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消费心得体会

2022-04-27 心得体会

  当我们经过反思,有了新的启发时,写心得体会是一个不错的选择,通过写心得体会,可以帮助我们总结积累经验。怎样写好心得体会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安全消费心得体会(精选5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安全消费心得体会1

  周四,又是一年一度的"3.15"消费者权益保护纪念日,这几天,全国人民都在关注消费者的权益保护问题,央视也会一如既往的举办"3.15"晚会,曝光一些没有良心、没有公德心的企业和事件。经营者这两天也很注意,也在尽力避免自己被投诉,避免自己的商品上了工商局的黑榜单。当然,各地工商局及工商行政管理人员、消费者协会工作人员这两天对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也很重视,也在加强市场检查力度,避免自己的辖区出现大的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事件,及时处理消费者的投诉,查处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尤其是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

  当然,每一位工商执法人员都知道,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是一项长期的工作,仅靠工商局单干很难做到。昨天和一位同事谈起此事,同事说:不知道消费者如何想。

  在平时,除了工商局,有哪个单位会想到消费者?消费者投诉时,谁会看到他们?"3.15"到了,突然会冒出很多单位,他们都在抢着宣传自己在保护消费者权益上的职能,大有高过工商局之势。同事的话反映了当前我国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一部分现状。消费者投诉时,除了想到工商局,恐怕想到的就剩下到法院提起诉讼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提到的到"有关行政部门申诉",除了工商局在不折不扣的落实,不知道还会有那个部门也在落实。

  我也希望自己的.认识是片面的,毕竟,处理消费者投诉的部门越多,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也会得到更大的保障。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是不是只能靠处理投诉来实现?如何才能更好地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我想,处理消费者投诉,是一种被动行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工商部门更应该主动。实际上,工商部门、工商行政执法人员只要切实履行法律法规赋予的市场监管和行政执法职责,就是对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做出的最大的贡献。

  法律法规宣传、打击商标违法行为,打击市场违法行为、广告违法行为、打击无照经营违法行为等工作,有哪一项与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无关?经营者主体资格合法、市场经营行为合法有序,经营者与消费者消费纠纷会减少,消费者投诉事件也会减少。一旦遇到投诉,经营者与消费者达成和解、能够依法作出赔偿或者补偿,工商局的处理投诉工作量也会减少,消费者合法权益也会得到最大程度的保障。

  如果各个负有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部门都能依法履行职责,会是怎样的情况呢?

  安全消费心得体会2

  一、农村消费维权现状

  总体来说,农村消费维权现状确实不容乐观:一是维权力量薄弱。大多数基层工商执法人员少,而监管的区域又比较广,基本上是一个人负责两个乡镇的投诉量,导致农村消费维权工作容易出现盲区。二是农村大多地处偏僻、路途遥远,农村消费需要投诉时,一般要到工商所,有的要跑到县里,不仅耽误了农时,而且还要花费很多费用,导致农民维权投诉成本高。三是农村消费者的自我保护意识和法律意识仍然比较淡薄。具体来说其一是消费观念比较落后,有些农村消费者为了节俭,买东西只看重价钱、外观和数(重)量,盲目攀比贪便宜,对是否合格厂家、合格产品,是否在保质期内,是否符合相关安全强制性标准等不上心、不上眼或根本不知如何辨别,权益受到侵害只好自认倒霉;其二是消费知识缺乏,由于文化水平、生活水平等原因,许多消费者缺乏科学消费知识,一些落后的、非科学的消费行为仍然大量存在;其三是维权意识比较差,缺少防范意识和消费维权知识,购物时一般都不索取票证或购物凭证,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也不知如何投诉,不懂得使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其四是不法分子利用农村知识水平有限和消费水平低下的特点,将假冒伪劣商品大量转移到农村消费市场,致使假冒伪劣商品坑农害农事件屡有发生,尤其是假劣种子、地膜、化肥、农药等农用生产资料不仅坑农害农,而且影响农民的收入。其五是碍于情面放弃自我保护,农村开小店的多少与村民存有族人关系,相熟或亲戚,当遭遇消费权益侵害,只要不是大问题都忍气吞声。

  二、做好农民消费维权工作宜“把握特点、狠抓要点”

  古人云“民为邦本,本固邦宁”,故消费维权事关国计民生,是构建和谐社会强有力保障,是“天地之间,莫贵于人”的思想暨以人为本思想的重要体现。工商部门是消费者的保护神,提高农民消费维权意识、提高农村维权工作水平,无疑是服务新农村建设的重要一环。笔者认为要做好农村消费维权工作,需把握农村消费市场特点,狠抓消费维权要点,不断摸索监管规律,积极创新维权方式。

