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日常生活或是工作学习中,有时会发生突发事件,为了避免造成重大损失和危害,时常需要预先制定应急预案。那么优秀的应急预案是什么样的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供热管网泄漏应急预案(精选8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供热管网泄漏应急预案1
1总则
xx公司xx项目部承担xxxx公司供暖任务,在发生重大事故时,必须及时、高效、有序地组织开展事故抢险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为此编制此事故处理预案。此预案编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电力企业事故预案编制导则》,《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等,此预案适用于供热中断事故应急响应的处理。
2应急指挥机构
成立应急指挥机构:
总指挥:总经理
副总指挥:副总经理
成员:检修部、运行部、综合管理部管理人员
3机构职责
3.1发生事故时,应急指挥部成员要立即赶赴事故现场,按照各自职责,在总指挥的领导下,判断事故类别,启动事故处理预案,实施抢修方案,指挥部署协调各部门行动,迅速开展工作。
3.2检修部负责组织检修人员立即到达事故现场,布置安全警戒,根据设备的损坏情况,制定抢修方案,组织人员进行设备抢修工作;向物资供应组提供设备抢修所需的备品备件,对事故情况进行技术评估,并对事故抢险进行技术指导;负责需要联系设备生产厂家协助抢修工作的,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采取有效措施,避免事故扩大。
3.3运行部负责:及时与值长进行联系,汇报事故处理进展
情况;采取措施隔离事故设备和系统,保证未出事的管道和设备运行不受影响,按照检修人员的`要求做好安全措施,保障检修人员的人身安全;积极配合检修人员对修复的设备进行试运。
3.4综合部负责:根据实际情况和设备抢修组提供的所需备品清单,做好备品备件的准备工作,随时满足现场的需要;库内没有的备品应急时联系厂家供货,并随时掌握厂家的发货情况;负责事故现场、抢修现场所需车辆调派,保证抢险物资、抢修设备、材料及时安全运输到现场;按事故抢修现场要求,做好抢险、抢修人员的饮水、吃饭、休息的后勤保障工作。
4危险分析、影响、应急响应及物资资源配备
4.1xx锅炉为xxxx公司冬季供暖的主力热源,一旦发生下列异常情况,造成供热中断,将会引起恶劣影响。
4.1.1 xx锅炉或供热主蒸汽管道发生故障或爆管,需要进行停炉处理或采取隔断措施处理的,可能造成xx和xx供热中断的事故。
4.1.2换热站内设备发生严重故障造成供热机组停机。
4.2供热中断的影响
4.2.1严重影响全公司员工的取暖
4.2.2有可能造成供热管网或设备的冻裂、损坏
4.3接警与通知
4.3.1值班员接到事故报警后,应迅速了解掌握如下信息:事故发生的地点、类型、时间等;有无人员伤亡;事故的原因,严重程度及发展趋势等。
4.3.2了解情况后,应立即向应急指挥部汇报事故情况,并通知有关负责人。负责人接到情况通报后,应立即组织抢修人员
进入事故现场进行抢险,并组织运行员工做好事故设备隔离操作处理。
4.4物资资源配备
应急物资资源有:适合现场使用的阀门、水泵、管材、通信设备、交通工具、维修工具、照明装置、防护装备等,能够满足事故处理需要。
5事故处理原则、分类及应急处理
5.1事故处理原则:
5.1.1应尽量不停水,采取打卡子等临时措施。
5.1.2如非停水不可,要尽可能缩短停水时间,减少损失。
5.1.3管道处理事故中,最大限度缩小停热面积。
5.2事故分类及应急处理
5.2.1一类事故
5.2.1.1定义:一次管网爆管或启动炉停机,需采取隔断措施,降压放水进行处理的事故。
发生一级事故后要求在24小时之内处理完毕,最长不超过36小时,恢复正常供热。
发生事故后,应立即汇报当班值长,并要求半小时内必须向xx和xx分管领导汇报。
5.2.1.2事故处理为:
5.2.1.2.1迅速查找泄漏点。
5.2.1.2.2根据现场情况,关断泄漏点两侧的截止阀及抽头门。并通知值长,停止一次网循环泵运行。同时二次网系统维持正常运转。并通知采暖用户做好停热准备,如果情况紧急,先停
止供热后再通知采暖用户。
5.2.1.2.3制定紧急抢修方案,组织人员进行抢修。
5.2.1.2.4事故处理完毕后,通知值长。
5.2.1.2.5注水升压后,事故点无异常,恢复供热,将抢修现场恢复正常。在恢复供热工程中,升温要缓慢。
5.2.2二类事故
5.2.2.1定义:一次管网或设备故障,需采取隔断措施,降压后进行的带压堵漏处理的事故。
二级事故发生后要求在18小时内消除故障,最长不超过24小时恢复正常供热。
发生事故后,应立即汇报当值值长,并要求半小时内必须向xx或xx分管领导汇报。
5.2.2.2事故处理为:
5.2.2.2.1迅速查找泄漏点。
5.2.2.2.2根据现场实际情况,通知xx当值值长,循环泵降压运行,同时二次网系统维持正常运转。同时迅速组织人员进行带压堵漏。
5.2.2.2.3堵漏完毕后,通知xx当值值长,恢复循环泵正常运行。
5.2.3三类事故
5.2.3.1定义:换热站至用户支线管网及站内某台换热机组设备故障,统称为三级事故。
三级事故发生后要求在8小时内消除故障,恢复正常供热。发生事故后,应立即汇报电厂或煤矿分管主任。
5.2.3.2事故处理为:
5.2.3.2.1迅速查找事故原因。
5.2.3.2.2根据事故原因,采取隔断措施,进行处理。
5.2.3.2.3事故处理完毕后,按照运行规程进行恢复。
5.2.4以上三类事故发生后,如涉及到主蒸汽管道要停汽的,运行人员要及时对主蒸汽管道的疏水阀门进行疏水。在恢复供暖时要缓慢开启主蒸汽阀门,防止换热站内设备出现水击现象。
供热管网泄漏应急预案2
为确保冬季供暖工作顺利进行,为全体师生营造一个温暖、舒适、安全的学习,办公环境,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转,及时迅速地处理各种供暖中的突发事件,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指导思想
遵循“统一领导、分工负责、通讯畅通、落实到人”的原则,坚持把保障供暖安全和学校财产安全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最大限度的减少或避免突发事件造成的损失。
二、建立冬季供暖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职责:
组织、协调、指挥应急事项的具体操作。
1.保证发生紧急情况时迅速实施抢修工作,确保供暖的安全有序运转。
2.严格安全供暖操作流程,提高供暖人员的安全防范意识。
3.加强安全供暖操作的'检查力度,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把事故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三、预案实施
(一)白天供暖遇到因电取暖器故障、供电故障或供暖设备故障导致停暖事故时,先由学校电工和维修工进行前期故障诊断,若无法解决,应及时联系国资中心抢修组。负责人:
1.国资中心冬季供暖值班电话
白天:(座机)夜间:(座机)
2.地热供暖学校:机房设备及空调末端设备供暖期间如出现故障请联系地热维保单位(联系人电话:)
3.供暖抢修大组负责人及联系电话:
(二)夜间供暖巡视,若发生电取暖器故障、供电故障或供暖设备故障导致的停暖事故时,由校区维修组长谢立和组织供暖人员及电工进行前期故障诊断,若无法解决,通知校区总务主管(李志勇),及时联系国资中心抢修组。
(三)应急保障措施
1.电暖器故障应急措施:立即组织人员进行抢修,及时做好防冻工作。购买安装必要的供暖设备,直至供暖恢复正常。
2.电取暖器维修工在事故发生和事故处理中,应坚守岗位,事故没有处理完毕,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认真做好其它供暖设备的保护工作,力争将损失降到最低。
3.遇造成人身伤亡或设备建筑物受到重大破坏的事故,除了为控制事故不再扩大和抢救伤员而采取必要的措施外,应保护好现场,
凡与事故有关的物体、痕迹状态不得破坏。待公安、检察、技术监督等部门参加的调查组检查完毕后,经调查组同意方可清理现场。
4.及时联系教委国资中心应急抢修队伍,全面分析事故现象,准确找出原因,采取有效措施,制止事故扩大,并进行抢修。
5.在抢修过程中,要做到连续作业,抢修不完成,不准离开现场,确保尽早恢复正常供暖。
四、严格安全供暖操作流程,提高供暖人员的安全防范意识。
1.值班人员值班时应及时关锁供暖电器电闸大门,禁止闲杂人员入内,按时巡查供暖设施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并采取措施处理。
2.严格值班制度,值班人员值班时必须坚守岗位,不准迟到、早退,不准脱岗、睡岗、醉岗。
3.应急设备、物资,定期检修、检查,确保完好。
供热管网泄漏应急预案3
公司运营保障部承担广大热用户供热服务,承担管网热力站等设施的维护、保养、应急抢修等工作,20xx年度计划供热面积100--150万平方米。为确保供热生产安全、正常,防止意外事故发生时的事故扩大化,及时将事故范围控制的初级阶段,特制定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
为确保供热运行期内设备及管网生产运行安全,防止人身伤亡和意外事故范围的扩大,及时恢复供热,根据“预防为主、自救为主、统一指挥、分工负责”的原则制定本预案。
二、组织机构
运营保障部事故抢修救援指挥部,其成员如下:
总 指 挥:
副总指挥:
成 员:技术专责、各运营班长、安装维保企业
三、 物资保障
1、设备及物资配置:
车辆:全部抢修车辆由指挥部统一调度。
设施: 潜水泵2台 单相汽油发电机1台 四芯电缆200米 铁锨2把 洋镐2把 电焊机1套 氧气乙炔1套 医用氧气瓶1套 有害气体检测仪1套 鼓风机1个 抢修挡板和路锥安全警示标志若干
物资:常规阀门、法兰、螺栓、垫子等材料若干。
2、 资金保障:
为应对其它意外状况,备应急储备金2000元。
四、 事故应急预案
(一)大型事故抢修救援预案:
一次网或热力站,故障影响供热面积≧3万平方米或公称直径≧200mm的管道故障发生时,立即启动此预案。
事故总负责人:
执行负责人:
配合负责人: 各运营班长、技术专责
抢修人员: 管工2名、焊工1名、电工1名及安装维保单位
当此类大型事故发生时,立即启动抢修救援流程:
1、当出现事故时,第一现场人应沉着冷静,首先迅速切断故障点相关阀门,若出现电气及电气设备故障,应立即关闭总闸缩小事故范围并立即上报运保部部长,运保部长上报总工程师。同时报告公司当班值长。
当出现人身伤害时,根据“以人为本”的'原则,先进行互救、自救,紧急处理缩小事故范围,同时向总指挥汇报,并保护现场,若需急救时直接拨打“120”急救电话。
当出现火灾事故时,先用灭火器扑救,如火势严重,人员应紧急撤离火场,迅速拨打“119”火警电话。
2、运行班长接到通知后迅速确定故障点并立即上报事故抢修救援临时指挥部正副总指挥及分公司调度室,由运保部值班长上报公司调度室。副总指挥接到事故报告后,立即安排技术专责、维修人员、抢修车辆工具等。
3、正(副)总指挥在30分钟内到现场,维修人员、技术专责自接到正(副)总指挥通知后30分钟内到达现场。若属重大事故应立即上报公司迅速制定抢修方案,在最短时间内恢复。若非重大故障有运保部部长和技术专责组织在2小时之内提出抢修恢复方案交总指挥审批,同意后交维人员实施,技术专责到故障现场进行技术指导。
4、维修队在接到正(副)总指挥通知出现事故后,组织人力、物力根据抢修方案实施抢修,同时将事故情况告知电话值班员;一次网一般故障在36小时之内恢复,热力站一般故障在8小时之内恢复。
5、抢修过程中,运保部根据事故及抢修情况起草通知,告知用户故障原因及恢复供暖时间,通知交总指挥审批。审批同意后,分不同情况、不同方式告知用户。
若管道公称直径≧400mm的或管道公称直径<400mm的且抢修时间超过24小时的,须在事故出现8小时之内报公司领导由公司综合管理部联系电视台,采用电视公示方式通知用户,并由运保部采用单元楼梯口张贴告示方式通知用户。
若管道公称直径<400mm且故障抢修时间不超过24小时的须在事故出现4小时之内由运保部采用单元楼梯口张贴告示的方式通知用户。
6、抢修完毕后上报正(副)总指挥,正(副)总指挥决定是否可恢复供热,同时报告公司当班值长后,依据命令再进行供热操作。运营值班长通知运营电话值班员。恢复供热后,通知综合室技术专责组织进行事故分析,运保部技术专责组织成员进行事故分析。
(二)中型事故抢修救援预案
一次网及热力站故障影响供热面积<3万平方米且管道公称直径<200mm的管道故障发生时,立即启动此预案。
事故总负责人:
执行负责人:技术专责、运营班长
配合负责人:维修人员及安装维保单位
抢修人员: 管工一名、焊工一名、电工一名、其他2名
当此类事故发生时,立即启动如下抢修救援流程:
1、当出现事故时,第一现场人应沉着冷静,首先迅速切断故障点相关阀门,若出现电气及电气设备故障,应立即关闭总闸缩小事故范围并立即上报运营部部长。
当出现人身伤害时,根据“以人为本”的原则,先进行互救、自救,紧急处理缩小事故范围,同时向总指挥汇报,并保护现场,若需急救时直接拨打“120”急救电话。
当出现火灾事故时,先用灭火器扑救,如火势严重,人员应紧急撤离火场,迅速拨打“119”火警电话。
2、运营班长接到通知后,迅速确定故障点,并立即上报事故抢修救援指挥部副总指挥,运营班长上报公司当班值长。副总指挥自接到片区事故报告后,立即通知技术专责、维修人员。
3、正(副)总指挥在20分钟内到现场,维修人员、运保部技术专责自接到正(副)总指挥通知后20分钟内到达现场,技术专责组织在1小时之内提出抢修恢复方案交总指挥审批,同意后交技术专责在故障现场进行技术指导,运营部长组织维修人力、物力根据抢修方案实施抢修。
4、各运营班长在接到正(副)总指挥通知出现事故后,组织人力、物力根据抢修方案实施抢修,同时将事故情况告知电话值班员;一次网一般故障在36小时之内恢复,热力站一般故障在8小时之内恢复。
5、抢修过程中,片区长根据事故及抢修情况起草通知,告知用户故障原因及恢复供暖时间,通知交总指挥审批。审批同意后,分不同情况、不同方式告知用户。
此类事故预计抢修时间超过24小时的,须在事故出现8小时之内交由公司综合管理部,联系电视台采用电视公示方式通知用户,并由运营班长采用单元楼梯口张贴告示方式通知用户。
此类事故预计抢修时间不超过24小时的,须在事故出现4小时之内由运营班长采用单元楼梯口张贴告示方式通知用户。
6、事故抢修完毕后上报正(副)总指挥,正(副)总指挥决定恢复供热,同时汇报公司当班值长,依据命令再进行供热操作。恢复供热后,保障部技术专责组织进行事故分析,运营值班长通知运营电话值班员。
(三)小型事故抢修救援预案:
二次网及用户系统发生故障时,立即启动此预案。
事故总负责人:
执行负责人:保障部技术专责
配合负责人: 运营班长
抢修人员:管道工、维修支援人员
当此类事故发生时,立即启动如下抢修救援流程:
1、当出现事故时,第一现场人应沉着冷静,首先迅速切断故障点相关阀门,若出现电气及电气设备故障,应立即关闭总闸缩小事故范围并立即上报片区长。
当出现人身伤害时,根据“以人为本”的原则,先进行互救、自救,紧急处理缩小事故范围,同时向总指挥汇报,并保护现场,若需急救时直接拨打“120”急救电话。
当出现火灾事故时,先用灭火器扑救,如火势严重,人员应紧急撤离火场,迅速拨打“119”火警电话。
2、片区长接到通知后,迅速确定故障点并立即上报事故抢修救援临时指挥部副总指挥。副总指挥自接到片区事故报告后,立即通知综合室保障部技术专责、维修人员。
3、(副)总指挥在30分钟内到现场。技术专责自接到(副)总指挥通知后20分钟内到达现场;技术专责在1小时之内提出抢修恢复方案交副指挥审批,同意后交运营值班长实施,并在故障现场进行技术指导。
4、运营值班长组织人力、物力根据抢修方案实施抢修。二次网一般故障在12-24小时之内恢复,用户室内及入口井的一般故障在4小时之内帮助解决。维修人员在接到副总指挥出现事故的通知后,组织人力物力支援片区实施抢修。
5、抢修过程中,运营值班长根据事故及抢修情况起草通知,告知用户故障原因及恢复供暖时间,通知交副指挥审批。审批同意后,运营值班长须在事故出现4小时之内采用单元楼梯口张贴告示方式通知用户。
6、抢修完毕后运营值班长上报副总指挥,副总指挥决定是否恢复供热,同时汇报公司当班值长,依据命令再进行供热操作。恢复供热后,保障部技术专责组织进行事故分析,运营值班长通知运营电话值班员。
(四)因特殊原因造成故障的处理预案:
当出现客观停水、停电或热源故障时,立即启动此预案。
事故总负责人:用户保障部部长陈静平
执行负责人: 事故当班值班长、保障部技术专责
此类故障发生后,由当班值班长起草通知交总指挥审批后,以不同的方式告知用户。
1、因热源不可抗拒原因中断供热的,以电视公告方式告知用户,由运营保障部在8小时之内办理。
2、大面积停电、停水超过24小时以上的以单元楼梯口张贴告示方式通知用户,由片区在8小时之内办理。
3、大面积停电、停水不超过24小时以上的以单元楼梯口张贴告示方式通知用户,由片区在4小时之内办理。
4、小面积停电、停水,运营保障部长在4小时之内在单元楼梯口张贴告示通知用户,或在2小时之内电话告知各小区物业。
五、注意事项
1、各运营班长和维修人员应在平常保证抢修设备处于良好状态,防止抢修过程中设备出现故障影响恢复供热。在抢修过程中做好现场的围护、保护措施,防止安全事故发生。
2、自事故发生到恢复供热,指挥部成员应做好记录,保证资料完整。
供热管网泄漏应急预案4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为有效应对集中供热事故,最大程度减少集中供热事故及其造成的损害,保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尽快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和集中供热,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特制定本预案。
(二)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西安市集中供热条例》《〈西安市集中供热条例〉实施细则》《西安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西安市突发事件应急指挥与处置管理办法》《西安市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相关文件规定,制定本预案。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西安市行政区域内,在供暖期发生的造成城市居民生活用热无法保障或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集中供热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
(四)工作原则
1.人民至上,生命至上。
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立足于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把安全防护作为应急处置工作的首要保障。
2.以人为本,保障重点。
