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企联合办学协议书

2023-02-13 协议书

  在当下社会,我们用到协议的地方越来越多,签订了协议就有了法律依靠。写协议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校企联合办学协议书,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校企联合办学协议书1

  甲方:

  乙方:

  为增强办学活力与效益,提升甲方的“ ”品牌空间和社会影响力,增大口岸专业的行业优势,甲、乙双方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实施条例、《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就资源共享、优势互补的原则,达成联合办学事项达成一致意见。并订立本协议,以资共同信守:

  一、学院及联盟会的性质:

  1、 专修学院是由知名学者xx教授发起, 年经 省教育厅批准成立,具有“全日制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助学和继续教育”办学许可证的民办高等教育机构。学院在省民政厅注册属民办非企业单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的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

  学院,是 专修学院下设的二级学院,已经过 授权,可以自行搭建组成核心管理团队,并负责二级学院日常管理工作,依法独立行使教育教学和行政管理职权。

  二、联合办学的管理目标与要求:

  甲、乙双方共同使用西安 现代关贸学院的名称,本着公开、公正、公平、权利对等及优势互补的合作理念,一同去组建精干的管理运营团队(在同一管理运营模式下,可一校两制,分摊管理),并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遵守国家和陕西省的有关民办高等教育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遵守学院章程,坚持学院“高、精、特”办学方向,积极探索现代学校建设的有效途径和方法,积极探索利用社会多种资源和方式发展民办高等教育的途径和方法,创建良好的社会声誉。

  甲、乙双方合作方式:

  双方应在 的管理及监督,共同使用 关贸学院的名称、校牌、二级学院印章、网站及对外宣传品,并依据自身优势及条件,寻找各自所需的办学场所,对外招生及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 ,同时承担各自招生、经营期间的所有运营成本及法律责任,并共同分担应向 缴纳的管理费用。

  四、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

  1、总则

  甲、乙双方对二级学院的管理运营负全责,并依据 管理教育专修学院章程,制定办学方针、办学目标及办学资质管理。

  权利:

  甲、乙双方在学院章程和办学范围框架内享有充分的办学自主权,在合作期间,双方负责组建二级学院管理团队,依法组织实施教育、教学、运营等各项管理工作。

  甲、乙双方共同享用 管理教育专修学院提供合法的手续和资质。

  3)甲、乙双方自行聘用二级学院的管理人员,并自行负责发放薪酬。

  4)甲、乙双方可自行制定教学内容、教学师资、招生广告、收取学费。

  5)甲、乙双方有权确定开设各自所需的专业课程。

  6)甲、乙双方对自行添置、购买的设施、设备、办公用品等资产享有所有权、处置权、处分权。

  2、义务:

  1)甲、乙双方接受 管理教育专修学院对办学管理行为进行监控和评估。

  2)甲、乙双方接受 管理教育专修学院对对资产和财务进行监督和审计;对教育和教学质量、管理体制和办学机制等工作进行考核和评估。

  3)甲、乙双方正确对待 管理教育专修学院对运营管理出现问题所提出质疑。

  4)甲、乙双乙自觉地接受 管理教育专修学院对学院人事、财务、资产等管理工作的要求和学院办学水平、教学质量、教育管理工作的监控、评估以及对管理团队的经济责任审计。

  5)甲、乙双乙方应建立规范的`学院管理制度,严格管理团队和师资团队的聘用,并保证教职工的合法权益,对于聘用期一年以上的教职工应按有关规定办理社会保险。招收的学员应建立学籍档案,严格教学管理制度,并将学生花名册、学籍表、成绩单、就业合同、教学计划、教学大纲等上报 管理教育专修学院。

  6)甲、乙双乙方不得将 管理教育专修学院资质及印章交予第三方使用,不得与第三方联合签署协议。所有合作办学和培训协议均应报 管理教育专修学院审核批准;不得以二级学院名义融资,贷款、不得非法集资。

  7)二级学院管理运营费用由甲、乙双方自筹。教学办公场地、教职工工资待遇、招生宣传、教学费、办公费、差旅费、各项杂费等均由双方自行负担。

  五、资质、印章管理

  合作期间,学院资质和印章统一由 管理教育专修学院管理,二级学院印章需用时,向 管理教育专修学院提出申请。为方便甲、乙双方开展工作, 管理教育专修学院向乙方提供资质复印件,以便联系业务。

  六、财务管理:

  甲、乙双方按照统一标准,收取学费,自主支出,但甲、乙双方发生的各项支出应按月上表 管理教育专修学院,以便学院并表申报税项。

  七、合作期限

  暂定为 两 年,从 年 2 月 20 日起至 年 2 月19 日止,管理期满,双方协商一致可根据法律政策续签协议。

  合作期间具体分工:

  甲方:

  积极配合乙方完成招生工作,完成招生队伍的培训,并提供各类影像资料、及所获的各类牌匾及证书。

  负责提供学校的各类资质及收费标准。

  3)负责制定定向委培方案,负责联系毕业生就业单位,保证毕业生的就业安置。

  4、负责新生就业安置协议的签订,并保证专业技能课程的教学。

  乙方:

