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除雪的应急预案

2022-11-11 应急预案

  在现实生活或工作学习中,有时会出现一些意料之外的事件或事故,为了减小事故造成的危害,就不得不需要事先制定应急预案。编制应急预案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物业除雪的应急预案(通用6篇),欢迎大家分享。

  物业除雪的应急预案1

  为积极应对冰雪恶劣天气灾害,动员全社会力量参与市城区清雪除冰工作,确保降雪期间及雪后道路畅通,最大限度地减少冰雪对居民工作、生活秩序的影响,根据《河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实施办法》、《濮阳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暂行办法》,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

  清雪除冰工作按照“统一领导、分区负责、属地管理、部门落实、门前自包、全民参与”的原则,辖区内所有单位和个人都要牢固树立“濮阳是我家,清雪靠大家”的观念,切实履行清雪除冰的责任和义务,将其提高到巩固创建成果,构建和谐社会,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树立濮阳形象的高度来认识,做到以雪为令、见雪行动、人人参与、及时清除。

  二、组织领导

  成立濮阳市城区清雪除冰指挥部,由市政府常务副市长任指挥长,分管城建工作的副市长和中原油田石油勘探局分管副局长任副指挥长,成员为市政府相关副秘书长、市委市政府督查局局长、市城市管理局局长、各区(管委会)区长(主任)、市直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城市管理局,办公室主任由市城市管理局局长兼任。应急预案启动后,指挥部办公室与市应急办联合办公,各区(管委会)、中原油田应制定应急预案,成立清雪除冰指挥部。

  三、责任分工

  (一)市清雪除冰指挥部办公室负责全市清雪除冰预案的制定、启动、组织、协调等工作。

  (二)市应急办公室负责指令下达工作。

  (三)市委市政府督查局负责对全市清雪除冰各责任单位的督导检查。

  (四)市城市管理局负责城区清雪除冰工作的组织协调;负责环卫队伍的统筹调度,组织全市专业队伍做好道路交叉口等重点路段、重点部位的清雪除冰工作;根据我市清雪除冰需要,购置、租赁清雪除冰设备、材料和物资。

  (五)市气象局负责做好降雪预报,特别是大雪、暴雪,要在降雪前12小时向市指挥部和全市发布雪情预报、预警信息,为启动和终止本预案提供决策依据和建议。

  (六)市财政局负责除雪机械及融雪剂等设备物资资金的保障,负责特大雪灾所用资金的筹措,保证及时足额拨付到位。

  (七)市公安局负责清雪除冰期间的交通疏导,必要时对桥梁和局部道路实施封闭除雪,对运雪车辆开放禁行路段,保障清雪除冰车辆安全畅通。

  (八)市住建局负责组织对建筑工地及出入口(含对应责任路面)的清雪除冰工作。

  (九)市房地产管理中心负责全市物业管理住宅小区的清雪除冰工作。

  (十)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负责协调各办事处,组织沿街门店开展清雪除冰工作,并进行督导和执法。

  (十一)市交通运输局负责车站站内及人流、车流出入口的清雪除冰工作。

  (十二)市公路局负责穿越市城区的国道、省道的清雪除冰工作。

  (十三)市工商局、市市场发展服务中心负责市场的清雪除冰工作。

  (十四)市直各企、事业单位,机关、学校、团体要根据路段责任分工(另行通知)负责责任范围内的清雪除冰工作。

  (十五)华龙区、开发区、工业园区、城乡一体化示范区、中原石油勘探局负责组织、督导本辖区范围内的清雪除冰和物资储备工作。

  (十六)城区街道办事处(乡)要在区指挥部的领导下,组织辖区内行政村、沿街门店、背街小巷、小区的清雪除冰工作。

  (十七)市广播电视台、濮阳日报社会同市清雪除冰指挥部办公室负责及时向全市播报清雪除冰通知及宣传报道。

  四、区域划分

  (一)华龙区、开发区、工业园区、示范区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和环卫保洁区域,负责本辖区范围内管理的主次干道和背街小巷、单位、居住区的清雪除冰工作(环卫专业队伍以主次干道机动车道为主)。

  (二)中原石油勘探局负责大庆路以东(不含大庆路)除华龙区目前承担的部分路段外的道路和油田基地单位、社区的清雪除冰工作。

  (三)有责任路段的各企、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学校及所有沿街门店,按照“门前自包”的原则,根据所承担路段的相应长度负责清雪除冰工作(主干道的人行道、慢车道,次干道自墙角线至路侧石,背街小巷全部路面)。

  (四)过街天桥、广场、公园、游园等场所的清雪除冰工作分别由各管理单位负责。

  (五)市城区已征用尚未建成使用地段,由用地单位负责做好清雪除冰工作。未征地段和行政村入口由街道办事处(乡)组织行政村做好清雪除冰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中到大雪按照“机械清理为主、人工清理为辅、全面参与、协同作战”的原则进行。

  (二)要做到随扫、随清、随运,不积堆、不留底。

  (三)充分利用中午气温较高和道路车辆、行人较少的有利条件,加大清雪除冰力度。

  (四)禁止将撒盐的积雪倒入绿地、花坛和树穴中。

  (五)清雪后,主次干道和背街小巷通行基本顺畅。

  六、保障措施

  (一)健全工作机制

  各责任单位要把清雪除冰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周密部署、精心安排。建立一把手为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体系和责任追究机制,层层落实责任,进一步健全清雪除冰工作机构,并制定本部门、本单位清雪除冰应急预案,一式三份报市指挥部办公室。

  (二)强化指挥调度

  降雪期间,各责任单位第一责任人要亲自组织、靠前指挥,保证本辖区、本单位清雪除冰任务按时完成。各单位接到雪情通知后,要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及时通报情况,确保通讯畅通。

