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床科室疫情防控应急预案

2023-04-20 应急预案

  在学习、工作或生活中,没准儿会出现一些突发事故,为了提高风险防范意识,把损失降到最低,常常需要预先准备应急预案。那么应急预案应该怎么编制才合适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临床科室疫情防控应急预案(精选6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临床科室疫情防控应急预案1

  一、目的

  为了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的危害,指导和规范门诊区域疫情应急处置工作,保障医疗安全,依据我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制定本预案。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我院门诊工作人员、门诊就诊患者发生1例及以上新冠肺炎疑似或确诊患者。

  三、应急组织体系及职责

  (一)疫情防控应急领导小组

  组长:院长、书记

  副组长:业务副院长

  成员:院领导、医务部、感控科负责人

  职责:

  1.负责总体协调、指导。

  2.负责对接上级行政管理部门。

  3.负责信息发布与报送。

  4.负责隔离点的设置与规划。

  疫情防控应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医务部。

  办公室主任:医务部主任

  成员:以医务部、后勤部、护理部、感控科为主,抽组3-5人。

  职责:

  1.负责医院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应急预案的制定。

  2.选派组建应急医疗队伍,组织协调应急救治工作。

  3.统筹调配医疗力量,建立会诊制度,规范会诊流程,积极救治患者,协调确诊患者转诊。

  4.负责向上级疫情防控指挥部汇报疫情防控工作,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的要求及时完成疫情网络直报。

  5.负责召开疫情防控工作例会,组织协调各项工作。

  6.起草、撰写医院发布的疫情防控相关文件。

  7.负责全院疫情防控工作巡查、督导,及时反馈督查结果,整改存在问题,并向疫情防控领导小组汇报。

  8.负责指导疫情防控工作,配合疾控部门进行流行病学调查。

  (二)救治专家组

  组长:医务部主任

  副组长:呼吸内科主任

  成员:呼吸内科、重症医学科、麻醉与围术期医学科、急救中心、药剂科、医学检验中心、医学影像中心负责人

  职责:

  1.在疫情防控应急领导小组领导下,负责疑似新冠病毒感染病例会诊、排查、救治、转诊工作。

  2.负责指导全院开展疫情防控和医疗救治工作。

  (三)物资保障组

  组长:业务副院长

  成员:财务科、医学工程科、药剂科

  以医学工程科人员为主,抽组3-5人组成。

  职责:

  1.做好临时性扩充收治床位的准备。

  2.负责急救、抢救、重症救治、监护、检测等仪器设备的调拨及应急供应。

  3.负责医用耗材、药品、防护装备、消毒用品等储备工作,建立物资储备清单,实行物资设备动态储备,原则上物资药品储备量应满足30天满负荷运转需求。

  (四)后勤保障组

  组长:行政副院长

  副组长:后勤部负责人

  成员:总务、安保、餐饮、车队等部门人员抽组3-5人组成。

  职责:

  1.配合医院各关口的预检分诊工作、维持就诊秩序。

  2.负责医疗废物的安全转运及管理。

  3.负责环境消毒及终末消毒处置工作。

  4.负责后勤保障服务工作。

  (五)技能培训演练组

  组长:培训部负责人

  成员:以培训部、护理部、感控科为主抽组3-5人

  职责:

  1.围绕病例的发现、报告、隔离、规范化诊疗、核酸检测、感染防控、职业防护等开展全员培训。

  2.开展疫情防控和医疗救治应急演练,提高全体员工疫情防控能力和水平。

  (六)护理协调组

  组长:护理部主任

  成员:以护理部、门诊部、发热门诊、预检分诊、及相关临床科主任、护士长为主抽组,3-5人组成。

  职责:

  1.做好门急诊、住院楼入口处预检分诊工作。

  2.做好住院病区陪护及探视管理工作。

  3.普通病区预留出应急隔离病房。

  (七)急救转运组

  组长:后勤部负责人

  成员:以急救中心、后勤车队保障人员为主,组成2-3个转运小组(含医生、护士、司机、担架工)。

  职责:

  1.负责疑似及确诊患者的转运工作。

  2.做好个人防护、负责转运车辆的终末消毒处置。

  (八)信息保障组

  组长:信息中心主任

  成员:以信息中心为主抽组。

  职责:保障发热门诊及院内隔离点的患者挂号、缴费等,保障信息畅通。

  (九)志愿者服务组

  组长:党群办主任

  成员:根据疫情发展形势及实际防控工作需求,从党群、宣传、工会等部门抽调2-3人。

  职责:

  1.调度全院志愿者参与预检分诊、导诊等工作。

  2.维护就诊秩序。

  3.安抚相关人员,避免恐慌情绪。

  四、应急处置

  (一)疫情监测与报告

  1.加强预检分诊工作,检查所有进入医院的人员口罩佩戴情况、测量体温、查验健康码及行程码,询问流行病学史。无法出示“健康码和行程码”的患者,需通过人工通道,详细询问并记录流行病学史。发现健康码异常人员,应向患者告知相关规定及就诊流程,做好登记,按指定路线陪送送至发热门诊,与发热门诊做好交接。确保所有就诊患者经过预检分诊后进入门诊诊疗区域

  2.合理设置就诊及等候区域,优化就诊流程,避免人群聚集。实行一患一诊室,维持良好的就诊秩序,宣教咳嗽礼仪、手卫生知识。

  3.严格落实首诊负责制,加强流行病学问诊,早期识别新冠肺炎临床症状。按照新冠肺炎诊疗方案要求,加强对新冠肺炎疑似病例的诊断,不漏诊任何一个可疑患者。

  4.普通门诊如发现异常病例(①呼吸道症状等新冠肺炎相关临床表现;②具有新冠肺炎影像学特征;③发病早期白细胞总数正常或降低,淋巴细胞计数正常或减少)由专人按指定路线引导至发热门诊就诊,防止与其他患者密切接触

  5.发热门诊实行24小时值班制,安排具有呼吸道传染病或感染性疾病诊疗经验的医务人员出诊,发热门诊就诊的.患者均应当进行核酸、血常规检测,必要时进行抗体检测、胸部CT检查,核酸检测结果反馈前,应当将患者安置在发热门诊进行留观,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病人。

  6.发热门诊一旦发现可疑病例,接诊医师应立即报告科室负责人,科室负责人立即进行核实,1小时内报告医院疫情防控办公室。

  7.疫情防控办公室立即组织院内专家组会诊,经会诊仍无法排除时,立即报告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由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安排医疗救治专家组进行会诊,经会诊诊断为新冠感染疑似或确诊病例时,办公室应立即报告医院疫情防控应急领导小组组长。

  8.接诊医师填报传染病报告卡,由传染病管理人员完成传染病网络直报,同时电话报告区疾控中心。

  9.任何科室和个人不得隐瞒、缓报、谎报或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违反者公安机关将依法追责。

  (二)启动预案

  1.疫情防控应急领导小组接到报告后,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由办公室立即通知各应急处置小组,召开紧急会议,确定排查范围,制定患者安全转运方案。

  2.各应急处置小组立即组织人员,按照职责分工开展工作,确保封控区域各项措施及时有序进行。

  (三)控制措施

  1.隔离与救治

  (1)立即将患者及密切接触者安置在发热门诊隔离留观室单间隔离,等待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安排负压救护车转诊至定点医院救治。