坚持把人民群众的利益放在第一位,采取一切措施降低、减轻集中供热事故对人民群众生活产生的影响。同时对可能受影响的重点区域、单位、群体采取必要的保障措施,防止集中供热事故次生、衍生事件的发生。
3.整合资源,科学应对。
通过整合集中供热事故的监测和预警信息、应急物资、应急队伍、应急专家,降低应对集中供热事故的成本。充分利用现有资源,制定科学有效的应对机制和处置流程,采用先进的技术和设备,减少处置中的资源消耗和浪费。
4.依法依规,科技支撑。
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开展集中供热事故应急处置工作,同时充分借助科技手段,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
二、应急组织体系
(一)应急指挥机构
成立西安市应对集中供热事故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市应对集中供热事故指挥部),统一领导和组织实施集中供热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
总 指 挥:市政府分管副市长
副总指挥: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
市城管局局长
成员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委网信办、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市工信局、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市城管局、市交通局、市水务局、市商务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应急管理局、市市场监管局、市信访局、市气象局、市消防救援支队、市总工会,国网西安供电公司、西安城投集团、西安水务集团,各区县政府(西咸新区及各开发区管委会)。
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集中供热方面的法律法规,分析、研究集中供热事故防范与处置工作重大问题及重要决策事项;
(2)组织指挥集中供热事故市级层面的应急处置;
(3)指导、协助区县(开发区)开展集中供热事故的应对工作;
(4)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办事机构
市应对集中供热事故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城管局,办公室主任由市城管局局长兼任。
主要职责:
(1)传达市应对集中供热事故指挥部指示和批示,对集中供热应急管理工作的`相关事项提出建议;
(2)负责集中供热风险信息和事件信息的收集、流转,并组织开展统计、分析和研判;
(3)根据集中供热风险信息和事故信息的分析研判结果,向市应对集中供热事故指挥部提出预警发布和应急响应的相关建议,经批准后发布或传达相关信息;
(4)完成上级和市应对集中供热事故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成员单位职责
市委宣传部:负责组织指导集中供热事故信息及抢险救援情况的发布,处置集中供热事故相关舆情;协调新闻媒体做好新闻报道和应急知识宣传。
市委网信办:负责集中供热事故相关网络舆情的监测,根据情况开展舆情应对和处置工作。
市发改委:负责协调落实热电企业发电负荷,组织协调气源,做好热电企业、供热企业等单位生产用气调配和保障工作。
市教育局:组织教育系统内部做好集中供热事故的应急处置。
市工信局:负责协调通信运营商,做好应急救援通信保障工作。
市公安局:负责维护集中供热事故现场及周边影响区域的社会治安秩序和道路交通秩序,必要时可依法实行临时性交通管制。经上级公安机关和市政府批准,对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突发事件,根据情况实施现场管制措施。
市财政局:负责配合相关部门做好集中供热事故应急资金保障工作。
市人社局:负责为集中供热事故中遭受伤害的职工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进行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为已参加工伤保险的职工落实工伤保险待遇。
市生态环境局:负责集中供热事故处置期间,污染事件处置的统筹协调、监督及调查。
市住建局:负责协调对受集中供热事故影响建筑的安全鉴定和应急监测;督导物业服务企业配合应急处置和协助人员疏散避险。
市城管局:承担市应对集中供热事故指挥部办公室职能;协调供热企业开展供热设施的应急抢修;负责收集、报送集中供热事故信息;参与集中供热事故调查处理;负责集中供热事故处置所涉及的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
市交通局:负责协调道路运输企业做好应急运输保障,协调集中供热事故现场人员和物资的运送。
市水务局:负责集中供热事故处置过程中的应急供水保障工作。
市商务局:负责组织协调集中供热事故处置过程中相关生活必需品的市场供应。
市卫生健康委:负责组织协调医疗卫生机构做好集中供热事故中受伤人员的医疗救治工作。
市应急管理局:负责指导、督促供热相关行业部门做好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对集中供热事故应急处置和抢险救援工作提出意见或建议;参与集中供热事故的调查处理。
市市场监管局:负责督导集中供热承压特种设备的检验检测和隐患整改工作;协调特种设备专家制定承压特种设备抢修方案;参与集中供热事故调查,并协调开展承压特种设备的技术鉴定。
市信访局:负责指导责任单位做好群众的信访接待工作,协调相关责任单位共同做好相关政策、法规的解释和群众思想稳定工作。
市气象局:负责气象监测预报,及时为集中供热事故应对工作提供气象分析和预测预报。
市消防救援支队:参与组织集中供热事故现场火灾扑救和以抢救人员生命为主的应急救援工作。
市总工会:负责协助相关受集中供热事故影响的企业职工进行疏散避险;参与对受伤人员的慰问和安抚;参与事故调查工作。
国网西安供电公司:根据集中供热事故应急处置需要,为处置工作提供电力保障;对受集中供热事故影响的供电线路、设施进行保护或抢修。
西安城投集团:组织下属供热抢修队伍参与集中供热事故相关设施、管线的抢修,参与制定相关技术方案;组织下属供热单位开展应急响应期间本单位供热管线、设施的风险监测;协调公交车辆协助人员疏散避险;协调配合进行天然气临时供应;组织下属单位参与应急知识宣传和信息发布。
西安水务集团:负责协调下属单位对集中供热事故周边供排水管线、设施进行风险监测,对受集中供热事故影响的供排水管线、设施进行保护或抢修;协调下属单位进行临时供水。
各区县政府(西咸新区及各开发区管委会):督导本辖区内供热安全隐患的排查和治理、预警措施的落实,收集与上报相关事件信息;组织预案启动前的先期处置工作;组织疏散避险和临时安置,协助维持相关秩序和提供临时生活保障,安排镇街、社区(村)做好群众的宣传和劝导工作;协助提供应急处置办公后勤保障;组织或参与集中供热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四)应急工作组
根据应急处置工作需要,组成综合协调、专业处置、宣传舆情、安全稳定、物资保障等工作组,按照各自工作职责开展相关应急处置工作。
综合协调组:由市城管局牵头,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卫生健康委等单位配合。主要负责综合协调工作,向各应急组传达指令,联系督促各应急组工作;根据集中供热事故处置需要联络上级主管部门协调集中供热事故相关事宜;组织专家组参与应急处置工作。
专业处置组:由市城管局牵头,市住建局、市水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消防救援支队、国网西安供电公司、西安城投集团、西安水务集团、事发地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等单位配合。主要负责集中供热事故的应急处置;制定抢修、抢险等恢复集中供热的对策措施;拟定并组织实施集中供热抢险救援方案。
宣传舆情组:由市委宣传部牵头,市委网信办、市城管局等单位配合。主要负责组织相关成员单位发布集中供热事故事中和事后信息,统一进行现场媒体接待;组织开展网络舆情的监测和应对。
安全稳定组:由市公安局牵头,市教育局、市工信局、市商务局、各区县政府(西咸新区及各开发区管委会)等单位配合。主要负责组织集中供热事故现场的安保维稳、治安管理和交通疏导工作,严厉打击编造传播谣言、制造社会恐慌等违法行为,做好矛盾纠纷化解和法律服务;依法及时、有效处置由集中供热事故引起的影响社会稳定问题。
物资保障组:由市城管局牵头,市工信局、市财政局、市住建局、市交通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卫生健康委、国网西安供电公司、西安城投集团、西安水务集团、各区县政府(西咸新区及各开发区管委会)等单位配合。主要负责保障指挥通信、抢险救援、疏散转移、医疗救助、现场办公所需的装备、设备和物资,并根据需要协调相关装备、设备和物资的生产和征用;根据应急处置需要,拨付应急资金;保障因集中供热事故受到影响的水、电、气临时供应。
(五)专家指导组
在集中供热事故预警发布、应急响应和后期处置期间,由市应对集中供热事故指挥部邀请或聘请供热、抢险救援、舆情应对、应急管理等领域专家组成专家指导组,为集中供热事故的预警行动、抢险救援、风险监测、警戒疏散、善后处置和恢复重建等工作提供技术支持和决策咨询,必要时直接参与应急处置工作。
三、监测预警
(一)预防