  (三)加强协调配合

  各责任单位要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加强沟通,协作配合,统一行动,有效做好清雪除冰工作。同时积极发挥新闻媒体的宣传、引导和监督作用,及时报道清雪除冰工作动态,增强广大市民自觉履行清雪除冰义务的意识。

  (四)强化督导

  市清雪除冰指挥部办公室要会同市委市政府督查局,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网络和信息、简报等形式,及时宣传清雪除冰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集体和个人,对完成任务较好的单位及时给予表彰,对不能按时完成任务的给予通报批评。

  物业除雪的应急预案2

  1总则

  1.1编制目的和依据

  为切实加强我市对扫雪防冻应急工作的领导,提高对突发性降雪的应急反应能力,充分发挥各区镇、街道和各职能部门扫雪防冻工作合力,高效快速地做好扫雪防冻工作,最大限度减轻雨雪冰冻灾害可能造成的损失,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根据《江苏省气象灾害预警应急预案》《苏州市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发布与传播实施意见》《张家港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张家港市气象灾害应急预案》等的总体要求,特制订本预案。

  1.2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市行政区域范围内因雪情造成道路积雪霜冻等灾害的防御和应急处置。以城镇主干道、桥梁、立交、涵洞、坡道、对外主要交通道路、窗口地区、农贸市场、学校为重点,同时确保村、社区道路畅通。

  1.3工作原则

  全市扫雪防冻工作按照条块联动、属地管理,条抓块保、以块为主的原则,以区镇、街道为责任单位,全面负责辖区内各项扫雪防冻和抢险救灾的组织实施;以行业为主线,组织安排,督促检查。各区镇、街道和市相关部门要结合冬季的气候特点,认真把扫雪防冻工作作为一项重要任务安排,制定方案,规范、完善各项预防、应急措施和责任机制。各区镇、街道和相关单位要建立相应工作网络和组织运行机制,实行“一把手”总负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坚持全面动员,深入发动,广泛宣传,切实把扫雪防冻中的各项保障工作做深、做细、做实。

  2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2.1指挥机构

  为加强对全市扫雪防冻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市扫雪防冻工作指挥部,由市政府主要领导任总指挥,市政府分管领导任副总指挥,市纪委监委、市委宣传部、人武部,市发改委、教育局、工信局、公安局、民政局、财政局、住建局、城管局、交通局、水务局、农业农村局、商务局、文体广电和旅游局、卫健委、应急管理局、市场监管局、融媒体中心、供销总社、社会治理现代化指挥中心、水务集团、供电公司、电信公司、海事局、气象局、盐业公司、移动公司、联通公司等部门和各区镇、街道为指挥部成员单位。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城管局。

  为更加高效指挥落实各项扫雪防冻工作任务,指挥部下设七个专项工作小组,分为指挥协调组,由市应急管理局、城管局、气象局组成;扫雪除冰组,由市城管局、交通局、住建局、人武部、各区镇、街道组成;交通保畅组,由市公安局、城管局、交通局、海事局、长航公安组成;安全生产组,由市应急管理局、农业农村局、住建局组成;生活保供组,由市水务局、供电公司、住建局、农业农村局、供销总社、市场监管局、水务集团组成;宣传发动组,由市委宣传部、融媒体中心、市城管局、气象局、各区镇、街道组成;后勤保障组,由市财政局、发改委、盐业公司组成。

  2.2职责

  2.2.1市扫雪防冻指挥部职责

  在市政府领导下,负责组织指挥全市扫雪防冻工作,制定扫雪防冻工作总体安排和工作方案,负责通报雪情、协调矛盾,督促成员单位按照各自职能做好扫雪防冻工作。

  2.2.2成员单位职责

  市纪委监委:按照市政府扫雪防冻部署,负责对各职能单位及行政主管部门扫雪防冻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严肃查处各职能部门不认真履行职责及失职渎职行为。

  市委宣传部:协调开展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市人武部:负责协调部队和民兵预备役人员组建突击队伍,按照指挥部要求进行扫雪防冻和抢险救灾工作。

  市发改委:协调做好雨雪灾害监测、预报、预警工程的规划工作,根据市应急管理局制定的计划,做好救灾物资的储存、调拨和供应;及时提供农副产品等方面的价格信息。

  市教育局:负责动员全市中小学校做好校园门口道路积雪清扫工作,加强中小学生安全宣传教育及防范,必要时通知停课。

  市工信局:配合市气象局利用气象灾害手机短信“绿色通道”,及时做好气象预警和应急预案的信息发布工作。

  市公安局:负责冰雪天气的治安管理和交通指挥,加强安全保卫,维护道路通畅。组织排障车清理交通事故车辆,及时向指挥部提供全市道路交通情况和积雪情况,并根据雪情、路况,对部分道路实行封闭或限速行驶。引导过往车辆主动避让扫运雪人员和车辆,对造成伤害事故的,按规定及时处理。组织警力投入抢险救灾工作。

  市民政局:负责因灾困难群众的生活性慰问和救助;组织指导救灾捐赠。

  市财政局:负责落实扫雪防冻相关经费,做好审核、拨付工作。

  市住建局:排查、整改在建工程、公共设施等安全隐患;督促施工单位对在建工程采取安全措施,撤离、转移施工人员。督促相关企业加强巡查,及时维修燃气管线。协调抢险救灾所需装备、物资器材的供应和调度。适时组织清除树枝积雪,以防树木倒伏或折断伤人。督促各物业服务企业落实扫雪防冻工作。组建突击队伍,按照指挥部要求进行扫雪防冻。