  (2)如果留观患者数量大于10人时,启用住院部11层西病区作为隔离留观病区;留观患者数量大于20人时,启用住院部11层东西2个病区作为隔离留观病区。

  2.转运

  (1)患者转运:在市疫情指挥部负压救护车抵达发热门诊后,由医护人员将患者(病情容许时佩戴医用外科口罩)与120工作人员进行交接,转运至定点医院。

  (2)密接及次密接人员转运:所有密接及次密接的人员佩戴外科口罩,在发热门诊西北侧空地集合,乘坐转运车辆至集中隔离点。

  (3)后勤保障部派专人对暴露环境(诊室、隔离病室、电梯)进行终末消毒。

  3.流行病学调查

  (1)感控科配合区疾控中心流调人员对确诊或疑似患者就诊路线上的密接及次密接人员进行调查。

  (2)向全院通报确诊或疑似患者就诊信息和就诊轨迹,由科室汇总可疑暴露人员名单上报感控科。

  (3)根据区疾控中心流调结果及科室上报名单,初步确定被暴露人员,要求立即离开工作岗位原地自我隔离,并待命配合调查。

  (4)感控科配合区疾控中心对接触等级进行判定,对可疑暴露人员采取相应隔离措施与医学观察。

  (5)医务部安排完成相关人员的核酸检测。

  (6)各科室、部门加强员工管控动态监测日报告,发现异常情况及时上报感控科。

  4.消毒隔离

  (1)空气消毒2次/日,开窗通风不少于3次,每次宜30分钟。

  (2)环境消毒4次/日:诊疗设施、设备表面以及床围栏、床头柜、门把手、地面等每日用1000mg/L的含氯消毒液擦拭消毒。地面、物表若有明显的血渍等体液污染时,先用吸湿材料沾取2000mg/L的含氯消毒液完全清除污染物,再用1000mg/L含氯消毒液消毒;不耐腐蚀的表面30分钟后清洁去除消毒液残留,并做好消毒记录。

  (3)清洁工具严格按照分区标识使用,使用后拖布、抹布应用500mg/l含氯消毒液浸泡30分钟后用清水洗净,晾干备用。

  (4)疑似病例使用过的床单、被套、枕套等医用织物由在床旁密闭收集,与洗衣房工作人员交接;枕芯、被褥用床单位消毒机消毒。

  (5)发热门诊产生的生活垃圾及医疗废物使用双层黄色医疗废物袋收集,分层、鹅颈式包扎,出科时袋外均匀喷洒1000mg/L含氯消毒液或加套一层医废袋,袋外标注“新冠”,并通知医疗废物回收人员(工作服、医用防护口罩、帽子、隔离衣、手套、胶靴)单独收集密闭转运至“新冠”医废暂存区域。

  (6)感控科负责指导消毒人员做好个人防护、评价环境消毒效果,防止院内交叉感染。

  5.意外防范措施

  (1)病人拒绝留观:逐级向科主任、医务部及上级部门报告,并通知保卫科,暂时单间隔离,直到病人离院。

  (2)医护人员职业暴露:接触疑似或确诊患者时若防护用品破损,或防护不到位等情况,应立即按照流程脱卸防护用品,并对暴露部位进行规范处置,禁止与其他人接触。及时报告科室负责人和感控科,做好职业暴露登记,根据情况决定是否隔离观察。

  (四)预案终止

  由疫情防控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对疫情防控工作进行评估,根据综合评估结果终止预案。

  五、工作要求

  1.严格执行标准预防和额外预防措施。疫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要组织、领导、协调一系列医疗救治工作。各小组、各部门必须职责明确,各司其职。

  2.对进入隔离病区的所有工作人员应进行分批、分期轮训,保证培训合格一人,上岗一人。主要培训内容为国家公布的最新版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诊疗方案、感染防控指南等。

  3.医护人员掌握新冠病毒感染的临床特征、诊断标准、治疗原则、严守操作规程,落实报告制度。

  4.全体员工正确选择个人防护用品,熟练掌握穿脱流程,做好自我健康监测。

  临床科室疫情防控应急预案2

  为有效防范和积极应对20xx年可能出现的新冠肺炎疫情,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及时、有效地采取各项防控措施,防范疫情的发生,控制疫情的传播、蔓延,保障广大人民群众和医务人员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的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以及《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诊疗方案(试行第七版)》、《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试行第六版)》、《医疗机构内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预防与控制技术指南(第一版)》、《应对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医疗救治工作方案》、《医疗机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引》、《预检分诊和发热门诊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引》等相关要求,特制定本预案。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院应对秋冬季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的防控及疫情发生后的应急处理。

  二、组织结构

  (一)成立应急领导小组:

  组长:孙子雯院长

  副组长:

  成员:

  及各科室主任。

  职责:组织协调各方面工作,提出相关工作建议、方案,做好各组的信息沟通,统筹协调各组工作,确保人员、物资到位,联络畅通,反应迅速。

  领导组成员分工:

  孙文丽:负责医疗设备的购进、物品的储备。

  马连中:负责医疗救治及辅检工作、全院医疗力量统筹调配。

  张志毅:负责医疗救治工作及全院护理力量统筹调配。

  蒿金英:负责全院疫情防控工作的培训、考核及消毒隔离技术指导。

  赵涛:负责救治药品、消毒用品、防护用品的购进及储备工作。

  (二)设立医疗专家组

  组长:李艳梅

  成员:

  职责:负责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的诊断、治疗、抢救、预防等工作。

  (三)设立医院疫情防控专家组

  组长:蒿金英

  成员:

  职责:负责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消毒、隔离、培训等工作及预检分诊、发热门诊消毒隔离防控工作。

  (四)设立药品及消毒用品保障组

  组长:赵涛

  成员:

  职责:负责救治药品、消毒用品、防护用品的购进及储备

  工作,确保物品储备充足,便于临床应用。

  (五)设立后勤保障组

  组长:孙文丽

  成员:

  职责:负责医疗器材的购进、物品的储备、急救用车的临时调配、环境的清洁消毒工作的具体实施。

  (六)设立疫情宣传教育组

  组长:付文杰

  成员:

  职责:负责宣传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科学知识,引导群众正确认识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七)设立疫情报告组

  组长:蒿金英

  成员:

  职责:负责对疑似、确诊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在2小时内完成网络直告工作。

  三、应急处置准备

  (一)人员配备

  综合院区发热门诊、预检分诊人员配备名单:

  组长:李强

  副组长:木瑞敏

  成员:

  妇儿院区发热门诊、预检分诊人员配备名单:

  组长:娄真理

  副组长:李舒雨

  成员:

  职责:

  预检分诊与发热门诊工作紧密衔接。细化发热病人接诊、筛査、留观、转诊工作流程,确保所有来院患者经预检分诊后再就诊,发热患者全部由专人按指定路线引导至发热门诊就诊,防止发热患者与其他患者密切接触。

  落实首诊负责制。发热门诊工作人员要严格落实首诊负责制,做好发热病人基本身份信息登记,加强流行病学问诊,强化新冠肺炎临床症状早期识别,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病人。

  加强病例排查。发热门诊全部患者要进行新冠病毒核酸和血常规检测(必要时还可进行抗体、CT等检查),可疑患者应全部留观,按照2小时报告疑似和确诊病例,4~6小时回报核酸检测结果,24小时完成流行病学调查要求,对可疑患者进行排查。发热门诊要执行24小时值班制,不得无故自行停诊。

