素,如关闭门、窗等,然后立即离开现场。
b)立即切断库房内的电源。
c)协助现场救援人员实施现场救援。
d)发生电气火警时,应立即切断电源,用粉质灭火器或黄砂扑救,严禁用水扑救。
e)协助现场救援人员撤离、转移火场附近的易燃易爆物品,避免火灾、爆炸区域扩大。
f)协助保卫警戒组指挥、引导员工按预定的线路、方法疏散、撤离事故区域。
f)发生员工伤亡,要马上进行施救,将伤员撤离危险区域,同时打120电话求救。
g)灭火后,协助工程部人员更换损坏喷头及其他消防设备,并使所有的消防设施恢复正常。
h)对库内物资进行清点,配足所需物资,特别是应急救援物资。
i)当火情由宾馆自己组织力量可以扑救,不惊动消防机关时,事后必须报消防机关备案。
6.2自然灾害专项应急预案
6.2.1自然灾害的监控
1)密切关注天气及地质灾害预报,跟踪灾害预报。
2)加强仓库防护,保证供电系统正常。
6.2.2自然灾害分类
地震、沙尘暴、雷击。
6.2.3自然灾害等级
1)Ⅰ级:因地震、雷击的危险性极大,发生上述事件时,均为重大事故(Ⅰ级)。
2)Ⅱ级:宾馆属室内营业机构,发生沙尘暴时,对人员伤害相对较小,故为一般事故类型(Ⅱ级)。
6.5.3响应分级:
1)当发生Ⅰ级自然灾害事时,启动公司综合预案Ⅰ级响应。
2)当发生Ⅱ级自然灾害事时,启动公司综合预案Ⅲ级响应,必要时启动Ⅱ级响应。
6.5.4自然灾害的处置程序
1)地震
a)采取有效措施,消除可能带来的灾害隐患,保护仓库内物资免遭损坏。
b)协助驻军和武警部队参加抢险救灾,进行自救互救,抢救被埋压人员和仓库内重要物资、设施设备。
c)协助医疗救护队进行现场救援。
d)协助现场指挥部调用应急救援物资。
e)救援结束后,维护、补充备用的应急救援物资。
2)雷击
a)第一发现人立即拔打120急救电话,并拨打公司24小时值班电话,值班员接到电话后,立即通知公司应急救援指挥部。
b)同时,发现人应避免惊慌失措,要沉着冷静采取救护措施,使受伤人员平躺于干燥通风的地方,挤压胸部,做人工呼吸等措施。
c)120急救车到来之后,协助医护人员做好人员救护、转移等工作。
d)依据公司应急救援办公室提出的要求,就事故进行调查分析,找出原因,制定并实施整改措施。
3)沙尘暴
a)依据沙尘暴发生的强度,对物资仓库加强巡查、防护,重点检查仓库内供电系统,杜绝火灾事故的发生。
b)如库房内供电系统发生故障,立即通知工程部进行抢修。
7、应急物资控制程序
7.1应急物资的识别与提供
1)酒店安全主管根据本酒店存在的危险源,确定应急救援所需物资种类、数量等,编制应急物资采购计划,报酒店总经理批准后,由物资供应部门进行采购,并对采购物资的质量、安全性能进行验证。
2)在应急物资采购过程中,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把质量关,杜绝假冒伪劣物资流入应急储备。
7.2应急物资的维护及更新
1)库管员每月对应急救援物资的储存情况进行一次检查,特别要严格防止仓储过程中的物资流失、挪用、缺损、变质等,一旦出现上述情况,应上报部门领导,及时予以补充、更新。
2)库管员应完整、准确记录并统计应急物资储备和使用情况,确保账物相符,并每月向主管领导上报。
3)采购员要及时了解和掌握应急物资生产厂商信息,对不宜长期保存的物资,应与供应商联系,及时调换或更新。
4)应急救援工作结束后,应对救援中消耗的应急物资进行补充,损坏的救援设施、设备进行维修,必要时更换。
7.3应急物资的储存要求
1)应急物资最好能专库专用,如条件不容许,必须做到专区存放,并要保证运输通道畅通,确保事故发生时,能及时运送。
2)应急物资应按照其使用性能分别存放,并做好相应的标识。
3)应急物资库的贮存条件应符合应急救援物资的性能,并应做好防潮、防水、防盗、防火等工作。
7.4应急物资的应急调配
1)物资供应部门是酒店应急物资主管部门,部门经理应组织本部门人员建立应急物资储备、调拨及紧急配送体系。
2)事故发生时,物资供应经理负责应急物资的调配和供给,根据需要提出应急物资采购建议,确保应急物资满足应急救援要求。
应急物资应急预案 6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建立健全抢险救灾物资保障制度和应急预案,保障一旦发生各类突发公共事件,有效提供必要的抢险救灾物资,及时控制和最大限度消除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危害,维护社会稳定。
(二)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和《四川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绵阳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制定本预案。
(三)适用范围和品种
本预案适用于因自然灾害、安全生产事故、突发环境事故、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突发社会安全事件发生后,处置所需的各类抢险救灾物资。主要包括:
食品类:肉及肉制品、大米、面粉、食用油、蔬菜、食盐、饼干、方便面、矿泉水、奶粉等;
生活用品类:帐篷、毛毯、毛巾被、蚊帐、净水器、清洁用品、应急灯、棉服、棉鞋、雨衣、雨鞋、棉被、净水剂(片)、取暖器、手电筒、干电池等;
救生器材类:救生衣、救生艇、防护服、防护面罩、防护手套、口罩、灭火器等;
救灾物资类:对讲机、发电机、铁丝、铁锹、绳索、钉子、编织袋、塑料布等。
(四)工作原则
1、统一指挥、分级负责:抢险救灾物资保障工作由市级有关部门组成协调小组(以下简称协调小组)统一领导和指挥,根据事件的性质和影响,区别不同情况,由市级有关部门、县市区人民政府分级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2、职责明确、分工合作:市级有关部门、县市区人民政府抢险救灾物资保障工作,以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市政府确定的各部门职能为基础确定,有关部门、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加强沟通,密切配合。
二、组织体系及职责
(一)抢险救灾物资供应保障协调小组
1、组织机构。抢险救灾物资保障工作由市政府统一领导,有关部门分工负责、协调配合。成立绵阳市抢险救灾物资供应保障工作协调小组(以下简称“协调小组”),由分管商务工作的副市长任组长,市政府协助分管商务工作的副秘书长和市商务局局长、市财政局局长、市民政局局长任副组长,成员由商务局、宣传部、经委、农委、财政局、民政局、交通局、公安局、卫生局、粮食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物价局、统计局、工商局、质监局、建设局、审计局、监察局等部门及单位的有关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商务局,负责日常工作。
2、协调小组职责
(1)确定各成员单位的具体职责任务及工作分工;
(2)在市政府统一领导下,指挥、协调应急响应行动,下达抢险救灾物资任务数量;协调市级有关部门、有关县市区人民政府组织实施,并监督检查落实情况;
(3)决定抢险救灾物资保障工作信息发布的有关事宜;
(4)研究、落实市政府和省协调小组交办的其他有关应急处置工作的重大事项;
(5)其他工作。
3、协调小组成员单位职责
市商务局会同粮食、盐业等部门负责生活必需品供应:即肉及肉制品、大米、面粉、食用油、蔬菜、水果、食盐、方便面、矿泉水、奶粉、净水剂(片)、取暖器、手电筒、干电池、清洁用品、应急灯等商品数据库的建立,确保一旦需要,能马上购买到上述商品;完善物资投放网络建设,会同海关、检验检疫等部门报告省商务厅组织部分重要抢险救灾物资的进口。
市民政局负责重大生活用品类:即帐篷、毛毯、毛巾被、蚊帐、净水器、棉服、棉鞋、雨衣、雨鞋、棉被等商品数据库的建立,确保一旦需要,能马上购买到上述商品。
市经委负责燃气、成品油(汽油、柴油)、发电机等商品数据库建立,协调应急处理所需生活必需品的生产、运输,协调供电部门保障应急商品重点生产企业的应急用电。
市公安局、市卫生局、市安办负责救生器材类:即救生衣、救生艇、对讲机、防护服、防护面罩、防护手套、口罩、灭火器、消毒喷雾器、火药等商品数据库的建立,确保一旦需要,能马上购买到上述商品;维护应急物资发放场所的治安秩序,及时打击犯罪活动。
市供销社负责救灾物资类:即铁丝、铁锹、绳索、钉子、编织袋、塑料布(彩条布)等商品数据库的建立,确保一旦需要,能马上购买到上述商品。