  市城管局:承担扫雪防冻指挥部办公室的日常工作。组织开展城区“同创共建”,加强对市区主次干道市容环卫责任区的检查,监督道路及沿街单位扫雪情况。组建突击队伍,配合做好城区扫雪除冰。

  市交通局:负责协助做好苏州市级以上道路扫雪除冰工作;检查市区公交站台安全,督促做好各客运站的扫雪防冻工作,妥善安抚、处置滞留旅客。负责抢险救灾物资和受灾群众转移运输工作。加强对危化品运输企业及运输车辆的安全管理,督促运输企业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组建突击队伍,按照指挥部要求进行扫雪除冰。

  市水务局:指导市水务集团保障城市供水设施正常运行;及时抢修受损排水设施,保障城市排水设施正常运行。

  市农业农村局:负责及时提供全市农业灾害情况,指导农业渔业防灾、减灾、抗灾以及灾后恢复生产工作;牵头做好地产农产品保障。

  市商务局:配合做好全市农副产品的供应保障工作。

  市文体广电和旅游局:指导融媒体中心保障广播电视播出系统和传输系统的正常运行,尽快恢复损坏的广电设施。

  市卫健委:负责灾区医疗救治、疾病控制和卫生监督工作,及时提供受灾地区医疗卫生信息。

  市应急管理局:负责及时发布各类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预警信息;加强对工矿商贸企业安全生产防范工作的检查指导,重点防范各类危化品事故发生。加强企业生产过程中因雨雪冰冻导致的次生事故方面的安全监管工作。会同有关区镇、街道和部门组织协调紧急转移安置受灾群众、因灾毁损房屋恢复重建补助和受灾群众生活补助。

  市市场监管局:负责指导农贸市场的扫雪防冻及救灾工作,做好预防和抢险预案并组织实施。

  市融媒体中心:利用“一报两台”、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开展扫雪除冰宣传报道,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典型事迹和工作动态。

  市供销总社:做好青草巷农副产品批发市场的管理工作,配合做好农副产品的供应保障。

  市社会治理现代化指挥中心:负责受理、派发各类冰雪天气引发的案件工单,对工单办理过程、处置结果进行统计汇总、跟踪督办。

  市水务集团:负责保障城市供水设施正常运行,组织应急抢险队伍,及时抢修受损供水设施。

  市供电公司:负责电力设施的安全运行,保证应急抢险供电;做好因雪灾引发电杆倒塌等事故的防范和抢险预案并组织实施。

  海事局:负责因气象灾害天气引发的水上交通安全应急处置和搜救工作。

  市气象局:建立和完善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发布系统,及时向市政府、应急管理局和市扫雪防冻指挥部办公室通报天气情况,及时发布天气预测、预报,提出预案启动建议,制定防御指南等,加强应急知识和安全知识宣传。

  市盐业公司:储备一定数量化雪用盐,并建立盐库值班制度,做好随时供盐准备,以备各相关部门上门采购。

  电信公司、移动公司、联通公司:保证应急通信系统的'正常运行,尽快恢复被破坏的通信设施,保证通信畅通。

  各区镇、街道:对辖区内扫雪防冻及抢险救灾负总责。建立区镇、街道应急体系,负责辖区内积雪清除和各类灾情救援的组织指挥。

  3应急流程

  3.1雪前准备

  进入冬季,根据天气情况,各成员单位按照责任分工,提前落实雪前准备工作。

  3.1.1加强监测预警。市气象局要加强对冬季雨雪天气的监测预警,定期组织专家分析雨雪趋势,建立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快速发布机制;指挥部要健全指挥体系,根据预警及时启动预案,高效指挥。(责任单位:市气象局、城管局、应急管理局)

  3.1.2加强雪前宣传。编写扫雪防冻手册,做好冰雪天安全行车常识宣传教育,动员社会车辆在冰雪天气时尽量减少出行,选择公共交通出行,减少安全隐患,减轻道路交通拥堵。(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融媒体中心、市公安局、交通局、气象局、各区镇、街道)

  3.1.3储备除雪物资。扫雪防冻各相关单位、专业作业部门,在每年11月底前要储备充足的除雪融雪物资,并对所属作业车辆完成集中保养检查,保证良好机械性能。(责任单位:各成员单位)

  3.1.4做好指挥疏导准备。市扫雪防冻指挥部办公室加强与各部门和各区镇、街道的沟通联络,强化实地勘察,确定用水点、备勤点、积雪消纳场,行驶路线、作业路线。(责任单位:市城管局、气象局、应急管理局、公安局、交通局、各区镇、街道)

  3.1.5认真排查公共基础设施。各权属部门要协调、督促供电、供气、供水等市政公用单位,对可能出现问题的设备和线路进行巡查和检修,保证安全运行。(责任单位:各成员单位)

  3.1.6做好农副产品等必需物资的保供工作。相关责任部门要合理部署与调度,提前做好群众生活必需品的储备,确保供给充足,市场平稳。(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农业农村局、商务局、各区镇、街道)

  3.1.7指挥部拟好各级应急工作实施方案。气象部门完善各级预警通知预案;其他成员单位根据任务分工,做好应急准备工作,落实突击力量。(责任单位:市城管局、气象局、应急管理局、各成员单位、各区镇、街道)

  3.2预警

  当市扫雪防冻指挥部办公室发出雪情预警信息后,各区镇、街道和各相关部门扫雪防冻指挥机构迅速启动应急预案,立即组织本部门、本系统应急工作人员做好准备,备齐专业除雪作业所需车辆、工具和物资,特别是遇有夜间、节假日降雪预报时,各相关成员单位要留有充足人员和后备力量,随时准备实施应急响应。市扫雪防冻指挥部根据事态发展和影响程度的变化,按相关规定及时发布和调整工作指令。