  加强对新冠肺炎疑似病例诊断,不漏诊任何一个可疑患者。疑似和确诊病例要由专人专车(救护车)尽快转运至定点医院隔离治疗。

  (二)人员培训

  由疫情防控专家组、疫情宣传教育组负责对全院职工开展秋冬季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防治知识的培训,提高全院职工对秋冬季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认识水平,增强自我防护能力,掌握诊疗原则。培训重点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诊断标准、治疗原则、疫情报告要求;消毒、隔离、基本防护技能等知识,增进各方面工作的衔接配合能力,提高全体医务人员整体应急防控水平;制作宣传板报、宣传单、加大对群众的宣传。

  (三)物资储备

  药剂科储备必要的预防及治疗性药物、包括抗病毒治疗和对症治疗药品;后勤保障科需储备一定数量的消毒器械、防护设备;建立物资储备清单,实行物资设备动态储备,物资药品储备量应满足我院30天满负荷运转需求,确保储备充足、调配渠道畅通。

  (四)疫情监测和疫情报告

  1、疫情监测

  (1)认真落实预检分诊制度,预检点凡发现发热、乏力、干咳、胸闷、气促的患者,均引领至发热门诊就诊。

  (2)急诊、门诊、呼吸内科、儿科以及全院其他相关科室要加强对重点人群(发热、乏力、干咳、胸闷、气促症状的患者)的疫情监测,一旦发现疫情,应按要求进行报告和处置。

  2、疫情上报

  (1)实行首诊负责制:疑似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病人的首诊医务人员为第一责任报告人,承担疫情上报责任;

  (2)疫情报告程序:对疑似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病例立即报告医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治领导小组;由医政科组织我院医疗专家组成员会诊,对疑似病例按程序逐级上报,专用救护车护送至定点医院。

  (五)医疗救治

  1、完善发热门诊及预检分诊点。做好门(急)诊就诊病人的预检分诊工作。指定专人加强预检分诊工作;对发病前2周内曾到过或居住在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点的病例,不能排除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可疑患者,按照规定程序组织诊疗活动,及时组织专家会诊。初步怀疑为疑似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病例时,要立即进行隔离、报告疾控部门,转运至定点医院。

  门诊、急诊、发热门诊以及其他相关科室的医务人员要采取标准预防措施。

  (六)疫情防控

  1、做好诊疗环境的空气通风及消毒。对疑似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病人的分泌物、接触过的物品进行严密的消毒和处理。

  2、医务人员在诊疗工作中应当遵循标准预防原则,医务人员

  进入或离开诊疗区域时,正确穿脱防护用品。接触所有患者时均应戴外科口罩,严格执行手卫生规范。

  3、做好医疗器械、物体表面、污染物品、地面等清洁与消毒。

  (七)全面开展核酸检测工作

  按照“应检尽检”要求,对发热门诊患者、新住院患者陪护人员、医疗机构工作人员等重点人群全部进行核酸检测;对其他人群要主动提供服务,确保“愿检尽检”。

  对于发热门诊和急诊患者的核酸检测,要在4~6小时内报告结果;对于普通门诊、住院患者陪护人员等人群的核酸检测,原则上要在12小时内报告结果;对于“愿检尽检”人群的'核酸检测,一般在24小时内报告结果。

  四、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应急处置人员防护规范

  防护原则

  全院医务人员及其他相关工作人员在医院医疗救治和消毒隔离等工作时,应遵循以下防护原则:

  1、标准预防

  标准预防的特点双向防护,根据疾病的传播途径采取隔离措施,包括接触隔离、飞沫隔离。

  标准预防的具体措施是:

  (1).接触血液、体液、分泌物、排泄物、黏膜或伤口必须戴手套。

  (2).如果有可能接触溅出血液或体液,必须戴口罩、护目镜(或防护面屏)及穿防护衣。

  (3).切勿回套已使用的针头。

  (4).小心处理针头及利器。

  (5).接触血液、体液、分泌物、排泄物、黏膜或伤口,或脱下手套后应立即清洁/消毒双手。

  2、手卫生

  (1).接触确诊病人和疑似病人前后;

  (2).接触血液、体液、排泄物、分泌物和被污染的物品后;

  (3).进入和离开留观隔离病房穿戴防护用品前、脱掉防护用品后;

  (4).在同一病人身上,从污染操作转为清洁操作之间;

  (5).戴手套之前,摘手套之后。

  3、使用个人防护装备的一般原则:

  (1).当除去个人防护用品时,如手部受到污染,应及时清洗/消毒双手。

  (2).使用后的个人防护用品应视作已污染。离开工作场所进入临床区域时,应脱下。

  (3).当完成产生雾化操作后,或护理产生大量飞沫的病人后,或经过长时间于高危环境内接触需要协助的病人后,必须及时更换防护用品。

  (4).一次性使用的个人防护用品使用后必须作为感染性医疗废物处理。

  (5).可重复使用的个人防护用品使用后必须及时封闭保存,集中处理。

  (6).接触污物后,或护理同一病人污染部位转到清洁部位前,需除去手套、洗手及更换手套。

  五、预检分诊、发热门诊防护要求

  (一)预检分诊处医务人员防护:

  执行一级防护。穿工作服、戴一次性工作帽、医用外科口罩、一次性乳胶手套。

  每次接触病人后立即洗手或手消毒。当双手未被病人血液、体液、分泌物污染时,使用速干手消毒剂揉搓双手1—3分钟。

  (二)发热门诊的医务人员防护:

  执行二级防护。穿防渗隔离衣或防护服、戴一次性工作帽、护目镜或防护面屏、医用防护口罩、一次性乳胶手套、鞋套等。

  每次接触病人后立即洗手和手消毒。当双手未被病人血液、体液、分泌物污染时,使用速干手消毒剂揉搓双手1—3分钟。

  临床科室疫情防控应急预案3

  为进一步加强我院冬春季和春节期间新冠肺炎防控工作,进一步压实责任,激活应急机制,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及医护人员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湖南省常态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下医疗救治工作应急预案》的要求,现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基本原则

  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新冠肺炎“早发现、早报告、早诊断、早隔离、早治疗”和“集中患者、集中专家、集中资源、集中救治”的防治要求。结合《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诊疗方案(试行第八版)》和《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七版)》,按照“快速反应、分级分区、科学处置、集中收治、分类救治”的工作原则,全面落实医院疫情防控工作。

  二、工作目标

  自发文之日起,全院进入冬春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应急状态。确保院内不发生聚集性疫情暴发流行;不发生医务人员群体性感染事件;不发生因救治不力导致患者非正常死亡;防止因境外输入型病例或境内中高风险地区确诊病例院感防控不力和救治不当导致疫情扩散蔓延。

  三、应急准备

  (一)启用防控指挥部。即日起启动医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设在701会议室),实行指挥部成员集中办公,每日跟踪有关防控数据(发热门诊人数、住院发热人数、核酸检测人数、疫苗接种人数)。指挥部每日安排人员值班,值班电话:。

  (二)做好物资储备。各科室对各种物资(包括抢救治疗必需的设备、器械、药品、防护用品等)进行调查摸底,对各种专用救治设施、设备做好登记备案。各科室对缺少的医疗急救设备设施要尽快填平补齐,做好各种应急物资储备,并处于可用状态。

  (三)做好应急值班。根据医院应急值班安排,实行领导带班和总值班24小时应急值守制度,保持手机24小时通畅(值班电话:),严禁擅离职守。值班人员应熟悉和掌握各种应急机制和流程,保障应急工作通畅开展。