市应对集中供热事故指挥部办公室组织各成员单位加强集中供热安全生产检查、风险隐患排查及隐患整改工作,根据供热特点,梳理隐患风险因素,划分监督管控风险等级,明确监督监管计划,必要时组织相关专家、技术人员对较大或敏感度高的风险源进行评估,提出防范对策,督促落实隐患整改措施,有针对性地制定应对方案或应急预案,做好事故预防及应急处置准备工作。
(二)监测
市应对集中供热事故指挥部办公室牵头,指挥部各成员单位配合,建立集中供热事故信息监测预警体系,通过日常巡查、基层单位上报、社会公众投诉等多种渠道收集信息;市政府有关部门发布可能会影响正常集中供热的其他突发事件预警后,各成员单位应对重点部位、危险源进行持续性监测,有针对性地提出防范要求。
(三)评估
在信息监测的基础上,市应对集中供热事故指挥部办公室应及时对监测信息进行分析、汇总,及时对隐患进行评估,必要时请相关专家对事故产生的原因、不利因素及发展趋势进行会商研判、评估,为下一步采取预防措施提供依据;对外地已发生的集中供热事故也应按照“高度敏感、注重关联”的原则做好防范、预测,及时完善防控应对措施。
(四)预警
1.预警发布。
集中供热事故预警信息,由市应对集中供热事故指挥部办公室报请市应对集中供热事故指挥部总指挥或副总指挥同意后,依照相关规定发布预警信息,各成员单位接到预警信息后应及时做好相关工作,并向市应对集中供热事故指挥部办公室反馈预警信息接收和预警行动落实情况。
当市政府有关部门发布可能会影响正常集中供热的其他突发事件预警信息时,市应对集中供热事故指挥部办公室立即将预警信息转发给各成员单位,并要求其做好相关工作。
集中供热事故预警信息的发布可采用文件、电话、短信、传真、社交软件工作群等方式发送,发送时需附《西安市集中供热事故预警信息发布单》(见附件2),内容包括预警范围、保密要求、联络方式、集中供热风险情况概述、预警措施、发布单位和发布时间等。
2.预警行动。
集中供热事故预警发布后,市应对集中供热事故指挥部应根据集中供热风险情况决定采取相应预警措施,由市应对集中供热事故指挥部办公室和相关成员单位督导供热企业或可能受影响区域内的相关单位,配合落实以下一项或多项预警措施。
(1)市应对集中供热事故指挥部办公室组织预警期间值守工作,要求各区县政府(西咸新区及各开发区管委会)开展值守并保持联络畅通;
(2)市应对集中供热事故指挥部办公室确定风险信息报送频次并要求相关单位报送集中供热事故风险信息变化情况;
(3)市应对集中供热事故指挥部办公室、相关成员单位和专家指导组,联合制定集中供热事故风险控制方案,并开展相关协调工作;
(4)相关成员单位根据各自职责,落实集中供热事故风险控制方案;
(5)市应对集中供热事故指挥部办公室会同相关成员单位统计可能发生集中供热事故区域周边道路交通、避难场所等情况,检查应急物资、装备和设备,确保其处于可用状态,联络协调抢修队伍,要求其做好响应准备;
(6)市应对集中供热事故指挥部办公室督导有关集中供热企业对存在隐患的设施、管网进行紧急关停,估算影响的时间和区域;市应对集中供热事故指挥部办公室在市委宣传部、市委网信办的指导下发布相关信息,相关成员单位依据职责开展受影响区域内群众的疏导和安抚;
(7)市应对集中供热事故指挥部办公室与相关成员单位制定疏散计划,组织集中供热事故影响区域内的人员提前撤离,停止生产经营活动;
(8)市公安局组织维持治安和交通秩序,清空并封闭高风险区域;
(9)市委网信办组织开展网络舆情监测,适时发布权威信息,避免造成过度恐慌;
(10)市应对集中供热事故指挥部调集相关应急物资、装备、设备存放于指定地点,并调集专业处置队伍、消防救援队伍赶赴集中供热事故风险区域参与风险控制工作;
(11)市城管局督促有超净排放燃煤锅炉的供热企业存储一定数量的煤炭;
(12)上级指挥机构和市供热指挥部主要领导认为有必要采取的其他措施。
3.预警解除。
集中供热事故风险消除后,市应对集中供热事故指挥部办公室提出预警解除的建议,经市应对集中供热事故指挥部副总指挥或总指挥批准后,由市应对集中供热事故指挥部办公室发布预警解除信息。
四、应急响应
(一)信息报送
集中供热事故信息报送分为首报、续报和终报。首报:市应对集中供热事故指挥部办公室接到相关成员单位或区县(开发区)报送的集中供热事故信息后,对其进行核实并上报市应对集中供热事故指挥部。续报和终报:综合协调组对各应急工作组的应急处置信息进行汇总后,交由市应对集中供热事故指挥部办公室整理报送市供热指挥部。其中终报应在应急响应结束后进行。市应对集中供热事故指挥部办公室在向市供热指挥部报送信息时,应将集中供热事故信息同时上报市应急委值班室,对于影响比较大的集中供热事故须按照相关规定向上级报送信息。
集中供热事故的首报、续报和终报应在第一时间通过电话报告,随后补报书面报告。电话报送需明确报送单位、报送人和联系方式,书面报告需填写《西安市集中供热事故信息报送单》(见附件3),并采用纸质文件、传真等形式于电话报送后30分钟内提交;供热企业和使用单位(企业)发生集中供热事故后,应于30分钟内报告属地区县(开发区)供热行业主管部门和市应对集中供热事故指挥部办公室。
首报内容应包括发生集中供热事故的单位概况,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现场情况,事件的类型和简要经过,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可能造成的危害,已经采取的措施,以及其他应当报告的情况。
续报内容应包括集中供热事故抢险救援进展,已经造成的人员伤亡及医疗救治情况,已经造成的损失和影响,事发地周边风险监测和气象情况,人员疏散避险情况,应急物资装备保障情况等。
终报应包括集中供热事故应急处置的措施、过程和结果,次生、衍生事件风险的控制情况,事件初步调查结果,需要善后处置的事项等。
(二)先期处置
集中供热事故发生后,属地区县政府(西咸新区及开发区管委会)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调集相关人员、队伍、车辆及设备赶赴现场,全力开展抢险救援,防止事态扩大;最短时间了解并掌握事件情况,确定事件等级,及时报告事件发展趋势与应急处置情况;维护现场治安、秩序,疏散、转移或采取措施保护受灾人员。
(三)分级响应
根据集中供热事故的严重程度和发展态势,市级应急响应由低到高分为Ⅲ级响应、Ⅱ级响应、Ⅰ级响应三个级别。
1.Ⅲ级响应
(1)启动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时,启动Ⅲ级响应。
①发生集中供热事故,影响面积在150万平方米以上、300万平方米以下,24小时内不能恢复正常供热。
②集中供热企业(单位)拒绝向居民供热,影响面积在50万平方米以上、80万平方米以下。
(2)组织指挥
集中供热事故发生后,经市应对集中供热事故指挥部办公室研判分析,需要市级部门进行指导、协助处置的,报请市应对集中供热事故指挥部副总指挥同意后,启动Ⅲ级响应。市城管局立即组织调动应急资源和力量,指导、协助事发地区县政府(西咸新区及开发区管委会)开展集中供热事故应对工作。必要时,可成立集中供热事故现场应对工作指导小组或应急处置专家组,指导集中供热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
(3)响应措施
①通知应急救援队伍和人员赶赴现场,通知支援队伍做好备勤支援准备;
②调度所需应急救援物资和设备赶赴现场;
③视集中供热事故现场情况进行交通管制;
④视集中供热事故现场情况转移、撤离或者疏散容易受到集中供热事故危害的人员和重要财产,并妥善安置;
⑤安全稳定组做好现场人员疏散等工作,设置警示标志;
⑥必要时,通过媒体进行信息发布和宣传引导,避免引发居民恐慌;
⑦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必要措施。
2.Ⅱ级响应
(1)启动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时,启动Ⅱ级响应。
①发生集中供热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3000万元以下,或造成较大社会影响。
②发生集中供热事故,影响面积在300万平方米以上、500万平方米以下,24小时内不能恢复正常供热。
③集中供热企业(单位)拒绝向居民供热,影响面积在80万平方米以上、150万平方米以下。
(2)组织指挥
在Ⅲ级响应的基础上,当集中供热事故的事态发展持续蔓延、危害影响继续扩大,需要统筹多个市级部门共同处置、需要调动市级主要应急资源和力量时,由市应对集中供热事故指挥部办公室报请市应对集中供热事故指挥部总指挥同意后,启动Ⅱ级响应。市应对集中供热事故指挥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全面组织集中供热事故应对工作,及时向市政府主要领导和省住建厅报告集中供热事故处置进展情况,提出集中供热事故处置资源力量和响应级别调整的意见建议。
(3)响应措施
在采取Ⅲ级响应措施的基础上,采取下列一项或多项措施:
①视情调度应急救援人员、物资、设备赶赴现场参与处置;
②安全稳定组做好现场交通管制等工作,为现场提供抢修条件;
③通知相关单位和居民做好应急取暖工作;
④在天然气短缺的情况下,启动超净排放燃煤锅炉进行供热;
⑤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必要措施。
3.Ⅰ级响应
(1)启动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时,启动Ⅰ级响应。
①发生集中供热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3000万元以上,或造成重大社会影响。
②发生集中供热事故,影响面积在500万平方米以上,24小时内不能恢复正常供热。
③集中供热企业(单位)拒绝向居民供热,影响面积在150万平方米以上。
(2)组织指挥