  1、加大维权宣传力度,提高消费者的法制意识,转变经营者的经营理念。基层工商所可以充分利用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节假日,采用多种形式在辖区内搞好消费维权宣传活动,告知消费者在购买商品过程中存在的消费陷阱及注意事项、权益受到侵害时的救济途径等,向经营者耐心讲解其作为消费维权的第一责任人,应当诚信经营,守法经营,承担起《消法》规定的经营者的十项义务和有关社会责任。

  2、强化维权监管力度,建立长效监管机制。要建设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社会主义新农村,必须要打击违法经营,规范合法经营,完善红盾护农行动长效机制。一些不法分子,将农村视作假冒伪劣的倾销地,还美其名曰送货上门,服务“三农”,所以基层工商所要加强对送货经营者的监管,大力维护农村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农资是农村市场的重要消费品,假劣农资不仅坑农害农,而且影响农民的收入,影响农村的稳定和发展。因此基层工商所必须把整治农资市场做为一项长抓不懈中心工作,采取有效措施规范农资市场。笔者认为应从两方面着手来来进行规范:首先将辖区内符合条件的农资店挂牌创建为农资经营诚信示范店,并对这些示范店定期或不定期进行检查,确保农民在示范店购买农资的质量;其次是加大对农资市场的巡查力度,建立巡查机制,严格责任追究制度,对涉农案件的违法经营者,从严从速查处,决不姑息。用法治的'力量震慑胆敢以身试法者,达到查处一个,警示教育一片的目的,让不法经营者产生畏惧感,给广大农村消费者一个放心的消费环境。

  3、加强维权站点建设,降低维权成本,拓宽维权渠道。面对农村人口多,地处偏僻、路途遥远的实际情况,着力加强农村“12315”联络点的创、扩建工作,使“12315”联络点深入到农村的偏远地区,使农村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可以就近申诉、投诉、举报,尽快使其合法权益得到保护;可考虑在设立的经营组长家中或者村委民调组织中建立维权投诉站,不仅可以减轻工商所往返费用,而且可以方便农村消费者投诉,减少农村消费者到工商所投诉的费用,充实农村消费维权力量。

  4、及时彻底解决纠纷,将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中。处理各类消费纠纷首先要及时,才能有效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建议工商所无论是在上班时间还是周末节假日,一旦接到申诉举报都应立即处理,经办人员必须根据《消法》的有关规定,向当事人讲明消费者享有的权益及经营者应当承担的责任和后果。在解决问题的同时向消费者宣传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以及应当注意的事项,避免同样的纠纷再次发生。

  安全消费心得体会3

  近年来,伴随着产品和服务的多样化、个人化,围绕着银行服务收费、理财产品等各类金融消费纠纷不断攀升,维护金融消费者权益权益日渐突出,有关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的话题也变得炙手可热。

  消费者的利益与银行业务发展的可持续性息息相关,因此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要从消费者利益本身出发,以改进银行业服务质量,提高金融稳定性,赢得社会尊重为目标。通过严格的监管行为,建立和维护消费则的合法权益。

  在这一年的工作中,我行从上到下,从机关到营业室,每一位领导和同事都为此付出了巨大的.努力,切实把消费者的权益放在了一个高度重要的地位上,从自身工作的点点滴滴做起,发扬了为消费者着想的精神,做出了令人满意的成绩,在今年的工作中我也收获了很多心得体会与工作经验。对于保护消费者的权利,事前预防是重中之重,只有把工作的责任心放在一个相当重要的位置,才能做出切实保护消费者权益的工作,不管是在营销过程中还是在内控管理上都要进行服务质量优化,保证我们每一位员工努力自觉的做好服务意识,为此,我行做到了让大众消费者开展金融知识宣传和教育,以提升社会公共金融性素质和依法维护自身权益的意识与能力为目标,消除消费者对金融产品、金融市场的误解与矛盾,因此通过消费者进行宣传,能够大大的提升我行的信誉度。