宣传部门负责组织和协调新闻单位,根据主管部门提供的口径,按照有利于市场稳定的.原则组织好新闻发布和宣传报道工作。
建设部门负责组织疏通交通所需设备的数据库建立,确保一旦需要,能马上征用。
市财政局负责处置应急物资应由财政安排的经费保障工作。
交通(含铁道、机场)部门根据调运方案,及时组织应急物资的铁路、公路、飞机运输,并协调集装箱等大型物资的征用工作。
市工商局负责市场监管,规范市场主体经营行为,依法查处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案件,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等违法经营活动,维护市场经济秩序。
质监和检验检疫部门负责生产环节、进出口环节应急物资储备的质量监督管理。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食品安全的综合监督、组织协调和依法组织对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查处。
其他相关部门根据本部门职责,配合相关工作。
(二)地方抢险救灾物资保障供应协调小组
参照市商务局牵头成立的抢险救灾物资供应保障工作协调小组机构职责,成立地方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协调小组,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领导下开展工作,办公室设在同级人民政府商务行政主管部门,具体负责日常工作。
三、应急响应
(一)分级响应机制及程序
在接到市人民政府应急办要求启动应急程序的指令后,以最快的速度启动本方案;各县市区在接到同级人民政府应急办要求启动应急程序的指令后,启动本地应急方案。
(二)信息共享和处理
1、信息收集
县市区人民政府启动应急程序后,应及时向市商务局通报。
2、信息报送
市级有关部门要及时收集和报告有关信息,协调小组办公室要及时汇总,科学分析、综合评价监测数据,并抄告有关部门。
3、信息处理
启动应急程序后,协调小组办公室牵头汇总分析所有信息,向协调小组报告,并确定向市级有关部门、有关县市区人民政府、社会公众等通报或公布。
四、控制措施
(一)信息引导
宣传部门及时组织协调报刊、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向社会通报应急物资供应状况,消除人们心理恐慌。
(二)企业供应链采购
商务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负责督促流通企业与生产者、供应商积极组织货源,动用企业库存,保障物资供应。
(三)组织进出口
当国内应急物资不足时,报告省商务厅迅速组织进口或控制出口。
(四)依法征用
国家依照有关法律规定紧急征用法人或自然人的生活必需品、交通工具以及相关设施。
五、应急保障
(一)经费保障
由财政负担的经费,按《绵阳市财政应急保障预案》执行。
(二)交通运输保障
建立应急储备物资铁路、公路、航空运输“快速通道”,确保应急商品运输畅通。
(三)应急物资保障
各部门按其职责,各司其职,各尽其责。
六、结束
应急储备物资事件处置完毕,由协调小组批准,终止应急响应,并由办公室通知有关单位。
事件处置完毕后,由市商务局商其他部门写出总结报告,上报市政府和省商务厅,并通报有关单位。
有关县市区人民政府商务主管部门应根据本预案,制定本部门抢险救灾物资储备应急预案。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应急物资应急预案 7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提高和保障医院安全和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突发事件及其造成的损害,保障职工和病人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医院稳定,促进医院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编制依据
根据国家《突发事件应对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家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预案》、《威海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威海市突发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预案》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本院危险性分析制定本预案。
(三) 事件分类分级
本预案所称突发事件是指内外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危及医院安全的紧急事件。
根据突发事件的发生过程和性质,突发事件主要分为以下四类:
1.自然灾害。主要包括水灾害、气象灾害、地震灾害等。
2.事故灾难。主要包括火灾灾害、爆炸、大面积停水停电事件等。
3.医疗卫生事件。主要包括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医疗安全、食品安全,医院感染和职业危害,动物疫情,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和生命安全的事件等。
4.社会安全事件。主要包括群体性上访事件,院内治安事件,医疗纠纷引发的病人及家属过激行为事件等。
5.各类突发事件按照其性质、严重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一般分为四级:Ⅰ级(特别重大)、Ⅱ级(重大)、Ⅲ级(较大)和Ⅳ级(一般)。(附件1)
(四)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医院各类突发事件的应对工作。
本预案指导医院的各类突发事件应对工作。
(五) 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减少危害。切实履行服务职能,把保障职工和病人的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作为首要任务,最大程度地减少突发事件及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
2.居安思危,预防为主。高度重视安全工作,常抓不懈,防患于未然。增强忧患意识,坚持预防与应急相结合,常态与非常态相结合,做好应对突发事件的各项准备工作。
3.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医院突发应急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实行科主任负责制,充分发挥应急指挥机构的作用。
4.依法规范,加强管理。依据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加强应急管理,使应对突发事件的工作规范化、制度化。
5.快速反应,协同应对。加强医院应急处置队伍建设,建立联动协调制度,充分动员和发挥广大职工的作用,形成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功能齐全、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应急管理机制。
6.依靠科技,提高素质。加强医院安全技术建设,采用监测、预测、预警、预防和应急处置技术及设施,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科技水平和指挥能力,避免发生次生、衍生事件;加强宣传和培训教育工作,提高职工自救、互救和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的综合素质。
(六)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体系
1.医院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总体应急预案是医院应急预案体系的总纲,是医院应对突发事件的规范性文件,用于指导医院各类应急预案的建立和运行。