  暴雪预警信号分四级,分别是Ⅳ级(一般)、Ⅲ级(较重)、Ⅱ级(严重)、Ⅰ级(特别严重)。

  3.2.1Ⅳ级预警

  标准:12小时内降雪量将达4毫米以上,或者已达4毫米以上且降雪持续,可能对交通或者农牧业有影响。

  具体措施:

  (1)各成员部门按照职责做好防雪灾和防冻害应急准备工作,领导带班、人员备勤,24小时值班,确保通信畅通。

  (2)扫雪防冻人员、装备、车辆全部到位,出动监测人员、车辆观察路面现场温度雪情变化。

  (3)城管、交通、电力、通信等部门应当进行道路、线路巡查维护,做好各项应急保障准备工作。

  (4)相关部门要会同属地政府提前做好蔬菜大棚、危旧房屋、公共设施等安全隐患排查,落实除雪防寒防冻措施,做好防雪灾和防冻害准备。

  (5)加强社会宣传,提醒行人注意防寒防滑,驾驶人员小心驾驶,并及时发布扫雪防冻工作动态。

  3.2.2Ⅲ级预警

  标准:12小时内降雪量将达6毫米以上,或者已达6毫米以上且降雪持续,可能对交通或者农牧业有影响。

  具体措施:

  在Ⅳ级预警的基础上,各部门、各成员单位进一步加强领导带班、人员巡查,发现问题及时组织处置、及时报告。根据降雪发生区域及降雪趋势,协调各方面力量投入扫雪防冻工作,保障雨雪天道路畅通,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3.2.3Ⅱ级预警

  标准:6小时内降雪量将达10毫米以上,或者已达10毫米以上且降雪持续,可能或者已经对交通或者农业有较大影响。

  具体措施:

  在Ⅲ级预警的基础上,各区镇、街道、各成员单位负责人或联络人到市指挥部参加扫雪防冻保障应急工作和抢险工作,同时做好协调各方面力量投入扫雪防冻。

  3.2.4Ⅰ级预警

  标准:6小时内降雪量将达15毫米以上,或者已达15毫米以上且降雪持续,可能或者已经对交通或者农业有较大影响。

  具体措施:

  在Ⅱ级预警的基础上,调动一切力量和资源,全力应对灾害。

  3.3应急响应

  3.3.1Ⅳ级应急响应

  (1)市应急管理局、城管局、气象局、交通局、公安局等主要责任部门派员进驻扫雪防冻指挥部,进行联合指挥,根据事态发展和影响程度的变化,按相关规定及时调整响应级别。气象部门及时提供天气情况预测;交通部门负责每天上午7:00前提供主要国省道路况及通行情况,交警部门负责提供高速公路及渡口状况及通行情况。

  (2)由市扫雪防冻指挥部办公室负责组织各单位开展扫雪除冰工作,视情启动城区“同创共建”;市、各区镇、街道扫雪防冻机构组织责任单位、沿街店铺、小区物业管理机构等结合地表、环境温度变化,安排人员、车辆及时扫雪,适时撒盐防冻,按责任区域进行扫雪铲冰。环卫部门出动洒水车进行冲水化雪。道路积雪于次日上午8:00前清扫完成;降雪未停的,应增强清扫频次,确保交通安全。

  (3)公安部门合理部署警力,做好道路交通的疏导和管控,确保道路安全畅通。

  (4)盐业公司调集足够的化雪用盐,盐库要保持24小时值班。

  3.3.2Ⅲ级应急响应

  (1)在Ⅳ级应急响应基础上,市扫雪防冻指挥部建立24小时值班制度,每天编写信息动态,做好相关人员、物资及受灾情况等数据的统计。气象、交通、发改委、公安等部门,负责及时提供相关信息与数据;应急管理、农业农村、市场监管等部门协调各镇区、街道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全面排查彩钢瓦、大棚、菜场等存在安全隐患的临时搭建物,消除安全隐患;民政部门会同各区镇、街道做好对存有安全隐患且无法加固的困难人员房屋的救助工作;公安、民政、城管等部门会同各区镇、街道做好流浪乞讨人员的临时救助工作。

  (2)各区镇、街道和相关部门要组织人员力量,及时清扫道路沿线积雪,对桥梁、立交匝道等重点区域撒盐融雪,清除道路积水,防止路面结冰;市住建局负责清除树木积雪;市人武、城管、交通、住建、教育等部门组建突击队,根据指挥部要求和实际需要,做好扫雪除冰工作;必要时,协调部队参与扫雪。道路积雪于次日上午8:00前清扫完成;降雪未停的,应增强清扫频次,确保交通安全。

  (3)各机关、学校、企事业单位按责任区划分清除积雪,保持道路畅通;沿街单位、店家,按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要求,负责门前人行道积雪的清除,易滑路段要采取防滑措施。

  (4)启动城区“同创共建”,由共建单位负责组织协调沿街单位,做好责任路段扫雪除冰工作。

  (5)公安部门增派警力,加强交通疏导,快速处理事故,排除交通险情,及时向指挥部报告交通状况。

  (6)利用电台、电视等媒体动员全体市民积极参与扫雪防冻工作,做到自扫门前雪。

  3.3.3Ⅱ级应急响应

  (1)在Ⅲ级应急响应基础上,进一步动员、组织社会力量,参与扫雪除冰工作。

  (2)采取紧急撒盐化雪,调集社会各类大型机械、组织突击队参与扫雪;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职工由市、区镇、街道扫雪防冻工作指挥部统一指挥,就近参与扫雪;各区镇、街道和村(社区)统一组织清扫主要道路积雪;启动民兵、预备役部队和部分部队应急队伍,重点支援立交、绕城公路、车站、码头等重要节点和道路扫雪除冰工作。

