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道突发社会安全事件应急预案

2022-07-16 应急预案

  在我们平凡的日常里,难免会出现一些事故,为了避免事情愈演愈烈,可能需要提前进行应急预案编制工作。那么应当如何编制应急预案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街道突发社会安全事件应急预案,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街道突发社会安全事件应急预案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市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等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的有关规定,为进一步加强对各类重特大事故处理的综合指挥,提高紧急救援的快速反应水平,保证迅速准确有效地处理好突发性事故,把损失降到最低限度,按照“及时施救,统一指挥,分工负责,妥善处置”的原则,结合我辖区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重特大事故的确定

  (一)重大事故:是指一次死亡3-9人或经济损失50万元以上,100万元(不含100万元)以下的事故;

  (二)特大事故:是指一次死亡10人以上或一次造成60人以上急性中毒的事件,或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含100万元)的事故,或其它性质特别严重,影响特别重大的'事故。

  (三)重特大事故按以下规定分类:

  1、重特大火灾事故;

  2、重特大建筑安全事故;

  3、民用爆炸物品和化学危险品重特大安全事故;

  4、锅炉、压力瓷器、压力管道和特种设备重特大安全事故;

  5、重特大地质灾害事故;

  6、重特大洪涝灾害事故;

  7、重特大急性中毒事故;

  8、其他重特大安全事故;

  二、重特大事故的上报与现场保护

  办事处辖区内发生重特大事故后,事故单位或知情者应立即将事故发生地、时间、类别、伤亡、财产损失等事故有关信息报告社区居委会。

  街道办事处值班室。

  事故单位、当地社区居委会、办事处和相关职能部门必须迅速组织抢险救护工作,力争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同时,要对事故现场实行严格保护,防止民众将事故有关的残骸物品、文件等被随意挪动和丢失,需要移动现场物件的,应当做出标志,绘制现场简图并写出书面记录,妥善保留现场重大痕迹、物证。

  三、重特大事故处理程序、分工和措施

  发生重特大事故后,办事处领导应及时赶赴现场,组织指挥抢险救护工作,协调有关力量,对重大问题作出决策。办事处相关部门负责人及工作人员按通知要求迅速到达现场及时开展施救工作。

  (一)工作步骤

  1、成立指挥机构;

  2、调集力量,开展施救;

  3、做好情况通报工作;

  4、开展事故调查工作;

  5、明确相关部门职责分工。

  (二)具体工作内容

  1、指挥机构

  办事处成立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指挥中心。由办事处主任李旦任指挥长,分管安全工作的副主任刘德行任副指挥长,安监办与其它部门的负责人为成员,负责应急救援工作的指挥和协调。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设在办事处安全监管办公室,日常工作由安委会负责人和工作人员负责。其主要职责:

  一是发布应急救援令、信号、组织指挥救援队伍实施救援行动,负责抢险施救,并保护现场。

  二是及时向上级汇报和有关单位通报事故情况,必要时向上级有关单位发生救援请求。

  三是配合上级开展事故取证调查工作,写出有关书面调查处理材料,并做好事故善后处理工作。

  2、迅速开展救治工作

  成立现场指挥机构后,根据实际情况下设:

  (1)综合协调组:主要任务是传达贯彻领导指示,报告事故处理情况,协调有关单位分工负责救援工作,完成领办各项任务。

  (2)警戒维护组:主要任务是设置警戒区域,维护现场秩序,疏通道路,组织危险人员撤离,劝说围观群众及其亲属离开事故现场。

  (3)后勤保障组:主要任务是保障抢险救援物资的供应,协助处理伤员的救护工作,并负责施救及相关人员的现场食宿安排。

  (4)善后处理组:主要任务是负责对死伤家属的安抚、慰问工作,做好群众的思想稳定工作,妥善处理好善后事宜,消除各种不安全因素。在开展救治过程中,应注意组织协调好各类救援力量,落实各项安全保护措施,防止在救援过程中发生其它意外事故。