在Ⅱ级响应的基础上,当集中供热事故的事态发展持续蔓延、危害影响继续扩大、需要继续补充应急资源和力量,由市应对集中供热事故指挥部办公室报请市应对集中供热事故指挥部总指挥同意后,启动Ⅰ级响应。Ⅰ级响应在市应对集中供热事故指挥部的基础上,进一步强化应急指挥机构,由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担任总指挥,全面组织集中供热事故的应对工作,及时向省住建厅报告集中供热事故处置进展情况,并根据应急处置工作需要,提出请求支援需求,接受上级工作组的指导,积极开展各项应急处置工作。
(3)响应措施
在采取Ⅱ级响应措施的基础上,采取下列一项或多项措施:
①通知各单位、企业和家庭采用空调、电暖器等取暖;
②对非居民用户用热进行限供,优先保障居民用户用热;
③对重点用热单位、居民区,调配应急热源予以保障;
④对于供热管网互联互通的区域,可进行热力调剂,保障受事故影响区域内居民用热;
⑤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必要措施。
4.疫情封控期间响应措施
疫情封控期间,发生集中供热事故后,在采取分级响应措施的基础上,市应对集中供热事故指挥部应与西安市疫情防控指挥部保持有效沟通,以便及时、高效处置封控期内发生的集中供热事故。
供热企业应在所在区(县)疫情防控指挥部提前办理市政设施抢修通行证,以便于供热抢修工作的开展。抢修人员应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在做好个人防护工作的前提下开展抢修工作。
(四)应急结束
市应对集中供热事故指挥部组织专家指导组和相关应急工作组,对集中供热事故现场情况进行研判,认为事故已全部得到有效处置,风险被已全部排除,且无发生次生、衍生事件的可能性时,可作出应急结束的决定,由市供热指挥部办公室通知各应急工作组和参与应急处置的各方力量,终止响应。
(五)信息发布
信息发布应坚持实事求是、及时准确、科学公正的原则,由市应对集中供热事故指挥部或者授权宣传舆情组统一协调、组织报道,通过接受记者采访、召开新闻发布会等多种方式,利用广播、电视、报纸、重点新闻网站、微博、微信等多种途径,发布事件及应急处置工作情况,回应社会关切,澄清不实信息,正确引导舆论。
集中供热事故信息由市应对集中供热事故指挥部报请市政府批准后,按要求统一发布。第一时间向社会发布权威信息,并根据集中供热事故发展情况,组织做好后续信息发布工作。信息发布内容应当包括事件概况、严重程度、影响范围、应对措施、需要公众配合采取的措施、公众防范常识和处理进展情况等。
未经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发布集中供热事故信息。
五、后期处置
(一)善后处置
应急响应结束后,市应对集中供热事故指挥部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选派相关成员单位成立善后处置组,开展集中供热事故善后处置工作,妥善救治受伤人员,慰问伤亡人员家属,统计并抚恤因公殉职人员,保障转移安置人员的饮水、食物、住宿和卫生等基本需求,收集、清理和处置事件现场有毒有害物质,鉴定评估受损的建筑物和构筑物,督导保险机构做好理赔工作,确保社会秩序稳定。
(二)调查、评估和总结
市政府组织相关部门组成事件调查组负责集中供热事故的调查、评估和总结工作,并形成报告。调查、评估和总结主要内容包括集中供热事故发生单位概况,事故发生经过和应急救援处置情况,造成的人员伤亡、直接经济损失和影响范围,发生原因和事件性质,责任认定以及对相关责任者的处理建议,防范和整改措施,应急处置的经验教训等。
(三)现场恢复
集中供热事故应急响应结束、现场勘查和污染处置等工作完成后,立即开展现场恢复工作。应制定科学、合理、可行的现场恢复工作实施方案,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审批通过后组织实施;现场恢复工作包括供热的恢复,受损建筑物和构筑物的修复,疏散避险人员的回迁,集中供热事故影响范围内生产、生活秩序的恢复等。
现场恢复由区县政府(西咸新区及开发区管委会)组织实施,需要上级支持的,应按照相关规定提出请求。
六、应急保障
(一)通信信息保障
市应对集中供热事故指挥部办公室建立应急值班制度,设立值班电话并派专人值守;应急响应期间,市应对集中供热事故指挥部办公室值班人员应随时接收上级的指示和事发地报送的信息,并及时将事件信息通报各成员单位;各成员单位应保持全天24小时通信畅通,并按照本预案信息报送要求及时向市应对集中供热事故指挥部办公室报送事件信息。
(二)应急队伍保障
各集中供热企业抢修队是集中供热事故应急队伍的主要力量,应定期开展集中供热事故应急培训和演练,增强专业抢险能力。如遇产生重大影响的集中供热事故,必要时可由市应对集中供热事故指挥部协调供热企业相关抢修资源(包括:抢险救援队伍、大型机械设备资源),实现资源共享,提升抢险效率。
(三)应急资金保障
集中供热企业应保障集中供热风险监控、监测预警、演练培训、抢修抢险等工作的资金需求,集中供热事故相关责任单位承担应急处置费用。
市级层面集中供热事故监测预警、预案修编、宣教培训、应急演练等应急管理经费,由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每年提出计划,按照相关规定审批通过后,由市财政予以安排。
(四)交通运输保障
市交通局根据交通管控相关规定,保障疏散避险、伤员转运、物资运输等通道的开辟和畅通,统一协调公交车、出租车和地铁等运输工具,保障人员疏散避险和物资的运力需求。
(五)治安秩序保障
市公安局负责组织警力对集中供热事故现场开展警戒、维持治安秩序和保护现场等工作,保护集中供热事故周边重点区域、重要场所及设施,保障抢险救援、疏散避险、医疗救援和事件调查的顺利开展。
七、预案管理
(一)宣教培训
市应对集中供热事故指挥部办公室负责制定本预案的宣传、教育和培训计划,组织各成员单位和供热企业,开展本预案法律法规、应急职责、指挥协调、信息报送、监测预警、应急响应、抢险救援、疏散避险等方面知识技能的宣传、教育和培训,增强相关单位应急处置能力。
市应对集中供热事故指挥部办公室督导集中供热企业结合本预案,开展面向本单位(企业)工作人员和公众的供热安全教育培训,广泛宣传集中供热安全知识,事件避险、自救和互救知识;供热企业应定期或者不定期开展抢险抢修技能培训,并对培训效果进行考核,做到对集中供热事故应急常备不懈。
(二)应急演练
本预案每3年至少举行1次演练,由市应对集中供热事故指挥部办公室负责按照《西安市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组织制定方案和实施演练,并于演练结束后进行评估,也可聘请、委托第三方进行评估,在演练结束后30个工作日内形成演练评估报告,并将评估报告和演练资料报市应急管理局备案。
演练对周围公众正常生产和生活可能造成影响的,应在演练实施3日前进行公示,并通报相关部门。
(三)审批与备案
本预案由市政府审批,发布后向市应急管理局备案。
(四)预案修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市城管局应及时修订应急预案:
(1)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上位预案中的有关规定发生变化的;
(2)应急指挥机构及其职责发生重大调整的;
(3)面临的风险发生重大变化的;
(4)重要应急资源发生重大变化的;
(5)预案中其他重要信息发生变化的;
(6)在集中供热事故实际应对和应急演练中发现问题需要作出重大调整的;
(7)应急预案制定单位认为应当修订的其他情况。
八、奖励与责任追究
市应对集中供热事故指挥部负责考核集中供热事故预警和应急响应工作,对集中供热事故信息上报和先期处置及时,采取和落实各项措施得当,有效降低或避免事件损失,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依照相关规定给予表扬或奖励。
对未完成应急处置任务、未按要求落实预警措施、未按规定履行相关职责,行动不力、处置不当、贻误时机导致集中供热事故发生或危害扩大;不服从统一指挥,迟报、谎报、瞒报、漏报集中供热事故信息;玩忽职守、失职、渎职;截留、挤占、挪用应急资金等情况的单位或个人,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涉嫌违法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九、附则
(一)说明
本预案有关等级的表述中“以上”含本级(数),“以下”不含本级(数)。
(二)预案解释
本预案由市城管局负责解释。
(三)预案发布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供热管网泄漏应急预案5
1、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提高城市供热行业应对供热重大事故的能力,在事故发生时能够迅速、有效地开展现场救援,最大限度减少事故造成的损失,确保冬季供热安全,维护社会安定,特制订本预案。
1.2工作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分级管理、社会参与“的工作原则。各部门按照职责相互配合,通过整合资源、共享信息,形成应急合力共同做好供热事故抢险救援工作。
1.3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xx城市供热条例》、《xx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制定本预案。