  (3)交管部门对道路交通实施管制(如若封路须听从指挥部命令),加强交通疏导,快速处理事故,排除交通险情,及时向指挥部报告交通状况。

  (4)各职能部门按照“保民生、保供应、保交通”的总体要求,提前做好食品、蔬菜、水、电、气等民生需要的物资保障。

  3.3.4Ⅰ级应急响应

  (1)在Ⅱ级应急响应的基础上,全面启动部队、民兵、预备役部队支援地方扫雪应急预案,按预案将兵力、机械对口支援各重要节点、道路。

  (2)交管部门优先保障水、电、气、救护等民生需要的抢修、抢险车辆的通行,必要时派警车带车护送。

  (3)各区镇、街道、各相关部门排查并消除因积雪压物、雪融冰冻等安全隐患,防止次生灾害发生。

  (4)必要时进行停课、停业(特殊行业除外)。

  (5)发生灾害后,各区镇、街道、各职能部门根据职能划分,在市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开展抢险救灾行动。

  3.4除雪作业要求

  (1)各扫雪保障应急机构遇有降雪预报时,提前将作业车辆进入各待命作业位置,确保迅速开展作业。

  (2)各扫雪作业单位进行扫雪作业时要按照“先立交、后道路”“先重点、后一般”“先打开一条路,再向两边扩展”的顺序作业。市域道路重点是先苏州市级以上道路,后一般道路;市区道路重点是先人民路、南苑路、暨阳路、国泰路、港城大道、华昌路,后其他道路。气温在0度以下,适时在主要公路(桥梁、涵洞)撒融雪剂,防止积雪成冰,并严禁道路洒水作业。

  (3)大雪以上降雪结束24小时内,城镇主干道、对外主要交通道路至少保持2股道路畅通;48小时内,城(镇)区内道路积雪清除完毕,交通恢复正常。

  4善后工作

  4.1灾情统计

  雪后灾情信息统计报送应准确、快速、详实,重要信息立即上报,因客观原因一时难以准确掌握的信息,先上报基本情况,并抓紧调查统计,随后补报。农业、水利、交通、电力、建筑等灾情调查统计由市防控指挥部相关成员单位牵头统计,各区镇、街道配合填报调查。没有对应行业主管部门的由区镇防控指挥部统计汇总。

  4.2灾后救助

  (1)市应急管理局、民政局组织做好受灾群众生活救助等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协调紧急转移安置受灾群众;会同慈善组织、红十字会发动社会、个人或境外机构开展救助;组织动员社会各界开展救灾捐赠活动;负责接收和安排社会提供的紧急援助;根据不同渠道分级接收、统计、归类整理、分发。

  (2)市纪委监委、审计局负责对社会捐赠资金和物资实行全过程监督和检查,实施中按照逐级负责、责任到人的原则,确保救助资金和物资用于受灾地区和灾民。

  (3)市财政局负责落实救灾资金。

  (4)市农业农村局负责组织对受灾农户加强技术指导,落实增产增收措施,指导受灾渔民和畜禽养殖户做好防疫和恢复生产。

  4.3灾后救治

  市卫健委统筹调配医务技术力量,全力抢救因灾伤病人员。

  4.4损毁工程修复

  遭到损坏的交通、电力、通信、水利、市政公用等设施,应尽快组织修复;相关部门针对抢险物料消耗情况,及时补充到位。

  4.5灾后重建

  各区镇、街道和相关部门应尽快组织灾后重建工作,原则上按原标准恢复,在条件允许情况下,可提高标准重建。

  4.6灾后补偿

  (1)雪灾发生后,市银保监会应督促保险机构在第一时间对突发事件造成的损失进行评估、审核和确认,根据保险条例实施理赔,确保理赔到位。鼓励保险公司和群众积极参与灾害事故保险,相关部门应当为专业救援队员办理人身保险。

  (2)市、区镇、街道防控指挥部依照有关紧急灾情期间征用、调用物资、设备、交通运输工具等,在响应结束后应当及时归还;造成损坏或者无法归还的,按照有关规定给予适当补偿或者作其他处理。

  4.7总结评估

  每次降雪结束后,市、区镇、街道防控指挥部及成员部门应组织开展预测预警、应急响应、抢险救灾、灾害影响等工作评估,总结雪灾特点、受灾情况、防御工作概况和经验教训等,同时征求社会各界和群众的意见和建议,从各个方面和环节提出改进意见,并不断提高完善。

  5保障措施

  1.提高认识,高度重视扫雪防冻工作。扫雪防灾工作是各级政府的重要职责,直接关系到群众的生活、出行,关系到企业的生产经营,关系到城市的运行安全和正常秩序,各区镇、街道和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扫雪防灾工作,发挥主动应急意识,充分估计危害后果,健全应急值守制度,切实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把雨雪冰冻灾害可能造成的损害降到最低程度。

  2.精心组织,全面落实扫雪责任制。各区镇、街道要认真划分沿街单位的责任区,明确责任路段和责任人。与沿街单位、店家签订市容环境卫生责任书,特别是新建改造道路要重点抓好责任落实,做到扫雪无“盲区”。要广泛进行宣传,动员沿街单位、店家提前准备好工具,按照环境卫生责任制的要求,及时清除责任区内的积雪积水。

  3.加强领导,确保扫雪防冻措施到位。各区镇、街道和各有关部门要在市扫雪防冻指挥部统一指挥下,发挥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做到组织有力,行动迅速,成效显著。元旦、春节等长假期间,适逢学校放假和春运高峰,各单位要加强节假日值班制度,保证扫雪力量,确保节假日扫雪工作组织到位,并做好相关人群疏导工作,切实维护正常生产生活秩序,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4.加大投入,做好应急物资储备。相关部门于每年11月份核查扫雪防冻物资储备情况,适当增配所需清雪机械,并提出年度所需物资数量。市财政做好市级相关经费保障工作,各区镇、街道自行负责。各单位物资准备情况要及时报送指挥部办公室。