  3、做好情况通报工作

  要做好上传下达、下传上报工作,迅速将事故灾情按分类管理程序向市人民政府、市安监局报告,及时将上级的指示传达到相关部门和单位。

  4、开展事故调查工作

  在重特大安全事故的调查中,发生事故所在地社区和办事处相关部门抽调办量,协助上级有关部门共同做好调查取证工作。

  5、相关人员和有关部门的职责

  (1)办事处主要领导亲临现场、听取汇报、作出指示、调集力量。

  (2)办事处分管领导协助主要领导,开展事故处理工作。

  (3)党政办协助办事处领导做好事故上报,事故处理和协调工作。

  (4)安全监管办公室,根据领导指示,做好情况通报,安排事故处理,对外发布信息、新闻。

  (5)武装部配合相关部门实施重特大事故的抢险施救工作,并指挥事故发生地的民兵应急分队对其它重特大事故进行现场警戒,人员疏散,治安保卫工作。

  (6)林业站具体负责重特大森林火灾的抢险施救工作,及时向上报部门请示调用灭火设施。

  (7)民政所配合上级有关部门具体负责做好死伤人员、家属、群众的安排和尸体处理工作。

  (8)管船站配合上级相关部门具体负责实施重特大洪涝灾害抢险救援工作,库区船舶事故工作,并负责其它重特大事故的水下作业和施救工作。

  (9)建管所配合上级相关部门具体负责重特大建筑质量安全事故的抢险救援工作,并负责其它重特大事故处理中土建工程力量,设备的调集和现场指挥工作。

  (10)劳动保障所配合上级相关部门负责安全生产事故中伤残人员工伤待遇的协调处理工作。

  (11)安办、劳动、工会、妇联、纪检等有关部门派员参与事故调查工作,协助调查取证后提出处理意见。

  四、各社区居委会和办事处所辖各单位

  要根据各自的职责和特点,制定适合于本辖区、本行业、本单位重特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实施细则,做到有备无患,保证万无一失。

  街道突发社会安全事件应急预案2

  为切实做好防御台风(含热带风暴、强热带风暴、下同)工作,完善防台工作制度,保障台风季节坎门海洋渔业防台工作的有序进行,最大限度地减少自然灾害造成的生命财产损失,维护渔区社会稳定,特制定工作预案。

  一、我街道避风锚地基本情况

  坎门渔港避风锚地:该渔港20xx年通过竣工验收,目前渔港东港区A标段码头建成,B标段正在施工,里澳营房山一带部分海域回填,港内东侧易起浪,西侧水域较平稳,但港内淤积严重,水位较浅,港内避风锚地较少,易退锚,一般情况下可安排我街道300余艘渔船防台避风。但遇强台风正面袭击时,要动员渔船尽早向乐清湾内侧及其它避风锚地转移。

  台风正面袭击时,我街道仍有100多艘渔船无法在本地避风锚地(渔港)安全避风。根据往年避风经验,计划在今年台风来临之际及早组织这部分渔船就近到乐清湾西门岛至坞根一带、路桥金清港、三门健跳港、象山石浦港、温州温溪港一带避风。

  二、工作目标和重点

  海洋渔业防台风工作要以力争“不死人,少损失”为目标。防范重点为:

  (一)渔船船员的人身安全。

  (二)渔船、渔港、避风港、造船厂等的安全。

  三、工作职责

  (一)街道办事处职责:应建立以行政首长负责制为核心的海洋渔业防台工作责任制。

  1、要立足防御台风袭击、做到早计划、早部署、制定切实可行的防台预案。落实专人收听气象预报,密切注意台风动向。

  2、根据台风动向及影响情况,通知本辖区渔船及时回港或就近避风,指挥渔船安全锚泊,检查锚地及避风港渔船的值班制度落实情况和安全状况,并指定船舶承担应急抢险救灾工作。