1.4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xx公司范围内发生的燃煤紧缺,储煤无法达到7日耗煤量,或因热源事故导致实际供热能力严重受损,可能或已经造成较大经济损失和社会影响的,重大停热时间在30小时以上,或停热面积50万平方米以上的,供热期供热锅炉、管网、换热设施、设备发生事故,且依靠事故单位自身救助力量无法解决的重大供热事故。
2、组织体系及职责
2.1成立市供热事故应急抢险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应急指挥部)。
主要职责:负责供热事故预案的制定、实施工作;负责事故处理过程中重大问题的决策,包括人员、资源的调动和配置,抢险费用的使用批准等;负责指派有关人员到现场指挥、协调;负责事故有关信息对外的发布;负责本预案的启动和终止。
成员单位:建设局、经委、发改委、城管局、财政局、公安局、交警大队、交通局、气象局、水务局、电业局、供热公司、中国联通司、中国移动。
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市建设局:负责对供热事故应急工作进行全面的组织和协调,统一部署预案的实施工作,对应急工作中发生的问题进行指挥和决策。
市经委:负责帮助供热公司协调电煤供应,保障热源供煤稳定。
市交通局、交警大队:负责为我市供热运煤车辆开通绿色通道,保障运煤畅通。
市财政局:负责筹集供热事故应急保障资金,保障经营稳定。
供热公司:负责供热事故发生时的抢险救援、后勤保障、抢险技术方案制定、抢险物资调动及抢险工作。
其他成员单位:配合和保障供热应急抢险工作顺利进行。
2.2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设在供热公司。
主要职责:负责重大供热事故发生时的抢险救援、后勤保障、抢险技术方案制定、抢险物资调动及抢险协调等工作;负责与公安、消防、交通、医疗急救、市政、电业、水务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工作;负责事故处理中发生的人员开支、材料、设备等费用的审核工作;负责事故预案演练的组织和实施工作。
2.3应急指挥办公室下设机构(附组织结构图)
总指挥:
联系电话:
副总指挥:
联系电话:
(1)专家组
职责:负责对出现的重大供热事故提供决策方案。
主要责任部门:
总工办负责人:
联系电话:
(2)综合组
职责:负责重大供热事故预案的编制工作;负责抢险指令的下达和具体抢险协调组织工作;对抢险队伍内部指挥、协调和外援队伍的协调工作;负责有关信息的发布和各种资料的收集工作;负责事故的人员开支、材料、设备等费用的统计、整理、初审,并做好记录归档工作;负责事故有关情况的汇总工作。
主要责任部门:
生产经营部负责人:
联系电话:
(3)抢险组
职责:负责事故现场的具体抢险及安全操作。
主要责任部门:
管网中心负责人:
联系电话:
(4)技术组
职责:负责抢险技术方案的制定、论证及事故原因调查认定工作。
主要责任部门:
技术组负责人:
联系电话:
(5)材料供应组
职责:负责抢险设备和材料的购置、保管、运输工作。
主要责任部门:
后勤部负责人:
联系电话:
(6)后勤保障组
职责:负责抢险人员的生活和车辆保障,及抢险所需特种设备的协调。
主要责任部门:
行政部负责人:
联系电话:
(7)工程组
职责:负责事故现场的具体抢险施工及施工现场的安全操作。
主要责任部门:
工程部负责人:
联系电话:
(8)安全保卫组
职责:负责事故现场的安全保卫、现场围挡防护及事故现场人员设备总体安全工作。
主要责任部门:
安环部负责人:
联系电话:
(9)接待宣传组
职责:负责接待供热用户的`上访工作及对外宣传工作。
主要责任部门:
客服企划部负责人:
联系电话:
3、预防机制
3.1企业要建立各项规章制定,完善安全生产管理措施,逐级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狠抓安全管理工作。加强职工的岗位技能培训,建立考核制度。运行期间要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加强档案管理,通过经常性的生产运行状况汇总对比分析,对系统安全进行评估。定期向主管部门汇报,接受主管部门的监督和考核。
3.2企业每年都要制度详细的夏季抢修计划和检修规程,做好锅炉、换热器、机泵、电气仪表、管线、阀门、补偿器的检修维护工作,并严格做好检修的验收工作,确保检修合格率达到100%。
3.3企业要购置储备电力、输煤、除渣等系统关键设备,避免因个别关键设备故障导致供热系统瘫痪,至少购置一台备用发电机;配备备用水池,保证停水时供热系统的补水需求。
3.4每年采暖前要进行试水、试压工作。运转设备冷态运转3天,检查设备运转情况,消除事故隐患。
3.5冬季供热运行期间要加强对整个供热系统的监控,通过压力表、流量表等仪器和设备对系统压力、补水量、失水量进行检测,通过系统参数的变化及时发现事故的`苗头。
3.6冬季供热期间企业要加强巡查工作,通过巡查发现有无出现故障的迹象和发生事故的苗头,使运行中存在的不安全隐患及早暴露出来,及早制定维护方案,使问题得到及时的处理,防止事故的发生和扩大。巡查时要做好检查记录,巡查记录是分析热网运行状况的第一手资料,通过巡查记录,可以清楚地看到每天补偿器的动作、阀门是否槮漏、固定支墩儿是否发生错位、阀室内是否存水等详细情况,为掌握设施的工作状态、制定具体的防范措施提供科学的理论依据。
3.7为了保证一级管网发生事故时能迅速关断事故管段,同时进行泄水作业,企业要投资将主管网中关键部位的关断阀更换成高质量的阀门。
3.8为保证供热的安全进行,企业要由计划的将一级管网的波纹管补偿器更换为套筒补偿器,防止因补偿器泄露导致供热事故发生。
4、应急响应
4.1信息报送
重大供热事故发生后,发生事故的企业应首先启动本单位的供热事故预案开展自救,并在事故发生1小时内将事故基本情况上报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应急抢险24小时值班电话:xxx;应急抢险办公室电话:xxx,提出救援申请。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接到报告后,应立即向指挥部主要领导汇报,并在1小时内报告市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
4.2指挥与协调
4.2.1发生事故的企业必须全力配合抢险队伍开展事故现场抢险救援工作。抢险队伍要保持与应急指挥部的信息沟通,按照应急抢险工作日报制度,每日固定时间分两次或三次向应急指挥部书面报告抢险救援情况,重要情况随时汇报。
4.2.2抢险队伍、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必须无条件服从指挥部的指挥和调动,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义务参加抢险救援,在接到抢险命令后,30分钟内必须到达指定的现场。在抢险过程中,各单位要再人力、物力上给予支持,对抢险救援所需的物质、机械设备、人员等,抢险指挥部有权直接调用和征用,任何单位和个人必须无条件服从,产生的费用做好记录,事故处理后统一补偿。
4.3抢险措施
4.3.1当企业出现燃煤紧缺,储煤无法到达7耗煤量,或因煤质差致使供热能力严重受损,可能或已经造成较大经济损失和社会影响的供热事故时,采取以下措施:
(1)由企业启动本单位应急预案开展自救,配专人到有关企业协调调拨和优质燃煤采购工作。同时,将情况上报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2)本预案启动后,由市建设局协调其他热源、供热单位,紧急向事故单位调拨优质燃煤;由市经委派专人与相关企业沟通,协调电煤调拨;由市政府相关部门协调兄弟城市及周边煤源企业,落实优质燃煤。
(3)在应急燃煤调拨过程中,由市经委协调铁路部门,保障铁路运煤的畅通;市交通局、交警大队为运煤车辆开通绿色通道,保障公路运煤畅通。
4.3.2热源或供热单位的锅炉、管网、换热设施、设备发生事故时,事故单位自身救助无法解决时,由市供热燃气办组织应急队伍协助事故单位进行抢修。
(1)补偿器破裂或渗漏处理方法:因为结构上的特点,波纹管补偿器一旦渗漏,便很难修复,所以对于波纹管补偿器渗漏,可采用外加套管的办法进行处理,以保证热网的安全运行。如外加套管的方法无法解决渗漏问题时,应立即更换套筒补偿器。
(2)阀门泄露事故处理方法:运行中的阀门泄露大部分产生在填料和垫片处,而填料的泄露比垫片处的泄露要多一些。填料产生泄露后,可视情况采用拧紧压盖、加填或更换密封填料等方法进行处理。垫片处的泄露可采用注胶的方法进行处理。
(3)管线泄露事故处理方法:对管线的泄露,可视具体情况采取补焊、打卡子、焊短节等办法进行处理;在焊接操作时,要严格遵守焊接操作规程,防止金属过热和变形,产生新的裂纹,对捻缝过的部位出现的泄露,不易再次捻缝,以免泄露扩大;泄露点采用上述方法无法解决时,应立即更换管道。在以上三种事故处理过程中,如果涉及到泄水降压操作,可根据集中供热管网上个分段控制阀门的位置,合理地进行关闭阀门的选择操作,尽可能地缩小因事故抢险而造成停止供热的范围。事故处理过程中,应关闭各换热站的一级网进出站阀门,保持站内循环泵正常循环,保证二级网低温运行,防止大面积冻裂事故发生。
(4)锅炉发生故障时处理方法:公司每个热源站至少有两台锅炉,尖寒期两台炉运行,为了保证供热的连续,应立即关闭事故锅炉进出口主阀,使其退出运行。
其他未列入的供热事故,在抢险过程中,由指挥部下设的抢险组,技术组和专家组共同研究确定抢险方案的设施。
4.4注意事项
现场抢险是一项复杂性大、危险性高、技术性强的工作,要由严谨的科学态度,胆大心细、慎重果断的作风。抢险过程中,要严格遵守防火、防毒、防爆等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抢险操作应由有一定实践经验的修理工担任,现场人员不易过多,并由1-2名专门监护人员。
4.5检修通报制度