2.医院突发事件专项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主要是医院及其有关部门为应对某一类型或某几种类型的突发事件而制定的应急预案。
3.突发事件部门应急预案。部门应急预案是有关部门根据总体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部门职责为应对突发事件制定的预案。
各类预案将根据实际情况变化不断补充、完善。
二、 组织体系
(一)领导机构
为了应对突发事件,医院成立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指挥部)。下设应急管理办公室和4个专业应急小组。
应急领导小组(指挥部)成员:
组 长(总 指 挥):许德峰 谷源林
副组长(副总指挥): 王永 迟岳峰 张黎明 王华媛 梁军阳
成 员:庞玉栋 钟群 王海萍 姜建阳 吕淑敏 王红梅 许同 戚红建 刘艳 董心爱 罗利敏及各临床科室主任、副主任,护士长、副护士长(联系方式见附件6)
应急领导小组管理下设应急管理办公室。姜建阳任应急管理办公室主任。
应急领导小组职责:
1.监督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做好人员、技术、物资和设备的应急储备工作。
2.一旦发生突发事件,据其影响,决定是否启动应急预案。
3.及时、有效开展监测、分析和决策工作,必要时请求外力支援。
4.指定信息发言人,按照有关规定作好信息发布、传递工作。
5.在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过程中,对做出贡献的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对不负责任、不履行岗位职责、不服从指挥调度、散布谣言、扰乱医疗秩序、危害公众健康等行为者,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医院有关规定处理。
应急管理办公室职责:
沟通、协调全院各临床及行政科室(夜间及节假日由总值班负责联络),负责应急准备,事件发生时接受报告、信息报送、组织联络应急状态下各职能科室的沟通协调。全院各科室要以大局为重,无条件服从并圆满完成医院的指令。
(二)领导小组下设四个专业组分别负责具体工作。
1.通讯联络组
组 长:王华媛
副组长:王海萍
成员: 阮凌云 高飞 周雯
2.救护组
组 长:谷源林
副组长:迟岳峰 张黎明
成员:庞玉栋 钟群 周东晓 张丽妍(护理) 王红梅 董心爱 应急专家组成员,急诊科医护人员
医务科:负责意外伤亡事件抢救的组织实施、疫情上报、转诊、全院参加应急的医生调配及医疗质量管理、外派医疗队等;
护理部:护理人员调配及护理工作管理;
感染控制科:负责全院公共场所、各科的常规消毒及发现传染病后的特殊消毒及终末消毒。重点是发热诊区、急诊科、放射科及检验科。
3.后勤保障组
组 长:王 永
副组长:许 同 戚红建
成 员:罗利敏 刘艳 吕淑敏 王洪涛 王丽丽
总务科:各种后勤物资及防护用品的供应,工作人员的饮食、休息;其它后勤工作;
医疗设备科:各种急救所需的医疗器械供应;
药剂科:各种急救药品的供应;
人事科:参加急救的医务人员的调配;
预防保健科:员工保健及密切接触者的管理;
财务科:各种捐献物资的管理,一线工作人员的.生活、慰问等;
4.安全保卫组
组 长:王永
副组长:姜建阳
成 员:王志刚 刘伟 赵伟童 保安队员8人
保卫科:院内安全保卫工作。在应急工作的过程中保障医院的工作秩序,保障工作人员及医院的安全。
三、运行机制
(一)预测与预警
各部门要针对各种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完善预测预警机制,建立预测预警系统,开展风险分析,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1.预警级别
根据预测分析结果,对可能发生和可以预警的突发事件进行预警。预警级别依据突发事件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紧急程度和发展势态,一般划分为四级:Ⅰ级(特别严重)、Ⅱ级(严重)、Ⅲ级(较重)和Ⅳ级(一般)。(附件2)
2.预警信息包括突发事件的类别、预警级别、起始时间、可能影响范围、警示事项、应采取的措施和报告人、科室等。
预警信息的发布、调整和解除可通过院内网、电话、微信、广播、通信、警报器或组织人员逐科通知等方式进行。
(二)应急处置
1、正常工作日应急处置
(1)信息报告
突发事件发生后,发现突发事件的部门(个人)要根据相关预案的报告程序立即报告,同时通报有关部门。应急处置过程中,要及时续报有关情况。
(2)先期处置
突发事件发生后,事发地有关科室在报告突发事件信息的同时,要根据职责和规定的权限,及时、有效地进行处置,控制事态。
(3)应急响应
对于先期处置未能有效控制事态的突发事件,要及时启动相关预案,由医院应急领导小组统一指挥或指导科室开展处置工作。需要多个部门共同参与处置的突发事件,由该突发事件的分管院长牵头,其他部门予以协助。
现场应急指挥小组负责现场的应急处置指挥工作。
(4)应急结束
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结束,或者相关危险因素消除后,现场应急指挥机构予以撤销,相关工作由领导小组办公室接管。
(5)善后处置
要积极稳妥、深入细致地做好善后处置工作。对突发事件中的伤亡人员、应急处置工作人员,要按照规定给予抚恤、补助或补偿。
(6)调查与评估
要对突发事件的起因、性质、影响、责任、经验教训等问题进行调查评估。
(7)信息发布
1、建立新闻发言人制度,医院新闻发言人一般由医院医疗副院长担当,如遇紧急特殊事件发生,可由院领导指定或事件处理的主要负责人担当。
2、医院新闻发布会所要发布的新闻稿应经院党委会或院领导班子集体决议后确定,其内容应及时、真实、准确、客观、全面,做到表述准确,且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法》及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会后应将新闻稿交党委办存档。
3、参加医院新闻发布会的记者应遵守国家及的相关规章制度,会前应填写《采访申请表》(附件5)并向党委办提供身份证明材料及采访提纲和提问纲要。
(8)应急启动程序
2、总值班应急处置(夜间、节假日)
为进一步明确总值班在处理突发事件中的职责,理顺工作程序,提高反应速度,保证处理措施准确到位,特制定《威海卫人民医院总值班应急管理职责和流程》,望各相关部门及人员严格遵照执行。在处理应急过程中,各临床、医技、行政及后勤科室应密切配合,及时贯彻落实医院及相关业务科室下达的指令。
(1)总值班应急管理工作职责
1.总值班由院领导、职能科室干部参加,实行24小时负责制,节假日照常值班。值班人员必须明确应急管理工作的性质、任务,严格执行总值班工作流程。
2.值班人员不得离开值班室。临时去向及时告诉有关人员,必须保持通讯工具畅通。
3.值班人员必须做好值班书面记录,认真交接班,做到每班职责分明,有据可查。
(1)发生突发事件时,总值班按流程应立即向当日值班领导报告突发事件情况,再由值班领导向院长和党委书记进行汇报。
(2)总值班应在第一时间到达突发事件现场,按院领导指示进行协调、沟通,处理相关具体事务并完成领导交办工作。
(3)总值班按院领导要求负责通知相关部门负责人到突发事件现场,按职责分工处理:
①主管医疗和护理业务副院长:审定突发医疗事件患者救治方案,立即启动患者救治绿色通道。
②医务科:负责成立突发医疗事件抢救领导小组,协调各相关科室医生会同专家讨论并制定救治方案,进行救治会议全程记录,落实病情汇报制度,并按规定及时向卫生厅应急办公室汇报。
③公共卫生科: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通过电话、书面及网上直报等形式,及时向各级CDC或其它相关卫生主管部门汇报,并做好登记工作。
④护理部:负责突发事件抢救小组护理人员的调配,协调安排病房床位等。
⑤办公室:及时、准确、快速安排突发事件救治全过程的媒体沟通协调和宣传报道工作。
⑥保卫科:及时将突发事件情况上报有关部门,安排突发事件现场的安全保卫工作,保证突发事件处置过程的工作安全与秩序稳定。
⑦后勤服务、保障部门:及时做好应对突发事件的后勤物资准备及保障工作。
⑧车队:值班人员在接到总值班通知后应随时待命。
(4)总值班在完成当日突发事件处理工作后,应按要求填写《威海卫人民医院突发事件处理情况报告表》(附件4)并报院应急办。
(2)总值班应急处置流程图
四、 应急保障