  安全消费心得体会4

  我想围绕着消费者权益保护与这个主题以及企业品牌形象的提升,企业的健康发展,谈一谈自己的一点认识。也许能为家居企业创新营销之道打开一些思路。

  第一、树立消费者权益至上的理念,是提升企业品牌形象的根本保障。

  大家都知道著名的古典经济学鼻祖亚当斯密在国父论里面指出,消费是生产的唯一目的,生产者的利益只有在促进消费者利益时才应加以注意。市场经济是消费导向型经济,经营者只有关注和尊重消费者权益才能实现经济利益的最大化,树立消费者权益至上理念,说起来容易,但要落实到行动上却并非易事。近年来,每年都会有一些品牌的产品因为各种的原因发生问题,()但在对待消费者方面各个企业却差异很大。有的比较冷漠百般狡辩,拖延处理。在座的都是消费者,我想大家都会有不同的体会。有的企业一再拖延,使事态一再扩大,最终引发全面的危机。也有的企业正视问题,积极表态,及时与消费者和消费者组织沟通,积极有效的推出合理解决措施,最终合理的化解了矛盾。之所以产生这种差异,关键在于理念不同,我们希望众多企业能够真正树立保护消费者的理念,时刻从消费者本位思考和处理问题,惟有如此才能在市场竞争的'大潮中立于不败之地。

  第二、健全消费维权机制,是提升企业品牌形象的重要渠道。

  近年来,全国各地消协相继在企业推动建立了一批消协联络站,这些企业自愿接受消协组织领导,健全处理消费纠纷的机制,妥善处理消费纠纷,在保护消费者权益方面做了积极的贡献。最近中消协召开了全国消协企业联络站工作会议,在这个会上大家交流了保护消费者权益的经验和体会,其中不少做法值得借鉴。比如说在企业内部建立消费维权专门机构,明确职责、定期培训、组织比赛、提升水平,制定有利于消费维权的制度、规则,推行质量担保、先行赔付,建立消费者维权保障基金,引进冷静期制度,实行无理由退换货,发生消费纠纷用买家申诉卖家举证的制度等。综合各个企业介绍,强化消费维权机制,是赢得消费者信任和支持的共同法宝。我们也希望今后能有更多企业在这方面作出更大的成绩,同时我也希望更多的家居企业在这方面不断创新,作出更大的成绩。

  安全消费心得体会5

  20xx年是银行业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重要一年,消费者的利益与银行业务发展的可持续性息息相关,因此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要从消费者切身利益出发,以改进银行业服务质量,提高金融稳定性,提升公众金融素质,支持行业发展,赢得社会尊重为目标。通过严格的行为监管,建立和维护消费者对银行业的信心和信任,以实现银行也整体安全、稳定、持续发展。

  在这一工作中,分行营业部从上至下每一位领导和同事都为此付出了很大的努力,切实地把消费者的权益放在了一个高度重要的地位上,从自身工作的.点点滴滴做起,发扬了为消费者着想的精神,作出了令人满意的成绩。在这项工作中,我们也收获了许多工作经验与心得体会。

  对于保护消费者的权利,事前预防是重中之重,只有把工作的责任心放在一个相当重要的位置,才能做出切实保护消费者权益的工作,在日常工作中,我们坚持“预防为先、教育为重、依法维权、协调处置”为原则,在营销过程、服务质量、内控管理上进行优化,保证每一位银行从业人员深刻理解,充分认识消费者权利保护的重要性,提升银行在公众心目中的地位和形象。

  此外,我们也做到了对全社会的消费者开展金融知识宣传和教育,以提升社会公众金融素质和依法维护自身权益的意识与能力为目的,开展金融知识宣传与教育活动,提升社会公众对金融产品的认识水平,消除由于消费者对金融产品、金融市场、金融惯例的不了解而导致的误解与矛盾。近年来公众对于银行服务的许多方面通过舆论、媒体都体现出了一定的意见,而这其中绝大多数问题都是由于公众对于银行业务、法律法规的不了解而造成的,这既对消费者享受金融服务造成了不便,也在侧面促成了部分群众对银行的消极态度。因此通过对消费者进行教育,能够较理想地提升银行的行业信誉和公信力。

  对于消费者已经出现的问题,我们应继续深入投诉纠纷调解处置。在工作中我们做到对每一起投诉与反馈,均站在消费者的角度上切实体会对方的问题,通过疏导消费者的情绪,妥善处理消费者的纠纷,营造公平公正的消费环境,缓解不必要的矛盾和纠纷,与此同时,我们对于自身工作存在的缺陷和问题也要加强自我检讨,提振消费者对银行业的信心和信任。

  在20xx年,我们必将本着“立足当前,着眼长远;运筹百步,始于一步”的工作思路,本着“振奋精神,克服困难,完成任务”的精神状态,着力推进工作纲要的贯彻落实,稳步开展各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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