  负责专业招生团队的搭建及培训工作。

  负责招生方案的策划、制定、组织及实施工作。

  负责宣传品的设计、印制及推广工作。

  组建专、兼职教师招聘工作。

  负责构建学院的管理章程、管理制度、奖罚标准及薪资标准。

  另外双方将共同研究、探索20 年学院开设的专业课程,学生毕业证的获得渠道及短训班开设的计划。

  九、协议的变更与解除

  1、在协议执行中,甲乙双方自愿协商可以变更本协议,经济损失各自承担。不得因法人代表(或负责人)发生变更而要求变更本协议或拒绝履行本协议。

  2、本协议在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的情况产生(如地震、市政动迁和政府决定等),所造成的经济损失,或因此导致本协议无法履行而终止的,甲乙双方互不追究违约责任。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各自承担 。

  3、若出现以下事由之一时,双方签订的协议可随时提前解除:

  1)甲乙双方均同意终止的,经双方签署协议后停办,费用各自承担,善后事项双方协商办理。

  2)如因甲、乙双方其中一方,严重违纪、违规行为或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办学质量低劣和发生重大的责任事故,引起社会矛盾影响恶劣,或受到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处罚的,另一方有权及时单方终止本协议并保留追究其连带民事责任的权利,造成的损失也由其自行承担。

  十、违约责任

  1、合作期间,甲乙双方均应严格履行本协议,非法律政策或本协议规定允许的事由,甲方不得终止本协议或中止办学(除国家政策法律另有规定);乙方不得中途退出管理或单方面中止管理。如有违反,违约方除承担所有的经济损失外,还应支付守约方违约金,违约金额为 10 万元。

  2、如因管理不善造成学校资产和他人人身财产损失的,负有管理责任一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3、甲方不能提供合法资质、无故刁难乙方,对乙方的教学管理、财务收支造成影响,由甲方承担法律法规责任,同时乙方有权终止本协议。

  4、乙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行政命令、签订合同中出现虚假行为及造成的纠纷、教学管理中违反教育厅的有关规定,对学生造成影响、 虚报瞒报财务收入、未按物价审批标准收取费用、侵害甲方利益及声誉、均由乙方承担法律法规责任,同时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

  5、因国家法律、政策调整,导致乙方不能履约继续管理职责的,本协议自行终止,甲乙双方互不追究违约责任,双方应按政策规定妥善处理善后问题,确保被教育者的合法利益。

  十一、附则

  1、本协议有效期为两年 ,从 年 2月 20日起至 年 2月19日。合作期满,双方协商一致可根据法律政策续签合作协议

  2、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至期满后自然失效。

  3、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应本着地位平等、相互尊重的原则共同协商,及时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4、本协议正本一式5份,甲、乙双方各执2份,抄报 份。

  甲 方:(签章)

  乙 方:(签章)

  代表人:

  身份证号: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校企联合办学协议书2

  合同编号:

  出租人:

  承租人:

  为解决校舍困难,确保教育教学工作的正常进行,承租人提出租用出租人的房屋办学。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承租人租赁出租人的房屋办学。所租赁房屋座落在 ,共 间(其中教室 间、寝室 间、食堂 间、……),建筑面积 ,房屋质量 ,无安全隐患。

  第二条 租赁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三条 租赁房屋用途:租赁房屋只能用于办学。要改变租赁房屋用途必须经出租人同意。

  第四条 租金(大写) 。

  第五条 租金的支付期限与方式: 。

  第六条 租赁期间,承租人负责支付出租房屋的水费、电费、煤气费、电话费、电视收视费、卫生费和物业管理费等。

  第七条 租赁房屋的维修及费用承担

  出租人维修的范围、时间及应承担的费用: 。

  承租人维修的范围及应承担的费用: 。

  第八条 租赁房屋的装修改善及增设他物

  出租人允许(或不允许)承租人对租赁房屋进行装修改善或增设他物。装修改善或增设他物的范围是: 。

  租赁合同期满,租赁房屋的装修改善或增设他物的处理: 。

  第九条 出租人允许(或不允许)承租人转租租赁房屋。

  第十条 定金(大写) 元。承租人在 前交给出租人。

  第十一条 合同解除的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租人有权解除本合同:

  1.承租人不交付或者不按约定交付租金达 个月以上;

  2.承租人所欠各项费用达(大写) 元以上;

  3.未经出租人同意,承租人擅自改变出租房屋用途的;

  4.承租人违反本合同约定,不承担维修责任致使房屋被损坏,不能作为校舍使用的;

  5.未经出租人书面同意,承租人将出租房屋进行装修改善和增设他物的`;

  6.未经出租人书面同意,承租人将出租房转租给第三人的;

  7.承租人在出租房屋进行违法活动的;

  8.其他约定的解除合同的情况。

  有下列情形之一,承租人有权解除本合同:

  1.出租人迟延交付出租房屋,影响学校正常秩序的;

  2.出租人违反本合同约定,不承担维修责任,使承租人无法继续使用出租房屋的;

  3.其他约定的解除合同的情况。

  第十二条 合同期满,承租人返还房屋的时间是: 。

  第十三条 违约责任:

  甲方:

  乙方: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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