  3、及时掌握本辖区渔船避风以及水产企业、市场等行业的防台落实情况,并向县防讯防台抗旱指挥部和县海洋与渔业主管部门汇报。

  4、如遇灾情、及时掌握情况,研究对策,安排抢险救灾工作,尽量减少灾害损失。

  5、保持通讯畅通,按流程要求及时上传下达防台工作有关信息。

  (二)渔业村(公司)职责:应积极引导,教育渔业从业人员自觉遵守港航规章和防台预案,服从办事处和县海洋与渔业、公安、边防等部门的管理和指挥。

  1、随时掌握所属渔船动态,全面了解本辖区渔船的生产海域及进港等情况。

  2、指定专人按时收听气象预报,密切注意台风动向,及时部署落实防台措施。

  3、当地气象部门发布台风消息后,应及时督促所属船只进港避风,并保持信息畅通,上传下达防台情况。

  4、台风袭击期间,应安排足够人员防台,在办事处统一指挥协调下,及时处理突发事件,努力减少损失。

  5、督促所属渔船,在防台期间安排足够的船员,尽早落实防台措施,确保避风安全。

  6、由于避风期间船只较为集中,要督促各船只加强值班,做好防火、防盗、防碰撞等工作。

  (三)船东或船长职责:作为渔船避风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必须严格执行本预案,切实做好自身的防台工作。

  1、及时收听气象预报、收到台风消息,渔船应自觉及早就近进港避风,确保各种安全防范措施落实到位。

  2、必须服从办事处、渔业村(公司)的指挥,船员必须服从船长的统一指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确保生命财产安全。

  3、渔船避风时要结伴航行,同时必须开启渔船安全救助信息船载终端设备和通讯设备,确保通讯联络畅通。遇有险情应及时互助互救,并向有关管理机构报告。

  4、对不执行本预案规定造成后果的,依法追究当事人责任。

  四、工作要求

  (一)联系领导及工作人员应在台风来临之前,深入渔业公司及渔民家中,教育、引导渔船所有者、经营者、船员自觉遵守避风规则。

  (二)各渔业村(公司)要完善渔船编组出海生产制度,保持通讯联络畅通,发扬海上互助互救精神。

  (三)收到台风消息后,在洋面生产的渔船应尽早就近进港避风。渔船除了按习惯可以到坎门渔港、灵门渔港、江岩岛内侧锚地避风外,还可以到路桥金清港、三门健跳港、象山石浦港及温州温溪、温州清江一带避风。各船只之间、渔船同渔业公司之间应保持通信畅通,便于遇到情况及时组织抢救。

  (四)渔船进港避风要做好充分的思想准备,要注意塘坝、码头、养殖物及养殖设施的安全,在港避风时要落实加固措施,必要时要撤离人员;严禁向港内排放油污、污水等污染物;台风过后,从外围开始有序疏散,一旦发生碰撞、损坏养殖设施等事故,及时报告县海洋与渔业部门、办事处和渔业村(公司)。

  (五)各船厂要对船排上、船坞内的船只做好充分的安全准备工作,落实防范措施,确保修造船只安全。

  (六)联系领导及工作人员要指导渔业村(公司)随时掌握渔船动态,对所联系渔船的途中位置、避风位置、船上人员、船只状况做到跟踪了解督查,切实做到不漏一船,不少一人,努力把人民群众财产损失降到最小限度。

  五、工作流程

  (一)台风消息阶段。

  1、办事处要密切关注台风动向、跟踪分析,做好防台的各项准备工作。

  2、各渔业村(公司)要了解当地渔船分布等情况,通知海上航行作业渔船就近避风。

  3、各渔业村(公司)要加强通讯值班,不间断发送台风消息。

  (二)台风警报阶段。

  1、办事处、渔业村(公司)继续做好防台工作的通知,防台值班人员到岗,值班电话公示且上报。

  2、办事处指导、督促未进港的出海渔船立即就近进港避风,全面检查港内、避风锚地避风的渔船以及坞内排上的建造修理渔船,落实各项防碰措施;同时,检查水产企业、市场等相关单位防台措施的落实情况。