  (四)设置隔离病房。按要求在普通病区设置过渡病房,并在门上醒目位置标示“过渡病房”,尽可能设置在走廊两端。各科室需备齐个人防护箱,包括:一次性防护服、隔离衣、防护眼镜、N95口罩、一次性工作帽、一次性乳胶手套。

  (五)准备隔离病房。由医务科、设备科、后勤科负责隔离床房准备。感染科一楼和二楼21间病房作为常备的隔离病房,一旦出现疫情,收治疑似、发热病人数超过20人,立即将荔园病区整体腾空,共计74间病房,148张病床,作为新冠肺炎疑似、确诊病例收治病区。

  (六)准备应急人员。由医务科与护理部负责应急人员准备,一旦出现疫情,立即启动应急预案,所有人员保证可随时进入隔离病区工作。确保一旦启动全县人员核酸筛查,所有医务人员都能熟练操作咽拭子采集。

  (七)设置核酸采集点。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最新指令,春节返乡人员需持7日内有效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为做好返乡人员的核酸检测工作,设置愿检人员核酸采集点,24小时值班,由专班专人负责。

  (八)转运车辆准备。不允许将指定救护车挪做他用,必须随时处于备用状态。由负压急救车负责疑似、确诊病例的`转运工作。转运人员和转院方案由急诊科袁志波主任负责排班和调度。

  四、工作内容

  1、预检分诊工作流程和要求

  (1)严把入口关。核心医疗区(门诊楼、住院楼)只留门诊大门一个出入口,其他通道一律关闭。坚决落实预检分诊制度,做好新冠肺炎病例的预警“哨点”作用。

  (2)对来院就诊的所有病陪人,一律要求佩戴好口罩,在门诊预检分诊处筛查,测量体温,问症状和14日内旅居史,查验健康码入内。对外省返乡人员,要求查验7日内有效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对于外省返乡无核酸阴性证明的人员,应立即报告医务科、院感科,并做好登记,同时要求其前往发热门诊采集核酸并留观。

  (3)增派志愿者,疏导扫码人员,开展预约诊疗和微信诊间支付,尽量减少患者拥挤或人群聚集的情况出现。

  (4)预检分诊处配备经验丰富的分诊人员,并详细询问患者是否存在发热、咳嗽等呼吸道症状,以及是否有流行病学史。

  (5)预检分诊发现发热病人(37.3℃或以上)及不能排除的病人,必须指导病人规范戴好口罩,详细记录发热病人姓名、年龄、身份证号码、详细家庭住址、联系方式及流行病学史,由专人经发热病人通道引至发热门诊就诊,不得从普通病人通道进入院区。

  (6)分诊工作人员着一级防护(工作服、工作帽、外科口罩),并指导戴口罩,进行咳嗽礼仪宣教。

  2、发热门诊工作流程和要求

  (1)强化发热门诊“守门人”的责任,及时发现、快速处置、及早隔离病人。

  (2)发热门诊实行24小时值班制(电话:7663248),不得无故停诊,合理排班,不得排24小时班。

  (3)严格落实首诊负责制,选派临床经验丰富的内科医师坐诊,健康码为红、黄码或有发热、咳嗽等呼吸道症状,做好发热病人基本身份信息登记,详细询问流行病学史。

  (4)增强病例“早发现”意识。发热门诊所有就诊患者均须做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必要时做血常规、肺部CT、新冠肺炎抗体检测)。不能初步排除新冠肺炎的病例,应在留观病房隔离观察,并立即报告医务科及院感科,不得擅自允许自行转院或离院。

  (5)无流行病学史的发热或咳嗽患者,如肺部影像学有可疑病变时,应报告医务科,及时组织院内会诊,再决定去向。可疑新冠肺炎病例,由医务科及时调动专用车辆转诊至市级定点医院进行隔离和治疗。转诊时,司机和医务人员要认真做好个人防护,转诊完毕后及时对车辆进行终末消毒。

  3、门急诊工作流程与要求

  (1)落实首诊负责制,强调进一步做好流行病学调查。不得拒接省外返乡人员。

  (2)门急诊医师接诊时,仍需详细询问新冠肺炎流行病学史及有无呼吸道症状,方可看诊。

  (3)不得接诊未经发热门诊筛查的发热患者。

  (4)非急诊病人实行预约挂号,合理分流,减少聚集,严格执行一人一诊室要求。

  (5)按照“应检尽检,愿检尽检”原则,急诊留观病陪人、住院患者及陪人一律进行新冠病毒核酸检测。

  4、病区管理工作流程与要求

  (1)病区首诊医师应认真询问患者流行病学史,并记录在入院记录内,并签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住院承诺书》,放入病历存档。

  (2)做好患者入院宣教,实施病区管控。严格执行“一患一陪”,病陪人员出入病房都要佩戴口罩,陪护要相对固定,凭陪护证出入医疗区,严禁非陪人探视。

  (3)所有新入院病人及陪人必须及时完成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新入院患者应于入院当日采集核酸检测,非急诊手术前,必须排除新冠肺炎。

  (4)每个病区必须根据病人入出量,设置1-2间过渡病房,用于安置未及时筛查的新病人;预留一间隔离病房,备好抢救器械及防护设备,用于未经筛查的危重患者抢救和出现疑似病例临时安置。每日至少对病人和陪护人员进行两次体温监测。一旦出现住院病人发热或肺部感染,要立即就地单间隔离,再次复查血常规、肺部CT、核酸检测等检查,并报医务科组织医院专家会诊。

  (5)加强病区消毒管理。医师办公室、治疗室每天紫外线或空气消毒机消毒1次;普通病房尽可能开窗通风,每天使用空气消毒机消毒1次。加强医护人员手卫生,医疗废物严格按要求处置。

  (6)各科室发热病人采取日报告制度。

  (7)各科室加强院感培训,修订本科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并组织推演。

  5、血透室工作流程与要求

  (1)所有血透病人和家属进血透区必须经透析室预检分诊台测体温后方可进入。

  (2)新冠肺炎防控期间一律不得接受外地、外院患者临时性血透。

  (3)所有病人上、下机前,均应监测体温并做好登记。

  (4)透析病人要固定陪人、进出医院与其它人员密集的地方佩戴好口罩,勤洗手。

  (5)对无流行病学史、有发热或呼吸道症状的病人及时完成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必要时行胸部CT检查。未排除前隔离透析。

  6、医务人员及公共区管理要求

  (1)医务人员每日测体温两次,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及时做好排查。在院内自觉规范戴好口罩,做好手卫生。认真落实标准预防措施,必要时实施额外预防。

  (2)公共区尽量减少人员扎堆聚集。挂号、缴费、结算、取药等窗口应主动劝导病人戴好口罩,保持1米间距。

  (3)保持公共区环境卫生。门诊、医技科室产生的医疗废物,应及时由专人转运至暂存点,不准堆积在走廊过道上。楼道、走廊、大厅及电梯墙面、地面每天用含氯消毒剂擦拭消毒2次;电梯按键每天用75%酒精擦拭2次,如遇污染随时清洁消毒。

  7、新冠肺炎常态化监测预警工作

  做好高风险方位人群、中风险岗位人群、重点人群和医院外环境的核酸采样工作。高风险岗位人群和医院外环境一周一次,中风险岗位人群和重点人群一月一次。

  五、强化院内感染防控工作

  1.牢固树立“院内零感染”目标。院长作为医院感染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要切实承担医院感染防控工作的组织管理与督促落实职责。