  5.加强督查,严格落实奖惩制度。市扫雪防冻指挥部要加强对扫雪期间各部门、单位工作情况的督促检查。对组织不力、行动迟缓的单位和个人及时进行通报;对因责任原因造成重大财产损失、人员伤亡的,按相关规定追究责任。

  6附则

  6.1预案管理

  本预案由市城管局负责编制,报市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

  各区镇、街道、各成员单位编制的本系统(部门)扫雪防冻应急预案,报市扫雪防冻指挥部办公室备案。

  6.2预案解释部门

  本预案由市城管局负责解释。

  6.3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物业除雪的应急预案3

  一、目的

  为切实做好冬季除雪防冻工作,增强突发性雪灾处置能力,确保辖区内道路畅通,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良好的工作和生活环境,经街道研究,制订本预案。

  二、组织领导

  街道成立以街道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包社区领导、社区书记、为成员的除雪防冰工作领导小组,

  负责统筹辖区除雪防冻工作,检查督促辖区有关单位工作落实情况。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城建委,具体负责除雪防冰的协调、调度、检查等工作。

  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各社区为除雪防冻工作第一责任单位,具体负责组织协调辖区内除雪防冻工作,按照《北城街道办门前三包责任制管理办法》有关要求,组织沿街门店做好除雪防冻工作。

  三、除雪防冻范围

  辖区主要市政道路,如东方红大街、康庄路、黄河路、大学路、西安路、解放街

  辖区主要地段,如城乡结合部、街巷、小区

  主要场所,如社区服务中心、学校,医院。

  四、预警机制

  1、降雪为小雪时,启动蓝色预警机制。白天降雪应在下午6:00前清除完毕,晚上降雪应在次日上午9:00前清除完毕。

  2、降雪为中雪时,启动黄色预警机制。白天降雪在晚上8:00 前完成积雪清除,晚上降雪应在次日上午10:00前完成积雪清除。

  3、降雪为大雪时,启动橙色预警机制。街道全面动员发动,并具体组织实施积雪清除。实行包片分段,确保责任到人,及时组织积雪清除。在重点路段及交通节点启用机械清雪,园林部门清除树木积雪。

  4、降雪为暴雪时,启动红色预警机制。街道分管领导亲自指挥,各社区、各单位组织每日清除积雪两次以上,防止积雪凝冰。启用扫(铲)雪机械并组织除雪突击队支援重点地段的积雪清除。加强道路安全防范,对部分路段适时视情关闭或实施交通管制。

  五、工作要求

  1、所有责任单位要及时做好除雪防冻各项准备,严格服从街道办除雪防冻领导小组的调度。所有小组成员必须保持通讯畅通。

  2、各社区、各单位街道除雪指令后,要立即投入积极除雪行动,保证清楚干净到位。堆雪清理出路面外,确保交通安全畅通。

  3、物业小区内积雪,有各小区物业组织群众完成。

  六、严格责任追究

  各社区要结合任务分工,各自制定详细的除雪防冰应急预案;包社区干部要根据各自任务分工,按照不同预警机制要求,随时启动本预案并及时上报工作进展。对在工作中推诿扯皮、贻误时机,造成一定影响的,要向街道党工委、办事处作出书面检讨;因工作责任不落实、工作措施不到位造成重大影响的,将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并在全街道进行通报。

  物业除雪的应急预案4

  一、总体原则

  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切实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按照网格化管理原则,划定责任分工,及时处置道路交口、桥梁、陡坡、弯道的积雪结冰,确保道路安全畅通。镇直各行业部门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原则,做好各行业领域内的突发雨雪冰冻天气的安全生产防范工作。

  二、职责分工

  (一)镇党政办:负责雨雪冰冻天气的预警,及时发布恶劣天气预警信息。

  (二)镇经委:指导和监督工业企业做好雨雪冰冻天气的安全防范工作。

  (三)镇建委:负责监督各物业公司安排人员清理各小区内积雪、积冰。同时严格落实建筑施工、燃气领域安全防范责任。严禁恶劣天气强行施工、突击作业,加强市政设施和房屋使用安全管理,落实供排水、供热、燃气、市政道路和桥梁等基础设施的安全保障措施.

  (四)镇环卫所:负责清理镇主要道路、广场等处的积雪、积冰;负责在主要路段、道路交叉口抛洒融雪剂,融化积雪、积冰,调派铲雪车将混合融雪剂的冰雪集中堆积;负责组织人员清除非机动车道、公共汽车站等主要地段的积雪、积冰;负责做好除雪机械设备的保障工作,及时清运已堆积起的积雪、积冰。

  (五)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负责落实好“门前三包”责任制,组织动员沿街商铺、单位及时清理门前人行便道积雪,集中堆积,严禁乱泼乱倒和向非机动车道清扫抛洒积雪,防止形成积雪、积冰。同时做好加固广告牌、店铺门头等安全防范工作。

  (六)派出所:负责增派警力疏导交通,确保除雪人员、车辆安全。为除雪车辆通行提供便利。加大道路巡查力度,对发生的交通事故及时处置,确保交通畅通,避免连环交通事故的发生。

  (七)镇农技站:负责组织农技人员深入生产一线,指导群众做好防低温和防冻工作,指导群众加固蔬菜种植、畜牧养殖大棚等设施,防范积雪压塌大棚,发生设施损坏等。

  (八)镇派出所、应急办、卫生院、应急救援队负责紧急情况的应急救援工作。

  (九)其他各行业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行业领域内的突发雨雪冰冻天气的安全生产防范工作。