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和相关预案做好突发事件的应对工作,同时根据总体预案切实做好应对突发事件的人力、物力、财力、交通、医疗及通信保障等工作,保证应急救援工作的需要。
(一)人力资源
在出现灾害及公共卫生突发事件时,我院人员的应急调配由人力资源办、医务科及护理部共同负责。
1.根据任务的性质确定并选择应急人员;
2.确定、审核医疗队名单及联系方式;
3. 通知医疗队队员按规定时间内赶赴医院。
加强应急救援队伍的业务培训和应急演练,建立联动协调机制,提高装备水平;增进科室间的交流与合作。发挥其在应对突发事件中的作用。
保卫科是处置突发事件的骨干力量,按照有关规定参加应急处置工作。
(二)财力保障
保证所需灾害及突发应急准备和救援工作资金。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申请提出相应的补偿或救助政策。做好对应急保障资金的使用和效果的监管和评估工作。
(三)物资保障
建立健全应急物资储备、调拨及紧急配送体系,完善应急工作程序,确保应急所需物资和生活用品的及时供应,并加强对物资储备的监督管理,及时予以补充和更新。(物资储备见附件3)
(四)医疗保障
组建医疗卫生应急专业技术队伍,根据需要及时赴现场开展医疗救治、疾病预防控制等应急工作。
(五)交通保障
要保证紧急情况下应急交通工具的优先安排、确保物资和人员能够及时、安全送达。
根据应急处置需要,开设应急救援“绿色通道”,保证应急救援工作的顺利开展。
(六)治安维护
要加强对重点部位、重点场所、重点人群、重要物资和设备的安全保护。必要时,依法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态,维护社会秩序。
(七)人员防护
指定应急避险场所,完善紧急疏散管理办法和程序,明确各级责任人,确保在紧急情况下人员安全、有序的转移或疏散,确保人员安全。
(八)通信保障
完善和建立有线和无线相配套的应急通信系统,确保通信畅通。
(九)后勤设施
要按照职责分工,分别负责电、水的供给,以及废水、固体废弃物等有害物质的监测和处理。
(十)科技支撑
要加大安全监测、预测、预警、预防和应急处置装备的投入,不断改进技术装备,建立健全安全应急技术平台,提高我院安全科技水平。
五、监督管理
(一)预案演练
各部门要结合实际,有计划、有重点地组织本部门对相关预案进行演练。
(二)宣传和培训
通过院报、微信平台、版报、横幅、标语、电子屏、网络、各种会议等,广泛宣传应急法律法规和预防、避险、自救、互救、减灾等常识,增强职工的忧患意识、社会责任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有计划地对应急救援和管理人员进行培训,提高应急技能。
(三)责任与奖惩
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实行责任追究制。对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要给予表彰和奖励。
对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突发事件重要情况或者应急管理工作中有其他失职、渎职行为的,依法对有关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 附则
预案管理:根据实际情况的变化,及时修订本预案。
本预案由应急管理办公室负责解释。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应急物资应急预案 8
一、总则
为健全突发事件救灾物资应急保障工作机制,规范救灾物资应急保障行动,提高应急保障能力和水平,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公共安全和社会稳定,制定本预案。
(一)编制依据。本预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浙江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浙江省人民政府防汛防台抗旱指挥部规则》《浙江省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二)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发生各类突发事件(包括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省应急管理厅下达动用指令,省粮食物资局负责储备管理并按程序组织实施的救灾物资应急保障工作。
(三)保障原则。
1.坚持以人为本,保障民生。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作为应急救灾的首要任务。按照“不死人、少伤人、少损失”的目标要求,最大程度地减少突发事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障受影响人员的基本生活。
2.坚持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建立健全省市县统一的救灾物资应急保障体系,按照分级负责、分级保障、条块结合、属地为主的原则,由事发地粮食物资部门根据应急管理部门的动用指令,按程序组织救灾物资应急保障调运配送工作。省粮食物资局负责统筹协调和工作指导。
3.坚持底线思维,有备无患。着眼突发事件最严峻复杂的局面,结合实际,充分做好灾前应急保障各项准备工作,做到有备无患。
4.坚持就地就近,高效应急。突发事件发生后,要遵循及时报告、快速反应,就地就近、果断处置,确保救灾物资应急保障工作有序高效。
二、组织机构和职责
(一)救灾物资应急保障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应急保障领导小组”)
组长:省粮食物资局局长
副组长:省粮食物资局分管局领导和其他有关局领导
成员:办公室、粮食处、物资与能源储备处(简称“物资处”)、安全仓储与监管处(简称“监管处”)、财务审计处、人事处、直属机关党委(简称“机关党委”),省粮食物资储备应急保障中心(简称“应急保障中心”)、省粮油交易信息中心(简称“信息中心”),省储备粮管理有限公司(简称“储备粮公司”)等处室(单位)负责人。
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突发事件应急保障工作的有关决策部署以及省防指、省减灾委和其他专项指挥机构的要求,组织开展救灾物资应急保障处置行动。
2.分析研判突发事件救灾物资应急保障行动风险,组织开展应急保障准备和各项应对防范工作。
3.根据突发事件专项指挥机构指令和灾情需要,统筹协调全省生活类救灾物资和其他重要应急物资的调拨和紧急配送,组织省级救灾物资储备的应急调运和紧急采购等保障行动,确保救援救助工作有序高效开展。
4.协调省防指、省减灾委和其他专项指挥机构,落实救灾物资应急保障所需交通、运力、安保等保障措施。
5.督促指导受影响地区粮食物资部门做好救灾物资应急保障工作。
6.组织和指导做好粮库、物资库等重点部位和场所防汛防台工作。
7.决定和落实其他重大保障行动事项。
应急保障领导小组根据灾情和突发事件态势,必要时可派出前方工作组,赴重灾区,靠前指挥,及时掌握灾情和需求,指导受影响地区粮食物资部门应对处置和保障行动,协调解决有关问题和困难。
(二)专项工作组及职责
应急保障领导小组下设:综合协调组、物资保供组、后勤服务组、信息宣传组。各组按职责分工要求具体组织落实各项保障行动。其中启动Ⅳ级、Ⅲ级响应时,后勤服务组、信息宣传组根据需要视情展开相关响应行动。
1.综合协调组。
组长:物资处负责人
成员:办公室、粮食处、物资处、监管处、财务审计处、人事处和应急保障中心等有关人员。
主要职责:
(1)具体贯彻落实应急保障领导小组的决策部署,协调救灾物资应急保障行动的前期准备、风险防控、预报预警、应急处置与恢复重建等工作。
(2)执行应急保障领导小组的决定,落实应急处置工作督导和协调。视情派出相关人员参加省防指、省减灾委和其他专项指挥机构驻点协调协同保障工作,协调落实局机关其他处室人员,加强应急保障工作力量。
(3)根据突发事件预报预警信息和省应急管理厅动用指令,提出应急值班值守和救灾物资应急保障具体行动方案。
(4)根据应急保障任务需求,对接省防指办和有关专项指挥机构等,联系沟通省应急管理厅、省财政厅、省公安厅、省交通运输厅等对口部门,落实救灾物资应急保障的紧急采购、交通、运力、安保等保障措施。