  2.严格落实院感防控措施。执行医院感控督导员制度,认真开展新冠肺炎常态化防控下的医院感染监测与质量控制工作,全员落实标准预防措施,加强佩戴口罩、手卫生、环境通风和物表消毒管理。所有进入医疗机构人员均应佩戴口罩、测量体温,防止院内交叉感染。减少人员现场聚集,最大限度防止院内感染发生。

  3.加强重点科室(感染科、呼吸内科、急诊科、血透室和口腔科)、重点部门(发热门诊、预检分诊和医疗废物、废水)和重点环节(核酸标本采集、侵入性操作)的院感管理。

  临床科室疫情防控应急预案4

  1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提高防治水平和应对能力,指导和规范疫情应急处置工作,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特制定本预案。

  1.2工作原则

  预防为主,防治结合;依法防控,科学应对;分级负责,属地管理。

  1.3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国家卫生健康委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诊疗方案(试行)》、《国家卫生健康委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方案(试行)》、《国家卫生健康委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感染的肺炎病例转运工作方案(试行)》、《河南省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河南省实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技术规范和有关文件要求。

  1.4适用范围

  适用于我市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及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开展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准备及应急处置工作。

  2组织指挥体系与职责

  2.1领导机构

  市卫健委成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市卫健委主任任组长,有关副主任任副组长,各有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全市卫生健康系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各项工作。领导小组受省公共卫生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省卫健委)、市疫情防控指挥部领导和指导。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委疾控科。卫健委分管副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

  2.2工作机构

  领导小组下设8个工作组。

  2.2.1综合协调和应急指挥组(办公室和应急办牵头):做好有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卫生应急准备工作;组织制定疫情防控卫生应急预案,组建疫情处置综合专家组,开展相关培训和演练;加强与联防联控机制各部门间的信息沟通与合作;做好相关信息的收集汇总与报告等。

  2.2.2疫情防控组(疾控科牵头):负责制订我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方案,组建疾病防控专家组,组织开展相关技术人员培训;组织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监测、流调、报告管理工作;组织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现场调查和实验室检测工作,做好样品的运送、检测和结果判定;指导基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预防控制工作等。

  2.2.3病例诊疗组(医政医管科、中医药发展局科牵头):组织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人的医疗救治和院感控制工作,组织开展医疗救治专业人员培训,指定医疗救治定点医院,组建医疗救治专家组;汇总各县(市、区)、各单位医疗救治情况,总结交流临床诊治经验,及时修订完善各项诊疗规范、原则和技术要求等。

  2.2.4监督组(综合监督科牵头):依法组织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的执法监督工作,对医疗卫生机构的预检分诊、消毒、疫情报告及防控措施落实情况进行卫生监督和执法稽查等。

  2.2.5生物安全组(科教科牵头):负责医疗卫生机构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和临床样本运输的管理等。

  2.2.6宣传组(办公室牵头):组织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知识宣传教育;负责协调宣传部门,做好媒体和公众公共卫生风险沟通和疫情发布等工作。

  2.2.7外事组(人事科牵头):负责协调市直有关部门,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涉外事务等。

  2.2.8后勤保障组(财务科、规划信息科牵头):负责协调市财政、发改、工信等有关部门,组织落实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经费和物资储备。应急办、医政医管科、中医科、疾控科共同参与,落实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物资储备和调拨,保障卫生应急物资需求等。

  各县(市、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都要成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辖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2.3专业技术机构:

  2.3.1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方案(试行)》等要求,负责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监测与报告、核实与管理,疫情资料的收集、汇总分析、反馈和上报,现场流行病学调查、消毒和疫情处理,以及密切接触者管理,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实验室检测、技术培训和健康教育等工作。

  2.3.2医疗机构: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诊疗方案(试行)》等要求,严格落实预检分诊制度,实行首诊负责制,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的发现、报告和隔离、诊断等工作。定点医疗机构严格标准做好病人的诊断、隔离治疗、病例样本采集、医院内感染控制和医务人员个人防护,协助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流行病学调查工作。各医疗机构负责本单位医务人员的培训和开展健康教育等工作。

  市卫生健康委指定南阳市中心医院及各县(市、区)为我市首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定点救治医院(详见附件4),承担观察病例、确诊病例的收治任务。根据疫情发展需要,及时启动后备定点收治医院。(详见附件5)

  2.3.3监督机构:依法负责本辖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措施落实情况开展的卫生健康执法监督。

  2.3.4120急救指挥机构: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感染的肺炎病例转运工作方案(试行)》,及时调配应急医疗资源做好本辖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疑似病例、临床诊断病例、确诊病例及确诊病例和临床诊断病例的密切接触者的转运工作。

  2.4现场指挥机构

  根据应急处置工作需要,在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可以成立现场指挥部。指挥部由办事机构、工作机构(8个小组)及专业技术机构(4个机构)负责人组成,各司其职。

  2.5专家组

  市卫健委成立全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专家组、医疗救治专家组。

  疫情防控专家组主要职责:参与制订、修订应急预案和技术方案,负责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卫生应急准备、处置等技术咨询和指导,必要时参与现场处置工作,为领导小组提供决策咨询和工作建议等。

  救治专家组职责:依据国家印发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相关管理要求和诊厅技术规范,制定完善我市疫情防控方案。负责病例的发现与报告、隔离、诊断、救治和临床管理,开展标本采集工作,并对本机构的医务人员开展培训;负责医疗救治培训、巡诊督导、疑难病例会诊、重症病例救治等工作,完成市卫生健康委交办的指令性任务。

  3预防与预警

  3.1卫生应急准备措施

  建立现场工作方案和机制流程,完善队伍建设和装备储备,适时开展培训演练,加强预警监测,科学宣传教育,掌握风险沟通技巧。

  3.2事件分级标准

  我省首诊病例及后续病例的确认,严格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方案(试行)》中病例确认程序进行,其中首例病人由上级卫生健康委专家组复核后再确定。

  3.3风险评估

  各有关专业技术机构应及时追踪国内外官方和专业机构网站及媒体报道的有关疾病临床、流行病学和病原学等研究进展信息。市卫健委应急办根据需要,组织专家开展风险评估,进行疫情形势研判,并提出相关防控工作建议。

  3.4预警发布

  根据风险评估和疫情形势依法发布预警信息。

  3.5预警响应措施

  预警发布后,各工作机构和专业技术机构按照工作职责,做好防范准备、协同处置工作,建立信息互通机制,加强疫情监测,及时报告工作开展情况。

  4应急处置

  4.1应急预案启动条件及应对

  各级卫生健康部门、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定点医疗机构,应严格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方案(试行)》、《国家卫生健康委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诊疗方案(试行)》及国家、省、市有关工作要求,履行好各自防控工作职责。

  4.2信息报告

  各级卫健委、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及有关单位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的责任报告单位。各类医疗卫生人员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的责任报告人。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向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的相关信息。

  4.3先期处置

  4.3.1责任报告单位和报告人发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观察病例、确诊病例时,应当在2小时内通过国家疾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系统报告。

  4.3.2县(区)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接到疫情报告后,应立即进行核实、调查处置,同时向本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和上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

  4.3.3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接到疫情信息报告后应当按照要求向同级政府疫情防控指挥部、上级卫生健康委报告,并立即组织进行现场调查确认,及时采取措施,随时报告事态进展情况。