  (十)各服务区、各村按照网格化管理,开展除雪铲冰工作,对社区、各村划定责任区域,明确责任人员。督促指导沿街路经营业户及居民住户按照“门前三包”要求,清除门前院后至道路非机动车道隔离带以内的积雪冰面,积雪堆放应规范,避免影响行人和车辆正常通行。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未雨绸缪抓部署。各村、各相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到雨雪冰冻天气对生产生活造成的影响,强化底线思维,明确责任领导、责任到人,早计划、早安排、周密部署,为今年的除雪保畅工作做好前期准备。同时要建立健全应急保障队伍,加强应急物资储备,做好人力、物力、财力保障。

  (二)加强预警发布,深化宣传教育。党政办、应急、建委、综合执法大队、派出所、环卫等相关部门要加强协调联动和信息共享,强化灾害天气预警发布,做好可能出现的低温、雨雪、冰冻等恶劣天气安全防范和应对准备。充分利用广播、微信公众号等途径发布天气预警和安全知识,切实增强广大群众的安全意识,提升社会公众的安全防范能力。

  (三)及时会商研判,科学组织抓落实。突发雨雪冰冻天气,党政办、应急、建委、综合执法大队、派出所、环卫等部门要加强会商研判,分析研判防灾抗灾形势,密切监视天气变化,及时处置。

  物业除雪的应急预案5

  为切实做好全市除运雪工作,保障雪天道路通行,根据《辽宁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规定》《铁岭市城市除雪规定》等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全面提高冬季城市管理水平,确保道路畅通,方便市民出行为目标,坚持“统一领导、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全民参与”,按照“以雪为令、边下边除、确保畅通、便民出行”的标准,进一步完善专业化、社会化、市场化相结合的作业体系和机械除雪与人工除雪相结合的作业模式,有效提高除运雪效率和质量,确保及时、高效、环保地完成除运雪任务。

  二、总体原则

  (一)坚持“绿色除雪”原则。全市10°以上坡路、桥梁引桥及重要交通节点可在市除运雪指挥部统一组织下,适度撒布环保型融雪剂,其他区域严禁使用融雪剂,确保绿色、环保除雪。

  (二)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原则。切实做到“以雪为令、雪中路通、雪停路畅”,积极落实各项除雪措施,最大限度减少降雪天气对城市交通和环境的影响,确保城市正常运转,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三)坚持“专业化、社会化为主体,市场化为补充”原则。发挥住建部门专业化队伍的主体作用,同时有效调动物业小区、沿街企业和商铺等参与除运雪工作的积极性,营造“全民除雪”的浓厚氛围。采取市场化方式,聘用社会人员及机械除雪,发挥市场化除雪的补充作用。

  三、应急响应

  将降雪预警响应划分为三级,针对小到中雪等一般性降雪天气启动一级响应;针对大到暴雪天气启动二级响应;针对暴雪到特大暴雪等灾害性天气启动三级响应。

  (一)一级响应。各责任单位按照分工分别组织除运雪,公安交警部门针对坡路等重点部位、重要交通节点配合做好除运雪期间的交通组织,其他各有关部门按照职责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二)二级响应。根据气象预报信息,分管市长牵头召开市委宣传部、市财政局、市交警大队、市住建局等部门参加的联动工作会议,安排部署各部门具体任务。

  (三)三级响应。市除运雪指挥部提前组织召开联席会议,对城市道路实施交通管制,组织学校停课、机关企事业单位放假,调动全社会各种有效资源投入灾害性降雪抢险工作。

  四、主要任务

  (一)发布气象信息。应急部门负责与铁岭市气象部门沟通联系,提前并定时向指挥部及指挥部办公室报送气象信息。

  (二)确定响应等级。由住建部门牵头,组织应急、交警、交通、环卫、物业、综合执法等有关部门在降雪预报发布后、降雪开始前,对每场降雪进行雪前会商,提出并形成除雪预案。待铁岭市发布应急响应后,即时启动我市应急响应。

  (三)细化除雪准备。降雪前,各责任单位按照市除雪指挥部办公室指令,所有机械设备、人员在指定地点提前2小时集结待命,随时准备即下即清。

  (四)实施除雪作业。各除雪责任单位以雪为令,边下边除,边除边运,力争在路面积雪压实前完成除雪。清除积雪应达到无漏段、无积冰、无残雪、露出路边石的标准,具体要求详见附件。沿街商铺在不影响车辆通行和行人出行安全的前提下,可根据实际情况堆放积雪,由市环境卫生服务办公室负责清运。严禁在树盘和绿化带内堆放含有害化学物质积雪,严禁向雪堆上倾倒垃圾、污物、污水,严禁向清理后路面抛撒积雪,由综合执法局负责监督。

  (五)开展督查检查。市政府督查室负责,在降雪开始后,对除运雪工作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除运雪工作不及时或不达标单位,给予批评、曝光。

  (六)强化宣传报道。由市委宣传部牵头,协调传媒中心等机构,在雪前、雪中、雪后,对降雪前预案、实施作业情况、采取的各项措施、清理效果等向社会统一发布。同时,通过开展专题报道、网络宣传等渠道,全方位、多途径对全市除雪情况进行宣传报道,通过社会舆论引导社会公众理解、支持并积极参与除雪工作。

