邀请函书写应该简要精练,大方得体,首尾呼应。在日新月异的现代社会中,邀请函与我们不再陌生,写邀请函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讲座邀请函3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讲座邀请函 篇1
尊敬的:
您好!南开青年论坛隶属于南开大学团委宣传部,通过邀请专家学者等走进校园举办讲座,打造同学与社会近距离交流的平台,来实现我们的宗旨一一做影响
青年人一生的讲座。20xx年11月南开青年论坛将推出“名师大讲堂”校园系列讲座活动,作为此次活动的.主办单位,我们全体成员真诚地邀请您出任我们讲座的主讲人。
如果您今年能在百忙之中来青年论坛演讲,请您收到本函之后与我们联系。
此致
敬礼
南开大学团委宣传部
讲座邀请函 篇2
尊敬的嘉宾:
您好!
我们很荣幸地邀请您参加将于20xx年4月15日在盈科(沈阳)律师事务所举办的《辽海讲坛》·法律讲座。
民法是人们生活中不可或缺的基本法之一,对于我们每一个人均有极其重要的意义,人的一生无时无刻不处在民事法律关系之中。
本次讲座的主题是《生活在民法中》,主讲嘉宾是东北大学文法学院副教授牟瑞瑾老师。
通过此次讲座,您可以更多地了解、掌握民法,正确运用法律手段来保护自己、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本期《辽海讲坛》·法律讲座是由辽宁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主办、盈科(沈阳)律师事务所承办。
《辽海讲坛》·法律讲座是在辽宁省委宣传部指导下,由辽宁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主办,盈科(沈阳)律师事务所承办的具有公益性、社会化教育活动。
20xx年盈科(沈阳)律师事务所成功申办十场《辽海讲坛》法律专题讲座,并邀请到辽宁省人力资源厅的领导、市司法局的领导、省内高校的教授以及盈科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作为主讲嘉宾,相信一定会为辽沈广大市民带来丰盛的法律知识大餐。
特此,诚挚地期待着您的积极支持与参与!
盈科(沈阳)律师事务所
第二期法律讲座安排
主 题: 《生活在民法中》
主讲嘉宾: 牟瑞瑾 东北大学文法学院 副教授
活动时间: 20xx年4月15日(星期日) 9:00--11:00
讲座地点: 沈阳市和平区中山路111号亚贸大厦二层
盈科(沈阳)律师事务所 咖啡厅
主办单位: 辽宁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
承办单位: 盈科(沈阳)律师事务所
报名方式: 为保证讲座秩序,参加人员需提前报名
联系方式: 62660688转8008 周旋
讲座邀请函 篇3
各地方有关部门、企事业单位:
为了配合各地、企事业单位学习贯彻“两会”精神,更好地落实《**工作报告》,准确、完整地把握我国经济政策方向,引导对经济与商贸热点和重点问题的调研,我院拟于XXX年6月16日至17日 (根据国家行政学院会场安排或6月23日至24日)在北京国家行政学院举办“中国经济与商贸展望――**工作报告解读”讲座。
讲座将邀请参与此次**工作报告编写的专业人士或国内知名学者,对《**工作报告》做极具实践性的解读。讲题主要围绕宏观经济、金融、财税、商贸、投资、区域经济等,并随着经济形势变化和相关政策的出台,及时增加新的内容。
欢迎相关部门、企事业单位积极参加,讲座具体日程安排详见附件。
联系人:XX、XXX 联系电话:XXXXX邮箱:XXX 传 真:XXXX
商务部国际贸易经济合作研究院
二〇一X年三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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