  4.4指挥与协调

  市卫健委在疫情发生后,要认真做好突发事件报告、疫情防控和医疗救治等工作,并向市疫情防控指挥部提出应急处理意见和建议,及时向省卫健委报告,必要时请求支援。

  4.5信息发布

  依法依规做好疫情发布工作,省卫生健康委是国家授权我省疫情唯一发布单位,市、县(市、区)各有关单位不得随意发布疫情。

  4.6应急终止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得到有效控制后,市卫健委组织专家进行评估论证,经批准后终止应急响应。

  5善后处理

  5.1总结与评估

  应急响应终止后,市卫健委应组织人员对应急准备和保障、应急处置措施、危害及处置效果等事件处置各个环节和效果进行评估,总结经验与教训,根据需要完善预案,针对事件处置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薄弱环节加以改进,有效提高卫生应急能力。对事件处置中消耗的应急储备物资应及时进行补充更新并根据需要适当调整储备计划。评估结束后应写出评估报告,报本级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和省卫健委。

  5.2抚恤与补助

  应急工作结束后,组织有关部门对应急处理期间紧急调集、征用有关单位、企业、个人的物资和劳务进行合理评估,给予补偿。对参与应急处置工作因公伤残、死亡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申请和发放抚恤。

  5.3心理疏导

  对参与应急处置工作的医务工作者、患者和密切接触者以及其他人群,根据需要开展心理疏导或心理干预。

  6应急保障

  6.1队伍保障

  按照"平战结合、因地制宜,分类管理、分级负责,统一管理、协调运转"的.原则,建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救治队伍,并加强管理和培训,保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工作的顺利开展。

  6.2技术保障

  市、县(市、区)卫健委要加强对医疗、疾控机构专业人员的技术培训和应急演练,提高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医疗救治、流行病学调查、现场处置和实验室检测检验能力。

  6.3物资保障

  在常态情况下,市、县(市、区)卫健委要合理安排卫生应急工作经费,做好各类应急物资和个人装备储备,包括防护用品、应急预防性药物、抗病毒治疗和对症治疗药品、消杀药械、检测试剂等物资。

  发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后,根据疫情进展,及时组织有关专家进行疫情研判和风险评估,负责制订应急物资计划。

  6.4经费保障

  市、县(市、区)卫健委要认真落实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处置所需经费预算,报同级政府审批,保障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急情况下能及时快速启动应急响应。

  6.5通信交通保障

  各级卫生应急队伍要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配备通信设备和交通工具。

  7培训演练

  7.1应急预案宣传

  各级卫健委在本级疫情防控指挥部及上级卫健委的领导和指导下,组织协调有关单位,利用广播、影视、报刊、互联网、手册等多种形式对社会公众广泛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知识的普及教育,指导群众形成科学对待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7.2培训

  开展以“预案为核心,技术为辐射”的应急培训和常规培训,提高卫生应急队伍的综合素质。

  7.3演练

  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按照"统一规划、分类实施、分级负责、突出重点、适应需求"的原则,采取定期和不定期相结合的形式,组织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应急演练。

  8监督管理

  8.1监督检查

  各级卫健委和卫生健康综合执法部门要认真开展对防控措施落实情况的督导检查和指导,督查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应急预案制定、业务培训、技术演练、疫情监测、疫情报告、传染病预检分诊及疫情现场控制等措施落实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对玩忽职守的人员要严肃处理。

  8.2责任与奖惩

  建立应急处置工作责任追究制。在执行本预案时,对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组织协调不力、推诿扯皮,措施落实不到位,以及工作中出现重大失误,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对参与应急处置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及个人依照规定给予表彰、奖励和补助。

  9附则

  9.1预案编制

  本预案由市卫生健康委负责制定、管理、解释、实施。各县(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参照本预案,结合实际情况,制订本辖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应急预案,报市卫健委备案。

  9.2预案修订

  市卫健委按照《河南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应急处置和演练总结评估情况,适时组织对本预案进行修订,实现预案可持续改进。

  9.3预案实施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临床科室疫情防控应急预案5

  一、编制目的

  为有效预防和控制我县秋冬季可能出现的新冠肺炎疫情暴发流行,根据国家和浙江省《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预案》,通过构建不同情景模式下的应对措施,明确重点工作,指导疫情应急处置和预防准备工作,最大程度防止疫情扩散和蔓延,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保障经济社会秩序平稳运行。

  二、工作原则

  (一)统一领导,联防联控。在县疫情防控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各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加强信息沟通,密切配合,共同做好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二)预防为主,科学应对。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做好人员、技术、物资和设备的应急储备工作。及时进行监测、分析、预警新冠肺炎疫情,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三)依法规范,措施果断。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规范开展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应对工作,运用有效手段,果断处置疫情。

  (四)分区分级,精准施策。根据疫情形势变化,针对不同等级情景构建和不同环节、不同场所、不同地区特点,采取高中低风险差异化防控,及时启动和动态调整响应级别,做到精准施策,科学防控。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指导本县内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准备工作。

  四、形势研判

  全球疫情蔓延,严重流行态势预计将持续较长时间。专家研判当前疫情总体仍处于大流行早期阶段。

  目前国内新冠肺炎疫情基本实现阻断目标,个别地区存在散发病例与小规模聚集性疫情风险。

  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与常见呼吸道传染病流行叠加,防控复杂性和防控难度加大。

  五、情景构建及应对策略

  基于国内外新冠肺炎疫情流行形势,根据国家和浙江省有关预案构建情景模式,结合我县实际,提出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可能出现的四种情景。

  (一)散发输入性疫情。

  1.情景描述:全县范围内疫情处于基本阻断状态,即绝大部分乡镇(街道)无病例,个别乡镇(街道)出现散发病例(以境外及省外输入为主),无聚集性疫情发生,调动较少资源即可应对。

  2.防控目标:及时发现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和管理密切接触者(包括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下同),快速处置疫情,阻断病毒传播,维持正常生产生活秩序。

  3.防控策略:坚持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积极做好风险评估,根据疫情形势和相关工作要求,及时做好防控策略调整。

  4.防控措施:采取快速处置疫情,阻断病毒后续传播的应急处置措施。

  (1)及时发现调查。加强重点地区来天台人员摸排、检测、健康监测等管理措施,强化医疗机构预检分诊、发热门诊、住院筛查,尽早发现感染者。对发现的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应在2小时内完成疫情报告,24小时内完成流行病学调查,充分发挥大数据等技术优势,尽快查明感染来源、追踪活动轨迹、全面快速排查接触者。

  (2)传染源隔离治疗。发现的新冠肺炎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应立即转至定点医院隔离治疗。患者出院后,应继续进行14天的集中隔离管理和健康状况监测。

  (3)接触者管理。密切接触者及密切接种者的接触者采取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并按规定开展检测,因特殊情况采取居家隔离医学观察的须落实好硬管控措施。对于一般接触者要做好登记,并进行健康风险告知,嘱其一旦出现发热、干咳、腹泻等新冠肺炎相关症状时应主动报告、及时就医。各地对一般接触者实施核酸检测,并可根据疫情防控需要采取健康监测等措施。