4.5.1各热源单位在冬季供热运行期间应设备检修停热时,应提前24小时将基本情况(包括停热原因、目前情况、计划恢复时间等)分别通报给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和生产部调度中心。
4.5.2供电部门在冬季供热运行期间因供电设备检修需要停电时,应提前24小时将停电原因和来电时间分别通报应急指挥中心办公室和生产调度调度中心。
4.6新闻发布
紧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供热事故信息的对外发布工作。凡供热企业发生的重点供热事故有关信息,必须经市应急委员会批准方可对外发布。其他单位和部门无权向外部发布供热事故信息。
4.7应急结束
根据事故的控制和发展情况,应急指挥部提出终止本预案的建议,经市应急委员会批准后,宣布应急结束。
5、附则
5.1责任追究
各成员必须无条件执行应急指挥部下达的指令,对据不执行命令、玩忽职守、推诿扯皮的部门主要领导和直接责任人,依法严肃处理。
5.2预案管理
本预案由供热公司制定、组织实施。各部门也要制定本级的事故应急预案,报本级应急管理办公室备案。
5.3预案修订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修改和完善,机构调整或应急资源变化,以及各类演练中发现新问题,各级,各部门的应急预案要适时进行修订,原则上是2年修订一次。
5.4预案演练
本预案的演练经应急指挥部批准,由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
5.5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正式实施。
供热管网泄漏应急预案6
20xx年冬季,为保证师生身体健康和教育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预防和杜绝煤气中毒事故的发生,确保学校冬季正常供暖,特制定冬季取暖应急预案如下:
一、成立组织机构,加强领导,认真做好冬季防寒取暖应急工作
组长:
副组长:
成员:各中层领导及班主任
二、取暖方式:
教学楼燃气锅炉取暖
三、明确职责,严格落实冬季防寒取暖工作的各项要求
1、根据本校情况,提前做好冬季取暖计划,并准备好充足的资金。
2、认真做好供暖前的.各项准备工作,检修好取暖设备。
3、各班要认真执行冬季防火取暖工作方案的要求,做好带班领导和当值教师对所有教室和取暖锅炉定期进行防火、防电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4、班主任是班级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每天放学时要做好班级取暖安全检查。
5、值人员要对学校安全工作负全责,每天要严格执行安全检查、巡视制度,做好当天的防火、防盗和用电、用水安全工作。
6、值日人员发现问题要及时妥善处理并报告带班领导或主要领导。
7、供暖期间要加强管理,增强责任意识,发现问题和隐患及时处理,确保冬季取暖安全和不发生安全事故。
8、加强值班制度,加强巡视和检查,排除事故的隐患,确保师生安全,确保师生温暖过冬。
9、要通过校务会、校会、班会对师生进行安全防火、安全用电、预防煤气中毒等安全教育,提高安全意识和防范事故的能力。
10、当取暖锅炉出现问题时应及时采取措施,及时修复,以保证正常供暖。
供热管网泄漏应急预案7
20xx年冬季即将到来,为保证师生身体健康和教育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预防和杜绝煤气中毒事故的发生,确保学校冬季正常供暖,特制定冬季取暖应急预案如下:
一、成立组织机构,加强领导,认真做好冬季防寒取暖应急工作:
1、成立冬季取暖工作领导小组组:略
2、曹山小学成立领导小组,加强对冬季取暖工作的领导,把冬季取暖工作抓实、抓细。
二、取暖方式:
教务处采用电地暖,会议室和政教处采用空调,其他办公室和各班教室采用火炉,宿舍和两个学前班教室采用锅炉暖气集中取暖。
三、加强管理,预防为主
1、根据本校情况,提前做好冬季用电的计划,并准备好充足的资金。
2、每天早上高年级的值日生提前把火炉点着,待烟放净后学生方可进入教室;低年级的班级要老师负责提前生好炉火。
3、领导、教师要加大检查力度,要经常检查各室,如果发现炉子、地炕有漏烟的现象,马上安排人员进行修理。
4、教室要经常通风,确保室内氧气充足,谨防窒息。
5、采用空调和电热,要严格按照技术监察部门的各项规定,做好空调和电热的安全检查工作,做到既保证供暖质量有保证供暖安全。
6、各班要认真执行冬季防火取暖工作方案的要求,做好每天带班领导和值周教师对所有教室和取暖锅炉进行一次防火、防电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7、班主任是班级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每天放学时要做到班级检查一次,保证炉火熄灭人走。
8、值周领导和值周教师要对学校安全工作负全责,每天要严格执行安全检查、巡视制度,做好当天的防火、防盗和用电、用水安全工作,作好记录有带班领导签字后学校存档。
四、明确职责,严格落实冬季防寒取暖工作的各项要求
(一)、灭火行动小组
火灾初起时,立即切断电源,尽快到相应地点取下灭火器进行扑救。如发现现场人员需要救护,则应尽力想办法救人。
(二)、疏散引导组:
当火灾发生时,立即到自己岗位,组织指挥师生按预设的次序和通道有序、迅速、安全的撤离火灾现场。
(三)、通讯联络组
一旦发生火警,负责与疏散、救护各组联络,控制校园广播,调动有关人员到指定地点。应立即报警,先报119救火,再报110维持校门外秩序,根据人员受伤害情况报120,同时报宣和镇教育办公室和市教育局办公室。
(四)、救护安全组:
当火灾发生时,如有受伤和被困人员,应协助灭火组和消防人员采取救助措施,及时现场救护或移交120急救中心。
五、预防措施
1、开展消防知识的宣传工作根据消防知识进学校要求,通过广播、黑板报等形式,宣传消防知识和煤气中毒,把各项消防制度、管理网络图上墙。
2、加强学校消防硬件建设设置灭火器,配置ABC类干粉灭火器,学校重点部位配置灭火器。设立政教处为学校消防管理办公室。
3、经常巡查,排除隐患。对教室的.电源、易燃物的存放和用电、用火安全情况经常进行巡查。
4、设置必要的消防设施标志在校园内设置学校示意图,标明消防设施,水源和消防宣传标志。
六、应急措施
1、发生火灾时,由现场教师或学生向校长报告,学校领导立即通知广播室,有广播室指挥相关人员立即行动,到达预定地点。总指挥或副总指挥迅速到现场进行指挥。
①切断电源,广播告知。(稳定情绪第一、沉着冷静为要,防止引起全校惊恐。)
②呼叫119、110,并根据实际情况呼叫120,同时报宣和镇教育办公室和市教育局办公室。
③打开校门。
④灭火行动组到位,扑灭初起火源,关闭门窗,控制火势,为疏散争取更多时间。
⑤疏散引导组到位,疏散线路原则上按学生出操线路,特殊情况疏散组,可临时根据火灾发生的地点,做出果断的疏散线路决定,并加以引导。
2、撤离顺序:按发生火灾地点,所在班级同层优先原则,先撤离所在班级学生,后撤离同层次学生(离火源进的班级先撤),再其他层次,这样既确保重点,又便于扑救人员进出。如火灾发生课间,由班主任迅速到班级现场指挥撤离,其他教师按要求指挥。
七、有关要求
1、沉着冷静指挥。组织人员按分工合作,沉着冷静,指挥得当。各指挥疏散教师要识大体顾大局,严密控制下楼速度,以避免造成楼道挤压,防止学生因恐慌而跳楼情况发生,疏散组成员应最后撤离现场。
2、学生不得参与救火。学生疏散时必须服从教师安排。有序按计划快不撤离,不得参与救火。
3、稳定学生情绪。无论校园何处发生火灾,疏散人员都应撤到学校操场、学生撤离到安全地带后,不得任意走动,更不得返回火灾区。班主任或指挥教师迅速清点学生人数,并向指挥教师汇报学生情况。
4、扑灭初起火源。灭火行动组在火灾初起时,要就近起用灭火器,进行紧急扑救,尽最大努力扑灭初起火源或减弱火势,或关闭门窗控制火势蔓延,为学生疏散争取更多时间,在学生未完全撤离前又能确保自己安全的前提下不得撤离火灾现场。
5、确保通信联络。在火灾发生时,各组要确保通信联络,及时联系,把有关情况及时的报告总指挥。
供热管网泄漏应急预案8
1总则
1.1 编制目的
为保障春节期间全市城镇居民正常采暖供热,有效应对采暖供热运行中的突发事件,及时、有序、高效地开展应急处置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特制定本预案。
1.2 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临汾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1.3 工作原则
(1)坚持“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统筹安排、分工合作、属地管理、落实责任”的原则。各县(市、区)政府负责做好本行政区域内的供热采暖工作。
(2)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快速处置的原则,认真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强化安全监管制度,确保城市供热安全有序运行。
1.4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发生在我市行政区域内的城市供热突发性事件的应急处置。
突发性事件主要包括:
①临汾市区连续24小时以上停止1万户以上居民供热、各县(市)连续24小时以上停止5千户以上居民供热或影响城市供热范围三分之一区域供热的特大突发性情况。
②供热管网重大破裂、锅炉爆炸等。
2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