  五、责任分工

  市住建局:负责全市除运雪工作的日常组织协调;园林服务办公室负责广场、公园除雪;市环境卫生服务办公室负责建成区主次干道及两侧人行道、园区主干道路除运雪工作;交通运输局负责国省干道除运雪;物业管理办公室负责协调物业公司做好住宅小区的除雪;综合执法局负责组织发动沿街商铺、行政事业单位做好“门前三包”区域除雪,对拒不除雪和除雪质量不达标的商铺依法实施行政处罚。

  市公安局:负责在雪中、雪后协调解决除雪导致的交通事故;负责增派警力,疏导交通;负责清理除雪过程中的违法占道车辆。

  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负责协调园区企业做好企业门前道路除雪工作。

  市应急局:及时向指挥部及指挥部办公室报告雪情,为除雪工作科学决策提供准确依据。

  各镇街:负责组织实施所辖社区及村内道路除运雪工作。

  市委宣传部、传媒中心:负责及时发布雪情信息和工作情况。

  市财政局:负责保障除雪机械设备、融雪剂及人员所需资金。

  其余各部门、各单位雪停后24小时内清理完本单位区域内积雪。

  六、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除运雪工作的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全市除运雪工作指挥部。指挥部总指挥由市委副书记、市长焦健担任,副总指挥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关宏杰担任。指挥部成员单位包括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委宣传部、市政府办、市公安局、市住建局、市财政局、市应急局、传媒中心、兀术街街道、调兵山街道、大明镇政府、晓明镇政府、晓南镇政府。

  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住建局,负责除雪指挥部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市住建局局长康传法兼任。

  七、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镇街、各相关部门要把冬季除雪工作作为保障群众生产生活正常运行、检验工作执行力的重要任务,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意识,抓好各项工作组织落实,确保除雪工作优质、高效、有序进行。

  (二)提早部署,明确责任。各镇街、各相关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定冬季除雪方案,明确责任分工、落实工作责任、细化目标任务、层层分解落实到人。对持续性降雪和灾害性强降雪,要提前安排部署,保证应急措施落实到位,一旦发生灾害性降雪,要在最短时间内清除积雪,保证城市交通和生产生活的正常运行。

  (三)密切配合,协同作战。各镇街、各相关部门要充分发挥各自职能作用,按照市除运雪指挥部的统一要求,密切配合、协同作战、及时沟通,组织和调动社会各方力量,形成合力推进的良好态势,共同做好冬季绿色除雪工作。

  物业除雪的应急预案6

  为进一步落实雪后清雪工作任务和责任,切实做好冬季城区清雪工作,迅速清理道路积雪,以确保民众出行安全,维护城区环境整洁,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统一调度,密切配合,机械为主,人工配合,突出重点区域,带动全面工作”原则,通过周密部署,强化措施,确保及时清除建城区内的积雪,为民众和车辆出行提供便利、安全的环境。

  二、组织机构

  为确保城区清雪工作做实做好,成立融雪清雪指挥部,负责建成区内融雪清雪工作的组织、协调、督促和检查。指挥部下设两个工作小组。具体职责分工为:

  1、协调督导组:负责与上级融雪清雪指挥部的联系沟通,上传下达相关文件精神,明确清雪任务,及时掌握和反馈清雪动态。

  2、积雪清运组:负责城区主次干道的积雪清扫和运输工作,根据具体情况调动、租赁车辆,按街道划分责任区,配备保洁员。

  三、职责分工

  1、县住建局:负责组织协调城区主次干道的的积雪清扫和运输工作。

  2、县交警大队:负责对融雪、清雪车辆的引导,并对社会车辆进行指挥疏导,维护和保障清融雪道路交通秩序和通畅,避免交通事故发生。

  3、县卫健局:负责发生意外情况下伤病人员的应急救助工作。

  4、县公安局:负责在降雪天气期间社会治安的防范和突发性社会公共事件的处置工作。

  5、县交通局:负责指挥、协调车辆运行,城区公交安全行驶。

  6、高邑镇: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组织城中九村两委干部发动群众做好辖区内道路融雪清雪工作。

  四、具体要求

  (一)降雪后,融雪清雪指挥部立即启动清雪预案,调动应急力量迅速赶赴清雪现场,开展清雪工作。首先确保保证刘秀路、中兴大街等城区主要道路的清雪,然后向其它道路延伸。

  (二)机械清雪组要提前完成清雪机械设备车辆全面检修、维护、机油及轮胎更换等保养工作,完成雪铲、撒布机等清雪设备的安装、维修和调试工作,备好防滑链,提前做好清雪准备。

  (三)在清雪作业中,各组应保持信息联络,及时通报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解决。如在清雪作业中发生的意外事故,应立即组织人员车辆实施救助,并及时将伤者送往就近医院治疗。

  (四)凡对除雪工作不利,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进行通报批评和处罚;对于除雪工作做得好的,给予通报表扬。

  (五)完善值班制度,实行领导带班、专人值班制度,节假日值班按值班表执行。值班人员要及时了解掌握天气变化和降雪情况。全体职工要保证冬季下雪期间通信畅通。

  五、清雪作业标准

  (一)机械清雪作业质量标准

  1、清雪机械设备应沿着路中间右侧向前行驶。

  2、禁止将积雪推成较大雪堆或推到路口处,影响交通。

  3、清雪机械设备在下雪中或夜间作业时,应及时开启警示灯、照明灯,以免发生交通安全事故。

  4、清除的积雪应运送至指定倾倒区域。

  (二)人工清雪质量标准

  1、清雪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责任区内清雪任务。

  2、配合机械清雪时,应及时将机械清除过的残雪清除。

  3、不得在果皮箱、垃圾箱周围堆放积雪,禁止向积雪堆上倾倒垃圾、杂物和污水。

  4、禁止将含盐积雪倒入绿地、花坛、树坑中;禁止将含有垃圾和杂物的积雪堆入下水道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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