  3、在收到警报信息3小时内,办事处将本辖区内出海渔船的避风情况、数量等报县防汛防台抗旱指挥部和县海洋与渔业局,各渔业村(公司)则上报到办事处。

  4、警报消息发布后9小时内,办事处随时掌握本地渔船回港避风和水产企业、市场等行业的防台落实情况,报县防汛防台抗旱指挥部和县海洋与渔业局,渔业村(公司)则上报到办事处。

  5、各渔业村(公司)实行24小时值班,保证通讯联络畅通。

  (三)台风紧急警报阶段。

  1、街道办事处主要领导坐镇指挥,全面掌握坎门渔业防台工作落实情况,调度办事处所有力量应对突发性事件的抢救工作。

  2、办事处和渔业村(公司)继续做好渔船等人员的安全转移工作,对辖区内渔船等进行拉网式检查,彻底撤离所有应转移人员。对小型渔船上拒不上岸的滞留人员可依法采取必要的'强制措施带其上岸,同时还要采取有力措施严禁他们在台风警报未解除前返回渔船。

  3、办事处及渔业村(公司)组织的抢险队伍和指定的抢险救援船只处于待命临战状态。

  4、办事处三防办根据县防汛防台抗旱指挥部的有关要求,及时督促、帮助其他有关人员撤离危险地带。

  5、如遇海上渔船险情发生,办事处、各渔业村(公司)立即组织抢险船舶施救、需要增派力量应及时向县防汛防台抗旱指

  部和县海洋与渔业局报告。

  6、办事处应将本辖区内渔业有关的防台措施落实情况和存在的困难、问题等每隔6小时向县防汛防台抗旱指挥部和县海洋与渔业局报告1次,渔业村(公司)则上报到办事处。如预报台风在温州以北及我县登陆,应每3小时滚动报告防御工作情况和人员撤离情况。

  (四)台风登陆及警报解除。

  1、办事处严密监视各重点区域动态,尽力组织抢险抗灾工作,将抗灾救灾工作作为一项中心工作来抓。

  2、对已掌握的险情和采取的抢险措施以书面形式上报县防汛防台抗旱指挥部及上级主管部门。

  3、台风登陆后6小时内,办事处、各渔业村(公司)立即进行灾情统计、将初步灾情报县防汛防台抗旱指挥部和县海洋与渔业局,此后每6小时滚动核报。

  4、办事处和各渔业村(公司)将工作重点转移到指导帮助灾民的生产自救、善后处理等相关工作上。

  5、各渔业村(公司)应全面、实事求时地核实灾害的渔业损失情况。

  (五)总结阶段。

  1、办事处及时总结防台工作情况,查找问题,在警报解除后3天内向县防汛防台抗旱指挥部及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2、按各级政府和业务主管部门要求,上报灾情,争取社会和上级各部门的大力支持。

  3、在防台工作中拒不执行指令或消极应付的有关人员,按规定作出处理。

  4、宣传表彰在防台工作中的先进典型。弘扬抗灾防灾精神。

  六、应急措施

  (一)渔民紧急转移措施。

  当进入台风紧急警报阶段、根据县防汛防台抗旱指挥部的指令,在办事处的统一指挥和有关部门的密切配合下,组织实施应急转移。

  1、针对台风情况,制定具体的疏散方案。包括转移人数,撤离范围、转移路线,转移方法和预警与联络信号等。

  2、深入现场,利用各种形式与载体,开展深入细致的思想工作,动员有关人员紧急转移。

  3、落实有关运输车辆(船)、通讯设备及其它相关物资。

  4、切实做好撤离检查工作,当群众安全转移后还必须进行一次仔细的检查,处理遗漏及未尽事宜,做到撤离区不留一人。

  (二)海上救助措施。

  台风登陆或过境时,海上救助十分艰难,若接到渔船漂失或重大沉船事件等报告,应立即将详情(包括船号、船上人员、发生地点、时间等)报告上级部门,请示是否指派部队或海事部门出动船艇搜索、救援。同时,根据当时风浪强弱程度、走向制定施救方案,其主要措施:

  1、有关单位主要领导必须到位,研究、部署、组织和指挥海上救助工作,有关船只要服从命令。

  2、施救过程中,进一步发扬团结奋斗精神,群策群力,克难攻坚,全力以赴,争取成功;若遇到困难与问题,应及时向上级领导和部门汇报请示。

  (三)人员伤亡抢救措施。

  1、若发生重大人员伤亡事故,必须立即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同时,有关单位主要负责人应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协助渔业村(公司)组织指挥救护工作。

  2、迅速与医疗救护机构联系,及时调配车辆与有关器材设备,尽快护送伤员到医院医治。

  3、组织有关人员,做好负伤人员及遇难家属的慰问、安抚等工作,稳定群众情绪,并协助渔业村(公司)处理好有关善后事宜。

  4、认真组织有关人员开展事故调查,及时总结造成伤亡事故的经验教训、如实向上级领导呈交《事故伤亡情况报告》,进一步完善和健全有关防范措施与方案。

  街道突发社会安全事件应急预案3

  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方针,进一步加强街道辖区内安全管理制度,规范全街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应急管理、应急响应、应急处置工作,及时有效地实施应急救援,最大限度的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一旦发生事故,立即组织施救,防止事故扩散,特制订本预案。

  一、 使用范围

  当西街街道办事处行政区域管辖范围内发生火灾事故、交通安全事故、建筑安全质量事故、民用爆炸物品和危险化学品等安全事故;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和特种设备安全事故;其他安全事故使用本预案。

  二、 工作原则

  预案作为西街街道办事处安全生产委员会应急处置安全事故的行为规则。应急处置工作原则包括:政府统一领导指挥原则;街道协调原则;紧急处置原则;局部利益服从群居利益原则;各社区无条件服从领导小组统一指挥原则。

  三、 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的组成、职责和分工

  (一)成立西街街道办事处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

  主要任务是对各单位、各有关部门及各类企事业实行统一领导、统一指挥、协调作战,共同完成安全事故应急处置任务。

  (二)西街街道办事处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名单

  成员:xx

  应急处置救援小分队:各社区全体工作人员及相关单位人员组成。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程剑亮同志担任。办公室下设12个组由各个社区居委会应急小分队和事故发生单位组成分别行使抢险抢修、保障生活、家属安置。

  (三)应急处置领导小组职责

  1、制定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预案。

  2、组建西街街道办事处应急处置队伍,组织实施训练,督促做好生产安全事故预防措施和应急处置的各项准备工作。

  3、发布和解除应急救援通知,组织指挥应急队伍和街道办事处应急救援行动,现场紧急处置突发事故,必要时请有关方面支持。

  4、组织调查事故发生原因,统计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总结事故应急处置经验教训。

  5、做好事故善后处理工作。

  6、制定防止事故扩大的措施。

  (四)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

  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的主要职责是:传达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指令,负责召集协调各应急处置专业组的统一行动,及时了解、掌握、报告事故抢险进展情况。

  (五)领导小组人员职责分工

  组长职责:组织指挥全街的安全事故应急处置;

  副组长职责:负责向上级报告事故,协调事故应急处置成员单位抢险,协助组长负责抢先抢修的具体指挥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做好调度指挥及协调工作,协助副组长做好办公室日常工作和应急处置时的具体工作。

  四、应急救援专业队伍组成、任务及职责

  (一) 事故现场抢险抢修专业组

  由事故单位、直管部门牵头,派出所、有关专业部门等人员组成。其主要任务是负责对现场受伤人员的救助,控制事故现场,维护正常秩序,防止事态扩大。

  (二)生活保障组

  由副组长和社区副主任、事故单位负责人和有关人员组成。

  主要负责做好事故人员家属的解释、安抚工作,稳定家属情绪,应付突发事件,并安排好家属生活,保障参加救援人员的饮食、饮水及休息场所。按具体分工同时下设以下小组:

  成员:xxx

  (三)发生突发事故时各小组职责

  1、通联组:负责担负应急救援的通信、通报、联络、车辆调度工作,担负各队之间的联络和对外联系通信任务。

  2、警务组:负责担负现场治安、交通指挥,设立警戒线,疏散群众。

  3、消防组:负责担负灭火、洗消和抢救伤员任务。

  4、医疗救护组:负责担负抢救受伤、中毒人员。

  5、应急处置组:负责担负看守灾害事故部位,提出措施,抢救伤员,疏散群众。

  6、运输组:负责担负抢救物品的供应及运输任务

  五、事故紧急报告

  (一)报告程序

  各个社区的辖区内发生安全事故的单位,应立即将事故概况快速报告街办安全生产应急处置小组。由街办安全生产应急处置小组组长将事故内容电话报告区委办、区政府办、区安监局,安全生产应急处置小组办公室在24小时内书面报告区委办、区政府办和区安监局。

  (二)时间要求

  各个社区辖区内发生重特大安全事故,应尽快速度报告事故,在5分钟内向街道办事处报告。

  (三)报告内容

  事故快速报告内容要简单明了,报告内容应包括事故发生时间、地点、事故类别、初步判断事故原因、人员伤亡及经济损失等。

  (四) 事故报告电话

  街道办事处办公室:

  (五)向上级政府和有关部门报告的程序

  1、重特大事故发生后,街办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立即将事故概况和初步判断发生事故的原因,电话快速报区委、区政府和区级有关部门。

  2、处理重特大事故过程中,每隔4小时向区委、区政府和区级有关部门报告一次事故处置情况。必要是随时请求上级救援。

  3、事故应急处置初步终结后,将事故详细情况(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和伤亡者姓名、性别、年龄、工种、工龄、伤害程度以及事故简要经过)和发生事故的原因以书面形式报区委、区政府和区安监局。

  六、善后处理

  (一)警戒及保护事故现场

  事故发生后,除防止事故扩大或抢救伤员而采取的必要措施外,一定要保护好事故现场,以备调查分析。处理事项:

  1、防止发生二次灾害。

  2、保护灾害现场

  3、防止无关者入内

  (二)事故原因的调查及对策

  1、查明事故原因。开展物证收集、事实材料搜集、证人材料搜集、进行现场设想和绘制事故图

  2、制订防止类似事故重复发生的对策

  (三)死伤者善后处理

  1、确定死伤者姓名

  2、与死伤人员的'家属联系及其它有关事项。

  3、在专业医疗单位建立抢救伤员的“绿色通道”,保证对受伤人员进行及时抢救治疗。

  4、对遇难者进行安葬,对家属进行安抚。

  七、事故调查处理

  1、事故的调查处理必须遵循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

  2、事故调查组有权向发生事故的单位、有关人员了解有关情况和索取有关资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并不阻碍、干涉事故调查组的正常工作。