(5)负责组织本预案的编制修订、培训演练,研究提出应急保障工作意见建议。
(6)负责制定应急值班值守计划,安排落实应急保障工作人员。
(7)负责灾情信息和全省粮食物资部门应急保障工作动态收集汇总工作。
(8)完成应急保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2.物资保供组。
组长:应急保障中心负责人
成员:物资处、财务审计处、机关党委、应急保障中心、储备粮公司等有关人员。
主要职责:
(1)负责落实省级救灾物资应急保障准备工作,提供救灾物资储备的品种、数量、规格型号、存储库点分布以及应急物资生产能力储备和协议储备等信息。
(2)负责组织省级救灾物资调运工作,协调督导省级救灾物资承(代)储单位落实运力、装卸、通行等保障事项。
(3)负责与使用单位沟通联系,确认救灾物资具体送达方案,组织省级救灾物资装卸、出库、运输等工作。
(4)视情派出人员进驻省级救灾物资储备库点,现场督导省级救灾物资储备装卸收发作业。
(5)根据应急保障任务需求和综合协调组的计划安排,及时启动救灾物资紧急采购程序,具体落实紧急采购任务。
(6)完成应急保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3.后勤服务组。
组长:办公室负责人
成员:办公室、人事处、应急保障中心、信息中心等有关人员。
主要职责:
(1)负责应急工作期间的交通、会务、应急作业工具、用餐等后勤保障工作。
(2)做好应急指挥中心运行服务保障工作。
(3)完成应急保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4.信息宣传组。
组长:办公室负责人
成员:办公室、物资处、应急保障中心和信息中心有关人员。
主要职责:
(1)负责救灾物资应急保障有关信息的审核整理、归口上报、对外发布等工作。
(2)负责联系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省政府办公厅、有关新闻宣传部门和媒体,做好应急保障新闻宣传和网络舆情管控。
(3)完成应急保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应急准备
应急保障领导小组根据省委省政府应对突发事件总体要求和工作部署,督导做好救灾物资应急保障相关准备工作。
(一)落实应急保障责任。适时组织开展救灾物资储备管理和应急保障业务培训,落实救灾物资储备管理制度和应急保障工作责任。
(二)组织开展隐患排查。组织开展全省救灾物资储备管理和应急保障工作督查,全面排查隐患,及时落实整改,夯实应急保障工作基础。
(三)加强应急预案管理。指导全省粮食物资部门编制修订救灾物资应急保障工作预案,开展预案培训和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和保障效率。
(四)夯实物资储备基础。协同应急管理部门编制救灾物资储备规划、计划,修订救灾物资储备调拨使用管理制度,完善协同联动保障机制;落实救灾物资年度采购计划,夯实应急保障物资基础,提高储备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四、预报预警
根据省防指、省减灾委和其他专项指挥机构发布的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预报预警信息,结合可能受影响地区救灾物资储备现状,对可能出现的.救灾物资应急保障需求进行分析、评估和预判,视情采取一项或多项应急保障措施:
(一)及时向可能受影响地区的粮食物资部门通报预报预警信息,提出应急工作要求,督促落实保障措施。
(二)加强应急值班值守,密切关注灾情变化趋势,动态评估应急保障需求,及时调整相关保障措施。
(三)对接省级救灾物资储备库点,随时做好救灾物资调运装卸准备,必要时根据省应急管理厅动用指令,提前向受影响地区调拨预置救灾物资或物资装车待命。
五、应急处置与保障
省减灾委自然灾害救助应急响应、省防指防汛防台应急响应、省地质灾害应急响应、省核应急响应、省突发重大公共事件应急响应等各类突发事件应急响应等级,按照其性质、造成损失、危害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一般分为四级。救灾物资应急保障启动响应、响应等级、响应终止原则上与上述确定的响应等级与要求相一致,按省应急管理厅动用指令,按程序组织实施保障行动。
(一)启动IV级响应。
1.应急保障领导小组副组长组织实施响应行动,视情组织会商,加强研判,检查落实省级救灾物资保障措施和保障协同。
2.综合协调组部署值班工作,按局值班制度规定安排落实并加强应急值班力量,实行24小时不间断值守。
3.综合协调组及时与省应急管理厅有关处室建立工作对接,及时向应急保障领导小组副组长报告当前情况。
4.物资保供组拟制省级救灾物资应急保障工作计划。
5.综合协调组及时统筹指导救灾物资保障,指导受灾地粮食物资部门开展自我保障,每日一次汇总各地灾情和应急保障工作动态,必要时直接与受灾地粮食物资部门沟通联系,直至灾情结束。
(二)启动Ⅲ级响应。
1.应急保障领导小组副组长或组长组织实施响应行动,及时组织会商,研究落实省级救灾物资保障措施和保障协同。
2.综合协调组部署值班工作,加强专业值班,后勤服务组安排落实应急值班力量,实行24小时值守。应急保障领导小组副组长视情带班指挥协调,并视情报告组长。
3.综合协调组及时与省应急管理厅有关处室建立工作对接,后勤服务组做好相关后勤保障工作。
4.物资保供组落实省级救灾物资应急保障相关准备,视情派出人员赴有关救灾物资储备库现场督导,对接协议保障单位做好救灾物资应急调用准备。
5.综合协调组及时统筹指导救灾物资保障,实时与受灾地粮食物资部门沟通联系,每日两次收集汇总各地灾情和应急保障工作动态,指导受灾地粮食物资部门开展自我保障,直至灾情结束。
(三)启动Ⅱ级响应。
1.应急保障领导小组组长及时组织会商,部署全省救灾物资应急保障工作,落实省级救灾物资支援保障措施和保障协同。应急保障领导小组副组长参加省应急指挥中心会商,协调全省救灾物资保障,研究布置省级救灾物资支援保障措施和保障协同,指挥协调受影响地区粮食物资部门应急保障行动。
2.综合协调组开展全面应对工作,根据要求安排有关人员进驻省防指、省减灾委和其他专项指挥机构,后勤服务组加强专业值班备勤,实行24小时值守。应急保障领导小组副组长带班指挥协调,实时向组长报告当前情况。
3.应急保障领导小组组长视情带班指挥。综合协调组实时启动局应急指挥中心。局机关其他处室负责人随时待命,听令行动。
4.物资保供组落实省级救灾物资应急保障计划,派出人员现场督导有关救灾物资储备库,预置运力、装卸设备和作业人员,随时待命,听令发运。指导受灾地粮食物资部门协助做好省级救灾物资(含中央支援物资)接收准备工作。
5.综合协调组及时对接省应急管理厅、省财政厅相关处室,做好启动省级救灾物资紧急采购流程准备,根据需要落实救灾物资紧急采购计划。物资保供组负责组织实施紧急采购调运工作。
6.综合协调组统筹全省救灾物资应急保障行动,及时收集汇总各地灾情和应急保障工作动态,随时保持与受灾地粮食物资部门的联系,指导开展自我保障,直至灾情结束。信息宣传组每日两次审核上报各地灾情和应急保障工作动态。
7.综合协调组按照省应急管理厅、省粮食物资局《救灾物资储备使用管理联动机制》,协调省级有关部门落实救灾物资调运交通保障措施。
8.应急保障领导小组视情派出前方工作组,了解实情,靠前指挥,加强和指导受灾地粮食物资部门应对处置和保障行动,协调解决有关问题和困难。
9.后勤服务组落实好后勤保障有关工作。
(四)启动I级响应。
1.应急保障领导小组组长根据态势发展组织召开全省视频会商会议,加强对全省应急保障工作的组织领导和指导。部署落实省级救灾物资支援保障措施和保障协同,协调指挥救灾物资应急保障行动以及全省粮食物资系统自身防范和应对处置行动。应急保障领导小组副组长根据需要参加省应急指挥中心会商,协调全省救灾物资保障。
2.应急保障领导小组组长带班指挥。综合协调组开展全面应对工作,派出人员进驻省防指、省减灾委和其他专项指挥机构,后勤服务组落实加强专业值班,实行24小时值守。信息宣传组启动局应急指挥中心,局机关和应急保障中心等有关人员随时待命,听令行动。
3.应急保障领导小组根据需要派出前方工作组,深入灾区,靠前指挥,加强对受灾地粮食物资部门应对处置和物资保障行动的指导。
4.信息宣传组每日三次审核上报各地灾情和应急保障工作动态,及时收集信息,掌握动态状况,做好记录并及时上报情况,确保部门协同、信息通畅、处置有序、运转高效。
5.物资保供组落实省级救灾物资应急保障行动,派出人员进驻有关救灾物资储备库点进行现场督导,预置运力、装卸设备和作业人员,随时待命,听令发运,按规定要求快速完成救灾物资调运发放作业。协调和指导受灾地粮食物资部门协助做好省级救灾物资接收准备。