  (4)疫点处理。科学评估、精准划定防控区域范围至最小单元。原则上,病人发病前3天、无症状感染者采样前3天至隔离治疗前所到过的场所,停留时间超过1小时、空间较小且通风不良的室内场所,均应列为疫点进行管理。根据病人、无症状感染者的活动范围,将一个或若干个住户、办公室、教室,与病人同个出入口进出的楼层、楼道、电梯、单元和楼栋,同一病区或诊室,同一航班,同乘的列车或汽车车厢、船舱等划定为疫点。如病人、无症状感染者活动史回忆不清,疫点可扩大至居民小区、自然村组等范围。同一病人、无症状感染者可划定一个或多个疫点。疫点实行封控管理,禁止人员进出,取消所有人员聚集活动。疫点内除密切接触者及密接的密接外的其他人员实施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或14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硬管控)。疫点在确定后应及时开展卫生处理和终末消毒。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期间应做好日常消毒和随时消毒,在隔离观察期满后进行终末消毒。疫点所在小区、单位出入口严格执行卡口、健康码查验、体温测量、佩戴口罩等措施,引导居民非必要不出门,禁止外来人员、车辆进入。

  (5)健康教育风险沟通。普及新冠肺炎防控知识,加强重点人群健康教育,做好公众个人防护指导,减少人群中可能的接触或暴露机会。做好疫情防控风险沟通工作,开展舆情监测,主动回应社会关切,及时向公众解疑释惑,正确引导舆论。

  (二)传染来源不明的散发病例和聚集性疫情。

  1.情景描述:出现较多的散发病例无法追踪到感染来源,或出现聚集性疫情,尚未呈现传播扩散趋势,但存在相应风险。

  2.防控目标:集中力量扑灭疫情,防止疫情跨社区扩散。

  3.防控策略:实施主动搜索病例和全力控制疫情形成蔓延趋势的策略。

  4.防控措施:采取全力查找传染源和传播因素,阻断疫情进一步传播的应急处置措施。在情景一防控措施的基础上增加以下措施。

  (1)调整响应等级。县疫情防控指挥部适时调整应急响应等级,加大对发生疫情地防控工作的指导力度。合理有序调配全县资源,统一部署安排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力量。

  (2)全力开展溯源调查。深入开展流行病学调查,结合大数据等技术,尽可能查明传染来源。采集病例可能暴露场所的食品、环境、从业人员等标本开展核酸检测,追查各种可能的传播因素。对于感染来源不明的病例,可通过基因测序分析进一步判断可能的感染来源。对于聚集性疫情重点调查病例间的流行病学联系,分析传播链和危险因素。结合流行病学调查结果,划定重点区域、重点人群范围进行核酸和血清学检测,查找潜在的传染源。

  (3)严格基层单元管控。疫点所在社区、行政村等基层防控单元实施封控管理,所有小区、单位设置卡口,实行24小时值守,出入口严格执行健康码查验、体温测量、佩戴口罩等措施,禁止外来人员、车辆进入。加强防控单元内部的巡查,避免人员聚集,保持环境整洁,开展重点区域消毒。必要时,可根据流行病学调查结果,将疫点及其周边区域划定为疫区进行封控管理。对有流行病学史、出现有关症状人员及时专车转送定点医疗机构诊断排查。其他区域内的企业、生产经营单位、公共场所须落实好防控措施,对公共场所实施必要的限流限客措施;避免非必需的人群聚集活动,尽可能减少参加活动的人数,保持安全社交距离。

  (4)应急监测风险预警。对潜在风险人员开展主动追踪及核酸、抗体扩大检测,提高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的主动发现能力。对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生产生活可能污染的环境、物品等开展核酸检测。扩大零售药店监测、环境和从业人员监测范围,增加监测频次和样本数量。在重点区域组织开展入户主动排查,发现有可疑症状者及时送定点医疗机构诊断排查。

  (5)应急接种。经过评估,根据疫苗研发生产进度,提前做好疫苗接种计划方案,明确接种的'重点人群和时机。

  (三)本地暴发疫情。

  1.情景描述:发生县域疫情传播,即发生持续社区传播,并构成全县扩散蔓延风险,需要调配资源进行紧急支援,阻断疫情扩散。

  2.防控目标:阻止疫情在乡镇之间传播,防止疫情向其他县(市、区)扩散,逐步扑灭疫情,努力恢复到情景一。

  3.防控策略:实施集中优势力量局部阻击策略,防止疫情在全县大范围扩散,实现流行地区扑灭目标。

  4.防控措施:采取阻断疫情向周边地区传播和扩散蔓延,尽快扑灭疫情,恢复常态的应急处置措施。在情景二防控措施的基础上增加以下措施。

  (1)调整响应等级。县疫情防控指挥部适时调整应急响应等级,加大对发生疫情地防控工作的指导力度。合理有序调配全县资源,统一部署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力量,必要时争取省市支援支持。

  (2)划定区域管控。精准划定和动态调整以社区(村)、乡镇(街道)为单位,不同层级的低中高风险区域,及时向公众发布预警信息。停止集市、集会等人群聚集活动;公共场所和密闭交通工具做好通风消毒、健康监测、降低人员密度等措施;建立全县统一的企业、生产经营单位开工和公共场所开放开业负面清单,并及时调整,关闭列入负面清单的单位和公共场所,停止培训机构开展线下服务,疫点相邻的餐饮店、理发店、超市、便利店等视评估情况缩短营业时间或停止营业。根据防控需要,酌情采取关闭所有公共场所、全域交通限制、停工停业停学、人员不能离开本区域等措施。

  (3)强化重点场所防控。养老院、福利院、精神卫生医疗机构、监所等特殊场所提高风险防范等级,严格人员出入管理。对新接收人员、新上岗工作人员实施核酸检测,检测结果阴性的仍需继续在场所内相对独立区域隔离医学观察14天。探视人员须凭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探视,并保持社交距离。发生疫情乡镇(街道)的特殊场所禁止人员进出。学校、托幼机构加强晨午检等症状监测和因病缺课追踪登记,实施“日报告”和“零报告”,发生疫情乡镇(街道)的学校采取停课停学措施。

  (4)应急接种。经过评估,根据疫苗研发生产进度,组织对疫情波及人群实施新冠肺炎疫苗应急接种。

  (5)县疫情防控指挥部认为需要采取的其他措施。

  (四)持续性社区传播疫情。

  1.情景描述:发生县内较大范围疫情传播,及较多乡镇(街道)发生持续性社区传播,全县扩散蔓延局面基本形成。

  2.防控目标:降低疫情传播速度,压低流行高峰,保障医疗服务秩序,减少生命损失;兼顾经济发展和疫情防控需求的平衡,维持社会基本运行和社会秩序。

  3.防控策略:实施疫情“压制”策略,压低和推迟疫情流行高峰,努力维持医疗服务体系正常运转,最大程度降低疫情对人群健康和社会经济的影响。

  4.防控措施:采取防止疫情向外输出,压制传播速度,维持社会基本运行,尽快恢复社会秩序的应急处置措施。在情景三防控措施的基础上,增加以下措施。

  (1)调整响应等级。县疫情防控指挥部适时调整应急响应等级。在统筹全县资源的基础上,全力加强后备资源调度,争取省市支援支持。

  (2)依靠社会力量,开展群防群控,做好社区管控措施,完善社区防控工作方案,加强网格化管理,健全县乡村一体化防控体系,严防疫情扩散。组织开展心理危机干预工作,保障公众心理健康并减少公众恐慌情绪。

  (3)疫区封锁。可将城市局部区域或整个城市划定为疫区,按照《传染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对划定的整个疫区采取封锁措施,禁止人员、车辆进出。引导公众减少出门,限制有基础疾病、老年人等脆弱人群非必要出行,城市公交、长途客运等暂停运营。严格落实交通卡口管控,在高速、国省道等主要交通干道入口设立检查卡点,禁止疫区人员外流,劝阻外来人员进入疫区。强化对外综合交通管控。养老院、福利院、精神卫生医疗机构、监所等特殊场所严格封闭管理,禁止外来人员探视和接收新成员。