  3、事故调查程序由调查组根据事故情况确定。

  八、事故结案工作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的事故结案规定执行。

  一、 发生盗窃事件处理规程

  1. 巡查发现或接报辖区内发生盗窃,应马上抓获现场嫌疑人。如果力量不够或嫌疑人逃离现场,立即用对讲机通知班长,简要说明现场情况并监视现场,等待指挥。

  2. 领班接报后,立即通知队长,同时调动其他安保员,封锁进出辖区的出入口,并派人到现场支援。

  3. 事件中如有财产或人员受到损害,应拍照或录象,并保护好现场,留下目击者,并报派出所立案处理。

  二、发生停电、停水应急处理规程

  1. 发生停水处理规程

  (1) 按计划维修保养供水设备及清洗水池若需停水时,管理处应以书面(或电话)形式,提前24小时发出通知,以便入驻单位作好蓄水准备。

  (2) 临时抢修或更换供水设备需停水的,应提前20分钟,用电话或口头形式通知各有关部门,且尽量将维修时间控制在最短时间内。

  (3) 供水部门通知停水的,应在接到通知后1小时内将停水原因及时间通知各用户。提醒入驻单位作好蓄水准备,并应做好节约用水的宣传。

  2.发生停电应急处理规程

  (1) 按计划维修保养若需停电时,管理处应以书面(或电话)形式,提前12小时发出通告。确保消防水泵、生活水泵能正常使用。

  (2) 临时抢修需停电的,应经管理处主任批准,提前10分钟,用电话或口头形式通知各用户。

  (3) 供电部门通知停电的,应在接到通知后1小时内将停电原因及时间通知各用户。

  (4)遇配电房设备(由供电部门管理)发生故障,而造成局部停电的,应即时通知供电部门抢修。

  (5) 发生停电时,安保员要加强行政中心的巡查和出入人员检查,防止犯罪分之浑水摸鱼。

  (6) 属于发生故障造成停电,事后要分析原因,并作好记录。

  三、 发生水浸处理规程

  1. 当值各岗安保员如发现辖区内发生水浸,应立即将出事地点和情况报告领班,同时尽快采用就近的防水设施保护好设备设施(如电梯、电房等),以免设备设施受损。

  2. 安保队长和管理处主任接到报告后,应立即赶到现场,组织抢修。

  3. 设法查明浸水原因,并采取有效的阻截措施。如水浸是由于暴雨洪水,应当在各低水位出入口使用沙包或备用拦水闸板;如水浸是来自市政地下水反溢,应暂时将地下水道同往辖区内的入口封闭,并用排水泵将辖区内的积水抽走;如水浸来自辖区内的管道设施的损坏或故障,应当先关闭控制有关故障部位的水掣或供水泵。

  4. 组织当班安保员根据水浸情况,协同工程人员采取有效措施,关闭受浸区域的电掣、尽可能减少水浸所致的损失。

  5.水浸排除后,立即通知清洁员清除积水并清理现场环境,通知工程人员查明故障原因,修复受损的设施。

  四、台风、暴雨应急处理规程

  1.遇台风、暴雨来临之前,管理处应向住户及管理处各部门发出通告,并做好防暴风雨的准备工作。

  2.管理处应密切留意台风的动态,并及时通知住户。

  3.当管理处发出进入戒备状态时,各部门应进入抗灾害准备工作:

  4.安保、管理员加强辖区巡查,通知住户关好门窗并移走可能下坠的花盆及其它物品。要检查未售出楼房的门窗。

  5.保洁员及时清理沙井盖、地漏、沟渠、排水口等处的堵塞物,保证排水顺畅。

  6.工程人员应检查电房、电梯机房、泵房等设备房,关好门窗。发电机要试运行,启动电池要充足电,检查并试运行各排水泵,准备临时使用的电线电缆、开关及应急照明灯具等。

  7.管理处要做好必要的物资储备如绳索、电池、雨衣等。

  8.当管理处发出紧急令时,各部门要进入紧急状态各就各位。

  (1)安保:当值安保员要坚守岗位,密切注意各种情况,若天气趋暗时应适时亮灯。发现异常情况,应立既向管理处报告。巡值的安保应加强巡视,非当值安保,应在宿舍待命,未经批准不得离开本行政中心。

  (2)工程人员:当值水电工,也应到场做好准备工作。加强各设备房的巡查。

  (3)车管员:提高警惕,注意车辆进出及车库积水情况

  (4)监控中心人员:留心观察各画面,发现情况,应立即向管理处报告。

  (5)保洁员:在暴雨其间,要检查各自负责地段的沙井、地漏等排水口,发现堵塞应立刻清理。

  (6) 总经理、管理处主任应留一人在管理处或监控中心,指挥全面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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