6.综合协调组根据需要及时协调省政府办公厅、省应急管理厅、省财政厅等有关部门,落实救灾物资紧急采购补充和组织动员应急物资生产企业紧急生产。
7.综合协调组及时统筹指导救灾物资保障,实时收集汇总各地灾情和应急保障工作动态,随时保持与受灾地粮食物资部门的沟通联系,督导开展自我保障,直至灾情结束。
8.综合协调组按照省应急管理厅、省粮食物资局《救灾物资储备使用管理联动机制》,对口省级有关部门、驻浙部队,组织落实救灾物资调运交通保障措施。
9.后勤服务组落实好后勤保障有关工作。
六、评估与恢复
(一)评估。应急保障工作结束后,应急保障领导小组及时组织复盘评估,总结经验,检视问题,吸取教训,研究提出改进措施,完善应急保障预案。及时将救灾物资应急保障工作情况总结上报省防指、省减灾委和其他专项指挥机构。
(二)恢复。
1.应急保障工作结束后,物资保供组及时补办救灾物资应急动用、紧急采购等手续,结算资金及费用开支。
2.综合协调组协同省应急管理厅、省财政厅编制物资补充计划,物资保供组及时组织救灾物资采购补充,尽快恢复保障能力。
3.物资保供组协同省应急管理厅指导受影响地区做好有关救灾物资回收工作。
4.综合协调组督导省级救灾物资承(代)储库点,及时维护保养仓储设施设备,尽快恢复物资储备能力。
七、保障措施
(一)设施保障。按照省粮食物资局、省发改委《关于加快推进救灾物资仓储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加快推进救灾物资储备库建设,为救灾物资储备管理和应急保障提供现代化的仓储设施设备,确保救灾物资收得进、储得好、调得出、用得上。
(二)技术保障。加强顶层设计,积极推广应用标准化智能化技术,加快建设救灾物资储备管理和应急保障信息化平台,推进救灾物资储备管理数字化,应急保障能力现代化,为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调查评估等工作提供有力的技术支持。
(三)资金保障。根据救灾物资储备和应急保障工作需要,按财政预算管理有关规定,及时向省财政厅申请救灾物资采购、保管、调运、装卸、监管、仓储设施设备建设与维护等专项经费预算,为救灾物资储备管理和应急保障提供必要的资金支持。
(四)物资保障。按照省防指发布的《浙江省应急物资储备参考标准》、省应急管理厅制定的计划和省财政厅的预算安排,及时采购救灾物资,充实储备库存,夯实应急保障物资基础,做到数量准确、质量完好、储存安全、管理规范、保障有力。
(五)运输保障。根据应急保障紧急运输要求,及时联系公安和交通运输等部门,为应急救灾提供运输和渠道保障,确保救灾物资调运配送快捷高效。
(六)队伍保障。充分整合各级粮食物资系统力量,组建救灾物资应急保障专业队伍。同时,要与有关部门、单位和专职应急救援机构签订应急救援协议,建立联防联动应急保障机制。
(七)机制保障。建立部门协同、上下联动、区域合作、保障高效的应急机制,实现信息共享、物资共用、互相支援、形成合力的保障机制。同时,建立政府、企业和社会储备有机结合、互为补充的储备模式,提升救灾物资可持续保障能力。
八、预案管理
(一)预案培训。加强应急预案、突发事件处置和应急基础知识的宣传教育,及时组织开展预案培训,增强突发事件处置和应急保障能力。
(二)预案演练。本预案应急演练由应急保障领导小组组织相关处室、直属单位和有关市县粮食物资部门进行。注重将应急物资和装备的紧急调运作为重要演练科目,纳入全省综合性防灾减灾救灾演练内容,定期组织开展应急演练,提升协同联动保障能力。
(三)预案修订。如有以下情况,应急保障领导小组应当适时组织预案修订。
1.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上位预案发生变化;
2.省级层面应急指挥机构及其职责发生调整;
3.面临的风险或其他重要环境因素发生变化;
4.预案中的其他重要信息发生变化;
5.通过应急预案演练或经突发事件检验,发现本预案存在缺陷或漏洞。
(四)预案实施。本预案经局长办公会议研究通过后,印发实施。各市、县(市、区)粮食物资部门可结合实际,参照制订本级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
应急物资应急预案 9
1总则
1.1目的
为满足居民日常基本生活需要,维护社会稳定,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突发事件应急机制,有效预防和及时消除生活必需品市场因突发事件引发的异常波动,特制定本预案。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商务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广东省商务厅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及《深圳市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编制。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因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突发社会安全事件等造成或可能造成我市粮食、食用油、肉类、蔬菜、禽蛋、水产品、食盐、食糖、卫生清洁用品等生活必需品市场异常波动,供求严重失衡,在我市较大范围内引起抢购或商品价格快速上涨、脱销,影响社会稳定,需要立即处置的突发公共事件以及重大隐患。
1.4遵循原则
1.4.1统一指挥,分级负责。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突发事件的处置工作由市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指挥部统一领导和指挥,根据事件的性质和影响,区别不同情况,由市政府、区政府(新区管委会)相关部门分级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1.4.2职责明确、分工合作。市政府、区政府(新区管委会)各相关部门处置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突发事件的职责任务和分工,以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市各部门职能为基础确定;市政府、区政府(新区管委会)各相关部门加强沟通、密切配合。
1.4.3以防为主,平战结合。市、区(新区)经贸主管部门应经常性地做好应对突发事件的应急准备,建立生活必需品市场监测系统,认真做好日常信息收集、监测预警等工作。
2突发事件分级
2.1突发事件的级次
粮食、食用油市场异常波动级次划分按照《深圳市粮食应急预案》执行,食盐市场异常波动级次划分按照《深圳市食盐应急预案》执行。其它生活必需品的市场异常波动的级次,按照影响程度、范围大小分为市级(Ⅰ级)和区级(Ⅱ级)两级。
2.2Ⅰ级市场异常波动
2.2.1突发事件发生在市辖区域内两个以上(含两个)区(新区),致使全市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出现异常波动。
2.2.2特殊情况需要划为Ⅰ级市场异常波动的。
2.3Ⅱ级市场异常波动
2.3.1突发事件发生在市辖区域内一个区(新区),致使生活必需品供应出现异常波动。
2.3.2特殊情况需要划为Ⅱ级市场异常波动的。
3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
3.1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指挥部
成立深圳市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由分管副市长担任总指挥,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市经贸信息委主任担任副总指挥,成员由各区政府(新区管委会)、市经贸信息委、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委、市市场和质量监管委、市交通运输委、市卫生计生委、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审计局、市应急办、市政府新闻办,市粮食集团有限公司、市盐业有限公司、市农产品有限公司、市农牧实业有限公司、华润万家有限公司、人人乐连锁商业(集团)有限公司、天虹商场有限公司、新一佳超市有限公司及零售行业协会、食品行业协会等单位和部门的主要负责同志组成。
