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成立社区消防安全应急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由曾英姿任组长,徐灵芝、李泽亮任副组长,刘焕鑫、翁鑫余、朱建军、刘正为成员。值班电话:0731-2358065。
2、成立社区消防安全应急队,由邹根稳任队长,相关人员为成员,实行24小时待命。
3、发现火灾,居民或工作人员应立即拨打119报警,并在第一时间向领导小组报告情况,尽可能做好先期处置。
4、领导小组赶赴现场并通知社区消防安全应急队和有关工作人员投入抢险,领导小组组长为现场先期处置第一指挥人及责任人,如遇特殊情况由领导小组组长指定有关人员进行指挥。
5、社区消防安全应急队负责扑救火灾、增援灭火器材及转移财产等。社区居委会和物业公司负责组织居民群众撤离起火现场到安全地带,弄清火灾现场的人员人数,联系医务人员,并核实伤情,报告领导小组。同时,维护好外围秩序。
6、火灾发生及相关动态由第一发现人及领导小组负责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情况。火灾后应保护好现场,协助公安、消防部门进行事故现场分析,查明原因,妥善处理善后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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