市政府负责指导、协调、监督各县(市、区)政府建立、完善和实施城市供热采暖应急预案;各县(市、区)政府负责制定和实施本行政区域内城市供热采暖应急预案,建立相应的应急组织体系;各供热企业与当地政府制定的应急预案相衔接,负责制定本单位采暖供热应急预案,建立相应应急组织。
2.1 临汾市供热采暖应急指挥部
为快速、有序、高效地处置春节期间城市供热突发事件,市政府成立临汾市供热采暖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城市供热应急指挥部)。
(名单见附件)
主要职责:
指导和协调供热突发事件的预防和应急处置工作,启动应急预案,部署市政府交办的有关工作。
2.2 市供热采暖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与保障供热运行协调组
2.2.1城市供热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城市供热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建设局(值班电话:12319),办公室主任:宿青平(兼),副主任:陈保金(兼)。
主要职责:
(1)及时传达指挥部的各项决策和指令,并督促检查有关执行情况;
(2)在应急指挥部的领导下,组织开展全市城市供热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及时向市城市供热应急指挥部及上级部门汇报有关信息;
(3)起草城市供热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及有关工作计划,组织收集与分析相关信息,提出城市供热突发事件处理建议;
(4)建立与指挥部领导和成员单位的信息联络机制,保证信息畅通。
2.2.2 保障供热运行协调组
组 长:
副组长:
主要职责:
按时保质做好冬季供热工作。保障城市供热安全正常运行。
2.3城市供热采暖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
市委宣传部负责有关供热情况的宣传报道。
市财政局负责供热突发事件必要的资金调拨筹备工作。
市经委负责对供热企业煤炭储备进行总体协调调拨。
市煤炭局、省煤炭运销公司临汾分公司负责供热煤源供应的组织协调。
市交通局负责对供热储煤运输提供支援。
市安监局、市建设局负责供热企业的安全运营监管及突发事件调查处理工作。
市交警支队负责保障供热储煤运输车辆在城区道路的正常通行。
市物价局负责燃煤价格及供热价格的核定监管。
市气象局负责提供春节期间有关气象信息。
市建设局负责供热突发事件发生后,对事件信息进行收集、整理和上报工作。
市房产局负责协助尧都区政府做好市区集中供热以外物业小区的供热监管工作。
市热力供应有限公司负责保障市区集中供热正常运行。
临汾供电分公司负责保障集中供热企业用电工作。
煤炭运销临汾分公司负责为集中供热企业购进用煤提供便利、高效、快捷服务。
尧都区政府负责市区集中供热以外物业小区的供热协调工作,同时负责做好市区供热信访稳定工作。
3 预防预警机制
3.1 日常预防和预报
各县(市、区)政府及供热主管部门负责当地城市供热运行的`监测、预警工作,市建设局负责临汾市区城市供热运行的监测、预警工作。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的原则,明确影响的范围、信息渠道、时限要求、监督管理、责任制等。
3.2 预警预防行动
(1)加强监督检查。市供热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和各县(市、区)政府应当对供热企业的应急预案和供暖设施的日常监测、维护、运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做好应急准备。从事城市供暖运营的企业要根据本单位应急预案组织应急演习,对所有供热系统运行设备每天进行盘点、巡查、维护、加油保养,对机械设备定期进行检修。加大对生产区域、重点要害部位的巡逻检查力度,防止停暖事故的发生。供暖企业各运行岗位人员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责任到人。各供热企业要提前储存7—10天优质原煤,确保锅炉煤炭供应。
(3)建立值班制度。市供热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和各县(市、区)政府春节期间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严格履行值班查岗制度,及时处理供热运行中出现的各种问题,认真处理用户投诉,对供热区域内出现的影响供热的问题进行协调。做到出现问题及时解决,保证春节期间供热安全运行。
(4)公布应急热线电话。各县(市、区)政府及临汾市区要向社会公布城市供热应急热线电话。临汾市区24小时供热应急热线电话为XXX。
(5)开展宣传教育。各县(市、区)政府及市城市供热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互联网、报纸、宣传手册等媒介,广泛宣传城市供暖相关知识,提高公众应急反应能力和安全用暖、规范用暖意识。
4 应急响应
4.1 先期处置
城市供热突发事件发生后,发生事件的供热企业应在第一时间启动本单位应急预案,组织相关人员和设备先期处置,控制事态发展,将危害和影响降低到最低程度。
4.2 报告程序
城市供热发生突发事件后,发生事件的单位应立即向归口管理部门、当地政府和市城市供热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报告,市城市供热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接到报告后,应立即向供热应急指挥部总指挥报告,同时报告市人民政府。
4.3 响应行动
市城市供热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接到城市供热突发事件报告后,应询问出事地点、波及范围、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等情况,做好详细记录,同时向应急指挥部进行报告,根据突发事件情况建议应急指挥部启动应急预案。并立即联络指挥部成员单位,迅速组织应急调查组赶赴现场,调查核实事件状况及发生事件原因,提出应急处置措施建议。并做到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紧急协调组织处置,防止事态扩大,及时报告事态发展趋势及状况。
4.4 信息发布
城市供热突发事件信息的公开发布由市城市供热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会同市新闻中心对外发布。信息发布要及时、准确、客观、全面。
4.5 响应结束
应急结束遵循“谁启动、谁负责”的原则,由有关应急组织指挥机构决定,并通知相关单位和公众。
5 后期处置
5.1 总结评价
(1)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的各有关单位应在应急响应结束一周内向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做出书面报告。
(2)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接到书面报告后,应及时整理和审查所有书面报告、应急记录和文件等资料;总结和评价事件原因和在应急期间采取的主要行动。
5.2 调查报告
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调查报告应包括下列基本内容:
(1)调查中查明的事实;
(2)事件原因分析及主要依据;
(3)事件结论;
(4)各种必要的附件;
(5)调查中尚未解决的问题;
(6)经验、教训和建议。
6 应急保障
6.1 指挥保障
各级城市供热突发事件应急指挥地点,由市、县政府指定专门的场所,配备必要的设备,满足决策、指挥和对外应急联络的需要。
6.2 通讯保障
各级城市供热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及各成员单位必须保障通讯联络畅通,应急响应期间,通讯工具必须保证24小时畅通,值班电话必须24小时值守,保证应急响应期间应急指挥部与市政府、市级应急组织及供热企业通讯联络的需要。
6.3 物资保障
各县(市、区)政府及市建设局制定紧急情况下供热设施抢险设备、物资储备和调配方案,报市政府备案。供热企业储备的专用抢险车、工程车辆等常规设备要运行正常,铁锹、洋镐、钢丝绳、毛爪、绳子、撬杠、橇棍等抢险工具要储量充足。定期维护要安排专人值守待命,随时应对突发事件。
6.4 队伍保障
各供热企业按照市城市供热应急指挥部的要求,组织应急处置队伍,开展城市供热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应本着就近就快的原则,以事发地应急组织先期处置为主。
7 奖励与责任追究
市、县人民政府对在处置城市供热应急事件中做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玩忽职守、不听从指挥、不认真负责或者临阵逃脱、擅离职守并造成严重后果的责任人依法追究责任。
8 附则
8.1 预案解释
本预案由市城市供热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解释。
8.2 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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