指挥部负责指挥协调全市生活必需品供应的预警和应急工作,主要职责是确定各成员单位的具体职责任务及工作分工,在市政府统一领导下,指挥、协调应急响应行动,下达应急处置任务,判断事件形势和事态发展走向,对突发事件的处置和应对措施进行决策,指挥、协调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区政府(新区管委会)组织实施,并监督检查落实情况,在必要时向省政府及国家有关部门报告事态变化情况,请求支援。决定突发事件信息发布的有关事宜,指导有关区政府(新区管委会)的应急响应工作。
3.2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职责
指挥部在市经贸信息委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主要职责是掌握全市生活必需品市场动态,向指挥部提出应急行动意见,按照指挥部指示,召集协调成员单位开展应急工作,综合有关情况,草拟有关文件,协同有关部门核定实施应急各项费用开支,提出对实施应急工作单位和个人的奖惩意见,完成指挥部交办的其它工作。
3.3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
各区(新区)相关部门和主营企业应就各自职能和经营范围,制定相应的物资供应预警应急预案。具体职责如下:
市经贸信息委负责协调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工作,加强生活必需品市场运行监测,完善应急商品的储备管理与投放网点建设。
市发展改革委负责下达政府重要物资储备计划。
市市场和质量监管委负责规范市场主体经营行为,进行市场监管,依法查处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案件。负责流通环节农产品质量监督管理和食品安全的综合监督、组织协调和依法组织对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查处工作。加强价格监测,及时向市政府和指挥部提出预警和应急意见,由市政府提请国务院、省政府实施价格干预等紧急措施,开展价格监督检查,坚决打击价格违法行为,保持市场价格稳定。
市卫生计生委负责组织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技术调查和医疗救治工作。
市交通运输委根据调运方案,及时组织应急商品的运输投放工作。
市财政委负责保障市场供应应急事项所需的合理费用及时到位和发放。
市审计局负责对应急经费开支的审计。
市公安局负责维护生活必需品供应场所的治安秩序及交通运输秩序,及时打击扰乱市场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
各主营企业负责对各自经营的生活必需品供求、价格和库存情况进行监测,担负储备任务的企业应按照要求保质保量完成储备任务,在出现异常情况时向指挥部办公室及时报告,并按照指挥部统一部署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应急物资投放工作。
出现异常情况期间,指挥部成员单位须坚持值班制度,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
3.48个基本应急行动组
为提高处置效率,迅速开展工作,在处于Ⅰ和Ⅱ级市场异常波动时,根据事件处置环节要求,成立8个基本应急行动组。各组成员和主要职责如下:
(一)综合协调组。市经贸信息委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应急办、事发地的区政府(新区管委会)等单位参与。主要职责是综合信息,及时向上级部门和领导汇报事件动态,传达上级部门和领导指示精神,协调其他各应急行动组、专家以及相关单位开展工作。
(二)调查评估组。市经贸信息委牵头,市政府相关部门和事发地的'区政府(新区管委会)等单位参与。主要职责是依法开展对事件的调查,实时记录事件发生、发展及处置工作情况,查清事件原因,对相关负责人提出处理意见。
(三)治安救助组。市公安局牵头,事发地的区政府(新区管委会)等单位参与。主要职责是迅速组织警力维持秩序和进行交通疏导。
(四)信息报送组。市政府新闻办牵头,市经贸信息委等单位参与。主要职责是实时记录事件发生、发展及处置工作情况,组织起草有关公告、简报等文字材料,按规定向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及其他有关部门报送信息;向事件涉及的毗邻地区及时通报有关信息,并根据处置工作需要,承担本市区域和相关区域的联系、沟通和协调工作。
(五)新闻发布组。市政府新闻办牵头,市经贸信息委和事发地的区政府(新区管委会)等相关单位参与,迅速制定新闻报道方案,起草新闻稿件、开展新闻报道,由新闻发布组指定监管单位的新闻发言人分阶段发布事件信息。
(六)物资保障组。市经贸信息委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委、事发地的区政府(新区管委会)、行业协会等相关单位参与。主要职责是协调、组织有关单位安排应急物资,统筹调度,有偿调拨,保证应急物资的供应。
(七)交通运输组。市交通运输委牵头,市经贸信息委、市公安局及事发地的区政府(新区管委会)参与。主要职责是在相关物资提供单位运力不足时,组织运送紧缺物资到投放网点。
(八)专家组。市经贸信息委牵头,依托行业协会、大学和科研机构,负责遴选价格、处理公共危机、能源、粮食等方面的专家组成专家组,建立决策专家咨询制度。
4预警和预防机制
4.1预警信息监测
市经贸信息委逐步建立和完善统一的生活必需品价格、储备物资监测、网络体系建设,加强信息管理和综合利用,实现互联互通和资源互享。
4.2预警信息收集
市经贸信息委负责督促定点监测企业按要求及时、准确、完整地报送有关数据资料,并深入大型农副产品批发市场、综合超市和其他商品销售市场,现场检查生活必需品价格、供应变化情况。建立畅通的信息监测和通报网络体系,对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突发事件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整治、早解决。
4.3预警级别
按照突发事件发生的严重性和紧急程度确定预警级别(分为2级):红色预警警报对应于发生Ⅰ级市场异常波动;黄色预警警报对应于发生Ⅱ级市场异常波动。
4.4市场异常波动的报告、确认及预警发布
大型批发、零售企业在出现抢购生活物资,导致价格在较大范围内上涨或商品断档脱销,影响到社会稳定情况时,应当在1小时内向市经贸信息委报告;市经贸信息委在监测到市场异常波动或接到报告后,应立即组织力量对报告事项调查核实、确认,在2小时内同时向指挥部和市政府报告,并及时通报指挥部成员单位,及时上报上级商务主管部门。
5应急响应
5.1响应机制
粮食、食用植物油应急工作,由市经贸信息委会同市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市粮食集团公司等单位按照《深圳市粮食应急预案》的有关规定组织实施。食盐的应急工作,由市经贸信息委会同市盐业总公司等单位按照《深圳市食盐应急预案》的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其它生活必需品的市场异常波动的应急工作,属于Ⅰ级市场异常波动的由指挥部组织协调,属于Ⅱ级市场异常波动的,由各区政府(新区管委会)组织协调。各级次市场异常波动发生后,市、区(新区)的经贸主管部门必须按程序以最快的速度向市、区政府(新区管委会)报告,启动相应的应急程序。
5.2信息共享和处理
5.2.1信息收集
各区(新区管委会)及街道有关部门接到生活必需品突发事件发生的信息后,应及时核实、了解情况,并向市、区(新区)的经贸部门通报。
5.2.2信息报送
启动Ⅰ级响应后,指挥部办公室要及时汇总有关部门报告的有关突发事件信息,科学分析、综合评价监测数据,并通报有关部门。
报送的突发事件信息应包括:报送信息单位名称、人员姓名和联系电话,时间发生的事件、地点、起因、造成的影响、已采取的措施、可能造成的危害、应采取措施及建议等内容。
5.2.3信息处理
启动Ⅰ级响应后,指挥部办公室牵头汇总分析所有信息,向指挥部报告,并按照规定上报省政府或国务院,及时向社会公众公布有关情况。
5.3新闻发布
5.3.1新闻发布的管理
市经贸信息委和事发地的区政府(新区管委会)等相关单位要根据市政府新闻办要求,迅速制定新闻报道方案,起草新闻稿件、开展新闻报道,由新闻发言人分阶段发布信息。