  (4)停课停工。疫区内学校、托幼机构全面停课停学,实行在线教学;除疫情防控物资生产供应企业、重要民生保障相关企业等特殊行业外,全面实行停工停产停业,关闭所有公共场所。

  (5)全民检测。进一步扩大核酸检测范围,必要时实施全民检测。采样和检测应注意优先顺序:第一批为疑似病例、发热病人、密切接触者、密切接触者的接触者、共同暴露人员;第二批为疫点内其他人员及疫点周围人群,近期到访过病例活动场所的人员,医疗卫生机构从业人员,参与疫情防控的一线工作人员,交通运输、商场超市、餐饮企业、快递外卖等公共服务人员等;第三批为疫情重点区域社区居民;第四批为其他所有愿检人员。

  (6)应急接种。根据疫苗研发生产进度,对重点岗位、重点人群和接触人群实施新冠疫苗应急接种。如果条件允许,实施社区普遍接种。

  (7)县疫情防控指挥部认为需要采取的其他措施。

  六、工作评估

  随时组织就疫情形势及相关防控工作情况进行评估。评估内容主要包括事件概况、现场调查处理概况、病人救治情况、所采取的效果评价、资源需求、应急处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取得的经验及改进建议等,评估报告上报县疫情防控指挥部,为制定调整防控策略提供依据。

  临床科室疫情防控应急预案6

  为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要求,积极开展全县秋冬季新冠肺炎监测和预警工作,有效应对可能出现的疫情,特制定本预案。

  一、监测目的

  依托精密智控疫情防控指挥平台,建立智慧化预警多点触发机制,健全多渠道监测预警机制,提高新冠肺炎监测敏感性和分析预警能力,做到早发现、早报告和实时预警,了解新冠病毒基因变异情况,及时有效采取针对性防控措施,防止疫情发生与扩散。

  二、监测内容及方法

  (一)人群监测。

  1.医疗卫生机构监测。各级医疗卫生机构按要求做好新冠肺炎相关病例的报告、审核、预警工作。医疗机构要落实首诊负责制,对所有发热患者、急性呼吸道感染患者、新住院患者及陪护人员进行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做好新进工作人员(包括医护、保洁、食堂、安保等人员)核酸检测,加强日常健康监测,对出现发热、咳嗽等呼吸道症状或腹泻等消化道症状者,立即进行核酸检测。根据疫情特点和岗位风险,定期抽取一定数量的医疗机构人员进行新冠病毒核酸检测。

  2.场所监测。

  (1)重点场所监测。养老机构、教学机构、监管场所、餐馆、农贸(集贸、海鲜)市场等重点场所要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建立完善症状监测报告、缺课缺勤追踪登记等制度,严格执行健康码查验、体温测量、晨(午)检等措施,一旦发现发热、咳嗽等呼吸道症状或腹泻等消化道症状者,应及时转送医疗机构开展核酸检测,进行诊断排查,并向所在乡镇(街道)报告。卫生健康部门每周抽取不少于30名的农贸(集贸、海鲜)市场人员、外卖快递人员等特定服务行业人员进行核酸检测。

  (2)公共场所监测。车站及商场超市、电影院、图书馆、健身场所、宗教活动场所等各类开放开业易致人员聚集的公共场所要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严格执行健康码查验、体温测量等措施,发现健康码非“绿码”或发热情况的人员,应督促其做好个人防护并及时就医,同时向所在乡镇(街道)报告。

  3.社区监测。各社区(村)要组织社区工作人员、医务人员、社区民警、小区物业人员、网格员等工作人员,对辖区内上报的'非“绿码”或异常症状人员开展调查核实,同时做好入境人员、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入天台人员的健康监测管理工作,发现发热、咳嗽等呼吸道症状或腹泻等消化道症状的,及时转送医疗机构开展核酸检测,并向所在乡镇(街道)报告;在本地出现新发病例后,要组织开展逐户排查。开展健康宣教工作,引导居民加强自我健康监测和报告,一旦出现发热等不适症状,应及时向社区报告,并主动就医。

  4.药品销售监测。对购买退热、止咳、抗病毒、抗生素等相关药物的人员,由零售药店每日记录药品销量并上报县市场监管部门。在本地出现新发病例后,零售药店负责登记实名信息及时报告市场监管部门,由市场监管部门及时通报县疫情防控办,县防控办应部署相关乡镇(街道),追踪有发热等症状的病人并引导其及时就医。

  (二)环境监测。

  1.冷链食品及外环境监测。卫生健康及市场监管等部门每周对冷链食品及大型农贸(集贸、海鲜)市场外环境进行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重点加大对自疫情高发国家和地区进口冷链食品的监测力度,加强市场摊位、排水系统中污水等外环境的监测。采集的冷链食品及外环境(污水及环境涂抹物)样本每周各不少于20份。

  2.医疗机构环境监测。县人民医院和中医院作为医疗机构环境监测点。每周采集发热门诊、呼吸科和感染科门诊病房地面、墙壁、物体表面样本进行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每周样本量不少于30份,并将结果上报县疾控中心。

  (三)其他监测。

  1.舆情监测。加强对新闻媒体、自媒体、专业机构等各种途径发布的涉疫信息的主动监测、判断和核实,密切关注国内外政府部门发布的疫情动态。

  要建立热线电话或网络平台,鼓励公众提供疫情线索或进行疫情报告,将相关信息报至县疾控中心核实,如属实及时快速响应处置。

  2.应急监测。发生疫情后,应根据防控需要组织开展重点人员、重点场所、重点环节的应急监测。

  三、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部门职责。

  依托精密智控疫情防控指挥平台,建立完善新冠肺炎疫情监测数据分析预警响应信息分平台。各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按照本方案要求,根据部门职责和工作特点,制定监测预警方案并做好组织实施,确保常态化监测预警工作顺利开展。

  卫生健康部门要完善传染病疫情网络直报系统、发热门诊监测网络,教育部门要利用学生健康监测系统,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要利用药店药品销售系统,网信部门要利用舆情监测系统,实现与预警响应信息分平台的对接,及时做好每日信息上报工作。发挥智能化信息技术优势,定制生成各类监测数据报表,实现每日、每周监测数据的可视化展示与自动化分析。

  (二)开展风险评估,完善预警监测机制。

  要建立健全多点触发监测预警机制,由卫生健康部门牵头组织各有关部门及由公共卫生、临床医学、实验室检测、大数据分析等领域专家组成的工作组,根据新冠肺炎疫情态势开展风险评估工作,基于预警响应信息分平台监测数据分析结果,综合考虑省内外疫情形势、本地防控能力、经济社会影响等因素,对疫情传播风险和趋势作出评估研判。当发生(但不限于)以下情况时,应启动专题风险评估,提出风险评估结果,及时向社会发布健康风险提示,并根据需要向县人民政府提出发布预警和启动应急响应的建议:

  1.我县出现新冠肺炎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且发病前14天内未离开我县;

  2.县外或我县发生本地暴发疫情、社区传播疫情;

  3.我县冷链食品、相关环境监测检出新冠病毒阳性;

  4.我县相关从业人员中检出新冠病毒阳性;

  5.各部门监测数据异常认为需要进行研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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