5.3.2新闻发布的原则
坚持实事求是、及时准确,客观全面、遵守纪律的原则,市政府新闻办及经贸信息委要及时组织协调报刊、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向社会通报市场供求状况,消除消费者心理恐慌,正确引导消费。
6控制措施
6.1企业供应链采购
市经贸信息委督促流通企业与生产者、供应商积极组织货源,动用商业库存,保障市场供应。
6.2动用储备
各重要物资储备企业根据指挥部要求,动用储备物资投放市场。首先动用地方储备物资投放市场,当地方储备物资不足时,按规定程序申请动用中央储备物资。
6.3组织物资进口
当国内资源不足时,由市经贸信息委会同有关部门迅速组织进口或控制出口。
6.4定量或限量销售
在情况特别严重时,由指挥部决定对食品等基本生活必需品暂时实行统一发放、分配和定量或限量销售。
6.5依法征用
市政府依照有关法律规定紧急征用法人或自然人的生活必需品、交通工具以及相关设施。
7应急结束
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突发事件处置完毕,由指挥部批准,终止应急响应,并由指挥部办公室通知有关单位。
突发事件处置完毕后,由指挥部办公室写出总结报告,上报市政府及市应急办并通报有关单位。
8应急保障
8.1物质保障
市发展改革委、市经贸信息委等单位依职责分别建立粮食、食用油、猪肉、食盐等生活必需品地方储备制度,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大型商贸流通企业应保留必要的商业储备。
8.2经费保障
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突发事件应急费用依《深圳市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有关规定,市、区(新区)专项应急指挥机构所需突发事件预防和应对工作资金,按规定程序纳入年度市、区(新区)财政预算。
8.3交通运输保障
生活必需品发生抢购和市场混乱时,各企业运力不足时,由市交通运输委提供交通运输工具。
8.4治安保障
市公安局在生活必需品发生抢购和市场混乱时,及时启动治安救助组,制定维持治安秩序、实行警戒和交通管制的警力集结、布控、执勤等工作方案,加强对重点地区、重点场所、重点人群、重要物资设备的保护。
9附则
9.1名词解释
生活必需品市场异常波动指:粮食、食用油、猪肉、蔬菜、蛋品、水产品、食盐、食糖、卫生清洁用品等商品供求严重失衡,在较大范围内引起抢购,价格上涨或出现商品脱销等状态。
9.2预案管理和更新
市经贸信息委负责本预案的制定、完善和修订工作。
9.3奖励与责任
在处置突发事件过程中,对于表现突出,处置果断,决策正确的单位和个人,依照市总体应急预案规定给予表彰奖励;贻误时机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追究单位领导和个人的责任。
9.4各区政府(新区管委会)生活必需品主管部门应根据本预案,制定辖区内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9.5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应急物资应急预案 10
为了保证企业的正常生产、工作秩序和生命财产的安全,使公司各种设施在夏季安全度汛。
一、防汛领导小组:
组长:由公司董事长xxx(电话:xxxx)、总经理xxx(电话:xxxx)担任。
副组长:由公司生产总监xxx(电话:xxx)担任.
成员:
抢险救援队伍:公司所有人员有责任有义务参加抗洪抢险,保护公司财产安全。
二、防汛组织程序
在险情发生时,由公司办公室负责现场指挥,机关各部门及各车间负责人积极调配本部人员,配合进行抢险救援。险情发生在夜间或休息日时,值班人员临时负责指挥,并及时通知防汛小组其他成员赶赴现场。
三、汛期工程部防汛措施
1、防汛器材放在门岗,放防汛器材,主要有编织袋、砂子、铁锹等;
2、公司重点部位:公司所有厂房门口。
3、险情:(1)公司门口向内流水不及。(2)排水管道
堵塞,厂区内水位上升。
4、汛期到来之前,办公室人员应仔细巡查全厂重点部位
(1)楼顶平台排水沟是否畅通无阻,同时将楼顶垃圾清运干净;
(2)检查污水井、排水管是否有堆积物,并加以清除,保证排水畅通;
(3)检查配电室等重要机房是否有漏雨情况,若有发生应及时处理。
四、险情处理程序
1、若厂内出现险情时,要迅速用沙袋堵住重点部位门口,保护公司财产。
2、险情发生后,要进行全面检查,统计本次汛情造成的损失和物资消耗情况,并及时补充防汛物资,做好下次防汛准备;
3、事件处理过程要进行详细记录,由办公室向公司领导及上级部门作出汇报。
为确保全体在校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确保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顺利开展,防范消防安全事故的发生,力保消防安全事故发生时损失减少,危害降低,能快速、高效、合理有序地处置消防事故,根据上级有关部门文件与会议精神和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消防环境建设与准备的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消防安全工作领导组织机构
组长:xx副组长:xx xx
成员:学校行政班子
二、消防安全工作成员的责任分工
组长负责定时召开消防安全工作领导组会议,传达上级相关文件与会议精神,部署、检查落实消防安全事宜。
副组长负责各具体负责组织对紧急预案的落实情况,未雨绸缪,做好准备,保证完成校领导部署的各项任务。
领导组各组员具体负责火险发生时全校各年级、各部门突发事件的处理、报告、监控与协调,保证领导小组紧急指令的畅通和顺利落实;做好宣传、教育、检查等工作,努力将火灾事故减小到最低限度。
消防安全领导组织机构下设通讯组、灭火组、抢救组、紧急疏散组,分别具体负责通讯联络、组织救火、抢救伤员、疏散师生等工作。
(一)通讯组:组长:xx(火险发生时,负责立即电话报告校消防安全工作组和上级相关部门,以快速得到指示,视火情拨打119,广播告知全体学生,报险救灾)
(二)灭火组:组长:xx(负责消防设施完善和消防用具准备,负责检查全校各办公室、教室、宿舍、图书馆和计算机房等地的用电、用火安全;火险发生,立即参加救火救灾工作)
(三)抢救组:组长:xxxx(校医)(负责做好及时送往医院的准备工作,负责火险发生时受伤师生及救火人员伤痛的紧急处理和救护)
(四)紧急疏散组:组长:xx成员:各班班主任(负责制定紧急疏散方案,明确各班逃生途径与办法指导,负责所在年级组、所管班级学生紧急疏散中的安全);图书室xx(负责图书馆各处的消防安全与紧急情况下的学生疏散与逃生)。计算机中心和计算机室有凌均梅负责消防安全。
三、灭火工作预案
1、发现火情,在场人员要立即引导室内人员进行有序疏散,并迅速利用室内的消防器材控制火情,争取消灭于火灾初级阶段。
2、如不能及时控制、扑灭火灾,在场人员要立即采取措施妥善处理(如切断电源等),防止火势蔓延。
3、在场人员要以最快的方式向领导组成员汇报,尽快增加援助人员,协力救火。
4、领导组成员接到报告后,要立即到达火情现场,并视火情拨打“119”报警求救。
四、师生疏散及逃生预案
1、火情发生后,按照灭火预案,管理人员及各工作人员要立即通知学校领导组领导,尽快增加援助人员,如发生重火情,同时向“119”报警,并根据火情发生的位置、扩散情况及威胁的`严重程度逐个区域通知人员撤离。
2、管理人员及工作人员应该正确引导撤离师生奔向疏散通道,并将正确的逃生方法告知负责同志,其余人员按照既定位置,统一使用灭火器灭火,并进行伤员抢救等工作。
3、为更好地应付紧急情况,管理人员及工作人员必须一切听从现场指挥部的指挥。
4、紧急疏散的负责同志必须接受基本灭火技术的培训,正确掌握必要的方法,切实保证逃生师生的安全撤离。特殊位置,如图书馆、计算机中心必须特殊管理与培训。
【应急物资应急预案】相关文章:
物资保障应急预案05-31
物资采购应急预案01-02
应急物资储备应急预案(精选27篇)12-21
学校物资保障应急预案12-21
物资采购应急预案通用03-06
疫情物资储备应急预案12-21
应急物资保障应急预案(通用11篇)08-07
应急物资储备应急预案范文(精选5篇)06-22
防控物资储备应急预案12-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